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7-30 1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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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實行以來,全軍絕大多數審計部門嚴格按照要求,依據規定的程序和范圍,認真負責地開展工作,取得了明顯的成績。但是有些單位在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仍然存在許多問題,應該引起各級高度重視,認真加以研究、解決。
一、單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存在的主要問題
第一,重視不夠,組織實施難度大。部分軍隊組織部門沒有真正把軍隊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貫穿于監督管理中,評價和任用干部時只是委托審計機關走走形式而已。致使領導干部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互相推諉,清查不深不細,甚至敷衍了事走過場。
第二,審計監督覆蓋面小。有的單位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只滿足于“例行公事”,過關完事,而不能通過審計從經費的使用、管理、單位全面建設情況考核干部的決策能力、理財能力和事業心等,未達到審計的最終目的。
第三,法律法規不健全。軍隊現行經濟責任審計法規對審計的原則、范圍、內容等做了明確規定,但缺乏統一完善的配套制度。在責任區分上,黨委決策與個人責任、單位領導與部門領導、主要領導與分管領導、直接責任與間接責任等經濟責任區分不夠明確。在評價標準上,有的重視事業成果,有的重財經管理,有的重視廉潔自律等,沒有形成科學統一,便于操作,定量與定性有機結合的審計評價標準。
第四,審機機構人事方面力量不足。軍隊部門的經濟責任審計機構設置、人員配備和經費保障等問題至今還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影響了審計工作的正常開展。隨著軍事活動的不斷發展,各級軍隊審計機關的工作量急劇增加,審計力量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
二、新形勢下搞好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對策
第一,深化人事,加強組織領導。一是要提高對實行這項制度重要意義的認識。各級黨委領導要充分認識到,堅持對領導干部實行經濟責任審計,是新時期加強干部隊伍建設的重要制度,是市場經濟條件下搞好干部管理、使用的一項重要工作。特別是干部、紀檢部門與審計部門,要把它作為干部政績、廉政建設考核和審計工作職責范圍的重要內容做細做好。二是要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黨委要重視,切實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組織領導,分工專人負責。干部離任,一律要安排經濟責任審計。審計部門與干部部門應明確責任,相互配合,協同工作。
第二,完善軍隊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法律法規。軍隊領導干部審計工作已經初步實現了法治化、制度化、規范化,但是,為軍隊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發揮綜合協調作用的相關法律法規目前還是一個空白。《中國人名審計條例》知識在原則上要求對軍事經濟效益進行監督,缺乏具體的行為規范。當前軍隊審計部門應以《審計法》的修訂為契機,完善法律制度,同時依據修改后的《審計法》修改《中國人名審計條例》,對軍隊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原則、內容、方法、程序、標準等方面做出具體規定。此外,隨著軍隊審計工作的不斷深入,《軍隊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規定》中的有些內容已經不適應審計工作的需要,應進行必要的補充、修改和完善。新晨
