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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方合同管理模板(10篇)

時間:2023-06-05 15:4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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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方合同管理

篇1

當前,工程招投標與合同管理課程存在著諸多的問題,如:教學手段單一、不重視實踐教學、考核形式單一等,這些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教學效果,亟待改革。

一、工程招投標與合同管理教學中存在的問題

工程招投標與合同管理課程的實踐性很強,涉及到諸如工程造價和技術、工程法律等,對學生和教師都有較高的要求。主要問題有以下幾個方面:

1、教學手段單一,學生積極性不高。

當前,工程招投標與合同管理課程教學主要還是傳統的以“講授法”為主,教師一味地講,學生一味地聽,學生主要出于被動接受的地位,課堂上,學生的積極性很難被調動起來,學生缺少參與、體驗的機會,師生之間也缺少互動。課堂氣氛比較沉悶,有的學生甚至呼呼大睡。這種“一言堂”的獨角戲的教學方法必須得到改革,否則教學目標無法實現,教學效果不可能令人滿意,師生關系也不會融洽。

2、對實踐教學不夠重視。

當前,建筑專業課程設置的教學學時分配上占主要部分的是理論教學,實踐學時分配少之又少。教師可以通過帶領學生參觀當地建筑工程交易中心等輔教學,來讓學生了解開標、評標和定標的程序過程;可以要求學生去咨詢公司實習,了解招投標文件的編制程序;可以要求學生去施工單位實習,了解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簽訂及實施;教學還可以通過角色扮演教學法來讓學生熟悉招投標和合同管理的各個環節和程序,全面系統地掌握招投標與合同管理有關的基本理論知識和技能,讓學生學會如何將書上的理論知識很好地應用于實際業務中。

3、考試形式單一。

通常而言,工程招投標與合同管理課程的試題型多為填空、簡答及論述題等,主要考察的內容無非是教材中的一些條款、程序等理論知識,而對于工程招投標與合同條款之間的內在聯系涉及較少,關于他們在實踐中的靈活運用的測試就少之又少,學生只需死記硬背來應付考試,這也無形中誤導了學生對實踐能力的輕視,這樣的考核顯然不利于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也反映出不出學生的真實學習效果。

二、工程招投標與合同管理課程教學方法的創新

教師要在該課程的實際教學中,從學生的實際出發,結合建筑工程技術專業人才的培養目標,設計出合理、科學的實踐教學環節,注重理論和實踐的結合,在實踐教學多樣性方面進行大膽的研究和創新。

1、案例教學。

該課程可以結合現有的工程實例,采用案例教學法。以學生為主體,來探討經典案例的實施,可以采用動啟發和開放式的方法,培養學生勇于探索的能力,同時還可以充分調動學生的積極性和參與意識能力。教師在應用該方法時一定要注意發揮學生的主觀能動性,引導學生如何去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引導學生積極參與課堂討論,最后要對學生的探討成果進行歸納、拓展和升華。這種教學方法最大限度地體現了“學生為主體”的原則,顛覆了傳統的以教師為主的模式。案例教學法能科學地將理論教學、實踐教學與技術服務三者有機地結合起來,體現教學內容的職業性、綜合性和實踐性。教師主導下的學生分組討論,能發揮學生的主動性,激發學生的創新性及求知欲。既讓學生學會了專業基本技能,又提高了學生的職業綜合素質,實現了傳統教育的澶變。

2、開放式教學。

教師要充分利用社會資源來加深學生對課程的理解和掌握,應組織學生參觀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觀摩實景的招標會議。學校要加強校企合作和實施工學交替的人才培養模式,可以邀請相關專業領域的企業專家、工程師等來學校做講座,以他們的親身經歷來講述理論知識,必然會給學生留下更加深刻的印象。在設計課程教學內容時,可以邀請以工學結合為突破,邀請相關企業共同參與,突出職業能力和素質培養。

3、加強課程實踐教學。

要結合工程招投標與合同管理課程的特點,優化教學手段,注重能力培養。提升專業培養計劃的科學性,合理分配理論教學和實踐教學的學時和學分,實現二者的有機結合,創新教學方法,使學生易于接受理論知識。教師在實施項目教學法時,應鼓勵學生參與其中,嘗試讓學生協助老師完成科研項目的部分工作,這樣既能讓學生更好地理解所學知識,還可以鍛煉學生的科研能力。要注重校企合作,校企共建實習基地,建立工學交替的人才培養模式。建設“生產與教學合一型”的校外實訓基地,為學生開展實習和見習活動提供方便,為培養人才市場需要的應用型人才打造良好的實踐教學平臺。

4、改革考核方式,適應職業資格考試。

為了讓學生適應建筑類執業資格考試,在教學過程中,教師應充分采集、運用全國監理工程師、建造師和造價工程師等執業資格考試中的典型案例,要把自己的教學內容和這些考試有機地結合起來,使教學內容與這類考試的要求相一致,讓學生在參加工作后能夠順利通過與自己專業相關的各類執業資格考試。

三、結束語

工程招投標與合同管理課程是建筑工程類專業的核心課程之一。隨著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和建筑業需求的迅猛增長,招投標與合同管理在社會經濟生活中的地位愈發重要。當前,工程招投標與合同管理課程教學中還存在許多問題和不足,工程招投標與合同管理課程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課程,只有相關人員的共同努力,才能不斷提高這門課程的教學水平和效果,才能為社會輸送既具備優秀的招投標能力,又能很好地駕馭合同管理的復合型的專業人才。

參考文獻:

[1]阮雪琴等.高職院校((工程招投標與合同管理》教學改革初探[J].當代職業教育,2014(11):40-41.

篇2

中圖分類號:G642.41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4-9324(2014)25-0068-02

一、《建設工程法規》的重要性

隨著我國建設事業的迅速發展,為了加強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提高工程項目專業技術人員素質,規范行業行為,保證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國家立法并強制執行了建設行業的執業資格認證制度。工程建設行業應用廣泛的執業資格有:建造師、造價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建筑師、結構工程師。擁有這些執業資格的專業人士,方能從事相關專業活動。

各種執業資格的具體崗位不同,但資格認定的法定流程是一致的。①建筑從業人員達到一定條件后可以參加國家組織的執業資格考試,考試合格后,取得執業資格證書;②受聘于一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招投標、造價咨詢等單位,通過聘用單位向單位工商注冊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提出注冊申請,通過審批后,取得相應的注冊執業證書和執業印章;③在相應專業領域執業。

各種執業資格考試的考試科目中,均列入了《建設工程法規》。可見,國家對建筑從業人員對法律知識的普及要求。作為建筑工程專業的院系,也應領會行業的教育理念,開設《建設工程法規》課程并加強其課程建設。

二、《招標投標與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實行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是我國建設工程市場趨向規范化、完善化的重要舉措,對于擇優選擇承包單位、全面降低工程造價,進而使工程造價得到合理有效的控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具體有:①形成了市場定價機制,有利于節約投資、提高效益。②降低社會平均勞動消耗水平,使生產力資源較優配置,優勝劣汰。③工程價格符合價值基礎,有利于供求雙方相互選擇、擇優選擇,合理控制工程造價。

企業認真編寫投標文件,結合運用各種投標技巧,中標后,簽訂承包合同,實施承包的工程任務,進入合同管理。工程建設管理水平的提高體現在工程安全、質量、進度和費用的四大控制目標上,這四大控制目標的標準主要體現在合同中。在合同中規定四大控制目標后,要求合同當事人在合同管理中細化這些內容,在工程建設中嚴格執行這些規定。合同管理的具體內容有:①建立合同實施的保證體系;②對合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③對合同實施進行跟蹤;④對合同變更進行管理;⑤及時做好索賠管理和反索賠管理。科學做好合同管理,工程的安全和質量能夠有效地得到保障,進度和投資的控制目標也能夠實現。因此,合同管理能夠有效地提高工程建設的管理水平。

項目能不能承包關鍵在于能否中標,項目賺取利潤的多少關鍵在于合同管理。因此建筑行業企業運營有兩步關鍵,招投標是第一步,合同管理是第二步。招投標與合同管理是建筑行業企業運營的關鍵,也必然是建筑專業學生學習的重要內容。

三、教學整合

為了加強學生的頂崗實踐,我們建筑工程系進行了多項教學改革。課程整合就是其中一項。我們將《建設工程法規》、《招標投標與合同管理》由兩門課程整合成了一門課程。

四、課程整合后的切入點

整合,不是單純的合并。如何使兩門課程自然地融合在一起,是整合成功的關鍵。目前,各大出版社尚未出版我們適用的教材,因此我們仍然采用《建設工程法規》、《招標投標與合同管理》兩本書。《法規》中有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法律制度、建設工程合同法律制度,《招標投標與合同管理》中有招標投標的具體內容,如招標文件的內容、投標文件的編寫、投標技巧、評標的方法,建設工程相關合同條款,合同管理的具體內容,如合同分析、合同交底、合同的執行、合同的變更、索賠。雖然是兩本教材,但并不是講完一本教材,再講另一本教材,而是改變原教材中的章節順序,使兩本教材自然融合。切入點體現在以下兩部分:①先講解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法律制度,再講解招標投標的具體內容。②先講解建設工程合同法律制度,再講解建設工程相關合同條款,然后講解合同管理具體內容。

