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扒开双腿猛进入爽爽免费,男生下面伸进女人下面的视频,美女跪下吃男人的j8视频,一本色道在线久88在线观看片

消費理論論文模板(10篇)

時間:2023-04-03 10:02:26

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0篇消費理論論文,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消費理論論文

篇1

我們生活在一個媒介化的時代,一方面,大眾媒介飛速發展,無論是社會組織還是公眾,從信息交流到文化溝通,都對大眾媒介產生了高度依賴;另一方面,大眾媒介的影響力與日俱增,日益滲透到社會組織和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同時,我們也生活在一個消費社會,商場里貨物琳瑯滿目,人們通過消費活動來證實自己的價值。大眾媒介通過源源不斷的圖像與信息,向大眾展示一個流光溢彩的消費世界。大眾媒介與消費主義這兩個時代的寵兒,聯手制造了以快節奏、無深度、片斷性為特征的現代社會。在本文中,我們將分析它們之間的共謀現象,包括媒介化社會是如何興起的,如何看待媒介與消費主義的關系,以及媒介又是如何通向消費主義的。

一、媒介化社會的到來

大眾傳播時代起始于19世紀30年代以后,以大眾報刊的出現為標志,其后不久,電子媒介迅速發展起來。接觸大眾傳播媒介,遂成了現代人的重要生活內容。不過,雖然社會的媒介化一直都在進行之中,然而其突破性進展卻是在電視普及之后。電視使得人們對媒介的依賴性大為增強。現今由于互聯網的出現,讓更多的人沉溺于網絡,分不清現實世界與虛擬空間。而手機的普及,使得人們只要定制了新聞短信服務,就能夠對新聞真正做到即時知曉。

媒介之所以能夠改變世界,是因為它能夠改變我們對世界的認知途徑和體驗方式,改變我們的思維方式。與以往相比,今日的大眾媒介已不可同日而語。它具有以下幾個新的特點:一是互動性增強。傳統的大眾傳播是一個信息單向流動的過程,雖然也有來信、來訪等反饋渠道,但這種反饋是遲延的,而現在人們有了“互動電視”,尤其是有了電子論壇和電子郵件,媒介與受眾的互動更加快捷和深入,由此媒介對受眾的影響也就更加深入。二是資源的豐富性與便利性大為增強。以往人們對媒介的選擇并不多,能夠收看到的電視頻道和可供閱讀報紙都只能以個位數計算,人們常常不能從它們那里獲取充足的信息,因此也就不會對它們產生很強的依賴。但現在,電視頻道有幾十個之多,報紙和雜志無計其數,網絡也四通八達,人們真正做到了不出門就可知天下事,不出門也可做天下事。由于這種便利性,媒介自然會成為人們不可或缺的助手。三是信息傳播逐漸全球化。人們現在可以接觸到世界范圍內的各種信息。大眾媒介在目前盛行的全球化熱潮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大眾媒介的這三個特點,昭示了媒介化社會的到來。

在媒介化社會中,人們的生活發生了重大的變革。自從大眾媒介發展以來,今天,我們每個人可以說是同時生活在兩個不同的世界中,一個是我們實實在在地所生活的那個空間或社區,我們也可以稱之為真實生活世界;另一個是無限擴張的媒介化的社區,它可以被稱為虛擬媒介世界。[1]這樣,人們既從真實生活世界中獲得認知,也從媒介上獲得認知,并通過媒介與另外一些遙遠的人建立聯系與交往。這在網絡上表現得尤為典型。網絡社區存在于無形的信息空間中,它和真實生活世界一樣存在著聲援游行活動、聯誼活動、交易行為等。真實生活世界與虛擬媒介世界彼此相互影響。人們會依據從媒介上獲得的信息指導現實生活,比如天氣預報與商品介紹;也會以移植真實生活世界中的一些方法來處理虛擬媒介世界中的事務,比如網絡競拍。更進一步的是,現代社會變得越來越龐大和復雜,人們由于實際活動范圍和精力的有限,他們從真實生活世界獲得的信息可能遠遠比不上從虛擬媒介世界獲得的信息那樣豐富和全面。因此,虛擬媒介世界對人們的影響,在某些方面甚至有了超越真實生活世界的趨勢。李普曼曾經指出,現代信息環境,越來越有了演化為現實環境的趨勢。信息環境則主要由大眾媒介構造。這樣,可以說在某種程度上,我們每個人都是媒介化了的人。

雖然,媒介及其傳播系統本身是中性的,與意義無關,但媒介內容及其消費的方式卻涉及意義與價值問題。中國自從大眾傳播媒介飛速發展以來,人們的思想就一直在經受著來自四面八方的沖擊,各種思潮不斷涌現。在這些思潮中,消費主義顯示出越來越強大影響力。消費主義的興起首先是因為全球化導致的“西風東漸”,大眾傳播媒介在其中的作用不容忽視。其次,是因為它暗合了中國經濟發展的某些需求,自從改革開放后,中國的經濟有了很大的發展,人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消費開始成了人們生活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消費主義的前提是物質的極大豐盛,媒介化的前提是科技的高度進步,它們都共存于生產力已具有較高水平的后工業社會中。而消費主義作為一種意識形態,它的盛行離不開大眾媒介的推波助瀾,媒介化社會正好為消費主義的盛行提供了一塊沃土。

二、認識媒介與消費主義關系的三種范式

消費主義指的是“一種價值觀念和生活方式,它煽動人們的消費激情,刺激人們的購買欲望,消費主義不在于僅僅滿足‘需要’(need),而在于不斷追求難于徹底滿足的‘欲望’(desire)。換句話說,人們所消費的,不是商品和服務的使用價值,而是它們的符號象征意義。‘消費主義’代表了一種意義的空虛狀態以及不斷膨脹的欲望和消費激情。”[2]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已經看到,廣告充斥著電視、廣播、報紙,它不停地教育著人們消費什么,怎么消費,而各種媒介節目中,如綜藝節目、偶像劇等也宣揚著消費的。仿佛媒介是宣揚消費主義的天然工具,而且也有一些媒體依靠消費類或具有消費主義色彩的節目逐漸做大做強。那么,對于它們的關系,我們應該如何看待呢?筆者以為,在探討媒介與消費主義關系方面,主要存在著三種不同的視野。

首先,我們可以從結構功能范式來進行探討。大眾媒介是社會系統中的一個組成部分,它對社會的正常運轉承擔著某種功能。社會學家帕森斯曾說過,“系統是相對地有結構的;……為了系統的生存,某些功能需要必須被滿足。”[3]而著名的美國傳播學家拉斯韋爾則在他的專著中提出,大眾傳播具有三大功能,即監視環境、聯系社會和傳遞遺產。在大眾傳播理論中,從功能視野出發的理論有多種,其中使用與滿足理論最具有代表性。該理論將受眾看作是有著特定需求的個人,把他們的媒介接觸活動看作是基于特定的需求動機來“使用”媒介,從而使這些需求得到“滿足”的過程。媒介在受眾的使用與滿足過程中成了滿足受眾功能需求的工具。由此進一步推演,那么大眾媒介的消費主義色彩也可以被看作為了滿足社會需求而履行的一種功能。從全球來看,資本主義世界經濟的飛速發展,帶來了物質的極大豐盛。在這種背景下,消費確實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鼓勵,人們的消費欲望不斷高漲,對于各種消費信息的需求也日益增多。媒介為了滿足受眾的這種需求,勢必要增加許多消費類的信息。因而媒介不自覺地帶上了消費主義的色彩。另外,現代生活的節奏非常快,壓力也很大,人們在為工作、為生活煩心之余,往往希望媒介能夠提供消遣和娛樂,能夠幫助他們“逃避”日常生活的壓力和負擔,從而獲得一種情緒上的解放。這樣,許多媒介都表現出消費文化的“無深度、片斷性、重復性”的特征。人們聽到與看到的是歡歌笑語、華衣美服,那些遠離現實生活的電視劇和時尚文章,讓觀眾遠離了生活的煩惱,享受著媒介帶來的。這樣,媒介與消費主義的結合,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種社會發展的必然,它釋放了人們的物質欲望,滿足了人們的世俗需求,同時也是社會環境相對安定、物質生活相對富足的表現,有其合理性的一面。

與結構功能范式對消費主義充滿理解與包容不同,利用剝削范式對媒介與消費主義的結合持強烈的批判態度。在市場經濟中,媒介也是一個經濟實體,追逐利潤是其本性。我們知道,近來有一些電視頻道正是依靠消費類或帶有消費主義色彩的節目而名聲鵲起,而一些旨在指導人們消費的時尚雜志也是風光無限。或許人們可以這么認為,媒介之所以選擇消費主義路徑,正是因為這符合它們的利益。消費主義使媒介從原先的嚴肅的、教育的面孔轉變為親切的、快樂的形象,強化了媒介與受眾的親和力,使媒介由昔日高不可及的圣壇走向大眾化、生活化、世俗化,真正與受眾融為一體。通過消費主義,媒介得以籠絡住更多的受眾,而這也意味著可以獲得更多的經濟利益。

傳播政治經濟學曾對這一問題進行了詳細的討論。在消費社會中,傳播日益走向商品化,這不僅包括內容的商品化,還包括受眾的商品化。著名學者斯密塞認為,“大眾媒介的構成過程,就是媒介公司生產受眾,然后將他們移交給廣告商的過程。媒介的節目編排是用來吸引受眾的;這與以前小酒店為了吸引顧客飲酒而提供的‘免費午餐’沒有太大的差別。”[4]在這種商品化的傳播過程中,受眾成了出售給廣告商的商品,媒介則依靠出售受眾來賺取利潤。而消費主義天然地可以讓生產鏈的各種要素成為商品,媒介自然要利用消費主義以達到其牟利的目的。但是,當媒介出于商業化的意圖運作時,它的另一功能,即建構健康的大眾文化以正確引導受眾,必然會受到損害。受眾在不自覺地消費媒介的同時,其精神家園也會隨之荒蕪。

[page_break]

以上兩種范式截斷對立,一種強調媒介與消費的正面作用,另一種則對其持嚴厲的批判態度。然而,世上的事情往往并非那么絕對,那么非黑即白,媒介與消費主義的關系也遠不是上述兩種范式所描述的那么簡單。事實上,許多事物都是相互作用的,媒介與消費主義之間也存在著這樣的關系。因此,我們在此提出了一種新的思考媒介與消費主義關系的范式,并將它稱為共謀共生范式。筆者以為,媒介與消費主義思潮共存于現代社會中,媒介為消費主義的盛行推波助瀾,消費主義讓媒介迅猛擴張,兩者相互依存,相互影響,處于一種共謀共生的狀態。消費主義堪稱目前社會中的宰制意識之一,它掩蓋了政治、宗教、種族等差別,讓人們處于一種虛幻的平等地位上。在這種虛幻情景中,消費成了劃分階層的最重要依據。這種思潮逐漸占據了社會的主流地位,迫使媒介不得不迎合它以取得受眾的青睞,而媒介一旦迎合它,很快就可以發現,消費主義使它廣受歡迎。而反過來,媒介的迎合又使得消費主義更加深入人們內心,消費主義的地位更加穩固,這種相輔相成、共謀共生的關系使得媒介和消費主義都能從中獲利。如果說利用剝削范式主要是一種批判理論,那么共謀共生范式在保留其批判精神的同時,尤為重視剖析媒介與消費主義具體走向共謀共生的路徑,其分析性要遠多于批判性。

三、神話與涵化:媒介與消費主義的共謀

中國的大眾媒介與消費主義呈現出這種共謀共生的狀態,是與大眾媒介的兩重屬性分不開的。“作為精神產品的生產者,新聞媒介既屬于上層建筑范疇,又屬于信息產業。”[5]大眾媒介具有信息產業屬性即說明它的產品具有商品屬性。長期以來,我國對媒介的商品屬性沒有定論,然而在改革開放以后,激烈的媒介競爭使這個問題提上了討論日程。