內部審計作為一種經濟活動由來已久,隨著社會化大生產的開展和管理要求的不斷提高,內部審計也經歷一個由淺入深,由簡單到復雜,由初級到高級的發展歷程。內部審計也為保護企業資產完整,提高企業運營的效率,健全企業自我控制與自我約束機制,貫徹企業經營決策和實現經營目標,發揮著日益重要的作用。
一、內部審計的定義
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IIA)自1941年成立以來,共發表了7個內部審計定義。而最新一次的內部審計定義為“內部審計是一種獨立、客觀的保證與咨詢活動,旨在增加價值和改善組織的運營。它通過應用系統的、受過訓練的方法,來評價和改善風險管理、控制及治理過程的效果,幫助組織實現其目標。”
2003年中國內部審計師協會的《內部審計基本準則》中對內部審計的定義是:“內部審計是指組織內部的一種獨立客觀的監督和評價活動,它通過審查和評價經營活動及內部控制的適當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來促進組織目標的實現。”
通過對比我們可以發現,與IIA的內部審計定義最大的區別在于,我國的內部審計“監督和評價活動”,而非“確認與咨詢活動”,并且沒有提及“咨詢活動。”這也就表明,目前,我國的內部審計角色定位,主要是監督者,公司治理和企業戰略審計領域涉及較少。
二、我國內部審計存在的問題
中國的內部審計是在20世紀80年代以后發展起來的,目前已形成一支由30萬從業人員的內部審計隊伍,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業績。但由于我國內部審計工作起步較晚,各方面經驗不足,以至于我國的內部審計在內部審計范圍、內部審計人員素質、內部審計組織機構設置等方面都存在一些問題。
1 內部審計范圍狹窄
目前,我國的內部審計重點領域還主要集中在傳統領域,主要包括財務審計、遵循性審計、內部控制評估、舞弊的預防與調查、經濟責任審計等。審計的對象主要是會計報表、賬簿、憑證及相關財務資料,對容易發生錯誤與舞弊的企業戰略、重要合同、投資決策和信息系統反而較少關注。這種事后事項的內部審計并不能為組織提供有意義的建議,也較少的關注企業戰略決策,并不能為企業提供增值。內部審計針對財務事項的過分關注,嚴重影響了內部審計職能的發揮,久而久之,內部審計也將成為可有可無的東西。
2 內部審計人員知識結構單一
2006年,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對在北京國家會計學院參加培訓的國有企業內部審計管理人員采用調查問卷的形式進行了調查。調查結構表明:在教育背景方面,有接受高等教育的企業高級管理人員,也有接受普通專科教育的企業會計人員,內部審計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在知識結構方面,內部審計人員多熟悉財務會計、財務審計、會計法、稅法等知識領域。但相對不熟悉公司治理、戰略管理、風險管理及信息系統等知識領域。這是與當前內部審計重點領域相匹配的。但隨著政治經濟環境的不斷變化,內部審計的需求出現了多樣化的趨勢,非財務審計的需求量將越來越大,單一的知識結構必然會影響內部審計的效率。
3 企業內部審計組織機構設置不合理
《中國內部審計職業現狀調查》顯示,內部審計機構設在董事會(或下設的審計委員會)的占46.42%,由財務總監(或總會計師)領導的占24.61%,由財務經理領導的占8.03%,隸屬于紀檢監察部門的占20.94%。
2002年對中國制造業上市公司的調查表明,在設立內部審計機構的公司中董事會領導模式占36%,監事會領導模式占7‰總經理領導模式占34%,財務總監領導模式占12%,財務部領導模式占11%。層次不明,授權不足的內部審計組織機構嚴重影響了內部審計的獨立性,例如,由財務經理領導的內部審計,其內部審計的范圍和效率就會由于權力不足而受到嚴重影響。如果內部審計獨立性受到影響,那么也就很難保證內部審計結果的客觀性與可用性。
三、我國內部審計的發展方向
1 內部審計側重點應由經營審計轉向戰略審計
內部審計從財務審計發展到經營審計已經經歷了很長時間,隨著內部審計新的發展,內部審計開始對組織戰略――那些關系到組織未來的關鍵的長遠計劃,優先全安排,投資和決策等進行審計。戰略決策和戰略管理是管理職能中的最高層次,對于企業的生存和發展至關重要,因此,對組織戰略的審計應是內部審計最關注的根本環節。內部審計應不斷提升自己價值,參與到企業管理活動中來。
2 內部審計人員自身應端正態度,豐富知識結構,不斷進行自我學習、自我提高
關鍵詞:政府財務報告;政府審計;績效審計
2013年7月,審計署將組織全國審計機關對政府債務進行審計,即將掀起一場對全國地方債務的審計活動。可見,隨著經濟的發展,政府活動的復雜性,政府審計將會越來越重要。
