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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法下長期股權投資持有收益財稅處理
(一)會計處理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的規定:下列情況,企業應運用成本法核算長期股權投資:
(1)企業持有的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
(2)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
通常情況下,投資企業在取得投資當年自被投資單位分得的現金股利或利潤應作為投資成本的收回;以后年度,被投資單位累計分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超過投資以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資單位累計實現凈利潤的,投資企業按照持股比例計算應享有的部分應作為投資成本的收回。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確認為當期投資收益。
【例1】甲公司2005年1月1日以2400萬元的價格購入乙公司3%的股份,購買過程中另支付相關稅費9萬元。乙公司 為一家未上市企業,其股權不存在活躍的市場價格。甲公司在取得該部分投資后,未參與被投資單位的生產經營決策。取得投資后,乙公司實現的凈利潤及利潤分配情況如表1:
注:乙公司2005年度分派的利潤屬于對其2004年及以前實現凈利潤的分配。
甲公司每年應確認投資收益、沖減投資成本的金額及相應的賬務處理如下:
(1)2005年:
當年度被投資單位分派的2700萬元利潤屬于對其在2004年及以前期間已實現利潤的分配,甲公司按持股比例取得81萬元,應沖減投資成本。賬務處理為:
借:應收股利 810,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 810,000
收到現金股利時:
借:銀行存款 810,000
貸:應收股利 810,000
(2)2006年:
應沖減投資成本金額=(2700+4800-3000)×3%-81=54萬元
當年度實際分得現金股利=4800×3%=144萬元
應確認投資收益=144-54=90萬元
賬務處理為:
借:應收股利 l,440,000 貸:投資收益 900,000 長期股權投資 540,000
收到現金股利時:
借:銀行存款 l,440,000 貸:應收股利 l,440,000
(二)稅務處理
長期股權投資在采用成本法核算時,投資方確認的股利所得,僅限于所獲得的被投資方在接受投資后產生的累積凈利潤的分配額,所收到的被投資企業動用接受前的利潤派發的股利作為投資成本的收回,視為清算性股利,應沖減投資成本。
而稅收上的規定很簡單,不論累計未分配利潤和盈余公積是投資前產生的還是投資后產生的,都是稅后利潤,都歸為持有受益,不應轉化為處置受益。即稅法堅持投資成本不變,如果將投資前被投資企業產生的留存收益分配作沖減投資成本處理,則會等額增加以后的投資轉讓所得,導致雙重計稅。
【例2】沿用【例1】假設2005年甲公司所得稅率為33%,乙企業所得稅率為15%,當年享受了定期減半征收的優惠政策,計算甲公司分回的稅后利潤應補繳企業所得稅,并注明在新企業申報表中的列示。
稅法相關規定:
1、企業在國內投資、聯營取得的稅后利潤,由于接受投資或聯營企業已向其所在地稅務機關繳納了企業所得稅。因此,對于投資方或聯營方分得的稅后利潤(股息),一般不再征稅。但如果涉及地區間所得稅適用稅率存在差異,則納稅人從其他企業分回的已經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利潤(股息),其已繳納的稅額需要在計算本企業所得稅時予以調整。
2、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股權投資業務若干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0〕118號)規定,凡投資方企業適用的所得稅稅率高于被投資企業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的,除國家稅收法規規定的定期減稅、免稅優惠以外,其取得的投資所得應按規定還原為稅前收益后,并入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依法補繳企業所得稅。按照原申報表規定,當企業有投資所得時,應該先還原成稅前收益,并入總收入,經過納稅調整計算出應納稅所得額,按照投資企業適應的所得稅率計算所得稅,然后允許抵扣在被投資企業已經繳納的所得稅后,最后得出企業應納所得稅。
3、國稅發[2006] 56號文件精神,新申報表在納稅調整時先不還原,待納稅調整彌補虧損后,再加上應補稅投資收益已繳所得稅額[投資收益÷(1-被投資企業適用稅率)×被投資企業適用稅率],計算應納所得稅。
2005年應補繳企業所得稅=81÷(1-7.5%)×(33%-15%)=15.76萬元
《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主表列示:
主表第2行是填81萬元
表18行不填
表19行填81/(1-7.5%)*7.5%
表25行填81/(1-7.5%)*15%
財稅差異:
2005年會計上不確認收益,稅法上應補交所得稅15.76萬元。
【例3】,沿用【例1】假設2006年甲公司所得稅率為15%,乙企業所得稅率為33%,計算甲公司分回的稅后利潤應補繳企業所得稅,并注明在新企業申報表中的列示。
2006年,稅法上確認的收益為4800×3%=144萬元,因為投資方的稅率是15%,大于被投資方的稅率是33%,無需交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主表列示:
主表第2行是填144萬元
表18行填144萬元
表19行不填
表25行不填
財稅差異:
2006年會計確認收益90萬元,稅法上確認收益144萬元。
權益法下長期股權投資持有收益的財稅差異
第一,與成本法相似,新準則規定:即使在權益法下,在按被投資企業凈損益計算調整投資的賬面價值時,應以取得被投資企業股權后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損益為基礎,稅法對于從對方分得的股利仍不考慮這一時間界限。
第二,與“損益調整”有關的差異。稅法對投資收益的確認以收付實現制作為基本準則。因此持有期間會計上確認的投資收益可能是收益,也可能是損失,而稅法上確認的投資收益只會是收益不會是損失。會計上對投資收益的確認以權責發生制作為基本準則,既確認收益又確認損失。
如果被投資單位發生虧損,投資企業按占股比例借記“投資收益”,貸記“長期股權投資――××公司(損益調整)”。對此,稅法不允許投資企業確認投資損失,當然長期股權投資的計稅成本也不得調整。
如果被投資單位發生盈利,投資企業按占股比例借記“長期股權投資――××公司(損益調整)” ,貸記“投資收益”。對此稅法上既不確認會計核算出的投資收益,也不認可“長期股權投資”發生額及余額的變化。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現金股利時,會計核算借記“應收股利”或“銀行存款”,貸記“長期股權投資――××公司(損益調整)”,會計上不再確認收益。即會計上則不考慮投資雙方的稅率差,稅法上正好相反,它將對方實際所分配的利潤卻認為投資持有收益,并交納地區差別稅率。
需要補交企業所得稅的稅后利潤
如果投資方企業所得稅稅率高于被投資企業或聯營企業的,中方企業從設在經濟特區、上海浦東新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開放區等國務院批準的特定區域(不包括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中外合資企業分回的稅后利潤,凡該中外合資企業適用15%或24%所得稅稅率的,中方企業應按規定計算補稅。
不需補交企業所得稅的稅后利潤
(1)如果投資方企業所得稅稅率低于被投資企業或聯營企業的,不退還所得稅;
(2)如果投資方企業所得稅稅率與被投資企業或聯營企業的適用稅率一致,則從被投資企業或聯營企業分回的稅后利潤不予補稅;若由于被投資企業或聯營企業享受定期稅收優惠而實際執行稅率低于投資企業的,則投資方從被投資企業或聯營企業分回的稅后利潤也不需補稅;
(3)從國家級高新技術開發區內的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分回的稅后利潤不需補稅;
(4)投資方在免稅期間對外投資分回的稅后利潤不需補稅。
與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有關的投資收益
新準則規定,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大于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對長期股權投資的計稅成本沒有任何影響,不存在財稅差異。
如果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小于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的,其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而稅法的計稅成本則是按實際支付的金額作為計稅基礎,并不確認投資收益。
【例4】甲公司2007年1月1日以銀行存款200萬元購入乙公司40%的表決權資本。乙公司2005年1月1日所有者權益為400萬元,公允價值為450萬元。假定乙公司的凈資產全部為可辨認凈資產。
按新準則的規定,初始投資成本(200萬元)大于投資時應享有乙公司所有者權益的公允價值份額(160萬元),因此有關的會計處理為:
借:長期股權投資-乙公司(投資成本) 200
貸:銀行存款 200
注:在這種情況下無財稅差異。
【例5】假定【例4】中乙公司所有者權益為550萬元,公允價值為600萬元。其他條件不變。
按新準則的規定,初始投資成本200萬元與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240萬元的差額40萬元,應確認為當期損益。有關的會計處理為:
借:長期股權投資-乙公司(投資成本) 240
貸:銀行存款 200
投資收益 40
一般來說,企業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按企業的持股比例是否大于20%可分為成本法和權益法兩種,當投資企業對被投資企業無重大影響或被投資企業在嚴格的限制條件下經營而使投資企業的控制和影響能力受到限制時,通常采用成本法核算,成本法是指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按實際成本記帳,一般情況下不予變更,只有在被投資企業支付清算性股利的情況下,才對長期股權投資成本進行調整,企業實際收到的現金股利作為投資收益。也就是說,在成本法下,企業所確認的投資收益僅限于所獲得的被投資企業在接受投資后產生的累積凈利潤的分配額,而所獲得的被投資企業宣告發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超過上述數額的部分,則作為初始投資成本的收回沖減投資成本。因此,各類會計教材甚至注冊會計師考試教材均按此規定對成本法下投資收益的確認給出了具體方法。但筆者認為,這些教材給出的方法存在明顯不足。本文擬對此提出一些修改意見并舉例比較這兩種方法所產生的差異。
