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10-07 08: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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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轉移了農村閑置勞動力
農業生產本身就具有較強的季節性,簡便的農作技術和農業機械化的推廣,這使得農業生產的部分重體力勞動環節因此得到了替代,這使得不少農村的勞動力迅速得到了解放。由此可知,對農村勞動力資源進行開發利用,促使致富渠道不斷拓展,幫助農村勞動力在農閑階段實現多層次、多門路以及多形式的勞動致富潛力的拓展。若不能夠及時對這些資源進行開發,勢必會導致大量勞動力資源被白白的浪費。
當前,農村地區積極借助各種方式方法來促使農民開拓致富渠道,幫助更多的農村剩余勞動力在農閑時期進城參與工作,通過這種方法主要體現為兩方面的好處:(1)可有效改善農村閑置人員數量,確保在農閑時期,農村剩余勞動力同樣能夠事可做,從而實現對農村犯罪數量的減少,更好的保證農村和諧社會的構建。與此同時,隨著農民積極參與外出務工,其能夠深入到城市,從而增長個人見識,實現自我能力的提升和提升創業機遇。(2)可促使農民的收入增加。
2.為土地集約利用提供了機會
隨著農村勞動力的轉移和增加,促使農作物種植結構也隨之發生了相應的改變,從而實現對農作物種植結構的優化,經濟作物的數量越來越多。此外,大量對勞動力要求非常高并且種植難度較大的農作物因此大大減少,越來越多的勞動方式簡單且對勞動力需求較低的農作物得到了大范圍的種植。
從農業產業結構改造層面上來看,要對粗放型耕種方式進行調整,構建起集約型、產業化的農業產業結構,一方面隨著農業產業化結構的發展,在很大程度上使得農村勞動力扎根;另一方面大量資源不斷集中,即土地資源越來越集中利用。舒爾茨在對農業問題的研究中表示,在現代化發展中,農業不僅有著非常重要的推動作用。同時,農業自身也應當積極參與到現代化發展的隊伍中,但在這個進程中,關鍵在于對傳統農業的改造,促使其實現現代化農業發展。隨著農民的外出務工,推動農業生產逐漸從以往的傳統農業轉變為加工產業化、多樣化、規模化以及專業化為主的主要特征的現代型農業,使得閑置土地得到利用,更好地實現現代化管理。在農業生產管理方面要由以往的“廣播少收”漸進式發展成為“精播多收”,使整個農業發展道路轉向規模化生產、多?踴?經營。而大量農民外出打工,土地閑置,正是為農業的規模化、專業化和產業化提供了機會。
3.增加了農民的收入
人力資源的外流對于農民和農業生產來說是極其有利的。隨著大量機械化操作取代人力操作,從某層面上而言,使得人力資源得到解放。大量的勞動力逐漸轉移到城市打工,除了促使農民的見識得到明顯增長,同時收入水平也明顯增加。而通過大量機械化的操作,農民的土地在集中管理下,生產效率和質量均得到了顯著提升,從而實現了收入水平的增加,提高了農民發展農業生產的積極性。
二、人力資源回流帶來的機遇
1.提?{了農村人口整體素質
當前勞動力的年齡結構、技能素質、文化層次以及性別結構等各方面與當前越來越技能化和專業化的勞動市場需求有著較大的出入。隨著部分農民工的外出務工,他們的本領、見識增加,并使得他們的信息和資金的獲得方式因此改變,從而促使村、鎮企業創辦隨之加快,使得農村的農業和工商服務業均得到快速推動,最終在這種發展的影響下,實現了農民的返鄉創業熱潮。返鄉的一大批農民,將都市文明以及工業文明的思想帶回到農村,使得落后的農村生活習俗得到改善,使得廣大農民的法制意識、環保意識以及進取意識等隨之開啟,最終實現了對農村人口整體素質水平的不斷提升。
2.增加了社會新投資
外出務工的廣大農村人員,普遍存在一定的“鄉土情節”,長時間在闖蕩,使得他們積累了豐富的技術、信息以及廣泛的人脈關系等,在“鄉土情節”的促使下,最后回到家鄉,成為了農村最現實、最直接以及最有效的招商引資對象,他們為農村的發展帶來了新的發展途徑。通過農村人力資源的回流,使得地方政府的存量資產迅速盤活,使得一大批市場經濟新主體誕生,使得稅收的來源隨之增加,從而達到了對地方財政收入的提升。
3.培植了就業新載體
1 農村空巢老人存在的現實問題
(1)經濟來源。農村空巢老人面對的現實問題之一即經濟來源。一般情況下,空巢老人的主要經濟來源是非正式供給,包括家人和親戚的供給,而并非正式的供給體系供給,如政府部門等。一些具有勞動能力的空巢老人甚至需要依靠自己的能力勞作,以獲得經濟來源。調查發現,農村在養老制度方面,并不十分完善,其本身存在多方面的問題。農村空巢老人經濟收入無保障,而且除外工作的子女難以改善家庭狀況,空巢老人不愿意為子女們增加經濟負擔,使得農村空巢老人經濟來源更為緊張。另外,農村空巢老人的經濟狀況還和子女的供養能力和供養意愿有關系。農村空巢老人經濟負擔較重,生活貧苦。解決農村空巢老人的經濟來源是改善農村空巢老人生活質量的重要措施。
(2)生活照料。隨著年齡的增加,空巢老人有著越來越強的依賴性。生理功能弱化,需要照顧,而在照顧空巢老人方面,尚無完整的體系。老年人群本身自身肢體行動不敏捷,如果老年人群長期自己生活,無人照料,則在生活方面會產生多方面的問題。現實生活中,老人們通過和老伴的相互扶持,使生活得到滿足。
(3)醫療衛生。人體衰老后,對醫療衛生的需求也加大。農村在醫療衛生方面,尚不十分完善,醫療環境差,病后難以及時治療是農村醫療的現狀寫照。老人們收入低,經濟來源有限,加上隔三差五的生病就醫,使得老人們的生活質量更見窘迫。
(4)精神供給。老人們隨著年齡的增加,其對精神生活的質量十分在意。對于長時間獨自生活的老人,其對生活目標不明確,容易引發多種病癥,以精神空虛、孤獨難耐等為主要表現。雖然現階段的科技比較發達,人與人之間的聯系越來越方便,然而,依然未能改善老人們同孩子們之間的聯系。精神需求是老人們的第一需求。
2 政府職責視閾下農村空巢老人問題的解決策略
解決農村空巢老人存在的問題,提高空巢老人的生活質量,需要政府承擔起自己管理和社會責任。社會要不斷促進生產力的發展,改善空巢老人目前局面。通過社會的工業化發展、城市化發展和現代化發展,縮小城鄉差距,改善老人們的生活狀況。老年群體是重要的人力資源之一,積極開發老年群體的潛能,提高代際互助關系,可以使得空巢老人轉變為健康的、快樂的、積極向上的空巢老人。現階段,新農保的實施,不同養老模式的推行等,均是實現互助養老的制度基礎。當然,如果能夠更進一步完善,將年輕群體也吸納進來,效果將會更好。
(1)政府應加大政策支持,保障空巢老人生活質量。完善農村基本養老制度,根據不同的區域制定不同的政策,對保障老年人生活質量的投入進一步加大。完善農村的養老制度,完善農村的醫療合作制度。
(2)建立農村社區養老保障體系,是保障空巢老人生活質量的直接措施。發展社區服務,建立適應老人生活的各項活動、健康服務等,使得老人們精神生活有所改善。生病后有地方醫治。
