時間:2022-02-13 20:17:59
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0篇鄉鎮民政所低保工作,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一、重民生,著力提高困難群體,特殊群體和優撫群體的生活保障水平,保障基本民生,是民政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
一是要完善和深化城鄉是低生活保障制度,穩步推進社會救助工作。我縣當前農村貧困人口約22796人,占農村總人口的5.6%,其中農村低保對象20250人,五保對象2546人,是目前農村社會救助的主要對象,他們在制度內得到了相應的最低生活保障。今后我們將根據財政投入的實際情況,從保障困難群體的基本生活需求出發,加大救助力度,努力改善他們的生活,同時適度擴大社會救助范圍,將符合條件的困難群體全部納入低保。近階級會特殊重視新生生活困難家庭,城鄉低保邊緣群體和農民工家庭的實際困難:落實完善臨時救助制度,及時救助生活一時陷入困境的苦難家庭,對低保家庭中的重病重殘人員,零就業家庭等重點予以關照。二是進一步加大醫療救助力度,提高醫療救助的惠及范圍和補助水平,完善及時救助,分類救助,按省里要求將危房改造工作做好落實好。三是以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為重點,提高農村五保,城鎮“三無”老年人等特殊群體的保障水平。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認真落實老齡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盡快完善老年優待政策體系,繼續推進敬老院服務,基本滿足老年人居院養老的需求。四是推進優撫安置工作,保障優撫對象權益。繼續開展“關愛功臣”“永保光榮”等系列雙擁活動。繼續完善撫恤優待和醫療補助標準自然增長機制,確保優撫對象生活與當地群眾(來源:文秘站 )的生活水平同步發展。大力推進優撫對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建立重點優撫對想醫療補助即時結算制度。完善城鄉一體化,退役士兵安置制度,開展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培訓,幫助退役士兵就業創業。
二、促穩定,著力加強城鄉基層民主,社會組織建設。
一是發展城鄉基層民主,發揮城鄉社區功能,筑牢基層社會穩定平臺。堅持完善民主管理制度與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相結合,推進村務公開與民主管理,保障人民群眾依法直接行使民利。統籌推進城鄉社區建設,推進農村基層建設。二是推進社會組織有序發展,發揮服務社會功能,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繼續重點培育和扶持行業協會。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傳達政策,反映群眾心聲,疏導社會心理,引導群眾理性表達利益訴求的作用。引導社會組織有序參與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鼓勵公益性社會組織對生活困難群體提供幫助;促進政府和社會組織,社會各階層利益群體的和諧互動。加強執法監管。完善社會組織評估機制,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社會組織和非法組織,維護社會次序,促進社會穩定。
長期以來,我縣鄉鎮民政隊伍秉承“上為黨和政府分憂,下為群眾解愁”的工作理念。牢固樹立“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工作宗旨;牢牢記住“解決民生、保障民權、維護民利”的核心職責;牢牢把握“維護穩定、促進和諧”的核心任務。,認真履行社會行政事務管理服務職能,提高社會保障效能,在化解社會矛盾、穩定農村社會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受到了人民群眾的尊重與好評。進入新世紀以來,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民政職能的增加,基層民政工作不僅沒有得到應有的加強,反而隨著鄉鎮政府機構改革受到了嚴重的削弱。主要表現在:
一是機構建設缺位,基層力量薄弱。伴隨著鄉鎮機構改革,全面取消了鄉鎮民政辦公室,改設鄉鎮民政助理員一職,且多為兼職。二是人員調整頻繁,業務知識匱乏。熟悉和準確掌握民政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是干好民政工作的基礎和關鍵。據統計,全縣鄉鎮民政工作人員有17人參加過縣及以上專業知識培訓,未參加過任何形式培訓的有9人、占鄉鎮民政工作人員數的34.6﹪、占鄉鎮總數的27﹪,形成了“上面守營房,下面流水兵”。由于鄉鎮民政工作人員頻繁更換,業務知識匱乏,鄉鎮民政工作無連續性,其結果必是“一年忙到頭,萬事理不清”,嚴重影響了我縣民政工作的正常運轉。三是民政職能增多,隊伍兼職過多。民政是為民之政,和諧之基。進入新世紀后,民政職能逐漸增多,尤以社會保障任務繁重。今年省政府實施的民生工程,大部分由鄉民政所直接承辦,至目前,我縣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近萬人,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20250人,五保供養對象近2546人,年均發放各類民政優待撫恤、定補救助款物過百萬元。隨著社會保障措 施的到位,民政服務對象、各類款物呈逐年上升的趨勢。而眼下鄉鎮民政工作人員普遍兼任殘聯理事長,此外還要住村參與各項中心工作。人員過少,任務加重,兼職過多,勢必對鄉鎮落實民政有關政策法律法規的深度和廣度帶來嚴重影響,工作質量和工作效果注定大打折扣。
四、加強鄉鎮民政機構建設是實踐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必然要求
科學發展觀的核心是以人為本,民政工作的對象是廣大人民群眾。民政所涉及的社救、優撫、低保、婚姻登記、殯葬改革、村民自治、社區建設業務,事關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事關社會管理,民主政治建設。全面加強鄉鎮民政機構建設,高度重視和關心鄉鎮民政工作,是實踐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的現實需要,是加強社會建設,抓好民生工程實施的有力保障。
(一)加強鄉鎮民政機構建設,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民政工作是和諧之基,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做好城鄉低保工作,能有效保障城鄉困難居民的基本生活權益,解決城鄉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問題,促進社會公平和利益關系和諧;做好雙擁和優撫安置工作,對于鞏固國防,保持社會穩定,維護國家安全,促進軍政軍民關系團結和諧意義重大;加強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工作,依法推進村(居)民自治和和諧社區建設,有利于進一步完善基層服務和管理網絡,對于擴大基層民主,維護社會穩定發揮著重要的作用;通過推動慈善事業發展,有利于弘楊中華民族傳統美德,促進人際關系和諧。
(二)、加強鄉鎮民政機構建設,能進一步密切黨群干群關系。鄉鎮民政工作接面對廣大人民群眾。民政的每一項工作都與廣大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息息相關,每一項工作體現著黨和政府對人民群眾的極大關懷。黨和政府的愛民之情,利民之意,惠民之舉,很多方面是通過民政工作來實現的。在當前,各種社會群體利益分配格局不斷調整變化的形勢下,鄉鎮民政工作的任務越來越繁重,要求越來越嚴格。要從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的利益問題出發,切實履行解決民生、落實民權、維護民利的基本職責,落實人民群眾的基本權益和民主管理權益,切實保障困難群眾、特殊群體的基本生活,解決低收入群體的實際困難,讓他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三)、加強鄉鎮民政機構建設,有利于轉變鄉鎮政府職能。民政工作在政府的職能轉變上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民政工作的基本職能是解決社會問題,調節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公平,發展社會民主,維護社會穩定。社區建設村民自治與民間組織管理等工作,都屬于社會管理職能范疇。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會救濟、優撫安置、社會福利等工作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份??梢哉f,在政府提供的社會保障服務中,民政社會保障占有極重要位置。此外,如婚姻登記、收養登記、殯葬管理、社會救助管理、行政區劃、地名管理等工作都是社會管理的基礎,也是政府為廣大群眾提供公共服務的重要內容。
