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5-24 17:13:01
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0篇建設法規與合同管理,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勞動和社會保險管理信息系統建設規劃要點
為了滿足逐漸深化改革中的勞動和社會保險體制賦予系統建設的新要求,適應信息技術飛速發展的新形勢,提出勞動和社會保險管理信息系統建設的規劃要點。
一、系統建設的總體目標和指導思想
勞動和社會保險管理信息系統是為勞動和社會保險各項業務工作提供信息技術支持的計算機系統。該系統由部、省、市、縣四級組成。信息來源于基層單位、勞動者個人、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工作系統及社會經濟各信息機構,以網絡為依托,實行系統內信息資源共享。
(一)系統建設的總體目標
建立比較完備高效的與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相適應、與國家經濟信息系統相銜接的國家級勞動和社會保險管理信息系統;以適用、及時的數字和文字信息為基礎,以客觀科學的分析為手段,為勞動和社會保險工作重大決策和政策制定提供信息支持,為社會、企業和勞動者個人提供信息服務。
1.以就業服務與失業保險、養老保險子系統為重點,帶動醫療保險等其他業務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建立符合統一標準的基層單位管理平臺,努力提高業務管理信息系統和基層單位管理平臺的覆蓋面和整體管理水平。
2.在中心城市建立各種模式的資源數據庫,并以此為基礎建立全國勞動和社會保險計算機網絡系統,逐步實現“掃描”方式的信息采集。
3.完善宏觀決策系統,建立多渠道的信息采集制度,實現包括統計分析、預測分析、監測預警、政策模擬和政策評價在內的多層次的宏觀決策支持。
(二)系統建設的指導思想
1.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總體目標,在確保信息系統的發展能夠滿足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前提下,確定勞動和社會保險管理信息系統建設的進度和各項工作目標。
2.將“統一領導、統一規劃、統一標準、分步實施、分級管理、網絡互聯、信息共享”作為貫穿于系統建設各環節的基本原則。
3.堅持一體化的設計思想,積極組織系統開發,保證各開發系統為將來形成統一的整體留有良好的接口和充分的余地。
4.堅持開發、推廣一起抓的方針。從基礎建設和規范基層數據入手,條件成熟一個,開發一個,推廣一個,并在推廣中形成完備的運行機制,保證系統的開發效益。
5.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險業務的需求以及信息技術發展狀況,按照經濟實用、成熟先進、持續穩定的原則,確定系統建設的規模和軟硬件檔次。
6.遵循開放性和可擴展性原則,保證系統具有廣泛的擴充空間。
二、系統主要構成及相互關系
(一)系統的主要構成
勞動和社會保險管理信息系統的構成可分為宏觀決策系統、業務管理系統、基層單位管理平臺和部辦公管理系統四部分,見圖一。
勞動和社會保險管理信息系統結構總圖見圖二。
1.宏觀決策系統
宏觀決策系統是勞動和社會保險管理信息系統的核心部分,其作用主要是通過多種渠道采集和整理統計數字信息,經過匯總、交換和分析,對政策決策提供依據和支持,對政策執行狀況進行監測。
勞動和社會保險管理信息系統
管理系統
宏觀決策系統業務管理系統基層單位管理平臺部辦公系統
統計信息管理系統
監測系統
決策支持系統
政策法規系統
就業服務與失業保險管理系統
養老保險管理系統
醫療保險與生育保險管理系統
工傷保險管理系統
工資收入管理系統
勞動關系管理系統
職業技能開發管理系統
辦公管理系統
查詢系統
運轉系統
外部信息接入系統
對外信息交換系統
圖一系統構成圖
宏觀決策系統的數據來源主要有四種:
一是常規統計報表制度采集的信息。
二是抽樣調查和典型調查采集的信息。
三是國家統計部門、國家信息部門及其他政府部門、社會組織等的信息。
四是通過對各業務管理系統的分布式資源數據庫進行“掃描”得到統計信息。這種方式可支持高頻度、高靈活度的信息采集,信息質量可靠且信息量大。隨著各業務管理系統的建設,這種方式將成為宏觀決策系統信息采集新的重要渠道。但該方式并不能完全取代常規統計報表和抽樣調查。
在勞動和社會保險管理信息系統中這四種數據來源將長期并存。
2.業務管理系統
業務管理系統是勞動和社會保險管理信息系統的主干部分。管理的內容涉及勞動者個人、企業和其他勞動組織和微觀信息。業務管理系統一般包括直接面向各級勞動和社會保險部門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進行管理、服務和指導的事務處理部分(簡稱“前臺”),及對業務管理系統中擁有的微觀信息進行統計分析,為各級宏觀管理提供決策支持的部分(簡稱“后臺”)。業務管理系統的主要內容和功能詳見附件一。一般說來,由業務管理系統建設的資源數據庫主要建在中心城市。宏觀決策系統對資源數據庫的“掃描”可有三種方式,詳見附件二。
3.基層單位管理平臺
基層單位管理平臺是勞動和社會保險管理信息系統的基礎部分。是企事業基層單位用于人事、工資、崗位、勞動關系和社會保險管理,并與財務管理和企業生產管理相銜接的系統軟件。其指標體系要求科學完整,在滿足各單位自身管理需要的同時,也要滿足宏觀決策系統和業務管理系統數據采集的需要。特別要保證社會保險基金統一征繳的需要。
4.部辦公系統
部辦公系統包括辦公管理系統、查詢系統、運轉系統等方面的內容(見圖三)。這些系統就信息內容而言相對獨立,各系統軟件開發也相對獨立。該系統開發的主要目的是為機關有關廳司事務管理提供輔助支持手段。系統開發、運行建立在部機關統一的網絡上,發揮系統效用,實現信息共享。
(二)系統之間的相互關系
宏觀決策系統、各業務管理系統及基層單位管理平臺在系統的數據采集處理過程中是一個完整的數據流,構成了一個有機的整體。各系統之間的基本關系見圖四。
宏觀決策系統
各業務管理系統
基層單位管理平臺
圖四系統基本關系示意圖
#131.系統內部的關系
宏觀決策系統的直接服務對象是各項政策決策者。該系統將從各業務管理系統資源數據庫“掃描”得到的信息進行加工處理,通過經濟模型等分析手段,提供政策監控信息和決策建議。各業務管理系統之間的橫向聯系比較緊密,為宏觀決策系統提供數據支持,是宏觀決策系統的支柱。基層單位管理平臺是宏觀決策系統和業務管理系統微觀數據采集的基礎。
勞動和社會保險各項工作相互關聯,要求宏觀決策系統、業務管理系統和基層單位管理平臺之間,各業務管理系統之間,以及部?省?市各級勞動和社會保險部門之間所建立的信息系統要保持順利、良好的信息疏通,為此必須建立統一的信息分類和編碼體系。宏觀決策系統建設一個網絡并對宏觀決策所需信息資源進行集中管理。
2.與外部系統的關系
勞動和社會保險管理信息系統是國家經濟信息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由國家人口、教育、工商、銀行、稅務、衛生等系統關系密切。待條件成熟時與有關部門共同協商,統一標準和接口,在全社會提高信息的共享程度。
三、系統建設的現狀和主要問題
(一)建設的現狀
原勞動部信息中心結合勞動部的工作任務,制定了《勞動管理信息系統總體設計方案》,并經部黨組批準,從1989年開始實施。經過近十年的努力,取得了重大的進展。
1.隊伍建設和制度建設
目前,已有15個省市勞動部門相繼成立了信息中心,其余的省區市明確了信息工作綜合管理機構,初步建立了一支信息技術隊伍。同時制定了各項管理制度和開發規范。
2.系統的開發建設
(1)宏觀決策系統完成了統計信息采集的自動化處理過程,支持了常規統計報表和抽樣調查等信息采集方式。
(2)在業務管理系統中,就業服務和失業保險系統已有用于不同平臺的職業介紹系統統一版本軟件在各地應用,現正進一步制定就業服務和失業保險管理系統發展規劃綱要。
養老保險工作的管理模式已趨于成熟,信息系統建設在全國各地的進展程度不一,尚無統一版本的軟件。
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工資收入、勞動關系和職業技能開發管理系統因業務管理模式尚不成熟,或需求分析不明確,未做具體規劃。
(3)基層單位管理平臺的主體軟件“勞資人事管理系統”,目前已進入推廣階段。
(4)部辦公系統中辦公管理軟件已在部機關局域網上運行。部分軟件需按照新的工作流程進行修改。
(5)部機關局域網實現了對處一級的支持,進行了勞動和社會保障系統內聯網的規劃,建設了部機關的內聯網中心站,已具備和中國互聯網及國際互聯網相聯通的能力和條件。開通了部??省計算機遠程風和電子郵件系統、部機關??勞科院微波通信網。