一、現行的確認方法
我國最權威的注冊會計師教材對成本法下投資收益的確認給出了如下方法:
1、投資年度利潤或現金股利的處理:
投資企業在投資當年若能分清投資前和投資后被投資企業實現的凈利潤,就應分別投資前和投資后計算、確認屬于投資收益和沖減投資成本的金額;如果不能分清投資前和投資后被投資企業實現的凈利潤,可按下列公式計算確認:
投資企業投資年度應享有的投資收益=投資當年被投資企業實現的凈損益×投資企業持股比例×當年投資持有月份/12
應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的金額=被投資企業分配的利潤或現金股利×投資企業持股比例-投資企業投資當年應享有的投資收益
2、投資年度以后的利潤或現金股利的處理:
投資企業在投資年度以后各年(期)確認的投資收益或沖減初始投資成本的金額,按下列公式計算確認:
應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的金額=(投資后至本年末被投資企業累計分配的利潤或現金股利-投資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資企業累計實現的凈損益)×投資企業持股比例-投資企業已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
應確認的投資收益=投資企業當年獲得的利潤或現金股利-應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
另外,投資企業投資后被投資企業累計實現的凈利潤大于被投資企業宣告分配的利潤或現金股利的,應將宣告分配的數額全部確認為投資收益。
二、現行方法中存在的不足及修改意見
不難看出,上述方法對“投資當年被投資企業實現的凈損益和投資后至上年
末止被投資企業累計實現的凈損益”中的“凈損益”的含義并沒有作出明確的解釋,因此,各種教材在舉例時所使用的均為被投資企業本年實現的凈利潤和累計實現的凈利潤。從表面上看,“凈損益”即“凈利潤”,用“凈利潤”代替公式中的“凈損益”似乎無可非議,然而,公司法規定:企業凈利潤應當在彌補以前年度虧損之后,按一定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積和公益金,然后才能向投資者分配利潤。因此,被投資企業本年實現的凈利潤和累計實現的凈利潤均是指其可供投資者分配的凈利潤,相應地,投資企業在確認投資收益時就應當使用“被投資企業實現的凈利潤或凈損益扣除被投資企業當年計提的法定盈余公積和公益金等之后的余額”而不是被投資企業凈利潤或凈損益的總額,即上述公式中的相關部分應修改或解釋為“投資當年被投資企業實現的可供投資者分配的凈利潤和投資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資企業累計實現的可供投資者分配的凈利潤”。筆者認為,這才是企業會計制度的本意,因為,若以被投資企業的凈利潤或凈損益總額去計算和確認投資企業的投資收益,則投資收益中必然包含被投資企業的部分法定盈余公積和公益金等,這樣勢必會使投資收益偏高,而且當被投資企業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超過投資企業投資后被投資企業實現的利潤時,還會導致沖減的長期股權投資成本偏低,即長期股權投資的帳面價值(資產)虛增、投資收益(利潤)虛增,這顯然不符合會計核算的謹慎性原則和客觀性原則。
因此,筆者建議將上述公式修改為:
1、投資年度利潤或現金股利的處理:
投資企業在投資當年若能分清投資前和投資后被投資企業實現的可供投資者分配的凈利潤,就應分別投資前和投資后計算、確認屬于投資收益和沖減投資成本的金額;若不能分清的,按下列公式計算確認:
投資企業投資年度應享有的投資收益=投資當年被投資企業實現的可供投資者分配的凈利潤×投資企業持股比例×當年投資持有月份/12
應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的金額=被投資企業分配的利潤或現金股利×投資企業持股比例-投資企業投資當年應享有的投資收益
2、投資年度以后的利潤或現金股利的處理:
應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的金額=(投資后至本年末被投資企業累計分配的利潤或現金股利-投資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資企業累計實現的可供投資者分配的凈利潤)×投資企業持股比例-投資企業已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
應確認的投資收益=投資企業當年獲得的利潤或現金股利-應沖減的初始投資成本
三、兩種方法的對比
現舉一例對兩種方法作一下比較:
2000年6月30日,甲企業以銀行存款購入乙企業5000股股票,每股價格
為19.92元,另支付手續費等4000元,占乙企業表決權資本的10%,并準備長期持有。乙企業每年均按10%分別提取法定盈余公積和公益金,乙企業三年來實現的凈利潤及現金股利分配情況如下:
1、2000年全年實現凈利潤800000元;
2、2001年3月2日宣告分配2000年現金股利500000元,4月5日支付,當年實現凈利潤800000元;
3、2002年3月4日宣告分配2001年現金股利600000元,4月10日支付,當年虧損200000元;
分別依據上述兩種方法進行計算后可知:
權益法核算下企業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小于取得投資時應享有的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應對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進行調整,計人取得投資當期的損益。而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對外進行權益性投資,通過支付現金取得的投資資產,以購買價為成本;通過支付現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資資產,以該項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成本;初始投資成本小于被投資單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部分不計入計稅所得額,計算所得稅時應作納稅調整調減項目處理。
[例1]甲企業于2007年1月取得對乙公司40%的股權,支付價款1500萬元,取得被投資單位凈資產公允價值4000萬元;甲企業對該項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成本1500萬元小于取得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的凈資產公允價值1600萬,差額100萬元在會計核算作為營業外收入處理,計算應納所得稅時,納稅調整減少金額100萬元。
二、權益法下長期股權投資持有期間投資損益的調整
企業取得長期股權投資后,采用權益法核算的,應按照應享有或應分擔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利潤或發生的凈虧損份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并確認為當期損益。而在計算所得稅時,這部分投資收益并不計入應稅所得額;被投資單位發生的損失,按稅法規定由被投資單位進行彌補,投資單位不得將權益法下確認的投資損失在所得稅前扣除,因此需要做納稅調整處理。
[例2]A公司2006年12月取得B公司40%的股權,采用權益法核算;B公司2007年實現凈利潤3000萬元;A公司按持股比例應享有被投資單位的凈利潤1200萬元,在會計核算上作為貸記投資收益處理,增加當期利潤總額;但是該項投資收益按稅法規定不計入應稅所得納稅,因此計算納稅時應調減應稅所得額1200萬元;如果B公司2007年虧損3000萬元,企業在會計核算上已作借記投資收益處理,減少當期利潤總額,因該項投資損失不能在稅前扣除,故納稅調增增加額1200萬元。
三、權益法下投資企業從被投資單位分得現金股利或利潤的調整
按照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投資企業從被投資單位取得的現金股利或利潤,在會計核算上應區別不同情況進行處理:投資企業從被投資單位分得的現金股利或利潤未超過已確認投資收益的,在會計核算上作借記應收股利,貸記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處理,不計入當期損益;投資企業從被投資單位取得的現金股利或利潤超過已確認投資收益部分,但未超過投資以后被投資單位實現的賬面凈利潤中應享有的份額,應作為投資收益處理;自被投資單位取得的現金股利或利潤超過已確認的投資收益,同時也超過了投資后被投資單位實現的賬面凈利潤中按持股比例應享有的那部分,作為投資成本收回,沖減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投資成本等。無論哪種情況,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都應將在會計核算上不作投資收益處理的應收股利或利潤作納稅調整增加額處理。
[例3]2007年1月甲公司取得乙公司40%的股份,按照權益法核算長期股權投資;2007年乙公司實現凈利潤4000萬元,年初未分配利潤為貸方2000萬元,2007年度分配利潤3000萬元;甲企業應收股利或利潤1200萬元因在會計核算上沒有計入投資收益或利潤總額,所以在計算所得稅時納稅調整增加金額1200萬元;如果2007年被投資單位分配利潤5000萬元,甲企業應分得的利潤2000萬元,超出已確認的投資收益1600萬元,但未超過自投資后被投資單位實現的賬面利潤中本企業應享有的份額。甲公司應分得的利潤超出投資收益部分400萬元已作投資收益處理,因此納稅調增金額是1600萬元。
我國2014年修訂后的長期股權與2011年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監管問題解答》中的規定正好相反,但是它與2012年11月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了征求意見稿《權益法:享有被投資方其他凈資產變動的份額(對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的修訂建議)》其一致。
一、權益法下投資收益確認爭議的焦點
通過對相關規定的解讀,可以發現爭議的焦點可以簡要概括為:權益法下,投資企業股權被稀釋所得的損益,應確認為投資企業的所有者權益還是當期損益?
