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10-10 15:4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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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這次執法檢查工作的特點
省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電視電話會議之后,縣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及時研究部署《產品質量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檢查工作,以“三講”教育為動力,妥善安排執法檢查和各項日常工作,提出了執法檢查要“有聲勢、有重點、有成效”的總體要求。4月20日縣人大辦發出執法檢查的通知,法律實施主體單位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和其他相關單位主動投入自查工作,在自查的基礎上,縣人大組織執法檢查組進行抽查。這次檢查有如下特點:
一是把對法律實施情況的檢查與學習宣傳法律相結合。首先是縣人大常委會組織常委會部份組成人員和機關工作人員認真學習三個法律及有關法規;接著于4月27日召開了縣經委、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農業局、縣商業行業辦、供銷社、煙草專賣局、糧食局、工商局、醫藥管理局等單位的干部學習法律和進行座談。提高了我縣生產和流通部門干部的產品質量意識、法制意識和對這次全省統一部署執法檢查的重要意義的認識。宣傳上,除了采取多種形式宣傳三個法律外,煙草專賣局、商業行業辦、糧食局等單位還結合自身實施有關法律、法規開展宣傳。糧食局結合國家今年新公布的《稻谷規格品種收購質量標準和計價辦法》組織干部職工學習,舉辦培訓班。醫藥管理局將三個法律打印成冊。農業局對農藥、化肥經營者組織學習培訓31人次。
二是檢點明確。根據xx實際,在檢查行政部門對貫徹實施產品質量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情況時,確定了三個重點行業,一是關系我縣主導產業的食用菌生產原輔材料、塑料筒袋、竹制品生產銷售行業;二是對關系人民群眾人身健康、安全的行業如藥品、食品、建筑材料行業;三是專營專賣如香煙、食鹽、化肥農藥經營行業。通過自查、檢查以考察我縣產品質量工作的情況。
三是以執法檢查為動力,加大執法力度,及時查處各類違法案件。根據群眾對市場牛肉注水的反映,質量技術監督局明查暗訪,5月10日當場查獲了一經營戶在屠宰黃牛時注水的不法行為。商業行業辦加大了生豬集中屠宰的宣傳力度和工作力度,從4月26日開始對生豬屠宰市場進行一個月的集中整治。工商部門從5月20日起開展“工商百日執法大行動”,加大打擊生產、流通領域假冒偽劣違法行為,查扣價值3萬元的冒牌排氣扇107臺。
四是自查工作做得較細,面較廣。質量技術監督局、工商局、經委等10多個重點部門、重點行業向縣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匯報了自查情況,其他相關單位報送自查書面材料。
二、貫徹實施產品質量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成效
我縣在貫徹實施產品質量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過程中,根據實際情況,以增強領導干部和生產、經營企業的產品質量意識,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和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為重點,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加大打擊制售假冒偽劣產品行為的力度,加大產品質量認證制度和標準體系建設的工作力度,為促進地方經濟健康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主要的成效有:
一是加強宣傳工作,提高了全社會的產品質量意識。近三年來,每年的“3. 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和九月份的質量月都舉行大型現場宣傳活動,開展產品、商品的質量咨詢,受理消費者投訴,展示假冒偽劣商品。還通過印發宣傳資料5000多冊(份),舉辦各類培訓班12期400余人次,組織法律知識競賽等宣傳教育方式,提高全社會產品質量意識和標準化生產重要性的認識。為企業推行質量體系認證制度、標準體系建設、計量檢測工作打下了基礎。
二是強化企業生產標準工作,促進企業產品質量提高。在工業領域,針對我縣生產企業規模小、基礎差、無標生產嚴重的實際,加大產品標準工作。全縣133家(類)產品,有60%,計72家(類)產品無標生產。通過逐個企業、逐個產品制訂完善產品標準體系,使工業企業執行標準從不足40%提高到96%,基本達到“消滅無標生產”的要求。在農產品領域,制訂了第一個地方農業標準?!陡呒茉耘嗷ǎê瘢┕缴a技術規程》,完成了受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委托對《香菇》行業標準的修訂工作。
三是支持和鼓勵企業采用先進科學技術,不斷提高產品質量。浙南鉛筆廠、豐園公司兩個企業分別生產的鉛筆、刨花板產品執行標準達到國際標準。今年我縣雙槍竹木有限公司開展IS09002 國際標準質量認證,目前已正式通過認證。在縣人民政府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給予大力支持下,于6月底正式申請認證。通過抓典型,有力地推動了企業產品質量工作。
四是開展群眾性的產品(商品)質量活動,提高全社會產品質量意識。工商部門和消費者協會通過評選“消費者信得過單位”和創建“打假維權、消費者滿意街區”活動,提高全社會產品質量意識和生產經營單位的產品質量工作。全縣有14家企業被評為“消費者信得過單位”。生產經營單位產品質量有較大提高。2000年抽簽六個(類)產品122個批次,合格率100%的有水泥5個批次,化肥33個批次,竹筷2個批次;合格率90%以上的有香菇筒袋62個批次;麥麩18個批次合格率78%;不合格的有蛋糕2個批次。
五是認真執行工作計量器具強制檢定制度。質量技術監督局成立三年多以來,嚴格執行計量檢定的法律規定,對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及時檢定,共強制檢定工作計量器具9718臺件。今年5月份開始,對液化氣計量實行計量監證制度,維護了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和消費者權益。
六是打擊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產(商)品的違法行為,富有成效。質量技術監督局在有關部門配合下,開展集中打擊食用菌原料滲雜使假,去年查獲滲假麥麩240多噸,端掉制假窩點5個。三年來共查處違法案件474件。工商部門去年共查處劣質食用菌原料麥麩370噸,石膏30噸,紅糖2160公斤,酒精1280瓶,福爾馬林1300瓶。煙草專賣局對卷煙市場管理以路上查處走私販假為主,通過煙草專賣經營者戶籍化管理,逐步走上了規范經營者進貨渠道管理為主的市場管理,凈化了卷煙市場。
七是加強了執法隊伍建設。質量技術監督局從1996年10月份成立以來,工作條件、執法水平、技術裝備不斷改善。實行垂直領導管理以后,為改善技監局工作條件,縣人民政府安排了條件較好的辦公用房。成立了食用菌檢測中心,配備了20多萬元的設備。16名干部職工,經過省級培訓,均取得執法資格證書。建立了行政執法責任制,規范了執法行為。
三、存在問題和建議
1、認識有待提高,宣傳貫徹工作必須進一步加強。從檢查匯報情況和抽查中發現,生產經營單位,特別是領導干部,產品質量和法律意識不強,在對生產經營的指導工作中忽視產品質量工作。如有的主管部門產品質量管理知識、產品標準知識匱乏,存在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產品標準工作是技術監督部門之事的思想,內部設置無人專管該項工作。必須加強宣傳力度,使廣大干部群眾認識到沒有質量就沒有效益,認識到產品質量管理是全面加強管理的必然要求,既是企業日常管理的基本內容,也是各級政府服務企業、服務經濟的重要手段和基礎性的管理工作。要通過宣傳,形成大家都來關心產品質量、監督產品質量的良好社會氛圍。
2、要加快檢測機構申報通過計量認證的步伐。檢查中發現,全縣所有檢測機構均未通過計量認證。由于財力不足和思想認識上的原因,目前多數單位申請認證積極性不高,工作難度較大。檢測數據關系到產品質量是否合格。計量認證可有效地規范檢測行為,提高檢測水平。特別是向社會出具檢測數據的機構,未通過計量認證,檢測數據不具法律效力。建議縣政府要統籌安排,加大經費投入,改善硬件,相關部門要加強技術人員培訓,提高業務水平,為加快檢測機構的計量認證步伐打好基礎。
3、流通領域假冒偽劣產品層出不窮,城鄉之間、不同商品之間質量差距較大。如糧油食品市場,存在著使用他人包裝物的違法行為。特別是大米包裝物,xx大米使用浦城等產地名稱或包裝,誤導消費者,損害消費者權益。建議要加強部門之間協調和執法工作的配合,加大執法力度,嚴格執法,提高管理水平。對流通領域的假冒偽劣的不法行為,工商技術監督部門要與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嚴厲打擊。對去年工業企業生產標準進行的完善修訂工作,工業主管部門要加大工作力度,使之真落到實處。
高校擴招政策出臺后,高校畢業生年年劇增,2008年和2009年金融危機的影響,畢業生就業壓力巨大。高職院校畢業生相對于普通大學畢業生來講,其就業劣勢更加明顯,如何解決這一群體就業中的法律保障也成為新的社會熱點。本文僅就高職院校就業教育中應重點把握的幾個基本法律問題作一概要闡述,以期對高職畢業生就業中的法律保障有所幫助。
一、勞動合同的訂立
1.“四聯單”、勞動合同與實習協議?!八穆搯巍?。高職學生畢業前找到意向單位的,一般都會由學生本人、意向單位、所在院校簽署一份就業協議書,俗稱“四聯單”,“四聯單”本質上屬于學生與用人單位關于就業意向、就業條件的協議書。勞動合同。勞動合同須依法約定畢業生在用人單位的工作崗位、工作時間、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及勞動保障。勞動合同經雙方簽署后,畢業生與該用人單位即正式確定了勞動關系,彼此將受此約束,受法律保護。實習協議。實習協議是在校學生參加實習單位實際工作、進行一定時間實踐學習的有關權利義務協議,也是學校教學過程的一個組成部分。但實習只是企事業單位給在校學生提供的一種實踐鍛煉和學習的機會,雙方只受《教育法》《合同法》或其他民事法律的約束和保護,彼此沒有建立勞動關系。