總之,民政工作是各級政府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工作,是政府必須堅持和強化的主體責任??偫碓诘谑稳珖裾ぷ鲿h上深情地說:“作為總理,應該是最大的民政部長,是一個最直接的民政工作者”。這句話充分反映了加強民政的重要性。我們必須從踐行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來認清加強鄉鎮民政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和緊迫性。全面加強鄉鎮民政機構建設,進一步把鄉鎮民政工作抓實抓好。
五、全面加強鄉鎮民政機構建設,努力提高民政服務群眾的能力和水平
總體思路是:按照充實、完善、規范、提高的基本思路,借鑒我省池洲、宣城市加強基層民政工作的好做法,建立健全鄉鎮民政辦事機構,加強人員配備,改善工作條件,從體制機制上構建鄉鎮民政服務平臺,全面承擔起為民服務的職責。
我們征集了各類意見對方67條,從中發現在民政業務領域存在著一些問題影響著社會的和諧和穩定。主要有:受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困難邊緣群眾脫離的預期變得列為遙遠,城鄉困難群眾明顯增多。如老年人、因病致貧者,這些群眾都要求政府給予救助以改善生活;公眾對鄉鎮公益設施的需求呼聲越來越高,占總人口的14%的老年人及其家庭對養老設施和服務的需求相當迫切;在當前經濟形勢下,群眾對村集體資產的管理和支配更加關注,參與民主管理的意見強烈,對基層政權建設提出了更高要求;民政事務日益繁重,基層民政工作存在壓力很大,有待建立真正與業務工作相適應的民政工作機制和隊伍等。這些問題,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必然,是群眾對共享經濟發民成果的期待。按照縣委、縣政府的總體部署,結合民政工作實際,民政部門將在“保民生、保穩定、促發展”上做好文章,為保穩促調,轉型升級提供堅實保障,為我縣經濟社會建設作出應有的貢獻。
一、重民生,著力提高困難群體,特殊群體和優撫群體的生活保障水平,保障基本民生,是民政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
一是要完善和深化城鄉是低生活保障制度,穩步推進社會救助工作。我縣當前農村貧困人口約22796人,占農村總人口的5.6%,其中農村低保對象20250人,五保對象2546人,是目前農村社會救助的主要對象,他們在制度內得到了相應的最低生活保障。今后我們將根據財政投入的實際情況,從保障困難群體的基本生活需求出發,加大救助力度,努力改善他們的生活,同時適度擴大社會救助范圍,將符合條件的困難群體全部納入低保。近階級會特殊重視新生生活困難家庭,城鄉低保邊緣群體和農民工家庭的實際困難:落實完善臨時救助制度,及時救助生活一時陷入困境的苦難家庭,對低保家庭中的重病重殘人員,零就業家庭等重點予以關照。二是進一步加大醫療救助力度,提高醫療救助的惠及范圍和補助水平,完善及時救助,分類救助,按省里要求將危房改造工作做好落實好。三是以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為重點,提高農村五保,城鎮“三無”老年人等特殊群體的保障水平。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認真落實老齡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盡快完善老年優待政策體系,繼續推進敬老院服務,基本滿足老年人居院養老的需求。四是推進優撫安置工作,保障優撫對象權益。繼續開展“關愛功臣”“永保光榮”等系列雙擁活動。繼續完善撫恤優待和醫療補助標準自然增長機制,確保優撫對象生活與當地群眾的生活水平同步發展。大力推進優撫對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建立重點優撫對想醫療補助即時結算制度。完善城鄉一體化,退役士兵安置制度,開展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培訓,幫助退役士兵就業創業。
二、促穩定,著力加強城鄉基層民主,社會組織建設。
一是發展城鄉基層民主,發揮城鄉社區功能,筑牢基層社會穩定平臺。堅持完善民主管理制度與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相結合,推進村務公開與民主管理,保障人民群眾依法直接行使民利。統籌推進城鄉社區建設,推進農村基層建設。二是推進社會組織有序發展,發揮服務社會功能,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繼續重點培育和扶持行業協會。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傳達政策,反映群眾心聲,疏導社會心理,引導群眾理性表達利益訴求的作用。引導社會組織有序參與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鼓勵公益性社會組織對生活困難群體提供幫助;促進政府和社會組織,社會各階層利益群體的和諧互動。加強執法監管。完善社會組織評估機制,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社會組織和非法組織,維護社會次序,促進社會穩定。
三、我縣鄉鎮民政工作機構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長期以來,我縣鄉鎮民政隊伍秉承“上為黨和政府分憂,下為群眾解愁”的工作理念。牢固樹立“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工作宗旨;牢牢記住“解決民生、保障民權、維護民利”的核心職責;牢牢把握“維護穩定、促進和諧”的核心任務。,認真履行社會行政事務管理服務職能,提高社會保障效能,在化解社會矛盾、穩定農村社會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受到了人民群眾的尊重與好評。進入新世紀以來,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民政職能的增加,基層民政工作不僅沒有得到應有的加強,反而隨著鄉鎮政府機構改革受到了嚴重的削弱。主要表現在:
一是機構建設缺位,基層力量薄弱。伴隨著2006年鄉鎮機構改革,全面取消了鄉鎮民政辦公室,改設鄉鎮民政助理員一職,且多為兼職。二是人員調整頻繁,業務知識匱乏。熟悉和準確掌握民政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是干好民政工作的基礎和關鍵。據統計,全縣鄉鎮民政工作人員有17人參加過縣及以上專業知識培訓,未參加過任何形式培訓的有9人、占鄉鎮民政工作人員數的34.6﹪、占鄉鎮總數的27﹪,形成了“上面守營房,下面流水兵”。由于鄉鎮民政工作人員頻繁更換,業務知識匱乏,鄉鎮民政工作無連續性,其結果必是“一年忙到頭,萬事理不清”,嚴重影響了我縣民政工作的正常運轉。三是民政職能增多,隊伍兼職過多。民政是為民之政,和諧之基。進入新世紀后,民政職能逐漸增多,尤以社會保障任務繁重。今年省政府實施的民生工程,大部分由鄉民政所直接承辦,至目前,我縣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近萬人,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20250人,五保供養對象近2546人,年均發放各類民政優待撫恤、定補救助款物過百萬元。隨著社會保障措施的到位,民政服務對象、各類款物呈逐年上升的趨勢。而眼下鄉鎮民政工作人員普遍兼任殘聯理事長,此外還要住村參與各項中心工作。人員過少,任務加重,兼職過多,勢必對鄉鎮落實民政有關政策法律法規的深度和廣度帶來嚴重影響,工作質量和工作效果注定大打折扣。
四、加強鄉鎮民政機構建設是實踐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必然要求
科學發展觀的核心是以人為本,民政工作的對象是廣大人民群眾。民政所涉及的社救、優撫、低保、婚姻登記、殯葬改革、村民自治、社區建設業務,事關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事關社會管理,民主政治建設。全面加強鄉鎮民政機構建設,高度重視和關心鄉鎮民政工作,是實踐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的現實需要,是加強社會建設,抓好民生工程實施的有力保障。
(一)加強鄉鎮民政機構建設,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民政工作是和諧之基,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做好城鄉低保工作,能有效保障城鄉困難居民的基本生活權益,解決城鄉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問題,促進社會公平和利益關系和諧;做好雙擁和優撫安置工作,對于鞏固國防,保持社會穩定,維護國家安全,促進軍政軍民關系團結和諧意義重大;加強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工作,依法推進村(居)民自治和和諧社區建設,有利于進一步完善基層服務和管理網絡,對于擴大基層民主,維護社會穩定發揮著重要的作用;通過推動慈善事業發展,有利于弘楊中華民族傳統美德,促進人際關系和諧。
