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4-03-04 17:24:42
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0篇消防建筑設計規范,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中圖分類號:TU998.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前言
對于現代建筑,消防是十分重要的,而建筑消防設計是建筑防火安全至關重要的一環,及時準確的火災報警、正確無誤的滅火聯動、安全可靠的消防電源等項設計細節在電氣消防設計中尤為重要。
1、消防用電采用專用供電回路的規范設計[1]
消防用電設備應采用專用(或單獨)的供電回路,這在《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和《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中都有明確的規定。然而,由于設計人員對其理解不同,有時為了追求系統接線的簡便和節省投資而忽視了規范的要求,如圖1 接線。
圖1 不符合規范要求的專用供電回路
火災時,首先要保證消防用電不能中斷,確保撲救用電。其次應切除起火部位的非消防用電,以防線路短路等故障造成的火災蔓延,及消防隊員在撲救時發生觸電事故。即消防隊員在進人火場之前要強行切斷起火部位的非消防用電。按圖l 接線,欲達上述目的只能在1AP、2AP 箱上進行操作。而火災時能夠進入火區火場的只有消防隊員,由于動力配電箱分散在現場,也可能就是處在火場內,所有由消防隊員進行上述操作是困難的,有時甚至是不可能的。顯然,上述操作應在消防控制室或配電室才是合理的。也就是說,消防用電從配電室開始就應設專用的供電回路,因此圖1 接線不能滿足規范要求。
還有另外一種情況,如高層住宅有兩部以上電梯,是否因為其中有一部為消防電梯就必須由配電室各引兩路電源分別供電,它不應該是唯一的方案,圖2 的接線也是比較經濟可行的方案。
圖2 經濟可行的專用供電回路
從形式上看,圖2 似乎不能滿足“專用供電回路”的要求,但通常在火災情況下,為保證人員向外疏散,不允許普通梯再向上運行,因此,高層住宅的非消防電梯均有強行停首層的設施,該設施一般都具備使雙電源互投箱AT 中的分路空氣斷路器脫扣路閘的功能,所以不存在因為沒采用專用回路供電而無法停非消防用電的問題。即使強行停首層出現故障,進入消防電梯機房操作AT 箱內的分路開關也不困難。
2、客梯電源設計[2]
根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及《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有關條文,消防用電設備應采用專用的供電回路。故在一般的設計中,不論規模大小,常常將客梯與消防梯分開供電,筆者認為這不盡合理。從消防的角度考慮,在眾多的用電設備中,客梯是非常特殊的。因為其既不是消防設備———火災時必須確保供電;也不似普通空調通風設備———火災時必須切除。根據《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的有關條文,在確認火災發生后,客梯應先迫降至底層,然后再切斷其電源。故客梯在確認火災后的迫降運行過程中,其電源是應確保的。為此,筆者認為客梯應列為“準消防設備”。當樓內電梯不多且機房相鄰時,客梯宜與消防梯合用一組雙電源回路。若分開供電,則需二組雙電源回路,由于電梯機房設于屋頂,供電距離較大,考慮電壓降等因素,每一路的導線截面無法減小,二組雙電源與合用一組雙電源回路相比,這將造成配電豎井內導線排布較密,溫升較大,從而使得供電的安全可靠性下降。另外,由于回路數的增加,變電所出線倉位也要增加,造成不必要的投資浪費。
3、雙電末端自切設計[2]
根據有關規范,消防用電設備之電源應專用,且為雙電末端自切。但在實際的工程中,特別是樓層面積大,功能較多的,消防用電設備往往是數量多,分布廣,單機容量較小。若在每臺設備就地設置雙電源自切配電箱,并由二路專線供電,則將造成變電所出線
倉位緊張,配電通道擁擠,較難滿足規范的要求。為滿足規范要求,上述雙電源自切配電箱應相對集中設置,在消防用電設備就地設置按鈕盒,接觸器及熱繼電器均設于配電箱內,或在就地設置磁力起動器,配電箱內僅設置斷路器。雙電源自切配電箱的供電半徑宜控制在30 米內。對該類配電箱可采用鏈式供電,即由變電所引來一組雙電源帶若干臺雙電源自切配電箱,所鏈接的雙電源自切配電箱不宜超過3 臺,總容量宜控制在50KW以內。這樣設計,既減輕了變電所及配電通道的壓力,又完全滿足有關規范的要求。
4、火災事故時切除非消防電源的有關措施[3]
如前所述,在火災情況下,為防止可能發生的線路短路故障,防止由電氣線路造成火勢蔓延擴大,以及消防員撲救之前應切斷起火部位的非消防用電。但如何正確實施,還有一些問題值得研究探討。
4.1 按防火分區切除非消防電源
很明顯,火災時需要切除的,僅僅是“起火部位”的非消防用
電,所以切除非消防用電應按防火分區實施分區控制,盡可能地縮小強切電源的范圍,盡可能地減少因強切電源造成的意外損失。工程中曾見過不少強切非消防電源不進行分區設計,如20幾層的高層住宅,當發生火災時若毫無區別和毫無選擇地一次切除電源,造成全樓人為斷電。可想而知,如上述情況發生在夜間,除造成安全疏散的不便外,還可能造成其他的意外事故及不應有的損失。
為防止上述情況的發生,火災時切除非消防用電應按防火分區實施分區控制,對高層住宅宜按樓層分組,以24 住宅為例,筆者認為每(3~4)層為一組為好。
4.2 強切回路二次接線的形式
目前強切非消防用電基本都是采用配電空氣斷路器分勵脫扣的方法來實現。其二次接線常有圖3 所示兩種形式。
圖3 強切回路二次接線
圖3(a)中按鈕SB 使用常開接點,繼電器KA 平時不通電,如果SB 回路發生斷線故障:降導致強切失敗。圖3(b)中SB 使用常閉接點,KA 平時通電,當發生SB 回路斷線故障時將自動完成胡里胡涂和電電源的切除。方案(a)發生斷線時可以手動操作QF開關的手柄來完成強切,需要時還可增加試驗裝置。方案(b)如果發生SB 回路斷線而誤動,將造成不應有的人為停電事故,而且在SB 回睡斷線故障沒有查清并排隊之前,誤停的電源是無法恢復的,這是該方案明顯的缺點,不宜采用。
4.3 強切電源的防誤操作
強切非消防電源是火災時不得已而采取的一項非常措施,宜考慮防止誤操作。圖4 即是考慮防誤操作的改進線路,將消防泵的啟動信號作為強切電源的條件,只有在消防泵啟動后,也就是只有在火災時才能切除非消防用電。
圖4 強切電源防誤線路
圖4 接線既解決了強切的防誤操作又解決了按鈕回路斷線故障的試驗監視問題。SB 兼作強切操作和試驗按鈕,火災情況下(消防泵已啟動)用經強切操作,平時用作檢查回路完好的試驗按鈕。
結語
總之,對于建筑電氣消防設計,首先要嚴格執行有關規定,特別是強制性規范;又應根據消防機理及各設備在火災時的運行情況,合理地選擇設備,構成系統,以使各消防設備能準確、及時、安全地運行。
參考文獻
Abstract: "the building fire prevention design specification" (GB50016-2006) in the practical application of some common problems of indoor fire hydrant, through the specification of deep understanding, to find out the real meaning of specification.