一些有條件的省市也建立了省(市)??地市(區縣)勞動保障部門遠程通信網或廳(局)的局域網。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在系統建設過程中,還存在著一些問題和困難,需要解決和克服,主要表現在:
1.信息機構和信息系統管理體制不適應系統建設的要求;
2.宏觀決策需要不明確,業務流程不規范且穩定性很差;
3.標準規范不統一,影響系統間的互聯互通;
4.應用軟件開發和基礎設施建設滯后;
5.重復建設,導致資源浪費;
6.系統建設和系統應用方面的人力、財力、物力不足;
7.思想認識不統一,對信息系統建設缺乏應有的理解和支持。
四、重點工作安排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三二一”工作目標和信息系統建設的總體目標,今后四年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期工程(1998.10?2000.12):重點做好系統的規劃標準制定、業務系統軟件開發、宏觀決策數據庫建設及網絡建設等工作。
1.制定信息系統核心部分的標準,包括軟硬件基本要求、數據交換標準、主要的信息分類和編碼標準。進行IC卡的調研與統一規劃。
2.推廣《勞動和社會保險統計管理信息系統》。建設部級和省級宏觀決策數據庫,提高分析預測和決策水平。
3.完成就業服務和失業保險管理信息系統業務前臺統一軟件的開發。在中心城市進行市內網與資源數據庫的建設。
4.在總結各地系統建設經驗教訓的基礎上,提出養老保險管理信息系統建設的規劃綱要。統一基層數據采集指標分類體系、標準和規范,完成統一版本軟件的開發工作。
5.規范醫療保險業務流程、作好需求分析,建立統一的信息分類編碼標準和信息交換標準,開展主體模式統一軟件的開發工作。
6.完成集人事、工資、社會保險、勞動關系管理及財務、生產管理等功能于一體的新版基層單位管理平臺軟件,并在全國推廣。
7.根據部新的業務流程修改辦公管理軟件,對已投入使用的軟件加強培訓,在1999年底使我部的辦公自動化水平邁上一個新臺階。
8.完善部機關局域網,建立網絡管理系統和網絡安全體系,加強上網信息資源的組織工作。加快省級網絡中心的局域網建設,1999年建成部??省級內部互聯網。
二期工程(2001.01?2002.06):重點做好建設資源數據庫、實現“掃描”方式的信息采集和構建全國信息網等工作。
1.繼續進行養老保險管理信息系統的試點與推廣工作。
2.構建就業服務與失業保險、養老保險全國信息網絡。
3.進行中心城市養老保險資源數據庫建設,以“掃描”方式進行信息采集。
勞動和社會保險管理信息系統工作進度表詳見附件三。
五、支撐條件
為了實現系統建設目標,要認真做好以下幾項基礎工作。
2強化法律意識的培養
2.1課程設置方式高等院校工程管理專業的培養方案和教學計劃都將工程合同管理列為核心主干課程,要有效地傳授合同管理知識,必須正確處理好該課程與其他課程的聯系。以鹽城工學院為例,工程合同管理相關課程主要包括“建設法規”“工程合同法律基礎”“合同管理與索賠”。首先,通過“建設法規”課程,使學生熟悉與工程建設相關的法律,如建筑法、合同法、招標投標法、各質量管理法規等;其次,通過“工程合同法律基礎”課程進行合同法原理以及各種專業合同示范文本的講解與分析,使學生建立工程合同的整體課程結構體系,掌握合同法基本理論和方法,具備分析合同的能力;最后,培養學生合同策劃、合同履行、合同變更及索賠管理等合同管理的能力,為工程實踐作好準備。這樣的課程設置方式將法律知識的儲備及法律意識的培養放在至關重要的地位。
2.2課程內容及教材選擇鹽城工學院的“工程合同法律基礎”課程選取的教材為東南大學李啟明教授主編的《土木工程合同管理》第二版[3],該書以工程合同類別為主線,在講述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后,分別介紹了各類專業合同示范文本的主要內容,包括監理合同、勘察設計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物資采購合同等,并分析了各自的管理特點,“合同管理與索賠”選取的教材為東南大學成虎教授主編的《工程合同管理》,以工程合同管理流程為主線,符合上述課程設置的要求。同時,合同管理法律基礎應加強國際咨詢工程師聯合會頒布的工程合同范本FIDIC合同的講授,FIDIC合同被公認為是一部“施工法”[5],其中包含了眾多的英文法律用語,其用詞十分準確、嚴謹,我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等現行規定都借鑒了FIDIC的相關條款,通過這些法律條款的學習不僅使學生奠定扎實的法律基礎,與國際工程合同管理接軌,而且有助于從較深的層次把握工程合同管理的涵義。注重實務是工程合同管理的教學目標,案例教學與專題討論應在教學內容中得到強化。教師在平時生活中要關注工程建設中的一些官司或糾紛,積累教學資源,與時俱進。通過典型案例分析,增加感性認識,引導學生找出案例所涉及的法律條款,分析產生的原因,討論解決的方法,加深學生對教學內容的理解和應用。此外,在案例教學中,教師應當查閱并分析當年全國建造師、監理工程師、造價工程師等執業資格考試的考查內容,從中選取適當的案例進行講解,在幫助學生理解課堂知識的同時,也對學生以后的職業規劃進行相應的指導[6]。
2.3加強教師能力的培養師者,傳道授業解惑也。新時代的教師不僅承擔發展科學文化的任務,更為重要的是培養社會所需要的人才。工程建設是通過實踐才得以實現,作為一名教師,要理論聯系實際,把自己的知識能力武裝起來。要加強學生法律意識的培養,首先應提高教師自身的知識水平,教師應當努力掌握法律、經濟與技術等復合知識結構,使自己成為能夠連續施教“建設法律”“合同管理”等課程的人才,這樣有利于法律意識培養的連續性;其次,應強化教師的教學能力,應根據學生的學習情況,適時地調整自己的教學方法,使其明白法律基礎在工程合同管理課程中的重要性,引導其通過所學內容對實際問題進行分析,激發學生學習的興趣,從而達到教學目標。
二、工程管理專業知識體系結構
工程管理專業的人才培養目標是培養具有工程技術和管理技能的復合型人才,因此,其知識體系的構建既要滿足學生專業素養的要求,又要有利于學生個性的發展。圍繞培養目標,形成工程管理專業如下五大課程模塊[5]。
(一)公共基礎課
公共基礎課是全面提高學生綜合素質和基本技能的課程,它為學生學習專業基礎課程奠定基礎。總體上可以分為五大模塊:(1)政治類基礎課,如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概論、基本原理概論等課程;(2)數學類公共基礎課,如高等數學、線性代數、概率論與數理統計等課程;(3)英語類基礎課程,如大學英語等課程;(4)計算機類基礎課程;(5)實踐環節類公共基礎課,如軍事訓練及國防教育等。公共基礎課雖然不一定同所學專業有直接聯系,但它是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人才以及為進一步學習提供方法論的不可缺少的課程。
(二)專業基礎課
專業基礎課是為專業課學習奠定必要基礎的課程,是掌握專業知識技能必修的重要課程。該課程內容覆蓋面較廣,有一定的理論深度和知識廣度,往往是專業課的理論基礎。根據工程管理專業的培養目標,專業基礎課包括以下四大類:土木工程技術類、管理原理類、經濟學基礎類、法律基礎類。
(三)專業課
專業課是根據培養目標所開設的有關專業知識和專門技能的課程。專業課的任務,是使學生掌握必要的專業基本理論、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了解該專業的前沿科學技術和發展趨勢,培養分析解決專業范圍內一般實際問題的能力。專業課的設置要堅持總體優化原則,精選課程內容,合并內容相近的課程。工程管理專業是管理學科和工程學科的結合,因此專業課應兼顧管理類課程與工科類課程。根據專業課與基礎課相對應的特點,專業課同樣應包括四大類:土木工程技術類、管理類、經濟學類、法律類。
(四)專業實踐類課程
專業實踐類課程的設置,旨在對學生進行全面的素質教育。與理論知識的學習不同,實踐類課程培養的是學生的動手操作能力和創新能力,要求理論知識的學習與專業實踐相結合,圍繞能力培養目標對實踐教學內容進行系統設計。工程管理專業實踐類課程主要包括:工程管理專業認知實習、制圖實習、測量實習、施工組織設計實習、生產實習、工程概預算課程設計、畢業實習、畢業設計(論文)等。
(五)選修課
選修課可以分為限定選修課和任意選修課兩類。限定選修課主要體現專業特點,加深理論基礎,體現本學科與相鄰學科的關系,拓寬學生的視野和知識面。自由選修課主要是提高學生的人文素質,滿足學生個人興趣和愛好需求,以發展和完善學生個性為目的。以上五大課程模塊之間是相互聯系的,具體結構圖如圖1所示。
三、工程管理專業課與專業基礎課之間的聯系
(一)工程及技術知識體系
建筑識圖、AutoCAD制圖、工程測量是工程類專業課程的共同基礎,房屋建筑學、建筑力學、土木工程材料、建筑結構、施工組織設計是專業理論基礎課程,為土木工程施工及施工技術提供理論支持。它們將土木工程類的專業知識整合起來,為工程造價、土建裝飾及安裝工程概預算做理論與技術準備。