五、教學內容與順序

第1章建設工程基本法律知識,教學內容與順序:建設工程法律體系法人制度制度物權制度債權制度知識產權制度擔保制度保險制度法律責任。第2章施工許可法律制度,教學內容與順序:施工企業從業資格制度注冊師執業資格制度建設工程施工許可制度。第3章招標投標,教學內容與順序:建設工程承發包制度招標投標制度招標投標開標評標。第4章建設工程合同,教學內容與順序:合同法律制度建設工程相關合同條款合同管理方法索賠計算勞動合同法律制度。第5章施工環境保護、節約能源和文物保護法律制度,教學內容與順序:施工環境保護制度施工節約能源制度施工文物保護制度。第6章安全生產法律制度,教學內容與順序:施工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施工安全責任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制度施工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與調查處理相關單位的安全責任制度。第7章質量法律制度,教學內容與順序:工程建設標準相關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制度建設工程質量保修制度。第8章解決建設工程糾紛法律制度,教學內容與順序:建設工程糾紛主要種類和法律解決途徑民事訴訟制度仲裁制度調解、和解制度與爭議評審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制度。

六、授課方法

由于法律條款較為枯燥,且晦澀難懂,又或者簡單明了,但不宜掌握其精髓,所以授課過程中應該引入案例加以講解,并利用習題,加深對條款的全方位理解。采用多媒體教學,便于引入大量案例及習題。例如,《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28條規定:“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不得偷工減料。”看似簡單的一句法律條文,我們該如何理解透徹?授課中,可引入以下案例,幫助學生加深理解。

【案例】某建筑公司首次進入某省施工,為了“干一個工程,豎一塊豐碑”,創造良好的社會效益,項目經理李某決定暗自修改混凝土的配合比,使得修改后的混凝土強度遠高于配合比的混凝土強度,項目經理部也愿意承擔所增加的費用。你認為這個決定可取嗎?分析:不可取。混凝土強度提高了,但其他性能可能變差,比如脆性增大,容易造成構件脆性破壞,或抗裂度不能滿足要求,影響構件的正常使用功能。設計單位考慮混凝土標號時,綜合了設計規范中的各種因素,施工單位按圖施工即可,如需變更,須經得設計單位的認可。所以,雖然是提高了混凝土配合比,但也屬于“施工單位擅自修改工程設計”。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都屬于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如果施工單位沒有按照工程設計圖紙施工,首先要對建設單位承擔違約責任,同時,由于不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工程技術標準施工存在潛在的巨大的社會危害性,法律又將其確定為違法行為。

篇3

業主方的項目管理工作涉及項目實施階段的全過程,建設工程由于項目投資巨大、建設周期較長、涉及合同當事人眾多,并對業主方的建設項目管理工作帶來了風險,加強合同管理工作,通過運用合同的規范、約束效力,有助于維護建設工程各方的正當利益。

一、合同法律原理在建設工程管理中的作用

一個大型建設項目的合同數量可能成百上千份之多。而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工作包括了對于每個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和接觸等過程的控制與管理,同時也涉及到對所有合同進行統籌規劃管理的過程。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工作包括了前期合同結構的選擇、合同文本選擇、合同計價方法和支付的方法、合同履行過程的管理與控制、合同索賠、合同訴訟等內容。

合同意思自治是合同法律原理的一項最基本原則,意思自治原則要求合同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基于雙方的真實、自由愿意,并不受其他主體的非法干涉,該原則的核心是充分尊重當事人在進行合同活動中對外表述的內心真實意愿即合同自由。合同意思自治原則為建設工程合同相對人選擇、合同條款的達成以及合同履行方式提供了自由的空間。充分利用合同意思自治原則,業主方可以在合同簽署之前,在市場范圍內自由選擇適合的當事人,以完成相應的建設工程項目。這一原則也為業主方合同條款的擬定提供了基本的理論基礎。特別是對于在合同簽署過程中分歧較大、難以達成一致的內容,合同雙方通過充分的意思表示,經過討價還價式的談判與妥協,最終達成相應的合同條款,而這些最終達成的合同條款也被視為雙方真實、自由的合意達成,并對雙方產生相應的法律約束力。

二、業主方合同管理中的風險及其法律控制

業主方合同管理的風險可以劃分為合同管理意識淡薄的風險、合同違約追責風險、合同條款陷阱風險等方面。

(一)業主方合同管理意識淡薄的風險

在業主方的合同管理中,由于對于相關建設工程法規的不重視,缺乏對于合同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對于應當簽訂正式合同的項目沒有簽訂合同,往往通過口頭協議、事后補簽合同等方式來達成協議,一旦發生爭議對合同雙方都十分不利,缺乏有力地合同作證,造成問題糾紛難以解決,影響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而“陰陽合同”在工程建設項目中仍十分普遍,建設工程大多通過招標形式來確定施工單位,而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按照《招標投標法》的規定,依據招投標文件簽訂的在建設工程管理部門備案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被稱為“陽合同”。而在招標之后業主方擅自變更合同內容,與對方當事人私下通過“補充協議”等方式再次簽訂與原合同內容不一致,甚至原合同條款內容。對于“陰陽合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21條明確規定:“當事人就同一建設工程另行訂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與經過備案的中標合同實質性內容不一致的,應當以備案的中標合同作為結算工程價款的根據。”那么,業主方在編制或者委托編制招標文件時,應當事先對與招標文件所附合同內容進行嚴格審查,一旦招標文件中的合同被確定,對方當事人簽署備案之后,再試圖通過“陰合同”的行為改變原合同內容,意味著違反了法律的要求,對于業主方十分不利。

合同管理工作更不規范,往來函件、工程簽證缺乏必要的記錄和保管,發生問題后扯皮不斷,相互推委。

(二)合同條款及變更的風險

合同文本應當盡量將雙方的權利義務責任劃分清楚,業主方簽署的多數合同文本都由對方單位提供,部分合同文件中對于雙方的權利義務約定往往顯示公平,違背了合同要求公平、公正的原則要求,合同對方當事人如過多地強調了自己的權利,對于業主方的權利涉及較少。一般在建設工程中的業主方責任主要是合作責任,一般包括業主方雇傭人員并委托其在授權范圍內履行業主職責的部分合同責任,及時對于對方當事人履行合同必須的決策、手續、答復指示下達溝通責任,及時提供相關的資料、圖紙、場地、道路以及支付工程款,及時驗收接受責任。

一般對于業主方的不利的合同陷阱主要是對于有失公平和公正,履約雙方的責權嚴重不對稱,缺乏對于對方當事人的制裁條款以及違約金制裁的約定。

對于業主方合同管理而言,合同變更的風險較大,由于業主方新的變更指令、設計方、監理方的導致圖紙修改、工程環境變化、業主方要求承包商改變施工方案,由于業主方、政府部門要求、環境變化、不可抗力、原設計錯誤導致的設計修改等原因引起的工程變更,由業主承擔合同責任。由此造成的施工方案變更以及工期的延長和費用的增加,都將由業主方承擔。所以,業主方所提出的變更請求,需要慎之又慎,重視并論證變更的必要性與可行性,加強前期的勘察、準備工作,盡量減少工程變更,杜絕無謂地變更。

三、業主方合同管理中的策略運用

(一)專門合同管理部門或人員的設立為業主方合同管理的提供制度保證

業主方在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工作中,可以根據建設工程項目的周期長短和資金投入情況,專門設立合同管理部門或專門合同管理工作人員。任選具備熟悉建設工程法規與合同法律制度、政府采購、招投標法律法規方面的人才進行專門合同管理,建立合同管理工作流程,設立合同管理賬目,及時跟進合同執行進度,做好合同的系統化與專業化管理工作。比如,在編制招投標合同文件時,由專門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合同條款的診斷、擬定。招投標完成后,簽署合同過程中的合同管理人員的再審核,最后再與建設項目監審部門形成最終合同文本,交由業主方蓋章簽署。完備的合同管理制度與工作流程,能夠在制度上保證業主方合同管理工作的規范性與持續性。

另外,業主方合同管理工作中的合同資料的歸集、建檔制度也有助于開展合同管理工作,對于合同文本以及相關文件、資料、法規的系統建檔,系統、科學、完整的合同資料既能防止合同資料的遺失,對于后續結算工作、糾紛處理、審計備查及咨詢參考提供良好的輔助證明作用。

(二)根據項目情況選取不同的合同計價方式以及合同文本

建設項目中的施工承包合同常見的主要有總價合同、單價合同以及成本補償合同。不同的合同計價方式各有其利弊,單價合同以單價優先為原則,業主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單的數字是參考數字,實際工程款則按照實際完成的工程量和合同確定的單價計算。而單價合同的不足之處對于業主方來說,核實工程量需要花費巨大的精力,同時還要防止施工方增加工程量。固定總價合同的一次包死方式雖然對于業主來說最簡單易行,但忽視了因為環境變化和工程量增加的變化。對于固定總價合同業主方可以在工程量小、工期短,施工環境條件穩定,圖紙完整、清楚,工程任務范圍明確的情況下采用。而變動總價合同對于變動的影響因素進行了規定,對于客觀原因引起的變化導致的方進行調整。對于工程特別復雜、工程技術、結構方案不能預先確定的情況,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其優越性,承包商風險低,利潤有保證,但對業主方來說,合同不確定性以及合同無法準確將工程內容、工程量以及合理的終止時間等進行合理安排,對業主方合同履行與監督不利。

因此,在建設項目中,根據工程的總體情形,工程量的大小、風險的高低、施工周期、施工影響因素等,選擇不同的合同計價方式,通過不同的計價方式達到以合同的方式控制投資目標、進度目標、質量目標的實現。