2.合同形式。舉證責任。勞動合同書一式兩份,勞動者一方須保存好自己留守的一份。如不慎丟失自己的合同書,可以工資條或工資卡、員工卡,或用人單位的招工記錄、考勤記錄、職工名冊等證明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其中后一項雖有“舉證責任倒置”制度,但維權時終究會被動一些。罰則規定。依《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應自用工日起一個月內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形式的勞動合同。因用人單位原因未與勞動者簽署勞動合同書的,用人單位應自用工第二個月起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一年內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還需支付勞動者相應經濟補償;滿一年未簽署勞動合同書的將視為雙方建立了無固定期勞動合同,并應補簽無固定期勞動合同書。
3.告知義務與知情權。誠信原則。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招錄畢業生時,應如實告知其工作內容、勞動報酬、工作條件等條件及畢業生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反之,畢業生在用人單位了解其與勞動合同相關情況時也應如實說明,否則,任何一方的隱瞞、不告知或偽造事實,都將導致勞動合同的瑕疵甚至無效,有故意過錯一方還將承擔因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賠償責任。巧用權利和義務。如實告知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畢業生在簽署勞動合同時,可盡情詢問用人單位相關問題,而對用人單位與工作無關的詢問,可以拒絕回答,對用人單位未提及的問題,也無需主動說明。
二、試用期的約定
1.試用期的選擇。商議條款。試用期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后為相互了解而約定不超過六個月的考察期。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試用期是選擇條款,非法定必備條款,若很多學生畢業前在用人單位即行實習,彼此已有一定了解,在勞動合同中可以商議是否需要試用期。限制規定?!秳趧雍贤ā访鞔_規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不滿三個月的勞動合同、屬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得約定試用期。
2.試用期的待遇?!秳趧雍贤ā芬幎?,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最低檔工資或者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譬如,合同約定工資或用人單位同崗最低檔工資為1300元,而上海2010年最低工資為1120元,試用期工資則不得低于1120元,且該數額中不包括勞動者的加班費、應繳社保費和公積金。
3.試用期勞動合同的解除。本著職業道德原則,畢業生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需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畢業生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解除試用期勞動合同時,須舉證說明理由,勞動者無需提供自己符合錄用條件的證明。另外,舉證責任倒置無疑限制了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隨意性,如無畢業生在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證據的,用人單位不能解除勞動合同,否則將承擔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一切后果。
三、服務期與競業限制的執行
1.服務期。出于成本和風險考慮,很多企業喜歡約定勞動者的服務期,當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時,須依約承擔違約金責任。畢業生須注意的是:第一,用人單位只能對提供了專項技術培訓并負擔了專項培訓費用的人員約定服務期;第二,違反服務期的違約金只限于用人單位提供的專項培訓費用范圍,包括有憑證的培訓費用、培訓期間的差旅費用及因培訓產生的用于該勞動者的其他直接費用;第三,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擔的培訓費用。
2.競業限制。畢業生在職業生涯中應遵守職業道德規范,保守用人單位商業機密、專利技術。當與用人單位約定了離職后的競業限制時,應在約定期內(最長不超過兩年)不得從事同類或類似行業的同業競爭。否則,違約者不止要承擔違約金或賠償金責任,還有可能被列入業內“黑名單”而影響未來的職業生涯。同時,競業限制期內,用人單位應按約支付經濟補償,否則,勞動者可不受競業限制的約束且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3.違約金的適用?!秳趧雍贤ā芬幎?,用人單位唯有在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競業限制約定時方能約定勞動者的違約金責任。另外,在依法約定服務期前提下,勞動者因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并致單位重大損害、違反多重勞動關系限定、采用欺詐脅迫或乘人之危訂立勞動合同、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情形,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也需按約承擔違約金責任。此外,用人單位不得約定勞動者承擔違約金責任。
四、經濟補償的適用
1.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在目前就業形勢不穩定的環境下,高職畢業生常會被迫簽訂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這類因工作任務完成而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依法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
2.合同到期終止。由于應屆畢業生不夠了解,用人單位為預防風險往往與新就業學生簽訂期限較短的勞動合同。根據規定,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續約的,應支付勞動者2008年1月1日后在本單位工作時間的經濟補償。
高校校辦企業改制的必要性
校辦企業是特定歷史時期的產物。20世紀80年代以來,國家出于公共財政不足的考慮,允許高校和院所自籌經費,創辦企業。20年的時間里,各高校、院所蜂擁而起,競相辦起了自己的企業。校辦企業的主管部門有產業處、后勤處、科技處、校產辦等。這種校企不分家、產權關系不明晰的情況,使企業自主管理、自主經營受到很大制約,也給高校帶來一定的風險,成為制約高校教學科研及校辦產業進一步發展的重要因素,校辦企業改制勢在必行。
當前校辦企業改制形式
國有資產運營公司
教育部要求各高校成立資產運營公司,實行經營性資產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建立以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三會”為代表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部分高校成立了資產運營公司,如北大、清華等,但多數高校沒有成立資產運營公司的條件與能力,只能改制成其他有限公司以規避風險。
控股公司
高校以資產或技術折價入股在改制后的公司中占有50%以上的股權,依照《公司法》之規定:各股東依照出資所占注冊資本的比例享受權利承擔義務。我國《公司法》雖然規定“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但“對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情況下的處理,鑒于確定訴訟主體的目的主要在于明確民事訴訟權利義務的承擔者,故而在法律原則范圍內應當盡量避免司法行為與行政行為之間不必要的沖突。……由于將企業因歇業、被撤銷或被吊銷營業執照情形中的清算主體確定為訴訟主體,因此對于不同性質的企業如何確定其清算主體就成為訴訟程序的關鍵?!邢挢熑喂镜那逅阒黧w是其全體股東?!币虼?,校辦企業改制成控股公司,仍有較大的風險。
參股企業
高校以資產或技術折價入股在改制后的公司中占有50%以下的股權。同上所述,校辦企業改制成參股企業也有一定的風險。且因高校在改制的公司中所占股權較小,不能影響公司決策的做出,高校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全資企業
高校全部出資設立的企業,現在部分高校還存在沒有改制的企業,在這類校辦企業中,企業與高校資產產權不清,管理體制不順,校辦企業可能的訴訟也給高校正常的教學科研管理工作帶來不利影響。高校職工個人出資設立的企業
在這類企業中,由2個以上學校正式職工出資成立有限責任公司,高校僅對職工進行檔案管理。但需與職工簽訂協議,明確權利義務。
校辦企業改制中存在的法律問題
冠名權問題
校名是高校巨大的無形資產,高校在社會中的公信度和認知度是學校在長期發展中不斷積累的一種無形資產,也是高校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由于高校在教學科研中始終走在社會的前沿。因此在社會上有極高的可信度?,F在校辦企業中無償使用高校校名的情況各高校普遍存在,有些高校是以校名作為無形資產折價入股,以允許企業使用校名為代價,這類高校從當時看,為學校節約了資金,但從長遠看,有可能給學校帶來不必要的糾紛及訴訟,不利于學校的發展。高校應嚴格控制校辦企業使用冠名權,以維護高校的權益。
股權轉讓問題
股權轉讓協議是高校校辦企業改制中涉及的最重要的法律文書之一。部分改制企業運作不規范,股權改制協議等法律文書對改制企業各股東應承擔的權利義務約定不清。極易留下隱患。
人員問題
在校辦企業改制過程中,必然會涉及到企業原有的學校正式職工,這部分職工具有事業編制身份,在企業中工作。在高校企業工作的學校事業編制人員的身份轉換以及安置問題,成為影響學校穩定以及可能給學校帶來一定風險的重要因素。這些職工發生的人身傷害或其他事故,高校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因此,如何規范這部分職工、改制后的企業及學校之間的協議、法律責任的承擔成為重要的問題。
高校企業改制有關法律問題的保護對策
1、通過注冊商標加強對高校校名的保護
高校校名是高校非常重要的一種無形資產,通過注冊有利于依法保護高校在社會上的認知度和公信度,可防止社會上別有用心的企業或個人搭高校便車,給高校名譽帶來不利影響。在申請商標注冊時。最好將?;?、校名(包括高校的簡稱)同時注冊保護:由于在不同類別的商標上使用不構成侵權(馳名商標除外)。為不給他人留下在其他類商標注冊的機會,應進行商標全類注冊,以全面有效地保護高校的無形資產。
高校注冊的商標允許企業使用的。應加強商標使用許可協議的管理,完善協議的簽訂,對使用方使用商標的行為加強監督和管理,如果發現對方違約或造成不良影響的,學校應立即終止協議,停止其使用商標,以維護學校的名譽及利益。