(二)管理學知識體系
管理學原理、統計學、運籌學等課程是對管理學理論知識的普及,為工程項目管理的學習做理論準備,工程項目管理、工程造價管理及建設項目招投標與工程合同管理是普遍管理學在工程管理專業領域的深化與拓展,研究如何運用管理知識和手段使工程建設增值。
(三)經濟學知識體系
以財務管理為基礎,掌握財務管理的理論與方法,并將其應用于建筑領域,對工程成本會計進行研究,支持可行性研究的財務分析。工程經濟學是工程學和經濟學的交叉學科,掌握這一知識有利于進行工程投資與融資分析,進而開展可行性研究與建設項目評估的經濟評價環節。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is the owner and the contractor to complete the construction and installation, clear th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both parties, both parties behavior and constraint relationship a legal document. This paper lists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exist in many of the common problems and disadvantages, and puts forward the way of solving these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Keywords: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圖分類號:F715.4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隨著建設市場風險加大、市場監管力度增強、建設市場管理體制的進一步完善,施工單位風險意識普遍加強,目前的建筑市場正在發生著本質的轉變,在這一新形勢下,合同管理對承發包雙方來說都在變的越來越重要。
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含義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指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主管部門以及合同當事人根據法律規定和自身的職責,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訂立和履行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和管理。施工合同是建設工程合同的一種,它與其他建設工程合同一樣是一種雙務合同,在訂立時也應遵守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等原則。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設工程的主要合同,是工程建設質量控制、進度控制、投資控制的主要依據。
二、建設施工合同存在的問題
1、少數合同有失公正。合同文件存在合同雙方權利、義務不對等的現象。從目前實施的建設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絕大多數條款是對發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強調了承包方的義務,對業主的制約條款偏少,特別是對業主違約、賠償等方面的約定不具體,也缺少行之有效的處罰辦法。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為施工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較多的一個原因。
2、建設施工合同履約程度低,違約現象嚴重。有些工程合同的簽約雙方都不認真履行合同,隨意修改合同,或違背合同規定,合同違約現象時有發生。
3、“陰陽合同”引起糾紛。在建設工程招投標中,有的業主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在工程招標前,提出一些苛刻的條件和不平等條約,要求投標單位私下進行承諾,簽訂與中標合同的工程價款等主要內容不一致的合同,承包方為了獲得項目,只好忍氣吞聲、委曲求全。但多數情況下,雙方在履約過程中意見分歧較大,造成合同糾紛,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
4、施工合同本身存在政治經濟方面的風險。政治穩定是合同履約的最重要因素,不穩定的政治環境可能會使合同履約延期或終止;通貨膨脹、匯率、材料價格變化會給合同履約帶來問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由于物價是波動的,如果施工合同中沒有調價條款,則必然會給合同帶來價格風險。
5、合同本身內容不完整。簽訂合同時未仔細審核合同條款,造成施工合同條款不全面、不完善,合同文字不嚴密,導致合同存在嚴重的漏洞。同時,大多數合同中缺少或沒有轉移風險的擔保、索賠、保險等相應的條款。
三、加強施工合同管理的對策
1、健全管理機構體制。加強工程招投標管理,建立與工程量清單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國家已經出臺了招投標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單報價體制。建議在招標形式上應該重視原則,突出效果,同時,在工程量清單計價法推廣實施后,沒有新的計價辦法配合相應的合同管理模式,使得招投標所確定的工程合同價在實施過程沒有相應的合同管理措施。建議盡快研究相應配套措施和管理辦法,健全體制,完善操作。
2、提升合同法律意識。在建筑市場日益規范的今天,政府出臺了與建設工程有關的多項法律、法規,這些法律、法規都是施工企業加強管理,依法協商和解決合同糾紛的主要依據。因此,應加強承發包雙方對合同的法律認識。通過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合同法》和《招標投標法》,通過不斷的宣傳、學習培訓,使合同的承發包雙方切實認識到法律是保障施工合同順利實施,保護雙方合法權益的必備工具,是走向市場經濟中科學管理的坦途和橋梁。在簽訂合同過程中,承包商要認真研習上述法律、法規,從合法性、嚴密性的角度認真審查合同的內容,把運用法律、法規和合同監督、評審等手段結合起來,這樣可以減少導致合同糾紛的因素,把合同糾紛控制在最低范圍內,保證合同的全面履行。
3、加強合同談判及監督管理。盡量減少或避免風險是施工合同談判的重點,施工單位要通過談判使合同條文盡量完善,防止產生不必要的風險;還要通過談判使風險條款合理化,對責、權、利不平衡條款、單方面約束性條款做出修改或限定,防止施工企業單獨承擔風險。同時,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每一項工作都要做到嚴格管理、妥善安排、手續齊全、記錄清楚,防止因差錯引起合同糾紛,給企業帶來不應有的損失。
4、建立動態的合同管理制度。市場環境的不斷變化,以及公司自身的發展要求合同管理制度處于一個動態的過程,以滿足變革需要。當今時代,以改革創新為主題,合同管理也應該緊隨潮流,不斷的尋求新機制,引入新理念,讓企業在管理水平競爭不落伍,把握市場話語權。合同管理制度更新應包括:法人授權的管理,部門考核,合同的審批、臺賬、文檔管理等。在合同的施行的整個過程,管理人員應該積極參每個細節,把合同得兒履行情況反饋到管理部門,然后再據此,對合同管理辦法、政策、相關數據等作出相應的修改,適合同管理能很好的適應工程項目建設,發揮出最大的效能。