(3)促進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和完善。不斷完善法律法規以保障農村空巢老人的合法權益。加大執法力度,保障老人們的合法權益。我國已頒布并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等,對老人們的權益維護、家庭贍養等有了明確的法律規定。民政、社會保障等相關政府部門應通過調研,及時發現這些法律法規在制定和執行過程中的不足之處,制定更加全面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律法規并推動其不斷完善。
(4)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加強財政投入和宣傳力度。政府應調整財政結構,逐步建立農村老年人最低生活保障機制,在確保老年人基本物質的同時,加強尊老養老方面的宣傳力度和強度,形成良好的社會孝道人文環境。
3 結語
隨著社會的發展,中國老齡化社會的出現,以及社會保障制度的不健全,使得我國農村空巢老人問題成為日益嚴峻的問題之一。我國相關政府部門應站在建設"和諧社會",服務人民的高度積極改善現狀,保障農村空巢老人利益迫在眉睫。相信隨著相關制度的不斷完善,農村空巢老人問題會得到更好的解決。
參考文獻:
[1] 莊桃李. 農村空巢老人的養老問題研究--基于重慶市城鄉空巢老人對比研究[J]. 農村經濟與科技,2014(11).
黔西縣愛國民主人士丁揚斌在其文集《四萬萬救國方略》中寫道:“救窮國必須生產,救弱國必須合作。”今天,就發展欠發達地區農村經濟而言,這兩句話依然有借鑒作用。欠發達地區就是“窮和弱”的別稱,從古至今,農村不能去“農村化”,主要經濟來源一直以“生產”為主,農村不同于城市,沒有樓宇經濟,農村的發展不思考生產就是空談妄談。
農業生產的關鍵是要結合自己的資源特質來進行,將農村資源變成資本、資產。農村的資源有土地、山、水、林等,一切生產都要圍繞這些資源,發揮資源優勢,促進經濟發展。
農民的潛力在合作
在當前市場經濟的大前提、大背景下,欠發達地區農民的力量顯得分散,如何破解這一瓶頸,合作顯得尤為重要。
農村的發展,關鍵靠人。隨著農村勞動力老齡化加快,農村青壯年不斷向城鎮轉移,農業生產后續乏人問題嚴重。如何破解這一難題,不僅是解決經濟問題,更是解決社會問題,對農業農村發展和整個經濟社會發展影響深遠。同時,農民無論是在經濟實力,還是在抗拒市場風險等方面,力量都相對薄弱。分散的薄弱力量如何壯大?解決的辦法就是“積聚”,也就是合作與聯合,這不僅是數學加法,更是哲學辯證思維和方法論。農村人口比例大,只要大家團結起來“抱團發展”,力量就會更加壯大,抗擊各種市場風險的能力就會更加強大。
有了合作,農民的潛力才能發揮到淋漓盡致。尤其在資金上,農民將有限的資金通過入股等方式整合起來,才能發揮規模效應和集聚效應。以黔西縣為例,全縣通過廣泛引導農民走合作、聯合的道路,撬動和整合農村資金,促使農民變股民,激活農村經濟發展。
農業的出路在特色
本次抽樣調查的對象為吉林師范大學2007、2006、2005級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600名貧困大學生,其中男生180人、女生420人,涉及到哲學、教育學、文學、工學、歷史學、理學、管理學七大學科門類19個院系的學生。研究方法以問卷調查為主,個別談話為輔,共發出問卷600份,收回600份,有效問卷597份,回收率100%,有效率99.5%。
二、調查結果及簡要分析
(一)學生家庭狀況調查及簡要分析學生家庭的收入情況直接反映著家庭的富裕程度,被調查學生家庭月收入500元以下的占71%,500~700元的占22%,700~900元的占5.5%,900~1100占1%,1100元以上的占1%。把這個調查結果與國家統計局2006年2月統計的全國人均月收入1041元相對照,有近三分之二的家庭還沒有達到這一標準收入的一半,僅僅有2%達到了這個標準,可見貧困生的家庭都處于嚴重的低收入狀態。學生的貧困狀況,與他們的家庭所在地的經濟發展程度和父母所從事的職業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根據調查顯示貧困學生家住農村的占80%,住在鄉鎮的占10.1%、縣級市或縣城的占5%、地級市的占2.5%、直轄市或省會城市的占2%,可見貧困家庭大多位于農村。另外,貧困學生家長從事的職業也體現出一定的規律,調查顯示,貧困學生父母親為農民的占大多數,分別占被調查總數的81.5%,其次是父親在城鎮作農民工的占7.5%,母親為個體工商戶的占7.5%。從貧困學生家庭居住地和他們父母從事職業的調查中可以發現學生居住地的城市化程度越高,貧困生的數量越少。貧困學生多來源于經濟不發達的農村,他們父母多以耕種土地為生,耕種土地收益不高,若遇旱澇年景更是收入銳減,且有一半農村家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孩子,需要支出的教育經費比較多。相比較而言,城市居民的收入要比農村的高且穩定,家中多為一個孩子,因此每月有穩定收入的父母親兩人供養一個孩子,還是能夠承受的。城市中也有為數不多的貧困學生,縣級以上城市的貧困生占貧困生總比例的9.5%,其中一部分為孤兒或者是離異家庭子女,一部分為下崗、無業家庭子女。導致家庭貧困的原因除了收入偏低以外,還可能遭受過重大意外。在調查中顯示在近五年中家庭遭受過重大自然災害的占21%,患過重大疾病的占47%,其他特殊情況的占32%。重大自然災害如暴雨、干旱、臺風、雪災等嚴重影響農民的收入,常常導致農民們收成欠佳,甚至是全無收獲。重大疾病等因素會導致家庭一次性消費過高,而家庭經濟受到重創后短時期內很難恢復。一般而言,貧困學生家庭的構成模式與當下普遍的三口之家也有所不同,家中有三口人的占35%,四口人的占33.5%,五口人的占18.5%,六口人的占8%,可見四口及四口以上的家庭占60%。據了解,貧困生家庭比“一對夫婦一個孩子”普遍模式多出的人口,多為超生的孩子或者贍養的老人,他們都不是為家庭創造收益的主要勞動力,卻是家庭消費的重要組成部分,孩子的教育消費、老人的醫療消費對不富裕的家庭來講是一筆巨大的開銷,因此非勞動力人口較多也是導致家庭貧困的重要原因。
(二)學生個人生活狀況調查及簡要分析據調查,貧困學生的年消費金額多數在6500~7500元之間,從統計的情況來看,他們的經濟來源主要靠國家助學貸款、父母供給和政府獎助學金,這三項金額加在一起為6302.51元,占他們全部經濟來源的88.19%。貧困生年平均消費6899.89元,學費、住宿費、伙食費三項是學生在校生活的必須開支,每人每年平均6065.69元,占學生消費總量的87.91%,而其余學習資料、網費、通訊費、日用、休閑、醫療、資格培訓等多項一年消費總和為834.20元,占總消費的12.09%,可見,貧困學生的日常生活非常節儉,除了衣食住等基本開支外,很少有額外消費。另外,通過對貧困生談話調查了解到,學生的學費主要靠國家助學貸款和父母供給解決;生活費主要靠父母供給、校外打工解決。
