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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
______年,由______鎮農工商總公司與甲方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實際上由乙方承包經營,并且得到了發包方及其村民(代表)的一致同意,同時也取得了______鎮人民政府的批準。現根據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相關法律政策之規定,并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所有的土地一事達成如下一致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標的、數量及四至范圍
乙方承包的土地為甲方擁有的______畝土地,其四至范圍詳見附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__年,但因乙方已于______年實際上已承包了本合同項下土地,故本合同的承包期限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用于種植葡萄、水果、種苗、綠化苗木等其他農作物。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權利
(1)監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2)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2.義務
(1)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本合同;
(2)不得干涉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為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提供方便;
(4)依據區、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安排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1.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 經營和處置產品;
(2)在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后,乙方擁有的土地承包經營 權可以依法采取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其他方法流轉。
2.義務
(1)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2)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六、承包金的數量及其支付期限
承包金為每年______萬元,在每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付清。
七、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義務及法律法規的強制 性規定,否則,乙方有權單方決定是否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乙方所有的投入和違約金______萬元。
2.乙方如違反了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義務及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并要求乙方賠償給土地造成的損失;乙方超出合同規定付款期限的,則按每天萬分之二支付未付部分的違約金。
八、其他約定
1、在承包期內,因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嚴重毀損承包地的,在取得甲方、甲方村民代表及______鎮人民政府及農業主管部門同意后,甲方同意對乙方承包的土地進行調整,或按毀損土地面積在承包金中予以扣減,直至土地恢復種植能力;
2.甲方保證甲方村民不得在合同承包期內無故干擾、侵犯乙方的自主經營活動,如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必須予以賠償。
3.承包期內,乙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甲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時,乙方對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4.承包期內,甲方不得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強迫乙方放棄或變更土地承包經營權,更不得以劃分
5.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轉包費、租金、轉讓費等,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擅自截留,且必須配合乙方土地流轉事項,但采取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取得甲方的同意。
6.承包期內若遇政府征用,則除土地補償金歸甲方外,其余款項一律歸乙方所有,未征用部分則繼續承包,承包金也按比例調整。
九、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有爭議,首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未果,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柒份,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壹份用于向有關部門申領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另貳份分別報南潯鎮人民政府及農業主管部門備案。
十一、特別條款:
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有充分理由相信甲方對本合同項下的土地發包已取得了甲方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且已報請南潯鎮人民政府批準。如甲方未履行以上義務導致本合同無效,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所有投入和違約金______萬元訂約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營承包合同范文2(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雙方共贏”的原則,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力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合作上協議一致,同意簽定以下合同。
一、承包形式為上交甲方年款。乙方承包后,只管經營管理,自付盈虧,開發新老客戶維護市場,打開品牌知名度。衛生環保、社保等 只交納國稅、地稅、工人工資、水電費、電話費等經銷費用全部由乙方負責。承包期限為壹年,自20xx 年 12月 日起至 20xx年 11月 日止。
二、每年上繳承包金額定為每個月乙方上交貳仟伍佰元人民幣給甲方,本合同雙方簽定乙方應一次交完,每月承包金人民幣貳仟伍佰元給甲方,一次性付清當月的承包金給甲方后方可繼續承包,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以違約處理,收回甲方的全部財產自己經營。合同期滿后甲方應將押金貳仟元退還給乙方,雙方的債權債務各自承擔,互不相關。
三、乙方在經營期間所增加的美容美甲產品,以便承包期滿后雙方處理解決。乙方負責在甲方原有客戶的基礎上積極開發新客戶,打開更廣的銷路,為雙方創造更大的經濟效益。承包期間甲方不再購買美容美甲產品。
四、在本合同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必須嚴格規范操作設備,為確保設備的正常良好運轉,正常保養和維護的費用和房租水電費、稅收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自付。負責客戶保質保量保價經營合理。乙方一定要保證美容美甲產品 出來的客戶滿意。
五、甲方負責把甲方原有的全部客戶和經銷商交乙方自己經營管理。在承包期間,如有相關部門檢查抽檢時,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甲方必須為乙方解決問題。
六、違約責任
1、甲方在乙方合同經營期間不得單方終止合同或轉包他人,否則按合同法論處,負責賠償1萬元人民幣給乙方做為違約金。
2、乙方在本合同期間不得擅自終止或轉讓他人,否則按合同法論處,負責賠償1萬元人民幣給乙方做為違約金。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執一份,雙方應共同遵守履行,如違約者,按《合同法》論處。
八、本合同附件《設備清單》,《產品清單》各一份。
九、本合同期滿后如果乙方不繼續承包,乙方必須把甲方原有的設備原有的產品和原有的經銷商客戶全部交回給甲方。
十、合同期滿后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繼續承包。
十一、本合同一經簽字蓋章具有法律效益,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由當地法院進行判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經營承包合同范文3甲方:
乙方:
為了加強工程項目管理,落實項目承包責任制,確保管理科學化、工作規范化、現場標準化、分工專業化,充分調動雙方積極性,提高項目經營效益,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乙方認可甲方與發包方簽訂的 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簡稱《施工合同》含補充協議及附件資料)的基礎上,按照甲方有關項目管理辦法的要求,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工程項目內部承包經營合同書》(以下簡稱合同書)。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工程工期: 以甲方與發包方簽訂的施工合同為準。
4、 工程質量標準: 以甲方與發包方簽訂的施工合同為準。
第二條 原則與方式
1、實行項目負責人負責制:甲方聘任 為該工程項目負責人(乙方),在工程施工管理實施過程中,代表甲方全面履行《施工合同》,負有第一責任,對項目盈虧承擔不容推卸的全部責任。
2、實行確保上交,自負盈虧的原則。甲方統一核算,工程成本單列。確保上交營業稅、所得稅、管理費等各項稅費。
3、乙方按照“動態管理、優化組合”的原則,配備精干的項目管理班子(乙方所配備的項目管理班子成員及分工職責落實情況必須在開工前報甲方審核備案),以滿足工程質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降低工程成本的要求。
4、甲方根據工程項目的需要,派出專業的技術管理人員對涉及工程結算、成本核算等技術性問題進行技術指導。
5、根據本工程的情況,甲方委派 同志為派駐現場工程負責人,并全權對現場的質量、安全、進度和文明施工及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定期向公司匯報現場施工情況。
第三條 工程承包范圍及合同工作量
以 年 月 日甲方同發包方簽訂的 的全部內容為準。
第四條 指標
1、工程承包上交系數:乙方按工程結算總造價的 或 元/m向甲方上交管理費。營業稅、所得稅、地方或行業規定稅費、甲方派駐管理人員工資、差旅費、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稅費,由甲方按規定稅(費)率向乙方代扣代繳。所有稅、費于每次開票收款時交納。
2、施工工期:以甲方同發包人簽訂的合同工期和開工日期為準,乙方確保按《施工合同》規定的工期完成。若乙方造成工期延誤,除按《施工合同》約定執行外,每延誤工期1天罰款1000元;延誤工期超過30天,乙方無履行合同的能力或無法改變現狀,給甲方的形象和信譽造成損失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另派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及管理工作。
3、工程質量:嚴格執行國家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國家驗收等級標準要求。若發生質量事故,所有責任及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4、安全生產:嚴格按照國家安全操作規程及標準進行施工,杜絕一切安全事故的發生(如人身傷亡事故、設備事故、交通事故、火災事故等)。若發生安全事故,所有責任及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5、文明施工:按照項目所在地建設行政部門的相關要求及甲方安全文明施工的有關文件規定,實施企業形象工程,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6、工程款回收:按照《施工合同》條款中明確的時間和數量及時收取,回收率達100%。
第五條 有關支付工程款的規定:乙方按《施工合同》的規定向發包方和甲方報送當月完成統計工作量報表和下月的進度計劃報表,并提出下月所需資金材料計劃,提出月結成本(會計報表),甲方對乙方月結成本進行及時審核,確保工程資金專款專用。
第六條 有關工程保修金的規定:工程竣工保修期滿后,待甲方從發包方處將保修金收回后,保修金一次性返還給乙方;若在保修期發包方要求進行保修,乙方應及時派人員進行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否則不退保修金。