最初的競爭是在報業開始的,因此,關于報紙商品屬性的討論出現得最早。“根據經濟理論,報紙是一種商品的說法是完全成立的。首先,報紙具有價值和使用價值。報紙的使用價值在于它能夠提供給人們以知識和信息,幫助他們消費對外界的不確定性,使他們獲得精神上的滋養。從價值角度來看,報紙報道的新聞事實本身并不是商品,但在報道過程中記者已經把新聞事實加工成新聞作品,再經過編輯的排版印刷,這樣最后出現的報紙已經包含了許多人的勞動,并進入消費市場進行流通,這時新聞產品已經轉化成商品。”[6]媒介的雙重屬性體現在我國新聞事業中即為“事業性質,企業管理”。它的事業性質決定了它不能像一般企業那樣可以自由出入市場,可以自定方針,而必須服從黨和政府的領導;而它在管理上采取企業方法,又說明大眾媒介是獨立法人,在經濟上必須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依法納稅。實行企業管理,決定了大眾媒介必須關注利潤問題。也正是因為正視了大眾媒介的商品屬性,讓它在競爭中充分發揮自身的積極性與創造性,在九十年代以后,中國的大眾媒介才出現了蓬勃發展的局面。

在今天,隨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消費主義由于各種因素迎合了人們的心理需要而逐漸興起。此外,媒介所處的環境也在隨之變化。企業追逐利潤的本性使得媒介想方設法主動去適應環境。因此,媒介轉而與消費主義共謀也就不奇怪了。消費主義由于得到了大眾媒介這個絕佳的載體,自然加速了它的發揚光大。

大眾媒介與消費主義的共謀,體現在大眾媒介由于宣揚消費主義而獲得更多的受眾,而消費主義由于大眾媒介的宣揚更加深入人心。但其對消費主義的宣揚,并不是簡單露骨的,而是隱含在其文本之中,然后通過受眾的閱聽來影響受眾,對受眾進行消費主義的“洗腦”。媒介文本對消費主義的宣揚最主要體現在神話與涵化這兩種路徑上。

神話的概念由法國著名學者羅蘭·巴特提出。他從索緒爾的語言學理論出發,把符號學引入了消費文化的研究。索緒爾認為,符號可以分為“能指”和“所指”兩個方面。能指是由物質、行為或表象載體所充當的對符號意義的指稱或指向。所指則是符號的“意義”,是通過符號載體來提示、顯示和表達的。神話的概念正是在此基礎上提出的。我們以紅玫瑰為例來對這些概念進行解釋。作為音形符號的紅玫瑰可以被視為一個能指,其所代表的概念——一種紅花綠葉的植物——可以被視為所指,這二者處于本義層次上。這一層次的能指與所指所共同構成的紅玫瑰符號又可以被視為一個新的能指,它可以用來表示愛情,這就是第二個層次上的所指,它處于轉義層次上。事實上,人們在生活中看見紅玫瑰就會立即想到愛情,這也意味著紅玫瑰的轉義經常被直接視為本義,這種被當作本義的轉義就構建了一個神話。[7]由此,神話成了賦予物品以新的意義的一種手段。

巴特的神話理論可以很好地用來剖析媒介廣告。廣告總想把商品和個人的價值、感情等等聯系在一起。例如有一則鉆石廣告說:“鉆石恒永久,一顆永流傳。”在這里,廣告商想讓人們認為鉆石是永恒愛情的一個象征符號,也就是說想讓受眾認為鉆石與永恒愛情之間有一種天然的聯系,擁有這種鉆石,就能獲得永恒愛情的保證。這樣的話,只要人們想要表達堅貞的愛情,就會自然地想到購買這種鉆石送給愛人,以表達自己的心意。而實際上,不管任何品牌的鉆石都和愛情沒有必然的聯系。“獨具匠心的廣告就能夠利用這一點,把羅曼蒂克、珍奇異寶、欲望、美、成功、共同體、科學進步與舒適生活等等各種意象附著于肥皂、洗衣機、摩托車及酒精飲品等平庸的消費品上。”[8]而商品一旦承擔了這種文化聯系與幻覺的功能,銷售的局面就非常容易打開。

除了廣告在直接培養受眾的消費主義意識,大眾媒介的其他內容也在對受眾進行消費主義生活方式的教育。在電視劇中,不斷出現的名車、豪宅、靚衫,一擲千金、熱衷享受的消費主義生活方式會潛移默化地影響觀眾的消費心理和消費方式。即使是向以嚴肅、公正、客觀著稱的新聞節目,鮑德里亞也認為,“透過大眾傳播,各類新聞中的偽善煽情都用種種災難符號(死亡、兇殺、、革命)作為反襯來頌揚日常生活的寧靜。而符號的這種冗長煽情隨處可見:對青春和耄耋的稱頌、為貴族婚禮而激動不已的頭版頭條、對身體和性進行歌頌的大眾傳媒——無論何處,人們都參與了對某些結構的歷史性分解活動,即在消費符號下以某種方式同時慶祝著真實自我之消失和漫畫般自我之復活。”[9]大眾媒介通過不斷提供的大量信息,營造了一個包圍受眾的充滿消費主義色彩的環境,這樣就可以達到對受眾的涵化作用。

涵化作用是大眾媒介宣揚消費主義的另一手段。美國傳播學家格伯納等人認為,傳播媒介的涵化作用主要表現在形成當代社會觀和現實觀的“主流”,而媒介在“主流化”過程中尤其發揮著強大的作用,它可以超越不同的社會屬性,在全社會范圍內廣泛培養人們關于社會的共同印象。[10]大眾傳媒對人們的這種影響是長期的、潛移默化的。例如,許多人從大眾媒介上獲得印象,認為大城市中的白領尤其是在外企工作的白領一定個個衣著光鮮,拎筆記本電腦,飄著淡淡的香水味,臉上洋溢著自信的微笑,出入于豪華寫字樓、高檔商務會所,動不動就休假,去國外旅游。而實際上,大部分的白領承受著繁重的工作壓力,高強度的競爭往往壓得他們喘不過氣來,其生活遠不象大眾媒介所描繪的那樣滋潤。然而,正是由于大眾媒介的刻畫,將一小部分白領的形象泛化為整個白領群體的形象,這個形象也就成了白領的“主流形象”。一般受眾也很難將大眾媒介中虛構的成分與現實區別開來,而容易將虛構的成分當成現實來接受。于是,社會的新生代將媒介中的白領生活方式作為自己追求的目標,而實際生活中的白領也覺得自己不夠格做一個合格的白領,有空就盡量模仿媒介中介紹的那種自己應該過的生活方式。于是,白領的形象與生活方式就這樣在大眾媒介的塑造中成了社會的共識。同理,當媒介利用難以計數的符號和形象生產出消費文化的擬態環境時,消費者由于長時間地浸濡其中,往往會失去對現實的準確把握,其生活方式和價值觀念也就會受到消費主義的涵化。

如果說大眾媒介中的廣告是在裸地推銷消費主義,那么神話與涵化則更為隱蔽與曲折,它們不顯山不露水地讓受眾潛移默化,是消費主義更強有力的載體。

大眾媒介具有巨大的影響,人們所處的大眾文化環境主要由大眾媒介締造,這個環境制約著人們的認知和行為。如果大眾媒介對消費主義的宣揚過度,則非常容易造成一些不良影響。例如,大量的廣告和生活消費的報道雖然能夠刺激消費、為人們生活服務,但過分了則又烘托出一種奢靡的享樂主義氛圍,而各種喧鬧的娛樂節目,雖然可以幫助人們在繁忙的工作之后調節身心,但過頭了就難免庸俗、粗糙、淺薄。大眾媒介的這些負面的效果勢必會給人們造成不當的引導,從而影響健康的社會文化建設,并對社會發展造成不良的后果。因此,大眾媒介與消費主義在現代這樣一個媒介化社會中的共謀共生,帶給我們每一個人的并不一定就是福音,人們面對媒介所制造的狂歡表象更需要一種理性與反思精神。

注釋:

[1]參見AndrewTolson:Mediations:TextandDiscourseinMediaStudies,Introduction.Arnold,1996.

[2]王寧,《消費社會學》,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1年,第145頁。

[3]帕特里克·貝爾特,《二十世紀的社會理論》,上海譯文出版社,2002年,第58頁。

[4]文森特•莫斯可,《傳播政治經濟學》,華夏出版社,2000年,第144頁。

[5]李良榮,《新聞學導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92頁。

[6]蔡騏蔡雯,《媒介競爭論》,岳麓書社,2002年,第9頁。

[7]NickLacey,ImageandRepresentation:KeyConceptsinMediaStudies,St.Martin’sPress,1998.pp.67-68.

篇2

(2)企業生產的需要交納消費稅的消費品,在銷售時應當按照應交消費稅額借記“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科目。實際交納消費稅時,借記“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發生銷貨退回及退稅時作相反的會計分錄。

企業出口應稅消費品如按規定不予免稅或退稅的,應視同國內銷售,按上款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3)企業以生產的應稅消費品作為投資按規定應交納的消費稅,借記“長期投資”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科目。

企業以生產的應稅消費品換取生產資料、消費資料或抵償債務、支付代購手續費等,應視同銷售進行會計處理。按規定應交納的消費稅,按照本規定第二條的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企業將生產的應稅消費品用于在建工程、非生產機構等其他方面的,按規定應交納的消費稅,借記“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營業外支出”、“產品銷售費用”等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科目。

隨同產品出售但單獨計價的包裝物,按規定應交納的消費稅,借記“其他業務支出”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科目。企業逾期末退還的包裝物押金,按規定應交納的消費稅,借記“其他業務支出”、“其他應付款”等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科目。

企業實際交納消費稅時,借記“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4)需要交納消費稅的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于委托方提貨時,由受托方代扣代交稅款。受托方接應扣稅款金額借記“應收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科目。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銷售的,委托方應將代扣代交的消費稅計入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成本,借記“委托加工材料”、“生產成本”、“自制半成品”等科目,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收回后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按規定準予抵扣的,委托方應按代扣代交的消費稅款,借記“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科目,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

(5)需要交納消費稅的進口消費品,其交納的消費稅應計入該項消費品的成本,借記“固定資產”、“商品采購”、“材料采購”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6)免征消費稅的出口應稅消費品應分別不同情況進行會計處理:①生產企業直接出口應稅消費品或通過外貿企業出口應稅消費品,按規定直接予以免稅的,可不計算應交消費稅;②通過外貿企業出口應稅消費品時,如按規定實行先稅后退方法的,按下列方法進行會計處理:

Ⅰ。委托外貿企業出口應稅消費品的生產企業,應在計算消費稅時,接應交消費稅額借記“應收賬款”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科目。實際交納消費稅時,借記“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應稅消費品出口收到外貿企業退回的稅金,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賬款”科目。發生退關、退貨而補交已退的消費稅,作相反的會計分錄。

出口應稅消費品的外貿企業將應稅消費品出口后,收到稅務部門退回生產企業交納的消費稅,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付賬款”科目。將此項稅金退還生產企業時,借記“應付賬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發生退關、退貨而補交已退的消費稅,借記“應收賬款——應收生產企業消費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收到生產企業退還的稅款,作相反的會計分錄。

