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4-14 05: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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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試行后續照管工作。根據省、市改革試點工作要求,搭建市鎮兩級后續照管工作平臺,健全工作網絡。圍繞人員信息對接、定期跟蹤回訪、提供幫扶救助和支持社區戒毒康復等四大職能,完善五項制度,強化工作落實。積極探索后續照管對象分類制和跟蹤回訪協議制,加強社會化協同和專業化投入,確保全市解戒人員當年后續照管率達到80%以上,促進解戒人員戒斷率提升。
2.推行視頻會見服務。按照上級部署開展視頻會見服務,根據省廳即將出臺的《服刑人員遠程視頻會見管理規定》,加強管理,做好協調和服務工作。嚴格執行視頻會見的人員范圍、申請條件、會見流程,多環節、全方位確保視頻會見的安全性、高效性、人性化,切實解決家屬會見難題,充分體現司法行政機關服務社會的執法理念。
二、注重多方協同,加強人員銜接管理
3.建立銜接前置機制。根據省、市全面推行刑釋人員銜接前置制度的要求,借助監地互幫共建機制,加強與監獄方面的溝通協調,在罪犯風險評估、人員釋放銜接、回歸指導服務、安幫協議簽訂等方面與監獄加強協同協作,提前與民政、人社、衛生等部門協調落實重點人員臨時救助、社會保障、疾病治療等過渡和銜接措施。
4.強化人員銜接管理。嚴格貫徹執行《關于加強刑滿釋放人員銜接管理的意見》,認真落實好“必接必送”要求。進一步加強基礎信息核查對接工作,確保服刑人員基本信息核查率達、預釋放人員銜接回執發送率達100%。推行人員銜接留痕管理和備案制度,確保重點幫教對象100%接送、一般幫教對象接送率達70%以上。
三、立足精準幫扶,創新分類管理手段
5.創新分類幫扶模式。結合個人需求、危險程度等因素,推行重點對象分類制,采取“一類一策、一人一案”的基本思路,建立健全差異化、個性化幫扶工作模式。積極探索精準幫扶,堅持因人而異、應時而為,優化跟蹤幫教管理機制,完善政府、社會、家庭三位一體的幫教和管控體系,加強刑釋、解戒人員重點人頭個案管理,有效提高工作集約化程度。
6.推行安置幫教協議制。本著依法、平等、自愿的原則,根據刑釋人員的個人申請和需求,實行安置幫教協議制,規范和明晰協議內容及要求,重點為刑釋人員提供落戶、就業、社保等方面的服務幫助,特別是解決特困人群的疾病治療、生活保障、過渡安置等難題,最大程度滿足服務管理的個性化需求。逐步建立和完善對刑釋人員釋放銜接、跟蹤幫教、社會管控等方面的約束激勵措施,形成良性互動的工作局面。
7.落實幫扶救助措施。深入貫徹落實《關于加強刑滿釋放人員救助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蘇司通〔2015〕112號),建立健全特困人員幫扶關愛長效機制,組織協調成員單位共同落實幫扶措施。進一步加強服刑、戒毒人員未成年子女動態排查和跟蹤幫扶工作,形成常態化、系統化、長效化幫扶工作機制。適時開展《實施意見》貫徹落實情況專項督查。
四、突出多元參與,完善社會支持系統
8.大力發展社會組織參與安置幫教。積極推動安置幫教納入政府購買服務范疇,以管理層面與服務層面兩分開、兩結合為原則,對社會組織可參與安置幫教的領域和范圍進行梳理,制定形成基本項目目錄。堅持專業型發展方向、項目化運作推動,采取新組建、新開發兩種方式,加大對社會組織引導、培育和扶持力度,年內培育1個可參與或從事安置幫教的社會組織。
9.推動平臺載體建設與運行社會化。在突出政府主導的前提下,積極引入社會資源和力量,深化“一中心、一基地”建設,努力打造高度融合、一體運作、多方共享的實用型實戰化平臺。年內市級建立1個自主型陽光安置基地。完善社會工作者、志愿者等參與安置幫教(后續照管)的工作機制,推進安置幫教工作協會和基金建設,進一步提升社會參與面和覆蓋面。
五、強化基礎建設,提升工作保障能力
制定了《市關于進一步加強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的實施意見》、《市年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要點》,進一步完善了刑釋解教人員報到登記制度、建檔立卡制度、簽訂幫教協議制度、定期談話制度、重點對象管控等制度,全市各級安置幫教組織對刑釋解教人員建檔率達100%。落實刑釋解教人員報到登記制度、通報制度、定期核對制度,準確及時地掌握刑釋解教人員動態,做到了底數清、情況明。
二是強化措施促工作。
認真貫徹落實全省建立刑釋解教人員信息管理系統推進會精神,狠抓落實,啟動了全市65個鄉鎮司法所信息管理系統,截止目前,共接收3724條信息,核實成功1837條。認真做好刑釋解教人員回籍銜接工作,對市年至年刑釋解教人員底數情況再次排查,排查出刑釋解教人員共計2973人,其中刑滿釋放2438人,解除勞動教養535人;已銜接2762人,幫教2762人,幫教率達到銜接總數的98%,安置2425人,安置率達到銜接總數的98%。對外出務工的刑釋解教人員采取“異地托管”等有效措施加強管理,嚴防幫教脫節和脫管,避免失控。采取不同的幫教措施,實行分類管理,強化重點對象管控,增強工作有效性。
三是形成合力抓推進。
(一)普法工作繼續深入開展“四五普法”,加強“三個建設”即:隊伍建設、陣地建設、制度建設;尋求“三個突破”即:在普法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力度上尋求突破;在普法工作的管理方法上尋求突破;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上尋求突破,形成“大普法”的工作格局。
