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6-05 15:4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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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電力工業是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基礎產業之一,為促進我國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貢獻了不可磨滅的貢獻。而電力建設工程作為一項系統性的復雜工程,涉及的工程量清單非常多,而如何采取有效的工程量計價模式時需要我們認真研究。當前,國家發改委頒布實施了《電力建設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正式確定電力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的模式。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由于其突出的優勢,更加符合當前我國社會主義的市場經濟體制,在電力建設工程中獲得了良好的應用,基于此,本文對相關的內容進行了探討。
二、電力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相關理論概述
(1)工程量清單計價
一般來說,工程量清單是指在建設工程招投標時,招標人依據建設工程施工圖紙和招標要求,基于當前的工程量計算規則下為投標人提供事物工程量項目和技術措施項目的數量清單,而投標單位則按照企業定額并結合實際情況逐項對報價進行填寫,從而計算出總價的過程,最后通過評標,最終確定合同價的一種計價模式。明顯可以看出,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具有一系列明顯的特征。首先,由于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采用的是綜合單價的形式,其中人工費、材料費等類目更加明晰;其次,工程量清單計價可以充分體現投標單位的實力和市場行情,體現公平競爭的優勢;第三,工程量清單計價更適合招投標過程,規避暗箱操作的風險;最后,工程量清單計價更適合合同的管理,對雙方的責任、風險更加明確。
(2)電力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
自建設部頒發了《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之后,電力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也有了自己的規范《電力建設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其中分別涵蓋了發電工程、變電工程以及送電工程等。對于電力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來說,其大概經歷了定額計價、量價分離以及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的三種階段發展。電力建設工程不同于一般的民用和工業建筑工程,其在投資規模和建設周期更大、更長,而且需要多專業的密切配合,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而且電力工程往往采用的是邊設計邊施工的狀況,經常發生還處于設計的狀態時就需要招標的現象,因此,對于電力工程的工程量清單計價來說,和一般意義上的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有著一定的區別,不能機械實式的照搬,而是要在充分結合電力工程的特征靈活進行運用。
三、對電力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的應用分析
由于電力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和其他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在編制等各方面都存在著一定的區別,下文結合主要結合電力建設工程的實際特點,探討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的具體應用。
(1)電力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編制要求
相關編制人員要充分理解和掌握電力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的編制要求,首先,要對招標文件中的需求深入理解,將其中有關工程量清單編制的說明、編制范圍以及費用說明都要求進行仔細閱讀,為未來每一項工程量清單的準確計算、分析和計算打下基礎;其次,在實際工作中,有的對工程項目特征不進行描述,只是簡單指向圖紙、標準圖集的做法,使得工程量清單不是一個相對獨立而又完整的材料,出現了總說明或分部分項特征表述不清楚等問題,導致投標單位無法合理報價,給投標人采用不平衡報價提供了條件,故應保證招標工程量清單的完整性和準確性,避免合同履行中產生不必要的糾紛;再有,對工程量清單的計算務必仔細和準確,對設計圖紙中的尺寸、數量進行仔細校核,按照《電力建設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中的計算規則、方法進行工程量計算。以防由于工程量清單的不準確給投標單位不平衡報價的機會。另外,對于暫時不能確定價格的材料要確定合理的估價。
(2)電力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編制過程
電力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的編制過程,要在充分結合編制要求的基礎上進行,主要分為以下幾個階段:首先,深入理解編制的要求和范圍,通過閱讀招標文件,對編制的基礎信息進行了解,如項目范圍、工程概況、采用的計價方式、定額及取費的標準等。如果存在一定的疑問,可以和電力建設工程招標單位取得聯系并保持溝通;其次,通過熟悉工程圖紙及有關設計文件、標準、規范、技術資料等,了解設計技術標準及參數、工程類型、建設規模、控制樓及桿塔結構類型、地質地形特征、設備及材料的規格型號及數量等;第三,還要重視在招標過程中的招標文件答疑、招標補充等,由于它們是對招標文件的重要補充,工程量清單編制的范圍和標準也有可能在這一過程中得到改變,因此要提高重視;最后,由于電力建設工程的特殊性,在編制的過程中還要加強對電力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情況的了解,如果條件允許,相關的清單編制人員可以親臨現場進行勘察,并將勘察的結果和施工圖紙進行仔細比對,將其中有出入的地方進行仔細校核,并采取相關的措施,以為工程量清單的正確編制提供必要的參考。
(3)電力建設工程招標控制價的編制
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的另外一個非常重要的應用便是招標人對招標控制價的編制。所謂招標控制價是招標人根據國家或電力行業建設主管部門及公司頒發的有關計價依據和辦法,按設計施工圖紙計算的、扣除招標人采購材料費后的、對招標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價。對于投標單位來說,招標控制價也是它們從事投標行為的價格上限,因此,其能否正確、科學、合理的編制具有重要的意義。具體來說,首先,熟悉工程量清單所列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措施項目、其他項目的項目內容、項目特征及工程量等,不明確部分要予以澄清;其次,要對當前電力建設工程清單中所涉及材料的市場價格等信息進行綜合調研,以合理確定其價格,也可以和相關的生產廠家進行聯系,以確定其合理的價格;最后,在以上的基礎上分別對分部分項的工程量、規費項目、措施項目以及稅金項目等清單進行計價并匯總、分析和審核。
四、結束語
綜上所述,作為我國國民經濟重要基礎的電力工業,為我國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而大多數的電力建設工程又是使用國有資金進行投資,而結合工程量清單計價的突出優勢,在電力工程中應用工程量清單計價具有重要的意義。筆者相信,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作為一種適應當前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的工程造價計價模式,必定可以獲得更長遠的發展空間。
參考文獻:
[1]牟全銀. 建設單位基于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的工程造價控制管理方法分析[J]. 城市建筑,2013,22:187+199.
[2]趙濤. 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的發展與應用[J]. 建筑與預算,2013,08:11-12.
[3]潘蘇琴. 淺談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及其在電力工程中的應用[J]. 企業技術開發,2013,21:28-29.