2、通過勞動用工協議的簽訂加強改制后企業人員管理
在企業中工作的學校正式職工,應由高校與企業、職工分別簽訂協議,約定各方的權利義務。職工在企業工作期間發生的人身傷害、工傷事故等責任由企業承擔,學校只對該部分職工進行檔案管理,明確薪酬關系、支付標準和社保關系;明確職工考核、責任追究制度等,以減少高校的責任。
3、通過加強股權轉讓協議等法律文書的簽訂以規避高校風險
高校校辦企業改制應嚴格按照公司法的規定。規范董事會決議、股權轉讓協議等法律文書的制定、簽訂。在協議中把可能遇到的情況、雙方的權利義務約定清楚,以免產生后患,給學校帶來不必要的麻煩。企業股權轉讓完成后,及時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根據我國法律之規定,只有在工商部門辦理變更手續后,股東的權利義務才會發生轉移,也就是說,不辦理變更手續,如果企業發生債權債務等責任還是由原來的股東即學校承擔。
4、建立健全高校投資機制,加強高科技企業的投資。提高高校投資收益
根據省人大常委會在全省范圍內對《產品質量法》及相關的《計量法》、《標準化法》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的部署,縣人大常委會結合__實際,認真制訂執法檢查的具體方案,部署各階段工作,督促政府和有關部門認真組織自查自糾,組織執法檢查組對三個法律實施情況進行了檢查,廣泛聽取了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F將檢查情況報告如下:一、這次執法檢查工作的特點
省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電視電話會議之后,縣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及時研究部署《產品質量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檢查工作,以“三講”教育為動力,妥善安排執法檢查和各項日常工作,提出了執法檢查要“有聲勢、有重點、有成效”的總體要求。4月20日縣人大辦發出執法檢查的通知,法律實施主體單位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和其他相關單位主動投入自查工作,在自查的基礎上,縣人大組織執法檢查組進行抽查。這次檢查有如下特點:
一是把對法律實施情況的檢查與學習宣傳法律相結合。首先是縣人大常委會組織常委會部份組成人員和機關工作人員認真學習三個法律及有關法規;接著于4月27日召開了縣經委、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農業局、縣商業行業辦、供銷社、煙草專賣局、糧食局、工商局、醫藥管理局等單位的干部學習法律和進行座談。提高了我縣生產和流通部門干部的產品質量意識、法制意識和對這次全省統一部署執法檢查的重要意義的認識。宣傳上,除了采取多種形式宣傳三個法律外,煙草專賣局、商業行業辦、糧食局等單位還結合自身實施有關法律、法規開展宣傳。糧食局結合國家今年新公布的《稻谷規格品種收購質量標準和計價辦法》組織干部職工學習,舉辦培訓班。醫藥管理局將三個法律打印成冊。農業局對農藥、化肥經營者組織學習培訓31人次。
二是檢點明確。根據__實際,在檢查行政部門對貫徹實施產品質量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情況時,確定了三個重點行業,一是關系我縣主導產業的食用菌生產原輔材料、塑料筒袋、竹制品生產銷售行業;二是對關系人民群眾人身健康、安全的行業如藥品、食品、建筑材料行業;三是專營專賣如香煙、食鹽、化肥農藥經營行業。通過自查、檢查以考察我縣產品質量工作的情況。
三是以執法檢查為動力,加大執法力度,及時查處各類違法案件。根據群眾對市場牛肉注水的反映,質量技術監督局明查暗訪,5月10日當場查獲了一經營戶在屠宰黃牛時注水的不法行為。商業行業辦加大了生豬集中屠宰的宣傳力度和工作力度,從4月26日開始對生豬屠宰市場進行一個月的集中整治。工商部門從5月20日起開展“工商百日執法大行動”,加大打擊生產、流通領域假冒偽劣違法行為,查扣價值3萬元的冒牌排氣扇107臺。
四是自查工作做得較細,面較廣。質量技術監督局、工商局、經委等10多個重點部門、重點行業向縣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匯報了自查情況,其他相關單位報送自查書面材料。
二、貫徹實施產品質量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成效
我縣在貫徹實施產品質量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過程中,根據實際情況,以增強領導干部和生產、經營企業的產品質量意識,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和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為重點,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加大打擊制售假冒偽劣產品行為的力度,加大產品質量認證制度和標準體系建設的工作力度,為促進地方經濟健康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主要的成效有:
一是加強宣傳工作,提高了全社會的產品質量意識。近三年來,每年的“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和九月份的質量月都舉行大型現場宣傳活動,開展產品、商品的質量咨詢,受理消費者投訴,展示假冒偽劣商品。還通過印發宣傳資料5000多冊(份),舉辦各類培訓班12期400余人次,組織法律知識競賽等宣傳教育方式,提高全社會產品質量意識和標準化生產重要性的認識。為企業推行質量體系認證制度、標準體系建設、計量檢測工作打下了基礎。
二是強化企業生產標準工作,促進企業產品質量提高。在工業領域,針對我縣生產企業規模小、基礎差、無標生產嚴重的實際,加大產品標準工作。全縣133家(類)產品,有60%,計72家(類)產品無標生產。通過逐個企業、逐個產品制訂完善產品標準體系,使工業企業執行標準從不足40%提高到96%,基本達到“消滅無標生產”的要求。在農產品領域,制訂了第一個地方農業標準。《高架栽培花(厚)菇生產技術規程》,完成了受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委托對《香菇》行業標準的修訂工作。
三是支持和鼓勵企業采用先進科學技術,不斷提高產品質量。浙南鉛筆廠、豐園公司兩個企業分別生產的鉛筆、刨花板產品執行標準達到國際標準。今年我縣雙槍竹木有限公司開展IS09002國際標準質量認證,目前已正式通過認證。 在縣人民政府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給予大力支持下,于6月底正式申請認證。通過抓典型,有力地推動了企業產品質量工作。
四是開展群眾性的產品(商品)質量活動,提高全社會產品質量意識。工商部門和消費者協會通過評選“消費者信得過單位”和創建“打假維權、消費者滿意街區”活動,提高全社會產品質量意識和生產經營單位的產品質量工作。全縣有14家企業被評為“消費者信得過單位”。生產經營單位產品質量有較大提高。2000年抽簽六個(類)產品122個批次,合格率100%的有水泥5個批次,化肥33個批次,竹筷2個批次;合格率90%以上的有香菇筒袋62個批次;麥麩18個批次合格率78%;不合格的有蛋糕2個批次。
五是認真執行工作計量器具強制檢定制度。質量技術監督局成立三年多以來,嚴格執行計量檢定的法律規定,對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及時檢定,共強制檢定工作計量器具9718臺件。今年5月份開始,對液化氣計量實行計量監證制度,維護了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和消費者權益。
六是打擊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產(商)品的違法行為,富有成效。質量技術監督局在有關部門配合下,開展集中打擊食用菌原料滲雜使假,去年查獲滲假麥麩240多噸,端掉制假窩點5個。三年來共查處違法案件474件。工商部門去年共查處劣質食用菌原料麥麩370噸,石膏30噸,紅糖2160公斤,酒精1280瓶,福爾馬林1300瓶。煙草專賣局對卷煙市場管理以路上查處走私販假為主,通過煙草專賣經營者戶籍化管理,逐步走上了規范經營者進貨渠道管理為主的市場管理,凈化了卷煙市場。
七是加強了執法隊伍建設。質量技術監督局從1996年10月份成立以來,工作條件、執法水平、技術裝備不斷改善。實行垂直領導管理以后,為改善技監局工作條件,縣人民政府安排了條件較好的辦公用房。成立了食用菌檢測中心,配備了20多萬元的設備。16名干部職工,經過省級培訓,均取得執法資格證書。建立了行政執法責任制,規范了執法行為。
三、存在問題和建議
1、認識有待提高,宣傳貫徹工作必須進一步加強。從檢查匯報情況和抽查中發現,生產經營單位,特別是領導干部,產品質量和法律意識不強,在對生產經營的指導工作中忽視產品質量工作。如有的主管部門產品質量管理知識、產品標準知識匱乏,存在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產品標準工作是技術監督部門之事的思想,內部設置無人專管該項工作。必須加強宣傳力度,使廣大干部群眾認識到沒有質量就沒有效益,認識到產品質量管理是全面加強管理的必然要求,既是企業日常管理的基本內容,也是各級政府服務企業、服務經濟的重要手段和基礎性的管理工作。要通過宣傳,形成大家都來關心產品質量、監督產品質量的良好社會氛圍。
2、要加快檢測機構申報通過計量認證的步伐。檢查中發現,全縣所有檢測機構均未通過計量認證。由于財力不足和思想認識上的原因,目前多數單位申請認證積極性不高,工作難度較大。檢測數據關系到產品質量是否合格。計量認證可有效地規范檢測行為,提高檢測水平。特別是向社會出具檢測數據的機構,未通過計量認證,檢測數據不具法律效力。建議縣政府要統籌安排,加大經費投入,改善硬件,相關部門要加強技術人員培訓,提高業務水平,為加快檢測機構的計量認證步伐打好基礎。
修正后的刑事訴訟法實施以來,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高度重視,認真履行法定職責,有力打擊了各種刑事犯罪活動,為維護社會穩定作出了重要貢獻。總體上看,刑事案件的辦案質量是好的。但由于執法觀念、執法水平、執法標準等方面的原因,在辦案質量方面仍然存在一些問題,如辦案程序違法,收集、固定證據不及時、不全面,對案件審查不細,把關不嚴等,導致實踐中一些刑事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夠確實、充分,嚴重影響了刑事案件的辦案質量和辦案效率,是造成辦案超法定期限的重要原因之一。為進一步強調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嚴格依法履行職責,切實保障刑事案件辦案質量,有效打擊犯罪,維護司法公正,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牢固樹立司法為民、執法為民的觀念,充分認識保障刑事案件辦案質量的重要意義