此外,我國為規范建筑市場,出臺了一系列的合同示范文本,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設工程勘察合同文本、建設工程設計合同文本等,這些合同文本對于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以及糾紛解決提供了指導性的內容。但合同示范文本也存在一些問題。在選擇合同示范文本時應結合工程項目的實際情況選用,將合同示范文本與非示范文本合同相結合,否則即使選用合同示范文本,也會造成訂立合同流于形式,訂立合同簡單,但內容具體條款卻是,權利、責任劃分不明確,合同文本形同虛設,帶來合同履行風險。對此業主方應靈活選取合同示范文本,同時結合項目實際,運用非示范合同文本形式準備表達雙方的合同意思。

(三)合同文本條款的巧妙擬定可以約束制裁對方當事人行為的目的

合同法律制度的最根本之處在于合同的訂立必須雙方根據自身的真實意思表示達成某種合意。在建設項目中,業主方在合同條款的設定時,應當充分利用合同法律制度這一根本宗旨。特別是對于一些沒有工程經驗、工程人才缺乏的單位,巧妙設定合同條款,有助于維護業主方的投資利益。

對于合同條款的約定技巧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設定:

篇4

中圖分類號: X734 文獻標識碼: A

一、公路建設合同化管理

(一)合同化管理的內容

公路建設合同化管理是以制度的法律化、規范化和科學化為基礎,以業主建立的事先防范、事中控制以及事后反饋體系為重點的合同化管理制度體系,目的是保障各項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實現合同公平與高效。合同化管理包含公路工程建設項目管理的全部內容,與項目管理緊密結合,貫穿于項目建設管理的各個方面。合同化管理的工作重點面向對公路工程項目的投資、質量、安全、進度、公益目標等影響十分重大的主要環節進行,內容豐富。

(二)合同化管理的意義

公路建設合同化管理是一種新興理論,通過合同管理與項目管理的有機結合而產生。公路建設合同化管理的具體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公路建設合同化管理的指導思想,即將公路建設的先進管理思想和內容采用合同的形式體現于項目建設中。合同化管理的原則包括系統性、融合性、可行性、針對性、公平性和防范性等,保障公路建設能夠順利進行。業主是公路建設合同化管理的主體,業主能夠統籌公路工程項目全局,使項目參建單位能夠在項目建設的全過程中自覺遵守合同化管理,執行各項合同規定的制度與方法。公路建設合同化管理的目標是督促參建的各方要自覺遵守合同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各種管理辦法,積極控制在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各類行為,使各項指標向著全方位達到合同要求前進。

(三)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公路建設項目中的合同在其施工過程中有著重要作用,這是因為合同是締約雙方明確法律關系、權力以及責任的基礎,是業主和承建企業在實施合同中一切活動的根本依據,而科學、合理的合同管理可以保證參與工程建設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義務,是確保公路工程建設質量、建設投資以及建設工期的重要手段。公路建設過程中的合同管理是以有關法律與政策作為主要依據,通過采用多種手段來要求參與公路建設的各方簽訂合同,并且要求各方在合同簽訂后要全面履行合同條款,并對公路工程建設中產生的合同爭議和糾紛進行及時妥善地處理,有效開展合理索賠、預防一切違法的行為,對幫助建設各方避免經濟損失、實現合同目標有著重要作用。合同管理已成為公路工程項目管理中的核心內容,因為合同中明確指出公路工程的質量、工期以及價格等目標,而合同管理工作的范圍包括公路建設過程中所有的施工和管理工作,這對整個公路建設項目的實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保證作用。合同管理可以更好的規范公路工程參建各方的行為,這是因為由于公路工程參建各方缺乏法制觀念和誠信意識,導致公路工程建設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時有發生,而加強合同管理對規范市場交易行為、促進公路建設市場的健康發展有著重要意義。

二、公路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合同條文缺乏規范性和嚴謹性

公路建設工程合同種類繁多,條款復雜,制定合同時用詞要嚴謹、規范,避免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不必要的糾紛。在擬定合同時,承包商一般都是按照示范文本草擬合同條款,再由業主方簽署。在幾次反復確認過程中,會受到各種不利因素影響,導致最末的合同條款和招投標文件中的條款不相符合,就因為合同的這種缺乏嚴謹性和規范性,給合同的履行產生了影響。

(二)合同管理體制不夠完善,合同法律意識不強

有的施工單位對合同管理體制的建設不夠重視,一大部分項目管理機構沒有設立專門的合同管理部門,整個合同管理機制不健全。缺少動態合同管理制度及具體的操作流程,無法對實時工程進度進行跟蹤及管理,不了解合同管理程序,執行不到位,沒有進行必要的審查和評估,也就沒有對合同管理的有效性進行監督和控制。再加上近年來市場體制的改革,市場競爭非常激烈,有的承包商為了獲取利益而和業主方簽下了不合理合同,給合同帶來了風險。或者有的施工單位不按合同行事,在工程實施過程中若出現糾紛,也不按合同條款找出解決問題的措施,而是想盡一切辦法托關系。

(三)只注重施工階段合同管理,而忽視設計階段的合成管理

很多建設單位往往對設計階段的合同管理不夠重視,而把主要精力花在施工階段上。其實,真正來講,設計階段才是控制成本的一個主要環節。若設計人員對整個工程的成本、工期等不給予重視,而只關心工程項目是否安全、實用,造成工程項目提高成本。而且,由于設計時不注重質量,導致不能如期完工,浪費成本。因此,注重設計階段的合同管理,是保證工程順利完成的前提。

(四)合同索賠困難

索賠指的是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合同當事人單方由于出現各種意外情況,例如對方違約、受到意外損失等,要求對方按照合同給予賠償的經濟活動。出現索賠的原因有很多種,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方面原因:

1、受到建筑行業經濟效益的影響。承包商經常采取“爭低標、靠索賠”的手段,但因為建筑成本的提高,發包人經常處于預算緊張情況;

2、 施工過程中,工程難度增加。隨著建筑業的不斷發展,市場上出現了許多新材料、新工藝和新技術,發包人對工程建設的質量要求越來越高,功能要求越來越齊全;

3、發包人沒有根據合同辦事;

4、 我國新出臺了政策和法規,這些新的建設法規及經濟法規對工程造成直接的影響;

6、發生一些無法預見的意外情況;

7、項目和管理模式發生變化。由于某一方出現管理失誤,不但自身會受到損失,也會累及相關的單位;

8、 變更合同或者存在合同缺陷。在施工時若變更合同會給工程建設帶來很大的影響,而對于存在缺陷的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也和索賠有相關聯系;

9、合同終止和合同解除。受到政治因素或者其他無法預見的相關因素影響,有時不得已終止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公路建設屬于一個索賠多發的項目工程,索賠是法律賦予損失方的合法權利,是對缺陷合同的一種補充,也是承包方和發包方對工程風險比例的再分配。索賠是承包方保護自身的一種正當權益,也是對工程損失進行補償的一種手段。但因為受到多方面不利因素影響,索賠難度很大。

三、公路建設中合同風險的防范措施

(一)識別和分析公路建設合同風險

公路建設合同條款擬定后需要對其可能出現的項目風險進行識別,可以將這些風險識別后制定出風險結構示意圖,通過風險結構示意圖可以將對我方不利的因素找出來,在這個過程中我們可以使用逆向思維方法對其進行思考和論證,這樣才能對公路建設合同中的各類項目風險有效識別出來。公路建設合同中的項目風險識別之后,需要結合公路工程建設的實際情況對其進行分析,通過分析可以明確出各類項目風險一旦出現后對我方產生的影響。

(二)承建企業需要配備專業人員進行合同管理

大部分公路建設合同都是由業主自行起草,但是部分業主在實際上嚴重缺乏委托經驗,所以業主會委托給相關專業人員共同參與到合同文本的編制中,因此,業主所提供的合同都是高質量且文字縝密的合同,但是在合同中會有很多不利于承建企業的隱性合同條款,這便導致承建企業因忽略條款中的隱性風險而需要承擔很多風險責任。所以承建企業需要配備科學、專業的人員進行合同管理,其中參與到承建企業和業主的合同簽訂使其重要的工作內容,這對防范承建企業承擔隱性項目風險有著重要意義。

(四)承建企業要樹立良好的風險意識

承建企業在進行公路建設策略安排過程中要樹立風險意識,這樣才能保證自身利益的前提下可以與對方達成合同的一致,這便要求承建企業具有在合同中轉移風險、規避風險以及限制風險的能力,對于合同中關于業主在什么情況下會免除責任的條款要重點研究,力求承建企業和業主可以共同承擔公路建設項目風險,這對保證承建企業在公路工程建設項目中的經濟效益有著重要意義。

(五)嚴格審查公路建設合同中的各項條款

公路建設合同尚未簽訂前,承建企業要和專業人員對合同進行嚴格的審查與評價,確保合同中有關于公路建設項目條款的合法性,并要確認業主手續的真實性和法律效用,確保雙方對公路建設合同的理解是一致的,雙方在協商好對于合同風險責任以及權益的平衡方式后,并要對合同風險防范及制約措施進行協商確定,確保公路建設合同中沒有任何遺漏和缺陷,同時也要對合同采取的標準格式進行審查。

(五) 摒棄一切口頭承諾

雙方在合同簽訂前的所有承諾和保證都要落實到合同上,不能輕易相信雙方在合同簽訂前的口頭承諾,這是因為將口頭承諾落實到合同上可以控制和防范合同風險,同時也是確保業主和承建企業雙方利益的重要手段。口頭承諾在實際上是不具有法律效用的,所以業主和承建企業雙方要認識到這一點,只有將這些口頭承諾經過調整后落實到合同上,這對減少公路建設合同風險有著重要意義。

