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01 16:3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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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兩周的軍訓正值七月,是上海最熱的時候,對于平時穿著休閑短褲,吹著空調的大學生而言,頂著烈日穿那厚厚的迷彩服,好似一條棉被令眾人汗如雨下、渾身濕透。生痱子者有之,曬傷者有之,暈眩者有之,病倒者有之,唯獨沒有人叫苦叫累……
白天的訓練單調卻不乏味,隊列、行進、軍體拳……當空的烈日記錄著我們的汗水,橄欖綠中滲出嚴明的紀律,僅有的睡前休息是我們與教官暢談的良機,歡笑聲里將白天的辛苦化為意志力的升華。
夜幕降臨卻依舊是奮斗的開始,為了讓關領導在第一時間了解訓練的進展,數名新關員組成了《關兵快訊》簡報編輯部,自己再次有幸成為其中一員。軍營的環境大大限制了平日里習慣于網絡的才子們的發揮,緊迫的進度讓大家不得不占用僅有的睡眠時間,然而毅力在支撐,關領導細心呵護,終于克服了又一個難關。
軍訓把我們每個人都鍛煉成了真正的男子漢,讓我們學會怎樣獨立,怎樣面對生活、面對困難,怎樣去承擔那份光榮而又艱巨的責任……
一、目前我國公務員培訓的現狀
2007年2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人事部《十一五行政機關公務員培訓綱要》,其中提出“十一五”期間要把全體公務員普遍輪訓一遍,使公務員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明顯提高,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本領增強。地方政府也根據各地實際需要,制定公務員培訓計劃,切實加強公務員的培訓工作,提升公務員的整體素質。但是,培訓結果調查顯示,存在不少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目前我國公務員培訓存在法律保障薄弱、培訓內容與實際不符、培訓機構和人員缺乏專業性、忽視公務員自身體驗等問題。培訓的法規制度不健全,缺乏規范性。中國是高度異質性的國家,所謂異質性就是指極為不同的體制、習俗和觀點同時存在。異質性導致行政制度中出現許多不規范的管理,正如我國公務員培訓制度中就存在著諸多不規范管理。究其原因,主要是缺乏法制的規范,日前有關公務員培訓工作的單項法規和地方性法規均未建立或不健全,現有的暫行條例和暫行規定較粗放,操作性差。有關培訓的經費保障、施教機構資格認證、培訓質量評估及培訓的具體方法規定均不明確,造成了公務員培訓工作中出現不科學甚至管理混亂,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公務員培訓制度的完善。公務員培訓的內容與公務員的實際需求不符,培訓結構形式化使得公務員接受培訓只是完成官僚制組織給予的任務,而自己的精神特質與聰明才智卻不投入其中,其結果必定是導致培訓的異化。在我國公務員培訓實踐中,許多培訓項目并非出于公務員自身的需求,而是來自培訓機構的想當然。公務員參加培訓純粹是為了完成任務,這是官僚體制中主動性缺失的表現,激勵機制的不完善,其結果就是導致公務員的行為與其精神意志的分離。我國的公務員培訓機構已成為專門的教育部門,與具體的政府職能部門相對立,從而使培訓機構對需要培訓的部門缺乏溝通了解,導致培訓機構專業水平低下。同時,培訓師由于長期固定在培訓機構,成為專門的教育者,缺乏在具體職能部門的工作經驗只能空談理論成為授課機器,喪失了其特有的本質屬性。公務員培訓過程中忽視了公務員的主觀能動性,采取“單面灌輸”的培訓方式,使得培訓中看不到公務員個體的存在。培訓者只是作為機器零件在機械運動,喪失了人格特質,不知學習的主動性、創造性為何物。不考慮需求的多樣性,整齊劃一,缺乏綜合能力的培養。
二、實施拓展式培訓的必要性
近幾年新錄用的公務員特別是市級機關的公務員,由于大部分都是“三門”干部,缺乏艱苦環境的磨練和基層實踐經驗,其綜合素質不能很好適應各項工作的要求,存在一些比較明顯的問題與局限,集中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在政治素質上,相當部分新錄用公務員的思想政治水平不夠高,從政治上把握大局、觀察和處理問題的能力較為欠缺;在群眾觀念上,部分新錄用公務員的群眾觀念和群眾意識淡漠,普遍不會和群眾打交道,有的個人意識太重,喜歡談自我價值,忽視了黨、國家和人民對自己的培養;在工作能力上,不少新錄用公務員的調查研究和組織協調能力以及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較弱;在精神作風上,有些公務員缺乏艱苦創業精神,不能適應社會各種環境考驗,作風不夠扎實,脫離實際,工作干勁和堅韌性不夠。
拓展訓練是上世紀90年代在中國發展起來的一種新型的培訓工具。它借鑒了國際上的通行的培訓形式和理念,結合中國現實國情,以管理學、心理學、組織行為學,社會學,經濟學,哲學,教育學等理論為依據,通過具體的戶外活動(場地、野外、水上等)和室內課程將特定的知識內容貫穿其中,使學員在妙趣橫生的經歷中,學習和理解相關的知識,感悟相關的理念,發掘自身潛力提升綜合能力。在新加坡,80%的文官接受體驗培訓課以促進觀念改變,美國外交部則定期給外交官提供體驗培訓,它成了公務機關傳遞概念的有效途徑。而在中國國內,體驗培訓還是比較新的事物,主要集中在企業培訓的領域,我們可借鑒國外公務員培訓的經驗,改善我國的公務員培訓。拓展培訓的意義主要體現在成功的心理訓練和團隊合作訓練。通過拓展訓練,學員在以下方面將有顯著的提高:認識自身潛能,增強自信心,改善自身形象,學會促進個人發展;克服心理惰性,磨練戰勝困難的毅力;啟發想象力與創造力,提高解決問題的能力;認識群體的作用,增進對集體的參與意識與責任心;改善人際關系,更融洽地與群體合作;學習欣賞、關注和愛護自然等。
三、拓展式培訓的實施策略
1、團隊熱身
在培訓開始時,團隊熱身活動將有助于加深學員之間的相互了解,消除緊張,建立團隊,以便輕松愉悅的投入到各項培訓活動中。這類活動經典項目――破冰起航。活動要求:全體隊員分成若干個隊,每10-12人組成一隊每隊由一名培訓師及助理培訓師主持、配合本隊活動;各隊推薦或自薦隊長和旗手各一名;編隊歌,可自編曲,也可原曲填詞;起隊名,形象、有意義;隊訓,文字簡練、朗朗上口,具有震撼力;制作隊旗、隊徽全體隊員在隊旗上簽名,蘊意深刻;最后各隊相互展示、解釋隊名、隊歌、隊訓、隊旗。以破冰游戲貫穿始終,充分展示參訓人員的創意與激情集眾人智慧,濃縮創新意識,展示團隊風采,迅速形成一支擁有共同使命感的團隊。培訓將以組為單位,使每個人都積極地參與到培訓之中,團隊的所有成員必須共同面對困難、迎接挑戰、攻克難關。破冰游戲將有效打破人與人之間的隔膜,創造良好的溝通氛圍,激發熱情與斗志,通過此類項目,主要提高公務員溝通協調能力,以及社交能力。
2、個人項目
這類項目本著心理挑戰最大、體能冒險最小的原則設計,每項活動對受訓者的心理承受力都是一次極大的考驗。如:空中單杠,要求每一個隊員站在離地七米的空中,腳下是一塊厘米寬,一米左右長的木板,在前方一米以外的空中,懸著一根單杠,單杠隨風微微地晃動,每一個隊員要做的就是從木板上凌空躍起,抓住那根單杠;此項目需要隊員增強,克服恐懼心理勇敢地躍出去抓住單杠。克服、戰勝困難的勇氣,有著勇往直前的精神。劇毒廢墟場,設置一些有毒或者無毒的障礙物,要求是通過觀察判斷有毒無毒事物,安全離開廢墟場。公務員觀察能力,是對各種問題和現象的洞察力。這是保證國家公務員處理問題時,能夠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的前提。可以通過現象看到本質,預見事物的發展和變化。增強判斷力,判斷能力是指國家公務員對工作問題進行分析觀察后,要對問題的性質、特征和現狀進行判定,作為執行政策和決策的依據。這也是國家公務員在掌握真實信息的基礎上,依據邏輯推理,做出某種判斷的決策能力。完成這些項目對初次參加培訓人員來說,第一感覺大都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在這種情緒控制下,個人需要在同伴的吶喊和支持下盡自己最大的努力來完成項目,并在這個過程中體驗到實際中的困難遠不如想象中的困難那么大,領悟到“當你要放棄的時候,其實離成功已只有一步之遙。
3、團體項目
團隊項目以改善受訓者的合作意識和受訓集體的團隊精神為目標,通過復雜而艱巨的活動項目,促進隊員之間的相互信任、理解、默契和配合。經典項目:信任背摔,每一位隊員依次從一座高1.5米的背摔臺上直身向后倒下,其他隊員在背摔臺下平伸雙臂做保護。通過此項目建立團隊成員之間相互信任的基礎,通過身體接觸,打破大家之間的隔膜,盡快的進入培訓情景,學習換位思考,向自我挑戰,提高心理素質,戰勝恐懼,規范自我行為同社會、集體利益的關系。在日常工作中,有人總是習慣于指責別人工作做的不好,認為別人的工作都很容易做可真到自己做又如何?所以,在工作中,應從自身做起,對他人多一份寬容、理解和信任,有良好的適應能力,大家共同承擔責任和義務才能使團隊具有凝聚力。團隊項目有很多種,但一般要求首先確立方案,明確分工,有效的組織協調是團隊成功的關鍵有效的利用搭配資源,是團隊成功的質量。相互協調和精心操作,才能保障計劃的順利實施。感受面對困難時,應有的態度和做事方式,擺正個人在團隊中的角色定位,是團隊成功的基礎。提高公務員組織能力,組織能力是指國家公務員在一定的工作環境中,能根據工作任務的特點和需要,選擇適當的組織形式,建立精干有效的工作機構和控制系統,實行科學的分工和授權,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善于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并把他們組織到實現工作目標的活動中去的能力。
4、回顧與總結
回顧能幫助學員消化、整理、提升訓練中的體驗,以便達到活動的具體目的。總結能將學員培訓的收獲遷移到工作中去,以實現整體培訓目標。通常,培訓效果的鞏固是一個比較復雜的問題,往往需要提供培訓的機構和接受培訓的組織共同配合來完成。對于拓展訓練的后期效果增強,有幾種方法可以運用,一種是根據培訓結果要求每個參訓者制定出行動計劃,并且進行定期的跟蹤和反饋。如果真的可以把這一點做到位,培訓效果就能得到很明顯的延續;另一種相對簡單有效的方法就是重復刺激,經常回放參加培訓時的照片、錄像或者音頻資料等。“生活本身也是體驗,將體驗聯系到工作中,引發出新的體驗,進而使體驗效果得以延續,這對于培訓效果鞏固也具有明顯的作用”;此外,還可以采用加強對學員評估的多維度加權評估法來進行強化,先根據學員在培訓過程中的表現給出一個加權分數,同時,再跟蹤學員返回工作崗位后的進步情況,請送培單位相關部門再評分得到另一個加權分數,最后綜合得出學員的綜合成績,進一步反饋給所在單位,作為該學員今后晉升或提拔的一個依據,同樣可以起到訓練的后期強化效果。
四、培訓過程中應注意的問題
