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8-19 09: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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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結算賬戶管理存在的風險。在實際工作中,存款人偽造變造開戶證明文件騙取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的情況時有發生,如有的非法存款人企圖利用銀行結算賬戶進行非法的犯罪活動而冒用合法存款人名義開戶或用虛構的單位名稱開戶或用注銷的單位名義開戶;也有的合法單位為達到規避現金管理或單位內部管理的目的而偽造變造開戶證明文件違規異地開戶或多頭開戶。而銀行未能認真執行真實性審查職責,對開戶資料審查不嚴,甚至于為吸引客戶,主動為客戶違規開立結算賬戶,從而為支付結算業務埋下了諸多的風險隱患。其次是內部賬戶管理風險。內部賬戶管理不規范,掛賬事項沒有有效的分類管理,責任不清,原因不明,對于長期掛賬戶未及時清理,存在內部作案隱患。
2、貪污詐騙風險
表現在:第一,犯罪分子偽造變造銀行票據及結算憑證、偽造銀行預留印鑒詐騙盜用資金。犯罪分子或通過涂改、挖補等手段更改出票金額、收款人,或通過防真技術克隆票據及結算憑證或企業預留印鑒,騙取銀行和企業的資金以。空頭支票為例,從2009年10月至2010年1月底,僅西安市部分商業銀行向人民銀行報告的已簽發空頭支票就近300筆,詐騙風險的嚴重程度,由此可見一斑。第二,犯罪分子騙開銀行承兌匯票、利用假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有的犯罪分子采取編造銀行承兌匯票申請材料、偽造購銷合同和虛構擔保,以及偽造財務審計報告等手段到銀行辦理銀行承兌匯票,而銀行沒有對單位資質、經營狀況進行審查,也不核實合同的真偽就辦理承兌,當承兌申請人不是交納足額保證金時,一旦承兌申請人到期不足付款,必將引起銀行墊款的風險。
3、行業競爭風險
各家金融機構間的競爭日益激烈,各商業銀行為搶占市場份額或爭市場地位而盲目鋪攤設點;一線網點任務重、壓力大,是否完成任務直接影響個人收入,在利益的重壓下,往往不能正確處理業務拓展與風險防范的關系,以放棄風險控制為代價,片面追求存款業務發展,為了完成存款任務、留住大客戶,面對客戶的無理要求不惜放棄原則,違章操作。
4、審核風險
在辦理支付結算業務過程中,柜臺人員對支付憑證記載的要素審查不嚴、未按規定流程辦理支付結算業務,以及未嚴格執行先收款后付款“銀行不墊款”的支付原則,均可能形成支付風險。客戶預留印鑒做為銀行審核客戶辦理各項支付結算業務的支付依據,核驗印鑒真偽是把控支付風險的重要環節,但目前大部分行仍采用傳統的人工折角驗印來鑒別印鑒的真偽。當業務量較大時,容易造成部分柜臺人員折角驗印流于形式,未嚴格進行雙人驗印,起不到應有的效果。尤其是遇到犯罪分子利用先進電子仿真技術偽造的足以以假亂真的客戶印鑒來辦理業務時,臨柜人員僅憑肉眼往往難以辨別真假印鑒的細微差別而形成審核風險。
5、人員管理及制度執行風險
銀行柜臺支付結算風險大多來自人為的因素。一是會計人員政策水平低,專業技能差,加之勞動強度過大,導致工作質量不高,柜臺操作行為不規范,形成差錯、失誤的風險。二是少數會計人員職業道德水準差,品質惡劣,內部作案監守自盜,造成銀行資金損失的風險。四是制度執行不到位,盡管現在銀行的制度建設相對健全,職責分工、操作流程都有具體明確的規定,但有些會計人員只講關系、協作,不講職責、原則,喪失了對違規導致風險的起碼警覺。如2009年初,湖北省潛江市財政局干部樊紅監守自盜,竊取國庫資金落入法網。案犯樊紅原為潛江市國庫收付中心支付科副科長,該單位兼有集中收付與集中核算兩項職能,編制26人,內設綜合、支付、專戶、會計和稽核五個科室,陜西省各級財政國庫執行機構設置比較近似。此案件中,樊紅能輕易地將580萬元巨款盜走,暴露出其單位管理混亂,資金監管紀律嚴重缺失,內控制度雖然不少,但是執行不力,形同虛設,存在巨大漏洞。
二、加強柜臺支付結算風險管理的防范對策
1、重視和樹立防范和化解風險的意識
銀行柜臺支付結算業務中的風險確實存在,一些潛在的風險已變成實實在在的資金損失。現代金融業中,柜臺支付結算業務占銀行中間業務的比重越來越大。銀行應把銀行結算風險擺在風險管理的重要位置,從領導干部到基層工作人員應提高對銀行結算風險的認識,重視對銀行結算風險的管理和控制,將防范和化解結算風險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有效推動銀行結算業務健康、快速的發展。下面這個案例說明了樹立防范風險的重要性:兩年前,有一自稱美籍華人者來某分行洽談,稱其要對該市進行投資,計劃為5億美元,提出要在**行開立賬戶專門用于接收境外匯入的外幣資金,并且要求**行同時按其提供的文本出具英文書面證明,大意為:銀行承諾同意接受5億美元投資外匯;某公司已經開立了用于接收上述資金的專門賬戶,并列明具體賬號;銀行承諾對匯入資金進行安全監管,并且如果監管不力,銀行承擔責任。該市分行把握不準,向法律部咨詢可否出具上述證明。法律部答復,該筆業務中來人對于外匯入境、劃轉、支用等描述過于簡單、隨意,且其根本目的在于獲得銀行同意接收資金和監管資金的證明,這與通常的業務操作十分不符,因此判斷很可能是一宗“三角式詐騙”。后來該市分行進一步向當地外匯管理局咨詢,得到的答復意見和法律部一致。
2、完善管理制度
加大制度的執行力是防范和控制前臺業務操作風險的一項基礎工作,也是基本要求。從管理制度建設上講,首要的是組織管理制度,應當改變目前多級、多頭管理風險的模式,建立集中、垂直、相對獨立的風險管理體制。由總行集中統一實施風險政策,制度的制定和監督執行。不論分支機構有多少,管理層級有多少,分支機構的區域差異有多大,全行必須統一業務操作規程和操作標準,必須集中行使風險管理職能。今年3月份,北京一中院審理的建行行長幫開發商騙開銀行承兌匯票4.56億元的案件充分說明了完善銀行管理制度的重要性。房地產開發商謝根榮通過假按揭“借”出6億多,建設銀行經濟技術開發區支行行長顏林壯發現上當后,為保烏紗,繼續資金支持,并派人指導做假賬。導致謝根榮共從建設銀行北京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支行開具銀行承兌匯票累計金額達4.56億元,被貼現1.56億元,5.4768億余元無法歸還。
3、銀行柜臺支付結算突出科技支撐
高科技犯罪已成為涉及支付結算業務犯罪中的一個發展趨勢,用人工肉眼對“憑印鑒支取”的票據支付依據的審核辦法已落后于時代的發展步伐,仿真印鑒已構成了對預留銀行印鑒的最大威脅。銀行應盡快研究新的支付依據,改變傳統的、易被偽造的預留銀行印鑒為支付依據的做法,利用現代科學技術開發、研制防假識假的檢測儀器,改變完全依靠人工識假辨假的方式。實現從最基層業務人員到最高決策層的各項業務操作都在系統上完成,保證每項業務的“公開透明、依法合規”最大限度的杜絕各種操作失誤和惡意欺詐導致的前臺業務操作風險損失。但是百密難免一疏,也不能完全信賴科技和計算機,今年以來先后發生的廣州“許庭”案、云南“何鵬”案、寧波“唐風軍、唐風光”兄弟案,均因銀行ATM出現故障或銀行系統程序出錯,而被當事人惡意取款所引起。
4、加強柜臺人員隊伍的建設
支付體系是社會經濟活動中貨幣轉移的制度和技術安排的總和。社會經濟發展離不開資金運動,資金的運動離不開支付體系的支撐。支付體系作為社會公共支付清算與結算平臺,能夠為各銀行以及金融市場提供資金清算與結算服務,有利于加速社會資金周轉,提高資源配置效率。隨著2006年中國現代化支付系統的兩大核心系統,即大額支付系統和小額支付系統,分別完成了在全國的推廣工作,輔以中央銀行會計集中核算系統、賬戶管理系統、票據交換系統、銀行卡支付系統等,標志著以現代化支付系統為核心、商業銀行行內系統為基礎、其他支付結算系統為補充的支付體系已經基本形成。人民銀行作為支付體系的組織者、管理者、監督者,應行使好支付結算管理職能,大力發展和創新支付結算工具,改善支付內外部環境,協調支付結算各方利益,確保整個社會支付清算的安全、高效。
一、改進支付結算手段,服務社會主義市場經濟
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還處在初期發展階段,信用制度尚不健全,信用觀念比較淡薄,運用支付信用工具疏導、規范社會信用的作用未得到充分發揮。因此,人民銀行應采取積極的措施,加大力度推廣和運用支付信用工具,為社會提供支付結算服務。
(一)推廣票據使用,促進商業信用健康發展。要繼續宣傳推廣商業匯票和信用證結算,各商業銀行對企業間的商品交易要積極做好商業匯票的承兌和信用證開證,以及商業匯票貼現和信用證議付,逐步形成在大宗商品交易中使用商業匯票和信用證結算。擴大票據交換覆蓋面,積極推廣使用銀行本票,減少現金流通,方便客戶結算,繼續擴大支票的使用范圍和對象,提高票據信用,鼓勵具有良好信譽的個人使用支票,促進區域經濟的發展。
1.加大宣傳與推廣力度,提高金融機構和企業對商業承兌匯票業務的認知,提高金融機構對商業承兌匯票業務重要性的認識,進一步轉變經營觀念和本位主義思想,增強票據市場意識和金融業整體風險意識,在充分防范風險的前提下,逐步使商業承兌匯票業務成為一個新的利潤增長點;推動企業認識并廣泛使用商業承兌匯票,使獲取商業承兌匯票簽發資格成為企業的榮譽和優勢的標志。促使企業在承兌與支付中誠實守信,共同維護和提高商業承兌匯票的信用度,使商業承兌匯票成長為我國經濟活動中的“金牌”支付工具。
2.建立完善征信管理體系,降低風險評估成本。改善商業信用環境。一是建立和完善我國企業征信管理體系,盡快把企業商業匯票信息導入人民銀行信貸登記系統,把企業所有支付結算信息納入征信管理,逐步實現企業信用信息的完整性與權威性,為商業承兌匯票信用評估提供低成本及時全面的咨詢信息,促進商業承兌匯票推廣的穩妥進行;二是制定統一的企業信用評級標準,規范對企業的信用評級,避免因金融機構信用評級各自為政而導致企業存在多個信用等級,提高企業信用等級的通用性;三是引導各金融機構真實、完整、及時地將企業支付結算、信貸等方面的不良記錄輸入相關征信系統,確保企業信用信息的全面性與透明度;四是加強金融機構之間的信息溝通與協調,實施合力制裁,使喪失信用的企業在融資、結算等業務中享受“差別”待遇,形成有效的制裁制度,以此強化企業信用約束,樹立和培育企業的信用觀念,逐步改善商業信用環境,提升社會整體信用。
3.積極創新金融產品,拓寬商業承兌匯票市場。金融機構應積極適應經濟發展需求,在國家經濟金融法規和宏觀經濟政策的允許范圍內,不斷創新業務,推出新的金融產品,助推商業承兌匯票業務的開展。如參照招商銀行的商業承兌匯票保貼、中國光大銀行的商業承兌匯票包買等業務,通過將銀行信用引入商業承兌匯票的票據權利義務中,對某些特定的企業給予一定商業承兌匯票貼現額度的授信,鼓勵實力雄厚、資信情況良好的大型企業集團和上市公司簽發使用商業承兌匯票,拓寬融資渠道,提高商業承兌匯票的變現能力和流通性,讓更多的企業從使用商業承兌匯票中得到實惠,以進一步推廣使用商業承兌匯票,拓寬商業承兌匯票市場。
4.修改與完善相關制度法律。一是修改與商業承兌匯票債權保全相關的法律規定,使商業承兌匯票債權與其他形式債權具有相同的法律權利;二是增加對商業失信懲罰的法律法規條款,提高失信成本,加大對商業失信的懲罰力度,維護商業承兌匯票的信譽;三是借鑒發達國家的經驗,修改<票據法),取消商業匯票必須具備真實交易和債權債務的設定,放開純粹融資性票據,使商業承兌匯票真正成為一種完全有價證券,充分達到支付、信用及融資的目的。
(二)推廣運用新的支付工具。商業銀行要積極研究探索新的支付結算手段。為客戶提供方便、靈活、快捷、安全的支付工具。要充分利用現代科學技術,創新電子支付工具,廣泛開辦定期借記、直接貸記業務,擴大轉賬結算,減少現金使用,便利公眾交納水、電、通訊、房租等公用事業費、保險費、稅款以及工資等。積極推廣貸記信用卡業務。引導消費信用,刺激消費需求。人民銀行要抓緊研究規范支付工具創新的管理辦法,進一步推進支付工具的電子化和支付手段的現代化,提高商業銀行的整體服務水平和競爭能力。
(三)積極推行支付結算的業務。人民銀行應按照《支付結算業務辦法》,做好商業銀行之間支付結算的指導和協調工作,按規定做好支付結算業務制的監督管理;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要充分認識支付結算制的重要意義,轉變經營觀念,提高服務意識,通過銀行間支付結算業務的相互,互惠互利、互為補充,更好地為客戶提供優質、高效、滿意的金融服務。
二、強化支付結算監管.維護支付結算秩序
強化支付結算監管是維護結算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信用好轉,防范支付風險和案件發生,提高金融服務水平的重要保障。因此,人民銀行在改進支付結算服務的同時,必須強化支付結算監管。
