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5-30 14:43:18
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0篇數字貨幣研究分析,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近幾年來,隨著計算機技術在經濟管理中的應用,數字貨幣技術已在經濟領域發揮著積極的作用。在現有的經濟體系中,圍繞以電子商務為核心,在儲存、支付、清算、匯兌等一系列的交易中,數字貨幣成為了越來越重要的支付方式。與此同時,數字貨幣也存在著一些問題。本文以數字貨幣為研究對象,旨在研究數字貨幣在在現實生活中的意義,以及對其存在問題的提供有效的解決方法。
本文從數字貨幣的概念界定及特征出發,以數字貨幣與傳統的紙幣相對比,研究其在信息時代的所具有的各種優勢。采用理論分析的方法,通過閱讀大量的相關的文獻和專著,對數字貨幣的特征進行了深刻的把握,并研究其存在的問題。本文的資料來源于國內外的專業文獻和專著,以及專業的研究論文。
一、數字貨幣及其特征
(一)數字貨幣的定義
數字貨幣是指對貨幣進行數字化。是貨幣的一種電子形式,它的承載物為既不是紙幣也不是金屬物。是一種支付手段,也是一種程序。數字貨幣本身的特征將其與其他貨幣區別開來。
(二)數字貨幣的特征
1.網絡性
網絡性:數字貨幣是在電子信息技術(IT)和網絡技術的基礎上產生和發展起來的。因此,數字貨幣的特征與信息技術和網絡有著非常密切的聯系??梢哉f數字貨幣是從貨幣中分離出來的、同時也是從信息中分離出來的一種特殊的貨幣和特殊的信息。隨著電子信息技術和網絡技術的迅速發展和普及,數字貨幣將會得到廣泛應用和發展,當人類進入一個高度發達的網絡經濟時代之后,數字貨幣將會完全取代傳統貨幣(紙幣)。網絡是數字貨幣實現其貨幣職能的基礎,是數字貨幣體系的基礎,中央銀行可以利用信息技術和網絡實現全方位貨幣管理,傳統貨幣管理中的現金發行方式、傳統金庫制度、假幣問題和傳統銀行將不復存在。
2.數字性
數字性:數字貨幣實際上是存儲于各網絡銀行賬戶上的一組數字。這組數字象征著擁有其所有權者擁有這組數字(數字貨幣)所代表的一定量的財富或價值,運用這組數字(數字貨幣)的全部或部分進行網上投資、網上交易。
3.高效性
高效性:數字貨幣的產生使得貨幣履行其職能的效率幾乎達到了一個十分完美的境界:從現金的發行與管理方面看,貨幣管理當局從發行現金到回籠現金都不必要采用傳統的設計、印刷和運輸工具進行,而是直接在網絡上實現現金的發行和回籠。這樣可以完全避免在紙幣本位制度下存在的諸如高成本問題、假幣問題、安全問題和現金供應量難以確定的問題。
數字貨幣支付的便利性,使得其發展前景比傳統的貨幣要優越。
(三)數字貨幣與傳統貨幣的比較
與數字貨幣相比,紙幣和硬幣則愈發顯示出奢侈性。在美國,每年搬運有形貨幣的費用高達60億美元;在英國,需要2億英鎊。世界銀行體系之間的貨幣結算和搬運費用占到其全部管理費的5%。
對于防止偽造,紙幣在當前日益發達的仿真和復印技術面前顯得無能為力。在不久以前,造假者還需千方百計地尋找一位技術高超的刻畫師來制作一系列的模子以印刷紙幣;而今天只要有一位熱衷于繪畫的美術學生,再配以完備的技術設施就能做到這一點。數字貨幣系統具有多層加密措施,偽造一組隨機產生的密碼要比偽造現金、偽造簽名難得多,而且使用數字貨幣有據可查、有蹤可尋。
傳統貨幣有較大的存儲風險,昂貴的運輸費用,在安全保衛及防偽造等方面投資較大。數字化貨幣與信用卡和電子支票也不同,它是層次更高、技術含量更多的電子貨幣,不需要連接銀行網絡就可以使用,很方便顧客,并具有不可跟蹤性。
數字貨幣有如此多的優點是在貨幣的不斷發展與完善中所產生的,沒有貨幣的生活是寸步難行的,貨幣的產生與不斷發展致使我們的生活越來越方便,由此我們更要了解貨幣的發展史,從而不斷展望貨幣的未來。
二、貨幣發展歷程與數字貨幣的產生
圍繞數字貨幣的法律概念和監管,學界存在諸多爭議,至今還沒有形成統一的認知和得出理性的結論。因此,關于數字貨幣立法方面的進展更是舉步維艱。然而,執法部門和司法部門在實務中又不得不對數字貨幣的定性、歸屬、糾紛等予以回應。數字貨幣的理論研究跟不上實踐發展的需要,更何談用理論來指導實踐?相較于傳統的支付手段和交易形式,數字貨幣有其獨特的優勢———較為明顯的是使銀行業的經營成本明顯減少,助力共享金融的發展。數字貨幣借助區塊鏈技術,可以大大提升支付的便捷性,改變傳統法律規則下執行效率低下的弊端。但同時需要注意,數字貨幣也存在諸多的隱患,比如:沒有穩定的幣值、價格容易受到波動,尤其是其去中心化和匿名性等特征更給金融監管機構增加了監管壓力。
一、數字貨幣的界定
目前,學界對數字貨幣(DigitalCurrency)的定義沒有統一的標準,總體上對數字貨幣的本質內涵不明晰。本文試圖通過與電子貨幣、虛擬貨幣的比較和分析,總結出數字貨幣最一般的共性與個性,以期對數字貨幣做一個清楚明確的界定。實踐中數字貨幣、電子貨幣和虛擬貨幣的概念容易使人產生混淆,使數字貨幣法律體系的建構和安全監管陷入僵局?;诖耍挥袑底重泿诺姆筛拍罱缍ㄇ宄?,方能為數字貨幣的立法和金融監管奠定理論基礎。傳統意義上,因為電子貨幣被大眾廣泛使用,學界對電子貨幣都有比較清楚明晰的了解。有學者將電子貨幣(E-lectronicCurrency)的定義解釋得很明確,即電子貨幣是一種在網絡電子信用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新貨幣形式,是以電子脈沖進行資金傳輸和存儲的信用貨幣?!?〕電子貨幣在本質上屬于一種支付手段,是法定貨幣的一種。比如,常見的借記卡和信用卡,還有現如今常用的微信支付和支付寶等都是電子貨幣的一種?!?〕電子貨幣不具備可視性、可觸摸性,不需要借助實物為載體。虛擬貨幣是以電磁符號形式存在、僅在一定范圍內流通的私人貨幣,如Q幣、U幣等各類游戲幣?!?〕這種傳統的虛擬貨幣仍然需要借助互聯網等技術。而網絡企業發行的法幣預付充值型網絡虛擬貨幣不是交易媒介,在性質上不是真正的貨幣,只是局部性單向支付工具?!?〕它需要依托虛擬社區,在某些情況下也可以成為雙向支付的工具。數字貨幣從本質意義上來說,也屬于虛擬貨幣的一種,但是區別于虛擬貨幣,數字貨幣需要借助區塊鏈技術,具有去中心化的特點,故而應用范圍非常廣泛。電子貨幣、虛擬貨幣、數字貨幣存在諸多不同,具體如表1所示。從表1可以看出,數字貨幣和電子貨幣、虛擬貨幣相較,區別還是明顯而突出的。數字貨幣的優勢在于較為安全穩定,付出的成本較低,更加契合市場的發展需求。因此,人們對數字貨幣的投資熱情與日俱增,使得數字貨幣逐漸成為金融市場的投資“潮流”。數字貨幣和電子貨幣、虛擬貨幣一樣,以網絡信息技術的“形象”展現在大眾面前。但數字貨幣也有其獨有的特征,不僅交易成本較低,而且安全可靠,存在很大的市場空間。本質上,數字貨幣介于電子貨幣和虛擬貨幣之間,既有共性特征,也有其獨特之處。然而,目前關于數字貨幣的界定還處于爭議階段,尚未形成一致的認識。數字貨幣有廣義與狹義之分。廣義上的發行主體包括國家和私人主體,技術支持上依賴區塊鏈。因發行主體的不同,數字貨幣又被劃分為法定貨幣和非法定貨幣。而狹義上的數字貨幣主要是指非法定貨幣,更加凸顯數字貨幣去中心化的特征。筆者認為數字貨幣是一種依托區塊鏈技術,兼具去中心化和匿名性等特征,并且不需借助物理載體的新型貨幣支付手段。
二、數字貨幣的現狀和困境
數字貨幣借助區塊鏈技術,呈現去中心化、隱蔽性強、安全便捷的優勢,但有利也有弊。數字貨幣因為缺少中心管理者,極易被市場所操縱。過度泛濫地推廣使用的數字貨幣,容易引發普遍的刑事、民事責任風險,如利用數字貨幣進行洗錢活動、逃稅避稅等。故而,金融監管部門既要加強對數字貨幣的監管,也要發揮數字貨幣的優勢———創新金融市場。總之,數字貨幣是一把“雙刃劍”。
(一)數字貨幣缺少法律依據
數字貨幣需要進入市場進行大規模的流通,解決其法理依據問題成為最關鍵的前提條件。而根據現有的法律法規,數字貨幣的法律定位并不能和電子貨幣、虛擬貨幣一樣被具體明確。首先,目前我國中央銀行發行的法定貨幣中,不包括數字貨幣。這意味著數字貨幣在我國市場上缺乏國家的支持。其次,《中國人民銀行法》中也只明確規定了硬幣和紙幣,沒有對數字貨幣進行規定,導致數字貨幣的法律地位模糊不清。如果相關的法律法規對數字貨幣不進行明確規定,那么實踐中就容易出現執法和司法方面使用的混亂。在科技創新不斷驅動金融發展的今天,雖然金融立法相比于其他領域立法要顯得更加“不穩定”,但是立法的更新變化不意味著立法的被動,我們應該使相關立法更具前瞻性與大局視野?!?〕另一方面,關于數字貨幣的貨幣屬性問題也有諸多的爭論。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門曾聯合下發了一份文件,將比特幣定義為特定的虛擬商品,不歸屬于法定貨幣的范圍,并且還禁止相關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利用比特幣提供服務。虛擬商品是一個經濟學概念,并不是完整意義上的法律概念,而現有《民法典》中只有虛擬財產的概念,因此上述五部門的文件是否將比特幣認定為虛擬財產尚有疑問。而且就算官方文件將數字貨幣認定為虛擬財產,很多學者卻對此并不贊同,更傾向于將其定性為貨幣。比如,有學者指出虛擬商品的定義并不能涵蓋數字貨幣的真實情況。以特定的虛擬商品給比特幣定性,并不是一個清晰的界定,反而是以一個模糊的概念去界定另一個模糊的概念。〔6〕從大眾對比特幣的使用情況來看,也不是完全將其作為虛擬商品。同時,上述認定也沒有體現出數字貨幣與法定貨幣之間的對應關系,而且違背國家賦予數字貨幣與實體貨幣相等的金融地位和法律地位的意旨。當下以比特幣為主的數字貨幣正在不斷興起、發展,對于激發市場活力有帶動作用,所以不宜全盤否定數字貨幣的運用。然而,現有的法律法規不能為數字貨幣推廣使用提供法律依據,進而導致實踐中執法部門和司法部門難以依法而行。
(二)數字貨幣加大金融監管力度
數字貨幣極大地沖擊了現有的金融監管機制,因為數字貨幣借助區塊鏈技術得以實現無中心管理者監管。當任何人都可以成為數字貨幣的發行者時,若缺乏中心管理者,金融市場監管勢必更加困難。在一般的監管法規中,監管機構的作用較為突顯,主要就是對中心管理機構提出合規性要求,而中心機構依據合規要求開展業務活動?!?〕而以比特幣為主的數字貨幣因具有去中心化的特征,這導致傳統的監管法規不能全面約束和規范數字貨幣。其次,在數字貨幣領域內,發行主體不是單一化的,既可能是處于數字貨幣網絡節點的“礦工”,也可能是一些實體企業?!?〕以比特幣為例,它不像傳統的貨幣種類,不需要借助一個中心管理者,不管是國家,還是私人主體都可以自由發行。在這樣的情況下,利用數字貨幣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情形逐漸增多,監管部門對這種新型貨幣進行實時監控的難度加大。而且,相比于傳統貨幣,數字貨幣不需要依賴賬戶系統證明資產的歸屬,只需利用公開密鑰技術以及能夠隨意生成的私鑰的途徑便可完成交易,〔9〕這更加便利了犯罪分子利用數字貨幣進行洗錢、詐騙等犯罪活動。另外,數字貨幣除了具有去中心化的特征,還有一個較為明顯的特征就是匿名性強,不會輕易被察覺,這種特征也是一體兩面的,既可以提高保護隱私的力度,也可能加大對其進行管控的難度。以比特幣為主的數字貨幣之所以具有該特征,主要是借助區塊鏈技術中的加密算法。借助區塊鏈技術進行交易,身份信息不會像傳統貨幣一樣容易泄露,因此,數字貨幣的保密程度高。數字貨幣交易的匿名性〔10〕雖能保障交易雙方隱私信息不被泄露,但是無疑也助長了金融犯罪活動的肆虐。而且監管部門還沒有完全認識和了解數字貨幣這一新事物的情況下,實際上也難以開展監管調查。這種明顯的漏洞,如果出現黑客攻擊的情況下,由于交易信息的匿名性以及不可逆性,讓很多受害者不能通過法律途徑追回自己的損失。
(三)數字貨幣的廣泛應用影響金融秩序的穩定
相較于傳統的貨幣,發行數字貨幣不需要借助中心管理機構,這似乎打破了銀行發行貨幣的“壟斷權”、沖擊了銀行的專有職責。數字貨幣發行者可以隨意決定發行的數量多少,會導致貨幣的供應量不穩定。最為嚴重和麻煩的是,數字貨幣的發行與流通越過監管部門,因缺乏監測,就不能實時了解經濟運行的實際情況,這給政策制定者帶來了困擾,同時削弱了政策傳導和執行的有效性?!?1〕基于此,如果數字貨幣以后被廣泛運用且被賦予貨幣的職能,那么勢必會影響貨幣政策的穩定,甚至沖擊金融市場的秩序。而且,隨著數字貨幣被廣泛應用和推廣,數字貨幣的交易平臺建設也方興未艾,但這些數字貨幣交易平臺還沒有完善的法律制度進行規制,導致國內交易平臺的標準和監管混亂。以比特幣為例,比特幣交易平臺開展的一系列衍生性金融業務已經違反了金融監管制度的相關規定,隨著業務量的增大,最終可能會影響金融秩序的穩定?!?2〕如果不對數字貨幣交易平臺進行規制,提高數字貨幣的準入門檻和完善數字貨幣的監管機制,將導致數字貨幣完全淪為普通的投機炒作商品。綜上,以上的問題都需要立法者和監管者予以關注,創新和完善相關法律制度的同時,還需認真處理科技、法律、金融三者之間的關系,確保數字貨幣在法治的軌道上運行。
