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5-29 16: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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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欺凌案例不斷出現在公眾視野,諸如不堪入耳的謾罵侮辱、手段殘忍的撕扯打斗,發生在中小學生之間的暴力事件頻繁被曝出,并引發輿論嘩然。
2016年4月,重慶彭水一初中生被同學持刀捅死的事件,就引發社會持續關注。據當地官方通報:4月28日13時許,桑柘中學學生沈某(男,14歲)與同校學生趙某(男,15歲)在校內因同學間糾紛發生爭執。爭執中,沈某持刀刺中趙某胸部,趙某被送桑柘衛生院搶救無效死亡。4月22日晚,有網友視頻,內容為數名女生掌摑一名女生。在不到100秒的視頻中,女生被掌摑32次,其間一直沒有反抗。事件一經媒體報道,便引發公眾熱議。4月25日,湖南永州市道縣政府官網通報稱:“掌摑女生事件系瑣事引發。目前已對涉事的多名學生進行處理,其中,3人被處以治安拘留,另4人管教。”
上述校園欺凌事件并非偶發。近年來,校園暴力呈次數增加、結果惡化、涉事人員低齡化等趨勢。有媒體統計,僅2015年,媒體報道的具有一定社會影響的校園暴力事件就有近百起,其中以發生在未成年學生之間的暴力行為居多。
2016年4月,由21世紀教育研究院的《中國教育發展報告(2016)》曾根據2015年被媒體報道的校園暴力案件,對中國校園欺凌現象進行了綜合分析:近年來,校園欺凌現象在中國發生的地域范圍十分廣泛,覆蓋了絕大多數省份,且城市、農村均在其內,頻次十分密集,絕對數量巨大。現有案例大多數發生在學校外人煙較少的地方,在學校內的多在教室外,如操場或走廊。發生時間是課間或者放學后;絕大部分的欺凌案件均為多(欺凌者)對少(一兩名受欺凌者),受欺凌者在曝光視頻或文字描述中多選擇沉默和忍受,不告訴老師,也不求助于家長。
校園暴力最終引起了教育部門重視。教育部統計,2016年5月至8月間,共有68起欺凌事件發生,這些事件都已處置完畢,相關責任人都作了嚴肅處理,欺凌事件頻發的勢頭得到了遏制。為進一步遏制校園暴力事件,教育部會同中央綜治辦等八部門,研究制定了《關于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于2016年11月出臺。同時,還將對欺凌問題突出的地區和單位,根據相關要求,通過通報、約談等方式進行責任追究。
欺凌者心態
在中學時期遭遇校園欺凌,對于被欺凌者來說,其后果有時是毀滅性的。邢佳怡小學畢業后,從城區學校轉到了城郊的機關子弟學校。因為成績好,被老師選為課代表,每次會登記不交作業的同學。這樣的身份,使得邢佳怡不到兩個月,就成了幾個學生的欺凌對象。
扯頭發、扇耳光、被關進廁所里,男生打,女生罵,在尋求老師的幫助時,老師卻說 “一個巴掌拍不響”。邢佳怡在最絕望的時候甚至寫了一份遺書。最終,邢佳怡用自己的方式結束了這場欺凌。在她長高了10公分,又長胖了10斤之后,她選擇了反擊。在又一次被群毆之后,她舉起石頭,打破了其中一個人的頭。當時她想:“要死也要一起死。”這之后,沒有人再敢打她。但讓她痛苦的是:只有和加害者一樣施暴,才能保護自己。
邢佳怡說:初中被欺凌的經歷,讓我整個人生都被毀了。我沒有辦法戀愛,看見異性就惡心反胃,當與人對視時,我會下意識地想:是不是做錯了什么。
遭遇校園欺凌的受害者有可能是一輩子的噩夢。但欺凌者又是怎樣的哪?早已走出校園的楊陽稱自己讀初中時是“班霸”:拉幫結派,恃強凌弱,如果遇上心情不好,恰巧在路上碰到同校平時“不喜歡”的同學,上前就打。他說:“被打者通常都是好欺負的‘老實人’。第一次打人,我是被高年級的一名同學叫去‘湊人頭’打群架的。后來,成天和那幫人混,耳濡目染,對施暴漸漸變得麻木,根本就不會考慮對方的感受。現在回想起來,完全沒法理解當初自己的行為。”當別人問楊陽,那時候為什么要放縱自己成為“班霸”時, 他說:“那個年紀的想法總是很幼稚,或許初中壞男生都和我當年一樣,喜歡打架斗毆,以為欺負弱小就“酷”,像古惑仔一樣;總覺得出手越狠就越帥,打得越兇就越有魅力,越能被同伴認可,甚至是崇拜。盡管后果是被學校處分,甚至開除。”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社會工作學院副院長童小軍表示:成人對校園欺凌現象很少能看到位。在面對校園欺凌時,成人的觀點往往集中在兩個方面:對于受欺凌者,“打回去”;對于施暴者,以后不許這么做了。然而,對于受欺凌者來說,很少能夠“打回去”的;對于施暴者,一句“以后不許欺負人了”,也難以讓他們認識到自己的錯誤。
如何打破“僵局”
對校園暴力的治理,從2016年5月就已開始。5月9日,教育部網站消息稱,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向各地印發《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各中小學校針對發生在學生之間,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傷害的校園欺凌進行專項治理。
此次專項治理,覆蓋全國中小學校,包括中等職業學校。將分為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為2016年4月至7月,主要是各校開展治理;第二階段為2016年9月至12月,主要是開展專項督查。專項治理預期達到的效果是“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范學生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此次專項治理包括多方面的措施。諸如,各校要集中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專題教育,開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請公安、司法等相關部門到校開展法制教育,組織教職工集中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等。此外,學校要制定完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要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術預防建設,充分利用心理咨詢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咨詢和疏導,公布學生救助或校園欺凌治理的電話號碼并明確負責人;各校要及時發現、調查置校園欺凌事件,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并配合立案查處。
國務院印發《通知》是首次從國家層面對校園欺凌進行治理。湖北省襄陽市諸葛亮中學,裝了108個攝像頭,覆蓋了校園各個角落。一旦發生欺凌或其他事件,校方就能立即發現。諸葛亮中學保衛科長劉作明表示:保衛科和派出所城管社區、聯防隊一起,凈化學校周邊環境,每周排查一次學校周邊安全隱患,最大限度預防校園欺凌。
浙江省平湖中學多次開展關于“預防校園欺凌”的主題班會活動,使學生們認識到欺凌行為給他人帶來的傷害,引導學生通過換位思考去理解被傷害者的內心感受,講解校園暴力的定義和類別。為了讓學生在遇到校園欺凌時懂得如何求救,教師鼓勵學生開啟頭腦風暴模式,進行小組間的討論和自救知識比賽。寧夏銀川唐徠回民中學下發一份關于校園欺凌的調查問卷,根據問卷的反饋,分班級確定問題和解決方案,通過班級安全隊,化解可能存在或發生的校園欺凌事件。學校每周對學生進行心理健康疏導,此外,還定期與家長交流。
《通知》特別指出:專項治理期間仍發生校園欺凌事件,造成惡劣影響的,將予以通報、追責問責并督促整改。針對日趨嚴重的校園欺凌現象,官方就校園欺凌出臺防治“組合拳”――包括了三大方面的11個舉措,涵蓋了預防、處置和遠期的防治部署。重點針對群毆、辱罵、拍、持刀威脅等校園欺凌事件做出治理要求。
“從我做起”就是防范
九部委聯合發出的《關于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提出:“特別要關注學生有無學習成績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緒反常、無故曠課等異常表現及產生的原因,對可能的欺凌和暴力行為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控制,嚴格落實值班、巡查制度,禁止學生攜帶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學校,針對重點學生、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開展防治工作。”
很多校園欺凌事件并非發生在校園內,學校周邊多是這類事件的頻發地。在這次官方打出的“組合拳”中,強化校園周邊治理的舉措頗為重要。《指導意見》要求進一步加強校園及周邊地區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作為公共安全視頻監控建設聯網應用示范工作的重要內容,推進校園及周邊地區公共安全視頻監控系統全覆蓋。此外,公安機關要在治安情況復雜、問題較多的學校周邊,設置警務室或治安崗亭,密切與學校的溝通協作,積極配合學校排查發現學生欺凌和暴力隱患,并及時預防處置。要加強學生上下學重要時段、學生途經重點路段的巡邏防控和治安盤查,對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欺凌和暴力問題,要采取相應防范措施并通知學校和家長,及時干預,震懾犯罪。
2016年11月21日,湖北省襄陽市襄州區雙溝鎮中學開展了“學法知法懂法,杜絕校園欺凌”為主題的法制教育專題會。該校法制副校長、襄州區雙溝鎮派出所副所長李永新,引用實例,以事論理,以案釋法,針對近年全國各地發生在學生間的校園欺凌事件所產生的誘因、性質、特點和帶來的危害,進行了解剖和分析;同時,就同學間如何和諧共處,如何化解矛盾,如何遠離違法犯罪,如何維護自身權益等向同學們提出了建議,互動環節一一解答了同學們的困惑。秋季開學以來,雙溝鎮中學協同當地派出所將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納入警校共建工作。學校利用宣傳櫥窗、黑板報、校園廣播、主題班會、《致家長的一封信》、宣誓承諾、法制教育、家長會等方式加大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宣傳和教育,組織人員在學生上放學路上、課間校內校外巡查同時,充分發揮班主任、學生干部及廣大學生的作用,把學生間的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對品行不端、行為不良的學生,采取一對一的教育和幫扶,心理教師跟進進行心理輔導。
據甘肅省教育廳披露,近年來,臨澤縣緊盯校園欺凌現象,大力實施陽光教育,認真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為保障學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和諧校園營造了穩定的校園環境。組織全縣中小學教職工認真學習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全縣規模以上校園均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校園欺凌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制定了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事件的相關制度和應急處置預案,做到了分工明確,責任到人。通過校園電視臺、電子屏、宣傳欄等公開校園欺凌救助和監督舉報電話。依托家校聯系平臺,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相關培訓,宣傳國家、市區關于校園欺凌的相關政策要求,形成家校教育合力。
