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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可持續發展模板(10篇)

時間:2023-07-12 16:26:46

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0篇農業農村可持續發展,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農業農村可持續發展

篇1

近50年的全球氣候變暖主要是由人類活動大量排放的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亞氮等溫室氣體的增溫效應造成的。全球變暖帶來的經濟和社會危機日益顯現,使人類生存和發展面臨巨大挑戰。農村的碳排放是溫室氣體主要來源之一,農村也成為了受氣候變化影響的地區之一。我國有18多億畝土地在農村,其中有1.5億畝土地已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

低碳農業經濟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為基礎的農業經濟模式,低碳農業經濟實質是能源高效利用、清潔能源開發,核心是農村能源技術和減排技術創新、農業產業結構和制度的根本性轉變。

1農村生態環境破壞的現狀

1.1農村水源污染嚴重

我國有相當比例的農村飲用水源地沒有得到有效保護,有關資料顯示我國有3億多農村人口飲水達不到安全標準。水污染對農業生產的破壞作用非常嚴重,導致農作物毒物質富集,農產品質量降低,甚至顆粒無收,迫使部分地區改變農業種植結構。漁業受污水的影響則更加嚴重,如2004年7月,淮河發生重大水污染事件,污水所到之處,魚蝦絕跡。

1.2農村土壤污染嚴重

全國約25%土地的土壤污染處于警戒狀態,約5%受到比較嚴重的污染。由土壤污染引發的農產品安全的事件時有發生,缺乏安全保障的農產品已經嚴重影響了群眾的健康和社會的穩定。

1.3農村固體廢棄物污染蔓延

隨著我國的工業化和城鎮化發展速度的加快,生活垃圾量也迅速增長,而且大量城市垃圾都流向了城郊和農村,給農村帶來了嚴重污染。

2發展低碳農村經濟的意義 1有利于促進產業結構調整

建設低碳農業與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本質一致,是貫徹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發展低碳農業是轉變農業經濟增長方式、調整產業結構、減輕農業資源與環境壓力的重要方法。 2有利于實現農業跨越式發展

近年來,我國新農村建設步伐加快,鄉村清潔工程穩步推進,再生資源開發利用產業呈快速增加之勢。如果繼續加大投入,大力發展低碳農業,可以避免自然資源的過度消耗,進而實現農業的跨越式發展。 3有利于提高農業生產的綜合效益

低碳農業能大大提高勞動生產率、土地利用率、資源利用率,從而大大提高經濟效益。低碳農業充分合理地利用、保護和增殖自然資源,加速物質循環和能量轉化,有顯著的生態效益。

3發展低碳農村經濟的途徑 1全面強化綠色無公害農產品基地建設

在科學規劃的基礎上,發展無公害農產品基地,例如有機食品以及綠色食品的生產基地等,并且要積極按市場經濟規律把產品推向市場。此外,還要加大力度建設安全食用農產品重點加工企業,創建綠色低碳農產品市場,積極發揮這些基地、企業的帶頭作用,促進低碳農業規模的擴大。 2大力實施科教興農戰略,大力提高低碳農業整體水平

發展低碳農業,還應該加強農業科技教育,要積極整合加強生態農業建設與科教興農戰略。要大力引進、選育、推廣品質優良、產量較高的品種,提高種養業的低碳水平;進一步改革農業科研機制,引導農業科技企業向低碳、高效方向發展,加大對企業、基地潛力的挖掘;積極開展并加強對農業技術人員及廣大農民低碳農業知識的培訓,從根本上提高低碳農業水平;要加大低碳農業科技示范園區建設力度,園區建設政策應該更加傾向于低碳農業,使之成為發展低碳農業的榜樣;積極推廣和使用農作物病蟲防治技術和農業生產用品無害處理技術,積極合理使用農藥防治,宣傳和使用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 3加大對低碳農業的監管,強化低碳農業的規范化程度。

為促進和發展低碳農業,滿足老百姓對綠色、無公害、低碳農產品的日益增長的需求,必須加強對農產品生產全過程的監管力度;建立、健全農產品檢測機制,從源頭上控制農業生產過程中可能造成的污染;對即將上市的農產品和市場上的農產品要加強質量監督和檢測。建立農產品質量追溯制度,嚴格踐行對百姓作出的低碳、綠色、安全的承諾,對不合格農產品進行召回、銷毀、理賠。

4積極宣傳低碳農業,全面提高老百姓的低碳農業認識

充分利用媒體資源,開展低碳農業宣傳,提高農民群眾的低碳意識。低碳農業對我國來說尚屬新生事物,民眾對此認識不足。因此,要積極開展多渠道、多形式、多方位的宣傳教育。 運用輿論宣傳工具,積極宣傳低碳農業,讓廣大民眾充分認識低碳農業的重要性,認識到低碳農產品的安全性和優越性,逐漸形成良好的發展態勢。

宣傳和改善農民和農產品加工企業的低碳環

境,打造低碳農產品自主品牌,生產綠色、低碳、無公害農產品,發展農副產品的低碳深加工企業,使得廣大農民和加工企業積極參與低碳農業建設。以低碳農業理論為先導,將低碳農業作為農民教育和科技培訓的重要內容,鼓勵農民采用低碳技術,實施低碳型種養模式,創造整體、協調、循環、再生的和諧低碳系統。 5強化農業行政執法,為發展低碳農業保駕護航

加大農業行政執法力度,執行農用資源管理條例、農業管理條例等有關的法律法規。加強對農資市場、低碳農產品生產基地、農產品批發市場的農產品質量進行監測和管理,確保農業生產用品的安全。堅決打擊各種損害農產品安全、破壞資源環境,假冒無公害、綠色、低碳農產品標志、品牌的違法行為。要積極展開 “低碳打假”行動,維護廣大農民和消費者的利益。同時根據發展低碳農業的要求,促進農業執法隊伍的發展。 6加大對低碳農業的投入,保證低碳農業發展的物質基礎

低碳農業關系到整個農村經濟的全局,建設投資大、見效慢,因此在起步階段需要政府加大投資力度。國外政府為鼓勵農民從生產常規農產品轉向生產低碳農產品,對農民給予相當數額的補貼。鑒于國外的經驗和發展低碳農業的需要,必須確保生產基地、生產加工過程、貯藏運輸途過程中杜絕污染。這對于正常生產的農民和加工企業來說,這一轉變不但人力投入將大大增加,而且物質投入更需加大。因此,低碳農業在發展初期需要相關農業部門加大對低碳農業的投入,設立低碳農業專項投入資金。在加大投資的同時,還必須制定優惠政策,吸引社會各界投資發展低碳農業。積極鼓勵農產品加工企業、銷售企業、科研單位等進入低碳農業發展領域,與低碳農業建設基地及農戶形成共享利益。此外,還應該采取財政稅收、信貸等經濟方面的優惠政策,扶持一批農業低碳型龍頭企業,推進和擴大低碳農產品發展,提高低碳農業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4展望

當前農村發展步入一個嶄新的階段,發展低碳農村經濟是新農村建設的客觀要求,為了我國農村的持續、科學、和諧發展,我們必須采取有效措施,保護和改善農村環境,提高農民生活質量和健康水平,必須發展低碳農業,只有這樣才能增強農村的可持續發展能力。

篇2

近50年的全球氣候變暖主要是由人類活動大量排放的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亞氮等溫室氣體的增溫效應造成的。全球變暖帶來的經濟和社會危機日益顯現,使人類生存和發展面臨巨大挑戰。農村的碳排放是溫室氣體主要來源之一,農村也成為了受氣候變化影響的地區之一。我國有18多億畝土地在農村,其中有1.5億畝土地已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

低碳農業經濟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為基礎的農業經濟模式,低碳農業經濟實質是能源高效利用、清潔能源開發,核心是農村能源技術和減排技術創新、農業產業結構和制度的根本性轉變。

1農村生態環境破壞的現狀

1.1農村水源污染嚴重

我國有相當比例的農村飲用水源地沒有得到有效保護,有關資料顯示我國有3億多農村人口飲水達不到安全標準。水污染對農業生產的破壞作用非常嚴重,導致農作物毒物質富集,農產品質量降低,甚至顆粒無收,迫使部分地區改變農業種植結構。漁業受污水的影響則更加嚴重,如2004年7月,淮河發生重大水污染事件,污水所到之處,魚蝦絕跡。

1.2農村土壤污染嚴重

全國約25%土地的土壤污染處于警戒狀態,約5%受到比較嚴重的污染。由土壤污染引發的農產品安全的事件時有發生,缺乏安全保障的農產品已經嚴重影響了群眾的健康和社會的穩定。

1.3農村固體廢棄物污染蔓延

隨著我國的工業化和城鎮化發展速度的加快,生活垃圾量也迅速增長,而且大量城市垃圾都流向了城郊和農村,給農村帶來了嚴重污染。

2發展低碳農村經濟的意義 1有利于促進產業結構調整

建設低碳農業與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本質一致,是貫徹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發展低碳農業是轉變農業經濟增長方式、調整產業結構、減輕農業資源與環境壓力的重要方法。 2有利于實現農業跨越式發展

近年來,我國新農村建設步伐加快,鄉村清潔工程穩步推進,再生資源開發利用產業呈快速增加之勢。如果繼續加大投入,大力發展低碳農業,可以避免自然資源的過度消耗,進而實現農業的跨越式發展。 3有利于提高農業生產的綜合效益

低碳農業能大大提高勞動生產率、土地利用率、資源利用率,從而大大提高經濟效益。低碳農業充分合理地利用、保護和增殖自然資源,加速物質循環和能量轉化,有顯著的生態效益。

3發展低碳農村經濟的途徑 1全面強化綠色無公害農產品基地建設

在科學規劃的基礎上,發展無公害農產品基地,例如有機食品以及綠色食品的生產基地等,并且要積極按市場經濟規律把產品推向市場。此外,還要加大力度建設安全食用農產品重點加工企業,創建綠色低碳農產品市場,積極發揮這些基地、企業的帶頭作用,促進低碳農業規模的擴大。 2大力實施科教興農戰略,大力提高低碳農業整體水平