5、加強合同審核。(1)審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時間點。審核應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簽約階段。由于合同尚未發生法律效力,這時的合同法律風險具有可控性,法律風險發生原因、產生結果都具有約定性,并且有法律條文的指導,因而具有很強的預見性和可控性,這樣就可以把合同法律風險控制在最小的范圍內,或從源頭上消除隱患真正做到合同風險的事前防范。(2)審核施工單位主體的資質。建設工程的施工是一項技術含量很高的專業技術工作,從事建筑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按照其擁有的注冊資本等資質條件,劃分為不同的資質等級,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內承攬工程。因此,應對施工單位主體的資質進行審核。(3)審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否有招標程序。在工程項目招投標中,投標文件是施工企業回復建設單位要約中全部條款的承諾,是施工企業向建設單位做出按要約簽訂施工合同意思的表示。招投標工作是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前置程序,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合法性的大前提,如果程序違法,必將導致合同本身的違法。(4)審核合同條款的完整性。合同的完整性指的是合同的內容應該完整,雙方當事人對合同的主要條款內容要完整詳盡地約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條款應當包括:發包人承包人全稱;工程名稱、地點、內容;工程立項批準文號;資金來源;承包范圍;開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工程質量標準;合同價款;合同訂立時間;合同訂立地點;合同生效時間;工程量確認;工程款支付;違約責任等。
總之,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發展和完善,建筑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研究工作將會越來越被重視和普及,正是因為這樣,相關部門必須積極的強化合同管理工作,這樣才能夠實現預期的管理目標,也才能夠最大限度的推動建筑工程的順利開展。
參考文獻:
水利工程投資大、戰線長、施工隊伍多、涉及面廣,管理難度大,工程建設項目合同管理越來越得到重視,合同管理是工程建設管理的核心,它作為其他管理工作的指南,對整個工程建設的實施起總控制與總保證的作用,可以說,一個工程項目建設起始于合同管理,也終結于合同管理。
1、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
施工合同就是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是工程建設項目的主要合同,是由具有法人資格的發包方和承包方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裝工程,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而簽定的合同。合同管理是指水利建設主管機關、相應的金融機構,以及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承包企業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規、規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對施工合同關系進行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保護施工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處理施工合同糾紛,防止和制裁違法行為,保證施工合同順利實施的一系列活動。
2、合同管理的作用
一是促使施工合同的雙方在相互平等、誠信的基礎上依法簽訂切實可行的合同;二是有利于合同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進行相互監督,以確保合同順利實施;三是合同中明確的規定了雙方具體的權利與義務,通過合同管理確保合同雙方嚴格執行;四是通過合同管理,增強合同雙方履行合同的自覺性,調動建設各方的積極性,使合同雙方自覺遵守法律規定,共同維護當事人雙方的合法權益。
3、當前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3.1招標不夠規范,為合同管理埋下了隱患
隨著“三制”改革的不斷深入,水利工程建設市場已逐步規范,但也存在一定問題,如工程招標不夠規范,某些工程在招標過程中,由于“僧多粥少”等一些客觀原因,迫使承包人不合理壓價,造成低價中標后實施困難,工程質量、工期很難得到有效保證,不得不想方設法的追加投資,給項目實施帶來麻煩,也給合同管理造成困難。有的工程發包時合同條款不合理,為順利承包到工程,且迫于自身生存和發展的壓力,大多數承包人面對不夠公正的合同條款也只能委曲求全。同時,有的承包人為提高中標率,搞聯合投標,甚至惡意串通,抬高中標價,造成不正當競爭,擾亂建設市場,造成施工力量強、管理水平高的承包人不能中標,項目不能順利實施,工程建設質量得不到保證,給施工合同管理帶來被動。
3.2施工合同管理脫離了工程投標管理
投標管理和施工合同管理是有內部聯系的。但是,施工單位在編制投標文件的時候“技術標”、“商務標”所屬的部門通常是施工單位的開發部門,但由于施工單位每年給開發部門下達的開發任務指標的完成情況和開發部門的年終獎金直接掛鉤,導致開發部門片面追求工程的中標率,而對于工程中標之后是否能給企業帶來效益不加考慮,甚至出現低價中標的情況。當投標中標,施工單位(項目法人)與中標的承包單位簽訂完施工合同,這個合同便以文件的形式轉發給工程項目經理部開始具體實施,對于施工合同以及相關的技術交底,通常沒有實際性的行動,只是流于一種形式,施工單位不去跟蹤施工合同的進行情況,而且簽完之后就放進柜子,導致合同管理和投標管理嚴重脫節。
3.3非法轉包、違法分包現象嚴重
非法轉包、違法分包現象嚴重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有的承包人把所承包工程的全部施工任務轉包給第三方或把所承包工程分解成多個小工程分別轉包個多人;有的承包人把所承包工程轉給不具有資質的施工企業或個人;有的分包單位把所分包的工程再分包,進行層層轉包、分包;還有的把建筑工程的主體結構施工轉包給第三方等,這都是我國有關合同法中明令禁止的現象,但在實際過程中大有存在,導致合同的履行力度的缺失,工程質量嚴重不達標,施工各方相互推卸責任,導致工期被延長或無限的延長。
4、對加強合同管理的幾點建議
4.1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的目標制度
保證工程質量、增強企業的經濟效益是合同管理的最終目標。建立一個明確的管理目標體制是合同管理目前亟需的。管理目標的建設可以劃分為不同時期、不同階段來進行。同時,創立一個施工合同的管理評價體系,從而有效地監督和管理好合同管理人員,提高其管理水平。
4.2加強對合同的檢查與審計,督促合同雙方自覺履行合同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主管部門應定期對合同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審計,并建立完善的合同檢查考核制度。對合同的簽定條件及內容是否合法合規,合同條款是否詳盡明確,技術要求是否符合國家規范標準,合同手續是否完備等進行嚴格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偏差,認真進行分析,及時糾正。對工程價款支付是否合理合法,有無轉包及違法分包現象存在進行審計,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合同條款的行為要認真查處,使合同管理步入正規化、規范化管理渠道。
4.3正確選擇監理單位
監理單位是為建設單位服務的,它代表著發包方對承包方進行監督,監理工程師在合同執行過程中應能做到科學、獨立、公平,對工程出現的問題應能及時責令施工方整改并報告建設單位,對項目的實施有預見性,為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提供保證。
4.4對合同管理人員進行必要的崗前培訓
在水利工程建設過程中,應選派具有豐富的工作實踐經驗、懂經濟、業務素質高,具有高度責任感和敬業精神的人員負責合同管理。對于合同管理人員要進行崗前培訓,在合同執行過程中,要注意對執行人員進行交底,使他們熟悉合同內容,做到有理、有據、有節的執行合同,變被動執行合同為自覺遵守合同。
4.5做好施工合同管理的總結工作
因為每個工程的實際情況有所不同,使得施工合同管理工作比較主要在經驗方面,所以只有不斷的總結,對合同的整個過程進行記錄,內容應是產生的問題和解決的措辦法,對類似的合同進行歸類并形成文檔,以供以后進行學習和交流,這有利于提高員工和企業的施工管理水平。
參考文獻:
[1]徐燕.淺論水利工程施工的合同管理[J].中國水運(下半月),2010,(01).
