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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垃圾收運體系為“村組收集、鎮村轉運、縣級處理”的統籌收運處置體系
1.各村保潔員要及時將生活垃圾送至村級垃圾集運房、中轉池。(每自然村一座)
2.鎮環境整治辦組建運輸車隊負責將各村生活垃圾轉運至鎮垃圾壓縮中轉站。
3.壓縮后的垃圾由鎮環境整治辦銜接有關單位派車運至垃圾焚燒廠處理。
二、考核辦法
(一)各村
1.各村垃圾無害化處置量考核占當月村莊環境整治和農村環境長效管理工作考核中的16分。
2.各村根據鎮環境整治辦下達的月度垃圾量完成,完成未達50%的扣10分,然后按比例得分。完成超過50%但不足100%的按比例得分。
3.各村不得將建筑垃圾和工業垃圾倒至中轉池或集運房。
(二)車隊
1.運輸車隊定期到各村垃圾集運房轉運,確保無垃圾積存,完不成除責令改正外每次扣罰車隊200元。
2.所轉運各村生活垃圾單獨稱重計量,確保有據可查,每十天通報到各村。
3.轉運結束后,確保做到車走地凈,否則,除責令改正外每次扣罰車隊駕駛員100元。
三、經費安排和籌措
1.鎮財政配套資金19萬元。
2.各村需自籌清運費用12.97萬元。(詳見附表)上半年1月份到賬50%,下半年7月份到賬50%。對不及時足額到賬的村按2013年村莊環境整治和農村環境長效管理工作資金考核評分細則進行考核,并停止垃圾轉運服務。
3.該資金專款專用,用于運輸車隊人員工資、保險、車輛、設備維護、保養、油料等開支。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安全發展”的原則和“依法、公平、公開、公正”的工作方針,嚴格執行國家道路旅客運輸經營管理的法律,法規及規章,加大監管力度,嚴厲打擊非法客運,維護規范有序的道路旅客運輸經營秩序,有效遏制和防范重特大道路客運安全事故發生,促進我鄉道路旅客運輸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專項整治行動的有效落實,我鄉成立打擊非法客運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
三、工作目標
通過集中開展打擊非法客運專項整治行動,基本達到轄區內無非法違規從事道路客運經營行為。
四、專項行動工作重點
(一)區域監督稽點:玉子溪至鄉政府的能鄉公路、各村村道路等。
(二)打擊非法違法從事公路客運、農村客運、出租汽車客運、機(電)動三輪車非法經營行為。
(三)依法查處機動車、非機動車及機(電)動三輪車無牌無證上路行駛。
(四)依法查處非法拼(改)裝和生產、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機動車、非機動車及機(電)動三輪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以及不符合省政府確定的其它種類的非機動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到位。要充分認識開展專項行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把集中開展打擊非法客運專項整治行動為保障的道路運輸安全、穩定、有序的有力措施。
全鎮以片為單位,建立6個考察組,分別負責本片區所屬各村的考察工作。考察組由掛片領導任組長,片長任副組長,鎮分工干部為組員。考察工作在黨委的領導下進行,由各考察組具體實施。
二、時間安排
2016年8月22日至28日。
三、考察對象
各村“兩委”班子及其成員。
四、考察程序
1、全面總結。各村“兩委”班子對2013年以來工作情況進行回顧總結,形成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側重于本屆以來班子建設運轉、經濟社會取得成績及存在問題與不足。所有現職村干部撰寫好個人書面述職報告。
2、聽取報告。考察組主持召開由村“兩委”班子成員、老黨員、老干部、村民議事代表等參加的會議。由村黨(總)支部書記代表村“兩委”班子作工作報告。全體村干部逐一簡要報告個人工作情況,特別是近年來的工作實績。
3、測評推薦。由參加會議的對象根據村“兩委”班子的工作情況及其成員的現實表現,以無記名投票方式填寫《村“兩委”班子民主測評表》(附件1)、《村“兩委”班子成員民主測評表》(附件2),填寫《村后備干部推薦表》,民主測評表、推薦表由各考察組收回,統一匯總統計。
二、整治內容
落實鄉人民政府對非運輸船舶的管理責任,建立鄉船舶管理站;對符合安全條件的非運輸船舶檢驗發證,標明船舶用途、編號,對非運輸船舶操作人員實施培訓,核發證件;對非運輸船舶及操作人員建立檔案;取締拆解達不到安全條件且無修理價值的非運輸船舶;建立健全非運輸船舶安全管理制度;嚴厲打擊非法載客(貨)行為。
三、工作步驟
(一)宣傳動員(2013年6月20日至6月30日)
1.由鄉人民政府召開專題會議進行宣傳發動,采取掛橫幅、貼標語、發放宣傳資料等方式進行廣泛深入的宣傳,讓水上交通安全常識家喻戶曉。
2.清查摸底。由鄉船舶管理站組織對非運輸船舶及操作人員進行摸底,并建立臺賬。
3.建立規章制度。鄉人民政府建立健全非運輸船舶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非運輸船舶定期安全檢查制度、重大隱患整改制度、行政村與船主安全責任制、水上交通事故及險情應急救援預案。