發展低碳農業,還應該加強農業科技教育,要積極整合加強生態農業建設與科教興農戰略。要大力引進、選育、推廣品質優良、產量較高的品種,提高種養業的低碳水平;進一步改革農業科研機制,引導農業科技企業向低碳、高效方向發展,加大對企業、基地潛力的挖掘;積極開展并加強對農業技術人員及廣大農民低碳農業知識的培訓,從根本上提高低碳農業水平;要加大低碳農業科技示范園區建設力度,園區建設政策應該更加傾向于低碳農業,使之成為發展低碳農業的榜樣;積極推廣和使用農作物病蟲防治技術和農業生產用品無害處理技術,積極合理使用農藥防治,宣傳和使用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 3加大對低碳農業的監管,強化低碳農業的規范化程度。

為促進和發展低碳農業,滿足老百姓對綠色、無公害、低碳農產品的日益增長的需求,必須加強對農產品生產全過程的監管力度;建立、健全農產品檢測機制,從源頭上控制農業生產過程中可能造成的污染;對即將上市的農產品和市場上的農產品要加強質量監督和檢測。建立農產品質量追溯制度,嚴格踐行對百姓作出的低碳、綠色、安全的承諾,對不合格農產品進行召回、銷毀、理賠。

4積極宣傳低碳農業,全面提高老百姓的低碳農業認識

充分利用媒體資源,開展低碳農業宣傳,提高農民群眾的低碳意識。低碳農業對我國來說尚屬新生事物,民眾對此認識不足。因此,要積極開展多渠道、多形式、多方位的宣傳教育。 運用輿論宣傳工具,積極宣傳低碳農業,讓廣大民眾充分認識低碳農業的重要性,認識到低碳農產品的安全性和優越性,逐漸形成良好的發展態勢。

宣傳和改善農民和農產品加工企業的低碳環

境,打造低碳農產品自主品牌,生產綠色、低碳、無公害農產品,發展農副產品的低碳深加工企業,使得廣大農民和加工企業積極參與低碳農業建設。以低碳農業理論為先導,將低碳農業作為農民教育和科技培訓的重要內容,鼓勵農民采用低碳技術,實施低碳型種養模式,創造整體、協調、循環、再生的和諧低碳系統。 5強化農業行政執法,為發展低碳農業保駕護航

加大農業行政執法力度,執行農用資源管理條例、農業管理條例等有關的法律法規。加強對農資市場、低碳農產品生產基地、農產品批發市場的農產品質量進行監測和管理,確保農業生產用品的安全。堅決打擊各種損害農產品安全、破壞資源環境,假冒無公害、綠色、低碳農產品標志、品牌的違法行為。要積極展開 “低碳打假”行動,維護廣大農民和消費者的利益。同時根據發展低碳農業的要求,促進農業執法隊伍的發展。 6加大對低碳農業的投入,保證低碳農業發展的物質基礎

低碳農業關系到整個農村經濟的全局,建設投資大、見效慢,因此在起步階段需要政府加大投資力度。國外政府為鼓勵農民從生產常規農產品轉向生產低碳農產品,對農民給予相當數額的補貼。鑒于國外的經驗和發展低碳農業的需要,必須確保生產基地、生產加工過程、貯藏運輸途過程中杜絕污染。這對于正常生產的農民和加工企業來說,這一轉變不但人力投入將大大增加,而且物質投入更需加大。因此,低碳農業在發展初期需要相關農業部門加大對低碳農業的投入,設立低碳農業專項投入資金。在加大投資的同時,還必須制定優惠政策,吸引社會各界投資發展低碳農業。積極鼓勵農產品加工企業、銷售企業、科研單位等進入低碳農業發展領域,與低碳農業建設基地及農戶形成共享利益。此外,還應該采取財政稅收、信貸等經濟方面的優惠政策,扶持一批農業低碳型龍頭企業,推進和擴大低碳農產品發展,提高低碳農業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4展望

當前農村發展步入一個嶄新的階段,發展低碳農村經濟是新農村建設的客觀要求,為了我國農村的持續、科學、和諧發展,我們必須采取有效措施,保護和改善農村環境,提高農民生活質量和健康水平,必須發展低碳農業,只有這樣才能增強農村的可持續發展能力。

篇3

一、前言

國家在大力扶持農村經濟化的改革,在現有基礎上,要實現農村土地制度創新發展,才能夠更好地走農業可持續發展道路。現有的農村土地制度中,存在土地浪費、利用率不高、部分土地閑置的現象,這一情況,對于農民的收益有著嚴重制約,而且土地也不能夠得到充分的利用。為了改變這種現狀,需要對土地制度進行創新改革,從根本上解決土地使用的不合理,保證土地得到有效利用。

二、現有土地制度中的問題

1.土地所有權得不到有效保護

我國法律明確指出,農村土地所有權歸于集體。但是由于集體這個概念很廣泛,相關的法規也沒有明確的規定。在這種情況下,土地所有權的歸屬問題出現了不明確,使得產權排他性的原則不能夠明確體現,對產權的約束力也就隨之下降,土地糾紛問題十分嚴重,集體的土地因此而沒有得到有效保護和充分利用。土地所有權往往是掌握在國家手中的,對于土地的管理處置權也主要由國家掌控,這主要體現在對于集體土地的征用方面。相關法規規定,集體的所有土地進行轉讓處理時,首先先由國家對其征用,并給予相應的土地補償費用,再由國家進行轉出,這樣導致了集體不能享有土地的出讓權,并且本該屬于集體的出讓財產也都由國家收取。另外,國家也嚴格控制著土地的其他各項權利,包括土地抵押、租賃、承包等,集體對于土地的所有權被完全架空,國家在掌控一切,成為實際上的所有者。

2.土地承包權問題

我國土地政策主要是家庭承包責任制,對土地的分配也是按勞動力或人口進行的。為了保證新增人口土地權,對于土地的承包權和承包周期各地都作出相應的整改。這使得土地使用極為不穩定,農民承包權得不到根本保障。農民對于自己土地的使用權還受到隨意終止合同、收回土地進行轉讓等因素的制約。對于土地使用權,農民沒有穩定感和歸屬感,對于農業的未來發展沒有很好地規劃,更無法進行長遠投資,使得農民的積極性大大下降,這樣導致土地被過度使用,使得地質嚴重下降,生產產量不高,對于農業時可持續發展極為不利。

3.土地資源配置不合理

現行土地制度,除了要把土地交給國家之外,還需要將土地留給集體,這樣真正到農民個人手中的可耕種的土地面積只是極少部分,而且土地使用過程中還存在亂收費的現象。這種情況下,農民承包土地進行經營很有可能會出現虧本,這樣一來,導致土地經營沒有很好地成效,農民不愿從事農業生產。土地資源配置不合理,使得我國農業經濟的發展受到嚴重制約,國家應當從農民的角度出發,切身考慮他們的利益,實施新的政策鼓勵農民從事農業生產。

三、土地制度創新,促進可持續發展

1.明確土地所有權

為了能夠很好地改善時土地管理使用權問題,需要明確土地所有權的主體,明確土地使用過程中主體使用者應當享有的權利。在我國目前的現狀下,相關法規要明確規定,享有土地所有權的主體是村委會,相關法人代表是村主任。對于村土地的所有權應該歸全體村民所有,可以對土地進行使用、占有、處理等權利。對于土地使用過程中的收益全歸村民共同擁有,對于集體的土地進行處理需要聽取全體村民或村代表的意見。經同意之后,方可對其進行相應的處理。土地在使用過程中,還需要對其進行也相應的監督管理,要求農民按照規章合理使用土地,防止土地的荒廢、放置,使得土地能夠得到充分的利用。對于土地使用中的耕種、澆灌等要有相關人員進行指導和幫助,使得生產最大化。

2.土地分配使用具體到農民個體

對于土地使用的歸屬問題,要具體到每個農民身上。土地承包權的分配固定到農民個體,使得農民耕種在固定的土地中,對農民做出長遠的土地規劃有著很好的促進。分配到土地的農民可長期擁有土地的使用權,也可讓其家人繼承,實現土地的永久化。要為了能夠實現這一目標,需要借助完善的土地法規,嚴格對土地進行規整和劃分,這樣能夠有效地推動農業可持續發展。

3.規范土地收益分配

土地收益配合需要做到規范處理。對于進行土地承包的農民按照相關規定要繳納租地費用,而對于實際生產過程中,土地所帶來的收益要繳納相關的稅收費用,其他收入盡歸農民所得。在土地承包期限過后,需要根據農民在土地投資方面給予相應的補償。為了減輕農民的負重,在稅收、租用方面要制定合理的費用,對于有收成不好造成農民收入不高的情況應適當予以免收。合理的對土地收益進行規范可以有效增加農民的耕種積極性,對于土地的使用也能更加充分,從而使得農業發展得到良好地提升。

四、結論

我國農業要實現可持續發展,土地制度的創新是十分關鍵的。要根據我國現行農業的發展,合理的對土地制度進行創新改革,才能在滿足我國國情的發展情況下,促進農業的可持續發展。

篇4

根據公共經濟學理論,社會產品分為公共產品和私人產品。公共產品具有三個基本特征:效用的不可分割性、取得方式的非競爭性和消費的非排他性。私人產品是可以由個別消費者占有和享用,具有可分性、競爭性和排他性的產品。在現實經濟生活中,還存在一些兼有公共產品和私人產品特征的物品和勞務,稱為準公共產品或混合產品。農村公共產品是公共產品的一個組成部分,包括純公共產品和準公共產品。農村公共產品中的純公共產品包括農村基層政府行政管理、社會治安、農村計劃生育、農業基礎科研、農村環境保護、氣象預報預測系統、農村義務教育、農村公共衛生、農村社會救濟等。農村公共產品中的準公共產品包括大江大河大湖治理、防洪防澇設施建設、大型水庫及各種灌溉工程、大型重點防護林工程、農村道路建設、農村電網建設、農村醫療、農村社會保險、農村高中教育、職業教育及成人教育、農業科研成果推廣、農村自來水供應等。