具體做法:1、加強和完善普法骨干隊伍建設,區建立健全普法講師團,鄉鎮辦事處建立普法小分隊,村街建普法小組,使法律進社區工作向縱深發展。部門單位普法員要達到干部職工總數的10%,村街普法人員達到5—10名。2、農村普法工作強化農村夜校的普法主陣地作用,同時組織律師、講師團定期巡回講演宣傳普及法律。法律宣傳內容有針對性,堅持同開展嚴打整治斗爭相結合,同解決熱點難點問題相結合,同村務政務管理相結合,同送法進戶相結合,同矛盾糾紛排查調解相結合,推動基層民主法制建設。
(二)夯實基層依法治理。在全區農村和城市社區開展“八個一”活動,即建立一個依法治理工作機構、制定一個依法治理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建立和完善一套依法治理規章制度;建立一支法制宣傳隊伍;開辟一塊法制園地;每季開展一次法制宣傳咨詢活動;每月開展一次民間糾紛排查調處活動,建立一個安置幫教工作站,落實對每一個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在城市社區和農村各總結一個依法治理典型,以點帶面,將依法治理工作在全區鋪開。
二、加強網絡建設,健全制度,探討新時期做好人民調解和安置幫教工作的新途徑
(一)健全基層民調網絡,加強基層基礎工作。形成區、鄉鎮辦事處、村(社區)樓院長四級民調網絡。每個城市社區調委會人員不少于3人,每個農村調委會人少于5人,每年對基層民調人員培訓2次,提高基層民調人員的法律素質和調處糾紛的能力。
(二)加強司法所建設。1、加強硬件建設,使所轄8個司法所全部成為規范化司法所;2、人員充實落實待遇,理順鄉鎮司法所管理體制;3、加強司法助理員學習培訓,提高人員素質。
(三)創造性地開展人民調解工作。繼續堅持“四個一”工作,并進一步探索做好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徑。健全人民調解制度,嚴格規范調解程序,保證調解書的法律效力。落實民調責任制,充分發揮村(居)、鄉鎮辦事處、區三級調解組織的作用,切實做到把民間糾紛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
(四)努力形成安置幫教工作良性運行機制。1、建立健全銜接制度,包括重點對象接回制、回歸人員登記核實制、信息反饋制,做好銜接措施的落實。2、多方聯動,幫助、引導刑釋解教人員解決生活出路問題。3、加強對人戶分離的刑釋解教人員的管控措施,配合有關部門建立對脫管、失控刑釋解教人員的追查、協查、通報制度。4、加大幫教力度,重新犯罪率控制在5%。
三、樹立大服務思想,不斷開拓法律服務領域
(一)公證。加大宣傳力度,擴大證源、提高業務收入。繼續嚴把質量關,杜絕錯證、偽證。
(二)司法鑒定。加強制度建設,完善法醫鑒定程序,加強對法醫鑒定人員的政治業務培訓,提高他們的素質,杜絕錯鑒、誤鑒。
(三)加強基層法律服務人員培訓。每年對法律工作者學習培訓不少于1次。完善法律服務所的各項制度,包括受案程序、檔案管理制度、財務制度等,對落實情況每年檢查2次。
(四)法律援助工作。加強法律援助工作人員的素質培訓,每年不少于2次,提高辦案質量。
四、提高隊伍素質,推進行風建設 1 與2011年司法局工作計劃相關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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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抓好干警學習培訓,加強政治理論和業務學習。集中學習和分散學習相結合,集中學習每周不少于4小時,每人有學習筆記,定期檢查。
(二)完善規范化管理制度包括首問責任人制度、崗位目標責任制等,使各項工作規范化、制度化。
(三)強化機關風范教育,文明辦公,推進行風建設。
一抓組織保障。各所要及時調整和加強幫教安置工作領導小組及辦事機構建設,發揮其組織、協調、指導作用,落實例會、考評、表彰等各項工作制度;司法、公安、民政、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財政、國資、經貿、商貿、工商、稅務、工會、婦聯、團委等部門要把安置幫教工作作為一項系統性、社會性、綜合性的工程來抓,并明確一名中層干部負責聯絡。各街道(管理處)也要相應地領設立領導機構及工作站,社區(村)和企事業單位都要設立幫教小組,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覆蓋城鄉的“三級四層”工作網絡,為全區幫教安置工作提供組織保障。
二抓經費保障。幫教安置機構要定期向黨委、政府匯報幫教安置工作,爭取得到他們的高度重視和支持,要加大對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安置工作的資金投入,并將幫教安置經費列入專項業務費科目,并加大過渡性安置基地建設的經費投入,對生活困難的刑釋解教人員及時解決過渡性生活費,保障幫教安置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抓責任保障。強化各級領導的責任,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全區各級黨委、政府要把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安置工作列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把刑解人員重新違法犯罪率作為考核當地綜治工作的一個重要內容,定期檢查考核。全區各級成員單位要各負其責:公安部門要搞好刑解人員的銜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要支持和配合司法、監所等部門單位開展職業技能培訓與職業技能鑒定,提供就業指導服務;稅務、工商等部門對符合享受優惠政策的刑釋解人員要繼續給予享受有關優惠政策;民政部門對符合低保條件的回籍人員要做到應保盡保;經貿和商貿等部門要積極做好就業安置工作;各相關社會團體發揮各自優勢關心和支持刑解人員。各街道(管理處)和區直有關單位要簽訂責任狀,明確工作任務,并將每次定期考核評比的結果與單位評先,個人獎勵直接掛鉤。要明確規定幫教安置領導小組成員,每人幫教一名刑釋解教人員,做到包思想教育、包生活著落、包脫貧致富。