三、對策與建議
數字貨幣雖然存在很多法律問題,也給金融監管造成一定的麻煩,但不可否認的是,數字貨幣具有不同于電子貨幣和虛擬貨幣的優勢,一味地否認數字貨幣的合法地位,甚至嚴禁商家運用數字貨幣的做法并不符合當下時展的趨勢。在一定意義上來說,針對數字貨幣現有的問題,采取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加強金融監管等對策和措施,一定程度上可以實現數字貨幣在不影響金融秩序的條件下發行、交易和推廣。
(一)完善數字貨幣方面的法律法規
西方國家對待數字貨幣大都是采取比較開放的態度,同時也在不斷加大對數字貨幣的監管力度。不同的監管機構對待數字貨幣態度也不大一樣,但總體上是較為樂觀的。美國在明確數字貨幣法律地位的基礎上,完善數字貨幣監管法規,針對利用數字貨幣進行洗錢、恐怖融資、非法交易以及損害交易安全和投資者利益等方面的違法犯罪活動,監管部門會重點關注并打擊。德國賦予了數字貨幣合法性地位,并專門對數字貨幣存在的法律問題進行規范,同時也明確了數字貨幣的貨幣屬性,即將其劃歸私人貨幣。日本對數字貨幣的態度非常積極,并打算利用數字貨幣作為重振國家經濟的工具。面對數字貨幣本身存在的風險,日本也不斷完善和創新數字貨幣方面的法律法規。比如,日本將數字貨幣的相關內容添加到《資金結算法》中,并詳細規定了數字貨幣的法律地位、監管體制等。〔13〕綜上所述,我國監管部門對私人數字貨幣的認識和態度沒有西方國家積極、樂觀。以比特幣為例,以中央銀行為主的監管部門沒有賦予比特幣合法性地位,甚至嚴禁相關運營商在交易中運用數字貨幣。正是因為相關部門沒有對數字貨幣的法理依據進行明確,才導致在實踐中數字貨幣運用的混亂。然而,在數字貨幣日益發展壯大的背景下,我國作為其中一員,無法杜絕數字貨幣,相關部門應主動采取積極措施,將數字貨幣盡早納入法治的軌道。筆者認為在全球金融背景的環境下,國家應不斷完善數字貨幣方面的法律法規,使數字貨幣在發行和流通領域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具體而言,國家應當修訂和完善《中國人民銀行假幣收繳、監管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法》《人民幣管理條例》等方面的法律制度,使數字貨幣的運用真正實現有法可依。只有如此,執法部門和司法部門才能采取相對應的措施解決實踐中出現的法律問題。
(二)構建數字貨幣的金融監管機制
如前所述,數字貨幣具有去中心化、匿名性程度高等特征,也會加大金融監管難度。基于此,筆者認為應當從數字貨幣本身來加強監管。首先,針對數字貨幣沒有中心管理機構問題,最好的做法就是不斷創新科技,推進科技監管。具體做法就是在底層區塊鏈中將監管部門設置為“特權節點”,由分開化監管走向合作化監管。監管部門以中間人的身份對區塊鏈治理中的糾紛做出仲裁或者調解,以及對重要的程序實施進行公證?!?4〕其次,針對數字貨幣匿名性強的特征,需要建立信息披露制度,保證數字貨幣交易活動公開、公正、公平。最后,應該加強監管部門和中國人民銀行對數字貨幣的管理力度。筆者認為應建立由有關監管部門監管為主,中國人民銀行主管下的行業協會監管為輔的監督機制。只有在有關監管部門和行業協會共同監管的情況下,數字貨幣的運行和流通才會更加規范化、制度化。而且,因為數字貨幣本身就具有自我完善、自我約束的機制,以及去中心化的設計理念這使得對其的監管只能是以引導為主、管制為輔。
(三)確保數字貨幣在法治的軌道上廣泛應用
數字貨幣的發行者通常都是不受監管的第三方,如果對數字貨幣不加以規范的話,勢必會影響貨幣政策的穩定,最終危及金融秩序。而這種情況的出現完全是因為數字貨幣沒有一個中心管理者,導致任何私人主體都可以成為貨幣的發行者。我國為了金融秩序的穩定和安全,明確規定私人主體嚴禁利用數字貨幣投機炒作。基于此,筆者認為私人數字貨幣不被認可的前提下,應保證國家作為發行主體的法定數字貨幣更加規范化。中國人民銀行要積極主動推動法定數字貨幣方面的研究和探索。比如,可以在一些地區對數字貨幣進行試點工作,加快數字貨幣的發行與流通。針對數字貨幣交易平臺的亂象,首先,要對現有交易平臺的運營狀況、資金狀況進行全面篩查,嚴格提高數字貨幣交易平臺的準入門檻?!?6〕加強監管部門與交易平臺的溝通和對接,實現相關信息和數據的實時共享。其次,為了避免數字貨幣完全淪為投機炒作的商品,要取消現有的交易平臺的做空機制,暫停數字貨幣的一切交易?,F有交易平臺必須整改轉型,向數字貨幣有償存儲平臺和支付平臺的方向轉變。〔17〕監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數字貨幣交易平臺的規范力度,改變現有數字貨幣交易平臺的不規范運作。最后,監管部門應當引導各交易平臺公平競爭,建立完善的平臺管理運營機制。
參考文獻
〔1〕馬思萍.電子支付的法律問題及其規制〔J〕.金融與經濟,2006(2):90-91.
〔2〕〔9〕〔13〕〔16〕孟冠宇.數字貨幣法律問題的研究〔D〕.北京:北京郵電大學,2019.
〔3〕柯達.論我國法定數字貨幣的法律屬性〔J〕.科技與法律,2019(9):57-65.
〔4〕孫寶文,王智慧,趙胤钘.電子貨幣與虛擬貨幣比較研究〔J〕.北京:中央財經大學學報,2008(10):28-32.
〔5〕張建.風險管理視角下的數字貨幣監管———以比特幣為例〔D〕.湖北:華中科技大學,2017.
〔6〕〔12〕〔17〕樊云慧,栗耀鑫.以比特幣為例探討數字貨幣的法律監管〔J〕.法律適用,2014(7):48-52.
〔7〕謝平,石午光.數字加密貨幣研究:一個文獻綜述〔J〕.金融研究,2015(1):1-15.
〔8〕〔14〕柯達.數字貨幣監管路徑的反思與重構〔J〕.商業研究,2019(10):133-142.
中圖分類號:f01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7-2101(2014)01-0023-05
一、文獻回顧
傳統經濟學將其理論建立在一系列嚴格的假設之上,其中理性人假設處于核心地位。理性人具備高超的計算能力,可以準確、快速地完成數字計算,而不受備選項外在形式的迷惑。然而貨幣幻覺的存在卻對理性人在計算能力方面的假設形成了挑戰。費雪(1928)認為貨幣幻覺源于行為者忽視購買力變化的心理錯覺;haberler(1941)則認為貨幣幻覺是選擇行為違反了里昂惕夫“齊次性假設”的結果;marschak(1943)利用多元回歸方法構造了需求函數,驗證了貨幣幻覺的存在。richard dusansky和peter j. kalman(1974,1980)則把名義收入和價格同時引入效用函數,證明了需求函數的非齊次性;ernst fehr和jean r tyran(2001,2005)認為在給定的博弈中,即使行為者能夠通過不斷學習消除貨幣幻覺,但只要其他對手行為存在不確定性,那么貨幣幻覺仍將對均衡結果產生影響。在行為經濟學領域中,shafir,diamond和tversky(1997)認為人們腦中的 “決策框架”使其在選擇時關注更加明顯、簡單的備選項。gamble等(2002)則通過實驗發現消費者普遍傾向于認為以大單位小數字貨幣計價的商品看上去更加便宜,以小單位大數字貨幣計價的收入看上去更豐厚。raghubir和srivastava(2002)發現,人們在對以外國貨幣標價的商品進行估值時,往往無法充分考慮匯率的影響。desmet p和jonas等經濟學家(2002)通過實驗發現,由于歐元的價值高于馬克的價值,當商品價格用歐元來標識的時候,人們認為商品變得更便宜了。mishra et al(2006)發現,相對于持有少量大面值的購物票,消費者在持有總額相等但數量更多的小面值購物票時的購物意愿更強。
盡管行為經濟學家的實證結果表明貨幣幻覺源于人們固有的認知偏差,但缺乏相關的數理分析使其一直沒有被納入到經典的經濟學分析框架中。本文通過構建“主觀貨幣函數”,運用約束條件下求最優解的方法,實現了對這類認知偏差行為的數理化分析,為貨幣幻覺奠定了微觀基礎。
二、顯性數字與隱性數字
在主觀貨幣函數中,自變量不再是數量本身,而是表達數量的數字符號,它由顯性數字和隱性數字兩個部分組成,它們的不同組合構成了任意貨幣備選項。顯性數字是指相對容易辨認的數字符號形式。例如:價格標簽10.00美元中的“10.00”,購銷合同20 000歐元中的“20 000”等。隱性數字則是指相對較難辨認的數字符號。例如:對于10.00美元和69.00元人民幣的兩種貨幣形式,隱性數字就是它們的匯率,其需要通過計算才能得到。如果假設美元兌人民幣的匯率恰好為6.9∶1,那么隱性數字值分別是6.9和1(或1和1/6.9)。顯性數字和隱性數字并不是兩個絕對的概念,在某種貨幣形式中是隱性數字,在另一種形式中則可能變成了顯性數字。兩者的區分依賴于給定的表達形式是否便于行為者的理解和計算。如圖1所示:22l中的“l”,在這里是隱性數字,因為它表達的數字含義不如“22”明顯。但是,如果寫成“貳拾貳l”時,l就成了相對容易識別的顯性數字。
三、主觀貨幣函數
六、行為實驗檢驗
1. 行為實驗的目的。第一,人們對于顯性數字部分和隱性數字部分的彈性隨著消費值的增大而遞減;第二,對數量相等的備選項,人們對顯性數字形式的敏感度大于對隱性數字形式的敏感度。
2. 行為實驗的方法。有90名18~22歲的學生參加了該項實驗。實驗要求每個被試者都把自己設想成一個日用品零售商。一位知名洗滌液公司的營銷人員來到他們的店里,告知被試者正在為公司的新產品進行容量定價調研。在調研的過程中,被試者了解到,該洗滌液公司將產品的容量設定在500毫升~3 750毫升,并且公司已經為500毫升的產品定價為10元人民幣。他們需要做的就是為剩下的容量確定建議出售價
格。問卷共分為2個類型:第一類問卷的數值用隱性數字來表達,即所有容量的表達形式都是以中國漢字的形式顯示出來的,如200ml表示成“二百毫升”,2l表示成“二升”等;第二類問卷的數值則用顯性數字來表達,即所有容量的表達形式都是以阿拉伯數字的形式顯示出來的,如200ml、2l等。
此外,實驗規定了以下4個方面:第一,90人分成兩組各45人分別填寫這兩類問卷。第二,要求每個人在閱讀完實驗材料后,必須在規定的6分鐘內填完。由于每份問卷一共包含12個子項,因此要求每個選項平均在30秒的時間內被填寫完畢。第三,問卷里容量的數據是隨機設定的,即容量不一定是按照從小到大或者從大到小等有規律的順序列示的。第四,主觀貨幣的彈性用價格變化的百分比除以容量變化的百分比近似表示。
3. 行為實驗的結果。根據實驗數據計算顯性數字和隱性數字的彈性,圖3呈現出明顯的彈性下降趨勢,并且大部分顯性數字彈性高于隱性數字彈性。通過計算,顯性數字平均彈性值為1.36,隱性數字平均彈性值為0.82。
分別對容量值和價格進行對數換算,以價格的對數作為因變量,容量的對數作為自變量,利用spss進行一元線性回歸,得到線性回歸后的系數,如表1所示。顯性數字問卷的自變量系數為0.743,t=11.46,而隱性數字問卷的自變量系數為0.711,t=28.67。顯然,回歸得到的結果也表明,人們對顯性數字的敏感度高于對隱性數字的敏感度運用方差分析,比較顯性數字形式和隱性數字形式下被試者對各個容量設定的平均價格結果(如表2所示)。顯性數字的洗滌液價格明顯大于隱性數字的洗滌液價格(f(2,21)=7.488,p<0.05)。此外,從圖4中我們可以發現,隨著洗滌液容量的增大,定價的差異越來越大。因此,實驗的結果再次驗證了貨幣幻覺現象的存在,并且支持了文中關于主觀貨幣函數的彈性差異化和彈性遞減假設。
七、結論與展望
本文通過建立主觀貨幣函數并進行約束條件下最優化分析得出以下結論:第一,貨幣備選項的不同表現形式會對人們的選擇行為產生影響,對于實際值相同的不同收入形式,行為者偏愛顯性數字較大的形式;第二,貨幣幻覺的程度取決于人們對顯性數字和隱性數字敏感性的差異,當隱性數字彈性絕對值大于顯性數字彈性絕對值時,差異越大,貨幣幻覺越明顯。
未來的研究可以在以下幾個方面進行進一步擴展:首先,當選擇者面對表現形式更加復雜的備選項時,如復合貨幣形式?姿n1u1+(1-?姿)n2u2,?姿?塬∈(0,1),他們的行為將會表現出何種特征?其次,經濟計量工作可以被用來估計特定環境下的主觀貨幣函數參數,從而有針對性地定量分析人們在該環境下的行為。最后,主觀貨幣函數也可以被納入到現代宏觀經濟學的框架中,從而為價格粘性現象進行新的解釋。
參考文獻:
[1]carole b. burgoyne,david a. routh, anne-marie ellis.the transition to the euro:some perspectives from economic psychology[j]. journal of consumer policy,1999,(22),pp.91-116.