1、我們通過對2013版《建設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簡稱2013《清單規范》)的學習與研究,可以看出2013《清單規范》規定了合同價款的約定、合同價款調整、合同價款中期支付、竣工結算支付以及合同解除的價款結算與支付、合同價款爭議的新解決方法,展現了加強市場監管的措施,強化了清單計價的執行力度。
2、由此與2008《清單規范》對比發現,2013《清單規范》對招標控制價的使用、工程計量等關鍵性內容的強制性升級;強化業主對風險承擔的責任,打破了業主在投標階段一向占據主導地位的格局;讓建設各方從重視竣工結算結果管理轉變為依靠計量計價的期中過程管理。現對2013《清單規范》和2008《清單規范》的變化對比闡述如下:
⑴ 清單內容的增加
從2013《清單規范》的目錄中便可看出新清單的內容劃分更加詳細和全面,由原來的5章19節137條新增為16章58節330條,刪除了2008《清單規范》中“工程量清單計價”章節,新增了“招標控制價”、“投標報價”、“合同價款約定”、“工程計量”、“合同價款調整”、“竣工結算支付”等獨立章節,對于這些內容中一些不夠明確的地方做了精確的量化說明和修改補充規定。例如2013《清單規范》中規定:合同履行期間,若實際工程量與招標工程量清單出現偏差,且超過15%時,調整原則為:a.工程量增加15%以上時,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綜合單價應予調低;b.當工程量減少15%以上時,減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綜合單價應予提高。同時,2013《清單規范》也針對該項內容給出了詳細的調整公式,而2008《清單規范》只是給出了條文說明和解決方式,并未明確給出對單價的調整比例和計算過程。相比起來,這使得2013《清單規范》理論與實際結合,可執行性和可操作性更強。
⑵術語的變化
2013《清單規范》術語有27個,新增:招標工程量清單、已標價工程量清單、工程量偏差、提前竣工費、誤期補償費等,另有項目編碼、項目特征、措施項目三條術語被刪除;同時有一定數量的術語有所改動。2013《清單規范》與2008《清單規范》中有相同名稱的術語,但這些術語的內容并不是完全相同。例如:對于“簽約合同價”這一術語,2013《清單規范》中定義為:發、承包雙方在施工合同中約定的,包括了暫列金額、暫估價、計日工的合同總金額;2008《清單規范》中定義為:發承包人在施工合同中約定的工程價。
3、2013《清單規范》重視計量計價期中過程管理的轉變。
對于工程竣工結算,2013《清單規范》改變了2008《清單規范》僅僅根據最后的竣工圖紙及變更來進行結算的格局,其規定編制和復核結算的依據,2013《清單規范》作出了如下規定:
⑴規范11.2.1條:工程竣工結算應根據下列依據編制和復核:
a.本規范
b.工程合同
c.發承包雙方實施過程中已確認的工程量及其結算的合同價款
d.發承包雙方實施過程中已確認調整后追加(減)的合同價款
e.建設工程設計文件及相關資料
f.投標文件
g.其他依據
⑵規范11.2.6條:發承包雙方在合同工程實施過程中已經確認的工程計量結果和合同價款,在竣工結算辦理中應直接進入結算。
⑶規范11.3.1條:合同工程完工后,承包人應在經發承包雙方確認的合同工程期中價款結算的基礎上匯總編制完成竣工結算文件,應在提交竣工驗收申請的同時向發包人提交結算文件。
從這些條款中可以看出,對比2008《清單規范》,在保障竣工結算結果的同時,2013《清單規范》對期中工程量的確認以及工程價款的結算也有足夠的重視。
同時,結算條款11.1.3中的規定:發包人或承包人對復核結果認為有誤的,無異議部分按照規定辦理不完全竣工結算,有異議部分由發承包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處理。
二、對清單(限價)編制方面的風險控制
工程項目的招標工程量清單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其準確性和完整性應由招標人負責,我們通過前文對比新舊清單計價規范差異后,不難看出新清單計價規范無論是對量的要求還是價的把控,都提出更為嚴謹而精確的要求。其中應具體注意以下幾點:1、業主或編制人在工程計量中要密切注意與2013《清單規范》的結合,準確解讀施工圖、做到計算口徑一致、計算準確無誤,避免錯算或漏算的部分,引起不必要工程量偏差,導致結算時綜合單價進行對比調整;
2、項目特征是構成清單項目價值的本質特征,單價的高低與其具有必然聯系,因此,發包人在招標工程量清單中對項目特征的描述,應被認為是準確的和全面的,并且與實際施工要求相符合。這就要求我們在清單編制過程中不僅加深圖紙的理解,規范的熟悉,還要對施工現場情況、工程特點及常規施工方案進行了解。這不僅對較為準確地編制招標控制價是十分必要的,同時也要可有效避免在后期重新確定相應工程量清單項目的綜合單價,進而調整合同價款。
3、依據“統籌法”進行認真復核是否列全清單項目,避免由于招標工程量清單中缺項,重新確定新增分部分項工程清單項目的綜合單價及相應措施項目單價,導致調整合同價款。
4、業主應同咨詢單位、工程師一起,全面了解現場情況,因地制宜地確定施工方案。避免采用個別企業的施工方法,或是采用現場無法實施的施工方法或技術等造成工程造價偏離的情況,確保招標價格與投標報價具有可比性,從而選擇出具有競爭力的報價。
三、對擬定合同條款方面的風險控制
擬定有效的合同并管理風險是業主控制整個建設過程風險的有力途徑。合同管理風險貫穿始終,其中主要包括合同擬定、簽訂、履行、變更或轉移、終止等環節。而作為建設單位,應根據2013《清單規范》,在實質上“定量不定價”的基礎上,對工程量清單計價要求采用何種計價模式進行明確。同時在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為更好地界定和計算風險所承擔的責任和費用的支出,合同中應明確有關風險約定的條款,如工程量清單漏項或設計變更引起的工程量清單增減,應約定單價來具體調整幅度等類似細節做出明確說明。由于在整個項目建設過程中,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效力大于規范,故在訂立合同有關結算計價條款時,遵循與2013《清單規范》中相關條文說明保持一致的原則。
參考文獻:
《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08(以下簡稱08規范)是在《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03(以下簡稱03規范)基礎上經修訂,增刪、調整的。其最大的變化是將“四統一”改為了“五統一”,即03清單的項目編碼、項目名稱、計量單位和工程量的四統一改為08清單的項目編碼、項目名稱、項目特征、計量單位和工程量的五統一,增加了“項目特征”項。另外這兩清單附錄中均仍然保留了“項目特征和“工程內容”項。廣義上講,這兩項均是對項目“實質”進行的描述,那么實際操作中“項目特征”和“工程內容”項哪個為主哪個為次,即萬一發生描述上存在實質性差異時以哪個為準,爭議頗多,一直困擾著工程造價人員。
對于03規范,附錄中同時有“項目特征”和“工程內容”欄,在組價時兩者同時對項目的“實質”起到了描述的作用,共同影響報價,但兩者的主次沒有進行界定。解決不了“萬一發生描述上存在實質性差異時以哪個為準”的問題。08規范明確了“項目特征”是“統一”項,并列為強制性條文,而工程內容沒有單獨進行規定,僅僅是保留在了清單附錄中了。從這可以看出,“項目特征”到08規范時在影響造價方面地位凸顯,是對項目“實質”進行描述。為“萬一發生描述上存在實質性差異時以哪個為準”這個問題提供了解決的可能。
08規范及配套的《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宣貫輔導教材》(以下簡稱《宣貫》),對于項目特征和工作內容的地位和作用進行過界定:
08規范2.0.3項目特征構成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項目、措施項目自身價值的本質特征。對此條《宣貫》第13頁要點說明“項目特征是新增術語,相對于工程量清單計價而言,對構成工程實體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項目和非實體的措施清單項目,反映其自身價值的特征進行的描述,定義該術語,是為了更加準確的規范工程量清單計價中對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項目、措施項目的特征描述的要求,便于準確的組建綜合單價。”
08規范3.2.1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應包括項目編碼、項目名稱、項目特征、計量單位和工程量。(強條)
08規范3.2.2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應根據附錄規定的項目編碼、項目名稱、項目特征、計量單位和工程量計算規則進行編制。(強條)
對以上兩條《宣貫》第22頁都有要點說明。可以看出,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的五大要件分別是項目編碼、項目名稱、項目特征、計量單位和工程量,而工程內容不是必須的要件。
08規范3.2.7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項目特征應按附錄中規定的項目特征,結合擬建工程項目的實際予以描述。(強條)
對此條《宣貫》要點說明第24頁和25頁有這樣的描述:……需要說明的是,08規范修改03規范第4.0.4條“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的綜合單價,應根據本規范規定的綜合單價組成,按設計文件或參照附錄……中的‘工程內容’確定”的規定。代之以按“項目特征”確定,并與本規范附錄中“項目特征”欄對應。因為決定一個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項目價值的大小是“項目特征”而非“工程內容”。理由是計價規范附錄中“項目特征與”工程內容“是兩個不同性質的規定。
一是項目特征必須描述,因為其講的是工程項目的實質,直接決定工程的價值。……
二是工程內容無需描述,因為其主要講的是操作程序。
需要指出的是,計價規范中關于“工程內容”的規定來源于原工程預算定額,實行工程量清單計價后,由于兩種計價方式的差異,清單計價對于項目特征的要求才是必需的。《宣貫》進一步舉例說明:需要說明的是,計價規范在“實心磚墻”的“項目特征”及“工程內容”欄內均包含有勾縫,但兩者的性質完全不同。“項目特征”欄的勾縫體現的是實心磚墻的實體特征,是個名詞,體現的是用什么材料勾縫。而“工程內容”欄內的勾縫表達的是操作工序或操作行為,在此是個動詞,體現的是怎么做。因此,如果需要勾縫,就必須在項目特征中描述,而不能以工程內容中有而不描述,否則,將視為清單項目漏項,而可能在施工中引起索賠。
綜上,決定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價格的是項目特征描述,工程內容不是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五大要素,不決定清單報價。傳統的定額計價模式全面被清單計價模式所取代需要一個過程,全面適應這種計價模式的轉變,也需要有一個過渡。源于定額計價模式下的工作內容在《規范》中保留了下來,或許是為方便新老對照,或許是為了幫助工程量清單編制者在編制工程量清單時幫助理解工程的工序、工藝,起提示作用。對于在招標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中既有“項目特征”列又有“工作內容”列的,應該以“項目特征”列的描述為準,進行報價。
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逐步全面取代傳統定額計價模式初衷是好的,國家有關部門也做了大量的工作,不斷修訂完善計價規范,以期更好的為行業服務。但是面對龐大建筑業市場、地域差異、科技高速發展促生新材料、新工藝的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出現,對于這些計價規范的修訂頒布就顯得非常滯后,難以達到全覆蓋。再加上從業者的水平、編制習慣、責任心以及理解的不同,再好的計價規范執行起來也是千差萬別,清單計價規范附錄作為一種“模板”被使用時,項目特征描述并不是固定不變的。清單項目特征描述完備程度、準確度將決定報價所包含的內容和準確性。因此一個清單項目包括什么、不包括什么都是相對的,嚴格來講不是《清單計價規范》所能決定的,歸根結底是由在依據《清單計價規范》編制清單的“項目特征”描述決定的,即描述了什么就包括什么,沒描述的就沒有包括,要靈活掌握,切忌生搬硬套。
1我國建設工程造價的發展
我國90年代提出了“控制量、指導價、競爭費”的改革措施,實行定額中人工、材料、施工機械臺時的消耗量和相應的價格相分離,形成了改良的定額計價模式。即建筑安裝工程中的人工、材料、施工機械臺時消耗量仍以定額為標準,而相應的價格以市場為依據,使價格逐步走向市場化。從2003年起,我國正式推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這種計價模式是對我國原有定額計價模式的改革,工程量清單計價是實行“量價分離”,以市場價格和施工企業內部定額確定招投標價格的一種國際上普遍采用的工程施工招投標方式。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從項目劃分、工程量計算規則和計量單位等方面體現了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四統一”的原則,即統一的分部分項工程項目名稱與項目編碼、統一的工程量計量單位與計算規則,為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提供基礎,這也是建立全國統一的建設市場的必要前提。
2工程量清單計價
工程量清單是表現擬建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措施項目、其他項目名稱及其相應工程數量的明細清單。工程量清單是指在工程施工招標時,由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提供招標項目工程量清單,而由投標人自主報價的一種計價形式。工程量清單采用綜合單價計價,其綜合單價是指完成規定計量單位項目所需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管理費和利潤,并考慮一定范圍的風險。
3工程量清單計價與預算定額計價比較研究
3.1價格形成指導思想不同
工程量清單計價和定額計價價格形成的指導思想不同,是兩者的最根本的區別。定額計價的兩個基本特征是:首先,從本質內容上看,是以定額子目構成直接費,以直接費為基礎,乘以各種費用項目的費率,得到其他直接費、間接費、計劃利潤和稅金,組成建筑安裝工程造價;其次,預算定額計價模式的實質上依然是量價合一,是指人工、材料、施工機械三要素的消耗量水平是統一的,反映的是社會平均生產條件下的消耗水平,沒有區分工程實體消耗與施工措施手段消耗,將兩者合二為一,將技術設備、施工手段、管理水平等本屬于競爭機制的因素固定;同時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械使用費的單價是定額規定的靜態的計劃性價格,各種費用的費率是由定額規定的指令性取費標準。因此,預算定額計價模式下,建設工程造價實際上是一種政府規定的計劃價格。