(二)集中整治(2013年7月1日至9月10日)
1.對船舶進行檢驗發證。鄉人民政府組織鄉船管機構對轄區內非運輸船舶進行統一檢驗,對符合安全條件的船舶核發相關證書,在船舶的明顯位置標明用途、編號,勘劃船舶載重標識,配備消防、救生等安全設備,確定非運輸船舶航行水域。
2.加強鄉非運輸船舶操作人員管理。鄉非運輸船舶操作人員必須經過鄉船管機構培訓考試,核發相關證書,并建立檔案,報市交通運輸局、地方海事處、安監局備案。
3.加強鄉非運輸船舶管理,確保監管不留空白。所有非運輸船舶應由鄉人民政府登記在冊,建立檔案,并將臺賬報市交通運輸局、地方海事處、安監局備案。非運輸船舶的轉讓、過戶、報廢,先由所有人提出書面申請,領取船舶轉讓(過戶)、報廢登記表,經所在村(居)委會簽署意見后,到鄉船舶管理站辦理相關手續;非運輸船舶跨鄉鎮異動,須先由鄉船舶管理站簽署意見后,到落戶鄉鎮船舶管理站上戶。
4.開展綜合整治。鄉人民政府要配合交通、海事、安監、公安、漁政等部門采取聯合執法行動,對無證航行的船舶予以扣留、處罰,對無證駕駛操作人員予以拘留,對不符合安全航行條件且無修復價值的船舶予以強制拆解,對非運輸船舶非法載客(貨)行為進行嚴厲打擊。同時,積極開展水上交通安全宣傳和教育活動,提高船主及人民群眾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三)總結驗收(2013年9月10日至10月21日)
9月10日前,各村、社區要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并將書面總結上報鄉船舶管理站;9月15日,鄉人民政府將組織船管站、派出所、交管站、綜治辦等相關部門開展預驗收檢查。
(一)整治工作時間:從5月份開始到奧運會結束,結合節日食品市場整治和夏季飲品市場整治一并進行。
(二)整治重點區域:以食品集中交易場所、旅游景區、車站碼頭、城鄉結合部、繁華街道等為重點區域。
(三)整治重點品種:糧食、肉類、蔬菜、奶制品、飲料、酒類、禽蛋制品、調味品、休閑食品等。
(四)整治重點內容:
1.無證照食品經營行為;
2.經銷假冒偽劣食品行為;
3.欺詐、坑害消費者行為。
二、整治的主要措施
(一)進一步規范食品經營主體資格。在整治期間開展一次主體資格清理活動,堅決取締無證照食品經營行為。
(二)全面推進食品經營者各項自律制度建設,開展“鞏固成果回頭看”活動。在整治期間,要大力宣傳和引導食品經營者落實《遼寧省流通環節食品經營行為規范(試行)》,督促食品經營者建立健全各項制度,提高自律意識和水平。特別是對食品經營者落實索證索票、進貨臺賬、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落實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及時督促經營者履行《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中明確的法定義務。對問題突出的,可以運用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切實維護全省開展的“紅盾執法震撼行動”的工作成果,逐步建立健全流通環節食品安全可追溯機制。
(三)大力開展“食品安全示范店”創建活動,通過宣傳發動和規范引導,確定一批食品安全示范店,發揮示范引導,促進誠實守信經營。
(四)加強食品質量監督抽查。一要根據市局檢測結果通報,對不合格食品及時予以清理。二要發揮食品速檢設備的有效作用,在奧運期間增加監測批次,并在大型商場、超市、農貿市場廣泛開展“你點我檢”活動,在提高工商機關發現能力的同時,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五)完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處理機制。在奧運會期間將充分發揮**申訴舉報網絡作用,全面啟動工商系統食品安全應急機制,加強值班值守,及時處理各類消費者申(投)訴和舉報。
(六)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共同維護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三、整治的有關要求
一、工作目標
要深入認識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的重大意義,積極宣傳、如實報道、正確引導,切實形成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強大聲勢。引導全行業參與、全社會參與,營造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濃厚氛圍。
二、宣傳重點
(一)宣傳中央和省、市、縣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決策部署;
(二)宣傳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重大意義和目標任務;
(三)宣傳相關政策精神和法律法規解讀;
(四)宣傳道路運輸行業支持參與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三、宣傳方式
(一)電子LED顯示屏宣傳
城市公交車內、車站廣告平臺、出租車車頂以及道路運輸企業要充分利用已有的LED顯示屏,長期滾動播放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宣傳標語、口號、舉報方式等。