Keywords: specification; indoor fire hydrant; cyclization; diameter
中圖分類號:TU2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以下簡稱《建規》)從74年到今天已經走過了39個年頭,經過多次的重編和修訂,如今已經包含12章1個附錄387條,強制性條文176條。是建筑消防行業中最重要的規范之一。是我國建筑防火設計中指導工程建設的基礎技術規范,是工程設計、施工和消防監督的依據和標準。本人從事建筑給排水消防已有十年,在執行《建規》的過程中,遇到過一些問題,也有一些自己的體會和思考,在這里拋磚引玉,希望和讀者們共同來探討。
1.《建規》第8.4.2 條第一款:“室內消火栓超過10 個且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15L/s 時,其消防給水管道應連成環狀,且至少應有2條進水管與室外管網或消防水泵連接。當其中一條進水管發生事故時,其余的進水管應仍能供應全部消防用水量”。按照一般的理解及長期以來的做法,此種情況只要是底部成環即可,條文說明中也只是強調了2條進水管的供水可靠性。但是在實際工程設計中,一些審圖機構和消防審查部門,要求多層建筑的消防立管也應連成環狀,即室內消防管道立體成環。在已廢止的舊版規范中,對于立管成環做了相應的規定,但是新規范不知道什么原因缺少了這部分內容。筆者認為,消防管道成環的要求主要目的是為了保證供水安全,無論是水平成環還是豎向成環,最終保證的是檢修的時候,停用的消火栓數量不至于太多,不會在火災時產生過大的影響,即本規范第8.4.2 條第六款所規定的數量。所以,對于多層建筑,只要底部成環,并用閥門合理分隔,保證檢修停用數量在本規范第8.4.2 條第六款范圍之內即可,沒有必要整個室內消防管道立體成環,造成不必要的浪費。
2.《建規》第8.4.2 條第二款:“高層廠房(倉庫)應設置獨立的消防給水系統。室內消防豎管應連成環狀”。此款的正常理解應為針對高層廠房(倉庫)消防給水的要求,但是中間的連接用的是句號,在語法上又是表達的兩個沒有直接關系的意思。這里我們不妨參考一下《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以下簡稱《高規》)的說法,《高規》在條文里跟《建規》一樣,只是要求成環,但條文說明中卻明確了豎向和橫向都要成環。這里又要回到上面《建規》第8.4.2 條第一款的問題,一些審圖機構和消防審查部門在此條沒有確切說明的時候可能是參考了《高規》的條文說明。
繼續分析,《建規》第8.4.2 條第一款要求成環,如果做與《高規》一樣的理解,
即橫管跟豎管都要求成環,那么第8.4.2 條第二款要求豎管成環的條文沒有任何意義;如果第8.4.2 條第二款理解為所有的多層都要求豎向成環的話,那么此條文又略顯多此一舉,只要把第8.4.2 條第一款象《高規》一樣,明確豎向和橫向都要成環即可。另外,從理論上來看,與上述第一部分一樣,消防管道成環的要求主要目的是為了保證供水安全,無論是水平成環還是豎向成環,只要達到這個目的就行了。
所以,筆者認為,《建規》第8.4.2 條第二款中所指的“消防豎管應連成環狀”只是針對高層廠房(倉庫)而言。
3. 《建規》第8.4.2 條第三款:“室內消防豎管直徑不應小于DN100”。此款的理解在條文說明中應該是表述的比較清晰。條文說明中寫道:“2.多層建筑消防豎管的直徑,應按滅火時最不利處消火栓出水要求經計算確定。最不利處一般是離水泵最遠、標高最高的消火栓,但不包括屋頂消火栓。每根豎管最小流量不小于5L/s時,按最上1層進行計算;每根豎管最小流量不小于10L/s時,按最上2層消火栓出水計算;每根豎管最小流量不小于15L/s時,應按最上3層消火栓出水計算。
3.高層廠房、高層倉庫室內消防豎管的直徑應按滅火時最不利處消火栓出水要求經計算確定,消防豎管上的流量分配可參考表26選擇。當計算出來的豎管直徑小于1OOmm時,應采用1OOmm。”
條文說明中,已經把多層和高層兩種情況分別列出,加以說明。意指高層廠房、高層倉庫室內消防豎管最小不能小于DN100。但是,在條文中,此款是單列出的一款,室內消防豎管之前并沒有定語,在《建規》的大背景之下,如果不充分理解規范的含義,只是死摳字眼的話,確實容易理解為所有建筑的室內消防豎管直徑均不應小于DN100。而事實上,包括很多的設計人員、審圖機構和消防審查部門,確實是這樣理解錯誤的。
一、建筑設計規范是靈感開花的土壤
在我一開始從事建筑設計這一行業時,我也曾經迷茫,為什么存在那么多建筑設計規范,限制了我的設計想法。很多大學里學習建筑設計的同學也是一樣,老師教的建筑設計規范都被看成了無所謂的條條框框,交上去的作業都注重設計的獨特、絢麗、多功能性,嫌棄建筑設計規范麻煩、無趣,卻沒有貫徹注重過建筑設計規范。很多年的今天,我的設計在一次次被建筑設計規范否定時,我才明白建筑設計規范才是建筑設計的靈魂和土壤,如今我再回頭看這些所謂“鐐銬”、“權威”的建筑設計規范,感覺就是如魚得水。我國從《周禮?考工記》便有了最早的建筑設計規范,北宋的《營造法式》系統完整的說明了古代的建筑設計規范,最出名的是古羅馬維特魯威著的《建筑十書》。從古至今都離不開建筑設計規范對設計師的“強制性”要求,脫離了建筑設計規范的建筑設計只能是紙上談兵,沒有嚴格的合理性和規范性,尤其在消防等限定方面,更是脆弱不堪。
不遵守建筑設計規范設計出來建筑只能是理想,永遠達不到現實。建筑設計規范之所以稱之為規范,就是前人無數的經驗總結,是建設一個合格的建筑的必要條件。包括整體性設計原則,要求綜合考慮一個建筑物的協調統一,不能單方面考慮一部分的設計;聯系性設計原則,要求建筑設計各方面要彼此聯系;動態性設計原則,要求對建筑各方面的未來發展趨勢和時展規律相結合;有序性設計原則,要求建筑分清楚高低次序;最優化設計原則要求各部分整合后達到最優等等。這些原則、規范都是經驗教訓,是在創作一個優秀的建筑設計時靈感開花的土壤。
二、建筑設計規范是設計師肩負的責任
建筑設計師肩負的是一棟建筑是否對其使用者安全的社會責任。在實際的建筑建設中,為了減少投入成本,加快建筑建設速度,往往出現鉆法律的空子,只是擦邊的滿足建筑設計規范而沒有真正達到建筑設計規范。導致建筑物出現各種安全隱患。我們應該從建筑教育入手,讓建筑設計師們從心里認識到自己的設計肩負著的不僅僅是社會責任還有法律責任。
曾經一個酒店在建造下水管道時偷工減料,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考慮使用者的麻煩,設計的排水管道沒有達到足夠的標準管道寬度,減少了建筑設計規范中管道的寬度。剛開始使用上沒有出現問題,新穎的建筑外表還得到了一致好評,使該酒店成為了標志性建筑,吸引了大量顧客。但是有一天,所有的房間都注滿了客戶,巧合的是幾乎所有的住戶都在同一個時間段洗澡。結果可想而知,下水道寬度不符合建筑設計規范,污水排除速度慢于污水產生速度,導致全都堵在住戶的洗手間內,給該酒店帶來了十分負面的影響。所以,一個建筑設計在很小的地方沒有遵守建筑設計規范,就可能造成很大的問題,小到使用者使用不便,大到建筑物成為“樓脆脆”,“豆腐渣”。當我主設計的樓出現什么事故時,我都會很緊張的翻看建筑設計圖,看看自己的設計是否存在著問題,是否符合建筑設計規范,這樣才能做到安心。因此,遵守建筑設計規范的設計,才能承擔起作為一個建筑設計師的責任
三、靈活運用建筑設計規范
本文作者通過近期設計的一個工程案例――清香嶺居住宅小區,結合當前國家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和圖集,來闡述帶商業服務網點的一類高層住宅建筑的供配電設計要點,特別是負荷分級、電源的設置等方面的問題,并提出一些設計人員應注意的建議。
清香嶺居住宅小區分為A、B、C三個地塊,B區為別墅和多層住宅,B區總建筑面積約為4萬m2,C區為一類高層住宅單體建筑,地下兩層,地上27層,C區總建筑面積約為2萬m2,本文均不做闡述;A區總建筑面積約為10萬m2,建筑主體高度為85.2米,結構高度為108米;地下一層為人防工程和車庫,地下二層為人防工程(本工程因現場地形,局部出現地下二層);地上共有6個塔樓(順序依次為F1棟、G棟、F2棟、F3棟、F4棟、F5棟),一層、二層裙房均為商業服務網點,三至二十七層均為住宅;地下室建筑面積約為1.6萬m2,人防工程共分為3個防護單元,人防類別為常6級乙類二等人員掩蔽所,人防總建筑面積為4543.2 m2。
1 負荷分級
1.1 地下車庫負荷分級的確定
本工程地下車庫停車數量為346輛,根據《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GB 50067-97)3.0.1條和9.0.1.1條,地下車庫的防火分類為Ⅰ類,本工程地下車庫消防水泵、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排煙設備、火災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等消防用電應按一級負荷供電;若設計有機械停車設備和升降梯的車庫,機械停車設備以及采用升降梯作車輛疏散出口的升降梯用電應按一級負荷供電。
根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14)10.1.1條,一類高層民用建筑的消防用電應按一級負荷要求供電,故在地下車庫中一類高層民用建筑所用的消防設備用電負荷均為一級負荷。