第七條 有關風險抵押金的規定:
(1)按招標文件規定向發包方繳納的工程履約保證金,由乙方負責全額繳納,并以此作為乙方向甲方交納的風險抵押金。
(2)在施工中所需資金自行解決,甲方不承擔資金借貸擔保,因工程經營形成的債權由乙方享有,債務由乙方承擔無限責任。
(3)本工程乙方交安全風險承包保證金 元,工程竣工后無重大安全事故及違章罰款發生,予以無息返還。
(4)甲方收取質量保證金2%,(若建設單位收取質量保證金≥5%時可不收取),質
(5)在工程竣工結算后,若工程全部按《施工合同》履約,未出現質量、安全問題,已收回所有債權未發生虧損和債務的,工程竣工資料完整,也未出現《施工合同》規定不予退還的情形,待發包方返還履約保證金后一次性退還乙方。若出現其它問題則待問題處理后再退還。
(6)乙方在承包項目開工前10日內向公司所在地勞動部門申報繳納項目工傷保險,完清保險費用方能動工,若乙方承包人拒絕交費的,由公司在該工程款扣款繳納,工程款不劃入公司賬戶逃避交費行為,由承包人承擔一切經濟、法律后果。
第八條 債權債務的處理:項目結束,內部結算前,乙方必須結清所有債權債務,并向甲方寫出債務清結的書面保證。若乙方隱瞞債務,則由甲方在乙方向建設方繳納的履約保證金和工程保修金中予以抵扣,不足部份乙方應承擔補足差額或清償債務的責任,并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九條 甲方在乙方劃拔的工程款扣取 萬元,待項目施工結束履行合同的全部內容得到各方認可,乙方交回經建設方審定的結算書和竣工資料及交回甲方領用物品后,將扣留金無息返還。
第十條 財務管理:為保證項目資金專款專用,嚴格按照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規定辦理領款,凡由公司擔保簽章的材料、設備合同乙方必須按約定付清債務,否則,甲方有權在乙方劃拔的工程款中全額扣取代付。業主每付一次工程進度款甲方扣取稅、費后全額支付乙方。
第十一條 本《合同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工程交工驗收,工程尾款回收完畢,與本工程有關的債權債務清理完畢,保修期滿后,本《合同書》自行失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書》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所屬的山嶺承包給乙方經營,具體條款如下:
一、承包地點:經雙方現場實測面積畝,其中林地四至:東南西北,林權證號。
二、山林權屬:山嶺權屬為甲方所有。在承包期間,乙方擁有經營權、使用權和林權及所有的經營權益,甲方不得干涉,承包期滿如因林業部門的采伐指標限制,無法砍伐,甲方允許延期至砍伐完,甲方按實際延長時間計收租金。
三、承包時間:年。從二OO年月日起至二O年月日止,合同期滿后,乙方無償將林地歸還給甲方。
四、租金以甲方交山之日起計算。
五、租金交付方式:簽訂合同、甲方交出林地時預交年租金,租金每年元。以后每年租金必須在當年12月底前付清,否則,作乙方違約處理,合同終止。
六、其他:
1、乙方造林地是指離開田邊米,墳墓邊米的林地。
2、乙方造林后,甲方群眾不得進入造林地葬墳。
3、在合同期內,乙方墾荒、種植、開路所損農民農田作物時,損失由乙方負責,甲方協助解決。
4、根據林區建設需要,甲方允許乙方在承包的山嶺內開設林區公路及在村民自留山內的原路在不擴大的前提下無償給乙方使用,不另作補償。
5、乙方承包甲方的山嶺林地,甲方保證所有山嶺林地、樹木不是生態公益林地,如果林業部門出于需要規劃為生態公益林,生態公益林效益補償金歸乙方所有。
6、如發現有人在林區焚燒、采礦、采石、挖土、修建墳墓、建房、放牧、損林及偷砍林木,甲方務必協助乙方及時制止并按鄉規民約處理,甲方應負責賠償乙方林地因發生上述行為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同時,甲方要積極協助乙方做好林區治安、防火工作。
7、若乙方需要申請砍伐樹木,甲方要無條件提供砍伐證件的證明及手續。
8、乙方在清山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或阻止清山,否則,甲方負責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
9、甲方負責處理乙方租用林地所發生的權屬爭議,因林地權屬爭議而導致乙方發生的實際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七、違約責任:
1、乙方不如期交納承包金屬違約,以雙方商定日期為期限,逾期六月不交作自動終止合同處理,且甲方有權收回所有權益。甲方不得借故終止合同,否則造成乙方損失由甲方全部負責賠償給乙方。
2、如出現山嶺糾紛影響乙方經營,全部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給乙方。
八、山嶺承包給乙方只能作種植開發、不能作其他用途。乙方在承包期間因其它原因如需轉讓,在不影響甲方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應理解給予支持。
九、如因國家建設、采礦需要征收已經承包給乙方的山嶺,國家給予的林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甲方以實際面積減少乙方付給甲方的租金,減少租金按實際面積比例計算,經營上的補償(如林木補償費)歸乙方所有。
十、乙方使用甲方原有機耕路為無償使用,但不準損壞,損壞路乙方必須修復。
十一、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本著友好、平等、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滿時結束,本合同不因雙方簽訂人或法人變更而解除或終止。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為了充分利用水利資源,發展漁業生產,為城鄉人民群眾提供更多的商品魚,增加集體和個人收入,甲乙雙方認真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地點和面積
甲方將位于____魚塘(河道、水庫、湖面)____畝,承包給乙方養魚,魚塘(河道、水庫、湖面)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有管理使用權和合同規定的受益權,但不準出賣、出租或轉讓,在承包期內,乙方如去世,其家庭成員享有承包繼承權。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乙方上交甲方提成的辦法及時間
在承包期內,乙方共上交甲方鮮魚(或承包款)____公斤(或____元),其中:____年上交____公斤(____元),____年上交____公斤(____元)……;在上交甲方的鮮魚中,____魚占____%,____魚占____%,____魚占____%,……。上交時間均為每年____月____日(時間不超過前后10天)甲方
盞揭曳繳轄壞南視 或承包款)后,即出具收魚(款)憑證。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將養護魚用的房屋____間(如果有)和下列工具提供給乙方使用:________。
2.上級主管部門如有扶持漁業生產的貸款、現金或物資,甲方應合理分配給乙方。
3.甲方應對群眾進行保護漁業生產的教育。如發生偷、毒、炸魚等情況,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
4.養魚與農業用水發生矛盾時,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線不低于____米。
5.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時,甲方應及時提供抽水機給乙方使用。
6.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除了不可抗力的情況發生外,乙方必須在合同規定時間內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
2.乙方養魚、新放魚苗、看管魚塘的費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撈魚時,嚴禁使用電魚、毒魚、炸魚等危險方法。
4.乙方每年捕魚后,應優先完成承包任務。
5.承包期屆滿,乙方應及時交還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養護魚房屋和工具,如有損壞或丟失,乙方應負責修理或賠償。
6.承包期屆滿、魚塘內不到____規格的小魚、魚苗,乙方應無償交給甲方(或由甲方按雙方協議價格購買)。
7.乙方有自主養魚經營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后,超額部分全歸乙方。
8.乙方抓住偷魚者送交甲方處理,按每人偷魚一次罰款____元計算,罰款歸乙方。
9.合同期滿后,甲方如再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第六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提供養護魚用房屋、工具,應償付違約金____元給乙方,乙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截留上級主管部門扶持漁業生產的貸款、現金或物資,截留貸款按其金額的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截留現金或物品,按其金額的____倍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3.甲方如無故不及時向乙方提供抽水機,應對所造成的損失負責。
第七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完成承包任務,每逾期一天,按所欠商品魚的市場價格(或承包款的金額)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2.乙方如用電、毒、炸等危險辦法捕魚,應按總承包款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甲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3.合同期屆滿時,乙方如捕撈小于____規格的小魚、魚苗,應向甲方償付____元違約金。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的魚塘崩潰、干涸,經證實后,甲方應據實減少或免除乙方的承包任務。
第九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合同。
2.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如愿意繼續承包,應重新簽訂合同。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
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所地:
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本餐廳承包經營合同書由上述各方于*年*月*日在*市訂立: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餐廳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合同標的物
1、甲方提供給乙方承包經營的餐廳位于*市*路*號,面積共*平方米。
2、餐廳附有經營所需設施、設備、用具(見清單)
第二條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經營期限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價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繳納押金人民幣*元,承包結束后雙方交接結清有關物業、設備、用具及有關費用后*內退還。
2、承包費:乙方承包經營期內,應每月向甲方交納承包費人民幣*元,交納的時間為:每月*日前交納當月租金。
3、其他費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稅費、垃圾費、排污費等所有經營所需要交納費用,由乙方按照規定向有關部門或單位繳納。
4、押金和承包費用的支付方式:第1項和第2項約定的款項由乙方按照約定時間以現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納。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按約定提供餐廳給乙方經營餐飲,保證乙方獨立自主經營。
2、為乙方提供現有的經營場所及餐飲設施、設備、用具等。(另附清單)
3、負責對乙方經營活動及食品衛生安全、質量、價格、服務等進行檢查和監督。
4、保證乙方經營所需的水、電正常供應(特殊情況例外)。
5、負責餐廳屋面、室外水、電的維護、維修。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必須合法經營,主動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及甲方的管理、檢查、監督和處罰。受處罰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2、負責經營過程中餐廳所有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和維修,并確保合同期結束時餐廳所有資產完好和不流失。人為損壞或被盜,按原價賠償。
3、認真做好食品衛生安全、社會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確保安全。
4、按合同規定如期交納有關費用。
5、承擔承包期內因乙方原因所產生的一切責任。
6、承擔所聘用人員的勞保、醫療、傷亡、用工、計生、治安及福利等費用和責任。
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房屋、設施做任何改動。(包括在墻上打洞)
