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4-01-25 14:52:48
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0篇生態環境研究,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一、金融生態環境
(一)定義
簡單的說,金融生態環境是指金融業發展所處的外部環境,包括經濟環境、政治環境、信用環境和法律環境等。深層次的又可以從宏觀角度和微觀角度去理解金融生態環境的概念。從宏觀角度上來說,是與金融業發展有關系的政府、社會因素的綜合,其實就是與金融發展的外部環境有關,包括政治因素,文化因素,經濟因素等等。從微觀角度上來說,包括法律制度,銀行與企業的關系等等。
(二)建設的意義
1.提高商業銀行的競爭力。商業銀行的發展除了和自己的經營實力有關系之外,外界環境對它的發展也有舉足輕重的作用。金融生態環境直接影響到一個區域的經濟發展,而區域的經濟發展又會影響當地商業銀行的發展。金融生態環境建設良好則會吸引大量企業進行投資,在銀行進行存貸款行為,從而提高商業銀行競爭力,促進商業銀行進一步的發展。
2.有利于提高資源配置效率。目前,社會信用體系各環節相互脫節,社會信用信息分布廣泛,并沒有統一的可以集中處理大量信息以及查詢信息的系統,社會資源不集中。有些不法分子正是通過這個漏洞謀取私利,出具假審計報告,使得整個社會信用水平下降,嚴重影響了金融機構的正常經營以及整個金融行業的穩定。要想解決好這一問題,提高信用水平,就必須要建設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嚴格打擊不講信用的行為,從而提高資源配置效率。
3.改善金融法治環境。當前金融法治環境并不良好,存在很多問題,民事糾紛案件層出不窮,而且糾紛案件訴訟和執行周期長、成本高、效果差,導致金融吸引力下降。近幾年,不少地區相繼出臺了一系列改善金融發展環境的政策措施,支持金融業發展,對金融資源的流入有很大吸引力。但從長遠角度來看,金融發展所獲得的政策支持,尤其是法律環境的支持仍有待進一步加強。
二、農村金融生態環境建設
(一)農村金融生態環境的概念。
農村金融生態環境是指農村金融企業發展的外部環境,它是為了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改善農民的生活。通過農村金融機構向農村提供資金融通及其他金融服務,便利農民的生活,同時也加強了農村與城市的關系,促進農村城市一體化。
(二)存在的問題
1.農村經濟與農村金融直接沒有形成良性互動,農村經濟大量外流。根據報道,在農村金融市場上,普遍存在著農戶“貸款難”和農村金融機構“難貸款”的現象,中國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存款大于貸款,形成資金凈流出。
2.法律制度不健全。法律制度應該與時俱進,很多法律已經不適用于農村的金融發展。現行的法律規章中并沒有針對農村金融的專項法律,不能夠從中國農村的實際情況出發,不能實事求是,自然無法解決根本問題。而且也沒有嚴格的嚴懲制度,針對企業所做的不法行為無法采取合理的懲治措施,不僅阻礙了農村金融的發展還影響了信用水平。
3.農村經濟基礎差。雖然我國是農業大國,可是農業發展卻并不被看好,成本高,風險大,回報率低。農業發展水平低下,農民收入極低,使得很多人都不愿意從農,甚至很多人都認為從農是羞恥的。農村金融機構想要一展宏圖,奈何只能在貧瘠的土地上茍延殘喘。
三、區域金融生態環境建設
區域金融業的發展依賴于該區域的金融生態環境,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資者,加強地方建設,推動區域經濟快速發展。但是區域金融生態環境存在很多不足之處。
(一)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宣傳力度不足,影響了政策實施效果
雖然政府出臺了很多關于建設金融生態環境的方案,改善了金融生態的外部環境,但是在各種政策實施過程中,由于宣傳力度不夠,更多只是集中在政府和金融企業的管理層面,而其他企業管理者、居民,甚至金融業的普通員工了解的并不多。根據調查,很多人并不了解金融生態環境,對于占多數的平民百姓來說更不懂得金融生態環境建設的意義,這使得我們的政策施效果大打折扣。
(二)政府有時會干預金融企業
有些時候地方政府還會通過行政干預強迫銀行對自己重點扶持的項目提供資金支持。迫于政府各個部門的壓力,銀行只得按照政府的要求去辦事。
四、金融生態環境的優化方案
(一)加大宣傳力度
營造良好的氛圍,提高居民的金融意識,廣泛開展金融業務、金融法律法規知識講座,多向人們普及金融知識,通過媒體等有力途徑大力宣傳金融理念,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增強全社會對金融生態環境的認識。需要金融行業與媒體行業的共同配合,共同打造良好的金融生態輿論環境。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工程是一項艱苦又復雜的項目,需要政府、金融機構、企業和個體的共同努力,真正實現全國人民都能知通知曉金融和金融生態環境建設。
(二)健全完善法制建設
雖然我國近幾年來在金融法制建設上逐漸完善,但是仍難以適應當今金融環境日新月異的變化,金融業的法制環境沒有得到根本改善。因此,政府應該加大維權力度,加大嚴懲制度,提高企業與個人的法律意識,此外還應該實事求是,根據不同區域制定相應的法律方案,提高法律方案審批和執行的效率和質量,不斷提高法律案件中金融案件的立案率、結案率和執行率。不能放過任何一個不法企業與個人,全力加強完善法律制度,不讓不法分子有機可乘,改善金融生態環境,切實保障金融機構、企業與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的信用秩序。
(三)政府要高度重視金融行業,為金融生態環境建設提供保障要加強各級政府對金融生態的推動與引導。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政府應該做好金融工作的領導協調。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建設需要政府的鼎力支持,政府具有較強的號召力和影響力,要把改善當地金融生態環境工作納入政府的重要工作日程,從實際出發,制定實施方案,要納入對各級政府的業績考核范圍,形成長效工作機制。政府還應該密切金融企業與客戶的關系,讓客戶更多的了解金融,同時也讓客戶有更多的防衛能力。但是政府又不應該過分的干預金融企業,減少不當的行政干預,要高度重視金融生態環境,主動改善金融生態環境,促進金融企業的發展,從而提高整個國家的綜合實力。
(四)加快信用體系建設
信用的好壞嚴重影響金融生態環境,所以加快信用體系建設,逐步完善社會信用系統建設是促進金融生態優化的重要手段。很多企業誠信意識非常淡薄,失信行為經常發生,嚴重危害了社會的穩定,影響了人與人之間的信賴天平的穩定。關于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政府也曾部署制定了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提出應該將誠信建設放在顯眼的位置上,大力推進誠信建設,應該加大對失信行為懲戒力度,加大司法執法力度,加強對金融C構、企業以及個人失信行為的監督,保護人民的合法利益,加快信用體系建設。
(五)加快金融市場的建設
金融市場是金融工具交易的場所,政府應該要發展多種類型的金融機構,構建多元化發展的金融業,這樣可以形成各個部門相互制衡的現象同時也可以相互合作,加大對違法行為的監督力度。同時要高度重視改善金融生態環境對促進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戰略意義。地方政府應在商業銀行之間建立良好的競爭范圍,讓商業銀行通過良性競爭更好的發展自己的實力,同時政府也應該重視商業銀行對自己的評價,有針對性地采取措施,提高自己的評級等級,以此爭取商業銀行對自己的資金支持。
五、總結
在金融行業競爭激烈的今天,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對于金融行業的發展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各國都非常重視金融生態環境的建設。無論政府實施力度有多大,最重要的還是政府、金融機構、企業與個人協調好關系,共同努力,才能促進中國的金融發展,才能提高中國的國際影響力。
參考文獻:
[1]周小川.完善法律制度.改進金融生態[N].金融時報,2004(12).
[2]梁磊.淺析甘肅金融生態建設過程中的一些問題.陜西教育理論,2004(6).
[3]趙國永.關于完善農村金融生態環境的思考熱.2008.
[4]宋延新.優化金融生態環境與經濟發展的關系探析.2009.
論文摘要:我國現有水庫約8.6萬座。這些水庫的修建給防洪、灌溉、供水、供電等方面帶來了巨大的經濟效益,為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社會的穩定做出了巨大貢獻。與此同時,由于片面追求水資源利用效益最大化,水庫的修建也給生態系統帶來了巨大的影響。文章通過對水庫建設給生態環境帶來的影響進行分析,提出了相應該的解決策略。
修建水庫作為抗洪防災和水資源開發利用的重要手段,一直是國民基礎經濟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由于我國水資源分布時間、空間顯著的不均勻性,水庫的建設開發在我國經濟建設過程中一直處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尤其近年來,我國水電開發迅速發展,在帶來巨大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同時,不科學的水庫建設潛在的負面影響也逐步顯露出來,如:河流枯竭、泥沙淤積、生態惡化、物種減少等。隨著公眾環保意識的日益提高,水庫對生態的影響已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因此,通過分析水庫建設對生態環境的影響,能更好地協調處理好水庫建設與生態環境保護的關系,建設生態健康水庫,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共處,實現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一、水庫對生態環境的影響
(一)修建水庫對河流形態的影響
河流自身的健康也是需要用水來維護的,否則就不成其河流,一定的“河道內用水”才能保持河槽的相對穩定。水庫攔蓄影響河道行水,以至不能滿足河槽相對穩定的最低要求,并且壩庫下泄的河水剝蝕下游河床與河岸,使靠近壩址下游的河道偏移、河床涮深、異常的淤積物聚集等會造成下游河道萎縮,降低其行洪能力。同時大壩蓄水對河流流量的調節,使河道流量的流動模式發生變化。筑壩使沿水流方向的河流非連續化,水面線由天然的連續狀態變成為階梯狀,使河流片段化。河流片段化的形成或加劇,使流動的河流變成了相對靜止的人工湖泊,流速、水深、水溫結構及水流邊界條件等都發生了重大的變化。
(二)水庫建設對河流水文特性的影響
水庫攔斷江河后,對天然河流的水文情勢產生了一定的影響。這種水文變化主要表現在河流流量、河流水位、地下水水位變化等。影響最大的是多年調節型水庫,影響相對較小的是日調節型水庫。水庫水位的變化與天然江河大不相同,這取決于不同類型的調節方式,以防洪為主要目的的水庫,其水位的變化在季節上與天然河流是相反的,水位變幅較大,汛期水庫處于低水位運行;在汛末蓄水,水庫處于高水位運行。與天然情況相比,增加了江河枯水期流量,減少了豐水期流量,尤其對洪峰流量有明顯的削減作用,提高了下游防洪標準。同時,還可以提高下游工業生產和農業灌溉的用水保證率,增加水電站的保證出力。由于流域內的地表水與地下水有著密切的水力聯系,河流水文條件的改變也會影響到地下水的水位、水質等。壩址上游水庫蓄水使其周圍地下水水位抬高,從而擴大了水庫浸沒范圍,導致土地的鹽堿化和沼澤化。同時,攔河筑壩也減少了壩庫下游地區地下水的補給來源,致使地下水水位下降,大片原有地下水自流灌區失去自流條件,從而降低了下游地區的水資源利用率,對灌溉造成不利影響。
(三)水庫建設對水質的影響
攔河筑壩改變了河流的水動力特性,河流因建壩而經歷的化學、物理和生物變化會極大地改變原有水質狀況,主要表現為水庫水體鹽度增高、水庫水溫分層、庫中藻類繁殖加劇等。
1.鹽度的變化。大壩攔水以后會形成面積廣闊的水庫,與天然河道相比,大大增加了曝曬于太陽下的水面面積。在干旱地區炎熱氣候條件下,庫水的大量蒸發會導致水體鹽度的上升。此外,壩址上游土地鹽漬化會影響地下水的鹽度,通過地下水與河流的水力交換,又會影響河流水體的鹽度。
2.溫度的變化。通常,從水庫深處泄出的水,夏天比河水水溫低,冬天比河水水溫高;而從水庫頂部附近出口放出的水,全年都比河水水溫高。
3.藻類的變化。大壩在截留沉積物的同時也截留了營養物質。這些營養物質使得水庫水體更易發生富營養化現象。在氣溫較高時,藻類可能會在營養豐富的水庫中過度繁殖,使水體散發出難聞的氣味。
二、解決當前水庫環境問題的對策
(一)制定切實可行的水庫流域環境整治規劃,樹立水庫環境整治典范
中國大陸水庫環境問題日益突出,對區域未來的可持續發展將產生重要影響。水環境治理的投入往往十分龐大,如太湖和滇池的治理已經投入數十億元,但效果并不顯著。日本琵琶湖的治理從1972年到1992年間,總投入高達152,485,000萬日元;巴西圣保羅附近鐵特河的環境恢復,10年間花費了40億美元。由于水庫水資源和水環境在中國可持續發展中占據重要的戰略地位,現階段從流域整體出發,同時將水庫環境整治工作納入地方環境保護工作的重心,樹立若干區域性水庫環境整治的典范,建立不同區域不同類型水庫環境整治的模式,帶動整個水庫環境治理工作健康發展。
(二)重視科學研究,探索水庫環境的技術難題
中國水庫眾多、分布廣泛,水庫環境問題具有多樣性和區域差異性等特點,也存在不同于湖泊的自然屬性,并深受人類活動的影響。在現階段,要加強對水庫環境問題的科學研究,開展對不同類型水庫環境的綜合研究,對水庫環境在人類活動和氣候變化協同驅動下的變化過程和機制、水庫污染物類型和來源、環境沉積學和沉積物環境質量基準等方面的科學問題進行深入研究。面對日益增加的環境治理的需要,要加強水庫環境工程治理技術的研究,建立系統科學的水庫環境整治技術方案,強化方案的效益-成本分析,用最經濟的投入獲取最佳的環境治理效果。(三)加強水庫流域的綜合管理政策、法律和制度體系的建設
水庫流域環境整治規劃和水庫科學研究成果轉化依賴于實施水庫流域的綜合管理,應建立行之有效的政策、法律和制度體系,從制度上保障水庫環境的根本改善。水庫管理部門應負責建立協調水庫流域地方政府、企業、研究機構和公眾參與的信息溝通渠道,及時發現水庫環境隱患和環境污染的累積效應,采取必要措施,積極地改善水庫環境。
(四)實施水庫環境宣傳和科技服務戰略
關鍵詞:
大學;校園環境;自然生態;綠色設計
加州波莫那州立理工大學位于美國西海岸的加利福尼亞州洛杉磯郡波莫那市,該校是所實踐技能型的公立大學,創立于1938年。學校占地7900余畝,在校學生23000余名,擁有100余個學科專業。同時該校也是全美七大理工大學之一,全美景觀建筑學科排名第三的高校,加州州立大學體系的23所大學之一。2015年夏季,我們有幸來到該校進行訪問學習,并被這所學校的校園生態環境設計深深吸引。這所校園坐落于連綿起伏、綠草如茵的山丘上,寬闊的校園、綠色的建筑、可持續發展的校園生態環境都給大家留下了深深的印象。
一、整體規劃遵循自然規律