地下車庫中排污泵和生活水泵等非消防負荷等級均為一級負荷;地下車庫人防區走道照明為一級負荷,普通照明為二級負荷;地下車庫非人防區走道照明為一級負荷,其他普通照明為三級負荷。
1.2 地下人防工程負荷分級的確定
根據《人民防空地下室設計規范》(GB 50038-2005)7.2.4條 續表7.2.4(戰時常用設備電力負荷分級)的要求:基本通信設備、音響警報接收設備、應急通信設備、柴油電站配套的附屬設備、應急照明用電負荷等級為一級,重要的風機、水泵、三種通風方式裝置系統、正常照明、洗消用的電加熱淋浴器、區域電源的用電設備、電動防護密閉門、電動密閉門和電動密閉閥門用電負荷等級為二級,不屬于一級和二級負荷的其它負荷為三級負荷。
1.3 一、二層商業負荷分級的確定
本工程一、二層各商業服務網點面積均小于200 m2,根據《商店建筑設計規范》(JGJ 48-2014)7.3.1條第3款的要求:“小型商店建筑的用電應為三級負荷”,故一、二層各商業服務網點按三級負荷供電。JGJ 48-88版規范要求“高層民用建筑附設商店的電氣負荷等級應與其相應的最高負荷等級相同”,設計人員應注意新版規范對負荷分級的變化。
1.4 住宅負荷分級的確定
根據《住宅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 242-2011)3.2.1條,本工程為一類高層住宅建筑,消防用電負荷、應急照明、航空障礙照明、走道照明、值班照明、安防系統、客梯、排污泵和生活水泵為一級負荷;住宅建筑內其他用電負荷為三級負荷。
2 配變電所及柴油發電機容量及位置選擇
2.1 配變電所位置的確定
根據本工程實際情況,6棟塔樓一字排開,端到端水平距離約為400米,塔樓建筑主體高度為85.2米,根據《住宅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 242-2011)4.3.3條的條文說明:“供電半徑一般為200m~250m ”,方案確定為設置1個10kV開關室和3個配變電所;F1棟、G棟和F2棟住宅樓由#1配變電所供電,設置于三棟塔樓地下室中間位置;F3棟、F4棟和F5棟住宅樓設置#3配變電所,設置于F4棟塔樓地下室;地下室、一層、二層裙房由#2配變電所供電,設置于地下室中間位置,均滿足供電半徑要求。
關于配變電所所址的選擇,《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 16-2008)4.2.1條第7款規定:“不應設在廁所、浴室、廚房或其他經常積水場所的正下方,且不宜與上述場所貼鄰。如果貼鄰,相鄰隔墻應做無滲漏、無結露等防水處理”,配變電所設置在地下一層時,應注意上方是否為一層商業服務網點的衛生間。
同時還應注意,《住宅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 242-2011)4.2.2條有規定:“當配變電所設在住宅建筑內時,配變電所不應設在住戶的正上方、正下方、貼鄰和住宅建筑疏散出口的兩側,不宜設在住宅建筑地下的最底層。”故在做純住宅樓時應注意配變電所正上方是否為住戶。
本工程局部出現地下二層,配變電所不宜設置在地下二層,《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 16-2008)4.2.2條有規定:“配變電所可設置在建筑物的地下層,但不宜設置在最底層”。
配變電所設置在地下室時應有相應的防水、排水措施,《低壓配電設計規范》(GB 50054-2011)4.3.4條有規定“配電室內的電纜溝,應采取防水和排水措施。配電室的地面宜高出本層地面50mm或設置防水門檻”。
2.2 配變電所內變壓器容量的確定
《住宅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 242-2011)4.3.1 條規定:“住宅建筑應選用節能型變壓器。變壓器的結線宜采用D,yn11,變壓器的負載率不宜大于85%”,同時根據供電部門要求,功率因數補償應達到0.9及以上。本工程通過負荷計算:#1配變電所設置兩臺SCB11型1000kVA的住宅用電干式變壓器,#3配變電所設置兩臺SCB11型1000kVA的住宅用電干式變壓器,#2配變電所設置一臺SCB11型630kVA商業用電干式變壓器和一臺SCB11型630kVA公共用電干式變壓器;各配變電所的兩臺變壓器低壓側均采用母聯柜連接,保證變壓器不同時停電檢修時一級負荷和二級負荷的供電。各變壓器負載率均在75%~85%之間,符合規范要求。
2.3 柴油發電機容量的確定
關于柴油發電機作為應急電源的容量確定,《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 16-2008)中3.5.4條有規定,現摘錄如下:
“3.5.4 應急發電機的負荷計算應滿足下列要求:
1 當應急發電機僅為一級負荷別重要負荷供電時,應以一級負荷別重要負荷的計算容量,作為選用應急發電機容量的依據;
2 當應急發電機為消防用電設備及一級負荷供電時,應將兩者計算負荷之和作為選用應急發電機容量的依據;
3 當自備發電機作為第二電源,且尚有第三電源為一級負荷別重要負荷供電時,以及當向消防負荷、非消防一級負荷及一級負荷別重要負荷供電時,應以三者的計算負荷之和作為選用自備發電機容量的依據。”
本工程將消防用電設備及一級負荷之和作為應急柴油發電機容量的依據。
同時根據《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GB 50974-2014)11.0.12條規定“消防水泵控制柜應設置機械應急啟泵功能,并應保證在控制柜內的控制線路發生故障時由有管理權限的人員在緊急時啟動消防水泵”。當緊急時啟動消防水泵,柴油發電機的母線電壓將會下降,影響發電系統的穩定;設計中為消防水泵提供備用電源的柴油發電機組容量選擇應考慮當最大一臺消防水泵全壓直接啟動時的電壓降,需滿足規范要求值(發電機母線電壓不應低于額定電壓的80%)。
2.4 柴油發電機組安裝位置的確定
《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 16-2008)中6.1.1條第6款有規定:“發電機間、控制室及配電室不應設在廁所、浴室或其他經常積水場所的正下方或貼鄰”。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14)5.4.13條第2款摘錄如下:
“5.4.13 布置在民用建筑內的柴油發電機房應符合下列規定:
2 不應布置在人員密集場所的上一層、下一層或貼鄰。”
本工程柴油發電機房設置于車庫內,上方為草坪。GB 50016-2014版防火規范出來以前,設計人員往往考慮少占用或盡量不占用車位,柴油發電機房經常布置于一層商業的下方(此位置多剪力墻,不能設置停車位),現在此條列為強制性條文,設計人員應注意規范的變化。
3 人防電站的確定
《人民防空地下室設計規范》(GB 50038-2005)7.2.13條第1款條文說明:“建筑面積大于5000m2的防空地下室應設置內部電站,除供本工程供電還需兼作區域電站向鄰近防空地下室一級、二級負荷供電,柴油發電機組總功率大于120kW時應設置固定電站,柴油發電機組的臺數不應少于2臺。對于大型人防工程也可按防護單元組合,設置若干個移動電站,分別給防護單元供電。”
本工程人防總建筑面積為4543.2 m2,同時根據其他各專業提供的電氣條件,一級和二級負荷總功率小于120kW,故該人防工程未在內部設置固定電站,在人防工程中間位置設置人防配電室,戰時電源由防空地下室地面附近的拖車電站、汽車電站引來。
4 低壓側供配電系統及線纜選擇
4.1 低壓側供配電系統
《住宅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 242-2011)6.2.4條規定:“ 每棟住宅建筑的照明、電力、消防及其他防災用電負荷,應分別配電”。在低壓配電柜系統圖中,按非消防照明、非消防動力、消防照明、消防動力、人防等分類設置配電柜。住宅采用樹干式配電,每三層設置一個電能表箱,同一層四個家居配電箱均接于同一相;動力負荷均采用放射式供電;單相用電設備均勻地分配在三相回路中。
關于應急照明電源箱的設置,《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 16-2008)13. 9.12條有規定,本工程消防用電負荷為一級,應急照明由主電源和應急電源提供雙電源,均采用專用回路,由配變電所低壓柜引來;各塔樓采用樹干式供電,樓梯間根據工程具體情況按多個樓層設置末端雙電源自動切換應急照明配電箱;地下層各防火分區采用放射式供電,按防火分區設置末端雙電源自動切換應急照明配電箱,提供該分區內的備用照明和疏散照明電源。
根據《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 16-2008)13. 9.8條的規定:“ 消防用電設備配電系統的分支線路,不應跨越防火分區,分支干線不宜跨越防火分區”。在地下室各防火分區設置消防總箱單獨配電,由低壓柜放射式供電至各分區消防總箱。
《人民防空地下室設計規范》(GB 50038-2005)7.2.14條第1款規定:“ 供電系統設計應符合下列要求:每個防護單元應設置人防電源配電柜(箱),自成配電系統”;故在各個人防防護單元設置人防總箱,由電力系統電源柜和外部電源柜引來,各人防總箱均設置進線總開關和內、外電源轉換開關。
4.2 線纜的選擇