8、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若無不可抗拒因素發生,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終止合同,終止合同方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元,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遲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費的,每遲延一日,應按拖欠金額每日萬分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為違約金予以沒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3、乙方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的,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合同,并將保證金作為違約金予以收繳不予返還乙方,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4、乙方不得中途無故中止合同,如確須中止合同,乙方應提前*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從停止經營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與*個月承包款作為違約金。
第七條保密責任
任何一方對因餐廳承包經營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合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并電話通知對方,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后本合同才能終止。
2、合同終止后,合同雙方仍應承擔原合同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第九條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如果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可通過提訟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二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其他
本 項目是完全由本承包合同的乙方與房地產公司洽談而取得,今從本承包合同的甲方中承包。雙方根據《合同法》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本著誠實、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 項目的物業管理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所涉及的雙方權利和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項目地址、名稱: 。
二、承包期限: 。
三、承包金交納總額為下述方式中的一種:
1、乙方每月管理費總收入(不包括代收代繳)的 4 %作為承包金。
第一、二年承包金按75%收取,第三年起承包金不打折。承包金按季度付,每季度初的10號前付清承包款。除此之外,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向乙方收取其它費用,不得干涉乙方的一切正常經營管理活動。
五、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依約向乙方收取承包金。
2、甲方在乙方連續三次愈期__日內未交納承包金,甲方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解除通知要以書面方式送達乙方。
3、甲方在本協議生效之日,向乙方提供相關洽談、經營業務所需的手續證件和經營許可。
4、甲方應于本項目《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簽定之日起一個月內為乙方辦理當地有關的工商、稅務、行業行政管理部門備案等手續,及乙方經營管理所需之票據和印章等必要條件。
5、甲方應當支持乙方行使正常經營管理權利,協助乙方搞好與各方協調工作。
6、其他: 。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在國家法律、政策允許的范圍內,乙方有全權自主經營管理本項目的權利,即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經營管理所需資質及經營許可等。
3、乙方對本項目的經營管理活動負有全面責任。
4、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依法經營管理,照章納稅,履行本項目《前期物業管理合同》。
5、依約向甲方交納承包金。
6、其他: 。
六、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或非法干預、企圖霸占本項目,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乙方相應本項目《前期物業管理合同》合同期內的一切損失。
2、乙方未能按期交納承包金,除由乙方按合同規定的相應承包金賠償外,延期支付的部分還要承擔日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3、其他: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將本項目轉包他人。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七、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內,發生不可抗力和非乙方原因的其他所有不利于經營的任何事件,乙方免責。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到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自____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廈門市 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為引進資金,加大科技投入,發展天臺茶葉產業,經雙方認真協商,甲方將所屬的________________的部分茶園發包給乙方經營管理,現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經營管理范圍
1.茶園:甲方所有的上盤分場的茶園_______畝,小坑分場的茶園_______畝,山形盤分場的茶園______________畝,上庵分場的茶園_______畝,共計茶園_______畝。(附平面圖)
2.與茶園生產經營配套的廠房及生產設備、辦公用房、生活用房等建筑物、構筑物;生產生活辦公用的設備、設施;相關的室外場地、道路、供水供電等設施。(附平面圖及清單)
3.上述各項在承包期內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但經營管理權、使用權歸乙方。乙方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對其改造、轉租(除公共市政設施外)等方式處置。甲方如有需要,須征得乙方同意,并另行協商解決。
二、承包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止。
三、承包金及其支付
1._______年屬承發包雙方交接期及乙方承包籌備期,不計承包金。
2._______年至_______年期間承包款為每年人民幣_______萬元整。從______年開始,每年的承包款在上年的基數上遞增______%。
3.乙方應在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當年承包款,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出具正式票據給乙方。
4.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均自行負責,甲方除收取承包款外,不承擔任何費用。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必須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將本合同項下的承包標的交與乙方經營,并保證其合法有效性。
2.凡涉及乙方需要新建房屋、維修改造設施、增加用電能力等與承包經營有關事項時,甲方必須予以配合。
3.甲方必須保證乙方擁有完整有效的承包經營權,并承諾其職工將不會干擾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否則,甲方得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4.如乙方出于多種經營需要而涉及林場,甲方應予以支持,具體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5.甲方應在其職責范圍內幫助協調解決乙方生產經營中的困難。
6.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承包經營活動提出意見。
7.甲方有權按合同的約定收取承包金。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享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本合同規定的經營管理自。
2.乙方必須本著科學、負責的態度開展經營管理活動,嚴禁采取掠奪性方式進行生產。
3.乙方有權對茶園的設施進行整理、改造。
4.乙方有權對茶樹進行改種,包括修剪、臺刈、品種改良等,并保證茶園種植面積的穩定。
5.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添置設施的,乙方可自行采購;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承包期滿或本合同解除后由乙方處置。
6.乙方有權新建、改造房屋,在承包期內所有房屋的房產證均由乙方保管,新建、改造房屋的產權歸甲方所有,但如因甲方原因導致合同提前解除的,則甲方應按比例對乙方作出補償。
7.乙方對水塘擁有管理權,并擁有優先取水權,其他單位和個人如需用水,應征得乙方書面同意,在水量不足的情形下,乙方有權在甲方管轄的范圍內開渠引水。
8.承包經營范圍內的電力設施由乙方負責管理使用,如因電力不足而需增容的,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9.乙方生產、生活中所需木材須在甲方指定地點砍伐,無償使用。
10.乙方必須遵守《護林防火公約》及有關規定,嚴禁煙火進出,嚴禁放牧,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做好護林防火工作,對火警、火災必須積極參與撲救。
11.乙方必須做到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自負,同時建立健全財務制度,按國家有關規定上報各項報表,并接受各有關職能部門的檢查監督。
12.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向甲方支付保證金貳萬元,如乙方無違約行為,承包期滿或本合同提前解除后,該保證金應退還給乙方。
13.乙方必須按本合同的規定支付承包金。
六、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承包金的,則每逾期一天按未交部分的萬分之二承擔違約責任,如超過四十天仍未全部支付,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同時,甲方已收取的保證金無需退還。
2.如因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無法開展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則乙方可提前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應對乙方的所有投入予以賠償,并支付乙方違約金________萬元。
七、其它
1.承包期內如遇不可抗力等自然災害,甲方同意對承包金進行調整,具體標準由雙方另行協商。
2.凡涉及承包范圍內的產權事項,由甲方負責處理,但當其與乙方的利益沖突時,事先應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實施。
3.本合同未盡之處由雙方另行協商,形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的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但如因甲方債務的原因導致乙方利益受到損害(如種植面積和設施、房屋的減少)的,除按比例調整承包金及首先用承包金沖抵后,不足部分仍需對乙方賠償。
5.為確保乙方完整的經營自,甲方不得隨意處置(包括但不限于轉讓、出租、抵押等)土地使用權,在此,甲方同意將土地使用權證交與乙方保管,直至本合同終止。
6.合同期滿后,乙方有權優先續簽合同,但須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
八、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本合同目的。
2.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情形。
3.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出現重大變化,致使乙方無法經營的。