該問題包含一個隱含的前提條件,即投資企業在其股權被稀釋前后都對被投資企業產生重大影響,始終用權益法核算長期股權投資。該問題的產生原因是被投資企業增股,在實際中,較為多見的是被投資企業發行額外的股本(增股),或者是向除投資企業的第三方單位回購自身股份等。該問題的關鍵在于投資企業未按照被投資企業增股比例同比認股,使得投資企業所持有的股權比例下降。然而原股權比例占有的被投資企業凈資產賬面價值與新持股比例占有的被投資企業增股后的凈資產賬面價值可能存在差異。問題的核心在于,該差異究竟是計入所有者權益還是當期損益。
二、權益法下投資收益確認問題在實際案例中的分析
近幾年來,我國已經發生數起此類案例。例如廣發證券定向增發,導致持有其股票的第一大股東遼寧成大與第二大股東吉林敖東各盈利十余億元。在復星醫藥的案例中,由于復星醫藥參股公司的其下子公司國藥控股在香港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使得復星醫藥計入當期損益26億元。另外還有魯信高新、康恩貝等企業也因此獲得巨大的收益。而其中,廣發證券的定向增發案例涉及金額大,影響力廣,故以此為例。
(一)定向增發案例簡介
根據《廣發證券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情況報告暨上市公告書》,2011年8月16日,廣發證券(000776)以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方式,向10名特定投資者發行了45260萬股人民幣普通股(A股),發行價格為26.91元/股,募集資金凈額120億元。廣發證券凈資產賬面價值由194.3億元增加到314.3億元。其第一大股東遼寧成大(600739)持有廣發證券6.25億股,股權比例為24.93%。由于未參與此次認股,廣發證券定向增發后,其股權比例下降為21.12%。
遼寧成大2011年10月公布的三季報披露由于廣發證券定向增發,公司確認2011年8月當期損益(收入)13.4億元。
(二)廣發證券控股企業的實際操作及模擬核算
根據遼寧成大的第三季度報告,毫無疑問,遼寧成大將該筆收益確認為當期損益。其具體操作如下:
遼寧成大原股權比例的賬面價值為24.93%×194.3=48.44(億元)。新持股比例下,賬面價值應調整為21.12%×314.3=66.38億元,產生差異66.38-48.44=17.94(億元)。遼寧成大所披露的當期損益13.4億元是稅后凈損益,即17.94×(1??-25%)。其中,由于股權下降24.93%-21.12%=3.81%,應結轉長期股權投資成本3.81%×194.3=7.4億元。會計分錄中應借記“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25.34億元,貸記“長期股權投資―成本”7.40億元和“投資收益”17.94億元。
在此做法下,可以視同為投資企業處置股權:處置收益為在新持股比例下,確認的被投資企業因股權增發而產生的凈資產增加額,即21.12%×(314.3-194.3)=25.34(億元),處置所得并非現金而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損益調整。處置成本即長期股權投資持股比例下降部分的賬面價值7.4億元,二者差異17.94億元作為投資收益計入當期損益。
而在另一種方法下,差異發生時,其他均不發生變化,只將差異計入資本公積科目。會計分錄中借記“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25.34億元,貸記“長期股權投資―成本”7.40億元和“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17.94億元。
在此做法下,可以將二者的差額視為投資企業享有的,被投資企業發生的除凈損益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權益變動份額。根據新會計準則的要求,該金額應計入資本公積。該做法還涉及對于資本公積賬戶的后續計量。根據國際會計準則的建議和修訂后的長期投資會計準則,應在處置時,按處置比例將這部分資本公積轉入當期投資收益:對剩余股權終止權益法核算時,將這部分資本公積全部轉入當期投資收益。
在廣發證券的案例中,假設后續期間廣發證券的凈資產賬面價仍為314.3億元,遼寧成大以廣發證券的凈資產賬面價出售其5%的股權,收到現金5%×314.3=15.72(億元),交易費用忽略不計。此時遼寧成大持有股權16.12%,對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應由權益法改為公允價值計量,在處置長期股權投資的同時,還需要借記資本公積17.94億元,貸記投資收益17.94億元。
(三)兩種不同方法對企業的影響
在財務報表層面,由于在資產負債表中,未分配利潤與資本公積同屬權益項目,因此兩種不同的方法的最大差異體現在企業的利潤表中。作為財務三大報表之一的利潤表的作用是綜合體現企業的經濟效益。兩種不用的會計核算方法使得企業在差異產生的當期,利潤相差巨大。在遼寧成大2011年第三季度財務報告中披露,其第三季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15.3億元,同比增加320.31%。若是在另一種方法下,參股公司股權增發并不會對當期利潤造成影響。但是若對投資收益進行后續重分類,當投資企業終止權益法核算時,對利潤表的重大影響又會重新出現。
在市場層面,對于遼寧成大這類上市公司而言,當期凈利潤會對其股票價格產生影響。之前的學者在實證研究中通過運用修正的Jones模型,證明了在中國證券市場上,企業盈余波動與其股價波動呈現出一致性,作為盈利能力指標代表的凈利潤與企業股價正相關。也就是說,企業可以通過選擇不同核算方法,施行盈余管理,從而影響其股票價格。另外,當期利潤的劇增使得股票與市價的比例降低,即市盈率降低。市盈率是投資者決策的重要參考指標,因此不同的方法直接影響了投資者的決策。
關鍵詞:新企業會計準則;長期股權投資;計量;成本法;收益法
Key words: new business accounting standards; long-term equity investment; measurement; cost; income approach
中圖分類號:F2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4311(2010)27-0012-01
1長期股權投資分類及初始計量與后續計量規定
1.1 投資占被投資企業股權比例低于20%一般認為沒有重大影響,分為二種情況:一種情況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應當采用成本法核算。初始投資以投資支付現金或者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計量。后續計量按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確定是否計提減值準備。第二種是在活躍市場中有報價、公允價值能可靠計量。又根據企業的目的分為:指定是公允價值計量且其價值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初始計量和后續計量均按公允價值,后續計量時前者的計量差額計入當期損益,后者計入所有者權益。
1.2 投資占被投資企業股權比例在20%-50%之間或者有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總體來說,對被投資企業有重大影響,包括合營和共同控制兩種,均按照權益法進行核算,權益法核算內容與原會計準則規定有一定不同。初始計量:初始投資成本大于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不調整(國際會計準則確認商譽,要調整);小于的,初始投資成本調整為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二者差額計入當期損益。后續計量:被投資單位發生損益和宣告分派利潤或現金股利的,進行相應調整;投資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和其他實質上構成對被投資單位凈投資的長期權益,減記至零為限,投資企業負有承擔額外損失義務的除外;被投資單位的損益應當以投資時的公允價值、投資企業的會計政策和會計期間為基礎進行調整;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也應當調整。
1.3 投資占被投資企業股權比例超過50%投資占被投資企業股權比例超過50%,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具有控制權,采用成本法核算,但編制合并報表時按權益法調整。分為企業合并形成的和非企業合并形成的。其中企業合并形成的,又分為: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的初始計量:合并對價可能包括現金、非現金資產、承擔債務和發行權益性證券。無論對價形式如何,都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的份額作為初始投資成本。初始投資成本與合并對價賬面價值的差額,調整資本公積和留存收益。各項直接相關費用(如審計、評估、法律費用)計入當期損益。發行債券的手續費傭金等計入應付債券初始計量金額。發行權益性證券的手續費傭金等抵減溢價收入和沖減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的初始計量:合并成本為初始投資成本。合并成本包括:合并對價的公允價值、各項直接相關費用以及未來事項導致的或有合并成本。通過多次交換交易分步實現的企業合并,合并成本為各單項交易成本之和;初始投資成本中的合并對價公允價值(不包括發行權益性證券的公允價值)與合并對價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非企業合并形成的初始計量:與非同一下的企業合并的初始計量基本一致,也是按照公允價值和直接相關費用確定。
2成本法和權益法的運用
2.1 成本法①成本法的適用范圍。根據新的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成本法的適用范圍為:a.投資企業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b.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并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②成本法的核算方法。新的企業會計制度規定,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初始投資成本計價。追加或收回投資應當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確認為當期投資收益。投資企業確認投資收益,僅限于被投資單位接受投資后產生的累積凈利潤的分配額,所獲得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超過上述數額的部分作為初始投資成本的收回。
2.2 權益法①適用范圍。根據新的企業會計制度規定,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此規定將權益法的適用范圍進行了調整,適用范圍不再包括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控制關系的長期股權投資。變化比較明顯。②權益法的核算方法。根據新的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大于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小于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其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
財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頒布的《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以下簡稱《長期股權投資》準則)與1999年1月1日起執行的《企業會計準則——投資》(以下簡稱《投資》準則)有很大差異,這些差異具體表現在哪些方面?《長期股權投資》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是否存在差異?以及“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的改變是能否影響我國上市公司收益水平?這些都是實務界和界關注的,本文擬對這些問題進行相應。
一、《長期股權投資》準則與《投資》準則的比較分析
1999年1月1日執行的《投資》準則從2006年2月15日改名為《長期股權投資》準則,短期股權投資、長短期債券投資全部由《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工具確認和計量》規定。與《投資》準則有關長期股權投資的規定相比,《長期股權投資》準則的發生了許多變化,兩者的具體主要差異表現為如下幾個方面:
1、投資的分類對比
