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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引言
商業銀行是以信用為基礎、以經營貨幣借貸和結算業務為主的高負債高風險行業。商業銀行風險是指:商業銀行在經營過程中。由于不確定因素的影響,從而導致銀行蒙受經濟損失或獲取額外收益機會的可能性。由于商業銀行經營風險具有隱蔽性和擴散性的特點,一旦銀行經營風險轉化成現實損失,不僅會導致銀行破產,而且將對整個國民經濟產生巨大的破壞力。因此,正確認識商業銀行風險并建立有效的風險防范和控制機制,對商業銀行而言有著更為重要的意義。根據我國金融環境和商業銀行的具體情況,可將風險分為信用風險、利率風險、流動性風險和操作風險。
1我國商業銀行面臨的主要風險
1.1信用風險
對商業銀行而言,信用風險即銀行的客戶未能按提前簽訂的條件履行義務的可能性。由于銀行是以信用為基礎、以經營貨幣借貸為主的企業,自商業銀行產生以來,信用風險就是最為關注的風險。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商業銀行需要管理的風險也逐步增多,其信用風險依然是最大風險,據了解在剝離大量不良資產的前提下,2005年末,全國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為13133.6億元,不良貸款率為8.61%,其中國有銀行不良貸款高達10274億元,不良貸款率高達10.49%…。
我國商業銀行風險控制水平和管理能力遠低于資產的擴張(2005年商業銀行資產較2004年增長18.6%)[21,使商業銀行面臨的信用風險有擴大隱患。首先,我國商業銀行的信用風險現狀嚴重,具體表現為貸款結構失衡,不良資產數量巨大,貸款比重過高且投向集中,出現風險集中趨勢;資產結構過于單一,以企業貸款為主,負債結構以存款為主,居民存款占比上升;資產和負債期限結構不合理,存短貸長現象嚴重等。其次,商業銀行在信用風險管理中依然存在許多誤區,這表現在:(1)大量的“桌上放款人”僅僅以貸款審查流程是否合規,資料手續是否完備為審批標準.而忽略對借款人的實地調查;(2)過分迷信大客戶,大項目,尤其是有政府背景的項目,忽略風險的動態變化,從而盲目擴大貸款規模,引發惡性循環。(3)片面理解發展化解風險的手段,通過擴大貸款規模來緩解和延緩風險。忽略貸款市場的有效需求而進行過度貸款投放和對客戶的競爭,使貸款審查降低了信用標準,也使貸款風險管理人員對貸后實際管理能力下降,增大了信用風險的發生概率。近幾年各商業銀行信貸資產調整力度很大,中長期貸款占比不斷增加,在改善了信貸資產結構的同時,也掩蓋和延緩了風險暴露。在銀行的信貸投入中多是大企業、大項目,這些企業大多是壟斷性行業。
目前盈利性及流動性都非常好。但有些問題必須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1)這種盈利性是建立在高度壟斷基礎之上,一旦壟斷被打破,盈利性將受到影響;2)這些企業本身尚未建立一套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運作和管理機制,國有企業的固疾仍然存在,在人世后受到的沖擊較大;3)由于這些企業目前效益很好,是各家銀行競爭的焦點,貸款條件優惠,基本上無擔保,利率全下浮,貸款金額大,而且因為當期效益很好,使商業銀行對其風險情況關注較差,存在麻痹心理。將進一步增加銀行的系統性風險,不利于風險的分散。
商業銀行的收益結構和業務擴張模式解決了信用風險在整個銀行風險體系中的核心地位。我國商業銀行的主要收益來源是存貸利差f據2006年中期報告反映,某國有商業銀行利息收入占全部營業收入比重高達92%),業務擴張模式主要是存貸款的急速膨脹。在加入WTO后,我國商業銀行面對陌生的客戶群體和激烈的市場競爭,在現有風險管理水平和體制下,信用風險會進一步增大。根據人世承諾,到2006年我國將完全取消外資銀行的地域限制,取消所有現存對外資銀行所有權、經營和設立形式(包括設立分支機構和許可證發放)進行限制的非審慎性措施,允許其享受與中資銀行相同的待遇。這意味著外資銀行就將在幾乎沒有任何障礙的情況下與中資銀行競爭。優質客戶的流失、存款的減少會加大我國商業銀行的提現風險,陌生的客戶群體增加我國商業銀行信用風險管理的難度。在外商的沖擊下.商業銀行的貸款客戶經營狀況的惡化也將增加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而且,在開放的世界市場中,新增的各種經營風險最終均表現為信用風險。
1.2流動性風險
商業銀行的流動性風險主要包括兩種形式:市場/產品流動性風險和現金流/資金風險。前者是指由于市場交易不足而無法按照當前的市場價值進行交易所造成的損失。后者是指現金流不能滿足債務支出的需求.這種情況往往迫使商業銀行提前清算.從而使賬面上的潛在損失轉化為實際損失,甚至導致機構破產。流動性風險可視為一種綜合性風險,它是其他風險在商業銀行整體經營方面的綜合體現。保持充足的流動性始終是商業銀行所面臨的最重要任務之一。
從目前商業銀行的流動性狀況看.據央行統計.2005年底存貸差達到創記錄的近9.2萬億元.達到2000年的3.7倍。體現為供給大于需求,流動性充足.但在其背后亦隱含著流動性危機。主要體現在:(1)高流動性靠存款的超長增長所支撐,且存款中主動性負債不足。目前國內各商業銀行通過主動負債擴大資金來源的渠道非常有限,對客戶存款的期限、金額、利率都無法進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負債的總量結構、期限結構,利率結構和客戶結構無法有效優化并與資產合理匹配。存款的超長增長保證了商業銀行流動性的需要,在很大程度上掩蓋了商業銀行流動性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矛盾,使得監管者和經營者都普遍認為當前商業銀行的流動性已沒有問題,從而放松了對商業銀行流動性管理的關注,把目光都放在資產業務的拓展上。然而,由于商業銀行負債業務受宏觀經濟金融環境影響非常明顯,一旦外界因素發生變化導致存款增長趨勢放緩,商業銀行的流動性風險將立刻顯現,從而有可能引發新一輪的流動性危機。
(2)資產的變現能力不足以保持足夠的流動性。隨著我國商業銀行的市場化經營理念不斷深入,對盈利性水平的要求越來越高.因此各家商業銀行紛紛加大信貸資產和債券資產的投資力度,市場總體資金的充裕度不斷下降。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商業銀行資產和負債的平均期限搭不當,或者商業銀行收益隨著利率的下降及貸款增長的停滯而下降,都可能引起流動性問題。從目前商業銀行的經營情況來看.資產形式較單一,變現能力較差的信貸資產占比大,流動性明顯不足.而由于不良貸款比重仍然較高,使得信貸資產缺乏變現的環境和基礎,進一步加劇了商業銀行資產的流動性問題。即使債券資產流動性較強,但目前商業銀行受交易場所和交易對象的限制,要立即變現不但困難,而且要遭受較大價格風險。近期銀行間市場資金受中央銀行收縮貨幣信貸政策的影響由寬松逐步變為緊張。
1.3利率風險
我國商業銀行目前利率風險管理是被動的、簡單的管理。與西方國家商業銀行的利率風險相比,我國的利率風險更多地表現為體制性風險,國家利率政策的調整是商業銀行利
率風險產生的直接原因。在利率管制下,管理當局賦予商業銀行的經營目標主要是貨幣政策的有效執行和資金的安全性、流動性,并不要求商業銀行對利率風險做出有效的規避。因此,商業銀行主要關注信貸和流動性風險,缺乏對利率風險的有效管理商業銀行缺乏有效的利率風險管理體系客觀上放大了風險。首先,我國商業銀行利率風險的管理工具缺乏,尤其缺乏衍生金融工具等有效轉移風險的手段。衍生金融產品的缺乏明顯地制約了中國金融風險管理現代化的進程。其次,我國商業銀行利率風險量化管理落后。量化管理和模型化是西方發達國家銀行風險管理在技術上的重要發展趨勢。中國目前在風險量化管理方面還非常薄弱,大致還停留在資產負債指標管理和頭寸匹配管理的水平上,而對于在風險價值、信用計量和持續期等概念還并不能熟練使用。
利率市場化改革對商業銀行的利率風險管理水平構成嚴峻考驗。近期利率的頻繁波動充分暴露出我國商業銀行的利率風險,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目前我國商業銀行的存貸款期限存在嚴重的存短貸長現象,資產負債期限以及負債和資產的:利率敏感性不匹配現象嚴重。(2)在利率放開初期,由于市場競爭加劇,商業銀行存貸款利差會有縮小的趨勢。(3)在利率市場化條件下,收益率曲線的變化更為頻繁,長期利率和短期利率的反轉f如在商業擴張階段.由于貨幣政策的逆向短期操作,短期利率貸款的重新定價利率與短期存款利率的利差就會大幅度降低甚至為負)。(4)利率的變化使得商業銀行面臨選擇權風險.具體表現為流動性和再投資風險。因此,在利率上升或下降時,商業銀行都會面臨客戶在不同程度上的選擇權風險。
1.4操作風險
操作風險可以分為由外部客觀原因和由內部工作人員的行為造成的損失。隨著商業銀行機構規模擴大化、金融產品多樣化和復雜化,商業銀行業務對計算機為代表的IT技術的高度依賴性和金融業及金融市場全球化的趨勢的進一步加強,使得外部條件更加復雜和難以控制,因此可能造成的外在操作風險會給商業銀行帶來嚴重的后果。然而,銀行經營以人為本,對操作風險的管理也應以加強內部操作風險為基礎。
導致商業銀行內部員工行為失當的原因.有的是主觀惡意,有的是主觀善意。近年來.商業銀行在總結歷史經驗的基礎上.通過完善管理辦法對業務流程加以整合,利用現代信息和網絡技術提高監測水平.通過加強內控機制建設,實施問責制等措施使商業銀行的外在操作風險和主觀惡意行為風險得到一定的控制,但對主觀善意行為風險管理缺乏應有的重視。實際上,主觀善意行為的發生頻率和對銀行造成的損失可能更大。由于銀行對主觀善意行為疏于防范,缺乏應有的事前預警、事中監測和事后分析評估和處理機制,使得銀行對主觀善意行為的發生特點和規律的認識遠低于對主觀惡意行為的認識,而且責任人也因處罰較輕而缺乏應有的警惕,使得主觀善意行為的發生頻率和對銀行造成的損失遠大于主觀惡意行為風險。其次,主觀惡意行為風險往往是以主觀善意行為為條件。近年來.銀行出現一些經濟案件的一個顯著特點是,一些基層負責人或客戶經理以提高服務效率、方便客戶為借口,使一些規章制度流于形式,管理上出現漏洞,給一些犯罪分子以履行職務或服務客戶為名,行經濟犯罪之實提供了方便。最后,主觀善意行為造成的損失具有隱形性。例如,為提高短期收益,一些銀行的債券投資部門在低利率時期增加債券投資.當市場利率上升時,在缺乏避險手段情況下就給商業銀行帶來了利率風險。