辦理刑事案件是公檢法機關的法定職責,確保刑事案件辦案質量既關系到準確打擊犯罪、維護社會穩定,以及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利,也關系到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乃至國家的形象,責任重大,絕不能掉以輕心。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必須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司法為民、執法為民的工作要求,充分認識保障刑事案件辦案質量的重要意義,切實把好刑事案件的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適用法律關,維護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的公正形象,維護司法公正。
二、認真履行法定職責,嚴格依法辦案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刑事訴訟中分別履行偵查、檢察、審判職責,每個階段的工作都關系到刑事案件的辦案質量。因此,要本著對刑事案件辦案質量高度負責的態度,嚴格遵守法律、法律解釋、司法解釋和有關規定,在刑事訴訟中的每一個環節,在案件事實、證據、程序、適用法律等方面嚴格履行法定職責,從嚴、從細、從實地辦理每一起案件。
要把查明案件事實與遵守法定程序聯系起來,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及司法解釋有關管轄的規定,避免因管轄混亂造成案件久拖不決;嚴格依照規定收集、審查、認定證據,避免出現非法證據和瑕疵證據。以刑訊逼供或者威脅、引誘、欺騙等非法的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絕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對案件存在的疑點、矛盾的證據以及辯護人提供的證據材料等,必須給予高度重視,認真、及時進行核實,保證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確實、充分。對應當辦理換押手續的,辦案機關必須及時依照有關規定辦理換押手續;因法定事由需要延長、重新計算辦案期限的,辦案機關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看守所。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羈押的案件,不能在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偵查羈押、審查起訴、第一審、第二審期限內辦結,需要繼續查證、審理的,要依法將強制措施變更為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對于刑事案件辦案質量的評定,應當根據全案事實、證據、程序和適用法律等方面進行綜合判斷,不能單純以破案率、批捕率、起訴率或者定罪率作為衡量辦案質量的標準。
三、公安機關要依法全面、及時收集證據,確保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公安機關應當依照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及其他有關規定的程序,嚴把案件偵查關,全面、及時收集與案件相關的證據,收集證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重或者罪輕等涉及案件事實的所有證據。有條件的單位,可以采取同期錄音、錄像等有效措施固定證據。
公安機關在偵查過程中,對符合法定逮捕條件的,應當提請批準逮捕。對于采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沒有逮捕必要的,偵查終結后可以直接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公安機關要高度重視批捕后的偵查工作和退回補充偵查工作。對于人民檢察院退回補充偵查或者要求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材料的,應當按照要求及時補充證據或有關材料;確實無法補充的,應當說明理由。
對于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應當做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犯罪性質和罪名認定明確,法律手續完備。對于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能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應當繼續進行偵查工作;待查清案件事實,證據確實、充分后,再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公安機關要積極推行偵查人員旁聽案件制度,從所辦案件的法庭審判中檢驗辦案質量。
四、人民檢察院要全面審查案件,確保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的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全面、正確掌握逮捕條件,對于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經審查符合法定批捕條件的,依法作出批準逮捕的決定。
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在必要的時候,可以派人參加公安機關對重大案件的討論,對調查取證和適用法律提出意見,公安機關應做好證據的全面收集、審查和固定工作,確保案件依法及時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和直接受理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認真進行審查,嚴把案件起訴關。審查后,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對于符合不起訴條件的,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
對于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案件,人民檢察院要求公安機關補充偵查的,應當提出補充偵查提綱,列明需要補充偵查的事項和目的。對于經過兩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依法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在審判過程中,對于需要補充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或者補充偵查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補充偵查,必要時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幫助。
五、人民法院要嚴格依法辦實,確保案件最終得到公正處理
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過程中,應當嚴格依照刑事訴訟法和司法解釋的規定開庭審判,除因法定事由延長審理期限的以外,必須嚴格遵守法律規定的審理期限。在庭審過程中,要對證據仔細核實,認真聽取公訴人、當事人和辯護人以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意見,查清案件事實,確保案件最終得到公正處理,嚴把案件審判關。
人民法院要根據已經審理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有關的法律規定,準確適用法律,對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有罪或者無罪的,依法作出認定被告人有罪或者無罪的判決;對于經過查證,只有部分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案件,要就該部分事實和證據進行認定和判決;對于查證以后,仍然證據不足,在法律規定的審理期限內無法再行收集充分的證據,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除人民檢察院提出補充偵查建議的以外,應當依法作出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生效以后,對被扣押、凍結的贓款贓物及其孳息,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六、加強業務培訓工作,進一步提高辦案人員的業務水平
辦案人員的業務素質、業務能力和業務水平是保障刑事案件辦案質量的重要因素。各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加強對辦案人員的業務培訓,必要時可以采取聯合培訓的方式,逐步使培訓工作制度化、規范化。要經常性地組織疑難、復雜案件和新類型案件法律適用問題的研討、庭審觀摩、辦案質量評比等活動。偵查人員、檢察人員和審判人員應當認真總結辦案經驗,共同提高辦案水平。
七、建立、健全工作聯系機制,加強相互配合和制約
為切實保障刑事案件的辦案質量,加強相互之間的配合,公檢法機關之間應當建立、健全工作聯系機制,如聯席會議制度、信息通報制度等,加強業務上的交流。同時,對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應當及時溝通,互相支持。對不批捕、不起訴、判決無罪及二審、再審改判的案件,相關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認真分析原因,總結經驗教訓。公檢法機關之間既要各負其責,又要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共同把好刑事案件的質量關。
八、嚴格執行辦案質量責任追究制度
一、評議雙方高度重視,履職評議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
評議工作開展以來,評議雙方思想上高度重視,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原則,較好地把握了監督與接受監督、評議與接受評議的關系,評議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一是思想認識一致,保證了評議工作順利開展。縣人大常委會對這次法官履職評議工作十分重視,主任會議多次作了專題研究,制定了實施方案,提出了明確要求。法工委精心組織,深入調研,較好地掌握了第一手材料,為履職評議工作順利開展做了大量的基礎性工作。被評議法官態度端正,認真自查,邊評邊改,主動接受監督。縣人民法院黨組高度重視,積極配合,確保了履職評議的順利開展。二是堅持依法評議,體現了人大監督的性質和特點。黨>!