Ⅱ。企業將應稅消費品銷售給外貿企業,由外貿企業自營出口的,其交納的消費稅應按本規定第二條的規定進行會計處理。

自營出口應稅消費品的外貿企業,應在應稅消費品報關出口后申清出口退稅時,借記“應收出口退稅”科目,貸記“商品銷售成本”科目。實際收到出口應稅消費品退回的稅金,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出口退稅”科目。發生退關或退貨而補交已退的消費稅,作相反的會計分錄對于正常銷售的應稅消費品,若按規定應當采用從價定率方法計算應納稅額的,應當根據銷售的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和規定的稅率計算應納稅額;若按規定應當采用從量定額計算應納稅額的,則應當根據銷售數量和規定的單位稅額計算應納稅額。

在具體進行會計核算時。應當在銷售時根據所銷售的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或銷售數量和規定的稅率或單位稅額計算出應納稅額,進行會計處理。

[案情說明]奔騰(上海)汽車制造有限公司2002年7月1日向外銷售小轎車40輛,氣缸容量為2200毫升,出廠價每輛150000元,價外代收有關基金10000元,增值稅稅額為每輛27200元,款項已收。

[要求解答]奔騰(上海)汽車制造有限公司2002年7月1日會計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征收范圍注釋》。

[政策解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征收范圍注釋》規定,小汽車采用從價定率方法計算應納消費稅稅額。應納稅額=銷售額×稅率其中銷售額指納稅人銷售應稅消費品應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不包括應向購貨方收取的增值稅稅款。

[計算說明]奔騰(上海)汽車制造有限公司2002年7月1日銷售業務的應納稅額為:

應納消費稅稅額=(150000+10000)×40×8%=512000元

[會計處理]奔騰(上海)汽車制造有限公司2002年7月1日應當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7488000

貸:產品銷售收入6000000

其他應付款40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1088000

同時:

借: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512000

貸: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512000

[案情說明]仍以[案例213]為基礎,奔騰(上海)汽車制造有限公司2002年7月6日,收到北京汽車交易市場交來結算清單和轉賬支票,已經銷售小汽車260輛,合同規定的結算價格為每輛175500元(含稅,包括代收基金每輛10000元)。

[要求解答]奔騰(上海)汽車制造有限公司2002年7月6日會計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征收范圍注釋》。

[分析說明]在這項銷售業務中,汽車制造廠收到款項45630000元,但這45630000元是含稅銷售額,其中包含了增值稅額,所以應當將含稅銷售額換算成不含稅銷售額:

不含稅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

=45630000÷(1+17%)

=39000000元

奔騰(上海)汽車制造有限公司2002年7月6日應納消費稅稅額為:

應納稅額=39000000×8%

=3120000元

[會計處理]奔騰(上海)汽車制造有限公司2002年7月6日應當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45630000

貸:產品銷售收入36400000

其他應付款260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6630000

篇3

1、抵押貸款

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擔保法》第34條所列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實踐中,汽車消費貸款中常以固定資產如房屋作為抵押。

2、質押貸款

質押是債權擔保的重要方式,動產質押屬于質押的一種最主要的方式。它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占有并以該動產作為債權擔保的一種法律制度。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以該動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動產的價款優先受償。但在實踐中,汽車消費貸款的質押是以權利質押為主。根據《擔保法》第75條規定:“下列權利可以質押:㈠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包單、提單;㈡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股票;㈢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㈣依法可以質押的其他權利”。目前,辦理汽車消費貸款質押的大多是以憑證或國庫券、金融債券、國家重點建設債券,以及貸款方出具的個人存單作為質押。

3、第三方保證貸款

有兩種形式,一種是由指企事業法人單位作為第三方的連帶責任保證;另一種是指購車借款人在銀行指定的保險機構辦理機動車分期付款購車保證保險后,向銀行申請分期支付購車貸款。

二、汽車消費貸款中可能遇到的風險

1、金融風險

貫穿于汽車消費貸款的全過程,對于銀行方來說,最大的風險是借款人的還款能力。如借款人因不履行合同義務的疾病、事故、死亡等和擔保人發生因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合并、重組、解散、破產等影響借款人、擔保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與責任能力的情況;借款人或擔保人涉入訴訟、監管等由國家行政或司法機關宣布的對其財產的沒收及其處分權的限制,或存在這種情況發生的威脅。

2、貿易風險

從訂貨談判到試車驗收都存在風險。雖然社會建立了相應的配套機構和防范措施,如運輸保險、商品檢驗、商務仲裁等都對風險采取了防范和補救措施,但由于人們對風險的理解和認識程度不同,加上企事業單位管理經驗不足等因素,這些手段未被完全運用,使得貿易風險依然存在。

3、經濟環境風險

環境的變化會對汽車消費貸款產生風險。社會經濟秩序和政策的穩定性、產業結構的布局、經濟發展態勢、地方政府的關注程度都是汽車消費貸款產生風險的經濟環境因素。

4、產品市場風險

汽車消費貸款,要了解該型汽車產品的銷售、市場占有率、占有能力、產品市場的發展趨勢、消費結構以及消費者的心態和消費能力。

5、不可抗力

有些風險不是人為的,屬于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戰爭等對于這種風險只能采取防范和補救措施,出現問題時,爭取把風險降到最低點。

6、經營管理風險

如指導方針戰略錯誤、目標的錯誤理解,方案的錯誤以及管理失誤等無法正常經營的風險。

7、法律風險

可能被或承擔法律的或合同的責任。銀行金融機構的汽車消費貸款還存在抵押權與法定優先權相沖突的風險。汽車消費貸款抵押權是基于商業銀行與當事人之間的約定而產生的擔保物權,它的成立并非源于法律規定,其受償順序只能屈居法定優先權之后。二者一旦相遇,將會導致商業銀行的汽車消費抵押權無法實現,從而導致債權懸空。法定優先權主要包括:稅收優先權、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優先權、職工安置費優先權、建設工程款優先權、留置優先權等。

三、汽車消費貸款風險的管理

1、加強適格借款人的管理

借款人信譽的優劣,收入來源是否穩定,經濟實力的強弱直接關系汽車消費貸款的安全性。個人申請汽車消費貸款必須具備:①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②具有穩定的職業和償還貸款本金、利息的能力,信譽良好;③能夠提供有效的抵押物或質物,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個人或企事業單位作為保證人;④能夠支付首期貸款;⑤貸款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具備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申請汽車消費貸款必須具備以下條件:①具有償還貸款的能力;②在貸款人指定的銀行存有不低于規定數額的首期購車款;③有貸款人認可的擔保;④貸款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商業銀行應對汽車消費貸款的借款人的完稅情況、抵押物情況、建設工程款的結算情況深入了解。在借款人申請階段,必須要求借款人提供完稅憑證及相應的建設工程款支付憑證,必要時可直接向稅務部門調查了解借款人的納稅情況,并要求借款人先行完稅,再接受抵押。

2、加強對借款比例的管理

以質押方式申請貸款的,或保險公司提供連帶責任保證的,首期付款額不少于購車款的20%,借款比例最高不超過80%。

以所購車輛或其他不動產抵押申請貸款的,首期付款額不得少于購車款的30%,借款額最高不得超過購車款的70%。

以第三方保證方式申請貸款(保險公司除外),首期付款額不得少于購車款的40%,借款額最高不超過購車款的60%。

3、加強對貸款支付方式的管理

貸款必須保證購車專用,并且經銀行轉帳處理。借款人不得提取現金或挪作他用。在貸款期限內,貸款人應對借款人和保證人的資信和收入狀況以及抵押物保管狀況進行監督。借款人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擅自將抵押物出售、出租、出借、轉讓、變換、贈與、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置抵押物的均屬違約。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或處置抵押物,并有權向借款人或擔保人追索由此而造成的損失或發生的費用。

4、加強對汽車消費貸款擔保的管理

以抵押形式申請汽車消費貸款,借款人在獲得貸款前,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41條、第42條的規定辦理抵押物登記。借款人以所購汽車作為抵押物的,應以該車的價值金額抵押。

借款人應當根據貸款人的要求辦理所購車輛的保險,保險期限應不短于貸款期限。在抵押期間,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在保險期內,如發生保險責任范圍以外的損毀,借款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并提供其他擔保,否則,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保證人失去保證能力、保證人破產或保證人分立的,借款人應當及時通知貸款人,并重新提供擔保,否則,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5、加強對借款人追究違約責任的管理

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借款人追究違約責任:①借款人不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的;②借款人提供虛假或隱瞞重要事實的文件或資料,可能或已經造成貸款人損失的;③未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挪作他用的;④套取貸款相互借貸,牟取非法收入的;⑤未經貸款人同意,將設定抵押權或質押權財產或權益拆遷、出售、轉讓、贈與或重新設置抵押、質押的;⑥借款人拒絕或阻撓貸款人監督檢查貸款使用情況的;⑦用于抵押、質押的財產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或保證人因意外情況不能償還貸款本息,借款人未按要求重新落實抵押、質押或保證的。

篇4

(一)判別購房消費者的依據和標準

《批復》第2條規定,“消費者交付購買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項后,承包人就該商品房享有的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不得對抗買受人”,首次采用了購房“消費者”的概念,將商品房列入“商品”的范圍,確認了審判實踐中可以援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消法》)對購房“消費者”進行特殊保護,購房“消費者”有權請求依照《消法》的規定保護其合法權益。《批復》首次明確規定對購房消費者予以優先保護,即購房消費者可以對抗工程款的優先權,解決了購房消費者與工程款優先權人的受償順位問題。購房人基于“消費者”的特殊身份請求辦理房屋產權手續的,人民法院裁判其對房屋享有所有權能夠對抗承包人的工程款優先受償權,應以《批復》第二條規定為依據。

在適用《批復》時首先要解決的是“消費者”的識別問題。筆者認為,對《批復》規定的“消費者”應當按照《消法》關于“消費者”的規定進行識別。根據《消法》第2條“消費者為生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權益受本法保護”的規定,判斷“消費者”的標準是:(1)行為目的以生活消費所需。購買、使用商品有可能基于消費的目的,也有基于經營的目的;同樣的商品,可能因使用于生活活動而構成消費品,也可能因使用于生產經營活動而成為生產資料。如果為自己的生活消費而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該行為為消費行為。對于購買者是否以生活消費為目的,可以憑一般人的社會生活經驗,結合購買者的主觀動機和客觀行為表現加以判斷。凡是和人類生活有關,基于求生存便利或舒適的生活目的,為滿足衣食住行娛樂等方面生活欲望的行為,原則上均屬于生活消費行為。(2)行為主體為處于弱勢地位的自然人,而非法人或其他組織。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作為自然人的集合體,具有團體之法律人格,不存在缺乏專門知識、交涉能力的問題,即使其購買的商品最終由自然人用于生活消費(如公司購買日用品發給職工),法律也并無給予特殊保護的必要。正是基于此,國際標準化組織消費者政策委員會于1978年首屆年會上將消費者定義為“以個人消費為目的而購買或使用商品或服務的個體社會成員”[注1],我國國家標準局于1985年頒布的《消費品使用說明總則》也規定“消費者為滿足個人或家庭的生活需要而購買、使用商品或服務的個體社會成員。”

根據《消法》和《批復》的規定,并非所有的購房人都能成為消費者,只有以生活消費為目的而購房自然人才屬于購房消費者的范疇。判別購房人是否為消費者,通常有兩點外在表現:一是所購買的房屋為住宅而非營業用房;二是供自己或家人居住。判別購房者是否以生活需要為目的面臨的難題是,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需要的范圍難于界定。例如,已有一套甚至多套住宅的自然人,又購買房屋用于居住,可否認定其為生活需要?自然人所購房屋用于出租,以租金為家庭生活主要來源,其購房行為可否認定為滿足生活需要?筆者認為,即便消費者購買的產品既供自己使用,同時又用于經營用途時,如果其購買產品的目的是偏重自己使用或者作為家庭生活主要來源的,則應屬于生活消費所需。在審判實踐中,可根據購房人所購房屋為住宅或非住宅而推定購房人是否為消費者,消費者只需證明其所購房屋為住宅為已足。即如購房人購買的房屋為住宅,則應推定為生活消費行為;如要證明購房人非基于消費目的而購房,則應實行舉證責任倒置,由訴訟對方當事人舉證證明,此符合舉證責任分配規則的要求。

(二)購房消費者優先于工程價款優先權的理由和適用條件

1、工程款優先權的性質為法定擔保物權,為何不能對抗消費者?