(二)標語橫幅宣傳
各企業要充分利用有限空間,如在車站等地懸掛宣傳標語、橫幅、掛圖、展板,要積極主動參與,做好宣傳。
(三)典型宣傳
大力宣傳我縣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涌現的先進典型和典型案例,彰顯法制威力,鼓舞激勵群眾,震懾違法犯罪。
(四)公布舉報方式
道路運輸行業掃黑除惡專項斗爭舉報電話、郵箱、舉報材料收信地址。
舉報電話:XXXXXX
舉報郵箱:XXXXXXXX
舉報材料收信地址:XXXXXXXXX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加強道路運輸行業領域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的組織領導,突出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堅持正面宣傳,弘揚正能量。
(二)把握政策,依法宣傳。宣傳要有法治意識,做到依法依規,真實準確。嚴格遵守保密紀律和宣傳紀律,把好政策關、程序關。
(三)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在道路運輸行業領域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中,結合道路運輸市場監管工作實際,排查行業各企業經營過程中是否存在欺行霸市;同時,要密切配合相關部門,查找舉報涉黑涉惡線索,確保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取得實效。
一、工作目標
以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為目標,以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為主線,推動企業自覺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技術標準,即:具備基本的安全生產條件;履行安全生產法定職責;執行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淘汰落后生產工藝、設備。專項治理行動期間,第一階段,動員部署企業自查自糾。第二階段,由負有行業監管職責的部門和單位對企業自查自糾進行檢查督查。第三階段,對企業在第二階段截止期前仍未完成整改工作的,依據監察執法清單實施精準執法,以隱患見底、措施到底、整治徹底的過硬手段,實現閉環管理,從源頭上有效預防和遏制生產安全事故,為實現全縣安全生產形勢根本好轉打下堅實基礎。
二、治理范圍
以道路運輸、水路運輸、港口營運、交通工程建設、路航基礎設施等行業領域為重點,督促全縣交通運輸所有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具體分工負責如下:
(一)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專項治理行動工作。
XX副局長負總責,運管所牽頭。
(二)水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專項治理行動工作。
XX處長負總責,海事處牽頭。
(三)港口營運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專項治理行動。
X副局長負總責,局港口辦牽頭。
(四)交通工程建設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專項治理行動。
XX副局長負總責,質監站牽頭。
(五)路航基礎設施專項治理行動。
XX副局長負總責,局養護科、公路站、路政大隊、XX船閘、縣航道站牽頭。
三、治理內容
(一)安全責任方面。
建立健全符合企業實際的,以主要負責人(或實際負責人)為核心的覆蓋企業各層級、各部門、各類人員的全員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在企業管理層實施“一崗雙責”,對其工作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承擔相應職責。制定各類安全生產責任的考核標準及獎懲制度。強化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規定配齊安全總監、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注冊安全工程師等。
(二)安全投入方面。
足額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保證安全生產培訓教育、隱患排查治理、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獎勵、勞動防護、應急救援及其物資儲備等資金投入,專項用于保障和改善安全生產條件。依法為全體從業人員購買工傷保險,道路交通等行業企業按國家規定投保安全生產責任險,并鼓勵其他企業積極投保,切實履行企業安全生產社會責任。
(三)安全培訓方面。