二、突出制度建設,提高幫教安置工作規范化管理的運作能力
一要建立檔案制度。每季度要對本轄區刑釋解教人員進行排查清理,對其人數、基本情況等進行調查摸底、登記造冊、分類歸檔。并將本轄區5年內回歸的刑解人員基本信息輸入電腦實行信息化管理,建立動態幫教檔案,做到對刑解人員的住址、家庭狀況及表現情況底數清、情況明。
二要建立排查制度。區堅持每季度進行一次排查,街道(管理處)、社區(村)幫教安置組織必須每月對本轄區內的刑釋解教人員進行排查,了解情況,掌握去向,跟蹤幫教。
三要建立銜接制度。按照中央四部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刑釋解教人員刑滿釋放和解除勞教時的銜接工作的意見》要求,加強與監獄、勞教單位和看守所聯系。各幫教安置辦公室就銜接工作要與監獄、勞教等單位,簽訂銜接工作協議書;區幫安辦每委度要與當地公安戶籍部門、各街道(管理處)工作站每月要與當地派出所核對刑釋解教人員名單。
四要建立臺帳制度。2012年市綜治委制定了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安置工作臺帳制度,對區幫教安置工作辦公室規定了12項工作臺帳;對街道(管理處)幫教安置工作站規定了9項臺帳;對社區(村)幫教安置小組規定了6項臺帳。各級要按此臺帳制度抓好落實。
三、突出措施落實,認真做好刑解人員的過度性就業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一是要實施超前幫教。各級幫安辦要與監所簽訂《聯合幫教協議》,把幫教工作做到高墻深院,每年區幫教安置辦都要與駐昌1-2個監所幫教座談會,開展用工招聘、法律、心理咨詢等活動。
二是要落實幫教措施。各幫教組織在幫教工作中要繼續實行“一幫一”、“多幫一”以及三級幫教措施,實行分類管理,提高幫教安置質量。“三級幫教”即:對表現差、隨時可能重新犯罪的實行“一級幫教”,由公安派出所、街道和社區居委會重點幫教;對表現一般、思想基本穩定,但有可能重新犯罪的,由街道干部會同社區居委會、單位領導、刑解人員家屬定期進行“二級幫教”;對表現好、思想穩定、工作落實、家庭和睦、經過做思想工作不可能再重新違法犯罪的,由社區居委會干部和幫教人員進行不定期談話和家訪。
三是拓寬安幫渠道。采取的主要就業途徑是:一是勞教前有工作單位的說服原單位接收,回原生產崗位或重新安排工作;二是鼓勵他們到街道、社區生活服務崗位就業;三是由勞動就業部門或勞務市場介紹就業;四是鼓勵自謀職業,在工商部門的支持下擺攤設點;五是生活確有困難,達到低保條件的應辦理低保;六是建立過渡性就業安置基地,區要建立1-2個安置基地或實體。
四、加強刑釋解教人員技能培訓,提升刑釋解教人員就業能力。
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要幫助駐昌監獄、勞教場所和看守所加強服刑、在教人員職業技能培訓,區刑解人員幫安辦與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聯合創辦的“三無”刑釋解教人員就業培訓中心,今年擬舉辦1-2期刑釋解教人員實用技術培訓,促進刑釋解教人員就業,預防其流落社會重新違法犯罪。
今年來,我區在推進基層司法行政事業發展中,狠抓了司法所規范化建設,并以此為契機,有力的促進了基層司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的向前發展。
(一)加強司法所規范化建設。為進一步加強司法所規范化建設,不斷提高我區司法所行政工作整體水平,充分調動司法所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根據市司法局[20*]11號文件關于《寧波市新一輪規范化司法所創建標準》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區司法行政工作實際制定、下發了《江北區司法所工作目標考核辦法》。辦法對司法所人員配備,基礎設施、內部管理、考核方式等都作了詳盡規定。按照抓基層、打基礎、促發展的工作思路,著力提高全區司法所工作人員的素質、管理水平及工作質量,力爭用三年時間,使全區司法所全面達到新一輪規范化建設標準的要求。并加強對司法所規范化建設地指導力度,就司法所建設,制度上墻等內容多次走訪,統一制訂司法所管理制度、司法所職責等上墻內容。目前已有4個司法所基本達到《新一輪司法所規范化建設》的標準。
(二)加強隊伍建設,提高整體素質。我們通過繼續開展“人民滿意的司法所(司法助理員)”創建活動,進一步加強隊伍的思想、政治和職業道德建設。并加強業務學習和相互交流,今年,分別組織司法所長,司法所內勤外出考察。先后到寧海,鄞州區進行學習。在組織人民調解干部培訓班的同時,要求各司法所工作人員全部參加。通過多種形式的培訓交流,提高了司法所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
(三)發揮職能、促進和諧發展。今年,指導司法所緊緊圍繞當地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司法所規范化建設工作的新要求,依法全面正確履行工作職責,生動活潑地開展各項工作,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全區司法所積極參與調解疑難復雜民間糾紛,開展法制宣傳,為基層政府提司法建議,協助基層政府處理社會矛盾糾紛。開展矛盾糾紛排查,防止群體性上訪。在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期間主動參與、指導。基層司法所通過發揮自身職能作用,為基層社會穩定做出了積極貢獻。