陜西省柞水縣制定了《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成立了全縣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和督查組。全縣完小以上學校、幼兒園,均成立以校(園)長為組長的校園欺凌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制定了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事件的相關制度和應急處置預案,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確保治理工作落到實處。該縣要求:以校為單位,認真組織教職工學習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事件的相關政策和治理措施;利用升旗儀式、法制教育大會等形式,邀請公安、司法等部門人員集中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專題教育,發揮心語室作用,開展學生心理健康咨詢和疏導,提高學生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2016年11月17日,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五師86團二中利用大課間時間進行宣傳,并開展“杜絕校園欺凌、從我做起”簽字儀式。此舉是為了進一步做好學校的安全教育工作,引導學生正確認識校園欺凌事件,加強自我防范意識,預防欺凌事件的發生。
專家觀點:依法明確懲戒
對此,中國政法大學青少年犯罪與少年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皮藝軍表示:“不論從前期的觀念培養,還是后期的懲治措施,我國對待校園欺凌事件的水平都有待提高。”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則認為:“中國校園欺凌事件之所以高發,與多方面教育缺失有關。針對目前的校園欺凌事件,一些地方教育部門和學校在處理時,采取內部處理方式,有的甚至在涉事學生家長出面擺平的情況下不了了之,這助長了欺凌者的氣焰。另外,校園暴力多發還與學校心理教育薄弱有關,一些校園欺凌事件就是由于學生的心理出現問題。有嚴重心理問題的學生會在遇到問題時采取極端手段。”
中國預防青少年犯罪研究會副會長、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教授吳宗憲表示:“首先應該要加強學校法制副校長的責任。雖然法制副校長制度在各地施行已有一段時間,但實際效果并不明顯。建議把社區民警作為學校法制副校長的人選,并將學校工作納入到社區民警的本職工作。”
西安市教育心理學會會長尚華表示:“沒有懲戒的教育不是完美的教育,說服教育不是萬能的,應該賦予教育部門應有的懲戒手段。”尚華說,國家應針對校園惡性事件專門立法,細化解釋鮮有法律,案發后強調施暴者父母承擔連帶法律責任。
新聞鏈接:美、日、韓應對原則
日前,多部門聯合《關于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意見》不僅明確要“消除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的錯誤認識”,也提出了關注學生有無精神恍惚、推進視頻監控系統全覆蓋、多次實施暴力學生必要時轉入專門學校等具體舉措。專家指出,任何情境任何形式的暴力都不允許,必須做好早期發現,懲戒和教育并舉,防止受害人受到二次傷害。
欺負弱小、敲詐勒索、言語和肢體傷害……屢屢發生的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事件,影響了學生的身心健康和安全,受到了社會的廣泛關注。
日前,繼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印發《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之后,教育部聯合中央綜治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等部門,針對學生欺凌問題聯合《關于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從有效預防、依法處置、形成合力3個方面,對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提出了要求。
與以往不同,《意見》提出了非常具體的舉措,如“關注學生有無學習成績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緒反常、無故曠課等異常表現及產生的原因”“禁止學生攜帶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學校”“推進校園及周邊地區公共安全視頻監控系統全覆蓋”“對屢教不改、多次實施欺凌和暴力的學生,應登記在案并將其表現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必要時轉入專門學校就讀”“依法追究其監護人的法律責任”等。
事前
消除“未成年人不需擔責”的錯誤認識
《意見》提出,針對欺凌、暴力進行全面教育,強調“消除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的錯誤認識”,意在堅決對欺凌、暴力說“不”。
“在施暴者的心中,欺凌行為常常被認為是可以容忍的。”南京師范大學心理健康教育咨詢中心咨詢師裴濤分析,在這種錯誤認知的指導下,欺凌和暴力才會屢見不鮮。《意見》明確,任何情境下以任何形式訴諸暴力,都是不被允許的。只有在中小學生頭腦中樹立“欺凌害人害己”“違紀違法必究”的觀念,才能指導他們正確判斷身邊的欺凌、暴力現象,從根本上瓦解欺凌暴力行為滋生的土壤。
有效遏制校園暴力的發生,“心防”和“人防、物防、技防”同等重要。武漢大學教育科學研究院院長程斯輝談到,在學校安全管理中,物防與技防已受到相對的重視,人防問題也有相應的責任制度規定。這次多部門出臺的防治學生欺凌與暴力的《意見》,將學校安全管理視為預防學生欺凌與暴力發生的重要舉措,凸顯了“心防”的重要性。
《意見》強調,要及時掌握學生思想情緒和同學關系狀況,“特別要關注學生有無學習成績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緒反常、無故曠課等異常表現及產生的原因,對可能的欺凌和暴力行為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控制”,程斯輝認為,這正是旨在關注師生心理健康安全。此外,應該對學校的優秀學生、貧困生、心困生、留守生給予更多的關注與關愛。
事中
早期發現,監控上下學重要時段與路段
華東師范大學教育學部常務副主任范國睿認為,每一起學生欺凌和暴力事件中,施暴者、被施暴者雙方都是受害者。被施暴者一方,身心受到傷害;施暴者一方,人格也會受到傷害。因此,對待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無論是用教育的方法還是法治的方法,根本目的都是為了學生的人格與心靈健康。在應對策略上,應當綜合運用積極教育、早期預警、現場干預、依法懲處、心理疏導等方式。其中,現場干預一環,是不容忽視的。
那么,校園暴力事件正在發生時,應該如何干預呢?
《意見》特別強調了早期發現的重要性,“重點監控學校周邊、學生上下學重要時段、學生途經重點路段,加強對重點青少年群體的動態研判,對學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控制,對青少年違法犯罪活動預測預警、實時監控、軌跡追蹤及動態管控。”
“早發現,是迅速、妥善應對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基礎和前提。”北京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耿申認為,學校應聘請專業人員對全體教師和學生家長進行培訓,使教師和家長能夠從學生的行為、情緒、衣著、用品等方面發現卷入欺凌和暴力事件的跡象,及早發現尚處隱秘期的欺凌和暴力現象,并且實施早期干預,將欺凌和暴力遏制于萌芽階段。
范國睿指出:“《意》要求,在地方和區域層面,建立學校、家庭、社區(村)、公安、司法、媒體等各方面溝通協作機制,真正形成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工作合力。”此舉意在明確多元主體的共同責任,形成合力,不讓欺凌和暴力現象躲過各方的視線。
事后
懲戒教育結合,避免校園暴力擴散成網絡欺凌
《意見》指出,“既做到真情關愛、真誠幫助,力促學生內心感化、行為轉化,又充分發揮教育懲戒措施的威懾作用。”裴濤分析說:“我們要懲戒和杜絕的是欺凌和暴力的行為現象,而不是要討伐和清算一個個迷失自己的孩子。《意見》的出發點是我們始終相信,每個孩子都可以通過教育改正錯誤,成為一個更好的人。”
《意見》還提出:“對實施欺凌和暴力的學生,要充分了解其行為動機和深層原因,有針對性地進行教育引導和幫扶,給予其改過機會,避免歧視性對待。”有專家分析,這提示了作為教育管理者,不是要對施暴學生一味批判、恐嚇、全盤否認,而是要幫助他們看到自身行為的不合理之處,理解自己施暴行為的前因后果,并學習用更加健康積極的方式實現合理的目標。這樣才能懲教結合,立德樹人。
面臨日益頻仍的學生欺凌和暴力事件,世界多國都加強了立法等相關懲戒措施。
2002年,挪威政府總理、全國教師協會、各區反欺凌聯盟、全國家長協會和兒童監察員代表共同發表了《反欺凌宣言》,對學生欺凌和暴力實行“零容忍方案”。
2003年,英國政府教育與技能部《反欺凌行動》。多數中小學制定了專門針對欺凌的措施。
2013年,日本參議院審議通過《欺凌對策推進基本法案》。
此外,美國聯邦政府和州政府也都加強立法,通過制定欺凌行為認定標準和嚴懲欺凌行為,遏制校園暴力。
范國睿建議修訂未成年人保護法及民法、刑法相關條款,增加“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等內容,使中小學生承擔欺凌與暴力的相應法律責任。同時,借鑒相關國家的未成年人社區矯正制度,對于未成年犯罪者,采取非監禁執行,強制其參加一定時間的社區服務;對監護者進行必要的懲戒,以強化其教育、監護之責。
此外,《意見》強調,在報告、宣傳及處置等各環節,要“嚴格保護學生隱私,防止泄露有關學生個人及其家庭的信息”“防止媒體過度渲染報道事件細節,避免學生欺凌和暴力通過網絡新媒體擴散演變為網絡欺凌”。對此,裴濤認為,中小學生遭受欺凌暴力傷害后會進入心理創傷狀態,安全感被破壞,各方面均不穩定。任何疊加的危險,都可能造成更加難以挽回的傷害。必須通過反復確保所處環境的安全穩定,才能逐步恢復正常。因此,隱私保護就顯得格外重要。
“雖然傳播有警示意義,但我們不能泄露孩子的隱私或揭開孩子的傷疤,使他們受到二次傷害。”裴濤說,“無論如何,要將孩子的身心安全與合法權益放在首位。”
(來源:人民網 記者 趙婀娜/文)
記者調查
三問校園暴力
打開網站,輸入“校園暴力”幾個字,一大撥視頻蹦現在眼前:圍毆打罵、被逼、狂扇耳光、強吞穢物……每一段視頻都觸目驚心。
學校本應是最陽光、最安全的地方,但是當種種“惡霸”行為不斷傷害孩子們的身心健康、沖擊社會的道德底線之時,我們不禁要問,究竟是什么原因讓孩子變得暴戾?將施暴視頻公之于眾有利還是有弊?到底怎樣做才能有效地防治欺凌事件?