課程與教材建設是拓展訓練課進入公務員培訓課堂必須解決的第一個問題,只有做好了拓展訓練課程與教材的建設工作,在公務員培訓課堂中推廣拓展訓練下才能更好的實施。將拓展訓練課程與體育、心理健康課程有機地結合起來,開發編寫適合的拓展訓練教材,使拓展訓練教學在公務員施教中更好地開展。公務員綜合能力的提高,不是簡單地靠一、二次的拓展訓練就能提高的,它只是政治思想教育、業務技能等培訓的一個補充。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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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海爾公司、三星公司和松下公司的培訓方式總結。
1.海爾公司的培訓。
海爾的培訓強調“以人為本”的培訓思路,并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培訓機制,最大限度地激發每個人的活力,充分開發利用人力資源。
1.1完善的培訓環境。
1.1.1建立完善的培訓網絡。內部建立穩定的教師師資網絡,并將培訓考評與績效掛鉤;外部建立可隨時調用的外部專家網絡,引進教學和管理經驗,總結海爾內部案例,實現資源共享。
1.1.2建立不同規模的培訓中心。單位內設立小型培訓中心,用于員工上崗前的學習鍛煉;設立海爾大學培養管理人才;設立海爾國際培訓中心,舉辦高素質培訓與國際學術交流。
1.2.多樣的培訓方式。
1.2.1員工互動培訓。通過形式多樣的培訓及文化建設向員工詮釋海爾理念,達成理念共識。
1.2.2上級培訓下級。將培訓下級的工作和效果與上級的考核結合,促使上級關心培訓、重視培訓。
1.3實戰技能培訓
1.3.1即時培訓。當日下班后,就進行案例分析,并就內部辦刊進行公開發表、討論。讓員工從案例中學會分析、解決問題的思路。
1.3.2定期培訓。通過定期的日清會、月例會、專業例會等進行學習培訓。
1.4個人生涯的培訓
1.4.1海豚式升遷。無論是普通員工還是管理層,只要是沒接觸過的工作內容,都要從基層做起,在一步步干上來。
1.4.2屆滿要輪流。有明確制度規定各個崗位的工作年限,防止固化思維,促進工作創新。
1.4.3實戰方式。通過實戰培養人才,讓壓力變成動力。
2.三星公司的培訓。
三星認為,一個企業能取得成就關鍵在于人才,因此三星很注重人才選拔、培訓之道和使用之道。三星的培訓方式主要有以下幾點:
2.1巨額培訓投資。
2.2設立職能教育機構。設立了管理能力部門、業務知識部門和精神狀態部門等三大職能教育機構。下設各類分院,對職工進行有針對性的教育培訓。
2.3請進來、送出去。聘請國內外的著名專家到三星開辦講座;將各公司的負責人派往海外著名大學或機構進修。
2.4地區專家培養制度。了解當地國情民情,有利于未來當地工作的開展。
2.5強調自我提高。采取崗位教育、集體研討和自我總結的方式,使員工通過自學自省,不斷進步。
3.松下公司的培訓。
松下電器公司將“集中智慧的全員經營”作為公司的經營方針,因此注重培養人才,強調員工的教育培訓。
為培養人才,松下設有“教育訓練中心”,下屬八個研修所和一個高等職業學校,針對不同的對象進行培訓。松下有完善的人才培養計劃,會根據需求開設各種綜合性的系統的研修、教育講座。
在人才的培養上,松下重視以下十二點:注重人格的培養;注重員工的精神教育和人才培養;要培養員工的專業知識和正確的價值判斷;訓練員工的細心;培養員工的競爭意識;重視知識與人才相結合;惡劣環境促使成功;人才要配合恰當;任用就得信任;采用強過自己的人;創造能讓員工發揮所長的環境;不能忽略員工的升遷。
二、三國企業的培訓特點。
1.強調個性化培訓。三家企業在培訓的時候都注重以人為本,針對不同的員工有不同的培訓方法。比如海爾,在單位內設立小型培訓中心,用于員工上崗前的學習鍛煉;設立海爾大學培養管理人才;設立海爾國際培訓中心,舉辦高素質培訓與國際學術交流。三星設立了管理能力部門、業務知識部門和精神狀態部門等三大職能教育機構。下設各類分院,對職工進行有針對性的教育培訓。而松下公司則以“社內留學制度”讓員工按照自身所需,主動提出培訓申請。
2.注重能力訓練。運用案例分析等方式培養員工的綜合能力,讓員工在案例中學習到分析和解決的能力,再下次遇到問題時,能作出較為合適的反應。特別是海爾公司的及時學習,每天下班后,就直接對當天發生的案例進行分析,引導員工討論分析,通過互相啟發,既培訓了員工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又得到員工對問題的反饋,對其他員工在將來的工作中有跟大啟示。
3.將考核和培訓掛鉤。考核和培訓掛鉤,一方面給予員工培訓的壓力,一方面也能提高培訓的效率和效果。海爾公司甚至將員工的培訓成果和上級的考核掛鉤,從多方面多層次地要求員工提高培訓效率。
4.注重培訓方式的創新。每個公司注重創新培訓方式。比如海爾創新了上級培訓下級的方式,從領導層開始關心每個員工的培訓。三星則根據市場的需求,創新了地區專家培養制度。松下除了一般的培訓,還特別設置了海外培訓,讓員工學習到更多的國外經驗。
三、三國企業的培訓方式對我國公務員培訓的啟示。
只有進行有計劃、有目標的公務員培訓活動才能保證公務員掌握專業素養及技能,進而使政府管理適應整個社會發展的需求。對優秀公司培訓成功方法的借鑒和吸收,必將推動中國公務員培訓的改革與發展。通過對上述三家企業的研究,筆者提出以下幾種對策來解決我國公務員培訓中所遇到的問題。
1.增強培訓意識。現在很多公務員的培訓氣氛過于懶散,大多是為了完成任務才去參加培訓,導致培訓效率低效果差。因此增強公務員自身的培訓意識很關鍵。通過鼓勵政策的影響營造公務員的培訓氛圍,調動公務員自身的培訓積極性,通過具體的培訓運作使培訓服務于公務員職業生涯的發展,讓公務員認識到培訓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從而最終形成良好的培訓氛圍。
2.創新培訓方式。目前我國公務員的培訓方式較為單一,大多數以教室授課為主。創新培訓方式,一是能提高公務員的學習興趣,二是能從多角度地進行學習掌握不能方面的知識。比如走出去,面向社會,在實踐中教與學,通過現場觀摩、案例分析、討論交流等多種形式結合培訓。另外可以采用角色模擬,讓公務員設身處地、身臨其境地學習到在不同狀況時,該如何進行處理。
3.建立培訓網絡。借鑒三個公司的經驗,建立完善的培訓網絡。如,與各高校、培訓機構合作,設立培訓基地、構建師資網絡,通過有效的聯合,降低培訓成本、共享知識資源,提高培訓效率和質量。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公務員考核,是指對非領導成員公務員的考核。對領導成員的考核,由主管機關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條公務員考核應堅持客觀公正、注重實績的原則,實行領導與群眾相結合,平時與定期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按照規定的權限、條件、標準和程序進行。
第二章考核內容和標準
第四條對公務員的考核,以公務員的職位職責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為基本依據,全面考核德、能、勤、績、廉,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質及個人品德、職業道德、社會公德等方面的表現。
能,是指履行職責的業務素質和能力。
勤,是指責任心、工作態度、工作作風等方面的表現。
績,是指完成工作的數量、質量、效率和所產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潔自律等方面的表現。
第五條公務員的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時考核為基礎。
平時考核重點考核公務員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階段工作目標以及出勤情況,可以采取被考核人填寫工作總結、專項工作總結、考勤等方式進行,由主管領導予以審核評價。
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在每年12月至翌年2月進行。
第六條年度考核的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等次。
第七條確定為優秀等次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高;
(二)精通業務,工作能力強;
(三)工作責任心強,勤勉盡責,工作作風好;
(四)工作實績突出;
(五)清正廉潔。
第八條確定為稱職等次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較高;
(二)熟悉業務,工作能力較強;
(三)工作責任心強,工作積極,工作作風較好;
(四)能夠完成本職工作;
(五)廉潔自律。
第九條公務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質一般;
(二)履行職責的工作能力較弱;
(三)工作責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風方面存在明顯不足;
(四)能基本完成本職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數量不足、質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較大失誤;
(五)能基本做到廉潔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第十條公務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確定為不稱職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質較差;
(二)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不能適應工作要求;
(三)工作責任心或工作作風差;
(四)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或在工作中因嚴重失誤、失職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社會影響;
(五)當年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五個工作日,或累計超過十個工作日;
(六)存在不廉潔問題,且情形較為嚴重。
第十一條各考核單位可以將考核內容和等次標準進行細分和量化,結合本單位特點,針對不同類型、不同層次的公務員制定具體的、便于操作的考核辦法。
第十二條公務員年度考核應嚴格堅持標準,實事求是。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人數,應當掌握在本機關參加年度考核的公務員總人數的百分之十五以內。
機關當年在綜合性評比中被授予榮譽稱號,或中央部委、省委省政府給予“先進集體”等榮譽稱號的,該單位優秀等次的人數可控制在實際參加考核總人數的百分之二十以內。
優秀等次名額應根據實際情況在機關內各職務層次人員中合理分配。
第三章考核程序
第十三條公務員考核按照管理權限和規定程序進行,由本機關公務員管理部門組織實施。
第十四條機關在年度考核時設立考核委員會,由本機關領導成員及從事公務員管理、紀檢監察工作、其他有關部門的人員和公務員代表組成。
考核委員會主要職責是:制定考核工作計劃;擬定考核的具體標準和方法;組織、指導、協調、監督本機關各部門的考核工作;審核主管領導對公務員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見;受理本機關公務員對考核結果不服的復核申請。