(六) 辦理好公路工程竣工驗收手續

在公路工程建設合同履行過程中要辦理好竣工驗收手續,因為如果在竣工驗收前試運行或竣工驗收后沒有辦理好手續,這便使承建企業沒有履行合同中約定好在竣工后要及時辦理竣工手續的承諾,這會為承建企業帶來很多麻煩和問題,主要包括項目保修責任的承擔、工程竣工日期的界定、公路運費管理責任以及其他費用等,所以承建企業在竣工驗收后要盡快辦理竣工驗收手續。

(八)及時上交公路工程結算報告

承建企業在公路工程建設過程中要及時上交結算報告,在上交過程中必須要按照合同所約定的時間期限,結算報告在上交給業主后需要對其進行嚴格審查,審查結束后才會對承建企業的工程款進行結算和支付,如果承建企業沒有及時上交工程結算報告,會導致其與業主發生合同糾紛而引起合同風險,這對承建企業是十分不利的。

結束語:

公路工程建設過程中實施合同管理和風險防范控制,是提高承建企業經濟效益、降低風險有效途徑之一,這是因為公路工程建設具有規模大、風險高、工期長、工作內容復雜以及影響范圍大等特點,其在施工過程中容易受到自然因素、地理因素以及人為因素等方面的影響。這些因素都會導致公路工程建設合同執行時間加長,同時也會導致公路建設合同內容開始出現復雜多樣性,所以建筑企業只有對合同的纖細分析和管理來規范其內容,這樣才能真正降低公路工程建設中的項目風險,這對保證公路工程建設合同執行時間、建設企業經濟效益等方面有著重要意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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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意義

隨著社會的發展與進步,人民的物質文化需求也在不斷增長,對建設工程的需求量也是越來越來大,自然,對于工程質量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可以說,涉及到工程的方方面面都是非常重要的。然而,建設工程是一個耗時長、復雜程度大、牽連單位廣泛的項目,其中的變化因素也是多種多樣的,每一項因素都能影響到建設工程的人生安全、施工進展和企業收益,一旦出現風險,建設工程合同便是降低風險和控制危險性的有效憑證,它是建設工程開發商和施工方之間的紐帶,同時制約著雙方履行各自的責任與義務。所以加強合同管理,建立完整的建設工程合同管理風險防范體系勢在必行,它能提高建設工程項目的經濟效益、競爭力和安全性,保證建設項目的順利進行。

二、建設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風險問題

之前提到建設工程由于其自身特點,所以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可變因素也相對較多,所以我們需要加強合同管理的建設。合同管理風險貫穿于雙方簽訂合同直至終止的整個過程之中,這其中,有些風險是能夠得到控制的,有些則不然。

(一)合同擬訂內容本身的不合理性。

合同是在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基礎上擬訂的。然而一些合同的擬訂,從一開始簽訂就不是建立在合法、公平公正的角度上進行的,制訂的條例缺乏規范性、合法性和準確性,與國家法律打球,這就由于制定者主觀意識,造成了合同管理風險的存在。

(二)管理人員素質等。

建設工程項目公司的負責人和合同管理的有關部門,對合同的法律意識淡薄,對合同管理的專業知識不熟知、不重視,沒有專門安排職員對合同進行整理管理,沒有相應的管理機制,所以導致合同風險性增加。

(三)不可控制的客觀風險因素。

來自國際經濟動蕩造成的風險、國家政策變化的風險和自然災害的風險等客觀現實,存在于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工作中就屬于不可控制的風險問題。這就只能在開發商進行建設工程項目之前,對國際形勢和社會環境做出準確的分析與評估,盡可能的把開發風險降到最低,但是,通過合同管理卻不能對這類問題做出有效的控制舉措。

合同制定不到位,建設工程合作雙方對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就不夠明確,出現事故后的責任劃分就不清晰;合同管理工作不到位,合同管理風險系數就會大大增加。伴隨而來的就是違約、偷工減料、拖欠建設工程款等風險問題,嚴重的將直接導致工程項目擱置,損害企業獲益。

三、建設工程合同管理風險防范與控制措施

了解了合同管理風險的發生原因,才能“對癥下藥”,做出相應的防范與控制措施。

(一)合同風險評估機制。

合同風險評估是要在合同簽訂之前,對建設工程項目進行整體風險評估,之后再決定能不能簽署合同。在合同簽訂時,更要仔細查看合同條例,倘若發現超出企業承受和控制范圍的風險隱患,應該第一時間雙方進行溝通和協商,遇到實在力所不及并且對建設工程影響巨大的問題,應該及時采取措施或者直接中斷,這樣才能把風險降到最低。

(二)注重企業合同管理人員素質的培養。

合同的擬訂和管理都是靠人完成的,所以對合同管理人員素質的培養是十分有必要的。建立起合同管理專業人才,培養他們熟知國家政策法規、了解國際經濟變化趨勢并且掌握信息化數字化的科學技術水平。這樣他們才能在合同管理工作中游刃有余,能對建設工程項目中合同管理風險進一步準確評估和研究。并且對他們進行人生觀、價值觀的再塑造和誠信評價監督考核,確保合同管理人才的高素質。這樣他們才能擬訂出最合理合法的合同條例并且將合同管理風險性和危險性降低。重視人才的培養,在任何時候都是管理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三)購買商業保險轉移合同管理風險。

購買商業保險是為日后風險問題爆發時,盡可能把企業受到的影響降到最低,維持企業的正常運作和建設工程有序進行。例如在出現違約或建設施工中技術問題的風險情況下,很有可能導致施工項目發生事故或中斷擱置,此時,通過早期購買的商業保險,能將受到一部分損失和風險轉移到保險公司身上,緩解可能遇到的企業資金危機和合同管理風險危機。

(四)合理合法的制訂合同條例。

在合同簽署之前,簽署雙方應該仔細查看制訂的合同條款,秉持公平、合理和公正的原則,從預算、報價、時間到各階段責任劃分,甚至是公章印蓋處都要細心通讀,對合同每一條條款在日后可能出現的風險情況做好預測,一旦發現合同中概念模糊,出現不合理、不合法的情況,應該及時修正或者立即宣布此份合同無效,重新擬訂規范、合法且合理的工程合同。與此同時,大力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規范建筑工程合同,提供參照。只有合法且規范的合同才能盡可能的將風險系數降低。

四、結語

綜上所述,對建筑工程來說,合同管理風險的評估和預防,不僅僅有助于合同雙方提高合同風險意識,對大力培養合同管理優秀的專業人才,將科學合理的管理辦法應用在合同管理中,能大大降低建設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風險,保證建設工程項目的順利進行,提高企業效益,同時,對于建筑單位再次接納新的項目具有很好的參考指導作用,對于行業的發展也是非常有利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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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企業是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柱,作為一種生產經營組織形式,其商業性體現為追求國有資產的保值和增值。在當前市場化新形勢下,國有企業承擔著一定份額的工程建設任務。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合同管理作為工程管理的重要一環,貫穿整個建設過程,從立項到驗收,不同專業、類型合同有幾十份甚至更多。離開了合同,業務雙方的權利義務無法明確,工作無法運行。建設工程合同一經簽署就具有法律效力,是工程施工過程中處理糾紛的法律依據,合同優化管理對提高項目管理效率及增強企業競爭力有著重要作用。同時,鑒于國有企業還承擔著一定的社會責任,每一份合同簽訂在依法依規進行的同時,還需接受不同部門及社會的監督,因此合同管理對于國有企業來說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一、合同管理現狀

在市場經濟新形勢下,建筑行業得到迅速發展,但部分企業對于合同管理的意識依然較為淡薄,一直以來認為把工程干好,確保好質量安全就行,往往疏于對合同的管理,主要表現在:一是在合同管理制度標準建設及落實等方面重視程度不夠。一般情況下企業針對合同管理會制定一些規章制度,如合同管理目標制度、企業印章管理制度、內部審查制度等,但多數流于形式,在落實的過程中存在一定的偏差。二是合同管理風險防控機制研究不足,合同雙方法律意識較為淡薄,合同簽訂時未能就雙方權責劃分,合同條款不清晰等問題進行明確,導致施工過程中產生諸多扯皮現象,進而影響工程進度,降低投資效益,例如因疫情導致的工期延長、成本增加時不知如何合理爭取自身應有的權益,進而影響工程進度,增加社會成本。三是合同管理人才隊伍建設方面缺乏系統性。管理人員整體綜合素質不高的現象較為突出,法律意識不強,業務能力參差不齊。四是合同管理信息化水平較低,全過程管理控制理念不強。一般情況下比較重視合同簽署階段,忽略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的核查,缺乏利用信息化手段在合同實施過程中進行動態分析,為后期的雙方爭議余留隱患。

二、合同管理特點

(一)全過程特點

合同管理工作貫穿整個工程項目建設全過程,包括項目前期準備階段、實施準備階段、施工階段、竣工驗收結算運營階段,每個階段均涉及合同的簽訂及實施。合同管理人員應當參與工程項目建設全過程管理,以防在任何一個階段工程建設脫離合同的情況發生,尤其是已簽訂合同中因政策、環境、疫情等因素變化而可能存在爭議的條款,更需要重點剖析,提前采取措施予以防范。

(二)系統性特點

建設工程合同涵蓋與工程相關的多個專業,涉及多個部門和要素,主要包括咨詢、設計、施工、監理、審計等。現實中很多項目發包方對質量安全非常重視,對于合同管理的任務直接交給合同預算部負責,其他部門人員即使參與也僅僅是走走過場,不發表意見,進而給實施過程中的合同管理帶來許多困難。比如,工程部門不嚴格把關,同意設計變更導致費用增加,等到合同預算部門核實是否要支付費用的時候,很多已經木已成舟,對已成事實的實體工程只能默認,導致投資增加。因此,合同的有效實施不僅僅是合同管理部門的工作職責,其他部門所有人員均需要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履職盡責,積極輔助合同管理人員獲取全面工程信息。同時,合同管理人員也應當積極主動地參與工程變更設計方案的討論,結合合同條款約定提出建設性意見。