工程量計價清單模式采用的是市場計價模式,這種計價模式也有兩個基本特征:一是計價依據上實行“量價分離”的原則,二是在計價處理方式上,實行“控制量、指導價、競爭費”的模式,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價格因素構成是將施工中實體性消耗和施工措施性消耗分開,既體現了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四統一”的原則,又實現了政府間接調控,市場形成價格。因此,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建設工程造價是一種由市場競爭而形成的市場價格。
3.2造價編制依據不同
定額計價依據是建設工程主管部門按照社會平均生產力水平和管理水平統一編制的概預算定額,或當地定額管理部門編制的地區統一的單位估價表和費用定額。
工程量清單的編制依據是建設部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量計算規則、分部分項工程項目劃分及計量單位的規定,施工設計圖紙,施工現場情況和招標文件的有關要求。工程量清單計價主要依據是施工企業定額,施工企業定額是根據本企業的施工技術和管理水平,以及有關工程造價資料制定的,是施工企業完成分部分項工程需要的人工、材料、機械臺時消耗量,以及配備的管理狀況、各項管理費支出標準等。
3.3工程造價費用構成不同
采用定額計價,建筑安裝工程造價是由直接工程費、間接費、利潤和稅金構成。編制造價時先計算單位工程的直接費再以單位工程的直接費(或人工費)為基數計算單位工程的其他各項費用、利潤和稅金等,然后匯總得到單位工程的造價,匯總單位工程的造價得出單項工程的造價。
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時,建筑安裝工程造價由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費用、措施項目清單費用、其他項目清單費用、零星項目清單費用和規費、稅金等五部分構成。清單計價的價格因素構成是將施工中實體性消耗和措施性消耗分開。分部分項工程費用、措施項目費用和其他項目費用采用綜合單價計價。綜合單價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單中一個規定計量單位的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所需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使用費、管理費和利潤,并考慮一定的風險因素。
3.4工程量計算規則不同。
定額計價則是建筑安裝工程工程量規則,工程量清單計價的計算規則執行的是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兩種計算規則的實質是有區別的,定額項目是以工序為劃分項目的原則,因此定額中已經綜合考慮了施工中的各種消耗;清單項目的工程量以實體項目工程量為準,并以完成后的凈值計算。
3.5合同價調整方式不同
預算定額計價合同價調整有變更簽證、定額解釋、政策調整等三種方式。采用預算定額經常有解釋和規定,結算中又有政策文件調整,程序比較多。
工程量清單計價合同價調整方式主要是索賠。工程量清單的綜合單價一般通過招標中報價的形式體現,一旦中標,報價作為簽訂施工合同的依據相對固定下來,工程結算按承包商實際完成工程量乘以清單中相應的單價計算,綜合單價確定后不能再變,價格風險由承包商承擔。
3.6工程風險承擔不同
定額計價模式下,招標文件中只有比較粗略的工程量清單,建設工程一般采取總價合同中標,投標人既要承擔工程量上的風險,同時也要承擔價格的風險。
中圖分類號:E271文獻標識碼: A
《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08)(簡稱計價規范)從2008年12月1日開始實施,自開始實施至現在,多數同行認為采用新計價規范,其可計量的措施項目應按實結算,少數同行認為可計量的措施項目應結合合同條款及計價規范來處理,特別是在合同中未約定的情況,對可計量的措施項目應如何結算存在比較大的爭議。筆者經過反復閱讀計價規范和在工程管理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可以歸類為兩種情況,第一種情況:在合同中約定了可計量的措施項目結算條款;第二種情況:在合同中未約定可計量的措施項目結算條款,針對上述兩種情況,談談筆者的想法及觀點。
一、在合同中約定了可計量的措施項目結算條款
一般情況來說,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組成及解釋順序為合同協議書、中標通知書、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專用合同條款、通用合同條款、技術標準和要求、圖紙、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其他合同文件。計價規范屬于合同的技術標準和要求,解釋順序在專用合同條款、通用合同條款之后,應以專用合同條款、通用合同條款約定為準,所以無論對計價規范的可計量的措施項目結算何種理解,應按合同約定的條款辦理結算。
二、在合同中未約定可計量的措施項目結算條款
如在合同中未約定,其可計量的措施項目的結算應依據計價規范相關規定執行,因為計價規范屬于合同的技術標準。自計價規范實施至現在,很多同行們認為可計量的措施項目應依據發、承包雙方確認的工程量和綜合單價計算,同時《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宣貫輔導教材》第67頁也這樣解釋,這是從計價規范的“可計量”三個字得出來的結論,沒有全面、系統地閱讀與理解。筆者在計價規范開始實施也是這樣理解,曾經在招標答疑期間,以標前疑問形式向招標方提出可計量的技術措施項目沒有工程量,請招標方補充可計量的措施項目的工程量,最終招標方按標前疑問的要求補充了工程量,當收到答疑時,心里還美滋滋的,后來對計價規范重新閱讀與理解,得出的結論與以前的理解相反,主要依據如下:
1、清單編制
計價規范第3.3.2條:“措施項目中可以計算工程量的項目清單宜采用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的方式編制,列出項目編碼、項目名稱、項目特征、計量單位和工程量計算規則”,則可計量的措施項目清單只提供“項目編碼、項目名稱、項目特征、計量單位”,其工程量不需要提供,投標單位應依據計價規范4.3.5條自主確定工程數量,由投標單位填寫的數量風險應由投標單位承擔,不應由招標人承擔。筆者以前以標前疑問形式向招標方提出可計量的措施項目沒有工程量是不對的。
2、投標報價
計價規范第4.3.5條:“投標人可根據工程實際情況結合施工組織設計,對招標人所列的措施項目進行增補。措施項目費應根據招標文件中措施項目清單及投標時擬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按本規范第4.1.4條的規定自主確定”,特別強調“自主確定”。即可計量的措施項目的工程量應由投標單位根據擬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填寫,也可以對措施項目進行增補,則可計量的措施項目的數量、價格的風險不應由招標人承擔,應由投標單位承擔。如可計量的措施項目的數量由發包人提供,出現可計量的措施項目的數量不足,根據計價規范第4.3.5條“對招標人所列的措施項目進行增補”,投標單位也應該自行補充。
杭州、臺州等地區管理部門依據計價規范編制了《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實施細則》,實施細則規定“措施項目清單費用,投標人應根據招標人提供的措施項目清單和投標人自行確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填報數量和價格,不發生的措施項目金額以“O”計價。投標人可補充措施項目”,說明部分地區管理部門與本文的理解是一致的。
3、措施項目調整