(一)加大支付結算的監管力度。重點對支付結算法規制度的執行情況、各商業銀行支付結算內部管理和內控制度的建立及執行情況、支付結算的違規違紀行為以及銀行賬戶開立和使用等方面加強監管。加強對各項重要支付結算業務準入和退出審批的管理,規范商業銀行業務經營行為,營造公平的競爭環境。
(二)建立支付結算監督管理責任追究制度。辦理支付結算業務的商業銀行營業機構因管理混亂,內控制度不落實發生重大違規違紀行為和案件的,要按照規定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管理行未認真履行管理職責,對支付結算制度和中國人民銀行的各項管理要求貫徹不力,實施不到位,對其分支機構發生的嚴重問題不處理、不糾正,致使發生重大違規違紀行為和案件的,要按照規定追究有關主管行主要負責人的責任。人民銀行分支行,未認真履行支付結算的監管職責,造成轄內支付結算秩序混亂,經常發生違規違紀行為和案件,影響較大的.要按照規定追究有關人民銀行分支行的責任。
(三)強化不良支付行為規范管理。1.加強支付結算制度建設,建立舉報、投訴制度。疏通持票人舉報、投訴渠道,規范持票人舉報方式和方法,對舉報人給予一定的獎勵,使基層人行增加及時發現簽發空頭支票行為的渠道;z加強結算紀律監督管理,建立健全結算管理體制。由人民銀行牽頭,建立支付結算糾紛調解機制,同時通過實行不良支付行為社會舉報制度、銀行機構定期檢查報告制度、不良支付行為處罰制度等系列規章制度,促使銀行、單位和個人嚴格遵守支付結算紀律,維持正常的支付結算秩序;3.加強對空頭支票的業務管理。進一步明確商業銀行發現空頭支票行為后的權利與義務,對于不履行空頭支票報告義務的商業銀行,應給予經濟處罰,可適當提高商業銀行出票行提取處罰手續費比率,進一步維護持票人的合法權益;4.應用新的科技手段,提高支付結算監管水平。加強科技應用能力,不斷提高支付結算監管科技含量,充分利用計算機網絡資源強化對支付結算的管理,實現支付結算監管的現代化,主動適應對商業銀行支付創新業務的監管,并不斷引導商業銀行進行結算創新,加快資金周轉。
(四)加強支付結算安全管理。要認真貫徹中國人民銀行近幾年來出臺的關于加強支付結算安全管理的各項措施;加強落實內控制度,強化相互制約和事后監督;研究制定統一通用的支付密碼業務和技術標準,進一步明確和規范其使用范圍,實現客戶一機通用,保障銀行和客戶的資金安全;加強對基層臨柜人員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他們對重要的支付結算憑證及票據真偽的識別能力,增強風險防范意識,提高案件堵截率;針對目前偽造票據進行詐騙比較嚴重的狀況,研究嚴厲打擊制造假票據的犯罪活動的措施,確保良好的票據使用和流通環境,維護正常的支付結算秩序和市場經濟秩序。
三、強化支付系統風險防范,提升資金使用效益
現代支付系統的建立為商業銀行和金融市場提供了優質的支付清算服務平臺,但如何有效防范和化解支付系統中存在的各種風險成為目前支付系統管理工作中的重點。應切實增強風險防范意識,落實風險防范措施,提高風險管理功能。
(一)進一步加強監督管理是防范支付風險的有效途徑。大小額支付系統運行后,全國金融系統支付網絡連在一起,金融機構的風險往往發生在支付結算環節,如果一家機構的清算問題將會導致支付風險,會引發連鎖反應,蔓延到整個支付系統并產生系統性風險。因此,對支付系統運行過程的監督和管理,是支付系統風險防范框架中的核心問題,應該把支付系統運行的安全和高效作為核心公共政策目標,采取一系列舉措來控制流動性風險、信用風險等。同時在實施過程中,明確支付體系的監督重點,強化事后監督和非現場監控,更多地運用經濟手段和法律手段,達到提高監管,優化服務的目的。
(二)加強制度建設是現代化支付體系建設風險防范的可靠保障,應盡快制定包括中小外資金融機構在內、涉及所有支付系統參與者準入、退出的管理辦法、票據交換管理辦法,完善支付系統的風險防范措施,完善支付系統的運行維護和應急機制。同時,將研究開發支付管理信息系統和業務監控系統,為貨幣政策提供決策依據和加強支付系統運行的業務監督和管理,以維護金融穩定。
(三)在推進支付系統建設的同時,完善支付系統的運行維護機制,確保支付系統安全穩定運行成為央行的工作重點。加強系統安全建設是防范支付系統風險的強有力的保障,在大額和小額支付系統全面推廣運行的基礎上,不斷完善系統安全防范措施,提高系統資源的利用效率,確保系統的安全高效穩定運行。
(四)規避票據交換工作風險。目前,在票據交換工作中存在對風險性認識不充分,部分交換員身兼數職等問題,票據交換員的行為不能得到有效牽制和制約,票據交換過程中手續不夠嚴密,這是同城清算中可能發生案件的一個最重要隱患。加之部分金融機構對票據知識宣傳不夠,部分客戶不知如何正確使用票據,常因收款人名稱、收款人賬號、金額有誤或者復寫憑證底聯不清造成退票或錯匯現象。人民銀行要進一步加強領導,經常召集參加票據交換的金融機構以座談會、聯席會等各種形式提高有關領導和票據交換人員識別風險的水平,加強對票據交換風險性的認識。對票據交換風險意識淡薄、管理不利的清算機構在轄區內予以通報,直至停止其參加交換資格。
(五)加強賬戶管理是防范支付結算風險的重點。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系統是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制度的有效支撐,涉及人民銀行各級機構和銀行所有網點。賬戶管理系統的建設運行,對規范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和使用、有效防范利用銀行結算賬戶套取現金、偷逃稅款、逃廢債務和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支持征信體系建設等提供了重要手段。賬戶管理系統擁有豐富的存款人信息資源,應當以完善查詢立法為基礎,開發專門的協助查詢功能,準確獲取存款人的有關信息,為有效遏制利用銀行賬戶違規支付或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提供技術支持。賬戶管理系統依托現代化支付系統平臺,以進一步落實銀行賬戶實名制為契機,打擊金融犯罪,提高社會信用,維護社會及金融穩定,營造和諧、穩健、守信的金融環境。
作為銀行的一項基礎業務,支付結算業務關系千家萬戶,是商業銀行聯結客戶的紐帶,其業務發展情況直接關系到銀行的整體運營及生存狀態。本文試根據廣西區內各國有商業銀行的基本情況就此項業務的改進作一粗淺的探討。
一、支付結算業務的意義和作用
(一)支付結算業務是國有商業銀行在微利時代的產品創新基礎
隨著國內銀行業的競爭日趨激烈,特別是隨著國家收緊信貸、嚴控建設用地、清理新開工項目等一系列宏觀調控政策措施的逐步落實到位,加上近年來證券市場逐步發展,人們逐步建立了投資意識,儲蓄資金分流嚴重,銀行業存貸款利差急劇縮小,經營成本持續上漲,盈利空間不斷變小。再加上歷史形成的大量呆、壞賬無法收回,甚至還被迫為大量的“應收利息”繳納營業稅及附加稅費,種種事實都表明,商業銀行已進入了微利時代。國有商業銀行依靠傳統的銀行業務所帶來的利潤將越來越小,必須尋求和開拓新的途徑來擴展利潤。
縱觀國際金融發展史,商業銀行中間業務的發展已有160多年的歷史,尤其是近幾年來,許多西方國家商業銀行的中間業務收入不僅成為其經營收入的主要來源,而且大有趕超利息收入之勢。隨著金融創新的不斷發展,中間業務的內涵和外延發生了重大變化。支付結算業務作為中間業務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和產品創新基礎,它的發展應成為增強競爭力、增加收益的有效途徑之一。
(二)支付結算業務關系到國有商業銀行的資金營運與企業生存
支付結算是社會經濟活動中資金運動的重要環節,結算環節暢通與否、結算速度快慢、結算管理工作力度強弱,直接關系到企業生產經營和銀行的資金營運、自身的整體形象及生存。作為國有商業銀行聯結客戶的紐帶,支付結算業務直接反映國有商業銀行服務水平,是國有商業銀行適應市場環境,增強獲利能力的重要手段。
(三)支付結算業務在國有商業銀行業務經營與管理中的作用
支付結算業務不僅為國有商業銀行廣大客戶辦理支付結算活動提供了便捷的服務,同時也為國有商業銀行帶來了安全、穩定的收益,是國有商業銀行匯集閑散資金、擴大信貸資金來源的重要手段,其在國有商業銀行業務經營與管理中的作用無疑是重要的。但長期以來由于支付結算業務的直接收益在商業銀行經營利潤中的占比較低(例如,廣西某國有商業銀行2006年支付結算收入為6309萬元,經營利潤14.16億元,支付結算收入僅占經營利潤的4%),因此在業務經營與管理中的地位很低,尚未得到足夠的重視,其潛力也未得到充分挖掘。
(四)支付結算工作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和服務縣域經濟中的重要作用
2007年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明確了商業銀行改革面向“三農”、整體改制、商業運作等總原則。以廣西為例,廣西目前共有88個縣(市區),748個鎮,576個鄉,縣域面積23.09萬平方公里,占全區總面積的97.5%,人口4357萬人,占全區總人口的$8.47%。新農村建設為國有商業銀行提供了發揮優勢、發展壯大的廣闊舞臺及歷史機遇,面對農業重新確定國有商業銀行的市場定位,做好農村支付結算工作,提高農村支付結算服務水平,對滿足農村多層次的支付結算需求、加快農村地區資金流轉、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和服務縣域經濟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
二、當前國有商業銀行支付結算業務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法規、政策及制度建設方面的問題
1.支付結算業務法規制度仍需完善
支付結算法律法規在一定程度上滯后于支付結算業務發展變化的要求。部分支付結算法律法規需要修改或廢除,同時,涵蓋新業務、新系統的法律法規亟需出臺。支付結算法律法規對維護結算秩序的保障作用尚待進一步加強。例如,《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等法規制度需要進一步修訂與完善。一是基層金融機構在受理票據時不僅要依據《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的規定進行審查,同時還要依據《人民幣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現金管理實施細則》的要求,審核支票的用途,增加了對受理票據的附加條件,違反了《票據法》中“見票即付”的規定;二是現行的法律、法規大多是針對銀行而言,對企業惡意貼現、提供虛假資料套取銀行信用、票據資金的使用與票據上填寫用途不符等行為的處罰明顯不夠,缺乏對企業違規行為的監督;三是現行的支付結算法規制度不能適應電子業務發展的要求,缺乏在網絡信息技術發展環境下創新支付業務的法律規范,缺少增強法規制度觀念和嚴格執行制度的行為責任。
2.支付結算管理體制有待進一步理順
2003年修訂的《人民銀行法》和《商業銀行法》規定,支付清算系統的監管權由人民銀行行使,支付結算規則的制定由人民銀行會同銀行監督管理部門進行,其他有關結算糾紛、結算舉報的受理和處置以及結算違規行為的查處由銀行監督部門承擔,這在一定程度上割裂了支付體系的內在聯系,增加了支付體系監管的協調成本,削弱了支付體系監管的效率,對當前結算秩序的穩定構成了威脅。
3.支付結算服務收費政策仍需完善
雖然2003年10月1日起實施的《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了商業銀行的服務價格分別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這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國有商業銀行長期以來成本收益不一致的問題,但仍存在部分結算業務服務收費不合理、收費只是象征性的現象。據測算,部分結算業務收費僅為銀行辦理業務所付出成本的1/20(比如銀行承兌匯票異地托收按規定只能收取l元的郵電費,但目前各行為確保安全大都采用特快專遞來進行托收,每件國內特快專遞的費用為22元左右)。一些結算業務收費沒有明確定價,或者是缺少行業性統一規定,結算收入占營業額收人的比例偏低。
(二)支付結算人員缺乏業務知識培訓,工作積極性不高
1.支付結算業務知識培訓工作尚待加強