一、 引言
中央、各地方部門及公共財務報告的公允及真實是政府審計的目標,政府審計要對資源使用的效果性及效率性和公共服務的質量做合理保證。目前,主要是績效審計、環境審計、社會責任審計、經濟責任審計、預算執行審計、債務審計等。其中,績效審計即國家審計監督部門對政府部門的日常經濟活動及事項進行監督、評價和鑒證,,包括資金使用、管理、資金運作管理的科學性、合理性、經濟性、效率和合規性并由此提出改進建議,以使政府部門的經濟活動合法、有效的進行。
我國政府績效審計領域還比較局限目前主要包括對資源的3E審計的評價和監督,對經濟活動范圍的審計領域較為狹窄。
績效審計內容主要包括對經濟、社會、環境效益的監督與評價。(1)經濟效益審計是以促進經濟效益高效、合理的審計,公共部門經濟活動需要由審計部門的監督才能提高經濟的合理有效的發展。(2)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審計是政府審計的一種形式,是對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及生產經營活動、財政經濟活動所產生的社會效益、對生存環境影響的評價,也是對一種監督活動。是評價政府活動所產生影響及影響程度結果的評價。并進一步督促其提高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
二、 國內外政府財務報告審計及績效審計發展和研究現狀
國外發達國家政府績效審計起源于20世紀40年代中期,由于政府機構的不斷完善,更加注重公共資源被合理、合法的使用。因此政府績效也越加受重視;。一些發達國家政府審計研究起源較早,大體分為:審計的開始階段;審計的初步發展階段;政府審計快速發展階段。
初步發展階段主要是20世紀70-80年代的“3E”績效審計的發展,”3E”即“經濟性”、“效益性”、“效率性”,是1972年美國審計署的,對“3E”績效審計進行了全面的規定并相應的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評價體系,這為當時政府審計工作帶來了極大的改觀。審計的快速發展階段是最近時期的由新公共管理運動的興起帶來的。
美國是1997年開始首次對聯邦政府財務報告進行的審計,主要分兩個層面;英國績效審計覆蓋到所有涉及公共資源的公共部門及社會團體,迄今為止,已有較為完善的績效審計體系。加拿大是最早采用績效審計,已形成了綜合績效審計,其審計機關獨立性較強,從而能有效的監督政府部門的治理。澳大利亞也在不斷的進行政府績效的不斷改革,從經營審計、效益審計、管理審計到現在的績效審計,政府審計的范圍主要是對公共部門的財務、政府及各部門合并財務報告等的中期和年終審計。巴西政府財務報告審計的發展較快,直截至目前已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審計體系,包括對公共部門的績效審計、政府預算的的合法、合規性審計,政府財務合并報表的真實性審計及公共財政部門的績效審計,政府審計部門已建立了一套完備的審計系統。
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代表詹姆斯·謝波德(James Sheppard)曾稱,OECD大多數成員國已建立了政府財務審計制度。
可見,國外很多國家在公共部門績效審計的研究已形成了完善的理論體系并將其應用于實踐。世界各國都確定了政府績效審計的內容并制定了相應的績效審計準則,同時根據具體國情建立了各自的政府績效審計方法及評價體系、衡量標準。
我國對政府部門績效審計的發展較晚,目前很多方面還未成熟,不斷的吸取國外關于政府績效審計方面的經驗也在不斷發展。會計學者正致力于政府績效審計方面的研究,如李鳳鳴、王光遠等最早對關于政府績效審計初步概念等一系列方法的研究;錢水祥曾對績效審計評價指標及體系的構建進行研究。劉明輝等認為政府活動如同一個服務性企業,比照企業可以把企業審計搬到政府績效審計中,以此來評價政府活動,對政府活動進行監督。楊肅昌等也曾提出政府審計的雙軌制,石愛中的人大、政府兩個審計機關,都是在政府分工清晰則較好的審計。
社會公眾對政府財政的要求不斷提高,加之權責發生制在政府財務體系的應用,計量問題將隨之復雜化,這就要求對公共部門的績效審計與評價越來越嚴格。
目前,我國財務報告體系中不包括審計報告。公眾對政府會計信息的了解渠道也限于人大及政府部門的工作報告,政府審計部門對信息的真實、完整性進行鑒證。我國政府財務信息質量除了相關法規保障更要有審計監督部門的監督。我國現在行政、事業單位、政府部門財務報告審計是完全獨立的,出具的審計報告也是相互分離的,政府財務信息的披露并未完善,公眾對政府會計財務信息的了解也十分受限。