應依據計價規范4.7.4 條“因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漏項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變更,引起措施項目發生變化,造成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變更,原措施費中已有的措施項目,按原措施費的組價方法調整;原措施費中沒有的措施項目,由承包人根據措施項目變更情況,提出適當的措施費變更,經發包人確認后調整”,所以只有發生了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漏項或非承包人的工程變更,才能調整措施項目費用。
4、竣工結算
計價規范4.8.4條“分部分項工程費應依據雙方確認的工程量、合同約定的綜合單價計算;如發生調整的,以發、承包雙方確認調整的綜合單價計算”,4.8.5條“措施項目費應依據合同約定的項目和金額計算;如發生調整的,以發、承包雙方確認調整的金額計算”。在計價規范中分部分項工程明確按雙方確認的工程量、綜合單價結算,措施項目費(含可計量的措施項目)應依據合同約定的項目和金額結算,而不是雙方確認的工程量、綜合單價。
綜合上述,在清單編制階段,可計量的措施項目清單不提供工程量;在投標報價階段,應依據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自主確定工程量及綜合單價,工程量由投標人填寫;措施項目調整只有在工程量清單漏項或非承包人的原因引起的設計變更,可以調整措施費用;特別是竣工結算,措施項目費應依據合同約定的“項目”和“金額”計算。如發生調整,應按第4.7.4條原則調整。所以合同未約定,可計量的措施項目清單在未發生變更或漏項的情況下,可計量的措施項目費用不應調整,統稱為包干。如發生變更或漏項的情況,只能調整變更和漏項部分的措施費用。
參考文獻:《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03)
《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08)
《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宣貫輔導教材(GB50500-2008)
2定額計價與清單計價的區別
2.1體現了不同的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理念定額計價方法可以說是一種政府直接微觀管理工程造價的工程計價方法。因為工程造價最基本的兩個過程即工程量計算和工程計價均由國家決定:工程量計算由建設工程定額確定,工程計價按建設工程定額、費用定額和有關文件確定,所有費用均不允許競爭或有限競爭。清單計價方法則是一種國家宏觀管理工程造價的工程計價方法。工程量計算由《清單計價規范》確定,這反映了國家對工程造價的管理,而工程計價則由企業自主確定,此時的工程造價是企業根據市場的具體情況,通過競爭形成工程價格。2.2子目劃分的標準不同定額計價方法的子目劃分是按施工工序、工藝進行劃分的,計價時根據施工工序、工藝計算工程量、套定額計價。每條子目反映的是一個施工工序、工藝的單價。而清單計價方法子目劃分是以一個“綜合實體”考慮的,“綜合實體”一般包括多個施工工序、工藝內容,計價時需把多個施工工序、工藝內容單價相加,反映的是完成一個綜合實體的綜合單價。2.3計價依據不同定額計價方法工程量計算的依據是建設工程定額規定的工程量計算規則,計價的依據是建設工程定額和有關部門的費用定額及人工材料機械價格。清單計價方法工程量計算的依據是《清單計價規范》,計價的依據是企業定額和市場上人工材料機械的價格。2.4單價和報價組成內容不同1)在單價上定額計價單價反映的是定額基價,只包括定額編制時期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而清單計價單價則反映的是投標報價時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及企業管理費、利潤和風險費用,是一種綜合單價。2)在報價上定額計價包括直接工程費、措施費、間接費、稅金,而清單計價不但包括以上內容還包括預留金、材料購置費和零星工作項目費等。2.5工程量計算主體不同定額計價中招標方和投標方均需按圖計算工程量,而清單計價中招標方需按《清單計價規范》要求自行或委托有資質單位計算工程量,并按《清單計價規范》要求編制成工程量清單提供給投標人,以便投標人報價。而投標方則無須計算工程量,按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自行報價即可。2.6施工措施費納入競爭定額計價不區別工程實體消耗和工程施工措施消耗,兩者是混在一起的,而清單計價對兩者進行了分離單列,并納入了競爭的范疇。2.7工程量計算規則不同定額計價的工程量按工程的實際發生量計算,包括凈用量、損耗量及采用技術措施的增加量。而清單工程量只計算凈用量,不包括損耗量和措施增加用量。2.8工程量計算繁瑣程度不同定額計價方法僅需計算定額量即可,而清單計價方法既要計算清單量,還要計算定額量。同時這種繁瑣也反映在計價表格上,定額計價通常只需顯示定額號即可,而清單計價不僅需要定額號還需要清單號。
3定額計價與工程量清單計價的聯系
2013清單規范規定的綜合單價分析表見表1。由表1可以看出,“定額”仍然是清單計價的依據,這是由于在中國清單計價是在學習借鑒國外通行做法并與中國實際相結合的產物,是在定額計價基礎上衍生出來的計價方法。在《企業定額》沒有能夠被業主普遍認同,政府《建設工程定額》仍然占主導地位的前提下,清單計價實質上是定額計價的翻版。而二者的關系主要有以下兩點:1)兩種計價方法都是建立在“定額”的平臺上。不能理解為實行清單計價就不要定額了。定額不能淡化,而應加強。2)定額與兩種計價方法的關系可比擬為:定額是“詞典”,計價方法是“文體”,不同的人使用詞典和文體,可以寫出不同風格的文章。
4工程量清單計價方法存在的問題
4.1清單項目劃分存在不足同一個分項工程(如土方工程、鋼筋工程)在不同的專業中反復出現,但清單項目的項目特征、工程量計算規則、工作內容卻不相同,給使用清單帶來很大不便,建議編制通用清單項目,適用所有專業。4.2使用階段比較單一在工程建設領域內僅適用于施工發承包計價活動(招投標過程中)。而在工程建設其他階段仍需使用定額計價方法,如工程概算的編制仍需使用概算定額。
DOI:10.16640/ki.37-1222/t.2016.14.114
工程量清單就是載明建設工程項目名稱、工程量、計量單位、項目特征、項目編碼及綜合單價等內容的工程造價明細清單,其中項目編碼、項目名稱、工程量、計量單位、項目特征為工程量清單五要素,工程量清單是由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明細清單、措施項目明細清單、其他項目明細清單以及規費和稅金項目清單組成。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適用于建設工程發承包階段及實施階段的工程造價計價行為,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規定使用國有資金投資的建設工程的發承包計價必須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其他的建設工程的發承包計價宜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并且工程量清單計價應采用綜合單價計價。工程量清單計價是一種新的計價模式,與傳統的定額計價模式不論從形式上還是從內容上都有很大的不同。
1 清單計價與傳統定額計價的不同之處
(1)單價的構成不同:定額計價的單價是工料單價,是由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組成,而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單價是綜合單價,是由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企業管理費、利潤及一定范圍內的風險費組成,甚至還可以是全費用單價,也就是說單價里還包含了規費和稅金。