(三)精細化特點

合同管理精細化程度對合同能否順利實施起著關鍵性作用。合同文件中的具體條款和規定無小事,合同管理人員在合同擬定過程中,任何一個文字或數字表達錯誤都會引起合同雙方理解上的歧義,任何一個環節管控不到位,都很可能帶來嚴重影響,進而導致經濟方面的損失。合同管理人員應當具備精細化意識,針對合同文件中的每一個條款均應當詳細核查,尤其是面臨一些有爭議條款的時候,更應當提前預判,對可能發生的行為應提前通過完善條款以避免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出現扯皮,影響合同的順利實施。此外,在合同簽署后,合同管理人員在履行合同時也應當具備精細化意識,要嚴格按照條款內容實施,尤其是當出現工程變更或索賠時,更應當予以注意,避免國有資產流失。

三、合同管理防控措施

(一)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標準建設

管理制度標準建設是保障。一是應結合合同管理原則,根據不同階段、不同專業合理劃分合同管理任務,從任務量和不同管理類型入手分析,將其合理分配給適宜的管理人員,以形成合理有效的管理責任制度,確保所有管理人員分工明確。二是為了更加有效地執行合同,應注重相應部門現場管理的專業人員參與前期招投標、合同談判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完善合同條款,避免不必要的爭議發生。同時,合同管理人員也應當參與到建設全過程中,尤其是當工程設計變更、索賠等引發費用增加時,應當多聽取合同管理人員的意見建議。三是充分利用制定的規章管理制度,加強合同管理流程的標準建設,實現合同的標準化規范化管理。

(二)建立合同管理風險防控機制

建立合同管理風險防控機制是工程規避風險的重要一環。一是項目合法合規性風險,注意項目簽約依據,包括成本預算、文件批示等是否齊全,項目是否需要經過專業部門審查,如項目論證、立項審批等。二是合同履約方和項目實施過程中的風險。合同履約方主要涉及資信情況風險,可通過實地考察或利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天眼、企查查等系統進行核查;項目主要涉及合同條款內容、合同訂立程序以及合同履行中的風險,可重點關注合同條款是否完備,且表述是否嚴謹準確;是否按合同相關的法律法規來制定合同條款內容并審批;不可抗力因素、合同的一方因自身的原因拒不履行合同等約定條款。三是制定風險應急預案及應對措施,加強管理過程中的風險監控。設立風險部門或者確定專人對風險進行管理,根據已掌握的資料,提前判斷采取有效措施,確保風險得到有效規避、控制或轉移。

(三)提升合同管理人才隊伍水平

合同管理人才隊伍建設是基礎。一是加強合同管理人員法律意識及素養的培養。合同管理人員應當對建設工程相關的法律、法規、條例進行深入學習,避免出現一些違反上位法的合同條款,導致合同文件的法律效力出現問題,促使合同文件可以更好地服務于工程項目。二是加強工程技術及管理知識的學習。合同管理人員應熟悉建筑工程的特點、工藝、流程,具備檔案、造價管理等知識,通過知識的不斷積累和更新,及時解決合同管理人員在技術層面的短板。三是增強合同管理人員溝通能力及使命感。合同管理人員應當意識到自身工作的重要性,加強內外部溝通能力,具備良好的承壓能力,不因內外部的施壓隱瞞合同潛在的風險,避免自身原因出現的錯亂。

(四)提高合同管理信息化運用

信息技術運用是國有企業合同管理由粗放型管理向精細化管理方向轉變的有效手段。為了適應現代化管理的需要,增強企業的競爭力,國有企業在合同管理方面應盡可能地利用信息化手段實現合同信息的錄入、上傳、合同網上評審,合同執行過程中記錄的留存,以及不同合同文件的分類、歸檔等,以實現合同信息的共享,保證企業各部門數據統一,各級管理人員在相同數據的基礎上進行評審、分析和決策,避免因信息不對稱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同時也增強了合同評審的透明度,加強了過程監管。

四、結語

綜上所述,國有企業是推動改革開放的主要力量,在國有企業建設工程合同管理過程中應結合全過程、系統性、精細化的特點,不斷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合同管理風險控制機制,提升合同管理人才隊伍綜合能力,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合同管理精細化水平,保證合同在項目建設過程中順利實施,同時對全面加強建設領域廉潔風險防控具有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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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建設項目合同是指項目開發主體與勘察、設計、施工、材料供應等單位,為完成一定的建設工程任務而簽訂的一種經濟合同,其內容包括對施工合同、分包合同、買賣合同、租賃合同和借款合同等的訂立、履行、變更、終止和解決爭議[1]。現階段我國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項目開發過程中普遍存在著履約意識不強、項目合同管理水平不高、管理機制不健全的問題,加強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項目合同管理水平迫在眉睫。

1.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項目合同管理的意義

1.1決定著項目的計劃與實施

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項目合同管理重要作用于對建設項目任務的分配,對建設項目一系列問題展開明確的規定,對建設項目所相關的設施設備、生產材料運輸供應,不同建設項目設計、施工分工協作關系,建設項目相關人員的行為進行協調統一,對建設項目相關人員不同內容的工作分配情況、經濟債權關系進行合理安排;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項目合同屬于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項目承接和委托的重要法律依據,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項目合同管理不僅能夠有效調節建設項目相關參與者相互間經濟從屬關系,還能夠為建設項目相關參與者相互最高行為準則、調解相互爭執提供有利依據[2]。

1.2是項目管理工作中的核心

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項目所涉及的周期長、內容繁多、面廣泛,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項目合同涵蓋的范圍寬、層面復雜、金額龐大,經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項目合同管理,對建設項目任務進行有效落實,將建設項目計劃工期、經濟成本以及質量任務進行和諧統一[3]。從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項目管理制度化內容出發,對建設項目合同管理進行嚴格規范,嚴格規范項目設計、項目施工以及項目運營,經科學合理的合同管理,積極促進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項目如期、保質保量的完成。

2.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項目各階段合同管理

2.1項目招投標階段

2.1.1分析合同合法性

在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項目招投標階段,務必要確保合同簽訂與實施是在合同有根據的法律基礎范圍之內,若合同沒有法律根據則會造成合同一定程度的無效,為合同簽訂雙方形成不可估量的損失,由此可見分析合同合法性是十分重要的一項工作。就分析合同合法性可從三個不同角度展開:①分析發包人的相關資格,即對發包人所具備的相關民事行為能力、民事權利能力等進行明確確認;②分析建設項目合法性,即對建設項目所擁有招投標、簽訂以及實施合同的所有條件,包括一系列批準文書、許可證及滿足法定招投標流程等,進行明確確認;③分析合同內容合法性;即對合同內容是否有法律依據,包括是否符合勞保護法、環境保護法等,進行明確確認。

2.1.2分析合同完備性

受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項目涉及內容復雜、周期冗長及未知因素繁多等影響,勢必會給合同的實施造成一定的風險,因此在項目招投標階段對合同完備性進行有效分析自然是不可或缺的。就合同完備性的分析,第一步應當分析合同文件的完備性,包括分析建設項目專業技術、建設項目環境等文件完備與否;第二步應當分析合同條款的完備性,針對為選取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條款分析,可通過選取相關合同示范文本作為參考,就實際使用合同進行逐一比對,找出合同潛在不完備的地方。

2.1.3明確合同雙方權益與職責

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項目招投標階段合同管理,應當明確合同雙方權益與職責,確保權益與職責的全面平衡性。合同管理過程中,若合同在先規定業主擁有某方面的特權,此時應當分析了解此類特權的使用會給承包商造成何種影響,此類特權應不應當得到一定的制約,針對業主就特權不正當使用情況下應當如何處理等;若合同在先規定承包商需要履行相關職責,此時應當分析了解履行這些職責存在何種條件前提,若這些條件前提需要得到業主的配合方能夠實現,則需要將其作為一項職責明確規定于合同中以展開共同制約;應當盡最大限度清晰明確的界定業主、承包商雙方權益與職責,同時要重視對權益與職責范圍的限定,業主、承包商需要特別注意合同中保障自身權益的保護條條款款。

2.1.4分析合同條款關系

合同條款所界定的合同事件問題具有各種建設項目技術相互依賴、建設項目開展流程以及權益與職責平衡和制約等邏輯關系,即促使合同條款方方面面存在一定的內在關聯性,相互結合成一個有機的系統,由此可見,分析合同條款關系是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項目各階段合同管理中十分重要的工作內容。分析合同條款關系,首先應當對建設項目工作范圍、進度計劃、建設項目質量、建設項目款項以及支付問題的方面展開計劃,然后在開展全面分析與實施工作,經對分析的結果展開控制,經對尋找出的相關問題展開解決,最后對合同文件展開持續地完善。

2.2項目建設階段

2.2.1合同對象選擇

第一步,結合我國現行的相關法律法規,在符合房地產開發企業自身需求的前提下,對合同對象展開選擇。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項目建設過程中,通常選取的發包方式包括根據國家定額整體發包方式、定額發包并由甲方給予相關材料的方式、同建筑企業協同采取勞務+機械部分材料的發包方式等[3]。為了實現對項目建設成本的有利控制,當前一些房地產開發企業通常選用定額發包并由甲方給予相關材料的方式、同建筑企業協同采取勞務+機械部分材料的發包方式。由于這兩種發包方式存在相互推諉責任、責任分工不明確的潛在隱患,往往會導致項目建設后期出現管理困難、管理風險的局面,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責任及風險;尤其是最后一種發包方式,事實承包商在結束自身項目建設任務后別撒腿走人,對項目后期質量、維修不進行一定的承擔,而由房地產開發企業對全部項目建設風險進行承擔[4]。