我國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現狀及問題主要表現為三個方面:1農村公共產品的制度外供給。我國城鄉經濟的發展處于一種二元結構狀態,長期以來,政府在公共產品的供給方面,也采取二元供給的做法。按照我國有關規定,鄉鎮政府可以就教育、計劃生育、優撫、民兵訓練、道路建設五項公共事業所需費用在全鄉鎮統籌,這些費用就其所對應的公共產品來看大多屬于純公共產品,應當納入中央政府預算。,但我國目前對這五項公共產品的供給并沒有納入公共預算,而是由農民稅外負擔。即使在農村稅費改革后,這些公共產品的供給也還是由農民自己承擔。因此,與城市公共產品供給相比,農村公共產品的供給呈現為制度外供給。2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總體不足。政府在農村公共產品供給上的缺位,直接導致了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不足。如農村道路、農村電網建設、農村義務教育等,在政府不能供給或不能充分供給的情況下,雖然農民試圖自己解決,但力不從心,結果導致農村基礎設施落后,學生失學嚴重。3農村公共產品供給存在結構性問題。農村公共產品的供給總體不足,但并非全部不足。我國部分農村公共產品也有過剩現象,其中突出表現為基層政府行政管理的過剩,表現為鄉鎮政府機構重復設置,因人設崗而非因事設崗,人員膨脹,管理混亂等。

二、農業和農村可持續發展的內涵及目標特征

農業和農村的可持續性含義包括農學的、環境的、社會的、經濟的及政策的多方面,農業和農村發展的可持續性都具有以下4方面既相對獨立又緊密聯系的目標特征:

1生態可持續性。指農業自然資源的永續利用和農業生態環境的良好維護。其主要特征是:維護可再生資源的質量,維持和改善其生產能力,尤其要保護耕地資源;合理利用非再生資源,減少浪費和防止環境指染;加強水利和農田基本建設,提高防災抗災能力。現代常規農業缺乏生態可持續性而被認為難以長期持續發展。中國農業生態可持續性的關鍵是維護好耕地等自然資源,并與人工生態相結合,積極改善生產條件。

2經濟可持續住。指在經濟上可以自我維持和自我發展。農業經營的經濟效益和可獲利狀況,直接影響到農業生產是否能夠維持和發展下去。農業作為一種產業,要求提高生產效率,生產在市場上具有良好競爭力的農產品。缺乏經濟可持續性的農業系統最終是不可持續的。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在中國的完善和農戶的經濟主體地位的確立,經濟可持續性日益成為中國農業可持續發展的必要條件和重要特征。

3生產可持續性。指高產出水平的長期維持,著眼于未來生產率和產量。生產可持續性特征適應社會食物安全的要求。農、林、牧、漁各業的產出水平都應保持穩定發展。如果農產品總量下降,就是農村經濟和農民收入在增長,農業也不是可持續發展的。

4社會可持續性。指能滿足人類食、衣、住等基本需求和農村社會環境的良性發展。持續不斷地提供充足而優質的糧食等農產品,是可持續農業一個主要目標。農村社會環境改善主要包括人口的數量控制和素質提高、社會公平不斷增加、資源利用逐漸良化、農村剩余勞動力就業機會不斷增加和落后農村逐漸脫貧,等等。

三、解決農村公共產品供給問題的關鍵在于供給制度創新

實施我國農村農業可持續發展戰略必須解決農村公共產品供給問題,而要提供充足而有效的農村公共產品供給制度創新是關鍵。

(一)建立城鄉一體化的公共產品供給體系。

統籌城鄉經濟和社會發展,確實解決農民增收、農業發展和農村穩定問題,需要從根本上改變我國公共產品的二元供給做法,建立城鄉一體化的公共產品供給體系,為農民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產品。由此需要調整政府的公共支出政策及財政支農政策,加大對農業和農村的投資力度,目前主要是:1增加財政支農規模,確保財政支農資金增長速度不低于財政支出增長速度;2調整財政支農結構,加大農村和農業基礎設施投資,加大農村教育、衛生和文化事業的投資力度。

(二)明確政府在農村公共產品供給中的職責。

公共產品的供給呈現出分層次的特點,受益范圍遍及全國的公共產品,由中央政府提供,而受益范圍主要是地方的公共產品,則由相應層次的地方政府提供。具有外溢性的地方性公共產品則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或各個受益的地方政府共同提供。以此為準則,目前中央政府應主要從事大江大河大湖的治理、農業科研及其成果推廣、環境保護、農業信息網的建設、民兵建設、義務教育和農村醫療等。地方政府應主要從事本區域內的農業基礎性及社會效益較顯著的項目的投資及管理。同時,還要明確農村基本公共產品供給的主體應是中央和省兩級政府。我國財力主要集中于中央和省級財政,縣鄉財力有限,因此中央和省級政府需作為農村基本公共產品的提供主體,通過直接或間接(轉移支付)方式解決農村基本公共產品的供給問題。

(三)建立和完善地方公共財政體制。

1實現地方基層政府的角色轉換。我國地方基層政府長期承擔地方經濟發展推動者的角色,隨著市場化程度的加深,地方政府應成為地方經濟的服務者,提供當地的公共產品。這種角色轉變將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其間也必然受到各方面的阻力。目前,最大矛盾是減輕負擔的同時也減少了政府收入,解決這個問題需要地方基層政府的改革。改革的主要方面應是精簡基層政府機構和人員,包括村組機構的精簡。

2重新建構農村稅費體系。現階段要加快農村稅費改革步伐,轉制度外收費為制度內繳稅,以事權定財權,將與農村經濟密切相關的農業稅、農林特產稅、耕地占用稅、屠宰稅劃分為鄉鎮財政的主要稅種,把農民負擔的提留統籌的合理部分改為農村公益事業建設稅,以當年農業稅的一定比例為基礎,在收繳農業稅時一并征收。農民交完各項稅收后,有權拒絕一切收費和攤派。農村稅費改革的最終目標應是取消農業稅,轉而實行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實施農民稅收的“國民待遇”,統一城鄉稅制。

3建立和完善政府間轉移支付制度。當前地方基層政府稅源的薄弱致使地方政府財政緊張與農民負擔過重同時并存。減輕農民負擔和減少政府收入之間的矛盾需要多方面的協調。地方政府在提供公共產品時財力不足或提供的某些公共產品具有很大的外溢性,如果沒有相應的補償,這些產品的供給就會陷入不足的境地。因此,需要通過建立和完善政府間轉移支付制度來解決,通過從上到下的轉移支付由上級政府對地方基層政府進行適當的補助,解決資金問題或平衡公共產品成本的分攤。此外,轉移支付還可以調節地區間發展的不平衡,實現地區間的均等化。

(四)改革農村公共產品供給決策程序。

我國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決策程序一直采用的是一種“自上而下”的決策程序,這種“自上而下”的決策程序已極不適應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求。因此,需要改革農村公共產品供給決策程序,建立一種由內部需求決定公共產品供給的機制,實現農村公共產品供給決策程序由“自上而下”向“自下而上”轉變。農村稅費改革后的“一事一議”制度正是這種轉變的具體體現,但僅僅局限于集體生產公益事業,真正實現“自下而上”的農村公共產品供給的決策程序還需要進一步的改革。同時,農村公共產品供給決策程序的轉變也可以進一步推進農村基層民主制度建設。

(五)實施農村公共產品供給模式創新。

從理論上講,政府應該向農村提供基本公共產品,但由于我國作為一個發展中的大國,面臨財力有限、地區差異、城鄉差異巨大的實際情況,僅僅依靠政府供給農村公共產品是不切實際的。除部分農村公共產品必須由政府供給外,還需要充分利用市場(私人)力量,積極引進民間資本和外資投資農村公共產品;積極利用社會力量(社會捐贈)興辦農村公共產品。最終實現農村公共產品投資和供給主體的多元化,形成政府供給、私人供給、社會供給并存協作的農村公共產品供給格局。并且,這種供給格局的形成也必將使農村公共產品供給領域成為農民增收的一條新渠道。

篇5

中圖分類號:C97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0439-8114(2012)24-5832-04

實現農業可持續發展對中國農村經濟乃至整個國民經濟都有著重要意義。黨和政府一直非常重視推進農業可持續發展。早在1994年,中國制定的《中國21世紀議程》中就明確提出了“人口、經濟、社會、資源和環境相互協調,農業可持續發展”的總體戰略。一般來說,農業可持續發展包含生產可持續性、經濟可持續性和生態可持續性三個層面。只有這三個層面的要求全部滿足,才能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可持續發展。勞動力是農業生產的基本要素之一。隨著中國工業化和城鎮化進程的推進,農業在國民經濟中所占比重日益下降,農業部門的比較效益逐步降低。與此同時,越來越多的農村勞動力流入城鎮,轉向第二、三產業。在這一背景下,如何保證高素質勞動力的供應,實現農業在生產和經濟上的可持續性,成為亟需解決的重要問題之一。從現階段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形勢來看,解決這一問題的關鍵就是應健全農村社會保障制度。

1 對相關概念的界定

本研究的主要目的是探討中國農村社會保障與農業可持續發展之間的關系,并從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角度,尋找可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的對策。農村社會保障和農業可持續發展都是內涵較為豐富的概念,在進行理論分析之前,有必要對這兩個概念作簡要的界定。

1.1 農村社會保障

雖然社會保障制度早在17世紀初就已經在英國產生,但是,最早提出“社會保障”概念的是美國1935年頒布的《社會保障法》[1]。社會保障是一個社會政策概念。由于各國采取的政策不盡相同,對社會保障的定義自然也會存在一定差異。例如,國際勞工組織在1942年就認為,社會保障是指通過一定的組織,對該組織成員所面對的某種風險提供保障,為公民提供保險金、預防或治療疾病,失業時進行資助并幫助他重新找到工作。中國學者鄭功成[2]則認為:社會保障是各種具有經濟福利性的、社會化的國民生活保障系統的統稱。

雖然理論界對“社會保障”概念的定義有所不同,但是對其內涵的概括則較為一致。一般來講,社會保障都是以國家財政為后盾,通過國民收入再分配的形式來實現的;其對象是所有的社會成員,主要內容是為他們的基本生活權利提供安全保障,確保他們不因特定事件的發生而陷入生存困境;其最終目的是促進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

在中國,由于歷史和多方面的原因,社會保障被分割成城鎮和鄉村兩個部分。城鎮部分包括社會保險、社會福利、軍人保障和其他一些制度。其中,社會保險又包含了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5種類型。而相比之下,農村部分在內容和種類上都比較少,目前基本只有社會保險和社會救助兩大類。其中,社會保險主要包含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2種形式,而社會救助則主要包含災害救濟、特困救助、五保供養等3種形式。此外,農村社會長期依賴的家庭養老、土地養老、互助共濟等傳統保障方式仍在一定程度上發揮著作用。本研究對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分析將主要圍繞上述幾種形式展開。