關鍵詞:
水利水電工程;合同管理;履約
0引言
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水利水電工程也取得了長足發展。水利水電工程的開發建設過程中,由于不確定影響因素多,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在項目管理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由于長期實行計劃經濟,我國工程建設的合同管理水平有限,管理中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是項目管理中較為薄弱的環節。為了更好地實現水利水電工程的效益,必須加強合同管理,充分發揮其在水利水電工程建設中的作用。
1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合同管理的作用分析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確立和不斷完善,水利水電工程建設中越來越注重對合同的履行。由于合同具有的法律效力,它使得工程參與方能夠按照合同執行,對于工程建設,由于有合同作為依據,因而能有效地解決工程建設中的問題。其具體作用體現在以下幾方面:①解決工程糾紛,由于水利水電工程建設資金投入大、難度較高、建設周期長等特點,合同履行中,建設單位、承建單位以及供應商之間經常會發生糾紛,此時,參建各方簽訂的合同就成為解決糾紛的法律依據;②提高企業信譽,水利水電招投標過程中,企業的社會信譽以及履約能力是評標中的重要方面,企業的合同管理能力會影響到企業的信譽,因此,加強合同管理,提高合同的履行能力,能夠提高的信譽度;③規范合同簽訂各方的行為,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合同簽訂時,合同中會規定合同主體的權利義務,各建設工程合同主體也必須按照合同規定執行合同內容,加強合同管理,能夠有效地約束其他各方正確地履行義務,保障主體方權利的實現;④為其他項目管理內容提供依據,合同管理是水利水電工程建設的依據,也是水利水電工程進行施工管理的核心內容,施工管理包括合同管理、質量管理、安全管理以及進度管理等,合同管理貫穿水利水電工程項目管理的各個過程,為實現其他項目管理提供了依據。
2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合同管理中的問題
盡管我國的水利水電事業發展迅速,并取得一定的成就,但是,由于我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中的合同管理起步晚,缺乏一定經驗的積累,因此,合同管理中存在著一些問題。
2.1招標階段的問題
招標階段合同管理中的問題多存在于施工合同中,招標不規范很容易造成合同管理的困難。施工合同中由于權利義務的互異性,不可避免地會產生合同雙方的利益矛盾。例如,某些建設單位在招標過程中,為了降低工程建設成本,對施工單位提出一些嚴苛的要求,使得承包商不得不壓低報價,或者直接在招標中壓低中標價,造成了承包方的利益受損。而為了承包到工程,有時面對不公正的合同內容條款,考慮到自身的生存壓力和發展需要,承包方也只能接受。當然也有承包方為了中標不擇手段惡性競爭,通過聯合投標甚至串標的方式,提高項目的中標價,擾亂了建筑市場,使能力更強、管理水平更好的承包人無法中標,工程建設的質量難以保證,造成了施工合同管理中的被動性。
2.2簽約階段的問題
合同簽約階段,合同管理中主要存在以下幾方面的問題:①合同主體不合格,合同成立必須要求主體合格,有些水利水電工程合同簽訂中合同當事并不具備相應的民事權利或者民事行為能力,又或者設計、施工等單位并不滿足承接工程的資質條件;②合同文字不嚴謹,合同訂立中,各條款應清晰表達雙方的意圖,不能有歧義,否則容易導致合同履行中產生爭議;③合同出現違法條款,合同必須符合《勞動法》、建設法規的相關內容,合同中出現違法條款可能會造成整個合同的無效;④合同形式及內容有缺陷,某些重要的合同必須依據法律法規執行標準合同文本,同時要經過公證機關公證,否則視為無效,在合同內容中,必須要根據法律要求訂立合同,否則會造成內容缺陷,影響合同的履行;⑤合同與結算分離,某些水利水電工程簽約中,對合同執行不嚴格,結算條件不明確,導致按合同無法結算,最終導致合同和結算相分離,未起到應有的作用。
2.3履約階段的問題
履約階段中常出現的問題主要由以下幾個方面:違法轉包或分包。相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工程全部轉包給第三人,也不得將承包的工程進行肢解后分別轉包給第三人;承包人必須自行完成工程主體結構,禁止將工程分包給資質不足的單位,分包單位不得再將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實際工程建設過程中,依然存在承包方非法轉包或層層分包的行為,不僅造成工程質量和工期難以保證,也造成同管理工作的難以開展。②不全面履行合同。合同雙方應按照合同要求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但實際工程中,常常出現只履行合同中部分條款,而不履行另一部分條款的情況。③未能及時變更合同。合同訂立后,某些條件發生了改變,此時需要根據情況對原有合同進行適當變更,以確保合同能夠有效地繼續執行下去,如果未能及時變更合同,有可能會導致出現利益損失。④缺乏有效的溝通。在合同的履行中,如果相關部門缺少有效的溝通,就會導致合同履行中存在不便,也不利于問題的及時解決。⑤訴訟時效問題,民事權利訴訟時效期是2年,某些水利水電工程的合同在履行中需要進行訴訟而沒有及時申訴,導致過了訴訟時效,從而造成了無法挽回的經濟損失。⑥不注重履行隨附義務。水利水電工程竣工使用后,施工單位有相應時期的保修義務,質量保修期間如果出現質量問題,應當及時通知施工方進行維修。⑦國際承包工程的匯率風險。隨著我國水利工程承包走入世界市場,承包工程中存在著匯率風險,包括工程收入匯率風險、支出匯率風險以及外幣貸款匯率風險三類,它們會受到匯率影響,例如,工程收入會由于人民幣匯率降低而造成收入減少的情況。⑧履約的及時性。在一些水利工程項目中,尤其是在大型水利工程項目或國際承包工程項目建設中,工程投資數目大,如果工程款不能及時支付,就會影響工程進度,造成工程活動無法進行。
3對于完善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合同管理的建議
3.1提高法律意識,依法進行合同管理
目前,我國的建筑行業發展中,相關法律法規體系日臻完善,如,我國頒布了《招標投標法》規范工程招投標行為,頒布《合同法》加強工程合同管理。水利系統結合自身特點,也制定了相關規范。各級水利水電管理部門以及水利水電工程建設方需要增強法律觀念,提高法律意識,認真守法、學法、用法,并運用法律約束自己的行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保障水利水電工程的順利建設。合同各主體應認真學習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對合同內容及自身的權利、義務進行詳細地了解,對于違約責任的規定、合同履行的其他要求都要做出具體解釋,使得合同更具有嚴密性。
3.2加強合同管理意識,完善合同管理體制
合同管理中必須嚴格遵照法律程序,根本性地轉變依靠行政手段進行水利水電工程管理的方式。合同管理不同于企業內的其他管理工作,如生產經營、人力資源或者財務管理等,合同是受法律法規調整的社會關系,合同中涉及諸多法律問題。為了強化合同管理,必須加強企業合同管理的意識,設置相應的合同管理部門,負責企業內合同簽訂的審核以及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工作。另外,企業還需要建立企業各業務部門共同參與,各監察部門共同進行把關的會審制度,實現完整系統的合同管理體制,加強合同管理工作。
3.3積極使用合同范本,共同協商簽約事項
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合同范本的使用有助于雙方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避免合同中出現缺漏項以及不平等條款,合同各方應當積極使用合同范本。合同訂立以前,企業的合同管理要加強對合同文本的把關,利用企業內的合同會審制度進行嚴格把控。要確定好雙方簽訂合同的準確性以及公平性,對合同條款進行平等協商,及早發現合同中存在的問題,對相關內容達成一致,以便后期合同的履行。
3.4加強水利工程建設合同風險管理
水利工程的建設需要資金的支持,由于承包方一般先自行墊付資金進行工程建設,再按工程量向建設單位申請工程款。為了保證工程的順利開展,施工單位一方面需要通過多種方式加強資金籌措能力,另一方面要依據合同規定及時地申請工程款,以按期完成工程建設。另外,針對國際工程承包中的匯率風險,承包方應將匯率風險的重心放在匯率防范上。為此,就要分析匯率變動情況,對影響匯率變動的各種因素進行綜合考慮,預測匯率變化。在簽訂承包合同時考慮匯率因素,制定價格上有利于自身的相關條款,也可以通過購買工程險,實現風險轉移,將一部分可能的損失轉移到保險公司,以減小自身損失。
3.5完善合同清算,加強合同索賠管理
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合同執行完之后,合同管理部門應對合同進行逐一清算。對于合同中關于工程竣工的資料要備齊并要符合工程檔案管理的相關要求,還要對合同費用進行決算,并需得到雙方對于結果的簽字認可。在水利水電工程實施中,經常會出現工程索賠的情況。由于工程承發包雙方對于工程索賠意識的欠缺,對于推行工程索賠缺乏應有的認識。工程施工和同時進行工程索賠的依據,合同管理索賠需要承包方在合同簽訂過程中就要對各種不利因素進行充分地考慮,分析合同變更以及由此產生工程索賠的可能性,為此,就必須要加強對合同的管理,采取有效的索賠策略。在施工合同的履行中,根據施工情況,認真分析法律法規。加強合同索賠管理有利于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保障自己的利益,同時能夠使得水利水電工程建設更加規范化。
4結束語