《長期股權投資》準則將投資分為:(1)投資企業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2)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3)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并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4)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并且在活躍市場中有報價、公允價值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而《投資》準則將投資分為:短期(股票或債券)投資、長期股權投資和長期債券投資[1]194。可見,《長期股權投資》準則按長期股權投資的具體情況進一步做了詳細的分類,這就要求企業應按不同種類的長期股權投資分別采用相應的核算方法。這樣,長期股權投資會計信息的可靠性和相關性大大提高了。
2、股權投資的后續計量方法對比
《長期股權投資》準則規定:對于上述第(1)、(3)兩類投資,采用成本法后續計量,對于第(1)類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在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時,按照權益法進行調整;上述第(2)類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權益法后續計量;上述第(4)類長期股權投資,由《企業會計準則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規定,分別劃分“交易性金融資產”或“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而《投資》準則的有關規定的是:(1)不控制且不具有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成本法核算;(2)控制或具有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權益法核算;(3)短期投資按照成本計量,收到股利沖減投資成本。[1]207
3、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計量對比
《長期股權投資》準則規定:(1)新增企業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的確定,若為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按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的份額入賬;若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應當按《企業會計準則第20號——企業合并》中確認的合并成本入賬,即①一次交換交易實現的企業合并,合并成本為購買方在購買日為取得對被購買方的控制權而付出的資產、發生或承擔的負債以及發行的權益性證券的公允價值;②通過多次交換交易分步實現的企業合并,合并成本為每一單項交易成本之和;③購買方為進行企業合并發生的各項直接相關費用也應當計入企業合并成本;④在合并合同或協議中對可能影響合并成本的未來事項作出約定的,購買日如果估計未來事項很可能發生并且對合并成本的影響金額能夠可靠計量的,購買方應當將其計入合并成本。(2)除企業合并方式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以外,其他方式(如支付現金、發行權益性證券、投資者投入、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和債務重組等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應按公允價值入賬。而《投資》準則的有關規定是:長期股權投資成本的按如下三種情況分別確定:①以現金取得長期股權時,按實際支付的全部價款作為投資成本,但不包括支付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②以放棄非現金資產(不含股權)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成本以放棄的非現金資產的賬面價值確定;③原來用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改按成本法核算,或原采用成本法的改按權益法核算時,以原投資帳面價值作為投資成本。[1]202-204從兩個準則的規定可知,《投資》準則沒有涉及企業合并的長期股權投資處理方法。
4、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時溢、折價的確認對比
《長期股權投資》準則規定: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與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份額進行比較,當前者大于后者時,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當前者小于后者時,其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權益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不再確認股權投資差額。而《投資》準則的有關規定是: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與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凈資產賬面價值的份額進行比較,當前者大于后者時,差額應當計入股權投資差額,并在以后各期進行攤銷;當前者小于后者時,差額計入資本公積。[1]210
5、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收益的確認對比
《長期股權投資》準則規定:按照應享有或應分擔的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損益的份額,來確認投資損益并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但投資企業應當以取得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各項可辨認資產等的公允價值為基礎,對被投資單位的凈利潤進行調整后確認。而《投資》準則的有關規定是:按照應享有或應分擔的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損益的份額,來確認投資損益并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1]211
6、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的計提對比
《長期股權投資》準則規定: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2 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規定處理,即按賬面價值與現值之差額來計提減值損失,減值不可以轉回;其他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8 號——資產減值》的規定處理,已計提的減值不得轉回。而《投資》準則的有關規定是:減值可以轉回,但轉回金額不得超過其計提數[1]212。
二、《長期股權投資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的比較分析
國際上有關投資的準則有:《國際會計準則第25號——投資會計》、《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對聯營企業投資的會計》;英國的《標準會計實務公告第1號——聯營公司會計》和《財務報告準則第2號——對子公司會計》;加拿大的《加拿大特許會計師協會手冊》第2010章、3050章;澳大利亞的《澳大利亞會計準則第1006準則——合營投資》和《澳大利亞準則第1016準則——聯營投資》;地區的《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5號——長期股權投資會計處理準則》;中國香港地區的《會計實務準則第10號——聯營公司的會計處理》。
我國的《長期股權投資》準則的有關內容基本趨同于國際財務報告準則,這里僅以國際會計準則為例,比較分析《長期股權投資準則》和《國際會計準則》的主要差異。兩者的主要區別在于減值準備處理和合營企業投資的核算方法上。(1)長期股權投資減值處理的比較分析。我國有關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的處理如前述,在此不再闡述;而《國際會計準則第25號——投資會計》的規定是,因長期投資價值永久性下跌而對其賬面金額的沖減,應計入收益表,當該項投資價值回升或下跌原因不復存在時,已沖減的賬面金額可以轉回[2]85。(2)對合營企業投資核算方法的比較。《長期股權投資》準則規定,對合營企業應采用權益法進行核算,而《國際會計準則第31號——合營中權益的財務報告》的規定是,對合營企業投資以比例合并法為主,但也可以采用權益法核算[2]111。
三、長期股權投資核算變動對上市公司收益水平的
如前所述,《長期股權投資》準則與《投資》準則關于長期股權投資的有關相比,變動最大的地方在于成本法和權益法的核算范圍,以及在權益法下,取消了股權投資差額和合并價差等科目,并充分體現資產購買的公允價值。對于股權投資差額的處理,《長期股權投資》準則和《準則第38 號——首次執行企業會計準則》如下具體規定:①對關聯企業間因合并或收購獲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按賬面值確認長期投資的成本,實際支付價格與賬面值的差額直接確認為當期收益。②對非關聯企業間因合并或收購獲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按實際支付成本確認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價格。③首次執行時,按權益法核算的長期投資,對于關聯企業,尚未攤銷完畢的股權投資差額應全額沖銷,并調整留存收益,以沖銷股權投資差額后的長期股權投資賬面余額作為首次執行日的認定成本。④對于非關聯企業,存在股權投資貸方差額的,應沖銷貸方差額,調整留存收益,并以沖銷貸方差額后的長期股權投資賬面余額作為首次執行日的認定成本;存在股權投資借方差額的,應當將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作為首次執行日的認定成本。可見,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的變動對上市公司的影響主要體現在凈資產和未來各期利潤二個方面。
1、對凈資產的影響。
首次執行,關聯企業投資差額或者非關聯企業的股權投資差額的貸方余額均會對凈資產構成影響。為了評價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的變更可能對上市公司凈資產的影響程度,我們采用(股權投資差額+合并價差)/股東權益(簡稱EQ指標)來反映準則調整對不同公司的影響程度。通過,我們發現EQ指標較大的前10名公司中,EQ值均大于30%,如果股權投資差額大部分來自關聯企業收購,則會大幅減少公司凈資產,具體情況見下表1[3]。
表1 股權投資差額和合并價差總額與股東權益(EQ)比值前10位的公司
公司名稱 股東權益合計(萬元)① 合并價差+股權投資差額(萬元)② EQ②/①
ST云大 4947 4680 94.60%
ST豐華 21778 18169 83.43%
張家界 23158 14286 61.69%
ST大盈 6687 3501 52.35%
ST佳紙 14076 7073 50.25%
星美聯合 58777 29326 49.89%
G創興 28751 12056 41.93%
G*ST環球 39760 15055 37.86%
G錦投 177940 56410 31.70%
白云山A 72940 22032 30.21%
資料來源:萬德資訊、平安證券綜合所
2、對未來各期利潤的影響。
在股權投資差額取消后,將不再需要對股權投資差額進行攤銷,從而影響相關企業的凈利潤。股權投資差額為借方余額的,凈利潤將增加,反之凈利潤將減少。為了評價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的變更對上市公司未來各期利潤的影響程度,我們采用(股權投資差額+合并價差)/凈利潤(簡稱EP指標)來反映準則調整對不同公司的影響程度。通過計算,我們發現EP指標較大的前9名公司中,EP值均大于800%,如果我們假設原來股權投資差額或合并價差按照20年攤銷,凈利潤變化將可能達到50%以上,當然具體的影響情況仍需具體其攤銷年限和是否來自關聯并購,詳見表2[3]。
表2 股權投資差額和合并價差總額與稅前利潤(EP)比值前9位的公司
公司名稱 稅前利潤合計(萬元)① 合并價差+股權投資差額(萬元)② EP②/①
張家界 442 14286 3232.13%
寶光藥業 2079 60030 2886.34%
G甘化 3177 60512 1904.35%
ST豐華 1313 18169 1383.78%