考核委員會的具體事務由本機關公務員管理部門承擔。
第十五條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一)被考核公務員按照職位職責和有關要求進行年度總結,填寫《公務員年度考核登記表》,并在一定范圍內述職;
(二)主管領導在聽取群眾和公務員本人意見的基礎上,根據平時考核情況和被考核公務員的個人總結,進行綜合分析,寫出評語,提出考核等次建議和改進提高的要求;
(三)對擬定為優秀等次的公務員在本機關范圍內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
(四)由本機關負責人或者考核委員會對主管領導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議進行審核,確定考核等次;
(五)將考核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務員,并由被考核公務員簽署意見。
對擔任機關內設機構領導職務公務員的考核,必要時可以在一定范圍內進行民主測評。
第十六條公務員對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不服的,可自接到考核結果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本機關申請復核,復核期間,申請復核的公務員不得提出申訴;對復核結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復核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按照規定向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或者本機關的上一級主管機關提出申訴;也可以不經復核,自接到考核結果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直接提出申訴。對申訴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申訴處理決定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作出處理決定的上一級機關提出再申訴。
第十七條各機關應當于翌年3月底前將本單位公務員年度考核總結(含基本稱職、不稱職等次人員情況說明)和優秀等次名冊、《公務員年度考核結果備案呈報表》送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
經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后,各機關應當將《公務員年度考核登記表》存入公務員本人檔案,并及時按照考核結果兌現有關待遇。
第四章考核結果的使用
第十八條公務員年度考核的結果作為調整公務員職務、級別、工資以及公務員獎勵、培訓、辭退的依據。
第十九條公務員年度考核被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符合晉升工資條件的,晉升工資;
(二)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且符合規定的其他任職資格條件的,具有晉升職務的資格;連續三年以上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晉升職務時優先考慮;
(三)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當年給予嘉獎;連續三年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記三等功;
(四)享受年度考核獎金。
第二十條公務員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的,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對其誡勉談話,限期改進;
(二)本考核年度不計算為按年度考核結果晉升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的考核年限;
(三)一年內不得晉升職務;
(四)不享受年度考核獎金。
第二十一條公務員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的,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降低一個職務層次任職,并按規定調整其工資;
(二)本考核年度不計算為按年度考核結果晉升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的考核年限;
(三)不享受年度考核獎金;
(四)連續兩年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的,予以辭退。
第二十二條對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而又無職可降的公務員,應予降低一個以上級別;無級別可降的,應予降低一個以上級別工資檔次;如果其職務、級別、工資檔次均處于最低狀況,則不再降低,但須給予嚴肅批評教育。
第二十三條經確認屬考核不實的,應重新確定考核等次,并及時更改有關待遇和獎勵。
第二十四條公務員主管部門和公務員所在機關應根據考核情況,有針對性地對公務員進行培訓。
第五章相關事宜
第二十五條新錄用的公務員在試用期內參加年度考核,不確定等次,只寫評語,作為任職、定級的依據。
第二十六條調任、轉任的公務員,由其調任、轉任的工作單位進行考核并確定等次。其調任、轉任前的有關情況,由原單位提供。
掛職鍛煉或參加扶貧、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等專項工作的公務員,時間半年以上的由掛職、扶貧或服務單位進行考核并提出確定等次的建議。考核材料及建議送派出單位,由派出單位研究確定考核等次,可不占派出單位優秀等次名額。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單位進行考核。
單位派出學習、培訓的公務員,由派出單位進行考核,主要根據學習、培訓表現確定等次。其學習、培訓的相關情況,由所在學習、培訓單位提供。
當年的軍隊轉業干部,由接收安置單位根據工作表現和轉業時的鑒定確定考核等次。
第二十七條當年退休的公務員不參加當年的年度考核,除受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期間的情形外,年度獎金按本人當年工資及當年實際工作月數計發。
第二十八條病、事假累計超過考核年度半年的公務員,不進行考核。
第二十九條公務員涉嫌違法違紀被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參加年度考核,不寫評語、不定等次。結案后,不給予處分或者給予警告處分的,按規定補定等次。
第三十條受處分公務員的年度考核,按下列規定處理:
(一)受警告處分的當年,參加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
(二)受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的期間,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定等次。在解除處分的當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處分影響。
一、幾個相關概念
(一)終生教育
終身教育是指對一個人從生到死的整個一生所進行的教育。具體來說,終身教育包含了縱向教育和橫向教育的連續和結合。從縱向上看,它指出了人生發展的每個時期受教育的連續性;從橫向看,它指出了受教育者身心各方面的發展是互相結合的。從20世紀70年代起,從西方到東方,從發達國家到發展中國家,終身教育都被廣泛接受,一些國家甚至通過立法等手段為終身教育的實施提供制度化的保障和護航。
(二)公務員的公務員能力標準
黨的十六大提出的“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要求,國家人事部印發了《國家公務員通用能力標準框架(試行)》,此舉旨在貫徹落實進一步開發公務員人才資源,促進公務員隊伍能力建設,造就一支高素質、專業化的公務員隊伍。各地、各部門在公務員培訓教育、錄用、競爭上崗、考核等工作中,要以標準框架為參考依據,體現通用能力的要求,并根據不同職務公務員的特點制定細化的標準。各地、各部門要在實踐中不斷完善公務員通用能力標準,切實加強公務員隊伍能力建設。
(三)公務員終生學習與終生教育
《國家公務員通用能力標準框架(試行)》明確提出學習能力,即樹立終身學習觀念,有良好的學風,理論聯系實際,學以致用;學習目標明確,根據自己的知識結構和工作需要,從理論和實踐兩方面積累知識與經驗;掌握科學學習方法,及時更新和掌握與工作需要相適應的知識、技能;拓寬學習途徑,向書本學、向實踐學、向他人學。
二、公務員樹立終身教育理念的必要性
(一)知識經濟時代的必然要求
隨著新技術的飛速發展和信息產業的崛起,知識對社會經濟發展的作用越來越大。我國面臨挑戰,需要學習的知識、需要解決的問題與日俱增。這一切對于處在各級各類崗位上,從事政府公共部門管理的公務員提出了必須進行終身教育的必然要求。
(二)公務員工作的本質要求
公務員是各級國家行政機關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公務員工作的本質要求公務員們要有豐富的知識、高超的思維能力、正確的決策能力、良好的組織協調能力等等。在知識經濟時代,知識更新的半衰期在縮短,知識的增長與知識的老化形成鮮明的對比,終身教育不再是口號,而是每個人的迫切需要和真實行動。
(三)公務員不斷進步的內在條件
一般來講,公務員的晉升要經歷由基層、中層到高層的發展提升過程,表面上看這一過程是官位的提高、權力的增大、責任的加重,實質上是知識能力水平的提高。公務員知識能力水平的提高是一個逐步積累的漸進過程。公務員只有不斷地在工作中學習提高,更新原有知識,補充新知識,力求成為知識豐富、能力突出、站在時代前列的人,才能擔負起更高更重的領導責任。
三、公務員終身教育中存在的問題
隨著公務員制度的全面實施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對公務員素質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地在公務員教育培訓教育過程中也遇到了許多期待解決的問題。首先,培訓教育觀念落后。一些單位和部門的領導對公務員教育的重要性缺乏足夠的認識,總認為培訓教育是“軟任務”,可搞可不搞,把培訓教育投入看作是一種消費投資,片面強調日常事務太多,培訓教育會影響甚至沖擊正常的行政工作。第二,工作與學習矛盾仍較突出。全面推行國家公務員制度以后,實行“定職能、定機構、定編制”的“三定原則”,參加培訓教育學習的時間太多勢必會影響日常工作的開展。第三,培訓教育內容嚴重滯后。目前,全國各地公務員培訓教育除了學習指定的公共必修課和專業必修課之外,選修課的開設在地方公務員培訓教育中只是小范圍的嘗試,公務員參加培訓教育學習的選擇余地較小,難以滿足那些素質較高、基礎較好、求知欲較強的公務員的需要。第四,培訓教育激勵機制不完善。盡管《國家公務員培訓教育暫行規定》明確指出:“參加培訓教育是國家公務員的權利和義務。國家公務員培訓教育期間的學習成績和鑒定作為任職、定級和晉升職務的重要依據之一。”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上述規定并沒有得到真正的落實,使得許多公務員參加培訓教育學習的動力不足、積極性不高,往往都是被動地接受培訓教育。