2商業銀行風險的防范對策
風險防范的根本策略在于制度防范為主.技術防范為輔,二者相互結合.互為補充。制度防范的要點在于通過制度創新恢復和加強市場約束、監管約束、銀行同業協會約束與銀行內部構成的由外到內的風險防范體系。主要工作為:(1)進行產權制度改革;(2)完善內部控制制度;(3)恢復金融監管部門監管的獨立性與權威性。技術防范的要點在于與制度防范相結合,通過風險防范手段的改進,建立不完全信息下的風險機制,在具體風險的管理上,應在完善商業銀行公司治理結構的前提下,針對不同的風險采取不同的防范策略。
2.1防范信用風險
防范信用風險要在加強貸前調查和貸時審查等工作的基礎上,重點作好:(1)建立符合國際標準的銀行信用內部評級體系和風險模型。這樣既可減少信用風險,又可以提高銀行利潤。(2)建立完善的內控機制和激勵機制,嚴格貸款等資產業務的流程控制,明確責任和利益的關系。(3)建立并完善信用風險監測信息系統,建立客戶基礎數據庫和開發客戶跟蹤系統,實現信用風險的動態化管理。(4)通過對資產投資方案的機會成本進行對比,選擇適時退出策略,以實現最佳的資產配置效果。(5)利用新興工具和技術來減少和控制信用風險,建立科學的業績評價體系。主要利用貸款證券化和信用衍生品來達到提前收回債券和轉移信用風險的目的,實現風險結合管理。
2.2防范利率風險和流動性風險
(1)構建完善的內部風險管理機制,對資金管理
體系進行創新,對資金實行集中統一管理,建立資金統一的管理和操作平臺,實現流動性、利率風險管理與信用風險管理的適度分離,提高風險管理的效率和水平。在資金配置過程中建立起完備的經濟、金融信息網絡系統和風險監控預警系統,強化各種風險的量化分析,注意期限結構上的配比.防范利率和流動性風險.同時實行謹慎會計原則,不斷補充自有資本金,增強抵御流動性風險和利率風險的能力。(2)健全獨立的內部風險管理體系。設立專門的利率風險監管的控制部門,直接對銀行董事會或行長負責.制定明確的利率風險管理及監控規程.劃分利率授權權限和責任。合理確定內、外部利率。通過確定反映市場變化并兼顧各部門利益的內部利率.引導資金向高收益、低風險的項目集中.降低總體風險,實現全行戰略發展意圖。同時與其他部門協調合作,建立以安全為前提、以效益為中心的外部利率確定體系。(3)創新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產品。
中圖分類號:F830.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2)07-198-02
一、引言
業務發展和風險防范是困擾商業銀行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課題。事實上,業務發展與風險防控是一個事物的兩個方面,具有相對的統一性,并非是不可調和的矛盾。辨證來看,過度盲目的業務發展,必定相應增大風險;單純強調風險防范,勢必影響業務發展。商業銀行一方面強調加快業務發展,另一方面加強對風險的控制防范,就是尋求保持業務發展與風險防控的相對平衡,以最小的風險代價換取最大程度的業務發展。因此如何正確地看待業務發展和風險防范,又如何處理好業務發展與風險防范之間的辨證關系、如何平衡效率與風險控制、質量與市場份額的關系,正是商業銀行目前關注且正在積極解決的一大課題。
二、商業銀行風險防范的必要性
商業銀行是經營信用和風險的特殊行業,商業銀行的各項業務發展總是與各種風險相伴隨,風險控制是商業銀行正常運行的常規工作,商業銀行的價值和收益直接體現在對自身的風險控制能力上。目前我國銀行所面臨的經營環境、法律環境、文化環境等還不規范,社會信用環境和意識依然較差,商業銀行在經營過程中遇到的風險趨于增加和多樣化,防范的困難日益加大,因此風險防范將貫穿整個業務發展的全過程,防范信貸風險是銀行業的生命線。
目前我國商業銀行最大的風險是操作風險,因此嚴格規范業務全程操作,可以避免風險,減少不良信貸產生,保證商業銀行信貸資產安全。風險是無處不在的,在信貸業務操作中,即便是優質行業、優質客戶也不能忽視風險的存在,迷信好行業、好客戶、大客戶的工作態度是不可取的,危害很大,這種態度往往影響對一個企業風險的正確分析判斷和把握。除此之外,基礎管理風險也不容忽視,前幾年發生在中國銀行的“高山案”及德州建行“刁娜案件”、邯鄲農行的“金庫案件”等一系列金融案件,究其根本也是基礎管理存在薄弱環節,風險防范意識不強,風險防范長效機制沒有真正建立,有章不循、違規操作造成的。當然只要銀行開門營業,就會有風險存在,關鍵是如何識別風險、評估風險、控制風險和駕馭風險。一個銀行的綜合風險防范能力的高低實際上就決定了銀行發展的好壞,因此風險管理能力是商業銀行核心競爭能力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評價商業銀行經營好壞的重要標準,只有控制好風險才能提高資產質量,保證高質量的業務發展。
三、商業銀行業務擴張中的風險成因解析
(一)內因:商業銀行存在著制度上的缺陷
1.信貸風險控制目標不明確。商業銀行缺乏信貸風險與效益整合管理的理念和信貸風險與效益整合管理的機制。表現在信貸管理缺乏清晰的權力責任制度和激勵約束制度,當激勵不足時信貸人員會選擇消極怠工,而激勵過分時則容易選擇鋌而走險。同時,當貸款出現問題時,往往通過所謂信貸委員會的集體負責制度來承擔責任,結果是人人負責而人人又不負責,使得責任的追究無從著手,以致在業務發展與風險控制之間進行單向選擇,或是片面追求信貸資產質量,以致信貸業務持續萎縮;或是無視信貸資產風險,盲目發放貸款,不良貸款率居高不下。
2.信貸風險制度執行不力,存在制度流于形式的問題。一是貸前調查作為風險控制的關鍵環節,信貸人員做不出有深度的調查,對于企業提供的報表數據輕易采信和運用。二是貸后檢查作為風險控制的重點環節,放松對貸款企業的后續管理,貸后管理僅限于應付日常制度檢查的需要,不能真實反映企業的實際情況,造成貸款預警機制失靈。三是沒有建立起直觀科學的風險控制指標體系,對企業財務指標的風險預警、監控信息體系過于復雜不易于操作。
3.信貸風險控制廣度不夠。長期以來,國有商業銀行缺乏風險全程控制的理念,忽略對風險事前、事中控制。在對客戶目標的選擇定位、貸款發放、貸后管理和貸款責任等方面存在諸多薄弱環節。
4.信貸風險控制力度大小失當。在經濟杠桿運用上,發放貸款給予一定獎勵,清收不良貸款也給予重獎,造成貸款發放數量越大、質量越差則獎勵越多,而質量越好卻獎勵越少的異常機制;該重獎的信貸資產沒有得到重獎,不該重獎的信貸資產卻因清收了大量不良貸款而得到了實實在在的巨大獎勵。
(二)外因:經營環境風險因素多,制約強度大
1.政府信貸風險的客觀存在。所謂政府信貸風險是指在政府信用的引導下,銀行向政府發放的或者向與政府有關聯的企業發放的貸款,由于政府行為而使銀行面臨的壞賬風險。它是以市場化的面目出現的,銀行可能并未與政府發生直接的信貸關系,但信貸風險的發生卻與政府的行為密不可分。
2.消費信貸的法律環境不完善。我國目前尚未建立起一套完備的個人信用制度,與消費貸款相關的法律不健全,對失信、違約的懲處辦法不具體,對出現的問題往往無所適從,風險控制難以落實。
3.企業財務報表失真及集團客戶關聯交易問題突出。銀行目前遇到的很大困難是企業提供的財務報表不真實,使得銀行的評估辦法基本無效。尤其上市公司的財務報表很難審查,由于上市公司大都是部分上市,上市公司的現金流狀況說明不了問題,因為他們與集團之間存在著重大關聯交易,而集團公司則往往借助多種融資渠道,形成覆蓋銀行、證券、保險以及上市公司的復雜的企業族群。這種跨領域的多元化集團運作,增大了公眾、監管機構、中介機構的監管難度,而一旦問題爆發,將加大銀行貸款的風險。
當前,國內外的經濟形勢錯綜復雜,金融業的穩定關系到經濟的穩定。世界范圍內銀行監管領域更關注銀行的資本質量與抗周期性風險的能力,許多的不穩定因素影響著世界經濟的復蘇。伴隨著經濟的周期性發展和我國實體經濟的戰略性轉型,商業銀行不同程度存在著信用風險、操作風險、管理風險等多種經營風險。商業銀行的持續穩定發展與促進實體經濟發展和經濟轉型關系日益密切,一方面金融要為實體經濟服務,實現經營模式戰略轉型,承擔起發展經濟的重任;另一方面在經濟轉型環境下,商業銀行面臨的風險和競爭日益多樣化和復雜化,風險防范制度建設滯后和重經營、輕管理的思想嚴重制約了商業銀行的發展。加強經濟轉型期商業銀行風險重點防范,是商業銀行經濟經濟轉型期的必然要求和現實選擇。
一、經濟轉型期商業銀行務必牢固樹立風險控制和管理立行的觀念
在經濟轉型期,商業銀行要實現可持續發展,必須從戰略高度來認識防范、規避風險問題,事實已經證明金融業與實體經濟都對整個市場經濟既有兼顧促進作用又相互制約。商業銀行務必要從關系自身生存發展、維護股東利益和社會安定的角度,確立全面風險管理的思想和有質量發展的工作原則,抓好風險控制工作,自覺地把加強風險管理作為防范銀行經營風險的關鍵環節來抓。商業銀行管理要一手抓風險管理,一手抓業務發展,實現管理與發展并重。通過自覺地建立健全風險評價及管理機制,以保證各項規章制度在基層商業銀行的全面落實和有效發揮作用。
二、經濟轉型期商業銀行要切實強化風險控制制度約束,抓好風險防范重點
經濟轉型期商業銀行要不斷強化風險控制制度建設,在我國銀行業全面開放的前提下,應盡快建立健全我國銀行監管法制,全面推行風險管理。當前商業銀行一方面要充分發揮銀行自身管理和市場約束機制的作用,引導監管機制向多元化方向發展;另一方面要逐步實現監管方式規范量化和靈活性相結合,提高監管部門的監管水平和能力,通過加強各個部門、各項業務、各種產品的全方位風險管理理念,高度重視精細化經營,細分客戶,推行涵蓋事前監測、事中管理、事后監督的全過程風險管理行為,引導和推進風險管理業務的發展,全面提升風險管理水平。