目前支付結算工作在部分行沒有受到足夠的重視,部分管理層認為支付結算是簡單的業務操作,不需要太多的業務技能和專業知識,不注重對支付結算人員的崗位培訓,以自學為主。特別是一些新的支付結算業務,基本沒有經過系統的業務培訓,人員素質和結算技能難以滿足基層金融服務的需要。例如,某商業銀行網內往來系統(3.O版)已上線運行幾個月了,但部分結算業務人員對該系統基本概念、運行方式、安全控制方式等認識還很模糊;另外有的結算業務人員對什么樣的結算業務該收費、收費的標準是什么、收費的依據何在等問題不求甚解,只是憑直覺、記憶或習慣進行收費。
2.支付結算人員工作積極性有所欠缺
由于當前一刀切式的考核體系,部分國有商業銀行尚未建立分層次的員工績效考評機制,沒有考慮根據不同考核主體的職責要求建立不同的薪酬制度,這在一定程度上挫傷了結算業務從業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從而影響了支付結算工作質量。
(三)支付結算體系的維護及建設尚待加強
支付系統的運行維護機制尚不健全,支付體系預警系統和應急處理機制尚不完備,局部性系統癱瘓事件時有發生。由于票據截留系統、電子驗印系統、支付密碼系統建設的滯后,犯罪分子利用票據、銀行卡、網上支付等結算工具和結算方式進行詐騙的活動十分猖獗。
支付系統的利用率較低,存在資源浪費現象。大小額支付系統尚未實現與同城清算系統、反洗錢現場監管軟件系統的鏈接,賬戶管理系統尚未實現與征信系統、工商系統、稅務系統的鏈接。
(四)當前商業銀行支付結算業務收費方面存在的問題
1.支付結算業務收費政府定價標準較低,銀行人不敷出
目前支付結算業務收費政府定價標準明顯偏低,遠遠無法覆蓋商業銀行為提供支付結算業務服務所支出的各項成本,導致部分銀行業經營管理者產生“支付結算工具不可缺少,服務不應加大投入”的思想,從而形成惡性循環。隨著經濟發展帶來的支付結算業務量的不斷增加,進而出現支付結算業務成本增加、收益減少、品種創新乏力、結算工具單一、服務質量下滑的局面。
2.支付結算業務收費價格的管理部門多
目前支付結算業務收費價格的管理部門多,有國家發改委、人民銀行總行、銀監會、各地人行及物價部門、商業銀行總行及相關部門等。價格的執行文件多且時間跨度長,目前還在執行的最早的文件為發改委即原國家計委在1996年出臺的文件。手工收費的項目多,有的是銀行出于拓展客戶的需要,有的是結算人員由于學習不夠或疏忽,存在有些應收支付結算服務收費項目不收或漏收現象,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國有商業銀行中間業務的收人。
(五)支付結算產品在營銷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由于部分國有商業銀行對支付結算產品營銷還處于起步階段,主要使用的還是較傳統的營銷手段,未能適應當前金融市場發展的需要。
1.經營方式限于思維定勢,營銷階段尚為初級
經營方式還較大程度地停留在過去的一些習慣思維和做法上,在營銷中還是停留在傳統的以產品作為導向的階段。沒有建立起與客戶長期雙向溝通的關系,也沒有把整合市場營銷管理提高到總攬全局業務經營的高度來認識,很少把金融產品的市場營銷與金融服務作為一個有機整體進行系統分析研究,導致這些研究基本上停留在初級階段。
2.營銷實踐經驗、營銷人才及營銷運行機制缺乏
由于缺乏豐富的營銷實踐經驗、專業的營銷人才及有效的營銷運行機制,國有商業銀行市場營銷作用微弱。在應用營銷手段的實踐上,國有商業銀行缺少經驗,缺乏相應的營銷人才。這不僅導致銀行在對自身的支付結算產品業務進行整合營銷中缺少系統的理論根據,而且局限性較強,缺乏現實上的指導意義,缺乏營銷運行機制。組織機構中既沒有設立營銷管理部門,也沒有建立起以營銷管理為核心的業務管理體制。具體營銷策略的可比性、可操作性和可檢驗性都不盡人意,已有的營銷活動也缺乏系統規劃和設計,導致市場營銷還未起到應有的作用。
三、改進支付結算業務的對策建議
(一)完善支付結算法規體系,確保支付結算業務發展有法可依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日新月異,經濟交流日趨頻繁,支付結算業務活動已經深入到社會經濟生活的方方面面。支付結算業務是金融行業服務于社會的重要環節,其政策法規的執行效果將直接關系到國民經濟的發展狀況,提高支付結算制度的權威性有助于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因此,建議相關部門盡快修訂《票據法》和《支付結算辦法》,健全和完善支付結算法規體系,為支付結算業務的健康發展提供法律保障。
(二)加強支付結算業務隊伍建設
1.加強從業人員綜合素質培訓,提高業務隊伍整體素質
首先,要將思想教育和職業理想、職業紀律、職業技能教育列為常規管理工作。通過此類教育增強支付結算人員敬業愛崗的主人翁責任感,強化其職業道德意識。
其次,要加強法制教育。要定期培訓支付結算人員,以《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等有關金融法律法規為重點學習內容,使其掌握如何運用法律手段處理支付結算業務的專業技術問題,以此保證支付結算秩序的穩定。
最后,要經常組織現職在崗人員進行短期培訓或業務學習。在培訓或學期中結合相關人員的本職工作進行具體專業考核,由此提高支付結算人員的專業理論知識和技術水平。
2.建立科學有效的考核與獎勵機制,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
通過建立科學有效的考核與獎勵機制,激發支付結算人員工作的積極主動性與責任心,以此保證支付結算工作的質量。
(1)改進績效考評。要改變當前一刀切式的考核體系,逐步對各行實行分類考核,在考核指標體系中設置共同類指標和個性化指標。共同類指標主要包括存款、中間業務收入、利潤、資產質量、人均效益等指標;個性化指標可依據當地市場特色確定,同時還要根據各行個性賦予考核指標以不同權重,引導各行揚長避短進行特色化、差別化經營。比如桂林、北海的旅游業,柳南的汽配業,賓陽、合浦的特色手工業,崇左的制糖及邊貿業等。
(2)創新績效考核機制。合理確定業務經營計劃,實現績效考核由數量增長型向內在價值型轉變,將內控評價指標作為基層行和網點績效考核的重要組成部分,引導其在調整結構和防范風險的基礎上發展業務、提高效益。
(3)建立分層次的員工績效考評機制。以分層考核為導向,根據柜員崗位、管理崗位等不同考核主體的職責要求,突出不同的考核重點,建立不同的薪酬制度,推進員工考核精細化,建立分層次的員工績效考評機制,獎優罰劣、和諧競爭。同時,也要加大對結算業務從業人員業務無風險和無差錯獎勵制度,從而調動結算業務從業人員的積極性。
(三)進一步加強支付結算體系的維護及建設
為加強維護現有支付結算業務系統,努力做好支付結算新系統上線的各項準備工作。國有商業銀行應與各相關部門密切配合,維護好目前在線運行的大額支付系統、小額支付系統、網內往來系統、現金管理系統等支付結算業務系統,做好支票影像截留系統的各項上線準備工作。
1.對現行的支付系統進行不斷的版本升級,進一步完善其業務處理功能,增強系統的安全性。
2.建章立制,提高系統運行質量。大額支付系統、小額支付系統上線運行后,系統運行管理模式、崗位設置、工作內容等都發生了變化,原來的運行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已不適應新系統要求。應根據系統運行的具體模式、操作特點、崗位要求,修訂原有的內控制度,規范業務操作流程,明確崗位的設置和各崗位職責權限以及合理兼崗。確保各項操作有章可循、各個崗位有規可遵,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確保清算資金安全運行。
3.建立支付危機應急組織體系,建設災難備份系統,制定支付體系預警系統和應急處理機制,對諸如恐怖襲擊、駭客攻擊等突發事件要制定應急預案和處置預案。組織體系實行逐級負責的原則,各級金融機構分支機構設立支付危機應急領導小組,具體負責上報和處理本機危機,防止災難事件的發生。
(四)充分發揮支付結算服務收費杠桿的引導作用
國有商業銀行要充分利用支付結算服務收費杠桿引導不同的客戶群體使用不同的產品,實現個性化支付結算服務。利用銀行的資源,針對不同層次的客戶,利用各種支付結算服務方式之間不同的收費引導他們使用不同的產品。
比如對外出務工的勞務人員,引導他們通過“漫游匯款”進行匯款,這樣一是資金安全有保障,二是資金到賬時間快,三是不用在銀行開戶、不用支付賬戶服務費或卡的年費,四是匯款人及收款人所需辦理的手續都很簡單。
對信用良好的農產品加工龍頭企業、農村中小企業或個體農產品收購戶,可以通過“量體裁衣”的方式為他們設計合適的支付結算服務套餐,鼓勵他們使用支票等非現金支付手段,以節約費用支出、降低結算風險。
(五)積極開發新產品,提高營銷效力
國有商業銀行應加大支付結算新產品開發力度,在“視覺、聽覺、觸覺”等方面提高國有商業銀行支付結算產品營銷的效力,以支付結算新產品與特色服務提高國有商業銀行核心競爭力。
1.根據客戶需求開發個性化支付結算新產品。國有商業銀行應完善結算方式,疏通結算渠道,根據市場需要創新研發能夠滿足客戶多樣化支付結算服務需求的結算新品種。具體而言,即國有商業銀行可根據不同層次客戶群體的個性化需求,在現有的支付結算方式的基礎上有針對性地為高端客戶提品方案,同時又兼顧中小客戶的需求,在收費、資金到賬時間上滿足不同客戶的需求。比如目前在部分商品經濟較為發達、銀行網點分布稀疏的農村地區對銀行卡(存折)跨行取現的需求較強烈,而現有的技術手段完全可以實現。國有商業銀行應通過必要的市場調研,算好成本賬,經過可行性分析后盡快著手研發。
2.整合服務流程,創新服務理念,樹立“服務是產品的延伸”的觀念。金融業是服務行業,金融產品的好壞完全是由客戶憑著自己所體驗到的服務水平來評判的,因此,提高支付結算產品的營銷效力必須建立在各級員工為客戶提供優質服務的基礎上。
3.統一經營理念,提高國有商業銀行形象。當前,各商業銀行支付結算產品越來越趨于同質化,產品的競爭就演變為品牌和銀行形象的競爭。因此,國有商業銀行引進科學的現代企業形象策略,從企業內部構筑統一的企業精神、管理文化和行為規范,外部設計統一的機構實體顯示和識別系統,既是現代銀行經營管理的需要,又是開展市場整合營銷活動的基礎。通過整體形象的改善,使國有商業銀行市場營銷的載體更加豐富,可以不斷提高銀行的知名度,增進公眾的信任度,加強員工凝聚力,提高國有商業銀行的經濟效益。
4.整合產品宣傳方式,開展公關活動。通過各種傳播工具和方式對支付結算產品進行宣傳。采取“一個聲音、一個面目”的表現手法,使所有的傳播信息均呈現一致的模樣與個性。開展公關活動以強化與消費者的溝通,樹立國有商業銀行良好形象。國有商業銀行從事的整合市場營銷活動不同于一般的業務經營,雖然其目的是銷售金融產品,但注意力更多是放在銀行與客戶關系的培育上。可以說,整合市場營銷也是一種文化交流,通過這種文化交流,一方面升華銀行形象,樹立其特色品牌;另一方面也借此增強銀行對客戶的吸引力,獲取客戶的情感認同,因此,要進行企業形象的整合塑造。
5.加強營銷隊伍建設,提高營銷技能。堅持激勵與約束并重、普遍提高和重點培養相結合,加大人才培養力度,采取得力措施提高營銷隊伍素質,為滿足各行產品營銷需求奠定良好的基礎。
(六)加強支付結算業務宣傳力度
國有商業銀行需要進一步疏通和完善支付結算政策傳導機制,做好面向社會大眾的結算業務宣傳工作。
關鍵詞:信用卡;惡意透支;原因;防范對策
1惡意透支的概念
隨著信用卡業務的進一步發展,信用卡風險發生也越來越頻繁。在信用卡的發行、使用、結算的諸多環節都可能存在風險。而且隨著發卡行、特約商戶和持卡人的增多,信用卡風險體現出涉及面廣、風險種類多樣、危害性大的特點。
信用卡風險,主要是指有造成資金損失的危險程度。③從理論上講,信用卡業務在營運過程中,因受主客觀因素的影響,存在著一定程度的資金風險。從實踐中看,由于發卡行、持卡人、特約商戶三者之間潛在著風險源,銀行鼓勵的善意透支和持卡人惡意透支行為同時存在,透支如果催收不及時,追索乏力,或缺乏風險保障機制,就容易形成信用卡風險。由于信用卡業務風險的發生具有涉及面廣、種類多樣、危害性大等特點,使得加強信用卡風險管理對發卡行具有重要作用。不論是在信用卡風險發生前還是在風險發生后,加強信用卡風險管理都很有必要。
信用卡業務有許多風險,其中惡意透支風險最為關鍵,如何防止由于持卡人的惡意透支行為給銀行帶來不必要的損失,乃是銀行辦理信用卡業務的重中之重。
信用卡透支是指持卡人在其發卡銀行信用卡賬戶上資金不足或已無資金的情況下,經過銀行批準,持卡人使用信用卡進行一定金額的消費。根據持卡人的主觀認識,信用卡透支形式分為兩種,即善意透支與惡意透支。“善意透支”是指持卡人遵循信用卡章程及有關協議的規定,在規定的期限和額度內進行透支的行為,或者無意間超過規定的限額或限期進行透支,但在銀行催收后立即歸還透支本息的透支行為①。惡意透支與善意透支相對,依《刑法》第196條的規定,“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的限額或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從刑法規定“惡意透支”的含義來理解,其具有下列特征:
1.1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非法占有為目的”的故意即有非法占有發卡行資金的故意。
1.2行為人存在著“超出透支限額”償還的行為。是否超過限額透支,應以透支后的信用卡存款余額作比較,而不是每次的透支數額,雖每次的透支數額未達到限額標準,但余額超過限額的,也是超額透支。④
1.3行為人具有“經發卡銀行催收仍不歸還”的客觀行為。根據1996年4月1日開始施行的《信用卡業務管理辦法》和1997年《刑法》規定可以看出,構成惡意透支行為,必須同時具備三項條件:一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二是超過規定限額和規定期限;三是經過銀行催收后不歸還。由此可見,惡意透支與善意透支的區別主要在于以下幾個方面:
1.3.1是否以非法占有為目的
從主觀目的看,持卡人必須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才構成惡意透支。如持卡人明知賬戶上已經沒有存款,仍從銀行頻繁地提取現金或者購物消費,造成大額度的透支,而且事后沒有打算歸還。
1.3.2透支數額
《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規定:“同一持卡人單筆透支發生額個人卡不得超過2萬元,單位卡不得超過5萬元”,“同一賬戶月透支余額個人卡不得超過5萬元,單位卡不得超過發卡銀行授信額度的3%或者10萬元”。發卡銀行可以在這個規定額度內,根據申請人的資信狀況確定其具體的信用額度,并定期復查調整。在協議授信額度內的透支行為,是善意透支。而惡意透支行為則超過了規定授信限額。
1.3.3透支期限
信用卡透支期限也是構成惡意透支的主要因素。《銀行卡業務管理辦理》規定:“準貸記卡的透支期限最長為60天”。可見,透支在60天內歸還透支款的,屬善意透支。換言之,惡意透支都是超過60天不歸還的行為。
1.3.4經銀行催收后不還
對“催收不還”如何理解?學術界有不同的觀點,有的學者認為,經銀行催告后超過3個月不還的即可認定構成犯罪。①
2信用卡惡意透支的種類及成因
2.1信用卡惡意透支的種類
2.1.1假證辦卡:信用卡申請人使用假身份證到銀行申請信用卡,并在申請到了信用卡后肆意透支。
2.1.2頻繁透支:持卡人以極高的頻率,在相距很近的信用卡營業點反復支取現金,積少成多,在短時間內占用銀行大量現金。
2.1.3多卡透支:持卡人向多家銀行提出申請,多頭開戶進行透支。
2.1.4異地透支:持卡人利用我國通訊設備還不發達,異地取現信息不能及時匯總,緊急止付通知難以及時送達的現狀,在全國范圍流竄作案,肆意透支。
2.1.5交叉擔保:持卡人之間相互交叉,連鎖擔保,分別在不同銀行申辦信用卡后進行透支。①
2.1.6相互串通:持卡人與特約商戶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以假消費等方式套取銀行資金。②
2.1.7內外勾結:持卡人與銀行員工內外勾結利用信用卡透支。
2.1.8邊透邊還:持卡人在多個銀行都申請了信用卡,有大量透支,并往往以新透支來償還舊透支,以一張卡的透支來償還另一張卡的透支,最終導致出現多重債務。
2.1.9私相授受:這種行為最初源自香港,指合法持卡人與他人合伙利用真卡在異地惡意透支的行為。具體表現為合法持卡人將信用卡交于同伙,由同伙到內地瘋狂購物消費,大肆惡意透支,當賬單寄達合法持卡人時,合法持卡人提出本人未離港的證明,向發卡人報稱賬項出錯,拒絕承擔該筆費用。私相授受行為實際上是共同惡意透支行為。
2.2信用卡惡意透支風險的成因
信用卡惡意透支風險的成因多種多樣,主要有以下幾點:
2.2.1信用卡本身的特點,決定了惡意透支風險的潛在性。
2.2.2從發卡銀行的角度而言,主要有以下幾種:
2.2.2.1對于申領信用卡的審核不嚴,部分發卡銀行為追求發卡數量而放松信用卡申領的審核要求,對于申領人的資信調查流于形式。
2.2.2.2沒有有效落實信用卡的擔保措施,信用卡透支是一種在信用卡有效期間內在一定額度多次循環發生的消費信貸,應當輔之以有效的擔保措施,但是部分發卡銀行或者沒有統一制定關于信用卡透支的擔保合同,或者是制定的合同不盡規范,此外擔保手續往往流于形式。
2.2.2.3用卡的網絡發展相對于業務發展滯后。
2.3持卡人財務狀況不定性也帶來惡意透支的風險。
2.4持卡人頻繁調換工作、住址等,也容易導致其與發卡銀行聯系中斷,使發卡銀行難以控制其信用卡的使用狀況,都可能構成惡意透支的潛在風險。
2.5從業人員的素質不高,也容易產生信用卡惡意透支風險。
2.6我國還沒有完善的社會信用體系,沒有建立個人信用制度,信用資料的采集、資信評估,共享機制不夠健全,持卡人的誠信意識和法制觀念淡漠以及社會對失信行為的懲戒不夠嚴格,種種都是導致惡意透支產生的原因。
2.7我國目前還沒有完善的法律、法規目前,我國有關信用卡惡意透支的法律法規很少,并且立法的層次較低,效力也較低。
3信用卡惡意透支的風險防范對策
3.1建立社會信用體系,健全信用制度
要盡快建立企業、個人征信制度,企業、個人信用登記評估制度等,對受信和授信兩方面進行健全的管理。例如2001年7月1日,上海個人信用聯合征信服務系統及信用報告查詢分系統正式啟動,2002年11月25日個人信用評分系統也正式對外服務;深圳也推出了個人信用評估系統。①然而,僅僅幾個城市對個人建立征信系統是遠遠不夠的,必須建立起權威的,涵蓋政府、企業和個人的全國征信網絡,才能跟好的發揮作用。
3.2銀行本身必須完善擔保制度
當持卡人不透支時,與發卡銀行是一種儲蓄關系,透支發生后,轉為借貸關系,因此完善擔保制度至關重要。這里需注意以下兩方面的問題:一是選擇適當的擔保形式并制定合法、規范的擔保協議。根據我國《擔保法》的規定,擔保的方式包括保證、抵押和質押三種形式。發卡銀行應當根據申請人的資信狀況確定有效擔保和擔保方式;二是若確定采用保證方式擔保,要對保證人進行資信調查,掌握保證人的資信狀況和擔保能力,持卡人有資信能力強的人擔保,可使透支資金的償還有可靠保障。
3.3盡快制定和完善有關法律法規及信用卡章程
隨著市場經濟的高速發展,信用卡業務將不斷擴大,信用卡惡意透支案件將有增無減。要有力地遏止信用卡的惡意透支,就必須有法可依。目前我國各個銀行都沒有在信用卡章程中說明惡意透支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懲治信用卡惡意透支的法律法規也僅有《刑法》第196條,有關部門和各銀行抓緊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并對現有的規定及章程進行適當的修改和完善,不僅在民事法律方面要有具體的承擔民事責任的規定,在刑事法律方面也要訂立出具體乘法和處理信用卡惡意透支的法律細則,以加大打擊信用卡惡意透支的力度,起到抑制惡意透支的作用。
3.4加強銀行與司法部門的聯系
銀行方面對于惡意透支行為在發卡銀行催收無效時,除立即止付外,還應盡快與擔保人聯系,要求其到期履行擔保責任。若擔保人拒絕履行其擔保責任,則應采取司法途徑加以解決。我國《刑法》第196條將惡意透支行為規定為信用卡詐騙罪的一種,對于構成信用卡詐騙的,應按照我國《刑法》、《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公安機關提起刑事訴訟,追究惡意透支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對于不符合上述犯罪行為構成要件的,可依照我國《民法》、《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提起民事訴訟,追究惡意透支行為人的民事責任。
參考文獻:
③吳騰華、呂福來主編:《現代金融風險管理》,復旦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第27頁。
①黃祥青:《信用卡詐騙罪的立法分析與司法認定》,載《人民司法》2000年6月刊。
④單惟婷主編:《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與案例》,西南財經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46頁
①王建平:《信用卡惡意透支的界定及其審判原則》,載《法學》1997年第3期
在國際貿易業務中,一筆交易的貨款結算,可以只使用一種結算方式(通常如此),也可根據需要,例如不同的交易商品,不同的交易對象,不同的交易做法,將兩種以上的結算方式結合使用,或有利于促成交易,或有利于安全及時收匯,或有利于妥善處理付匯。
1.托收與匯付相結合
付款交單托收與匯付方式的結合使用,主要是為了使出口商的收匯更有保障。匯付方式的用途主要是預付貨款或訂金,基本做法是:出口商與進口商約定采用付款交單托收貨款,要求進口商在貨物出運前以匯付方式預付一定比例的貨款或訂金,然后再出口商發運貨物后委托銀行辦理托收時,在托收貨款中扣除已付款項或訂金部分。這樣,若屆時進口商拒付,因為有預付款項的保證,出口商可彌補運回貨物的運費、利息等損失。免費論文。在具體交易中,匯付部分的比例,可視進口商的資信、商品的特點以及運輸費用、貨款總額等情況來確定。
2.信用證與匯付相結合
信用證與匯付方式的結合使用是在一筆交易中,部分貨款用信用證方式支付,余額以匯付方式支付。免費論文。匯付部分通常用做訂金或預付款,在裝運貨物前支付。如延期付款方式中,預付部分以匯付方式支付,剩余部分可采用信用證方式分期支付。有時也可根據交易商品的特點,在交貨后以匯付方式結算余額(或差數),如對礦砂等初級產品的交易,因其數量與質量等難以控制,所以雙方可以約定:信用證規定憑貨運單據先付總貨款的若干成,等貨到目的地后再根據檢驗核實的數量與質量,計算出確切的金額后,再將余額以匯付方式支付給出口商。
3.托收與信用證相結合
信用證與托收方式的結合使用,習慣上又稱為“部分信用證、部分托收”。是指一筆交易的部分貨款用信用證方式支付,其余部分以托收方式支付。免費論文。其基本做法是:進口商開立合同交易總額一定比例的不可撤消信用證,余額以付款交單方式支付。具體手續是:信用證中規定出口商開立兩張匯票,屬于信用證部分的貨款憑光票付款,全套貨運單據附在托收部分的匯票項下,按即期或遠期付款交單方式托收。信用證與托收方式的結合使用,對進口商來說,能夠減少開證金額與開證保證金,少墊資金;對出口商來說,因其有嚴格的交單條件規定,能夠保證收匯的安全。
4. 托收與備用信用證相結合
采用備用信用證與托收相結合作為支付方式,這是為了防止跟單托收項下的貨款一旦遭到進口商拒付時,可利用備用信用證的功能追回貨款。
5. 全額托收與全額信用證相結合
此種結算方式的組合主要用于進料加工時的出口結算。因為此種貿易形式下出口企業從外方進料階段的風險較小,所以出口企業向國外進料時可采用承兌交單托收方式付款,而出口成品時則采用即期信用證收款,并以出口貨款來償付進口貨款,從而在降低收匯風險的同時,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出口利潤。
6.托收與保理相結合
當國內出口商在采用托收方式繼續蔓延并對進口商資信狀況沒有很大把握的情況下,為保證收匯安全,可以申請敘做國際保理。尤其是對賣方風險比較大的D/A,可以與國際保理結合使用,將收匯風險轉移給相關機構,專心從事生產和收購等商業活動。
一般做法是:出口商在貨物裝船后,將發票、匯票、提單等有關單據無追索權地賣斷給保理商,如遇進口商破產或違約拒不付款的情況,進口保理商負責賠償信用額度內的全部款項。此外,出口商還可以要求保理商提供不超過信用額度80%的融資。
7.信用證與銀行保函相結合
銀行保函與信用證方式的結合使用主要用于一些期限較長的大型交易中,如成套設備的交易以及工程承包等業務。在這些業務中,除了正常的支付貨款外,還會有預付款或保留款的收取。這時,可以用信用證方式支付貨款,保留款的支付及預付款的歸還可以用銀行保函來擔保。
8.銀行保函與匯付相結合
匯付與銀行保函的結合使用主要用于分期付款與延期付款的交易中。在實際業務中,某些成套設備或大型機械產品的交易,履約時間都比較長,通常采用分期付款或延期付款的辦法,可以將匯付與銀行保函方式結合起來運用。在分期付款中,進出口合同規定,在貨物出運前,進口商以匯付方式預交部分貨款作為訂金。其余的貨款按不同階段分期支付,買方出具銀行保函,或開立不可撤消的即期付款信用證。合同中還須約定貨款分幾期付請,每期如何結算等。
在延期付款業務中,做法與分期付款大體相同,區別在于訂金以外大部分貨款是在交貨之后若干天內分攤償付,買方開立的是遠期信用證。合同中還須明確延期辦法、分為幾期、利率水平等。