一問施暴心理:為何暴力行為頻頻出現,施暴學生不以為意?
前不久,北京航空旅游專修學院發生了一起校園暴力事件。兩名女生在宿舍內遭到多名女同學毆打,導致嘴角撕裂、身體多處受傷。而更令人震驚的是,事發后,打人女生竟在微信朋友圈公然警車和警察照片,并配發“已經對警車免疫”“這次幾日游?”等調侃性的文字。
在校@欺凌和暴力事件中,最可怕的,是施暴者的不以為然。有些孩子“天真地”認為暴力行為是可以被接受的、是能夠解決問題的;有些孩子想當然地把暴力當作一場“引起關注”或是“樹立威風”的方式;還有些孩子主動錄制視頻上傳網絡,將暴力行為當作一場“表演秀”……這些現象的出現,折射出的是青少年價值觀的扭曲。
“青春期的孩子身心發育不完全,大腦的前額葉還不成熟,加之荷爾蒙激增,所以情緒不穩定、容易暴躁失控、自我調節能力差是常見的現象。這也是導致青少年暴力行為多發的一個重要原因。”首都師范大學心理素質教育指導專家楊芷英認為:“除去生理因素外,更主要的原因則是青少年對施暴行為的認知出現了偏差。而偏差的出現與其所處的環境息息相關,包括家庭、社會等諸多方面。”
“很大程度上,校園欺凌的根子在家庭。”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說:“我們在調研中發現,許多施暴的孩子有著相似的家庭背景:或是家境優越,認為不管出了什么事,家長都可以擺平;或是家境惡劣,自己也有過被父母暴力對待的經歷。孩子的成長是一個不斷學習的過程,家長處理問題的方式,往往會引起孩子的模仿。”
“做事不講程序規則、處理問題簡單粗暴、缺乏民主協商意識,諸如此類的社會大環境,也會潛移默化地影響孩子,成為校園欺凌滋生的土壤。”儲朝暉解釋道:“比如電影電視劇中出現的用暴力解決問題的情節,網絡游戲里大量的打斗、殺人的情境,這些都會讓孩子形成一種‘心理免疫’。也就是說,當孩子接受了、習慣了暴力的環境,暴力對他們就是一種正常現象,一旦現實生活中出現了矛盾,他們就會不自覺地將暴力行為應用到現實當中。畢竟青少年心智發育不成熟,分辨能力不足,很容易產生思想上的混亂。”
二問網絡傳播:施暴視頻是否應該公之于眾,會不會造成二次傷害?
與過去相比,發生在網絡時代的校園欺凌和暴力事件有著更易傳播、更易擴散的新特點。當人人都是自媒體的時候,一起發生在校園角落里的暴力事件,很有可能在下一秒就會眾人皆知。
而施暴視頻到公共平臺之后,由此帶來的傳播效果也會朝著不同的方向發展。效果可能是積極的,人們會對受虐者產生同情、對施暴者加以譴責、提高保護自我意識、告誡自己不可施以暴力等等。效果也可能是消極的,施暴者的引以為傲、叫囂者的更加囂張、學生們的主動效仿,諸如此類的問題也會隨之而來。
“網絡的雙刃劍效應必須引起我們的足夠重視。”南京師范大學心理健康教育咨詢中心咨詢師裴濤說:“在新媒體環境下,有一些視頻材料沒有經過后期處理,直接把暴力現場展示在屏幕上,甚至過度渲染細節,這些都是應該嚴令禁止的。
因為孩子們在觀看欺凌暴力視頻報道時,往往缺少家長或學校的合理引導,這就很容易讓身心發展尚不成熟的觀看者,成為欺凌暴力的間接受害者。另一方面,這些視頻也很有可能造成‘觀察學習’效應,引起一部分學生的模仿行為,成為校園暴力的反面教材。”
“校園暴力事件的報道、視頻的,目的在‘警示’,而關鍵在‘怎么說’。”楊芷英認為:“暴力事件可以報道,典型事件也應當通報,媒體可以做道德上的評價,行為上的指導,但一定要注意的是,不要過分渲染細節,不要出現暴力打斗的具體場面,否則便可能適得其反。”
此外,從心理學角度看,青少年遭受欺凌暴力傷害后會進入心理創傷狀態,安全感被破壞,各方面均不穩定,任何疊加的危險都可能導致更加難以挽回的傷害。因此,此時的隱私保護就顯得格外重要。
裴濤說:“雖然施暴視頻的傳播具有警示意義,但我們不能期待尚處于精神崩潰邊緣的受害者都敢于暴露自己鮮血淋漓的傷口。對受害者而言,身心安全與合法權益的保護應該是放在首要位置的,特別是要防止網絡傳播導致的事態蔓延,避免使受害學生再次受到傷害。”
三問解決之道:是懲罰不夠還是教育不足,防治校園暴力的有效途徑何在?
在諸多校園欺凌事件中,“我沒成年”似乎成了施暴者有恃無恐的借口。
我國刑法規定,未滿14周歲或已滿14周歲故意傷害但沒有致人重傷的,不能構成犯罪,這類行為均作為一般民事糾紛,由監護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其他國家或地區的刑事責任年齡起點相對較低,如法國是13歲,荷蘭、印度、加拿大、希臘、匈牙利、丹麥是12歲,中國香港和美國紐約州是7歲。
作為世界各國普遍面臨的問題,許多國家采取了立法的形式,加大對校園暴力的懲戒力度。“法律的約束是防治校園欺凌不可或缺的一環。”華東師范大學教育學部教授范國睿建議:“修訂《未成年人保護法》及民法、刑法相關條款,增加‘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等內容,適度降低刑事責任年齡起點,使中小學生明確并承擔欺凌與暴力的相應法律責任。同時,借鑒相關國家的未成年人社區矯正制度,對于未成年犯罪者,采取非監禁執行,強制其參加一定時間的社區服務。此外,對未成年犯罪者的監護者也進行必要的懲戒,以強化其教育、監護之責。”
但是,在我們對施暴者強烈譴責、嚴肅處理之余,也要正視這樣一個事實,那就是有些施暴者也是另一種意義上的受害者。這些孩子或是迷失在暴力的情境之中、或是得不到正確的情緒疏導、或是本身也是暴力的受害者。而要從根本上杜絕校園欺凌和暴力,教育應當承擔起更為重要的責任。
“τ謨泄暴力行為的孩子,不要另眼相看,而應該用愛的教育,讓孩子成為積極向上、充滿友愛精神的人。”北京石油學院附屬中學校長孫玉柱說:“此外,通過教育引導、事前疏導的方式,將暴力從源頭上掐滅格外重要。作為學校,應該加強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讓學生懂規則、明事理、主動拒絕不良行為。作為家長,則應以身作則,以建設性的方式與孩子溝通交流,而不是張口就罵,抬手就打。”
(來源:《人民日報》 記者 丁雅誦/文)
觀點聚焦
終止校園暴力要標本兼治社會學校家庭須齊心
《關于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亮點頗多,不僅對預防校園暴力的保護機制提出了新的思路,在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監護人追責等環節也有明確表述。
近年來的校園暴力事件,可謂五花八門。一些施暴者為了炫耀或者其他原因,還將視頻傳到網絡上,花季少年的這等囂張和無所謂,不得不令我們深思:孩子們到底怎么了?我們該怎么辦?這次《意見》的出臺,就是要從根本上解決這個頑疾。
校園暴力的發生,首先體現的就是青少年法律意識淡薄,暴力實施者不懂法,受害者缺乏維權意識,相配套的心理疏導、心理教育要么沒有,要么就是擺設。除了對學生的懲處和教育之外,本次《意見》加強了對家長的問責制度。父母是孩子模仿學習的第一對象,不少施暴學生就來自于暴力家庭,未成年學生對他人的人身和財產造成損害的,要依法追究其監護人的法律責任。
中圖分類號:G40-011.8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9094(2015)12A-0003-04
校園暴力是一個全球性社會問題,因其嚴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以及家庭、學校和整個社會的穩定而引起各國普遍關注,已成為國內外教育學、社會學、心理學等領域的研究熱點[1]。瑞典將校園欺凌界定為學校的學生經常對其他同學實施排擠、暴力、侮辱、歧視、諧戲、嫌棄、破壞持有物品、誹謗、監禁等致使其身體或精神受到損害的行為。瑞典1993年修改《學校法》時,規定了教師有預防校園欺凌的義務,以防止任何形態的欺凌行為對學生造成侵害。《學校法》規定,為確保學生在學校獲得知識以及健康成長,必須保障學生擁有能夠安全學習的環境。學校的教育活動應當秉承民主主義價值觀、人的生命不可侵犯、尊重個人自由和尊嚴、所有人平等、相互協作等理念。2010年瑞典全面修改《學校法》,進一步完善校園欺凌預防和規制制度,規定了教師和校長對欺凌行為有報告義務及法律責任,明確了國家學校監督團在預防校園欺凌方面的作用。為落實《學校法》,瑞典教育部設立校園欺凌預防項目,學校可全部或部分實施這些項目,教育部定期對實施效果進行檢查和評估。瑞典校園欺凌立法和實施項目對我國具有一定的借鑒價值,在預防和規制校園欺凌方面,我國有必要借鑒瑞典的立法和實務經驗,構筑我國校園欺凌預防和規制制度。
一、學校、教師和有關機關對校園欺凌的法定職責