三、簡要總結
以上調查凸顯出了幾個問題,分別為:
2、經濟發展中資金不足問題。村民經濟來源少基礎薄弱,日常開支龐大。除了用于子女教育上,家用電器,住房條件都有很大需求,而這也是不菲的支出。
3、農村地區人口的總體科學文化水平較低,接受新事物比較慢,創新發展的意識不強。由于受地理條件、交通水平的限制,視野不開闊,缺乏冒險精神,顧忌比較大,難以全副身心對新事物投入。另外,接受高新科技能力差,不能充分利用先進科技生產力帶來的方便,科技轉化率比較低,致使先進科技與農業發展脫節,農業發展緩慢,基本上維持著原有水平和管理模式。
二、農村經濟管理問題的對策
(一)首先應當明確如今經濟發展形勢下的指導思想以及目標任務
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思想,貫穿經濟發展始終,從而統攬“農村農業農民”三大問題的工作。把穩定農村經濟發展和促進農民增收作為基本目標。把握農村經濟快速發展的基本大局,加快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著眼于改革農村經濟發展體制,逐步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競爭機制相適應的新型的農村經濟發展體制,從而促使農村經濟發展有一個穩定可依靠的體制。使農村經濟發展體制更加完善健全,農村基層管理組織隊伍建設得到進一步改善,經濟社會建設事業保障制度更加完備,經濟文化組織的可持續發展性不斷增強。其次,要轉變農業經濟的發展概念,不斷推動推進農村經濟發展結構的進一步轉型,逐步改變農業方面對現代化資源利用的情況,加大農村剩余勞動力向城市轉移,加大農村所有可利用資源的利用程度,使所有資源功效得到最大化發揮,從而促進農村經濟的改善及農業的可持續性發展。
(二)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
堅持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管理體制。努力推進農村經營體制機制創新,加快農村經營方式轉變。積極發展新型集體經濟,大力培育新型合作組織,建立健全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著力提高組織化程度,建立和完善農村支持保護制度。加大對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的投入,加大對農村公益性建設項目的投入。拓寬農村投入來源渠道,整合投資項目和支農資金,加強資金使用、監管,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1、走新型農業經濟發展的道路,現代化促進農業發展
提高科技貢獻率,把科技的創新能力轉化為農業經濟發展的能力,從而不斷地增強現代化農村經濟的發展和競爭力。加快農村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提高利用率,將產品增收從加大成本方面向加大現代化科技轉變,推進經濟發展方式從傳統農業方式向現代化發展方式跨越。
2、不斷加強農村經濟工作人員的培訓,提高素質,讓村民更多的了解相關知識,進行科學化的發展經濟,永遠堅持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
農村基層管理人員素質需要有一個提升。因此需要加強對農村基層干部的培訓,提高基層管理人員的管理能力、科技文化水平,從而可以逐步縮小與現代化的差距,帶領村民找到經濟發展方向。從而提高整個農村的科學文化素養,學會對現代化科技進行運用,增強科技轉化率,了解發展的大方向和外界經濟發展水平,橫向縱向對比,找出優勢與不足,更好的發展農村經濟。
3、對當前農村經濟管理核心內容進行研究的意義
對當前農村經濟管理的核心內容進行分析研究,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1)只有首先對當前時期下農村經濟管理的內容進行研究,才有可能明確當前農村經濟管理中所存在的各種問題,從而真正做到及時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保證農村經濟的健康發展;(2)研究當前形勢下現代農村經濟管理的核心內容,可以從問題中找到解決的辦法,從而可以采取有效的措施,保證農村經濟的健康發展;(3)研究當前時期下現代農村經濟管理的核心內容,有利于農村經濟從傳統的發展模式向現代化模式轉變,縮小收入差距,有利于穩定社會經濟,推動社會的發展。
一、山西省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發展現狀
改革開放以來,山西省在農村養老保障制度改革方面進行了大量探索。2008年11月23日,山西省全面啟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障試點工作,首次引入了政府補貼,采用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模式,著力提高農村養老保障水平,使農民共享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成果。但是隨著農村人口老齡化的加快,農村養老需面對前所未有的挑戰。具體表現如下:
(一)傳統的農村家庭養老功能弱化
1.家庭規模縮小,子女養老負擔加重。自我國推行計劃生育政策以來,農村家庭規模和結構發生變化,家庭子女人數減少,家庭規模趨于小型化, 伴隨著家庭勞動力的減少,子女贍養老人的負擔加重。
2.農村"空巢家庭"老人急劇增加。改革開放帶來的工業大發展和鄉鎮企業的異軍突起,農村青壯年勞動力外出務工的規模越來越大,形成規模空前的民工潮,子女離開家庭以后,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和精神照顧受到了客觀條件的限制,“空巢“家庭呈增長趨勢。
3.經濟來源渠道單一,農民實際生活困難。老年人作為特殊的社會群體,自我照料能力將會逐漸減弱,目前農村老人的經濟來源主要是依靠自我和子女保障,但是這種保障的水平是很低的,還存在著保障能力較弱且不穩定的特點,農村老人將面臨較大的生活風險。
(二)傳統的土地養老保障功能下降
1.隨著年齡的增長農民勞動力下降使土地養老變得不穩定。老年農民身體狀況和勞動能力下降是不可抗拒的自然規律,在從事現代農業時受到了很大局限,其獲得收入的水平較低。