1938年W•K•Kellogg先生將自己的阿拉伯牧場捐給加州政府,建立了一所新的大學,這就是加州波莫那州立理工大學。學校位于洛杉磯地區的東面,在一片連綿起伏的山丘上,學校后來的整體規劃都是依靠這片山丘而建。同時校園布置也是開放式的,不設任何圍擋設施,校園的每條道路都能連接洛杉磯地區的城市街道。校園的整體規劃是座西朝東的布置格局,校園東南面為開闊的平地,是這所大學的教學區域,布置有各類教學樓、各類實驗樓、圖書館、大學生生活區、各類體育場館、停車樓、停車場等主要教學設施。校園西北面為山丘地帶,是這所大學的景觀區域,布置學校的接待中心、會議培訓中心、各類牧場、各類植物種植中心、再生能源研究中心等配套設施。整座校園的道路規劃結合了所在地區的自然風貌,并加以利用。在校園平坦開闊的教學區內設計了一條可循環的主干道,路面較寬、方便車輛通行;再通過這條主干道延伸設計出各條次干道,路面偏窄、方便行人通行。這樣的規劃設計體現出人車分離,以人步行為主,并且降低了校園內汽車的使用,極大方便了師生的出行安全[1]。同時在校園西北面的山丘地帶,也依山而建了車輛通行的爬坡道和行人通行的樓梯通道,這樣既做到了人車分流,又保護了校園的生態環境。
二、生態養殖豐富校園環境
首次進入加州波莫那州立理工大學,印象最深的是學校各類農牧場。主要有牧馬場、牧牛場、牧羊場、農作物種植區、花卉植物種植區等。由于學校源自私人捐贈的農場,所以歷代辦學者都堅持保留這份源于自然的特色區域[2],并經過多年的建設發展,使這些原生態的農牧場轉變成學校重要的科研與實踐中心。其中占地面積最大的是飼養馬匹的阿拉伯牧馬中心,這座牧馬中心位于學校的東北面,占地面積500余畝。阿拉伯牧馬中心設施齊全,包括了340余畝的戶外天然牧馬場、馬駒飼養所、馬匹繁殖基地、馬匹獸醫院、馬技表演館、跑馬競技場和三個谷類倉庫。平時在這座牧馬中心里,也經常可以看到畜牧專業的大學生們在老師的指導下,進行戶外實踐鍛煉,將課堂的理論知識轉化成實際操作的技能。如今阿拉伯牧馬中心已經成為美國西海岸的馬匹類學科教學、推廣、研究中心,同時也是國際公認先進的飼養和訓練馬匹的科研基地。另一個就是農作物種植中心,里面包含了蔬菜種植區、瓜果種植區、花卉種植區等。它位于學校的東南面,在一片地勢平坦開闊的土地上,里面主要種植的是蘋果、橙子、西瓜、南瓜、向日葵、玫瑰等農作物。這里也是加州波莫那州立理工大學農學院的課外實踐中心,師生們可以在這里鍛煉農業類的實踐操作技能。由于加州氣候十分適合這些農作物的生長,再經過師生們的精心培育,所以這些農作物都生長得很旺盛。同時這些農作物種植區也美化了校園的自然環境,還給學校師生們帶來大量的綠色食物。
三、校園建筑的綠色設計
加州波莫那州立理工大學的校園建筑都是遵循當地的自然環境而建造,設計中對自然的陽光、風、水等加以充分利用來減少其對能源和資源的消耗[3]。由于學校所處的加利福尼亞州是美國的地震高發區,所以校園內大多數的建筑都不高,層數一般是3至4層,且依山而建。最有特色的是1號至9號教學建筑群,這些教學樓均采用木質建筑結構,能夠加強建筑的抗震力。并且每棟建筑都采用逐層遞增或逐層遞減的方式,隨周邊地形環境的變化而變化,與自然環境合二為一、融為一體。學校的行政管理和學生服務大樓,這棟建筑是整座校園里最高的建筑。其頂部聳立著高大的三角形結構十分醒目,象征學校追求卓越、拼搏向上的文化精神。再往里走就是學校的圖書館,該建筑采用了有機形式的組合設計[4],將長方形的主體建筑與三角形的入口門廳建筑相結合,最大限度拓展了圖書館的自然采光區域與室內空間,為讀者提供了良好的閱讀環境。同時學校為了緩解學校師生的停車問題,在校園內設計建造了一座5層高的停車樓,每層可以停放100余輛汽車,并在每層設置電梯和樓梯通道,方便人們上下樓。這樣既解決了師生們停車難的問題,又節約了學校的土地資源。
四、可持續性發展的校園景觀
校園景觀的觀賞性一直是人們關注的主題,但它本質的生態效應往往會被人們忽略,加州波莫那州立理工大學的校園景觀設計就十分看重本質,希望能夠更多地給學校產生有利的生態效應,這里較有特色的是玫瑰花園與再生研究中心。玫瑰花園的歷史悠久,當年是W•K•Kellogg農場的一部分。花園位于學校行政管理和學生服務大樓的正后方,整體設計為圓環型,中間有一座精美的美式涼亭,在花園的各條小路路面上都刻有學校知名校友的名字、就讀時間、學習專業等。玫瑰花園不僅景色優美,所種植的大量玫瑰還可以做成茶料來泡茶,有行氣活血的療效;同時還可以制作成化妝品,滋養人們的皮膚。現在玫瑰花園已經成為學校主要的可持續性景觀。再生能源研究中心位于學校的山丘上,周圍都是高低起伏的丘陵,里面主要包含了太陽能電力發電中心、水資源循環利用中心、垃圾回收處理中心等。美國加州的陽光是十分充足的,學校充分利用陽光優勢,在中心所有的建筑屋頂上安裝了太陽能電池板來吸收陽光,在平地上修建了水資源回收與進化的池塘,在中心的北角設置了各種垃圾回收處理中心,這些既能為學校提供再生能源,也能凈化校園環境。
五、美國加州波莫那州立理工大學的校園生態環境設計啟示
在當前全球社會高度重視人類與生態環境的可持續發展以及高度關注人與自然和諧、科學發展的背景下,大學校園生態環境設計也不斷調整和修正其設計思想和設計目的,關注大學校園設計的環境效益和社會道德觀念正逐步形成新的生態理念。通過論述美國加州波莫那州立理工大學的校園生態環境設計方法及影響,為我國大學校園的生態環境設計提供借鑒與啟示。
1.堅持傳統地區生態特色
校園的生態特色主要體現在自然地形的多樣性、綠化種植的廣闊性、人文景觀的節能性等方面的因素。在進行校園生態設計時,應盡可能恢復原有的自然平衡狀態,保護原有的地方生態環境。對于山林、坡地、田野等自然地形,應依山勢隨地形而布置,校園建設遵循減少人為影響的原則,依據現狀地形作適當平整。對于翠綠成陰的樹林、綠草如茵的田野應堅持能留不移、能移不伐,使這些綠化植被自然的形成系統,讓綠色生態意識充滿整座大學校園,同時也能夠在校園內形成優美的自然景觀[5]。在美國加州,眾多大學的前身大都是來自私人農場的捐贈,這些學校都經歷了上百年的發展,但大多數至今能在校園內保留下農場、牧場、林場等。學校的歷任管理者和師生們一道,精心維護這片綠色的土地,因為這里能夠見證一座大學的歷史與未來。加州波莫那州立理工大學也有近80年的歷史,學校的牧場、農場一直為廣大師生提供課外的學習與實踐,同時這些農牧場產生的農業產品、畜牧產品也成為學校師生餐桌上的食物來源。現今在大學校園內設置的生態農牧場已經成為美國高校校園的生態特色,既保護了校園內各類生態多樣性良好塊區的自然風貌,也有利于生態系統向外擴展,使校園內外及周邊生態環境得到良好的發展。
2.鼓勵發展新能源新技術
加州波莫那州立理工大學的校園環境建設依托本校科研和教學成果實現了生態功能的創新。在校園建筑和景觀設計中,通過新能源新技術新材料的應用,打造更好的校園生態環境,既能減低校園的碳排放,也能為學校提供一定的能源支持與儲備[6]。在加州波莫那州立理工大學,太陽能發電中心、水資源循環中心等新興能源技術得到了充分運用,為這所擁有兩萬余名師生、數十座建筑的學校帶來了強大的能源儲備,學校可以依靠自身的生態設施解決部分的能量供應問題,同時也能降低戶外碳排放。對新能源與新技術的大力倡導,并加以運用給學校帶來了清新的校園生態環境,提升了師生們在校生活的幸福指數。同時加州波莫那州立理工大學的垃圾處理中心、廢棄物回收中心等再生能源項目的投入使用,都有效降低了這座大學校園對環境的污染,避免了學校對周邊環境形成超負荷的壓力。同時通過廢棄物分類回收也能促進資源再生,垃圾焚燒處理也能夠為學校提供部分電力。所以,新能源新技術的大力運用要突破傳統的校園環境審美觀念的局限,將校園的生態效益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考慮,使大學校園從節能環保向自給自足的方向發展,并在這個過程中,大力倡導先進生態技術的實驗與運用。
3.構建和諧共生校園環境
和諧共生的自然觀是指人與自然環境的高度融合,共同發展。西方哲學家認為自然世界是“和諧”的,而和諧的世界是由不同的物體構成的。在古希臘人樸素的整體自然觀中,和諧自然的世界應體現在多樣性之中,“和諧”在希臘文中的本意就是將不同的事物連接或調和在一起[7]。西方社會在20世紀后期興起的非人類中心主義思潮也十分強調自然哲學思想,甚至將目光移向東方,進而認同、贊賞和憧憬東方“天人合一”的自然境界[8]。而在美國,1967年設計學家戚克多•巴巴納克撰寫的《為真實世界而設計》中,強調設計要認真考慮地球的自然資源使用問題,應該為人與自然和諧共生而服務。所以在美國大學校園環境設計中,以人與自然協調發展為基礎,運用生態學、建筑學、設計學等原理及方法去優化協調人類、建筑、環境三者間的相互關系。加州波莫那州立理工大學校園是一個完整而獨立的人工生態系統,它是波莫那城市生態系統中主要的組成部分,其內部環境設計會直接影響周圍地區乃至整個城市。所以該校的環境設計始終將“和諧共生”的發展觀放在首位,并堅持人文校園與自然環境的良性發展。學校在建設中盡量利用現有資源,如所在區位、地形地貌、各類植被、農場牧場、新能源新技術、綠色建筑等。這些資源構建形成的校園環境含有豐富的生態關系,反映了十分協調的校園生態平衡,以及隨著春夏秋冬不同氣候狀態而變化的生態景色,也為各類動植物提供了一個良好的棲身場所。
六、結語
“崇尚自然、回歸田園”是加州波莫那州立理工大學校園生態設計的特色,這所學校也是美國加州眾多高校中的一個代表。這些不僅僅只是培育孵化出“硅谷”,同樣也擁有生態景色優美的大學校園,每年都能夠吸引全世界眾多師生前往學習訪問。目前在社會高度重視人類自然環境的可持續發展背景下,大學校園環境的生態內涵正得到快速的發展,并成為未來大學校園環境設計的重要原則和趨勢。
作者:劉波 史青 單位:湖北商貿學院藝術與傳媒學院
參考文獻
[1]謝浩.適應地域特征的校園生態設計探討[J].中國建設信息,2006(12):55-58.
[2]劉華東,騰華忠,劉新田,等.美國高校的校園規劃建設與后勤管理措施[J].中國高等教育,2014(21):61-63.
[3]毛琳.美國大學校園道路交通景觀設計探析[J].華中建筑,2015(9):117-120.
[4]張曉燕.美國南加州大學校園景觀設計研究[J].藝術教育,2014(3):192-193.
[5]張健.實用主義哲學影響下的美國大學校園規劃——以馬里蘭大學為例[J].教育教學論壇,2014(10):114-115.
中圖分類號:F83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4)13-0128-04
優化金融生態環境,對于推進信用體系建設和市場意識、商業文化建設,乃至促進地方行政、司法、執法部門的職能轉變,促進區域經濟、社會和諧發展都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國內研究現狀
“金融生態”的概念屬于中國學者首創,現有研究主要集中于國內學者。主要包括金融生態的環境、運作機制、法律條件、利用金融生態理論研究金融生態與區域經濟增長問題、農村金融生態問題研究和區域金融生態環境評價方法等研究領域。
(一)“金融生態”概念的提出
白欽先教授在2001年將“可持續發展”理念引申到金融領域,在國內最早提出“金融生態環境”這一概念。他提出的金融生態環境,是特定的金融生態環境以其環境容量和“凈化”能力對經濟活動會產生的約束性影響。周小川(2004)第一次系統地將生態學概念系統地引申到金融領域,強調用生態學的方法來考察金融發展問題,通過完善法律制度等改進金融生態環境的途徑來支持和推動整個金融系統的改革和發展。周小川作為金融生態理論的早期倡言、闡釋明確、推廣最有力者,引起了國內學術界對金融生態理論研究的空前關注。
(二)“金融生態”概念的界定
圍繞金融生態的內涵和外延,國內學者進行了廣泛的探討與研究。目前對金融生態這個概念有很多不同的解釋。總體而言,學術界對“金融生態”概念的界定主要形成了兩種觀點:金融生態環境觀和金融生態系統觀。
金融生態環境觀主要從金融外部運行機制或基礎條件等方面出發來探討其實現的相關運作機理,側重金融生態在金融與經濟、社會和諧發展中的重要性。如蘇寧(2005)認為,金融生態是一個比喻,它不是指金融業內部的運作,而是借用生態學的概念,來比喻金融業運作環境。易憲容(2004)認為,金融生態應該包括整個金融市場得以生成的環境。曾康霖(2005)認為金融生態實質是金融環境,且金融生態不能等同于金融管理。
金融生態系統觀則認為,金融生態是一種開放復雜的巨系統,應包括金融生態主體、生態環境、生態調節三個方面。金融生態建設既包括生態環境的改善,又包括生態主體的改造和生態調節機制的完善。如李揚(2005)把金融生態系統界說為由金融主體及其賴以存在和發展的金融生態環境構成。徐諾金(2005)把金融生態概括為各種金融組織為了生存和發展,與其生存環境之間及內部金融組織之間在長期的密切聯系和相互作用過程中,通過分工、合作所形成的具有一定結構特征,執行一定功能作用的動態平衡系統。張鵬、姜玉東(2005)把金融生態概括為在一定時空范圍內,金融市場、金融機構、金融產品要素之間及其與外部制度環境之間相互作用過程中,通過分工、合作所形成的具有一定結構特征,執行一定功能作用的動態平衡系統。
(三)對金融生態水平評價的研究
大部分學者對金融生態環境評價標準和指標的研究大多從地區層面展開。《中國城市金融生態環境評價》提供了對國內291個城市的金融資產質量和50個城市的金融生態環境的評估和排名。同時,李揚等人(2005)提出了一套對城市金融生態進行綜合評價的富有啟迪性的分析方法。程亞男等(2006)以區域金融生態環境為研究對象,從評價指標體系構建層面闡述了一種健康金融生態環境的理想狀態模式。他認為,金融生態環境評價指標體系應包含定量和定性兩個指標體系,定量指標設計包括經濟發展水平、金融資源水平、社會信用和法制環境三個目標層、14個準則層;定性評價包括金融法律法規的完善程度和執行狀況等四項標準,從可操作層面為央行、政府及相關部門決策、構建和諧金融生態環境提供了諸多有益的參考和借鑒。
(四)對金融生態作用的研究
部分學者對金融生態的作用進行了相關研究。宋逢明(2005)研究認為,金融生態環境的改善使得經濟系統建立了一種自我調控機制。在該機制作用下,制度得以有效運行。一個良好的外部金融生態環境,將有利于中國的銀行業發展自己的核心競爭力。位(2006)認為,改善金融生態,有利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降低金融機構不良貸款;有利于優化區域環境,更好地促進地區經濟發展;;提高企業和廣大群眾的誠信意識和風險意識,促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有利于改善貨幣政策傳導機制,提高中央銀行金融調控的有效性。
(五)金融生態的運作機制及相關金融主體的研究
易憲容等(2006)認為,制度決定了各個金融主體的行為方式和選擇邊界,并由此決定了金融主體之間的關系。他進一步論述,只有基礎性制度才是金融生態的核心,中國惡劣的金融生態質量,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基礎性制度的缺失。曾康霖(2007)將“金融生態”這一概念的內涵明確為金融企業的生命力狀態和生存環境,認為此概念的對象特指金融企業,而不是泛指一切金融機構,更不包括金融市場中所有的金融主體。因此,這一概念的外延應當有金融生態平衡、金融生態周期、金融生態環境。張球(2008)認為,技術進步與制度創新、金融企業之間的競爭與需求是金融生態演化的動力源,而政府行為、經濟基礎、社會信用狀況、中介服務水平等則是它的支撐條件,它們的相互作用構成了一個正反饋交錯的復雜的動力系統。楊秀菊(2008)綜合國內外學者與專家的觀點,認為金融生態即是可持續發展的金融運行環境,是金融結構和金融活動面臨的各種意識形態、體系及各項準則共同形成的反映金融內外因素相互依存、相互制約的動態平衡體系。
(六)金融生態系統與環境的研究
李揚等(2005)參照自然生態系統的構造與演化理論,把金融生態系統界定為金融主體及其賴以存在和發展的金融生態環境兩部分:金融生態環境構成金融主體的服務對象和活動空間;金融主體則以其生產并分配信息、引導資源配置、提供管理風險之手段的強大功能。韓國文(2006)根據對金融組織與其生存環境的理解,提出了金融生態學的核心范疇:慣例、金融生態因子、金融生態位、金融生態鏈等。他還提出了金融生態學的基本規律,包括開放和非平衡原理、普遍的依存與制約規律、雙向反饋、自然演替原理、相互適應的協同演化原理、生態閥限原理等。徐諾金(2007)借鑒運用生態學的方法,對金融領域里的幾個重要問題,如金融主體問題、金融環境問題、金融平衡問題、金融調節問題進行了分析,認為金融具有進化性、競爭性、創新性和穩定性等四大生態特性,并構建了金融生態系統結構。陳小云(2008)從權利的基本法律保障和法系對金融市場的影響兩個方面分析改善和重塑金融生態需要管制的重點法律問題。