《學校法》的預防校園欺凌制度適用于從幼兒園到高中階段的所有學校。該法規定,學校經營者以及教職員工有義務防止學生遭受欺凌,學校經營者必須每年制訂詳細的《禁止校園欺凌計劃》,規劃第二年將著手實施的具體措施。在新的一年開始階段,須對上一年度相關措施實施情況進行評估,對實施效果進行說明。同樣的要求是,教育部也必須定期對全國學校的校園欺凌預防和規制措施進行調查,評估實施效果,并分析各種措施是否能夠發揮應有的作用。《學校法》特別強化了教育機構的報告義務,規定教師以及其他員工發現欺凌現象時,有義務向校長報告,校長應當立即向學校經營者報告,收到報告的經營者必須及時進行事實調查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欺凌行為并防止問題再次發生。學校經營者防止和規制校園欺凌行為屬于法定責任,但他們往往因缺乏獲知欺凌行為的相關信息而難以采取措施,因此,立法上賦予了教師、校長等的通報義務。《學校法》還規定教師和學校經營者對協助事實調查的學生,或者對教師和校長違反通報義務而進行告發或提出申訴的學生不得實施報復行為。
教師、校長、學校經營者違反報告以及事實調查義務,致使欺凌行為給學生造成損害的,學校經營者應當給予損害賠償,損害賠償額由法院根據損害程度進行認定;違反立法上的其他義務造成損害也應給予補償,只有侵害是輕微的或者并未實施報復行為的才免于賠償。在此類訴訟中,即使受害的學生敗訴,只要當初時有合理的理由,也可無需承擔勝訴者的訴訟費用,甚至法院還可以令學校經營者承擔敗訴者的訴訟費用。立法上減輕者的證明責任,者只需提出遭受了欺凌行為或者受到學校一方的報復這些大致事實即可,學校經營者則必須對不存在欺凌行為或報復行為負擔舉證責任。從《學校法》的規定來看,學校承擔欺凌行為的損害賠償責任遵循無過錯原則,只要學校未能防止欺凌現象的發生就應承擔責任,而不看是否采取了有關措施,學校方面不能以盡到管理職責為由進行抗辯。
《學校法》對國家學校監督團在預防和規制校園欺凌方面的作用也進行了規定。國家學校監督團是獨立于教育部的機構,其任務是對學校經營方面的效率以及教育質量進行管理和監督并進行評估,對小學至高中階段的私立學校的建立作出許可[2]。該機構有權基于評估結果對學校經營者提出勸告和建議,令其修正有關問題。當學校經營者不按照要求修正錯誤時,該機構可以作出罰款的決定,甚至可以對私立學校給予取消辦學資格的處罰。國家學校監督團設置幼兒及學生監督官(barn och elev ombudet),監督官主要職責是保護幼兒及學生的人權。監督官有權對學校發出防止校園欺凌的勸告,當發生欺凌事件時,可以提出應對欺凌行為的措施。監督官還與地方自治團體進行合作,預防校園欺凌行為的發生。此外,監督官還有權受理關于校園欺凌的申告,并對此進行調查。在征得被欺凌者同意后,幼兒及學生監督官可以以學校經營者為被告代替學生提起損害賠償訴訟,如果被欺凌者不滿16歲,訴訟應征得其父母的同意。
二、對欺凌行為實施者的規誡措施
《學校法》規定,教師和校長在發生校園欺凌事件時,為了規制相關行為可采取符合法律規定的各種規誡措施,但無論采取何種措施,均應制作書面記錄。對實施欺凌行為的學生給予處罰并不是最終目的,規誡措施是為了發揮更好的教育作用。從有效的對策角度來看,與其把對學生的處罰作為主要手段,倒不如強化學校和地方政府的責任,基于這一理念,瑞典對欺凌行為實施者的規誡措施更為人性化。
基礎學校、薩米人學校、基礎養護學校、特殊學校、高中學校、高等養護學校可以令在班級實施欺凌行為的學生退出教室,直至授課結束。上述學校對實施欺凌行為的學生,可以在學校監督下,令其放學后留在學校最長一個小時,或者提前一小時到校。經調查后確認存在欺凌行為的學生,校長可以提出書面警告,警告書中必須寫明如果不停止欺凌行為將采取的措施,該警告內容必須告知學生的監護人。
對于6歲生的學前班、薩米人學校、基礎學校、基礎養護學校、特殊學校、高中學校以及高等養護學校的學生,在學校采取有關措施未見效果、或者出于保護其他學生安全學習的需要,校長可以對其采取調換班級或者在該校其他場所授課之措施,并通知監護人。不過,這一措施實施的時間最長不超過4周。在前一措施無效或者無法實施前一措施時,校長可令實施欺凌行為的學生暫時轉學,但必須與轉入學校的校長進行商議并通知監護人,暫時轉學措施最長不超過4周。
在實施義務教育的基礎學校、特殊學校以及薩米人學校,對于實施欺凌行為的學生,在符合以下條件時,校長可以作出暫時停學的決定:第一,出于保護其他學生安全學習的需要有必要給予停學處分;第二,學校在采取有關措施后仍然無法制止欺凌行為;第三,對停學的學生耽誤的課程能夠進行補課。停學處分的目的主要是在停學期間考慮要采取其他何種措施更為有效,因此,停學處分不得隨意適用,并且一次不得超過1周,半年內不得實施2次以上。在作出停學決定前,必須為學生的監護人提供陳述意見的機會,若學生不滿18歲,必須將決定通知社會福利委員會。停學期間學生的監護責任歸于父母,不過,學校必須對停學學生的補課進行合理安排,不得耽誤學生的學習。
在非義務教育的高中學校、高等養護學校以及以移民為教育對象的瑞典語教育學校,對于實施欺凌行為的學生,校長也可令其停學(停學決定應當立即生效),停學措施原則上不得超過2周,只有在停學時間短無法達到規制欺凌行為的目的,或出于其他需要應當延長的,才可延長停學時間,不過半年內停學不得超過3次。同樣,這種停學需將有關決定通知監護人和社會福利委員會。
三、學校實施的欺凌行為預防項目
對校園暴力進行事先預防,將其制止于萌芽狀態,遠比事態發生后采取臨時救濟措施更為重要,這已被國外學者所公認[3]。1993年的校園欺凌立法要求教育行政機構制訂欺凌預防對策,以使校園欺凌法制得到有效落實。從1993年開始,瑞典逐漸在全國的學校實施教育部的“校園欺凌預防項目”。該項目的實踐性目標是:第一,提高欺凌行為的問題意識,積累應對知識;第二,構建學生的父母與教師之間積極且真摯的協作關系;第三,創制明確的欺凌行為預防規則;第四,強化對被害人的保護。基于上述目標,教育部要求學校從學校層面、班級層面、個人層面實施綜合的對策。
在學校層面,召開由校長、教師、心理學家、社會福祉學家、學生家長和學生代表參加的全校會議,研討校園欺凌問題,制訂長期預防計劃。學校完善課間和午休時的監督方法,教師與學生共同度過休息時間,與學生一起參加活動,發現欺凌現象立即采取措施。設置校園欺凌熱線電話,為遭受欺凌的學生提供咨詢服務,進行心理治療,探索解決問題的方法。定期召開家長會,由家長、學生和教師共同研討如何預防校園欺凌。教師之間結成預防和應對小組,小組成員之間進行信息交流,介紹成功或失敗的經驗,探索有效的工作方法。
在班級層面,由學生制訂班級規則,約定不實施欺凌行為,對遭受欺凌者提供幫助,關照容易被排擠的同學。班級每周召開一次班會,討論如何維持學生之間、學生與教師之間的良好關系,并對校園欺凌問題進行討論。學生之間結成學習小組,在共同學習過程中建立友好關系。定期組織班級學生開展室內外活動,通過旅游、夏令營、舞會等各種活動,培養學生的團體意識與合作意識。召開由學生和家長以及老師參加的會議,討論校園欺凌問題,讓學生認識到校園欺凌的危害。
在個人層面,教師一旦發現欺凌現象,立即與行為實施者和被欺凌者進行談話,命令欺凌者不得實施欺凌行為,對被欺凌者進行保護。如果欺凌事態比較嚴重,應邀請雙方家長共同商討對策,制訂解決方案。借助有影響力學生的力量化解學生之間的矛盾,解決欺凌問題,選任個別學生作為監視員,及時向教師報告欺凌行為。邀請欺凌行為實施者和被欺凌者的家長參加咨詢會議,傾聽專家的意見。
瑞典教育部2011年1月28日公布了《校園欺凌方法的評價》報告書,這是在對全國部分學校實施的校園欺凌預防項目實施效果進行調查后形成的報告。報告書認為,學校導入的預防對策絕大部分發揮著有效作用,但是也有個別措施效果并不明顯甚至出現逆效果,比如,選任學生作為監視者、經常召開全校的欺凌問題會議、強化教師和學生間的關系、教師與加害者和受害者個別談話等一些對策效果并不明顯。此次評估活動,還進一步明確了導入欺凌行為預防項目時學校方面存在的問題。比如,一些學校的準備工作不充分,缺乏對教師的培訓以及明確的愿景和計劃;學校選擇項目以及評估實施效果時,缺乏從學生的視角考慮問題。項目的導入由校長和學校經營者單方面決定,缺乏聽取教師的意見,因此,一些預防項目的內容不符合教師的要求以及學校的實際狀況。
四、對我國的啟示意義
瑞典通過立法強化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規制,學校制訂預防和規制計劃,教育部定期檢查各學校的實施計劃,公開檢查結果。對欺凌行為人盡管可以實施規誡措施,但目的并不是處罰學生,而是為了發揮教育作用,創造安全學習的環境。我國同樣存在校園欺凌現象,且近幾年來愈加嚴重,但目前尚未對預防和規制校園欺凌問題從國家層面構筑相關制度。我國有必要借鑒瑞典的經驗,從以下幾個方面建立起真正有效的預防機制。
1.提高學校對預防校園欺凌意義的認識