1.2 農業可持續發展

1985年,美國加利福尼亞州議會通過的《可持續發展農業研究教育法》,最早提出了“可持續農業”的概念。同“社會保障”一樣,理論界對“可持續農業”的定義也存在著分歧[3]。聯合國糧農組織認為,“可持續農業”是指“采取某種使用和維護自然資源的方式,實行技術變革和機制改革,以確保當代人及后代對農產品的需求得到滿足的農業;這種農業能夠永續利用土地、水和動植物的遺傳資源,是一種環境永不退化、技術上應用適當、經濟上能夠持續下去,并能為社會所接受的農業”。《中國21世紀議程》則將“可持續農業”定義為“在經濟和環境協調發展指導下,總結吸收各種農業方式的成功經驗,按照生態經濟學原理并應用系統工程方法建立起來的農業體系”[4]。

農業可持續發展的內涵可概括為生產可持續性、經濟可持續性和生態可持續性三個層面。“生產可持續性”是指農業生產的產品要不斷滿足整個國民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需要。實現生產上的“可持續”要達到如下目標要求:①農產品供應量持續;②生產水平提高;③技術保持先進;④生產條件改善;⑤農業技術服務體系不斷完善;⑥土地利用率穩步提高。“經濟可持續性”是指能持續地獲取經濟效益。實現經濟上的“可持續”要達到如下目標要求:①總體經濟實力不斷壯大;②經濟效益不斷提高;③農民生活不斷改善;④勞動效率不斷提高;⑤生產規模不斷擴大;⑥市場與產品流通體系不斷完善。“生態可持續性”是指要合理地利用和保護自然資源,不斷改善生態環境[5]。

2 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與農業可持續發展的相關性

社會保障制度以所有社會成員為服務對象,并通過社會成員中的關鍵部分——農村勞動力與農業可持續發展產生聯系。可以說,農村社會保障制度能在一定程度上決定農業勞動力的供給數量和質量,約束農戶的農業生產決策,進而對農業生產條件的改善、勞動效率的提高、生產規模的擴大以及經濟效益的提升等多個方面造成影響,而這些恰恰是決定農業在生產和經濟上的可持續性的關鍵因素。社會保障對勞動力及農業生產決策的影響在貧困地區表現得更為突出。

2.1 導致農村高素質勞動力流失

獲得足夠的生存和生活保障是勞動力從事生產勞動的前提。在農村地區,特別是農村貧困地區,很多農戶受經濟條件的限制,無法獲得充分的生活保障,極易因疾病、意外傷害等事件而陷入生存困境。《中國農村貧困監測報告(2010)》公布的數據顯示,2009年全國農戶成員中95.7%參加了各類醫療保險,而貧困農戶成員參加的比例為95.1%;全國農戶成員中13.0%參加了各類養老保險,而貧困農戶成員參加的比例僅為4.3%。貧困農戶參加各類醫療、養老保險的比例均低于全國平均水平。在這種情況下,為了謀求生存和發展,離開農村前往城鎮以期尋找勞動報酬較高、保障較為充分的工作機會,成為貧困地區高素質農村勞動力的明智選擇。如果這種趨勢長期持續下去,農村高素質勞動力將大量流失,導致農業勞動力素質將會長時間維持在較低水平。據統計數據,2009年全國農村勞動力平均受教育年限為8.3年,16歲以上盲率為8.2%;而在貧困農戶中,勞動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僅為7.4年,16歲以上盲率高達15.1%。

2.2 造成農村勞動力損傷

在缺乏保障制度的情況下,貧困地區的農民在遭遇疾病或意外傷害時,往往因為經濟困難而得不到及時和足夠的治療,因而出現健康水平下降甚至致殘、身故等問題,并最終導致部分或全部地喪失勞動能力。2009年全國扶貧重點縣的體弱多病和患長期慢性病的人口分別占到了1.5%和3.9%,有病不能及時就醫的比例高達8.8%,而有病不能及時就醫的主要原因就是經濟困難。

2.3 擠占農業生產和人力資本投資

由于缺乏必要的保障措施,在遭遇特定事件沖擊時,貧困的農戶可能選擇利用農業生產資源來應對沖擊,如動用生產資金、變賣生產資料等;有些農戶甚至不得不采取一些飲鴆止渴的辦法來渡過難關,如減少食物消費、放棄自身或家庭成員的教育培訓機會等。2009年全國農村居民人均食品消費支出為1 636元,而貧困人口僅為870元;全國農戶16周歲以上成員中接受過專業技能培訓的人口比例為31.3%,而在貧困農戶中僅為23.5%。這些消極的應對辦法在一定程度上擠占了農戶未來的農業生產投資,并會導致人口營養不良、兒童失學等,進而對中國人力資本的長期發展造成不利影響。2009年中國扶貧重點縣農戶人均生產性支出978元,為全國平均水平的一半左右,僅相當于2004年全國的平均水平。另外,根據衛生部等部門公布的統計資料,在5歲以下兒童生長遲緩率和低體重率方面,中國農村總體的比率分別為17.3%和9.3%,而貧困農村地區的比率分別高達29.3%和14.4%;在1歲兒童的生長遲緩率方面,農村總體比率為20.9%,而貧困農村地區的比率則高達34.6%。

3 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現狀及問題

總體而言,現階段中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還不盡完善。社會保險制度的覆蓋面尚較小,保障水平不高;社會救助屬于扶貧濟弱式的制度,僅覆蓋少數困難人口群體,且保障水平同樣較低。此外,作為社會保險的重要補充,商業保險正在探索符合農村實際的運營模式,但業務規模相對較小;而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和社會狀況的急劇變化,一直在農村發揮重要作用的傳統的保障方式正在經受著嚴峻的考驗,這無疑加劇了農村保障不足的形勢的嚴峻程度。

3.1 社會保險制度

目前,中國農村社會保險還遠不能滿足實際需要。在醫療保險方面,2003年開始試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主體。《中國農村貧困監測報告(2010)》顯示,2009年全國農戶成員中95.7%參加了醫療保險,其中,91.5%參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2.5%參加了城鎮醫療保險,0.9%參加了商業保險,0.8%參加了其他醫療保險。然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雖然覆蓋面廣,但保障水平相對較低。根據衛生部的統計數據,截至2010年底,全國有2 678個縣(區、市)開展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人口數達到了8.36億人,參合率為96.0%;2010年度籌資總額達1 308.3億元,人均籌資僅156.6元,全國基金支出1 187.8億元,補償支出受益10.87億人次,平均受益只有每人次109.27元。

工傷保險和養老保險的情況也與此類似。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統計,2010年度全國農民工總量為24 223萬人。其中,參加了工傷保險的農民工人數僅為6 300萬人,只占總數的26.01%;參加了醫療保險的農民工人數為4 583萬人,只占總數的18.92%;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民工人數為3 284萬人,占總數的13.41%。

專門針對農村建立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也存在著覆蓋面窄和保障水平低等問題。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計,2010年末全國有27個省、自治區的838個縣(市、區、旗)和4個直轄市部分區縣開展國家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全國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人數10 277萬人,不足農村人口總數的1/5;全年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收入453億元,其中,個人繳費225億元,人均繳費218.94元;年底領取待遇人數2 863萬人,基金支出200億元,人均支出698.57元。

3.2 農村社會救助制度

扶貧濟弱的性質決定了社會救助制度只能覆蓋少數困難人口群體,且保障水平也較低。民政部公布的數據表明,截至2010年底,全國農村得到“五保”供養的人數為534.1萬戶,556.3萬人,全年各級政府財政共發放農村五保供養資金98.1億元;農村“五保”集中供養177.4萬人,集中供養年平均標準為2 951.5元/人;農村“五保”分散供養378.9萬人,分散供養年平均標準為2 102.1元/人。2010年底,全國共有2 528.7萬戶、5 214.0萬人得到了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全年共發放低保資金445.0億元,平均標準為117.0元/人·月,月人均補助水平為74元。2010年全年累計救助貧困農民5634.6萬人次,其 中,民政部門資助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有4 615.4萬人次,人均資助參合水平為30.3元,民政部門直接救助農村居民1 019.2萬人次,人均救助水平為657.1元。

3.3 商業人身保險

商業保險目前在農村主要有3種業務模式,即市場銷售、小額保險和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但是目前這3種模式的規模都比較小。在市場銷售方面,以經濟大省山東省為例,該省保監局專項課題組調研數據顯示,2007年山東省城鄉人身險密度分別為552.24元和196.14元,城鎮約為鄉村的3倍。在小額保險方面,根據《2010年中國保險年鑒》公布的數據,截至2009年底,全國試點省(區、市)達到了19個,試點公司從4家增加到6家,試點累計承保超過1 110萬人次,保費收入2.7億元,提供的保障金額達到近1 700億元。在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方面,截至2008年底,全國僅14個省(市、自治區)的115個縣(市、區)開展了保險公司參與新農合工作,托管資金為63.7億元,補償只有673.8萬人次。而在參與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方面,則僅有四川德陽和江蘇宜興等屈指可數的幾個成功模式。

3.4 農村傳統保障方式

隨著農村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變化,農村傳統的保障方式正日益受到嚴峻的挑戰。首先,家庭規模的縮小降低了農民家庭內部分散風險的能力。《2010年中國農村住戶調查年鑒》公布的數據顯示,1978年至2009年間,農村平均每戶的常住人口數呈下降趨勢,從1978年的5.7人下降至2009年的4.0人。其次,人口流動性的增強降低了群體保險的能力。根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2010年,外出農民工總數量為15 335萬人,已超過農村人口總數的1/5。最后,支出水平居高不下也限制了農民的自我保險投入能力。近些年來,農村家庭總支出在總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一直處于較高水平,1990年為91.22%,2000年下降至84.31%,但2008年又回升至88.28%。較高的支出比例制約了農村家庭通過積累資源進行自我保險的能力。

4 以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

通過以上分析,中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不完善顯然制約了農業的可持續發展。換一個角度說,要提高農業的可持續發展能力,健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是一種切實可行的辦法。