(四)加大重大疑難糾紛調處力度。以排查為先導,狠抓重點糾紛的調處。按照市局的要求各司法所都制定了轄區內不安定因素的預警方案。堅持每月一次排查和月報制度,及時掌握預警信息和重大突發性事件的專報工作,對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進行認真疏理和調處;慈城鎮、莊橋、洪塘街道今年調處了多起賠償金額達十幾萬元的重大糾紛。慈城鎮司法所對去年遺留的重大疑難糾紛進行了專項調處,成功率達100。堅持每季度一次的司法所長排調聯席會議制度,分析交流情況,研討復雜疑難問題。一些重大疑難糾紛和不安定因素請區法院民事庭的同志進行了解析和指導。對近期的主要矛盾糾紛進行了分析預防,從而有效地提高了基層司法行政工作隊伍的業務素質和實際工作水平。
二、扎實抓好人民調解工作
密切關注我區在城市化、工業化推進,利益格局深入調整和社會管理中出現的新情況、新矛盾,堅持預防和調處并重,認真做好人民調解工作。
(一)因時制宜,狠抓熱點問題。針對農村土地征用、城建規劃、勞動和社會保障及節前突出的拖欠職工工資等引發的不安定因素等熱點、難點問題,制定預案,加強對重大疑難糾紛和社會不安定因素的排查調處力度。首先是組織學習了省、市關于春節和“兩會”期間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解處工作的通知精神,并召開了全區司法所長專題會議進行研究部署,下發了《關于做好春節和“兩會”期間矛盾糾紛排查調解處工作的通知》。同時,發揮基層各司法所人員身處一線的優勢,調動其積極性。要求各司法所組織轄區調委會進行矛盾糾紛排查。其次各鎮、街道從講政治的高度,把排查調處矛盾糾紛當作當前維護穩定的首要工作任務,分別召開村、社區居委會、企事業單位調解主任會議,將排查調處任務落實到基層。由于措施得力,元旦、春節和“兩會”國慶期間沒有發生影響大的,并且民間糾紛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2(去年春節和“兩會”期間排查調處的矛盾為187件)。
(二)注重隊伍建設,加強調研。年初,我區城區4個街道25個社區全部配備了專職調解干部。慈城鎮新建了7個區域性調解組織和4個農村社區調委會。并對41個行政村調委會進行了整頓。針對我區新聘用專職人民調解員這一新情況,我們及時組織調研,并撰寫了《如何發揮專職調解員的作用》的調研文章,從五個方面闡述了如何加強對專職調解員的聘用、培訓、管理和監督,對今后在其他街道、鎮推廣此項工作具有指導意義。我們還組織開展了關于人民調解員經費落實地專項調研,力爭出臺一個更為合理,更為公平地報酬支付方式。另外,我們還配合區法院做好了人民陪審員的選任工作。
(三)加強培訓、提高技能。今年,我局組織了5批、5個街道和25個社區調委會主任參加旁聽典型民事案件的庭審,讓調解干部了解審理案件的程序和方法,正確運用法律、法規和政策,調解干部反映較好。由于城區社區與鎮村調解干部的文化程度、調解水平存在差距,我們分批組織了城區調解干部和村調解干部培訓班,在課程安排和內容深淺上作了精心準備,增強針對性,更好地提高他們的法律政策水平和道德水平、文化水平和調解工作技能。利用培訓班也加強了對條例的宣傳。白沙、文教、中馬、孔浦街道、慈城鎮也都舉辦了調解干部業務培訓班。同時開展了人民調解協議書質量檢查活動,制定了評分標準和表格,在自查地基礎上,我們又組織司法所長一同進行抽查,對調解協議書說理不清、表達不充分,制作要件殘缺等問題現場指明,提高了調解干部的業務素質,增強了調處矛盾糾紛的技能。
三、扎扎實實做好幫教安置工作
(一)認真貫徹落實《浙江省歸正人員安置幫教工作辦法》和寧波市人民政府第127號令《寧波市歸正人員安置幫教工作實施細則》,切實做好幫教安置工作。及時印發了寧波市人民政府第127號令,向區人大匯報了20*-20*年的幫教安置工作情況。并對127號令的落實開展了調研。統一設計印刷了安置幫教談話登記本,并與區政法委、公安分局等部門協調統一了臺帳。今年區、街道、鎮共落實安置幫教經費15萬,到*年10月底,全區共建有安置基地8個,今年1-11月份,我區共接收歸正人員46名,重新違法犯罪2名。目前,全區共有473名歸正人員,已落實幫教473名,安置435名,幫教率達到100,安置率達到92。重新犯罪5個,管理犯罪率1。有效地預防和減少了此人員地重新違法犯罪,促進了社會的穩定。
(二)深入開展對歸正人員的排查工作。按照底數清、情況明的工作要求,各司法所結合矛盾糾紛和社會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在重要節慶及重大政治活動期間開展定期排查工作,在排查的基礎上,對歸正人員采取多種形式、分類管理。今年4月份對20*年歸正人員開展了一次集中排查。對排查出的對象特別是有重新違法犯罪傾向的列為重點幫教對象,進行重點幫教。
(三)針對新情況及時調研。針對20*年,我區部分轄區歸正人員重新犯罪率有所提高,我局組織撰寫了《積極探索努力做好歸正人員幫教工作》的調研文章,在總結過去的經驗的基礎上,從安置方法、幫教方法、管理方法和綜合治理四個方面論述了如何做好安置幫教工作,為今后的工作起到指導意義。
(四)組織形式多樣的幫教活動。一是開展走訪幫教活動。在元旦、春節期間對重點幫教對象和特困歸正人員開展走訪幫教送溫暖活動,局領導帶領基層科同志下轄區走訪了10戶特困歸正人員家庭,發給救濟金3000元。各街道、慈城鎮也組織了相應的走訪幫教活動,共走訪107戶,發放救濟金61840元。莊橋街道撥出專項資金3000元,用于走訪幫教活動。使歸正人員切實感受到政府和社會的關心和幫助。二是開展“大墻內”幫教活動。組織有關部門組成聯合幫教組,赴浙江少管所,對江北籍罪犯開展幫教活動。向服刑人員傳達家鄉政府和人民的問候,同時提出了要求他們正確把握自己,積極改造,爭取早日出獄的希望。促進了服刑人員的改造,并為歸正人員安置工作提前做好準備。
明年基層工作思路
基層工作總體思路:緊緊圍繞維護社會穩定、努力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這個中心,進一步強化和推進基層司法所規范化建設,全面加強人民調解工作,切實抓好歸正人員安置幫教和社區矯正工作,積極發揮司法所的職能作用,努力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作出積極貢獻。工作要點:
一、司法所工作