隨著政府部門經濟業務的復雜性,公共對政府財務信息的透明度要求日益加深,審計署也在不斷的加強審計的監督作用,積極拓展審計業務,如政府部門的債務審計、社會環境審計及績效審計。
根據西方政府審計的發展來看,給我國的主要啟示是:
1、 獨立的審計制度
獨立性是審計工的重要保障。從發達國家來看政府審計績效審計需要有一個獨立的審計部門,這是開展工作的保證,也是使財務信息公平、公開的首要前提。
英國、美國審計署均屬于獨立的外部審計部門,與政府無直接的隸屬關系,有著較強的獨立性,保證了審計機關在審計工作方面的客觀性,更有利于開展績效審計工作。我國目前審計署是行政型隸屬國務院,獨立性不強。仍需要加強和完善。
2、注重對審計人員的素質培養;較強專業化的審計隊伍在審計工作中能較準確的做出職業判斷,減少審計工作的盲目性。審計人員的專業要涵蓋的不同的領域要有金融、經濟方面的專業知識,這是開展績效審計工作的保障,以便在審計工作做出準確的判斷,要有充分的職業素養。
3、審計工具要先進;開展有效的政府審計要有先進的審計工具做保障,計算機技術的應用、審計操作方法的應用及先進的審計軟件,規范的操作流程,這是保障績效審計工作有效開展的前提。
4、完善的法律法規;法規健全才能保證,政府部門工作的合規化,減少財務部門的造假,減少審計工作的復雜性。審計健全的法律體系也是使審計部門人員及其工作的公正、客觀的前提。從而保證政府財務信息的更加透明,提高審計效率。
由此可知,政府及公共部門的績效審計是政府部門工作的最后環節,是提高政府工作的有效監督、增強政府監督職責的保障,績效評價的合理性能有利于政府及公共部門的工作的開展,績效審計工作的有效開展能較好的推動我國政府審計工作的發展。
三、我國政府績效審計的發展歷程及面臨的問題
目前,我國績效審計工作正處于嘗試階段,面臨著很多問題主要有:
1、相關法律和法規體系的不健全
健全和完善的法律法規是開展績效審計工作的保障,從國外的發達國家的發展來看,政府審計監督工作必須有健全的法律做后盾。
2、缺乏一套完整系統的審計評估體系
我國政府審計部門在技術上存在很多難題,較多運用審計人員的職業判斷和職業經驗,但人員本身的經驗不足,這就帶來了審計工作上的質量和效率。目前我國政府審計在審計工具上落后,較少使用計算機技術。這點是與國外發達國家最大的區別,在國外審計領域已有了較為完善的發展,審計抽樣技術及審計流程的各個方面都已廣泛運用先進的信息技術,減少了審計人員的主觀性,在一定程度上做到了審計工作的客觀、公正。
3、社會公眾及政府部門對績效審計的認識局限
社會各界普遍認為,我國處于發展階段,政府部門工作很多方面不完善,績效審計體系無統一的體系,系統分散化,無一定的實踐基礎,不具備實行完善審計體系的條件。政府對績效審計不夠重視,對績效審計投入的資源、人力有限,不利于審計工作的快速發展,同時未指定一套先進績效評價體系,現有的程序化的審計與實際情況的變化結合不緊密。
四、 我國政府績效審計的完善措施
綜合以上方面的分析及存在的問題,針對我國具體情況提出以下幾點改進措施:
1、審計制度的改革,增強審計機構的獨立能力
我國審計機構隸屬于國務院,在職能上的復雜性給審計工作帶來了受到了更多的制約,不利于獨立性的發揮,應按照企業的做法,審計機構作為一個第三方,對政府及公共部門活動進行有效的監督,不受權利的制約,以一個平等的主體行使其職能,直接對所審計的業務負責。
2、加強信息披露制度,增強審計工作的透明性
目前,我國政府部門正在加強政府財務透明化,以有利于摸清政府家底。公眾最為關心的是政府財政的來龍去脈,了解政府資金的經營及運用,政府財務報告的信息在政府審計的審計下,能更真實和準確。投資者才能根據政府披露的信息做出正確的決策,從而減少了公共資源的不合理使用。政府績效審計在執行政府的監督執行起到了很強的監督作用,對防范政府風險有較強的作用。
3、政府績效審計評價標準方面應不斷完善
真實、準確的評價結果,必須有一套完善的評價考核體系以便加強對政府部門工作客觀的評價,建立完善的指標體系需要由專門的技術人員。客觀的評價要盡量少使用主觀定性的指標,更多的運用定量的方法。目前在技術上我國也使用了一些如平衡計分卡、SWOT分析等一些定量化的方法體系,盡量減少市場風險、內控風險所帶來的影響,減少外部宏觀經濟環境給績效審計工作帶來的不確定性。
此外,我國應盡快建立一套完善的績效審計報告,促進審計技術的不斷改革,這是完善政府鑒證體制不可或缺的部分。(作者單位:河南大學工商管理學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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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趙合云,陳紀瑜.公共財務受托責任、績效評價與政府財務報告改革[J].財政與稅務,2008.9(155)