2.農產品收益下降使得農村土地養老保障功能弱化。農村實行后,農民生產的積極性極大提高,但由于農產品需求彈性小,農產品的價格和工業產品之間存在巨大的“剪刀差”,使得山西省農產品市場需求不足,家庭農業即使豐產也難以增收。
二、山西省農村養老保障制度制約性因素分析
(一)經濟發展水平低。改革開放以來,山西農村經濟不斷發展,近年來政府實施的農村稅費改革、加大對農民的補貼、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等惠農政策,極大地調動了農民發展生產的積極性,促進了農民收入的增長。但是由于山西省經濟還比較落后,尤其是農村的生產力發展水平較低,客觀上制約了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的發展。
(二)區域經濟發展不平衡。山西省在特定的自然環境、社會經濟條件和開發歷史等因素的作用下,人口分布總體趨勢是中部盆地人口稠密,從中部向東部山地與西部黃土丘陵區由密趨疏。從各市經濟發展狀況來看,各地經濟發展不平衡。這就為建立統一的農村養老保障制度增加了難度,農村養老保障的給付標準更加難以統一。
(三)傳統養老觀念的束縛。“積谷防饑、養兒防老”是農村奉行已久的信條,人們不同程度的束縛于傳統觀念之中,依靠社會養老,實現自我保障的意識淡薄。家庭保障畢竟是一種非制度化、非社會化的保障形式,它的存在不能取代政府在農村實行社會保障的義務。社會保障制度的實施需要政府和農民的共同努力,除了國家財政的必要扶持以外,農民自身也應繳納一定的社會保障費用,但是這一點很難得到農民的理解與支持,這就與農民的心理因素有關。
三、完善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的對策研究
建立健全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特別是像農村經濟相對落后的山西省,就需要政府主導制定政策并合理配置資源以更好地推進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鑒于我省的基本情況及借鑒國內外的有益經驗,在構建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時具體對策思考如下:
(一)加快立法進程。推動山西農村養老保障制度建設,必須以法律的形式明確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應遵守的原則、內容、資金來源和運營、支付標準、相關的責任、監督等一系列問題。可根據當地農村經濟發展狀況,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制定當地具體實施辦法,為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的發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環境。
(二)加大財政投入。政府的責任要增強,必須增加財政支出中農村養老保障投入資金的比例。財政用于農村養老保障的支出應當全面考慮其他惠農政策的實施,在解決農村老人經濟供養的基礎上,不斷改善醫療條件和提高合作醫療的報銷比例,逐漸改善農村社區基礎設施條件,為農村老人提供更好的生活環境。
(三)構建老齡化下多層次的農村養老保障模式。就目前來看,山西省農村養老保障的建立不可能一步到位,只能根據各地經濟發展狀況及人口老齡化的不同程度,因地制宜,構建老齡化下多層次的農村養老保障模式,即在不同地區實行家庭養老、社會養老、社區助老及其它多種養老方式相結合的農村養老保障模式。
(四)倡導“尊老養老”的優良傳統。全面推進農村養老保障體系建設,并不是要否定家庭養老的作用。社會養老可以為老齡人提供經濟保障,富足、溫馨的晚年生活卻只能來源于家庭養老。完善農村養老保障體系還要在全社會大力倡導中華民族“尊老養老”的優良傳統,建立一個社會養老為與家庭養老相輔相成的農村養老保障體系。
參考文獻:
[1]盧海元,《實物換保障:完善城鎮化機制的政策選擇》。
2農村金融機構的運營風險
上文提出的農村金融機構存在的職責缺陷問題,導致農村金融機構承載著沉重的歷史包袱,無法承擔起融資的重任。農村金融機構的服務對象一般都是以農業產物為主要經濟來源的群眾農業產物領域,但是由于農業的自身特性,經濟產業都有著不穩定因素,這就增加了農村金融機構的風險性,不良貸款會對農村金融機構造成資金嚴重匱乏的后果。
3農村金融機構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影響
3.1存款保險制度建立的前提
農村經濟的來源,在當前的產業形勢上來看就是需要實現“農業產業化”,農業產業化是以國內外市場為導向,以提高經濟效益為中心,對當地的主要農作物產業,實行區域化布局,專業化生產,一體化經營,社會化服務,企業化管理,把產供銷、貿工農、經科教緊密結合起來,實現“一條龍”的經營體制模式。盡管如此,我國的農業生產水平仍然有待提高,這就需要農村金融的大力支持,建立存款保險制度與農村經濟發展的道路密不可分。
3.2農村金融機構建立的風險
農村金融的發展程度對一個國家的農村經濟發展水平的高低起著決定性的作用,而一個國家的農村經濟發展水平也能影響到農村金融機構的發展質量,在存款保險制度下,由于農村金融機構在管理體制上的特殊性,政府不得不采取一定安全措施保障社會穩定和金融安全。巨額存款的保險成本的支出在沒有建立存款保險的情況下,為了不讓其金融機構在市場中退出,政府不得不出資進行援救,在增加政府財政負擔的同時,投資者的投資風險意識也不能得到提高,反而還會誘發金融機構的惡意經營模式。
3.3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增加農村金融機構的競爭
隨著利率市場化的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使得農村鄉鎮銀行等新型金融機構與農村金融機構在存款的保障程度上一致,農村居民的儲存金額相對較低,而且普遍對利率都不敏感,這就導致了農村金融機構為了保持自己的可持續發展道路,就會扎堆于農村或者城市,這樣提高新型金融機構的信譽度的同時,農村金融領域的競爭也會越來越激烈。
4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對農村金融機構的機遇