(七)對區域金融生態的研究
國內學者對關于區域生態改善和優化的研究表現出了濃厚興趣,也進行了相關的研究探索。高新才(2004)針對西部落后地區如何謀求經濟發展,如何縮小與發達地區的差距的問題,提出營造良好金融生態環境問題。曹紅輝(2005)從政府政策制定者的角度,在差異化的改革開放政策、差異化的財政分配政策、差異化的區域稅收政策、差異化的區域投資政策、差異化的金融政策五個方面分析了區域金融生態環境的,提出應通過推進區域協調發展戰略修正地方政府非均衡性在金融生態建設中的行為,提升區域金融生態環境質量。高小瓊(2005)認為,作為中部經濟欠發達省份,應充分認識金融生態環境建設的重要性,切實推進改善區域金融生態環境,顯得更為重要和迫切。敖惠誠(2005)通過“馬太效應”表明,欠發達地區更要關注金融生態環境建設。而超越“馬太效應”的關鍵是改善金融生態環境。金融資源是經濟資源的貨幣化形式。資金流動不僅僅是資本要素的再分配,也同時反映了其他經濟資源的配置結構。通過資金配置引導資源配置,通過吸引資本流入帶動要素流入,是促進區域經濟增長最為有效的手段。
二、國外研究綜述
就目前而言,國外直接涉及金融生態領域的相關研究尚未展開,而以其他領域的生態問題研究居多。
(一)金融生態研究的理論淵源
一是生態學。生態學是德國動物學家E.Haeckle于1866年首先提出的。英國生態學家A.G.Tansley于1935年首次提出生態系統學,極大地豐富了生態學的內容,為后來生態經濟學的產生奠定了自然科學方面的理論基礎。20世紀60年代以來,生態系統已經成為現代生態學的重要研究對象。
二是仿生學。仿生學(Bionics)是從生物界發現機理來解決人類技術上問題的一門綜合性的交叉學科。國際上頗有聲譽的動物學家Wemer Nachtigall博士提出仿生學就是學習自然界的現象作為技術創新的模式的基本概念。近年來,出現了以仿生學的視角對經濟領域諸如企業組織個體、商業生態系統以及產業生態系統等的研究,并取得了一定的進展,為我們研究社會經濟運行開拓了新的思路。
(二)國外相關經濟學學科的發展為金融生態的研究初步建立了理論框架
1.生態經濟學為金融生態理論提供了理論研究基礎。20世紀20年代中期,美國科學家Mekenzie提出了經濟生態學的名詞,主張經濟分析不能不考慮生態學過程。在此基礎上,美國經濟學家Kenneth Boulding提出了生態經濟學的概念。生態經濟學為金融生態從生態學的視角研究金融系統提供了研究依據和研究基礎,極大地促進了金融生態的研究進展。
2.演化經濟學為金融生態理論提供了新的研究視角。19世紀末期,凡勃倫首次提出演化經濟學概念。受凡勃倫的影響,20世紀初,經濟學大師馬歇爾宣稱經濟學家的麥加在于“經濟生物學”。20世紀末,演化經濟學獲得了里程碑式的發展。不斷發展的演化經濟學為學術界從演化角度透視金融生態的演進性奠定了理論基礎。
3.金融發展理論促成了金融生態系統觀的形成。金融發展理論蘊涵三個方面的金融生態系統觀:糾正了傳統經濟理論中對貨幣金融因素的忽視,更加注重金融系統的內在機制運行;金融發展必須遵循其自身的內在規律,人為(政府管制)地過度干預會導致金融發展的失衡;金融發展與其外部環境密切相關,特別是經濟環境。因此,必須正確處理經濟與金融的關系。
4.金融結構理論為金融生態理論提供了研究范式。良好金融生態系統的構建與優化實際上與金融結構理論密切相關。因為一切金融發展,歸根結底表現為金融結構的變化。構建良好金融生態系統的理念正是在金融結構理論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金融結構理論的創立和發展為金融生態理論提供了分析方法和研究范式。
5.金融功能理論拓展深化了金融生態理論的研究內容。1995年,Merton等人正式提出金融功能觀。他們認為,任何金融系統的基本功能,都是在一個不確定的環境中,在時空上便利經濟資源的配置和拓展。金融功能理論的形成為金融生態在相關環境功能上的拓展深化研究提供了新路徑。
三、國內外研究現狀簡要評價
(一)國內研究現狀簡評
國內學者通過幾年的理論研究和探索,初步形成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在金融生態學的概念、意義、體系構建、研究對象和相關因素,以及金融法律制度等方面進行了較為深入的探討,但對于一個長期存在于金融理論領域的核心問題――貨幣與信用的關系,尚未取得普遍意義的共識。金融生態系統內各個主體之間,尤其是商業銀行的發展如何促使金融生態系統成為一個自我完善并不斷發展的動態體系,金融生態系統內如何達到內外部的協調并應對外部環境的變化,如何實現金融行業發展問題的同時,推動對社會經濟發展等等這些問題,尚需進一步探討。而且,國內學者還只停留在對金融生態的定位和理性認知上,還未形成統一的理論研究范式,僅僅是從如何進行金融生態環境建設的角度出發,來分析中國金融生態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總體而言,國內學術界關于金融生態問題的研究還處于起始階段,金融生態作為一個較新的理論研究領域,是國內學術界近年來新興的研究領域,研究體系相對比較單薄,缺乏系統的理論基礎研究,而且研究方法較為單一,特別是對中國―東盟自貿區金融生態問題缺乏系統的理論性與實證性研究。
(二)國外研究現狀簡評
從上述文獻整理的情況來看,國外學術界還鮮有直接對金融生態的專題研究,而主要是在其他領域的生態問題研究居多,主要是從生態學的角度來考察金融生態系統的演化、發展機制等問題。總體而言,國外學者所取得的初步研究成果可以歸結為以下三個方面:(1)金融是一個經歷了從無到有、從低級到高級發展和演進的動態系統。金融業從實物經濟中分離出來并為實物經濟服務,到成為現代經濟的核心,這種進程本身就是類似生態系統的演進過程。這一進程始終存在著優勝劣汰的生存競爭。為了自身的生存和發展,各類金融組織之間及其內部形成了分工與合作,構成了一個彼此相互聯系、相互依賴,又相互作用、相互競爭的系統。(2)自然生態是在一定自然環境下形成的,具有不同類型的生態特征。金融生態是在一定政治、經濟、文化、法制環境下形成的,也具有鮮明的環境特征。因此,從改善金融生態環境入手,增強金融生態功能,提高金融的效率、安全性和可持續性,是客觀、科學的主張。(3)金融生態體系也是一個具有自我調節功能的體系。競爭機制通過破產、兼并來調整金融組織的數量、規模,優化結構,強化功能,提高金融組織的自律和內控水平,推動新的金融組織、金融服務、金融產品品種的創新,催生新的金融物種。
參考文獻:
[1] 白欽先,等.金融可持續發展研究導論[M].北京:中國金融出版社,2001:83-95.
[2] 程亞男,等.區域金融生態環境評價指標體系研究[J].金融理論與實踐,2006,(1).
[3] 賀昌政.自組織數據挖掘與經濟預測[M].北京:科學出版社,2005:16-29.
[4] 匡國建.完善金融生態法律制度的思考[J].金融研究,2005,(8).
[5] 林廷生.政府主導優化金融生態環境,促進經濟金融良性互動發展[R].2005年首屆金融論壇上講話.
[6] 李揚,等.中國城市金融生態環境評價[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161-172.
[7] 馬克思.資本論: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570-571.
[8] 皮天雷,段宇信.金融生態中的法律制度探討[J].財經科學,2006,(3).
[9] 蘇寧.優化金融環境,改善金融生態[EB/OL].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生態專欄,http:///detail.asp?col=5110&ID=2.
[10] 唐旭.完善擔保物權立法,優化金融生態[EB/OL].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生態專欄,http:///detail.asp?col=5120&ID=17.
[11] 王愛儉.經濟生態建設的理論依據與現實選擇[R].第五屆中國金融論壇,2005-09-22.
[12] 徐諾金.論中國的金融生態問題[J].金融研究,2005,(2).
[13] 謝慶健.縣域金融生態現狀分析:來自安徽、江西、山東等省的調查報告[J].中國金融,2006,(4).
[14] 徐小林.區域金融生態環境評價方法[J].金融研究,2005,(11).
[15] 楊咸月.金融深化理論發展及其微觀基礎研究[M].北京:中國金融出版社,2002:70-121.
[16] 楊子強.商業銀行要重視對金融生態環境的研究利用[N].金融時報,2005-01-11.
[17] 周小川.完善法律制度,改進金融生態[R].經濟學50人論壇上的講話,2004,(12).
[18] 周小川.法治金融生態[J].中國經濟周刊,2005,(3).
[19] 周志平,等.金融生態的層次結構與金融資源均衡配置:張家界個案分析[J].金融研究,2005,(11).
[20] Detragiache,Enrica & Demirguc-Kunt,Asli,Monitoring banking sector fragility:a multivariate logit approach with an application to the 1996-97 banking crises[J].Policy Research Working Paper Series 2085,The World Bank.1999.
[21] Honohan,Patrick.How interest rates changed under financial liberalization a cross-country review[J].Policy Research Working Paper Series 2313,The World Bank.2000.
【中圖分類號】D921 【文獻標識碼】A
伴隨經濟高速增長和資源開發所帶來的資源過度浪費和環境嚴重污染,任何國家政府都會意識到保護環境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進而加強對環境保護的立法。美國兩百多年的發展歷史,就是一部從對自然的瘋狂攫取和破壞到意識到保護環境重要性,進而進行環境立法保護的歷史。日本戰后高速發展經濟,但在幾次大型的公害事故后,日本傳統刑法理論也發生了重大變化,從“公害刑法”轉變到“環境刑法”。隨后德國、澳大利亞等各國法律都表明環境刑法對環境利益的保護和重視。隨著環境資源問題的日益嚴重,對比國內外有關環境保護的立法發展,可以清楚看到生態環境的安全已經日益成為關系國家安全的基本問題之一。人們對環境的保護也已經不是局限在原有的規則上,而是愈來愈依賴于刑法這一以自由乃至生命為代價的“最后保障法”。加強對生態環境的法制保護是國際社會的重要任務之一,世界各國刑法基本上都規定了環境資源類的犯罪,總體上講,都是在保護越來越脆弱的自然資源。不過,對這個問題的認識如果僅僅停留在保護日益脆弱的自然資源的層面上是無法響應實踐需求的,刑法作為一部保護法益的基本法,它的目的就是保護人之生活利益。隨著環境刑法立法的發展,關于環境刑法保護的法益問題,即將何種生活利益納入環境資源之刑事法律保護的范圍內,已是亟待解決的問題。
關于環境犯罪法益保護的理論研究
法益,僅指刑法所保護的利益,而不是泛指法律所保護的一切利益。“法益”一詞來至于德國著名的刑法學家畢倫巴姆對犯罪概念的界定。畢倫巴姆在研究犯罪的規范概念時,針對費爾巴哈的“權利侵犯說”提出了這樣一個重要命題。畢倫巴姆認為,犯罪并不單單是對權利進行侵害,而是對權利背后所保護的利益進行侵害,權利的侵害只是表象,而“法益”才是其實質內容。后來,在刑法領域,“法益侵害說”成為刑法領域里一個重要的犯罪的規范概念。環境刑法法益,就是指環境刑法所保護的利益和價值,當下關于環境資源類犯罪的法益觀點聚訟紛紜、莫衷一是。從環境問題產生開始,環境刑法所保護的法益就與環境刑法的進步密切聯系在一起,隨著世界工業化進程的高速發展,環境遭到破壞問題就愈嚴重,相應地對環境刑法法益的問題研究也愈迫切。近年來國內外法學界經過對這個問題的研究,已經有了一定的成熟理論,下面就最具有代表性的環境刑法法益觀,逐一進行審視檢討。
人類中心主義法益論觀點透出了它的狹隘。人類中心主義是傳統刑法提出的觀點,此觀點認為生態環境本身不是刑法所要保護的法益,人類的生命、健康、身體才是環境刑法所要保護的法益,那些與生命、身體、健康無關的作為公共財產的環境不是所要保護的法益①。這個觀點最終得出這樣一個結論,就是環境利益本身不是刑法保護法益,保護環境最終也是為了保護人的生命、身體、健康及財產,可以極端地講,對環境的破壞只要沒有達到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的重大損失的程度就不視為罪,這樣的環境犯罪也就是典型的結果犯,德國刑法理論界提出這樣的觀點,是受制于當時的時代背景和人們的認知能力,人們考慮更多的還是如何以較少的代價來實現經濟的快速發展,就如我們改革開放之初提倡的“又快又好地大干社會主義”一樣,也如“發展經濟”“效用優先”一樣,各國發展經濟之初,都避免不了以這種指導思想來發展經濟。其實,對環境資源要給予一定的刑法保護觀念的形成,首先是因為環境資源遭到嚴重破壞,導致人的生命、健康、財產等受到嚴重的侵害,然后對這個慘痛教訓進行總結反思才形成這個理念。環境污染一般并不直接對人的生命、身體、健康以及財產造成侵害,甚至很多危害都是隱形的,只要不是直接地受到侵害,就不會引起人們的警覺。而對環境要素的破壞,雖然還沒有達到一定的程度,但其行為本身就具備了一定程度的社會危害性,由于生態系統自身所具有的自凈能力,亦使人類對生態環境破壞的危害結果表現為一個復雜、動態的過程。②
生態中心主義法益論觀點又透出了它的尷尬。“生態中心利益觀”的出現,是隨著學者和公眾對環境問題認識的深化和擴展發展而來的。人們從傳統觀點的束縛中想進行突破,所以進而就受到這個觀點的影響。例如有些國家的刑法已經開始將水、土地和風景區等直接作為刑法的保護對象。據此,如果把環境犯罪的法益僅僅界定在對人的保護,顯然是很狹隘,如果把以環境是否受到侵害作為環境犯罪保護法益的標準,這樣就把環境刑法保護上升了一個層次,環境法益的界定就在對整個環境的保護上,通過這樣的法律規制,人們逐漸認識到任何對環境的破壞,即使未達到造成人的生命、身體、健康或財產的嚴重損害的程度,也是為刑法所禁止的,但這樣環境犯罪就不單單是結果犯,而且可以有危險犯的存在。
很顯然,當“人類中心主義法益觀”顯現其滯后被動的缺陷時,這個觀點應運而生。不過,“生態中心利益觀“這個觀點也有其諸多無法回避的問題。首先,“生態中心利益觀“,強調的是生態主宰一切,為了不讓環境遭到破壞,進而把環境作為一個實體權利來進行保護,這是從一個極端又走向另一個極端。其次,人作為萬物的主宰,從其誕生之初,就以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而區別于其他存在物,該學說為了主張對環境的保護,而去否定人的創造性的活動,這樣會導致社會的停滯不前。最后,讓人類背負沉重的道德責任,以人類是地球上最富有智慧的生命體去承擔關愛世間萬物、保衛生態系統的平衡,而為了這個沉重的使命人類卻畏懼不前,這確實太過偏頗。再說,道德畢竟是個自律的社會范疇,光靠道德教化是難以奏效的,為權利而斗爭是權利人對自己的義務,主張自己的生存是一切生物的最高法則,用道德去規制人們的活動,必然會面臨許多尷尬,因為道德畢竟不是法律,道德是要靠法律這個最后的防線來防衛的,將生態中心主義的道德標準以法律的形式強制推行,只會導致其適得其反。