綜上所述,會直接導致出口人是否能夠安全、快捷地得到貨款。在選擇國際貿易支付方式時,為了使出口人是否能夠安全、快捷地得到貨款,使進口人順利得接收貨物,更多地靈活運用組合的、綜合的支付方式來進行國際貿易的結算,將促成貿易更順利地進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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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張東祥.國際結算.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2004.233-236.
[3]宋毅英.國際貿易支付方式信用證.中國金融出版社,2007.66.
關鍵詞:職工薪酬;股份支付;會計處理;稅務處會計專業畢業論文理
一、 股份支付職工薪酬的基本概念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 9 號──職工薪酬》及其應用指南的規定,對職工的股份支付,屬于職工薪酬,以股份為基礎的薪酬,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 11 號──股份支付》。準則規定,股份支付是指企業為獲取職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務而授予權益工具或者承擔以權益工具為基礎確定的負債的交易,分為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
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業為獲取服務以股份或其他權益工具作為對價進行結算的交易,股票期權、限制性股票、企業以回購股份形式獎勵本企業職工,屬于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業為獲取服務承擔以股份或其他權益工具為基礎計算確定的交付現金或其他資產義務的交易,股票增值權屬于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除了立即可行權的股份支付外,無論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還是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企業在授予日均不做會計處理。授予日,是指股份支付協議獲得批準的日期。其中“獲得批準”,是指企業與職工或其他方就股份支付的協議條款和條件已達成一致,畢業論文該協議獲得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的批準。等待期,是指可行權條件得到滿足的期間。可行權日,是指可行權條件得到滿足、職工和其他方具有從企業取得權益工具或現金的權利的日期。行權日,是指職工和其他方行使權利、獲取現金或權益工具的日期。
二、股份支付職工薪酬的會計處理
(一)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處理
在會計處理上,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換取職工提供服務的,應當以授予職工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計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權換取職工服務的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應當在授予日按照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計入相關成本或費用和資本公積。完成等待期內的服務或達到規定業績條件才可行權的換取職工服務的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內的每個資產負債表日,以對可行權權益工具數量的最佳估計為基礎,按照權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價值,將當期取得的服務計入相關成本或費用和資本公積。在資產負債表日,后續信息表明可行權權益工具的數量與以前估計不同的,需進行調整,并在可行權日調整至實際可行權的權益工具數量。在行權日,企業根據實際行權的權益工具數量,計算確定應轉入實收資本或股本的金額,將其轉入實收資本或股本。如果全部或部分權益工具未被行權而失效或作廢,應在行權有效期截止日將其從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轉入資本公積(股本溢價),不沖減
成本費用。
(二)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處理
在會計處理上,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應當按照企業承擔的以股份或其他權益工具為基礎計算確定的負債的公允價值計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權的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企業承擔負債的公允價值計入相關成本或費用,相應增加負債。
完成等待期內的服務或達到規定業績條件以后才可行權的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內的每個資產負債表日,以對可行權情況的最佳估計為基礎,按照企業承擔負債的公允價值金額,將當期取得的服務計入成本或費用和相應的負債。在資產負債表日,后續信息表明企業當期承擔債務的公允價值與以前估計不同的,需進行調整,并在可行權日調整至實際可行權水平。企業要在相關負債結算前的每個資產負債表日以及結算日,對負債的公允價值重新計量,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在行權日,企業根據實際行權的金額支付職工薪酬。但準則未明確規定到期未滿足行權條件的或放棄行權的會計處理,筆者認為,原先確認的負債應轉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不沖減成本費用。
三、股份支付職工薪酬的稅務處理
(一)股份支付職工薪酬的稅務處理
《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尚未明確規定股份支付職工薪酬的內容。但從企業所得稅原理看,可得出如下結論。一是企業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屬于增加資本公積,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確認費用扣除。無論是授予后立即可行權,還是完成等待期內的服務或達到規定業績條件才可行權的換取職工服務的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以及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換取其他方服務的,都應進行納稅調整。企業以回購股份方式獎勵本企業職工的,也屬于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相關的成本費用也不能扣除。二是企業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屬于增加應付職工薪酬,即實施條例規定的工資、薪金支出,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允許稅前扣除。
(二)股份支付職工薪酬的企業所得稅處理
《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尚未明確規定股份支付稅前扣除的具體內容。對于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從企業所得稅原理上討論,企業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屬于增加資本公積,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確認費用扣除;企業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屬于增加應付職工薪酬,即實施條例規定的工資、薪金支出,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允許在稅前扣除。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稅前扣除。
四、股份支付職工薪酬的會計與稅務處理差異
《企業會計準則 11 號──股份支付》及應用指南規定,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按照行權日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計量,而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授予日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的計量。但由于股份支付的結算方式不同,會導致企業記錄的成本費用不同,在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變動較大的情況下,兩種股份支付方式的不同使得企業的經營成果存在較大差異,且權益結算方式下,不能如實反映企業換取服務的對價。
所以
--> 筆者建議,按照新會計準則提倡的按公允價值計量的思路,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按照資產負債表日或行權日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計量,與以現金結算的股份支付會計處理形成一致,在可行權日的每個資產負債表日以及結算日,對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重新計量,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和所有者權益。隨著資本市場的發展,股份支付成為企業使用越來越廣泛的一種激勵機制,對股份支付在稅務處理上進行規范已經迫在眉捷。當然,稅法的修訂補充涉及的范疇重大而廣泛,筆者在此只是提出一點粗淺的看法,對股份支付的稅務處理如何進行規范,尚須理論界和有關部門進行進一步探討和論證。
參考文獻: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price is building enterprise project for contractor, and the engineering settlement regulations as stipulated in the contract, will have the completed engineering or engineering to the out-contracting units to handle the settlement and the price. Construction project as well as construction quality, construction schedule, construction safety,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o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whole building. Combining with the reality, this paper points out the main content of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price payment business, and introduced the progress of the payment related issues.