二、認真抓好整改落實,切實增強評議實效
評議是手段,整改是目的。整改落實是開展履職評議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是整個履職評議工作的關鍵階段。一要深化認識,正確對待評議意見。評議報告和組成人員提出的法官在訴累、執法辦案、辦事效率、工作作風等方面問題,確確實實在我們的工作中還存在著,當然這里面也有制度、機制等方面的原因,但更多的應該從主觀的角度去找原因。希望被評議法官正確認識和對待評議意見,本著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要求,多從自身查找不足,不回避、不掩飾問題。二要突出重點,明確整改的方向。法官的主要職責是辦理案件,是否認真履行職責、公正司法,都體現在其辦理的具體案件中。這次評議一開始我們就突出強調要圍繞嚴格執法、依法辦案、業務素質和勤政廉政建設等方面,進行有針對性的評議。被評議法官要根據評議意見,突出重點,明確方向,制訂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真正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視,措施上切實可行,工作上狠抓落實。三要健全制度,鞏固履職評議的成果。無論是審判、執行等業務工作還是隊伍建設,都必須有健全的制度和完善的機制來保障。在整改過程中,被評議法官不能就事論事,要堅持標本兼治,對存在的問題多從根源上找原因,舉一反三。對于反映出來的法院工作的共性問題,法院黨組要高度重視,認真分析,查找原因,完善機制,推進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切實提格執法、公正司法的水平。法工委要高度重視整改工作,堅持跟蹤問效,加大督查力度,確保整改措施落到實處。
【正文】
民樂縣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辦公室:
根據民樂縣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辦公室《關于做好全省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排查整治發現問題整改工作的通知》(民環督整改辦發〔2020〕7號)要求,我局高度重視,嚴格按照全省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排查整治發現交辦問題分解表,進一步靠實工作責任,強化工作措施,啟動編制旅游規劃,排查旅游設施,整治外圍生態環境,結合扁都口生態環境整治工作實際,現就整改落實情況報告如下:
一、切實提高政治站位。省市縣文件收悉后,我局立即行動,召集相關責任單位負責人召開會議,傳達學習文件精神,要求各責任單位要對標對表中央、省、市新精神、新要求來審視整改工作,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政治高度,認識生態環境問題整改的極端重要性,把整改旅undefined業生態環境問題作為一項重大的政治任務,進一步提高抓好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行動自覺。嚴格按照《全省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排查整治發現交辦問題分解表》,列出整改清單,認真歸納梳理,立即進行整改,切實把旅undefined業各類生態環境問題整改到位,堅決筑牢國家西部生態安全屏障,推動經濟社會綠色轉型高質量發展。
二、啟動編制旅游規劃。認真貫徹落實undefined新時代生態發展理念,正確處理好開發與保護的關系,統籌景區、縣城和鎮村旅游資源,加強規劃銜接融合,按照《祁連山國家公園總體規劃》“三線一單”相關要求,高標準、高起點編制《民樂縣“十四五”文化旅游體育規劃》《民樂縣現代絲路田園綜合體A級旅游景區創建規劃》,修編《民樂縣全域旅游發展規劃》,在規劃中重點加入對祁連山現有旅游資源科學、系統評估篇章。目前,各項規劃正在啟動編制中,力爭12月底編制完成。
改革之初,上海高院黨組堅持首抓思想發動,通過座談交流、動員答疑等多種形式,形成共識凝聚力量。
與此同時,上海法院注重深入調研。他們廣泛開展抽樣訪談、抽樣調查、問卷調查等實證調研,并先后召開了有法院干警、特邀監督員、特邀咨詢員、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律師界代表等參加的專題調研座談會150余場,梳理出100多個問題,完成了《審判權運行機制行政化的相關情況》、《法院管理行政化的相關情況》、《審判權力運行機制存在問題的分析報告》等專題報告,在此基礎上,歷經34稿形成了《上海法院司法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使其更接地氣,更有針對性和操作性
在試點法院經驗基礎上,上海高院至今已先后制定了《上海法院人員分類定崗實施方案》、《關于改革和完善審判委員會工作機制的意見》等改革配套制度30余項,從而為即將在全市法院全面推開的司法改革奠定了基礎,提供了遵循。
毋庸諱言,在改革推進過程中,還有不少困難和問題需要解決。據郭偉清介紹,接下來,市高院將主要從頂層設計、案多人少的矛盾、法官的素質能力、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加強審判管理權、監督權的關系、完善法官日常審判工作業績考核、隊伍結構性調整與法院工作穩定性連續性問題、加快推進人員分類改革與確保隊伍穩定等七個方面入手,加強探索創新,建立和完善相關工作機制。
“我們堅持遵循司法規律,堅持實事求是,說真話、報實情,向有關部門提供真實可靠的第一手材料?!惫鶄デ褰榻B說,司法體制改革是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事關全局,政治性、政策性很強,必須通過頂層設計,自上而下有序推進。如主審法官、法官助理的設置,跨行政區劃法院的設立等改革措施,都是司法改革中的重大改革,在實踐中可能會碰到許多新情況、新問題。還有即將推出的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變立案審查制為立案登記制等重大改革,也亟待加強頂層調研和指導,使改革措施與立法、修法同步進行。
案多人少的矛盾多年來一直存在,以2014年為例,上海法院法官年人均結案達到158.74件,是全國平均數的2.2倍,同比增長了27.66件,增幅為21.1%。如果按照法官33%的員額比例計算,2014年上海法院法官人均結案將達到185.5件,法官工作負荷已近極限。隨著上海經濟社會發展以及法院立案審查制變為登記制,案件數量還可能進一步攀升,法院案多人少矛盾將進一步凸顯,亟需探索建立科學的人員補充機制。
審判權力運行機制改革實行后,法官的擔子更重、責任更大。當前,還需要通過提高法官的準入門檻和選拔條件,強化法官的職業化、專業化能力建設,不斷提升法官依法公正履職的能力和水平。
郭偉清強調,在審判權運行機制改革中,如果簡單地將審判權的“獨立”行使等同于“孤立”行使,將“去行政化”等同于“去管理”,就可能會因為審判權缺乏必要的監督制約帶來法律適用不統一、案件審理質量下滑、廉政風險等問題。因此,必須要進一步明確院、庭長審判管理職責,規范審判管理權行使方式,形成審判權與審判管理權、審判監督權的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確保司法的公正、高效。
關鍵詞:廉政 節點 風險 防控措施
一、廉政風險節點防控機制的形成背景
長期以來,由于缺乏融入司法審判的具體手段,人民法院黨風廉政建設的諸多制度、措施和做法,大多隔靴撓癢、對空喊話,效果并未彰顯。司法腐敗依然發案不斷,投訴亦居高不下。20__年我院有兩名法官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教訓深刻,令人痛定思痛。如何創新工作機制,在遵守現行各類廉政制度的基礎上,探索一套利用現有各類監管資源、實現與審判流程無縫對接的防控網,成為我院連續3屆黨組及紀檢監察部門思考和探索的長期課題。經過反復醞釀和實踐運行,逐步形成了一套廉政風險節點防控機制。該機制通過排查分析,鎖定司法腐敗易發多發的21個審判流程關鍵節點,重點制訂了針對性的具體控防措施,并嘗試從源頭上及時發現和防控腐敗現象的發生,從而使腐敗“不能為”、“不敢為”的他律機制得以強化。
二、廉政風險節點防控機制的主要構成
廉政風險防控機制貫穿于6個審判流程之中,共21個節點、21個風險、47條措施。節點、風險、防控措施三部分一一對應。