4.甲、乙方破產或被工商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的。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及天臺縣_________、天臺縣公證處各執壹份,并在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局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訂立本合同的背景:
______年,由______鎮農工商總公司與甲方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實際上由乙方承包經營,并且得到了發包方及其村民(代表)的一致同意,同時也取得了______鎮人民政府的批準。現根據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相關法律政策之規定,并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所有的土地一事達成如下一致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標的、數量及四至范圍
乙方承包的土地為甲方擁有的______畝土地,其四至范圍詳見附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__年,但因乙方已于______年實際上已承包了本合同項下土地,故本合同的承包期限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用于種植葡萄、水果、種苗、綠化苗木等其他農作物。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權利
(1)監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2)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2.義務
(1)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本合同;
(2)不得干涉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為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提供方便;
(4)依據區、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安排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1.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2)在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后,乙方擁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采取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其他方法流轉。
2.義務
(1)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2)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六、承包金的數量及其支付期限
承包金為每年______萬元,在每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付清。
七、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義務及法律法規的強制
性規定,否則,乙方有權單方決定是否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乙方所有的投入和違約金______萬元。
2.乙方如違反了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義務及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并要求乙方賠償給土地造成的損失;乙方超出合同規定付款期限的,則按每天萬分之二支付未付部分的違約金。
八、其他約定
1.在承包期內,因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嚴重毀損承包地的,在取得甲方、甲方村民代表及______鎮人民政府及農業主管部門同意后,甲方同意對乙方承包的土地進行調整,或按毀損土地面積在承包金中予以扣減,直至土地恢復種植能力;
2.甲方保證甲方村民不得在合同承包期內無故干擾、侵犯乙方的自主經營活動,如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必須予以賠償。
3.承包期內,乙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甲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時,乙方對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4.承包期內,甲方不得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強迫乙方放棄或變更土地承包經營權,更不得以劃分“口糧田”和“責任田”等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標承包,也不得將承包地收回抵頂欠款。
5.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轉包費、租金、轉讓費等,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擅自截留,且必須配合乙方土地流轉事項,但采取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取得甲方的同意。
6.承包期內若遇政府征用,則除土地補償金歸甲方外,其余款項一律歸乙方所有,未征用部分則繼續承包,承包金也按比例調整。
九、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有爭議,首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未果,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柒份,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壹份用于向有關部門申領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另貳份分別報南潯鎮人民政府及農業主管部門備案。
十一、特別條款
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有充分理由相信甲方對本合同項下的土地發包已取得了甲方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且已報請南潯鎮人民政府批準。如甲方未履行以上義務導致本合同無效,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所有投入和違約金______萬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發包方為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為某工程有限公司江蘇分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第二條 現任某工程有限公司江蘇分公司總經理劉某、江蘇分公司副總經理王某(以下稱承包者),自愿承包經營該分公司,承包期限暫定為五年,自 年一月三十一日至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三條 乙方為自我經營、自我發展、自我積累、自我制約,實行獨立核算的分公司。本協議承包方內容為:按規定上交一定比例的管理費,并以質量、安全指標、綜合治理、方針目標實現率作為掛鉤考核指標。乙方承包經營基數一經確定,則掛鉤指標值在承包期限內不變。
第四條 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上繳給甲方管理費執行標準:
1、由乙方總承包上海市范圍內工程的,按工程總產值4%向甲方上繳管理費。
2、由乙方總承包外省(市)工程的,按工程總產值3%向甲方上繳管理費。
3、由乙方承接的上海市范圍內的分包工程,乙方應按工程的總產值2%,向甲方上繳管理費。
4、由乙方承接外省(市)的分包工程,乙方應按工程的總產值1.5%,向甲方上繳管理費。
5、若甲、乙雙方共同承接的工程項目,管理費上繳標準由甲、乙雙方另議。
第五條 乙方在承包期內應完成下列指標:
一、甲、乙雙方本著雙贏的原則,甲方鼓勵乙方多接工程,多做工程,乙方當年完成和超額完成產值達到1億元后,甲方收取管理費的費率則隨之下調,下浮率僅用于第四條1、2、5款,對第四條3、4款的費率不再下浮。
1、完成產值≤1億元,收取管理費4%。產值1億元至3億元,每增加1000萬,則收取管理費下降0.1%。
2、產值≥3億元,收取管理費2%,不再下浮。
二、質量指標:(詳見附件一)。
三、安全生產指標:(詳見附件二)。
1、不發生工傷死亡事故和重傷事故。
2、工傷事故頻率不超過0.8‰。
3、安全生產規定的基礎管理工作(可參照公司的有關規定建制)。
四、質量方針目標實現率:100%。
五、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工程部上報工程質量驗收報告、工程質保期滿時的質量征詢記錄。
第六條 乙方上繳甲方工程管理費結算方法:
1、乙方在工程所在地開設工程專用帳戶,將所承建工程的工程款收入資金,存入該帳戶,專款專用,雙方控制,甲方監督使用,乙方不準以任何方式擅自挪用工程款,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名義對外投資,不得將資金拆借至外單位。不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銀行貸款。
2、管理費收取按工程付款情況,同比例收取。管理費應在收取工程款的同時,由乙方將資金劃入甲方的帳戶,并以利潤的形式反映在財務報表中。
3、乙方開具工程款發票后,凡涉及施工產值的營業稅、工程合同簽證費等,均按國家及上海市建筑施工企業有關規定,由乙方承擔。
4、凡乙方發生的應繳甲方的管理費、應承擔的營業稅、合同簽證費等其他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5、由乙方所承接的工程項目,按國家政策可享受免稅待遇或總承包單位已承擔了有關稅金的,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遞交有關文件資料。
6、凡屬乙方名下的工程款,除應繳甲方的部分外,保證金額劃入乙方帳戶,甲方不處置或占用乙方資金。但甲方有權對乙方財務的執行情況進行幫助監督和審計。
7、乙方的財務管理必須執行國家頒布的會計制度和本公司的財務制度,實行獨立核算,設置帳戶,進行資金管理。月末按規定編制會計報表,并在規定時點內上報甲方。
第七條 獎罰措施:
1、工程屬國家或省(市)重大工程、工程規模超億元(包括1億元左右的),必須被評為省(市)級以上的優質工程,若被評為中國建筑工程魯班獎或中國市政金獎的將一次性地給予重獎(獎額按工程規模的0.1%—0.3%左右);如果,連省(市)級的優質工程也評不上,則按工程規模0.1%的比例扣罰。
2、乙方必須確保承包合同段工程質量達到業主要求的各項指標,凡經整改合格的單位工程,將被視為乙方違約,甲方可按該單位工程造價的1%罰款。
3、綜合治理、文明施工等掛鉤指標的獎罰,(參照附件二)。
4、乙方如不能及時上報工程質量驗收報告和工程質保期滿時的質量征詢記錄,則乙方上交甲方的管理費額度上調0.5%。
第八條 甲方有權按承包協議規定,對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財務管理、文檔管理等情況進行監督和指導,并對生產經營實績進行年度考核。
第九條 甲方應當按承包協議規定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并在職責范圍內向乙方提供技術、資料、生產設備的幫助,協調乙方生產過程中可能碰到的技術攻關難題。
第十條 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的方法:
1、承包期內,雙方均不得無故中止協議,非經雙方協商同意,一方擅自變更合同,則視為違約,必須承擔違約責任。但如甲方發現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有違法違規或違反協議的行為,可由甲方單方面終止協議的情形除外。
2、違約責任的承擔。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為造成另一方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賠償另一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 協議的提前終止。
一、甲方發現乙方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
1、由于乙方管理不善或發生嚴重責任事故,影響到甲方資質或社會信譽的。
2、乙方在承包期內,有違法經營、違法亂紀行為,給甲方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
3、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4、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5、喪失商業信譽。
6、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本協議的能力。
7、有不履行本協議的任何惡意行為。
8、法律規定的其它情形。
二、上述情況發生,甲方及時通知乙方中止本協議。終止履行協議后,乙方無法履行本協議且在一個月內未恢復履行能力,甲方可以解除協議,并向乙方(分公司經營承包者 先生)追索由于解除協議所造成的任何支出、損失及費用,同時追索罰款,罰金為上述損失及費用之和的20%。