原因即在于消費者的利益為生存利益,是一個國家和民族維系其存在和發展首先應保護的基本問題。當經營利益與生存利益相沖突時,法律首先是要保護人民的生存利益。雖然購房消費者在未取得房屋所有權之前僅享有合同債權,但由于其購房的目的在于取得房屋的所有權,并維系其生存之必需,故對該項特殊債權有賦予其物權性予以特殊保護的必要。《批復》立足于當代人權保護的價值觀和法律理念,規定購房消費者的生存權能夠對抗工程價款優先權,即消費者對房屋的所有權獨立于工程款優先權,不為工程款優先權效力所及。《批復》的適用在很大程度上緩解了社會矛盾,有利于實現社會公正和維護社會穩定。但該規定由于具有很強的政策性,缺乏必須的法律依據,應是臨時之舉。

適用《批復》的規定對購房消費者予以優先保護,除滿足購房人是消費者特殊身份的前提條件外,還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1)購房消費者已經交付全部或者大部分購房款。消費者交付的款項為購房款,而非為為定金、保證金等;購房款數額應超過約定的購房款數額的50%.購房消費者交付的款項非為購房款,或者交付的購房款未達到約定購房款數額的50%以上,不能適用《批復》的規定。在按揭中,如果消費者已交付合同約定的首期購房款,銀行將購房人所貸款項直接支付給開發企業,應認定購房消費者已付清全部購房款。(2)商品房買賣合同合法有效,此為法律保護合法行為原則的體現,也是購房人享有請求取得房屋所有權的前提條件。如果合同無效,購房人即使基于消費者的特殊身份,也不能基于無效合同請求取得房屋所有權。并且,現實中還大量存在房地產開發商利用便利條件,以家人、親戚、朋友、職員等的名義簽訂大量的虛假商品房買賣合同和虛假按揭合同,損害工程款權利人及其他權利人合法權利的現象,因此應嚴格審查合同效力。購房合同無效或被撤銷,不能適用《批復》的規定。(3)商品房預售合同已為登記或者房屋所有權已登記轉移給購房人。在適用《批復》第2條時,是否以商品房預售合同經過登記為要件,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筆者此前認為,由于我國目前還面臨著解決人們的基本生存權問題,法律體系上至今尚無物權法,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僅為備案登記,效力相對較弱,沒有預告登記的準物權效力,同時《批復》也未對購房消費者的優先保護是否以合同登記為前提明確作出限制性的規定,因此,購房消費者權利得以對抗工程款權利人的優先權,不以合同登記為要件。但經認真思考,這一觀點并不妥當。我國實行不動產物權登記生效主義,即經登記后才取得物權,未經登記,權利人僅享有債權,不能與物權的受償處于同一參照系上。由于不動產物權登記是不動產權利彰顯的外觀形式,具有公示公信力,且預售合同登記(預告登記)具有保全債權的物權效力,實踐中認定其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雖《批復》主要在于解決當前購房人權利無保障的實際情況,但應維護法律規定的連續性和穩定性,遵循物權法原理進行分析。如果合同未為登記,或者購房人尚未轉移產權,該購房人僅享有合同債權,是不能對抗物權的。我國正在制定民法典,物權法的完善是指日可待的事情。預售合同經登記后,使債權轉化具有了物權屬性;如果購買的為現房,經登記后發生所有權的轉移,購房人因而取得了該房屋的所有權。只有債權具有物權屬性后或者權利人已經取得所有權,才有與該物上并存的物權受償順序進行比較的可能性。因此確定購房消費者身份并受法律保護,若為預售,應以合同經登記為要件;若為現房買賣,應以所有權已經登記轉移為要件。如果不以登記為要件,將使我國的房地產登記制度及預售合同登記制度失去應有的作用,不利于物權法原則的貫徹,同時還將擾亂人民的思想以及房地產交易的正常秩序,并且在目前市場信用已經發生危機的時候,將進一步促成信用制度的坍塌,對我國的法治建設十分有害。

2、如何處理購房消費者的?

在購房人要求辦理房屋“兩證”案件審理中,人民法院應首先審查該購房人是否符合購房消費者的優先保護條件,同時應審查該房屋是否已經竣工并經有關部門組織驗收合格,至于是否交清土地出讓金不應在審查的范圍內。依筆者之見,根據《房地產管理法》第38條和44條、《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24、25條的規定,頒發房屋預售許可證的行為為行政許可行為,人民法院在房地產民事糾紛案件審理中不應對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的行政許可行為進行審查。開發企業是否繳清土地出讓金,是否達到“三證一投入”的條件為另一法律關系,屬行政機關審查或核查范圍。人民法院對該類案件的審理,在確認合同有效的前提下,還應查明該房屋是否已經竣工并經驗收合格達到交付條件。《建筑法》第61條、《合同法》第27條的規定,建設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消防法》對未經消防驗收或者消防驗收不合格不得交付使用也有強制性規定。如果房屋未經驗收合格,即使房屋已經交付給購房人,人民法院亦不宜判決購房消費者享有房屋所有權而履行辦理“兩證”義務,而應該中止案件的審理,轉由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協調處理,在經有關部門組織對房屋驗收合格后方可判決交付房屋并辦理房屋“兩證”。否則,人民法院以生效裁判判決將未經驗收合格的房屋強行視為已經驗收合格,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和禁止性規定,本身是違法的。不發生事故便沒有問題,一旦真出了問題,人民法院如何承擔責任?

房屋竣工后,購房消費者要求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的,如果與工程款權利人對該房屋主張優先受償權相沖突,只要預售合同有效并經登記,該購房人滿足購房消費者的條件,應當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問題的批復》第2條的規定作為基本依據,優先保護消費者權利。判決說理中應闡明購房消費者的權利能夠對抗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判令出賣人履行向購房消費者交付房屋并協助其辦理“兩證”的義務。

二、購房消費者的生存權能否優先于抵押權?

是否對購房消費者予以優先保護,是一個時代的政策價值取向問題。本文無意于對此問題進行探討,僅從現有法律規定出發對消費者權和抵押權的受償順位問題提出淺見。《批復》僅解決了購房消費者權利與工程款優先受償權的受償順位以及工程款優先權與抵押權的受償順位問題,對購房消費者與抵押權間的受償順位問題未作明確規定。根據物權優先于債權的原理,購房消費者能夠對抗工程款優先權的權利性質應為一種物權,或為一種具有物權性質的特殊債權。在同一財產上并存多項物權性質的權利時,其受償的先后順位應由法律明確規定。在法律及司法解釋未對購房消費者與抵押權人間的受償順位作出明確規定時,應怎樣處理二者的關系?通常而言,同一標的財產上并存多項物權或物權性質的權利時,應遵循法定權利優先于意定權利,同一性質的權利并存時以權利成立的時間先后定其受償順位,成立在先的權利優先于成立在后的權利。雖然消費者對房屋有請求轉移所有權的主張,但法律對抵押權的實現有明確規定,在法律未對購房消費者權和抵押權的受償順位作出明確規定時,我們不能以三段論推出消費者對房屋所有權的請求優先于或者能夠對抗抵押權,應以權利成立的先后次序,優先順位保護有效成立在先的權利。購房消費者權能否優先于抵押權,應區分不同情況而定。

1、房屋先出售后抵押,消費者與抵押權人受償順位問題

在商品房買賣合同有效成立后,出賣人在標的房屋上設置了抵押權,購房消費者請求取得房屋產權的,可分別以下情況處理:(1)如果商品房買賣合同未為登記,由于該房屋上沒有權利設定的外觀顯征,經登記的抵押權具有物權效力,可以對抗購房消費者的權利。但如果購房消費者有證據證明抵押權人明知該房屋已出售,而后為債權的實現就該房屋設定抵押權的,由于惡意損害第三人的行為違反了民法誠實信用的基本原則,該抵押權不受法律保護。(2)如果商品房買賣合同已經登記后,出賣人就該房屋向他人設定抵押權的,抵押權不能對抗購房消費者的請求權。因為登記的主要目的在于確保房地產管理部門對商品房預售活動的監管以及有效防范出賣人重復預售損害購房人利益的行為,登記的合同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抵押權人應當通過登記簿查詢抵押物的權屬狀況,其未盡審查義務所致損失不能由購房消費者承擔。(3)如果商品房的所有權已登記轉移給購房人,出賣人未經房屋所有權人同意,就購房人的房屋設定抵押,由于購房人已取得房屋所有權成為所有權人,出賣人對他人房屋設定抵押權的行為屬于無處分權人處分他人財產的行為,根據《合同法》第51條的規定,除非該行為經所有權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人取得處分權,該合同無效。

2、房屋先設定抵押后又出售,消費者與抵押權人的受償順位問題

房屋設定抵押權并經登記后,出賣人將該房屋又予以出售,涉及抵押權與購房消費者權益沖突的,(1)如果出賣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購房人抵押物設定抵押的情況,根據《擔保法》第49條“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應通知抵押權人并告知受讓人抵押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的規定,抵押權人可主張房屋轉讓行為無效。不動產設定抵押權,應辦理抵押物登記,登記的目的在于確保財產的穩定和交易的安全,購房消費者應通過登記簿查詢房屋上的權屬狀況,其疏于審查而遭致的損失不應轉嫁給抵押權人承擔。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67條的規定,即使出賣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購房人抵押物設定抵押的情況,買賣合同的效力不因此而受影響,抵押權人仍可就經登記的抵押物行使物上追及權實現其債權,受讓人亦可行使滌除權以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權,因此,不管該房屋已轉移至何人之手,即使已轉移給了消費者,消費者的所有權仍然不能對抗該房屋的抵押權,受讓人可以代替債務人清償其全部債務,以取得房屋所有權,然后就滌除房屋上負擔所支付的價款向抵押人追償。(2)如果出賣人已通知抵押權人的,對該物的處分已獲得抵押權人的同意,抵押權人可提前實現其債權;如果已告知購房人抵押物設定抵押的情況,購房人仍然買受的,屬于買收人自愿承擔風險,自無反悔并受法律保護的依據。

三、購房消費者與被拆遷人權利的沖突問題

房屋拆遷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被拆遷人屬于弱勢的、被動的群體,法律應當重點保護被拆遷人的利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商品房解釋》)第7條規定,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按照所有權調換形式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明確約定拆遷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對被拆遷人予以補償安置,如果拆遷人將該補償安置房屋另行出賣給第三人的,被拆遷人請求優先取得補償安置房屋的,應予支持。從該規定可以推知,被拆遷人選擇產權調換,其基于安置協議而取得對約定的安置房屋所有權的請求權,并非一種純碎的債權,而是對其原有房屋所有權的權利延伸,至少具有物權性質。根據房屋性質的不同,被拆遷人的房屋可分為住宅用房和商業用房。商業用房所有權人的主要目的是利用該房屋進行經營,而住宅房屋所有權人的主要目的是以該房屋滿足其居住的基本生活需要。被拆遷的住宅房屋所有權人選擇產權調換,與購房消費者購買商品房的目的一樣,都是為了滿足其居住需要的基本生存利益,因此,住宅房屋的被拆遷人的安置權與購房消費者權利均屬于基本生存權范圍,應受到同等的保護。

當購房消費者與住宅房被拆遷人的權利發生沖突時,應分別不同情況處理:

1、拆遷人與被拆遷人簽訂產權調換補償安置協議,就安置房屋的坐落、面積等進行具體約定后,拆遷人將同一房屋出售給購房人的,由于拆遷協議對標的房屋的安置時間上先于房屋買賣合同對房屋的出售,被拆遷人就明確具體的標的房屋享有的權利是原房屋所有權的延續,因此應優先保護被拆遷人對安置房屋的權利,此時應適用《商品房解釋》)第7條的規定。

2、出賣人將標的房屋出售后,又就該房屋與被拆遷人簽訂安置協議的,(1)如果房屋買賣合同已經登記,由于登記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且買賣合同成立在前,應保護購房消費者的權利。(2)如果房屋買賣合同未為登記,應分別情況處理:①被拆遷人已入住的,由于入住的行為表明拆遷人已經履行拆遷協議的房屋交付義務,被拆遷人已接受交付并對房屋為占有使用,應優先保護已入住的被拆遷人;②購房消費者已入住的,同理應優先保護購房消費者,此時不宜適用《商品房解釋》)第7條的規定;③均未入住的,基于雙方均無權利的外觀顯征以及權利優先保護的法定性,應按照合同有效成立的時間順序,優先保護合同成立在先的權利人。

四、房屋重復出售,各購房消費者相互間利益沖突的處理

《批復》對房地產開發商重復出售,各購房消費者之間就同一標的房屋發生權利沖突時如何處理無明確規定,而這一問題是司法實踐中必須面臨的問題。筆者認為,應分別以下情況處理:

1、部分合同已經登記,部分合同未登記,各購房消費者間權利沖突的處理

《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規定,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理論界傾向于將預售登記解釋為預告登記,其效力為一種債權的保全手段,審判部門采納登記對抗原則,即預售登記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未登記合同的權利不能對抗已登記合同的權利。(1)各購房消費者均未入住,但有的合同已為登記,有的合同未登記,購房消費者都要求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的,宜并案審理,根據合同登記的對抗效力,優先保護已為登記的購房消費者,判令出賣人履行轉移房屋產權給登記購房消費者的義務。未經登記的購房消費者不宜列為訴訟第三人,但登記購房消費者未交清的購房款,應由未登記購房消費者優先受償。(2)如果購房人明知該房屋已經預售,而惡意簽訂買賣合同并辦理登記的,根據民法誠實信用和公序良俗的原理,惡意損害第三人利益的權利不受保護,其登記合同的權利不能得到保護。未登記的購房消費者可以行使撤銷權,請求撤銷登記合同,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應承擔舉證責任。

2、合同均已登記,但房屋均未入住的,各購房消費者間權利沖突的處理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房屋買賣合同登記產生兩方面的效力,一是對出賣人就該標的房屋的處分權進行限制,二是產生公示公信力并得對抗第三人。房屋買賣合同已登記,各購房消費者均未入住時,由于合同登記是權利外觀顯征的標志,應當根據登記的先后順序確定順位,登記在先的權利人應當相對于登記在后的權利人得到優先保護。如果各購房消費者均請求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應按照登記的先后順位,判令出賣人履行轉移所有權給登記在先的購房消費者的義務。登記在后的購房消費者可以向出賣人主張違約責任,并可就前登記購房消費者未交清的購房款優先受償。同樣,應區分善意登記與惡意登記的不同情況,體現惡意不受保護的誠實信用原則,維護交易的安全。

3、房屋已經入住,各購房消費者間權利沖突的處理

不動產房屋的權利外觀顯征是登記而非交付,此與動產的權利外觀顯征不同。購房消費者入住房屋的行為,表明出賣人已為交付(部分履行),消費者已為占有使用。不同的立法對占有賦予了不同的效力,但占有具有準物權的效力是各國立法共通的屬性。在購房消費者占有使用該房屋與其他購房消費者發生權利沖突時,首先應審查其行為是有權占有還是無權占有,無權占有不受法律保護。(1)至發生糾紛或時,各購房消費者均未進行預售合同登記,如已有購房消費者入住,各購房消費者均要求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由于出賣人對房屋已為交付,入住購房消費者為有權占有,應優先保護已入住的購房消費者,判令出賣人履行轉移產權給已入住購房人的義務。對其他未入住的購房消費者,可判令因合同不能履行而解除合同,由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并可就已入住購房消費者未交清的購房款優先受償。(2)合同未登記的購房消費者已入住,而與已登記的購房消費者發生權利沖突時,盡管未登記合同的購房消費者已占有使用該房屋,但由于不動產權利的外觀顯征是登記而非交付,未經登記的權利不能對抗已經登記的權利,因此經登記的購房消費者應優先于已入住但未登記的購房消費者受到保護。由于房屋入住的情況較為復雜,人民法院不如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熟悉情況,且處理不好容易引發社會矛盾,增加社會不穩定因素,因此,在已有購房消費者實際入住的情況下,為爭取最好的社會效果,人民法院不宜就案辦案,即使已登記的購房消費者請求保護其對爭議房屋的優先受償權成立,也宜中止訴訟,建議政府有關部門進行協調后辦理相關手續。經政府部門努力協調仍不能解決的,由法院依照上述原則裁判。

4、合同均未登記、房屋均未入住的,購房消費者間權利沖突的處理

債權具有相對性和平等的順序性,基于債權平等的原則,債權之間本無所謂優先的問題,人民法院可判決出賣人向任何先的買受人履行合同。但由于同一標的房屋上只能存在一個所有權,不能由多個購房消費者對同一房屋分別享有所有權。在各購房消費者均已交付全部或者大部分房款,但均未辦理合同登記,且房屋均未入住時,購房消費者請求辦理產權登記手續的,原則上應以訴訟的先后,結合合同有效成立的時間先后順序為判斷標準,就同一財產對已經的當事人按照合同權利有效成立的先后順序確定所有權歸屬。為避免同一法院或不同法院就同一標的房屋分別判歸不同購房消費者所有的尷尬現象,確保審判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對于各購房消費者分別的案件在同一法院的,宜按照一般共同訴訟合并審理,依據審理查明的事實,依法判令被告履行轉移房屋產權給最先成立合同的購房消費者的義務;案件在不同法院的,能移送的盡量移送到同一法院合并審理。

五、房屋被司法查封,申請人與購房消費者權益沖突的處理

購房消費者所購買的房屋在另案中被人民法院依法保全查封,購房消費者對該房屋上的權利必然會因此而受影響。如果購房消費者對人民法院的司法查封提出異議,人民法院應審查購房消費者的權利是否應該得到保護。(1)如果房屋買賣合同的成立先于保全查封,購房消費者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經購買了該房屋,應優先保護購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因房屋被保全查封而妨礙購房消費者辦理“兩證”的,購房消費者可依據《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提出異議,人民法院應按照前述處理原則進行審查。異議成立的,對查封予以解除;異議不成立的,予以駁回。(2)人民法院對房屋予以查封保全后,購房人與出賣人以查封房屋為標的簽訂買賣合同的,由于司法查封的絕對效力,查封標的物在查封期間禁止處分和流通,雙方的行為均是違法行為,除買賣合同因違背法律禁止性規定而無效外,其行為還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涉及同一標的房屋上并存工程款優先權、消費者所有權、抵押權、被安置權等諸方面權利的處理中,至今為止審判環節中尚沒有有效銜接和協調處理的手段和程序規定,對此問題的協調解決應在執行過程中根據上述處理意見和原則妥善處理。不同的受案法院在審判、查封保全、強制執行過程中,對購房消費者所購房屋采取相應措施時,應相互溝通,協調處理。案件可移送管轄的應依法及時移送;可合并審理和并案執行的宜合并審理和并案執行;需要協調處理的,應積極與受案法院協商或者報上級法院協調處理,以避免司法沖突,產生不良社會后果。

篇5

下面,本文將利用我國各地區城鎮居民1994~2006年的有關數據建立經濟計量模型,就這一問題進行實證研究。

二、文獻回顧

國外學術界關于分析養老保險對儲蓄、消費影響的文獻十分豐富。最早可以追溯到Diamond(1965)在經濟增長模型中引入社會保險,從此,多年來社會保險對儲蓄和資本積累的影響就成為學術界爭論不休的問題。

Feldstein(1974)利用美國1930-40/1947-71樣本數據估計包含養老保險指標的生命周期消費函數,通過實證,他認為社會養老保險可消減個人儲蓄。然而Barro(1974)指出,當存在代際轉移時,社會養老保險對儲蓄沒有影響。較早的關于研究這些問題的文獻都沒有一致的結論,例如,Feldstein(1982,1996)、Barro和Macdonald(1979)、Leimer和Lesnoy(1982)等都提出自己的觀點。Cigno和他的合作者(1992)年通過對多個國家的時間序列數據實證分析,認為在完全基金制的情況下,擴大社會保險覆蓋范圍對儲蓄有顯著正的影響。Abel(1985),Kotlifoff,Shoven和Spivak(1987)以及Hubbard(1987)等人利用部分均衡模型分析了社會保障制度與預防性儲蓄的關系。他們均發現,提高社會保障水平可以顯著減少預防性儲蓄,進而降低儲蓄率。

近幾年,研究社會養老保險對儲蓄的影響,國外研究者考慮更多的因素,研究方法也多有創新。

戴維斯(1995)利用生命周期理論研究養老基金對個人生命周期儲蓄的影響。他認為由于以下幾個原因,養老保險制度并不會使個人儲蓄減少。第一,由于養老承諾的非流動性和未來收益的不確定性,尤其是在通貨膨脹壓力下,個人儲蓄不會隨著養老金收益的增加而一對一地減少;第二,流動性約束的存在使個人自由借債的能力受限,那么,個人在年輕時就應該為年老的消費積累資金,這樣,個人儲蓄就不會因為強制儲蓄而減少;第三,為了追求閑暇,職工可能希望提前退休,這會使他增加工作期的儲蓄;第四,如果從當前消費轉向未來消費的稅收方面有優惠政策,也會為提高個人的總儲蓄而提供激勵。然而,戴維斯在分析12個OECD國家、智利和新加坡的養老金后,并沒有發現養老基金對個人儲蓄有規律性影響。因此,他認為,基金制養老金計劃對個人儲蓄的影響要依各個國家經濟的具體情況而定。

在《宏觀經濟學》(1998)一書中,奧利維爾•瓊•布蘭查德和斯坦利•費希爾采用戴蒙德的代際交疊模型分析養老保險對儲蓄和資本積累的影響。他們得出以下結論:在完全基金制下,社會養老保險對儲蓄沒有影響;在現收現付制條件下,社會養老保險貢獻會使私人儲蓄減少。

Zhang(1995)分析養老保險對經濟增長的影響時,認為非基金制條件下的社會養老保險可以通過降低出生率和增加人力資本投資來促進經濟增長。但他指出,社會養老保險對儲蓄沒有影響。

Ehrlich和Zhong(1998)用多國數據檢測養老金/GDP這一比率與出生率、儲蓄和經濟增長的關系。他們發現,社會養老保險對出生率、儲蓄和經濟增長有顯著負的影響。

AlessandroCigno、LucaCasolaro和FurioC.Rosati(2000)通過建立VAR模型,用德國數據估計社會養老保險對儲蓄和出生率的影響。他們發現,社會養老保險覆蓋率對家庭儲蓄有正的影響,但對出生率有負的影響。