2.2.2合同洽商簽訂

合同的履行與實現是一個需要耗費很長時間的過程,在這個長周期內的各類影響因素,包括市場供求關系、設備材料價格及勞動工資等,均有著不確定性,無不對合同最終的順利履行與實現造成一定程度的影響。雙方通過對自身風險因素、利益因素進行評估,取得共識后簽訂合同,合同的簽訂不僅要明確規定雙方達成的標的物、合同額、價格、工期等常規要素,還要明確規定雙方為完成合同任務而務必傾心付出的職責范圍;防止由于雙方職責模糊,當合同出現難以根據約定有效履行與實現時,形成追究責任無果的情況[5]。

2.2.3合同文本制作

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項目項目建設階段合同文本制作可從三方面可能存在合同風險內容出發,風險一:對合同協議相關頁碼進行替換,以達到對合同條款變更的目的。為了防止一些不守承諾的承包對合同內容進行惡意變更,應當對合同文本進行改騎縫章、標注明確頁碼處理。風險二:針對合同條款手寫內容、文字間隙做惡意變更[6]。一些不良合同簽訂方為了謀求自身利益,對合同條款文字間隙大做文章,變換合同真實涵義;不良合同簽訂方還會針對合同出現手術方式進行做手腳,在合同中擅自增添對自身有利的條款。③風險三:合同簽訂對象疏忽對待。一些合同簽訂方為了快速簽訂合同,對合同中潛在紕漏不予以重視,讓擁有合同簽訂權的人員代替簽訂合同,造成不良后果。因此合同的簽訂必須是雙方企業法人代表或者授權委托人。

2.3項目銷售階段

2.3.1銷售合同內容分歧銷售合同內容分歧常見之處包括裝修內容分歧、房屋實際面積分歧等,這些分歧一定程度給房地產開發企業造成風險,為了防止這些風險形成,以相互負責為原則,于簽訂房屋銷售合同過程中,相互做好權利、義務約定工作,約定好合同中不明確的相關內容[7]。

2.3.2球銷售政策

一些房地產開發企業為了獲取眼前利益,針對國家實行的法律法規推行打球銷售政策。

2.4項目使用階段

項目建設完畢達到入住條件,業主入住后,在對房屋進行裝修時往往會根據自身喜好對房屋整體架構進行大肆修改,對房屋正常安全使用造成不良影響。由此可見,在項目使用階段要提升對合同文書的風險管理的重視程度,以將各流程可能產生的風險消滅在萌芽狀態下。

3.結束語

總而言之,在房地產開發各個階段總是會存在相應的合同風險,合同風險屬于房地產開發各階段的一個系統性風險,但經科學合理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項目各階段合同管理,這一風險是能夠被控制的。提升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項目各階段合同管理關注度、重視度,積極促進房地產開發企業各階段的規范、完善、效率,促進開發企業、承包商及業務相互關系的和諧、融洽。(作者單位:天津京鐵房地產開發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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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

一、合同管理

建設工程合同也稱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是由業主(發包人)和承包商(承包人)為完成建筑安裝工程而簽署的具有法律的文件,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而達成的協議。包括以下主要條款:工程名稱和地點,工程范圍和內容,開、竣工日期及中間交工,工程開、竣工日期,工程質量、保修期以及保修條件,工程造價,工程價款的支付,結算及交工驗收辦法,設計文件及概、預算和技術資料提供日期,材料和設備的供應和進場日期,雙方相互協作事項,違約責任等。通常包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合同。合同管理是指合同洽談、草擬、簽訂、履行、變更、中止、終止或解除以及審查、監督、控制等一系列行為的全過程的管理。其中訂立、履行、變更、解除、轉讓、終止是合同管理的內容;審查、監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

(一)目前我國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1、合同主體及有關管理人員法律意識淡薄,簽訂合同時使用文字不夠嚴謹,合同條款不完整或有缺陷,導致合同一簽訂就難以履行或在履行過程中容易產生工程糾紛。常見的往往是漏掉或忽視變更工程的造價確定、竣工結算期限和違約責任等內容,一旦工程發生變更和違約時,在合同中沒有如何處理違約和工程變更的條款,雖然合同示范文本有通用條款,但是沒有詳細的計算方法,操作起來還是很困難的。法律意識淡薄還反映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管理人員不注重雙方往來書函的簽收。如工程洽商、變更紀要各方主體沒有及時會簽,工程師指令、變更聯系單等不及時簽證,當工程發生糾紛時,卻無法提供書面證據,給以后的工程索賠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2、建設市場業務競爭相當激烈,“僧多粥少”的局面造成了合同主體地位不能實現真正的平等。在招標階段,招標人可在招標文件的隨意增加苛刻條件或違規要求潛在投標人作出標前承諾,甚至有的在中標后要求中標人讓利或簽訂實質性內容都與招投標文件相違背的合同,嚴重擾亂了建設市場。

3、合同履約率低,缺乏信用保證體系,尤其是發包人工程款支付擔保,沒有在實際工程中真正施行,致使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進度款,工程竣工后拖延結算審核,甚至結算審核完成后不按時支付最終的結算價款,從而導致出現拖欠分包工程款、材料款、建筑工人工資等一系列連帶問題。當然,有些承包人遇到材料上漲時就擅自停工,不能按時保質地完成工程項目。也有以停工為手段來到達一些不合理目標,這些都是不誠信的表現,不利于工程建設的順利實施。

4、合同主管部門對合同的簽訂、履約監管不到位,沒有建立履約過程跟蹤監督檢查制度和工程結算備案制度。在合同實施階段。有些合同的主要條款被任意修改,有些工程根本不按合同約定來結算,使合同管理規范化流于形式,規范的合同只是作為備案、辦證的資料而已。同時,目前通用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在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顯得有許多不足。如合同價款類型不適宜、風險控制條款缺乏等問題,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施工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加強合同管理及監管措施:

合同管理的業務面很廣,每項業務都有規定的程序和方法,每項業務之間又存在不可分割的聯系。合同管理的業務范圍包括:合同簽署、進度控制、工程施工設備、材料、施工質量控制、費用控制、合同變更和索賠、勞務和分包合同的管理、仲裁和糾紛的協調處理、檔案資料管理等。合同管理貫穿工程實施過程,分階段實施重點控制。

1、合同簽訂階段

中標通知書是合同簽署的前提與依據,為了規范招投標活動,加強招投標工作管理國家制定了《中華人民國和國招標投標法》,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招投標工作必須按照規定開展,招標程序嚴格依照《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建設招投標管理規定》,集團公司工程建設項目的總承包、勘察、設計、施工和監理的招投標,投資數額達到300萬元級以上項目,必須經行招投標。項目招標投標報集團公司經批準,在監督指導下,由招標單位組織實施。對投標單位進行資質審查,有相應承包資質的單位方可參與投標活動,嚴格按照招投標程序組織開標、評標,擇優錄取確定中標單位保集團公司批準,發放中標通知書。根據中標通知書簽訂合同。

2、合同履行階段

合同簽訂后,工程活動應圍繞合同展開,是合同管理的重要階段,各項業務有序連接,合同管理應與現場施工緊密結合。進度、質量、安全是合同管理的幾大要點:

(1)工程進度控制

工程進度涉及到業主和承包商的利益,計劃是工程進度控制的依據,也是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科學合理的工程進度計劃是保證施工工期的前提條件。工程進度的控制主要是審查承包商所制定的施工組織計劃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并對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追蹤檢查,當發現實際進度與計劃不符時,及時提醒承包商,幫助分析查找原因,適時指導承包商調整進度計劃,并監督和促進其采取行之有效的補救措施。

(2)工程質量控制

質量是工程建設的核心,也是管理的核心工作。做好質量管理和控制應采取以下措施:①明確職責,實行分級管理。在質量管理方面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體系,做到承包商自檢、監理員檢查和現場監理工程師抽查三者的有機結合,形成一個上下貫通,內外連成一體的質量管理網;②健全各類測驗表格,使質量管理工作規范化、程序化、標準化;③督促承包商完善內部質量管理體系,把好質量管理關;④加強監理,嚴格按規范施工。作為業主單位、承包商以外的獨立的第三方的監理工程師運用業主委托給予的權力,對工程質量、進度、費用實行合同管理。在日常管理中,監理要做到嚴格按質量標準辦事,做到單項工程準備工作不足不批準開工,未經批準的施工圖紙不得使用,未經同意不得變更工程設計,未經檢驗或經檢驗不合格的材料不準使用,未經試驗或證明不可行的施工方案不準采用,上道工序未經認可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未經質量檢驗認可的工程不可計量等。

(3)工程付款控制

工程付款控制是合同管理中的一項重要內容,是行之有效的手段,是各項工作按合同規定程序進行的保證。監理一方通過進度付款對工程投資隨時加以控制;另一方面通過付款對工程質量控制具有很強的否決權。

監管措施:

1 增強合同意識,由于中國長期受計劃經濟影響,國內工程管理中合同管理和索賠尚未引起業主和承包商的高度重視。所以,首先應加強對經理部各層次的管理人員進行合同、合同管理及索賠的宣傳、培訓和教育。其次還要研究國際工程承包商的合同管理方法與程序、研究國際工程合同與索賠案例,使項目組成員認識到這個問題的重要性,重視合同和合同管理。合同意識是市場經濟意識、法律意識、工程管理意識的綜合體現。