1)應盡快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穩定農村的人力資本水平。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完善應分地區、分階段穩步推進。首當其沖的是應完善農村社會救助制度;在此基礎上,具備條件的地區可以先建立農村社會保險制度,不具備條件的地區可借鑒國外經驗建立小額保險制度;商業人身保險主要發揮輔作用,在全國范圍內為相對富裕的農戶提供層次和水平更高的人身保險服務。

2)提高農村居民的福利待遇,吸引高素質人才進入農業部門。在健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基礎上,提高農村居民的福利待遇水平,吸引高素質的人才進入農業部門。如穩定農村的集體建設用地制度,使農村居民和農業生產者都能獲得宅基地并可自建住房;在特定行政村從事農業生產者均可獲得集體經濟收益分紅;為農業生產者提供更大比例的社會保險保費補貼等。

3)推進城鄉一體化建設,實現產業融合和城鄉統籌。隨著中國城鄉一體化建設的推進,第一、二、三產業逐步融合,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將實現統籌,農業和非農產業將會有機結合成為一體,社會保障也不再有城鄉差異。在這種情況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等問題都將迎刃而解。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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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F30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1)05-038-02

有研究表明土地所有權安全與農民投資、土地改良關系密切。安全的土地所有權通常比不安全的土地所有權獲得更多的貸款;農民對農業收益有一個合理的預期,從而增加對土地的長期、合理投入,對土地改良增加投資,促進農業生產。相反,不安全的土地所有權,一方面加大了信用風險,降低了農民獲得貸款的可能性;另一方面,由于缺乏有效預期,農民傾向于短期行為,如過量使用化肥、農藥或不愿意對土地進行投資等導致土地質量下降,影響農業生產。

對我國來講,人地矛盾十分突出。特別是耕地資源的稀缺性日益明顯,已成為中國農業生產和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的瓶頸因素。如何保護耕地,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就成為當今中國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之一。

不安全的土地所有權在我們國家也是存在的,而且有自己的特點。特別是農村土地所有權安全問題已成為影響農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然而我國對這方面的研究還不多。為了彌補這一缺陷,本文分別對我國農村土地所有權安全情況及其對農業可持續發展的作用機制作了初步分析,最后提出了提高土地所有權安全的一些措施。

一、我國農村土地所有制的演變歷史及特點

我國建國以來農村土地所有制經歷了從農民土地所有制到農民集體所有制的轉變過程。1949―1953年屬于農民土地所有制。土地所有權歸農民個人所有,屬于私有制。這種產權制度的安排打碎了封建地主對農民剝削的土地制度,實現了耕者有其田的思想,調動了農民生產的積極性,這對于恢復農業生產起到了很大的激勵作用。但是這種農民個人所有的土地制度,隨著土地買賣、轉讓等交易方式。有土地向著個別實力比較強的農戶集中,易于產生貧富兩極分化。因此對廣大比較貧窮的農民來說,這種所有權是不安全的。

1954―1978年。我國經過合作化運動、等階段逐步建立了“三級所有,隊為基礎”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實踐證明這種完全公有的土地所有制是缺乏效率的。改革開放以后,我國農村建立了集體所有、家庭承包經營的土地制度。這種土地制度兼顧了公平和效率,在我國農村具有很強的生命力。

我國農村土地的農民集體所有、家庭承包經營的土地制度具有如下特點:

1、所有權主體多元化。我國農村土地所有權主體有鄉(鎮)、村、組三級。土地管理法第十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于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于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經濟組織經營管理。這一規定說明我國農村集體土地的所有權主體具有多元性。

這種多元主體法律上的界定是清楚的,但實際上,他們互相侵權的現象時有發生。

2、集體土地所有權的不完整性。集體土地所有權是指勞動群眾集體對屬于其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是土地集體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現。但是國家擁有的土地征用權、管理權使集體對其所有的土地的最終處置收益權上顯得軟弱無力。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的三權分離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集體所有權的處置權。

3、土地承包經營權的雙重性。近來。有些專家指出土地承包經營權兼有所有權和使用權的性質。承包權相當于“個人所有權”;經營權則指“使用權”。但這承包權的所有權的性質受到集體所有權的制約,兩者是不同層次的所有權。

以上這些制度方面的原因。加上中國農村工業化、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市場經濟體制的進一步的完善,以及土地交易的增加,給土地安全性帶來了挑戰。

二、我國農村土地所有權安全對農業可持續發展的作用機制

我國農村土地所有權的不安全性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國家對農民集體土地的征用;另一方面表現為集體對農民的承包地的調整。

就前者而言,國家依照法律通過征用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轉變為國有土地,這是國家取得國有土地的主要方式。但是一些地方政府不分公益性目的還是經營性目的,隨意征用農民土地的現象很嚴重。且許多地方政府對農民的征地補償金額甚少或不到位,導致農民生活水平下降、收入減少或成為“三無”游民,嚴重損害了農民的利益。不利于社會的穩定。同時耕地的大量減少,也威脅到糧食安全問題。

在城鄉交錯區土地流轉趨勢比較強,這種現象尤其顯著。在發達省份,農民得到的土地征用補償金額較多,第二、三產業發達。農民有隨時拋售的心理,在這種心理預期的作用下,農民對土地的投資減少,農業生產率下降。

就后者而言,土地承包權是設置在集體所有權之上的一種“個人所有權”。許多地方的村干部往往以土地所有者的代表的身份,干涉農民的承包經營權。如以產業結構調整為名,收回農民的承包地,把口糧田變成責任田等從中牟利。有的地方仍然采取5年一調整或10年一調整,承包期不穩定。這也是土地所有權不安全的一種表現。其結果誘導人們對土地的掠奪式經營。如超量使用化肥農藥等。造成土壤污染、土地質量下降,農業效益降低等不良后果。

另外,不安全的土地所有權不宜設置抵押權。作為我國農民的一種財產的耕地不能用來抵押,農業信貸不足,也是影響農業發展的一個重要原因。

根據繆爾達爾的循環累積因果原理:社會經濟制度是一個不斷演進的過程,導致這種演進的技術、社會、經濟、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因素是相互聯系、相互影響和互為因果的。如果這些因素中的某一個發生了變化,就會引起另一個相關因素也發生變化,后者的變化反過來又推動最初的那個因素繼續變化,從而使社會經濟沿著最初的那個變化所確定的軌跡的方向發展。

當土地所有權安全性降低時,一方面是農民不能產生有效預期,導致對土地的掠奪式經營方式,結果是地力下降,進而使農業生產效益降低;低的農業生產效益,使農民不樂于種地,棄耕拋荒,加劇了土地所有權的不安全性。另一方面。低的土地所有權安全。加劇了土地的抵押貸款的風險,不利于金融部門對農民的放貸。也不利與其他部門對農業的投資,結果農業的投資不足,農業生產效益下降;低的農業生產效益,使農民保護土地的信心不足,加

劇土地所有權的不安全性。

因此,土地所有權安全與農業可持續發展是相互影響,互為因果的。而且,通過一系列的環節。這種相互作用會被加強。

三、提高土地所有權安全性,促進農業的可持續發展

從以上分析,我們看到不安全的土地所有權,是不利于農業的可持續發展的。提高土地的所有權安全性,為農民、農業生產提供一個良好發展環境,是當務之急。因為,土地所有權的不安全性在很大程度上是立法不足所致。為此,建議從以下幾個方面提高土地所有權的安全性。

1、明確土地所有權的主體。模糊的“集體”的外延,造成實際中許多地方農村所有權主體的多元化或缺位。這種多元化的主體或缺位是導致所有權被其中一方侵占的根本原因,且不利于土地管理。明確土地歸全體村民所有,由村民委員會或由相應的全村性的機構統一管理,則能有效地抑制所有權互相侵害的現象。

2、加強土地登記。通過頒發土地所有權證。來明確農村土地所有權主體,加強所有者對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同時,土地所有權證或使用權證的頒發也可以提高信用程度,引發銀行、保險等金融部門對農業的投資,改善投資結構。

3、改革土地征用制度。新的憲法規定,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國家對農民集體的土地可以征收或征用,并給予相應的補償。征收是指土地所有權的改變;征用則是在集體所有權不變的情況下,土地使用權的流轉。這一修改將為土地征用權的合理使用提供法律依據。目前土地征用權的濫用,土地征用的補償標準太低等問題,已經造成嚴重耕地安全、糧食安全、一些農民生存安全問題。明確土地征用的公共利益目的、區分征用和征收,給農民以合理補償等對于保護廣大農民的土地權益,使農民安居樂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4、明確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性質。明確土地承包權是一種“個人所有權”的性質,經營權是使用權的性質。實際上中國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只是一種耕種權、部分的收益權和極少量的處分權。如耕地不能用來抵押、農民對土地的轉讓必須在發包方同意的情況下才被允許等。這些權利的限制使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真實涵義未能體現。這樣就削弱了農民對土地的處分權,加劇了土地所有權的不安全性。因此。明確土地承包經營權的雙重性質十分必要。

5、協調好城市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市管縣”體制建立以來,城市對農村的管理權表現在土地方面,就是城市部門可以根據城市發展的需要來編制城市規劃,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受到城市管理權的侵害。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用來保護耕地、控制城市建設用地的重要手段,必須加強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權威性、科學性,才能正確處理好城市與農村的建設爭地的矛盾。從管理體制上來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由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制定的,而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實行垂直管理。可以有效地防止地方政府對同級國土管理部門的I作干擾。從而提高農村土地所有權的安全性。

6、完善農村信用體制建設。有研究表明,在信用制度完善的地方,可以有效降低土地所有權安全時農民投資和土地改良影響程度。在泰國。合法擁有國有土地的人和非法使用國有土地的人。同樣可以獲得貸款,用于農業投資、土地的改良。因此,總的來講,泰國的土地所有權安全對農民投資、土地改良的影響程度較小。而在信用制度不發達的地區,土地改起投資受土地所有權安全的影響是很明顯的。在我們國家農民的土地、房產是不能用來抵押的;銀行也缺乏對農業的中長期貸款;農業保險在不斷萎縮,現在除了上海郊區和新疆建設兵團等地還有些農業保險外,其他地方都沒有了。所以,要完善農村信用體制建設,允許農民的土地抵押、給予農業長期貸款等支持農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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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約25%土地的土壤污染處于警戒狀態,約5%受到比較嚴重的污染。由土壤污染引發的農產品安全的事件時有發生,缺乏安全保障的農產品已經嚴重影響了群眾的健康和社會的穩定。