第十二條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需作增訂時,經甲乙雙方商定簽字蓋章后,形成本協議附件。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樣效力。
第十三條 本協議經甲方蓋章,雙方代表簽字后正式生效。本協議有效日從20xx年一月一日起算。
第十四條 本協議正本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 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工程有限
分公司
(蓋章)
法人代表(簽名): 經營承包人(簽名)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承包經營合同范文二發 包 方: 承 包 方: 營業執照號: 身份證號: 電 話: 電 話:
為了明確發包方方與承包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對********有限公司濟南分公司實行承包經營,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內容
承包方為******有限公司濟南分公司經理,從事濟南市的工程項目建設,承包方不得從事其他經營業務。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屆滿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展,另行訂立承包協議。
第三條 承包指標
在承包期限內承包方向發包方上繳承包費計人民幣月內支付。 另外,建設單位按建設工程總造價的2.6%所交納的建設工程勞動保險費,竣工結算后所返還數額,分公司向總公司應繳納 。
第四條 發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在 年 將分公司交給承包方經營管理。
4.2 提供分公司承攬承建工程勞務所需要的資質、證照及相關資料。
4.3 協助分公司參與招投標及辦理相關手續,提供相關服務。
4.4 對分公司的運行狀態、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等工作,實施監督和檢查。
4.5 對分公司進行年度工作考核,評估。
4.6 收取承包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
第五條 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作為承包負責人全面負責分公司的經營管理,接受發包方的監督與考評。
5.2 根據發包方授權,參與工程勞務投標;根據業務情況組建施工隊伍,負責材料采購、施工管理、質量保證、安全保障、資金籌措、竣工決算等工作。
5.3 合法使用,妥善保管發包方提供的資質及印鑒。
5.4 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對工程管理、工程質量、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5.5 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自行承擔分公司的全部債權債務及一切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于稅收、勞動保障);
5.6 按季度、年度呈報業績報表,按約定時間上交承包費用;
5.7 對分公司除上交約定承包費用、承擔約定其他費用外的一切有形財產享有所有權。
第六條 其它事項
6.1 分公司出現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經營不善等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承包方全部承擔。
6.2 發包方應承包方請求派往分公司長期工作的工程技術人員、項目管理人員、法律審查人員,其在分公司工作期間相應的工資、福利、差旅費等由分公司全部承擔,工資標準參照當地同類人員平均工資水平確定。
6.3 分公司需要發包方派員參與工程勞務招投標、辦理相關手續、訂立相關合同、協調對外關系的,發包方應當配合,相關人員差旅費、交通費、食宿費用、出差補助費由承包方承擔,差旅費、交通費、食宿費用據實報銷。
6.4 承包方保證分公司按時完整地向發包方移交各項目工程竣工驗收資料(工程勞務承包合同、中標通知書、竣工驗收報告、結算表單、民工工資表等)。
6.5 分公司單獨建賬,獨立核算,盈虧由承包方享有或承擔。分公司獨立進行稅務登記,如果當地稅務機關要求必須在當地繳稅,承包方應在當地依法按時納稅,承包方對承包期間形成的分公司一切債權債務負全部責任。
6.6 承包方在經營管理分公司期限內,應當保證工程質量、安全,順利完成施工任務,不得拖欠聘用人員工資,不得以分公司名義賒購材料物資或者向任何單位、個人借款融資。
第七條 違約責任
承包方承包經營分公司期間,出現下列情況,全部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的執行:發生質量、安全事故;拖欠農民工工資;分公司及所屬人員違法犯罪,造成一切民事、行政、刑事責任;發生被相關部門行政處罰、新聞媒體曝光等有損企業形象的事件;不按約定時限上交承包費用;違規使用資質;不服從發包方的監督管理。
第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盡量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訴訟處理由總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九條 本合同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保存一份,乙方保存一份,雙方簽章后產生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方:(蓋章) 承包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承包經營合同范文三發包方:********有限公司
承包方:********有限公司
發包方與承包方經協商一致,且經發包方股東會批準,現將公司經營權在本合同期限內發包給承包方以供經營,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承包經營期間,公司獨立核算、依法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第二條 承包經營期間,承包方必須在本公司的法定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以本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為準)。
第三條 承包經營的期限為五年,即從20xx年一月一日起至20xx年十二月三十日止。
第四條 承包經營的方式為:發包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將公司經營權提供給承包方,承包方為此支付給發包方人民幣萬元為第一年基數,以后每年承包費在上年基數上遞增10%。在每年的12月25日一次性繳清當年承包費。
第五條 發包方在20xx年一月一日的固定資產凈值必須在五年折完。
第六條 承包經營期間的債權、債務由承包經營這負責。
第七條 20xx年底發包方留存120萬元為承包基金。
第三章?承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承包方的權利
第八條?承包經營期間,承包方指派的人(僅限一人)作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行使總經理的職權。
第九條 承包方在承包期間,對本公司享有自主、獨立的的經營權。 具體權利如下:
1 有權聘任副總經理和各部門經理,組成本公司的領導機構,并報股東會備案,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后,該領導機構即告解體。
2 有權決定公司的機構設置,制定規章制度,人事聘用、任免和獎懲。 3 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購置新設備和資產。
第十條 承包方有權根據本合同規定,取得其應得的合法收入。 第十一條 承包方有權在承包期內使用公司公章、合同章、支票、賬號、發票等財務憑證。
承包方的義務
第十二條 承包方在承包期間應盡義務如下:
1 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期如數繳納應繳納的各種稅,費等。 2在承包期間,應保證公司各項資產的完好(合理損耗除外),。 第十三條 承包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四章 發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四條 發包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維護公司利益不受損害。
2有權監督本公司的經營范圍。
3對本公司有財務監督權。
第十五條?發包方的義務如下:
1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承包方的經營權。
2必須按本合同規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權益。
3必須全面履行合同中應由發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五章?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條 承包方的收入計算方法:承包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扣除承包費后的所有利潤均由承包方享有。
第六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第十七條 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發包、承包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國家有關政策與本合同簽訂時相比,發生重大變更,發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響,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條 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擾承包方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包方無法繼續經營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以及暫停支付承包費用,并要求發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須發包,承包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規定的承包期滿,發包承包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期滿三十日以前,承包方應接受發包方派出的審計機構對其承包情況進行審核,確定無誤后,雙方代表在審計意見書上簽字,承包方方可離職。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發包,承包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應負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二十條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承包方對公司的投資總額的50%作為違約金,如承包方的實際損失超出該違約金的,則發包方按承包方的實際損失賠償。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承包方如發生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則由承包方另行推選或指派承包經營者,經發包方認定,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六條 在簽訂本合同時,發包方應將公司所有資產及債權債務狀況編制成冊,雙方確認后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發包方應提供公司董事會和股東會關于不干涉承包方自主經營的決議,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滿后,如本公司承包經營,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況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再承包的權利。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五份,重慶業龍礦業設備有限公司兩份,重慶宏瑞礦山設備有限公司三份。
第三十條 本合同適用中國法律,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雙方提交重慶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發包方:
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
地址: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賓館經營管理工作,不斷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國家關法律、法規、省市有關政策以及甲方有關文件精神,結合企業實際狀況,本著實事求是、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共同簽訂賓館承包經營合同書(以下簡稱合同)。