四、改進公務員終生教育的措施
(一)必須明確終身教育的目的
公務員進行終身學習必須首先端正態度,“正其心”、“誠其意”,弄清楚為什么而學。作為社會主義建設偉大事業的工作者,必須牢固地確立為國家、為人民、為黨的事業而不斷學習進取的使命感,這是公務員擺正自己位置,自覺地進行終身教育的內在動力。一個合格的公務員只有全身心地投人到為人民服務的事業中去,以積極主動的精神去學習,力求為人民掌好權、服好務,就具備了立于不敗之地的最基本素質。
(二)提高思想素質和提高能力素質相結合
對公務員進行終身教育,提高知識能力水平,必須把提高思想政治水平擺在首位,擺在“生命線”的位置,公務員的思想政治水平決定著進行日常工作時的立場和方向。公務員進行終身教育切不可只注意能力的提高,而忽視思想政治素質的鞏固和提高。
(四)提高思維水平和提高工作能力素質相結合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公務員考核是指對非領導成員公務員的考核。對領導成員的考核,由主管機關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條公務員考核堅持客觀公正、注重實績的原則,實行領導與群眾相結合,平時與定期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按照規定的權限、條件、標準和程序進行。
第二章考核內容和標準
第四條對公務員的考核,以公務員的職位職責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為基本依據,全面考核德、能、勤、績、廉,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質及個人品德、職業道德、社會公德等方面的表現。
能,是指履行職責的業務素質和能力。
勤,是指責任心、工作態度、工作作風等方面的表現。
績,是指完成工作的數量、質量、效率和所產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潔自律等方面的表現。
第五條公務員的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時考核為基礎。
平時考核重點考核公務員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階段工作目標情況以及出勤情況,由被考核人填寫平時考核登記手冊,并結合工作總結、專項工作檢查、考勤等方式進行,由主管領導予以審核評價。公務員的平時考核,可以周、月或季度為周期開展,但每個考核周期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公務員主管部門要定期對平時考核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并將平時考核情況作為年度考核審核優秀等次比例的依據之一。
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進行。
第六條年度考核的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等次。
第七條確定為優秀等次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高;
(二)精通業務,工作能力強;
(三)工作責任心強,勤勉盡責,工作作風好;
(四)工作實績突出;
(五)清正廉潔。
第八條確定為稱職等次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較高;
(二)熟悉業務,工作能力較強;
(三)工作責任心強,工作積極,工作作風較好;
(四)能夠完成本職工作;
(五)廉潔自律。
第九條公務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質一般;
(二)履行職責的工作能力較弱;
(三)工作責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風方面存在明顯不足;
(四)能基本完成本職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數量不足、質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較大失誤;
(五)能基本做到廉潔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第十條公務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確定為不稱職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質較差;
(二)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不能適應工作要求;
(三)工作責任心或工作作風差;
(四)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或在工作中因嚴重失誤、失職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社會影響;
(五)存在不廉潔問題,且情形較為嚴重。
第十一條公務員無特殊情況未完成當年上級統一安排或所在單位安排的學習培訓任務,當年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等次。對培訓教育法規政策貫徹落實不力、未完成培訓教育任務的單位,適當核減該單位年度考核優秀等次比例。
第十二條公務員年度考核優秀等次人數,一般掌握在本機關參加年度考核的公務員總人數的百分之十五以內。上年度目標考核先進單位,以及本年度受到縣級以上黨委、政府或省轄市級以上主管部門與公務員主管部門聯合表彰的先進單位,在組織年度考核前,報經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核準同意后,優秀等次人數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最多不超過百分之二十。
按有關規定受到“一票否決”的單位和在本考核年度工作中有重大失誤的單位,優秀等次比例控制在10%以內。
各機關優秀等次比例原則上應按各職務層次分別計算。
縣(市、區)參加年度考核人數較少的機關公務員年度考核優秀等次比例,由縣(市、區)政府人事部門在不突破本地優秀比例限額的前提下統籌研究確定。鄉鎮機關公務員年度考核優秀等次比例由縣級政府人事部門統籌掌握審核。
第三章考核程序
第十三條公務員考核按照管理權限和規定的程序進行,由機關公務員管理部門組織實施。
機關在年度考核時可以設立考核委員會。考核委員會由本機關領導成員、公務員管理及其他有關部門人員和公務員代表組成。考核委員會的日常事務由本機關公務員管理部門承擔。
考核委員會履行以下職責:
(一)依據有關規定制定本機關公務員年度考核具體實施辦法;
(二)組織、指導、監督本機關公務員年度考核工作;
(三)審核主管領導寫出的考核評語及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議,受機關負責人的授權確定公務員考核等次;
(四)受理本機關公務員對年度考核定為不稱職等次不服的復核申請。
第十四條年度考核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被考核公務員按照職位職責和有關要求進行總結,并在一定范圍內述職;
(二)主管領導在聽取群眾和公務員本人意見的基礎上,根據平時考核情況和個人總結,寫出評語,提出考核等次建議和改進提高的要求;
(三)機關負責人或者授權的考核委員會根據主管領導建議,擬定考核等次;
(四)對擬定為優秀等次的公務員在本機關范圍內公示;
(五)由本機關負責人或者授權的考核委員會確定考核等次;并加蓋機關印章;
(六)將考核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務員,并由公務員本人簽署意見。被考核公務員對考核結果不服又不申請復核,拒不簽署意見的,由機關公務員管理部門在《公務員年度考核登記表》作出說明,考核結果有效。
對擔任機關內設機構(含派出機構、直屬機構)領導職務公務員的考核,必要時可以在一定范圍內進行民主測評。
第十五條公務員對年度考核定為不稱職等次不服,可以按有關規定申請復核和申訴。
第十六條各機關應當將《公務員年度考核登記表》存入公務員本人檔案。
第十七條年度考核結束時,各機關應及時將本機關公務員年度考核工作總結、匯總數據及考核結果名冊報送同級政府人事部門,經審核備案后,考核結果方為有效。對確定為基本稱職、不稱職等次的公務員,須附情況說明。凡未經政府人事部門審核備案的,一律不得按照單位自定的考核結果兌現有關待遇。
第十八條各省轄市考核工作結束后,應及時對考核工作進行總結,并將本轄區年度考核匯總數據報省人事廳。政府人事部門應對考核單位的優秀等次比例情況、優秀等次人員結構情況和考核程序等進行審核,對違反考核規定的機關,責令其糾正。
第四章考核結果的使用
第十九條公務員年度考核的結果作為調整公務員職務、級別、工資以及公務員獎勵、培訓、辭退的依據。
依據年度考核結果按本辦法晉升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的,從考核年度下一年一月份開始執行。
第二十條公務員年度考核被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累計兩年被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級別對應工資標準內晉升一個工資檔次;
(二)累計五年被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職務對應級別范圍內晉升一個級別;
(三)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且符合規定的其他任職資格條件的,具有晉升職務的資格;連續三年以上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晉升職務時優先考慮;
(四)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當年給予嘉獎;連續三年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記三等功;依據年度考核結果給予公務員嘉獎、記三等功的,由公務員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報經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備案并作出批復后,再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五)享受年度考核獎金。