一、目前國際內部審計委派工作開展現狀
國際內部審計務實準則的”屬性準則1100規定”內部審計活動應該獨立,內部審計師在開展工作時應做到客觀”。這就要求內部審計的獨立性體現為審計機構的獨立性和審計師的客觀性,二者的關系是獨立性可使內部審計師提出公正與不偏不倚的判斷意見,對內部審計工作的有序開展是必不可少的。而內部審計師的客觀性要通過機構的狀況和客觀來獲得。國際內部審計協會(IIA)2001年提出內部審計師最新定義,認為內部審計活動是一項獨立、客觀的保證與咨詢活動,目的是為組織增加價值并提高機構的運作效率。目前國際發達國家在內部審計方面都以(IIA)標準的模式開展審計業務工作。
(一)堅持以國際內審標準為準則。國際內部審計準則是由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IIA)制定和頒布的。最新版的《國際內部審計專業實務框架》(IPPF),也就是通常意義上的國際內部審計準則于2009年1月由IIA。從國際內審準則發展歷程看,國際內審準則內容的不斷充實和完善、范圍的不斷延伸與擴展、性質的不斷變革與明晰和理論體系的不斷豐富,均適應了審計內、外部環境的變化,并體現出社會發展對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的最新要求,能夠指導各類內審機構規范開展內審活動,更加有效地發揮內審職責。
(二)國際“IIA”內審準則為內部審計委派提供方法論。“I
IA”作為內部審計職業的國際性組織,根據西方發達國家的內部審計務實經驗,經過深入的審計理論研究,已經制定了一套科學、完善的職業務實準則框架,并適時提出了內部審計的最新定義,恰當反應了內部審計理論和務實的最新發展。根據“
IIA”的定義,內部 審計的主要目標不再是傳統的防弊和興利,而是價值增值,內部審計活動不僅是一種保證活動,而是一種咨詢活動,將內部審計的服務領域由審計領域伸至到咨領域,內部審計通過組織的風險管理、控制和治理程序進行評估和改善,以實現價值增價。[1]“IIA”內審標準在對當代內部審計理論進行概括、提煉的基礎上,廣泛征求了各國內部審計行業組織的意見,并結合各國內部審計實踐對準則進行反復修訂,因而國際內審準則成為各種組織內審部門和內審人員基本的工作指南,在世界范圍內具有權威性、統一性。
(三)國際內審準則明確了內審工作委派的重點與方向。國際內審準則明確了內部審計的定位和職業基礎。IIA在內部審計定義中闡明了內部審計的基本宗旨、性質和工作范圍,而道德準則闡明了開展內部審計活動的個人或機構需要遵循的原則和行為規范,表明了對執業行為規范的最低要求[2]。①內部審機構應置立于組織內部的一個較高層次。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和權利性的強弱主要取決于其隸屬關系和領導層次的高低,理想的情況是在行政上隸屬于最高領導層及企業組織與醫院法人,并授受其業務指導和報告審計方面的業務工作;②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應擁有行使職責和必要的權力,能保證廣乏的審計范疇、依據審計建議采取適當的行動,與組織最高決策層經常保持業務及審計法規則方面的溝通;③內部審計活動不受其它職能部門或個人的干擾,要求內部審計人員要取得企業組織或醫院法人的支持和幫助;④在審計獨立性的外延方面,國際內部務實準則與指導已延伸到咨詢領域,將審計過程的咨詢服務融入到內部審計活動,是中國內部審計活動與世接軌的一項重要改革舉措。
(四)國際內審準則為我國內審委派工作提供了標準與依據。(1)國際內部審計的《實務標準》適用于所有的內部審計委派服務。為我國審計委派工作的開展和審計業務的實施提供了方向性的指導和標準,也為我國內審工作委派制的規范化、標準化奠定了基礎。(2)國際內部審計準則提供了特定審計工作的具體指引。作為強力推薦的立場公告、實務公告和實務指南,準則雖然不具備強制性,但是為滿足強制性指南的要求提供了一系列適用的解決方案,如:開展內部審計的方式、方法和需要考慮的因素;具體審計活動的工具、技術、程序以及分步驟的方法和形成書面文件的范例等,從而為內部審計師在具體審計工作中進行專業判斷提供指引。(3)國際內審準則為我國內部審計委派機構的設置、人員配備提供了方法性。