企業應當對全體從業人員(含本單位從業人員、被派遣勞動者、實習學生以及臨時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使班組長(工段長)具備與其崗位相適應的安全管理知識和能力,從業人員能夠熟練使用安全設施,了解安全通道的位置及本崗位的應急救援職責。道路運輸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由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其他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也應參加專門的安全培訓。特種作業人員100%持證上崗,并具備其特種崗位作業的專業技能。
(四)安全管理方面。
按照相關規定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各項管理制度。扎實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完善改進現場管理、安全設施設備管理,淘汰落后工藝、設備。全面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建立健全“崗位、班組、車間、企業”四級隱患排查治理機制,辨識排查整改危險有害因素和崗位風險點,嚴格執行事故隱患自查、自報、自改的閉環管理。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安全監測監控系統,落實安全管理措施。嚴格執行動火、吊裝、高處等危險作業作業票審批許可制度。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督促從業人員正確佩戴使用。
(五)應急救援方面。
遵循以人為本、依法依規、符合實際、注重實效的原則編制、修訂應急預案,履行評審、公布和備案等法定程序。道路交通等企業應當建立專職或者兼職人員組成的應急救援隊伍,配備相應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物資。定期組織從業人員開展應急預案、應急知識、自救互救和避險逃生技能的培訓,至少每半年組織開展一次應急預案演練。確保從業人員在發生生產安全突發事件時第一時間內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發生,預防次生事故,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四、進度安排
(一)啟動發動階段(2019年12月18日前完成)
請牽頭單位結合行業領域實際,專題部署開展相應的“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專項治理行動,迅速組織制定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明確行動目標、主要內容、進度安排、責任人員、工作措施等具體事項。同時,方案中要根據各自職責,以“附件清單”的形式,逐條列明監察執法事項清單,提前告知企業監察執法事項。實施方案于2019年12月25日前將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書面報局安委辦(安全科),聯系人:XX,電話:XX)。
(二)自查自改階段(2019年12月19日-12月31日)
交通運輸所有企業要嚴格對照上述落實主體責任的五項內容,進行全面梳理和排查,形成條目式自查清單,并如實上報至行業主管部門。同時,對排查中發現未落實到位的要求以及事故隱患,迅速啟動整改工作,制定整改計劃,明確整改責任人員、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整改資金投入,確保至2019年12月31日前全部整改完畢。在此期間,要加強對整改工作的動態管理,確保整改期間不發生事故。
(三)檢查督查階段(2020年1月2日-2020年1月7日)
各相關單位按照全縣統一部署,在企業自查自改的基礎上,深入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對轄區內、行業領域內所有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情況以及事故隱患實施“全覆蓋、不間斷”檢查督查,檢查督查結果并入企業上報的自查清單,由專人進行匯總、分類和更新,形成臺賬記錄,同時,按照分片包干等形式,指定專人負責企業整改工作的跟蹤、督促,確保每一家都有明確的責任人員,至2020年1月7日前全部完成整改。對于未完成整改工作及其未完成事項,要形成問題清單(見附件)報送至局安委辦,局安委辦將匯總后報縣安委辦。
(四)監察執法階段(2020年1月8日-1月17日)
各相關單位報送的問題清單,進行重新分類篩選,形成交督辦清單,采用精準執法的方式對相應的企業依法從嚴實施行政處罰,并將查處情況及時反饋局安委辦,局安委辦將報至縣安委辦適時在主流媒體予以通報。專項行動期間,發生生產安全亡人事故或者有影響力的事故的,將嚴格按照“一案雙查”的要求,對事故責任單位、責任人員嚴厲問責,對因失職瀆職導致事故發生的堅決實行責任倒查。此外,鼓勵舉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并按相關規定對舉報人給予獎勵,充分發揮社會各界力量參與安全生產領域的社會監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到此次專項行動是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安全生產會議的重要措施,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科室負責同志直接抓的工作格局。局安委辦負責專項行動的組織協調和督查指導,確保專項行動有序有效開展。專項行動結束后形成書面總結材料報局安委辦,局安委辦將適時組織對專項行動工作落實情況進行巡查和通報,并將其納入安全生產年度目標考核之中。