Cigno和Werding(2003)基于家庭網絡原理,認為社會養老保險可以增加總儲蓄。

中國國內關于研究社會養老保險對儲蓄影響的文獻還不是很多。朱青(2002)對養老金計劃實行部分積累制的模式進行了經濟分析,并研究養老金計劃對家庭儲蓄率的影響。柳清瑞和穆懷中(2003)利用代際交疊模型分析養老保險對儲蓄的影響,他認為,“伴隨中國人口老齡化進程的加快和制度贍養率的提高,現收現付制將出現養老金需求增加和供給不足的兩難困境。同時,現收現付制將對家庭儲蓄產生負面影響”。劉俊霞(2003)認為在需求不足的條件下,實行現收現付制的養老保險制度,有利于提高邊際消費傾向,從而有利于擴大消費需求。岳遠斌(1997)認為養老保險基金的支付,無論從某一個年度,還是從整個生命周期考慮,總表現為社會儲蓄的減少,只有在現收現付制的傳統體制下,才不會對儲蓄產生太大的影響。

三、理論模型

本文的實證分析采用了杜森貝利的相對收入假設消費理論。他認為,一方面,消費者的消費支出不僅受其自身收入的影響,而且也受周圍人的消費行為及收入與消費相互關系的影響,即消費具有“示范性”或“攀附性”;另一方面,消費者的消費支出不僅受自己目前收入的影響,而且也受自己過去收入和消費水平的影響,即消費又具有“不可逆性”。根據這一理論假設,杜森貝利的相對收入假設消費函數可近似地簡化為下式:

(3.1)

在該模型中考慮養老保險的影響,本文使用養老保險覆蓋率指標,養老保險的實施對人們消費行為的影響可能存在滯后性,故建立模型如下:

(3.2)

其中,C表示消費;Y表示收入;fgl表示養老保險覆蓋率。

四、實證分析

(一)、數據來源。

由于養老保險的相關數據只能收集到1989年到2003年,時間序列數據不足。通過近幾年的《中國統計年鑒》、《中國勞動和社會保障年鑒》的相關資料進行整理,可以得到1994~2006年各地區的城鎮居民人均實際可支配收入、人均實際消費支出數據、城鎮就業人數及參保職工人數。本文定義養老保險覆蓋率為參保職工人數與城鎮就業人數的比值。

(二)、模型設計

根據理論分析,建立模型如下:

(4.1)

其中,、分別表示城鎮居民的人均實際消費支出、人均實際可支配收入(以各地區1993年的城市居民消費價格為100,從人均消費支出和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剔除物價波動因素);i表示省或自治區(除外),t表示年份;表示養老保險覆蓋率。

(三)、模型估計

對于模型4.1,涉及到固定與隨機效應的選擇問題。考慮到各個省或自治區在政策實施、經濟進展、及消費行為上有許多不同,本文旨在考慮各自的影響因素對居民消費支出的影響,故不把截面單元看成來自同一總體的一組樣本,故選擇固定效應模型。對模型4.1用eviews5.0估計結果見表4-1:

表4-1:模型(4.1)基于1994—2006年樣本數據的擬和結果

DependentVariable:SJZC?Sample(adjusted):19962006

Cross-sectionsincluded:30Method:PooledLeastSquares

VariableCoefficientStd.Errort-StatisticProb.

C206.785432.037996.4543810.0000

SJSR?0.4770650.02527918.872200.0000

FGL?(-2)237.931359.028374.0307960.0001

SJZC?(-1)0.3073890.0409867.4998610.0000

FixedEffects(Cross)

BEIJIN--C258.0200

TIANJIN--C24.37011

HEBEI--C-121.7037

SHANXI--C-112.2286

NEIMENGGU--C-76.06340

LIAONING--C32.22301

JILIN--C4.572188

HEILONGJIANG--C-109.0851

SHANGHAI--C69.67936

JIANGSU--C-130.9523

ZHEJIANG--C73.10777

ANHUI--C-49.16519

FUJIAN--C-7.967918

JIANGXI--C-200.9693

SHANDONG--C-153.0759

HENAN--C-159.7379

HUBEI--C25.39022

HUNAN--C58.26863

GUANGDONG--C288.8604

GUANGXI--C-7.368855

HAINAN--C-80.54226

CHONGQIN--C292.2889

SICHUAN--C53.43304

GUIZHOU--C-27.22416

YUNNAN--C40.11709

SHANNXI--C103.2125

GANSU--C33.62868

QINGHAI--C-30.13145

NINGXIA--C48.95082

XINJIANG--C-60.19158

EffectsSpecification:Cross-sectionfixed(dummyvariables)

R-squared0.995020F-statistic1835.850

AdjustedR-squared0.994478Prob(F-statistic)0.000000

注:SHANNXI表示陜西;SHXNXI表示山西

調整后的達到0.9945;參數都顯著不為零。可見,養老保險的實施對人們的消費行為起到促進作用,養老保險覆蓋率每增加一個百分點,兩年后人均實際消費支出增加238元。為了檢驗模型的合理性,本文從以下兩個角度進行檢驗:1殘差的平穩性;2模型階段性的適應性。

(四)模型合理性檢驗

1、殘差平穩性檢驗

最早使用面板數據進行單位根檢驗的是Bhargava等(Bhargavaetal,1982)。他們利用修正的DW統計量提出了一種可以檢驗固定效應動態模型的殘差是否為隨機游走的方法。Abuaf和Jorion(1990)基于SUR回歸(seeminglyunrelatedregression)模型,采用GLS估計方法提出了面板單位根檢驗方法——SUR-DF檢驗。LevinandLin(1993)建立的LLC法也是對面板數據進行單位根檢驗的早期版本。Im、Pesaran和Shin在1997年建立了IPS法,但Breitung(1999)發現IPS法對限定性趨勢的設定極為敏感。MaddalaandWu(1999)建立了MW法。2003年Im、Pesaran和Shin在考慮異方差和殘差自相關后,建立了面板數據單位根檢驗的W檢驗。為了避免單一方法可能存在的缺陷,本文選擇用Levin,Lin和Chu檢驗、Im,PesaranandShinW-stat檢驗、ADF-FisherChi-square檢驗和PP-FisherChi-square檢驗(MaddalaandWu(1999)和Choi(2001))。這些方法出發點很類似,都考慮paneldata如下的AR(1)處理過程:

(4.2)

表示外生變量,包括固定影響及各自的趨勢。表示自相關系數。假定獨立同分布。如果,,則認為是平穩的;如果,,則認為包含一個單位根。為了檢測,通常對有兩個假定:一是=對于所有的i,Levin,Lin和Chu檢驗方法就包含這個假定;二是允許隨i的不同而變化,Im,Pesaran和Shin(2003),Fisher-ADF和Fisher-PPtests檢驗方法包含這個假設。

用Eviews5.0檢驗模型殘差水平數據單位根存在情況,在檢驗時選取具有固定效應的面板數據模型,結果見表4-2,可見殘差是平穩的。

表4-2:殘差平穩性檢驗結果

Cross-

MethodStatisticProb.**sectionsObs

Null:Unitroot(assumescommonunitrootprocess)

Levin,Lin&Chut*-10.01010.000030295

Breitungt-stat-4.629390.000030265

Null:Unitroot(assumesindividualunitrootprocess)

Im,PesaranandShinW-stat-5.806380.000030295

ADF-FisherChi-square134.0580.000030295

PP-FisherChi-square141.8050.000030297

2、模型的階段性適應性檢驗

考慮面板數據模型對數據比較敏感,考慮到合理的模型對樣本內的階段性數據也應該有一定的適應性。由于在2000年,國務院出臺了《關于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的試點方案》,提出了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的基本原則、目標任務,確定了進一步調整和完善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的主要政策,故以2000年為間斷點,分別以1994~2000、2000~2006為樣本擬和模型結果如下:

表4-3:模型(4.1)基于1994—2000年樣本數據的擬和結果

DependentVariable:SJZC?Sample(adjusted):19962000

Method:PooledLeastSquaresCross-sectionsincluded:30

VariableCoefficientStd.Errort-StatisticProb.

C145.540584.112921.7302990.0863

SJSR?0.5797030.03507216.528980.0000

FGL?(-2)292.2467127.20742.2974030.0234

SJZC?(-1)0.1872210.0672792.7827410.0063

FixedEffects(Cross)

BEIJIN--C194.6629

TIANJIN--C-67.36612

HEBEI--C-113.7160

SHANXI--C-42.34672

NEIMENGGU--C-152.1187

LIAONING--C-18.23536

JILIN--C-7.334862

HEILONGJIANG--C-91.12028

SHANGHAI--C29.50539

JIANGSU--C-81.55497

ZHEJIANG--C59.36932

ANHUI--C-44.54383

FUJIAN--C40.25343

JIANGXI--C-170.0938

SHANDONG--C-90.54050

HENAN--C-61.56922

HUBEI--C60.57644

HUNAN--C71.32459

GUANGDONG--C266.7200

GUANGXI--C117.4767

HAINAN--C-133.5591

CHONGQIN--C300.0115

SICHUAN--C52.16358

GUIZHOU--C32.38790

YUNNAN--C75.32675

SHANNXI--C40.96239

GANSU--C-2.537140

QINGHAI--C1.434211

NINGXIA--C19.44210

XINJIANG--C-104.9737

EffectsSpecification:Cross-sectionfixed(dummyvariables)

R-squared0.994404F-statistic633.0670

AdjustedR-squared0.992833Prob(F-statistic)0.000000

表4-4:模型(4.1)基于2000—2006年樣本數據的擬和結果

DependentVariable:SJZC?Sample:20002006

Method:PooledLeastSquaresCross-sectionsincluded:30

VariableCoefficientStd.Errort-StatisticProb.

C337.337460.330065.5915320.0000

SJSR?0.5562310.03554515.648550.0000

FGL?(-2)171.359988.297121.9407190.0539

SJZC?(-1)0.1734440.0564273.0737480.0024

FixedEffects(Cross)

BEIJIN--C334.1456

TIANJIN--C67.76995

HEBEI--C-153.9622

SHANXI--C-178.6641

NEIMENGGU--C-62.23352

LIAONING--C80.42176

JILIN--C18.66479

HEILONGJIANG--C-142.6986

SHANGHAI--C102.6244

JIANGSU--C-189.8810

ZHEJIANG--C76.18871

ANHUI--C-68.51849

FUJIAN--C-82.69486

JIANGXI--C-290.2331

SHANDONG--C-221.1987

HENAN--C-250.6841

HUBEI--C31.67648

HUNAN--C87.74826

GUANGDONG--C407.4439

GUANGXI--C-71.42074

HAINAN--C-65.65503

CHONGQIN--C329.7631

SICHUAN--C76.00520

GUIZHOU--C-68.37576

YUNNAN--C29.75507

SHANNXI--C151.9292

GANSU--C65.71205

QINGHAI--C-56.22428

NINGXIA--C88.13489

XINJIANG--C-45.53898

EffectsSpecification:Cross-sectionfixed(dummyvariables)

R-squared0.995132F-statistic1130.692

AdjustedR-squared0.994252Prob(F-statistic)0.000000

從表4-3、4-4可見模型有很好的適應性,但也從看出一些問題:養老保險覆蓋范圍的擴大對消費的促進作用逐漸降低。

五、小結和意見

通過面板數據實證分析,認為養老保險的實施解決了人們的后顧之憂,居民在工作期間就可以放心消費,從而減少儲蓄,但養老保險覆蓋范圍的擴大對消費的促進作用逐漸降低。這可能是由于目前的養老保險覆蓋范圍依然不能達到應保盡保,見表5-1,這使得養老儲蓄依然是很重要的儲蓄動機;另外,養老保險金空賬問題日益嚴重造成的(見表5-2),也可能加劇了人們對未來預期的不確定性。因而,作建議如下:

一方面,在“社會統籌”向“統賬結合”的過渡階段,政府應加大投資,包括對養老金支付的補貼和對個人繳納養老費的補貼。確保“統賬結合”政策實施前參加養老保險且已經離退休人員養老金按時發放,確保政策實施后的個人賬戶資金不被挪用。