Key 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progress payment
中圖分類號: TU76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一、建筑工程價款支付業務的主要內容
1.1工程建設所需材料設備款的結算
工程項目一旦開工建設,建設單位就要組織工程所需的建筑材料及有關設備的采購,單位辦理工程項目采購業務,應當符合《內部會計控制規范-采購與付款(試行)》的有關規定,但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采購不同,建設單位采購材料并不是自身使用,而是轉交給施工單位進行工程施工,并且工程材料的采購計劃是由施工單位根據施工圖預算提報的,所以首先要加強對采購計劃的審批控制,其次材料設備款的支付要在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共同認可后才能進行。
1.2工程預付款的支付
開工前建設單位預付施工單位部分工程款。工程預付款的支付主要根據施工合同有關條款進行,因此,在支付工程預付款之前,必須組織審計部門對工程預算進行審核,合理確定合同價款。
1.3工程進度款的撥付
建設單位應根據工程形象進度撥付工程款,加強對工程進度撥款的控制,是加強撥款管理,防止工程款撥超的重要手段。
工程進度款支付方式一般有三種,按月結算、分段結算和竣工后一次結算。按月結算指實行旬末預支或月中預支,月終按工程師確認的當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進行結算。分段結算指雙方約定按單項工程或單位工程形象進度,劃分不同階段進行結算。竣工后一次結算指建設項目少,工期較短的工程可以實行在施工過程中分幾次預支,竣工后一次結算的方法。
1.4工程竣工結算
工程竣工結算是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辦理竣工工程價款結算的手續,是對整個工程的全面清算。施工單位在工程決算審核完畢后,憑竣工驗收證明、工程清查情況資料到財務科辦理結算。財務部門依據合同,驗明有關手續后辦理結算。
本論文將著重介紹工程進度款的支付的相關問題:
工程進度款的支付程序 2.1工程量計量
工程量清單中所列的工程量僅是對工程的估算量,不能作為承包商完成合同規定施工義務的結算依據。每次支付工程月進度款前,均需通過測量來核實實際完成的工程量,以計量值作為支付依據。 2.2承包商提供報表
每個月的月末,承包商應按工程師規定的格式提交一式6份本月支付報表。內容包括提出本月已完成合格工程的應付款要求和對應扣款的確認,一般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本月完成的工程量清單中工程項目及其他項目的應付金額(包括變更); 2)法規變化引起的調整應增加和減扣的任何款額; 3)作為保留金扣減的任何款額; 4)預付款的支付(分期支付的預付款)和扣還應增加和減扣的任何款額; 5)承包商采購用于永久工程的設備和材料應預付和扣減款額; 6)根據合同或其他規定(包括索賠、爭端裁決和仲裁),應付的任何其他應增加和扣減的款額; 7)對所有以前的支付證書中證明的款額的扣除或減少(對已付款支付證書的修正)。 2.3工程師簽證
工程師接到報表后,對承包商完成的工程形象、項目、質量、數量以及各項價款的計算進行核查。若有疑問時,可要求承包商共同復核工程量。在收到承包商的支付報表后28天內,按核查結果以及總價承包分解表中核實的實際完成情況簽發支付證書。
那么加強工程款支付控制有哪些意義呢?
三、加強工程款支付控制的重要意義
3.1加強工程款支付管理有利于合理調度資金,確保工程進度
建筑工程項目不但施工周期長,而且需要資金巨大。只有事先對各項預付款、應付款及保函和保證金進行科學測算,才能合理籌集相應資金,既保證工程開工前的資金需要又可以減少不合理的資金占用。
3.2有利于及時準確地結清債權債務關系
建筑工程項目涉及款項往來單位很多。比如高速公路項目,主線、連接線、房建、交通工程、設備材料供應等可能涉及尚百家單位,如果考慮分包商支付就更多了。加強工程款支付管理,也包括對支付合同、支付程序與制度、支付科目、賬務核對等管理。根據合同支付,按照程序支付,定期核對往來賬戶是確保支付工作有條不紊的關鍵措施。
3.3有利于竣工決算的編制
實踐證明,建筑工程項目竣工后遲遲編不了竣工決算。原因有多方面,但是支付遺留問題較多甚至不能與承包商對清工程款往來賬是一個重要的影響因素。重復支付、多支、少支、漏支等情況也時有發生。所有這些工作必須在收尾階段進行集中清理與核對,徹底結清有關工程款往來方面的債權債務關系,才能使決算工作順利進行。
在實際施工過程中,導致工程進度款被拖欠或挪用的原因分析。
四、工程款支付現狀分析
造成工程進度款被拖欠或挪用的原因是多種多樣的,但就通常而言,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一)施工單位的原因
施工單位項目經理責任心不強,對工程進度的統計工作不夠重視,少報、漏報的現象時有發生,造成報表不準確,少領工程進度款 .
(二)監理工程師方面的原因
施工單位要想得到業主的工程進度款,必須先得到監理工程師對工程質量和進度的肯定。但是有些監理工程師素質不高,將業主賦予的權力看作是獲取私利的工具,只有施工單位滿足了監理工程師的私欲后,才能得到本該得到的工程進度款。
(三)業主方面的原因
有些工程的業主是政府或集體單位,該項目的主管將手中的權利看作是謀取私利的工具,當施工企業沒有讓其滿意時,就無法得到本該得到的工程進度款。此外,有些建設單位(業主)利用施工單位急于承攬工程的心理,在建設資金不完全到位,甚至只有很少建設資金的情況下,許下許多美言并與施工單位簽定合同,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建設單位(業主)籌不到足夠的資金而拖欠工程進度款。
由于上述因素,工程進度付款跟不上,將導致以下后果:一是拖延項目工程建設工期。施工企業的合法利益得不到保證,采取拖延工期來迫使業主支付工程進度款,若施工企業短期的拖延工期不能解決問題,只能終止施工,甚至撤離施工現場,造成爛尾工程現象等;二是降低了業主的信用度。由于業主不能按合同要求支付工程進度款,業主的信用程度將受到影響,若業主是企業將對企業發展不利,嚴重的將導致企業無立足之地,若業主是政府,將使群眾對政府不信任,對政府貫徹落實黨的方針、政策不利;三是施工企業運作不正常,三角債現象嚴重,嚴重的將導致企業破產,產生一系列社會問題。施工企業一般都是根據工程進度跟材料供應商簽定材料供貨合同,由于業主沒有及時支付工程進度款,就一般情況而言,施工單位也將拖欠材料供應商的材料款,若欠款嚴重,施工單位資金周轉不靈,將導致企業破產,員工失業等社會問題。
參考文獻:
一、引言
目前,和諧鐵路建設正在如火如荼地開展,推進大規模的鐵路建設,加快技術裝備現代化,深化鐵路投融資體制改革,建設和諧穩定的內部環境等,都需要有一個堅定的經濟基礎,需要可靠的資金保障。伴隨鐵路大規模的投資,投資主體多元化,投資的多渠道等都給資金管理工作帶來新的課題,確保資金安全,防范資金風險,使得這一課題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日益突出。鑒此,從具體經濟業務中就必須高度重視,以防微杜漸,集中力量完善資金管理,以杜絕資金風險對于鐵道建設的不利影響。
二、資金結算工作的重要性
資金結算中心是充分發揮資金結算系統的平臺。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防范和化解資金風險,確保資金安全是資金結算中心的關鍵環節。資金結算中心是集銀行金融管理和企業資金管理于一身,通過“結算管理”和“信貸管理”對各項資金實行歸口管理,降低資金分散風險,建立鐵道結算中心系統資金的調撥渠道,作好資金統一有償調劑工作。并及時把企業的經營目標貫徹于財務部門、計劃部門、運輸部門等,通過與工行、建行等協作銀行協商,為鐵路生產和建設提供可靠的資金保障。
三、資金結算工作的具體防范措施
(一)強化柜臺監督,完善對帳程序。柜臺結算人員對不合規的業務應堅決做到不予受理、不予支付,站好結算管理工作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第一班崗,保證實施全過程、全方位的實時監管。在每日營業時間終了前,各結算網點應與協作銀行書面核對結算總戶資金是否一致,并簽字蓋章確認。其目的是達到結算總戶不墊付款。
(二)結算總戶是由各內部開戶單位構成的。根據結算中心的特點,不允許內部開戶單位辦理“倒提付款”和“銀行自動劃款結算”業務,因為這將出現結算總戶墊付款的情況出現,必須杜絕此類業務的發生。
(三)運輸收入進款管理是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運輸收入進款管理上,必須執行統收統支的制度。首先,對運輸收入專戶原則上是“只收不付”,若要付款只能向各局運輸收入專戶上繳運輸收入。即收款單位特定、用途特定。付款票據只能使用“內部轉賬付款委托書”。若發生向付款人退款的特定情況,例如因意外原因造成客運退客票款、貨運退運費等,則運輸收入專戶應持上級收入處同意退款的批文,再加上原收款憑證復印件加蓋公章,并有主管領導及財務負責人簽字認可后方可支付。其次,貨運的貨物運輸進款收入采用大量“倒提支票”下賬,我認為其間還是存在一定的資金風險。隱含的風險有:首先是付款單位透支而無法收回運輸進款;其二付款單位密碼不符而無法收回運輸進款;其三付款單位印鑒變更而無法收回運輸進款;其四收款單位由于使用倒提而背書,造成收款單位印鑒滿天飛;其五收款時間滯后。而對于收款單位來說由于收到“倒提支票受理聯”就辦理貨運業務,此時運費并未入賬,這就造成一定的墊付資金風險。因而建議對于不經常發生倒提業務的收款單位積極采用支票順下,對于經常發生倒提業務的收款單位則應與付款單位簽訂合同,收取一定的保證金,使資金風險控制在可控的范圍內,保證企業的資金安全。
(四)根據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內部開戶單位應指定專人定期核對銀行賬戶。每月至少核對一次,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如有不符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因而對賬單是保證銀行存款真實性的唯一合法依據。這就導致對賬單存在一定的風險。由于以前出現過出納人員領回對賬單后,偽造對賬單盜取企業資金,給國家和企業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因此必須由出納人員以外的人到銀行領取對賬單。在具體操作上,建議各結算網點采用客戶領取對賬單時由會計人員親自簽字領取的方式運作。
(五)強化大額資金支付過程的監督管理控制。從近些年發生的一些重大資金損失的案件分析,多數是大額資金使用沒有履行正常的程序,缺乏有效的監督造成的。各單位應構建縱橫結合的資金支付安全管理體系,明確各級、各部門、各崗位在資金支付各個環節的職責。加強崗位間的互聯互控。在實際操作中應根據成鐵財[2008]349號文件規范,首先是建立大額資金使用集體討論決策制度并及時登記備案。鐵路局及專業運輸公司要動用大額資金,包括對內投資、承擔擔保責任、向銀行貸款、內部調劑資金等屬方針、政策性大事的,必須經過集體討論、民主決策等形成討論決策意見并登記備案。其次是嚴格執行大額資金使用聯簽制度。大額資金的使用必須經過單位法人代表、總會計師(經濟)師、財務負責人聯簽。實際支付時,必須經法人代表或其授權人在財務支付憑證上簽字后,財務部門方可辦理資金支付。第三是要認真落實大額資金動態報告和監控制度。加強對大額資金支付的全過程控制。這也是確保資金安全的核心環節。