(二)、加強鄉鎮民政機構建設,能進一步密切黨群干群關系。鄉鎮民政工作接面對廣大人民群眾。民政的每一項工作都與廣大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息息相關,每一項工作體現著黨和政府對人民群眾的極大關懷。黨和政府的愛民之情,利民之意,惠民之舉,很多方面是通過民政工作來實現的。在當前,各種社會群體利益分配格局不斷調整變化的形勢下,鄉鎮民政工作的任務越來越繁重,要求越來越嚴格。要從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的利益問題出發,切實履行解決民生、落實民權、維護民利的基本職責,落實人民群眾的基本權益和民主管理權益,切實保障困難群眾、特殊群體的基本生活,解決低收入群體的實際困難,讓他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三)、加強鄉鎮民政機構建設,有利于轉變鄉鎮政府職能。民政工作在政府的職能轉變上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民政工作的基本職能是解決社會問題,調節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公平,發展社會民主,維護社會穩定。社區建設村民自治與民間組織管理等工作,都屬于社會管理職能范疇。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會救濟、優撫安置、社會福利等工作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份??梢哉f,在政府提供的社會保障服務中,民政社會保障占有極重要位置。此外,如婚姻登記、收養登記、殯葬管理、社會救助管理、行政區劃、地名管理等工作都是社會管理的基礎,也是政府為廣大群眾提供公共服務的重要內容。
總之,民政工作是各級政府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工作,是政府必須堅持和強化的主體責任??偫碓诘谑稳珖裾ぷ鲿h上深情地說:“作為總理,應該是最大的民政部長,是一個最直接的民政工作者”。這句話充分反映了加強民政的重要性。我們必須從踐行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來認清加強鄉鎮民政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和緊迫性。全面加強鄉鎮民政機構建設,進一步把鄉鎮民政工作抓實抓好。
五、全面加強鄉鎮民政機構建設,努力提高民政服務群眾的能力和水平
總體思路是:按照充實、完善、規范、提高的基本思路,借鑒我省池洲、宣城市加強基層民政工作的好做法,建立健全鄉鎮民政辦事機構,加強人員配備,改善工作條件,從體制機制上構建鄉鎮民政服務平臺,全面承擔起為民服務的職責。
一、清理核查對象及目的:
截止2014年3月底享受城鄉低保的所有人員,發現問題立即糾正,從而達到法治低保、誠信低保、陽光低保和公正低保。
二、清理核查要求及重點:
各鄉鎮要深入細致地開展城鄉低保對象清理核查和復審認定工作,認真查找問題,糾正錯保漏保。特別要重點清理核查人情保;已領取養老保險金、有工資收入的低保對象;直系家庭成員中有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低保對象;已死亡仍在享受低保的情況。
三、清理核查時間及方法步驟:
從2014年3月15日開始,到6月5日結束,共分五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宣傳發動階段(2014年3月15日-3月18日)。要充分利用廣播、公示欄、印發宣傳資料等形式,廣泛宣傳低保政策、清理核查意義及程序,提高群眾對低保政策的知曉度,增強群眾參與監督低保工作的積極性,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第二階段:鄉鎮自查階段(2014年3月19日-3月31日)。各鄉鎮民政辦對本鄉鎮范圍內的所有低保對象進行一次全面梳理,由各村(居)對低保對象進行民主評議,逐一審核,并以組為單位將評議、審核結果進行張榜公示。居民無異議、符合低保條件的,提出繼續納入意見;不符合條件的,提出辦理退保手續意見。
中圖分類號:D6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0278(2015)09-0083-01
一、注重民生保障,服務發展大局
十報告關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論述指出:“提高人民物質文化生活水平,是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根本目的?!睆倪@個意義上說,無論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必須要切實關注民生、重視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這條主線,讓人民過上更好生活為目標和歸宿。做為鄉鎮基層民政工作必須做到對五保戶、貧困戶、低保戶,因災、因病等特困對象給予優先照顧,切實做到工作到村、落實到組。及時發放城鎮孤老、城鎮特困戶、農村特困戶等求助對象的定補款。緊緊圍繞鄉鎮黨委、政府不同時期的中心任務,找準結合點和切入點,堅持把服務大局、服務社會、服務民生作為宗旨,加快轉變民政發展方式,不斷創新民政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開創基本民生保障顯著改善、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有序推進、專項社會事務管理規范有序的新局面。
二、完善管理制度,創新服務方式。
新形勢下鄉鎮民政工作必須結合學習貫徹落實好十精神,結合踐行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本著“為上分憂,為下解困”的工作目標,認真履行職責,積極創新,開拓進取。鄉鎮民政工作的制度創新就是要注重長效機制建設,不斷完善城鄉低保戶、孤兒保障、百歲老人等生活補貼、優撫雙定及五保戶、貧困戶補助標準,同時,改善困難群眾居住條件,推進農村危房保險及改造。建立和完善殘疾人工作機制,各村、社區衛生室建立殘疾人的檔案,設立了殘疾人康復室,對貧困殘疾人中符合低保條件的納入城鄉低保對象。建立健全專款專戶專用制、逐級審批管理制、對象本人實領制、資金使用反饋制、動態跟蹤管理制和過錯責任追究制等管理制度。強化社區、村網格化管理功能,健全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制度,不斷提高和諧社區、和諧鄉村建設工作的整體水平,提高社會服務能力,助推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促進現代民政科學發展。
三、堅持民政為民,樹立清廉形象
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鄉鎮民政部門要緊緊圍繞保持和發展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以“為民、務實、清廉”為主題,按照“照鏡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開展工作。公生明,廉生威。鄉鎮民政干部要始終做到擋得住誘惑,管得住小節,不以善小而不為,不以惡小而為之,辦事公道、處事公正,程序公開,自覺接受黨和人民的監督,并始終把民政資金的分配與??顚S镁o密結合,堅決禁止挪用或擠占民政專項資金。特別是在城鄉低保工作方面,要嚴格執行《國家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實施辦法》,加大政策宣傳力度,規范申請、受理、入戶調查、審核、公示等環節,確保低保制度公開、公平、公正實施。采取落實包村干部、村、社區干部責任制,民政干部聯系到村、社區、紀檢、財政部門全程參與等措施,做細城鄉社會保障工作。并對農村低保實行動態管理,嚴格按照低保政策,做好評議、審核、公示、申報等工作。嚴肅低保工作紀律,杜絕申請受理過程中的“關系?!?、“人情保”、“搭車保”,公開監督舉報電話,接待群眾監督。重點加強對救災、優撫、五保、低保、孤兒等資金的監督,規范操作,實行社會化發放,保障資金安全發放到戶。這樣堅持民政為民、求真務實,把黨的根本宗旨貫徹到各項工作之中,人民群眾得到更多實惠,彰顯出執政黨“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情為民所系”的執政理念,同時,要倡導勤儉節約,遏制鋪張浪費現象,全力打造人民群眾滿意的廉潔民政。
第二條按照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確保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為目標;以“廣覆蓋、?;尽⒕戎攸c、多層次、可持續”為指導方針;遵循“政府主體救助、公平合理、及時績效、部門配合社會幫扶救助”的原則;建立以“資助參保、門診救助、住院救助、臨時救助”為一體的醫療救助制度;更大限度地滿足我縣城鄉困難群眾的基本醫療需求。
第二章工作機構
第三條縣民政局社會救助管理局為全縣城鄉醫療救助工作;鄉鎮民政辦負責本地醫療救助審核,村(居)委會負責協助做好轄區內醫療救助工作。
第四條縣社會救助管理局的工作職責:
(一)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城鄉醫療救助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二)制定醫療救助工作規劃;
(三)制定醫療救助各項工作制度;
(四)負責醫療救助工作情況的統計、分析,及時做好上傳下達工作;
(五)負責指導鄉鎮等基層單位開展醫療救助工作;
(六)編制醫療救助基金預算,負責基金的管理、分配使用及發放;
(七)負責醫療救助的審核、審批,及時對救助對象實施救助;
(八)負責部門之間有關醫療救助工作的協調。
第五條鄉鎮民政辦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上級醫療救助工作規劃在本鄉鎮的落實;
(二)負責本鄉鎮醫療救助對象資格的審查和上報,做好部分應急性醫療救助工作;
(三)負責部分通過民政網絡發放的醫療救助資金的發放;
(四)負責本鄉鎮報表統計、數據上報、信息錄入和檔案管理;
(五)指導村(居)委會開展醫療救助工作,負責本轄區定點醫療救助服務機構的協調;
(六)上級交辦的其它相關工作。
第六條村(居)委會的主要職責:
(一)根據醫療救助管理機關的委托協助做好救助對象的評議、審查、上報工作;
(二)協助做好資助參合參保的有關工作;
(三)協助做好本轄區內門診醫療救助點的管理;向上級反映本轄區居民醫療救助情況;
(五)向本轄區居民宣傳醫療救助政策;
(六)上級委托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醫療救助服務機構
第七條持有合法行醫許可證明的醫療服務機構先提出申請,經縣民政局、衛生局審查合格并由縣民政局授牌,方可作為醫療救助定點服務機構。
第八條定點醫療救助服務機構要按照我縣醫療救助服務機構基本標準和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統一標準進行規范化建設,按照市醫療救助管理部門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職責開展醫療救助工作。
第九條醫療救助服務機構應建立統一結算平臺,按照政策制訂面向救助對象的減免優惠標準、優惠措施并予以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第十條定點醫療服務機構應加強對救助對象用醫、用藥的管理,幫助求醫救助對象合理用醫、用藥,節約成本,合理使用救助資源。
第十一條定點醫療服務機構應在實施醫療救助過程中,建立針對救助對象用醫、用藥明細臺帳,與民政部門建立定期審核結算機制。
第十二條醫療救助服務機構針對困難對象的基本用醫、用藥應符合國家關于醫保醫藥管理的規定。市民政局會同市財政局、市衛生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定期和不定期對定點醫療機構進行檢查和監督。
第四章醫療救助對象
第十三條凡持有我縣居民戶口,居住在我縣境內的下列人員作為醫療救助對象:
(一)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
(二)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
(三)農村五保對象。
(四)百歲老人及其他特殊困難群眾。
第五章醫療救助的內容、標準及辦理程序
第十四條城鄉醫療救助采取資助醫療救助、門診醫療救助、住院醫療救助、臨時醫療救助四種方式。
第十五條醫療救助的標準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及醫療救助實際運行情況進行調整。
第一節資助救助
第十六條資助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一)資助對象:農村五保對象、農村低保對象。
(二)資助標準:對農村五保對象、農村低保對象中喪失勞動能力的重殘、重病人員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個人繳費部分由農村醫療救助基金予以全額資助;對其他低保戶酌情資助。
(三)辦理程序:按縣農合辦規定,在年度參合時間內,由鄉鎮民政辦根據縣民政部門審批核定的對象名單,與鄉鎮農合辦銜接,統一辦理本鄉鎮資助參合對象的參合手續??h社會救助管理局根據鄉鎮民政辦辦理參合憑據、名單將資助資金撥付至縣農合辦指定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財政專戶,資助資金從醫療救助基金中列支。
第十七條資助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一)資助對象: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城鎮低保對象。
(二)資助標準:對于城鎮三無對象和城鎮低保對象中喪失勞動能力的重殘、重病人員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除照國家規定的普補和特補標準到位后,對個人繳費不足部分給予全額資助。
(三)辦理程序:城鎮低保對象按縣醫保站規定,在辦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時間內,救助對象向其戶口所在地社區(鄉鎮)居委會,出示有效《城市低保金領取證》,經縣社會救助管理局審批核定,確屬資助對象的,繳費時按縣社會救助管理局核定的標準減免,并進行相關登記。年度參保工作完成后,以鄉鎮統計將資助參保對象名單及參保憑證送縣醫保站,經審核后,將所有資助對象的資助資金撥付至城鎮居民醫療統籌基金財政專戶,資助資金從醫療救助基金中列支。
第二節門診醫療救助
第十八條救助的對象及標準
(一)日常門診救助;對農村五保戶、城市三無人員、喪失勞動能力的重殘人員、需長期維持院外治療的重病人員和75歲以上城鄉低保老人,每年由縣社會救助管理局發放50元的《醫療救助證(卡)》,用于門診和購藥。
(二)特殊慢性病門診救助;對患糖尿病(Ⅱ型)、高血壓(有心、腦、腎、眼并發癥)、腦血管意外后遺癥(生活不能自理或長期臥床不起)、帕金森氏綜合癥、慢性腎炎、類風濕(有關節變形)的慢性病中農村五保戶和城鄉低保戶,每年由縣社會救助管理局發放100元的《醫療救助證(卡)》,用于門診和購藥。
(三)特大疾病定額門診救助;對患有惡性腫瘤、尿毒癥、白血病、肝硬化晚期腹水和系統性紅斑狼瘡等特大疾病的農村五保戶和城鄉低保戶,因經濟困難和治療效果等因素影響,沒有住院治療的,縣社會救助管理局發放500元的《醫療救助證(卡)》,用于門診和購藥。
第十九條門診醫療救助按如下程序進行辦理:
(一)日常門診救助每年2月由各鄉鎮民政辦將符合條件人員上報縣社會救助管理局審核,每年3月縣社會救助管理局按審核名單填寫《門診救助證》發到各鄉鎮民政辦,再由鄉鎮民政辦發到救助對象手中。
(二)特殊慢性病門診救助、特大疾病定額門診救助,由救助對象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醫院診斷證明、身份證、戶口簿、《低保證》或《五保證》復印件,填寫《縣特殊慢性病、特大疾病定額門診救助申請審批表»,經村(居)民委員會核實,向鄉鎮民政辦申報,鄉鎮復審后上報縣社會救助管理局,縣社會救助管理局按季審批后填寫《門診救助證»,由鄉鎮發放至救助對象。
第二十條門診救助對象就診(購藥)時須出示《門診救助證»,結算時,由醫院(藥店)經辦人員在《門診救助證》上進行登記核減。此外,經辦人員還須填寫好《門診醫療救助優惠卡»,記錄優惠金額等有關情況,由患者簽名或蓋章,并附處方等憑證,用于同縣社會救助管理局結算,每半年結算一次。
第二十一條門診(藥店)應按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規定的基本藥品目錄、診療項目范圍實施診治,超越該范圍的不納入優惠范圍。
《門診救助證》不取現,限額之內的優惠金額指標不結轉下年度。
年度內享受過住院醫療救助或臨時醫療救助的,不再納入門診救助,救助對象每年只能享受其中一種門診救助。
第三節住院醫療救助
第二十二條住院救助是指農村五保戶、城鄉低保戶住院后在其獲得新農合補助或城鎮居民基本醫保補助、醫療機構費用減免及其它政策性補助后,對其個人自付部分進行的救助。
第二十三條患者出院結算前須向醫院提供《住院救助認可書》,出院結算時,同時辦理住院救助兌付手續。《住院救助認可書》憑醫院住院診斷書或下級醫院轉診證明、《五保證》或《低保證》、身份證、戶口簿在縣醫療救助管理機構開具。
第二十四條對農村五保戶和農村低保戶,在鄉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救助比例分別為50%和20%;在縣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救助比例分別為20%和15%。
第二十五條對城市低保戶已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救助對象患病住院,救助比例為15%,其中三無人員和城市低保戶中喪失勞動能力的重殘、重病人員救助按20%救助。未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醫療救助對象患病住院,救助比例為10%。
第二十六條農村對象住院單次救助金額最高不超過2000元,年內多次住院的累計救助金額不得超過3000元。城鎮對象單次救助金額最高不超過2500元,年內多次住院的累計救助金額不得超過3000元。對五保、三無對象自負部分在最高限額內,給予全額救助。
第二十七條定點醫療機構所墊付的住院醫療救助費用每半年與縣救助管理局審核結算.