第二條甲方將賓館的客房部(四至六層,共三層)的服務經營權交乙方承包經營。乙方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運行模式。乙方獨自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權債務和由此引發的經濟、安全和法律責任。
第三條乙方應依據省市有關政策以及公安部門的有關規定,嚴格參照旅游業賓館飯店服務標準,做好服務。
第四條甲方監督資產的合理使用和協助乙方做好對外協調工作。
第二章承包經營的范圍和條件
第五條甲方所屬的營業場所地理位置座落于,其中經營樓層面積。
第六條乙方承包經營甲方大樓的四樓至六樓的商務房間(一樓大廳,乙方只享有出入權利)。
第七條上述一樓大廳若乙方在今后打算承包經營使用,必須經得甲方同意,否則甲方有權索取賠償。
第三章承包經營期限
第八條甲方承包經營盛發商務賓館的期限為年,自年
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九條合同期滿,乙方完成上繳費,雙方可自愿續簽合同,但乙方須在期滿前六個月以正式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是否續簽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續簽權。
第四章承包金及付款方式
第十條
第五章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甲方的權利
1、對移交給乙方承包經營管理的房產、設施、設備等資產享有法定所有權,并享有監督權。
2、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應遵循國家的法律、法規。監督乙方依法經營、依法納稅。監督乙方嚴格執行有關部門安全、消防、衛生等方面規定。
3、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鼓勵并支持乙方在正常營業范圍內合法地開拓各種新的經營業務,不斷擴大營業額和獲取更多的利潤。
4、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有權不定期檢查盛發商務賓館的建筑物、設備設施、安全衛生等狀況,有權要求乙方對不合格的地方作出及時整改。
5、甲方有權了解乙方承包經營狀況,查閱乙方經營報表、財務報表、年檢資料等材料。但甲方對上述情況負有保密義務。
6、對乙方經營服務中由于乙方原因所發生的員工傷害事故、食物中毒以及其它重大安全事故,依照本合同和有關法律法規由乙方獨立承擔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甲方有督促權。
第十二條甲方的義務
1、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辦理各種年檢手續。
2、甲方有義務向乙方介紹盛發商務賓館的設備設施狀況及提供賓館的部分資料,供乙方參考。
3、協助乙方努力做好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的處置工作。
4、在乙方承包經營過程中,如遇國家行政執行機關按法律規定,必須要對盛發商務賓館進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改造,應由乙方出面處理,并承擔相應的改造費用。
第十三條乙方的權利
1、為使賓館能滿足正常的承包經營需要,在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乙方方可有權對盛發商務賓館進行必要的整改和裝飾。
2、在合同期內,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資產享有合同使用權并必須保持設備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滿自然損壞的設施,應由乙方及時上報甲方審定后報廢,乙方不得擅自處理。
3、乙方有權在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內不斷擴展業務,創造更多的利潤,增加賓館的知名度,提高其良好的信譽。
4、根據經營需要,乙方有權按《勞動法》的規定自行招聘酒店的工作人員,錄用的工作人員名單在雙方勞動合同簽訂后一個月內報甲方。甲方對此負有保密義務。
5、乙方若以盛發商務賓館的無形或有形資產從事進行抵押貸款等金融活動,必須經甲方同意,否則將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第十四條乙方的義務
1、不得在經營過程中將賓館轉讓給第三方經營,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2、乙方對房屋改造裝修,應以書面形式征得甲方許可,其費用自行承擔,不得以此為借口沖減承包金。承包期滿,乙方在經營期間除新添電器設備外,對房屋進行改造時,應以書面形式征得甲方許可,改造后的房屋設備應保留原狀,不得拆除,并不得以此要求經濟補償。
3、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應在賓館正常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違反正常經營范圍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乙方在經營期間,煤、水電及各項政府收費自行承擔。
5、乙方在經營期間應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資產損失,乙方應付全部責任。
6、乙方只有經營使用權,無權將甲方資產挪作他用,不準用于抵押擔保、作價入股等行為,否則造成損失,乙方負全部責任。
7、乙方對于電器設備也應定期保養,費用自理,確保完好的使用狀態,由于乙方使用或維修不當,造成電器報廢,乙方應承擔重新添置的全部費用。承包期滿向甲方交返與合同生效時的備品及電器的數量及品牌保持一致,并能保證正常使用。乙方新添置的設備及備品,合同到期時由乙方自行解決。
8、承包經營賓館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按規定自行繳納。承包經營所需的給類低值消耗品、物品也由乙方承擔。
9、賓館中乙方自購設備的商業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保險賠償金歸乙方所有。
10、做好經營期間的各項安全工作,特別是要嚴格執行消防和視頻、衛生、安全等工作,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乙方應向甲方呈報經營期間的消防安全,食品衛生安全和財務安全等工作規范,如因乙方責任發生火災、食物中毒、工傷事故以及其它惡性案件的,乙方必須獨自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情節特別嚴重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章違約責任追究及合同終止
第十五條合同到期自行終止或雙方協商一致可隨時終止,但首先提出終止方必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
第十六條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合同的相對方(守約方)都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賠償標準為:當年總經營承包費乘以提前終止合同的年數的10%計。
第十七條在承包經營期間,由于乙方自身的原因而被迫終止對酒店的承包經營,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承包金,甲方不予退還。
第十八條由于乙方違法經營被有關部門查處而使甲方再繼續經營受到損失,乙方應負責予以賠償。
賠償標準:影響時間天數×年承包費/365天計。
第十九條按本合同的付款期限,乙方超10天不能及時付清年度承包金,即為甲方終止合同,甲方有權按合同要求索賠。
第七章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第二十條合同的變更:合同履行中若需要變更,可由雙方友好協商,重新簽訂變更協議。
第二十一條合同的解除:若乙方不能履行及時繳納承包金義務,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若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政府法規,并造成一定影響,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八章合同糾紛、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二條對于甲乙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行,則應提請當地仲裁機構進行仲裁,直至
通過相應的法律程序解決。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之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后予以修改、另行補充。本合同若有與國家新頒布的法規文件相矛盾之處,則以國家法規文件為準。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聯系方式:聯系方式:
酒店經營承包合同范文
發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簽 約 地 點: 簽 約 日 期:
酒店承包經營合同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聯系電話: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聯系電話:
為了提高酒店的經營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本著共同發展、相互信任、平等互利的原則,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好運中心溫泉大酒店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權利能力聲明
1.1甲方聲明與保證:甲方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合法注冊成立的獨立法人,有完全的權利將本合同項下的發包標的在約定期限內發包給乙方使用,并有能力履行約定的義務。
1.2乙方聲明與保證:乙方有完全的法律資格在約定期限內在承包標的內依法開展約定的經營活動,并有能力履行約定的義務。
第二條 承包標的名稱、位臵、經營范圍、及設施。
2.1 莆田市好運中心溫泉大酒店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區 路 號,建筑面積總計: ㎡,法定代表人: ,
經營范圍見營業執照。
2.2 該酒店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清單。
2.3 本合同簽訂后 日內,甲乙雙方共同指派專人對移交給乙方的好運中心溫泉大酒店的財產進行清點、確認。
2.4承包期間發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 承包期限及酒店改造裝修免租期
3.1該酒店承包期限共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2 酒店改造裝修免租期:甲乙雙方約定自 年 月 日起3個月內完成酒店改造裝修,此期間,甲方不向乙方收取承包金。改造期間發生的一切費用及施工安全由乙方及具體施工方負責。
第四條 承包金、承包期相關費用、稅金、履約保證金及支付方式
4.1 乙方承包經營甲方酒店第一年的承包金為人民幣 佰 拾萬元整(¥ 元),以后每年的承包金在前一年應交納承包金上遞增 %。
4.1.1 計算第一年承包金的年度是指自酒店改造裝修免租期屆滿次日起連續計算12個月期間。
4.1.2 承包金支付方式:承包金按季度支付,在裝修免租期屆滿后3日內,乙方向甲方交納第一季度租金,以后乙方應于每季度結束的15日前以現金或銀行轉賬的方式向甲方交納下季度的承包金。甲方指定銀行賬號: ,戶名: ,開戶行: 。
4.2 承包期間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電費、垃圾清運費、排污費
等費用,乙方向相關部門繳納,在此過程中,甲方應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必要的協助。
4.3 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和稅務條款的規定繳納酒店經營的各項稅金。
4.4 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3日內,向甲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作為履約保證金。
4.4.1 履約保證金的處理方法: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對本酒店改造裝修竣工驗收合格后7日內,甲方將 萬元履約保證金中的 萬元退還給乙方;剩余 萬元轉為本合同的押金,承包期滿雙方有關費用結清、財產、設備、物品等移交完畢后10日內,甲方將押金無息全額返還乙方。
第五條 酒店改造裝修及二次裝修
5.1乙方承諾一次性投資約 萬元人民幣,在簽訂本合同之后酒店移交之日起,開始對該酒店按照星級綜合標準進行整體改造裝修。
5.1.1 在簽訂本合同之后3日內,乙方應將酒店改造裝修方案報送甲方審核,經甲方同意后,乙方按改造裝修方案進行施工。
5.1.2 甲方指派代表對乙方施工進行監督,并協助乙方辦理相關裝修審批備案,相關備案費用由乙方承擔。
5.2 承包期五年屆滿,乙方應根據市場行情,對該酒店進行二次裝修,以滿足市場需要。二次裝修方案應報甲方審核同意。
5.3 酒店原來的建筑結構與布局設施等不得隨意變動。因經營之需確要作局部變動,例如裝修、供電增容等,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6.1 甲方權利
6.1.1 甲方負責保管酒店的產權證明和營業執照、公章、工商稅務登記證、安全衛生合格證等證章。乙方在需要使用的上述證章時,需經甲方審核后,由甲方提供使用。