(二)全面扎實推進。
一、試點工作目標
切實解決小微企業危險廢物產生點多、量小、收運貯存難、收集率低、管理風險高等問題,提升我縣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水平,防范環境管理風險。同時,探索有效收集小微企業危險廢物的方法和途徑。
二、試點工作原則
堅持“突出重點、區域管控”的原則,找準監管短板,以問題為導向,積極穩妥地推進試點工作。
突出重點:著重加強廢機油、漆渣等危廢收集轉移暫存和運維。
區域管控:從事危險廢物收集、貯存和轉運的試點單位(以下簡稱試點單位)服務范圍是**縣,能夠積極落實生態環境部門相關監管要求。
三、試點工作內容
試點單位可從事**縣范圍內合法的機動車維修企業產生的危險廢物的經營活動,允許收集、貯存的危險廢物類別為廢機油、廢鉛酸蓄電池、廢塑料機油壺油格、廢油漆桶、廢活性炭吸音棉。采用統一收集處置模式,本次試點原則上不新建危廢貯存倉庫。
四、試點工作步驟
(一)試點申報階段(2019年11月10日)
1.申請。有試點意向企業(經營機構)在摸清全縣轄區內機修行業危險廢物底數的基礎上于2019年11月10日前向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提出試點申請,提交申報材料,其中申請書(見附件)和證明材料復印件需加蓋公章,原件備核。
2.公開評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會同縣交通運輸局根據申請單位報名情況,組織工作人員進行資料審查、現場踏勘,并邀請3名危廢行業技術及管理方面的專家進行論證,確定一家條件較為成熟的企業作為試點單位。如只有一家報名,經專家論證后符合條件的直接確定為試點單位。
(二)項目建設階段(2019年11月)
試點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布設危廢收集設施。
(三)審核運行階段(2019年12月)
試點單位點位布設完成具備危險廢物收集處置條件后,向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和縣交通運輸局提出核查申請,經審查通過后,準予經營。
五、措施保障
(一)強化準入原則。堅持高標準、嚴要求,提高準入門檻,嚴格試點單位準入要求,確保試點單位有能力承擔試點任務。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嚴格按準入條件和程序開展試點相關工作。
(二)加強監督管理。試點單位應嚴格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建立組織架構清晰、責任體系完備的危險廢物規范化、信息化管理體制,依法開展危廢經營活動,嚴格執行危險廢物環境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文件要求,按季度向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報告危險廢物經營活動情況,并在每年3月30日前向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和縣交通運輸局提交上年度經營情況自查報告。
(三)嚴格執法監管。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要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加強對試點單位的監督管理和監測,督促試點單位開展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工作,按照《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指標體系》對試點單位開展年度全面核查,對發現的問題依法依規處理。
六、其他
首次集中收集試點期限為一年,試點期滿后經評估合格后可延長期限。
附件:小微企業危險廢物集中收集貯存試點申請書
附件
小微企業危險廢物集中收集貯存試點申請書
單位名稱(公章)
社會信用代碼或營業執照注冊號
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
1、對來自疫區,與有發熱伴咳嗽或咽痛等呼吸道癥狀者乘坐同一交通工具的其他人員進行健康體檢和登記后,無異常者可實施居家醫學觀察,并告知其注意事項。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及時報告縣衛生局送指定場所實施集中醫學隔離觀察:
在未采取有效防護措施情況下,診斷、治療或護理、探視甲型H1N1流感確診或疑似病例的人員及與其共同生活或有過近距離接觸的人員;
直接接觸過甲型H1N1流感確診或疑似病例的呼吸道分泌物、體液,或可能暴露于病例污染環境或物體的人員;
現場流行病調查人員根據調查情況確定的其他密切接觸者;