第二十八條定點醫療機構向縣救助管理局申報結算已墊付的救助費用時,應提供下列材料:
(一)《住院醫療救助認可書》、住院費用清單、住院結算單據、醫保或新農合住院費用補助詳單(提供農合辦或醫保站的復印件)。
(二)住院救助費用結算單(住院病人簽字和醫院蓋章),定點醫療機構向縣社會救助管理局提供在院病人住院醫療救助的材料必須真實、齊全,否則不予認定。
第二十九條定點醫療機構定期向市醫療救助管理機構報送上月和本年度在本醫療機構所發生的住院救助費用的月報和年報表。
定點醫療機構每季度的第一個月要在本單位張榜公布上季度在本單位發生的住院醫療救助情況,包括:姓名、年齡、性別、家庭住址、所患疾病、住院費用、救助金額等。
第三十條在城鎮居民基本醫保和新農合基本醫療目錄和診療項目之外發生的醫療費用不列入住院救助計算范圍。
救助對象在縣以外醫療機構住院,審請住院救助須在三個月以內,由本人持書面申請報告、身份證、戶口簿、低保證(或五保證)、疾病診斷證明、住院發票復印件、醫保或新農合補助憑證,填寫《縣在縣外醫院住院救助申請審批表»,經村(居)民委員會初審、鄉鎮復審后,由鄉鎮報縣救助管理局按季審批,審批后將救助金直接發放到救助對象。
第四節臨時醫療救助
第三十一條救助范圍:我縣農村五保戶、城鄉低保對象以外的其他低收入家庭成員,其家庭成員因患白血病、尿毒癥、惡性腫瘤或其他病種住院,因大病醫療費用過高,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住院費用在獲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費用減免及其它政策性補助后,剩余自付的當年度的住院費用,農村超過一萬元以上,城市超過二萬元以上的可以申請救助。
第三十二條救助標準:按照家庭困難程度、患病情況、住院費用多少,農村按不低于5%-10%的比例給予救助,城市按不低于2.5%-5%的比例給予救助,住院費用越高,救助比例越低,臨時醫療救助最高救助標準原則上不超過1000元。
第三十三條辦理程序:申請臨時醫療救助須在三個月之內由本人或直系親屬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身份證、戶口簿、疾病診斷證明、住院發票復印件等,填寫《縣臨時醫療救助申請審批表》,經村(社區)初審、鄉鎮復審后,由鄉鎮報縣社會救助管理局按季審批,審批后將救助金直接發放到救助對象,救助資金從城鄉醫療救助基金中列支。
因大病醫療費用過高,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按照家庭困難程度和患病情況分類給予一定數額的臨時醫療救助。最高救助金額原則上不超過1000元。
臨時醫療救助資金總額不得超過本地城鄉醫療救助基金當年收入的10%。
第六章醫療救助資金的籌集、撥付及監管
第三十四條城鄉醫療救助資金來源包括上級撥款、本級預算資金、福利彩票資金和慈善資金。
第三十五條城鄉醫療救助基金實行專戶儲存,專賬管理,??顚S谩?/p>
財政部門在財政社保專戶中建立醫療救助基金專賬用于辦理資金的匯集、核撥、支付等業務。
民政部門設立城鄉醫療救助基金救助資金發放專賬,用于辦理醫療救助資金的核撥、支付和發放業務,并建立城鄉醫療救助基金門診救助和住院救助明細臺賬。
第三十六條合理規劃,科學使用好醫療救助資金,參照上年度醫療救助資金總額,合理劃分各專項醫療救助資金的比例。
第三十七條集中供養五保對象門診救助金以及小額臨時救助金,由縣社會救助管理局審核后直接撥付各鄉(鎮,場),由鄉(鎮、場)民政辦直接發放。
第三十八條門診救助金、縣內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救助金,定點醫療機構定期與縣社會救助管理局結算,由縣社會救助管理局審核后直接將救助金撥付到醫療機構帳戶。
第三十九條參合參保資金經由縣社會救助管理局審核后,將資金分別撥付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財政專戶和城鎮居民醫療統一等基金專戶。
第四十條較大額臨時救助和縣外醫療的住院救助由縣社會救助管理局直接發放。
第四十一條縣社會救助管理局會同縣財政部門按照醫療救助工作的實際需要和財力,編制醫療救助資金年度收支計劃,報政府批準后此行。
第四十二條救助資金必須嚴格按照程序操作,縣民政、財政、審計、監察、衛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要按照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切實加強對醫療救助資金管理。其中,財政、審計、監察部門應對城鄉醫療救助金實施財務監督和審計,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確保資金合理使用。
一、民政系統職務犯罪特點
(一)主體固定
民政系統職務犯罪人員絕大多數是民政部門的中層干部、基層民政辦主任、會計對救濟對象基本情況比較熟悉,一旦救濟對象不存在了,他們中的個別人有機會冒領救濟對象的救濟款。犯罪的主體多數是鄉鎮民政系統的民政所長,任期較長,他們對救濟對象熟悉,了解民政部門在發放各種社會救濟金過程中的漏洞,一旦救濟對象有殘疾(例如智力障礙人士或者聾啞人士),他們就有機會實施貪污行為。
(二)手段簡單
一般采用虛列、冒領、截留等手段。具體手法是:以他人名義書寫有關報告上報縣級民政部門,達到騙取國家優撫款、救濟款及低保金的目的,然后再以他人名義簽名冒領或模仿筆跡冒領。作案手段隱蔽。民政系統職務犯罪的一個重要特點,就是在作案的手段和對象上,大多是利用自己工作的范圍和對象的便利,采取多報、瞞報或虛報,然后用假簽名、假印章代領的方法,將社會救助金、已故退伍軍人和傷殘撫恤金、已故退休或代管人員工資等救濟款項貪污挪用。從所查辦的幾起案件情況看,犯罪嫌疑人貪污侵吞各項優撫款、救濟款、低保金的主要手段就是“虛報”和“冒領”。其具體手法是:將已死亡(或死亡多年)的優撫救濟對象按“活人”的名份連續多年上報財政部門,以達到騙取國家優撫款、救濟款及低保金的目的;然后,再通過私刻“死人”章的方式,用“死人章”冒領或模仿死者筆跡冒領。
(三)隱瞞政策
利用優撫對象不熟悉或不知曉國家優撫政策而截留、侵吞各類優撫金、補助款。隨著國家經濟形勢的不斷發展和人民群眾物質文化水平的改善,國家不斷加大優撫力度,提高各項優撫、救濟的標準,但由于被優撫救濟對象多是上了年紀的老年人,且分散居住在不同的村莊內,相互間交流少,信息閉塞。他們對于國家的民政優撫政策及不斷提高的優撫標準很不了解或不知道。這為某些不法鄉鎮民政人員侵吞、染指國家財政下撥的優撫救濟款提供了便利條件,有的鄉鎮民政人員利用優撫政策不為群眾知曉的機會,將某個時期補發的“優撫救濟款”。
(四)串案多發
無論復轉軍人的優待金,還是退休、代管人員工資,均需報請人事部門審核批準、財政部門核撥,僅憑民政部門是無法直接撥付到位的,涉案人員之所以能夠輕易地虛報冒領他人的救濟款項或退休工資,往往是他們之間相互利用、共享利益等原因。
二、民政系統職務犯罪原因
(一)法律意識淡薄個人私欲膨脹