《住宅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 242-2011)6.4.3條和6.4.4條,消防設施供電干線均采用無鹵低煙阻燃耐火線纜,明敷的非消防供電干線采用無鹵低煙阻燃線纜。
根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14)10.1.10條第3款“消防配電線路宜與其他配電線路分開敷設在不同的電纜井、溝內;確有困難敷設在同一電纜井、溝內時,應分別布置在電纜井、溝的兩側,且消防配電線路應采用礦物絕緣類不燃性電纜。”我們在設計帶商業服務網點的高層住宅建筑時,非消防配電線路和消防配電線路均共電纜井敷設,應注意電纜井內的消防配電線路應采用礦物絕緣類不燃性電纜。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供電線路、消防聯動控制線路應采用耐火銅芯電線電纜,報警總線、消防應急廣播和消防專用電話等傳輸線路應采用阻燃或阻燃耐火電線電纜,《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 50116-2013)11.2.2條有規定。
4.3 線纜敷設
根據《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 50116-2013)11.2.1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傳輸線路應采用金屬管、可撓(金屬)電氣導管、B1級以上的鋼性塑料管或封閉式線槽保護。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2014)10.1.10 條規定:消防配電線路明敷時(包括敷設在吊頂內),應穿金屬導管或采用封閉式金屬槽盒保護,金屬導管或封閉式金屬槽盒應采取防火保護措施;當采用阻燃或耐火電纜并敷設在電纜井、溝內時,可不穿金屬導管或采用封閉式金屬槽盒保護;當采用礦物絕緣類不燃性電纜時,可直接明敷;暗敷時,應穿管并應敷設在不燃性結構內且保護層厚度不應小于30mm。
5 接地系統
本工程低壓配電接地系統采用TN-S系統,各電氣系統的接地采用共用接地網,接地網的接地電阻
根據《住宅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 242-2011)10.2.1條和10.3.4條,在配變電所做總等電位聯結,裝有淋浴或浴盆的衛生間做局部等電位聯結,電氣豎井內的接地干線,每隔3層與相近樓板鋼筋做等電位聯結。
6 結語
以上是筆者設計帶商業服務網點的一類高層住宅建筑供配電的一些思路和做法,如有不足之處,請設計同行批評指正。
【1】 中國建筑東北設計研究院 JGJ 16-2008 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S】 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8
【2】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 GB 50016-2014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S】 北京:中國計劃出版社,2014
【3】 中國建筑標準設計研究院 JGJ 242-2011 住宅建筑電氣設計規范【S】 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11
【4】 上海市公安消防總隊,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GB 50067-97 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S】 北京:中國計劃出版社,1997
(一)為指導建筑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工作,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特制定建筑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以下簡稱施工圖)審查要點。
(二)本要點供施工圖審查機構進行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圖技術性審查時參考使用。工業建筑工程的施工圖,可根據工程的實際情況參照本要點進行審查。
(三)建設單位報請施工圖技術性審查的資料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作為設計依據的政府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及附件。
2、審查合格的巖土工程勘察文件(詳勘)。
3、全套施工圖(含計算書并注明計算軟件的名稱及版本);
4、審查需要提供的其它資料。
(四)施工圖技術性審查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是否符合《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和其他有關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2、地基基礎和結構設計等是否安全。
3、是否符合公眾利益。
4、施工圖是否達到規定的設計深度要求。
5、是否符合作為設計依據的政府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要求。
(五)本要點所涉及標準內容以現行規范規程內容為準。
(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根據本地的具體情況,對本要點作出必要的補充規定。
二、建筑專業審查要點
序號 項目 審 查 內 容
2.1 編制依據 建設、規劃、消防、人防等主管部門對本工程的審批文件是否得到落實,如人防工程平戰結合用途及規模、室外出口等是否符合人防批件的規定;現行國家及地方有關本建筑設計的工程建設規范、規程是否齊全、正確,是否為有效版本。
2.2 規劃要求 建筑工程設計是否符合規劃批準的建設用地位置,建筑面積及控制高度是否在規劃許可的范圍內。
2.3 施工圖深度
2.3.1 設計說明基本內容 ⑴編制依據:主管部門的審批文件、工程建設標準。⑵工程概況:建設地點、用地概貌、建筑等級、設計使用年限、抗震設防烈度、結構類型、建筑布局、建筑面積、建筑層數與高度。⑶主要部位材料做法,如墻體、屋面、門窗等(屬于民用建筑節能設計范圍的工程可與《節能設計》段合并)。⑷節能設計:嚴寒和寒冷地區居住建筑應說明建筑物的體形系數、耗熱量指標及主要部位圍護結構材料做法、傳熱系數等;夏熱冬冷地區居住建筑應說明建筑物體形系數及主要部位圍護結構材料做法、傳熱系數、熱惰性指標等。⑸防水設計:地下工程防水等級及設防要求、選用防水??材或涂料材質及厚度、變形縫構造及其它截水、排水措施。屋面防水等級及設防要求、選用防水??材或涂料材質及厚度、屋面排水方式及雨水管選型;潮濕積水房間樓面、地面防水及墻身防潮材料做法、防滲漏措施。⑹建筑防火:防火分區及安全疏散;消防設施及措施:如墻體、金屬承重構件、幕墻、管井、防火門、防火??簾、消防電梯、消防水池、消防泵房及消防控制中心的設置、構造與防火處理等。⑺人防工程:人防工程所在部位、防護等級、平戰用途、防護面積、室內外出入口及進、排風口的布置。⑻室內外裝修做法。⑼需由專業部門設計、生產、安裝的建筑設備、建筑構件的技術要求,如電梯、自動扶梯、幕墻、天窗等。⑽其它需特殊說明的情況,如安全防護、環保措施等。
2.3.2 圖紙基本要求 ⑴總平面圖:標示建設用地范圍、道路及建筑紅線位置、用地及四鄰有關地形、地物、周邊市政道路的控制標高;明確新建工程(包括隱蔽工程)的位置及室內外設計標高、場地道路、廣場、停車位布置及地面雨水排除方向。⑵平、立、剖面圖紙完整、表達準確。其中屋頂平面應包含下述內容:屋面檢修口、管溝、設備基座及變形縫構造;屋面排水設計、落水口構造及雨水管選型等。⑶關鍵部位的節點、大樣不能遺漏,如樓梯、電梯、汽車坡道、墻身、門窗等。圖中樓梯、上人屋面、中庭回廊、低窗等安全防護設施應交待清楚。⑷建筑物中留待專業設計完善的變配電室、鍋爐間、熱交換間、中水處理間及餐飲廚房等,應提供合理組織流程的條件和必要的鋪助設施。
2.4 強制性條文 《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房屋建筑部分)2002版中有關建筑設計、建筑防火等建筑專業的強制性條文(具體條款略)。
2.5 建筑設計重要內容
2.5.1 室內環境設計 ⑴《民用建筑節能設計標準(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95第3.0.5(附錄a)條。結合本地區節能實施細則規定的實施范圍,確定建筑耗熱量指標。⑵《民用建筑設計通則》jgj37-87第4.7.1(三)條。嚴寒及寒冷地區廁所、浴室,特別是公共廁浴,應有良好的通風、排氣,即使有外窗,也應設置排氣設施。⑶各類建筑物中重點噪聲源,如空調機房、通風機房、電梯井道等的隔音,減振措施。