綜上所述,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對于推進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意義重大,它能夠有效控制工程建設過程,使得工程參與各方能夠在維護自身權益的同時提高工程的建設質量,促進我國的水利水電事業不斷取得進步,促進水利事業的規范化。
作者:康宇 單位:中國水利水電第七工程局
參考文獻:
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設的主要合同,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管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降低工程造價和提高經濟效益的重要途徑。對于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控制工程造價、節約財政投資是項目管理的重要目標,要實現這一重要目標,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單位在施工階段的管理工作,應以施工合同管理為核心,貫穿于工程實施的全過程。
1政府投資項目施工合同管理兩個主要階段
1)施工合同訂立的管理。簽訂公平合理、嚴謹清晰的施工合同,是工程造價控制的關鍵基礎。絕大多數政府投資項目都是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確定承包單位,簽訂施工合同。即實際上在制定招標文件時就已擬定最終的合同,一旦定標后就必須以招標文件中的合同和中標人訂立書面合同。因此,在制定招標文件時,應根據政府投資項目投資控制的目標要求,結合項目的具體情況分析,重點關注和完善合同類別的選擇、合同價款的確定、合同價款調整的原則和方式、期中支付和竣工結算支付等影響工程造價的主要因素,降低工程造價,預防經濟糾紛。2)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的管理。施工合同一旦訂立生效就產生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條款約定的權利和義務,加強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的管理,避免違約產生索賠和經濟糾紛導致突破投資目標。該階段合同管理工作的主要難度在于這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且一般項目實施時間都較長,少則幾個月、多則一年甚至幾年,實施的時間越長變化就會越大,管理的難度也就越大,如果管理不好,工程造價就難以控制甚至失去控制。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影響工程造價的因素量大面廣、相互交織、錯綜復雜,主要包括工程計量、工程變更、現場簽證、物價變化、暫估價、工期補償、不可抗力、索賠、工程款支付等。
2政府投資項目施工合同管理中工程造價控制存在的主要問題
1)沒有制定統一規范的施工合同核心專用條款,缺少對施工合同必要的評估和審查步驟。很多地方政府沒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地方政府投資項目管理的相關規定,對施工合同核心專用條款進行統一規范,導致各個政府項目業主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核心專用條款千奇百怪,出現面上的不公平等情況。缺少對施工合同必要的評估和審查步驟,招標文件審查中也往往忽略對施工合同的審查,導致施工合同關于工程造價控制的核心條款不夠嚴密甚至缺失,比如對變更計價原則約束不清或相互矛盾、沒有約定暫估價計價原則等,出現與地方政府投資項目管理相關文件沖突,甚至有的違反法律法規等情況。2)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單位偏向于選擇“包干”施工合同,合同中約定一些對施工單位不利的不平等條約。一些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單位為便于施工管理、控制工程造價,偏向于選擇“包干”施工合同,在合同中約定一些如無限風險等不平等條款,比如工程量偏差或工程量清單漏項等不予增加預算、基礎超深不予變更增加預算、百分之幾以內的變更不予增加預算等條款。看似把風險完全轉移給了施工單位,但實際上過分苛刻的合同恰恰不是“嚴肅”的合同,當施工單位沒有利潤甚至虧本時,他們會想方設法尋求變更索賠、或偷工減料影響工程質量,這不但沒有節約政府投資,還為業主的管理工作帶來更多的麻煩,并且這也違背了訂立合同公平公正、合理分擔風險的原則。3)缺乏對施工合同管理的有效監督和控制,存在合同實施過程中監管不嚴的情況。一些地方政府投資項目的施工合同管理缺乏監察局、發改委、財政局等相關部門的外部監督,對于沒有按照施工合同約定進行項目管理的違規違法行為缺乏相關的處罰制度,這就給了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單位權力過大、滋生腐敗的空間,由于客觀或主觀上的原因,經常出現拋開合同任意變更、放大變更增加預算、工程計量不準確、超支進度款等現象,甚至出現最終簽訂的合同與招標文件不一致等違法情況。
3加強政府投資項目施工合同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造價的相關建議
1)制定統一規范的合同文本。大多數地方政府都有制訂當地政府投資項目管理的相關文件,比如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變更管理實施細則等,由于有效合同的法律效力高于地方政府性文件,因而應在國家相關合同范本的基礎上,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基礎上,應在合同的專用條款中加入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地方政府性文件相關約定。按照建委、交委、水務等行業主管部門分類,一個部門制定一個公平公正、條理清晰、權責明確、統一規范的合同文本,按照相關程序評估和審查后統一實施,從而為控制工程造價打下重要的基礎。2)政府投資項目應采用單價合同,謹慎選擇總價合同,嚴格按照13清單計價規范中計價風險分擔原則明確各方應承擔的風險范圍。施工合同管理不會是一勞永逸的事情,不是選擇“包干”施工合同就真的能“包干”,過分苛刻的施工合同是沒有執行力的,反而會引起經濟糾紛。政府投資項目必須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應采用單價合同,合理分擔各方相關風險,政府項目管理單位應重點研究和防范自身承擔的風險,比如工程量計算準確、項目特征描述完備和規范、對施工單位可能的不平衡報價的限制、暫估價的管理等,才能真正有效的控制工程造價。3)加強對施工合同管理的監督。施工合同簽訂后,對合同執行過程的監管相當重要,這是保證合同依法履行、有效控制工程造價的主要措施,特別是要加強對合同執行力和工程變更的監督。各個行業主管部門、監察局、發改委、財政局、審計局等部門要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對施工合同履行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督查和評價,形成動態的監督,對施工合同管理中出現的問題提出相關建議和處理措施,并要加大對相關責任人的問責處罰力度。
4結語
施工合同管理是很多地方政府投資項目管理的一個薄弱環節,也是很多政府投資項目工程造價控制不住的主要原因之一。在依法治國的背景下,更應加強政府投資項目施工合同管理,我們應通過事前風險防范、事中監督控制等措施,同時加強相關管理人員的專業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從而提高施工合同管理水平,有效控制政府投資項目工程造價。
作者:熊 銀 單位:重慶市合川區人民政府投資項目評審中心
參考文獻:
[1]GB50500—2013,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S].
1.引言
1979年4月20日國家發出了《關于試行基本建設合同制的通知》這一條例,認為充分運用合同來治理基本建設以及必須堅持按經濟規律辦事 。當天, 國家建委還了《勘察設計合同試行條例》和《建筑安裝工程合同試行條例》。這些條例的充分為建筑合同制度的推行重新注入了活力。國務院于1983年8月8日還頒布了《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詳細地規定了勘察設計工作或建筑安裝中承包人與發包人的權利、不履行義務和義務的法律責任,并提出了基本建設推行合同制的建議。自此以后,我國就全面推行合同建設制度。于1984年11月20日,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委員會和國家計劃委員會頒布了《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暫行規定》, 目的在加強對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的管理, 以期達到降低工程造價、縮短建設工期的目的。1987年2月10日的《關于加強建筑市場治理的暫行規定》這一條例,從市場主體的角度出發制定了相應法規準則,成為我國較早的建筑市場準則。為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1992年建設部頒布了《工程建設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由此,我國開始建立了相對完整、較為系統的建筑市場管理體系,為建筑安裝合同管理方面創造了良好的市場環境。
1.制度發展成熟階段