生態中心學和人類中心學折中的矛盾。“人類中心主義法益論”的狹隘和“生態中心法益論”的尷尬,曾經一度導致學者的迷茫,后來人們的眼光開始轉向將“人類利益”和“生態利益”均作為保護法益加以規定的折中論上。因為“人類中心主義“和”生態中心主義“都是片面地強調某一方面,這兩種學說所顯露的狹隘和遭遇的尷尬,讓人們想到只有把兩者關聯起來,找出這兩種觀點的契合點,那么生態學的法益才最終可以成為環境刑法學上環境犯罪所界定的法益。其實這種觀點的出現,是鑒于上述兩種觀點都存有一定的缺陷,才要把二者有機地結合起來,這種學說,在現代的德國仍非常盛行。不過,在人們似乎找到了解決兩者矛盾的同時,恰恰又忽略了一個新的問題,那就是環境生態價值的獨立性,折中說認為環境刑法的對法益的保護應該是將人類本位主義和自然本位主義有機地結合起來,而所謂的本位又是唯一的立場、原點,這兩種本位之間根本沒有可供選擇的余地,當兩者一致時,利益的保護一致,沒有選擇的痛苦,問題都好解決,當然立法也就沒有問題;當兩者出現矛盾,必須進行選擇時,那就再一次地陷進“人類中心主義“和”生態中心主義“的兩難境地,由于這種觀點沒有認識到環境的生態價值的獨立性,因而在刑法理論上對其保護不夠,當然在立法上也顯得保守。③這種折中說把上述兩種觀點的缺陷一并繼承,雖然它強調環境犯罪法益的保護必須和人類相關聯,好像最終又回到了人類保護,不管怎樣它始終逃脫不出“人類中心主義法益觀”。
環境利益保護―環境刑法研究的新視角
通過上面的觀點爭論,人們進而進行更深層次的思考。在經過一段時間反思之后,人們集中認為不管怎么選擇,還是應該把重心放在對人類的保護上,也就是說立法的立足點應該還在也只能在人類保護上。直至后來學界環境利益法益說的提出,人們開始關注一個概念“環境權”,環境利益法益說的提出,就是源于對“環境權”概念的研究,環境權這是指主體對環境所享有的權利。按照傳統憲法及民法理論,公民是無權對自己無關的財產主張權利,表面上好像空氣、水、陽光等是與公民無關,只有把空氣、水、陽光等人類生活所必需的環境要素視為全體公民的“公共財產”,才能當這些環境要素受到嚴重污染和破壞,以至于嚴重威脅到人類正常生活的情況下,公民就可以依據相關的法律去追究侵害環境利益的當事者以達到對環境利益的保護。由于世界其他國家普遍對這個問題的認知,我國學者也不乏在此領域進行研究。④
首先,在立法思想上,要從整體觀念出發,對環境刑法法益的界定,不能拘泥于傳統的“人類中心主義”和“生態中心主義”,更不要陷進所謂折中學說的泥潭,而是要立足于環境的整體利益。所謂利益“其實就是能夠滿足人們需要的東西,當某種狀態所反映的是人們所需求的一種秩序時,它便是利益。”⑤環境刑法所保護的利益就是人們對環境所享有的一切利益,這種利益并不僅僅局限于人的生命、健康、財產,環境保護歸根結底還是為了整體的人類以及子孫后代的可持續發展。環境利益法益觀的提出,并不是說環境利益可以脫離人這個主體,由于個人權利和整體環境利益的不對等,讓人們開始反思環境利益的平衡與保護是否一定要借助于權利的界定?還必須要滿足權利的構成要件,尤其是主體性和意志自由性,正因為有些利益缺少主體的明確性,或者無法與意志自由相關聯,所以即使權利本身正當,也不能被法律以權利的形式予以認可,法益概念的提出,就是為了解決現實生活中因為有太多的有價值的利益不能以權利予以保護,比如環境利益。
我國刑法對環境法益的保護還沒有跳出傳統的觀念,關于環境犯罪的界定僅限于部分法益的保護,1997年刑法典分則第六章第六節以及后來的刑法修正案規定了15種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的犯罪,從刑法規定的這15種環境犯罪來看,從其保護的法益可以具體細分為兩大類,一類是指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其侵害的客體是國家對環境的保護制度;另一類是破壞資源類的犯罪,其不僅包括破壞動物資源的犯罪、破壞土地資源的犯罪、破壞礦產資源的犯罪和破壞植物資源方面的犯罪,而且侵害的客體也不外乎是國家關于這些資源保護的相關制度。所以,我國學者對此研究,也引起立法的反思,2011年2月通過的《刑法修正案(八)》把“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改為“環境污染罪”,首先就是在立法的思想上改變了傳統的價值觀念,把對環境的整體利益的保護在立法上表現出來,這是一個極大的突破。
其次,環境利益法益觀的提出,并不是說環境利益的概念可以脫離人這個主體。因為利益是法律保護的對象,當然也是法律產生的原因。由于個人權利和整體環境利益的不對等,讓人們開始反思環境利益的平衡與保護是否一定要借助于權利的界定?因為環境利益與傳統的法益如生命、健康、財產等權利不同,不過權利本身就是一種利益,誠如奧斯汀所言“權利之特質在于給予所有者以利益”。當年德國刑法學家畢倫巴姆認為,權利本身還是一種表面的現象,是一種形式的東西。某一種權利的背后還是利益,權利不能脫離利益而存在。⑥但是也并非所有的利益都能成為法律的調整對象,因為一種利益要上升為權利,除了需要具備法律予以認可的正當性外,還必須要滿足權利的其它構成要件,尤其是主體性和意志自由性。正因為有些利益缺少主體的明確性,或者無法與意志自由相關聯,所以即使本身內容正當,也不能被法律以權利的形式予以認可,法益概念的提出,就是為了解決現實生活中因為有太多的有價值的利益不能以權利予以保護,比如環境利益。環境利益源于環境權概念,在當今時代,權利話語遮蔽了法律天空,怎么解決這些雖然不具備權利條件但有保護必要的正當利益,就成為當務之急的問題。
最后,法益來自于利益與權利的差別,但法益是受到法律保護的利益,環境利益雖然不是傳統意義上的私權,但它權利主體的公眾性、權利客體的客觀性,使環境利益也成為一種權利上升為法律的保護對象。生態價值具有多種表現形式,在考慮定罪時就不能只注重對人類造成的實際損害,就像傳統刑法上要求造成多少人傷亡、多少森林被毀、多少河流被污染等等,如果僅僅糾結在這些方面,不但不能達到對環境的保護,可能還會導致更大破壞。瑞士刑法很早就立法保護森林,誰破壞多少森林,就要栽種多少以補償,這里不是有人身傷亡、財產損失作為衡量的標準,而是考慮由于森林的破壞所導致的生態利益的損失。所以,我們的刑法不僅要從立法思想上突破傳統的人本主義觀念,還要在司法上改變原來的以實際造成的損失來定罪量刑的理念,必須要考慮該危害環境的行為對生態環境的破壞,不能僅考慮直觀利益,要考慮生態環境的整體利益。
由于立法者發現了環境狀態的巨大價值,一些國外的環境刑法已經規定了“環境犯罪危險犯”,不單單從犯罪結果上來定罪量刑,而是認定危害行為只要足以造成環境破壞的危險就為罪。如德國刑法典第二十九章規定的構成要件的保護法益就是環境,不過,這一法益不是在一個寬泛的、非實體意義上,而是在其不同的介質及其他表現形式上來理解。⑦在發展中國家,目前強調的仍是如何在保證經濟高速發展的同時不至于“過度”破壞人們賴以生存的環境。作為本文提出的環境利益法益觀,并非是一個高高在上不切實際的理論路徑,環境刑法所保護的法益是一個學理性比較強的命題,對這個問題的研究已經不是一個新的命題,很多學者都從不同的方面提出各自的觀點,可以說是總說紛紜,其中不乏有很高的見解,當然也會有不同的聲音。不過,縱然有很多不同的聲音,應該說各種學術觀點都有其存在的價值,也有其探討的意義。
(作者為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本文系河南省軟科學計劃研究項目階段性研究成果,項目編號:142400410448)
【注釋】
①劉福森:“自然中心主義生態倫理觀的理論困境”,《中國社會科學》,1997年第3期。
②楊通進:“尋求人類中心主義與非人類中心主義的重迭共識”,《倫理學》,2006年第6期。
③簡基松:“論生態法益在刑法法益中的獨立地位”,《中國刑事法雜志》,2006年第5期。
④杜萬平:“論環境刑法法益”,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年,第48頁。
⑤王秀梅:“環境刑法價值理念的重構―兼論西部開發中環境刑法思想”,《法學評論》,2001年第5期。
“把生態文明建設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的各方面和全過程,努力建設美麗中國,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這是黨的十提出的重大決策,也是今后一段時期我們的中心工作。近年來,福建省松溪縣溪東鄉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認真貫徹黨的十會議精神,以生態文明建設為載體,把開展農村生態環境綜合整治作為打造綠色家園的切入點和突破口,不斷加大農村生態環境污染治理設施建設與環境保護力度,著力解決各類危害人民群眾生活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促進農村環境質量不斷改善,實現生態環境與社會經濟協調持續健康發展,走出了一條鄉鎮生態環境建設的新模式。
1 溪東鄉生態環境建設問題所在
溪東鄉位于福建省松溪縣北部,距縣城38公里。村鎮沿渭田溪東岸布列,故名。1984年撤社改鄉,轄8個村委會,48個自然村,83個村民小組,1.33萬人,聚居漢、畬、黎 、侗4個民族。境域面81.72平方公里,其中山地10.35萬畝,耕地1.36萬畝。龍山海拔1349米,為松溪縣第一高峰。毛竹4.1萬畝。地下礦藏有鎢、大理石、花崗巖等。產稻谷、毛竹、筍干、茶葉。鄉鎮企業形成以清水筍、香菇為主的食品加工和以竹、木為主的林產品加工兩大產業。小學“四率”連續十二年保持部頒一類標準,被列為市教育綜合改革試點鄉之一,村村有醫療所,戶戶飲用自來水。公路通縣城。有先秦時期文化遺址。
近年來,溪東鄉的農村生態環境建設與保護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由于長期以來,環境保護工作重鄉鎮輕農村,農村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始終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面臨的形勢依然十分嚴峻,還存在不少問題。
1.1 農村飲用水源保護能力較弱
溪東鄉農村飲用水源主要采用地下淺層水源及地表水,容易受到污染,雖然對飲用水源地進行了一定保護,但一部分地區仍然缺乏完善的水源地環境保護工程。
1.2 農村生活污染問題依然嚴峻
垃圾三級處理模式處于初步階段,大多數村莊還沒有實現生活垃圾統一收集、統一轉運、統一處置,尤其是垃圾填埋、焚燒處理能力遠不能滿足日益增長的農村垃圾處理需求,大量垃圾被集中堆放,垃圾滲濾液問題影響嚴重;無足夠的生活污水集中處理工程,尤其是一些偏遠的農村生活污水直接排入環境,導致農村群眾生活環境受到影響,個別地區甚至影響到村民的飲水安全和農田質量。
1.3 農村企業污染依舊存在嚴重隱患
溪東鄉農村各企業布局分散、設備簡陋、工藝落后,企業污染點多面廣,雖然近兩年有所整治,但仍然有一部分企業污染較重。如多家清水筍罐頭廠等。
1.4 農業面源污染問題普遍存在
目前,溪東鄉對農藥品種使用上還未有具體管理措施,農民群眾圖省錢,大多都使用普通化肥,而這種普通化肥大部分都滲透到土壤和水體,對農田及周圍環境產生著一定威脅。
綜合分析溪東鄉農村生態環境污染,主要可歸結為農民生活污染、農業面源污染、農村企業污染三大類。問題的根源在于環境保護工作宣傳不到位;環境管理重鄉鎮輕農村,農村環境監管體系缺位;公共投入渠道不暢,農村污染治理能力缺乏;扶持政策措施不力,農村污染治理市場化難以推進;技術處理模式不當,農村污染治理效率低下。
2 溪東鄉生態環境建設做法
溪東鄉在生態環境建設中按照“污染防治與生態保護并重,生態保護與生態建設并舉”的方針,以創建“環境優美鄉鎮”和“生態文明村”為抓手,不斷探索農村可持續發展的有效途徑,全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精心打造綠色家園。
2.1 深化基本國策的宣傳教育
牢固樹立“保護第一、生態優先”的理念,切實把生態環境建設作為農業和農村工作的主要內容,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加大宣傳力度,增強宣傳實效。通過制作宣傳標語、印發宣傳資料和環保知識手冊、創建綠色學校、綠色企業活動等方式,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生態文明知識、環保政策法規的宣傳,引導群眾自覺保護農村生態環境,倡導健康文明的生產、生活方式,形成人人環境、保護環境、美化環境的濃厚氛圍。
2.2 加大農村清潔家園治理力度
一是,加強農村生活污水處理。進一步建設微動力污水處理站或地埋式無動力處理設施,增強污水處理能力,各村多采用凈化沼氣池、人工濕地、生物膜法、溝塘等方式進行污水處理。二是,加強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加快推進農村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對鄉中村、鄉村結合部的區域垃圾收集轉運,納入鄉級環境衛生管理體系。對各村推行“組保潔、村收集轉運、鄉處理”的鄉村一體化處理模式,逐步提高農村生活垃圾收集率、清運率和處理率。逐步做到“四統一”,即統一存放、統一收集、統一清理、統一處置。三是,加強農村飲用水源地保護。開展農村飲用水源保護區的調查監測與劃界定標工作,設置保護區標志。做好水質監測工作,制定和完善農村飲用水源保護應急預案,建立預警機制,強化水污染事故的預防和應急處理。
2.3 著力推進農業面源污染治理
一是,做好清潔田園工作。首先加強化肥、農藥的市場管理,建立以供銷系統為主渠道的農藥化肥營銷網絡,發揮行業管理、協調、服務職能;其次加強對沼氣、秸桿的能源化綜合利用,加快太陽能等農村再生能源技術、產品和示范項目的宣傳推廣,不斷提高農業的資源利用率;最后是政策扶持,全面推廣秸桿還田等技術,實施化肥農藥減量增效工程。二是,嚴格控制畜禽養殖污染。科學劃定畜禽養殖區,對新建、改建、擴建的畜禽養殖場地,嚴格執行環境評審制度,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全力推廣生態化養殖木工,提高農業綜合效益。三是,大力推進“白色”污染治理。針對縣級廢舊塑料制品加工企業的再加工能力,根據鄉村人口和地膜覆蓋面積確定回收指標,在鄉建立再生資源回收站,行政村設立回收點,確定個體流動回收員,形成收購、加工、銷售為一體的回收利用網絡體系。
2.4 建立農村生態建設投入機制
進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將農村生態環境建設資金列入財政預算。采取財政貼息、投資補助等方式,引導社會資金投向農村生態建設,如全力推進雷厝片300畝以上的高產糧食栽培示范片建設,加快推進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變;做大做強周墩村400多畝有機茶園示范基地;積極引進有識之士到溪東村馬源自然村投資建立葡萄等果蔬示范基地,同時帶動鄉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逐步形成以政府投資為導向,農民與企業投入為主體,信貸投入為補充的市場化、社會化的農村生態建設新機制。
2.5 強化農村生態建設監督檢查
鄉黨委、政府及各村委依法履行農村環境保護責任,將生態環保作為各級領導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推行領導干部任期生態環保目標責任制,以創建國家級生態鄉、生態村為載體,建立政府統一領導,環保部門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分工負責,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工作機制。增強基層環保工作力量,在鄉級政府設立環保工作站,配備專職人員,各村設立由村干部兼任的環保監督員,各農村小組設立由護林員兼任的環保信息員,逐步建立鄉、村、組三級環保工作網絡,完善生態環境建設防意聯建共管機制,整合力量,形成合力,加強監管,鞏固建設成果。
3 取得的成效
3.1 生態鄉鎮和生態村創建工作積極推進