6.1.2 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應遵循國家的法律、法規;監督乙方依法經營、依法納稅;監督乙方嚴格執行有關部門安全、消防、衛生等方面規定。
6.1.3 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鼓勵并支持乙方在正常營業范圍內合法地開拓新的經營業務,不斷擴大營業額和獲取更多的利潤。
6.1.4 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有權不定期檢查好運中心溫泉大酒店的建筑物、設備設施、安全衛生等狀況,有權要求乙方對不合格的地方作出及時整改。
6.1.5 甲方有權了解乙方承包經營狀況,查閱乙方經營報表、財務報表、年檢資料等材料,但甲方對上述情況負有保密義務。
6.2 甲方義務
6.2.1 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有義務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該酒店各種年檢手續。
6.2.2 根據乙方正常經營的需要,并經自身審核同意,甲方應按規定出示營業執照、印章等證照,并提供上述證照的復印件。
6.2.3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內,甲方有義務向乙方介紹該酒店設
備設施狀況及提供酒店相關資料,供乙方參考。
6.3 乙方權利
6.3.1 為了使酒店能滿足正常的承包經營需要,在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有權對該酒店進行必要的整改和裝飾。
6.3.2 乙方有權在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內不斷擴展業務,創造更多的利潤,增加大酒店知名度,提高其良好的信譽。
6.3.3 乙方有權自主經營,制定酒店各種規章制度,經營目標和方案等。
6.4 乙方義務
6.4.1 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應在酒店正常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違反正常經營范圍及非法經營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4.2 乙方需以甲方名義對外簽訂各類合同或協議時,須經甲方審核同意,并由甲方具體使用酒店的證章。甲方對上述合同和協議內容負有保密義務。基于上述合同和協議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承擔法律責任,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6.4.3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對內對外提供擔保、抵押或舉債等。
6.4.4 在承包經營期間,酒店的各種辦證及年檢手續均由乙方負責辦理,相關費用也由乙方承擔。(建議:應當由甲方協助辦理,乙方承擔費用,如果乙方辦理可能導致乙方的經營項目甲方不知情,況且工商的所有材料均在甲方手上。)
6.4.5 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酒店的名稱。確需變更,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變更手續及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6.4.6 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應嚴格遵循國家的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消防、衛生等方面的有關規定。乙方應依法經營、守法經營、依法納稅。
6.4.7 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對酒店的建筑物、設備設施、工具等,必須精心維護、定期保養、及時維修,相關保養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4.8 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不得作有損于甲方形象的各種宣傳或廣告,否則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與責任。
6.4.9 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應把其身份證、相關證明等交予甲方查驗。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應將上述證照的復印件留存甲方處以備案。
6.4.10 承包經營酒店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按規定自行繳納。承包經營所需的各類低值消耗品、物品也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經營管理
7.1 乙方應制定酒店經營管理目標、經營方案、建立酒店各項管理制度、運作流程與服務標準,完善酒店組織架構、崗位編制和崗位職責等,并報甲方備案。甲方對此負有保密義務。
7.2 乙方自行招聘酒店的工作人員,錄用的工作人員名單在勞動合同或者勞務合同簽訂后一個月內報甲方人事部備案。甲方對此負有保密義務。
7.2.1 酒店現有的工作人員,由乙方直接接收,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或者勞務合同。經乙方考核,合格者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轉為乙
方聘用人員;不合格者,予以辭退。
7.2.2 在承包期間,酒店所有的員工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均應乙方負責,因勞動用工或勞務發生的糾紛,與甲方無關,乙方承擔相關責任。
第八條 酒店的轉讓與轉租
8.1 在承包期間,甲方有權依法定程序抵押或出賣乙方所承包的酒店。出賣后,本合同對新的酒店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8.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人轉租及轉包、轉借酒店。
8.3 甲方出售該酒店,在1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 保險
9.1在承包期間乙方應將其在酒店的全部資產以甲方名義辦理商業保險,保險單上投保人及被保險人為甲方,保險費由乙方承擔。投保險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險種:(1)財產險;(2)公眾責任險;(3)勞工保險;
(4)團體意外險;(5)其他按酒店行業標準應投的保險。
9.2 酒店中乙方自購設備的商業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保險受益人為乙方。
第十條 合同的延續、變更、解除與終止
10.1 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
10.2 承包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酒店,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期承包,則必須在承包期滿3個月之前書面函告甲方,經甲方同意
后,重新簽訂承包合同。
10.3承包合同解除或期滿,乙方與員工的勞動關系由乙方自行處理,甲方自愿接收的除外。
10.3 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0.3.1 甲方沒有按照約定移交酒店超過15日以上(含);
10.3.2 經乙方函告,仍不協助乙方辦理年檢等手續;
10.4 在承包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所承包給乙方的酒店:
10.4.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包、轉借該酒店;
10.4.2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除變動酒店結構;
10.4.3 損壞承包的酒店設施,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未修復的; 10.4.4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酒店用途的;
10.4.5 利用所承包的酒店進行非法活動;
10.4.6 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費用超過15天。 10.4.7承包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10.4.8承包期間,乙方逾期20天未繳納承包金。
10.4.9乙方擅自以甲方名義舉債,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0.4.10 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時,甲、乙雙方協助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一條 酒店收回的驗收
11.1 乙方應于承包期滿后或合同終止后30天,將承包酒店及附屬設備、設施、物品等清點后如數交還給甲方。
11.2 乙方交還甲方的酒店及附屬設施應保持完好的狀態,保證交還后的酒店能夠正常經營。
11.3 乙方裝修改造投入的設備、設施、物品等全部無償移交歸甲方所有。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 萬元違約金,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12.2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乙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按12.1條款支付違約金外,賠償損失計算標準定為:投入總費用(有準確的憑證)×70%×提前終止合同的年數/20xx年。
12.3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甲方解除合同,乙方除按12.1條款支付違約金外,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對大酒店所進行的改造與裝飾等均無償歸甲方所有,同時,甲方有權沒收乙方的押金。
12.4 在承包期內,乙方應按時向甲方交納承包金,逾期交納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交納承包金的0.15%的滯納金,逾期超過20天以上(含),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300萬元違約金,并沒收押金。
12.5合同期滿,乙方未按約定交還酒店的,每逾期一天,須向交付支付占用費 元,并支付違約金 元。
第十三條 免責條款
13.1 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13.1.1 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3.2 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酒店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13.3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14.1 凡因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精神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合同生效及其它
15.1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自雙方有權的簽約代表人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 15.3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表達酒店承包經營合同
發包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 賓館經營管理工作,不斷提高經濟效益和
社會效益。根據國家關法律、法規、省市有關政策以及甲方有關文件精神,結
合企業實際狀況,本著實事求是、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共同簽訂 賓館承包經營合同書(以下簡稱合同)。
第二條 甲方將 賓館的客房部(四至六層,共三層)的服
務經營權交乙方承包經營。乙方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運行模式。乙方獨自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權債務和由此引發的經濟、安全和法律責任。
第三條 乙方應依據省市有關政策以及公安部門的有關規定,嚴格參照旅
游業賓館飯店服務標準,做好服務。
第四條 甲方監督資產的合理使用和協助乙方做好對外協調工作。 第二章 承包經營的范圍和條件
第五條 甲方所屬的營業場所地理位置座落于其中經營樓層面積 。
第六條 乙方承包經營甲方大樓的四樓至六樓的商務房間(一樓大廳,乙
方只享有出入權利)。
第七條 上述一樓大廳若乙方在今后打算承包經營使用,必須經得甲方同
意,否則甲方有權索取賠償。 第三章 承包經營期限