[2]david h.krantz,r.duncan luce. patrick suppes and amos tversky,foundations of measurement[m]. new york:academic press 1971.
[3]desmet p. a study of the potential effects of the conversion to euro[j]. journal of product & brand management,2002,(3):pp.134-46.
[4]edmund cannon, giam pietro cipriani. euro-illusion:a natural experiment[j]. journal of money,credit,and banking,2006,(38):1392-1403.
[5]eldar shafir,peter diamond, tversky,a. money illusion[j]. the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1997,(2):pp.341-374.
[6]ernst fehr, jean-robert tyran.“does money illusion matter?[j]. 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2001,(5):pp.1239-1262.
[9]james s, dyer, rakesh k. sarin measurable multi-attribute value functions[j]. operations research,1979,(4):pp.810-822.
[10]jonas e,greitmeyer t,frey d,schulz-hardt s. psychological effects of the euro-experimental research on the perception of salaries and price estimations[j]. european journal of social psychology,20
02,(32):pp.147-69.
[11]johnson ej,payne jw. effort and accuracy in choice[j]. management science,1985,(31):pp.395-414.
[12]kahneman d., tversky a. on the psychology of prediction[j]. psychological review,1973,(80):pp.237-251.
[13]kahneman,d,amos tverksy. prospect theory:an analysis of decision under risk[j]. economitrica,1979,(47):pp.263-292.
[14]kahneman d, slovic p, tversky a, judgement under certainty:heuristics and biases[m].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and the russell sage foundation,1982.
[15]kahneman,d. new challenges to the rationality assumption[j]. journal of institutional and theoretical economics,1994,(150):pp.18-36.
[16]marschak,j. money illusion and demand analysis[j]. the review of economics and statistics,1943,(1):pp.40-48.
[17]marini g,piergallini a,scaramozzino p. inflation bias after the euro:evidence from the uk and italy[r]. working paper. centre for financial and management studies,university of london,2004.
[18]pria raghubir,joydeep srivastava. effect of face value on product valuation in foreign currencies[j]. journal of consumer research,2002,(29):pp.335-347.
[19]pria raghubir. an information processing review of the subjective value of money and prices[j]. journal of business research,2006,(59):pp.053-1062.
數字貨幣正在以狂暴的速度逼近我們,數字貨幣將改變世界的展望已經十分清晰,互聯網極客、互聯網創客、金融巨頭等紛紛投身數字貨幣世界中,各國政府也加入進來。2017年1月20日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討會的召開意味著數字貨幣走進公眾和政策的視野更快了。但世界對數字貨幣的研究與討論目前主要集中在技術層面,一些前瞻性的應用研究也主要集中在金融行業,或者集中在B端客戶,對C端客戶的應用研究才剛剛開始。本文將通過構建區塊鏈金融小鎮的方法拓展數字貨幣的應用市場,融合B端客戶和C端客戶的需求,創建一個立體化的數字貨幣應用場景,幫助數字貨幣更早走進人們的生活。
一、構建區塊鏈金融小鎮拓展數字貨幣應用的必要性與可行性
(一)數字貨幣必須有具體豐富的應用場景
?底只醣沂歉黿鶉誆?品,目的是為了更好的服務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如果數字貨幣僅僅是技術層面的革新,雖可以提高社會運轉的技術效率,但將無法提升整個社會運行效率。數字貨幣必須有具體的應用場景,告訴人們在何時、在何地,如何更好地使用,如何更好地服務人們生活的方方面面。這些具體應用場景的開發與使用需要一個真實的落腳點,而區塊鏈金融小鎮可以是數字貨幣應用的聚集地,可以不斷創造數字貨幣更多的應用場景。
(二)數字貨幣的功能必須全面開發
貨幣除了必須具有價值尺度、流通手段兩種基本功能外,還具有貯藏手段、支付手段、世界貨幣等功能。數字貨幣要被廣泛使用也必須拓展豐富的功能應用場景,僅僅單一的功能無法讓數字貨幣走的更遠。數字貨幣可以對區塊鏈金融小鎮居民的工作進行價值尺度,可以用于小鎮居民的購物消費,幫助實現價值流通,也可以對價值進行貯藏用于未來的消費,或者進行投資增值,還可以與小鎮外部的世界進行貿易結算和金融結算,與國外的金融小鎮實現價值交換。
(三)區塊鏈金融小鎮可以囊括豐富的社會元素
小鎮一般指縣以下人口集中而且有商業的居民點,小鎮內可以有包含農業、工業和第三產業的完整產業內容。區塊鏈金融小鎮可以在數字貨幣體系的基礎上,實現小鎮內居民餐飲、購物、教育、醫療、文化藝術活動豐富完整的應用。區塊鏈金融小鎮就是個以數字貨幣為基礎的“小社會”,既可以讓小鎮更具最新科技感,成為前沿先驅,也可以讓數字金融更具落地感,增加數字貨幣的實用性,這將是數字貨幣與社會生活的完美結合。
(四)區塊鏈金融小鎮是政府可控范圍內的試驗田
數字貨幣的崛起離不開其去中心化的特點,現在接受度最高的比特幣已經在全世界范圍內進行交易,但去中心化的特點與政府中心化管理存在天然的矛盾;所以,現在區塊鏈分化出公有鏈和私有鏈兩種類型,各有優缺點,兩條鏈未來爭奪的焦點是到底誰的效率更高,理論層面的分析最終需要經過現實的檢驗,正如創業的成功必須經過N次的試錯,數字貨幣的成長也必須經歷真實市場的考驗。區塊鏈金融小鎮可以成為數字貨幣的試驗場,因為小鎮是最小的行政單元,是在政府高度注視下和行政管理范圍下進行的一次數字貨幣改革嘗試。
二、構建區塊鏈金融小鎮拓展數字貨幣應用的難點
(一)構建區塊鏈金融小鎮拓展數字貨幣應用的技術壁壘高
區塊鏈是一串使用密碼學方法相關聯產生的數據塊,每一個數據塊中包含了過去十分鐘內所有數字貨幣網絡交易的信息,用于驗證其信息的有效性(防偽)和生成下一個區塊。區塊鏈是分布式人工智能的一種新形式,將建立人腦智能和機器智能的全新接口和共享界面。區塊鏈技術涉及密碼學、人工智能等跨學科跨領域的前沿技術,一般的技術人員短期很難掌握。區塊鏈金融小鎮拓展數字貨幣應用還必須在完全掌握區塊鏈底層技術的前提下,開發出適用于普通技術人員創建應用的第二層或第三層應用技術平臺。
(二)構建區塊鏈金融小鎮拓展數字貨幣應用的人才難覓
區塊鏈金融小鎮的建設不僅需要眾多的技術人才,還需要大量懂金融、房地產和商業運營的復合型人才,這樣的人才短期是很難培養出來的。這類人才需要大量的社會實踐能力,需要具備極強的多學科學習能力,需要邊干邊學在實踐中不斷總結,需要集合良好的理解能力、分析能力、總結能力和創新能力。數字貨幣是科技與金融的完美結合,這兩個領域的人才都是高端人才,小鎮建設與運營是個傳統行業,這個領域的人才是實踐動手能力強的應用人才,所以,構建區塊鏈金融小鎮拓展數字貨幣應用需要端得起來又能放下身段的綜合人才。
(三)構建區塊鏈金融小鎮拓展數字貨幣應用的資金籌集挑戰強
區塊鏈金融小鎮是個融合科技、金融與地產的創新型項目,對資金的需求量將非常大,此項目的特點決定了運用傳統的投融資方法無法解決資金問題。區別于傳統的住宅地產,區塊鏈金融小鎮的多元化業態決定了項目的投資回收期較長,項目是“運營型”和“創新型”,而非“拋售型”,這增加了經營的不確定性,進而增加了融資的難度,短期無法確認盈利模式和規模,更符合風險投資者的偏好。區塊鏈金融小鎮項目未來的想象空間巨大,但風險性也較大的,使得項目融資的挑戰性極強。
(四)構建區塊鏈金融小鎮拓展數字貨幣應用的項目管理難度大
區塊鏈金融小鎮是個從零開始的項目,從規劃到建設,再到運營,中間每個環節都要加入數字貨幣的應用,讓項目的管理難度大大提高。區塊鏈金融小鎮項目管理涉及到多目標多主體多維度的管理,需要平衡好各種項目資源,在做好資源優化的同時,必須時刻強調數字貨幣的應用創建,豐富數字貨幣的應用場景,所以區塊鏈金融小鎮項目管理是在時間、資源和創新的三重約束下進行最優化探索,必須處理好四個方面的問題:組織方面的問題;需求控制方面的問題;計劃和控制方面的問題;項目執行方面與項目估算方面的問題。
三、區塊鏈金融小鎮拓展數字貨幣應用的系統構建
(一)構建區塊鏈金融小鎮拓展數字貨幣應用的技術系統
區塊鏈金融小鎮拓展數字貨幣應用的技術系統需要包括四個層面的技術:技術源碼層、智能合約層、系統開發層和商業應用層。首先,區塊鏈的技術源碼層是建立在共識機制(POW、POS、DPOS)上的源代碼,目前最成功的是Bitcoin的源碼,結合未來區塊鏈金融小鎮的需求,可以編輯出適合小鎮的區塊鏈;智能合約層可以自動化幫助各項交易快速實現,目前市場主流是瑞波(Ripple)和以太坊(Ethereum)開發的智能合約系統;系統開發層是在前兩層的基礎上為區塊鏈金融小鎮搭建出完整的架構系統,為數字貨幣的應用提供技術支撐;商業應用層是數字貨幣在區塊鏈金融小鎮的具體應用,可以涉及工作、生活與消費的各個方面。
(二)構建區塊鏈金融小鎮拓展數字貨幣應用的人才系統
一方面區塊鏈金融小鎮的建設與運營需要大量的人才,另一方面金融小鎮本身也是個人才的匯集地,所以區塊鏈金融小鎮的人才系統可以包括:人才學習系統、人才交流系統、人才評定系統和職業拓展系統。人才學習系統是指與小鎮相關的所有人都可以學習區塊鏈和數字貨幣的知識,未來可以成立區塊鏈小鎮社區大學,服務于此體系;人才交流系統是指小鎮人才內部之間、內部與外部之間的相互交流,區塊鏈和數字貨幣都具有互聯網開放和透明的特?c,加強交流,共同提高人才的各項能力水平;人才評定系統是指為各種不同人才和人才的不同階段進行評估,幫助發現最大的價值工作空間,幫助人才找到最適合的工作崗位;職業拓展系統是幫助人才全面成長,拓展其在區塊鏈金融小鎮和數字貨幣應用領域更寬廣的舞臺。
(三)構建區塊鏈金融小鎮拓展數字貨幣應用的資金管理系統
區塊鏈金融小鎮的資金管理系統包括:融資系統、投資系統和營運資金管理系統。融資是區塊鏈金融小鎮資金管理系統的首要功能,政府、機構、個體將成為融資的主要對象,區塊鏈金融小鎮服務于國家的“數字金融”戰略,需要國家資金的支持,區塊鏈金融小鎮也是個獨立的商業項目,可以通過市場機制獲得機構和個體的投資;投資方向包括區塊鏈金融小鎮的物理空間建設、數字貨幣網絡系統建設、數字貨幣應用系統建設和市場運營方面的投資,每項投資都必須結合時間進度管理和投資收益分析管理,提升投資的效率和效益;營運資金管理系統是對整個區塊鏈金融小鎮的現金流進行管理,保證小鎮健康有效地建設與運營。
(四)構建區塊鏈金融小鎮拓展數字貨幣應用的項目管理系統