1998年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1999年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1999年10月l8日起施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2000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2001年施行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確立了工程項目承包企業市場準入制度、轉包制度建設工程施工許可制度、招標投標制度、承包人優先受償權制度以及竣工驗收制度等, 確立了合同各方當事人的權利、法律地位、責任以及義務,建設工程合同制度獲得了進一步的健全和發展。為了規范承、發包雙方的合同條款的格式,規范合同行為,1999年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制定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07年為了招標文件編制活動、規范施工招標資格預審文件,促進招標投標活動的公開、公正和公平,國家發展和改革財政部、建設部、委員會等九部委聯合制定了《標準施工招投標文件》和《標準施工招投標資格預審文件》。2008年6月18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住房、監察部和交通運輸部、鐵道部、城鄉建設部、商務部、水利部、國務院法制辦等又聯合印發了《關于印發(招標投標違法行為記錄公告暫行辦法)的通知》。這些違法行為記錄公告辦及法標準文本,進一步規范了建筑安裝工程合同管理,對政府有關部門加強建筑市場的監管提供了依據,大大地推進了建筑安裝工程合同管理制度的正常運行。除此之外,國家各部委為保障我國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等工作還制定了一系列規章法律、和法規,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等。截至2008年6月,全國已有有關建設工程安全管理、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資質管理等部門規章32部,其中有關質量安全管理的10部,有關建筑市場管理的21部,有關建筑節能的1部。大部分省市也都制定了有關招標投標、建筑市場管理和質量管理方面的地方法規。
2 .經濟發達國家在建筑安裝工程合同管理方面的借鑒
在經濟發達地區,政府對工程合同的管理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制定法規;設置專門機構監督合同執行;調解機構、仲裁機構和法院處理合同爭議;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授權專業人士組織(學會)編制標準合同條件幾個方面。
2.1英國的建筑合同安裝管理
在英國,私人工程由商業界和企業投資興建,對于其采用何種方式實施工程要求不是特別嚴格,只要其遵守建筑法規就行。相對而言,英國對公用事業項目和政府(統稱公共項目)的管理比較嚴格,對公用事業項目和政府的界定主要包括: 地方各級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國家各部投資建設項目、高等院校等部門投資建設的項目、執行特定任務的機構如高等公路局以及各類發展商投資建設的公用項目。
2.2項目經營管理模式
在英國,傳統的項目管理模式經常出現在一些小型的樓宇項目中,然而設計一建造模式的待遇卻不同,呈現現出大幅度增長的趨勢。因為工程設計能力以及業主項目管理知識是設計一建造模式的不足之處,所以就需要求助于總承包商,使其承擔額外的項目管理職能。一般的做法是:業主需要在項目的初始階段邀請一位甚至幾位有能力的承包商,依據業主的設計大綱和個人要求,由愿意和自己委托的設計咨詢公司去進行成本概算和初步設計。有些時候,業主會先委托私人的顧問工程師事前準備招標文件和設計大綱,那些中標的承包商就要負責這個項目的設計以及施工工程了。設計一建造模式完美的綜合了建造和設計兩個階段的界面,可以完美實現及完成同步設計和施工,還有利于減少建設過程中的一些不必要的更改,這個于減少工程日期、縮減工程的成本、明曉管理責任,有著非常大的優勢。排除這些,承包商與咨詢工程師為了獲取某個項目工程會組成伙伴關系,這個在英國是非常常見的模式。假如是中小型的合同,咨詢工程師一般就會派出駐地工程師,讓他們用項目經理的身份對成本、質量以及進度進行管理;承包商一般是會讓其地盤代表、地盤經理以及地盤總管組成項目部。
2.3合同條件的制定
在英國許多建筑行業是頗有影響的,其中有七個協會是由政府授權,至今為止已有幾百年的歷史,如:由英國皇家建筑師協會制訂的建筑合同規章以及標準合同文件是全世界范圍合同文件的母本。英國學會是負責執業資格,并根據協會章程管理會員。
2.4監管英國工程采購及議會負責立法
在議會授權的范圍內任何公共主體必須進行活動工程建設法規體系分為“法規”、“法”、“標準”和“技術準則”幾個層次,前三個相當于強制性,后一個相當于推薦性。英國在歐共體中作為成員國,招攬工程承包商需的協定在歐共體中必須符合,一定規模的公共項目一旦被超過就應當在歐盟官方媒體上的招標進行公開。實施公共項目的主體在英國高等法院中具有被監督,可以審查公共主體的活動。法院可以依據具體情況判定公共主體不合理、不合法、承擔信托責任、程序違規。
2.5行業自律
英國對工程質量的監管不是要求非常嚴,但是信用制度是相當的發達,行業內的質量控制在相當大的程度上完全依賴于承包商的誠信意識。英國的行業協會層次復雜、分類繁多、十分快捷,為加強行業交流、行業自律,促進行業發展,做出了不錯的貢獻。
3.結束語
近年來公共部門采用的“公共部門的設計和建設標準合同款項”是2001年起擬寫的(N2oo5年3月已是第3版)。新加坡固定產發展商協會(REDAS)也在同年的緊接著擬寫了“設計和建設合同條款”。在擬寫這些文件時, 已經有人使用一些特殊的設計和建設合同文本。在這種形式下,雇員通常會托付他人特別擬寫一份合同或者采用一些非本土的格式合同和JCT于1981年起草的協議。
參考文獻:
中圖分類號:F28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2374(2014)10-0159-02
當前市場經濟條件下,建筑業發生了深刻變化,國家宏觀調控、市場競爭形成價格的工程量清單計價,政府由過去的主導地位變為現在的宏觀調控,職能逐步發生了轉變。然而,由于我國建筑市場發育尚不完善,相關的建設法律法規還不健全,就施工合同管理而言,行政管理層減少了對合同履約的干預,強化了合同當事人的意愿。合同當事人由于思想認識上的偏差及缺乏專業合同管理人才等,使“陰陽合同”的出現較為普遍。
1 在施工合同中經常出現的問題
1.1 行政機構對合同的管理
各地區建設工程合同的審查、鑒證及監督管理工作,主要由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它主要是從法律和市場管理的角度進行合同的管理,但由于其監管的過程中出現了缺失、手段單一、效率低下、缺乏主動性等一些原因很難以滿足當前合同需要。
1.2 雙方當事人對合同的管理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合同當事人就完成具體工程項目施工而確定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如果施工合同存在條款漏洞不完善的缺陷,那么義務不清、違約責任不明、意識表達不準確等現象,那么這個責任是由于合同當事人意識不清楚,履約責任意識不強,沒有專業合同管理人才造成的。特別是工程價款結算支付辦法,合同條款過于簡單,特別是在款項支付,結算,工程驗收等各個環節,要是合同的條款過少,會導致了過多的工程經濟糾紛情況接連出現。分析其原因主要是由于簽訂的合同不規范、合同有關條款設置較粗放引起的。
2 全面的完善施工合同管理
2.1 加強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為施工管理提供保障
提高法制觀念,樹立合同法律效力意識,特別是可以充分利用現有資源,依托現有的造價員隊伍參與
管理。
2.2 做好事前合同的規范化工作,嚴格施工合同訂立行為
審查合同的生效條件。合同效力是合同依法成立所具有的約束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52條的規定,五種合同無效情形是簽訂合同時必須考慮的重要問題,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進行審查,是合同當事人受法律保護,權利得以實現的根本。
審查合同中的條款。主要包括合同中的建設時間、竣工時間、工程量大小的范圍、工程的質量、工程的造價、技術資料交付的期限、材料和設備供應的一些情況、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期、雙方相互協作等。
制定并推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結合當前施工合同糾紛的問題,充分研究法律、行政法規的各項規定,制定并推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實施過程中注重平衡各方當事人利益以及弱勢地位當事人合法權益。各項合同管理的要求以合同條款的形式予以固化,以規范合同表述形式,避免因合同條款不完善、有缺陷、有漏洞、義務不清、違約責任不明、意思表達不準確等各種不好情況而產生的施工合同糾紛事件的發生。
2.3 強化施工合同履行過程的管理,加強過程控制工作
完善履約信息報送制度。此制度可全面了解備案施工合同的實際履行情況,對于存在施工合同糾紛隱患的工程,可及時督促合同當事人認真履行合同,將施工合同糾紛化解在施工階段。
強網上公示制度。為有效遏制支解發包、拖欠工程款和勞動工資等違法違規行為,可充分利用網絡優勢,將備案的工程項目合同價等備案情況向社會公開,接收社會媒體和人民群眾進行監督管理,以提高承發包雙方透明度,擴大公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從而可以倡導誠實守信的社會風尚。
開展施工合同履行情況的跟蹤監督檢查。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采取多種形式對合同的履行情況進行跟蹤監督,包括:合同變更、項目經理變更的備案情況;履行合同主體是否與訂立合同的主體一致;工程價款的變更、確認及支付情況;監理工程師代表的職責加履行及職務變更;合同履行數據報送情況等。