(五)2002年修改后的國際內審準則的作用。根據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重新修訂并已于2002年正式實施的《內部審計職業實務標準》,將內部審計定義為:一項為了增加價值和改善運營所進行的獨立的、客觀的確認和咨詢活動。它運用系統化、規范化的方法來評價和改善組織的風險管理、控制及公司治理過程的有效性,幫助組織實現其目標。顯而易見與“IIA”內審標準不同之處,就是在新定義中突出了內部審計的“咨詢”特點以及“增加組織的價值”和“改善組織的風險管理、控制及公司治理”功能。這種類型的內部審計不同于“監督導向型”,而被審計界稱之為“服務導向型”。我國內部審計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健全、現代企業制度的完善和發展,特別是在加入WTO的新形勢下,應借鑒國際行業的先進經驗,順應國際內部審計的發展趨勢,盡快將我國內部審計轉變為“服務導向型”。即不再代表國家審計機關站在維護國家利益的立場上對企業進行監督,而是首先要在不違背有關法律的前提下,維護企業法人的自身利益,突出對內監督和服務職能,審計的職能與職責就是在于以整個企業或大型公立醫院的整個經濟活動為對象,針對管理和控制中的缺陷提出建設性意見和改進措施,以防范各種風險,確保企業各項管理功能效率的健康有序開展與正確發揮。
二、國內審計委派制獨立性與權威性現狀分析
(一)內部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還有待提高。2001年美國IIA將內部審計的定義為一種獨立客觀的保證和咨詢活動,通過系統化、規范化的方法、評價與改進風險管理、控制不治理過程的效果,幫助企業組織實現目標,推動發展提供經驗與方法論及理論指導。這就要求參加委派的外部審計人員要具有豐富的衡量企業實現財務目標的盈利能力及企業流暢的經驗,更要有設計企業會計計量系統的經驗,及具有對未來企業或醫院的發展方向評估風險的經驗。但國內目前的審計人員大多數都是從事會計業務崗位半途轉崗的,在對內部風險控制的經驗、防范上的理論指導與國際相比,特別與一些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相比存在有很大的差異性。
(二)內部審計職能的地位有待深化。主要體現在審計力量集中在財務數據的事后檢查方面,對于內部控制的監督評價不夠重視,在為企業經營管理提出建議與措施上及發揮服務職能方面的作用不夠深化。?根據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重新修訂的《內部審計職業實務標準》將內部審計定義為:一項為了增加價值和改善運營所進行的獨立的、客觀的確認和咨詢活動。突出了內部審計的“咨詢”、“增加組織的價值”和“改善組織的風險管理、控制及企業治理”功能。這種內部審計被稱之為“服務導向型”內部審計。從現實看來,委直屬和聯系單位內部審計委派工作現已正在開展與完善中,經驗逐步從不成熟到比較成熟階段,但目前仍有些領導對于內部審計職能的認識不夠全面,對內部審計委派工作支持力度不夠,把它當作是對單位工作不信任,甚至有抵觸情緒。
(三)企業內部審計機構設置缺乏獨立性。我國內部審計發展歷史較短,與西方發達資本主義國家相比起步晚,從1983年開始我國恢復了內部審計工作,直至1985年12月國家審計署了《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若干規定》,我國企業或大型公立醫院在審計署的規定要求下,建立了內部審計機構制度。從些以后在全國范圍內部審計機構及制度從不完善到現階段處于基本完善,企業及國有大型公立醫院內部審計工作的地位也得到了有效的重視,但在獨立性方面還得相應增強。獨立是審計的核心,若內部審計的獨立性無法得到保證,則其作用很難得到發揮。目前,我國內部審計工作委派制尚未全面展開,其隸屬關系基本是由董事會\監事會及總裁或總經理及財務副經理或總會計師領導的模式,在大型公立醫院都是由法人院長領導的模式。這種模式下的內部審計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及時發現并解決企業管理問題,配合經營管理者的工作。但是總經理或總裁及企業法人都是審計機構的上級和領導者,內部審計機構無法監督他們的行為,成為實質上的“自由人”。若一些審計事項或經濟違紀事項,一旦涉及到領導責任,內部審計工作受領導和權力的左右,就難以有效地開展、影響審計職能與職責作用的有效發揮,難以確保審計工作按政策、法規真正落到實處。統計表明,我國上市公司中279家公司是董事長兼任總經理,占15.1%,1152家公司的總經理兼任董事,占62.5%,完全實行兩職分離的公司僅416家,占
22.4%。在我國當前經濟領域中,腐敗現象問題最多的恰恰是企業及醫院法人高層經營管理者。為更好地治理經濟環境,確保經濟運營質量,保護好干部,對企業(公司)及大型公立醫院的內部審計實施委派制,有利于形成與防止監督的失控性,增強審計監督的獨立性原則。