區塊鏈金融小鎮的項目管理系統包括:工作分解(WBS)系統、關鍵路徑(PDM)系統、進程管理系統、資源優化系統、項目評估系統。工作分解系統是對區塊鏈金融小鎮的工作體系進行分拆解析,確定核心工作、重要工作、次要工作的性質,并責任到人。關鍵路徑系統是構畫出區塊鏈金融小鎮建設與運營的路線圖,有序有效地推進工作進程。進程管理系統是在上述兩項系統的基礎上進行時間管理,確保小鎮如期建設運營。資源優化系統是整理區塊鏈金融小鎮的所有相關資源,優化資源的配置,幫助創造最大價值。項目評估系統是在項目的前、中、后三個階段展開評估,及時總結經驗或發現問題,為更多更快更好地建設區塊鏈金融小鎮儲備知識經驗。
四、區塊鏈金融小鎮拓展數字貨幣應用的運行機制
(一)構建區塊鏈金融小鎮拓展數字貨幣應用的價值貢獻機制
互聯網改變了信息傳播的方式,區塊鏈將改變價值傳播的方式,隨著數字化的發展,人們所持有的價值形態正在轉向數字資產。在區塊鏈金融小鎮獲得數字貨幣的方法可以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通過在區塊鏈金融小鎮的工作進行價值貢獻。小鎮的工作涵蓋了建設與運營等多個方面,可以申請在小鎮進行全職工作,也可以利用業務時間幫助小鎮完成部分工作,每份工作根據市場行情運用數字貨幣進行計價,實現價值創造過程。二是小鎮的相關供應商或合作者也可以根據貢獻獲得小鎮的數字貨幣。三是直接購買,區塊鏈金融小鎮是個小的試驗田,離不開整個社會大市場,用現在通行的貨幣直接購買數字貨幣,也是對小鎮價值的一種認可。
(二)構建區塊鏈金融小鎮拓展數字貨幣應用的價值交易機制
在獲得數字貨幣后,區塊鏈金融小鎮必須建立價值交易機制,幫助每個小鎮居民更好地使用數字貨幣,這種價值交易的用途也可以分為三個方面:一是生活消費,每個人可以用數字貨幣在小鎮內進行餐飲、購物和文化娛樂方面的消費。二是教育醫療,用數字貨幣可以在區塊鏈金融小鎮購買到這種特殊的社會產品,幫助居民安心愉快的在小鎮內生活。三是投資理財,數字貨幣作為金融產品,也必然具備投資理財的特性,區塊鏈金融小鎮可以挖掘金融需求,為小鎮居民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務。
(三)構建區塊鏈金融小鎮拓展數字貨幣應用的價值保護機制
區塊鏈1.0是可編程貨幣,是與轉賬、匯款和數字化支付相關的密碼學貨幣應用。
區塊鏈2.0是可編程金融,是經濟、市場和金融領域的區塊鏈應用,例如股票、債券、期貨、貸款、抵押、產權、智能財產和智能合約。
區塊鏈3.0是可編程社會,是超越貨幣、金融和市場的應用,特別是在政府、健康、科學、文化和藝術領域的應用。
根據申萬宏源的研究分析,目前,數字貨幣已經比較成熟,擁有較多用例。區塊鏈2.0時代中,數字資產記錄登記和金融領域的應用,例如去中心化交易,有較大概率成為后續最容易大范圍落地的應用領域(如圖1、圖2所示)。
區塊鏈1.0:可編程貨幣
通過這一層次的應用,區塊鏈技術首先起到攪動金融市場的作用。大型金融機構諸如紐交所、高盛、芝交所、花旗、納斯達克等都在過去的一年中進入了區塊鏈領域。目前全球70多家機構已經加入了區塊鏈聯盟R3,其核心任務是進行區塊鏈技術的概念驗證和相關技術標準的制定。同時,區塊鏈在證券市場的潛力也引起了各大證券交易所的重視。在納斯達克公布區塊鏈平臺Linq以后,歐洲證券市場的機構也紛紛跟進。
2015年11月17日,倫敦證券交易所、倫敦清算所、法國興業銀行、瑞銀集團(UBS),以及歐洲清算中心(Euroclear)等機構聯合成立了區塊鏈集團,探索區塊鏈技術如何改變證券交易的清算和結算方式。據世界經濟論壇預測,到2027年世界GDP的10%將被存儲在區塊鏈網絡上。
這一層次應用的另一個影響是構建新型貨幣體系。數字貨幣不同于電子貨幣。當前,數字貨幣(digital money)尚沒有統一定義,反洗錢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認為數字貨幣是一種價值的數據表現形式,通過數據交易并發揮交易媒介、記賬單位及價值存儲的功能,但它并不是任何國家和地區的法定貨幣,也沒有政府當局為它提供擔保,只能通過使用者間的協議來發揮上述功能。而電子貨幣是將法定貨幣數字化后以支撐法定貨幣的電子化交易,因此二者并不等同。目前數字貨幣的主流是以比特幣為代表的去中心化的數字貨幣。
基于區塊鏈的數字貨幣體系可以解決傳統貨幣體系的3大弊端。
第一,區塊鏈體系由大家共同維護,不需專門消耗人力物力,去中心化結構使成本大幅降低,同時,數據的公開使得在其中做假賬幾乎不可能。
第二,區塊鏈以數學算法為背書,其規則是建立在一個公開透明的數學算法之上,能夠讓不同政治文化背景的人群獲得共識,實現跨區域互信。
第三,區塊鏈系統中任一節點的損壞或者失去都會不影響整個系統的運作,具有極好的健壯性。
目前,區塊鏈已被多家央行視為實現數字化貨幣的關鍵技術。英國央行2016年宣布將數字貨幣RSCoin代碼并進行測試。這是一款完全基于央行的需求而設計的基于區塊鏈技術的數字貨幣,目前由倫敦大學學院(UCL)研發并進入了初步測試階段。同時,荷蘭央行正在致力于開發一種被稱為“DNBCoin”的數字貨幣,韓國、俄羅斯央行也表示密切關注區塊鏈技術。我國央行也在2016年年初表示將探索發行數字貨幣,并于12月15日完成基于區塊鏈的數據交易平臺測試工作。
區塊鏈2.0:可編程金融
除了構建貨幣體系之外,區塊鏈在泛金融領域也有眾多應用機會?;趨^塊鏈可編程的特點,人們嘗試將智能合約添加到區塊鏈系統中,形成可編程金融,其中以智能合約為代表。
智能合約的核心是利用程序算法替代人執行合同。這些合約需要自動化的資產、過程、系統的組合與相互協調。合約包含三個基本要素:要約、承諾、價值交換,并有效定義了新的應用形式,使得區塊鏈從最初的貨幣體系拓展到金融的其他應用領域,包括在股權眾籌、證券交易等領域開始逐漸有應用落地。傳統金融機構也在大力研究區塊鏈技術,以期與傳統金融應用相結合。
股權眾籌
區塊鏈技術在股權眾籌領域具備兩大優勢:第一,更加公開透明和真實可信,信息對投融資各方更加對稱,記錄難以篡改、偽造、刪除;第二,促進股權流通和資源共享,股權轉讓和登記更安全便捷,眾籌平臺之間投資人和項目可共享。
股權登記管理 區塊鏈獨特的身份賬戶體系,可以作為電子憑證?,F有非上市股權管理,通常情況下,需要通過人工處理紙質股權憑證、期權發放和可換票據。如果出現頻繁的股權變更,股東名冊的維護將變得煩瑣,歷史交易的維護和跟蹤也變得困難。區塊鏈技術將會對這一切進行數字化管理,使其變得更加高效和安全。區塊鏈眾籌股權登記,將充分利用區塊鏈賬本的安全透明、不可篡改、易于跟蹤等特點,記錄公司股權及其變更歷史。
股權轉讓流通 區塊鏈技術可以有效降低信用風險。傳統的OTC場外股權交易,以交易雙方的信用為基礎,由交易雙方自行承擔信用風險,需要建立雙邊授信后才可進行交易,而交易平臺集中承擔了市場交易者的信用風險。應用區塊鏈技術后,股權的所有權登記在區塊鏈中,股權交易必須要所有者的私鑰簽名才能驗證通過;交易確認后,股權的變更也會記錄在區塊鏈中,從而保障交易雙方的利益。
眾籌合約
區塊鏈可確保合約履行中不被篡改。在股權眾籌發起初期,由發起人、眾籌平臺、領投人、保薦人等多方共同簽署一份眾籌合約,來約定各自的責任與義務。這份合約可以變成智能合約的形式存入區塊鏈中,由區塊鏈確保合約履行中不得被篡改。
證券交易與發行
基于區塊鏈的證券交易將大幅節省交易費用。以證券的交易結算為例,使用區塊鏈系統,買方和賣方能夠直接實現自動配對,并通過分布式的數字化登記系統自動實現結算和清算。由于錄入區塊的數據不可撤銷且能在短時間內被拷貝到每個節點中,錄入到區塊鏈上的信息實際上產生了公示的效果,因此交易的發生和所有權的確認不會有任何爭議。而在證券發行過程中,傳統模式下公司想要IPO,需要有專門的審核流程并由投行機構進行承銷。而如果采用區塊鏈技術來實現這個過程,就不需要任何中央機構來運營和管理,交易過程完全公開透明,能夠真正實現點對點的交易。
中圖分類號:D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13)15-0158-02
1 合同在線履行標的的概念
對于合同在線履行的標的,類似于又區別于傳統合同的標的。首先,合同在線履行的標的類似于傳統合同標的,必須符合傳統合同標的的“三性”標準:確定性、可能性與合法性。合同標的的確定性,是指當事人在合同履行時對合同行為性質、當事人權利義務已明確或可以明確,若合同履行之時合同標的不能確定,則合同難以履行,當事人訂立的合同變得毫無意義;合同標的的可能性,是指合同當事人訂立的合同能夠履行,合同目的能夠實現;合同標的的合法性,是指合同的內容與目的符合法律規定,如果合同內容違反國家強制性的法律規定或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則合同無效。
其次,合同在線履行的標的區別于傳統合同標的。根據合同在線履行的交易特征,筆者認為,不能將合同在線履行標的歸入傳統合同標的的任何一個種類。首先,合同在線履行的標的不能屬于“有形物”,根據合同在線履行的定義,合同標的是在互聯網的背景下通過電子傳輸的方式進行交付的,而“有形物”是不可能通過電子傳輸的方式進行交付。其次,合同在線履行的標的不能完全屬于“行為”?!靶袨椤笨梢阅依ㄒ徊糠趾贤诰€履行的標的種類,比如,在線提供服務,是通過合同一方實施一定行為來進行合同全部義務或部分義務的履行。但“行為”并不能包涵所有合同在線履行的標的,如電子提單的在線轉讓,并不是行為本身努力所能達到的,而需要轉讓電子提單本身的所有權。最后,合同在線履行的標的也不完全屬于“智力成果”。其中,數字化軟件,如殺毒軟件,是經過獨立開發研制出來的,當然是屬于智力成果的一部分。然而,對于一些在線服務,如證券咨詢、網絡教育等均不能視為智力成果的。
鑒于此,筆者認為,合同在線履行標的并不能簡單歸入為傳統標的種類之一,應將其獨立出來進行研究。根據以上對合同在線履行標的的分析,筆者認為,合同在線履行的標的是以互聯網為媒介,通過電子方式進行交付,能夠以電子信息顯示和以電子方式進行傳輸的數字化產品。
2 合同在線履行標的種類
鑒于網絡技術日新月異,學術界對于合同在線履行標的種類的歸納,存在一定的滯后性。筆者在現存的網絡技術條件下,結合實踐中交易的最新情況,試圖歸納合同在線履行標的的種類,以便納入合同在線履行制度的調整范圍。
2.1 合同在線履行標的種類的主要觀點及其評價
對于合同在線履行標的的種類,學術界眾說紛紜,尚未形成統一說法。有學者籠統地將合同在線履行的標的歸納為計算機信息。此觀點的形成主要參考了美國《統一計算機信息交易法》,在該法中,“計算機信息”是指從計算機獲得的或可由計算機使用的電子形式的信息,或可以通過計算機處理的形式存在的信息,包括該信息的拷貝及與該拷貝有聯系的任何文檔包裝(packaging)。這就將合同在線履行調整的交易標的“計算機信息”限于電子形式的、可從計算機獲得、或可用計算機訪問、或可由計算機使用的信息。筆者認為,將合同在線履行的標的歸納為“計算機信息”,是可以囊括標的種類,但顯得過于籠統。在合同交易的實踐中,符合“計算機信息”特征的合同標的種類多樣,并且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因合同標的的不同類型而有所區別。若只是以“計算機信息”為參照物,構建合同在線履行規則,會導致合同雙方當事人權利的保護和義務的履行缺乏針對性。
有學者認為,從經濟學角度可以將合同在線履行的標的分為三種類型:(1)經由網絡傳輸的以知識為基礎的商品。(2)能在網上接受與傳送的符號、記號與概念。(3)有關人與人之間交流、通訊及服務的數字化程序。分析上述三類合同標的的分類,不難發現它們將數字化商品與在線服務混在一起,對數字化商品與在線服務沒有正確區分其內涵,因而對其分類顯得混亂。
還有學者認為,就目前在線履行合同的作用來看,其標的大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類:(1)數字化貨幣及其衍生物,電子商務界稱之為“資金流”,其主要用途在于充當虛擬市場中的支付手段。(2)數字化的權利證書,諸如電子提單、數字證券,其功能在于替代傳統的紙面證書,以利于權利價值在網絡中高效率流通。(3)數字化應用軟件,其具體用途更是多種多樣,例如娛樂、學習等等。(4)具有財產價值的信息,如數據庫。對于該種分類,筆者持支持態度,能從合同在線履行實施的不同客體進行細致的分類,相對于前兩種分類,有較大的進步。然而,隨著網絡技術日新月異的發展,合同在線履行標的的種類,也在不斷更新,如在線服務也能通過電子傳輸的方式進行合同全部義務的履行。因此,對于合同在線履行標的的種類應根據客觀的發展狀況不斷地補充規定。
2.2 合同在線履行標的種類的界定
根據合同在線履行標的的特征,并結合學術界對合同在線履行標的種類意見,筆者認為可以將合同標的的種類界定為以下四種:
(1)數字化商品。