生態鄉鎮和生態村創建是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綜合性工作,考核指標體系涵蓋了農村水環境質量、畜禽養殖糞便處理、農田化肥及農藥施用量、水土流失治理、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等方面的內容和要求。自開展創建工作以來,溪東鄉被評選為國家級生態鄉,溪源、古弄被評選為國家級生態村,周墩、西洋、舉上、溪東被評選為省級生態村,朱源、東源、雷畬、西邊被評選為市級生態村,真正打造一個富美和諧的新溪東。各地在創建過程中,涌現了不少好的做法,如溪源村婦聯發動全村家庭主婦開展“庭院整治”,同時出臺相關配套鼓勵政策,有效改變了村鎮的環境面貌;古弄村生態創建實行年度申報制度,將創建計劃納入各級的財政預算,確保創建工作投入到位。此外,溪東鄉黨委政府出臺了考核獎勵辦法,對創建成功的村實行“以獎代補”政策。所有這些對生態村的創建起到了良好的推動作用。
3.2 “生態庭院”構筑初見成效
在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的過程中,溪東鄉在縣農業部門的大力支持下開展了以衛生改廁、沼氣開發利用、庭院美化綠化為主要內容的“三位一體”“生態庭院”創建活動,強力推廣“畜―沼―茶”模式,以豬、牛、羊糞作原料生沼氣,沼液和沼渣作為優質肥料噴施茶樹和毛竹,減少病蟲害,節約農藥、化肥,同時處理好畜禽養殖糞便等污染。把廁所、豬圈與沼氣池連在一起,常年可產氣,不僅實現院落的美化、凈化、亮化,而且村民可省下一筆液化氣費用,大家也極少上山砍柴火,即能節約能源又保護了生態。正如現在村民常掛嘴邊的一道打油詩:“做飯不燒柴和炭,點燈不用油和電,煙熏火燎不再現,文明衛生真方便。”目前全鄉先后建起了沼氣池560多座,從而構筑起一條不產廢料的家庭經濟產業鏈,同時減少了對水、大氣環境的污染。
3.3 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開始啟動
中圖分類號:F830.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5656(2008)05-0081-08
金融生態理論認為,一個健康而完善的金融生態環境會孕育出高效的、充滿競爭活力的金融主體,推動金融市場充分發揮資源優化配置的功能,降低金融交易成本,發揮金融對經濟發展的促進作用;反之,一個不良的有缺陷的金融生態環境必然會阻礙金融體系的有序運行和健康發展,進而影響經濟的運行質量。金融生態環境的構建和完善是一個長期的、反復選擇的過程,如同自然界生態環境的形成是通過生態主體和周圍環境相互作用、相互選擇、相互依賴,才能形成一個有機的生態系統。國內外區域經濟發展的實踐證明,在統一的金融體系中,正規金融和非正規金融作為金融生態系統的兩大金融主體,是長期共生和互補關系,它們的運行狀況、經營特點、發展方向以及與金融生態環境諸要素之間的協調關系,直接反映了一個地區金融生態環境的發育狀況。
本文從理論和實證出發,結合國內非正規金融發展現實,從金融生態和金融生態環境視角來觀察和分析非正規金融生態狀況,以期獲得完善金融生態環境,發展非正規金融的一般性認識及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一、金融生態環境約束下的非正規金融生態狀況
任何金融生態主體的存在都依賴于一定的金融生態環境,金融生態環境構成金融主體的服務對象和活動空間,它決定著金融主體的生存條件、健康狀況、運行方式和發展方向(李楊等,2005)。作為金融主體之一的非正規金融必然依賴于一定的金融生態環境,金融生態環境對非正規金融的行為和運行具有決定作用,非正規金融的生存和發展狀況必然反映著區域金融生態環境狀況。
金融生態環境是由諸多要素構成的一個復雜系統,包括金融主體賴以存在的經濟基礎、社會文化和習俗、法治制度等。同時,金融生態環境如同自然生態環境一樣,對于生態系統出現的某些問題或者缺陷,具有自我調節和修復機制。
1、非正規金融存在的經濟基礎
非正規金融的服務對象主要是中小企業和個人。中小企業是非正規金融的主要資金需求者,廣大城鄉居民既是非正規金融的主要資金供給者,也是需求者,中小企業和個人獨特的融資需求偏好和特點構成了非正規金融存在的經濟基礎。
(1)中小企業的融資特點。中小企業融資有兩方面特點:一是自身天然的融資條件缺陷,如規模小、經營風險大、財務制度不健全、缺少有效抵押資產;二是融資需求頻繁、時間性強、期限短、金額有限。在金融資源短缺的約束條件下,中小企業的這些特點意味著從正規金融機構融資具有很高的交易成本。首先是貸款條件苛刻,提高了中小企業貸款的市場準入成本;其次是貸款程序復雜、貸款時間長,加大了貸款的交易成本。作為理性的經濟主體,過高的交易成本使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在正規金融中介的制度障礙面前止步不前。從另一方面來講,由于借貸雙方信息不對稱產生的信貸配給,以及對借款人道德風險的顧慮,其結果是正規金融機構更多選擇對中小企業貸款的數量管制以回避風險。
(2)個人消費者的融資特點。無論出于生活、生產經營、投資或是家庭特殊支出(如嫁娶、買房建房、醫療教育)需要,個人向正規金融機構借貸都處于不利的境地,因為正規金融機構對個人基本上不發放信用貸款,而且貸款一般限制在生產經營性用途。而抵押或擔保對于個人尤其是廣大農民來講是一個較難逾越的障礙。從目前中國農村經濟狀況來看,多數農戶缺乏有效的符合農村信用社、商業銀行貸款的抵押品(農村土地的集體所有),對于城鎮居民,其有效抵押資產只有住房,而居民中需要借貸的往往是那些收入較低無自有住房的中低收入階層。因此,無論是居民生產經營性資金需求還是非生產性資金需求的滿足都存在較大缺口。
在中小企業和個人存在融資需求缺口的同時,民間卻有大量的閑置資金供給,這為非正規金融制度的產生提供了必要的市場條件和經濟基礎。2005年中國人民銀行估算中國民間融資規模約為9500億元,占GDP的6.69%。另據中央財經大學地下金融課題組于2005年初對全國20個省份的地下金融規模的調查,非正規融資規模占正規途徑融資規模的比重平均達28.7%,農戶從非正規金融途徑獲得的借款占農戶借款規模的比重超過55%。按照制度變遷理論,對現行制度安排的變更或替代,或者新制度安排的創造就是誘致性制度變遷。民間金融的產生就是對以正規金融制度為主導的融資格局的創新制度安排,是誘致性制度變遷。這種誘致性制度變遷內生于中小企業和個人的經濟環境。理論和實證研究表明,非正規金融植根于中小企業和個人之間,即所謂“草根金融”。非正規金融是內生于某一經濟體中的一種金融形式,它的產生發展是這一經濟體本身所需要和催生的(姜旭朝,2004)。虞群娥等對杭州177家中小企業的調查問卷分析表明,民間金融與中小企業存在很強的共生性關系,這種共生性關系是一種市場自然演化的結果。
通過上述理論與實證分析可以得出,只要中小企業和個人經濟主體存在,非正規金融就有存在的經濟基礎;只要正規金融制度供給存在缺陷,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就需要創新的體制外金融制度供給來滿足。從另一角度分析,即使通過金融制度改革與完善,正規金融實現了充分供給,非正規金融也仍然可能繼續存在,因為正規金融中介無論發展到何種程度,都無法涵蓋所有層次的不同特點和偏好的融資需求,尤其是廣泛存在的中小企業和居民個人的融資需求。
2、非正規金融生態狀況的實證
無論在經濟發達地區還是經濟欠發達地區,活躍的非正規金融活動就充分證明非正規金融與中小企業和個人的共生性或內生性。東南沿海經濟發達地區如浙江、廣東、福建等地非正規金融歷來就比較活躍和發達。2001年人民銀行廣東分行對轄區民間融資調查認為,民間融資非常廣泛,據保守推算,民間借貸的資金來源、資金運用規模約為1140億元、1080億元。中國人民銀行《2004年區域金融運行報告》統計調查顯示,2004年浙江、福建、河北省民間融資規模分別約在550億元、450億元和350億元,相當于各省當年貸款增量的15%-25%。浙江民營經濟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為62.9%,其中個體私營經濟占GDP的54.9%。民營經濟發達,民間資本豐裕,非正規金融活躍。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估計2004年浙江全省民間融資規模在1300-1500億左右。浙江溫州、臺州,以發達的中小民營企業集聚形成的產業集群為特色,非正規金融也最為活躍,人民銀行溫州中心支行對400戶民間借貸監測點
統計顯示,僅2008年1月份發生民間借貸額就達10273萬元,2006年溫州民間借貸額高達450億元。瑞安市作為溫州民營經濟最為發達的縣級市,民間借貸頗具典型,人民銀行瑞安支行2006年對200家農戶的統計調查,只有38%的農戶資金緊張時首選金融機構貸款,58%的農戶首選親朋好友借款,選擇高利貸、專業合作社或村委會借款的占13%。初步估算,瑞安民間融資規模約為35億元。浙江臺州市所轄的溫嶺市民營經濟發達,民間借貸規模龐大,僅橫峰村每年借貸量就達1000萬元,該村的經營規模較大的近百戶民營企業均有過民間借貸,一次借款50萬元是常事,另外通過標會融資的規模也有幾千萬元(人民銀行臺州中支課題組,2003)。
在某些經濟欠發達地區,非正規金融也相當活躍。中國人民銀行《2004年區域金融運行報告》顯示,江西上饒市2004年民間融資總量在14億元左右,相當于當年貸款增量的三分之一以上。蘇士儒等(2005)對寧夏農村地區的調研顯示民間金融廣泛存在于寧夏各地,其中對鹽池縣等三個縣89戶調查中,有71戶參與民間借貸,占比達到80%。中國人民銀行樂山中支對所轄犍為縣調查表明,當地民間金融日趨活躍,融資規模逐漸增大,從融資額看全縣年均增長25.9%,遠遠高于同期金融機構融資增長額度。中國人民銀行阜陽中支對當地抽樣調查結果顯示,轄區民間金融總體趨熱,并已滲透到經濟生活的各個方面,特別是經濟較為活躍地區,調查樣本中,企業、城鎮個體經營者和農戶中參與民間融資的占比分別為62.9%、61.6%和83.7%。泰順是溫州地區經濟相對欠發達地區,但民間借貸仍然十分普遍。當地人民銀行支行對五個鄉鎮共200家農戶的問卷調查表明,41.1%的人認為當地民間借貸“很普遍”,31%的農戶認為“有一些”。在回答家庭是否有過民間借貸時,有67.5%的人選擇了“每年都需要向私人借貸”,有22.3%的人選擇了“偶爾需要向私人借款”,僅有10.2%的人“從不需要向私人借貸”。這一結果顯示,大部分農戶每年都有融資需求。另外,中國人民銀行相關分行對浙江、福建、河北、山西、江西、河南六省區的調研表明,非正規金融活動與民營經濟發達程度有關。
二、非正規金融的風險控制機制
(一)非正式制度約束
新制度經濟學把制度分為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社會文化和習俗等屬于非正式制度。非正規金融作為“體制外”的金融形式,內生于中小企業和個人的經濟環境中,不受國家法令、金融制度等正式規則約束,具有正規金融機構無法比擬的融資信息優勢、成本優勢、效率優勢。這種優勢的形成不僅源于其內生性表現出的自然適應性,還依賴于社會傳統和習俗等非正式制度對經營風險的有效控制。
首先,非正規金融的放貸對象一般是熟人、親友或本鄉鎮的企業,借貸雙方沒有社會關系基礎的情況很少發生。中國人民銀行溫州中心支行2003年的一項問卷調查顯示,有89.4%的借貸活動雙方是朋友、親戚或同業熟人關系,另10.6%的是雙方原來不認識,而由他人介紹的。在溫州,一般而言錢莊的放貸勢力范圍在2公里之內(郭斌、劉曼路,2002)。這種交易對象的選擇就是基于對借款人信息獲得的優勢需要。非正規金融的貸款方對于借款人從事項目的風險可能認識不清,但至少對于借款人有一定的地緣、人緣或血緣關系,對其人品等有一定的認識,這樣違約的可能性、道德風險在一個較大的程度上可以避免。并且由于地緣、人緣的關系,借款人一旦違約,其機會主義行為的成本相當高昂,因此,不到萬不得已借款人不會違約(史晉川、葉敏,2001)。非正規金融這種放貸對象的選擇方式,目的就是通過基于地緣、人緣和血緣關系前提下形成的人與人之間道德約束和輿論壓力,來實現風險控制。這種依靠非正式制度進行風險控制是非正規金融能夠不斷發展的重要生態環境條件之一。
其次,非正規金融債務主體的個人化,使債權債務關系更加清晰明確。民間借貸一般多用于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但借貸主體往往不是企業,而是業主個人。從償債角度來講,個人對債務負有無限責任,加之雙方有一定的社會關系基礎,償債安全性大于企業,即使出現債務糾紛需要通過法律解決,也由于債務主體明確而易于斷案和執行。
第三,民間借貸的風險防范機制不依賴抵押或擔保,而注重借款人的個人信用和償還能力。2003年溫州人民銀行的問卷調查顯示87.9%的借貸活動既無財產抵押也無他人擔保,2007年的調查顯示80.2%的民間借貸采用信用借款方式,擔保方式占17.8%,這與正規金融機構主要依賴抵押和擔保的風險控制方式截然不同。民間借貸不依賴第二還款來源的風險控制機制,表明放款人對資金使用風險更具敏感性,也說明民間借貸更多依賴個人誠信、依賴社會關系減少信息不對稱等非正式規則進行風險控制的事實。
第四,由于中小企業自身融資條件的天然缺陷,從正規金融機構融資受到信貸配給的對待和高信貸門檻的約束,能從非正規金融渠道獲得融資對它們來說彌足珍貴,必然激勵其倍加珍惜自身信用。另外,要想獲得非正規金融的長期支持,中小企業需要長期、反復證明自己擁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相當硬的預算約束。因此,對中小企業來講,長期的民間融資經歷,使它們深深懂得誠信品質和自律意識對企業發展的重要性。對理性的個人來說也必然如此。非正規金融能夠在政策夾縫中頑強生存并長期發展,除了其內生于中小企業和個人經濟之中的特性外,依賴社會誠信和自律意識等非正式制度的約束進行風險控制是關鍵因素。基于社會誠信文化等非正式制度約束是非正規金融生存發展的重要生態環境條件之一。這在民營經濟發達的溫州地區得到了很好的驗證。溫州民營中小企業在創業初期大多依賴民間借貸,由于民營企業從各類金融機構獲得融資的前提都要有良好的誠信記錄,因此溫州的企業誠信文化已經成為重要的區域經濟特色,逐漸形成了一種全社會珍惜自身信用的良好氛圍。例如有的企業或個人貸款到期,一時資金緊張,即使通過民間借貸(如擔保公司)融資,也要先還給銀行,避免產生貸款拖欠影響企業信用記錄,這種做法在溫州比較普遍。在溫州不僅民間借貸的違約率低,銀行、農村信用社等正規金融機構不良貸款率也非常低(見表1-溫州銀行業歷年不良貸款率狀況)。溫州市2002年全市民間借貸規模約為300-350億元,真正出現債務問題的資金只有2.87億元,占比不到1%,而同期全市銀行業不良貸款率為4.35%。調查顯示法院受理民間借貸糾紛和詐騙金額占民間借貸資金的比率遠遠低于正規金融機構的不良貸款率。山西省臨汾市2003年法院受理民間借貸資金詐騙金額370萬元,相當于當地民間借貸資金的0.0325%。另據江西省抽樣調查,民間借貸的償債率在95%以上。濟南市歷城區神武村放貸戶李石程連續12年放貸無壞帳(秦奮,2007)。
(二)非正規金融的法制環境
非正規金融發自民間,植根民間,在政策真空地帶生存,長期以來國家沒有相關的法令制度約束。只要民間借貸不發生大規模的集資詐騙、倒
會風潮,政府一般對其采取默認態度。正是由于受政府管制很少,非正規金融在制度供給上表現出了很好的適應性和靈活性,得以在廣大城鄉普遍存在。然而,法律制度的真空,也為非正規金融留下了金融風險隱患。非正規金融交易是通過各種非正式契約來完成,而非正式契約常常是不完備的,例如有的民間借貸甚至沒有書面形式,僅是口頭協議,出現糾紛難以受到法律保護。也有的民間借貸常常以暴力形式催收借款,導致某些違法行為出現;有些非法集資的“會首”卷款潛逃使大量“會角”的資金血本無歸。以非正規金融活躍的溫州為例,早在20世紀80年代中期,民間個人集資泛濫,“會案”頻繁爆發。據不完全統計,僅倒會、破產在100萬元以上的“銀背”人員就達數十人,金額在600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則不計其數,涉及資金多達1億元以上(張震宇等,2002)。20世紀90年代初,溫州又出現了亂集資、亂批金融機構、亂辦金融業務的“三亂”現象。許多私營企業、個人、鄉鎮企業由地方政府審批或未經審批組建各類農村合作基金會、資金調劑服務部、個體協會服務部、投資公司、典當行等組織,從事借貸活動。這些機構普遍資本金嚴重不足,綜合費率高達18%-22%,具有很大的金融風險隱患,一度使溫州金融環境混亂不堪。隨后,人民銀行在1996年《關于取締私人錢莊的通知》,1998年頒布《整頓亂集資、亂批金融機構和亂辦金融業務的實施方案》,依法取締和整頓,才使非正規金融的秩序趨于正常,但溫州民間借貸活動始終很活躍。