我國教育機構一直以來忽視校園欺凌行為的預防和規制,只有當學生之間發生明顯的暴力行為時,學校才有可能介入,對其他類型的欺凌行為幾乎疏于管理。學校和教師非常缺乏校園欺凌預防方面的意識,認為學校只要做好學科知識傳授即可。學校不僅僅是傳授知識的場所,還應當發揮保護學生基本人權、通過創造安全的學習環境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的作用。基于此,我國有必要通過完善教育立法,強化學校保護學生身心健康、促進其人格健全發展的理念,深刻理解新形勢下學校的社會性作用。
2.將預防校園欺凌納入經常性學校教育
瑞典各學校根據立法規定實施校園欺凌預防項目,并對實施效果進行定期檢驗。我國可借鑒瑞典的經驗,將預防工作作為學校教育內容的一部分,編制通識性校園欺凌預防教材,并配合視頻宣傳資料,以學生易于接受的方式向學生經常性地宣講校園欺凌的危害及預防的意義,培養學生正確的社會觀和價值觀。還可以根據教材編寫一些情境表演劇本,讓學生在扮演不同角色過程中體驗遭受欺凌者的心靈痛苦以及加害者的自責感。預防校園欺凌教育應當成為課堂教學內容的一部分,以潛移默化的方式影響學生日常行為,提高學生自覺地不實施欺凌行為的意識。
3.強化學生之間的合作與交流關系
瑞典在實施校園欺凌預防項目時,注重利用靈活多樣的方式加強學生之間的溝通和交流,促成學生之間保持良好的人際關系。我國的學校過于注重學習成績或特別技能的培養,而對學生的人格教育、社會關系教育、合作與交流能力教育不足。我國中小學校應當改革教育內容與方法,利用靈活多樣的方式培養學生的團隊意識,認識遵守規則的重要意義,學會與他人相處,正確處理發生的問題,掌握融入社會的基本常識和手段。
4.提升教師預防和應對校園欺凌的能力
瑞典各學校在實施校園欺凌預防項目過程中,注重通過培訓提升教師的相關能力。我國亦有必要利用適當方式對教師進行培訓,使其提升發現和處理欺凌行為的能力。教師的素養不僅僅在于具有良好的知識傳授技巧,還在于能夠處理學生之間的矛盾,為班級或學校創造和諧環境,促進學生之間關系的良性發展。若教師缺乏此能力,可能會造成學生間的矛盾激化、學生與教師情緒對立、學生厭學等現象,因此,提升教師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至關重要。
5.建立社會合力預防校園欺凌機制
瑞典注重借助社會力量預防校園欺凌問題,甚至在制訂校園欺凌預防對策時邀請心理學家、社會學家和學生家長參加,共同商討對策方案。在我國,杜絕或減少校園欺凌問題僅依賴學校是無法實現的,同樣需要借助社會的各種力量。我國有必要研究如何建構一套學校與政府、社會、家長順暢合作的機制,優化預防校園欺凌的大環境。
6.研究校園欺凌的立法問題
從瑞典經驗來看,如果缺乏校園欺凌的立法,很難減少或杜絕校園欺凌現象。我國應當盡快啟動校園欺凌立法工作,對立法模式和內容進行深入研究,通過制訂符合我國社會傳統、經濟發展情況的法律,保護我國青少年健康成長,避免青少年因遭受校園欺凌形成消極的人生觀和社會觀,確保學校的教育能夠培養積極向上、開拓進取的國家公民。
參考文獻:
中圖分類號:G47 文獻標識碼:A
1校園暴力定義
關于校園暴力的定義國內外目前還沒有統一的界定,1996年世界衛生大會從醫學的角度對校園暴力做出了定義:蓄意運用軀體的力量或權利,對自身、他人、群體或社會進行威脅或傷害,造成或極有可能造成損傷、死亡、精神傷害、發育障礙或權利剝奪的行為。簡而言之,和在校師生直接有關的暴力行為,都可以界定為校園暴力。由于校園暴力主要發生在中小學校園,因此在這里我們主要敘述的是中小學中學生與學生之間的暴力、欺凌行為。
2校園暴力產生的原因
2.1家庭原因
由于我國目前處于經濟社會轉型期,經濟的快速發展導致社會上產生各種紛繁復雜的觀念,家長在各種矛盾與利益的選擇中容易產生急功近利的價值觀,對待孩子的不良行為秉持“棍棒之下出孝子”的觀念,而長期處于暴力環境下成長的孩子,其生理和心理都會造成不同程度的傷害。國內有調查顯示,當家庭中出現親密伴侶暴力時,兒童更容易出現焦慮、抑郁、睡眠障礙、攻擊等適應方面的問題。而兒童一旦出現適應方面的問題,就可能引發問題行為。國內學者李濤等發現,兒童社會適應的不良通常表現為外化問題行為和內化問題行為。外化問題行為主要包括攻擊、違紀、多動等違道德和行為規范的行為;內化問題行為主要表現為焦慮、抑郁等發生在個體內部的消極情緒問題。
2.2暴力傳媒的影響
如今的社會快速發展,新的傳媒方式正在不斷滋長。生長于新世紀時期的青少年,不可避免的會受到新興媒介的影響,這些新興媒介主要包括電視和網絡游戲等。由于電視電影節目良莠不齊,處于青少年時期的兒童,自我控制能力以及認知能力并沒有發展完全,因此觀看這些電視暴力的青少年,容易受到這些節目的替代強化,將自己代入電視節目,容易幻想自己就是電視中的暴力人物,潛移默化地在現實生活中產生攻擊行為。而相較于電影電視中的角色,電子游戲中游戲者可憑自己的喜好選擇角色屬于直接強化,即游戲者如果表現出攻擊性就會得到獎賞,這種對暴力的直接參與強化了攻擊行為,將使攻擊行為增加。因此網絡暴力游戲是誘發青少年暴力行為的一個重要的因素。
2.3學校原因
在當今應試教育背景下,學校輕德育重智育,一昧地教書卻忽略了育人。缺乏生命教育及法制教育,使學生只注重成績,忽視自己道德建設。而學校對于校園欺凌事件的不作橐彩塹賈灤T氨┝ο窒舐漚不止的原因之一。在校園暴力事件發生后,有些學校為了維護政績形象,秉持“家丑不外傳”的觀念,對校園暴力行為進行低調處理,將欺凌行為簡單的定義為學生之間的小打小鬧,因此不但不為受害學生討回公道,還積極做受害學生家長做思想工作,希望他們能不追究到底。有很多受害學生和家長由于不想招惹更多麻煩,往往選擇接受道歉或者隱忍轉校,對施暴者的追究往往也不了了之,這無疑會縱容和強化施暴者“恃強凌弱”的思維和行為。
2.4政府原因
由于我國現有的教育法律體系及相關政策,沒有形成有效而又明確的依據來認定“校園欺凌”事件,使得對“校園欺凌”事件的處理經常會不了了之。而受《未成年保護法》的影響,未成年人犯罪基本上都會從輕處理,或是由家長帶回去教育。因此當校園暴力事件發生的時候,由于沒有明確保護暴力受害者的法律,以及由于對未成年犯罪的寬大處理,使得施暴者可以肆意妄為而不用擔心法律的懲罰。特別是對于處于十四歲以下的兒童,由于無責任能力,因此在違法犯罪后不會被判刑,只是讓家長領回家教育。這使得很多受害者家長在沒有有效方法避免孩子遭受校園暴力的情況下,會鼓勵孩子采用以暴制暴的方式來對待校園暴力,而這種方式無疑造成了一種惡性循環,使校園暴力愈演愈烈。
3校園暴力的防治
3.1家庭方面
家庭是孩子成長的港灣,卻也是孩子問題產生的根源。有研究表明,青少年情緒特征及其控制機制與家庭教育方式存在密切聯系,父母采取懲罰嚴厲、拒絕否認、過分干涉等負性養育方式越多,其子女有更高的憤怒情緒,并容易在特定情境中向外表達。因此家長應該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念,采取科學的教育方法,對待孩子的不良行為進行耐心引導而不是拳打腳踢。平時要注重于孩子進行交流,關心孩子成長,了解孩子的興趣、愛好和性格,對待孩子所遇到的困擾能及時知曉,與孩子保持溝通,尊重孩子的主體性,建立民主化家庭。而對待家庭內部親密伴侶之間的暴力問題,可采取系統家庭治療,系統家庭治療對改善青少年家庭環境、減少青少年家庭內的暴力行為有協助作用。有利于緩解家庭成員之間的關系,營造良好的家庭氛圍,促進孩子的健康成長。
3.2媒介方面
人際關系對青少年建立自我認同感、培養社會支持體系和應對壓力具有重要作用。在人際交往中受挫的青少年更容易受到電視媒體和電子游戲誘惑,試圖使用虛擬世界作為替代來緩解現實中的社交問題。青少年學生很多是在現實生活中抑郁不得志,找不到自己的價值,與同學關系緊張淡漠才沉迷網絡。因此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使他們能夠發現自己的價值,在與同學交往中體驗樂趣意義,能夠有效緩解青少年對網絡游戲的依賴。而對于一些沉迷網絡游戲不能立即抵制誘惑的青少年,應該讓他們多接觸親社會視頻游戲。通過親社會這一游戲使其遠離暴力游戲世界,在潛移默化中將親社會行為納入自己的意識,減少暴力行為。已有研究顯示,親社會視頻游戲會促進青少年的親社會行為,同時減少青少年的攻擊。
3.3學校方面
學校應該定期督促班主任對學生開展校園欺凌主題班會,讓學生明白欺凌行為的界定與后果,并且可通過小品、角色扮演等方式,使學生體驗欺凌者與被欺凌者的內心感受。定期開展生命教育和法制教育,使學生熱愛生命,敬重生命,同時能夠懂法、守法、用法。建立健全學校心理輔導機構,并將學校心理輔導機構介紹給學生,使學生有心理問題的時候,能找到地方去解決。班主任及任課老師應與學生多加接觸,留心有異常情緒的學生,及時的給他們心理幫助和輔導。同時應防患于未然,加強學生的自我保護、自我防范方面的意識,教給學生對遇到暴力事件時,正確的處理方法,使學生在真正遇到問題時不至于孤立無援。由于缺乏自信的孩子更容易卷入暴力事件,因此應該在學校教育時注重對孩子進行自信心及社交能力訓練,使他們能夠對自己產生自信與同學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