第一部分為節點,是該機制的工作基點。案件受理及分配包括4個節點:立案審查、案件分配、訴訟費收取、管轄權異議。司法鑒定及拍賣方面包括1個節點:委托。刑事審判包括5個節點:變更強制措施、定罪量刑、案件討論、罰金數額確定、贓款贓物處理。民事審判包括6個節點:證據收集、訴訟保全、開庭審理、調解與撤訴、合議庭討論、庭室討論。行政審判包括1個節點:案件審理。執行工作包括4個節點:執行流程、采取執行措施、執行異議審查、財產處分。所列節點都是各條線上極易發生腐敗的預防關鍵點。之所以將節點作為整個機制的切入點,一是因為其明確了該機制的工作重點,便于集中精力監管,避免面面俱到,但實際操作卻無從下手的尷尬。二是因為以21個節點作為支撐,反腐工作可以進一步覆蓋其他方面,由點到線,最終形成全院反腐網絡。
第二部分是風險,實質是對有關腐敗現象的描述。風險是基于各節點,總結了過往各級法院違法違紀案件中的常見腐敗形式,并結合了我院實際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確定而來。風險的制定是將腐敗問題具體化,以便透過具體現象或行為判斷腐敗的發生,進而能夠采取相應措施。
第三部分是防控措施。防控措施是整個節點防控機制的最為重要的部分,是對確定的節點風險進行預防和監管的具體措施。防控措施是堅持不擅自另設規定的原則,嚴格依照現有法律法規及本院原有制度進行確定,防止了規定的混亂。防控措施較為多樣,大致可以分為三類。第一類是設施監控類,此類措施主要是通過某些設施的設置起到對風險的防控作用。如:由電腦隨機分案;在鑒定搖號室設立三同步;在訴訟服務大廳公示訴訟費收費標準等。第二類是制度監管類,這類措施是相關人員或部門按照已有或本機制設立的規定和制度各自履職,本機制的絕大多數防控措施均屬于此類。如:訴訟費收取從嚴執行減、緩、免三級審批制度;紀檢監察人員按規定對庭審進行巡查。第三類是違規處置類,該類措施是就已經發生的腐敗行為進行的處置。如:在定罪量刑方面,承辦法官違反規定私下會見當事人、近親屬的一經發現,按嚴重違紀處理,有索賄的,移送紀委查處;因管轄權異議案件被二審法院指定受理的,責任人須接受質委會質詢。
三、廉政風險節點防控機制的內容分述
節點防控機制作為一項反腐制度嵌入法院主要工作流程中,根據條線工作的情況不同,具體做法呈現多樣化。
(一) 案件受理及分配
以立案審查為節點,為防止違反審批規定,擅自對應受理的案件不予受理的情況發生。首先,在立案窗口設專職法官負責受案審查,并堅持案件受理逐級審批制度。第二,如果當事人堅持索要不予受理裁定書,應在7個工作日內做出書面裁定并送達。第三,對無正當理由超過7個工作日不立不裁并造成不良影響的負責人按違法審判給予行政警告以上處分。
以案件分配為節點,為防止違反隨機分案規定,按照私下掌控需要或關系親疏來選擇或變更承辦法官的情況發生。首先,確定所有案件均由立案庭專設電腦隨機分案。第二,除回避等法定事由或其它的合理事由必須變更承辦法官外,一律不得隨意變更法官。第三,審判庭每月變更承辦法官數達到每月受理案件數5%以上的,所在庭負責人須向質委會逐一案件說明理由并接受委員質詢。
以訴訟費收取為節點,為防止徇私為不符合減、緩、免條件的當事人申請減免訴訟費用或應當增加訴訟費的不通知當事人增加的情況發生。首先,在訴訟服務大廳內以醒目方式公示訴訟費用收費依據與收費標準。第二,從嚴執行減、緩、免三級審批制度。第三,將當事人增加訴訟請求時承辦法官是否按規定追加訴訟費作為評查卷宗時的重點。
以管轄權異議為節點,為防止名為地方保護實為私下關系之考慮甚至暗中收取好處,曲意解釋管轄規定或牽強附會尋找聯結點作出管轄權異議裁定情況發生。如果因管轄權異議案件被二審法院指定受理,責任人須接受質委會質詢。
(二)司法鑒定及拍賣
以委托為節點,為防止存在故意違反規定選定審計、鑒定、評估、拍賣等中介機構,或者串通、指使相關中介機構在審計、鑒定、評估、拍賣等活動中、弄虛作假等情況。首先,應公示人民法院委托鑒定機構備選名冊。第二,建立庭審式搖號室科技“三
同步”。第三,監察室派員在搖號室現場監督。
(三)刑事審判
以變更強制措施為節點,為防止存在對不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審措施,或明知已經決定逮捕的被告人未被實際逮捕而不及時向庭長、分管院長和院長匯報等情況。首先從嚴審查,由庭長審核、分管院長審批及質評組質評時對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取保候審四種情形嚴審。第二,執行逮捕決定由承辦法官負責安排,公安機關派員當場執行。因故不能執行的,承辦人須及時向庭長和分管院長報告。第三,對明顯不符合規定的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或明知被告人已被決定逮捕而未被實際逮捕,不及時報告并造成被告人逃脫、制造偽證、毀滅證據、威脅證人、再犯新罪等嚴重后果的,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以定罪量刑為節點,為防止私下與被告人的親屬聯系并夸大犯罪性質和量刑幅度,利用心理暗示造成對方畏懼,以達到索賄目的的情況發生。從嚴執行承辦法官不得私下會見被告人及其人、近親屬的規定。違反規定的,一經發現,按嚴重違紀處理。有暗示索賄嫌疑的,移送紀委查處。
以案件討論為節點,為防止隱瞞或利用語言技巧故意遺漏或淡化足以影響定罪量刑的案件事實中的某些重要細節,誤導審判委員會做出符合其需要的決定,并借此逃避錯案責任追究的情況發生。首先,合議庭成員尤其是持不同意見的成員須列席審委會。第二,審委會委員重點對承辦法官運用自有裁量權所作裁判部分所依據的法律援助、刑事政策、法學原理和司法邏輯進行質詢。第三,為避免對其他委員形成意見導向,分管副院長應在合議庭匯報、庭長補充說明、其他委員發表意見后,審委會主任發言前發言。第四,案件被二審法院發回重審或改判且須追究責任的(以追究責任為一般,不追究為例外),承辦法官、合議庭持錯誤意見的法官、法律文書審核人、簽發人、審委會發表錯誤意見的委員,均須承擔相應責任。
以罰金數額確定為節點,為防止徇私少罰或侵吞罰金款項情況發生。首先,制訂罰金數額與刑期、刑種、罪名一一對應規定。第二,所有款項一律繳到法院賬戶,承辦法官不得經手。
以贓款、贓物處理為節點,為防止侵吞或挪用控制的贓款、贓物情況發生。首先,建立贓款贓物統一登記制度。第二,追繳到的贓款一律繳至法院賬戶,承辦法官不得經手。贓物集中保管。第三,贓款贓物已發還的須有領受人簽字。
(四)民事審判
以證據收集為節點,為防止故意毀棄、篡改、隱匿、偽造、偷換證據或者其他訴訟材料情況發生。首先,如收到當事人提交的證據材料,應當出具收據,寫明證據名稱、頁數、份數、原件或復印件及收到時間等,并由經辦人員簽名或蓋章。第二,如存在上述故意行為,追究經辦人責任。
以訴訟保全為節點,為防止出現為照顧特定當事人,對保全申請人提供的擔保材料審查認真程度不一情況發生。首先,庭長在簽發保全裁定書時應當對保全是否符合法定條件,手續是否齊全進行必要的審查。第二,因保全錯誤,造成嚴重后果,應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以開庭審理為節點,為防止不按法律規定的程序開庭審理案件,在開庭過程中隨意制止當事人發言或不允許當事人提交證據,剝奪當事人辯論權利的;不按規定的時間開庭,或隨意更改開放時間等情況發生。首先,利用“三同步”記錄庭審過程。第二,紀檢監察人員按規對庭審進行巡查。
以調解與撤訴為節點,為防止因徇私而違反規定迫使當事人違背真實意愿撤訴、接受調解并損害其利益的情況發生。首先,以筆錄的形式反映調解與撤訴的過程。第二,法官應當對可能影響當事人權利的重大事項進行必要的釋明。第三,利用“三同步”記錄過程。
以合議庭討論為節點,為防止出現合議庭對應當經合議庭合議的案件不合議或假合議,或者故意向合議庭隱瞞主要證據、重要情節或者提供虛假情況的等枉法裁判情形。首先,每位合議庭組成人員須進行庭前準備、庭審及合議庭評議。第二,合議庭討論時,每位合議庭成員須獨立發表意見,并詳述理由。書記員負責如實記錄合議庭筆錄。第三,對合議庭成員意見分歧較大的案件應按規定提交庭室或審委會討論。
以庭室討論為節點,為防止在庭室討論案件時,院、庭長違反規定發表意見,要求或變向要求以自己的意見為主導,影響承辦法官審理案件的情況發生。首先,參加討論的每個法官應當獨立發表意見,須詳述理由。第二,以討論筆錄的形式記錄討論內容,并簽字確認,裝訂副卷。
(五)行政審判
以案件審理為節點,為防止因與行政機關或某特定當事人關系密切,在相關行政案件審理過程中,對另一方施壓或說情、打招呼的情況發生。行政案件審理須實行案件合議討論制度,合議庭成員應依法履職。
(六)執行工作
以執行流程為節點,為防止執行法官對案件“一手包辦”,缺乏監管的情況發生。首先,設立執行啟動組、財產查控組、財產處分組、結案審查組,由不同執行人員分別行使。第二,執行啟動、財產查控、財產處分、結案審查各階段執行事項依次推進、前清后接。