2、農村水源污染嚴重

我國有相當比例的農村飲用水源地沒有得到有效保護,有關資料顯示我國有3億多農村人口飲水達不到安全標準。水污染對農業生產的破壞作用非常嚴重,導致農作物毒物質富集,農產品質量降低,甚至顆粒無收,迫使部分地區改變農業種植結構。漁業受污水的影響則更加嚴重,如2004年7月,淮河發生重大水污染事件,污水所到之處,魚蝦絕跡。

二、發展低碳農村經濟的意義

1、有利于促進產業結構調整

建設低碳農業與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本質一致,是貫徹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發展低碳農業是轉變農業經濟增長方式、調整產業結構、減輕農業資源與環境壓力的重要方法。

2、有利于提高農業生產的綜合效益

低碳農業能大大提高勞動生產率、土地利用率、資源利用率,從而大大提高經濟效益。低碳農業充分合理地利用、保護和增殖自然資源,加速物質循環和能量轉化,有顯著的生態效益。

3、有利于實現農業跨越式發展

近年來,我國新農村建設步伐加快,鄉村清潔工程穩步推進,再生資源開發利用產業呈快速增加之勢。如果繼續加大投入,大力發展低碳農業,可以避免自然資源的過度消耗,進而實現農業的跨越式發展。

三、發展低碳農村經濟的途徑

1、全面強化綠色無公害農產品基地建設

在科學規劃的基礎上,發展無公害農產品基地,例如有機食品以及綠色食品的生產基地等,并且要積極按市場經濟規律把產品推向市場。此外,還要加大力度建設安全食用農產品重點加工企業,創建綠色低碳農產品市場,積極發揮這些基地、企業的帶頭作用,促進低碳農業規模的擴大。

2、加大對低碳農業的監管,強化低碳農業的規范化程度。

為促進和發展低碳農業,滿足老百姓對綠色、無公害、低碳農產品的日益增長的需求,必須加強對農產品生產全過程的監管力度;建立、健全農產品檢測機制,從源頭上控制農業生產過程中可能造成的污染;對即將上市的農產品和市場上的農產品要加強質量監督和檢測。建立農產品質量追溯制度,嚴格踐行對百姓作出的低碳、綠色、安全的承諾,對不合格農產品進行召回、銷毀、理賠。

3、大力實施科教興農戰略,大力提高低碳農業整體水平

發展低碳農業,還應該加強農業科技教育,要積極整合加強生態農業建設與科教興農戰略。要大力引進、選育、推廣品質優良、產量較高的品種,提高種養業的低碳水平;進一步改革農業科研機制,引導農業科技企業向低碳、高效方向發展,加大對企業、基地潛力的挖掘;積極開展并加強對農業技術人員及廣大農民低碳農業知識的培訓,從根本上提高低碳農業水平;要加大低碳農業科技示范園區建設力度,園區建設政策應該更加傾向于低碳農業,使之成為發展低碳農業的榜樣;積極推廣和使用農作物病蟲防治技術和農業生產用品無害處理技術,積極合理使用農藥防治,宣傳和使用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

4、強化農業行政執法,為發展低碳農業保駕護航

加大農業行政執法力度,執行農用資源管理條例、農業管理條例等有關的法律法規。加強對農資市場、低碳農產品生產基地、農產品批發市場的農產品質量進行監測和管理,確保農業生產用品的安全。堅決打擊各種損害農產品安全、破壞資源環境,假冒無公害、綠色、低碳農產品標志、品牌的違法行為。要積極展開 “低碳打假”行動,維護廣大農民和消費者的利益。同時根據發展低碳農業的要求,促進農業執法隊伍的發展。

5、積極宣傳低碳農業,全面提高老百姓的低碳農業認識

充分利用媒體資源,開展低碳農業宣傳,提高農民群眾的低碳意識。低碳農業對我國來說尚屬新生事物,民眾對此認識不足。因此,要積極開展多渠道、多形式、多方位的宣傳教育。 運用輿論宣傳工具,積極宣傳低碳農業,讓廣大民眾充分認識低碳農業的重要性,認識到低碳農產品的安全性和優越性,逐漸形成良好的發展態勢。

宣傳和改善農民和農產品加工企業的低碳環境,打造低碳農產品自主品牌,生產綠色、低碳、無公害農產品,發展農副產品的低碳深加工企業,使得廣大農民和加工企業積極參與低碳農業建設。以低碳農業理論為先導,將低碳農業作為農民教育和科技培訓的重要內容,鼓勵農民采用低碳技術,實施低碳型種養模式,創造整體、協調、循環、再生的和諧低碳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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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農村的建設使得政府機關對于“三農”問題的重視力度大幅度提升。從“三農”問題的角度出發,了解到資金缺口和融資困難等問題對于新農村建設和農村地區經濟發展等方面有非常嚴重的影響。這就應從農村商業銀行入手,加強農村商業銀行改制力度,確保當地政府機關與農村商業銀行相互配合,共同解決農村地區發展過程中出現的“三農”問題和銀行可持續發展問題,繼而強化農村商業銀行在農村經濟發展中的實際作用效果。

農村商業銀行服務“三農”問題

盡管農村商業銀行改制能夠實現銀行機構與當地政府機關相互銜接的目標,但是也會導致農村商業銀行服務“三農”出現問題,這就應針對各方面問題展開有效分析,全面提升相關人員對農村商業銀行服務“三農”的掌握力度。從多方面研究中可以看出,農村商業銀行服務“三農”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受農村商業銀行商業可持續發展的影響,農村商業銀行對于農村金融的服務水平大幅度降低,大量資本流出農村金融市場,造成農村商業服務水平下降。而且在農村商業銀行商業化發展水平提升的條件下,還會導致農村商業銀行信貸支農效果變差,農村商業銀行“脫農”問題層出不窮。第二,對于“三農”服務來說,其對于農村底層群體貸款發放有很高的要求,據此提高農村社會底層群體生活質量,全面落實農村地區“扶貧”目標。但是在農村商業銀行改制后,銀行體系金融服務水平受到層層制約。如果不能有效改善這一現狀,必然導致農村社會底層群體生活水平和農村整體經濟下降,導致農村商業銀行服務“三農”出現嚴重問題。第三,為實現農村商業銀行信貸支農這一政策目標,就應增加農村商業銀行對農村金融市場的資金注入力度。盡管這樣能夠改善農村地區老舊的經濟發展模式,但是也會導致農村商業銀行整體資產質量下降,農村商業銀行發展受到層層制約,繼而影響農村商業銀行的社會地位。第四,與城市相比,農村經濟發展水平低下,農業貸款風險比較高,稍有不慎就會導致農村商業銀行在支農貸款過程中出現金融風險,繼而影響農村商業銀行整體經濟實力。此外,多數農村商業銀行還存在貸款方式單一的問題,難以滿足政府機關“三農”服務要求。限制農村經濟發展,城鄉發展差距越來越明顯。

農村商業銀行可持續發展問題

對于農村商業銀行來說,可持續發展對于提升農村商業銀行綜合發展實例和信貸支農水平等方面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受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村商業銀行經濟管理內涵的影響,農村商業銀行可持續發展還存在一些問題,對于農村商業銀行現實作用和農村地區信貸支農效果等方面也有很大的影響。從多方面分析中可以看出,農村商業銀行可持續發展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盡管農村商業銀行可持續發展能夠實現銀行運營成本降低和控制風險分散的目標,但是農村商業銀行可持續發展過程中還會受到商業銀行貸款規模和貸款質量的影響,如果不能采取適當措施提升農村商業銀行的貸款規模和貸款質量,必然導致農村商業銀行在貸款過程中出現問題,造成農村商業銀行可持續發展水平下降,第二,在農村商業銀行盈利能力不斷加強的條件下,農村政府機關對于農村商業銀行盈利能力管理水平不足,一旦農村商業銀行盈利能力超出相應標準,必然導致農村商業銀行綜合管理水平下降,影響農村商業銀行可持續發展水平和銀行機構社會地位。第三,與其他銀行體系相比,農村商業銀行對于“三農”服務有很高的要求,這就應要求農村商業銀行在當地政府機關的支持下擴大“三農”服務覆蓋面,確保農村商業銀行支農水平有所提升。但是受農村地區綜合發展形勢和“三農”服務水平的影響,農村商業銀行“三農”服務覆蓋面與農村綜合建設要求之間還存在一定差距,直接影響農村商業銀行對農村綜合建設的支持力度。從宏觀層面的角度出發,一旦農村商業銀行在長期發展過程中出現問題,必然導致農村商業銀行在農村地區社會地位下降,其可持續發展水平也會受到層層制約。

相關政策建議

從以上幾方面研究中,了解到農村商業銀行在“三農”服務和可持續發展等方面還存在一定問題,這就應結合農村商業銀行現有發展形勢和其中存在的問題制定標準化政策建議,積極改善農村商業銀行中潛藏的問題,確保農村商業銀行“三農”服務水平和可持續發展水平上升到一個新的高度。就目前來看,改善農村商業銀行中各項問題的政策建議有很多,其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加強農村商業銀行信貸支農力度

未調整農村商業銀行現有發展水平,就需要從農村經濟發展的角度出發對農村商業銀行各項工作模式實施優化調整,同時強化農村商業銀行轉制效果,妥善處理農村商業銀行中潛藏的問題。在這一過程中還需要相關人員對農村地區“三農”服務本質和宗旨等方面展開有效分析,同時遵循商業化發展要求對農村商業銀行實施優化處理,或者在一系列標準化政策的支持下強化農村商業銀行信貸支農力度。這不僅能夠提升農村居民生活水平和農業綜合發展力度,還能強化農村商業銀行“三農”服務效果和可持續發展水平,使得農戶收入能夠滿足農村全面建設和經濟發展等多方面要求。

對支農金融產品實施創新處理

在對農村商業銀行制定政策建議之前,農村商業銀行管理人員應對當地農戶融資需求和農業發展水平等方面有一個全面的了解,并按照各方面了解對農村商業銀行中現有的支農金融產品實施創新處理,有效提升農村商業銀行中各項支農金融產品的經濟效果,使得農村商業銀行中各項金融產品在支農服務過程中發揮自身最大的作用。除此之外,還應對農村商業銀行各項貸款方式實施優化處理,拓展農村商業銀行業務發展空間,解決農村商業銀行服務“三農”和可持續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確保農村商業銀行與地方經濟處于共生共榮的狀態。