第二十一條公務員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的,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對其誡勉談話,限期改進;
(二)本考核年度不計算為按年度考核結果晉升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的考核年限;
(三)一年內不得晉升職務;
(四)不享受年度考核獎金;
第二十二條公務員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的,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降低一個職務層次任職,降職決定按照公務員管理權限由任免機關在三個月內作出;
(二)本考核年度不計算為按年度考核結果晉升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的考核年限;
(三)不享受年度考核獎金;
(四)連續兩年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的,予以辭退。
第二十三條公務員主管部門和公務員所在機關應根據考核情況,有針對性地對公務員進行培訓。
第五章相關事宜
第二十四條新錄用的公務員在試用期內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確定等次,考核情況作為任職、定級的依據。
第二十五條調任或者轉任的公務員,由其調任或者轉任的現工作單位進行考核并確定等次。其調任或者轉任前的有關情況,由原單位提供。
第二十六條掛職鍛煉的公務員,在掛職鍛煉期間由掛職單位進行考核并確定等次,本人不列入派出單位參加考核人員的基數;掛職鍛煉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單位進行考核并確定等次。
第二十七條單位派出學習、培訓的公務員,由派出單位進行考核,主要根據學習、培訓表現確定等次。其學習、培訓的相關情況,由所在學習、培訓單位提供。
第二十八條當年辦理退休手續的,實際工作時間不滿6個月,不再進行年度考核;工作時間超過6個月的,可由所在單位根據其表現情況,確定考核等次。
第二十九條軍隊轉業到機關的公務員,由轉業后所在機關進行考核,其轉業前的情況,可參閱其轉業時的鑒定,一般當年確定為稱職等次。
第三十條病、事假、出國(境)探親假累計超過考核年度6個月的公務員,不進行考核;累計超過考核年度3個月的公務員,一般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
對因公(工)負傷的公務員,在治療期間進行年度考核,治療終結前所在年度一般可確定為稱職等次。
第三十一條公務員涉嫌違法違紀被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參加年度考核,不寫評語、不定等次。結案后,不給予處分或者給予警告處分的,按規定補寫評語、補定等次。
第三十二條受行政處分公務員的年度考核,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受警告處分的,當年參加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
(二)受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的期間,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定等次。在解除處分的當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處分影響;
深入貫徹黨的十關于加強和改進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的部署要求,認真落實《2013-2017年省干部教育培訓工作實施意見》,按照公務員通用能力框架標準,緊密結合我縣公務員隊伍素質現狀和公務員自身需求,以強化基本知識、提高基本能力為重點,以管用、實用、指導工作實踐為原則,努力提高我縣公務員隊伍履行崗位職責的基本能力,使廣大公務員工作方式方法更加科學,基本知識、基本技能更加扎實,服務人民群眾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本領進一步增強。
二、培訓對象
全縣縣鄉機關公務員(含已登記參公事業單位人員)。
三、活動內容
活動內容包括全員培訓和基本能力競賽兩部分。
全員培訓內容:一是群眾工作方法,包括聯系群眾、輿情應對、應急處理三項必修內容和接待、語言表達、媒體應對、新聞宣傳四項選學內容;二是機關工作方法,包括調查研究、溝通協調、網絡安全三項必修內容和公文寫作與處理、會議管理、檔案管理、財務管理、后勤管理五項選學內容。基本能力競賽圍繞培訓內容開展,主要包括網絡安全知識技能、語言表達、公文寫作與處理、調查研究等競賽項目,總的要求是能夠展現公務員基本能力、體現公務員綜合素質,參與面要廣、操作性要強,通過競賽活動檢驗培訓效果,調動廣大公務員學習提高的積極性。
四、活動形式
全員培訓采取集中脫產培訓與自學、選學相結合的方式。集中脫產培訓,各單位在規定時間上報培訓批次名冊,由組織、人社部門統一組織,縣委黨校具體實施,學習內容以《公務員基本能力知識讀本》為主。自學、選學則由各單位根據主題培訓選學內容自行安排實施。堅持理論培訓與實踐鍛煉相結合的原則,通過組織專題學習、模范崗位現場觀摩、具體業務實際操作等活動形式,促進公務員基本能力提升。基本能力競賽由各鄉鎮各部門分別舉辦,公務員人數50人(含參公人員)以上的單位,須選擇1-2項競賽內容開展競賽活動,并在此基礎上推薦優秀選手參加全市競賽。參加競賽具體任務分解為:公安局側重網絡安全知識技能項目,檢察院側重語言表達項目,法院側重調查研究項目,市場監督管理局側重公文寫作與處理項目。
縣委黨校負責承辦培訓具體事宜。公安局、檢察院、法院、市場監督管理局及青陽鎮自行制訂培訓方案,主動與縣委黨校協調授課時間、地點,并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科備案。其余各鄉鎮、各部門由縣委黨校統一授課,各單位根據自身情況,分批次參訓,確保工學互不沖突。各部門在充分征求個人意見和單位工作實際的基礎上匯總填寫《2015年縣公務員“5+X”基本能力提升主題培訓計劃批次名冊》,于7月6日前報送縣委黨校教育科,并繳納培訓經費,領取教材。縣委黨校根據匯總情況,必修科目分批安排脫產培訓,選修科目舉辦講座輔導,培訓結束后統一參加考試。培訓經費按物價部門核實的標準由受訓學員單位列支,標準為100元/人。
五、實施步驟
全縣公務員基本能力提升主題培訓活動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5年6月,各鄉鎮、各部門制定主題培訓活動實施方案,進行動員部署。
(二)組織實施階段。2015年7月至2015年8月,各鄉鎮各部門結合實際,組織開展特色鮮明、形式多樣、務實有效的主題培訓活動。
縣委黨校集中授課時間安排:
第一批次:7月11日——7月14日;
第二批次:7月18日——7月21日;
第三批次:7月25日——7月28日;
第四批次:8月1日——8月4日
(三)檢查評估階段。2015年9月至10月,各鄉鎮、各部門進行活動總結,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將對主題培訓活動開展情況進行檢查評估。
六、制度保障
(一)建立公務員培訓考勤制度。集中培訓期間實施課前、課后點名制度,對遲到、早退、曠課者按規定扣分,并記入培訓成績。培訓期間學員應處理好工學矛盾,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缺課。對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培訓的學員,根據情況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處分。
(二)建立公務員培訓督查制度。公務員主管部門將對各鄉鎮、各部門培訓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促進培訓工作有序開展。對沒有按要求開展培訓的下達培訓督辦通知,對沒有按時參加調訓的部門進行書面通報。年底對沒有完成規定培訓課時的單位降低公務員年度考核優秀等次比例2個百分點。
(三)建立公務員培訓登記制度。逐步建立全縣公務員培訓登記制度。登記內容:培訓種類(初任培訓、任職培訓、專門業務培訓、在職培訓)、培訓地點、培訓時間、培訓內容、培訓課時、培訓成績、培訓方案。
公務員基本能力提升主題教育(屬在職培訓)培訓課時不少于24課時(每天按6課時計算),初任、任職、專門業務培訓課時按相關規定執行。凡達不到規定培訓課時或考試成績不及格者,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等次。
七、組織領導
全縣公務員基本能力提升主題培訓活動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合舉辦,負責活動的組織管理、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等工作,具體培訓工作由縣委黨校組織實施。
八、有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縣公務員主管部門加強對主題培訓活動的領導,制定培訓方案,做好統籌協調和督促檢查工作。各鄉鎮各部門按照全市統一部署和要求,切實將主題教育培訓活動放在突出位置,認真制定實施方案,明確任務分工,確保領導力量到位和工作責任到位。
【abstract】the government human capital investment is the major foundation for government raises the administrative efficiency and public official realizes the individual development, but at the the present, the effect of government human capital investment is not remarkable, the investment gap was still very big. this article utilizes the game theory to analyze government and official’s decision-making, and carries on the cost-income analysis using the option theory from the government and official’s angle, thus proposed corresponding measures, so that to establish the human capital investment system.