(六)規范單位的出納人員到開戶銀行下賬的行為。若臨時有必須不到的情況,單位財務負責人應出具書面說明并蓋單位財務專用章,方可由其他人員來辦理銀行結算業務。若出納人員變更,則單位財務部門應填寫相關信息并送結算中心備案。例如90年代某內部開戶單位就由其他人員慌稱該單位出納人員生病不能來下賬,并盜取全套印鑒章騙取銀行信任把支票轉賬出去,后經多方努力才追回此筆款項。所以我們一定要引以為戒,樹立風險意識。
(七)對職工個人的支付要創造條件通過銀行直接支付,減少現金的流動,堵住“小金庫”的來源。這也是廉政建設的需要。一方面符合資金安全管理的要求;另一方面也是實現職工收入顯性化的有效手段。
(八)關注金額較大或巨大的資金的投向,判斷資金的用途是否合理合規。鐵路企業的財務管理基礎還較薄弱,企業“亂投資、亂擔保、亂借款”的行為會造成了嚴重的資金風險和損失。這就要求提高結算中心現場監管力度,努力識別企業借其他用途逃避資金監管將資金盲目投向資本市場,直接影響企業的生存和發展。例如收款人為“××投資公司”,而用途卻為“貨款”,或者用途是購買的材料與付款單位主營業務成本完全不符。這就充分說明該筆資金有問題,應立即實施追溯調查,并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再或者付款用途是“往來款”,實際作為投資轉出以逃避資金監管。
(九)應加強財務歸口管理和集中管理,建立預算管理制度。企業所有財務收入應集中在企業財會部門集中管理,不得多頭開戶,造成資金分散。這既降低了資金使用的效率,增加了管理的難度,加大了資金的風險。同時也是產生“小金庫”滋生腐敗的溫床。要嚴格銀行賬戶管理,凡是有資金結算中心的地區,未經批準不得在資金結算中心以外開立銀行帳號,并作為一條鐵的紀律執行。通過在業務辦理中對資金的出口進行柜臺監督,實現對資金全過程的控制,降低資金使用風險。而實施預算管理也是確保資金規范使用的有效保障。
(十)結算工作人員一定要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部、局有關財經法律、法規及各種規章制度,嚴格執行結算紀律,堅守財會職業操行,加強自身業務鍛煉,把防范風險和防止資金損失的工作貫穿于各項工作中,從事前、事中、事后的不同階段,抓住源頭性問題和過程中的關鍵環節,強化內控制度的有效運行。大力加強稽核力度,監督投資交易行為和監督檢查業務處理情況,監控資金去向、以及內部單位多頭開戶和資金外流問題,發揮風險預警作用。利用現場與非現場稽核相結合的方法,做好風險監測和風險防范的預見性工作。為防止企業銀行系統被盜用,同時也阻止計算機的侵入系統登錄采用密碼保護系統,同時企業資金調撥堅持專人密碼操作,權限設定原則,即對于每一筆資金的劃撥應在數量上設定權限,專人必須有起專用密碼,并與特定數量資金的調撥權限相適應。確保資金安全、有效和合規。
四、結論
充分發揮資金結算系統作用,建立并嚴格執行安全、有效、可操作性強的內部控制制度,提升結算工作人員的職業敏感度,練好內功,提高業務能力與風險判斷能力,研究建立從源頭上規范和強化資金安全控制,在此基礎上建立防范資金風險的長效機制是資金結算中心工作的重中之重。只有夯實各項工作基礎,防止資金風險,才能全面推進和諧鐵路建設,促進國民經濟的健康有序發展。
參考文獻:
2005年9月14日,被告昌浩公司通過招投標與被告勞聯公司簽訂一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由被告勞聯公司承建昌浩公司開發的六安世紀景園小區一期1號樓工程,合同價款482萬元。該份合同報六安市工商局和六安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管理辦公室備案。同日,兩被告又簽訂一份《補充施工合同》,對世紀景園一期1號樓工程的合同價款進行了重新約定,調整為“382萬元,一次包死,不做任何調整”。雙方還約定了付款方式,其中保修金為19.1萬元。該份《補充施工合同》未予備案。2005年10月13日,原告張顯成在沒有對該工程作任何的概預算的情況下,與被告勞聯公司簽訂《施工合同》一份,約定:“由張顯成承包六安世紀景園小區一號樓工程,合同工期按發包方(勞聯公司)與昌浩公司簽定該工程的總承包合同為準。合同價款為382萬元,承包方(張顯成)應付發包方稅金及管理費40萬元……保證以該工程總承包合同保修期為準”。隨后,原告依約組織人員、材料,按合同約定組織施工,2006年10月,該工程通過竣工驗收,但原告在隨后的核算中卻發現其已為該工程實際支付了510余萬元工程款。
綜上成本管理論文,原告請求:1.判決被告勞聯公司據實付清下欠原告的工程承包款1287652.19元(不含維修保證金19.1萬元);2.被告勞聯公司承擔自工程交付之日至今的利息及其他相關損失;3.被告勞聯公司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4.被告昌浩公司作為發包方對上述款項承擔連帶責任。被告勞聯公司答辯稱,原告是自愿與勞聯公司簽訂了工程款為382萬元的工程合同。另外,其與昌浩公司就世紀景園1號樓的工程承建簽訂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后,又簽訂了《補充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款為382萬元,其與昌浩公司的關系,與原告無關,因此,原告的訴請無事實依據,請求駁回論文格式模板。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勞聯公司在承建六安世紀景園一期1號樓工程后,將其轉包于沒有資質的個人張顯成,所簽訂的《合同》,顯然違反了法律禁止性規定,應屬無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同,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該《解釋》第二十二條又規定“當事人約定按照固定價結算工程價款,一方當事人請求對建設工程造價進行鑒定的,不予支持”。可見,由張顯成承建并經竣工驗收的六安世紀景園一期1號樓工程價款,當應確定為382萬元,故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爭議焦點
本案中,爭議的焦點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1、在建設工程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情形下,承包人如何請求支付工程價款,是參照合同約定的382萬元,還是實際決算的510萬元?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2條規定:“建設工程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承包人只能請求參照合同約定的382萬元支付工程價款。2、被告勞聯公司與昌浩公司簽訂的兩份合同是否屬于陰陽合同,以及原告張顯成是否有權請求參照備案合同約定的482萬元價款進行給付。
法理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2條規定:“建設工程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依照該規定,實際上排除了承包人依照實際決算的510萬元請求支付工程價款的權利。該規定是基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后,已經履行的內容不能使用返還的方式使合同回復到簽約前的狀態,而采取了折價補償的方式,確定了參照合同約定結算工程價款的補償原則成本管理論文,其目的在于避免無效合同價款高于有效合同而超出當事人簽訂合同的預期。
昌浩公司通過招投標與勞聯公司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與在同一天簽訂的《補充施工合同》相比照,對方對合同價款進行了重新約定,且差距甚大,顯然是對合同內容進行了實質性的變更。此外,《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分別在六安市工商局和六安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管理辦公室予以了備案登記,而《補充施工合同》卻未予備案。可見,昌浩公司與勞聯公司先后訂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與《補充施工合同》應為陰陽合同。但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當事人就同一建設工程另行訂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與經過備案的中標合同實質性內容不一致的,應當以備案的中標合同作為結算工程價款的根據”的規定,有權參照備案合同約定的價款進行工程結算的主體只能是簽訂陰陽合同的當事人,即勞聯公司。張顯成并非《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當事人,根據合同的相對性,張顯成無權請求參照備案合同約定的482萬元的價款進行給付。
本案啟示
本案原告張顯成之所以在訴訟中敗訴,請求參照備案合同的482萬元支付和參照實際決算的510萬元支付工程價款都未得到支持,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即是其應該在與勞聯公司簽訂施工合同前,未對該工程進行概預算,對即將發生的工程價款沒有一個大概的認識,從而造成了本可避免的損失。不具備相應承包資質的施工企業或者個人即使與發包方簽訂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但因其不具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主體的資質,因此,其與發包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最終會導致無效。在此情況下,合同中約定的工程價款就異常重要,因此,進行工程概預算,對不具備相應承包資質的施工企業或者個人來說,意義重大。
設計概算是在初步設計或擴大初步設計階段,由設計單位根據初步設計或擴大初步設計圖紙,概算定額、指標,工程量計算規則,材料、設備的預算單價,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費用定額或取費標準等資料預先計算工程從籌建至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全過程建設費用經濟文件。簡言之,即計算建設項目總費用。施工預算是施工單位內部為控制施工成本而編制的一種預算。它是在施工圖預算的控制下,由施工企業根據施工圖紙、施工定額并結合施工組織設計,通過工料分析,計算和確定擬建工程所需的工、料、機械臺班消耗及其相應費用的技術經濟文件。施工預算實質上是施工企業的成本計劃文件論文格式模板。施工概預算主要作用有:(1)是考核工程成本、確定工程造價的主要依據;(2)是編制標底、投標文件、簽訂承發包合同的依據;(3)是工程價款結算的依據 ;(4)是施工企業編制施工計劃的依據;(5)是企業加強施工計劃管理、編制作業計劃的依據。
在進行具體工程概預算時,以下幾個方面尤為注意:
首先,要堅持科學求實的原則。概預算專業人員在編制概預算時,應該堅持科學的態度,實事求是地進行概預算。深入調查研究成本管理論文,充分收集調查第一手材料,了解工程實際和施工過程,對相關圖紙做詳細了解,正確運用定額,做到量實,價值,費用準確。堅決制止巧立名目地過高估算,也不能少算漏算。