第一,建立存款保險制度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強農村金融機構的信譽度。通過保險制度的建立,可以增強農村金融機構在民眾中的良好形象,增加老百姓對它的信賴度。第二,存款保險制度在農村金融機構中的建立,有利于增強農村金融機構的自主管理權。由于農村金融機構是由中國人民銀行進行監管的,中國人民銀行在對其進行監管的韋海祥:存款保險制度對農村金融機構的影響及機遇金融市場時候,管理得過于嚴密,這就影響了農村金融機構的自主經營權。第三,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加強了農村金融機構存款人的法律保障。在存款保險制度的管理下,對存款人的存款保障有存款保險準備金為后盾,當農村金融機構出現金融危機的時候,就能以法律的形式保護好存款人的利益。第四,在農村金融機構建立存款保險制度能幫助其更合法地抵御資金風險。
一、我國老齡化問題概述
作為人口大國,老齡人口在我國人口比重占有相當比重。統計報告指出,我國在1999年已進入老齡化社會,截止2000年,我國60歲以上的人口已經達到1.3億,占全國總人口10%。預計21世紀中期,我國老年人口將達到4.37億,占屆時全國總人口的20%。作為農業大國,我國在人口老齡化問題上,呈現出與發達國家城市老齡化水平高于農村相反的特點,我國農村老齡問題尤為突出。根據人口普查數據,截止2009年,我國農村老年人口為8557萬人,占全國老年總人口的65.82%。因此,設立合理的農村養老保障制度,解決我國農村老齡人口養老保障問題成為解決我國人口老齡化的核心問題。
二、我國傳統農村養老保障制度分析
根據養老經濟支持的不同來源,我國傳統的農村養老保障制度可以分為自我供養,家庭供養和社區供養三種模式。作為我國傳統的養老模式,家庭供養仍是農村養老的主要模式;社區供養及自我供養,因經濟來源的不穩定性,在農村養老模式中占較小比重。
(一)自我供養
即老年人依靠自己的勞動獲得收入(主要是以土地為保障)以供養自己。以這種供養模式養老的老年人,除了物質上的需求得以滿足之外,同時從自己創造的價值中獲取一定的精神需求。另外,也為社會創造了新的資源,由消費人口轉化為了生產力,具有不可比擬的優越性。
這種供養模式普遍存在于低齡、健康的老人群體,且具備謀生所需的必要物質條件,如土地、生產技能、積蓄等。所以,這種養老模式不具普遍性。
(二)家庭供養
家庭供養是我國傳統觀念中普遍認可的養老模式,即以血緣、婚姻或撫養關系為紐帶,以家庭為單位,由家庭中可從事生產的人口(通常情況下,即子女)贍養老人,這也是我國最常見的一種供養模式。老人除了在物質層面得以保障外,在精神層面也得到傳統觀念所看重的“老有所養”和“天倫之樂”的滿足。
受計劃生育政策的影響,“4-2-1”逐漸成為農村家庭的主要結構,子女面臨著雙方家庭四位老人和一個孩子的供養壓力,家庭供養模式開始面對越來越多的挑戰。尤其在農村,子女對老人的撫養能力的缺失,逐漸成為越來越突出的社會問題。同時,由于傳統的以土地為依仗的生活模式開始變化,越來越多的農村勞力離開土地,外出務工,家中老人的照顧和供養逐漸失去保障。因此,家庭供養模式在當今中國社會形態下,受到越來越多的質疑和挑戰。
(三)社區供養
社區供養即集體供養,其供養主體是地方性社區或集體,在實施中主要表現為兩種形式:一是農村社區(集體)養老輔助保障制度:該制度主要運用于1949年到1955年,基于我國農村互助合作社的集體生產模式,將以家庭為單位的供養責任部分轉移到了以合作集體為單位的供養方式,對家庭養老模式起了輔助作用。隨著我國社會發展,農村經濟改革導致了集體經濟模式的瓦解,該制度也失去了立足的基礎而逐漸消逝;二是“五保”老人供養制度:即由國家和集體保障農村的“三無”老人/殘疾人(無人贍養,無經濟來源,無勞動能力)衣、食、住、醫、葬這五項基本需求的制度。2006年由國務院頒布的《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指出:農村五保資金由地方人民政府財政預算撥出;地方有集體經營收益的,可從中安排資金用以補助和改善農村五保對象的生活。
值得關注的是,社區供養制度存在兩個主要問題;一是社區供養制度很大程度上受地方財政制約。地方性經濟差異導致了不同地區社區供養能力的強弱;二是五保供養制度的供養對象主要集中在“五保”人群,而不能覆蓋其他有需求的農村老年人群。另外,我國現行的社區供養制度,更多是經濟層面的供養,而忽略了對老年人生活照料和精神滿足的保障。
三、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
隨著農村經濟的飛速發展、經濟形態的巨變,探索和發展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是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客觀要求。與傳統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相比,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具有以下特點:
一是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中,作為社會保障的責任主體,政府將給予大力的支持。不同于傳統農村養老保障制度中“個人繳費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給予政策支持”的籌資模式,新制度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結構,可以有效提高農民的參與積極性。
二是新制度參照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實施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制度模式,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待遇方式。以本地區上年度農民人均純收入設立繳費基數,在此基礎上設置不同的繳費比例,由參保人員根據自身承受能力自行選擇。此外,對基金賬戶的管理進行規范,納入財政統一管理。
三是新制度與城鎮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保持了基本一致,通過調整繳費基數,可以基本實現城鄉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
綜上所述,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立足于“惠民”,以國家、政府為責任主體,針對我國農村養老保障問題提供可行性對策。該制度的推廣必將有利于農民收入的增加,提高其生活水平,刺激消費,擴大內需;同時,有助于縮減城鄉差異,減低社會矛盾,體現社會公平性,有助于構建和諧社會。