中恒集團 3174 41965 1322.11%
新大洲A 9161 -86703 -946.36%
星美聯合 3143 29326 933.06%
G萬杰 2632 24126 916.64%
G創興 1492 12056 808.04%
資料來源:萬德資訊、平安證券綜合研究所
從表1、表2可知,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的變更,對這些公司的股東權益和凈利潤的影響是比較大的。而據統計,A股上市公司中,有571家上市公司存在股權投資差額和合并價差余額,占全部A股公司的40%以上,其中兩項合計為負數的有92家,若執行新準則而股權投資差額和合并價差沖銷掉的話,這些公司未來期間凈利潤將大幅度下降,而其余479家上市公司的未來凈利潤的將得以大幅度提升。
綜上所述,新的《長期股權投資》準則已大大趨近國際財務報告準則,雖然,“合并差價”和“股權投資額”的調整會影響到大部分上市的收益水平,但從長遠利益來說,新準則的規定將使上市公司價值得到更為公允地反映,財務信息更為可比,更有利于投資決策所需。
主要:
隨著我國證券市場股權分置改革工作的不斷深入,絕大多數上市公司已經解決了不同股權的流通問題,實現了所有股權全流通。所有股權全流通標志著長期困擾上市公司經營發展的制度問題得到了比較徹底地解決,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結構得到了完善,上市公司的經營發展更能體現全體股東的意志。在這樣的制度背景下,上市公司在證券市場上的交易價格基本上能夠反映出上市公司的經營狀況和發展能力,而且也反映出投資者對上市公司的經營狀況和發展能力的評價。
反映上市公司經營狀況和發展能力的因素和指標有很多,這就要求投資者在選擇上市公司進行證券投資的時候,需要了解并掌握這些因素和指標,并且知道這些因素和指標對上市公司經營狀況和發展能力的影響程度。本文根據上海證券市場的實際數據,參照國內外學者的研究思路和方法,對影響上市公司交易價格的各種因素做了比較全面和系統的實證研究,主要是從行業的選擇、會計指標和市場表現指標的角度進行研究,希望能夠找到影響上市公司交易價格的主要因素以及這些因素的影響方向和影響程度。
行業的劃分和影響因素的設定
(一)行業的劃分
本文采用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分類方法對所有上市公司進行行業分類。據此,所有上市公司可以分成13個大類,其中制造業又分成10個小類。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的股票有886只,它們分布在上述13個行業里,分別為:農林牧漁業24只,采掘業17只,制造業496只,電力煤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42只,建筑業22只,交通運輸倉儲業47只,信息技術業55只,批發和零售貿易業65只,金融保險業9只,房地產業33只,社會服務業24只,傳播與文化產業8只,綜合類44只。
(二)基本假設和主要研究指標
基本假設:能夠引起股票價格上漲的研究指標與其股票的平均投資收益正相關,相反則負相關;能夠引起股票價格波動的研究指標與其股票的投資風險正相關,相反則負相關。
公司規模。為了能夠反映股票的實際市場狀況,用可以流通的股數來反映公司規模,通常用流通股數的自然對數來表示公司規模。從理論上講,規模大的公司生產經營比較穩定,市場競爭能力較強,公司抗拒市場風險的能力較強,公司的經營風險較規模小的公司來說要低;在市場表現上,公司的市盈率普遍較低,股票價格的波動較小,但公司規模的大小并不影響其股票的上漲或下跌。
資產負債率。資產負債率是反映公司財務狀況的一項指標,公司的資產負債比率越高,公司所面臨的財務困境成本和破產成本越高。公司的資產負債率越高,經營風險越大,公司股票價格的波動則越大,但對公司收益的影響關系比較復雜,不能僅憑借指標的高低進行判斷,通常該指標不影響股票的上漲或下跌。
流動比率。公司流動比率越高,反映公司短期償債能力越強,企業的財務風險越低,也就表明企業的經營風險越低,但該指標并不反映公司的盈利能力,對公司股票價格的影響較小。
總資產增長率。總資產增長率可以用來反映公司的經營能力和成長性。總資產增長率指標越高,反映公司獲利能力越強,公司的經營發展狀況比較良好,公司經營狀況的改善能很好地抵御市場風險,通常能夠引起股票價格的上漲,但由于公司的高速增長也使其所面臨的經營風險較增長率低的公司要高,使其股價的波動程度也較高。
主營收入增長率。該指標是反映公司主要業務收入的變動情況,該指標越高,說明該公司主營業務發展良好,公司產品的市場需求非常高。同時,也反映出公司產品的市場定價能力比較強,公司在該產品市場的地位和競爭力比較高,因此公司主營收入的高速增長也會使其股票價格上漲,但其所面臨的經營風險也隨之增大,引起股票價格波動程度增大。
凈利潤增長率。該指標反映公司凈利潤的增長情況,該指標越高,公司的生產經營狀況越好,公司的獲利能力越強,公司的股票價格會隨著凈利潤的增長而上漲,但相伴而生的經營風險也隨之增大,導致股票價格的波動程度提高。
換手率。該指標是反映公司股票交易活躍程度的主要指標,該指標越高,反映公司股票的交易越活躍,市場關注的程度越高,從而導致公司的股票價格波動程度比較高,股票的市場風險比較高,但對股票價格的影響較小。
振幅。該指標是反映公司價格變動程度的主要指標。該指標越高,反映對公司股票價格的市場分歧越大,股票價格不確定性程度越高,股票的上下振蕩導致其所面臨的市場風險比較大,其對股票價格的影響在不同的市場狀況下會有所不同,在牛市中則會提高平均收益,在熊市中則會降低平均收益。
(三)研究樣本和數據
本文選取2006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為研究時段,并根據上述的行業劃分標準對所有股票進行劃分,數據來源于上海愛建證券有限公司網上行情系統。所選股票為2006年12月31日前已經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全部886只股票,因為研究的是全流通情況下證券投資收益、風險和影響因素的關系,因此需要剔除在2006年1月1日前尚未完成股權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
另外,為了便于不同行業和主要指標的比較,采用周收益率和總風險作為因變量,可以減少因不同股票未能連續交易導致數據缺失而影響數據之間的比較,最終確定的股票樣本數為124家上市公司,分布在11個大行業里。由于許多公司在2006年進行過分紅派息等事項,因此對股票價格進行了復權處理。
(四)研究的程序和方法
以所選的上海證券市場124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價格作為研究樣本,樣本數據為124只股票和上證指數在樣本期間內的周收益率。對所選股票按行業進行劃分,計算各個行業下股票的平均周收益率、總風險、系統風險和非系統風險。通過對各個行業下的平均周收益率和總風險、系統性風險的計算和比較,來研究行業對投資收益和風險的影響。
對樣本個股在樣本期間內的周收益率時間序列數據和上證指數周收益率時間序列數據,根據單一指數模型作一元線性回歸分析,估計出這124只股票在樣本期間的系統風險系數。根據樣本股票的系統風險系數估計值,就所設定的研究指標作相關系數分析,并對實證結果進行分析和解釋。
影響因素的實證分析
(一)行業因素對收益和風險的影響分析
從表2中的不同行業收益和風險情況可以看出:
不同的行業表現出不同的收益水平。在所有行業中,收益最高的行業是金融保險業,平均周收益達到2.979%,收益最低的行業是食品飲料業,平均周收益為0.431%,兩者相差2.545%,差距是非常明顯的。平均周收益超過同期上證指數周收益的行業有4個,分別是金融保險業、木材家具業、機械設備儀表業和金屬非金屬業,其余行業的收益水平都低于上證指數的收益水平。不同行業平均周收益的巨大差距也反映出2006年的證券市場行情具有明顯的行業特征,大多數行業的市場表現不如同期的上證指數收益。
不同行業的風險與其收益水平存在不一致的現象。通常情況,收益越高而表現出來的風險也應該越大,但實際情況卻差異很大。金融保險業的風險為4.578%,食品飲料業的風險為5.001%,收益最高的行業風險比收益最低的行業風險還要低。
反映行業系統風險的β存在很大的差異。β大于1的行業有四個,分別是農林牧漁業、金屬非金屬業、建筑業和金融保險業,其他行業的β都小于1,β在1左右5%以內的行業沒有一個,表明所有行業的市場表現都與上證指數不同步,只有4個行業的市場波動程度高于上證指數,大部分行業的市場波動程度都低于上證指數。
系統風險占總風險的比例差異也很大。大部分行業的系統風險比例占總風險的比例都超過50%,最高的是金融保險業,達到87.04%。只有三個行業的系統風險比例低于50%,其中最低的是木材家具業為34.55%。
(二)主要研究指標對收益和風險的一元線性回歸分析
從表3可以看出:
在5%的顯著水平下,平均周收益與總資產增長率、主營業務增長率、凈利潤增長率存在顯著的正相關關系,由于2006年上證指數上漲了,具有很明顯的牛市特征,因此振幅與平均周收益顯著正相關。這四個研究指標的實證結果與最初的假設是一致的,這也說明這些指標是影響股票收益的相關因素,投資者在選擇股票進行投資前,需要對上述指標進行研究和分析,才能更好地進行股票投資,提高投資收益。
在5%的顯著水平下,公司規模、資產負債率、流動比率和換手率與股票的平均周收益不存在顯著的相關關系,這也與最初的假設是一致的,這也反映出這四個指標對股票收益沒有實質性的影響。
在5%的顯著水平下,公司規模、資產負債率、總資產增長率、換手率和振幅都與股票的風險存在相關關系,其中公司規模與股票的風險存在負相關,而其他指標與股票的風險存在正相關。這些指標的實證結果與最初的假設是一致的,也反映出這些指標是影響股票風險的相關因素。
在5%的顯著水平下,流動比率、主營業務增長率和凈利潤增長率與股票的風險不存在相關關系,這與最初的假設是不一致的,這也說明在上述研究期內,這三個指標對股票價格的波動不產生影響或影響不大。
股票收益和風險影響因素的實證研究結果與理論假設大多數是一致的,這也表明證券市場的市場表現與理性預期是一致的。這些說明隨著股權分置改革的不斷進行,證券市場越來越成熟和規范,市場行為也越來越理性。價值投資的理念也慢慢被投資者所接受和認同,更加注重股票的業績和成長性,更多地考慮公司經營的實際情況。同時,投資者在選擇股票時,不僅需要了解和掌握影響投資收益的有關因素,還要熟悉影響投資風險的相關因素,只有這樣,才能在控制風險的同時提高股票的投資收益。
股票投資收益和風險的影響因素
本文通過對股票投資收益、風險和影響因素的實證研究,可以得出以下幾條結論:
不同的行業具有不同的投資收益水平,證券市場行情具有明顯的行業特征,市場表現良好的行業大部分是國家重點發展的行業,宏觀經濟環境良好,市場發展潛力巨大。
不同行業所面臨的總風險與其投資收益存在不一致的現象。總風險高的行業并沒有表現出較高的投資收益,行業的總風險對其投資收益的解釋能力不高。
總資產增長率、主營收入增長率、凈利潤增長率、振幅和股票投資收益存在顯著的正相關關系,是影響股票投資收益的相關因素。
資產負債率、總資產增長率、換手率和振幅與股票投資風險存在正相關關系,公司規模與股票投資風險存在負相關,這些都是影響股票投資風險的相關因素。
在股票實現全流通后,價值投資的理念也慢慢被投資者所接受和認同,投資者在進行股票投資時,更加注重對上市公司的實際情況進行分析和研究,能夠抓住影響股票投資收益和風險的相關因素進行投資,在控制投資風險的同時提高了投資收益。
參考文獻:
對于有限責任公司,在進行增資擴股時,《公司法》第35條明確規定原有股東有權優先按實際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公司章程另有約定的除外)。對于股份非上市公司,在增發方案中也可將所增發股份按一定比例由原有股東進行認購。由于資本具有逐利性,當被投資單位在增資擴股時,投資企業不進行增資(政策另有規定不得增資的除外)或以低于原有持股比例進行增資,意味著其可能無力再投資或對被投資單位未來經營不看好(或者無法達到其要求更高的收益預期),因而選擇放棄或作出減少投資決定。這樣,投資企業不增資將導致其對被投資單位所持股權比例被攤薄,使得其在未來期間從被投資單位分得的收益(包括以前年度留存收益)將因此而減少。而按新的持股比例計算歸屬于投資企業的被投資單位增發股份導致的凈資產增加部分,雖然是被投資單位增資溢價形成的,但它也是投資企業讓渡未來期間收益的補償,是對原有股權處置(降低持股比例)產生的(收益),可視為未來收益的提前兌現。因此,筆者以為,也應同上市公司一樣將凈資產增加部分與其對應的成本(股權比例下降部分所對應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當期投資收益。
以下就持股比例減少前后其股權投資均采用權益法核算的會計處理做一探討。
一、投資企業不進行投資(即不參與被投資單位增發股份)
1.每股發行價高于增發前每股凈資產
【例1】A公司于2009年2月以12000萬元取得B公司30%的股權。2011年1月3日,B公司擬向外界增發新股1000萬股,發行價格為每股4.8元,A公司選擇放棄認購增發的股份。假設2010年12月3日B公司的總股本為15000萬股(每股面值1元),凈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為54000萬元,以A公司原投資時的B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為基礎持續計算且在此次增發股份時沒有發生新的變動,A公司對B公司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期末明細余額為投資成本12000萬元,損益調整3390萬元,(原已記入資本公積的)其他權益變動810萬元,下同。