3.4政府方面
政府應該盡快建立校園安全立法工作,完善校園暴力立法行為。健全暴力行為懲治制度,讓欺凌者受到應有的懲罰,才能有效地鼓勵那些被欺凌的孩子起來反抗。同時政府可以建立工讀學校,對那些有暴力行為,不適合在普通學校就讀但是不至于送入少管所的青少年,送入工讀學校就讀。在工讀學校應該進行常規的學校教育,使處于學習黃金期的青少年不至于荒廢學業,同時建立職業教育,讓青少年在工x學校里學會一技之長,這樣以后進入社會,能有自食其力的能力找到自己的價值,不至于無所事事。更要進行法制教育,讓青少年能夠真正的懂法、守法、用法,明確法律的界限。
4小結
校園暴力的頻發,我們不能集中于哪一方面的過錯,也不能忽視每一個方面的原因。對校園暴力的杜絕與預防是一項長期而復雜的工作,只要社會各方齊心協力,就能共同為孩子創造一個良好的氛圍,還孩子一個清平世界。
參考文獻
[1] 秦秀清,朱雙燕.論校園暴力的類型及主體特征[J],山西青年管理干部學報,2011,24(1):32-34.
[2] 李濤,徐振興,等.親密伴侶暴力中兒童的社會適應及干預[J].心理科學進展,2016,24(9):1448-1456.
學校的對策
我們發現后,馬上去找校方和老師。
荷蘭的每個學校都有一個針對孩子被霸凌的應對方案,包含對霸凌程度的分級評估、詳細預警通報規定,和具體的處理流程。一旦遭受到霸凌,孩子和家長就應向校方報告,啟動霸凌處理方案,對被欺負的孩子進行保護。
Femke的狀況被定為中級霸凌,對身心都已造成傷害。老師直接介入,召開三方家長會,由老師、霸凌實施者的家長和被霸凌孩子的家長參與,聲明處理辦法。對欺負Femke的那些孩子,老師和他們的家長會教育他們,嚴令其不能如此。
在學校,各位老師也會對Femke的行蹤狀況進行密切監控,她不能離開老師的視線太長時間,否則必須要找到孩子,以防她又被P起來;與同學互動時,老師也會特別關照,避免有人刻意孤立她。
與心理學家溝通找到根源
欺負人的孩子并不是被教育一下就能改正的;而他們的父母就算覺得抱歉,認為自己的孩子有錯并批評了他們,也不可能隨時跟在孩子身邊制止孩子欺負別人。而且,學校的霸凌方案只能在校內和老師有意識的監控下使用,如果在上下學的途中或是老師一個疏忽,學校沒辦法管到,孩子依然會被欺負。
校方也意識到難有萬全之策,所以會給家長推薦兒童行為心理學家和處理霸凌問題的專家,家長和孩子向其咨商,找到具體辦法,療愈孩子的創傷并走出被霸凌的狀態。
陪孩子走出低谷的三個原則
在專家的建議指導下,老師學校的協助下,在全家多方搜集參考處理孩子被霸凌的書籍和信息后,我們開始了一段陪伴Femke走出被霸凌經歷的路程。總結這段歷程,需要把握“三個原則”。
絕對不能以暴制暴 兒童行為專家認為,以暴制暴的方式是最不好,也是最無效的。它沒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杜絕不了被霸凌的源頭,反而會造成更多的傷害。武力和反擊并不意味著強大,況且很多體格健壯的人,一樣會被欺負。終結霸凌的方式,是從自身和心理層面入手,站起來,建立自信。
絕對不能用愛和保護把孩子孤立 專家分析,就Femke這種被霸凌的狀況,不太建議轉學或者家長接送孩子上下學的密集保護辦法。首先,Femke這種狀況沒有嚴重到不能自己應對;其次,轉學是一種逃避,沒有解決問題。孩子本來就是因為空降到一個班級,沒被接納而受到排擠,難道能保證孩子去了新的學校和班級不會有同等的遭遇嗎?所以,專家建議我們依然保持現狀,不要每天接送孩子,但可以遠遠跟隨,觀察狀況,切忌讓孩子發覺。畢竟,借來的強大,不是自己的強大。做家長的,一旦發現孩子遭遇不好的事情,就陪在她身邊保護,那她自己永遠無法在別人打她或是對她叫囂時,培養起應對的態度。如果孩子沒有建立自我保護的能力,一輩子都有可能暴露在處理不了的危險中。家長不可能陪伴保護他們一生一世,孩子若沒在跌倒的地方爬起來,被霸凌的陰影會伴隨終生,甚至在長大后還會重復遭受不公平的對待。
培養孩子贏得人心的能力 我們希望自己的孩子除了有親人的愛之外,還能有愛別人和贏得愛的能力。所以,我們要培養孩子贏得人心的能力。以暴制暴,是在孩子內心播下怨恨的種子。心懷怨毒的人,是不會幸福的。只有懂得愛,并能夠獲得愛的人,才會永遠被溫暖幸福包圍。
最有效的方式:讓孩子找到存在感、建立自信心
有了這些原則,幫助Femke走出霸凌的措施有四個。
建立自信 支持孩子多做些自己喜歡的事,發掘其愛好和興趣,更多地了解自己的能力,并去展現它們。跟孩子強調并肯定她的優點和與眾不同之處。
當孩子做著讓自己愉悅的事情,對自己及所處的外界環境都開始有認識的時候,會呈現出一種氣場和自信。
理解被霸凌的原因并用抗議表明立場 我們開誠布公地跟Femke聊她的情緒和感受,告訴她被霸凌的原因,分析危險和侵害來自何處。告訴Femke,不用怕那些人,不用不理他們或是刻意躲開,要站起來直面一切,用不同的方式應對不同的霸凌侵犯。被嘲笑譏諷時,可以通過語言跟他們交流;如果有肢體沖突,就把他們推開,大聲制止并用強烈的語氣表達抗議。這是確定你信心和界限的第一步,也是站起來的第一步。
一、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提高了師生的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
本學期,學校利用多種形式對全校師生進行安全知識的宣傳和教育,有效地提高了師生的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通過在學校顯要位置懸掛宣傳標語,LED顯示屏滾動播放安全提醒,班級黑板報、學生手抄報、學校展板和校園宣傳欄及廣播等形式宣傳安全知識,進行安全教育;還堅持每周的晨會講話,周一下午第二節的安全課形式,向師生宣傳交通安全、防溺水、防火/地震、預防疾病等安全專題知識。通過系列宣傳教育活動,有效地豐富了我校師生的安全知識,增強了安全意識,使安全工作深入人心。此外還制定了相應的安全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應急疏散演練,提高了全校師生應對突發事故時的應急自救能力。
二、加強領導與監督,全面落實安全制責任
1.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由校長親自掛帥,校委會和班主任擔任領導小組成員,加強安全管理。統一指揮,統一安排,統一組織,統一落實。
2.落實安全責任制
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明確“一崗雙責”,做到每項安全工作有人管,人人都承擔安全責任,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3.加強檢查督促,清除安全隱患
安全工作預防為主,隱患于未然,是我校安全工作的指導思想。本學期,我校加強了安全工作的檢查督促,實行自查與學校檢查,定期檢查與不定期檢查相結合。學校定期組織校委會人員進行校園安全大檢查。對學校的建筑、教學設備、電器線路、活動場所,體育設施等進行全面的檢查,對于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馬上進行檢查維修,確保了教室及各種設備設施的安全。
三、突出安全工作重點,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1.加強人防
(1)本學期學校實施了課間教師巡查值守制度,保證每層樓每個年級每個時間段都有教師在巡視值守,及時發現并制止學生間的追打瘋鬧,避免了安全隱患的發生;
(2)加強了值周行政的工作職責:堅持每天下午晚學時校門口值守,維護放學秩序;早晚餐食堂定時守候,保證學生就餐時的紀律;上課期間巡查各樓層,監督課間教師的樓層值守情況
(3)其次加強了門衛工作的監督和管理,繼續堅持來訪登記制度,夜間校園巡邏制度,增加了課間校園巡查制度,確保了師生財產和人身安全。同時實行一人一張專用請假條,班主任簽字,學生簽字的制度,有效地杜絕了部分學生混出校的隱患;
2.加強技防
充分利用全校安裝的98個監控攝像頭,全校所有樓道、路口、功能室都能無死角監控;同時要求值班保安課間密切注視監控畫面,隨時查看全校各個角落學生的情況,實行動態管理,包括食堂的明廚亮灶。
3.完善物防
對保安室的所有器械重新進行清理,按人員標準配齊配足。
4.加強食堂的管理,確保食品衛生安全
(1)定期召集食堂臨聘人員召開食品衛生安全會,強調食品衛生安全的重要性,傳達上級有關部門的會議精神,及安全的要求,同時總結上個月食堂發現存在的問題,和整改落實的情況