為此,商業銀行要按照規范化、授權分責、監督制約、賬務核對、安全謹慎原則建立嚴密的會計控制制度,對業務操作全過程應遵守的各類規章制度和操作環節制定出詳細、明確的操作流程,達到可控、流暢、細化和可操作;牢固樹立一級法人觀念,嚴格授權審批制度,明確崗位職責分工,加強崗位制約,強化會計等關鍵控制點的有效控制,監控各項業務操作;要對崗位職責進行科學、嚴密的劃分,完善崗位之間業務結合點的權限、責任,建立一種相互配合、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的風險管理控制制度。經濟轉型期商業銀行還要注重建立風險評估的流程、標準和方法,同時不斷開發風險評估工具與方法,綜合運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組織專業人員進行風險識別與評估,定期重檢風險評估的方法和工具,確保工具的科學性,以強化制度約束,做到有章必循、違章必究、執法必嚴、令行禁止。
三、經濟轉型期商業銀行要加強會計風險控制管理
經濟轉型期商業銀行要健全會計控制制度建設,加強銀行資金管理。銀行是社會的會計賬簿,要增強會計制度的系統性和可操作性,使各項會計制度間有機聯接,成為一個既相對穩定,又能隨控制環境、控制對象及控制目標等變化而能動適應、自我完善的動態整體,從系統性深化風險管理機制建設。
商業銀行應適應企業經濟轉型的復雜變化,嚴格內外部賬戶管理,加強銀企內外部對賬工作,促進控制環境的進一步優化,從落實新賬戶管理辦法人手深入了解客戶,通過實施嚴格的對賬制度,促進銀企雙方完善風險管理機制,有效地保護各方資金安全。要善于運用計算機對各項業務活動進行檢查,將制約、監督等風險控制功能融入其中,使操作人員必須按職責權限和有制約的規范的操作程序才能進入系統處理業務,同時用現代化手段對數據進行整理分析,對計算機系統進行監督檢查,在計算機使用部門和管理部門建立授權明確、職責分明的多人多部門分工責任制及嚴格的核對檢查制度,實現會計風險管理內容和手段的現代化。
四、經濟轉型期商業銀行要全面加強信貸風險管理
隨著金融全球化、市場化的強力推進和金融創新的快速發展,信貸風險管理正成為銀行謀求持續發展的重要內容,各商業銀行在經營中必須建立建全科學的資產風險管理系統。在經濟轉型的大形勢下,必須充分利用授信業務風險監測系統、信貸業務流程系統和押品管理系統等各種監測工具,強化授信作業監測和風險預警提示,加強客戶異常跟蹤管理監測,豐富系統化管理手段,做好日常風險監測和趨勢性分析。
經濟轉型期商業銀行要正確處理業務拓展和控制資產風險的關系,切實以市場為導向、以客戶為中心,以效益為目標,加強信貸資產和風險管理,通過不斷加強對全體信貸人員專業和合規管理能力提升,規避行業風險、市場風險及操作風險;通過跟蹤各類信貸業務品種的風險點,設定相應的指標風險控制體系,逐步完善各項定性、定量標準,以實現信貸資產風險控制,不斷提高信貸資產質量。為此商業銀行必須加強信貸資產的貸前、貸中和貸后風險管理,貸前調查評價工作要實現客觀與公正,建立嚴格的信貸準入和退出機制,制定分客戶、分行業、分地區的信貸投向計劃;貸中要認真執行各項信貸政策的規定,嚴格執行貸款審批操作程序,從營銷、準入、核準、申報、審批、發放、貸后等各環節,對企業需求的真實性、貿易背景嚴格審查,保證信貸業務有質量的發展;貸后風險管理要從調查落實中及時對貸前和貸中環節的預期值進行必要的跟蹤和糾正,從而全面有效防范信用風險、操作風險及政策風險,優化配置信貸資產。
五、經濟轉型期商業銀行要自覺強化內外部審計監督檢查作用
隨著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的復雜變化,我國經濟正經歷著結構轉型的深刻變革,受內外部多重因素的影響,企業資產經營的方式發生了很大變化,經濟轉型期商業銀行應主動適應這一變化趨勢,特別是不斷強化銀行內部審計工作。內外部審計監督檢查是商業銀行風險控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對風險控制的自我診斷和自我完善有極其重要的作用。對內部審計監督必須賦予其獨立性和權威性,同時,采取現場和非現場相結合、機控和人控統一的全方位內控管理方式,確保建立暢通的信息交流與反饋渠道,建立對內控發現的識別、收集、處理、交流、溝通、反饋、披露。通過切實充實稽核人員,不斷提高稽核人員素質,以滿足稽核工作的需要。通過加強內部審計人員配備、檢查頻率、檢查手段等,實施全面實時控制,及時發現內控管理的缺陷和不足,從而提高風險管理的適應性。而外部審計通過對內部審計的再監督,更多從社會角度,體現商業銀行在促進實體經濟發展和經濟轉型轉型上應承擔的管理責任和社會責任,內外部審計的作用統一體現在更好地促進了商業銀行綜合經營管理目標的全面實現。
六、經濟轉型期商業銀行要以人為本加快金融文化建設,綜合配套推進風險管理工作
現代管理理論和實踐證明:防范金融風險的中心環節是抓好人的風險防范和化解。企業文化的建設首先要結合企業的戰略目標,使之起到凝聚人心、鼓舞士氣的作用;其次要和日常的本職工作緊密結合,促進職業精神和職業道德的提升;其三是要和企業的產品和服務有機結合起來,增強企業產品服務的文化內涵,促進品牌戰略的實施;最后,企業文化建設要和人力資源管理相結合,為人才的工作、發展提供一個寬松和諧、健康進取的人文環境。商業銀行要善于引導行員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加強精神文明建設,營造團結和諧氣氛,使員工真正感到集體的溫暖和力量,全身心地投入到現實工作中去,自覺形成自律自控的良好行為規范和健康向上的道德品質。
商業銀行經濟轉型期要實現可持續發展,除加大市場營銷力度,占取市場獲取利潤之外,還要隨著市場經濟體制和法制建設的日益完善,不斷強化風險管理、健全商業銀行風險控制,在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戰略轉型的同時,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促進全面經營管理目標的實現。
從完全無風險意識到實行資產負債管理和風險管理,國有商業銀行改革的成效是顯著的。但隨著中國市場化程度的不斷提高和加入WTO,國際金融業進人中國資本市場,國有商業銀行日益與國際接軌,國有商業銀行面臨的風險也在逐步加大。
一、不良貸款的處理與銀行風險
國際金融界從亞洲金融危機中得到一條重要教訓是:銀行壞賬的推遲核銷與累積而不是壞賬本身導致了金融危機。以美國和日本為例,對商業銀行的壞帳,美國允許商業銀行根據貸款的實際質量自行及時處理,從而對有效化解金融風險起到了積極作用。而日本則對貸款壞帳的核銷有嚴格的限制,而且呆帳的核銷銀行無權自行決定,必須得到大藏省的批準,結果大量應該核銷的壞帳未能及時得到處理,最終促成了金融危機的爆發。在中國,不良貸款主要是指逾期貸款、呆滯貸款和呆賬貸款。信用證、銀行承兌匯票及擔保等表外業務項下的墊付款項從墊付日起即作為不良貸款。對于不良貸款的認定,主要由各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部門負責。
中國的商業銀行對于呆帳的核銷并無太多的自主權。每年,商業銀行的各分行根據財政部和國家經貿委等部門下達的貸款呆壞賬核銷的范圍,提出不良貸款的核銷計劃,這些計劃經當地財監辦同意后,報總行批準。由此可見,呆賬的核銷受到諸多嚴格限制,而且還要層層上報,這樣就使得應該核銷的壞賬得不到及時處理,暗藏了巨大的危機。
二、應收未收利息的處理與銀行風險
在《財政部關于調整金融企業應收利息核算辦法的通知》中規定:“貸款利息自結息之日起,逾期180天(含180天)以內的應收未收利息,應繼續計人當期損益;貸款利息逾期180天以上,無論貸款本金是否逾期,發生的應收未收利息不再計人當期損益,在表外進行核算,實際收回時再計人損益。對已經納人損益的應收未收利息,在其貸款本金或應收利息逾期超過180天以后,金融企業要相應做沖減利息收人處理。”顯然,規定貸款的應收利息需在結息日后180天以上,才不再計人當期損益。相對于其他國家如英國大部分銀行是90天,而美國大部分銀行是60天,這一期限過長,事實上,貸款的應收利息在結息日90天后,其收回的可能已大大降低,由此可見中國商業銀行的應收利息的壞帳比例遠高于西方商業銀行,增大了中國商業銀行的風險。
三、貸款呆帳準備金的提取與銀行風險
商業銀行提取準備金應著眼于總體資產的質量,而不應僅僅針對貸款的質量。國際慣例將準備金分為兩類:一類是針對特定類別的資產的可能損失所提取的專項準備金;另一類是針對總體資產可能發生的不確定損失所提取的普通準備金,也就是一般準備。
與國際慣例相比較,中國的商業銀行所執行的呆帳準備金制度存在諸多不合理之處。首先,在大多數國家,對貸款提取準備金的比例通常是貸款余額的1%~2%,這是基于他們的不良貸款的比例一般是貸款余額的1%左右而設計的。但是在中國,由于目前大部分企業經營狀況不佳,商業銀行實際承擔著很高的信用風險,不良貸款占貸款余額的比例遠高于1%~2%,因此,商業銀行按l%的比例提取的準備金使銀行的準備金的充足性受到影響。其次,貸款呆賬準備金按年末貸款余額的l%與上年末呆賬準備金余額之間的差額提取,實際意味著當年核銷的呆賬,當年不再提取呆賬準備金,這部分準備金是在次年提取并計人次年成本的。這種做法實質是對貸款損失的推遲確認,違背了穩健原則,累積了風險。最后,將準備金劃分為專項準備金和一般準備金屬國際慣例。按照巴塞爾協議的規定,一般準備可以作為附屬資本參加資本充足率的計算,但專項資本則不可以。目前,中國商業銀行的貸款呆賬準備金,從提取方法上看,很像一般準備,但實質卻是專項準備,以此參加資本充足率的計算,實際上等于提高了資本充足率,使得8%這一數字失去了實際意義。
四、信息披露與銀行風險