增發前A公司所享有B公司凈資產的份額=54000×30%=16200(萬元)
增發后A公司持B公司的股比=(15000×30%)÷(15000+1000)=28.125%
增發后B公司凈資產增加4800萬元,A公司所享有B公司凈資產的部分為4800×28.125%1350(萬元),相應增加A公司“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項。
A公司持B公司的股比減少1.875%(30%28.125%),相當于處置6.25%(1.875%÷30%)的長期股權投資,與之相對應的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為1012.5萬元(16200×6.25%)。
應確認投資收益=B公司增發歸屬于A公司的份額視同處置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1350-1012.5=337.5(萬元),因此,確認337.5萬元投資收益,同時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調增337.5萬元(1350-1012.5),其中“長期股權投資——成本”調減750萬元(12000×6.25%),“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調減50.625萬元(810×6.25%),“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調增1138.125萬元(13503390×6.25%)。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1138.125(1350-3390×6.25%)
貸:長期股權投資——成本750(12000×6.25%)
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50.625(810×6.25%)
投資收益
337.5(13501012.5)
由于長期股權投資中存在計入資本公積中的金額(即原記入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和資本公積中的金額),也應與所減少股權比例相對應的部分在處置時自資本公積轉入投資收益。
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50.625(810×6.25%)
貸:投資收益 50.625
2.每股發行價低于增發前每股凈資產
【例2】承例1,假如B公司增發價格為3元,其他條件不變。
增發后A公司持B公司的股比=(15000×30%)÷(15000+1000)一28.125%
增發前A公司所享有B公司凈資產的份額=54000×30%=16200(萬元)
增發后B公司凈資產增加3000萬元,A公司所享有B公司凈資產的部分為843.75萬元(3000×28.125%),相應增加A公司“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項。
A公司持B公司的股比減少1.875%(30%-28.125%),相當于處置6.25%(1.875%÷30%)的長期股權投資,與之相對應的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為1012.5萬元(16200×6.25%)。
應確認投資收益=B公司增發歸屬于A公司的份額視同處置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843.751012.5=-168.75(萬元),因此確認168.75萬元投資收益,同時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調增168.75萬元(843.75-1012.5),其中“長期股權投資——成本”調減750萬元(12000×6.25%),“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調減50.625萬元(810×6.25%),“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調增631.875萬元(843.753390×6.25%)。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631.875(843.753390×6.25%)
投資收益 168.75(843.751012.5)
貸:長期股權投資——成本750(12000×6.25%)
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50.625(810×6.25%)
由于長期股權投資中存在計入資本公積中的金額(即原記入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和資本公積中的金額),也應與所減少股權比例相對應的部分在處置時自資本公積轉入投資收益。
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50.625(810×6.25%)
貸:投資收益 50.625
3.發行價等于增發前每股凈資產
【例3】承例1,假如B公司增發價格為3.6元,其他條件不變。
增發后A公司持B公司的股比=(15000×30%)÷(15000+1000)=28.125%
增發前A公司所享有B公司凈資產的份額=54000×30%16200(萬元)
增發后B公司凈資產增加3600萬元,A公司所享有B公司凈資產的部分為1012.5萬元(3600×28.125%),相應增加A公司“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項。
A公司持B公司的股比減少1.875%(30%28.125%),相當于處置6.25%(1.875%÷30%)的長期股權投資,與之相對應的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為1012.5萬元(16200×6.25%)。
應確認投資收益一B公司增發歸屬于A公司的份額視同處置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1012.51012.5=O,同時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不變,但“長期股權投資——成本”調減750萬元(12000×6.25%),“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調減50.625萬元(810×6.25%),“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調增800.625萬元(1012.5-3390×6.25%)。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800.625(1012.5-3390×6.25%)
貸: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750(12000×6.25%)
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
50.625(810×6.25%)
由于長期股權投資中存在計入資本公積中的金額(即原記入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和資本公積中的金額),也應與所減少股權比例相對應的部分在處置時自資本公積轉入投資收益。
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50.625(810×6.25%)
貸:投資收益 50.625
二、投資企業進行投資,但認購被投資單位增發股份比例小于原來持股比例
【例4】承例1,假如A公司認購B公司增發的1000萬股份中的10%,其他條件不變。
增發前A公司所享有B公司凈資產的份額=54000×30%=16200(萬元)
增發后A公司持B公司的股比=(15000×30%+1000×10%)÷(15000+1000)=28.75%
A公司認購股份時:
借:長期股權投資——成本480
貸:銀行存款480
增發后B公司凈資產增加4800萬元,A公司所享有B公司凈資產的部分為4800×28.75%=1380萬元,相應增加A公司“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項。
A公司持B公司的股比減少1.25%(30%-28.75%),相當于處置4.17%(1.25%÷30%)的長期股權投資,A公司認購股份支出480萬元也是本次處置(股比從30%降為28.75%)發生的成本,因此,與之相對應的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為1155萬元(16200×4.17%+480)。
應確認投資收益=B公司增發歸屬于A公司的份額視同處置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13801155=225萬元,因此,確認225萬元投資收益,同時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調增225萬元(1380695),其中“長期股權投資——成本”調減980萬元(12000×4.17%+480),“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調減33.75萬元(8lO×4.17%),“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調增1238.75萬元(13803390×4.17%)。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1238.75(13803390×4.17%)
貸: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980(12000×4.17%+480)
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
33.75(810×4.17%)
投資收益 225(13801155)
由于長期股權投資中存在計入資本公積中的金額(即原記入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和資本公積中的金額),也應與所減少股權比例相對應的部分在處置時自資本公積轉入投資收益。
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33.75(810×4.17%)
貸:投資收益 33.75
增發價小于或等于增發前每股凈資產的其會計處理同例4。
三、被投資單位回購股份
在被投資單位從投資企業手中回購股份過程中,由于股份回購將導致單位總股本的減少和投資企業所持股份額兩方面的減少,這都會引起投資企業持股比例發生變動。因此,被投資單位股份回購業務,投資企業會計處理過程中應將其分解成兩筆業務,即首先是其股權出售,將所收到的款項與按照回購股份占回購前B公司總股本的比例計算的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的差額確認為投資收益;然后是被投資單位注銷回購股份產生的其持股比例變動,計算歸屬于投資企業的被投資單位回購股份導致的凈資產增加(或減少)部分,調整確認為其他綜合收益和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這與投資企業出售部分股權導致持股比例下降(被投資單位股本總額不變)時處理方法有所區別。
(一)僅向投資企業回購股份
【例5】A公司于2009年2月以12000萬元取得B公司30%的股權。2011年12月31日,B公司擬回購股份1000萬股,回購價格為每股3元,并且全部從A公司回購。假設回購前B公司的總股本為17000萬股(每股面值1元),凈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為61200萬元,以A公司原投資時的B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為基礎持續計算且在此次增發股份時沒有發生新的變動,A公司對B公司投資核算只有成本和損益調整明細科目,下同。
A公司出售股份時將所收到的款項3000萬元(3×1000)與按照回購股份導致持股比例下降部分的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3600萬元(3.6×1000)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600萬元(3000-3600)。
借:銀行存款 3000
投資收益 600
貸: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2352.94(12000÷18360×3600)
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1247.06(360012000÷18360×3600)
回購后A公司持B公司的股比=(17000×30%1000)÷(170001000)=25.625%
回購后A公司所享有B公司凈資產的份額:(61200-3000)×25.625%=14913.75(萬元)