1、加大重大疑難糾紛和社會不安定因素大排查調處力度。堅持每月一次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特別要加強國慶、“兩會”等重大節慶期間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要把征地、拆遷、勞資糾紛等作為排查調處的重點。進一步健全預警性信息報送網絡建設,確保預警性信息的暢通。繼續抓好每季度一次的司法所長例會制度、分析研究和探討解決轄區內發生的一些疑難糾紛。更好地發揮司法行政機關在維護社會穩定中妥善處理和化解人民內部矛盾的職能作用。
2、進一步強化和推進司法所規范化建設。依照《寧波市新一輪規范化司法所創建標準》從實際出發,進一步抓好司法所硬件和軟件建設,推進司法所的規范化建設。年內爭取司法所全部達標,1-2家達到省“示范司法所”標準。加大考核力度,從隊伍建設、制度建設、工作機制建設、檔案規范管理建設等方面入手,對司法所實行工作目標考核。積極參與“綜治中心”建設,更好地履行各項法定職責。利用鎮、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在“綜治中心”中的獨特優勢,充分發揮其應有作用,促進司法所規范化建設。
二、人民調解工作
1、不斷加強人民調解組織建設。要認真貫徹中辦、國辦轉發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新時期人民調解工作的意見》,大力加強人民調解組織建設,積極發展區域性、行業性人民調解組織,健全調解工作網絡。指導民營企業建立人民調解組織。發揮街道、鎮調委會作用,提高涉法糾紛、群訪糾紛和群體糾紛的調解實效。
2、加強調解干部的業務培訓。按照司法部《關于加強人民調解員培訓工作的意見》的要求,組織調解主任的培訓工作。上半年局里舉辦一期全區調委會主任業務培訓,繼續組織好調解干部旁聽民事案件審理。各司法所組織以會代訓、以案析法、現場觀摩等方式抓好調解員的業務培訓,努力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員和調解員的法律知識水平和實際應用能力。
3、認真抓好人民調解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建設。建立健全人民調解委員會、學習、例會、登記、考評、統計、檔案管理等各項制度。嚴格按照市局確定的書面調解協議制作范圍、內容和要求,規范制作調解協議,協議書一案一檔,按規定備案。年內對街道、鎮、村、社區調委會人民調解協議書質量進行一次抽查。建立人民調解工作獎勵機制,對人民調解員工作實績進行考核。
二、人民調解工作
制定下發《鎮人民調解防護網工程活動實施方案》,重點開展矛盾糾紛調處工作,截至5月底共排查民間矛盾糾紛72件,其中在春節期間,我鎮成功化解了8起拖欠農民工工資糾紛,涉及人數444人,金額1000多萬元,同時參與大東海項目房屋征收糾紛3起,調解率、成功率均為100%,有效地保障了鎮的穩定、平安、和諧。3月5日長羅村發生一起交通傷亡事件,及時啟動“大聯動工作機制”,公安、交警、綜治、司法、等部門積極配合,密切關注事態進展,做好調解和善后處理工作。3月26日上午,區法院、司法局到鎮調研司法確認工作,目前我鎮已辦結一起司法確認案件。
三、法律服務工作
認真開展法律援助工作。切實維護社會貧弱群體的合法權益,將法律援助進一步向弱勢群體延伸,為基層貧弱群眾提供便捷、優質、高效的法律援助。如大東海項目征遷過程中,陳某母子在因老人贍養問題發生家庭糾紛,獲知情況后,鎮村兩級聯合出動,最終通過司法確認最終保障當事人的利益。目前,全鎮共辦結法律援助案件16件。
四、社區矯正和幫教安置工作
年初我鎮有安置幫教對象26人,到期解教3人,目前在冊23人;社區矯正對象年初7人,到期解矯2人,目前在冊5人,到目前為止無脫漏管和重新犯罪。司法所于1月30日上午召開第一季度社區矯正對象監督評議會議,同時分別于2月1日和4月28日對在冊矯正對象進行走訪,了解其生活狀況及思想動態。
五、信息化運用工作
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安置幫教、法律援助等管理系統全面運用,網頁信息每天不少于4條,月平均信息量100條,司法所綜合管理系統幾個模塊的數據及時錄入,執行省廳的各項信息化管理制度,按時報送報表、信息,獲得區司法局從分肯定。
下半年工作打算:
1、為大東海項目征地拆遷做好服務工作。
2、深入做好人民調解工作,加強對人民調解員的業務培訓,完善與區法院訴調對接機制,協助長羅村申報“市級人民調解能手”和“市級標準化示范人民調解委員會”創建活動。
3、按照上級要求,做好社區矯正對象安置幫教工作,矯正對象中秋、“十一”節前走訪。
(一)全面推進“*”普法工作
一是召開了全縣普法依法治縣工作會議。縣依法治縣領導小組于4月召開了全縣普法依法治縣工作會議,對全縣普法依法治縣工作進行了再動員、再部署。會上,縣政府主要領導就推進“*”普法工作做了安排部署,會后各鄉鎮和部門都根據人動情況及時調整了普法工作機構,制定完善了普法工作方案和相關措施,為確保我縣普法依法治縣的全面實施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二是創新普法形式,科學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和目標責任。年初,縣普法辦根據實際需要先后下發了《領導干部年度學法計劃》、《公務員年度學法計劃》、《青少年年度學法計劃》、《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年度學法計劃》、《農村普法實施方案》等5個單行年度普法工作計劃。按照“*”普法總體規劃,制作了《“*”普法依法治縣目標責任狀》,并與8個鄉鎮簽訂了《責任狀書》。為使目標責任落到實處,建立了評價考核體系,制訂下發了《普法依法治縣工作目標責任考核標準》,確保了普法工作順利推進和普法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
(二)認真貫徹落實四個規范性文件,促進全民普法深入開展