個別鄉鎮民政工作人員經不起誘惑,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發生扭曲,誘使各種侵吞、揮霍優撫救濟款、物案件多發。救濟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強、法律性嚴肅的工作。但是一些民政工作人員存有政策觀念不強、法律法規知識一知半解的情況,對國家下撥的各類優撫款、救濟款,沒有“不能越雷池一步”的思想意識。造成各種侵吞、揮霍優撫救濟款、物案件的發生。
(二)基層民政隊伍管理不完善
民政系統受當地政府和上級民政部門領導,業務垂直而人事不垂直,這就導致基層民政所尤其是所長,上級管不了,鄉鎮管不好的脫節現象。尤其是有些鄉鎮的民政部門只有一名工作人員,民政款物的管理、出賬、報賬都是一人操作,分管民政工作的鄉鎮領導沒有具體過問,往往由他自己說了算,此做法不僅嚴重違反會計管理制度,而且為滋生貪污犯罪留下隱患。
(三)賬目資金流轉制度有缺陷
社會救濟資金按照相關規定應該??顚S?,設有專門賬戶進行嚴格管理,而實際工作中,由于一些人工作責任心不強,有些環節根本無人管理。就退休工人工資而言,負責申報的是民政部門,審核批準的是勞動人事部門,撥付資金的是財政部門,看起來這是層層把關,實際上是形同虛設。在優撫金、撫恤金、低保金的發放管理上也存在類似問題。
三、預防民政系統職務犯罪對策
(一)加強思想道德和法律教育
一是加強思想政治教育,著重抓好理想、信念和黨的宗旨教育,預防和清除腐朽思想的侵蝕,要經常開展黨風黨紀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加強清政廉潔的自身修養,大力提倡艱苦奮斗的精神,強化世界觀的改造。二是經常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提高公職人員的法律意識執法水平。一些公務人員走上職務犯罪道路,和一些地方、單位不重視思想教育有關。富有成效地開展思想教育工作,使廣大干部牢固樹立科學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才能在每個黨員干部思想深處筑起反腐倡廉的牢固防線,有效預防貪污賄賂犯罪發生。三是學習民政法律法規,嚴格依法辦事。根據各科室工作性質的不同、城鄉民政工作的差異和工作人員崗位的不同,有針對性地舉辦職務犯罪預防圖片展示、政職務犯罪典型案例分析、召開專題研討會、座談會等多種形式,進行分層次、多渠道的學習培訓,組織民政干部職工學習與業務相關的法律法規。
(二)加強民政隊伍建設
在人員編制上,各鄉鎮和街道辦民生服務中心,由主管民政工作的副鄉鎮長、街道辦副主任擔任民生中心主任,民政助理任專職常務副主任。具體工作人員采取從鄉鎮和街道辦在編干部、教師及鄉鎮站所人員中擇優選調,從事業編制中擇優調劑,從大學畢業生中擇優招聘等辦法,充實民生服務中心工作隊伍,使每個民生服務中心都有專職工作人員3―5人,各民生服務站配備專職工作人員1―2人。
在財力保障上,由縣(市、區)民政局為每個中心安排10萬元資金進行基礎建設,達到有桌椅、有微機、有卷柜、有電話、有耗材的“五有”標準。并由民政部門出面協調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為每個服務中心落實每年2萬元左右的辦公經費,保障中心的正常運轉。
各鄉鎮和街道辦都騰出2至4間辦公室作為服務中心的辦事處,并確立“五個一”工作模式。即設立一條救助熱線,解決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設立一處民生服務信箱,及時了解民情、掌握民意;建立一個民生接待站,解決群眾的實際困難;走訪一次鄉下,每周由民生服務中心主任帶隊走訪,變群眾上訪為干部下訪;設立一名村級民生聯絡員,及時反映群眾的意愿和呼聲。
同時,為了更好地發揮鄉鎮民生服務中心的職能,各服務中心一方面加強培訓。在市民政局統一規劃設計下,抽調基層業務骨干,分別就基礎業務、民政政策、疑難問題處理、臺帳報表的方法等,重點對中心主任、副主任進行了培訓。并指導各縣(市、區)利用兩個月的時間,集中對中心所有工作人員進行了分期培訓,合格者持證上崗,使他們盡快進入了工作角色。另一方面完善制度建設。統一研究制定了鄉鎮公共服務中心在日常管理、崗位職責、接待、資金管理等6個方面15項制度,包括《城鄉低保管理制度》、《接待處理制度》、《深入基層走訪回訪制度》、《民生服務中心(站)日常工作制度》等規章制度,并將民生服務中心(站)領導分工、工作職責和各項規章制度制成圖版、懸掛上墻。
此外,還建立了激勵約束機制。制訂了《全市低保系統內部監督管理辦法》,明確了“十必須”、“十不準”規定。并針對民生服務中心,專門制定了工作考核及獎懲辦法。在各鄉鎮及民政局設立了監督網頁和舉報電話,確保各種問題及時得到查處。
總之,綏化市民生服務中心建設,不但在中心領導配備上體現了民政的行政主體地位,還在服務內容上突出低保、醫療救助、五保、優撫、救災救濟等民政業務內容,體現了民政的主體地位和核心職能。
辦公大廳式民生服務中心
山東省菏澤市單縣構建了以鄉鎮(辦事處)民生服務中心為載體,以服務窗口為主體,以村級服務代辦點為網點的民生服務體系,在全縣22個鄉鎮(辦事處)設立高標準民生服務中心,將計生、養老、醫保、就業創業等8種農村最需要的民生服務統一起來,限時辦理。還適度下放了部分登記、審批權力,真正實現了一站式服務。鄉鎮民生服務中心隸屬于鄉鎮政府管轄,實行“首問負責”和“零距離”服務。其機構人員設置為4―5人,包括主任、會計各一人,服務人員一人。
民生服務中心定期群眾關注的惠農補貼、低保、社區服務、救災救助、村務等各項涉農政策,切實解決好廣大群眾的吃、穿、住、醫、教等民生問題。為進一步方便群眾辦事,他們還積極推行“統一受理+全程服務+全程”的模式,把服務送到群眾家門口,讓群眾足不出戶就能得到咨詢答復。
為確保民生服務信息化建設標準化,該縣嚴格執行一套高檔辦公硬件設備、一套便民設施、一套服務臺賬、一套服務資料、一個群眾意見箱、一部服務熱線電話“六個一”標準。同時,建立健全了民生服務中心管理、服務、監督檢查、績效考核等制度和工作流程。
為進一步發揮民生服務中心服務效能,方便群眾辦事和監督,單縣還將全縣鄉鎮(街道辦事處)民生服務中心的“為民服務熱線電話”號碼及負責人名單全部公之于眾。如有反映民政業務范圍內的求助事項,咨詢民政政策法規和辦事程序,反映工作人員在工作作風、工作質量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等相關事項,可以隨時撥打。
專員式民生服務中心
鄲城縣民政局積極推進城鄉低保工作規范化、制度化,著力解決“應保盡保、應退盡退”等問題,確保城鄉低保工作公平、公正、公開,切實保障全縣城鄉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權益。
該局對全縣城鄉低保進行了復查審核和提標工作,制訂了復查審核實施方案,并成立了領導小組。鄲城縣民政局組成了23個調查組、6個督導組,采取局黨組成員包片、股長包鄉鎮的工作機制,到各鄉鎮(辦事處、工業區)進行復查審核。
同時,實行錯辦責任追究制度“誰入戶,誰簽字,誰負責”,出現問題逐環節追究,逐個人落實。經重新復核認定,共取消城市低保202戶、641人,適時為251戶、749人辦理了城市低保手續,占城鎮人口的10.6%,人月均保金通過社會化形式足額發放;復查后的農村低保共取消不符合條件的低保對象1025戶、3326人,及時調整1392戶、3326人,提高了農村低保標準,每人每月按時足額發放,并對低保對象實行了分類施保;提高了農村五保供養標準,納入財政預算,通過“農村五保一卡通”把資金發放到五保戶手中,實行社會化發放。