【key words】human capital investment; game theory; option
人力資本是指特定行為主體通過投資可以獲得的并能夠實現價值增值的,依附于某個人身上的知識、技能、體力等價值存量的總和。我國政府部門人力資本就是指對在政府部門中從事公共事業管理的人員,利用其知識、技能、文化能夠帶來社會公共利益和公眾滿意度的增加的綜合能力。由于政府部門服務大眾,代表公共利益,為了保證政府人力資源也即公務員的素質,必須對公務員人力資本進行投資,通過教育和培訓,提高公務員人力資本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綜合素質,從而提高政府的辦事效率和質量,為構建服務型政府提供有力的人才基礎。
1 博弈論基本理論
博弈論是研究利益沖突各方如何決策及決策結果的,也稱為對策論。具體是指一些個人、隊組或其它組織,面對一定的環境條件,按照一定的規則,同時或先后,一次或多次,通過審慎計算各自的盈利函數或效用函數,從各自允許選擇的行為或策略中進行選擇并加以實施,各自取得相應結果的過程。博弈需要具備以下幾個要素:
1.1 博弈的參加者。即在博弈中究竟有哪幾個獨立決策、獨立承擔結果的個人或組織。
在博弈規則確定后,各參加方都是平等的。
1.2 博弈的信息。掌握信息的多少關系到決策的正確性。
1.3 博弈的對象。即指博弈方是針對什么樣的決策內容進行博弈。
1.4 博弈方可選擇的全部行為或策略的集合。
1.5 博弈的次序。在博弈中,當存在多個獨立決策方進行決策時,有時博弈方必須同時做出決策,但多數情況下各博弈方的決策是有先后之分的。
1.6 博弈方的得益。對應于各博弈方的每一組可能的決策選擇,都有一個結果表示各博弈方在該策略組合下的所得和所失[1]。
人力資本投資對于政府部門和公務員來說有著不同的收益率,博弈在政府部門和公務員之間進行,在這一過程中,政府是預先決策者,并且博弈過程中信息是暢通的,所以,公務員人力資本投資是一個完全信息的動態博弈。博弈的核心問題是:決策主體的一方,即政府在采取行動后,參與博弈的一方即公務員將會采取什么行動;及參與者各自最優策略的組合是什么[2]。
2 政府人力資本投資的博弈分析
假設政府和公務員具有完全理性,都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在完全信息的條件下,設政府為a,其選擇有兩個,即投資和不投資,分別記為a1和a2。對于公務員(設為b)則存在四種情況:
2.1 無論政府如何選擇都努力工作,記為b1:{努力,努力};
2.2 不論政府如何選擇都不努力工作,記為b2:{不努力,不努力};
2.3 政府投資就努力工作,政府不投資就不努力工作,記為b3:{努力,不努力};
2.4 政府投資就不努力工作,政府不投資就努力工作,記為b4:{不努力,努力}。
政府和公務員的動態博弈路徑圖如下:
情形1:{投資{努力,努力}};{投資{努力,不努力}}
當政府選擇投資時,在公務員作出b1和b3決策的情況下,公務員的選擇是努力工作,政府和公務員的效用記為(m1,r1);
情形2:{投資{不努力,努力}};{投資{不努力,不努力}}
當政府選擇投資時,公務員作出b2和b4決策的情況下,公務員的選擇是不努力工作,政府和公務員的效用記為(m2,r2);
情形3:{不投資{努力,努力}};{投資{不努力,努力}}
當政府選擇不投資時,在公務員作出b1和b4決策的情況下,公務員的選擇是不努力工作,政府和公務員的效用記為(n1,s1);
情形4:{不投資{努力,不努力}};{投資{不努力,不努力}}
當政府選擇不投資時,在公務員作出b3和b2決策的情況下,公務員的選擇是努力工作,政府和公務員的效用記為(n2,s2);
相應的博弈矩陣如下表所示:
當政府選擇對公務員投資時,公務員可以選擇努力工作,積極參與政府的教育和培訓,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業務素質,并將培訓學到的知識融匯貫通,運用到日常的工作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從而為加薪和晉升奠定基礎;政府可以通過人力資本投資和開發,獲得人力資本產出效益和教育帶來的外部效益,從而使政府人才整體得到提升,提高群眾對政府工作的滿意度。如果公務員選擇不努力工作,則政府人力資本投資的效用0
當政府選擇不投資時,公務員可以選擇努力工作,因為政府人力資本投資只是公務員進行“充電”的充分條件,公務員在自己的職業生涯規劃中,必須通過各種方式不斷學習,對工作付出100%的努力,才能在規劃的道路上越走越遠,滿足自我實現需要。因此s1> s2。而當公務員選擇不努力工作時,由于政府對其缺乏激勵,工作效率會下降,甚至會出現偷懶、怠工、在其位不謀其政的現象,從而造成政府辦事效率低下、群眾滿意度不高、信用降低等嚴重情況,因此n2< n1。
對于政府而言,在沒有進行人力資本投資的情況下,公務員不論選擇努力或不努力,工作效率和效果以及工作積極性自然比不上開展教育培訓的情況,公務員自身也沒有獲得人力資本投資帶來的效用,因此,m1>n1,r1>s1;m2>n2,r2> s2。另一方面,由于在政府不投資情況下,公務員選擇努力工作比政府投資時選擇不努力工作更能帶來晉升機會和待遇改善,因此s1>r2;而政府進行了人力資本投資,付出了成本,由于公務員不努力工作,產生的收益小于投資的成本,相較于不投資,成本為0的情況,公務員努力工作相當于產生了凈收益,因此m2< n1。
下面按上述分析引入具體例子找出政府與公務員動態博弈的納什均衡,博弈路徑如下:
由此可知納什均衡有{投資{努力,努力}};{投資{努力,不努力}}和{不投資{不努力,努力}}三種,政府和公務員博弈雙方的最優對策選擇也即路徑圖上粗線部分。由以上博弈可知:政府進行人力資本投資可以實現政府和公務員之間的“雙贏”。當政府選擇人力資本投資時,可以獲得最大的效用10,而公務員通過努力工作,積極參加培訓提升自己的能力,也可以獲得最大的效用8。而從公務員的角度來看,在政府不投資的情況下,公務員選擇努力工作仍然能得到6的效用,僅次于在動態博弈中自己所能獲得的最大效用8。因此不論政府投資與否,公務員都應該選擇努力工作。
3 博弈雙方的成本收益分析
政府和公務員作為不同的利益主體,要調動雙方對人力資本投資的積極性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建立人力資本投資成本——收益機制,使收益顯性化[3]。由于人力資本投資需要一定的年限才能顯現收益,下面通過期權理論分別從政府和公務員的角度進行人力資本投資的成本——收益分析。政府進行人力資本投資的成本是開展培訓的資金投入、技術投入、人員投入、環境投入等,獲得的收益是政府競爭力的提高,滿意度的增加等。公務員選擇努力工作積極參加培訓的成本是其參加培訓的時間、精力投入和機會成本,公務員的機會成本包括物質和非物質兩個方面。物質方面包括獎金、福利的減少,工資的折扣等,非物質方面包括培訓錯過的機會等。
3.1 從政府的角度,將政府的人力資本投資看作是持有一個基于公務員人力資本價值的看漲期權,如圖3所示,期權的基礎資產就是公務員的內在人力資本價值,政府對人力資本的初始投資(s)可以看作是期權費,執行價格就是通過投資所能達到的加薪、晉升等條件的人力資本價值(b),人力資本的價值(a)受到各種因素的影響不斷變化。
當公務員認為自己努力工作,積極參加培訓所帶來的收益小于自己付出的成本時,會選擇不努力工作,這時人力資本的價值為a1小于b,政府損失s,即人力資本投入的成本。如果公務員認為努力工作的收益大于付出的成本,會選擇努力工作,積極參加培訓,人力資本的價值會增加,當增加到a2時,政府獲得的收益是a2-b。
3.2 從公務員的角度,由于動態博弈的結果是不論政府選擇投資或不投資,公務員的最優策略都是努力工作,積極參加培訓。還是通過上圖來看,這時可以看成是公務員為了滿足馬斯洛需求層次理論的自我實現需要,將自身作為投資對象,持有一個自己人力資本價值的看漲期權。同樣,期權的基礎資產就是公務員的內在人力資本價值,公務員選擇努力工作,積極參加培訓所付出的成本可以看作是期權費(s),執行價格就是通過投資所能達到的加薪、晉升等條件的人力資本價值(b),人力資本的價值(a)受到各種因素的影響不斷變化。當公務員選擇努力工作即是認為參加培訓帶來的收益大于等于付出的成本,假設收益恰好等于成本,也就是圖上的c點,可以看到,當公務員選擇努力工作時,其獲得的人力資本價值超過了加薪、晉升等條件的人力資本價值。因此,即使政府不投資,努力也是有價值的。當然,如果在政府投資的情況下選擇努力,自身的人力資本價值將增加的更多(a2)。
4 結論和建議
政府應該積極推進人力資本投資。公務員是國家的行政管理者,其能力的高低直接影響國家的競爭力。從外部環境看,國際上,各國的合作與競爭不斷向深度和廣度發展;在國內,國民經濟的不斷發展和政治體系的逐漸完善,都需要有一支政策水平、管理能力、經濟知識過硬的公務員隊伍作后盾。同時,隨著服務型政府的構建,政府將由目標管理模式進一步發展到質量管理模式,也對公務員的素質和能力提出了要求。政府應該構建一個科學的公務員培訓體系,合理的進行人力資本投資。
4.1 樹立明確的人力資本投資目標。
政府的人力資本投資要把著眼點放在提高公務員素質和能力上。要積極推進培訓模式的創新,切實提高教育培訓的針對性、實效性和吸引力;要建立多樣化的培訓方式、多層次的培訓體系,通過加強教育培訓,不斷提高公務員的政治覺悟、道德品質、法律意識,改善公共部門從業人員專業結構、知識結構,進一步提高他們運用現代科學知識研究和解決現實問題的能力,更好地為公眾服務[4]。
4.2 創新培訓途徑和方式,豐富完善培訓內容。
要根據公務員所在的地區和單位的實際情況,結合公務員的職位、工作態度、知識水平和技能有針對性的、分層次、分級別的開展培訓。總體上應該專業基地與業余基地相結合;集中調訓與自學相結合;整體推進與重點開發相結合;系統培訓與專題培訓相結合。其中,在專業培訓基地與業余培訓基地的結合上,在堅持主基地培訓為主、業余基地為補充的原則,充分發揮培訓主基地作用的前提下,一是注意利用好社會高校資源,二是利用好行業系統和單位內的資源,這會更加有利于提高專業性強的部門的培訓效果。在內容上,不僅要滿足政府工作和職位的需要,還要針對社會和經濟的發展,在實踐中不斷地發現新情況,研究新問題,總結新經驗,運用新成果。針對緊急事件和突發狀況進行情景模擬,提高應急能力。針對開放化和國際交流,要加外語、外貿、國際金融、國際政治、主要國家和地區的社會、歷史、文化、民俗以及國際通行的現代化辦公等方面的培訓,使政府在全方位、寬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中,按國際慣例和規則處理涉外事務,與世界接軌。
4.3 建立培訓激勵機制。
建立嚴格的、科學的公務員整合激勵,把培訓和使用結合起來,按照考核結果進行提拔、晉升等。公務員的晉升要注重工作績效,而不單單看工作經驗和資歷,要全面考察公務員的綜合素質。在公務員的培訓考核中,堅持自我評價、民主評議和考試相結合的原則,通過加權將考核和評價結果綜合,設置不同的考核結果等級,規定取得相應等級的人員獲得晉升、保持原職位或降職,對于晉升人員可頒發晉升職務資格證書,增強激勵效果。
4.4 健全培訓制度和法制。