3、既有流行病學史,又有癥狀體征者,應及時報告縣衛生局組織會診,并立即在有防護情況下,由專用救護車送至定點醫療機構隔離治療。
(二)診斷流程。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實行逐級會診制,一旦發現可疑病例,要立即上報縣衛生局,由縣衛生局指派縣級專家組、流行病學調查組會診,明確初步診斷;并逐級上報市、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由市、省專家組會診及病理學檢查確認。
(三)轉運流程。對我縣甲型H1N1流感病毒確診或疑似病例轉運工作,由縣醫院甲型H1N1流感病人轉運組(附件5)或市中心醫院負壓救護車承擔,各醫療機構不得擅自用普通交通工具轉運病人。
五、醫療救治工作要求
(一)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要切實履行職責,制定本單位醫療救治工作方案,明確主要負責人、救治組和聯系人,進一步做好物資設備、藥品和防護物品等相關應急物資的準備,確保一旦發現疑似和確診病例,能及時有效的實施醫療防控和救治。
(二)進一步加強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識的宣傳教育及培訓。各級醫療機構要再次組織開展全員防病業務知識的培訓和演練,尤其要加強對重點科室、重點人員的強化培訓和演練,培訓內容包括預檢分診,發熱病人的甄別及鑒別診斷,甲型H1N1流感流行特征、治療、報病流程及消毒防護等,要注重培訓效果,確保培訓質量,切實提高應對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預診和應急處置能力。同時,要通過多種形式積極開展健康教育工作,做好社會輿論宣傳和引導,消除群眾恐慌心理。
(三)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建立健全并規范發熱門診,嚴格執行預檢分診制度,做到分區合理、標識醒目,嚴格疫情報告制度,對發現的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及密切接觸人員,應登記造冊,并報告縣疾控中心。
(四)全縣已統一設置集中醫學隔離觀察點,派員參與集中醫學隔離觀察工作的縣中醫院、縣婦幼保健院和南城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務必確保本單位參與集中醫學隔離觀察點工作的醫務人員隨時處于待命狀態;各機構要要堅持以人為本,切實做好宣傳解釋和服務等相關工作,確保配合支持醫學隔離觀察工作及時有序開展。
(五)嚴格消毒隔離。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按照衛生部《人感染豬流感預防控制技術指南(2009版試行)》和《甲型H1N1流感診療方案(2009年試行版第一版)》要求,加強院內感染控制工作,加強消毒和醫務人員防護,尤其重視對預檢、發熱門診等重點區域的感染控制,防止院內感染和疫情擴散。
1、公司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清障救援工作理念,建立健全清障救援安全操作規范以及安全工作規程,完善內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各個崗位的安全職責,加強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員工安全素質,強化員工安全意識,落實安全防護措施。針對清障救援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風險制定有關安全預案,預案立足實際,盡可能量化、具體,可操作性強。
2、公司加強對清障救援人員的勞動保障,針對清障救援人員的工作性質和安全不利因素,落實安全保障措施,配發勞動保護用品,制定安全作業方案,避免超負荷和疲勞作業,防止發生安全事故。公司人員作業必須穿明顯反光標志服裝、防護手套、穿防護鞋,吊裝作業下戴安全帽。公司承諾在完成清障施救作業后,清障人員采取必要措施對現場影響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的路面殘留物進行處理,確保行車安全。
二、應急救援措施和方案
1、對事故危害情況的初始評估。先期處置隊伍趕到事故現場后,應當盡快對事故發生的基本情況做出初始評估。包括事故范圍及事故危害擴展的趨勢及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等。
2、封鎖事故現場,建立現場工作區域。施救人員作業時,擺放安全標志,到達事故(故障)現場后,設置清障安全作業區域,以避免發生二次事故。撤離人員、搶救傷員,車輛在高速公路發生交通事故后,施救人員協助現場交警將滯留人員撤離危險區和搶救傷員,同時配合相關部門防止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侵害。搶救財產、轉運貨物,在安全作業區域內對事故當事人財產及事故車輛裝載的貨物進行搶救和轉運,最大限度地減少服務對象的損失。引吊、拖離事故(故障)車輛,待交警和養護人員勘察完事故現場后,清障施救人員應當根據事故或故障車輛現在基本情況進行綜合分析,擬定清障施救方案,并在交警和養護人員的監督指導下,對車輛進行規范的吊裝和牽引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