2.5.2 防水設計 防水設計包括地下工程、屋面工程、潮濕積水房間的防水、防潮做法三部分⑴《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范》gb50108-2001第3.3.1條、4.3.4條、4.4.6條。地下工程防水卷材及涂料防水層的厚度要求。⑵《屋面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07-2002第3.0.1條、4.1.4條、4.3.6條及5.3.4條、6.1.1條。屋面工程防水設計內容應包括:防水等級、設防要求及選用材料的技術指標。《民用建筑設計通則》jgj37-87第4.4.2(二)條。屋面排水方式正確的選擇。屋面排水設計合理性的衡量,如排水是否順暢,雨水口分布是否均勻,匯水面積與雨水管徑是否配套。⑶潮濕積水房間樓面、地面及墻面、頂棚的防水、防潮措施。
2.5.3 無障礙設計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無障礙設計規程》jgj50-2001第5.2.2條、7.2.4條、7.5.1條。成片開發建設的低層、多層居住區、宿舍區宜考慮無障礙住房套型;室內外高差較大的建筑不宜采用無臺階入口,如入口僅設坡道,坡道坡度應符合最大限值的規定;從三級起臺階應設扶手。中、高層設殘疾人坡道的住宅應保證至各層電梯廳、地下停車庫的無障礙通行要求。
2.5.4 托兒所、幼兒園 《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jgj39-87第2.1.1條、3.1.7條、3.1.8(表3.1.8)條、3.7.3(一)條、4.2.3條。托兒所、幼兒園應有獨立的建筑基地,相應的室外游戲場地及安全防護設施;幼兒生活用房應有良好的朝向,滿足房間采光、通風的基本要求;窗臺距地小于0.6m時,樓層無室外陽臺應設護欄,距地面1.3m內不應設平開窗。
2.5.5 中、小學校 《中、小學 校建筑設計規范》gbj99-86第2.3.4條、 3.2.1(二)、(三)條、4.2.3條、4.2.11條、7.1.1條、7.3.2條。教室布置應考慮保護視力的基本要求,應具有良好的采光、通風條件;教職工廁所應與學生廁所分設;男、女生宿舍應分區域或分單元布置。
2.5.6 商店 《商店建筑設計規范》jgj48-88第3.2.12(三)條。大、中型商店 應設顧客衛生間。
2.5.7 飲食建筑 《飲食建筑設計規范》jgj64-89第3.3.7(二)、(三)條、3.4.1條。廚房應有為工作人員獨立設置的交通及衛生設施;未做詳細設計的廚房不能遺漏通風、排氣設施。
2.5.8 汽車庫 《汽車庫建筑設計規范》jgj100-98第3.2.1條、3.2.11條、4.1.7(表4.1.7)條、4.1.8條、4.1.9條 、4.1.13條、4.1.19條 、4.2.14條。為保證人行與車行安全,汽車庫室內最小凈高、汽車坡道縱坡、緩坡設置及汽車通道轉彎半徑應符合規定;樓地面應有排水坡度,并設置相應的排水系統;為減少地下汽車庫廢氣對周邊環境的污染,排風口應滿足出地坪的高度要求。
2.5.9 醫院 《綜合醫院建筑設計規范》jgj49-88第3.1.5(二)、(三)條、3.6.5(三)條。醫院主樓梯的平臺寬度不宜小于2m;注意滿足設無影燈的手術室對室內凈高的特殊要求。
2.5.10 住宅 《住宅設計規范》gb50096-1999第3.2.4條、3.8.1條、4.1.8條、4.5.2條、5.1.4條、5.1.5條、5.3.3條。暗廳面積應有所限制;良好通風、隔音是保證住宅環境功能質量的重要因素;住宅套內平面布置應方便家具搬運;設置單臺電梯的高層單元式住宅應具備相鄰單元借用電梯的條件;住宅建筑內不宜布置餐飲店。住宅外窗設計,應考慮玻璃清潔工作的安全問題。
2.6 建筑防火重要內容
2.6.1 多層建筑防火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j16-87(2001年版)⑴第5.1.2條。多層建筑設置中庭或自動扶梯超過過防火分區允許的建筑面積,應采取防火分隔措施(當采用防火卷簾阻斷人行疏散通道時,應設置可自行關閉的防火小門)。⑵第5.2.3條。燃油、燃氣鍋爐房防火間距應執行工業廠房(丁類)防火間距的規定。⑶第6.0.1條。當建筑物沿街部分長度超過150m,或總長度超過220m時,應設置消防通道。⑷第7.1.1條。建筑物屋蓋為耐火極限低于0.5h的非燃燒體、高層工業建筑屋蓋為耐火極限低于1.0h的非燃燒體時,防火墻應高出屋面40cm。⑸第7.1.5條。緊靠防火墻兩側門窗洞口之間水平距離不應小于2m,如防火墻設置在轉角處,內轉角門、窗洞口之間最近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4m。⑹第10.3.3條。附設在建筑物內的消防控制室宜設在底層或地下一層,應采用防火隔墻與其它部位隔開,并應設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2.6.2 高層建筑防火 《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2001年版)⑴第3.0.1條。高層建筑應根據其使用性質、火災危險性、疏散和撲救難度等進行分類。⑵第3.0.8(2、3)條。高層建筑玻璃幕墻內不同防火分區樓層間應設置高度不低于0.8m的不燃燒實體裙墻;幕墻與樓板、隔墻處縫隙應采用不燃燒材料嚴密填實。⑶第4.1.4條。消防控制室宜設在首層或地下一層,應采用防火分隔措施,并應設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⑷第4.1.9條。高層建筑使用可燃氣體的房間或部位宜靠外墻設置。⑸第4.3.1條。當高層建筑沿街長度超過150m,或總長度超過220m時,應設置消防通道。⑹第5.2.1條。防火墻設在轉角附近時,內轉角兩側墻上的門、窗洞口之間最近邊緣水平距離不應小于4m。⑺第5.2.3條。防火墻上必須開設門窗洞口時,應設置能自行關閉的甲級防火門、窗。⑻第5.2.8條。地下室內存放可燃物平均重量超過30kg/?的房間應設置防火墻和甲級防火門。⑼第5.4.4條。采用防火卷簾作防火分區的分隔,其耐火極限不應低于3.0h(當采用防火卷簾阻斷人行疏散通道時,應設置可自行關閉的防火小門)。⑽第6.2.7條。除允許設一座疏散樓梯及頂層為外通廊式住宅的高層建筑,通向屋頂的疏散樓梯不宜少于兩座,且不應穿越其它房間。⑾第6.3.3(2、3、6、11)條。消防電梯前室面積:居住建筑不應小于4.5?;公共建筑不應小于6.0?。當與防煙樓梯間合用前室時,其面積:居住建筑不應小于6.0?;公共建筑不應小于10.0?。消防電梯前室首層應設置直通室外的出口,或經過長度不超過30m的通道通向室外。消防電梯井、機房與相鄰其它電梯井、機房之間應設置防火分隔,隔墻上的洞口應設置甲級防火門。消防電梯井底應設排水設施。⑿第7.5.1條、7.5.2條。在高層建筑內設置消防水泵房時,應設防火隔墻,隔墻上的洞口應設置甲級防火門。當消防水泵房設在首層時,其出口宜直通室外,當設在地下室或其它樓層時,其出口應直通安全出口。
2.6.3 內裝修防火 《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gb50222-95第3.4.1(表3.4.1)條,有關地下建筑內部裝修材料燃燒等級的規定。
2.6.4 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 《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gb50067-97⑴第5.3.3條。汽車坡道兩側應用防火墻與停車區隔開,坡道出入口應采用水幕或設置甲級防火門、防火卷簾等措施與停車區隔開。⑵第6.09條、6.0.10條。汽車疏散坡度的寬度不應小于4m,雙車道不應小于7m;兩個汽車疏散出口之間的間距不應小于10m,毗鄰設置應設防火隔墻。
2.6.5 中、小學 《中、小學校建筑設計規范》gbj99-86第6.2.1條。中、小學校教學樓走道最小凈寬的規定。
2.6.6 圖書館 《圖書館建筑設計規范》jgj38-99第6.2.7條。書庫樓板不得任意開洞,所有提升設備及豎井井壁均應采用非燃燒體材料制成,井壁上的傳遞洞口應安裝防火閘門。
2.6.7 劇場 《劇場建筑設計規范》jgj57-2000第8.1.1、8.1.2條、8.1.3條、8.1.4條、8.1.5條、8.1.7條、8.1.8條、8.1.9條、8.1.10條、8.1.11條、8.1.12條及8.2.2條。劇場建筑與其它建筑合建或毗連時,應形成獨立的防火分區;劇場舞臺與后臺部分的隔墻及舞臺下部臺倉周圍的墻體均應采用防火隔墻,主臺通向各處的洞口應設置甲級防火門或水幕;舞臺上部屋頂或側墻上應設置通風排煙設施;舞臺內嚴禁設置燃氣加熱裝置,后臺使用燃氣裝置時應設防火隔墻和甲級防火門;高低壓配電室與舞臺、側臺、后臺相連時,必須設置前室及甲級防火門;觀眾廳出口門、疏散外門及后臺疏散門應符合有關寬度、踏步設置等規定;觀眾廳吊項、檢修馬道及各界面構造均應采用不燃材料。
2.6.8 旅館 《旅館建筑設計規范》jgj162-90第4.0.4條。集中式旅館的每一個防火分區應有2個獨立的安全出口。
2.6.9 商店 《商店建筑設計規范》jgj48-88第4.2.4條、4.2.5條。大型商店營業廳在五層以上時,宜設置不少于2座直通屋頂平臺的樓梯間;商店營業部分疏散人數應按規定計算,并以此確定疏散外門、樓梯、走道的寬度。