(2)為了確保學校食品安全,堅持每期與食堂工作人員簽定安全責任書,同時進行抽查和定期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馬上發出整改通知,并限期改正。
(3)要求食堂必須嚴格把好進貨關,實行定點采取,嚴禁購買不潔食品和三無產品;嚴格把好衛生關,生熟物品分開存放,室場、餐具要徹底清毒,工作人員定期體檢;嚴格把好安全關,實行“試食”和“留樣”制度,嚴防中毒事故的發現。
5.加強了住宿生的管理,確保住宿生的安全
學校住宿生實行統一管理,即統一就餐,統一學習,統一休息。學校要求寢室管理員和夜間值班行政必須認真履行職責,嚴守工作規程,切實保護好住宿生的安全。嚴禁放任自流,嚴禁上下樓梯出現混亂現象,嚴禁學生在宿舍內部觸摸電器開關或玩火。同時定時對學生寢室進行違禁品的搜繳活動,對住學生的違紀情況進行扣分動態管理,嚴重的要求走讀,甚至取消上早晚自習的資格,極大地震懾了部分違紀學生。
6.加強了消防安全管理,確保了無火災事故的發生
(1)堅持每月進行全校消防安全大檢查,及時更換不合格的滅火器,整改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同時按照上級要求,每月進行應急疏散演練,鍛煉學生的應急反應能力和相應的逃生技能。
(2)充分利用“119消防日”活動,對學生進行消防知識方面的宣傳和教育,發揮出教室黑板報、學生手抄報、校園廣播、LED顯示屏、校園宣傳欄、“一體機”系統的作用,使消防知識深入人心,增強全校師生間的消防意識和能力。
(3)由于我校室場多,電線線路復雜且部分老化,電器設備多且雜,消防管理難度較大。尤其是進入冬季,防火形勢更為嚴峻。為了做好消防工作,學校實行了不定期檢查、隱患排查整改落實、增加配置消防設備、定期觀看消防視頻、進行消防演練等五步走的策略,有效地杜絕了消防事故的發生。
7.加強了學生集會、廣播體操、社會實踐活動的管理,確保了無群體事故的發生
我校現有659名學生,34名教師,7名臨聘人員,如管理不到位,極容易出現混亂。因此,對學校的每次集會、廣播體操及運動會等大型活動都進行了精心的組織和周密的安排。要求每次活動必須有安全預案,教師要參與組織管理,學生必須要排隊,必須要按照指定的線路上下樓梯,必須要清點學生人數,必須要密切關注學生的安全。
8.全面落實安全檢查
學校全力配合上級安排部署的所有安全工作,對學生進行了相應安全知識的宣傳和教育,所有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都做到了閉環管理。如:“開學第一課”安全知識主題班會;貫徹落實第二十七次安全工作縣長督辦會的內容和要求;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宣傳教育,包括張局長的“五層四個一”活動;艾滋病(傳染病)防控知識的宣傳教育;國家網絡周活動;“119消防日”活動;全球洗手日活動;“非洲豬瘟”防控知識宣傳活動等等。
9.加強家校聯系
安辦和值周行政每周五對學生進行周末安全提醒,并通過校訊通和安全教育平臺向家長發送周末安全提示,重要安全信息要求班主任通過班級QQ群、微信群將所有信息轉發給家長,并截圖上傳安辦。對未及時到校的學生進行電話確認或者家訪,對因病缺課的學生進行及時登記并跟蹤聯系,對違紀學生要求家長到校協助教育等等,加強了學校與家長之間的聯系,同時傳達了學校的關心與關注、意見和建議,聽取并采用了家長的正確建議。
四、存在的問題
1.沒有完全落實“一崗雙責”,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的制度,體現不出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的目的
2.對教師的安全責任監管不到位,個別教師安全意識不夠強,值班值守不到位的情況時有發生。
3.對“五類”特異學生的管理不細致,平時工作不到位,資料收集不齊全,采取的措施不恰當或很少,漏洞較大。
4.對違禁品的收繳不嚴格執行,沒有堅持每周必查一個年級,初三抽查一個班,住校生抽查一個寢室的原則。
5.課間學生的追打和瘋鬧現象還很嚴重,抽煙和問題學生的管理和教育還很缺乏。
6.學校整體安全態勢嚴峻,壓力較大。尤其是學生的交通安全、傳染病的防控、活動的安全、欺凌現象、特異學生管理等。
一、目標任務
進一步規范辦學行為,促進教育系統干部職工、教師隊伍作風轉變,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在教育改革發展中的獲得感,努力辦好更加公平、更有質量、人民滿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則
1.堅持規范辦學。將2021年定為辦學行為規范提升年,將基本辦學行為作為立校之本。依據教育部、省教育廳辦學行為規定,逐條逐項對照標準找差距、改問題、促提升。
2.堅持問題導向。多渠道聽取民意,查實找準突出問題。自始至終著力解決問題,以整改行動開局起步,以問題整改完善提升注入動力,以整改成效交出答卷。
3.堅持精準發力。聚焦工作細節,精準提升,分類包保要精準、逐人施策要精準、家訪備課要精準、問題整改要精準、家訪成效要精準、學生信息要精準、家校溝通要精準。
4.堅持領導帶頭。學校領導班子成員帶頭參加活動,親力親為,上級帶下級、主要領導帶班子成員、領導干部帶一線教師,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
三、主要內容
(一)、辦學規范大落實
認真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和全國、全省教育大會精神,落實教育法律法規和教育教學管理規范,落實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標準,落實國家和地方課程方案,落實學校教育教學計劃和管理規章制度。
1.嚴格落實免試就近入學政策。嚴格落實《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意見》(魯教基函〔2021〕9號),科學劃分學校招生片區范圍。對于招生片區范圍有調整的,要廣泛聽取群眾意見建議,提前進行研判分析,綜合制定工作方案預案。嚴格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區或范圍進行登記入學,不得通過筆試、面試、面談、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條件招生,不得跨區域、跨范圍招生,不得在開學前后采取考試方式分班。
2.嚴格落實辦學條件標準。通過均衡師資配置,實現教師隊伍素質的整體提升,全面推動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消除大班額。嚴格按照規定班額招生,堅決杜絕新入學年級產生新的大班額現象。
3.落實五育并舉。堅持德育為先,將德育內容細化落實到各學科課程的教學目標之中,融入教育教學和學校管理全過程,建立心理健康問題學生的篩查、識別和干預機制,健全完善學生心理健康檔案。提升智育水平,按照國家課程方案實施教學,確保全部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各學科學業質量標準,加強因材施教。強化體育鍛煉,保護學生視力健康,每年至少舉辦1次學生運動會,保證學生在校期間每天校園體育活動時間不少于1小時,確保學生達到體質健康合格標準,掌握1至3項運動技能。增強美育熏陶,每年至少舉辦1次學生全員參與的校園藝術展演活動,培養每位學生學會1至2項藝術技能。加強勞動教育,落實勞動教育課時,開展勞動教育和勞動實踐,建立學生值日制度,廣泛開展勞動教育實踐活動。
4.嚴格規范日常考試。一律不得組織入學分班考試,嚴禁劃分重點班、普通班或快慢班,全面推行零擇班、陽光分班。每學期不超過2次統一考試。全面實行等級評價,不以任何方式公布學生成績及排名。
5.加強作業布置管理。健全作業管理機制,分年級統籌作業布置。平均不超過90分鐘,初中學生在校內完成大部分書面作業。周末、寒暑假、法定節假日也要控制書面作業時間總量。鼓勵布置分層作業、彈性作業和個性化作業,科學設計探究性作業和實踐性作業,探索跨學科綜合性作業。教師要對布置的學生作業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學生自批自改,強化作業批改與反饋的育人功能,通過作業精準分析學情。
6.加強學生手機管理。落實“濟寧市學生手機管理規定”,學校應當告知學生和家長,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學校應將手機管理納入學校日常管理,制定具體辦法,通過設立校內公共電話、建立班主任溝通熱線,解決學生與家長通話需求。