保證農村商業銀行政策性與商業性之間的協調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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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持續發展的內涵

可持續發展(Sustainable development)的概念最先是1972年在斯德哥爾摩舉行的聯合國人類環境研討會上提出的。1987年,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出版《我們共同的未來》報告,挪威首位女性首相Gro Harlem Brundtland,將可持續發展定義為:“既能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對后代人滿足其需要的能力構成危害的發展。”

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有利于促進生態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統一;有利于促進經濟增長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使經濟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相協調;有利于國民經濟持續、穩定、健康發展,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質量;有利于從注重眼前利益、局部利益的發展轉向長期利益、整體利益的發展,從物質資源推動型的發展轉向非物質資源或信息資源(科技與知識)推動型的發展。

湖南省是農業大省,農村人口多,農業經濟基礎和科技水平還有待提升,只有節約資源、保護環境,才能實現社會和經濟的良性循環,使各方面的發展能夠持續有后勁。作為“無煙產業”,旅游業有利于促進地方經濟發展和可創造持續的就業機會,是生態經濟學理論指導下的一種旅游資源可持續利用的方式和區域可持續發展的模式。湖南省在農村發展旅游業起步較晚,管理上尚無系統成型的體系。但是,湖南地形復雜,既以丘陵地形為主,又是著名的魚米之鄉,山清水秀,加之我省大多數農村民族風俗和傳統文化保存較好,在農村發展生態旅游業的潛力非常大。

二、農村旅游業可持續發展面臨的問題

湖南農村大力發展旅游業,在拓展旅游空間、推動現代旅游發展、促進農村產業結構調整、扶貧致富及促進城鄉交流、構建和諧農村等方面具有積極意義,由此得到各級政府的重視,所以自上個世紀80年代以來發展至今,在我省迅速升溫。但在其蓬勃發展的背后,在生態環境等方面卻透露出不少的負面效應,影響著廣大農村旅游業的可持續發展。

(一)影響居民生活,損傷居民利益

當游客數量的增多以及為接待旅游者而進行的各項服務,超過當地的綜合接待能力時,必然會擾亂當地居民正常的生活秩序。例如:景區的開發、基礎設施的建設,導致地價上漲,影響當地居民對土地的正常使用;外來資本的注入,會使農村居民喪失本應由他們經營的旅游業從而失去就業機會,減少農村居民的經濟收入;旅游者分享當地公共設施侵占了當地居民的生活空間等。在一般情況下,外來旅游者由于在收入水平和消費能力方面高于當地居民,因此他們能出高價購買行、游、住、吃、娛等無形服務產品和以旅游紀念品為代表的有形物質商品。在大量旅游者經常涌入的情況下,勢必引起旅游接待地的物價上漲,從而損傷當地居民利益。諸如此類的問題,使農村居民非但沒有在農村旅游業發展中獲得應有的利益,反而承受著由此所帶來的困擾,使原有平靜和諧的生活環境被破壞。這樣最終會造成農村居民對游客的抱怨甚至仇視。

(二)破壞產業結構,危害經濟發展

在產業結構以農業為主的地區,由于旅游從業所得到的個人收入大大高于務農收入,因此大批農業勞動力紛紛拋棄農田改行從事旅游服務。這樣,旅游業發展的結果破壞了原有的產業結構,形成了一種惡性互動:一方面旅游產業大量需求農副產品的供給,而另一方面卻是旅游產業致使田地荒蕪和農副業產出能力的降低,再加上旅游產業引起的農副產品價格的上漲,勢必危害經濟發展,殃及社會秩序。這種惡性互動問題如果出現在經濟不夠發達、旅游產業起步較遲的偏僻山村,那么所造成的危害就會更甚。

(三)污染自然環境,惡化資源品質

旅游活動是一種消費活動,隨著旅游人數和旅游活動的增加會產生各類廢棄物,造成不同程度的環境污染。例如,隨著農村旅游的普及,大量游客借助于各類交通工具向農村地區涌入,交通工具的頻繁使用,導致廢氣排放量的增加,造成農村旅游接待地大氣污染、噪聲污染。各類旅游設施排放的污水,則會造成水體污染。由于部分旅游者素質不高,隨意丟棄垃圾,還會造成農村接待地固體廢棄物的污染。如果旅游區環境衛生狀況較差,區內垃圾隨意拋灑堆積蚊蠅成群,污水、污物隨處可見,結果就會一方面旅游區喪失了以往清新的空氣、透明的水體、靜謐的氛圍,另一方面游客游覽的興致因環境污染而降低。

(四)盲目同質開發,導致建設性破壞

我省部分地區由于對農村旅游開發的特點和規律把握不到位,開發指導不夠,技術標準欠缺,市場定位不明確,造成精品少、同質性的開發比較普遍。各個景區盲目開發、任其發展。出于經濟目的,有些景區熱衷于飯店的建設,盲目擴大旅游區,重開發輕保護等。一些農村居民為迎合旅游者的需求,急功近利從事商業活動,不適當地使用甚至破壞當地動植物資源,導致珍禽異獸被大量捕殺,林木被伐,造成當地動植物種類減少,生態結構失調,環境協調功能減退等。在農村景點的開發、道路的修建等相關設施的建設中,有些地方未經科學論證與 規劃,盲目開發、超載使用旅游資源,使農村地區生態平衡受到嚴重破壞。甚至在景區出現開山炸石、填溝埋壑、砍樹毀林的嚴重現象,造成水土流失,惡化生態環境,以至于因山洪爆發,塌方毀路等災害時有發生。

(五)對農村人文旅游資源造成破壞

第一是對農村文物古跡的破壞。由于農村閉塞、偏遠,歷史遺留下來的文物古跡保存完好。但隨著農村旅游的盲目開發建設,致使一些珍貴的古民居、古街道等被拆除、毀壞,加上游人對文物古跡的踐踏、觸摸、亂刻亂劃,破壞了文物古跡的原始風貌。第二是農村文化遭受城市文化的沖擊嚴重。城市文化隨著城市游客的到來單向傳入農村地區,農村居民盲目模仿、生搬硬套城市文化,促使農村居民生活方式城市化,農村文化勢必被城市文化削弱、同化。另外,為了迎合城市游客的需求,一些農村習俗被“商品化”、“快餐式”利用,使農村文化被扭曲。比如,傳統的節會慶典和當地的宗教儀式,其時間、地點、內容乃至節奏、次序本來都是約定俗成的,然而,為了吸引外來游人,它們隨時隨地都會被搬上“舞臺”,其內容往往被壓縮甚至被刪改,并明顯地加快了活動節奏,顛例了活動次序,久而久之,變成了純商業性的娛樂方式,失去了文化意義和應有價值。

三、農村旅游業可持續發展的對策

(一)堅持科學發展觀是農村旅游業可持續發展的根本保證

可持續發展是未來農村旅游業發展的核心,要確保開發力度在環境與社會承載力之內。第一,在對農村旅游資源開發之前一定要充分論證,合理規劃。做好近期安排與長遠計劃,對開發的旅游資源進行環境影響和效益評價,進行環境承載量的科學評估,嚴禁在旅游旺季對旅游資源超負荷使用,以避免生態破壞問題的產生。第二,鑒于農村旅游業一般都具有季節性、旅游旺季時間短的特點和旅游業本身的脆弱性。為了確保農村地區的經濟利益,應不斷創新,將旅游業與農業生產有機、巧妙地結合起來,采取農旅結合的“雙腿走路”的方式較為穩妥。第三,要突出“農”。很多地方為了提供“更好的”服務,將原有的農家小院拆了,建起來了一幢幢的樓,并且按造城市酒店進行裝修設計,但是結果卻使得游客越來越少,旅游吸引力越來越弱。其實,只要硬件設施能滿足游客的基本生活需求就足矣,反而要注重的是原汁原味的將鄉土風情融合到服務中,做任何事情都不能夠脫離‘農’這個字,否者農村旅游業注定要死掉。

(二)宏觀指導、科學規劃、加強環保

發展農村旅游業,一是要充分發揮政府的宏觀指導作用,建立扶持農村旅游的政策體系,形成部門聯動的管理機制,健全市場機制,在安全、規劃土地、稅收、道路交通、水電、價格等方面給予配套支持。二是要科學規劃,把農村旅游項目規劃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總體規劃布局當中去。特別是要加強農村旅游規劃與新農村建設規劃、城鄉統籌規劃的銜接,確保規劃的項目、基礎設施和各項任務落到實處。三是要針對造成環境問題的不同原因,應采取不同的解決方法,將這一危害降低到最小限度。例如,由于游客發生空間位置轉移而導致交通工具大量使用等客觀原因形成的環境問題,應通過對交通工具的改進、燃油品種的更換等方法加以解決。

(三)全民參與,大力宣傳引導

鼓勵和支持本旅游區農民全面參與旅游活動,通過參與旅游活動,當地居民能夠增加就業機會,提高收入,使農村更加和諧,使農民逐步改變對游客的不滿情緒及冷漠的態度,使他們產生對自身文化的認同感和自豪感,加強對其文化獨特性的保護,增強當地居民自尊、自愛、自強的意識,營造對游客具有親和力的淳樸民風,提高他們對不良現象誘惑的抵抗力。因此,當地政府要通過政策支持、資金扶持使他們廣泛參與到旅游服務、旅游政策規劃的制定、旅游活動的監管等工作中。政府部門應加大培訓力度提高農村居民的認識水平和參與能力。一是整體培訓,普遍提高他們的參與意識、環境意識、服務意識。二是分層次、有針對性培訓,提高不同類別群體的參與能力。從基本的旅游服務和經營,到高層次的旅游管理與決策,保證人人都有一技之長,都具有參與能力。