北京***酒店定位為四星級涉外酒店,位于京城******,總建筑面積67000 平方米。北京***酒店集酒店住宿、公寓、溫泉水文化中心、會議、餐飲、娛樂、購物為一體。地熱溫泉作為北京***大酒店的優勢資源,要求設計時充分加以利用,建立京城獨特的溫泉水文化中心。
一、 設計依據
1、 北京***大酒店附屬綜合樓的裝修設計招標文件、設計任務書、建筑設計圖、結構設計圖、機電設計圖。
2、 設計規范及標準
1)《北京市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的規定》(dbj01-612-2002);
2)中華人民共和國評定旅游涉外飯店星級的規定《旅游涉外飯店星級劃分與評定》(gb/t14308-1997);
3)中華人民共和國評定旅游涉外飯店星級的規定《星級飯店客房用品質量與配置要求》(lb/t003-1996);
4)《建筑制圖標準》(gb/t50104-2001);
5)《cad工程制圖規范》(gb/t18229-2000);
6)《cad通用技術規范》(gb/t17304-1998);
7)《建筑地面設計規范》(gb50037-96);
8)《住宅設計規范》(gb50096-99);
9)《旅館建筑設計規范》(jgj62-90);
10)《飲食建筑設計規范》(jgj64-89);
11)《辦公建筑設計規范》(jgj67-89);
12)《商店建筑設計規范》(jgj48-88);
13)《公共浴室給水排水設計規程》(cecs108:2000);
14)《建筑內部裝修設計規范》(gb50222-1999);
15)《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50325-2001);
16)《室內裝飾裝修材料人造板及制品中甲醛釋放限量》(gb18580-2001);
17)《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溶劑型木器涂料中有限物質限量》(gb18581-2001);
18)《室內裝飾裝修材料內墻涂料中有限物質限量》(gb18582-2001);
19)《室內裝飾裝修材料膠粘中有限物質限量》(gb18583-2001);
20)《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木家具中有限物質限量》(gb18584-2001);
21)《室內裝飾裝修材料壁紙中有限物質限量》(gb18585-2001);
22)《室內裝飾裝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限物質限量》(gb18586-2001);
23)《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01);
24)《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10-2001);
25)《高級裝飾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dbj01-27-96
26)《建筑裝飾工程施工驗收規范》(jbj73-94);
27)《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2001年修訂版)》(gb50045-9);
28)《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97年局部修訂)》(gbj140-90);
29)《消防通信指揮系統設計規范》(gb50313-2000);
30)《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劃》(gb50084-2001);
3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50116-98);
32)《民用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j133-90);
33)《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t16-92);
34)《室內燈具光分布分類和照明設計參數標準》(cecs56:94);
35)《建筑采光設計標準》(gb/t50033-2001);
36)《智能建筑設計標準》(gb/t50314-2000);
37)《電子計算機機房設計規劃》(gb50174-93);
38)《建筑與建筑群綜合布線系統工程設計技術規定(暫行)》;
39)《建筑給水排水設計規范(97年修訂)》(gbj15-88);
40)《建筑中水設計規范》(gb5036-2002);
41)《采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計規范(2001年版)》(gbj19-75);
42)《旅游旅館建筑熱工與空氣調節節能設計標準》(gb50189-93);
43)其它國家及地方現行相關規范及標準文件。
二、 設計風格
1、 設計方案應體現以人為本的原則,要求合理、科學地考慮平面布局與流程,充分滿足使用要求。設計風格以現代、簡潔、大氣、莊重為主格調,裝修項目為簡潔為主,裝飾配套要突出時代要求,體現輕裝修重裝飾的設計原則。
2、 設計要充分體現以水養龍的文化特色,充分利用地熱溫泉。水文化中心要有自己獨具特色的內涵及現代、舒適、以人為本的休閑、娛樂流程。美觀、簡約大方,富有現代氣息,又要協調統一;
3、 要求重視綠化設計,運用適當的植物品種,巧妙搭配,營造良好的綠化景觀。重視對聲光環境的設計,包括人造光源設計及自然光源環境設計以及相應的避光、隔聲和吸音措施;
4、 利用自然采光、通風,采用合理有效的措施,盡力降低能源消耗,體現生態思想和節能觀念,滿足可持續發展的需要。
三、 設計范圍
設計范圍為:
1、室內裝修設計:
1) 除招標文件規定工作裝修設計以外所有室內區域的內裝修設計,包括天、地、墻、門、隔墻及固定家具的設計;
2) 大堂入口處的大門;
3) 廚房給出平面規劃,廚房設備由廚房設備廠家專業設計。
2、裝修配套設計
包括但不僅限于活動家具、潔具選型、燈具選型、裝飾材料樣板、窗簾布藝、畫、盆景、門五金、衛生間五金、門牌標志、室內陳設。
3、根據四星級裝修標準及使用功能提出強弱電、通風空調、給排水、消防的設計接口。
包括但不僅限于:
1)綜合布置天花圖(包括燈具、風口、煙感、喇叭、噴淋等機電的定位);
2)強電開關插座面板的定位;
3)弱電出線口的定位;
4)消防設計相關要求(如:防火分區、防火門、防火通道、消防排煙樓梯設置要求);
5)空調風口的送風型式、空調開關定位;
6)廚房設備平面規劃方案;
7)衛生潔具節水控制要求等等;
8)桑拿房、游泳池、保齡球館、弱電機房的設計接口。
4、給排水工程、強弱電工程、空調工程、消防工程、廚房設備、游泳池設備、電梯設備、舞臺燈光、音響設備、霓虹燈設備由甲方委托專業的設計公司設計,裝修設計單位要提供設計接口和配合。
四、 具體設計要求
五、 進度要求(合同要求)
六、 造價控制(即限額設計)
1、 裝修: 元/㎡
2、 室內家具配套: 元/㎡
3、 配套: 元/㎡
室內裝修總投資控制在15000萬元以內。
七、 設計文件要求
八、 需設計單位完成的其他工作
1、 配合建設單位做好裝修工作的招標工作;
2、 配合建設單位做好現場驗收工作;
3、 配合建設單位做好裝修材料樣板的確認工作;
4、 配合建設單位做好整個裝修工程的設計變更工作;
5、 參加裝修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
建筑防火設計審核是指消防監督機關對工程建設單位、建筑設計部門設計的工程圖紙,進行消防審核,監督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保障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貫徹實施。公安消防機構依據國家消防法律、行政法規和技術標準,對新建、改建、擴建、建筑內部裝修和用途變更的建筑工程,從設計、施工到竣工都要實施消防監督。如果當一項建筑工程竣工后,發現不符合防火要求,這時再去采取補救措施,不僅影響工程的投產使用,在資金、材料等方面都會造成巨大浪費,甚至有的無法彌補相應的安全措施,只能停用或拆除。
1 建筑防火設計和審核的依據
1.1 消防法律法規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10 條明確規定:建設單位應當將建筑工程的消防設計圖紙及有關資料報送公安消防機構審核;未經審核或者經審核不合格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得發給施工許可證,建設單位不得施工。經公安消防機構審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設計需要變更的,應當報經原審核的公安消防機構核準;未經核準的,任何單位、個人不得變更。建筑工程竣工時,必須經公安消防機構進行消防驗收;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第42 條又規定:擅自降低消防技術標準施工,使用防火性能不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建筑構件和建筑材料或者不合格的裝修、裝飾材料施工的,責令限期改進;逾期不改的,責令停止施工,處以罰款。公安部的《建筑工程消防監督審核管理規定》中對消防監督審核的范圍、內容、程序、審檢權、驗收權等都作了明確具體的規定。如該規章第2 條規定,凡新建、改建、擴建內部裝修和用途變更的建筑項目,從設計、施工到竣工驗收都必須由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審核管理。第3 條規定:凡從事建筑工程建設、消防設計、施工安裝和建筑消防設施檢測、維修保養的單位和個人建筑物所有者等都要遵守本規定。