7.加強學生睡眠管理。初中生應達到9 小時;初中一般不早于8:0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個別學生經努力到就寢時間仍未完成作業的,教師應有針對性幫助學生分析原因,加強學業輔導,提出改進策略,如有必要可調整作業內容和作業量。教師要關注學生上課精神狀態,對睡眠不足的,要及時提醒學生并與家長溝通,指導學生統籌用好回家后時間,堅持勞逸結合、適度鍛煉。指導家長營造溫馨舒適的生活就寢環境,確保學生身心放松、按時安靜就寢。
8.規范教材教輔和進校園讀物管理。堅持在國家和省定目錄內選用教材和教輔,堅持“一科一輔”原則,不以任何形式強迫學生訂購教輔材料。不使用未經審定的教材。不得強迫學生和家長購買課外讀物,嚴禁問題讀物進入校園。
9.嚴格規范課程開設。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課程設置要求,開齊課程,上足課時,要保障開全開齊音樂、體育、美術、綜合實踐、安全教育、傳統文化等課程。
10.嚴格學校安全管理。加強平安校園建設,建立健全風險防控、隱患排查、應急處置等機制,嚴格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深入開展校園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完善學校安全責任清單,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及時整改各類問題隱患。義務教育學校全部開設安全教育課,落實“每日一提醒”“1530”安全警示教育制度,每月開展一次應急疏散演練,推進“法治進校園”,加強預防欺凌宣傳教育,持續開展防溺水安全宣傳教育,并通過家訪、家長會、家校微信群等形式,經常向家長宣傳學校開展安全教育和應急演練的情況。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推動專職保安員、封閉化管理、一鍵報警和視頻監控配備、護學崗建設“4個100%”達標。
11.嚴格治理在職教師有償補課。將教師簽署的《拒絕有償補課責任書》在學校、班級醒目位置公示,在學校門口設置有償補課舉報電話公示牌。對所有在職教師進行全面排查,一經發現,立即制止,嚴肅處理。對認識不到位、工作不力、出現嚴重問題造成惡劣影響的,實行師德師風“一票否決”。
(二)、突出問題大整改
1.整改教育公平方面的問題。農村學校管理水平落后,教師流動性大,師資水平存在較大差距。
2.整改教育精準扶貧方面的問題。對適齡兒童失學輟學的,要及時有效地組織勸返;嚴禁殘疾兒童教育關愛工作不到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未資助或未資助到位的現象發生。
3.整改學校管理方面的問題。嚴禁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重視程度不夠、亂收費、強制或變相強制、指定訂購教輔材料,收取贊助費或贊助物品、對轉出學生收取管理費等現象發生。根治學校環境衛生臟、亂、差現象。
4.整改家校溝通方面的問題。整治學校、教師未按規定進行家訪,或以電話訪、到校訪代替登門訪,溝通方式少、頻次低、態度差、實效性差,家校溝通機制不暢通,家長的意見、建議得不到及時反饋、教育政策和學校工作未能及時充分地傳達給家長,家長對學校和教育工作存在誤解等現象。
5.整改安全管理方面的問題。整治學校存在的安全“一崗雙責”責任制不完善,安全制度及安全檔案還不標準、不健全、保安配備不足,物防、技防配備不達標,防火、用電、校車隱患整治不徹底。
6.整改教師管理方面的問題。在職教師組織或參與有償補課、對學生尊愛關愛程度不夠、敬業心不強、備課不充分、上課不認真、課后輔導不及時、作業批改不全面、教育理論素養和教學技能水平有待提升。
7.整改教師紀律約束的問題。學校對教職工紀律約束不嚴,教師通過課堂或網絡等公開發表不當言論。
(三)、教師全員大家訪
1.健全工作制度。學校要建立“校長帶頭、中層示范、育人導師為主體、全員參與”的家訪工作機制。落實家訪工作方案,開展家訪培訓。結合全員育人導師制建設,推動非班主任教師對所聯系學生和所任教學科學習困難學生進行家訪。明確家訪工作的周期和次數,實現每名學生每學年內至少接受一次入戶家訪。
2.做好訪前準備。要根據學生個體情況,明確家訪目的,精心設計家訪內容。要通過任課教師及班級同學,廣泛收集學生在校情況,包括課堂表現、完成作業、參與活動、學業成績、同學相處等日常表現。對于特殊情況的學生,要有針對性地制定家訪策略。根據家長的工作和居住狀況,提前與家長商定家訪時間。
3.科學設計內容。家訪時要全面了解學生在家表現、家庭情況和家庭教育情況,給予學生發展指導和家庭教育指導,特別是對學生思想道德、心理健康、勤儉節約、體育鍛煉、勞動教育等方面進行引導,形成家校共育合力。要對學生在校情況進行客觀評價,向家長介紹學生取得的成長與進步。針對學生出現的問題與不足,從關愛學生的角度出發與家長一起商討解決方案和改進措施。
4.落實普遍家訪。家訪方式應根據實際,尊重家長意愿靈活確定,注重集中家訪與日常家訪、全面家訪與重點家訪相結合,加強家校溝通。在此基礎上,靈活選擇家校溝通方式,班主任每年入戶家訪一次。
5.突出重點家訪。在對全體學生有基本了解的基礎上,篩選重點家訪對象,“一生一案”制定重點家訪工作方案。對單親家庭、留守兒童家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失學輟學學生家庭、隨班就讀殘疾學生家庭、對學校有個性化訴求的家庭等,要列入重點家訪對象,每學期至少入戶家訪1 次。必要時,應邀請相關部門人員進行聯合家訪。
6.客觀做好記錄。家訪記錄是學生成長檔案的組成部分,反映教師育人的痕跡,是做好學生工作的基礎。家訪人員要及時整理家訪記錄,通過多種形式對家訪效果進行持續追蹤,評估家訪效果是否明顯、改進措施是否落實,并及時調整和改進培養方案。要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加強家訪管理、創新家訪形式、做好家訪記錄,努力實現家訪高效化、實效化、科學化。
7.保護家庭隱私。家訪是對學生和家庭的深入了解,對于學生身心疾病、家庭收入、父母婚戀等相關隱私必須嚴格進行保護,不得在任何場合隨意議論學生家庭隱私。在作為家訪案例介紹或典型經驗交流時要隱去學生家庭隱私信息。
8.守好廉政底線。家訪是學校教育活動的延伸,是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合作的重要內容。家訪工作人員要帶著真心、愛心和耐心走進家庭,讓學生和家長感受到學校和教師的關愛。家訪教師要廉潔自律,不得向家長推薦、推銷教輔材料或其他收費服務,不得收受或索要財物,不接受家長的吃請,時刻保持人民教師的良好形象。
9.落實全員育人責任。各校要認真制定全員育人導師制方案,以育人導師為主體、班主任和科任教師分組,明確家訪注意事項、時間節點、責任分工和家訪內容,提高家訪質量,覆蓋學校所有學生。
四、實施步驟
活動共分四個階段。
(一)啟動實施階段(6月16日-7月6日)
結合我校教育實際,制定“三大活動”方案,召開全校“三大活動”動員會,對“三大活動”全面安排部署;制定全員育人導師制,指導家訪培訓;開展自查自糾,制定問題臺賬,明確整改措施、責任人、整改時限等。
(二)整改落實階段(7月7日-8月31日)
“三大活動”推進家長教育和家庭教育,凝聚家校合力;加快學校建設,均衡配置學位資源,確保招生入學工作有序進行,不產生新的大班額,做好家訪工作。
(三)集中沖刺階段(9月1日-10月31日)
以育人導師為主體,以學科老師為補充,分類別進行重點家訪,進一步細化措施,家訪前充分備課,確保家訪對象信息精準。
(四)鞏固提升階段(11月1日-12月31日)
進行查缺補漏、完善機制,從根本上解決突出問題,形成一系列規范辦學行為、加強學校管理的制度性成果。同時,制定下一年度家訪方案,完善全員育人導師制方案,助推家訪工作常態化的進一步發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學校成立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同志為第一責任人,切實擔負起對本單位“三大活動”的領導責任。
(二)精準制定方案。結合校情、生情,細化落實措施,明確辦學規范,精準制定活動方案,確保每項工作有人負責、每個學生都有老師包保、每個問題都能跟蹤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