一是提高依法行政意識,狠抓領導干部法制宣傳教育。制定了《領導干部學法用法計劃》。今年以來,縣委中心組共舉辦法制講座2次,參加講座學習的副縣級以上領導干部42人次,鄉鎮、部門黨委(組)中心組舉辦法制講座46次,參加講座學習的副科以上領導干部120余人次。
二是全面加強社會各界法制宣傳教育。全縣各行政機關按照“*”普法的要求,把公務員和國家公職人員學法納入了創建學習型機關的重要內容,堅持了“月學一法”的學法制度;狠抓青少年的法制宣傳教育,今年以來,全縣共有13所學校開展了專題法制講座活動,受教育人數12000余人次,開展主題法制宣傳活動9場次;為提升企業管理人員誠實守信觀念和社會責任意識,5月,縣普法依法治縣辦與縣委黨校、縣商務局聯合舉辦了企業管理人員法律知識培訓班,全縣共有8家規模以上企業經營管理人員計34人參加了培訓學習;加強對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各鄉鎮先后開展了以普法中心戶為重點的普法培訓,全縣共培訓中心戶1300余人,普法中心戶以院落為單位組織普法活動5000余人次,贈送普法教材600本,下發普法資料5000余份,開展法制知識咨詢活動20場次。通過送法下鄉活動,增進了農民群眾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有效維護了基層社會穩定。
三是以考促學,確保普法落到實處。根據省普法辦的安排,于4月份組織全縣公務員、參公管理單位人員以及企業管理人員等進行了考試。全縣共有79個單位參加了普法考試,參考人數4424人,其中:縣級領導干部36人,公務員及參公人員1125人,事業單位3223人,企業管理人員40人,圓滿地完成了考務任務,達到以考促學的目的。
二、認真開展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認真開展法律援助工作,全縣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8件,其中民事51件,刑事7件。訴訟23件,非訴訟調解35件,公證法律援助9件,司法鑒定2件,援助對象涉及老人、婦女、未成年人22件,農民工3件,殘疾人46件,困難群眾9件,辦理其他法律事項530件,代書15份,較好地完成了州局下達的半年任務指標。
二是為進一步擴大法律援助工作影響力,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法律援助宣傳工作。年初以來與縣普法辦通力協作,將《湖北省法律援助工作條例》納入到“*”普法宣傳之中,為使社會上更多的群眾知曉法律援助工作,援助中心印發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刑事訴訟法律援助工作的規定》。今年春節向農民工贈送《農民工法律知識問答》、《來*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陽光工程務工讀本》共計12000冊;“三八”、“六一”、“5.22”助殘日與婦聯、教育系統、殘聯分別開展了《婚姻法》、《婦女權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殘疾人保護法》的宣傳活動。
三、扎實穩步推進基層工作
(一)夯實基礎,推進司法所規范化建設
四月初,為強化全縣鄉鎮司法所目標責任制管理,根據恩司基字[*]4號《*年司法行政基層工作要點》和局下達的目標任務,制定了《來*司法所工作目標考核方案》。對基層、普法、法律援助、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辦公室工作等六個方面進行考評。
進一步改善司法所的辦公條件。今年,我局加強司法所規范化建設,進一步改善其辦公條件,為司法所購置增添電腦4臺、打印機5臺、民調桌椅5套、沙發5套、辦公桌4張、辦公椅76把等新的辦公設備,為司法所人員創造了良好的工作學習環境。
順利通過省廳規范化司法所建設檢查驗收。4月23日,省司法廳規范化司法所建設檢查組一行4人,對翔鳳鎮司法所進行檢查驗收。通過查看資料、座談、聽取匯報、群眾評議等方式,翔鳳鎮司法所的工作和建設得到省司法廳規范化司法所建設檢查組的肯定和好評,達到了全省規范化司法所的要求和標準。
(二)突出重點,狠抓人民調解工作的發展
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積極開展“迎奧運,創環境”百日矛盾糾紛大排查大調處活動,做好人民調解工作。今年上半年,各鄉鎮司法所對各中小學開展法制教育課23次,積極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16次,組織中心戶長培訓8次,為維護社會穩定作出積極貢獻。據統計,共調解各類民事糾紛1015件,調解成功980件,成功率為96.5%,其中公民與公民間糾紛839件,公民與法人及社會組織之間糾紛176件。糾紛分類情況:婚姻家庭糾紛270件,鄰里糾紛313件,合同糾紛73件,賠償糾紛53件,勞動糾紛21件,村務管理糾紛10件,土地承包糾紛107件,征地拆遷糾紛35件,計劃生育糾紛4件,施工擾民糾紛1件,房屋宅基地糾紛43件,其他糾紛85件,防止民轉刑12件31人,制止群眾性械斗5件,防止群體性上訪9件28人,參與“嚴打”整治及專項治理活動6次。
(三)采取措施、規范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我縣原有基層法律服務所8家,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14名。分散到8個所,平均人員不足2人,隊伍素質參差不齊,辦公條件簡陋,結合我縣實際需要,來*司法局黨組決定撤銷7個法律服務所,全縣合并為1個基層法律服務所。整合后的城區翔鳳法律服務所,由原來的2人增加至10人,投入辦公經費10萬元,購置電腦、辦公桌椅、檔案柜等新的辦公設施,其辦公條件大為改觀。今年上半年法律服務所統一收案42件,其中訴訟案件32件和非訴訟案件10件,民事案件32件,刑事案件5件,辦理法律援助事務5件。建立常年法律顧問點6家,寫作法律文書31份,,開展其他法律援助事項54件次,減收費4200元,總計收費55800元,挽回經濟損失84.3萬元,其中僅百福司民族中學學生宿舍樓一案,就為其挽回經濟30多萬元,法律服務工作維護了全縣的社會穩定,收到了較好的社會效果。