從國際金融界的角度看,加強信息披露,進一步提高商業銀行的透明度已是大勢所趨。2001年1月16日,巴塞爾委員會了新資本協議草案第二稿。該協議于2001年底正式,初步定于2005年正式實施。相對于舊的巴塞爾協議,新協議除了資本充足率的要求外,更進一步提出了資本充足性的監管約束和市場約束兩項內容。巴塞爾委員會認為市場具有迫使銀行有效而合理地分配資金和控制風險的作用。市場獎懲機制可以迫使銀行充足的資本水平。但是,有效的市場約束對銀行信息披露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信息準確、全面、及時,市場參與者才能準確判斷銀行抵御風險的能力。為此,新的巴塞爾協議要求,銀行在一年內至少披露依次財務狀況、重大業務活動及風險度、風險管理狀況,具體指標主要包括資本結構、風險敞口、資本充足比率、對資本的內部評價機制以及風險管理戰略等。由于歷史的原因,中國對會計信息的披露要求是較為粗放的。按照中國《商業銀行法》的有關規定,商業銀行應于每一會計年度終了三個月內,按照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公布其上一年度的經營業績和審計報告,至于上市銀行,則應執行證監會“公開發行證券公司信息披露編報原則第2號……商業銀行財務報表附注特別規定。”從總體上看,迄今為止,除上市銀行外,中國的商業銀行并沒有進行全面的信息披露的義務。四大國有商業銀行都非上市銀行,其信息披露是不充分的。特別對近年來迅速發展的衍生金融產品,目前無論是人民銀行還是財政部均無明確規定如何進行會計處理。各商業銀行一般是在表外科目進行登記,不在表內處理。而目前各商業銀行估算風險時,并沒有把表外科目風險計算在內,對衍生金融產品的披露要求更是近乎空白,忽視了國有商業銀行所面臨的市場風險。
五、風險防范與會計改革對策
根據新的《巴塞爾協議》標準,制定現代、規范、高效與國際慣例接軌的會計處理與會計披露標準是深化國有商業銀行資產負債管理、風險管理的內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環節,是構建現代化、國際化商業銀行基礎。參照國外商業銀行的做法,為了更真實、全面、客觀地反映我國國有商業銀行的資產負債情況,防范金融風險,國有商業銀行的會計體系應進一步加大改革力度。
當前由美國次貸危機引起的全球金融危機已經引起了全球經濟增速的減緩甚至是衰退,其中金融業特別是銀行業遭受重大打擊。西方銀行的紛紛倒閉及破產給我們很大的啟發,更重要的是給我們銀行風險管理帶來許多思考。
一、我國商業銀行與歐美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比較
我國商業銀行和歐美商業銀行向比,在風險管理理念、風險管理體制、風險管理監管及風險管理技術等方面存在一定差距。
(一)風險管理理念的比較
國外銀行業風險管理理念豐要有以下內容:一是管理層必須有清晰的有效發展戰略和控制風險的決策;二是客戶至上與市場營銷的理念;三是追求盈利與股東價值最大化的理念;四是全員風險管理文化,控制風險成為全行員工的工作,每個員工都要有風險管理意識,并將個人收入與業務經營成果掛鉤,從源頭上制約風險;五是投入大量的費用用于員工培訓和激勵,以塑造自身的風險文化。
相對于國外銀行業,我國商業銀行風險管理起步較晚,在風險管理理念上主要有以下不足:一是過分看重商業銀行經營規模,而對利潤資產質量等質的認識不足;二是風險管理理念尚未到位,仍以信用風險為主,對市場風險、操作性風險等重視不夠;三是在風險管理的過程中缺乏差別化的理念,忽略了不同業務、不同風險、不同地區之間存在的差異,不僅不能管理好業務,反而容易產生新的風險;四是良好的風險管理文化尚未形成,個人風險管理意識缺乏。
(二)風險管理體制的比較
歐美商業銀行實行股份制銀行管理結構。它們一般都是按照嚴格的法定程序組建,其產權清晰、制度完善、運作規范、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健全有效,公司治理結構完善。歐美商業銀行實行多層次的風險管理,監事會、董事會能夠通過具體部門對經營者形成無形的監督壓力,促使經營者謹慎經營。
我國商業銀行雖然已經實行了股份制改造,但仍然存在很多問題。現代商業銀行制度還未真正建立,現代公司治理結構不健全,實施有效風險管理所需的法律體系及市場調控制度需要進一步完善。主要表現為:商業銀行風險管理體制的獨立性差,風險管理受外界因素干擾較多;風險管理制度缺乏系統性和操作性;風險管理隊伍不強,特別缺乏精通風險管理理論和風險計量技術的專業人才等。
(二)風險管理監管的比較
西方銀行業風險監督管理措施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政府監管機構對銀行業風險管理的監管。主要監管方式為美國為代表的以法規為準繩的規范化監管方式。整體上,對銀行業監管更趨嚴密規范,監管內容更為全面;二是外部的社會監管。不僅依靠政府監管機構的力量,還充分調動行業自律組織及社會審計力量,形成多方監督格局;三是監管的國際合作方面。西方國家監管國際合作加強,經常組織會議對于銀行業經營中的矛盾及問題加以協調解決,并共同制定一些適用于各方的準則以便遵照執行。
相對而言,我國商業銀行的外部監督和市場約束的作用還沒有充分發揮。外部監管仍舊比較薄弱,監管方式和手段不適應形式發展需要。監管責任沒有落實到高級管理人員和崗位負責人,許多問題暴漏后才發現。信息披露還不規范、不完備,對于風險信息披露尤其不充分。市場對銀行經營管理監督約束有待加強。
二、金融危機的成因以及對我國銀行業的影響
由美國次貸危機所引發的新世紀的金融危機,已經給全球的經濟造成了重創。表面看來,次貸危機是由美國低收入者的房貸引發的。實質上,源于刺激經濟的目標下,過度的信貸以及信用風險互換等衍生工具的濫用,終致危機惡化。而貫穿始終的無論是金融機構、監管者和個人都存在忽視風險管理的因素。次貸危機發生的直接原因主要有四點:過度證券化;信用評級機構推波助瀾;通貨膨脹的發生和利率的增高;監管機構不力。
此次金融危機對我國經濟特別是銀行產生很大影響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房地產信貸風險壓力加大
我國的房地產對銀行貸款的依存度非常高,所有風險都放在銀行身上。房地產“綁架’璋艮行,主要原因是房地產企業對銀行貸款的依存度過高,我國房地產企業的自由資金非常薄弱,房地產開發主要依賴銀行貸款,我國房地產開發商通過各種渠道獲得的銀行資金占資金的比率在70%以上。造成這種銀行被房地產“綁架”的格局,與銀行風險意識薄弱有關。截止2008年8月我國銀行業對房地產貸款的總規模為3.4萬億元,占同期銀行貸款總額的近30%,在房地產市場存在嚴重泡沫的情況下,銀行業絲毫覺察不到房地產貸款存在巨大風險
在我國眾多房地產企業中,自有資金達到35%的企業不到20%,只能依靠外部融資滿足項目資金的內在需要。統計數據表明,近年來,開發商的自有資金逐年下降。以上海為例,房地產企業自有資金2001年為18.84%,2002年為l7.53,2003年為16.94%。由于房價上漲,開發商獲得高額回報,進一步吸引更多的開發商進入,導致更多的銀行貸款進入房地產行業,從而給銀行業帶來更大風險。
(二)外匯市場的變化
自從次貸危機爆發后,外匯市場一天的波動就能達到2-3%。與此同時美元指數跌至l5年的最低點。與美元貶值相對的就是其他貨幣的升值。對我國而言,購買美國證券遭受重大損失,而且將顯著增加中國出口企業的生產成本。我國經濟貿易依存度較高。2008年我國貨物進出口總額25616億美元,占GDP的比重達到了57.7%,遠遠高于美國、日本等國,以及印度、巴西等新興經濟體的水平,也高于全球平均水平,海外市場對中國GDP貢獻率為9%,為全球最高。2009年我國外貿進出口規模為1418億美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9%,為貿易規模的歷史最大降幅,其中進口513.4億美元,同比下降43.1%,出口904.5億美元,同比下降17.5%。因此,經濟危機對我國經濟的影響很大
三、金融危機下我國商業銀行風險管理
通過前面比較國內外商業銀行風險管理,以及分析金融危機對我國商業銀行的影響,歸納出在金融危機背景下我國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應對策略有:
(一)完善風險預警機制
目前商業銀行對于基層行的資產質量和風險狀況控制力較為薄弱,一方面要依賴信息技術建立整個銀行共享的風險信息溝通交流平臺;另一方面要建立多層次的風險預警體系,既要關注整個宏觀經濟的變化,又要了解行業經濟的波動;既要審慎對待地區風險,又要防范客戶自身和授信產品存在的風險,實現五個層次的預警,及職能改革經濟走勢的預警、行業風險指數的預警、品種風險指數的預警、地區風險指數的預警和客戶風險指數的預警。
(二)優化銀行信貸資產結構,分散風險
面對宏觀調控,銀行業應主動適應,即使調整策略,在宏觀調控中尋求發展機遇,加大結構調整力度。“把雞蛋分散在多個籃子中”,以分散風險。另外,商業銀行應正確把握貸款投向,切實加大貸款封閉管理執行力度。以重點產品和優質客戶為營銷對象,實行差別化的產品準入、客戶準入和區域準入策略,促進信貸結構的優化,強化風險控制力,進一步改善貸款質量,同時要強化大局觀念,提高風險防范意識。
(三)堅持“謹慎經營”的原則進行金融創新
商業銀行為適應國際金融業的發展,需進行多方面的金融創新。但是無法忽略金融創新帶來的巨大風險。美國次貸危機中,金融創新一方面通過廣泛的證券化分散了美國房地產融資市場上的風險,另一方面也加劇了金融風險的傳染性和沖擊力,造成了難以計量的損失。這更使我們認識到金融創新要合理,“審慎經營”。這提醒我們:把握好創新和風險控制的平衡關系,一方面創新是推動金融業發展的動力之源,不能因噎廢食;另一方面一定要跟銀行本身的風險控制和防范能力相匹配。在控制和管理風險的同時實現盈利和發展。
(四)完善并實施嚴格的金融監管