另一方面,進一步擴大養老保險覆蓋范圍,將養老保險覆蓋面擴展到經濟效益較好的私營、個體和外資企業。確保養老保險資金更多的來源渠道。

表5-1:中國歷年城鎮在職職工養老保險覆蓋率

時間城鎮就業人數(萬人)參保在職職工人數(萬人)覆蓋率(%)

19905200.7011704130.51876

19915653.71746532.3716

19927774.71786143.52892

19938008.21826243.85171

19948494.141865345.53766

19958737.7931904045.89177

19968758.41992243.96346

19978670.92078141.72513

19988475.82161639.21077

19999501.82241242.39604

200010447.52315145.12763

200110801.892394045.12066

200211128.82478044.91041

200311646.52563945.42494

200412250.32647646.26945

200513120.42733148.00556

200614130.92831049.91487

注:城鎮就業人數、參保在職職工人數數據來源《中國統計年鑒2007》,中國統計出版社,2007年

表5-2:養老金“空賬”金額

篇6

關鍵詞:消費者安全權消費者安全權的內容消費者安全權的特征

消費者安全權的管理消費者安全權司法保護消費者安全權行政保護

現今,消費者安全問題已經成為社會發展的一個重大法律問題。從目前看,危害消費者安全利益的行為普遍存在。通過1993年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我國消費者各種權益作了系統規定,并在章節中規定了我國消費者享有的九項基本權利。本文是從分析消費者安全權問題出現的成因,消費者安全權保護運動立法的發展,促進了有關消費者安全權保護運動的發展來解析消費者安全權。從而保護消費者的安全權利,讓更多的消費者了解自己的安全權,在自己的安全權利上受到損害時,能依據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消費安全權。

一、消費者安全權概述

首先我們先了解消費者的安全權。消費者的安全權是指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時所享有的人身和財產安全不受侵害的權利。在許多法制國家,安全權是消費者最主要最基本的人身權利。安全成為人類生存的首要條件之一,沒有安全權,人們的其他權利就失去了意義。而且在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賦予消費者的第一項權利便是安全權。對所有消費者而言在購買和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并提供支付對價后,經營者就要保護消費者的人身、財產安全。

(一)消費者安全權的內容

當我們基本了解消費者的安全權。那么我就把消費者安全權的內容分為以下兩個方面的,一是人身安全權。它又包括:(1)消費者的生活安全權。即消費者的生活不受危害的權利,如因儀器有毒而致使消費者殘廢,即侵犯了消費者的生命權。(2)消費者的健康安全權,即消費者的身體健康不受損害的權利,如食物不衛生而致使消費者中毒或因電器爆炸致使消費者殘廢等均屬侵犯消費者健康安全權。二是財產安全權。即消費者的財產不受損失的權利,財產損失有時表現為財產在外觀上發生損毀,有時則表現為價值的減少。

在消費者而言,其購買商品、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者是為了個人或者家庭的日常生活的正常進行,在其為商品的所有、服務的提供付出代價后,對方當事人有義務提供合格的商品和服務,而不能使消費者在付出代價后,對方當事人有義務提供合格的商品和服務,而不能使消費者在付出代價后反得到傷害。故在消費者方面,他們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護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二)消費者安全權的特征

在我國消費者的人身、財產安全權不受損害的權利與我國《憲法》和《民法

通則》中的人身、財產權利不受侵害雖是一脈相通,但是,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消費者的這項權利與以上的權利相比還是有其自身的特點的,主要包括:

第一,消費者的人身、財產安全權所具有的內容,包括生活消費的任何領域,

權利客體的范圍包括一切購買、使用消費品和接受服務的行為,所以,這項權利具有廣泛性的特點。

第二,消費者的安全權是在特定的環境下產生的。也就是說,在消費者購買、

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始能產生,離開生活消費這一特定領域,就不可能存在消費者的安全權問題。當今社會分工的日益細化使得人與人之間的依賴性不斷加深,在社會生活中,每個人都有可能是生產者,每一個人也都有可能是消費者,任何個人都不可能不接受外界的服務,不可能不購買、使用商品。在如此密切的相互依賴下,人與人之間的接觸成為必然,每個人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首要地應得到保護就成為理所當然的事情。

第三,消費者安全權不只是被動地形式,還可以主動要求,也就是說,這項

權利并不意味著消費者只有在自己生命、健康權或財產權遭受損害后才能主張。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七條第二款的規定,消費者可以主動行使消費者安全權,既消費者有權要求生產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和標準。

(三)消費者安全權的實現

上面已經講述了消費者安全權的內容和自身特征。現在很多消費者自身都不很清楚的事情,因為有很多消費者安全權受到了侵害,可是消費者卻不知道如何在受到侵害的前后來實現自己的安全權。那么我現在下面再講述如何實現消費者的安全權。

1.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在很多時候消費者的安全權不會自動實現,該項權利的保障首先有賴于經營

者切實履行相關義務。在不同的消費交易領域,經營者所應當承擔的安全義務和

責任不盡相同。但總的來說,消費者在整個消費過程中都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

受侵犯的權利。這就要求:

第一,在購買、使用家用電器、家用機械、燃氣以及燃氣用具、日用百貨、

文化用品、兒童玩具等生活消費品時,有權要求這些產品的質量能夠有安全性,或者有安全性保障措施,不存在缺陷而使消費者受到損害。

第二,在購買、使用食品、藥品、化妝品時,有權要求商品符合國家規定的

安全、衛生標準。

第三,在接受服務時,有權要求相關的服務設施、服務用具用品、服務環境、

服務活動以及服務中所提供商品符合安全、衛生的要求,不致使消費者遭受到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威脅。

2.消費者安全權的實現有賴于國家對消費交易活動的有效管理

現在國家為了更加切實保障消費者的安全權,除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產品質量法》中有一般性的安全保障法律規范,我國對特殊危險性商品和服務的安全保障問題也制定了一系列專門的法律規范,如食品衛生監督管理規范、藥品管理規范、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規范、城市燃氣安全管理規范、生活用電安全管理規范、服務安全管理規范等等。這些安全管理規范是國家對消費者交易進行必要干預的法律依據,為國家對消費安全進行有效管理提供了一系列法律手段。現在把這些手段可以概括成四種:標準化管理、安全認證管理、許可證管理、商品和服務的標示管理。國家通過這幾種管理手段,可對涉及消費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的產品和服務制定強制性的各項安全標準,強行要求經營者的商品和服務達到相應的安全標準,從而實現保障消費者安全權的功能;并且可以防止不安全商品和服務進入市場,為消費交易的安全創造條件;而且通過標示的管理,可以讓消費者警惕那些不安全的商品和服務,避免消費者的安全受到侵害。

雖然國家對經營者們的商品和服務已經嚴加管理,可是損害消費者安全權利的事情時有發生。

二、消費者安全權目前存在的問題

我們可以通過各種消息途徑可以看到現在有很多的消費者安全權沒有得到保護,致使很多消費者受到不同程度的侵害。近年來,我國廣大消費者在人身安全方面屢屢受到損害,有些情況已經發展到觸目驚心的地步。消費者在整個消費過程中都享有安全權。

而在實際生活中,侵害消費者安全權的現象非常普遍。

(1)食品安全問題不容忽視

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質。例如,為了牟取非法利潤,招徠顧客,一些不法分子在普通白酒中加敵敵畏冒充"茅臺",用福爾馬林泡毛肚、鳳爪,在菜油中摻柴油,出售變質、發霉的各種食物等,皆屬此類,這些商品不僅不能滿足人們的正常需要,反而會損害人們的健康,甚至會致人死亡。出售過期變質的食品、藥品。對于銷售者來說,出售過期、變質的食品以及過期、失效的藥品等侵犯消費者安全的現象也較為普遍,有些商店將已經過期的商品打上新的日期,欺騙消費者。

(2)藥品安全問題不容忽視

制造銷售假藥、劣藥。藥物本來是用來治病救人的,但是一些不法分子為了賺錢,則置人們的生命健康于不顧,以非藥物冒充藥物,病人服用后,根本不能對病情產生緩解及解除作用,延誤疾病的治療,有些假藥中還摻雜有害成份,不僅耽誤治病,而且使病情加劇,例如,一些不法分子用泥土、雞飼料、淀粉或廉價藥品加上偽裝,冒充抗生素及名貴藥品出售。

(3)因產品質量問題給消費者的人身、財產安全造成危害的商品不容忽視

日常用品及機電產品缺乏安全保障。這些年來,我國曾發生了多起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爆炸傷人的事件,電風扇、電熱毯、電熱杯、洗衣機等漏電致人死亡的事件也時有發生。這些都是嚴重侵害消費者安全權的表現。

(4)化妝品質量不過關有毒有害性不容忽視

隨著時代的發展,人們對美的追求也漸為時尚,化妝品致人損害的案件也越來越多,有些生發水不僅沒有生出頭發,反而使原有的頭發脫得精光,一些潤膚膏不僅不能美容反而致人容貌毀損,還有些化妝品甚至含有致癌、致畸、致突變的有害物質。

(5)服務行業的場所和方式給消費者造成人身、財產安全不容忽視

營業場所不安全。如有些旅館房屋年久失修、樓梯老化腐朽;有些商品、飯店、旅館電源外露極易觸電,有些旅館管理不善,旅客財物經常失竊等等,這些也屬侵犯消費者人身及財產安全的現象。服務方式不安全。如理發師使用工具不當或者不消毒致顧客受傷或者傳染疾病,浴室熱水過熱燙傷顧客等等。

上述的五種問題都是給消費者人身、財產安全造成了極大的侵害。在消費過程中,消費者本來就是處在弱勢地位。而當消費者安全權不能得到保障的時候我們就要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利。

三、依法維護消費者的安全權

(一)提高消費者的唯權意識

維權就是指的是維護消費者的生命健康權,維護生命健康安全權是消費者協會的一個重點,也是消協的一個主要標準,消法規定消費者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侵害的權利,健康維權確定的依據是:當前危及消費者正當權益的比較突出,把健康維權作為年主題是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做到以人為本,它包括多個方面;另外確定年主題是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構建和諧社會,社會的總體目標的實現要求全民各盡其所,沒有人民群眾的全民健康是做不到的,消協維護消費者全權利益有本身的職能,配合執法部門做好整頓規范市場經濟秩序。關系到人民的切身安全利益廣大消費者反映強烈社會危害嚴重突出的問題,打擊制止假冒偽劣商品,提供一些服務。保護消費者合法安全權益。為了保護消費者安全權益列出以下幾種方式:

一要選擇大商場購買,因為大商場進貨渠道規范,消費者一旦購買了劣質產品,不管找商場還是找廠家去維權,都會更方便。二要保留購物票據,以證明劣質產品的出處或賣場。三要認清品牌,不要去買“三無”產品。無廠家、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的食品,一旦發現質量問題,維權難度更大。四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對當事人而言,維權是件很辛苦的事,如果我們有較強的自我保護意識,就會更大程度地避免遭遇到偽劣產品,也就不用花費那么多的時間、精力去維權了。在消費者消費的同時可以要求:(1)要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必須具有合理的安全性,不得提供有可能對消費者人身及財產造成損害的不安全、不衛生的產品。(2)要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的服務必須有可靠的安全保障。(3)要經營者提供的消費場所應具有必要的安全保障,使消費者能在安全的環境中選購商品或接受服務。這些都是消費者的基本權利。也是為了保護消費者的安全所要提出的安全要求。

上述這幾種只是一些消費者為了以后方便唯權常用的行動,消費者的安全權益在受到侵害時在維護自己的權利同時還要尋求司法的保護。

(二)消費者安全權司法保護

1.打擊侵害消費者安全權的違法犯罪行為

在我國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有關國家機關應當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懲處經營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務中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上述規定所稱的法律、法規,是指內容涉及了對經營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務中侵害消費者合法安全權的違法犯罪行為進行懲罰、處理之條款的法律、法規。