(2)計價的依據不同:定額計價的計價依據是全國和地方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反映社會平均消耗水平的預算定額或工程量消耗定額,而清單計價依據的是反映企業自身技術、裝備、管理水平和競爭能力的企業定額,如果沒有企業定額則參照造價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量消耗定額。它們計價依據的工程量來源也不同,定額計價的工程量是由各投標人根據造價主管部門的統一工程量計算規則,依據施工圖計算而來,此工程量包含了損耗和由于施工措施增加的量,譬如基坑土方大開挖工程量就包括工作面和放坡而增加的工程量,再譬如預制混泥土工程量里就包括制作和運輸損耗量,工程量計算的風險由各投標人自己承擔。而清單計價的工程量是由招標人依據清單工程量計算規則和施工圖紙計算而來并統一在招標文件中提供給各投標人作為投標報價的依據,此工程量僅包括工程實體的凈用量,不包括損耗和由于施工措施增加的量,工程量計算的風險由招標人承擔。
(3)列項方式不同:定額計價的單位工程造價是由直接工程費、間接費、利潤和稅金四部分組成。而清單計價的單位工程造價是由分部分項工程費、措施項目費、其他項目費、規費和稅金五部分組成,清單計價把工程實體性消耗和措施性消耗分列開來,這樣更便于投標人根據自己實際情況及施工組織設計方案自主報價,能夠充分體現企業之間的競爭實力。同時還把規費和安全文明施工費等非競爭性費用單列開來,這樣列項使得工程造價更直觀明了,也更加便于各投標人自主報價。
(4)投標報價的組成不同:定額計價的報價只包含了建設項目的直接費、間接費、利潤和稅金,而清單計價的報價還列入了暫時不能確定和不可預見的費用即暫列金額以及價格暫時不能確定的材料設備費及專業工程費即暫估價,這樣的報價更全面可靠,更利于招標方對投資的掌控。
2 工程量清單計價法的優點:
工程量清單計價的核心就是企業自主報價和通過市場有效競爭形成建筑工程造價。投標企業根據自身的經濟實力和管理水平以及投標項目的具體情況,還有外部競爭的激烈程度進行投標報價,這樣報出的價格才更加接近實際也更加合理。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有效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充分發揮建設市場形成工程價格的功能。
工程量清單計價更便于招標方對建設項目工程造價的掌控和管理,因為工程量清單非常清楚地載明了完成每一清單項所消耗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企業管理費、利潤及一定范圍的風險費,當工程發生變更需要調整工程價款時,招標方很快就能算出工程價款變動幅度,這樣招標方就能夠及時做出決策,方便了招標方對建設項目的管理。
工程量清單計價便于發承包雙方對工程價款的中間結算和竣工結算,因為工程量清單已經把價格約定好了,不管是中間結算還是竣工結算,只要雙方確認工程量就可以了,避免了許多因價格而產生的糾紛,也減少了諸多扯皮現象,加快了結算的進度和效率。
工程量清單計價更有利于建設方獲得質優價優的建設項目,因為工程量清單計價法有效引入競爭機制,招標方通過招投標能夠得到真正綜合實力強、誠實守信的施工企業,建設項目的質量和工期有了保障,建設工程施工成本也能得到有效控制,使得招投標雙方在建設項目上共贏。
3 清單計價法在現階段還存在那些問題:
首先由于現階段大部分施工企業技術力量不足、經濟實力不夠,尚未形成完整的企業定額,這就影響和弱化了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優勢。在這種現實情況下投標企業所報價格還是依據全國統一定額或地方工程量消耗定額進行組價,所報價格沒有真正反映出企業的技術裝備水平和企業管理水平,難以體現施工企業的競爭實力。所以在今后一段時期內各施工企業要盡快制定和完善企業定額,只有這樣才能夠充分發揮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優越性。
其次各相關部門相關單位對工程量清單計價的理解和認識還不夠,不管是對建設發承包雙方還是中介咨詢機構、建設行政管理部門來說,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都是個新生事物,都處于學習和探索階段,這也是個必經的過程,相信在不久的將來工程量清單計價法會得到推廣和深入地發展。
還有就是配套的規章制度尚不健全,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合同管理措施是必不可少的,施工合同是參建各方共同遵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綱領性文件,一個標準的、實用的、完整的施工合同能夠使工程參建各方的利益都能得到有效的保障,但是工程量清單計價法實施以后沒有與之相配套的工程合同管理模式,這就使得工程量清單計價法在實施的過程中產生諸多不利和糾紛。
總之,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是建設工程市場定價的一種新的計價模式,是我國經濟模式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后的必然產物,是我國建設工程造價計價模式與國際接軌的迫切要求。清單計價模式有效引入競爭機制,使建設工程承發包價格更加公開、公正、公平、合理,相信隨著建設市場的不斷完善,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將會得到全面的推廣和深入的發展。
參考文獻:
簡明扼要、避免歧義
項目特征是對特定的清單項目工作內容的具體要求,因此必須把內容描述清楚、全面、不遺漏,同時也要盡量做到簡明扼要,減去無實際意義的描述,不僅要讓編制人看得明白,也要讓業主及其他工程參與人員一目了然,能知道清單項目的主要內容,而不需要到特征欄中去把內容一個一個找出來。例1如下,以供比較:繁瑣的“1、有梁式整板基礎 , 2、混凝土強度等級:C30 , 3、混凝土拌和料要求:商品砼”;簡明扼要的“C30商品砼有梁式整板基礎”,如此簡明扼要,一目了然且編寫完整清楚。
項目特征不僅要簡明扼要,而且關鍵是要避免歧義。特征內容一定要是唯一的,不能各有各的理解,否則無論投標報價還是結算審計都會因理解不同而出現扯皮現象,造成業主或承包人的經濟損失。例2:原特征描述為“020103003塑膠面層; 5mm厚聚氨酯塑膠面層畫線”,對于投標人來說,本清單是指“5mm厚聚氨酯塑膠面層”還是指“畫線”,就難以把握,以致于影響投標報價,在結算時會索賠“塑膠面層”或“畫線”的費用,現改為“020103003塑膠面層; 5mm厚聚氨酯塑膠面層,畫線”,僅加一個逗號,就充分說明這個清單包括塑膠面層和畫線的這2個工作內容,報價及結算時就不會生因理解不同而發生扯皮現象,保證了發包人和承包人的合法利益。
內容明確,不規定施工方法
特征內容明確后,不應給投標人規定施工方法,因為施工方法因施工條件、施工工序、施工經驗等各種考慮的角度不同有多種多樣,且不同的施工方法有不同的投標報價,不能因為清單編制人擬定了施工方法而限制投標人采取合理經濟的施工方法,不管采取什么方法,只要能完成相應的清單內容就行,“不管黑貓白貓,能抓老鼠就是好貓”。例3:在土方工程中《指引》要求明確土方運距,因此有些清單編制人就根據經驗寫明為“運距5Km”(假定)并按此計算標底價,而投標人根據實地調查及經驗認為實際運距與5Km不符時,在投標報價就會采取不平衡報價策略來相應提高或減少運距報價。清單編制人確定的運距無論遠近是否合理,承包商在實際施工時可能會找出各種理由來,運距增加了向業主索賠(不平衡報價很高),運距減少了業主卻不能相應扣回運距差價(不平衡報價很低),因此土方運距特征宜改為“由投標人自行確定”。 例4:在現澆砼工程中《指引》要求明確砼拌合料要求,因此有些清單編制人就根據商品砼的材質特點寫明為“泵送商品砼”,其實 “商品砼”是拌合要求,而“泵送”是施工要求,不能混為一談。是否采用商品砼一般是城市建設主管部門或業主從城市環境衛生、交通運輸、質量保證以及工期要求等前提下考慮的,是合理的和應該明確的,但采用泵送砼或非泵送砼卻是投標人的施工方法,只要是商品砼都是符合要求的,投標人完全可以根據自身機械設備情況自主決定是否采用泵送砼或非泵送砼,當機械設備強或利用閑置設備時,承包商可以采購較便宜的非泵送砼進行施工以節約成本,相應的投標報價可以有更多的讓利空間,同樣節約了業主的建設成本,對承包商和業主均有好處,因此明確要求采用泵送商品砼對節約承包商和業主的成本、節約社會資源是不利的也是不符合精神的;相反,若規定采用“非泵送砼”而施工時根據實際需要采用了泵送砼,往往引起造價的增加。因此,規定施工方法是不可取的。