A公司長期股權投資出售后剩余股份原賬面價值為14760萬元(183603600),B公司回購股份致A公司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調增額153.75萬元(14913.75-14760:),同時確認153.75萬元資本公積。
借: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153.75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153.75
(二)向原所有股東回購股份
1以高于原持股比例向投資企業進行回購
【例6】承例5,假如B公司回購的1000萬股份中A公司占40%,回購價格為每股4.8元。其他資料相同。
A公司將回購的部分視同長期股權投資對外處置處理,即將所收到的款項1920萬元(4.8×400)與按照回購股份導致持股比例下降部分的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1440萬元(3.6×400)之間的差額計入投資收益480萬元(19201440)。
借:銀行存款1920
貸: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941.18(12000+18360×1440)
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498.82(6360+18360×1440)
投資收益480(19201440)
A公司出售股份大于原持股比例,將導致其在B公司回購后的持股比例下降,回購后A公司持B公司的股比一(5100400)÷(170001000)一29.375%
回購后A公司所享有B公司凈資產的份額:(612004800)×29.375%16567.5(萬元)
A公司長期股權投資出售后剩余股份原賬面價值為16920萬元(183601440),B公司回購股份致A公司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調整減353.5萬元(16567.516920)。
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353.5
貸: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353.5
2以低于原持股比例向投資企業進行回購
【例7】承例5,假如B公司回購的1000萬股份中A公司占20%,回購價格為每股3元。其他資料相同。A公司首先將回購的部分視同長期股權投資對外處置處理。
A公司將回購的部分視同長期股權投資對外處置處理,即將所收到的款項600萬元(3×200)與按照回購股份導致持股比例下降部分的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720萬元(3.6×200)之間的差額計入投資收益120萬元(600720)。
借:銀行存款 600
投資收益 120(600-720)
貸: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470.6(12000+18360×720)
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249.4(6360+18360×720)
A公司出售股份小于原持股比例,將導致其在B公司回購后的持股比例增加,回購后A公司持B公司的股比=(5100-200)÷(17000-1000)=30.625%。
回購后A公司所享有B公司凈資產的份額-(61200-3000)×30.625%=17823.75(萬元)
A公司長期股權投資出售后剩余股份原賬面價值為17640萬元(18360-720),B公司回購股份致A公司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調整增加183.75萬元(17823.7517640),A公司應將該調整額確認為其他綜合收益。
借: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183.75
1.被投資單位在投資單位取得投資當年宣布分派現金股利或利潤,準則規定投資企業應作為投資成本收回,確認金額為按照投資比例應分得的現金股利或利潤。借:應收股利,貸:長期股權投資。
2.被投資單位在投資單位取得投資以后年度宣布分派現金股利或利潤,投資企業可先確定應記入“應收股利”和“長期股權投資”科目的金額,然后根據借貸平衡原理確定應記入“投資收益”科目金額。“應收股利”發生額為投資企業按比例應得部分,“長期股權投資”發生額的確定比較復雜,可列式表示為:“長期股權投資”科目發生額=(投資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資單位累積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投資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資單位累積實現的凈損益)×投資持股比例–投資企業已沖減的投資成本
應用上述公式計算時,若計算結果為正數,則為本期應沖減的投資成本,在“長期股權投資”科目貸方反映;若計算結果為負數,則為本期應恢復的投資成本,在“長期股權投資”科目借方反映,但恢復數不能大于原沖減數。
例:A公司2007年1月1日,以銀行存款購入C公司10%的股份,并準備長期持有,采用成本法核算。C公司于2007年5月2日宣告分派2006年度的現金股利100 000元,C公司2007年實現凈利潤400 000元。
(1)2007年5月2日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時,投資企業按投資持股比例計算的份額應沖減投資成本。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股利
貸:長期股權投資—C公司
(2)若2008年5月1日C公司宣告分派2007年現金股利300 000元,則:
應收股利=300 000×10%=30 000(元)
應收股利累積數=10 000+30 000=40 000(元)
投資后應得凈利累積數=0+400 000×10%=40 000(元)
因應收股利累積數等于投資后應得凈利累積數,所以應將原沖減的投資成本10 000元恢復。或:“長期股權投資”科目發生額=(400 000-400 000)×10%-10 000=-10 000(元),所以應恢復投資成本10 000元。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股利
長期股權投資—C公司
貸:投資收益
(3)若C公司2008年5月1日宣告分派2007年現金股利450 000元,則:
應收股利=450 000×10%=45 000(元)
應收股利累積數=10 000+45 000=55 000(元)
投資后應得凈利累積數=0+400 000×10%=40 000(元)
累計沖減投資成本的金額為15 000元(55 000-40 000),因已累積沖減投資成本10 000元,所以本期應沖減投資成本5 000元。或:“長期股權投資”科目發生額=(550 000-400 000)×10%-10 000=5 000(元),所以應沖減投資成本5 000元。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股利
貸:長期股權投資—C公司
投資收益
(4)若C公司2008年5月1日宣告分派2007年現金股利360 000元,則:
應收股利=360 000×10%=36 000(元)
應收股利累積數=10 000+36 000=46 000(元)
投資后應得凈利累積數=0+400 000×10%=40 000(元)
累計沖減投資成本的金額為6 000元(46 000-40 000),因已累積沖減投資成本10 000元,所以本期應恢復投資成本4 000元。或:“長期股權投資”科目發生額=(460 000-400 000)×10%-10 000=-4 000(元),所以應恢復投資成本4 000元。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股利
長期股權投資—C公司
貸:投資收益
(5)若2008年5月1日C公司宣告分派2007年現金股利200 000元,則:
應收股利=200 000×10%=20 000(元)
應收股利累積數=10 000+20 000=30 000(元)
投資后應得凈利累積數=0+400 000×10%=40 000(元)
因應收股利累積數小于投資后應得凈利累積數,所以應將原沖減的投資成本10 000元恢復。應注意的是這里只能恢復投資成本10 000元。或:“長期股權投資”科目發生額=(300 000-400 000)×10%-10 000=-20 000(元),因原沖減的投資成本只有10 000元,所以本期應恢復投資成本10 000元,不能盲目代入公式求得恢復投資成本20 000元。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股利
長期股權投資—C公司
貸:投資收益
二、筆者提出的成本核算方法
1.投資企業在被投資單位投資當年宣告分派現金股利時,應將該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現金股利中屬于自己的部分作為投資收回處理。
借:應收股利 (宣告的現金股利×持股比例份) (1)
貸:長期股權投資 (宣告的現金股利×持股比例份)
2.投資企業在被投資單位投資以后年度宣告分派現金股利時,由于分錄(1)是長期股權投資借方的最大金額。因此,其賬務處理如下:
借:應收股利 (宣告的現金股利×持股比例) (2)
貸:投資收益 (上年實現稅后利潤×持股比例)
借或貸:長期股權投資 (差額調整)
分錄(2)中,如果長期股權投資在貸方,或者在借方但是其借方金額小于分錄(1)中的金額,則賬務處理正確;如果長期股權投資在借方,并且其借方金額大于分錄(1)中的金額,則賬務處理應調整為:
借:應收股利 (宣告的現金股利×持股比例) (3)
長期股權投資 (分錄(1)中的長期股權投資金額
貸:投資收益 (差異調整)
運用以上方法,接上例,解析如下:
(1)2007年5月2日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時,投資企業按投資持股比例計算的份額應沖減投資成本。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股利
貸:長期股權投資—C公司
說明:本次會計處理不僅體現了投資以前產生的股利應該沖減投資成本,同時還說明了投資以后年度收回(沖減)投資成本的最大金額是10 000元。
(2)若2008年5月1日C公司宣告分派2007年現金股利300 000元,則:
應收股利=300 000×10%=30 000(元)
投資收益=400 000×10%=40 000(元)
因此,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股利
長期股權投資—C公司
貸:投資收益
說明:由于借方長期股權投資10 000元,沒有超過取得投資當年自被投資單位分得的現金股利或利潤而沖減的長期股權投資成本,因此,上述賬務處理正確。
(3)若C公司2008年5月1日宣告分派2007年現金股利450 000元,則:
應收股利=450 000×10%=45 000(元)
投資收益=400 000×10%=40 000(元)
因此,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股利
貸:長期股權投資—C公司
投資收益
說明:由于長期股權投資在貸方,不可能出現沖減取得投資當年自被投資單位分得的現金股利或利潤而沖減的長期股權投資成本,因此,上述賬務處理正確。
(4)若C公司2008年5月1日宣告分派2007年現金股利360 000元,則:
應收股利=360 000×10%=36 000(元)
投資收益=400 000×10%=40 000(元)
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股利
長期股權投資—C公司
貸:投資收益
說明:由于借方的長期股權投資4 000元沒有超過取得投資當年自被投資單位分得的現金股利或利潤而沖減的長期股權投資成本10 000元,因此,上述賬務處理正確。
(5)若2008年5月1日C公司宣告分派2007年現金股利200 000元,則:
應收股利=200 000×10%=20 000(元)
投資收益=400 000×10%=40 000(元)
因此,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股利
長期股權投資—C公司
貸:投資收益
說明:由于借方長期股權投資20 000元已經超過取得投資當年自被投資單位分得的現金股利或利潤而沖減的長期股權投資成本10 000元,因此,上述賬務處理需要進一步調整。具體如下:
應收股利=200 000×10%=20 000(元)
長期股權投資=10 000(元)
差額=20 000+10 000=30 000元,計入投資收益,具體賬務處理如下:
成本法,是指某項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在其持有期間內,除追加或收回投資外,始終保持按其初始投資成本計量的方法。
按現行《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企業取得的下列長期股權投資應當采用成本法核算,其判定的標準是投資企業對被投資企業的實際控制力大小以及是否存在活躍市場、公允價值變動能否可靠計量。
(一)形成于企業合并中的長期股權投資,投資企業對被投資企業達到可以實施控制的程度