第一,從法制明確公務員培訓管理機構和實施機構的職責,管理機構隸屬各單位人事部門,負責確定參加培訓的人員、培訓的時間、地點、負責培訓的機構和人員等;實施機構負責承擔各種培訓活動,安排培訓流程中的各項事務。第二,實施培訓結果備案制度和培訓證書管理制度,切實把公務員培訓情況作為公務員年度考核、任職、定級、晉升的重要依據。第三,培訓經費法制化。培訓經費是政府人力資本投資的主要成本,是培訓有效開展的保證。培訓經費要以政策或法規的形式,列入財政預算,專款專用。第四,公務員在培訓中的權利和義務要有法可依,切實保障參加培訓的公務員的權益。
參考文獻
[1]曾建權.博弈論在人力資源管理中的應用[j].企業經濟.2007,5:44~46
一、兩國公務員培訓制度的法律基礎
1.我國公務員培訓制度的法律基礎
我國實行公務員制度起步較晚,雖然黨和政府歷來重視干部的培訓工作,培訓制度化發展標志性歷程主要體現在:標志我國公務員制度建立的1993年《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公務員制度的確立,無疑使公務員培訓再也不是可有可無、可松可緊的事情,而將被順理成章地納入法制軌道。公務員培訓有序化、系列化、法制化逐步形成培訓制度體系于1996年施行的《國家公務員培訓暫行規定》、《國家公務員出國培訓暫行規定》,以及《2001年一2005年全國干部教育培訓規劃》、 《2001年- 2005年國家公務員培訓綱要》、《2002一2005年全國人才隊伍建設規劃綱要》,2005年4月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公務員法》則最終將公務員培訓制度上升到法律高度,2008年由國家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出臺了"公務員培訓規定"(試行),給我們解讀了公務員培訓的政策法規。此外,還有《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訓改革綱要》、《國家公務員通用能力標準框架試行》等政策文件,公務員培訓的法律化表明自我國公務員制度正式推行以來,公務員培訓制度取得了歷史性飛躍。經過幾年的努力,我國公務員培訓取得一定的成果,具體表現為:教學內容不斷充實提高;培訓形式向多樣化、科學化發展;培訓機構初步形成網絡;培訓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不難看出,我國公務員培訓工作在許多方面總結和繼承了以往干部人事工作的優良傳統和經驗,同時也吸取了國外相關經驗,在新形勢下呈現出一種蓬勃發展的良好態勢[1]。
2.日本公務員培訓制度的法律基礎
日本公務員培訓的法律依據是戰后初期制定的《國家公務員法》和《地方公務員法》,這兩部法律后來都進行了多輪修訂[2] 。1979年,日本政府根據公務員法頒布了《職業訓練法》,該法第一條規定,本法的"目的在于……共同開發和提高勞動者職業所需要的能力,通過充實職業訓練內容,普及和加強職業訓練及技能鑒定,以謀求勞動者職業的穩定和地位的提高,并有助于促進經濟和社會的發展。"法律并對培訓的種類、方式和內容等作了規定。1981年6月25日,日本以《國家公務員法》為基礎制定了《人事院規則》,它成為人事院執行研修工作的指導性文件,并于1994年最后修改。1997年最新修訂后的《國家公務員法》第3條第二款明確規定:"人事院根據法律的規定,負責改善公務員報酬、工作條件,提供行政管理建議,確保職階制、考試及任免、報酬、研修、晉升、懲戒、申訴及其他公務員管理工作的公正性,負責做好公務員利益的保護工作"。日本《地方公務員法》也對公務員培訓加以立法保障,其第三十九條第一項規定:"為使職員發揮及增進工作績效,應賦予其接受研修之機會"。
二、兩國公務員培訓的培訓內容與培訓理念
1.中國公務員培訓內容與培訓理念
我國公務員培訓主要有初任培訓、任職培訓、專門業務培訓、在職培訓等。初任培訓是對新錄用公務員進行的培訓,培訓內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論、依法行政、公務員法和公務員行為規范、機關工作方式方法等基本知識和技能,重點提高新錄用公務員適應機關工作的能力。任職培訓是按照新任職務的要求,對晉升領導職務的公務員進行的培訓,培訓內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論、領導科學、政策法規、廉政教育及所任職務相關業務知識等,重點提高其勝任領導工作的能力。專門業務培訓是根據公務員從事專項工作的需要進行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重點提高公務員的業務工作能力。專門業務培訓的內容、時間和要求由機關根據需要確定。在職培訓是對全體公務員進行的以更新知識、提高工作能力為目的的培訓。在職培訓的內容、時間和要求由各級組織、人事部門和機關根據需要確定。
從目前我國公務員培訓現狀來看,由于宣傳力度不夠,約束程度較低,曾出現了"培訓工作說起來重要,干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的尷尬局面。傳統的公務員培訓根植于計劃經濟的土壤,計劃經濟下的"國家包辦,高度集中統一"的方式,使公務員培訓漸漸跟不上時展的步伐,從而暴露出許多和新形勢不相適應的地方。同時市場經濟成分,經濟活動的多元化和復雜化,經濟全球化進程中高新技術革命帶來的信息化和網絡化,對公務員的知識結構、文化程度、管理能力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大部分省市及發達地區對于傳統的"一次培訓,終身享用"的觀念日漸淡薄,不斷更新知識的再教育、繼續教育直至終身教育已逐漸成為公務員心中的普遍意識和自覺行為。公務員培訓的日趨制度化也逐漸使公務員接受培訓的權利和義務得到保障,開始由被動式培訓向主動式培訓轉變。
2.日本公務員培訓的內容與理念
日本的公務員培訓課程設計非常豐富,2005年,日本人事院以及各省府開設的進修總課程數已達13,375門,進修學員達337,029人,其中授課時間超過20小時的課程達4119門,進修學員達99,524人。根據前述的日本公務員培訓種類及日本人事院白皮書,日本公務員的培訓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干部行政官研討會
這類研修主要針對各府省部局長級、審議官級和首席課長級職員開展,培訓內容一般根據時事熱點設定,并不固定。
(2)行政研修
行政研修是日本公務員培訓的主要方式,課程主要以公務員現狀思考、公共政策現狀思考、學習領導力和管理提升等三大主題為核心來設計,參加此類進修的職員除日本政府各府省的職員外,還有來自民營企業、地方公共團體以及外國政府的相關人員,研修形式包括集訓進修、反復研討、交換意見等。
(3)女性職員研修
課程設計以提高女性職員的業務能力與職業素養為主,包括女性職業生涯規劃、女性自強等。還以"保持高漲熱情、發揮能力繼續工作"為主題,開展以休產假的女性職員為對象的"中央官廳女性職員公開研討會"。
(4)實務經驗者進修
這類研修主要針對從民間和企業招聘的有工作經驗的公務員而開展,一般為期兩天,課程內容包括國民服務意識、懲戒制度、公務員倫理講座和案例研究,同時會安排與老一輩的有實際行政經驗的公務員作交流討論。
三、兩國公務員的培訓機構保障
1.中國公務員的培訓機構
國家行政學院是我國最具權威且管理現代化的公務員培訓院校,以中短期在職培訓為主,隸屬于國務院,主要培訓副廳、局、司以上的國家公務員和培養高層行政管理及政策研究人員,培訓經費由國家財政全額預算撥款。除國家行政學院外,中國政府還相繼建立了省級地方行政學院,其中地方行政學院的師資由國家行政學院和中國高級公務員培訓中心培養。另外,黨校在我國成為對黨員干部進行理論和業務培訓的重要基地,同時不少科研院所,尤其是從事人事、人才科學研究的科研院所經過批準,也可以承擔國家公務員培訓的任務。但由于我國國家公務員培訓事業發展的時間較短,在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和管理干部學院之間的培訓范疇劃分還存在著一定的問題。
2.日本公務員培訓機構
在培訓的行政管理機構設置上,日本全國公務員培訓領導機構為日本人事院。作為對國家公務員進行人事管理的中立組織,人事院受內閣管轄,負責公務員的招聘考試、薪酬、休假、研修服務、懲戒申訴、倫理保持等工作。在培訓方面,人事院主導國家公務員培訓,負責制定培訓的總體規劃并指導各相關府省培訓工作的實施。日本人事院由3名人事官組成,其中1人擔任總裁,人事官經國會同意、內閣任命、天皇批準后擔任。人事院下設事務總局,其下再設人才局、公務員研修所、8個地方事務局及沖繩事務所等機構。其中人才局主管國家公務員的招聘、晉升、職位管理、人才發展等事務,下設培訓協調處和培訓指導處負責對各府省公務員培訓工作的總體協調與全面指導。各地方事務局或事務所負責當地公務員的進修培訓。公務員研修所則是為各府省職員提供培訓進修的機關,是國家行政培訓機構的核心,它成立于1959年,承擔著全日本高級公務員的培訓工作,凡是通過選拔、考試進入高級公務員隊伍序列的公務員,或者能力突出、有志于進入行政管理核心層面的公務員,都需參加該研修所的培訓后方能實現個人職業生涯規劃。現在,每年有大約2,000人在公務員研修所接受進修[3]。
四、公務員培訓體系研究的啟示
培訓工作是對公務員的長期投資,是對在職公務員進行的繼續教育,培養公務員履行職務所需的特定智能,增強工作人員的技能水平與管理水平,充分挖掘和完善自身的潛能,使工作人員開拓自我,超越自身,與此同時,還可提高行政效率,減少政府開支,提高生產收入,并適應行政改革的知識需要,這是培訓的作用所在。
公務員培訓的需求是高度多樣化的,包括知識、能力等大類,又包括知識和能力的多種構成要素,如決斷能力、協調能力、溝通能力等。使事情更復雜化的是,知識和能力不是抽象的,不僅需要與受訓者的職責領域結合起來(比如, 縣長和處長、商務部處長和交通部處長,職責領域存在巨大差別),而且要與他們的職位結合起來(比如同樣是決斷能力、協調能力,廳長和處長所要求的就有所不同)。要切實提高受訓練者的知識和能力,培訓內容的針對性顯然十分重要,否則,不僅意味著有限資源的浪費,而且會因為供需脫節而影響培訓對公務員的吸引力。在發達國家,公務員培訓的重要形式之一是專業學位教育,如公共行政(MPA)、公共政策(MPP)、公共衛生(MPH)等。由于學員來源的多樣性,這類培訓的針對性還是有限的,著眼于綜合素質的培養和提高,可以說是"某一專業領域的通才培養模式"。對履職需要的專門技能,主要靠其他方式進行培訓。對于我們國家來說,公務員培訓已經取得了不錯的效果,但仍存在一些問題。相對于其他幾個國家來說,沒有公務員培訓的立法保障,即沒有專門的公務員培訓法來對我們國家的公務員培訓提供指導的參考。此外,培訓內容較為單一,培訓理念上沒有真正把公務員培訓重視起來或者放到一定高度上。最后,公務員培訓出現了國際化與市場化的趨勢,針對我們國家公務員出國培訓是否變成出國旅游等實際問題,還有待相關政策法規的進一步完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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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吳園.日本公務員培訓制度以及對我國公務員培訓制度的啟示[D].吉林大學碩士論文,2007.