上文提到的“數字化產品”并不等于“數字化商品”,此原理與“產品”并不等于“商品”相同。馬克思經濟學認為,“產品”供自己使用而生產的,具有使用價值。而“商品”則是為了與他人交換而生產的,具有使用價值和價值的兩重性。人類邁入信息社會以來,計算機技術的發明為人們收集、加工、處理各種信息提供方便,同時使人類社會部分產品數字化。例如,傳統需要將信息書寫于或印刷于紙上,才能記載和表達出來(如書籍),而現在則可以記錄為計算機代碼(即數字化),并通過計算機識別或再現出來?;ヂ摼W的誕生,使人類不再需要書籍、音像磁帶、光盤等物理介質。采用合同在線履行模式的交易,在合同訂立后,合同標的——數字化產品可以通過電子方式傳輸或轉移,使之成為人們消費的“數字化商品”。
數字化商品交易是傳統企業以互聯網為基礎新發展起來的業務領域,該類企業通過互聯網向社會銷售其數字化商品來實現合同在線履行的一種方式。筆者認為,從經濟學的角度來講,可以將數字化商品進一步劃分為工具類(如計算機軟件等)和內容類(如金融信息、新聞、搜索、書刊、音樂影像等)兩種,即凡是計算機能夠處理和存儲的電子信息(除在線服務類信息)都可以歸類為數字化商品,都可以通過互聯網實現合同在線履行。
(2)數字化貨幣及其衍生物。
數字化貨幣的表現形式之一為“電子貨幣”,對于電子貨幣(Electronic Currency),目前還沒有權威定義,但研究者們基本都認可,電子貨幣是法定貨幣的一種演化形式,電子貨幣必須以一定的現金或存款的現有價值為前提,并以電子信息方式為表現形式。電子貨幣流通主體通過電子化媒介或方式轉移給接受主體,并以其代表相同金額的法定貨幣。鑒于電子貨幣能夠通過互聯網通過電子傳輸的方式進行交付,并符合合同在線履行標的的特征和要求,因而以電子貨幣為合同履行內容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同時,隨著網絡游戲的發展,網絡游戲廠商為滿足用戶的需求推出了一種“新形態數字化貨幣”用以購買網絡游戲中的虛擬產品和網絡服務。如果說,電子貨幣仍依托于現實中的存款或實物價值,只是實物貨幣的電子化形態,那么不以實物為依托,由網絡服務商直接發行、在網絡虛擬世界流通的貨幣形式則是以虛擬形態存在的,這種新形態數字化貨幣在學術界稱之為“虛擬貨幣”(Virtual Currency)。虛擬貨幣從早期某一種虛擬貨幣只能購買其發行者服務項下的虛擬產品,發展到后來不僅能購買發行者自己提供的服務,而且可以購買其他服務商提供的虛擬產品與網絡服務。而伴隨著網絡經濟的發展,虛擬貨幣運作的成熟,人們接受虛擬貨幣的普遍性提高,以及國家對虛擬貨幣的鼓勵發展,虛擬貨幣將逐漸突破虛擬領域,成為合同在線履行交易的對象。
當然,網絡世界中,除了產生了數字化貨幣以外,數字化貨幣的衍生物——“虛擬財產”也隨之出現。虛擬財產,是指依賴于網絡空間中的虛擬環境而存在的、屬于游戲玩家控制的游戲資源,包括游戲賬號、游戲角色(RPG),以及游戲過程中積累的“貨幣”、“地產”、“裝備”、“寵物”等物品。可見,虛擬財產包括但不限于虛擬貨幣,同時虛擬財產并不等于虛擬貨幣。虛擬貨幣可以充當支付工具以購買其他虛擬財產,這是虛擬財產所不能具備的。然而,由于虛擬財產在網絡游戲中也具有價值性,也可以在網絡游戲中自由流通,符合合同在線履行標的的特征,因而也可以成為其標的種類之一。
(3)在線服務。
在線服務是指合同一方利用計算機,通過互聯網向合同另一方提供某種信息或其它服務。隨互聯網的產生,可以通過在線提供的新型服務業,也可以將傳統服務業務通過信息網絡開設網絡服務窗口。目前常見的在線信息服務業務主要有:①按照消費者個性或要求提供的信息,如某類新聞或知識;②網上調查服務:接受委托專門收集某一方面的信息并進行分析,并將結果呈報委托人的服務,如市場調查;③網上理財服務:通過互聯網對家庭或個人提供金融服務項目,如在線投資咨詢;④在線證券交易服務;⑤網上法律咨詢服務;⑥網上保健、醫療服務;⑦網上房地產中介服務;⑧網上估價服務;⑨網上遠程教育;⑩其他網上咨詢業。
上述在線信息服務合同的履行離不開在線信息傳遞,也屬于合同在線履行的方式之一。
(4)數字化權利憑證和單據。
權利憑證,又稱為“物權憑證”,依美國《統一商法典》第1—201(15)條的規定,權利憑證包括提單、碼頭收貨單、碼頭收據、倉單或書面交貨提示;也包括任何在正常商業或金融業中足以證明憑證占有人有權利接收、持有或處置憑證所代表貨物的其他憑證。隨著電子商務的迅速發展與應用,以電子信息顯示的權利憑證應運而生(如電子提單)。對于以電子信息顯示的權利憑證是否具有可轉讓性,學者對此持不同意見。在CMI成立百周年的慶祝大會上,George F.Chandle教授用一個簡單的方法來說明以電子信息顯示的權利憑證具有可轉讓性。權利憑證僅是實際貨物的象征(abstract representation),就像紙幣是它所記載的貨幣的象征符號一樣。在這種情況下,紙張本身沒有任何價值,它的價值僅在于它所記載的是一種信用,而這種信用可以被用來保證履行某種承諾。權利憑證——不管是紙制的還是電子信息,都僅僅是交易的媒介而已,在此基礎上,只要交易雙方同意,并且承認信息所包含的信用關系,即可以進行轉讓。因此,筆者認為,以電子信息顯示的權利憑證可以作為合同在線履行的標的之一,以電子信息顯示的權利憑證可以通過互聯網進行轉讓,權利憑證所代表貨物的所有權,可以通過“象征付”進行轉移。簡言之,有形物的所有權也可以通過合同在線履行進行轉移的。
3 結語
隨著電子商務與網絡經濟的發展,合同在線履行交易模式在人們的日常生活的應用越來越廣,但總體而言,合同在線履行制度在法學領域還是一個新生事物。合同在線履行制度的研究是一個發展過程中的動態問題,在學理討論中對合同在線履行標的的種類爭論也較多。本文不能窮盡合同在線履行標的的種類。作為適應信息時代的需要、以電子信息技術為基礎而發展起來的新的合同交易模式,合同在線履行模式在人們生活中越來越普遍。正視合同在線履行交易模式在我國電子商務與網絡經濟發展中的巨大作用,合理引導合同在線履行交易模式的發展進程,探索總結合同在線履行制度標的的種類來推進合同在線履行交易模式的發展是世界各國目前必須要考慮的現實問題。
參考文獻
[1]江合寧.論合同標的條款[J].理論與實踐,2002,(5).
[2]婓維玲.網上數字化商品交易中的法律問題[J].國際商務,2002,(2).
[3]孫占利.《國際合同使用電子通信公約》:解讀與評價[J].時代法學,2005,(10).
[4]王利明.合同法研究[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3.
[5]張楚.電子商務法(第二版)[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
一、 “十四五”期間發展目標繼續貫徹落實省、市、區相關部署和任務,繼續以創優“四最”營商環境為目標,以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為動力,以創優營商環境提升行動為抓手,積極主動融入一體化發展進程,為實施“營商環境聯建、重點領域聯管、監管執法聯動,市場信息互通、標準體系互認、市場發展互融,逐步實現統一市場規則、統一信用治理、統一市場監管”的“三聯三互三統一”工程,貢獻市場監管力量。
二、 “十四五”期間重點任務
1.合力打造一體化的市場準入環境。落實市場準入政策共享和“放管服”改革協同,為地區市場主體準入提供便利化服務。統一市場準入規則。實施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制定統一的管理規范,實現業務流程、條件要求、解釋口徑、辦理時間“四個統一”。加快實現證照管理一體化,推行“證照分離”“多證合一”改革事項相同、改革措施相同。協力推進“一網通辦”建設。共同落實數字政府建設,構建跨區域政務服務網,強化公共數據交換共享,完善網上身份認證、電子簽名、電子文書歸檔等功能,統一電子營業執照運用場景。按照市級的統一部署設立地區“一網通辦”綜合服務窗口,加強政務信息和數據的互聯互通,提供區域性一體化受理、收件、查詢、發證等服務,讓企業和群眾少跑腿。
2.合力打造一體化的市場監管環境。深入推進市場主體監管制度創新,營造規則統一、公開透明的監管環境,全面提高市場監管效能。落實一體化信用監管體系。推動“雙隨機公開”、抽查檢查等信息在區域內充分共享應用,落實企業信用分類監管標準、企業信用修復規則、實現信用監管標準互認結果互用。對重點監管領域和對象實施精準監管,對守信企業開通“綠色通道”,實施“容缺受理”等便利措施,對失信企業實施重點監督和聯合懲戒。落實知識產權一體化保護工作。引導市場主體積極創造、運用和管理知識產權,鼓勵以知識產權利益分享機制為紐帶,促進創新成果知識產權化。加強地區行政執法,進一步完善知識產權案件移送制度,降低企業維權成本。配合推進消費者權益保護。落實“滿意消費行動,共建區域內消費糾紛解決機制,共同推動經營主體自律,配合打造統一的消費投訴公示平合。推進消費領域社會監督。協同監管網絡交易。充分發揮全省網絡市場監管服務系統平臺作用,注重整合轄區電子商務經營者基礎信息、經營信息、監管信息等信用數據,開展研究分析,實施分類監管。落實地區網絡、合同案件查辦協作機制,協同破解新形勢下的網絡監管難題。
3.合力打造一體化的質量供給環境。配合推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一體化建設。在信息、業務、資源各方面配合推進一體化建設,實現信息互通共享、工作協同聯動、效率共同提升。配合建設和華東地區社會公用計量標準,促進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建設整體水平提升。培養計量技術人員,互派計量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交流互動。推動特種設備監管一體化。推進特種設備單位、人員、設備信息互查互享,檢驗檢測結果互認和運用。
4.合力打造一體化的食品藥品安全環境。全面建成責任體系更加健全,體制機制更加完善,全程監管更加科學,“黨政同責”、“四個最嚴”、“四有兩責”全面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全面履行,社會滿意度全面提升的食品藥品安全現代化治理體系,形成企業自律、政府監管、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共治格局。有效遏制制假售假、無證經營等行為,杜絕和控制重特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控制和減少較大及一般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繼續鞏固省食品藥品安全城市成果,積極配合爭創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繼續深化食品安全“四項治理”行動,全面推進小作坊登記和小餐飲、小攤販備案管理。保持打擊食品藥品違法犯罪案件的高壓態勢,公開違法違規、虛假欺詐產品和企業信息。以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為基礎,推動實現順向可追、逆向可溯、風險可控的地區食品領域全產業鏈追溯體系。不斷推動食品藥品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保障人民群眾飲食用藥安全。
三、 “十四五”期間保障措施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發展規劃工作領導小組,由黨工委書記、局長擔任組長,分管副局長擔任副組長,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共同做好“十四五”規劃工作和“十四五”期間各項重點工作。“十四五”規劃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心得體會2800字范文稿當前,以信息技術和數據作為關鍵要素的數字經濟蓬勃發展,并成為推動各國經濟增長的重要力量。經過近年快速發展,我國已成為名副其實的數字經濟大國。“十四五”時期是我國“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的歷史交匯期,也是全面開啟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建設新征程的重要機遇期,準確研判“十四五”時期國際政治經濟地緣新特征新變化新趨勢,對于維護延長我國重要戰略機遇期、推動實現我國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以及增強提升國際塑造力影響力引導力都具有重大現實意義。把握數字經濟戰略機遇,加快推進“十四五”數字經濟發展,不僅有利于進一步提升我國經濟發展活力、增強社會前進動力,更有利于推動我國經濟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搶占全球數字經濟發展制高點。深入貫徹落實國家重大方針政策,系統謀劃、統籌推進數字經濟強國建設發展對于我國而言意義重大影響深遠。加快發展數字科技,為建設數字經濟強國提供堅強基石。盡管我國是數字科技應用大國,卻不是數字科技研發強國,很多核心技術依然受制于人。因此,須加強數字科技關鍵技術攻關和布局,以數字科技大突破帶動數字經濟大發展。