(四)企業及醫院內部審計相關法律、法規有等增強。法律法規是審計機構及審計人員的依據。當前世界上有許多國家對內部審計都有專門的法律規范,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制定有內部務實標準等。這些標準都是指導內部審計工作的指南。但我國與世界許多國家相比,還存在有差距、有待完善:①內部審計機構缺少一套科學、完整的法律法規制度進行指導。現階段,衛生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國家《審計法》、《衛生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定》等相關法規的要求,借鑒其他行業或國際發達國家的審計準則和操作指南,制定符合企業及醫院情況的內部審計準則和內部審計操作細節。②要充分認識我國內部審計發展歷史較短的特殊性,需要有嚴禁科學的法律法規制度作支撐。就得在法律法規的指導下,制定《內部審計準則》相關的嚴禁性原則性條款,在遇到實際操作問題時、特別對一些深層次的一些疑點、重點及難點問題,以及一些大型項目和領導層違紀等問題的相關條款與硬制度措施的細則有待完善與增補,且在不同時空及模式下的內部審計機構的獨立性都得有待提高。?③如何健全內部審計機構體制,制定出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內部審計工作制度》、《審計人員崗位職責》等內部規章制度。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作用,明確內部審計職能、權限和工作標準,通過加強對內部審計的法制法規建設,保證內部審計工作的嚴禁性、科學性、政策性、法定性。避免審計意見和建議在執行過程中人為意志的阻擾,真正發揮審計的作用,且能保障企業及大型公立醫院的運營工作的可持續發展起到杠桿作用。④要注重內審工作在國家法律法規的引領下,確保投資領域及項目審計中的合理性、全面性。防此審計主要職能集中在財務資料,忽略內部控制系統、管理、經濟責任、計算機等方面的審計,影響內部審計工作質量的全面發揮。
三、國際國內內部審計委派制現狀的相關對策
(一)建立內審工作的長效機制。內審工作委派委派制要自覺遵守國家的審計法規,將經濟效益審計、經濟責任審計、管理審計、業務審計、以及主管干部的離任審計全部納入審計范疇,要樹立重視內審工作的長期性、復雜性、就得建立長效機制,既要查賬、查錯揭弊;又要在內審工作中對被審計單位或個人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整改措施,幫助搞好企業組織及大型公立醫院的建章立制工作,正確處理好審計者和被審計者的關系。
(二)重視委派審計機構和人員的配置。委派的審計機構是保證企業組織及大型醫院經營活動、財務管理、財務收支的監護性、建設性、效益性職能作用能否發揮,在機構人員配置時,要著重考慮素質高、業務精、學識廣、職業道德好、政策觀念原則強,能自覺抵制酒綠燈紅的侵蝕,一塵不染,始終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培養一支能維護醫院利益過得硬的審計隊伍。
(三)委派的審計人員要不斷更新觀念。認真學習國家的法律、法令、審計法規、審計業務知識,能較好地適應審計工作的新情況、新問題,按照審計原則、審計程序,并能獨立地處理內審工作中的復雜事宜,在實踐工作中不斷提高內審工作的質量和地位。
(四)堅持公正、公平、公開、平等、合理的審計原則。在審計過程中既要維護醫院法人的權力和利益,又要在審計過程中按照平等、公正、合理的原則辦理好每筆審計業務,正確維護被審單位和被審者的利益,增強內審工作原則性、政策性、效益性,不斷提高內審職能的權威性。
(五)堅持多重審核原則。在改革發展的各項經濟活動的審計中,堅持委派的內部審計人員和審計負責人及外部審計機構雙重審核層層把關三方審核的原則,充分發揮了審計職能的作用,堅持事前參與論證、事中監督、事后驗收的審計監督職能,為發揮企業及大型公立醫院的投資效益取得了良好效果。
黨和政府工作強化內審工作的委派制,不斷提高內審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對增強企業組織及大型公立醫院內審工作的自覺性、責任性,嚴格按制按章、按法規貫穿在整個審計業務經濟活動、投資項目的全過程,確保內審工作質量和市場經濟改革發展的方位、方向不走樣,對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保護好醫院干部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