四、認真做好安置幫教和社區矯正工作
(一)社區矯正工作
全縣共有五類監管對象53名,其中管制1人,緩刑35人,假釋6人,暫予監外執行5人,剝奪政治權利6人,危害公共安全犯罪5人,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犯罪2人,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利10人,侵犯財產性犯罪15人,危害社會管理秩序罪9人,貪污賄賂罪9人,其他3人,城鎮戶口21人,農村戶口32人,男性50人,女性3人,全縣8個鄉鎮的矯正工作基本步入了有序管理軌道,上述矯正對象未發生重新犯罪的現象。
(二)安置幫教
按照“就地化解,妥善安置,給以出路,保障生活”的原則,對刑釋解教人員實行哪里來,到哪里去,哪里能消化,就在哪里安置的辦法。全縣共接待刑釋解教人員55人,其中刑釋人員50人,解除勞教人員5人。通過對回歸人員的安置,對維護社會穩定起到了積極作用。
上半年,繼續對全縣*年-*年回歸的刑釋解教人員進行了排查摸底,同時認真做好*年刑釋解教人員的登記。通過一系列的工作制度,進一步規范了安置幫教工作程序,使安置幫教工作逐步納入制度化、規范化管理軌道。有效地防止和減少了刑釋解教人員重新犯罪和脫管現象發生,使安置率達到了100%,幫教率達到了100%。
五、認真做好公證、律師及司法鑒定工作
(一)公證工作
不斷完善各項管理制度,推動公證工作規范有序發展。通過一系列工作管理措施,使工作質量有了明顯提高,到目前為止,沒有出現一件錯證,大大提升了公證工作在社會中的公信力,上半年公證處已辦結各類公證事項69件,共接待來信來訪150人次。為來鳳城市建設提供優質公證法律服務,武漢大道二期工程的房屋拆遷工作,在該項工作中充分發揮公證工作職能作用,確保房屋拆遷工作順利進行,為武漢大道二期工程順利施工奠定了基礎。
(二)律師工作
按照《州司法局*年司法行政工作要點》的安排,依據省司法廳關于《湖北省合伙律師事務所規范化建設指引》(試行)和《湖北省合伙律師事務所內部管理制度建設指引》(試行)的通知精神,認真按要求進行查漏補缺,完善了各項管理制度。
(三)司法鑒定工作
我縣民族醫院法醫司法鑒定所是來鳳唯一的司法鑒定所,于*年12月24日經湖北省司法廳批準成立,*年4月1日正式面向社會開展法醫司法鑒定服務,主要從事法醫臨床鑒定業務。該所現有專職鑒定人員4人,其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1人,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3人,針對女性鑒定人員的空缺,目前該鑒定所又組織了2名女性醫生進行了法醫專業知識技能培訓,現正在申報執業資質。半年來,司法鑒定所共受理各類案件35件,無一件錯鑒,為司法公證提供了法律依據。
六、全面加強自身建設
(一)建章立制、規范管理、加強學習
年初以來,根據上級要求,在局黨組的領導下,全局干警認真學習“*大”精神,切實踐行科學發展觀,學書記、同志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的講話,認真組織開展“大學習、大討論”活動;根據縣委、政府的相關要求,在全縣司法行政系統內開展作風整頓和“一優化、兩提高”活動。進一步規范了各項制度,通過一系列措施,加強了機關自身效能建設,使全局干警思想、政治、理論、業務素質有了明顯提升,工作效率明顯提高。
(二)認真做好綜治工作
根據《來*翔鳳鎮轄區各單位*年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目標管理考評細則》和簽訂的《*年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書》的目標任務,我局積極配合相關單位全面推進綜治工作,為維護社會穩定做出了積極貢獻。
(三)認真搞好計劃生育基礎性工作,
加強計劃生育宣傳力度,營造良好的計劃生育氛圍。設置了固定的計劃生育宣傳標語和規范的計劃生育戶外公示欄,半年組織了2次育齡婦女培訓學習,群眾政策知曉率達l00%。《常住人口登記卡》、《常住育齡婦女信息卡》、《流動人口登記卡》建立規范,按月運轉,登記準確率達100%。
七、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半年來,通過全局干警的共同努力,我局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也存在一定的問題:一是各司法所開展工作不夠平衡;二是機關及部分鄉鎮司法所人員不夠,對開展工作產生了一些影響。針對這些不足,我們將在下半年進一步強化措施確保各項工作順利完成。
八、下半年工作要點
1、進一步加強機關效能建設,全面提升全局干警的思想、政治、業務素質,繼續開展“大學習、大討論”及活動;
一、政治與思想方面。能擁護黨的四項基本原則,認真參加鄉黨委、政府組織安排的關于“三個代表”學習任務,為進一步樹立司法行政干警勤政廉政新形象奠定了思想基礎。
二、人民調解方面。上半年全鄉共受理各類民間糾紛25件,成功24件。其中鄉司法所10件,基層調委會12件,鄉調解中心3件。對以上案件,我們做到件件有登記,事事有著落。受理率達到100%,調解率100%,成功率達%。由于堅持秉公辦事,依法調處,沒有發生民轉刑或非正常死亡事件。
三、法制宣傳方面。
一是鄉黨委理論中心學習組全年學法不少于二次,上半年已組織二套班子成員學習了《憲法修正案》,均有書面記錄。
二是進一步加強對青少年普法學習,除學校組織外,5月25日由鄉司法所牽頭,縣檢察院來人為三合中學700余師生舉辦了學習《憲法修正案》的法制講座;據不完全統計,由鄉黨委政府組織已舉辦大型法制講座3場(未含職能部門),應到1662人,實到1600人,到課率達%;上半年我們還認真制訂了全年普法工作實施計劃和“四五”普法工作要點。