一是采取清單制梳理我國數字科技的短板軟肋,短期內尋找可靠的替代源和備份源,使“卡脖子”技術不因外國的封鎖而斷供。
與此同時,發起專項研發計劃,集中力量攻克核心電子元器件、高端芯片、操作系統、數據庫、工業軟件等短板,補齊數字科技研發鏈。
二是面向數字科技前沿領域,設立國家或世界實驗室,牽頭發起全球大科學計劃或工程,更多更好利用全球創新資源,主動嵌入全球數字科技創新鏈條和生態系統,吸引和積聚全球創新人才。
三是支持數字科技試點應用,積極利用智慧城市、智能工業、智慧醫療等發展契機,推進數字新科技先行應用,為數字科技應用提供試驗平臺和應用場景,在應用中不斷完善技術,推動數字經濟發展。
加快推進數字基建,為建設數字經濟強國提供有力支撐。我國在發展數字基建方面處于起步階段,相對而言比較滯后。由此,應科學決策、統籌布局,把數據中心、場景中心、區域中心、應用中心有效結合。
一是正確處理好政府和市場之間的關系。政府要有戰略導向和規劃牽引,前瞻布局數字基礎設施,與此同時,推動交通、能源、水利、市政等傳統基礎設施數字化升級。進一步放開市場準入,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激發社會投資的積極性主動性,把“有為政府”和“有效市場”緊密結合,共同構建數字基礎設施體系。
二是正確處理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間的關系。對于中央政府而言,做好數字經濟發展的頂層設計,通過制定行業規則、設施標準、規劃布局、互聯互通等,引導數字基礎設施的有效投資和有序建設。對于地方政府而言,充分考慮本地發展情況和財力承受情況,尤其要根據實際需求開展數字基建,提高資源配置效率,注意避免一哄而上,形成重復建設、資源浪費。
三是正確處理好供給和需求之間的關系。以需求為牽引,把應用場景建設置于數字基建的重要位置,鼓勵大型龍頭企業和平臺企業依托自身需求參與數字基建,并開放為社會使用,實現數字基建供給和需求精準匹配。合理跨區域布局數字基建,將數字基建同金融、物流、交易市場等渠道打通,形成產業鏈應用生態。
加快發展數字貿易,為建設數字經濟強國提供強大引擎。隨著5g等數字技術的應用和發展,以b2b為主導的產業互聯網推動的企業間數字貿易將成為拉動我國數字經濟發展的另一強大引擎。須順勢而為,充分發揮我國在電子商務領域的先行優勢,依托消費互聯網與產業互聯網雙輪驅動數字貿易發展,進一步提升我國數字經濟的效益與質量。
一是繼續做大做強消費互聯網驅動的數字貿易,利用數字技術“在線化、無接觸、可傳輸”特性,進一步提升產品與服務的數字化水平,大力發展跨境電商、數字娛樂、在線教育、遠程醫療等新興業態,為人民群眾美好生活提供更多高端便捷的消費選擇。加大主要電商平臺的全球化戰略布局,通過收購或自建本土化網站,建設更多海外倉、展貿中心和營銷服務中心等,帶動更多中國產品與服務進入海外市場,形成國內國外雙循環,拓展我國數字經濟發展空間。
二是培育壯大產業互聯網驅動的數字貿易。制訂實施產業互聯網國家戰略,構建多層聯動的產業互聯網平臺,推動更多企業“上云用數賦智”,支持打造“研發+生產+供應鏈”的數字化產業生態,共享產能、技術、數據、人才、市場、渠道、設施等,促進產業互聯網帶動的新型數字貿易快速發展,使其盡快成為推動我國數字經濟發展的強大引擎。
穩步推進數字貨幣,為建設數字經濟強國提供有力抓手。當前,各國高度重視數字貨幣的研究與實踐,競相加快央行數字貨幣布局。對于我國而言,以微信、支付寶為代表的零售支付體系發達,同時,較早啟動了央行數字貨幣的理論研究,加快了央行數字貨幣試點落地步伐。展望未來,須順應全球數字貨幣發展趨勢,及早謀劃、動態應對、爭取主動。
一是加快戰略布局,協同推進人民幣數字化與國際化工作,實現國際國內同步部署,強化央行數字貨幣與數字貿易、數字經濟的聯動發展,助力人民幣更好承擔國際貿易、跨國投資的計價、支付、結算職能并發揮世界儲備貨幣角色。
二是積極開展試點示范,在試點探索的基礎上,優先選擇自由貿易試驗區、自由貿易港等先進地區整體落地,及時總結央行數字貨幣發行、運營與管理經驗,有序推動央行數字貨幣多場景推廣應用進程。與此同時,積極借鑒國際先進經驗,探索央行數字貨幣與其他零售移動支付方式聯動互促、協同發展的模式與路徑。
以移動支付為首的支付創新是否徹底改變了全球支付市場的結構?可以大致觀察到2015年全球支付市場內部結構。從市場參與者來看,新的移動支付供應商不斷進入該市場,原有的由幾家主要機構(如Paypal、MasterPass、支付寶等)分割市場的局面已經被打破,新的贏家也不斷出現,市場結構不斷轉換。僅中國市場,就出現了多家機構共同主導移動支付市場的局面,包括支付寶、銀行卡、銀聯在線、微信支付、京東支付、百度支付、蘋果支付等等。從支付工具結構來看,據《全球支付報告(2015)》大致統計,2015年年初全球支付市場的主要工具支付額及其市場份額大致如表1。從區域支付市場來看,全球主要地區的支付市場內部結構大致如表2所示。
總體而言,信用卡支付方式在全球支付總額中仍然位居首位,其次是新興的電子錢包,市場份額排名第三的是借記卡。具體而言,北美和拉美地區的信用卡支付量(分別為40%、42%)在其市場總額中最大,在全球也是排名第一。歐洲、中東和非洲地區最主要的支付方式是借記卡(29%),也是全球使用借記卡最多的地方。亞太地區則是全球新興移動支付的領頭羊,電子錢包34%的使用量位居全球首位。從銀行卡支付量來看,北美地區在全球最高,信用卡和借記卡總支付量約占市場總額的65%,接下來是拉美地區的49%,第三是歐洲、中東和非洲地區的42%,最后是亞太地區的39%。
金融市場最為發達的北美地區,其銀行卡支付量卻在全球排名第一;而商業銀行在金融體系中占重要地位的亞太地區,其銀行卡支付量卻在全球位居末位??梢钥闯?,支付市場的發展結構與一國金融結構不一致,銀行卡支付量沒有突出商業銀行在一國金融體系中的地位。銀行卡使用量不能完全代表該地區商業銀行的發展實況,原因很明顯,支付競爭背后是各類金融機構市場競爭,支付涉及的金融機構遠遠不止是商業銀行,如各類信用卡發行機構、收單機構等。因此,才會出現上述情況。
在支付方式發展方面,區域差異也比較明顯,比如,直接借記和電子發票的支付方式,只在歐洲、中東和非洲地區存在,北美、拉美和亞太地區沒有此兩類支付方式。根據《全球支付報告(2015)》的數據推測,各地區未來支付市場發展有一些共同的趨勢:銀行卡支付量減少,銀行轉賬支付量略增。其他支付方式發展則存在地區差異,如電子錢包在拉美之外的地區均可能出現支付量上升,而現金、預付方式在各地區的發展趨勢則可能完全不同。
總體而言,隨著全球電子商務的穩步發展,電子錢包的支付量會不斷增加,或位居全球支付量首位,但速度可能沒有預期中那么快。隨著支付體系內部競爭和結構變化,傳統銀行卡支付(借記卡和信用卡)或會借助近場支付等新型技術,穩定其市場份額,從而在未來5~10年占據全球支付市場的重要地位。
支付技術開發和應用繼續升級
移動支付技術和各種分析算法的發展,徹底打破了全球支付行業固有的結構。在哪里購物和消費、如何支付,成為行業競爭的焦點,且開始被深度挖掘。全球多國在支付等金融技術上面的投資不斷增加,數字化貨幣技術更加成熟。據不完全統計,自2008年以來,全球金融技術投資總額呈現每年三倍的增速,2013年約為29.7億美元,2014年,全球金融技術投資總額已高達120億美元。到2020年,其投資總額大約能增加至200億美元以上。其中,亞洲國家(如中國、日本等)因為消費者對互聯網+服務的接受程度比較高,其金融技術投資也隨著回報率提高而不斷增加。支付技術的發展速度是否可以被準確預測(比如當初計算機技術的發展速度就曾遵循所謂的摩爾定律)?從硬件來看,智能手機儼然已經成為主要的移動支付載體,集線上線下移動支付于一身,其他移動支付工具(智能手環等)也不短出現,但尚未打破其主導地位。從軟件技術來看,未來移動支付發展的主要趨勢包括:
近場支付(簡稱NF C),已成為重要的移動支付技術。NFC由1983年發明的沃頓發明的非接觸式射頻識別技術演變而來,其可以為多個設備如數碼相機、PDA、計算機和手機之間進行交換資料。NFC移動支付隨著2012年NFC智能手機投入市場后開始發展,已經成為手機運營商和移動支付平臺比較成功的商業模式創新。目前全球知名手機品牌商、Visa等卡組織是NFC移動支付的最新引領者和競爭者。
生物特征識別(Biometrics Authentication)或成為重要的移動支付安全技術。隨著移動支付越來越便捷、高效,與之相關的個人隱私、個人財務數據安全隱患不斷產生,由此,準確識別個人身份信息成為保障移動支付安全的重要前提。自1891年產生的指紋識別技術已來,生物特征識別技術不斷升級發展,目前最新的生物特征識別技術包括DNA、指紋、聲音、面部特征、靜脈識別等。其中,指紋機和手形機的商業應用最為成熟。越來越高效的點對點支付模式,需要高度識別個人身份信息的技術,曾經用于高度機密場合的生物識別特征目前是最佳選擇之一。雖然目前還沒有大規模市場化,但其發展勢頭比較明顯,各大手機運營商、支付機構等都在投入研發此項安全技術。
移動云計算,已經開始提供重要的技術支撐。自2007年以來,云計算概念開始出現并流行。NFC等創新支付技術直接挑戰計算能力有限的移動工具,也因此給移動工具之外的移動云計算新的發展機會。做為獨立的計算平臺,移動云計算能為移動工具中的各種應用如支付,提供更好、更便捷的數據儲存、處理、交換等服務。隨著移動支付等應用技術的不斷發展,移動云計算將凸顯其強大的功能,不斷為智能工具計算減負。當然,其對互聯網的傳輸速度和質量要求也越來越高,而這也是目前的網絡發展趨勢。
復雜支付體系悄然形成
支付,已經不僅僅是公共的金融基礎設施,近年來,其已經逐步成為商業模式的一部分、市場營銷的新手段。市場競爭遠沒有結束。新的玩家(如第三方支付和各類手機支付、網絡電子錢包如Android Pay等)不斷進入支付市場,原有的玩家(如商業銀行和信用卡)并沒有被擊退,而是通過技術合作、商業合作等方式,以新的形式(如銀行網絡電子錢包)重新回到市場,支付市場競爭異常激烈。目前,移動支付技術、信用卡體系、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電子商務、傳統商家之間深化合作形成了復雜支付體系,為消費者帶來全新體驗。
當各類支付機構共同掌握了前沿支付技術時,都具備提供高效支付的能力時,支付場景(遠程支付和現場支付)的爭奪戰就不可避免。而消費者對某一類支付場景的偏好、適應性和黏著度越高,提供該類支付場景的機構也將成為未來支付體系的主導者。互聯網電商及第三方支付機構最早打破傳統的線下現場支付場景,并圍繞第三方支付做加法,涉足金融理財等服務,強化了自身的服務能力。在越來越多的線下商業機構接受第三方支付機構的邀約提供現場第三方支付服務時,傳統信用卡市場及其營造的傳統現場支付場景真正開始受到猛烈沖擊。在此之前,商業銀行也依托其銀行卡支付服務,設立了電商等商業服務機構,試圖營造新的遠程支付場景。但這一舉措并沒有提高其客戶黏著度,因此,在一波又一波的支付場景競爭中,幾乎被完全淹沒。
而今,在第三方支付機構沉淀了大量資金、有了擴張商業信用的必要資本之際,同時依托移動支付新技術,各類傳統信用卡的替代工具的出現幾乎是必然結果,例如美國Paypal旗下的Affirm公司、Applepay等,國內的“螞蟻花唄”,“京東白條”等等,都可以在消費者進行消費交易時直接提供支付便利的信用貸款。既可以直接提高商家的銷售額和利潤,又為消費者節省延遲消費帶來的成本。當然,消費者必須為此高效率的服務支付對應的利息。這種創新帶來的直接影響是客戶逐漸降低對銀行信用賬戶的依賴,第三方支付機構的金融屬性增強;其長期影響是侵蝕經濟體系原有的商業模式,改變金融結構和商業社會規則,增強數字化貨幣實現的可能性。信用卡替代工具及其便利的支付服務對傳統信用卡是致命的沖擊。于是,可以看到,信用卡供應商也開始奮力反擊。2015年,借助新的近場支付技術,全球信用卡供應商試圖重新提升客戶對信用卡的使用量和黏著度。美國支付市場的行業調查問卷也印證了這一趨勢。在《2015高級支付報告(The AdvancedPayment Report 2015)》問卷中,問題 “認為哪些機構拉動了移動支付增長”?得到的答案顯示,拉動移動支付增長的機構排名大致如下:卡網絡如美國運通等(82%)、手機等通信供應商(78%)、Paypal(76%)、第三方支付機構(73%)、新型互聯網公司(72%)、銀行和金融機構(72%)、谷歌(68%)、商家(63%)、Start-ups(62%)、移動網絡運營商(53%)。簡而言之,從2015年的情況來看,美國移動支付新的增長引擎是信用卡機構,其次是手機制造商,再次是第三方支付機構,最后是移動網絡運營商。這也大致反映了目前全球支付市場競爭結構。當然,各國具體情形有所細微差異。
數字化貨幣的長期生存基礎不斷夯實
無論支付市場的內部結構如何改變,至今可以肯定的一點是,移動支付技術等創新帶來了更高的支付服務效率,夯實了數字化貨幣的長期生存基礎。