我國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是我國防范金融風險的重點,要加強金融監管。監管機構之間及中央銀行與財政部門之間進一步健全完善協調機制,重點加強對金融企業法人、公司治理結構、內部控制和高級管理人員的監管和考核。繼續協助商業銀行降低不良貸款,關鍵是要建立和落實信貸責任制,有效控制新增不良貸款。防范化解處置不良資產帶來的損失和可能產生的財政風險或通貨膨脹。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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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對外擔保是指公司以其自身的財產或信用為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的債務履行提供擔保的行為。根據2006年1月1日起生效的證監會、銀監會關于規范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的規定.上市公司的對外擔保是指上市公司為他人提供的擔保.包括上市公司對控股子公司的擔保。JEt公司法只有第六十條第三款涉及到公司擔保的問題.由于對決策主體、擔保對象和擔保數額等規定不明確.該款的含義倍受爭議。新公司法完善了公司擔保特別是公司對外擔保的相關制度,使其具有了較強的可操作性。但這一制度的細化也給銀行在辦理擔保貸款時帶來了一些經營性風險.商業銀行在接受公司提供的對外擔保時要細化審查程序.以防范風險和損失的發生,維護國家的金融安全。
一、公司,vJM,擔保的法律規制
1公司對外擔保的決策主體
根據我國新公司法》及通知》的相關規定,公司對外擔保的決策主體主要分三種情況而有所不同
(1】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公司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因而.一般情況下公司對外擔保只能依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股東會、股東大會以決議的方式作出決定.其他任何機構、任何個人不能擅自作出公司對外擔保的決定。
(2)股東會或股東大會。根據公司法第十六條第二、三款的規定.公司為其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股東大會決議.并且該股東或實際控制人不得參與該擔保事項的表決。
(3)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根據通知》的規定.上市公司對外擔保必須經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應當明確股東大會、董事會審批對外擔保的權限及違反審批權限、審議程序的責任追究制度并且規定以下事項(但不限于此)只能由股東大會決議:①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對外擔保總額,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50%以后提供的任何擔保:②為資產負債率超過7O%的擔保對象提供的擔保:③單筆擔保額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1O%的擔保:④對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提供的擔保。
2公司對外擔保的決策程序
我國公司法對于公司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董事會的決議方式原則上是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可以由公司章程規定。一般分為兩類:普通決議和特別決議。普通決議是對公司一般事項所作的決議.只須經代表二分之一表決權的股東或董事會成員半數以上通過。特別決議是特別事項所作的決議.需經代表三分之二表決權的股東或董事會成員三分之二以上多數通過。對外擔保的決策程序依公司是否為上市公司.法律的規定有所不同.主要體現在以下兩方面:
(1)非上市公司對外擔保決策程序。根據公司法第四十四.一百零四等相關條款的規定可以看出.公司對外擔保的決議并非法定特別決議事項.一般情況下,只需出席會議代表二分之一表決權的股東或董事會成員過半數通過即可。但公司法對相關股東的表決權予以了排除.即當公司為其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時.該股東或實際控制人不能參加該事項的表決。
(2)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的決策程序。為了規范上市公司的對外擔保行為,有效防范上市公司對外擔保風險我國公司法》.通知》及相關法律.法規對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規定了較為嚴格的決策程序。并規定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要參照執行。
首先.上市公司的章程應當明確規定上市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審批對外擔保的權限及違規責任追究制度,即該項內容為上市公司章程的必要記載事項。
其次.通知》規定了應有股東大會審批的對外擔保事項,并規定應由股東大會審批的對外擔保.必須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后.方可提交股東大會審批:股東大會在審議為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提供的擔保議案時.該股東或受該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與該項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股東大會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通過。即該項決議為股東大會的一般決議。
第三.公司章程規定為董事會審批的事項.必須經出席董事會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審議同意并做出決議。即該決議為董事會的特別決議。
另外.根據通知》的規定.上市公司的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在作出對外擔保決議后.應及時批露相關信息.包括決議內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擔保總額、對其控股子公司的擔保總額等。其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也應通過上市公司及時批露相關信息。
3公司對外擔保的對象r
舊公司法》第六十條第三款及第二百一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公司董事,經理不得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或者其他個人債務提供擔保.否則將責令取消擔保.并依法承擔賠償等責任。而新公司法》第十六條及相關規定則取消了公司不得以其資產為本公司股東、公司實際控制人及其他個人提供擔保的規定.而是把對外擔保對象的選擇權賦予了公司.依公司章程由公司董事會、股東會或股東大會決議。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本公司股東、其他個人及單位都可以成為公司擔保的對象。
4公司對外擔保的額度限制
新《公司法》對公司對外擔保的數額并沒有做出具體限制性規定.但依第十六條的規定.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對外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擔保最高數額做出規定。為了進一步規范上市公司的對外擔保.《通知》規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對外擔保總額.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5O%以后提供的任何擔保必須經董事會審議后再交股東大會審批。
二公司對外擔保的法律規制給商業銀行帶來的風險防范公司是當今經濟發展中重要的市場主體,其與銀行的信貸關系甚為密切。新公司法實施后.公司股東、實際控制人等市場主體通過公司的對外擔保手段向銀行融資的數額將大量增加,公司違法或違反公司章程對外擔保將使該擔保無效,會給銀行業的經營帶來極大的風險.因而銀行必須采取切實措施,防范經營風險。筆者認為銀行應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1要做好對公司章程相關內容的審查
公司章程是公司的自治規則,它將公司法律未能明確規定的事項予以細化,或在公司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根據情況對公司的制度做出具體的規定。公司章程在公司中的效力相當廣泛,被稱為公司。新公司法賦予了公司章程對公司對外擔保事項做出規定的廣泛權利.如若公司提供外擔保時違反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將會導致擔保合同無效.因而必須予以重視。首先.銀行必須要求公司提供最新且符合新公司法規定的公司章程:其次.要審查擔保人提供材料中的公司對外擔保決策主體是否與公司章程中的記載相一致:再次.要審查公司章程有沒有關于對外擔保總額及單項擔保最高數額的限制.若有限制.在接受公司對外擔保時.應符合公司章程的相關限制規定:最后.還要審查章程中有關公司決策程序方面的特別規定.以防公司決議違反公司章程而被人民法院應股東的要求而撤銷.導致擔保合同無效。
2要對擔保對象及參與表決的股東資格進行審查