2007年下半年后,由于國家連續實施適度從緊的貨幣政策,正規金融機構的信貸規模受到較大制約,溫州民間借貸活動又進一步活躍。據人民銀行溫州中心支行的民間借貸利率觀測顯示,2007年8月份最高監測月利率達40‰,加權平均月利率9.7615‰,9月份突破1分到10.32‰,12月份已升高到11.64‰。由于缺乏合法身份,近年來非正規金融活動出現了一種隱蔽的形式,如溫州的許多擔保公司、投資咨詢公司,名義是為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實質是從事高息放貸活動。尤其是一些小規模的擔保公司從事的業務就是替人墊資還貸、驗資、增資、貼現、保證金等短期周轉資金貸款業務,當地俗稱之為“倒款”。在高利誘惑下,許多不具備條件的擔保公司紛紛出現,有的根本沒有經過工商部門審批,有的資本金很少,根本不足以從事擔保業務,由此導致的借貸糾風也日漸增多,如在民間借貸相對活躍的溫州市甌海區,2007年5月至9月甌海區法院即已受理民間借貸訴訟76起,總額達600多萬元。杭州也出現了以實業公司名義從事隱蔽放貸業務的非正規金融機構。
其次,非正規金融的經營活動比較隱蔽,不受金融監管和稅收的約束,可以免去許多的成本費用,因此,其利潤空間非常巨大。一個規模較大的地下錢莊每年經手的資金可達幾億元甚至十幾億元人民幣,即使按照5%0的較低收益率計算,一個地下錢莊每年的收益可高達幾百萬甚至上千萬元人民幣(趙曉紅、解春雷,2003)。一方面受高利誘惑,另一方面非正規金融活動缺乏合法的組織形式,導致地下錢莊屢禁不止,這不僅使正規金融機構業務受到干擾,而且破壞了金融業公平競爭的環境。此外,近年來我國對外開放不斷深化,地下經濟日益猖獗,各種走私、逃稅、騙匯、販毒以及洗錢、資本外逃等違法犯罪行為屢禁不止。這些地下經濟往往會利用在金融法規和監管之外的民間非正規金融(如地下錢莊)來融資和結算,使部分非正規金融在一定程度上成為地下經濟的助推器,擾亂了正常的經濟秩序。非正規金融具有存在和發展的客觀經濟基礎與制度環境,但缺乏法律認可的組織形式和地位,導致其發展中出現一些金融異化的現象,是非正規金融生態的法治環境存在缺陷的體現。
第三,非正規金融實際上發揮著對正規金融重要的補充作用,但其地位不被法律承認,處于不明不暗的灰色狀態。從金融生態角度講,人為地限制非正規金融發展會影響到完善的金融生態鏈的形成,導致金融生態體系結構缺陷,生態功能不健全,生態主體行為扭曲。此外,還導致市場競爭的優勝劣汰法則無法有效發揮,不僅會降低金融業的整體效率,也不利于金融風險的化解。
(三)非正規金融生態的自我調節機制
金融生態如同自然生態一樣具有自我調節機制。非正規金融、正規金融由于二者生存和發展的制度空間不同,自我調節機制具有不同的特征。非正規金融的利率能夠按市場資金供求狀況發揮調節作用,比正規金融機構受到管制的利率機制更為有效,但也具有一些負面效應。
1、不同特征的利率機制導致正規金融的流動性風險加劇。正規金融的利率水平具有導向作用,也影響著非正規金融的利率水平,但是受到管制的正規金融利率調整往往滯后于市場利率,不能靈活反映市場資金供求,而非正規金融的利率機制可以快速反映資金供求狀況。當市場資金供求趨緊時,非正規金融利率迅速上升,但正規金融利率在管制條件下要滯后一些,導致大量的資金需求涌向正規金融機構,而一部分資金供給流向民間借貸市場,加劇了金融“脫媒”現象,使正規金融機構資金來源受到較大影響,流動性風險積聚。同時,在信貸配給和逆向激勵行為存在前提下,正規金融機構還會減少對中小企業信貸。
2、非正規金融不同于正規金融的利率調節機制,還會對貨幣政策的效果產生影響。非正規金融不受央行貨幣政策的約束,溫州等地的民間借貸監測數據表明,當央行實行從緊的貨幣政策,正規金融機構收緊銀根時,非正規金融利率往往快速上升,在利率機制驅動下,社會資金大量轉向民間借貸,借貸利率迅速上升,放貸規模也快速擴張。如2004年國家金融宏觀調控從第二季度開始銀根緊縮,市場資金趨緊,溫州儲蓄存款曾出現連續9個月負增長,民間借貸利率從當年6月份開始顯著上升并維持在12‰左右,比2003年上升了36%(2003年民間借貸利率月均為8.86‰),300戶抽樣調查的借貸總規模也比2003年增長17%。2007年下半年以來的從緊貨幣政策,民間借貸利率和規模也同樣大幅上漲。銀根緊縮時民間借貸規模擴張當然有助于緩解中小企業的融資難狀況,但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央行貨幣政策的預期效果。
3、非正規金融的市場化利率調節機制,對于區域產業結構調整和產業政策實施帶來不利影響。非正規金融不受產業政策和信貸政策制約,完全以利潤為目標,使其資金投向具有自發性和分散性,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正規金融信貸的產業結構調整功能。目前國家對房地產、化工等重污染、高能耗行業實施較嚴格的信貸調控,但非正規金融對于這些投資回報率高、投資回收期短的項目卻情有獨鐘。例如溫州當地龐大的民間資本,借助發達的非正規金融積聚功能,可以在很短的時間內動員起上千萬甚至幾億元的民間資金,投向房地產、煤礦等暴利項目,近年來聞名全國的溫州“炒房團”、“炒煤團”主導著局部地區房地產交易價格和小煤礦承包價格,都與當地的民間借貸有關。溫州以服裝、制鞋、低壓電器等傳統輕工產業為主的產業結構正面臨著“低、小、散”的發展瓶頸,如何改造和提升傳統產業,實現產業升級和調整是溫州政府正在努力推動的政策導向,而大量民間資本的投向以及本地資本外流正成為令地方政
府擔憂的問題。因為對于溫州這樣以民營資本投資為主導的經濟發展模式,民間資本投向不能與政府產業政策導向配合,產業升級與結構調整可能只會成為政府部門的一廂情愿。
三、結論和建議
(一)從金融生態和金融生態環境視角觀察非正規金融,把非正規金融看作是一個具有生命力的生態主體,其產生和發展受到內生性決定條件和外部生態環境因素的影響,這有利于更加客觀地看待民間金融的存在實現及其市場主體地位及現實功能。從非正規金融發展的生態狀況能夠折射出當前金融生態和金融生態環境的客觀現實及某些缺陷。
中圖分類號x171.1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1007-5739(2010)23-0254-02
1國外研究動態
早期的研究是關于河道枯水流量(low-flow)的研究[1-2],這個時期主要是為了滿足河流的航運功能對枯水流量進行研究。隨后,由于河流污染問題的出現,開始對最小可接受流量(minimum acceptable flows,mafls)進行研究[3],其最小可接受流量除了滿足航運功能外,還要滿足排水納污功能。隨著河流受人為因素影響和控制的加強,河流生態系統結構和功能遭到破壞,生態可接受流量范圍(ecology acceptable flow regime,eafr)的研究逐漸展開[4],其主要是為了恢復河流生態系統功能,為滿足不同的環境要求而進行生態可接受流量范圍的研究。
目前,國際上對河流的生態環境需水量使用較為廣泛、通用的概念是枯水流量。近10年來,為了促進水文水資源研究,國際之間加強了合作,其中包括對河道枯水流量的研究[5],如frend(flow reg-imes from experimental and net data)行動計劃,第一個行動計劃由水文組織(institute of hydrology(uk))倡導,并為1985—1988年的國際水文計劃方案ⅲ(uneso international hydrological programme-ⅲ)做了部分工作[6]。這個組織包括13個歐洲國家,主要是應用國家水流量(水文)數據庫及不同的研究方法,預測河流的洪、枯水流量,分析和研究了歐洲西北部1 350條河流的的枯水流量狀況[7]。研究集中在應用水力學參數研究枯水流量與流域河床組成特性之間的關系,以及研究不同頻率不同時段年均流量(mean)與最小流量(annual minima)和枯水流量(low-flow)之間的聯系等,第1個歐洲frend行動計劃采用了西歐國家網絡提供的精確的日流量和相應的流域資料數據庫。隨后,frend行動計劃開始向橫向(包括東歐國家)和縱向(擴大到大尺度問題、方法問題、枯水流量和洪水流量條件下流域土地利用的變化,水質等問題的研究)的研究方向發展[8-9],其研究的深度和廣度不斷擴大。
目前,frend組織很快擴展到歐洲及世界其他許多地區和國家,如西非、中非、北非、地中海地區及中亞地區,印度及南亞地區等,最近正在進行的frend行動計劃將其研究成果概括在frend報告中[10],最新成果有:北歐地區枯水流量和干旱研究;南非區域水資源和干旱評估方法研究;西非、中非地區雨量減少對枯水流量長期影響研究;枯水流量時間系列與斷流分析;地域性生態水文學理論和水資源統一管理的論述等。總之,國際上在水資源領域的合作使得先進的研究技術和手段應用到更多的具有水文數據庫的國家和地區,特別是在流域枯水流量的研究方面,顯得更為突出。
國外河流生態環境需水量的研究內容概括為:河道流量與魚類生息環境關系的研究;河道流量、水生生物與do三者之間的關系的研究;水生生物指示物與流量之間的關系研究;水庫調度考慮生態環境、生態環境水量的優化分配的研究;生態環境用水與經濟用水關系研究等[11-13]。
國外較為通用的研究方法可分為3類[14]:一是傳統的流量計算法(標準流量法);二是基于水力學基礎的水力學法;三是基于生物學基礎的棲息地法。
(1)標準流量法。一是7q10法[15]。采用90%保證率最枯連續7d的平均水量作為設計值。二是tennant法[16]。是美國目前使用確定河道生態環境需水量的一種方法,河道流量推薦值以預先確定的年平均流量的百分數為基礎。該法通常在優先度不高的河段研究中作為河道流量推薦值使用,或作為其他方法的一種檢驗。
(2)水力學法。一是r2cross法[17]。在計算河道流量推薦值時,由河道幾何形態決定的水深、河寬、流速等因素必須加以考慮。有4項指標:濕周率、河流寬度、平均水深以及平均流速,具有2個標準,即枯水月、豐水月。r2cross法以曼寧公式為基礎,由于必須對河流的斷面進行實地調查,才能確定有關的參數,因此這種方法比標準設定法難以應用。二是濕周法[18]。該法的依據是基于以下假定:即保護好臨界區域的水生生物棲息地的濕周,也將對非臨界區域的棲息地提供足夠的保護。利用濕周(指水面以下河床橫斷面的線性長度)作為棲息地的質量指標來估算河道內流量值,通過在臨界的棲息地區域(通常大部分是淺灘)現場搜集河道的幾何尺寸、流量和數據,并以臨界的棲息地類型作為河流的其余部分的棲息地指標。河道的形狀影響分析結果。該法需要確定濕周與流量之間的關系。這種關系可從多個河道斷面的幾何尺寸—流量關系實測數據推求,或從單一河道斷面一組幾何尺寸—流量數據中計算得出。推薦值依據濕周—流量關系曲線中的變化點的位置來確定。
(3)棲息地法。一是ifim(增加法)[19]。ifim(instream flow incremental methology)法是應用比較廣泛的計算環境需水量的方法[20],ifim根據現場數據如水深、河流基質類型等,采用phabsim(physical habitat simulation)模型模擬流速變化和棲息地類型的關系,通過水力學數據和生物學信息的結合,適合于一定流量的主要的水生生物及棲息地。orth等[21]認為由于ifim法所需要的定量化的生物資料的缺乏,使這種方法的應用受到一定的限制。king等[22]指出,傳統的ifim法將其重點放在一些河流生物物種的保護,而沒有考慮諸如河流規劃以及包括河流兩岸在內的整個生態系統,由此計算出的推薦流量范圍值并不符合整個河流的管理要求。二是casimir法[23]。casimir(computer aided simulation model for instream flow requirements in diverted stream)法是基于現場數據—流量在空間和時間上的變化,采用fst[24]建立水力模型、流量變化、被選定的生物類型之間的關系,估算主要水生生物的數量、規模,并可模擬水電站的經濟損失。
2國內研究動態
在我國,系統研究生態需水量的工作尚處于起步階段,對生態環境需水的概念、內涵與外延等沒有統一的定義,對其計算方法的研究也不夠深入、完善,基本停留在定性分析和宏觀定量分析階段。其研究大致可分為3個階段:一是20世紀70年代末開始探討河流最小流量問題。主要集中在河流最小流量確定方法的研究。長江水資源保護科學研究所的《環境用水初步探討》是其典型代表。二是20世紀80年代,針對水污染日益嚴重的問題,國務院環境保護委員會《關于防治水污染技術政策的規定》指出:在水資源規劃時,要保證改善水質所需的環境用水。主要集中在宏觀戰略方面的研究,對如何實施、如何管理處于探索階段。三是20世紀90年代以來,針對黃河斷流、水污染嚴重等問題,水利部提出在水資源配置中應考慮生態環境用水。如在全國水功能區劃中考慮了生態與環境用水問題。劉昌明[25]提出了我國21世紀水資源供需的“生態水利”問題。與此同時,與生態、環境需水相關的研究也逐漸展開。
主要的研究成果為:一是對非汛期最小流量、水土保持、沖沙水量等的河流系統的生態環境需水研究。如20世紀80年代趙業安、錢意穎總結了黃河三門峽水庫運行對下游河道的影響規律,同時開展黃河上游大型水電工程對下游沖積河流影響的研究,采用實測資料分析的方法研究大型水庫對徑流泥沙的影響,對每年水庫蓄水與中游高含沙洪水遭遇情況進行了深入研究,通過回歸分析建立了水庫調蓄與下游河道沖淤的相關關系[26-27]。二是對恢復濕地、城市河湖用水及地下水回補等生態和生態環境需水量的研究[28]。三是對西北干旱、半干旱地區生態環境需水量及河道環境的討論與宏觀定量研究[29-30]。四是劉昌明根據水資源開發利用與生態用水量的關系,提出了“四大平衡”的原理[25],即水分能量平衡、水鹽平衡、水沙平衡與水量平衡(含水資源平衡),從而豐富了水資源合理開發利用的內涵。五是錢正英等[31]從保護和恢復內陸河下游的天然植被及生態環境、水土保持和水保范圍之外的林草植被建設、維持河流水沙平衡及濕地水域等生態環境的基礎流量、回補黃淮海平原及其他地方的超采地下水等方面,分析并估算了全國的生態用水。
截至目前,國內生態環境需水研究方法主要集中在陸地和河流2個方面,而陸地生態需水主要指“保護和恢復內陸河流下游的天然植被及生態環境、水土保持及水保范圍之外的林草植被建設[31]所需水量。其研究方法主要針對西北干旱地區進行,綜合分析這些研究,不論是天然系統還是人工系統,不論是林地還是草地,計算方法大多為“面積定額法”或“植株定額法”[32],計算方法為傳統的水平衡計算理論,因此計算方法比較成熟,一般不存在爭議。從大的方面看,河流生態環境需水量主要包括3個方面:河道基本生態、環境需水、輸沙需水量和入海量。與之對應的研究方法主要集中在第1個研究方面,如:為達到水環境保護目標,滿足河流納污功能的環境功能設定法;為滿足河流基本生態功能,保證不斷流的河流基本生態環境需水量計算法、最枯月平均流量法及假設法;為滿足河流水量蒸發和滲漏要求的水量補充法等。輸沙需水量的計算方法雖然較多,但主要是針對黃河,且大多是從水力學的角度出發進行研究,不便于操作和應用。實現水沙平衡需用的水量究竟如何計算,至今尚未見到令人滿意的計算方法或計算結果。入海水量的計算方法基本上是宏觀估算,沒有定量計算方法。
3參考文獻
[1] armbruster j t.an infiltration index useful in estimating low-flow characteristics of drainage basins[j].j res usgs,1976,4(5):533-538.