2 嚴格進行合同交底

首先應該由公司合同管理人員向項目負責人及項目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合同交底,全面陳述合同背景、合同工作范圍、合同目標、合同執行要點及特殊情況處理。其次。項目負責人向項目部職能部門負責人進行合同交底,并解答各職能部門提出的問題,形成書面交底記錄。然后再由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向其所屬執行人員進行合同交底,陳述合同基本情況、本部門的合同責任及執行要點、合同風險防范措施等,并解答所屬人員提出的問題。最后,各部門將交底情況反饋給項目部合同管理人員,由其對合同執行計劃、合同管理程序、合同管理措施及風險防范措施進行進一步修改完善,并形成合同管理文件,下發各執行人員。指導其活動。

3 加強合同變更管理

合同變更是索賠的重要依據。因此對合同變更的處理要迅速、全面、系統。合同變更指令應立即在工程實施中貫徹并體現出來。在合同變更中,量最大、最頻繁的是工程變更,它在工程索賠中所占的份額也最大。這些變更最終都是通過各分包商體現出來。對工程變更的責任分析是工程變更起因與工程變更問題處理,是確定索賠與反索賠的重要的直接的依據。

4 建立合同實施的保證體系

首先要建立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在工程實施過程中,要協調好各方面關系,使總承包合同的實施工作程序化、規范化,按質量保證體系進行工作。其次還要建立文檔系統。項目上要設專職或兼職的合同管理人員。合同管理人員負責各種合同資料和相關的工程資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最后還要建立報告和行文制度。總承包商和業主、分包商之間的溝通都應該以書面形式進行,或以書面形式為最終依據。對在工程中合同雙方的任何協商、意見、請示、指示都應落實在紙上,使工程活動有依有據。

二、合同管理的風險

(一)合同管理作為企業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管理者應該時刻具備風險意識。在企業合同管理至少應當關注下列風險:

1、未訂立合同、未經授權對外訂立合同、合同對方主體資格未達要求、合同內容存在重大疏漏和欺詐,可能導致企業合法權益受到侵害。

2、合同未全面履行或監控不當,可能導致企業訴訟失敗、經濟利益受損。

3、合同糾紛處理不當。可能損害企業利益、信譽和形象。

(二)合同風險的防范要點

1、公司對外發生經濟行為,除即時結清方式外,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合同訂立前,應當充分了解合同對方的主體資格、信用狀況等有關內容,確保對方當事人具備履約能力。對于影響重大、涉及較高專業技術或法律關系復雜的合同,應當組織法律、工程技術技術、審計等專業人員參與談判,必要時可聘請總部專家參與相關工作。談判過程中的重要事項和參與談判人員的主要意見。應當予以記錄并妥善保存。

2、公司應當根據協商、談判等的結果,擬訂合同文本,按照自愿、公平原則,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做到條款內容完整,表述嚴謹準確,相關手續齊備,避免出現重大疏漏。

3、公司應當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與對方當事人簽署合同。正式對外訂立的合同,應當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權的人簽名或加蓋有關印章。授權簽署合同的,應當簽署授權委托書。

4、公司應當對合同履行實施有效監控,強化對合同履行情況及效合同生效后,就質量、價款、履行地點等內容與合同對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

5、應當加強合同糾紛管理,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糾紛的,應當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在規定時效內與對方當事人協商并按規定權限和程序及時報告。

企業合同管理是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管理的一項核心內容,企業管理的方方面面都應圍繞著這個核心而開展。在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的當今。加強合同管理是爭取企業經濟效益的最佳途徑。放松工程建設過程中的合同管理,就很難取得工程盈利,甚至造成工程虧損。

(三)合同風險防范的幾種具體對策

1 在報價中考慮

(1)采取一些報價策略。如將工程中一些風險大、花錢多的分項工程或工作拋開,僅在報價單中注明,由雙方再度商討決定。

(2)在報價單中,建議將一些花費大、風險大的分項工程按成本加酬金的方式結算。

(3)在法律和招標文件允許的條件下,在投標書中使用保留條件、附加或補充說明,這樣可以給合同談判和索賠留下伏筆。

(4)重視合同談判,簽訂完善的施工合同

重視合同談判,簽訂完善的施工合同,使合同能體現雙方責權利關系的平衡和公平合理,使業主方和承包方雙方合理分擔風險。這是在實際工作中使用最廣泛,也是最有效的對策,充分考慮合同實施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各種情況,在合同中予以詳細地具體的規定,防止意外風險。通過合同談判爭取在合同條款中增加對承包人權益的保護性條款。使風險型條款合理化,力爭對責權利不平衡條款、單方面約束條款做修改或限定,防止獨立承擔風險。

2 重視風險轉移

(1)是向業主索賠,這是施工單位常用的,也是最有效的風險轉移的方法。通過索賠可以提高合同價格,增加工程收益,補償由風險造成的損失。

(2)是向第三方轉移風險,包括進行保險和擔保。

(3)是將分大的分項工程分包出去,向分包商轉移風險。

篇9

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我國合同主體與國際先進管理模式進行相比,無論是在綜合競爭實力上還是在管理水平上,都存在很大差距,尤其表現在對建設工程合同管理風險防范與控制方面。導致合同管理存在風險的因素有很多,主要體現在外界環境的影響和人為方面。可想而知,為保證合同主體能夠健康發展,加強對合同的風險評估、建立全面的防范措施、建設完整的制度機制、有效提高抗風險能力顯得十分重要。

1 合同管理風險的主要體現

合同管理風險貫穿于從合同的始終,從合同的訂立直到合同的終止,而在整個過程中,最能體現合同管理風險的則是履行合同階段。從合同管理的性質上可以將合同管理風險分為三大類,分別是合同的可控性和不可控性、直接管理性和間接管理性、內部管理性和外部環境性。只有準確的掌握合同管理風險的種類,分析風險產生的原因,及時有效的進行防范與控制,才能更好的降低合同風險。

1.1 可控性和不可控性。可控性主要體現在對合同進行管理時,對信用風險進行評價,對履約風險進行評估,對合同爭議進行解決,對合同解除進行管理等方面問題的解決,盡一切可能壓低風險。不可控性通常是指由于受到自然災害等因素或國家政策的變更,導致合同無法按照原計劃簽訂、執行。

1.2 直接管理性和間接管理性。直接管理性是指在企業作為本身直接參與對合同管理中,但由于在合同評定審核過程中、履行合同過程中、變更合同內容或對合同轉移過程中存在不規范的管理、合同制度相關機制存在缺陷、監督管理部到位等因素,都會給合同的直接管理性帶來風險。間接管理性是指企業以企業本身的形式間接的參與對合同的管理中,造成企業間接管理性存在風險的原因有很多,如在合同中由于聯合體成員的存在、分包方或除了企業本身及施工方的第三方等原因,都會使合同在履行、變更內容或合同轉移直至合同終止中的任何一個環節存在一定的管理風險。

1.3 內部管理性和外部環境性。通常情況下,由于合同管理常常受到社會經濟環境、國家法律法規、合同內容或國際慣例等客觀條件的制約,使得簽訂合同的雙方對這種風險無法進行規避。而作為合同管理風險防范控制的內部管理和外部環境所帶來的影響,很多則是可以有效避免的。內部管理存在風險性主要是因為對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具體監管流程不規范,內部人員素質低下等原因造成的。導致合同從簽訂直到解除都存在一定風險,嚴重者,不僅能夠導致企業的經營決策出現重大失誤,還會給企業帶來巨大經濟損失。

2 導致合同管理風險存在的原因

2.1 人員素質的影響。在合同管理風險中,人員素質起到重大作用,這其中主要涉及到人員對知識掌握的水平,還有人員能力的體現。從知識掌握水平方面看,合同管理人員如果知識掌握水平單一、對社會經濟變化的認識程度不強,就會導致缺乏對全球經濟的變化以及國家的政策、相關法律法規的認識,不能對此做出準確的分析和預測。使合同在簽訂和履行過程中都存在很大風險。從人員能力水平上看,如果合同管理人員在合同條款中不能及時發現問題的所在,或者發現了問題的存在,但沒有對如何改進條例提出合理意見,或在合同起草之初,起草合同人員沒有按照合同審核人員的合理建議建議進行工作等原因都是能夠使合同在管理中存在風險的重要原因。由于人員的管理貫穿于合同的始終,所以在一定程度上人員素質的因素,在合同管理上起著不可忽視的作用。

2.2 合同管理中風險的防范與控制意識的影響。在合同管理風險中占據主觀因素的是除了風險防范還有控制意識的影響。這主要涉及合同管理中對風險意識、責任意識或法律意識等因素的影響。就風險意識方面來說,主要是由于對隱藏在合同中的風險認識不夠深刻,重視程度也存在一定問題,在一定程度上缺少對風險的防范和必要的控制措施。最典型的事件主要體現在合同中往往存在權力失衡或罰責不對稱的情況,導致承包方在這種刻薄的條件下,被迫承擔來自質量、付款、索賠等各方面的重大壓力,承擔更大的風險。在責任意識方面,則主要體現在對合同管理風范與控制的強化程度低下、責任意識不足,使風險防范與控制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得不到很好的控制,為合同的管理帶來一定的風險。從法律意識上看,在合同的整個過程中,即從簽訂到履行過程中,對現行法律法規掌握程度沒有到達應有的要求,對法律的重視也不夠深刻,缺乏對合同條款的認真研究,不能及時按照現行政策和法律的約束,對合同的簽訂和履行都會造成影響,使合同本身存在一定的違法違規的風險。