實施控制表現為兩類情形:一是投資企業直接或間接擁有被投資企業50%以上的表決權資本;二是投資企業直接或間接擁有被投資企業表決權資本雖然不足50%,但通過協議或被投資單位董事會或類似權力機構而對被投資企業的財務、經營決策實施控制。即母子公司間的長期股權投資,其日常記賬適用成本法。
(二)形成于非企業合并中的長期股權投資,就控制力度而言,當投資企業對被投資企業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時適用成本法
共同控制,表現為投資企業擁有被投資企業20%以上(含20%),50%以下表決權資本,且僅當投資各方一致同意時,被投資企業相關的財務和經營決策方可成立,即投資企業與被投資企業屬于合作經營,并能在決策表決上一票否決。
重大影響,有兩類情形:一是投資企業擁有被投資企業20%以上(含20%)表決權資本,其否決選擇并不一定導致被投資企業相關財務和經營提案的擱淺,即投資企業與被投資企業屬于聯合經營、參與決策;二是投資企業擁有被投資企業表決權資本雖然不足20%,但在重要權利、經營管理機構人員的派駐、技術的提供、經營決策的制定等方面的參與度將影響被投資企業的正常運行。
可見,成本法通常適用于投資控制力強弱的兩端,前者與控制型股權投資的經濟實質吻合,并更多的是從防范企業進行盈余管理的角度考慮;而后者則體現了重要性原則的應用。
二、成本法的另類會計處理技巧
正常情況下,投資企業的投資生效后取得的投資回報表現為兩個層面,一是從被投資企業分得的利潤或現金股利;二是投資后被投資企業實現的凈利潤。而這兩項獲益數額往往并不一致,成本法核算的總規則是:當某項投資使得投資企業從被投資企業分得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超出投資后被投資企業實現凈利潤的部分是投資企業對被投資企業以前留存收益積累的無償分享,應視為該項投資代價的減少,沖減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成本,即貸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在以后年度再進一步進行初始成本沖減額的補充登記或轉回。因此,在目前的成本法會計處理中,焦點都集中在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沖減或轉回額的確認上。實際上,投資企業關注的是被投資企業各年度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中到底有多少是企業真實獲得的投資收益,以下的處理方法即是以投資收益的確認為核心進行的。其步驟為:
(一)進行賬務處理的時間
只有在被投資企業宣告分派利潤或現金股利時,才進行當期投資收益的確認。在年度末不論被投資企業當年是否實現凈利潤或發生凈虧損、出現了凈資產的其他增減變化,投資企業均不進行賬務處理。僅當投資雙方形成母子公司而應編制合并報表時,才需要按權益法進行相應的報表項目調整。
(二)確定“應收股利”科目的入賬金額
按當期被投資企業宣告分派的利潤或現金股利×投資企業持股比例,借記“應收股利”科目。
(三)確定“投資收益”科目的入賬金額
1.計算兩個累積數:一是投資后至本次宣告日投資企業從被投資企業累積分得的利潤或現金股利(以下簡稱為累積分得股利);二是投資后至上年末被投資企業累積產生的凈利潤中投資企業應享有的份額(以下簡稱為累積享有收益)。其中:
累積分得股利=∑投資生效后歷次宣告分派利潤或現金股利×持股比例
累積享有收益=∑投資生效后投資企業產生的凈損益×持股比例
若累積享有收益計算結果為負數,則為投資企業累積應承擔的損失;若投資生效期間不足一個會計年度,則應按投資實際發揮效用的時間對相應年度被投資企業實現的凈利潤進行折算。
2.將上述兩個累積數進行比較,按謹慎性原則不高估收益的要求,以兩者中較小者確定截至宣告分派利潤或現金股利日該項投資實際形成的投資收益或損失總金額,即累計投資收益=Min(累積分得股利,累積享有收益)。
3.將確定的該項投資累積投資收益或虧損額與前一期確定的累積投資收益或虧損額相比較,以此確定當期“投資收益”科目的登記數額和借貸方向。
(四)根據“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規則推定當期“長期股權投資”科目的沖減或轉回額
三、案例解析
2002年1月1日,華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每股3.8元的價格購入F公司每股面值1元的普通股80萬股作為長期投資,并支付交易稅費16000元。該項投資占F公司有表決權的股份2%,F公司為一家未上市企業,其股權不存在活躍的市場價格,也無法通過其他方式可靠確定其公允價值。鑒于此,華聯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2002年3月5日,F公司宣告2001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現金股利0.20元。2002年度,F公司報告凈收益1500萬元;2003年3月5日,F公司宣告2002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現金股利0.25元。2003年度,F公司報告凈虧損260萬元;2004年3月5日,F公司宣告2003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現金股利0.10元。2004年度,F公司繼續虧損60萬元,未分派現金股利。2005年度,F公司報告凈收益1200萬元;2006年3月5日,F公司宣告2005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現金股利0.18元。2006年度,F公司報告凈收益1400萬元;2007年3月15日,宣告分派2006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現金股利0.22元。2007年度,F公司報告凈收益1100萬元;2008年2月25日,F公司宣告2007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現金股利0.16元。2008年度,F公司報告凈收益950萬元;2009年2月20日,F公司宣告2008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現金股利0.15元。(資料引自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的《中級財務會計》一書中的例5-42,文字部分略有改動,以方便讀者進行成本法兩種處理方法的比較、驗證。)
華聯公司相關賬務處理如下:
1.2002年1月1日,華聯公司購入股份。
因交易稅費計入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故該項對F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800000×3.8+16000=3056000(元)
借:長期股權投資—F公司3056000
貸:銀行存款3056000
2.2002年3月5日,F公司宣告2001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現金股利0.20元。
當期應分得現金股利=800000×0.20=160000(元)
因分得股利源于華聯公司資金注入發揮效用之前的F公司盈余積累,故此次分得的現金股利均應作為華聯公司投資成本的一種收回。
借:應收股利160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160000
3.2002年度,F公司報告凈收益1500萬元;2003年3月5日,F公司宣告2002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現金股利0.25元。
當期應分得現金股利=800000×0.25=200000(元)
累積分得股利=160000+200000=360000(元)
累積享有收益=15000000×2%=30000(元)
累積投資收益=Min(累積分得股利,累積享有收益)=300000(元)
當期投資收益=本期累積投資收益-前期累計投資收益=300000-0=300000(元)
當期長期股權投資=當期投資收益-當期應收股利=300000
-200000=100000(元),計算結果為正數,應借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
借:應收股利200000
長期股權投資100000
貸:投資收益300000
若從經濟實質的角度,這筆會計分錄可解讀為截至當期華聯公司應享有的凈收益共計30萬元,而實際獲得的現金股利超出了6萬元,即“長期股權投資”共應沖減6萬元,而前期已經沖減了16萬元,故本期應將以前多沖減的10萬元還原為初始投資成本。
4.2003年度,F公司報告凈虧損260萬元;2004年3月5日,F公司宣告2003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現金股利0.10元。
當期分得現金股利=800000×0.10=80000(元)
累積分得股利=360000+80000=440000(元)
累積享有收益=300000+(-2600000)×2%=300000
+(-52000)=248000(元)
累積投資收益=Min(累積分得股利,累積享有收益)=248000(元)
當期投資收益=本期累積投資收益-前一期累計投資收益=248000-300000=-52000(元),計算結果為負數,表示“投資收益”科目登記方向與其正常性質相反,即作為一項損失應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當期長期股權投資=當期投資收益-當期應收股利=-52000
-80000=-132000(元),同樣計算結果為負數,應貸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
借:應收股利80000
投資收益52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F公司132000
可見,當累積享有收益<累積分得股利時,當期“投資收益”科目登記金額和方向恰好可由兩次宣告日之間被投資企業實現的凈利潤或發生的凈虧損的合計數乘以持股比例來確定。以下的賬務處理將重點演示投資收益的確定。
5.2005年度,F公司報告凈收益1200萬元;2006年3月5日,F公司宣告2005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現金股利0.18元。
累積分得股利=440000+800000×0.18=440000+144000
=584000(元)
累積享有收益=248000+(-600000+12000000)×2%=248000+228000=476000(元)
由于累積享有收益<累積分得股利,故當期投資收益=∑兩次宣告日之間被投資企業凈損益×持股比例=(-600000+12000000)
×2%=228000(元)
借:應收股利144000
長期股權投資84000
貸:投資收益228000
6.2006年度,F公司報告凈收益1400萬元;2007年3月15日,宣告分派2006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現金股利0.22元。
累積分得股利=584000+800000×0.22=584000+176000
=760000(元)
累積享有收益=476000+14000000×2%=476000+280000
=756000(元)
同樣,累積享有收益<累積分得股利,故當期投資收益=∑兩次宣告日之間被投資企業凈損益×持股比例=14000000×2%=280000(元)。
當期投資收益=280000(元)
借:應收股利176000
長期股權投資—F公司104000
貸:投資收益280000
7.2007年度,F公司報告凈收益1100萬元;2008年2月25日,F公司宣告2007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現金股利0.16元。
累積分得股利=760000+800000×0.16=760000+128000
=888000(元)
累積享有收益=756000+11000000×2%=756000+220000
=976000(元)
累積投資收益=Min(累積分得股利,累積享有收益)
=888000(元)
當期投資收益=本期累積投資收益-前一期累計投資收益=888000-756000=132000(元)
借:應收股利128000
長期股權投資4000
貸:投資收益132000
本期出現了累積享有收益>累積分得股利的情形,按謹慎性原則要求,累計投資收益以其中較小者,即累積分得股利888000元為上限。
8.2008年度,F公司報告凈收益950萬元;2009年2月20日,F公司宣告2008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每股分派現金股利0.15元。
累積分得股利=888000+800000×0.15=888000+120000
=1008000(元)
累積享有收益=976000+9500000×2%=976000+190000
=1166000(元)
累積投資收益=Min(累積分得股利,累積享有收益)=1008000(元)
當期投資收益=本期累積投資收益-前一期累計投資收益=1008000-888000=120000(元),恰為當期應分得的股利。
借:應收股利12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