重,促穩定
鄲城縣民政局重抓穩定工作,成立了以民政局長為組長的穩定工作領導組,各鄉鎮(辦事處、工業區)民政所長為信息員的隊伍,新建了群眾來信來訪接待辦公室,配置了計算機等現代化辦公設備;堅持領導帶班和值班制度,每天都有班子成員和業務股室參與公開接待群眾來信來訪,現場解決問題。
鄲城縣民政局建立來信來訪登記制度,對登記的來信來訪案件及時向值班領導匯報,定期召開穩定工作會;強化工作措施,完善應急處置機制,確保涉及民政業務的各類不穩定事件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拿出應急方案,快速處置;堅持日匯報制度,及時研究、分析、解決問題;健全問題工作日志制度,將每天工作計劃、實施完成情況等記錄在案;做好重大節日穩定工作,成立應急穩定工作隊,在每個重大節日來臨前,逐片逐鄉鎮排查穩定隱患,把問題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
加強敬老院建設和五保供養工作
鄲城縣民政局加強敬老院建設和五保供養工作,成立了敬老院建設與管理工作領導組,制定出臺了管理制度。鄲城縣各鄉鎮成立以鄉鎮長為組長的敬老院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專人分管,專人負責,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
鄲城縣民政局多方籌資加大敬老院建設力度,先后投資1000多萬元新建了汲冢、石槽、李樓等11所敬老院,擴建了汲水敬老院,新建了巴集段寨村級敬老院,并為所有敬老院配備了服務人員。該局規范敬老院管理,形成長效機制,提升服務水平,重抓敬老院軟件建設,在挑選院長時,采取鄉鎮、行政村推薦,鄉鎮民政所長和鄉鎮領導把關審查,再由民政局考核確認。該局創造性地實行由鄉鎮民政所長兼任敬老院院長的做法,收到良好成效;建章立制,用制度規范工作人員的行為;成立院務管理委員會,將院民分成種植組、養殖組、伙食組、文娛組等,既讓老人多動手、勤動腦,鍛煉了身體,豐富了生活,又增加了敬老院的收入,改善了伙食條件;建設了洗浴室、娛樂室等,提高老人們的生活質量;建設高標準的衛生室,讓老人小病不出院,有病得到及時醫治。
鄲城縣民政局多方募集資金,連年提高五保供養標準,縣財政每年拿出100萬元用于敬老院建設,并把該縣所有敬老院的40多名管理人員、100多名服務人員的工資納入財政預算,充分調動他們的工作積極性。該局對五保供養實行動態管理,對全縣所有五保對象進行普查,逐人見面,輸入計算機,五保資金按時足額社會化發放。
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
二、重點任務
(一)貫徹落實省民政廳《關于印發〈開展社會救助專項整治切實提高為民服務水平實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
(二)重點解決我市城市低保中的前幾年企業改制地方政府為了維穩產生的“政策保”,農村低保中失地農民享受的“政策保”和優親厚友的“人情保”等難點問題。
三、具體內容
(一)嚴格執行集中開展低保專項整治活動。按照《關于印發〈開展社會救助專項整治切實提高為民服務水平實施方案〉的通知》,各鄉鎮民政所要組織精干力量,精心籌劃,尤其要取得當得黨委、政府主要領導的支持和理解,嚴格貫徹方案要求,執行集中開展低保專項整治活動,避免雷聲大雨點小,做到不搞形式,不走過場,為今后城鄉低保工作打下夯實的基礎。
(二)大力整治“政策保”、“人情?!焙汀熬S穩?!?。對所有社會救助對象嚴格執行《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辦法》和《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規程》的有關規定,做到“一把尺子衡量”、“一碗水端平”,尤其對企業改制和失地農民產生的“政策保”、優親厚友的“人情?!?、地方政府的“維穩?!钡痊F象,堅決執行符合條件的進,不符合條件的出,做到“應保盡保,應退盡退”。
四、實施步驟
專項整治活動和建立完善機制分四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2014年6月中旬至6月底)。
各鄉(鎮)民政所要根據本方案,針對本鄉(鎮)特點,圍繞專項整治工作重點,研究制定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專項整治方案。各鄉鎮民政所要組織好核查力量,啟動低保核查宣傳,公開核查政策,公布舉報電話,發動群眾監督。
第二階段:全面排查階段(2014年7月上旬至8月中旬)。
各鄉(鎮)民政所開展自查自糾,自查面必須達到100%,務必取得實效。對自查出來或群眾反映的問題進行分類,拿出解決問題的對策措施。請各鄉(鎮)民政所于8月26日前將自查自糾情況報市民政局社會救助科。
第三階段:檢查督導階段(2014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
市民政局結合“市城鄉低保規范化管理實施意見”的分組匯同財政局,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對各鄉(鎮)專項治理和機制建設情況進行重點督查。及時掌握各地工作動態,協助研究解決有關問題,對工作流于形式、走過場的,將責令整改并嚴肅處理;對于低保重大事項或社會影響惡劣的違規違紀事件,將派專人現場督辦解決。
第四階段:總結整改階段(2014年9月上旬至9月底)。
各鄉(鎮)民政所要對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全面深入總結,對自查和重點督查發現的問題,有針對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限時整改,確保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民政所要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確保低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對整治活動要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強化工作責任落實。
王局長:所謂“5711工程”是指每個鄉(鎮)民政所要有5間以上固定的辦公用房,在編工作人員不少于7人,有一塊醒目的民政所牌子,有一套完整規范的工作制度。要達到的目標是,各鄉(鎮)民政所條件改善,人員充足,制度健全,基層民政工作面貌煥然一新;工作效率普遍提高,服務質量顯著增強,各項管理規范有序。
記者:作為經濟欠發達的省級貧困縣,相比之下,葉縣在解決鄉鎮民政機構人員方面的難度更大,請問,您為什么會在機構進一步精簡縮編的情況下果斷決策建立鄉鎮民政組織機構,并提出“5711工程”建設呢?