第八條 甲方承包經營盛發商務賓館的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九條 合同期滿,乙方完成上繳費,雙方可自愿續簽合同,但乙方須在期滿前六個月以正式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是否續簽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續簽權。 第四章 承包金及付款方式
第十條 第五章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 甲方的權利
1、對移交給乙方承包經營管理的房產、設施、設備等資產享有法定所有權,并享有監督權。
2、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應遵循國家的法律、法規。監督乙方依法經營、依法納稅。監督乙方嚴格執行有關部門安全、消防、衛生等方面規定。
3、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鼓勵并支持乙方在正常營業范圍內合法地開拓各種新的經營業務,不斷擴大營業額和獲取更多的利潤。
4、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有權不定期檢查盛發商務賓館的建筑物、設備設施、安全衛生等狀況,有權要求乙方對不合格的地方作出及時整改。
5、甲方有權了解乙方承包經營狀況,查閱乙方經營報表、財務報表、年檢資料等材料。但甲方對上述情況負有保密義務。
6、對乙方經營服務中由于乙方原因所發生的員工傷害事故、食物中毒以及其它重大安全事故,依照本合同和有關法律法規由乙方獨立承擔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甲方有督促權。
第十二條 甲方的義務
1、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辦理各種年檢手續。
2、甲方有義務向乙方介紹盛發商務賓館的設備設施狀況及提供賓館的部分資料,供乙方參考。
3、協助乙方努力做好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的處置工作。
4、在乙方承包經營過程中,如遇國家行政執行機關按法律規定,必須要對盛發商務賓館進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改造,應由乙方出面處理,并承擔相應的改造費用。
第十三條 乙方的權利
1、為使賓館能滿足正常的承包經營需要,在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乙方方可有權對盛發商務賓館進行必要的整改和裝飾。
2、在合同期內,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資產享有合同使用權并必須保持設備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滿自然損壞的設施,應由乙方及時上報甲方審定后報廢,乙方不得擅自處理。
3、乙方有權在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內不斷擴展業務,創造更多的利潤,增加賓館的知名度,提高其良好的信譽。
4、根據經營需要,乙方有權按《勞動法》的規定自行招聘酒店的工作人員,錄用的工作人員名單在雙方勞動合同簽訂后一個月內報甲方。甲方對此負有保密義務。
5、乙方若以盛發商務賓館的無形或有形資產從事進行抵押貸款等金融活動,必須經甲方同意,否則將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第十四條 乙方的義務
1、不得在經營過程中將賓館轉讓給第三方經營,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終
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2、乙方對房屋改造裝修,應以書面形式征得甲方許可,其費用自行承擔,不得以此為借口沖減承包金。承包期滿,乙方在經營期間除新添電器設備外,對房屋進行改造時,應以書面形式征得甲方許可,改造后的房屋設備應保留原狀,不得拆除,并不得以此要求經濟補償。
3、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應在賓館正常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違反正常經營范圍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乙方在經營期間,煤、水電及各項政府收費自行承擔。
5、乙方在經營期間應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資產損失,乙方應付全部責任。
6、乙方只有經營使用權,無權將甲方資產挪作他用,不準用于抵押擔保、作價入股等行為,否則造成損失,乙方負全部責任。
7、乙方對于電器設備也應定期保養,費用自理,確保完好的使用狀態,由于乙方使用或維修不當,造成電器報廢,乙方應承擔重新添置的全部費用。承包期滿向甲方交返與合同生效時的備品及電器的數量及品牌保持一致,并能保證正常使用。乙方新添置的設備及備品,合同到期時由乙方自行解決。
8、承包經營賓館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按規定自行繳納。承包經營所需的給類低值消耗品、物品也由乙方承擔。
9、賓館中乙方自購設備的商業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保險賠償金歸乙方所有。
10、做好經營期間的各項安全工作,特別是要嚴格執行消防和視頻、衛生、安全等工作,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乙方應向甲方呈報經營期間的消防安全,食品衛生安全和財務安全等工作規范,如因乙方責任發生火災、食物
中毒、工傷事故以及其它惡性案件的,乙方必須獨自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情節特別嚴重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章 違約責任追究及合同終止
第十五條 合同到期自行終止或雙方協商一致可隨時終止,但首先提出終止方必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
第十六條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合同的相對方(守約方)都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十七條 在承包經營期間,由于乙方自身的原因而被迫終止對酒店的承包經營,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承包金,甲方不予退還。
第十八條 由于乙方違法經營被有關部門查處而使甲方再繼續經營受到損失,乙方應負責予以賠償。
賠償標準:影響時間天數×年承包費/365天計。
第十九條 按本合同的付款期限,乙方超10天不能及時付清年度承包金,即為甲方終止合同,甲方有權按合同要求索賠。 第七章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第二十條 合同的變更:合同履行中若需要變更,可由雙方友好協商,重新簽訂變更協議。
第二十一條 合同的解除:若乙方不能履行及時繳納承包金義務,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若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政府法規,并造成一定影響,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八章 合同糾紛、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二條 對于甲乙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本著實
事求是的態度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行,則應提請當地仲裁機構進行仲裁,直至通過相應的法律程序解決。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之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后予以修改、另行補充。本合同若有與國家新頒布的法規文件相矛盾之處,則以國家法規文件為準。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生產積極性,提高經濟效益,甲方經研究決定,將魚塘進行招標承包,乙方參加競投中標。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 乙方承包魚塘的土名:_________,魚塘面積:_________畝_________分_________厘。
第二條 承包期限_________年______月,即從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 承包金額和繳交方法:魚塘承包總金額為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___角________分。魚塘每年承包金額為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角_____分,每年的承包金應于當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繳交完畢。
第四條 在承包期內,乙方所承包的魚塘需要用電必須服從電管站的管理,并按照甲方指定地方裝上電表和漏電開關,才能用電,一切費用由_______方負責。電費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甲方提供魚塘給乙方承包經營,乙方必須按規定養殖水產物,不允許隨意改變其使用用途和破壞魚塘,期滿后按原貌交還給甲方(包括塘基修復)。
乙方養魚、新放魚苗、看管魚塘(或河道、水庫、湖面)的費用,均由乙方自理。
乙方在捕撈魚時,嚴禁使用電魚、毒魚、炸魚等危險辦法。
第六條 在承包期內,乙方經甲方同意需在塘基建設建筑物或種植農作物,期滿后應拆除搬遷或停止耕作,若新承包者愿意受讓,可繼續保留,但絕不允許前者保留使用,否則甲方有權雇請民工強制拆除,所需一切費用,仍要乙方支付。
第七條 在承包期內,因國家建設或者鄉鎮需要征用土地時,甲乙雙方應無條件服從,本合同同時解除。征地單位按征用土地的有關規定予以補償,有關青苗補償費歸乙方,土地補償費 和其他補償費歸甲方。
第八條 養魚與農業用水發生矛盾時,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線不低于_________米。
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時,甲方應及時提供抽水機給乙方使用。
如發生偷、毒、炸魚等情況,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
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九條 乙方在承包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無償收回發包的魚塘
1.乙方擅自將承包的魚塘轉讓、轉租、轉包、轉借、或者以合作,聯營為名,實質是改變承包經營者的(若遇特殊情況經甲方批準并辦妥手續者除外);
2.乙方丟荒、丟耕、或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承包魚塘的用途和進行破壞性、掠奪性經營,經甲方勸阻無效,造成地力、生產力下降的;
3.乙方利用承包魚塘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4.乙方拖欠承包款(包括部分拖欠)達_________天的;
5.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有關解除合同的情形。
第十條 風險責任:乙方在承包期間所發生的一切生產經營費用(包括安全事故、保險金的購買和一切事故及災害造成的損失),債權和債務均由乙方負責。有關農業稅、水產稅、特產稅均由_________方負責,與_________方無關。承包款仍按承包合同規定繳交,但由于遭遇不可抗力的特大自然災害造成乙方不能繼續履行合同,乙方應及時將不可抗力的事故以書面通知甲方,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第十一條 本合同實行抵押承包的原則,在簽訂合同時,乙方必須在_____天內按魚塘承包款總額_____%作為承包押金給甲方,即押金金額為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_______角_______分,作為履約的保證。承包合同期滿,若乙方能履行合同,則甲方應退還抵押金給乙方。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經乙方同意提前解除合同,視為違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承包押金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_______角_______分。
2.乙方若中途退包,提前解除合同,視為違約,甲方將沒收乙方繳交的承包押金_____萬仟____佰____拾_____元____角_____分。
3.乙方逾期繳交承包款,須向甲 方支付違約金,每逾期一日,按拖欠承包款總額每日_____%計付違約金,若拖欠承包款(包括部分拖欠)達_____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沒收乙方繳交的承包押金,并無償收回發包的魚塘。
第十三條 糾紛的處理辦法:_________。
第十四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并經_________鑒證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會計入帳一份,合同鑒證機關一份。
第十五條 其它條款: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