[2] mcmahon t a,arenas a d.methods of computation of low stream flow [a]//paris in hydrology,1982(36):107.
[3] sheail j.‘historycal development of setting compensation flows’,in gustard[a]//cole a,marshall g d and bayliss b(eds).a study of com-pensation flows in the uk,reprot 99.institute of hydrology,walling-ford.appendix(1),1984.
[4] geoffrey e petts.water allocation to protect river ecosystem[j].regulated river:research & management,1996(12):353,365.
[5] smakhtin v u.low flow hydrology:a review [j].journal of hydrological,2001(240):147-186.
[6] rend:flow regimes from experimental and network data[m].i:hydr-ological studies;ⅱ:hydrological data,wallingford,uk,1989.
[7] gustard a,gross r.low flow regime s of northern and western europe[a]//friends in hydrology:iahs publication,1989(187):205-212.
[8] friend’s97.regional hydrology concepts and models for sustainable water resources management[a].iahs publication,1997:246,363.
[9] riend:flow regimes form international experimental and network data[r].third report:1994—1997,cemgaref,1997:432.
[10] 王西琴,張遠,劉昌明.河道生態及環境需水理論探討[j].自然資源學報,2003(18):240-246.
[11] martin p,andras h.conservation concept for a river ecosystem impacted by flow abstraction in a large postmining area[j].landscape and planning,2000,51(2):165-176.
[12] dakova s,uzunov y,mandadjiev d.low flow-the river’s ecosy-stem limiting factor[j].ecological engineering,2000,16(1):167-174.
[13] willian w.a proposed to coordination of water resources deve-lopment and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s[j].journal of the american water resou-rces association,1999,35(4):73-89.
[14] jowett i g.instream flow method:a comparison of approach[j].regul-ation rivers:research and management,1997(13):115-127.
[15] boner m c,furland l p.seasonal treatment and variable effluent quality based on assimilative capacity[j].journal water pollution control filed,1982(54):1408-1416.
[16] tennant d l.instream flow regimens for fish,wildlife,recreation,and rela-ted environmental resources’,in orsborn[a]//j f,and allman,c h(eds),proceeding of symposium and specility conference on instream flow needs ⅱ.american fisheries society.bethesda,maryland,1976:359-373.
[17] 張建春,彭補拙.河岸帶研究及其退化生態系統的恢復與重建[j].生態學報,2003(1):56-63.
[18] mosely m p.the effect of changing discharge on channal morphology and instream uses and in a braide river,ohau river,new zealand[j].water resources research,1982(18):800-812.
[19] lamb b l.quantifying instream flows:matching policy and technology.insteam flow protection in the west[m].island press,covelo,ca,1989:23-29.
[20] mosely m p.the effect of changing discharge on channal morphology [a].instream flow information paper no.12,fws/obs-82/26,coop-erative instream flow group[c].us fish and wildlife service,office of biological service.
[21] orth d j,maughan o e.evaluation of the incremental methodology for recommending intream flows for fishes[j].trans am fish soc,1982,111(4):413-445.
[22] king j m,tharme r e.assessment of the instream flow methodology and initial development of alter native instream flow methodologies for south africa[j].water research commission report,1994,295(1):590.
二、鄱陽湖區土地利用優化調控對策分析
1.正確處理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的關系
鄱陽湖區處于濱湖農村經濟低密度帶。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可看作是矛盾統一的整體,需要正確處理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的關系。所以,喚醒政府和民眾的生態意識,認清生態環境可持續發展的關鍵,即理順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系;擺脫風險型產業束縛,不以犧牲環境資源為代價,即轉變掠奪式經營帶來的經濟增長模式;打破傳統單一的經濟模式,用合乎當前實情的新生態理論審視整體區域情況,適度開發,研究新的發展經濟方向。
2.建立有效生態補償機制
江西省將鄱陽湖區生態環境劃分了“三帶”和四區,探索研究切實有效的生態補償機制,利用市場機制協調保護地區與受益地區利益關系。其一是建立受益者直接補償體系,提取依托保護地區發展企業的部分營業收入用作生態效益補償;其二是由地方政府提供支持,通過財政轉移支付的方式對保護地區提供補償;此外,也可以通過社會募集資金用于對鄱陽湖濕地的保護。
3.宣傳教育,提高生態環境意識
提升公民生態素質,培養環境保護意識,發揮生態系統內部功能,調動每一分力量。如定期開展生態知識培訓,明確公民環保的必要性和責任,了解相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懂得有法可依地行使管護權力。對鄱陽湖區范圍公民的科普基礎環保知識,如生物地理常識、旅游保護、環境影響因素等相關知識。利用多媒體等各種媒介,宣傳鄱陽湖區的環境特點和保護價值。
4.有效進行生態環境脆弱性的動態監測
完善對生態環境脆弱性的動態監測要有效利用“3S”技術,開展與鄱陽湖區生態環境有關的遙感與地面調查和監測,開展生態環境脆弱化的發生、發展過程及其類型、特點的研究,特別是對脆弱生態環境下人類活動頻繁地區進行監測。在鄱陽湖區選擇典型類型地域布設觀測點,如水系、森林、草地等,便于環境監測,獲取生態狀況數據,動態分析環境狀況,及時調整維護生態平衡的政策方針。
5.優化鄱陽湖區土地資源配置
根據地域分異規律,對鄱陽湖區進行功能分區,由于其在土地質量、土地利用方式、利用潛力、利用特點和利用方向等方面存在差異,分區需體現土地利用的現勢性、適宜性和戰略性。根據鄱陽湖區土地利用特點、工業布局、農業布局和主體功能分區,可以將鄱陽湖在空間上劃分濕地保護區、農業用地區、生態林用地區和城鎮及工業用地區四種主要的土地利用功能區。同時一方面協調耕地保護和經濟建設。響應國家政策,保護耕地紅線,耕地保護涉及每一個公民的切身利益,具備一定公益性,將公益性融入功能分區中,凸出耕地保護的重要性,嚴格控制建設用地規模的增長。另一方面提高土地利用率,優化資源配置,對鄱陽湖區土地利用資源實行時間和空間上控制和調配,避免負面影響。
一、生態補償機制及流域生態環境補償機制的內涵
生態補償是為保護生態環境、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而采取的措施。流域生態環境補償是為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調整各相關方的利益關系而采取的措施。
(一)生態補償和生態補償機制
生態補償的概念十分寬泛,在不同時期有不同的理解,歸納起來大致有以下三種認識:
(1)自然生態補償。生態補償最初源于自然生態補償,《環境科學大辭典》將自然生態補償定義為“生物有機體、種群、部落或者生態系統受到干擾時,所表現出來的緩和干擾、調節自身狀態使生存得以維持的能力,或者可以看作生態負荷的還原能力”。自然生態補償強調的是生態系統內部補償。
(2)生態系統補償。是對生態環境本身、生態環境價值或生態服務功能的補償,側重于從生態學角度對生態補償的一種直觀解釋,它考慮的是人與自然的關系,是通過人工治理措施恢復自然界的生態能力;強調的是對生態系統的補償,不包括對環境資源保護作出貢獻者的經濟補償。
(3)生態保護的經濟手段。生態補償是將生態保護行為外部性內部化,是對行為或利益主體的補償。側重于從經濟學的角度對生態補償更深層次的認識,它重點考慮的是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是對提供生態服務、保護生態環境的人給予補償。它是實踐工作中制定生態補償政策的重點。
國內學者在研究生態補償時習慣將其譯成英文“Ecological Compensation”,而國外學者常使用“Payment for Ecological Services”或者“Payment for Environmental Services”,即生態服務付費或環境服務付費。從術語的使用就可以看出國內外學者對生態補償的認識和側重點的不同。補償(Compensation)強調的是受益方從道義上對付出方的回報。付費(Payment)則強調雙方地位平等,通過契約或市場交換,一方獲得生態產品,另一方則獲得了相應的報酬。
綜合國內學者的研究,我們認為:生態補償是以保護生態環境、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為目的,通過調整保護或損害生態環境主體間的利益關系,將生態保護中的外部性成本內部化,從而調動保護者的積極性。根據生態保護成本、發展機會成本和所提供生態服務價值,由受益主體向生態保護者進行補償。一般而言,生態補償是對生態保護和建設的補償,不包括環境保護補償。
生態補償機制是指調整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相關方利益關系的一系列行政、法律和經濟手段的總和,主要是對生態補償主體、補償對象、補償內容、補償標準等作出制度性安排。其實質是利益調整,通過對生態建設和保護中各種利益關系進行協調,達到既保護好生態環境、又協調好利益相關者之間的關系。
(二)流域生態環境補償機制
流域生態環境補償是指以保護流域水資源和水環境、促進人與水生態和諧為目的,通過調整流域水生態受益者與保護者、破壞者與受害者之間的利益關系,將流域水生態保護中的外部性成本內部化,從而調動保護者的積極性,約束破壞者的行為。流域生態環境補償包括生態和環境服務受益者向保護者的補償,也包括破壞者向受害者的補償。流域生態環境補償包括流域生態補償和流域水環境保護補償。
流域生態環境補償機制是指為維護和改善流域水生態服務功能,根據流域生態保護和恢復成本、發展機會成本、水生態服務價值,綜合運用行政、經濟和法律手段,調整水生態受益者同保護者、破壞者同受害者之間利益關系的制度安排。其本質是調整流域相關主體水生態利益及其經濟利益的關系,激勵對水生態保護,約束對水生態破壞和過度利用水資源的行為。流域生態環境補償機制包括流域生態補償機制和流域環境補償機制。
二、建立流域生態環境補償機制的依據
(一)理論依據
研究流域生態環境補償機制,需要從理論上厘清為什么要進行補償、如何進行補償和如何確定補償標準等問題。建立流域生態環境補償機制的理論基礎主要有:公共產品理論、外部性理論和生態資本理論。
1、公共產品理論
按照微觀經濟學,社會產品分為公共產品和私人產品。公共產品具有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特征。水資源及其所提供的水生態服務屬于公共產品或準公共產品,其使用具有非競爭性,往往導致過度使用,最終導致水資源短缺,水生態破壞,出現全體用水戶利益受損的“公地悲劇”。建立流域生態環境補償機制就是通過支付補償金的方式,利用制度設計來激勵公共產品的足額提供,從而避免水資源和水環境利用中“公地的悲劇”,減少“搭便車”現象的發生。因此,公共產品理論解決了為什么要進行流域生態環境補償的問題。
2、外部性理論
環境資源在生產和消費過程中產生的外部性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資源開發造成生態環境破壞所形成的外部成本,二是生態環境保護所產生的外部效益。前者導致因資源開發產生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但這部分成本沒有納入經營者的生產成本;后者所產生的生態效益被其他個體無償享用。古典經濟學家庇古認為,當社會邊際成本收益與私人資本邊際成本收益背離時,難以靠合約規定的補償辦法解決,表現為市場失靈,必須依靠外部力量,即通過政府干預加以解決。政府可以通過稅收與補貼等經濟手段使邊際稅率(邊際補貼)等于外部成本(邊際外部收益),使外部性“內部化”。羅納斯?科斯的產權交易理論則認為,外部性問題的實質在于雙方產權界定不清,在產權明晰和交易成本為零的情況下,外部性問題可以通過市場解決。由于水的流動性,使得上下游水事活動具有高度關聯性,對水資源的不同利用方式都會產生外部效應。不論是正的外部效益還是負外部效應,都會導致私人邊際效應成本和社會邊際效應成本發生偏離,進而導致資源配置扭曲。既然水資源利用存在外部效應,就需要建立補償機制來消除外部效應的影響。
3、生態資本理論
根據環境經濟學理論,整個環境都是資源,都具有價值,其價值大小受稀缺程度和開發利用條件的影響。同其他生產要素一樣,自然資源和環境也是資產,作為自然資本向社會提供其獨特的生態服務,這種生態服務的提供也應得到相應的資本權益。因此,利用生態環境資源也應支付相應的費用,從經濟上建立保護生態環境的機制。流域生態環境補償機制是資源和環境有
償使用制度的重要內容,它的建立要求生產者、開發者、經營者改變水資源及水生態是公共物品無需付費的觀念,要求全社會認同水生態功能的價值。
(二)法規和政策依據
我國資源與環境的法律體系已基本形成,在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中,均有涉及生態補償的內容。
1、已有法律法規中有關生態環境補償的規定
現行的《環境保護法》、《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森林法》,以及《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退耕還林條例》、《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均從不同的角度對水資源有償使用、排污總量控制和排污收費、水環境保護補償和生態建設補償等制度作出了規定,為我國建立流域生態環境補償機制奠定了法律基礎。如2008年修訂的《水污染防治法》第七條規定:“國家通過財政轉移支付等方式,建立健全對位于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區域和江河、湖泊、水庫上游地區的水環境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第二十四條規定:“直接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應當按照排放水污染物的種類、數量和排污費征收標準繳納排污費”。《森林法》第八條規定:“國家設立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用于提供生態效益的防護林和特種用途林的森林資源、林木的營造、撫育、保護和管理”。《水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直接從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資源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的規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申請領取取水許可證,并繳納水資源費,取得取水權”。