四、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實踐中的挑戰
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在投入實踐的過程中,也面臨著不少的挑戰。2009年9月1日,國務院頒發《國務院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以前,我國所推行的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主要依據是基于1992年《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修訂而成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遠遠落后于現實中農村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導致個地方在實施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過程中無法可依,無據可行。
由于制度的缺陷和政策支持的滯緩,農村養老保險工作面臨了一系列的問題。
(一)農村保險水平偏低
根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農民繳費標準為2-20元/月,共設10檔。執行過程中,農民多選擇按最低檔2元/月繳納。則10年后每月領取養老保險金額為4.7元,15年后為每月領取9.9元。所獲金額難以解決養老問題。
(二)政府補貼實施情況差
根據《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所規定的籌資原則,農村養老保險應當由個人,集體,政府三方共同承擔。然而在實施過程中,集體補助和國家補貼并沒有真正得以保障和實施。
(三)保值增值實現難
為控制農村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風險,根據現行政策規定,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機構在專業銀行設立農村養老保險基金專戶,專賬專管,專款專用。養老保險費只能用于購買國家財政發行的高利率債券,不得進行其他的直接投資。如此單一的投資渠道很難實現農村養老保險基金的保值增值。
(四)組織機構建設滯后
第一,現有工作人員不足,辦事效率不高,業務能力不夠滿足逐漸發展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管理工作的需求;第二,基礎辦公設施不齊全,包括自動化辦公設備的缺失及各類表、單、賬、卡、冊的文件管理系統不完善。
五、發展和完善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幾點建議
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是一項應對我國農村地區日益嚴峻的老齡化話題的主要社會保障體系,是一項利國利民的社會工程,對于建設可持續發展的社會主義經濟和繁榮和諧的人文社會具有巨大的推動作用。發展和完善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主要取決于以下幾點主要因素:
(一)加強政府的主體作用
養老保障是一種政府行為和社會保障政策,必定離不開國家和政府的政策支持和引導。作為責任主體,開展和推動養老保障,以確保國民生活和利益的基本保障,是政府不可替代的責任和義務,政府在養老保障制度的實現和發展過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主導作用:
1.政策引導:政府需制定相應的政策用以保障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完善和實施;
2.制度建設:政府需結合我國經濟發展狀況,合理的安排中央/地方等不同層面的經濟職責作用,結合現有的養老保障措施,推動和完善適合我國國情的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
3.法律保障:政府需為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提供完善合理的法律依據,明確責任主體的責任和義務,幫助規范該制度的實施和管理;
4.經濟支持:在我國農村經濟發展普遍薄弱的前提下,政府的財政支持是確保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開展實施的重要經濟來源;
5.輿論宣傳:通過政府的輿論影響,從精神建設層面宣揚養老意識,引導人民的敬老、養老的正確價值觀。
(二)完善養老保險資金籌集管理措施
除前述政府財政支持,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需在政府的政策輔助下,結合多種渠道籌措養老保險資金。同時,健全和完善農村養老保險組織機構,引入第三方先進管理模式,加強監管機制,切實保障籌措來的農村養老資金的管理運營并提高其保值增值作用。
(三)提高養老保障意識
通過各層面的傳媒宣傳,提高農村人口的養老保障意識,從而提高其參加養老保險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同時,通過對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宣傳,使農民明確認識到該制度的必要性和保障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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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轄1市2縣、32個鄉鎮(街道辦事處)、220個村委會、 2203個村民小組。至XX年底,農業戶131850戶,農業人口609395人,勞動力375981個,外出勞動力12264個。全州集體所有農用地總面積777.492萬畝,其中:耕地面積129.2845萬畝;園地 39.7257萬畝;林地297.5659萬畝;草地2.66萬畝;水面6.8294萬畝;其他301.4265萬畝。改革開放近三十年以來,農村落實了,進行了各項改革。近年來,中央把“三農”問題提到了一個新的戰略高度,新農村建設政策逐步落實到位,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形勢良好。