(四)加大投入、加強建設,提高綜合接待能力

農村旅游業可持續發展的具體問題,主要就是環保問題。環保問題的產生,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農村地區在發展旅游業時,當地基礎設施的建設及相關行業的發展投入不夠,致使接待能力低下而造成的。發展農村旅游業,需要有科研、管理隊伍的更進,需要建設相應的交通,通信和裝備等保障設施,對環境整治也有特殊的要求,這些方面都需要相應的資金投入,在一些地域偏遠,經濟欠發達的地區,支撐發展旅游業的資源匱乏更為突出。所以在開發農村旅游資源的同時,還要多方面籌措資金增加投資力度,加強與旅游活動相關的配套基礎設施建設,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提高當地的綜合接待能力。加快基礎設施建設主要包括道路建設、停車場建設、旅游廁所、垃圾與污水處理等設施的建設和環境美化、防疫防病等方面及涉及游客吃、住、行、游、購、娛等相關行業的發展。

(五)建立機制、完善體系,促進環保法制化

一是旅游局、發改局、招商局、環保局、林業局、國土局、水利局和統計局等部門要緊密協調和配合,與各鄉鎮齊抓共管,共同制定生態環 境保護政策和規定,促進生態環境保護法制化,切實保護好農村旅游業的環境。二是實行鄉鎮(部門)責任制,各鄉鎮應對本轄區生態環境質量負責,各部門對本行業和本系統生態環境保護負責。三是明確旅游開發商的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在開發過程中要堅持“在開發中保護,在保護中開發,誰破壞誰負責”的原則。四是實行嚴格的考核、獎罰制度。對于嚴格履行職責,在生態環境保護中做出重大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給予表彰、獎勵;對于失職、瀆職和人為造成生態環境破壞的,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追究。

(六)打造特色,實現可持續發展

現代都市人向往鄉野風光和田園生活,農村生態旅游成為一種時尚,到底該如何將農村生態旅游做出自己的特色,自己的味道呢?各地需要因地制宜、出謀劃策,打造自己的特色,給游人提供的綠色的農村生活體驗。比如,在吃的問題上,肉,現宰現吃;螃蟹,現撈現煮;豆腐,現磨現吃;蔬菜,現割現做。在住的問題上,清一色的仿古生態農莊,處在綠樹、瓜、果、菜園之中。在行的問題上,使用畜力交通工具,如馬拉車、牛拉車、狗羊等拉車。在娛的問題上,有垂釣、采摘、捕蟹、溫泉浴、沖浪等多種綠色娛樂項目。在購的問題上,景區銷售的都是游客自己采摘與垂釣的無公害綠色農產品。這樣,既以特色營造競爭力,又使旅游業實現可持續發展。

總的來說,我省農村旅游業的發展是利大于弊。各級政府部門只要對其負面效應有清醒的認識和高度的重視,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加以防范,農村旅游業一定會健康地發展下去。

參考文獻:

[1]彭希喜,生態旅游可持續發展對策研究[J],國際市場,1988

[2]張延毅,生態旅游及其可持續發展對策[J],經濟地理,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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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農業人口占總人口的62%,農村剩余勞動力的就業問題已經成為當今農村發展的焦點問題。因此,增強鄉鎮企業吸納就業能力,就地解決農村剩余勞動力,成為我國解決農村問題的一個有效通道。深化鄉鎮企業改革,促進農村可持續發展也就成為我國面臨的一個重大課題,亟待解決。

一、農村可持續發展對鄉鎮企業的作用

1.助推鄉鎮企業產業結構合理化

農村推行可持續發展理念,可以促進鄉鎮企業形成循環的資源利用,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可持續發展要求鄉鎮企業利用提高科技水平實現產業的高附加值和集約經營,這將加大助推我國鄉鎮企業產業結構推動農村產業結構的合理化。

2.增強鄉鎮企業競爭優勢

隨著鄉鎮企業改革的逐漸深化,鄉鎮企業將面臨日趨激烈的國際市場競爭。隨著綠色經濟的發展,綠色產品開發將成為今后企業發展的主攻方向。我國鄉鎮企業在發展綠色農產品方面具有相當的優勢,可以從農產品開發、生產、銷售等方面保障產品的環保,勇敢參與全球化的市場競爭。

3.有助于吸納農村剩余勞動力就業

推行可持續發展,嬪棄傳統“資源、產品、排污”生產方式,發展新的“資源、產品、廢棄物、再利用”的生產方式。不僅節省了企業的成本,還能夠擴大產業鏈,實現一體化的生產格局,從而增加對勞動力的需求,有效吸納農村剩余勞動力就業。

4、加強農村開發建設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發展,各項惠農政策的出臺,加上農村隱藏豐富的資源優勢,有必要對鄉鎮進行新一輪的開發發展,為鄉鎮企業注入新的經濟元素。如:北海市興港鎮借著改革開放的發展難得機遇,借助地方沿海區域優勢,在鐵山港碼頭建設項目的帶動下,許多新項目如雨后春筍般涌現,并帶動了地方建設的。

二、我國深化鄉鎮企業改革,促進農村可持續發展面臨的問題

1.鄉鎮企業產業結構不合理

目前,我國鄉鎮企業結構產業不合理現象依然嚴重,資源利用率較低,缺乏相應的品牌,缺乏規模發展,第三產業發展落后。鄉鎮企業的布局呈現“散、小、弱”。鄉鎮企業各占一隅,缺乏以主導型產業為主的產業中心;鄉鎮企業規模較小;鄉鎮企業的創新能力、競爭力和融資能力都比較弱。

2.缺乏創新人才

由于缺乏相應的創新人才,很多鄉鎮企業技術創新遲滯,缺少有競爭力的核心技術。目前,多數鄉鎮企業人才從數量、素質,到創新能力等各方面,都遠遠滿足不了鄉鎮企業對人才的需求。據統計,我國鄉鎮企業中,中專人才占15.4%,大專以上學歷人才是5.8%,有專業技術人才不足0.8%。

3.融資困難

融資困難是當前鄉鎮企業發展的瓶頸。一旦企業遭遇困境,能否迅速融到充足的資金流注入將是企業解困的關鍵。2008年以來的金融危機,對我國鄉鎮企業也造成了很大的沖擊。鄉鎮企業由于自身的弱勢,很難融到資本投資,也是鄉鎮企業競爭力不強的一個主要原因。

4、傳統企業為主,發展新型企業滯后

伴隨世界經濟的不斷發展,新生事物的層出不窮,農村的經濟也需要持續發展。鄉鎮企業應在現有企業的基礎上發展新型企業,適應時展需要的企業。如鐵山興港興港鎮傳統企業有陶瓷廠、復粉廠、磚廠、石英砂廠等,應該抓住地方開放發展機遇,同時在北海市政策引領下,發展一大批小鄉鎮企業如廢品回收、機械加工、運輸業、物流等企業。

三、我國深化鄉鎮企業改革,促進農村可持續發展的基本思路與對策

1.推動鄉鎮企業產業結構優化

政府應該借助我國正在逐步推進城鎮化發展的機遇,牽好鄉鎮企業區域協作這根紅線,改變鄉鎮企業的“散、小、弱”布局,做大鄉鎮企業規模,使其產業結構得到優化,合理向可持續發展方向轉變;政府應該制定相應的產業規劃,鼓勵鄉鎮企業利用鄉村資源優勢,發展休閑農業、旅游等第三產業,開發綠色農產品和農產品特產加工,有利于形成產品品牌;進行有效的招商引資,引進能夠帶動當地鄉鎮企業發展的有效投資,并注重可持續發展的需要,促進鄉鎮企業產業結構的升級。

2.培養和引進高素質的鄉鎮企業人才

鄉鎮企業的人才發展戰略是培養高素質的人才。結合鄉鎮企業的實際需求,挖掘企業人才潛力和當地人才潛力,做好技術人才的培訓,培養鄉鎮企業的實用技術人才。利用企業文化和人才激勵等有利條件,引進核心技術人才,促進企業產品的及時更新換代,增強鄉鎮企業的產品競爭優勢。

3.合理融資和引資

根據鄉鎮企業的實際情況,合理利用農村社會閑散資金,建立鄉村中小企業融資機構;鼓勵利用民間的信任機制建立擔保機構,減少中間手續,能夠促使閑散資金合理流動;建立信息披露平臺,為鄉村融資機構提供各方面的信息,分散其風險。同時,發揮農村信用社的作用,促進其實現真正的金融功能;抓住外商、臺商的投資需求,找準合作對象,合理引進和利用外資做大鄉鎮企業的規模。

4、繼續加大鄉鎮改革開放力度

改革開放出現城市大產業、大港口、大交通、大物流、大城建、大旅游格局,也更加深度地影響了鄉鎮企業的發展模式。如興港鎮在北海市政策引領下,正迅速形成北部灣地區具有核心競爭能力的新型企業集合。未來中國10年內,為了全面落實中央政策積極參與泠北部灣經濟合作,充分發揮廣西在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中的前沿地帶和橋頭作用,積極參與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建設,完善我國沿海沿邊經濟布局,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興港鎮企業經濟也跟著前進步伐。一批引領廣西經濟發展龍頭的大企業紛紛在港口周邊落戶生根。有廣西投資集團的300億鋁廠項目建設投產,中國石化的確100億元(20萬噸/年聚丙烯)、北海煉油異地改造石油化工項目、斯道拉恩索公司和廣西林業集團公司合資建設的年產90萬噸漿90萬噸紙項目等等。興鎮如果能抓住發展的時機,圍繞建設社會主 義新農村主題,建設新村落戶、發展新產業,培養新農民的思路。興港鎮還依托產業發展對農民進行了實用技術培訓,培養具有較多高素質和較強就業能力的新型農民或產業工人,使他們走下致富之路,必能成為中國經濟發展突出的一極。

4.增強鄉鎮企業可持續發展的意識

政府應該注重向鄉鎮企業宣傳和推廣可持續發展理念,利用激勵機制管理鄉鎮企業發展循環經濟,幫助鄉鎮企業培養環保意識,使企業向高產出低污染的高新技術和信息產業轉變。有條件的基層政府,可以依照“以知識經濟為先導、以信息經濟為引擎、以循環經濟為基礎”的理念,建立農村可持續發展的樣板和示范區。

四、結論

鄉鎮企業的發展,對地方經濟的發展做出了很大貢獻,也吸納了相當部分農村剩余勞動力。我國鄉鎮企業在今后發展中,必須增強可持續發展意識,利用人才實現創新,升級產業結構,合理做好融資和引資,真正實現鄉鎮企業的規模經營。

參考文獻:

[1] 李雁南,方天.鄉企制度變革回顧:基于競爭的思考[J].農業經濟.2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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