其次,努力提升概預算人員素質。概預算人員要熟悉本專業的概算、預算和費用定額,熟悉建筑材料預算價格,樹立強烈的工程造價控制意識,精心設計,大膽采用新工藝、新材料,把技術與經濟統一起來。一旦突破相應的概算,則必須返工,返工費由設計單位自負,嚴重的,還應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最后,借助相關技術設備,進行輔助編制。建筑工程概預算編制是個異常枯燥、復雜、抄錄計算量非常大的工作。傳統的手工編制工作中,概預算編制人員不得不在大量的定額條目及各種計算表之間進行反復抄錄和校對,如此一來,就會因為大量重復性的抄錄和計算,浪費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效率低,速度慢,而且還不準確。所以,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在編制建筑工程概預算時,利用計算機,設置科學高效的概預算程序來輔助完成相關編制很有必要,這是現今提高概預算工作的效率和質量的重要保證。
著信息技術的發展及其在金融領域的運用,電子商務正逐步發展起來。如今,電子支付甚至逐漸取代了現金支付成為重要的支付手段。商業銀行傳統業務也正在面臨著空前的挑戰。謝琳和盧建軍(2003)提出了第三方支付平臺這一概念,介紹了應用第三方支付平臺的電子商務的系統結構和支付流程。第三方支付作為網絡交易中的一種第三方中介,可以有效降低交易風險,很好地解決買家與賣家間的信用問題。目前,僅支付寶的平均日交易額已經超過了60億元人民幣,這使任意一家商業銀行都不能忽視第三方支付這一領域。
第三方支付與商業銀行傳統業務存在合作與競爭的關系。第三方支付主要針對小客戶,是對商業銀行大客戶群體的一種補充。第三方支付的發展也有利于改變消費者支付習慣,為商業銀行發展網上支付業務提供基礎。也有些人認為第三方支付的迅猛發展會對商業銀行的業務起到顛覆性影響,尤其是在支付領域上搶占了原本屬于商業銀行的市場份額。因此,關于如何促進第三方支付與傳統商業銀行共同發展的問題一直是研究熱點,也被視為解決兩者間矛盾的有效切入點。
然而,相關學者關于第三方支付與傳統商業銀行關系的研究結論仍然存在巨大分歧,關于兩者如何實現共同發展的研究成果尚不樂觀。因此,商業銀行如何應對第三方支付的挑戰,二者如何共同發展仍然值得深入探討。本文嘗試按商業銀行不同業務領域分析第三方支付對商業銀行的影響,為促進商業銀行與第三方支付共同發展提供支持。
一、第三方支付的經營模式與優劣勢
目前,第三方支付尚且沒有明確的定義。從形式上來看,它是具備一定經濟實力和信譽保障的獨立機構,通過與大銀行簽約提供網絡支付模式而形成的一種與銀行支付結算系統相接口的交易支持平臺。換言之,就是第三方支付企業通過與商業銀行合作,以支付結算功能為基礎,向社會群體提供支付結算和增值業務。第三方支付企業的主要收入來源是向用戶收取基本手續費。第三方支付的具體操作流程就是買方使用第三方支付平臺賬戶對選購商品進行支付,第三方支付平臺收到貨款后隨即通知賣家發貨;待買方收到商品并檢驗合格之后,便通知第三方將貨款轉至賣家賬戶,賣家收到貨款之后交易結束。
(一)第三方支付的經營模式。根據研究機構分析,第三方支付平臺按照經營模式分類可大致分為兩種:PayPal模式與支付網關模式。
1.PayPal模式。在PayPal模式中,第三方支付平臺充當了信用中介角色,不但為銀行完成支付功能,還為用戶提供賬號以便進行交易資金代管服務,完成支付后再定期統一與銀行結算。PayPal模式可分類為監管型和非監管型兩種賬戶支付模式。監管型賬戶支付模式下,第三方支付公司在買家確認收到商品并檢驗合格之前,為買賣雙方提供暫時保管貨款服務。這一模式的典型代表就是“支付寶”。而非監管型賬戶支付模式的特征是網上款項的支付以虛擬資金為介質完成,這種方式使得支付的整個過程只在支付平臺系統內部進行循環,其典型代表是“快錢”。
2.支付網關模式。在支付網關模式中,第三方支付作為第三方銀行支付網關,通過與銀行合作,即與多家銀行實現幾十種銀行卡的直通服務,充當起用戶和商家的第三方支付橋梁。這種模式主要特征是注重與銀行合作,并幫助商家吸引更多消費者選擇在線支付的方式。這種模式下,第三方支付平臺的用戶不僅僅是消費者,還有商家與銀行,其收益來自按每筆交易額向商家收取的服務費以及銀行的利益分成。
(二)第三方支付相對于商業銀行的優勢。第三方支付之所以迅猛發展主要原因在于其具備商業銀行傳統業務所不具備的優勢,這種優勢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第三方支付交易成本低。就傳統商業銀行業務而言,不同商業銀行間的業務,例如跨行轉賬、取款等需要按照交易金額支付手續費。而對于第三方支付來說,例如“支付寶”,若運用手機銀行進行金額100萬元以下的跨行轉賬,沒有交易費用,因此其交易成本低。這也是第三方支付迅猛發展、吸引大量用戶的主要原因之一。
2.第三方支付平臺可以減少電子商務交易中的欺詐行為。商業銀行傳統支付方式通常以貨到付款或者是款到發貨的形式完成交易,在這個過程中存在著很大的信用風險,而第三方支付可以有效解決這個問題。買方進行交易的前提是將貨款打到第三方支付的賬戶內,支付平臺會保留貨款直到消費者收到貨物并驗貨,才會將貨款轉至賣方賬戶中。同時,交易雙方的詳細交易記錄還會在第三方支付平臺內保存,這可以防止交易中任意一方的抵賴行為,還可以為后續交易中可能出現的售后問題提供證據。
3.第三方支付平臺中的資金流動性強。對于消費者來說,大家都追求利益最大化,但放入商業銀行的活期存款收益很低,用戶又不能把存款全部轉化為定期存款或者是理財產品。因此第三方支付是用戶的很好選擇。例如,存入“余額寶”的資金除收益率高于銀行活期存款收益率外,同時具有非常強的流動性,用戶可以隨時轉入或轉出資金。
(三)商業銀行相對于第三方支付的優勢。第三方支付雖然發展迅猛,但它仍然不能顛覆商業銀行的統治地位,因為商業銀行也具備第三方支付平臺不具備的優勢:
1.商業銀行服務具有主動性,可以提供最終的支付服務。第三方支付企業在消費者、商家與銀行之間充當著一種中介,用戶若想以第三方支付為媒介完成交易,必須以在銀行開設賬戶并存入資金為前提。換言之,銀行是一切交易的起點。第三方支付想要提供服務也必須與銀行建立合作關系。因此,銀行在交易中占有主動權。當出現了不利于銀行的局面時,銀行可以選擇終止與第三方支付企業的合作。
綜上,第三方支付平臺憑借其優勢與資源,在一定程度上取代了信用卡網上和移動收單業務,分流了信用卡用戶,對商業銀行線下收單業務收入造成了較大影響。
(三)對中間業務的影響。資產業務、負債業務以及中間業務是商業銀行傳統業務的主要組成部分。其中,資產業務和負債業務所占比重非常大,將近80%,而中間業務占比就相對較小,但近年來中間業務占比也有了上升的趨勢,拓展空間非常廣闊。商業銀行中間業務廣義上講是指不構成商業銀行表內資產或表內負債,形成銀行非利息收入的業務,主要包括結算清算業務、理財、資產托管、擔保等。第三方支付平臺的主要業務有轉賬付款、信用卡還款、手機充值、基金代銷、資金托管等,基本涵蓋了商業銀行的中間業務,因此對商業銀行中間業務的沖擊比較大。
1.擠壓銀行支付結算業務和收付業務。根據艾瑞咨詢數據,我國互聯網用戶最常使用的支付方式是網上銀行直接支付以及第三方網上支付,而第三方支付所占比重最大。且大部分用戶偏好選擇快捷支付和賬戶余額支付的方式進行付款,只有小部分用戶選擇跳轉至銀行卡進行支付業務。這說明,用戶的支付習慣已經發生了改變,在互聯網支付方面商業銀行與第三方支付相比缺乏競爭力。
單從手續費的角度來看,第三方支付企業在發展初期采用免手續費的方式進行市場拓展,這一舉動為第三方支付積累了大量用戶,同時也減少了客戶使用商業銀行網上銀行的頻率。隨著市場占有率的提高,“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平臺改變策略,開始對電腦端轉賬收取小額手續費,而手機端仍然是轉賬免費策略。面對第三方支付的挑戰,商業銀行自2014年8月開始下調網上銀行轉賬手續費,2016年2月底又對手機銀行轉賬手續費進行了調整。
通過對建設銀行、“支付寶”以及“財付通”三個平臺轉賬手續費的對比可知(見表2),自商業銀行進行價格調整以來,第三方支付企業的優勢已不那么明顯,但仍然存在著一些優勢。比如“財付通”具有在規定額度內免收手續費的特點,且“支付寶”與“財付通”都可以對到賬時間進行選擇。這種快捷且低成本的產品對客戶具有極大的吸引力。
2.沖擊基金代銷業務。銷售基金和保險業務一直以來是商業銀行中間業務的主要收入來源。同時商業銀行由于具備良好的信譽保障機制,在基金代銷領域一直處于壟斷地位。但自2011年6月起,隨著中國證監會放寬了基金銷售機構的準入條件,“支付寶”“財付通”“快錢”等先后取得了第三方基金銷售牌照,大量客戶選擇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購買基金。較低的手續費是第三方支付平臺的主要優勢之一。以“天天盈”為例,其手續費是正常費率的4折,而銀行代銷基金手續費卻是正常費率的8折。同時,用戶還可以將原本存放在各行的閑置資金用來購買基金,這一行為實現了資金的跨行歸集。近年來,商業銀行在基金代銷數量方面雖有所增長,但其收益卻在下降,這與第三方支付平臺搶占市場有很大關系。
以“余額寶”為例,由于“支付寶”客戶群體非常大而且客戶粘性也非常強,這就使“余額寶”在非常短的時間內就得到了廣泛使用。同時,由于其募集資金的規模龐大,與其他貨幣市場基金相比,“余額寶”的基金公司管理費率、銀行的托管費率和銷售服務費率都比較低(見表3)。這也是其吸引廣大用戶,市場份額不斷擴大的原因之一。
三、結論與建議
(一)研究結論。第三方支付對商業銀行傳統業務造成挑戰的同時,也推動著商業銀行進行業務轉型與創新。從商業銀行存款業務、貸款業務以及中間業務三個方面進行分析得出,商業銀行與第三方支付存在著競爭與合作的關系。第三方支付會對商業銀行活期存款造成分流,挑戰定期存款和理財基金;搶占小微企業貸款份額,分流信用卡用戶;擠壓支付結算業務、基金代銷業務等。但另一方面,商業銀行通過與第三方支付企業合作,減少了小微企業貸款給銀行帶來的運營成本,還能促進商業銀行網上銀行業務的發展。
(二)政策建議。
1.與第三方支付平臺合作,推進小微企業信貸業務。第三方支付平臺針對小微企業的信貸業務有效彌補了小微企業在融資方面的不足。商業銀行通過與第三方支付平臺合作,可以掌控資金流與信息流,在風險控制基礎上實現針對小微企業信貸的新模式。在新模式下,第三方支付平臺可以彌補資金不足的劣勢,商業銀行也可以提高盈利水平,實現業務的多元化,最終達到促進第三方支付平臺和商業銀行共同發展的目標。商業銀行也應該改善自身服務質量,使得服務更加人性化。比如,商業銀行可以在合理程度內使得貸款審批程序更加簡單、審批時間更短,充分考慮小微企業需求,積極拓展小微企業貸款業務。這將大大提高商業銀行在小微企業信貸業務市場中的競爭力。
2.創新中間業務,實現產品人性化。中間業務尤其是支付結算收入是商業銀行盈利的重要來源之一。隨著社會的發展,虛擬化成為人們娛樂方式的發展趨勢。這一生活方式的轉變,使支付業務的利潤變得引人注目。第三方支付平臺憑借著較低甚至免費的支付價格開展支付業務,操作流程簡單便捷,成本低廉,得到廣大消費者的喜愛。但是,雖然第三方支付的迅猛發展對商業銀行造成了挑戰,分流了市場,但是商業銀行在支付領域的核心地位仍然未被動搖。為了應對第三方支付的挑戰,商業銀行應該積極推進中間業務領域的創新,為客戶提供方便、安全的能滿足客戶多元化需求的產品。
3.推進與拓展資金托管業務。隨著第三方支付平臺支付結算服務量的增加,沉淀資金也隨之增加。但由于第三方支付機構不能辦理存款、結算業務,不是金融機構,大部分第三方支付企業選擇與銀行合作,進行資金托管。通過積極吸收第三方支付平臺備付金存款,商業銀行拓寬了負債來源,為商業銀行增加低成本銀行存款提供了重大發展機遇。“支付寶”目前已經選擇了中國工商銀行作為備付金存管銀行,這為工商銀行帶來了大量沉淀資金。其他商業銀行可以參考這一途徑,并且在此基礎上雙方合作還可以進一步拓展到網絡支付、銀行卡收單等方面,這有利于雙方共同發展。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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