XX年我州全面兌現了糧食直補和農機具購置、橡膠良種苗木、能繁母豬等各種補貼補助,減輕農民負擔,極大地調動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加上市場糧價大幅上漲,特別是茶葉和橡膠價格飆升,使農村經濟穩步增長,農民收入大幅度提高。XX年農村經濟總收入284072.75萬元,農民經營所得總額 159013.56萬元,占總收入55.98%;總費用125186.49萬元,占總收入的 44.07%,增8.84%;凈收入總額 158886.26萬元,占總收入55.93%,增15.48%;農民人均純收入 2727元,比XX年增加311元,增13.53%。糧食總產量3.2萬噸、干膠產量21.8萬噸、茶葉2.5萬噸、食糖97萬噸。農村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農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許多富裕起來的農民都蓋起了豪華的樓房,購買了各式各樣的車子。農民戶均擁有1輛摩托車和拖拉機的現象比比皆是,家用電器一應俱全,家家戶戶都裝上了電話,用上了手機,小轎車已經進入農戶,村民喜氣和知足溢于言表,以前狹窄的路面,也經過挖動慢慢擴寬,到處閃爍著繁榮與文明的光芒。但不容忽視的是:由于文化素質低,缺乏科學理財觀念,一些農民產生了“小富即安”亂消費、奢侈浪費講排場的不良生活方式。有的村民利用逢年過節、婚喪嫁娶等時機大擺宴席、大吃大喝,花費大量錢財鋪張比闊氣,有的村民不求實用圖虛榮,花不該花的錢購置小轎車等高檔消費品。如有的山區的農民,由于村寨的道路基礎設施還沒有配套,就買了轎車,結果車子上不了山,只好寄存在山下,花費了大量資金后,卻沒有多大用處;有的村民對子女過分溺愛嬌慣,讓他們任意亂花錢、逃學曠課、游手好閑、酗酒斗毆、惹事生非。不合理的消費和投資行為開始出現一些。群眾面對突然增加的巨額財富,缺乏必要的心理準備和相應的科學、合理消費意識及理財知識,有的甚至出現了一些消費上“低收入、高消費”、“請客送禮”、“寅吃卯糧” 的現象,進入消費的誤區。但從總體來看,我州農村經濟處在一個溫飽型向小康型過渡的階段(全州恩格爾系數為0.45),大多數農民都是剛剛走出節衣縮食的困境,絕大多數的農民手里有了錢以后,都是用于添置各類生活用品,改善生活條件,消費是理性的,是符合農村及農民現狀的。
二、全州農村、農民收入及收入構成情況
一、引言
據民政部的《2009年民政事業發展統計公報》稱,截至2009年底,全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已達到1.6714億,比上年增長了4.53%,占總人口的12.5%,比上年上升了0.5個百分點。全國65歲及以上老年人口1.1309億,比上年增長了3.22%,占全國總人口的8.5%,比上年上升了0.2個百分點。根據聯合國《人口學詞典》對老齡化的定義,我國已經進入了老齡化社會,并已超過老齡化國際標準7%的水平。與其他國家人口老齡化不同的是,我國農村人口規模大、老齡化速度快、高齡人口多,老齡化程度高于城鎮。隨著農村家庭結構的變化,青壯年人口大規模流向城市,農村的老齡化程度將進一步加強,農村老齡化帶來的壓力將更大。但相對于城鎮而言,農村生產力水平發展較低、經濟基礎較弱,在此背景下,農村老年人的權益保障問題顯得更為突出和緊迫。
二、農村老年人權益保障面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1、“未富先老”,農村老年人貧困問題嚴重
根據老齡委提供的相關數據,我國城鄉老年人口人均收入比例為4.7:1,高于一般城鄉居民收入的比例(3.22:1)。目前,我國城鄉貧困老年人約有1010萬人,其中城鎮150萬,農村860萬,城鎮老年人貧困發展率為2.5%,農村約為8.5%,農村老年人貧困發生率相當于城鎮的3倍以上。沒有經濟權,就沒有發言權,農村老年人缺乏相對獨立的經濟地位,在許多應得利益面前被“邊緣化”。在農村,有經濟來源的老人子女爭著贍養,無經濟來源的老人卻無人問津的現象屢見不鮮。貧賤家庭百事衰,農村老年人貧困是引起家庭財產糾紛、贍養糾紛等致使其合法權益遭受侵犯的主要原因之一。
2、子女對贍養義務缺乏正確認識
根據《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這種義務是基于親權關系而產生的,一般情況不能解除。按說子女贍養父母是天經地義的事情,然而在現實生活中,仍有為人之子女卻以各種借口不盡贍養義務、失去勞動能力又缺乏養老保障的老人得不到子女贍養甚至遭受暴力的情形。有的子女以分家不公為由不贍養;有的子女以不繼承財產為由不贍養;有的以不幫子女照看晚輩為由不贍養;有的以父母再婚為由不贍養,致使老人生活無著,困苦不堪。在大部分農村家庭,所謂贍養老人也僅限于經濟上的供養,認為給老人生活費就算盡了贍養義務,而忽視了老人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
3、傳統的家庭養老功能弱化
所謂家庭養老,即以家庭為單位,由家庭成員主要是年輕子女或孫子女贍養年老家庭成員的養老方式。目前,傳統的家庭養老功能表現出弱化的趨勢,導致這種趨勢的主要原因有:一是計劃生育政策的影響,農村家庭規模日趨小型化、核心化。“421結構家庭”呈增多趨勢,這種倒金字塔式的家庭模式,使處在塔尖的子女不堪重負。二是青壯年農村人口大規模流向城市,農村“空巢”老人日益增多。農村老人長期與子女分居,使得家庭和親屬網絡可以為老年人提供的資源減少,導致農村老年人經濟來源不穩定、精神生活困乏及醫療保障問題難于解決。三是傳統尊老敬老愛老觀念淡化,重幼輕老、重葬輕養、兒媳重父母輕公婆現象突出。現在競爭異常劇烈,青年夫婦往往把精力和財力向子女傾斜,難于顧及老人。代際之間不和諧,以少欺老、恃強凌弱的現象也并不鮮見。
4、農村老年人的財產權和婚姻權經常受到侵犯
農村老人早出晚歸,辛苦一輩子積攢下來的錢經常以分家、繼承等形式被子女侵占。有的子女見利忘義、自私自利,根本不尊重老年人的財產自由處分權。有的老人將全部積蓄用于子女婚嫁,卻遭兒媳白眼相待。此外,老年人也有自己的感情需要,比年青人更需要伴侶之間的情感交流,相互支持。盡管我國新《婚姻法》規定,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然而在現實中,老年人再婚除了承受世俗觀念和社會輿論的壓力以外,更多的是遭受子女的反對和壓制,甚至有的子女以老人再婚為由不盡贍養義務。許多老年人怕再婚引起家庭不和諧而忍受煎熬。
5、相關法律法規不夠完善,農村老年人權益保障維權意識淡薄