數字化貨幣最初出現的基本目的是脫媒,即減少消費者和商家之間的多重貨幣交換環節(如現金與非現金賬戶轉換、貨幣之間的兌換等),以節省貨幣交易成本,提高交換效率。無論哪種數字化貨幣,若要長期存在并被消費者接受,都需要對消費群體培養一些最基本的消費習慣,如非現金化支付消費,從而提高消費者對數字化貨幣交易的依賴程度。比特幣在很多國家的交易并不成功,源于其投機易量遠遠高于基本的消費易量,本末倒置,沒有培養出對其高度依賴的消費者群體,沒有形成堅實的生存基礎。
在全球,移動支付帶動的數字化貨幣運營機構(商業銀行、信用卡網絡、第三方支付機構、手機制造商等)都正在經歷深刻的創新過程。而在其對立面的消費者,也對數字化貨幣有了切實體驗。數字化貨幣不再是一種理論上的新奇事物,也不再是僅僅停留在理論討論和大宗金融交易,而是開始深入消費者的工作和生活,并呈現蔓延之勢。雖然經濟水平發展程度高低是一國數字化貨幣發展的重要基礎,但并不是唯一因素。而今,這種數字化貨幣創新都已經觸及到各國的終端消費者。全球數字化貨幣發展也迎來了“春天”,很多國家已經嘗試實現了無現金社會,更多的國家躍躍欲試。大部分國家在鼓勵移動支付創新的同時,在穩步發展各項金融基礎設施,總體提升一國金融體系的服務水平。總體來看,全球移動支付創新大大夯實了數字化貨幣發展的基礎,推動更多的國家未來進入無現金社會。表3是花旗銀行編制的全球數字化貨幣指數排名,其中前十位的國家和地區如3所示?;ㄆ煦y行將各國所處的數字化貨幣階段,按照分數排名分別列為 “實質性準備期”( 第1~23名)、“過渡期”(第24~45名)、“形成期”(第46~68名)、“初始期”(第69~90名)。
各國在數字化貨幣進程中的得分指數高低與其國內相關政策和金融基礎設施緊密相關。以進入實質性準備期的各國為例,在發展數字化貨幣方面,名列前茅的各國各有優勢:如排名第一的芬蘭,國內消費者和商業機構對于支付技術等金融創新的適應性非常強;第二名新加坡則對于商業機構、政府資金流的數字化等擁有良好的監管規劃,以及高度發展的信息交互技術(簡稱ICT)基礎設施;第三名美國擁有富有活力的創新環境、最新技術在消費者和商業機構中的高擴散率,快速發展的B2C電子商務,美國消費者基礎多樣化導致其數字化貨幣適應性較差;瑞典具有廣闊的ICT基礎設施,消費者和商業機構對創新的適應性非常強;中國香港擁有良好的ICT基礎設施,金融服務監管自由化,電信部門和零售部門對數字化貨幣的適應性強,準備程度高;挪威排名第六,零售業對數字化貨幣高偏好,消費者對新技術的高偏好;英國的零售商業機構和消費者偏好數字化貨幣,政府出臺數字化貨幣過渡政策,但其目前的ICT對創新的承受能力較差;荷蘭政府財政資金數字化程度高,消費者和商業機構對創新適應力強,但與英國相同,ICT承受能力弱;日本具有競爭性的私人企業和電信部門,但文化偏見導致其現金使用率依然很高;瑞士擁有良好的ICT基礎設施,商業機構對創新接納程度高,但其他市場ICT承受能力不強;丹麥排名第11,零售部門對數字化貨幣高接納度,并通過提高金融服務承受能力提高其數字化貨幣聲譽;德國本地市場競爭適度,商業機構對各類創新適應能力強,但其現金使用率依然很高;奧地利本土市場競爭適度,電信部門對數字化貨幣準備程度高,通過本土創新和企業關系提高其名望。加拿大對數字化貨幣監管自由度高,金融服務可得度高、承受能力強,但同類市場的ICT基礎設施承受能力弱。
一、引言
比特幣誕生于2009年,是一種去中心化的匿名數字貨幣。它不依賴于第三方政府機構的發行和管理,而是通過加密和對等網絡(P2P)技術解決虛擬經濟中的信用問題,從而實現用戶自治,共同管理。比特幣顛覆性的創新,很快引起了全球關注,并獲得了迅速的發展。比特幣的發展研究也越來越多地受到國內外學者的關注。尤其是近兩三年,比特幣發展的研究成果數量有較大增長??v觀幾年來比特幣的發展研究,主要聚焦于比特幣的特點與本質屬性、經濟性研究、比特幣未來發展方向三個方面。
二、比特幣的本質屬性研究
比特幣具有去中心化、匿名、數量有限、可分割性、可追溯性、開放性、全球通用性、無偽鈔、交易不可逆、交易費用低等特點。比特幣自誕生以來,就飽受爭議,本質屬性界定不清,學者們都各有各的說法和道理,比特幣是貨幣、商品、支付手段還是作為一種投資方式等等,一直以來都是比特幣發展研究中的一個課題。
國內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對比特幣貨幣屬性的探索上,大都采用定性研究。孫啟明研究指出比特幣是一種新型的數字貨幣,具備實體貨幣的全部功能,能夠充當價值尺度、支付手段、流通手段、貯藏手段,為未來世界貨幣的構建提供了有益思路和借鑒。賈麗平認為比特幣是國際貨幣發展史上的一場革新,它雖然具有貨幣功能,但是也不能完全斷言是貨幣,比特幣未來能否成為貨幣取決于它的信用機制。盛松成認為比特幣缺乏國家信用基礎,而且任何一個國家也都不會放棄貨幣從而喪失對宏觀經濟的管控,所以比特幣只不過是技術主義和自由主義者的烏托邦而已,不會成為現實中的法定貨幣。王素珍從貨幣的本質和比特幣的特點進行研究,認為比特幣具有貨幣的某些特征,但是它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楊濤從比特幣缺乏信用基礎、不能反映特定生產關系、購買力不確定和缺乏貨幣資產需要的安全保障四方面分析指出比特幣不是貨幣。
國外對比特幣本質屬性的研究視角較為開闊,研究方法也較為豐富,既有定性分析也有實證研究。Reuben Grinberg對于比特幣是否是證券、貨幣、商品、資產進行了爭論和分析,提出比特幣是一種新型的數字貨幣,在微支付和虛擬經濟世界中扮演重要角色。Benton E. Gup從貨幣演進歷史進行分析,指出公元前2200年前就出現了錢的雛形,貨幣的演進從具有內在價值的商品比如金、銀到銀行發行的法幣,支付手段也演變為用信用卡、借記卡以及電子支付。比特幣作為一種最具創新的虛擬貨幣,它雖然看起來具有錢的功能但卻不是法定貨幣,沒有內在價值,它未來會成為全球的一種支付手段。德國法蘭克福大學Florian Glaser等人通過對2011―2013年mtGox交易平臺和維基等相關數據的實證分析,剖析比特幣用戶使用比特幣的真正意圖,指出更多的人把比特幣當做是一種資產或者購物的支付手段,而不是貨幣。美國紐約大學David Yermack研究認為比特幣不能滿足貨幣標準來充當支付手段、記賬單位和價值儲藏,它更像是一種投機性投資而不是一種貨幣。因為比特幣用于現實的交易量很少,波動率太大,匯率與黃金和法幣相關性幾乎為零,風險管理和業主收益對沖困難,用戶面臨較大的短期風險,同時比特幣面臨日常盜竊的風險,而又缺乏銀行系統存款保險,亦不能用于消費信貸和貸款合同。
三、比特幣發展的經濟性研究
1、比特幣市場發展研究
自2009年比特幣產生以來,價格跌宕起伏,交易范圍逐步擴大,配套體系逐步完善??傮w而言,比特幣的市場發展分為三個階段:以“技術共享修訂”需求為主導的“挖礦”游戲內測期;以投資需求為主導的商業模式構建期;以投機需求為主導的市場泡沫凸顯期。目前已經形成較為完整的產業鏈,涵蓋比特幣的生產、存儲、兌換、支付、消費及其相關的金融服務,其中比特幣的交易平臺是當前的市場核心。比特幣市場發展如此迅速,一些學者采用實證研究對市場模型尤其是價格形成以及相關交易數據進行了較多的研究。表1列出了比特幣市場研究的部分典型成果。
2、比特幣對金融的影響研究
國內外學者對金融的影響研究主要集中在討論比特幣對現行貨幣和現有金融體系的影響,主要采用定性研究方法。在對貨幣是否有影響的研究方面,大多數學者都認為比特幣目前用戶群小,對貨幣的地位不會產生太大影響。在對金融體系的影響研究方面,很多學者認為比特幣的出現是對現有金融體系的顛覆。張超認為比特幣一方面促進了新興電子金融服務與產品的創新;另一方面,比特幣有可能影響國家的鑄幣稅收入,影響中央銀行的貨幣供給和貨幣傳導機制。高衛民指出比特幣的出現符合互聯網金融開放、民主、自由的發展特點,能夠更大程度地促成小微金融,一旦受眾人群增多,建立新的虛擬貨幣體系,現有的經濟秩序和傳統貨幣理論都將被改變。陳巖、周燁研究指出比特幣為代表的新型虛擬貨幣對現行的貨幣體系帶來了新的挑戰,但是由于其自身存在的缺陷,造成的挑戰僅僅限于意識層面,不可能撼動現有的貨幣體系,但卻為現行貨幣體系改革提供了一種新思路。Abdur Chowdhury等人研究指出比特幣是一種廉價的金融轉賬系統,未來可以為全球提供廉價的金融服務,為全球資金轉移提供快捷通道,為中小企業降低交易成本提供新的途徑,為提高世界貧窮國家的生活質量提供可能,為資本控制嚴格的國家的人民生活提供救濟;比特幣創新的金融平臺對金融的未來發展有深刻的啟發意義。
四、比特幣未來的展望研究
國內外部分學者對比特幣發展趨勢進行了探索性專題研究,大部分學者對比特幣的未來發展充滿憧憬。郭帝認為從長遠來看,創立一種可靠、成熟、合法的電子貨幣是貨幣的終極目標。張超認為比特幣是未來貨幣發展的一種方向,有可能會替代傳統貨幣。馬廣奇、陳雯敏研究指出比特幣可能消亡也可能前途光明,這取決于政府的態度和比特幣在實際應用方面的發展。Abdur Chowdhury指出利用比特幣協議可以很容易地開發金融和法律服務,用于股票、投資和一些敏感信息,并實現糾紛調解、保證合同、智能特性等,為金融創新提供平臺。Kay Noyen等人研究提出感知即服務(Sensing-as-a-Service,簡稱S2aaS)是物聯網產業現有的商業模式,如果把比特幣技術應用于S2aaS,結合比特幣匿名性、去中心化、支付費用低、可編程、密碼驗證等特點,能夠幫助S2aaS建立足夠多的可追溯的感知節點,并實現傳感數據的低成本微支付,從而推動物聯網的快速發展。Simon Barber等人指出比特幣未來可以通過腳本實現豐富的金融契約與機制形式,如存款、托管、調解糾紛、保證合同等。
但是也有學者認為比特幣未來會有一些局限性。Ferdinando M. Ametrano從貨幣發展史的角度對比特幣的發展進行了系統的研究,提出比特幣讓數字加密貨幣和傳統貨幣之間的競爭成為可能,但是比特幣內在的特性造成通貨緊縮導致價格極度不穩定,這將阻礙比特幣成為一種好的數字加密貨幣,并設計了一種“哈耶克錢”克服比特幣的價格變動問題。Evans,D.S從公共賬平臺角度研究指出,隨著記賬貨幣生態系統的進化,會出現金融服務企業和加工分類企業,這些機構面臨監管,而比特幣記賬平臺不能有效運行這些設計選擇,所以比特幣現有的公共記賬平臺不可能成為通用貨幣的公共記賬平臺,比特幣未來只會成為一種支付方式。
除此之外,筆者通過行業調研,發現國內外的比特幣業內公司和學術機構開始對比特幣的關鍵技術――區塊鏈技術進行研究和部署。研究認為區塊鏈技術能實現存款、托管、糾紛調解、證券、保險、貿易、小額交易和存在性證明,能促進智能交易、分布式股權、資產轉移和版權認證等,將對未來的整個人類社會造成深遠的影響。
五、簡要述評與研究展望
1、簡要述評
通過對文獻的總結梳理與歸納分析,可總結出比特幣的發展研究具有以下幾個特點:第一,比特幣發展的研究內容呈現多樣化,包括比特幣的特點與本質屬性研究、比特幣經濟學研究、比特幣未來發展的展望研究,為全球比特幣的發展提供了良好的理論基礎和較大的實踐價值。第二,比特幣的誕生背景和實現方式決定了比特幣發展研究的跨學科性,經濟學、法學、數學、計算機等學科交叉應用于比特幣發展研究中,拓展了比特幣發展研究的理論成果。第三,研究中既有定性研究也有定量研究,通過調研和統計公開數據,應用多種數理分析進行建模和統計分析研究。
2、研究展望
通過對比特幣發展研究成果的全面剖析,發現還存在很多尚待進一步研究的問題。
(1)研究內容方面。比特幣經濟學研究不夠全面。第一,缺乏對比特幣市場發展全方位、多視角的系統研究。目前對比特幣的市場研究主要聚焦于它的價格形成,而其他方面,比如比特幣投融資、比特幣現貨期貨交易、比特幣硬件產品(硬件錢包、ATM等)、比特幣軟件應用、比特幣的支付市場等方面都有待全面、系統的研究。第二,比特幣對金融和經濟的影響研究有待細化和深化。除了對貨幣體系的影響,比特幣對資源調配、資本流通甚至對就業是否產生影響是研究的空白。
(2)研究方法方面。比特幣是用技術解決經濟問題,它本身就是交叉學科的產物,所以比特幣的研究必須采用多學科交叉研究方法。理論研究過程中,要充分借鑒經濟學、法學、數學、計算機學和社會學等學科的成熟理論對比特幣發展進行研究。同時,也應該對比特幣相關觀點進行進一步深化和凝練,以指導比特幣發展的研究。
目前,國內對比特幣發展的研究主要采用定性研究,國外有一些學者采用定量研究方法。我們應當加大對比特幣的定量研究,以更準確地了解和規劃比特幣發展。目前比特幣的數據采集大都來自公開數據,除了采用宏觀層面的統計數據外,還應該從微觀層次對比特幣用戶和企業這兩個主觀客體進行深入調研和分析,從而采集和挖掘更豐富的數據。
(注:基金項目: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青年項目“比特幣的發展及其風險研究”(編號:14CJY069)。)
【參考文獻】
[1] Grinberg,R. Bitcoin:An Innovative Alternative Digital Currency[J].Hastings Science&Technology Law Journal,2011,4(1).