四、歸正人員工作方面。為認真落實歸正回籍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我們對全鄉12個幫教領導小組成員進行了調整充實。到目前為止,全鄉共有歸正人員42人,當年刑釋3人,五年內39人,其中比較好的15人,差的7人,其余均為一般。今年重新犯罪1人。以上42人中,在廠礦企業工作的有9人,自謀職業13人,務農20人。
五、“148”工作方面。
上半年共受理來人來訪13起(含來電一起),其中損害賠償4起,經濟2起,鄰里糾紛2起,交通1起,家庭糾紛2起,婚姻2起。由司法所調處10起,成功9起,其余為基層調委會受理調處,成功率達%。
六、信息工作方面。共提供各類書面信息10余篇。
七、下半年工作初步打算:
①認真落實縣局關于抓好三個以上調委會規范化建設的工作任務。
②組織基層調委會調解員學習人民調解業務1-2次。
③舉辦全鄉各村企事業單位副職以上干部學習《憲法》、《行政許可法》等大型法制講座2場,鄉機關各職能部門如舉辦不計在內。
一是根據寧國市司法局的文件要求,今年的重點工作是開展“深化三項重點工作實戰大練兵”活動,天湖司法所在深入領會這一活動的實質后,印發了天湖司法所實戰大練兵活動實施方案,并將“實戰大練兵”活動融入到司法的各項基礎工作當中。
二是建立健全社區矯正工作制度,扎實開展社區矯正工作。今年三月份我們所又接收了一名社區矯正對象,目前我們所共有兩名社區矯正對象,均已實現人檔齊全。對每一個矯正對象,我們都根據其自身特征,認真制定矯正方案,嚴格按照市司法局社區矯正的相關規章制度對其進行教育改造。
三是立足本職,做好回歸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安置幫教工作對于天湖整個社會的和諧穩定關系重大,目前天湖司法所的在幫人員共有13人,司法所為每個人都制定了檔案,根據每個人的特點、專長情況進行分類幫教,并有專人負責跟蹤教育,層層落校花網*實責任制,司法所在開展平時的基本工作時,定期對其進行回訪,找其談心,一方面加強對其思想上的改造,教育其要遵紀守法,做守法公民,另一方面幫助解決其生活上的困難,確保其生活穩定。因工作認真細致,現無一人重新犯罪,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開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四是扎實開展人民調解及矛盾糾紛排查工作。司法所制定了定期進行矛盾糾紛排查,對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逐一建立臺賬,會同村委會及相關部門及時進行依法調解,對排查出來的重大矛盾糾紛,及時報黨委政府協同處理。今年以來,我所共進行矛盾糾紛排查6次,排查出矛盾糾紛25起。 上半年共調解糾紛18起,制定的調解協議書均得到了很好的履行。
二、結合各部門做好普法宣傳及法律援助工作。
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制定了201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點,并對照計劃逐步逐項落實。繼續堅持了黨政干部集中學法活動,利用每周一上午政治業務學習時間,每月安排1
—2次學法內容;認真組織各中小學校開展法制教育活動,將法制教育納入教學內容;積極督促各村、社區采取壁字、專欄、會議、廣播等形式定期開展法制宣傳活動;通過以上措施的落實,使我辦普法工作開展的既扎扎實實,又轟轟烈烈,取得了預期的效果。除了這些基本工作以外,在“三八”婦女節、“315權益保護日”等一些特殊的日子,司法所還聯合婦聯、工商、團委等部門積極的到轄區內人群集中的地方進行相應的法律法規的宣傳。在進行普法宣傳的同時,按照市司法局的要校花網*求積極的開展法律援助宣傳工作,通過在轄區內人口集中的地方設置宣傳站點、發放宣傳資料等形式進行廣泛的宣傳動員。通過我們的工作,目前轄區內的居民對法律援助都有了基本的了解,下一步我們將進行更加廣泛深刻的宣傳,更加完善我們的法律援助工作。
二、人民調解方面。上半年全鄉共受理各類民間糾紛25件,成功24件。其中鄉司法所10件,基層調委會12件,鄉調解中心3件。對以上案件,我們做到件件有登記,事事有著落。受理率達到100%,調解率100%,成功率達%。由于堅持秉公辦事,依法調處,沒有發生民轉刑或非正常死亡事件。
三、法制宣傳方面。
一是鄉黨委理論中心學習組全年學法不少于二次,上半年已組織二套班子成員學習了《憲法修正案》,均有書面記錄。
二是進一步加強對青少年普法學習,除學校組織外,5月25日由鄉司法所牽頭,縣檢察院來人為三合中學700余師生舉辦了學習《憲法修正案》的法制講座;據不完全統計,由鄉黨委政府組織已舉辦大型法制講座3場(未含職能部門),應到1662人,實到1600人,到課率達%;上半年我們還認真制訂了全年普法工作實施計劃和“四五”普法工作要點。
四、歸正人員工作方面。為認真落實歸正回籍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我們對全鄉12個幫教領導小組成員進行了調整充實。到目前為止,全鄉共有歸正人員42人,當年刑釋3人,五年內39人,其中比較好的15人,差的7人,其余均為一般。今年重新犯罪1人。以上42人中,在廠礦企業工作的有9人,自謀職業13人,務農20人。
五、“148”工作方面。
上半年共受理來人來訪13起(含來電一起),其中損害賠償4起,經濟2起,鄰里糾紛2起,交通1起,家庭糾紛2起,婚姻2起。由司法所調處10起,成功9起,其余為基層調委會受理調處,成功率達%。
六、信息工作方面。共提供各類書面信息10余篇。
七、下半年工作初步打算:
①認真落實縣局關于抓好三個以上調委會規范化建設的工作任務。
②組織基層調委會調解員學習人民調解業務1-2次。
③舉辦全鄉各村企事業單位副職以上干部學習《憲法》、《行政許可法》等大型法制講座2場,鄉機關各職能部門如舉辦不計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