3 合同管理風險防范與控制措施

3.1 加強對人才培養。在建設工程中人才是不可缺少的主要力量,讓人才在建設中發揮重要作用,也是保證合同管理能夠有效進行的重要舉措。這就需要對人才進行選拔,熟悉國家的政策法規,依照國家的選拔制度,進行公開、公平、公正的選拔方式,選拔能夠為從事合同管理工作做出重要決策的人才,要求其具備合同管理能力,并在信息化專業技能上存在一定的能力的優秀人才。并定期組織專業知識培訓,通過演講比賽、案例分析等形式,加強對人員的培養。

3.2 完善風險預警系統風險系統的完善是降低合同風險的主要途徑。為合同管理建立完善的風險預警的主要目的是在于,在合同簽訂、履行中進行風險評估,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在實踐中,各個單位都要本著認真負責的態度對合同管理進行點評,從客觀實際出發,善于發現問題,找到問題關鍵所在,并提出有效的措施及時解決,最大程度的減少風險。對合同管理進行及時跟蹤與反饋,對風險進行預警,努力降低合同風險。

3.3 依照信用進行合作。信用是一個企業生存與發展的基礎,更是增加雙方合作的基礎,這里就需要對合同的當事機構的經營狀況與財務狀況進行信用評價,歸納其日常工作動態,在合同簽訂之初,一定要選擇信用最好的單位,這樣不僅能夠降低合同在履行中的風險。如果簽訂合同的對方信用不是很好,也會加大日后合同管理中的風險,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4 結語

隨著經濟的發展,如何提高經濟效益是所有企業的重要關鍵所在。在建設工程中也是如此,對于合同主體來說,怎樣把風險降到最低,提高市場競爭力,一直都是一個重要研究工作。在實踐中表明,只有加強對合同管理的研究與分析,用科學進行管理,才能有效的降低合同風險、提高綜合經濟效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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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 [DF525]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前言

風險是任何工程項目中都存在的,現代公路工程項目的特點是規模大、技術新穎、持續時間長、參加單位多、與環境接口復雜,可以用危機四伏來形容。此外,構成風險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有實質風險因素、道德風險因素和心理風險因素。它們分別由不可抗力、故意行為和意外過失造成。一旦風險發生,就意味著釀成了風險事故,也必然要承擔相應的風險損失。公路建設行業就是一個高風險的行業,它危險性高、涉及面廣,是很容易出現風險事故和付出較高損失的行業。面對這一問題,公路工程的合同風險管理顯得尤為重要。

2 公路建設工程合同風險的管理

2.1 風險管理的起源

最早出現“風險管理”這一術語,是 1950 年加拉格爾在調查報告《費用控制的新時期———風險管理》中提出的;1963 年梅爾與赫奇斯的《企業的風險管理》一文的發表,對風險管理這一理論進行了進一步系統的研究和說明;我國系統的引進風險管理理論要歸功與我國臺灣地區的宋明哲先生,他在 1984 年出版的《風險管理》一書為中國打開了風險管理與防范之門。以上述理論為基礎,,可以較為準確的理解公路建設工程合同風險的含義。

2.2 合同的定義和特征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公路工程建設市場主體間的關系逐漸變成了合同關系,而公路工程建設市場各主體之間的行為也主要依據合同來加以約束。合同是市場經濟的必然產物,也是市場經濟的紐帶。工程合同訂立的基本目的就是為了在合同當事人之間有效和合理的分配風險。

整體上說,合同是指具有平等民事主體資格的當事人,為了達到一定目的,經過自愿、平等、協商一致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達成的協議。我國于 1999 年 10 月 1 日起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迄今已經有 12 個年頭。它作為一種當事人雙方的法律行為,時刻制約著活動雙方的違法違約行為,使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具有平等的地位。

具體說,公路工程合同又包含廣義和狹義兩種概念:狹義的公路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進行公路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它包括工程勘察、設計和施工合同;而廣義的公路建設工程合同包含了與公路建設工程項目相關的所有合同,除勘察、設計和施工合同外,還包括工程咨詢合同、工程監理合同、工程招投標合同、材料和設備采購合同、設備租賃合同以及各種技術合同等。

2.3 公路建設工程合同風險管理

公路建設工程合同風險管理是整個項目管理的核心部分,其目的是保證工程項目總目標的實現。因而,從項目時間、質量和成本目標來看,風險管理與項目管理的目標是一致的。究竟何為公路建設工程合同風險?我們可以這樣定義:指公路建設活動中一切與公路建設工程合同有關的損失發生的可能性。它不僅包含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當事人損失發生的可能性,還包括合同制定過程中和制定前后合同當事人損失發生的可能性。其次,公路項目建設作為高風險行業,在整個施工活動進行過程中有很多復雜的風險因素,但這里的公路建設工程合同風險不是指建設活動中一切風險,而是其中所涉及的與公路建設工程合同相關的風險。例如合同確立以后,由于市場變化引起了原材料價格的變化,這樣的風險是不可預料的,同時也是合同風險的一部分。因此說,公路建設工程合同風險中的損失是合同主體非故意的、非計劃的、非預期的損失。

2.4 公路建設工程合同風險的特征

①這種風險多屬社會風險。現代一般意義上的社會風險意指在一定條件下某種自然現象、生理現象或社會現象是否發生、及對人類社會財富和生命安全是否造成損失和損失程度的客觀不確定性建設項目作為社會活動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肩負和承擔著巨大的責任和使命,同時也面臨著巨大的挑戰,即能否及時有效地防范各種高風險事故的發生,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②這類風險屬靜態風險。靜態風險主要是指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帶來的風險,同時也是不可回避的風險。工程活動中遇到突況和意外事故的可能性是無法預測和估量的,因而,風險相伴而生,一旦發生風險事故,損失是慘重的。

③這類風險屬純粹風險,即只有損失機會,而無獲利可能。所以說這種風險可能造成的結果只有兩個,一是沒有損失,二是造成損失。但與投機風險相比,這類風險是可保的。

④這類風險屬特定風險,一般較易為人們所控制和防范。

⑤公路建設工程合同風險中既有財產風險,也有人身風險和責任風險。

2.5 公路建設工程合同風險管理的意義

著名心理學家馬斯洛(A·H·Maslow)的需要層次論有五個層次,而安全需要則恰居第二,這是一種與生俱來的需要。這足以說明人類對于安全的重視和關注。

公路建設工程合同主體進行風險管理的目的就在于尋求安全保障,它的意義如下:

①有利于公路建設工程主體的穩定經營和向好發展;②有利于提高公路建設工程合同主體的經濟效益,以達到經濟利益最大化;③有利于提高公路建設工程的整體質量,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④有利于及時解決公路工程款拖欠問題,給廣大農民工帶來利益和方便,鞏固社會穩定;⑤有利于發展和完善公路建設行業市場,有利于擴寬視野與國際接軌,促進國民經濟水平的提高;⑥有利于提高我國公路建設行業和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并勇敢接受國際挑戰。

3 公路建設工程合同風險的防范和控制

公路建設工程合同風險的防范,既要在合同訂立時預防,還要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進行。我們應清楚認識公路建設工程合同風險所造成的嚴重后果,防患于未然。

3.1 成立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

合同管理機構的職能是具有服務性和監督性的雙重屬性。即進行工程合同談判前,承包人應設立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負責合同的訂閱,并實施監督、管理、控制。這個專門的機構應包含各方人員,如項目管理人員、施工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以及法律顧問在內的專業團隊,他們負責管理、監督整個工程活動的進行。例如,在合同簽訂前,對合作對象進行仔細審核,深入了解。此外,我們主張,一切合同都應當采取書面的形式訂立。因此,訂立合同時,要力爭做到用詞準確,表達清楚,約定明確,避免產生歧義。

3.2 合理轉移合同風險

在合同有效期內,對可以預測的風險,合同雙方應依據合同,各自承擔相應的風險和責任;對于一些無法預測的風險,我們可以采取風險轉移的方式來解決。推行索賠制度是轉移風險的有效方法,可盡可能把風險降到最低程度。在實際工程中,索賠是雙向的,承包人可以向業主索賠,業主也可以向承包人索賠。目前在中國,人們對于索賠的認識較淺,成功索賠的案例也較少,工程索賠制度未普遍推行。面對這樣的現狀,作為承包人和業主既要增強市場意識、法律意識、合同意識、管理意識,更關鍵的是要學會科學的索賠方法。科學的索賠方法是合理合法的轉移工程風險的主要手段。同樣,在古代也有經典的風險轉移示例。“鏢運”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它是一種頗具中國特色的風險轉移技術。

3.3 建立合同管理的微機信息系統

合同風險管理在工程建設項目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隨著公路工程建設項目規模擴大,合同標的日趨龐大,涉及合同的內容、條款日益增多,國內采用的傳統合同管理方法和手段已經無法適應現代化的大型公路建設項目的動態管理要求,而微機信息系統既方便又快捷,不但節省了時間,也減少了人力物力。所以說,建立合同管理的微機信息系統是時代的需要,是提高管理水平的必經之路。

3.4 提高公路建設工程合同人員的綜合素質

定期對合同管理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普及合同法制教育,增強合同概念和合同管理知識,使他們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職責,在關鍵時刻,能及時應對和處理突發狀況。這對于風險的防范是及其有力的。

4 結 論

綜上所述,公路建設工程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是一個復雜的過程,它牽涉到公路工程活動的方方面面,它以法律的形式規范著合同雙方的行為。面對公路建設工程合同風險,我們應該通過加強理論學習,總結經驗教訓的方法,提高企業的合同風險管理水平和防范能力,切實有效地預防風險事故的發生。

參考文獻

成虎.工程項目管理[M].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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