2、有關政策文件的規定
中央高度重視建立健全生態環境補償機制。黨的十七大報告提出“實行有利于科學發展的財稅制度,建立健全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環境補償機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提出,“要增加對限制開發區域、禁止開發區域用于公共服務和生態環境補償的財政轉移支付,逐步使當地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務”。“按照誰開發誰保護、誰受益誰補償的原則,建立生態補償機制”。“各地區要切實承擔對所轄地區環境質量的責任,建立跨省界河流斷面水質考核制度,運用經濟手段加快污染治理市場化進程”。《國家環境保護“十一五”規劃》提出,“落實流域治理目標責任制和省界斷面水質考核制度,加快建立生態補償機制”。國家環保總局《關于開展生態補償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指出:“生態補償機制是以保護生態環境、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為目的,根據生態系統服務價值、生態保護成本、發展機會成本,綜合運用行政和市場手段,調整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相關各方之間利益關系的環境經濟政策”。按照“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恢復,誰受益、誰補償,誰污染、誰付費。要明確生態補償責任主體,確定生態補償的對象、范圍。環境和自然資源的開發利用者要承擔環境外部成本,履行生態環境恢復責任,賠償相關損失,支付占用環境容量的費用;生態保護的受益者有責任向生態保護者支付適當的補償費用”。
此外,部分省區的地方政府也相繼出臺了生態補償的相關政策。如浙江作為全國第一個全面推進生態補償實踐的省份,在2005年了《關于進一步完善生態補償機制的若干意見》,提出了在省域范圍內實施生態補償的框架和思路。遼寧制定了《跨行政區域河流出市斷面水質目標考核及補償辦法》,探索了流域上下游間水環境污染的賠償標準。山東、河北、江蘇、福建等地也出臺了流域水環境補償的有關法規和規定。
三、京冀間流域生態環境補償機制框架
海河流域總面積31.8萬平方公里,包括海河、灤河和徒駭馬頰河三大水系、七大河系、10條骨干河流,涉及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東、河南、內蒙古和遼寧8省(區)。區內經濟發達,大中城市眾多,包括北京、天津等26個地級以上城市。流域人口和GDP分別占全國的10%和15%,但水資源量只占全國的1.3%。水資源過度開發,水生態環境呈持續惡化趨勢,省際間因爭水、水污染引發的沖突時有發生。
(一)京冀間水緣關系及面臨的主要水生態問題
1、跨京冀河流概況
北京從東到西分布有薊運河、潮白河、北運河、永定河和大清河五大水系,除北運河上游的溫榆河發源于北京市的軍都山外,其他四大水系均自河北流入。官廳水庫和密云水庫是北京市的重要水源地,官廳水庫位于永定河上,密云水庫位于潮白河上,兩庫上游流域面積的42%和75%在河北境內。
2、面臨的水生態問題
河北省的張家口、承德兩市是北京市重要的生態屏障和水源地。自1999年華北地區進入連續干旱枯水年以來,水資源短缺、水環境惡化等問題日趨明顯。主要表現在:上下游用水矛盾突出,官廳、密云入庫水量明顯減少;官廳水庫入庫水質下降;水源區生態保護與地區發展矛盾突出。
(二)京冀間生態補償實踐情況
近10年來,為了補償河北省相關地區因保護水源經濟發展受限的損失,國家通過財政轉移支付對官廳、密云水庫上游地區的生態建設、水源保護和水污染防治等給予了大力支持。北京市也通過省際間的合作,對張承兩市水資源和水環境保護給予補償,增強水源區生態保護力度和發展能力。
1、以國家財政轉移支付為主的生態補償
國家在水源區實施了《21世紀初期(2001-2005年)首都水資源可持續利用規劃》、《京津風沙源治理工程規劃》等工程。此外,還有退耕還林、退牧還草、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中央森林生態效益補償等國家支持項目。
2、京冀間合作共建的生態環境補償
北京市圍繞農業節水、水環境治理、水源涵養林建設等,與張家口和承德兩市進行合作共建和實施生態環境補償。2005年,北京市與張家口市、承德市分別組建了水資源環境治理合作協調小組,制定了《北京市與周邊地區水資源環境治理合作資金管理辦法》,確定從2005年到2009年,每年安排2000萬元支持張承兩地相關區縣水資源保護。2006年10月,北京市與河北省政府簽署了《加強經濟與社會發展合作備忘錄》,確立包括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水資源和生態環境保護等九個方面的合作項目。2006年開始在潮白河流域實施“稻改旱”工程,在張家口市赤城縣實施“稻改旱”1.74萬畝,北京市按照每年每畝450元標準,補償“稻改旱”農民收益損失。2007-2008年,連續在張家口市的赤城縣和承德市的豐寧、灤平縣實施“稻改旱”10.3萬畝,2008年的補償標準由每畝450元提高到每畝550元,并增加每畝10元的管理費用。
3、生態環境補償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無論是以國家財政轉移支付為主的生態補償,還是京冀間合作共建的生態環境補償,都存在一些需要深入研究解決的問題。一是流域生態環境補償缺少法律支撐。有些重要法律法規對生態環境補償的規定不到位或過于原則,如《水污染防治法》規定:“國家通過財政轉移支付等方式,建立健全對位于飲用水水源保
護區區域和江河、湖泊、水庫上游地區的水環境生態保護補償機制”,但至今也沒有出臺相應的實施細則。二是國家投資的生態建設項目,缺乏部門協調和長效機制。國家對官廳、密云水庫上游區實施的生態補償,主要通過林業、水利、環保等部門實施,不能構成相互協調、相互支撐的補償體系。三是京冀間的合作機制有待完善。由于京冀間生態環境補償還沒有建立責權利統一的長效補償機制,實施的水資源和水環境補償項目達不到預期目標時,難以追究相關者的責任。四是補償方式較為單一。在官廳、密云水庫上游實施的生態補償,主要是中央財政轉移支付,北京市有部分財政支持。這種完全依靠財政補償的方式,沒有全面體現“誰受益、誰補償”的原則。
(三)京冀間流域生態環境補償機制框架
針對京冀間存在的水資源和水環境問題,海河流域京冀間生態環境補償機制框架包括:城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生態補償、省際間水資源利用補償、省際間水環境保護補償(圖1)。
(四)京冀間流域生態環境補償機制分析
根據永定河和潮白河流域的特點,在京冀間應重點建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生態補償機制、水資源利用補償機制和水環境保護補償機制,具體分析如下:
1、城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生態補償機制
城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生態補償機制,是按照“誰保護、誰受益”的原則,由國家和北京市政府向密云、官廳水庫水源保護區提供水源涵養、保護水資源和水環境的成本和管護費用補償的制度安排。
(1)補償主體與補償對象。實施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補償的責任主體,主要是各級政府。考慮歷史上的多種因素,對官廳、密云水庫水源地保護區的生態補償主體是國家;按照“誰受益,誰補償”的原則,北京市政府也應承擔一定的補償責任。由于水源保護區的各項保護措施主要由地方政府組織實施,保護區內各級地方政府應是主要補償對象。
(2)補償內容和補償標準。①對實施生態工程和水資源保護工程的投入和管護費用的補償。補償標準按生態保護和建設投入成本和管護費用確定。②對由于水源保護的要求,保護區內經濟發展受到一定的限制造成經濟損失的補償。補償標準按照《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至第五十九條限制產業發展規定,給保護區所造成的機會成本損失。
(3)補償資金籌集。①通過稅收政策改革籌集補償資金。國家開征水源生態補償附加稅,征收辦法可在增值稅和營業稅的基礎上增加水源生態補償附加稅,建議稅率為5‰,在國家公共支出中專用于生態補償。②用水企業和個人承擔。在水費中增加水源生態保護費項目,建議每立方米征收0.1元。
(4)建立水源保護區補償機制的必要條件,按《水污染防治法》規定劃定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范圍。
2、京冀間水資源利用補償機制
北京、河北山水相連,水緣關系極為密切。按照“誰受益、誰補償”的原則,建立水資源利用補償機制。
(1)補償主體和補償對象。情況一:當河北省通過各項節約用水措施,將節約的水量供給北京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參照《取水許可和水資源征收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實行有償轉讓,北京市按供水數量對河北省相關地區支付補償費用。補償主體是北京市政府,補償對象是上游轉讓節約水量的河北省相關地方政府。補償標準由雙方協商確定。情況二:當河北省未按國務院有關水量分配文件中規定的出境水量向下游地區供水時,河北省相關地區應向北京市補償由于減少了供水量造成的經濟損失。補償主體是河北省政府或上游地區相關地方政府,補償對象為北京市政府。具體補償標準可由相關地方政府協商確定。
(2)補償方式和補償資金籌措。京冀間水資源利用補償,主要通過省、市政府財政轉移支付,也可以由用水戶承擔。
(3)建立水資源利用補償機制的必要條件。省際間建立水資源利用補償機制前提是以有法律效力的水量分配方案作為依據,2007年國務院批準的《永定河干流水量分配方案》(國函[2007]135號)和國務院批復實施的《21世紀初期(2001-2005年)首都水資源可持續利用規劃》中潮白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應是建立京冀間水資源利用補償機制的依據。
3、京冀間水環境保護補償機制
京冀間水環境保護補償機制,是按照“誰污染、誰付費”的原則,由京冀間政府就水環境保護作出的制度安排。
(1)補償主體和補償對象。由于上游水質不達標或水污染事故給下游地區造成經濟損失時,河北省相關地區對下游北京市予以必要的經濟補償。如有明確的污染主體,由污染責任主體負責支付經濟補償;如難以區分責任主體時,則由河北省有關地方政府作為補償主體承擔補償責任。補償對象是北京市有關地方政府、企業或個人。省界斷面污染物超標,補償標準可參照“河北子牙河流域水環境污染補償”測算;當上游發生水污染事故給下游地區造成經濟損失時,有關責任主體應根據經濟損失評估報告,與補償對象協商補償額。
(2)補償方式和補償資金籌集。當上游地區補償主體和下游地區補償對象都是地方政府時,通過政府間財政轉移支付方式進行補償;當上游地區補償主體是企業或個人,下游地區受償對象是地方政府、企業或個人時,按雙方協商的補償數額,直接向補償對象支付補償金。
(3)建立跨省區水環境保護補償機制的必要條件。一是要明晰省界斷面水體質量標準和保護的法律責任。二是要建立健全流域省界斷面水質監管制度。明確海委水資源保護局在水資源保護方面的監督管理職能,建立河流跨界斷面水量、水質監測、監管制度,定期省界斷面水量、水質信息,為跨界河流水環境保護補償提供依據。
四、建立流域生態環境補償機制的政策建議
我國流域生態環境補償尚處于探索階段,建議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盡快制定有針對性的生態補償政策,具體建議如下:
(一)加快生態環境補償立法進程,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制度
生態環境補償機制的建立和有關生態環境補償政策的實施都需要國家或地方立法的剛性約束。雖然我國資源、環境的法律法規不斷完善,在一些法律和政策文件中對生態保護和建設補償有所涉及,但多數為原則性規定,難以具體指導實踐。生態環境補償立法已成為當務之急,需要以法律形式明確生態環境補償的原則、補償主體、補償對象、補償范圍、補償方式和補償標準等,以利于消除生態環境補償中存在的主觀性和隨意性的弊端。考慮到生態環境補償工作的急切性和法律出臺需要一定的程序,建議先以國務院名義下發關于開展生態環境補償工作的指導性意見,明確生態環境補償對于保護生態環境、促進地區協調發展的重要意義,以及需要加快開展生態環境補償的領域和地區。在指導意見的基礎上,通過實踐經驗總結,力爭早日出臺《生態環境補償管理條例》。就流域而言,在《流域法》出臺之前,先制定《流域生態環境補償辦法》。與此同時,抓緊研究制定在產權明晰的前提下如何進行排污權和水資源使用權交
易的法律規定,促進生態環境補償市場化。
(二)完善流域生態環境補償機制的財政政策
在現階段,應發揮財政政策在生態環境補償中的重要作用。
(1)將生態保護的發展機會成本作為一般性財政轉移支付的因素。在中央和省級一般性財政轉移支付中,對重要生態功能區和大江大河源頭因保護生態環境而造成的財政減收,作為財政轉移支付資金分配的一個因素考慮。
(2)建立不同層次的生態環境補償專項資金。政府是生態環境補償的重要主體,對生態環境補償機制的建立負主要責任,但政府可使用的資金有限,而生態環境補償對資金的需求量又很大。因此,需要建立不同層次的生態環境補償專項資金,保證生態環境補償工作的正常進行。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國家、省、地、縣分別從各自財政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資金,以及從征收的水資源費、排污費和水費中提取部分資金,作為生態環境補償專項資金,由本級財政設立專戶管理。國家生態環境補償專項資金,用于跨省界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大江大河源頭區、國家級重要生態功能區生態保護和建設補償。省級生態環境補償專項資金,主要用于對所轄區內跨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省級重要生態功能區生態保護和建設補償,以及對上游地區水資源和水環境保護補償。地市級生態環境補償專項資金,主要用于對所轄區內跨縣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市級重要生態功能區生態保護和建設的補償,以及對市域上游地區水資源和水環境保護補償。縣級生態環境補償專項資金,主要用于對所轄區內跨鄉鎮飲用水源保護區生態保護和建設補償,以及對縣域上游地區水資源和水環境保護補償。逐步建立生態環境補償專項資金績效考核評價、審計和相應的獎懲制度,使其更好地發揮激勵和引導作用。
(三)構建流域生態環境補償協商合作機制
建立流域生態環境補償機制不僅是一種利益協調機制,更需要一個利益協調平臺,讓利益相關者平等協商。長江、黃河、淮河、海河等七大流域均有流域水資源保護管理機構,可以作為建立流域生態環境補償機制的協調機構,組織流域內水資源補償、水環境補償等事宜的協商和談判。加強流域上下游區域經濟合作,扶持上中游地區發展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產業,鼓勵下游受益區企業到上游區發展環保事業等。
(四)積極推進市場化流域生態環境補償
在保護方和受益方明確的前提下,可以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流域生態環境補償中的重要作用。水資源使用權轉讓和排污權交易是流域生態環境補償市場化的重要手段。在水量分配明晰、排污權初次分配有償使用的基礎上,加快建立流域水資源使用權轉讓和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權交易制度,逐步形成上下游間水資源有償使用市場轉換和排污權交易機制,通過市場調節和政府引導使水資源合理配置、水環境有效保護。
參考文獻:
①中國生態補償機制與政策研究課題組:《中國生態補償機制與政策研究》,科學出版社2007年版。
②萬本太等:《走向實踐的生態補償》,中國環境科學出版社2008年版。
③張詢書:《試論政府主導型流域生態環境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廣州環境科學》2008年第2期。
④周映華:《流域生態環境補償的困境與出路》,《公共管理學報》2008年第2期。
⑤張郁:《我國跨流域調水工程中的生態補償問題》,《東北師大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8年第4期。
⑥陳兆開等:《流域水資源生態補償問題研究》,《科技進步與對策》2008年第3期。
⑦張炳淳:《生態補償機制的法律分析》,《河北學刊》2008年第1期。
⑧李文國等:《生態補償機制的經濟學理論基礎及中國的研究現狀》,《渤海大學學報》2008年第2期。
⑨王偉中:《我國全面建立生態補償機制的政策建議》,《經濟觀察》2008年第6期。
⑩宋秀清:《論京津與承德灤、潮河流域生態與水資源補償機制的建立》,《河北水利》2006年第5期。
(11)王青云:《關于我國建立生態補償機制的思考》,《宏觀經濟研究》2008年第7期。
(12)河北省水利廳:《關于建立張承地區水資源與生態補償機制問題的匯報提綱》,2008年9月。
(13)周大杰等:《流域水資源管理中的生態補償問題研究》,《北京師范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5年第4期。
(14)李克國:《對生態補償政策的幾點思考》,《中國環境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07年第1期。
(15)李磊:《我國流域生態環境補償機制探討》,《軟科學》2007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