現行《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與其他國家實施的相關法律相比,其內容比較單一,涉及領域較窄,不能涵蓋老年人全部權益,且沒有與《計劃生育法》、《婚姻法》及《繼承法》等相關法律形成多層次、多方位相結合的老年人合法權益保障立法體系,可操作性較弱,其內容多為原則性規定,失于空泛,難于衡量條款內容實施效果。各地區制定的大部分保障老年人權益的相關政策,在廣大農村地區也缺乏有效實施,流于形式。農村老年人身為弱勢群體,或孤苦無依,或知識匱乏,或行動不便,或怕家丑外揚,面對侵權行為,大多數只會選擇忍辱負重,承受巨大的精神壓力。
6、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尚未建立完善
建立集醫療保險制度、養老保險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老年人救濟制度等為一體的生活保障體系是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的根本對策。但在廣大農村地區,經濟發展水平不平衡,城鄉二元社會結構特征仍然明顯,城鄉發展差距較大,絕大部分農村尚未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目前的農村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滯后,保障項目少、覆蓋面窄、保障水平低,這樣的保障體系遠遠不能滿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需求,不能應對農村人口老齡化問題。
三、保障農村老年人合法權益的思考和建議
1、發展農村經濟,為保障農村老年人權益奠定堅實的物質基礎
經濟建設是推動社會建設和解決包括老齡化在內的一切社會問題的經濟性活動。農村經濟是構建“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為,老有所學,老有所教,老有所樂”的友好型老齡社會的物質基礎。針對目前農村實際,發展農村經濟主要要提高農業經營效用和比較效用水平,提高閑置農田的利用率,激活農村土地的保障能力。由于我國各地區之間的經濟發展水平和自然條件存在很大的差異性,因此發展農村經濟要因地制宜,不拘一格,應積極探索適應各地區農村特色的發展模式。只有大力發展農村生產力,發展村級集體經濟,增加農民收入,增加物質財富積累,才能在農村人口老齡化不斷加劇的情況下,實現國家建設、人民生活水平及老年人生活水平提高的統籌兼顧,促進社會的和諧、穩定發展。 轉貼于
2、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和制度,為保障老年人權益提供法律保障和制度支持
一是要修改完善現行《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與《婚姻法》、《繼承法》等相關法律形成完整的體系,注重其目標的明確性、內容的可操作性、結果的可衡量性。并加強執法力度,加強司法保護和法律服務工作,依法懲處侵害老年人權益的違法行為。二是進一步完善老年人優待政策和老年人法律援助等制度,并提高老年人對現有政策制度的認知程度,簡化可以享受的所有待遇的申領程序,鼓勵他們積極申領他們應享受的待遇。三是進一步加強相關法律制度的宣傳力度,增強敬老愛老助老的法制觀念。
3、大力弘揚尊老敬老的傳統美德,營造尊老敬老助老及代際和諧的良好社會氛圍
一是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大力開展敬老助老養老宣傳教育,增強社會應對人口老齡化問題重要性、緊迫性的認識,樹立尊重、關心、幫助老年人的社會風尚。二是要在廣大農村開展“文明戶”、“五好家庭”等評選活動,創建敬老文明鎮、村活動,表彰尊老敬老先進典型,用榜樣力量影響激勵。通過評選“敬老孝星”,張貼“贍養紅榜”,設立“孝敬父母獎”等形式來推動敬老助老養老風氣的形成。三是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曝光、警示不養老的反面典型。四是在農村提倡和推廣簽訂“贍養協議書”,并將精神慰藉的內容明文列入,增強人們家庭養老的責任感,督促人們全面履行家庭養老的義務。
4、充分發揮社會公益組織和農村基層組織的作用
隨著人口老齡化的發展,各種社會組織也開始關注老人,在保障老年人權益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各級政府可以組織志愿者、支教隊等到農村開展知識講座加強贍養老人道德教育,增強子女的孝心。支持各種社會組織開展各種有益活動,豐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此外,農村老年協會作為老年人基層組織,其作用不容忽視,政府可以通過這個平臺將老年人組織起來形成老年人權益維護隊,走街入戶,開展老年人維權活動;并從資金、政策上大力支持協會開展各種文體活動,讓老年人發揮余熱,幫助老年人鍛煉身體愉悅心情,減少疾病,增強自我養老的能力。
5、建立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
基于現實國情,從實際出發,農村社會保障體系應是多向度、多層次的。建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要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先急后緩,分級推進,建立起靈活務實的多元化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對于發展較好的東部沿海地區農村,要在滿足老年人基本生活需要的基礎上,追求更高層次的生活。政府要加大對老齡事業的投資力度,加強社區建設,加快老年服務設施和服務網絡建設,努力建設設備齊全、功能完善、管理規范的農村老年人服務體系。充分利用各種資源,興辦多層次、多樣化、多檔次的老年人福利院、護理院、療養院、老年公寓等,為農村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護理、健身等多方面的服務,滿足老年人更高層次的需求。而對于發展相對欠佳的中西部廣大農村,政府要根據地區經濟狀況、物價水平、消費水平和財政承受能力,制定相關政策,確保農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有保障,保障其公平、公正地享有受養權、就醫權、參與權等基本權益。切忌盲目攀比,急于求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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