結合計價表,方便計價
在實際工作中清單編制人與標底編制人往往是同一個人,因此在編清單時一般應同時考慮如何方便快捷地套用計價表來提高工作效率。例5:在編寫樓梯塊料貼面清單時,有許多預決算編審人員都嚴格按《指引》的計算規則計算清單工程量,計價時再計算實際貼面工程,也就是計算了兩次工程量,其實完全可以在項目特征中明確工程量是按計價表的相關規則計算的,既減少的工程量計算次數,又可以避免投標人根據工程量清單報價時不合理地調整計價數量,造成不平衡報價。例6:模板工程一般均為措施費,造價計算時一般都按含量計算,而模板支撐是按高度要劃分的,《指引》中也要求明確柱高及梁板標高,如果完全死搬硬套地根據《指引》要求描述項目特征,清單項目會很多很繁,柱梁板實體報價無差別且對模板含量分析又沒有益處,因此在處理柱梁板清單時,柱可按不同結構周長和不同支模高度合并計算(按“周長1.6米內、支模3.6米內”、“周長1.6米內、支模5.0米內”、“周長2.5米內、支模3.6米內”、“周長2.5米內、支模5.0米內”等等分別列項)、梁板按不同厚度及不同支模高度合并計算(按“板厚200內、支模3.6米內”、“板厚200內、支模5.0米內”、“板厚200外、支模3.6米內”、“板厚200外、支模5.0米內”等等分別列項),既減少了清單項目量又可以方便地分析出模板含量且不影響工程計價。
【中圖分類號】 TU723.3 【文獻標識碼】 B 【文章編號】 1727-5123(2013)05-085-02
工程量清單計價方法是由建設產品的買方和賣方在建設市場上根據供求狀況、信息狀況進行自由競價,從而最終能夠簽訂工程合同價格的方法。作為招標方工程量清單計價的編制過程可以分為兩個階段:工程量清單的編制和利用工程量清單來編制編制招標控制價。
1 如何做好工程量清單的編制工作
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的費用構成包括分部分項工程費、措施項目費、其它項目費、規費和稅金組成。并規定了招標控制價、合同價款確定與調整、工程結算工程造價計價爭議處理等,是一種市場定價的計價模式,即按照“量、價分離”的原則進行的。
1.1 熟悉掌握編制工程量清單的基礎資料。對于工程量清單編制人員來說,拿到圖紙后的首要任務就是認真閱讀施工圖紙。從結構總說明到建筑施工總說明再到圖紙細部節點詳圖,工程量清單編制人員都要認真仔細地閱讀和理解,這祥才能做到編制時心中有數,編制起來得心應手。然而要編制好工程量清單,除了熟悉工程施工圖紙(需經施工圖審查通過后)外,還要掌握地質勘探等方面的其它基礎資料,以及工程設計通用圖集,工程施工質量技術規程、標準、驗收規范等。⑴因為工程地質勘探資料涉及到工程的土壤類別、地下水位高低、軟弱地基的處理等,這些資料涉及到工程量清單編制的特征描述和措施項目清單的項目與內容等;⑵因為施工圖紙常常引用一些標準通用圖集,如國標、省標圖集等,它也是施工圖紙的一部分;⑶編制工程量清單還與現行的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相聯,例如《南京市住宅工程質量通病防治導則》中的“墻體裂縫防治的技術措施”“鋼筋砼現澆樓板裂縫防治的技術措施”、“樓地面滲漏防治的技術措施”,而這上面的條款在施工圖紙說明中一般不會全部說明,因此編制人員也必須熟悉和掌握。
1.2 嚴格按《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的要求進行項目編碼。《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中明確要求的“四統一”之一就是項目編碼統一,所以在工程量清單編碼時必須按《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中的項目編碼要求進行編碼。如遇到特殊情況,即《建設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中沒有的項目,可按照《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的要求進行適當補充,但補充的項目編碼必須經省定額總站備案。非備案過的補充項目編碼不能出現在工程量清單中,否則不符合《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的要求,并且容易在招投標過程中引起爭議。所以工程量清單編制單位在企業日常管理工作中,就應注意特殊項目補充編碼及備案工作,以便在遇到《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中缺項的情況時,能及時、準確地引用補充項目編碼。
1.3 全面、準確地描述項目特征。工程量清單編制質量如何,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是否全面、準確地進行項目特征描述。項目特征描述得全面、準確與否,也體現出工程量清單編制人員的水平高低與能力大小,它具有較高的技術含量。對工程量清單每一項目能全面、準確地進行項目特征描述,就是要對每一項目需完成的內容和要求作詳細的描述,從而使投標單位能根據這一項目的特征描述,清楚地知道完成這一項目的所有內容和要求,以便根據自身情況準確報價(綜合單價)。項目特征涉及到項目工作內容的確定,材料的規格、等級、品牌,構件的部位與標高等。
例如景觀綠化工程清單中對于植物的描述,喬灌木的品種、胸徑(地徑)、冠徑、高度、養護期等都必須說明詳細,不同品種植物價格會相差很多,同種植物不同規格大小價格也會相差很多,多則可相差數倍,養護期限及養護級別也必須根據招標人的要求和現場情況描述清楚,這個直接影響到后期的工作范圍和內容,也是最后結算會容易扯皮的事。再如在對裝飾工程中具體裝飾材料的描述上,按照《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裝飾工程的項目特征描述要求,對裝飾材料如大理石、花崗巖、不銹鋼、地磚、塑鋁板、鋁合金型材外,還有一些新型材料等,除要明確材料的品種、材質、規格、顏色外,還要求明確其品牌。但目前工程量清單中的裝飾材料均回避其品牌,主要原因是施工圖紙中一般不明確其品牌。如工程量清單不對這些材料確定品牌,那投標單位在投標時無法確定其報價,因為同種材料不同品牌間的價格相差甚遠。因此工程量清單就要將每一項目的項目特征按《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要求,進行全面、清晰、準確的描述,這也要求施工圖紙的設計深度一定得到位,并要將這些材料的品牌、材質等要求在施工圖紙中加以明確,如果設計未能明確的,工程量清單編制人員一定要征求招標人的意見并在項目特征中加以明確。
1.4 嚴格按照《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的工程量計算規則計算工程量。提高工程量清單編制質量,除了全面、清晰、準確地描述項目特征外,還應提高工程量計算的準確率。工程量清單編制人員應嚴格按照《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的工程量計算規則計算工程量。工程實際施工的工程量可能與清單工程量相差較大,例如土方工程,工程量清單的計算規則是“按設計圖示尺寸”,而實際施工的工程量還需要考慮工作面和放坡,由投標單位在報綜合單價時自行考慮。再如樓地面工程,塊料樓梯面層工程量清單的計算規則是“按設計圖示尺寸以樓梯水平投影面積計算”,而實際施工的工程量需按展開實鋪面積計算。因此這些類似的情況都必須注意。