[3]佐藤達夫.國家公務員制度[M].日本:學陽書房,1997
[4] 陳福今. 《公務員培訓理論與實踐》[M].北京:國家行政學院出版社.2009.
績效管理的核心是績效考核,績效考核指標反映的是考核內容,即從哪些方面來對績效進行考核,是不是所有工作都需要考核,是不是時時都需要考核,如何進行考核。所以績效考核指標的設計科學與否關系到考核的結果是否準確,影響到績效管理的有效性和考核對象的公平感,也能在很大程度上推動行政機關盡快對社會公眾的需求做出反應,提供優質高效的公共產品和服務。本文基于公務員績效考核指標體系設計展開探討,以人事部門的教育培訓崗位為切入點,著力將軟系統方法論(SSM)的分析方法引入到公務員績效考核指標體系設計當中,以完善公務員績效考核制度的科學性和合理性。
一、公務員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存在的問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公務員考核規定(試行)》,我國對公務員的考核涵蓋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重點考核工作實績。雖然《公務員考核規定(試行)》對這五個考核方面做出了解釋,但是依然過于籠統,指導作用不強,公務員績效考核指標體系的不健全,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考核指標過于籠統,缺乏具體性和針對性。首先,考核指標“德、能、勤、績、廉”這五個一級指標的層次劃分不夠,指標要素籠統、模糊。其次,公務員按照職位類別可分為綜合管理類、行政執法類、專業技術類等,各類公務員從事的工作崗位在工作性質、特點、內容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距,對他們的績效考核標準應有所不同。然而,現實情況是對所有的公務員都采用相同的考核內容,考核指標缺乏具體性和針對性。
2.考核指標不夠量化,可操作性不強。我國公務員考核雖然明確強調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結合的原則,但在實際考核中,考核指標“德、能、勤、績、廉”主要采用個人述職和民主評議法,屬于定性分析方法,缺乏可量化的數據進行分析。一般而言,考核指標應力求細致、量化、全面,程序設計科學,避免隨意性和片面性,客觀、公正地評價考核對象的真實工作實績和工作表現,讓被考核者信服和持續改進工作業績。
3.考核指標與實際崗位工作相脫節。目前很多行政機關對公務員的考核采用相同的考核內容“德、能、勤、績、廉”和標準“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沒有基于崗位職責制定具體的、有針對性的績效考核指標,致使對公務員的績效考核指標與實際工作內容相脫節,無法發揮績效考核的杠桿作用,因此崗位分析是分解提煉公務員績效考核指標的基礎。公務員的個人績效考核指標,應在分解提煉部門績效考核指標的基礎上,再結合個人的具體崗位職責分解細化出來。
二、運用SSM分析法分解提煉績效考核指標的方法
SSM(Soft System Methodology)是由Checkland教授等在1972年提出,從系統的角度來認知和處理復雜問題的方法。SSM能將系統面對的軟因素(政治、文化、人類行為)和復雜環境,逐步逐層地進行剖析,然后提出邏輯合理和現實可行的解決方案,至今,SSM日益成為分析和診斷復雜問題的有效工具。SSM的核心是任何一個被分析對象都可以從三個問題——為什么做(why)、做什么(what)和怎樣做(how)入手,通過概念模型的構建細化必要的行為,逐層分析明確“做什么-怎么做-為什么做”三個核心問題,直到績效考核指標(產出指標、效率指標、效果指標)可以直接和清晰的定義,通過和各方利益相關者討論,達成共識,進而形成邏輯嚴謹、系統全面的績效考核指標體系。
利用SSM方法設計公務員實際工作崗位的績效考核指標,具體過程如下:(1)收集與崗位相關的資料信息,明確崗位職責。可以從崗位說明書、組織機構文字材料、工作日志、工作總結等方面收集查找關于崗位描述的信息資料,進而明確崗位職責。(2)針對具體的崗位職責,通過“做什么-怎么做-為什么做”的范式來重新描述,形成概念模型。(3)對每一個概念模型逐層展開,上一層的“做什么”與下一層的“為什么做”相關聯,且每一層的步驟都是在回答上層步驟中的“怎樣做”。(4)每一個步驟又可以分解成一系列子步驟,這些子步驟需在邏輯上保證上一步驟的實現,有些子步驟可能和現實行為有所不同,這時就需要與不同層面的利益相關者討論,找出影響其績效的關鍵行為。(5)重復第(3)和第(4)步驟,直到所有的步驟都可以按照產出、效率、效果等分類給出可測量的績效考核指標。(6)不同績效考核指標之間權重的分配,可以根據指標所處層面的不同位置判斷指標重要性,層面越高則越重要。通過這樣的方法,提煉單位里所有公務員工作崗位的績效指標,以構建公務員的績效考核指標體系。
三、運用SSM分析法分解提煉績效考核指標的步驟
公務員的工作性質有如下特點:以腦力勞動為主、對自己的任務時間安排彈性大、工作過程難以監督、工作成果難以準確衡量、知識和技能的要求高。因此,公務員績效考核指標的設置要結合公務員的工作特點,基于崗位職責以及所在部門職責,采取SSM分析法逐步逐層分解提煉績效考核指標,從而構建更量化、更科學的公務員績效考核指標體系。
下面以人事部門的“教育培訓”崗位為例,介紹如何運用SSM分析法分解提煉其績效考核指標:
第一步:收集大量關于“教育培訓”崗位描述的信息和資料,了解到人事部門對該崗位的職責描述是“制定教育培訓工作規劃、計劃和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
第二步:明確表述“做什么-怎么做-為什么做”。即為了確保教育培訓工作計劃的制定和實施(Why),通過對培訓計劃制定、培訓過程監控和培訓效果評估(How),致力于確保年初制定計劃的完成、培訓過程順利和培訓效果良好(What)。
第三步:進一步回答第二步中的What“致力于確保年初制定計劃的完成……”。通過一系列的步驟來表征如何實現。
第四步:測評。對第三步中的具體舉措執行效果進行測評,分為兩個層面,其中產出和效率關注內部或操作層面;另外效果是在戰略層面關注產出的結果是否能到達目標。根據圖1,形成可測量的績效考核指標,如表1:
綜上所述,SSM分析法適用于對那些目標和內部關系較為復雜的運行和管理系統展開科學有效的邏輯分析,是一種具有邏輯結構程序,并具備可操作性的分析工具。基于公務員實際工作崗位,采用SSM分析法分解提煉出來的績效考核指標,更科學、更準確、更合理,而且容易被各級管理者所掌握,可操作性強,能較好地彌補目前公務員績效考核中普遍存在的考核指標過于籠統含糊、與實際工作相關脫節、不夠量化等不足。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