根據《公司法》第十六條的規定:公司對其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時.必須經股東會或股東大會決議.在表決時.該股東或實際控制人不得參加.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因而首先要對擔保對象進行審查.看其是否為公司的股東.或雖不是公司股東.但卻是可通過投資關系、協議或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支配公司的人.其次要審查這些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是否參與了公司該事項的表決。
3要區分上市公司與非上市公司進行進一步審查
對于上市公司的對外擔保公司法上雖然沒有特別的規定.但在《通知》上有較一般公司更為嚴格的規定.因而應予以特別注意。首先應審查上市公司章程把對外擔保的決議權賦予給了哪個公司機構,權限是什么.其決議是否與其權限相符合:其次應審查該對外擔保是否為《通知》或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必須由股東大會決議的事項:第三.要審查應有股東大會決議事項是否經過了董事會的預先審查通過:第四.由董事會決議事項,是否決議由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決議通過:第五.應審查是否對該擔保決議按規定進行了信息批露。
對于非上市公司的對外擔保.銀行應審查它是否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若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則其對外擔保應根據《通知》的要求,按照上市公司規定進行審查。
4要對決議內容及程序的合法性進行審查
新《公司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公司股東或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無效。股東會或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公司章程.或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對外擔保決議無效或被撤銷勢必會使銀行的債權失去擔保.帶來債權實現風險.因而必須予以重視。為防止風險.銀行應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審查第一.股東會或董事會的召集程序和表決程序是否符合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第二.參加會議的股東或董事是否符合法定條件,如審查參加決議的股東是否為擔保對象.法人股東的代表人是否獲得合法授權等:第三.決議內容是否與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或公司章程規定相悖:第四,審查決議文件上的簽署是否真實、合法.如對于公司印章審查其是否為在公安機關登記備案的真實印章、合同的簽訂人有無公司的合法授權等要進行實質性審查。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的實施將對公司對外擔保及銀行業務的影響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以下簡稱《物權法》)已頒布并將于2007年10月1日起實施,其中擔保物權的相關規定,將會對公司的對外擔保帶來一些改變.并給銀行業務帶來風險,以下幾個方面應引起商業銀行的高度重視。
1銀行對公司提供的擔保物應予以如下審查
(1)該財產是否為將來動產。根據《物權法》第一百八十一條的規定:經當事人書面協議.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業生產經營者可以將現有的以及將有的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抵押。如果是公司的未來財產.則銀行債權有落空的危險。因為即使該財產已按照第一款的規定辦理了登記.根據《物權法》第一百八十九條的規定仍不得對抗正常經營活動中以支付合理價款并取得抵押財產的買受人。
(2)該財產是否為異議登記期間的財產。根據《物權法》第十九條的規定權利人、利害關系人認為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事項錯誤的.可以申請更正登記.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異議登記。因為被異議登記物的物權可能發生改變.所以銀行若接受權利有異議的物作為債權擔保.將來的擔保權可能得不到實現。
(3)該財產是否為預告登記的不動產。物權法》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預告登記后.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三個月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這一規定對銀行不利.如果銀行接受了預告登記不動產作為抵押物.一旦抵押人在債權消滅或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三個月內未辦理正式登記,則銀行將因抵押人的預告登記失效而面臨落空的危險。因此.銀行在接受預告登記的不動產作為抵押物時.應催促抵押人及時辦理正式登記。
2銀行須及時行使抵押權
關鍵詞:商業銀行;會計風險;防范作為市場經濟活動的中介,商業銀行所發揮的作用決不可忽視,并且越來越重要,但一系列的突出問題也暴露無疑,比如銀行在高收益的利益趨動下,同時伴隨著高風險,高風險越來發越受到業內人士的關注。近期金融案件頻繁發生,大部分事件都與銀行會計工作存在的漏洞和管理不嚴有關,銀行會計風險日趨明顯。所以,完善銀行會計的內部控制機制,加強會計風險防范是目前銀行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概述我國商業銀行會計風險
1.1商業銀行會計風險的基本定義
所謂商業銀行會計風險,是指商業銀行內部會計管理機構及其基層網點在進行各項會計業務時,受多種因素影響而使銀行的實際收益與預期收益發生背離,從而蒙受損失的不確定性。
1.1.1商業銀行會計的主要職責
從核算內容上看,商業銀行會計的主要職責既核算對內業務,又核算對外業務,并以對外業務為核算主體,使其具有廣泛的社會性、綜合性和客觀性。
從核算范圍上看,商業銀行會計一方面核算商業銀行本身的業務活動,還要核算、反映和監督各部門各企業各單位的資產活動情況。因此,商業銀行會計的核算對象及其廣泛,具有綜合性、社會性的特征,并且要以宏觀經濟活動為核算的主體,以發揮商業銀行會計固有的對客觀經濟活動進行綜合反映的特殊功能。
1.1.2商業銀行會計風險的類型
為了進一步防范商業銀行會計風險,我們必須了解相關的商業銀行會計風險,只要具備一定的會計風險意識,商業銀行會計風險的防范工作才能做得有條不紊。具體地講,商業銀行會計風險主要有幾種表現形式:會計核算風險;票據結算風險;印、押、證管理風險;聯行業務風險;數據系統風險;會計人員道德風險等。
1.2商業銀行會計風險產生的因素
1.2.1商業銀行會計風險防范的主要成因
首先,未建立健全商業銀行風險內部控制制度。通常來說,商業銀行都會建立風險內部控制制度,但是這種風險控制度所起的作用微乎其微。為什么呢?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商業銀行會計風險內部控制制度不夠健全,這種不健全的商業銀行會計風險內部控制制度也是風險防范的成因之一。
其次,工作人員有章不循,規章制度是成為一種形式。由于銀行工作量繁重,業務簡單化,程序化,導致很多銀行會計人員對嚴厲的規章制度有章不循。同時由于近年來監管嚴厲,而銀行為營銷需要,從而放棄了一些規章制度要求。有章不循,等于不章。如果規章制度成為一種形式,那就很容易引發銀行會計風險。
再次,商業銀行會計和內部審計工作的監督不力。
對于金融行業來說,監督工作非常關鍵,如果監督不力,難免會出現各種各樣的工作漏洞,漏洞直接引起會計風險問題的發生。毫無疑問,商業銀行會計和內部審計工作的監督不力,導致了許多會計風險,給商業銀行會計風險防范工作添加了許多麻煩,商業銀行會計風險防范已成大勢所趨。
1.2.2商業銀行會計風險防范的存在問題
目前,商業銀行會計風險防范存在許多問題,首先表現為商業銀行會計的工作風險意識薄弱,其主要經營指導思想不夠端正。其次是商業銀行會計的分支領導分工不合理,使得內部管理人員失責。最后由于部分商業銀行會計從業人員的素質不高,根本不能勝任會計工作的要求。
二、商業銀行會計風險防范措施
2.1制定商業銀行會計風險的相應對策
2.1.1建立和完善會計內部控制。形成會計風險防范機制:加強思想教育、業務培訓,不斷提高會計隊伍的整體素質;
2.1.2推進金融創新,加快會計電算化進程。防范會計風險,建立會計風險預警和風險補償機制,加強業務系統的開發優化,提高系統控制操作風險的能力。
2.2強化我國商業銀行會計的管理制度
2.2.1嚴格監督商業銀行會計的工作。監督商業銀行會計工作,一是要重視三查:事前、事中和事后檢查,注重對現金憑證的長期監督;二是充分運用科技手段,強化內控管理。
2.2.2提升商業銀行會計的管理措施。商業銀行會計的管理措施必須強化內部審計的地位與職能,一是必須保持銀行審計部門的獨立性和權威性,實行對一級法人負責,按下查一級的要求實行。對發現的違規行為要進行責任追究;二是加強對審計人員的業務培訓,提高審計人員素質,充實監督部門審計。
三,商業銀行會計風險防范的意義
3.1保障商業銀行會計風險的財產
商業銀行會計風險防范的有效實施,可以提高會計的工作效果,更重要的是能夠解決商業銀行會計面臨的一切財產風險。作為金融機構,保護人們資金財產安全尤為重要,特別是在現代社會,不良因素的侵入對會計工作極為不利,加強商業銀行會計風險防范的意義極為深遠。