1.2 消防技術標準
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主要有:《建筑設計防火規范》、《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汽車庫設計防火規范》、《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氣體滅火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等。目前我國共有各類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20 多部,這些技術標準基本涵蓋了各類建筑設計和施工全過程。
2 建筑防火設計和審核的主要內容
1) 總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安全的防火間距、消防車道、消防水源等;2) 建筑的火災危險性類別和耐火等級;3) 建筑防火防煙分區和建筑構造;4) 安全疏散和消防電梯;5) 消防給水和自動滅火系統;6) 防煙、排煙和通風、空調系統的防火設計;7) 消防電源及其配電;8) 火災應急照明、應急廣播和疏散指指示標志;9)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消防控制室;10) 建筑內部裝修防火設計;11) 建筑滅火器配置;12) 有爆炸危險的甲、乙類廠房的防爆設計;13) 國家工程建設標準中有關消防設計的其他內容。
3 建筑防火設計和審核的程序
3.1 方案編制階段
建設單位確定建筑項目后,首先向建設規劃部門申請,根據本單位建設項目的特點,按城市總體規劃的要求確定建筑工程的初步位置,選擇具備相應設計資格的設計單位承擔設計任務。工業與民用建筑的選址由城市規劃主管部門批準,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工程項目,通常情況下規劃部門要求先征求消防部門的意見,因此,建設單位應將建設項目的地形圖、方案總平面圖,簡要的文字說明資料和方案設計圖紙,報送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審核;消防機構在收到圖紙、資料后,在規定的時間內審核完畢,在方案總平面圖上簽署審核意見并加蓋公章。
3.2 初步設計階段
初步設計后,建設單位應將全套消防設計圖紙,上級主管部門的各項批復及土地規劃部門的批文等有關資料報送管轄的公安消防機構審核。申報審核的主要資料如下:1) 設計任務書。主要包括:水文、地質狀況對安全生產的影響,是否系窩風地帶,年最小頻率風向;總圖部分的內容要有建設項目的布置與周圍建筑、構筑物圖。2) 生產工藝情況。建筑項目如系廠房、庫房等,應當申報生產工藝情況,主要包括:生產該項目產品的生產工藝流程及流程的安全可靠性說明和生產過程中的安全防護裝置,如安全閥、水封、緊急切斷閥和自動聯鎖、報警及滅火裝置的配置情況和說明等。3) 生產、使用、運輸、儲存、銷售、銷毀的物料、產品、貨物等的物理化學性質和火災危險性參數等技術資料,主要包括:狀態、熔點、沸點、密度、相對密度、蒸氣壓力、燃點、閃點、爆炸極限、氧化性、最小點火能量、熱穩定性和腐蝕性、毒害性、放射性等。4) 消防安全專篇。主要包括建筑項目的防火安全情況。
3.3 施工圖設計階段
建設單位收到公安消防機構對圖紙資料審核意見后,應領取填寫《建筑消防設計消防審核申報表》和《自動消防設施設計消防審核申報表》,設計單位應按有關消防技術規范和消防審核意見進行施工圖消防設計。設計完成后,將《建筑設計消防審核申報表》和《自動消防設施設計消防審核申報表》加蓋印章,并按申報表要求將有關消防設計施工圖紙及資料報送原消防機構審核。
4 建設和設計單位的防火責任
4.1 建設單位的責任
中圖分類號:X9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0278(2012)06-113-01
一、前言
隨著城市建設步伐的加快,我國城市建筑主要為大空間普通建筑以及高層商業或民居建筑。一方面由于大空間普通建筑的樓層高、單層建筑面積大、內部空間不能分隔,遭遇火災時,火勢容易蔓延,火災風險等級較高。另一方面由于高層商業或民居建筑的結構一般比較復雜、對外開放的空間面積少、人數多且疏散通道有限,火災發生時,人員避難以及消防工作較難展開。因此,有必要對大空間普通建筑和高層商業或民居建筑防火設計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并提出相應的防治措施。
二、建筑防火設計存在的問題
(一)設計人員防火設計水平低
目前,我國大多數建筑設計人員普遍缺乏消防以及建筑防火設計的相關知識,在進行建筑設計的過程中,沒有能嚴格按照建筑防火設計標準進行規范設計,導致建筑物防火能力先天不足。
(二)建筑防火標準落實不到位
在大多數的建筑工程施工中,施工單位為節約成本,沒有按照防火設計規范設置防火安全設施,甚至為了擴大建筑物的使用面積而縮小消防通道的面積,給建筑防火安全埋下了重大隱患。
(三)消防設施產品不合格
由于我國國內的防火設備至今仍沒有統一的質量檢驗標準,設計人員在選用防火設備的時候,容易引進不合格的消防設施產品,不利于建筑物的防火安全。
三、建筑防火設計措施
(一)提高設計人員的防火設計水平
1、加強設計人員消防安全教育
建筑設計單位要加強對設計人員的消防安全教育,要求設計人員學習防火設計規范以及相關的消防安全法律法規,并將防火安全知識考核納入體制范圍,嚴增強設計人員的消防安全知識。
2、提高設計人員的防火設計水平
一方面設計人員要熟悉建筑防火設計規范,嚴格按照規范的設計標準及技術要求開展設計工作,不斷鉆研學習業務知識,提高自身設計水平;另一方面建筑設計單位要組織專家對設計人員進行防火設計的指導以及知識培訓,以提高設計人員建筑防火設計水平;再者建筑設計單位要多加開展建筑防火設計知識的交流活動,鼓勵設計人員學習新知識新技能,促進設計人員的業務交流,提升設計人員的總體設計水平。
(二)完善防火疏散設施設計
1、設計合理的防火分區
對于大空間的普通建筑,要設計合理的防火分區,在其消防電梯前室、中庭位置以及疏散通道上設置具有安全疏散小門的防火卷簾,并在安全疏散小門上設置發光標識,以確保在急情況下能有效進行安全疏散。
對于結構復雜、人數多的高層商業或居民建筑,要科學合理地設計消防分區,并設置自動報警及滅火裝置,確保在發生火災的情況下,將火勢控制在定范圍內,降低建筑安全風險。
2、完善安全疏散設施設計
(1)完善疏散走道的設計
為完善疏散走道的設計,設計人員要根據建筑物疏散允許時間以及最大人流量要求進行針對性的設計。疏散走道的寬度要滿足最大人流量的疏散要求;疏散走道要盡量筆直,避免彎曲;疏散走道的地面和頂棚裝修要采用不燃性裝修材料;不在疏散走道內設置門檻、臺階等突起物。
(2)完善疏散樓梯間的設計
為完善疏散樓梯間的設計,要求建筑物各層的疏散樓梯間設計要根據安全疏散距離以及百人寬度的標準進行設計。疏散樓梯設計要簡明直接;各層疏散樓梯間要上下直通;兩座疏散樓梯間的距離不能小于5m;疏散樓梯要有兩架以上通向樓頂;疏散樓梯和建筑物首層間要設置有效地防火分隔設施;疏散樓梯間要設置在防火分區兩端或標準層附近,以實現人員的雙向疏散。
(3)完善安全出口的設計
設計人員在設計建筑物的安全出口時,要根據建筑物的防火設計要求,進行合理設計。一般設計要求建筑物各層的安全出口設置要盡可能分散,各個防火分區要設置兩個以上安全出口,兩個安全出口間的距離必須大于5m。
(三)加強建筑防火設計施工的監管
1、完善消防設施產品準入制度
施工單位要嚴格制定消防設施產品的準入制度,根據國內外消防設施的各項質量標準進行消防設施產品的采購,嚴把消防設施產品的質量關,杜絕引進劣質的消防設施。
2、重視防火設計施工監督工作
施工單位要重視建筑的防火設計及施工工作,成立專門的施工監察小組,對建筑防火設計圖進行審核及現場施工指導,確保施工人員嚴格按照設計圖要求以及防火設計規范標準進行施工,杜絕為降低工程成本,選用不合格防火材料、裝置設備或不設置必要的防火安全設施以及減少、縮小消防通道的現象,保障建筑物消防安全。
四、結語
在建筑設計及施工過程中,建筑設計及施工單位要提高消防安全意識,根據建筑物的實際情況,嚴格按照防火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建筑設計施工,提高建筑防火水平,保證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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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楊寶石,劉春雨.淺析我國高層建筑防火問題[J].黑龍江科技信息,2011,18(07):134-142.