2.4 加強合同中約定檢查的情況評價和評估制度,做好事后查處工作
開展施工合同履約情況評價。內容包括:合同簽訂情況評價、合同執行情況評價、合同管理工作評價,將評價結果進行公示公告,并直接作為評選市級文明示范工地或優質工程建設項目的必要條件之一,逐漸推進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地開展。同時對沒有履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或違反法律規定的的應給予嚴肅處理;對情節嚴重的在建筑市場誠信信息平臺上進行不良行為記錄處罰。
建立合同單方造價評估制度。充分利用造價信息指標系統中的單位工程、分部分項工程單方造價指標,對備案合同項目的單方造價進行綜合評估,評估工程質量與工程造價管理之間的對立統一關系,為工程建設各方對項目進行重點監控提供依據。
2.5 規范工程價款結算行為,強化竣工結算備案審查制度
竣工結算備案管理是合同管理最關鍵環節,竣工結算文件是全過程合同管理情況的最終體現。它直接反映出結算行為是否規范、是否按合同約定執行形成閉合管理系統,可以有效遏制“陰陽合同”、高估冒及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等現象的發生,維護了建設各方主體和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
3 結語
隨著中國經濟的不斷的發展,市場經濟的需要,工程施工合同現在已經成為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履行合同的內容成為了約束建設市場經濟行為的普遍準則。隨著工程量清單計價改革的不斷推進,不斷學習與借鑒國內外先進的施工合同管理經驗,開拓創新、積極探索施工合同履約全過程動態監管的新機制、新途徑,才能更好地保證工程建設項目順利實施,促進建筑業健康發展,從而加快構建和諧社會的發展。
參考文獻
中圖分類號:G6423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52909(2015)04007803
招投標制度是適應國家經濟建設而迅速發展起來的一種制度,反映了中國工程建設體制和管理方式的改變。招標,是一種市場交易行為,指在一定范圍內公開貨物、工程或服務、采購的條件和要求,并邀請眾多投標人參加投標,之后按照原先規定程序,從中選擇合適者作為交易對象。投標是與招標相對稱的一種行為。招投標活動,是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經濟秩序,加強工程質量管理,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措施。自2000年1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以來,中國招投標市場逐步發展,招投標活動日趨普及,招投標領域不斷擴大,已經成為經濟生活的重要內容。工程招投標是將各個建筑市場主體聯系在一起的主要途徑,人們對其重要性的認識也逐步體現出來,參與到工程建設中的各個主體都遵循其相關規定進行交易,招投標制度和方法已成為工程界參與者必備的規范和知識,也成為工科畢業生必備的知識儲備。文章就土木工程專業招投標課程的設置,結合武漢大學土木建筑學院教師授課及學生學習情況闡述教學過程中的相關問題,以期為今后的教學提供參考。
一、課程設置情況
從改革開放后第一個世行貸款的魯布革水電站工程來看,外方用30人組成的項目管理班子管理中國水電十四局的500名施工人員,這從技術和管理的層面給了我們巨大的沖擊,同時也凸顯出中國高級管理人才的稀缺。高校作為培養輸送人才的基地,責無旁貸地承擔起了培養國際管理人才的責任,于是招投標成為幾乎所有工科專業院校的必開課程。招投標的課程名稱一般為建設工程招投標與合同管理或工程招投標與合同管理。工程招投標課程適用范圍非常廣,除了作為工程造價、工程管理專業的本科、專科的專業課,還可適用于職業教育的土建類相關專業,也可用于土建類專業職業資格培訓[1-3]。相關工程招投標人員、合同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通過課程學習,可以掌握招投標實務,工程合同管理的內容、基本理論和方法,為從事項目管理工作打下基礎。
對于武漢大學土木建筑工程學院來說,近觀這幾次學院培養計劃和教學大綱的改革,均將招投標課程列為土木工程專業的專業選修課。最初設立單獨的招投標課程,后來修訂培養方案時將概預算與招投標內容合并,課程更名為工程概預算與招投標,并納入到雙學位培養方案[4]。最近一次課程設置調整取消了招投標課程,而在土木工程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包括土木工程卓越工程師培養計劃2013)的培養要求中,明確要求畢業生掌握工程概預算與招投標等方面的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5]。縱觀這幾次的調整與變化,筆者提出一些想法僅供探討與參考。
二、課程改革的思考
(一)各種課程設置的共同點
從課程體系來看,工程招投標與合同管理屬于平臺綜合課,無論涉及的法律問題還是實務問題,在課程體系設置時都要考慮與其它課程的聯系和分工。從培養計劃制定上來看,希望學生零距離參與工程實踐,服務將來就業需要,因此,無論學院將課程設置為專業必修還是專業選修課,課程都將以招投標工作的基本程序:招標-投標-開標-評標-定標-簽訂合同為主線,依次介紹其整個活動過程中的相關知識和方法技巧。
(二)各種課程設置的不同點
將招投標作為一門課程單列時,內容與合并后的課程相似,但就學時來說更為充分,除闡述了其整個活動過程外,更傾向于實務操作,包括招投標的前期策劃、組織招投標、編制招標文件或投標文件等。而后,考慮到編制招投標文件的報價時,需要用到工程造價方面的知識,于是將其與概預算合并,但設置課時顯著減少,學生僅僅能夠了解其基本的程序。后來
考慮到與其他課程的內容有部分重復,將其取消,如招投標知識里涉及到的招標投標法律法規、建設法規與強制性標準、施工組織設計、概預算等。然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配套規程條例辦法是從法律上闡述其立法原則,強制類別與范圍、工作程序、制度的確立。從能力培養的角度來看,對于從事土木工程管理的學生,不但要有堅實的理論基礎,而且要有較強的動手能力,包括投標業務與方法,分析與決策等,因此,從課程設置和知識體系的關聯度、完整性來說,取消或者合并不能不說是一種缺失。
三、思考和建議
以上種種
課程設置,筆者認為歸納起來
有以下三方面的原因:
一是,課程設置受學校人才培養定位的影響。目前學校對本科生人才培養都是培養寬口徑人才。 一方面本科生的可塑性很強,學校學院為學生的知識領域提供很寬的平臺,為其個人的將來發展打下基礎,另一方面寬口徑的基礎和公共課占比很大,導致專業課程不斷壓縮學時,學分相應減少,學生在選課的時候難免會有所顧慮,于是相應的專業課程合并甚至取消。而在學院這個層次來說,對土木工程專業畢業生而言,將來其就業方向里建設工程招投標是工作的重要內容,尤其針對卓越工程師計劃的學生,其培養目標是“獲得工程師的基本訓練,能勝任土木工程的項目規劃、設計、施工、管理、科技開發等工作,創新意識和工程實踐能力強、視野寬廣的復合型人才” [6],其定位就是具有一定工程實踐經驗的,能直接參與工程的專業人才,那么編制標書理所當然屬于必備技能,不設置該課程顯然是一種缺失。
二是,學生職業規劃不清晰定位不明確。大多數學生對自己將來是做工程師還是考研從事科研工作認識迷茫,不能清晰地規劃自己的未來,對該課程的重視度不夠。部分學生因沒有考研就業壓力或因就業工作需要才來聽課,導致選課率和聽課率不高,進而課時減少邊緣化,形成惡性循環。
三是,專業課程設置缺乏課群組之間的交流。專業課程設置時除核心主干課程外,選修輔修課程應征詢相關其他專業課群組的建議,在設置內容和排課時間上保證整個培養體系的完整。
綜合以上影響,筆者認為應該保留該課程的設置。學校土木專業的學生畢業后很多進入工程領域從事施工技術和施工管理方面的工作,而就知識體系來說,工程招投標是形成施工技術和工程管理之間有機聯系的紐帶。從理論的角度來看,工程招投標與合同管理課程揭示了建筑市場的一般規律,建筑市場主體的權利、義務關系及其內在聯系,是學生從整體上把握建筑業及其建筑市場發展規律的基礎。編制技術標時,需用到工程技術基礎知識,編制商務標時,需用到工程造價方面的知識。工程承包合同又是后續工程質量管理、工程進度控制、工程安全管理、工程成本管理等工程項目管理內容的基礎。隨著工程界對管理人才的要求越來越高,尤其是國際合作越來越頻繁、越來越深入,更需要我們培養的人才既懂技術又懂管理。
在教學實踐方法上,招投標課程的政策性實踐性很強,涉及到工程概預算、工程技術和建設法規等內容,尤其近幾年清單規范、稅費改革、行政法規修訂等對該課程的內容影響較大。學院積極組建的土木工程施工團隊、搭建的土木工程師卓越計劃建設平臺,都可以為學生提供相關的教學資源;教師與工程單位的合作科研項目,校企共建的實踐教學基地,也都可以讓學生參與到項目中,并獲取相關經驗。在具體的課堂討論環節甚至可以模仿業主單位和施工單位的組織機構,進行分組,將招投標的相關業務結合技術與商務經濟部門共同完成。
在教學考核方法上,要求學生掌握工程投標報價技巧及索賠理論與方法;基本具備直接參與招標投標的能力。考慮到學校學院對課內課時的嚴格要求,可不增加現有課時,在課程成果中增加相應的實踐環節,例如編制招標公告,分析招標文件的問題,編制投標文件等。這樣對學生的要求更符合自主學習的模式。
四、結語
土木工程未來在中國基礎設施建設中依然成為主導力量,對高質量人才的需求依然居高不下,為適應社會的需要,學院在課程改革過程中應不斷探索,不斷調整,筆者配合學校和學院人才培養政策和方向對不斷革新的課程體系進行深入探索和思考,為土木工程專業課程設置的修訂提出合理化建議,為兄弟院校相關課程設置提供參考。參考文獻:
[1] 王艷艷.工程招投標與合同管理[M].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14.
[2] 李媛.工程招投標與合同管理[M].清華大學出版社.2010.
[3] 全國建筑業企業項目經理培訓教材編寫委員會.工程招投標與合同管理工程招投標與合同管理(修訂版)[M].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