3.2挽救商業銀行會計風險的信譽
對于銀行來說,信譽尤為重要,不良信譽的銀行將會面臨破產,而銀行信譽的直接維護者就是銀行會計,降低銀行會計風險,從一定程度上可以增強銀行的市場競爭力。因此,對于商業銀行的正常運營來說,良好的會計風險防范工作可以能夠及時挽救商業銀行會計風險的信譽。
結束語:
總之,商業銀行會計的工作尤為重要,它始終貫穿于商業銀行的各項業務,加強商業銀行會計風險,迫在眉睫,長期而艱巨。深入研究我國商業銀行風險產生的各種因素,從會計風險管理體系、機制和技術方面出發,不斷完善和提高商業務銀行會計風險防范工作,才能有效抑制商業銀行風險的不斷蔓延,商業銀行才能在市場經濟的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作者單位: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寧波分行)
參考文獻:
國有商業銀行是我國金融結構體系的主體風險問題由來已久,制約商業銀行發展在股份制改造背景下,以及我國加入w to.國有商業銀行的風險防范問題尤為重要。
一、商業銀行風險的界定
商業銀行風險是金融風險的一種表現形式,由于商業銀行處于不確定性環境中加之內部制度上的缺陷和管理上的漏洞暴露導致銀行價值遭受貶損或者收益發生損失的可能性。商業銀行經營貨幣的性質,導致其經營中的每一項業務都伴隨著較高風險,包括存款的吸收,貸款的發放以及衍生金融產品的推出和中介業務的開展。商業銀行風險在很大程度上緣自自身管理弊病管理弊病被忽視或得不到根治不斷積累和加深在外界風險環境的刺激下就可能發生危機。
新巴塞爾協議將商業銀行經營風險進行了明確分類具體包括: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和流動性風險各種風險之間相互獨立,通常可相互轉化。商業銀行風險主要表現在一是銀行自身資本金比率不符合要求:二是內部管理不善,信貸管理水平低下內部控制不健全違規操作現象普遍甚至出現挪用公款、攜款外逃現象:三是存款準備率水平低,存款人一旦擠提存款,銀行就會出現支付危機:四是貸款核準制度不健全貸款到期時違約.或無力償還或不愿償還銀行不良資產增加.收益能力下降.信貸資金周轉困難。客戶可根據銀行活動的一些指標體系初步判斷.預警銀行風險,減小損失。
二、商業銀行風險成因分析
商業銀行風險成因多樣既有內部原因也有外部環境因素。銀行風險的內部成因一般容易控制和管理,而外部的環境因素銀行個體一般難以控制:但可以利用預警系統發出的信號調整經營策略。概括起來商業銀行風險成因主要有
1.資本金比率低御險能力弱
我國經過股份制改造之后的新型商業銀行的資本金風險并不突出,而國有商業銀行由于受多種因素的影響和制約存在比較嚴重的資本金風險,抵御風險的能力較弱。從監管的角度來看資本充足率是銀行安全的重要保證。資本充足率越小,風險越大,安全度也越差因為資本占資產的比率越小當資產一旦發生損失時,給予補充的能力越小。巴塞爾協議為了加強銀行經營的安全性,強行規定銀行資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我國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中,中國銀行的資本充足率最高,2002年資本凈額為188179億元,雖然比2001年的1827.90億元略有增加,但由于加權風資產總額由2201020’fz,元增加到2309861億元,因此資本充足率由830%降低到815%:而中國工商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則由2001年的576%下降為2002年的554%。
2004年1月國務院批準動用450億美元外匯儲備儲備注資中行和建行:6月,建行和中行與信達資產管理公司簽署協議,分別向信達公司移交不良貸款1298億元和1498億元。這是政府使建行和中行上市達到8%資本金充足率而進行的一次大規模注資。另外,銀行自身的利潤留存則由于盈利水平低下而難有作為。在資本金補充不力的情況下,資本金的消耗與流失現象卻日益嚴重,主要表現為不良信貸資產的增加、固定資產的貶值等。
2內部管理不善.防險意識差
商業銀行風險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內部管理問題積累的結果,管理不善主要體現為風險意識薄弱,缺乏全面風險管理,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從不良貸款的形成原因來看,銀行”重貸輕管”“三查“制度流于形式,貸前調查不細貸時審查不嚴,貸后檢查不力,缺乏動態的跟蹤監測。在內部控制制度上,內部授權授信制度、貸款審核審批制度.信用證和承兌匯票的簽發制度等形同虛設.難于有效執行。甚至某些職員游離于內部控制制度之外,無約無束利用職權挪用公款,甚至攜款外逃。
商業銀行沒有建立起現代企業制度.經營過程中對風險的重視,管理不夠。商業銀行對外部經濟環境變化如利率、證券市場行情、周邊國家經濟情況等的變化不夠敏感應對風險能力差。
3盈利模式單一化險水平低
我國國有商業銀行的主要收入來源是利差收入中間業務比重較小只能提供較少的銀行服務與產品,利潤來源單一。國有商業銀行傳統產品與業務的收入占總收入的80%以上存在產品單一性.同質性.網點相似性的特點中間業務.個人業務開展不發達。國內商業銀行中間業務收入占全部收入的比重平均為8%,最高為17%,有的甚至不足1%。而發達國家的商業銀行中間業務收入已成為其經營收入的重要來源。據統計美國商業銀行的中間業務收入占全部收入的比重,已由20世紀80年代的30%上升到目前的384%。
我國商業銀行的主要業務是傳統的存貸款業務,盈利空間小。這種單一的盈利模式可能導致惡性循環銀行為達到業績要求,往往發放大量放貸爭取客戶.放松信貸審核標準導致不良資產的增多.為銀行風險埋下了隱患另外這種模式的盈利受到國家宏觀調控對利率管制的影響。
三、商業銀行風險防范的途徑
1進行股份制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結構
股份制是市場經濟高度發展的必然產物,是現代最具有代表性的產權體制和企業組織形式,也是我國市場經濟體制下銀行產權模式的最佳選擇,應當成為國有商業銀行產權轉換的主要方向。股份制改革能夠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問題解決所有者缺位問題,能夠有效理順國有產權關系,重新定位其與國家有關部門的關系徹底消除行政干預。國家作為大股東只能以股東身份發揮作用.真正實行政銀分離和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分離。
在進行股份制改革的同時.可以充分利用我國資本市場發展的機遇.利用資本市場多渠道集聚資金,解決商業銀行資金來源單一和資本金匱乏問題。同時.銀行可以在一定的范圍和規模內嘗試參與市場交易.改善資產結構.提高資產質量.實現盈利性、流動性和安全性的最佳組合。
2.加強內部制度建設.進行全面風險管理
商業銀行應當加強自身制度建設.不斷提高管理水平.清除違規操作滋生的土壤。包括建立健全激勵與約束制度、內部審計制度、內部控制制度、人事制度、風險管理制度等。
風險管理是銀行經營管理的核心,建立在豐富的業務數據、科學的管理模型以及高素質的專家隊伍基礎上.包括對風險的識別、度量、控制和監測等四個部分。目前,許多外國銀行已經開始使用新一代風險測量模型.風險管理部每天用風險價值varn算市場風險.跟蹤信用風險.分析收益與業務量的關系.計算邊際收益和違約概率.并據此確定準備金數額和配置經濟資本。加入wto后.利率和匯率管理體制逐步放開.金融衍生工具大量出現.銀行風險敞口不斷增加.這就要求我國商業銀行及早采取應對措施,將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納入到整體的風險管理范疇,加以全盤統一規劃,從組織、技術、人員上做好準備,逐步推行全方位風險管理模式。
3.拓展業務范圍,轉變盈利模式
目前,商業銀行風險監督體制相對落后,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1、監督制度不完善。中國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市場經濟蓬勃發展,然而在發展的同時,市場經濟的各種矛盾也逐漸的呈現出來,所以,在激烈競爭的市場環境下,需要完善金融監管制度,以此把控銀行風險。由于目前我國對銀行的監督管理經驗不足,管理力度不夠,不能快速、準確地將銀行風險問題扼殺在萌芽狀態,不能降低銀行的風險。除了以上情況,一些商業銀行忽視公平競爭的市場規律,例如:地方保護主義的存在,排外、對一些商業銀行進行政策上的特殊照顧,忽視金融法律法規制度等現象,所以很難對銀行風險進行有效的監督。2、憑證制度不完善。目前,我國商業銀行已普遍采用復式憑證手段,通過計算機技術,將收付款雙方賬戶實現一人記錄,提高了銀行工作效率與工作質量,但是在一些商業銀行網點中,依舊實行工作程序復雜、工作量大的單式憑證制度,這一制度已經不能滿足現代銀行業對人員效率的要求,已經不能適應快速發展的經濟社會。
(二)忽視基層管理與制度,銀行會計違反銀行制度的操作現象較多
由于各銀行競爭激烈,往往忽略對基層的管理,使銀行會計人員放松警惕,易出現違規操作,其中主要表現為以下幾方面:1、為了提高銀行存款量進行違規操作。銀行業競爭激烈,各個網點將銀行存款數量作為銀行效益考核的主要指標,但是由于對銀行基層監督力度較差,基層工作人員風險防范意識薄弱,為了提高銀行存款數量,往往會無視銀行制度,直接造成風險發生。2、銀行會計人員責任心較弱。有些銀行會計工作人員,為了工作方便,減少工作量,在業務流程辦理過程中,減少工作環節,不依照銀行的規定、員工職責進行操作,因此導致銀行風險的發生。
(三)銀行會計自身原因