高層建筑的功能越來越龐大,為了各種功能的正常實施,電氣設備的數量分布之廣以及之大,對于防火技術要求明顯增大,同時也增高了火災發生率。通過數據的顯示,電氣火災占火災總數的百分比是30多以上,而且每年在呈增長趨勢發展,不僅如此,由于高層建筑的用途廣泛,人員集中、易燃物品多而復雜。因此,解決高層建筑防火設計迫在眉睫,需要很強的專業性和專業知識經驗。
1 設計高層建筑消防系統所遵循的規范
設計者應該熟悉和掌握的與高層建筑消防電氣有關的設計規范主要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前兩部是國家頒布的標準,后者是國家建設部的行業標準。二部規范對高層建筑中、二類建筑的劃分都是樣的,對火災報警與消防聯動控制系統的設置與要求總體來講相同,但他們從不同角度提出要求各有側重。對設計者來說,二部規范都要遵守,在具體設計過程中,以《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為主以《高層民用建筑設計規范》為輔,同時兼顧《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 。
2 自動報警系統的設計分析
火災報警系統的形式應根據具體設計對象來確定,設計者首先必須搞清楚設計對象的建筑形式、規模、分類、建筑個體的分布等諸多因素,再根據這些因素來確定火災報警系統的形式。火災報警系統劃分為三種基本形式:區域報警系統、集中報警系統和控制中心報警系統。隨著新技術不斷出現,火災報警設備和元件也在不斷更新和發展。筆者認為,報警系統設備的設置不宜復雜過多,過多將造成投資增大、可靠性降低,也不宜過于簡單而達不到報警聯動要求。這就需在不斷實踐中,尋找一個適宜的中間參數以滿足報警系統的實際需求。應該在滿足規范要求的前提下,強調注意系統的可靠性和經濟性,還應注意不要單純追求消防技術的先進性,而應結合國情充分考慮維護方便和維護水平。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主要從三個方面考慮。
2.1 探測器
探測器是火災自動報警的眼睛,它的功能是將火災信號快速傳到報警控制器,發出警報信號。其類型有:感煙、感溫、火焰探測器、可燃氣體等4類。探測器的選型和布設需根據各部位可能發生火災的特性、房間高度、房頂形式、相對濕度等,按照《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的規定設計,注意報警探測器與控制器必須選用同一個生產廠家的產品。
2.2 報警控制器
報警控制器是給探測器供電,接收、顯示、傳遞信號,并能輸出控制指令的一種裝置。按其輸入網絡的系統線路劃分為總線制和多線制兩類;按作用性質劃分有區域報警器、集中報警器、通用報警器三種。我們根據需要進行選擇。
2.3 消防聯動控制
聯動控制的對象有以下幾類:一類是防、排煙設備,如電動防火門、防火卷簾、防火閥、正壓送風閥、排煙閥等;二類是機電設備,如防、排煙風機、空調與送風機、電梯等;三類是滅火系統,如消火栓系統、自動噴水系統、固定式氣體滅火系統等。聯動控制方式是:火災報警信號傳至消防控制器發出指令,使設在現場的聯動控制模塊動作。在操作方式上,一般設有自控、遠控、現地3種。我們設計時,根據需要進行選擇。
3 對消防電源設計的分析
高層建筑發生火災時,利用建筑物內的消防設施進行滅火和人員疏散是兩項主要任務。因此,合理確定消防用電設備的負荷等級并保障其供電可靠性是電氣防火設計中的一個基本問題。高層建筑中的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電梯、防煙排煙設施、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系統、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和電動的防火門、窗、卷簾、閥門等消防用電的負荷等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一類高層建筑的消防用電負荷為一級負荷;二類高層建筑的消防用電負荷為二級負荷。一級負荷的供電電源應符合
①一級負荷應由兩個電源供電,當一個電源發生故障時,另一個電源應可靠供電。
②一級負荷容量較大或有高壓用電設備時,應采用兩路高壓電源。
③一級負荷容量不大時,應優先從電力系統或臨近單位取得第二低壓電源,亦可采用應急發電機組。
④一級負荷僅為照明或電話站負荷時,宜采用蓄電池組作為備用電源。
⑤一級負荷別重要負荷,除上述兩個電源外,還必須增設應急電源。二級負荷的供電系統應做到當發生電力變壓器故障或線路常見故障時不會中斷供電(或中斷后能迅速恢復)。國家行業標準《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規定:對二類建筑的消防用電,應按二級負荷的兩回線路要求供電。二類建筑的供電變壓器,當高壓為一路電源時亦宜選兩臺,僅在能從其它用戶處獲得低壓備用電源的情況下,方可只選一臺。備用電源的作用是當常用電源出現故障而發生停電事故時能保證高層建筑的各種消防用電設備和消防控制室仍能繼續運行。因此,筆者認為:對于二類高層建筑(住宅建筑為十一層以上)應按兩回路供電進行設計。當無法滿足時,應設有柴油發電機組或蓄電池組作為備用電源,以保證消防設備的用電。在目前的高層建筑消防系統的電氣設計中,隨著電氣設備性能的日趨完善和微型處理機技術的普及與廣泛應用,使消防報警及聯動控制設備的智能化程度越來越高,同時也使消防電氣專業與相關專業的聯系更加密切。但是,對于高層建筑電氣防火設計,我們首先應嚴格執行規范,同時根據消防原理和當地實際情況,設計出合理的消防系統,以保證消防設備安全、準確、及時地運行,以防止意外發生。
4 消防控制室反應消火栓泵和噴淋泵的工作和故障狀態
消防水泵啟動后要返回已工作的信號, 有兩種做法: ①取電路信號即接觸器的合閘輔助接點; ②取物理量信號即取供水管網上的水流壓力傳感器, 后者目前使用較少。關于故障信號的返回, 電源斷電故障信號的反應比較清楚,其它故障信號的反應, 《報警規范》、《民規》都沒有明確說明。比如消防水泵過負荷故障信號應該反應到消防控制室, 但具體如何反應是在設計中應予考慮的一個問題。
5 結語
通過本文的論述,希望能喚起大家對建筑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重視,同時為我們的居住環境提供一個安全的保障。
參考文獻
[1] 《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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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JGJ/T16-92
《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2001年版)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J16-87(2001年版)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50116-98
消防設備供電與控制流程上的合理性是保證消防設備在發生火災時,其功能的正常發揮的重要保證;是將火災損失減小到最小程度比較有效的方法。因此,對消防設備的供電和工藝控制流程進行討論是非常必要的。
2.消防設備的供電
2.1.消防設備的供電負荷等級:
根據《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建筑設計防火規范》、《高層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等規范的規定,消防用電的負荷等級與建筑物中供電負荷的最高等級相同。
一類建筑的消防用電按一級負荷供電,二類建筑的消防用電按二級負荷供電,除此而外的建筑采用三級負荷供電。
火災事故照明和疏散照明指示標志在外部電源不能保證時,可采用蓄電池作為備用電源,但連續供電時間不應少于20分鐘。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應設有主電源和直流備用電源。主電源應采用消防電源,備用電源宜采用火災報警系統控制器的專用蓄電池或集中設置的蓄電池。在設CTR顯示器、通信設備等時,宜由UPS裝置供電。
2.2.消防電氣的供電線路
消防用電設備應采用單獨的回路供電,并當發生火災切斷生產、生活用電時,應仍能保證消防用電,其配電設備應有明顯的標志。建筑物內不設配電柜室,消防電源應單獨接引,單獨配線穿管;室內設配電柜室,消防電源可從配電柜單獨專線配出。
一、二級負荷供電的消防電源線路,應采用雙源雙回路供電,并在線路末端設置雙電源自切自投裝置,兩個供電線路不能穿同一鋼管、線槽、電纜橋架。
消防電源線路若采用普通電線電纜時,必須穿穿管暗敷設在非燃燒結構體內,明敷設時,必須穿金屬管并采取防火保護措施。在電纜溝、電纜橋架內敷設時,應采用阻燃型電線電纜。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進步,電線電纜絕緣層著火發出的要害氣體逐漸為人們所重視,因此,電線電纜的低煙無鹵要求逐漸提上日程,對于地鐵車站等人員密集的場合,電線電纜必須要求低煙無鹵,對于地上建筑至少應保證低鹵低煙。
3.常見的消防電氣設施
在民用建筑中,常見消防電氣設施主要有以下集中:
3.1.消火栓及其消防泵
這是最常規的消防電氣設施,設置于大多數可以使用水消防的場合,主要用于火災時滅火。該系統一般采用手動觸發。
3.2.自噴消防泵
設置于可以使用水消防且面積較大、人流較密的場合,如高層、大型商場等,主要用于火災時大面積的滅火。該系統一般采用壓力開關進行觸發。
3.3.防火卷簾門及電動防火門
主要設置于高層建筑、空間面積比較大的商場等,主要用圖是放火、防煙,縮小火災事故范圍,防止火災的蔓延。該系統一般采用安裝于卷簾兩側的探測器觸發。
3.4.正壓送風機
發生火災時,向火災層輸送正壓新鮮空氣,一方面為火災層的人員提供足夠逃生的氧氣,以免因空氣中氧氣缺少而窒息,另一方面阻止因煙囪效應使火災向上層蔓延。該系統一般由火災報警聯動控制器觸發。
3.5.排煙風機
火災撲滅后,排出火災層的煙霧和有害氣體,保持火災救護人員能夠呼吸到足夠的新鮮空氣。該系統一般由火災報警聯動控制器觸發。
3.6.消防電梯
火災發生時,幫助人們從火災發生層快速逃生至底層,離開發生火災的建筑物。
3.7.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利用火災早期的一些現象,如各種煙霧、火光等信息,及時反映火災信息,做到先期預防,講火災發生的可能消滅在萌芽狀態,最大限度的減少火災損失。該系統一般由探測器、控制器、消防設備執行機構和相關的控制線路組成。
3.8.氣體消防系統
該系統集火災探測、氣體滅火為一體,主要適用于一些不便用水消防的含有貴重設備的場合。該系統一般自成體系,它包含必要的火災探測和相應的執行機構,在保護區域發生火災時,自動釋放滅火氣體。該系統由保護區域內配套的火災探測器進行觸發。
3.9.消防廣播和聲光報警器
該系統主要用于發生火災時,組織和疏導人員疏散和快速撤離,該系統觸發由消防控制中心(消防值班室)完成。
3.10火災應急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