以采取執行措施為節點,為防止故意違反規定采取執行措施,造成案件當事人、案外人或者第三人財產損失的情況發生。首先,采取查封、扣押、凍結、劃撥等執行措施的,應當依法制定裁定書送達被執行人,并在實施執行措施后將有關情況及時告知雙方當事人,或者以方便當事人查詢的方式予以公開。第二,采取執行強制措施的,須嚴格履行審批手續,緊急情況下采取的措施,相關手續立即補辦。第三,違反規定執行,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以執行異議審查為節點,為防止存在為不按規定審查執行異議的情況發生。執行異議須提交合議庭評議。
以財產處分為節點,為防止存在利用職務之便,非法占有執行款物的情況發生。由財產處分組專人負責,并建立執行款物專用臺帳備查。
四、廉政風險節點防控機制的初步成效
自20__年以來,已保持了連續九年違法違紀案件零記錄。被評為區預防職務犯罪先進單位,同時我院也先后創建成功省、市、區廉政文化示范單位,紀檢組年年被評為區先進基層紀檢組織。行政審判庭、民二庭先后創建成“廉潔司法示范庭”。至各類紀檢監察機關投訴和反映問題的來信來訪數也逐年大幅同比下降,而來紀檢監察部門反映的為數不多的基本上屬于對裁判不服的問題,懷疑法官 不廉或司法作風問題的極少。司法廉潔也促進了司法公正,人民群眾的滿意度顯著提升,我院連續4年被表彰為區“十佳人民滿意機關”,并被省法院表彰為先進法院。
五、廉政風險節點防控機制的推廣價值
法院歷來是反腐倡廉建設的重點單位,但從近年各級法院查處的違法違紀情況來看,司法腐敗問題依然突出,成為阻礙法院發展的重大疑難問題。
法院反腐之困有二:第一,監管范圍廣。法院須監管的人數較多,各部門具體工作環節也較多,不利于監管。第二,監管難度大。首先,法院工作專業性較強,規范各類工作的法律法規繁多,監管人員難以全面把控司法工作。其次,法官其自身有法律賦予的自由裁量權,監管人員難以掌握某個做法是否適度。
節點防控機制為解決上述問題,本機制具有三大優點:第一,突出重點。本機制確定了21個最易發生腐敗問題的工作節點作為防控重點。雖然只有21個節點,但也基本覆蓋了全院主要條線的重點工作環節,這樣確保防控效果最大化。
第二,措施可行。以往反腐監督制度絕大多數都是規定“應該”如何去做,但沒有說明如果沒有按規定去做該怎樣防控,所以無法起到較好的防控效果。本機制為切實解決這一問題,著力制定了具有可操作性的防控措施。
第三,多方共管。法院由于自身的特殊性,法院本身就有一套相對完善的監管體系,法律規定也多出于公正司法考慮,對法官的規定不可謂不多。所以,本機制的防控措施中也整合了其他制度,適時需要相關部門及人員認真按規履職。因此,節點防控機制不是孤立的一項制度,多方協同防控也一定程度上解決了監管范圍廣和難度大的問題。
五、廉政風險節點防控機制的尚存不足
在民行檢察違法行為調查機制中,調查權是最核心的要素。民行檢察違法行為調查權是指民行檢察部門對人民法院即其工作人員在行使審判權、執行權時是否存在違法行為采取多種方式進行調查的權力,屬于依法律授權而享有的一種工具性權力。特點在于:一是調查對象的特定性。民行檢察違法行為調查的對象僅針對審判人員和執行人員(下文將詳細限定司法工作人員范圍)。二是調查手段的非強制性。民行檢察違法行為調查采取詢問、查閱卷宗、勘驗、鑒定等非強制性手段,與職務犯罪案件初查、刑事偵查等存在顯著區別。三是調查地位的中立性。檢察機關代表國家對民事、行政訴訟活動進行監督,“居中”是對民行檢察監督的法律要求。四是被調查主體的配合義務。在調查權行使過程中包含被調查主體負有向檢察機關如實反映違法情況、提供證據、配合調查的義務。
(二)司法工作人員的范圍界定
根據《刑法》第94條規定,司法工作人員是指有偵查、檢察、審判、監管職責的工作人員。兩高三部《關于對司法工作人員在訴訟活動中的瀆職行為加強法律監督的若干規定(試行)》第16條規定,司法工作人員是指依法負有偵查、檢察、審判、監管和判決、裁定執行職責的國家工作人員。本文僅針對其中一項即審判人員。筆者認為,從民事行政檢察的角度考量司法工作人員的范疇,應與刑法對主體身份的嚴格限定相區別,所以對司法工作人員的界定范圍可以適當放寬,大致包括:對案件具有審判權的審判人員,包括合議庭成員(當然包括審理該案的人民陪審員);可能影響案件處理結論的人員包括庭長、院長等;輔助審判工作進行的其它工作人員包括法官助理、書記員(涵蓋行政編制、事業編制和聘任制書記員);從事案件執行工作的執行人員以及執行輔助人員(即書記員)。而司法鑒定人員、專業評估人員等,由于其系以專業知識受托僅對專業問題發表意見,并不直接參與案件裁判或執行,雖然其所做專業結論會影響裁判結果,但該類人員由于與審判權的行使不相關,所以不應納入本文所指的司法工作人員范疇。
(三)司法工作人員違法行為的內涵
司法工作人員違法行為因為其主體特殊性、違反法律的限定性等因素使其范圍相對較窄。違法行為調查必須與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目的一致,其權力行使必須限定在該項職權范圍內。只要司法工作人員在審判、執行活動中所實施的行為違反相關訴訟法律規定及司法解釋等,均應納入本文所限定的調查范圍。本文限定范圍內的司法工作人員違法行為的特點是:一、違反的法律限定為民事和行政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法官法》對法官行為的規范等。二、其違法情節雖可輕可重,但對司法的負面影響相差不多。三、違法行為對應的法律后果多樣,可能涉及司法工作人員,也可能涉及審理的案件。需要明確的是,就民行檢察違法調查權而言,該違法行為的性質是一般違法,所違之法僅限于民事行政訴訟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不包括刑法。由于訴訟監督權與職務犯罪偵查權分屬于不同部門行使,調查過程中一旦發現行為涉及犯罪,則應移交至職務犯罪偵查部門,轉而啟動刑事訴訟程序,進行立案偵查。
二、民行檢察違法行為調查機制的基本內容
(一)民行檢察違法行為調查機制的概念
民行檢察違法行為調查機制,是指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部門針對人民法院及審判人員、執行人員在民事、行政訴訟活動中,為準確認定和依法糾正司法工作人員的瀆職行為,而對該司法工作人員違反法律的事實是否存在及其性質、情節、后果進行調查核實并作出相應處理的監督機制。[1]審判權作為一個開放的系統,對審判人員、執行人員履職行為的監督是訴訟監督的重點。通過建立違法行為調查機制,對原則性授權具體化,也不失為構建民行檢察違法行為調查機制的緣由之一。
(二)民行檢察違法行為調查機制應遵循的原則
民行檢察違法調查的內容不外乎對違法線索材料進行書面審查和進行必要的調查兩個方面,需遵守以下基本原則:
1.嚴格依法調查原則。民事行政檢察部門在行使民事檢察監督的權力時,應該遵守嚴格依法調查的原則,具體要求為:第一是調查主體合法。實施調查行為的主體必須是從事民行檢察工作的人員,可限定為申訴案件的具體承辦人員。第二是調查內容合法。違法行為調查必須在相關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進行,不得隨意超出調查范圍。第三是調查程序合法。違法行為調查必須遵循既定的程序規范,不能一味追求調查效果而忽視甚至犧牲程序正義。
2.不干擾人民法院正常司法活動的原則。在違法調查過程中,在未能核實證據線索的前提下,應高度尊重人民法院及其司法工作人員在訴訟環節中實施的各類行為。民行檢察違法行為調查應該及時高效,只有這樣才能將對法院正常司法工作的影響降至最低。
3.全面調查原則。該全面調查原則包括:對調查線索的全面調查核實、對申訴案件證據和事實的全面審查、對被調查主體進行個案考評以及綜合考察、可采取多種調查方式開展工作。這是從調查對象、調查內容、調查方式各方面的立體調查。
4.懲治與維護并重的原則。該原則主要是針對調查結果的處理。一旦啟動民行檢察違法行為調查程序,均應給出確定的調查結論,在處置上應該堅持懲治與維護并重的原則,即違法行為確實存在,則應該依法給予紀律或法律方面的對應懲治;如果經查實不存在違法情形,民行檢察部門應該將調查結果在一定范圍內(如舉報人、知曉開展調查的人員、被調查人所在組織的領導以及被調查人自己)予以公示,如存在虛假舉報或惡意提供調查線索的情形,還應依法對該惡意舉報人進行懲處。
(三)民行檢察違法行為調查機制中適用的調查方式
民行檢察違法行為調查作為監督方式之一,原則上仍應堅持書面審查為主,但可根據調查情況的展開以及實際需要,在法律限定范圍內采取其他調查方式。具體的調查方式包括:
1.審查卷宗和檔案材料。根據當事人舉報線索或自行發現的違法線索,民行檢察的調查人員首先應該調取案件卷宗或相關的檔案材料。人民法院在接受國家法律監督機關監督時,有義務提供審判卷宗。對于其他機關留存的檔案,如果與本案相關需要調閱,其他機關也有配合義務。通過對卷宗材料的審查,形成閱卷記錄或初步審查意見。
2.詢問相關人員。民行檢察部門在審查申訴案件或進行違法行為調查過程中,有權向有關人員詢問情況。該有關人員包括申訴案件的原審承辦法官或其他司法工作人員,與案件相關的證人、鑒定人員、評估人員,了解案件情況的其他人員(如涉案人員所在單位領導、基層組織工作人員等)。