銀行會計的文化素質、職業操守也是導致銀行風險產生的重要原因。1、一些銀行會計人員的文化素質水平低下。銀行存在一些素質水平低下,法律意識淡薄,業務流程不精通,不思上進,職業操守較低的會計人員,這些人員由于自身品德素質較低,容易被外界的不良誘惑吸引,與不法分子勾結,利用銀行制度的漏洞,貪污、盜取銀行資產,直接威脅銀行經營安全。2、安全防范的意識薄弱。由于風險防范意識較弱,有些會計人員在辦理業務時往往會粗心大意,這樣容易促使不良分子利用可乘之機進行違法行為。銀行工作人員風險防范意識薄弱出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方面:①銀行領導沒有對會計工作人員進行定期考察監督,盲目信任。②會計人員對銀行領導進行盲目的跟隨,無條件的信任,易成為一些居心不良的領導挪用公款的幫兇。③在工作上遇到問題不愿意主動解決,害怕麻煩,容易造成工作上的失誤。
(四)銀行會計操作、核算管理薄弱
目前銀行會計操作、核算流程出現了很多不良現象,例如:私自開設賬戶、不按銀行流程進行現金管理、核對賬目不及時、隨意進行賬目調整等,這些現象造成會計核算出現內容錯誤、缺失的風險。
(五)內部控制監督較弱
銀行現在使用的監督手段已經越來越弱化,很難滿足銀行管理的新需求,其表現主要為:①對銀行風險事后的管控,只重注形式,沒有約束力,造成銀行會計人員違規操作現象沒有得到根本解決。②現在銀行監督管理方法落后③不能對銀行風險產生的最初階段進行及時把控,只能側重于銀行風險的事后監督。
二、防范商業銀行會計風險的策略
(一)加強會計核算、監督能力
加強會計核算、監督能力,要做到以下幾方面:1、預防因為支付結算產生的風險。提高會計人員業務水平,讓從業人員快速、準確的掌握支付結算的方式方法,對銀行重要的崗位應該實行輪崗制。2、提高商業銀行會計核算的準確性。會計核算必須按照銀行規章制度進行賬目統計,賬目登記,賬目處理,必須能夠最真實、最快速的反映銀行經營狀況。3、提高對商業銀行會計人員的監督力度。要定期對銀行會計人員進行工作檢查,對于出現嚴重錯誤或者屢教不改的人員應該給與嚴重的處分,以此約束會計人員的行為,提高會計人員的責任心,減少違規現象的出現。
(二)要培養高素質的會計工作人員
銀行要規避風險,必須培養一批高素質的銀行隊伍。1、要對會計人員進行工作崗位和專業知識的培訓,提高工作的專業性;強化會計人員的法律意識,提高會計人員的思想素質,職業操守。2、選擇會計主管不僅要精通業務,也要具有優秀的思想品質。這樣才能抵抗外界的誘惑,堅持正確的工作原則,才能對銀行會計這一群體產生積極帶動作用。3、要加強與其他地方、其他國家銀行的交流,打破地方保護,國家保護的現象,不斷創新銀行用人機制,監督管理制度,推行合理的激勵制度,以此來提高銀行工作人員的積極性。
1.來源于開發商的風險
(1)開發商的欺詐行為。開發商在取得銀行給予購房人的貸款后,用于其它用途或攜款而逃,此種情況在期房交易中產生的概率較大。
(2)開發商由于經營不善,導致樓盤爛尾,無法按期交樓致使購房協議無法履行,必然導致貸款協議無法正常履行,銀行信貸資產受到損害。
(3)由于開發商所建樓房存在質量缺陷,不符合合同要求等原因,購房人以開發商違約為由要求解除購房協議不再履行貸款協議。
(4)開發商所開發樓盤沒有取得合法使用權或偽造使用權證,無法取得房產證或開發商違法預售等原因,導致銀行風險等。
2.來源于購房人的風險
(1)購房人經濟狀況嚴重惡化或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的變故,無力繼續履行貸款合同。
(2)購房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或者失蹤,繼承人或財產代管人不再或不愿繼續履行協議。
(3)購房人存在欺詐行為,故意提供虛假證明材料如個人收入證明、營業執照等。
3.來源于銀行自身的風險
(1)銀行在審查開發商資質、購房人還貸能力時因疏忽大意未發現開發商資源共享資質欠佳或購房人無力償還貸款而放貸。
(2)銀行在訂立合同時因簽章不規范導致合同未成立或者合同無效(在合同法中,當事人簽字或蓋章關系到合同的成立或生效,因此,簽章問題顯得異常重要),從而危及銀行權益。
4.來源于其它因素的風險
在住房貸款合同履行期限內,由于國家政策、不可抗力等因素也會使銀行存在風險。如國家因公共利益和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需要征用房屋使用范圍內的土地,雖然會給購房人一定補償金,但數額不足以清償銀行貸款,使銀行未受清償的部分貸款處于無法收回的境地;又如,因地震、火災等難以預料的自然災害導致樓房毀損、滅失而無恢復原狀之可能或必要時,雖為房屋進行投保但保險公司因特殊原因破產或無力支付保險賠償金從而使銀行權益受到損害。
二、風險防范的措施建議
1.建立住房貸款風險轉移機制
保險融資與住房貸款融資具有許多內在的切合因素,購房人的人身財產安全、開發商的履約能力與銀行風險的防范,這些需求均可以通過保險業的介入得行以妥善解決,使保險與貸款各方利益得到最佳組合。銀行風險轉移機制可通過以下三個方面得以建立。
(1)購房人所購房屋的財產保險。此處值得注意的是在實際操作中,絕大多數保險合同中都有明確寫著“如發生意外事故導致房屋毀損后,銀行為被保險人或第一受益人”,筆者認為由于銀行對抵押房產并不擁有所有權,這種做法違反《保險法》的規定,該保險法律關系是無效的。對此,建議在保險合同中可以明確約定“如發生意外事故導致房屋毀損后,銀行可以從保險賠償金中優先受償”。
(2)購房人的人壽保險,荷蘭國際集團(ING)提出了一個被認為適用中國情況的建議“模式”,筆者認為“ING模式”為我國住房貸款風險防范提供了一個嶄新的思路。“ING模式”的核心是將購房抵押貸款與人壽保險相結合,它要求購房人購買相應年限和金額的人壽保險作為借貸的擔保,購房人只需支付全部房價15%至20%的首期購房款即可購房。在這種機制下,一方面購房人每月僅需支付貸款的利息,人壽保險期滿后其保險金足以清償貸款本金,經濟負擔大為減輕;另一方面又可確保銀行債權不會因購房人中途死亡、殘疾以致喪失還款能力而出現貸款無法收回的風險。“ING模式”為購房人帶來許多便利,也為保險公司帶來新型客戶群體,拓展市場業務領域,同時也給開發商帶來新的生機,最終也給銀行確立了因購房人傷亡而造成的還貸風險防范機制。
(3)開發商和購房人的履約保險。這是一種新的保險業務,其核心是當開發商和購房人因某種原因(保險責任范圍)導致其履約能力下降時,由保險公司支付賠償金,從而避免了因開發商和購房人履約能力下降給銀行帶來的還貸風險。
2.實行制度創新,加強制度建設,提高商業銀行信貸管理水平和防范風險能力
法律是一種最具穩定性和最強約束力的制度。制度建設對于發展經濟的作用已為大多數的經濟學家和法學家所認同。在制度建設中,制度創新更是重中之重。制度創新這個概念,在經濟學里的含義是指能使創新者獲得追加利益的現存制度的變革,它與技術創新有某種相似性,制度創新往往是采用某種組織形式或者經營管理形式方面的一種新發明的結果。從觀念上講,制度創新就是解放思想,轉變觀念,是突破舊觀念、舊制度的束縛而建立新觀念、新制度的結果,因此對于創新者而言,它既需要理論勇氣,更需要實踐的勇氣。一種新制度的誕生并產生預期的純收益是這兩種勇氣相結合的結果。目前,我國有很多銀行經營者已經意識到了制度創新對于改進管理制度,提高經濟效益的巨大作用并進行了許多成功的嘗試,但是,還遠遠不能適應我國經濟和金融形勢發展的需要。實踐證明我國銀行在原有計劃體制下建立起來的內部經營機制包括信貸管理機制已經不能適應市場機制的需要,需要通過制度創新,拋棄原有的舊制度、舊機制,建立新制度、新機制,同時吸收原有機制中仍然具有生命力的制度,從而建立起商業銀行新的適應市場機制需要的靈活高效的內部經營機制和信貸管理機制,使商業銀行獲得新的生命力,真正按照企業化的要求經營,去追求和實現利潤最大化,最終做到防范金融風險,保障銀行信貸資產安全。
3.提高認識,強化管理,建立一套權責分明,平衡制約,動作有序的內控機制,以防范住房貸款風險
在建立內控機制上,關鍵是嚴格建立健全法人管理體制和法人授權制度在強化一級法人制度的同時,要嚴格對下屬分支機構推行授權和轉授權制度,對信貸資產管理薄弱,違規違紀,經營效益低的高風險機構,上級銀行應收回授權和轉授權。要盡快完善其它內部管理制度,實現內控監督的現代化,從而提高內控監督的廣度和深度,減少內控環節,改善內控機制的動作質量,達到防范和化解風險(包括住房按揭風險)的目的。4.加強風險管理,抓住關鍵環節,落實風險防范責任
貸款風險管理主要從接受借款人申請住房貸款開始,到銀行放貸給借款人為止的風險管理。主要包括對貸款人資信的調查、確定申請人的還款能力和信譽狀況,對抵押物的價值、簽訂住房貸款合同、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對擔保單位的資信情況進行調查等。其中關鍵環節,一是加強對借款人還款能力的審查。可以考慮建立借款人資信管理系統,掌握借款人的年齡、身體健康狀況、就業情況、償債記錄、購房動機、家庭成員等,特別需要注意的是借款人的職業和購房動機的調查,根據借款人的資信狀況,還款能力決定借款人的可貸成數、期限。二是嚴格審查房地產開發商的開發資質、信用等級,特別是資金審查。期房按揭項目審查時,開發商必須提供合法、有效、完備的項目資料(如《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等)證實其用地、售房等行為合法,避免銀行陷入不必要的糾紛。要注重對開發商的工程進度、房產質量、資金流向的實地調查、嚴格監督其信貸資金的運用。三是認真落實貸款調查、貸款發放、貸后管理中相關人員的責任,以嚴格的責任追究制確保貸款經辦人員盡職盡責。
5.加強貸后管理,做好風險預測
對借款人跟蹤調查和分析,是檢測償還風險的重要內容。一是要及時發現貸款人在借款周期內的各種不利于銀行風險防范的因素。如借款人沒有合法繼承人或合法饋贈人、抵押人不能維修管理的住宅易加速住宅貶值等,要及時采取補救措施,以最大程度減少償還風險;二是建立對開發商的動態跟蹤系統,及時掌握開發公司的工程進度、資金運用和企業領導更換、產權變化等重大的企業行為,為貸款的發放提供可靠依據;三是對檔案及抵押物的保管,要做好登記造冊、專人保管、專庫儲存,交接制度要健全,交接手續要清楚,避免檔案和抵押物的遺失。
6.加強對住房信貸業務的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