2 如何做好招標控制價的編制工作
招標控制價是在工程施工招標時,由招標人根據國家或省級、行業建設主管部門的有關計價規定,按施工設計圖紙計算,再根據工程造價信息和相關經驗數據計算出工程造價。其作用是招標人用于對招標工程控制的最高限價。
2.1 分部分項費用需嚴格按工程量清單的描述進行組價,工作內容考慮完全。作為招標文件重要組成部分的工程量清單是進行招標控制價編制和投標報價的直接依據之一,其完整、準確地反映招標人的內容和要求,包括清單的表格格式、分部分項的特征內容等。例如,編制園林景觀工程中的綠化項目時,喬(灌)木分“常綠”、“落葉”,組價時就要根據工程量清單項目特征中的植物名稱對其時行區分,而對于植物的養護期限和養護級別也需嚴格按照工程量清單進行組價。再如,金屬結構工程在組價時需考慮“金屬結構的制作”、“金屬結構的運輸”“金屬結構的安裝”、“金屬面油漆”等,工作內容均需考慮完全。只有招標控制價的各項格式和內容均符合規范規定,方能是一份合格的招標控制價文件,才是有效的。
2.2 措施項目費用要完整。在措施費用的計算中,要根據項目可行的施工方案來計算措施費用,措施項目分為二種計價方式,一種是以分部分項費用為計算參數,按費率計取價格,例如房屋建筑專業中的“臨時設施費”、“企業檢驗試驗費”,另一種是以“項”為單位計取價格,特別是在以“項”為單位計價的措施費用計算中,不能隨意估計列一筆費用了事。一定要通過具體的分析和計算來確定,否則就會給工程結算造成糾紛隱患。例如房屋建筑專業中“鋼筋砼模板及支架”、“腳手架”等,園林綠化專業中的“支撐與繞桿”等,結合實際施工都必須考慮的因素,不能遺漏。
2.3 規范其他項目費用列項。首先對于其他項目清單的定義要清楚,例如暫列金額是招標人在工程量清單中暫定并包括在合同價款中的一筆款項,用于施工合同簽訂時尚未確定或者不可預見的所需材料、設備、服務的采購,施工中可能發生的工程變更、合同約定調整因素出現時的工程價款調整以及發生的索賠、現場簽證等的費用因此;暫估價是招標人在工程量清單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發生但暫時不能確定的材料的單價以及專業工程的金額,前者是“可能發生”,后者是“必然發生”,要有所區分。然后還要結合項目規模、設計深度、現場情況等綜合考慮暫列金額和暫估價的高低。有的工程業主有一些臨時性的工作,需要使用人工、機械等,要列出計日工數量表;對于有分包項目的工程,還需根據工程情況酌情計算總承包服務費等。這些都是在編制招標控制價時需要考慮的因素。
2.4 補充子目處理恰當。遇到新工藝、新材料、新結構確定綜合單價時,有的編制人在編制中,由于時間緊、任務重等各種原因,不仔細分析項目特點,主觀隨意確定價格,結果價格嚴重脫離實際,要么計價太高,或是計價過低而施工根本沒法完成,導致爭議、糾紛等。對出現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結構等綜合單價存在不可確定性,要進行市場調研,要根據實際施工工藝、施工材料消耗量、使用正常施工機械等合理地制定綜合單價。另外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還要對新材料、新結構進行實時跟蹤,通過實踐進行完善,以供以后相近項目使用。
2.5 招標控制價編制后的檢查工作。一份合格的招標控制價需有編制人、有復核人。因此,控制價編制人應注意平時的經驗積累,并進行自檢。檢查時,一定要從頭到尾檢查每一清單項目的綜合單價,如果發現單價有異常,要看一下工程量輸入時小數點位數、材料單位和單價等這些平時容易出錯的地方是否正確等。同時,在每做完一個工程項目控制價后,還要認真做一個技術經濟指標分析,與經驗數據進行比較,如單方主材含量、主要材料單價、單方造價等。
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在我國工程招標投標體制的建立和不斷完善中,已成為形成工程造價的主要形式,現行預算定額中的消耗量和有關措施性費用是按照社會平均水平編制的,按照招投標競爭定價的原則,企業按照定額的報價不能反映其實際的技術水平和管理水平,造成了企業只是在按定額計算成本低水平上競爭的現象,特別是在標底按照定額編制并作為評標中標主要依據的情況下,企業為了中標采取不規范或違法的行為去摸標底,從而催生了招標投標中的腐敗行為。
一、深化工程造價計價行為,談目前建筑市場現狀
目前建筑市場中存在的工程招投標中弄虛作假、不按合同按期結算及拖欠工程款等突出問題。而認真分析造成這些問題的原因,結合工程造價監督管理改革的相關工作,在編制招標底價、投標報價、評標、合同簽訂及結算等管理工作中提出切實可行的治理措施,是當前必須進行也必須重視的重要工作。
工程造價計價行為是建設市場運行中涉及有關各方經濟利益的焦點,也是工程建設管理的主要內容之一。根據建設工程造價多次計價和先計價后結算的特點,使建設工程的標底和投標報價的編制符合工程造價計價的規律,并在工程實體費用、措施性費用、管理費和利潤計算方面規范化。這種現象發生的原因一般都是因為業主在招標投標中盲目的壓價和施工單位在結算中高估冒算、或發承包雙方結算中弄虛作假留下了空間。這些問題雖然出現在招標投標過程中,但由此引發的工程合同糾紛,工程結算困難等都是導致建筑市場經濟秩序混亂的誘因。
二、深化工程造價計價行為,大力推行新的計價規范
為了滿足招標投標競爭定價和經評審合理低價中標的要求,在新規范中工程量清單計價即在建設工程招標投標中,招標人或委托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編制反映工程實際消耗和措施性消耗的工程量清單,提供給投標人,由投標人自主報價。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后能夠反映工程的個別成本,便于施工企業自主參與競爭。
推行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工程量清單計價,就是在工程招標投標中為招標人和投標人提供科學合理的定價方式以及為投標人提供公開、公平的競爭平臺。通過新規范的貫徹執行,對于規范招標投標中計價行為,從技術上避免弄虛作假和暗箱操作以及保證工程款的支付結算都將起到積極的作用。
三、深化工程造價計價行為,做好工程造價的監管工作
工程造價管理涉及建設工程的各階段,但即使在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內部,招標投標、設計、合同、施工等涉及工程造價的行政管理工作也缺乏有機聯系和相互協調機制。工程造價的分割管理使工程造價全過程基本處于失控狀態,特別是政府投資工程的管理效益不高。
工程造價計價行為的監督管理是工程造價管理中的薄弱環節,由于各地工程造價管理職能的限制以及造價管理法律法規滯后等原因,工程造價計價的監督管理不像工程安全質量監管有章可循,目前僅能從工程造價咨詢單位和造價工程師執業方面開展工作,而對業主和施工等單位的不規范計價行為的監督執法缺乏有效手段和綜合執法力度,為有效的整頓建筑市場經濟秩序和規范工程造價計價活動,需要在更高層次的法律法規中明確工程造價監督管理的地位和責任,特別是國有投資工程造價的監督管理應得到加強,使工程建設各方主體在工程造價計價活動中有法可依,其合法權益在法律法規中得到保護,同時依據法律法規,建立起工程造價計價活動監督管理的長效機制。
做好工程造計價行為的監管工作首先是要充分發揮工程造價咨詢單位在工程造價管理中的作用,重點培育和發展面向社會提供中介服務工程造價咨詢單位,引導工程造價咨詢單位開展全過程造價咨詢工作;嚴格貫徹執行新的計價規范,與有關部門配合,研究做好工程量清單商務標評標的辦法和相應的合同管理辦法,充分發揮工程量清單計價在招標投標競爭定價機制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