3.要求有關單位或個人提供證據。民行檢察部門在辦理申訴案件或進行違法行為調查時,有權向有關單位或個人調取書證、物證、視聽資料等證據,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
4.委托鑒定、勘驗、評估等。民行檢察部門在辦理申訴案件或進行違法行為調查時,對專門性問題應當委托有鑒定資格的機構進行鑒定。對人民法院應當勘驗而沒有勘驗的,檢察機關在調查時可以進行勘驗并制作現場勘驗筆錄。
(四)民行檢察違法行為調查機制涵蓋的調查范圍
1.司法工作人員嚴重不履職或履職不當。司法工作人員嚴重不履職或履職不當,不僅會有損訴訟參與人權益,更會對司法公信力造成負面影響。該類情形大致分為:一、違反法律規定,對應當受理的案件不予受理,或對不應當受理的案件違法受理。二、送達程序違法,嚴重侵害當事人利益的。三、法官未能依法釋明或不當釋明,造成嚴重后果的。四、委托鑒定、評估程序違法,對當事人權益造成侵害的。五、遺漏主要證據、重要情節,導致裁判錯誤,造成嚴重后果的。
2.司法工作人員。實踐中存在大量司法工作人員的情形,大致包括:一、明知具有法定回避情形,故意不依法自行回避,或對符合法定回避條件的申請,故意不作出回避決定,影響案件公正審理的。二、不依法采取保全措施或違法采取保全措施。三、不依法執行或無理由遲延執行,造成對當事人權益侵害的。四、無正當理由剝奪或限制當事人訴訟權利的,如對符合申請法院調取證據的申請不予答復。五、妨礙證人出庭作證或指使證人作偽證。
3.司法工作人員嚴重違紀或違法情形?!斗ü俜ā芬约胺ü俾殬I道德等法律和行為規范明確規定法院的司法工作人員應該嚴格遵紀守法,并恪守職業道德。該類情形主要表現為:一是接受當事人或人等的吃請,其后果可能導致辦人情案、關系案。二是收受或索取當事人、近親屬或委托人的賄賂,徇私枉法,甚至觸犯刑法。三是在執行過程中,執行人員侵吞或違法處置被查封、扣押、凍結的款物,故意超標的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款物,侵害被執行人或案外人的合法權益。四是其他違反法律規定導致司法不公的情形。
三、民行檢察違法行為調查機制的流程設計
民行檢察違法行為調查作為民行檢察監督方式的一種,貫穿整個申訴案件辦理過程。為了更好地發揮該監督方式的作用,民行檢察部門擬將其作為一項工作機制予以建設,賦予其明確的調查范圍和可采取方式。同時,違法行為調查也是民行檢察部門享有的一項權力,為了規范該權力的運行,亦需要從程序上對其加以規制,確保權力不被濫用?;诖藘煞矫娴哪康模P者將初步擬定民行檢察違法行為調查機制的流程設計,來保障違法行為調查權的正常、正當行使,發揮該調查機制的功效。
(一)統籌線索收集、分類、整理工作
根據經驗,民行檢察違法行為調查的線索來源大致包括三部分:一是訴訟當事人、訴訟相關人員的舉報、控告和投訴。二是上級機關交辦或有關部門轉辦的材料。三是民行檢察人員在辦理申訴案件過程中自行發現的違法行為線索。[2]在整理申訴案件材料時可分為兩類,一是對事即案件情況,一是對人即司法工作人員違法行為情況。內勤人員在收集、整理材料過程中,可制作表格分欄列明,對于需重點關注的線索應著重標示,以便承辦的檢察人員有針對性地核實。
(二)線索甄別后立案程序
承辦人受理申訴案件后,應先行調閱案件卷宗材料,并要求當事人提供相應證據,在對材料的基本審核基礎上,進行對線索的初步審查評估,并擬定是否立案的意見。通過承辦人的初步篩查,可篩選掉舉報不實、誣告、錯告或無任何證據支持的線索。對這類線索,直接將其排除在違法行為調查機制之外,作出不予立案的決定。如決定立案,需具備兩方面條件:第一,必須有一定的事實和證據支持。第二,初步判斷違法行為達到一定程度。如違反程序,剝奪當事人訴權;如未依法回避、接受吃請等可能影響案件公正審理;涉嫌違紀甚至瀆職。[3]只要具備上述條件,則承辦人員應擬定立案決定,報處長和主管檢察長批準,啟動違法行為調查程序。
(三)開展違法行為調查工作
在這個過程中,應該結合違法行為調查的基本原則,注意做到以下幾點:一是對于線索涉及的所有證據要全面審核;二是要明確民行檢察調查權的性質,調查方式和可采用措施要嚴格限定在法律規定和職權設定范圍之內;三是要嚴格履行工作流程設置的審批程序;四是嚴格按照流程設置的辦案期限進行調查,不可久查不決。
(四)終結違法行為調查
民行檢察的承辦人員應在限定期限內,根據違法行為調查情況,制作違法行為調查終結報告(該報告可與申訴案件的審結報告合并,也可分列),并提出處理建議,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報經主管檢察長決定。該報告的內容大致包括:被調查人基本情況、案件來源、工作開展情況、經調查認定的事實及相關證據、承辦人處理建議和法律依據、其他需說明的問題等。如果經調查認定被調查人存在違法情形,在形成最終結論前,需當面聽取被調查人的申辯意見,如認為確有必要還需進行補充調查。
(五)調查結果的處置
民行檢察違法行為調查權是一項具有現實功能的檢察職權,檢察機關對司法工作人員在訴訟活動中的違法行為調查完畢后,應根據已查明的情況提出不同的處置意見,大致包括以下處置方式:一、司法工作人員的行為違反民事訴訟、行政訴訟相關法律規定,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可以據此對申訴案件依法提起抗訴或向人民法院發出再審檢察建議。二、司法工作人員的行為雖未嚴重違反訴訟法的規定,但被調查人繼續承辦案件將嚴重影響正在進行訴訟活動的公正性的,檢察機關應向人民法院提出糾正意見或建議更換承辦人。三、經調查發現司法工作人員的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報經檢察長決定,移送職務犯罪偵查部門進行初查或立案偵查。四是經調查沒有違法事實的,應當及時向被調查人所在單位說明情況。調查中詢問過被調查人的,應當及時向被調查人本人說明情況,并采取適當方式在一定范圍內消除不良影響。同時將調查結果及時回復舉報人、控告人、投訴人。對于捏造事實、誣告陷害的,檢察機關應對舉報人予以批評、訓誡,情節嚴重的并涉嫌犯罪的,應依法移送有關單位追究刑事責任。
(六)違法行為調查工作備案存查
違法行為調查終結并出具處置意見后,民行檢察部門應將該項調查工作的相關材料裝訂成冊,建立單獨的違法行為調查卷宗,可作為申訴案件的特別副卷歸檔存查。下級檢察機關經調查認為違法行為成立的,應依程序向上一級民行檢察部門報告并備案,以便民行檢察部門統一掌握情況,同時也方便人大等其他部門對檢察機關該項工作的正確性和規范性進行監督。
四、民行檢察違法行為調查機制與其他機制的銜接
由于法律規定不具體,各方面對民行檢察調查權的認識不一,民行檢察違法行為調查機制在實際操作中必然會遇到阻力,因此要發揮民行檢察違法行為調查機制在實踐中的作用,須注意與其他工作機制的銜接配合。[4]
(一)嚴格檢察職能分工,完善檢察機關內部銜接機制
根據兩高三部的司法解釋,民行檢察調查中發現司法工作人員的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則對該行為的后續偵查應由檢察機關職務犯罪部門進行。因此民行檢察部門應按照偵查一體化的工作格局要求,將調查結果或線索移交相關部門,并加強與其他部門的配合。
(二)強化業務指導,建立上下級檢察機關業務部門之間的配合機制
在辦理民行申訴案件過程中,如果是抗訴案件,涉及到司法工作人員的違法行為調查,則應由承辦案件的檢察人員直接實施,不宜再交被監督對象的同級檢察機關進行。如果因平級監督而遇到一定難度和阻力,則需要上級院加強對下級院的領導和支持,在有明確違法線索時,上級院業務部門應對下級院的調查工作給予協調和指導,必要時可組成聯合辦案組,保障民行檢察調查權的有效行使,發揮其監督效力。
(三)明確調查目的,搭建與人民法院的溝通協調機制
檢察機關的調查是以外部監督的方式,既要做到糾正法官的違法行為,更要做到消除當事人的猜測與誤解,化解矛盾,維護正確裁判的權威性。作為民行檢察對司法工作人員違法行為調查工作機制的配套機制之一,與人民法院的溝通協調機制建設,既涵蓋法定監督方式下的正常工作往來,也可以就某一時期監督態勢舉行座談,或就某一監督個案進行單獨通報等。該溝通協調機制的建立,既有助于民行檢察違法行為調查工作的開展,也有助于個案監督效果的影響擴散,以確保民行檢察中違法行為調查機制作用的發揮。
新的民事訴訟法即將實施,新法對民行檢察監督中的調查權給予明確規定,雖然其范圍相對較窄,調查對象僅限于案件當事人和案外人,但這種權利的明確授予并不是對民行檢察監督權權限范圍、監督方式、監督手段的限制。民行檢察部門應該在該工作機制之下,嚴格依法、慎重用權,真正讓檢察監督促進司法維護、提升司法權威。
注釋: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關于對司法工作人員在訴訟活動中的瀆職行為加強法律監督的若干規定(試行)第17條對調查作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