王局長:首先,是大勢所需?!瓣P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是近年來黨和政府的核心議題和公開的政治承諾??倳浽邳h的十七屆一中全會上的講話中明確提出:要始終不渝地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真誠傾聽群眾呼聲,真實反映群眾愿望,真情關心群眾疾苦,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著力解決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民政工作直接服務于人民群眾,特別是與困難群眾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黨和政府的愛民之心、親民之情、為民之舉,在很大程度上是要通過民政工作來體現。而民政工作的根基在基層、優勢在基層、實效也體現在基層,各項民政政策法規需要在基層實施,繁重的民政工作任務需要在基層完成,基層民政工作直接體現著黨和政府工作的成效,直接關系到社會的和諧穩定。鄉鎮民政工作機構是否健全,人員配備是否得力,對民政工作有著根本性、全局性的影響。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全面進步,民政工作的內涵日益豐富,外延不斷擴展,民政工作在政府工作和社會管理中的地位與作用日益提高,特別是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中,民政肩負的職責與工作任務也越來越重,民政部門要應對新情況,解決新問題,完成新任務,就必須盡快解決鄉鎮民政工作機構調整這一問題。
其次,是民生事務增加,任務要求的需要。黨的十七大提出要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建設服務性政府。隨著社會轉型的加快,政府亟需強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而民政作為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部門,其地位和作用日顯重要。從當前的鄉鎮機構改革、農村稅費改革和新農村建設等可以看出,黨和政府對民政部門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在這種情況下,只有不斷加強基層民政組織建設和管理,切實解決好基層民政機構配置、人員配置、資金保障、制度建設等問題,才能使他們承擔起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務,確保將黨和政府的溫暖送到千家萬戶。
葉縣是省級貧困縣,又是民政大縣,民政工作相對更加繁重。2005年鄉鎮機構改革后,民政工作歸屬社會事務辦管理,同時社會事務辦還要掛辦、綜合辦、計生辦的牌子,并要例行上述職責,這樣就使民政工作沒有了專門機構和人員去做。目前鄉鎮的民政工作除了救災救濟、五保供養、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擁軍優屬、優待撫恤、基層政權建設、區劃地名、殯葬服務與管理等20余項傳統民政工作之外,又相繼開展了農村醫療救助、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流浪乞討人員和愛心救助等項工作。目前全縣18個鄉鎮,僅低保、五保、優撫等固定民政對象就有3萬余人。拿這三類對象款項發放來講,按每天集中發放5~8個村,加上因身體狀況不能到鄉鎮領取需登門發放的占10%計算,集中發放一次,小鄉鎮要12天左右,大鄉鎮要24天左右,還需有大量人手才行。同時,殯葬改革的宣傳與推進,村委換屆選舉的督查與指導,遇上實效性鞍強的災情統計上報、春荒冬令調查摸底、救災救濟款物發放、倒房重建督查、走訪慰問、老齡人口統計等工作,都要有民政部門來做。民政擁有20個專業,108項工作,涉及民政工作的現行有效法律11件,行政法規24件,部門規章38件。各類民政對象的核定都有嚴格程序,稍有不慎,就會出現偏差,影響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的形象。而之前絕大多數民政干部都不是專職,他們的主要工作是包村駐點,還要完成計劃生育、綜合治理、招商引資等其他工作,以至于無暇顧及民政工作,更不用說組織建設了。葉縣民政局審時度勢,向縣委、縣政府提出了實施“5711工程”、加強鄉(鎮)民政所建設的報告,積極主動爭取縣黨委、政府支持,以常村鄉為試點,推動了全縣鄉(鎮)民政所建設。
記者:目前,葉縣“5711工程”已成為葉縣民政的代名詞,請問王局長,“5711工程”的實施,都起到了哪些作用與成效?還有哪些問題亟待解決?
王局長:一是為加強黨在基層的執政能力建設、落實“為民”宗旨,提供了一個可靠的載體。民政所人員實行分片包村,平時經常走村入戶,了解困難群眾的需要,并及時把群眾的困難解決在基層;對一些年老體弱、行動不便的低保、五保及優撫對象,民政所工作人員更是服務上門、送錢到家。當面對臨時性、緊急性任務時,民政所的作用更是突顯;如春節前發放臨時救濟款物,以往到大年三十發放工作還收不了尾,而2009年春節僅用了幾天時間,就完成了2.2萬農村困難群眾棉衣、棉被及救濟款的發放工作;2008年年底,在低保對象的復核認定中,僅用一周時間,就完成了注銷1150人、新增1260人的繁重任務。
二是為做好弱勢群體救助工作,構建基層和諧社會,提供了有力的保障。“5711工程”實施后,工作人員堅持走村入戶進行家訪,摸清本鄉困難群眾的底數,分類登記,錄入電腦。如把五保戶、重點優撫對象、低保對象等困難群眾逐一登記造冊,并對困難原因、享受政策等一一標明,使工作人員做到情況“一口清”,達到管理到位、服務到位,為做好基層弱勢群體的社會救助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三是為全面提升民政工作整體服務質量和規范化水平,搭建了一個有效的工作服務平臺。“5711工程”實施后,就民政工作而言,在鄉(鎮)有了一個全天候對外服務的窗口和陣地,基層民政干部第一次有了業務分工和職責劃分。另外,全縣民政部門對《民政工作人員準則》、《便民服務承諾》、《民政工作流程》等工作制度,實行統一裝框上墻,真正做到了管理有序、制度健全、運作規范,總體工作服務水平有了明顯提高。
自“5711工程”實施以來,我縣民政事業實現了較快發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也存在著一些問題亟待解決,主要反映在以下幾個方面思想觀念需要進一步更新,政策引導扶持力度需要進一步加大,民政公共服務基礎設施需要進一步完善、工作手段需要進一步改進,民政隊伍力量需要進一步加強,人員素質需要進一步提高,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需要進一步健全等。
記者:在新一輪政府機構改革中,葉縣“5711工程”的實施是一個值得關注的新動態。請問王局長,作為一個走在決策前沿的領導,您是怎么看待自己的工作的?下一步的打算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