[2] Nakamoto,S.Bitcoin:A Peer-to-Peer Electronic Cash System[EB/OL].https:///bitcoin.pdf,2008.
[3] 鄭書雯、范磊:基于P2P網絡Bitcoin 虛擬貨幣的信用模型[J].信息安全與通信保密,2012(3).
[4] 楊曉晨、張明:比特幣:運行原理、典型特征與前景展望[J].金融評論,2014(2).
[5] Barber,S.,X. Boyen,E. Shi and E. Uzun.Bitter to Better-How to Make BitCoin a Better Currency[C].Financial Cryptography and Data Security,Berlin:Springer-Verlag,2012.
[6] 孫啟明、王浩宇、潘智涓:比特幣的世界貨幣特征探索[J].北京郵電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4(16).
[7] 賈麗平:比特幣的理論、實踐與影響[J].國際金融研究,2013(12).
[8] 盛松成、張璇:虛擬貨幣本質上不是貨幣――以比特幣為例[J].中國金融,2014(1).
[9] 王素珍:從貨幣本質看比特幣[J].中國金融,2014(9).
[10] 楊濤:淺析比特幣的非貨幣屬性[J].時代金融,2014(1).
[11] Benton E.Gup.What is Money?From Commodities to Virtual Currencies/Bitcoin[J].Alternative Investment Analyst Review.2014,3(3).
[12] Florian,G.,Kai,Z.,Martin,H.,etc al.Bitcoin-Asset or Currency?Revealing Users' Hidden Intentions[C].Twenty Second European Conference on Information Systems,recanati:Tel Aviv university,2014.
[13] Yermack,D.Is bitcoin a real currency?Aneconomic appraisal[R].NBER Working Paper,No.19747.
[14] 于江:新型貨幣“比特幣”:產生、原理與發展[J].吉林金融研究,2013(5).
[15] 廖愉平:比特幣市場發展階段分析與反思[J].西部論壇,2014,24(3).
[16] 陳道富、王剛:比特幣的發展現狀、風險特征和監管建議[J].發展研究,2014(4).
[17] Cocco,L.,G.Concas,M.Marchesi.Using an Artificial Financial Market for studying a Cryptocurrency Market[EB/OL].http:///abs/1406.6496,2014.
[18] Garcia,D.,Tessone,C.J.,Mavrodiev,P.,Perony,N.The digital traces of bubbles:feedback cycles between socio-economic signals in the Bitcoin economy[J].J. R. Soc. Interface,2014(11).
[19] Kristoufek L.BitCoin meets Google Trends and Wikipedia:quantifying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phenomena of the Internet era[J].Scientific Report,2013,3415:1-7.
[20] Shah,D.,K.Zhang.Bayesian regression and Bitcoin[EB/OL].http:///pdf/1410.1231v1.pdf,2014.
[21] Buchholz,M.,Delaney,J.,Warren,J. and Parker,J. Bits and Bets,Information,Price Volatility,and Demand for BitCoin[EB/
OL].http://academic.reed.edu/economics/parker/s12/312/finalproj/Bitcoin.pdf,2012.
[22] Kaminski,J.,Peter A.Gloor.Nowcasting the Bitcoin Market with Twitter Signals[C].Collective Intelligence conference,Cambridge city:MIT,2014.
[23] Ron,D.,Shamir,A.Quantitative Analysis of the Full Bitcoin Transaction Graph[C].Financial Cryptography and Data Security,Berlin:Springer-Verlag,2012.
[24] Ober,M.,Katzenbeisser,S. and Hamacher,K. Structure and Anonymity of the Bitcoin Transaction Graph[J].Future Internet,2013,5(2).
[25] Karp.N.,M.Nava et al. Bitcoin:A Chapter in Digital Currency Adoption[EB/OL].http:///education/related-markets/bitcoin-a-chapter-in-digital-currency-adoption/
2013/08/13/.
[26] 陳豪:比特幣的經濟學分析[D].浙江大學,2015.
[27] 梁秋、王凡彬、余龍秀、李強、吳冰潔:基于小波分析的比特幣價格預測[J].內江科技,2015(5).
[28] 劉力臻、王慶龍:基于模仿傳染模型的比特幣羊群效應分析[J].北京郵電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5(2).
[29] 姜立文、胡h:比特幣對傳統貨幣理念的挑戰[J].南方金融,2013(7).
[30] 趙嚴冬、鄭麗:基于交易模式的比特幣對人民幣的影響分析[J].北京郵電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4(1).
[31] Ali,R.,Berrdear,J.,Clews,R.and Southgate,J.The Economics of Digital Currencies[J].Bank of England Quarterly Bulletin,2014,
54(3).
[32] 溫小鄭、王、王允楠:比特幣對金融體系影響的探索與思考[J].西安郵電大學學報,2013(5).
[33] 洪蜀寧:比特幣――一種新型貨幣對金融體系的挑戰[J].中國信用卡,2011(10).
[34] 張超:新型虛擬貨幣比特幣的發展現狀及其對現實經濟和金融影響的研究[J].時代金融,2013(5).
[35] 高衛民:對新型貨幣比特幣的觀察與瞻望[J].對外經貿實務,2013(10).
[36] 陳巖、周燁:新型虛擬貨幣對國際貨幣體系的挑戰――以比特幣為例[J].經濟論壇,2015(1).
[37] Chowdhury,A.,Barry K. Mendelson. Virtual Currency and the Financial System:The Case of Bitcoin[R].Wisconsin:Marquette University Working Paper,2013.
[38] 郭帝:比特幣發展前景的研究[J].中國證券期貨,2013(7).
[39] 馬廣奇、陳雯敏:對比特幣發展前景的探析[J].西南金融,2015(6).
[40] Noyen,K.,D.Vollandy,D. Worner,E. Fleisch.When Money Learns to Fly:Towards Sensing as a Service Applications Using Bitcoin[EB/OL].http:///pdf/1409.5841v1.pdf,2014.
“會計是國際通用的商業語言”。
自有文字、數字以來,可觀察的會計記錄和會計計算均采用語言符號形式。
19世紀末,弗雷格(G?Frege)把語言問題提到了哲學研究的首要地位,甚至把全部哲學問題都歸結為邏輯―語言問題,引發了西方哲學的“語言學轉向”(陳波2000)。無獨有偶,20世紀60年代,以法國結構主義為代表的后現代人文主義思潮,將符號學引入人文學科并發展成為人文學科流行的方法論,形成了人文學科的符號學轉向(張斌峰 黃華新,2004)。人文學科的符號學轉向是西方哲學語言學轉向的邏輯發展。
會計記錄和會計計算的語言符號形式,西方哲學的語言學轉向,人文學科的符號學轉向,這些給當代會計學的啟示是,傳統會計抑或可以從語言學角度加以研究。為此,本文對現代會計系統的構造基礎――會計賬戶作語言學分析,以提供一個基于語言學視角的會計研究新視野。
一、基于語言學視角的會計賬戶性質
會計賬戶的基本結構,可以用T形賬戶簡約表征。
T形賬戶――會計賬戶基本結構簡約表征
需要注意的是,會計賬戶自其初始構造迄今,所有會計賬戶均為T形,無一例外。
以T形為基本結構的會計賬戶,其結構構件是“符號”。對構造會計賬戶的結構構件――符號進行分類,可以分為三種類型:文字符號;數字符號;T形符號。
從語言學角度看,語言分為自然語言和人工語言。自然語言也稱日常語言,是人們進行和表達日常思維的語言。人工語言是人類為特定目的,通過嚴格定義的方式專門創立的語言(陳慕澤余俊偉2003)。例如,數學語言是一種典型的人工語言。人工語言區別于自然語言的重要特征是前者排除歧義?;凇白匀徽Z言”、“人工語言”觀點,考察會計賬戶的構造符號:構成會計賬戶的文字符號和數字符號,屬于自然語言符號;構成會計賬戶的T形符號,屬于人工語言符號。就整體而言,會計賬戶是一個以人工語言符號T形為架構,內含自然語言符號的一個語言符號串,稱其為會計賬戶語言符號串。
著眼會計賬戶體系,一個會計賬戶語言符號串是整個會計賬戶體系的構成個體,因此,可以認為會計賬戶個體是會計賬戶體系的一個語言符號單位。
對照語言學人工語言定義,作為一個語言符號單位的會計賬戶:文字符號是為簿記特定目的專門構造;數字符號有其嚴格的定義并為會計界認同和遵守;T形符號其運用約定俗成,排除歧義。因此,會計賬戶符合人工語言符號特征。由此可以得出結論:作為語言符號串的會計賬戶,其符號串整體是一個人工語言符號整體。簡單地說,會計賬戶是一個人工語言符號,是為基于語言學的會計賬戶新定義。
二、基于人工語言符號定義的會計賬戶功能
語言學認為,語言是一個符號系統,語言反映客觀對象。
會計賬戶是一個人工語言符號。會計賬戶體系是由會計賬戶人工語言符號個體構造的一個人工語言符號系統。會計賬戶、會計賬戶體系反映客觀對象。會計賬戶、會計賬戶體系反映的客觀對象是“會計對象”。會計賬戶、會計賬戶體系與 “會計對象”之間是反映與被反映關系。由此,即可邏輯推出:會計賬戶、會計賬戶體系具有“反映”功能。與當代會計學認為的會計的基本職能之一“會計反映”相契合。
基于會計賬戶是一個人工語言符號,還可以從語言符號的“語形”角度對會計賬戶加以研究。從語形角度看,所有會計賬戶均為T形。會計賬戶所構造的T形,將會計賬戶分為左方和右方。在采用印度計數制度和十進制下,會計賬戶左方、右方的數據在縱向上是分別可以直接相加的一個計算“式”。同時,左方與右方相加后的總量可以相減,可以計算左右兩方的“凈量”。受計算式的制約,計算式中的量必須統一計量單位,經驗地,會計選擇了貨幣計量單位,即使選擇其他計量單位,在同一賬戶(計算式)下,也需是口徑相同的計量單位并同時記錄貨幣計量單位。由此,會計賬戶T形結構構造了一個主要以貨幣計量的可以連續記錄和連續計算的“式”,且連續不受限制。在持續經營前提下,會計賬戶的連續記錄和連續計算,則形成了永續貨幣記錄和永續貨幣計算。由此,會計賬戶具有“永續貨幣反映”和“永續貨幣計算”兩種基本功能。會計賬戶的“永續貨幣反映”和“永續貨幣計算”功能,與當代會計學的“永續盤存制”相契合。
綜上所述,以語言學為基礎理論,可以得出會計賬戶的性質是一個人工語言符號。由會計賬戶是一個人工語言符號的性質可以邏輯推出會計賬戶的基本功能是“永續貨幣反映”和“永續貨幣計算”。這是本文的直接結論。不僅如此,基于會計賬戶的基本功能是“永續貨幣反映”和“永續貨幣計算”,因會計賬戶是會計賬戶的個體,其整體是會計賬戶體系,因此,可以得出會計賬戶體系同樣具有“永續貨幣反映”和“永續貨幣計算”功能;又因會計賬戶體系是現代會計的基礎,由此可以得出現代會計的基本職能是“永續貨幣反映”和“永續貨幣計算”?,F代會計“永續貨幣反映”和“永續貨幣計算”基本職能,是會計反映和會計計算區別于其他反映和其他計算的本質特征。
【參考文獻】
[1] 陳波.邏輯哲學導論[M].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