(1)經營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務時侵害消費者合法安全權的違法犯罪行為的認定

違法行為與犯罪行為是兩個聯系緊密而又相互區別的概念。違法行為指的是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具有社會危害性的行為;而犯罪行為則是危害社會的、觸犯刑律的、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當經營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務時侵害了消費者合法的安全權益的行為多屬于違法行為,除非當這種違法行為達到一定程度,達到構成刑法分則所頂的某一項罪名的構成要件時,就成了犯罪行為。對于一般違法行為,有關國家機關應追究經營者的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對于犯罪行為,則由國家的公安機關、檢查機關、審判機關追究經營者的刑事責任。

(2)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違法犯罪行為的表現

現在社會有很多經營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務中,侵害消費者合法安全權益的違法行為。其中主要表現方式有以下幾種:

第一,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攙雜、攙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第二,生產、銷售假藥、壞藥。第三,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的。第四,生產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醫療器材、醫用衛生材料,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的。第五,生產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電器、易燃易爆產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或者銷售明知以上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第六,生產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化妝品。

上述以上行為中,根據《刑法》的有關規定,其中情節嚴重或造成嚴重損害后果的可能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生產銷售假藥罪、生產銷售劣藥罪、生產銷售不衛生食品罪、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罪、生產銷售劣質化妝品罪等犯罪行為。

2.人民法院切實保護消費者安全權益方面的職責

在我國人民法院在保護消費者合法安全權益方面具有獨特的地位和舉足輕重的作用。按照我國《憲法》和有關法律規定,人民法院是國家審判機關,負責各類案件的審理工作,包括民事的、行政及刑事的。它是保證消費者訴訟權利得以實現,維護合法權益,打擊侵害消費者合法安全權益的違法犯罪活動的重要工具。

(1)消費者安全權益爭議的受理

當消費者安全權益爭議包括因經營者違反約定義務而產生的違約責任糾紛和因經營者違反法定義務侵犯消費者人身、財產安全權益的侵權糾紛兩種消費者安全權益爭議。也就是說當消費者的安全權益受到侵害時,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選擇司法救濟方式解決消費者安全權益爭議。而對消費者請求人民法院依法解決的爭議,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進行,既消費者應當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提訟和參加訴訟,人民法院對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予以立案。

(2)人民法院會采取積極措施,方便消費者提訟

服務人民、保護人民、急人民之所急是人民法院的基本職能。而且方便消費者提訟是人民法院實現其保護消費者合法安全權益各項措施的基本前提。社會中,一個普通的消費者為了自己安全權益怕打官司,最重要的原因是不方便,都會因為離法庭太遠,為幾個錢不值得來回奔波;舉證困難,擔心敗訴,顧慮進程浪費時間和精力,造成了很多消費者當自己的安全權益受到侵犯時,往往放棄了自己的訴訟權利,放棄尋求法律保護的途徑,能忍就忍,能讓就讓。而現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人民法院有義務采取措施,方便消費者的。這樣就能使很多消費者在自己安全權益受到侵害時能及時拿起法律武器來還擊。

3.對已受理的消費者安全權益爭議案件,人民法院會及時審理

所謂及時審理,是指人民法院會嚴格依照法定訴訟時間期限的要求,在受理案件后,應按時進行審理前準備,盡早開庭審理。此外人民法院審理案件,還可根據需要巡回審判,就地辦案,這都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及時審理提供了法律保障,也為消費者節省了時間。

在這里特別強調的是由于人民法院在解決消費者安全權益爭議中具有最終的裁判權,在國家對消費者合法安全權益保護工作中享有極大的權威性。因此,本條的規定對于及時解決消費者安全權益爭議,避免爭議久拖不決而給消費者造成更大的損失和傷害,加強對損害消費者安全權益行為和現象的司法監督,保護廣大消費者安全權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三)消費者安全權行政保護

在這里我要特別講述一下各級人民政府和各個行政管理部門對消費者安全權益的保護。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領導,組織、協調、督促有關行政部門做好保護消費者合法安全權益的工作。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監督,預防危害消費者人身、財產安全行為的發生,及時制止危害消費者人身、財產安全的行為。”而各級人民政府對消費者安全權益保護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1、國務院和各級人民政府對其所屬有關行政部門保護消費者合法安全權益的工作的領導、組織、協調及督促。2、各級人民政府對市場經營活動的監督。這就直接能說明了我國政府對保護消費者安全權益的重視程度和保護措施。而在人民政府內部因職能不同而有不同的職能管理部門,現在有很多保護消費者安全權益的行政管理部門,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技術監督機關、衛生監督機關、環境保護機關、進出口商品檢驗檢疫機關、各行業主管部門。這些機關通過自己的各種不同的職能來管理市場、約束市場,通過對市場的嚴格管理更好的保證市場上商品質量,防止一些假冒產品、不合格的衛生產品危害消費者的安全權益,而且會對給行業管理部門的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學習,來提高其對本行業的管理、監督人員的素質能更好的保護消費者的安全權益。

四、結束語

總之,消費者安全權是關系到社會每一個人的權益,并隨著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憲法以及經濟的發展、市場的繁榮會更加完善,對不法經營者侵害消費權益的懲罰將更加法制化、制度化,而消費者的維權意識將不斷提高,維權途徑將會更多,更高效,這些也將促進消費者安全權的得到更多保障,對維護社會經濟秩序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注釋:

(參考資料)

1.李昌麟主編:經濟法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9年11月第1版。

2.張嚴方著:《消費者保護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3年3月第1版。

3.王淑火著:《產品責任法教程》,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3年出版。

4.王淑火著:《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問答》,中國計量出版社1994年出版。

5.1985年7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聯合《關于從嚴打擊制造販賣假藥、和有毒食品等嚴重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的犯罪活動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公報》1985年第3號。

6.梁慧星:“中國的消費者政策和消費者立法”載《法學》2000年第5期。

篇7

在網絡購物革新的浪潮中,國內外學者對網絡消費行為進行了深入細致的研究,概括起來主要有三種研究方法:數據挖掘、統計實證、基于營銷理論的定性分析,并分別從算法、樣本數據、營銷理論的角度對網絡消費者的行為方式進行了研究并取得了一定成果(王崇,2008)。但是,并沒有從整體上揭示網絡消費者在內外各種因素影響下所表現出的關聯消費行為。

本文在分析關聯消費形成因素的基礎上,通過問卷調查方式研究關聯消費者的購買行為,以期通過本文的研究,對網絡經營的經營格局調整和銷售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

關聯消費的形成因素

(一)網絡文化

網絡文化作為一種新型的文化形態,具有鮮明的實踐性和時代性特征。消費社會的經濟基礎催生了消費文化,網絡則成為消費文化傳播與演化的助推器,對其推陳出新地加以創造,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群體消費文化并從各個方面影響人們的消費習慣,如廣告宣傳;在虛擬社區、聊天室、新聞組、論壇等網絡族群中,其中的會員由于具有相同的網絡價值觀并且遵循同樣的網絡行為準則,少數會員的消費信息會對其它會員的消費觀念產生很大影響。

在文化的進步和傳承中,具有新穎性和消費者導向性的信息對于吸引消費者和改變消費者態度有著積極作用,同時群體意識始終會影響消費者的購買行為(秋水,2008),消費者在網上購物享受樂趣的過程中,會考慮到與自己有關聯的人或其它有關聯的商品,比如女性消費者購買服裝時會想到為自己的愛人或小孩購買服裝;購買用于送禮的商品,會想到包裝服務與物流配送服務;對替代品或互補品的購買。消費者的這些行為,受網絡文化影響,會產生不同的結果,形成關聯消費的基本動因。

(二)消費心理

從心理角度看,網絡消費也是一個漸進的過程,它包括需求喚起、信息收集、動態比較、心理認知、購買決策和心理滿足等方面。但是,這只是目標性購買的心理階段,是顯性的;而隨機性購買的心理階段,則是隱性的,會隨著目標購物的完成而生成,并影響到消費者的實際購買行為。

在目標購物過程中,如果消費者感覺到購物氛圍好、購物經歷愉快、購物滿意度高,則再次購物意圖就強。因為消費者得到的參與滿足感、輕松感和占有感會促使其以意猶未盡的心態去觀摩其它品牌的商品,一旦發現中意的商品,會產生意外的滿足感和收獲感,在耐心選擇的過程中,喚起心中的購物熱忱。同時,消費者為滿足信息刺激的需求也會產生多種尋求行為(于洪彥等,2005)。此時,顧客購買的是一種快樂,追求的是一種幸福,這樣就形成了關聯消費的內在動因。

(三)消費目標

隨著網絡銷售的不斷發展和市場競爭的日趨激烈,銷售者在保證消費者購買到有價值商品的基礎上,還得對消費者提供無形的有效服務。而消費者在自身需求得到滿足后,更樂意全方位、多層次滿足自己的需求,使消費目標更趨于多樣化,這主要體現在商品資源的轉型與服務細分兩個方面。

由于網絡購物只能看到圖片和相關產品介紹說明,消費者在購買時感知風險比較大,在此時更加注重品牌名稱與質量,會使商品的銷售以品牌來劃分檔次。專業化的品牌根據自身的優勢強項,集中在資源最好的某個領域后,再與其它有內在關聯性的品牌進行優勢互補、錯位銷售,激發消費者更大的購買欲望;實力較強的品牌,會最大限度地運用手中的資源做精、做細、做全面,系統經營各類商品,在形成主營商品的基礎上,再橫向擴展,縱向延伸,滿足顧客的各種關聯消費需求。

對于網絡銷售者而言,服務不再僅僅指接待服務,而是隨關聯消費的深入,出現了多層次細分。導購服務:網絡購物者在選中符合要求的眾多商品但不能確認具體購買目標時,就需要銷售者通過對不同商品的比較進行詳細解說和適度的引導;物流服務:消費者所購買商品需要專門的物流公司進行及時、迅速和安全的貨物派送;銷售服務:包括信息、交易安全服務與售后專門的維修和保養,如數字產品;個:新需求產生新顧客,有的消費者對商品有特殊需求,需要針對。

(四)購物條件

隨著現代人工作節奏、生活節奏的不斷加快,用于休閑、娛樂的時間越來越少。當去實體店購物受到時間、地域限制時,人們就更多的傾向于網上購物,不受時間、地域限制,可隨時滿足各種消費需求。此時,商品種類豐富、價格更便宜、功能日益完善、購物日益便利、免受擁擠之苦、節約時間的網絡商店,成為了消費者的首選,再加上它們的不斷升級和擴容,為顧客提供了釋放購物需求的最佳場所,形成關聯消費的外部動因。

關聯消費者購買行為分析

本文通過電子問卷調查方式,將調查結果結合SPSS15.0統計分析軟件進行分析。調查對象為有網絡購物經歷者,調查時段為15天,總共回收問卷345份,有效問卷285份,有效回收率82.6%。問卷主體部分包括網絡文化、消費心理、商品資源轉型、服務和購物條件五個維度,每個維度有具體測度項目表示。

(一)有效問卷基本情況

人口統計變量指標中,男性占52.4%,女性占47.6%;年齡在15~20歲占2.2%,21~30歲占63.4%,31~40歲占28.7%,41歲及以上占5.7%;學歷在大專及以下占35.6%,本科占59.7%,碩士及以上占4.7%;月收入1000元以下占21.2%,1000~1500元占14.5%,1501~2000元占12.7%,2001~2500元占20.6%,2501~3000元占23.4%,3000元以上占7.6%。

網絡購物基本情況指標中,網上購買的商品,書籍報刊占20.1%,音像制品占12.6%,服裝占26.3%,禮品占13.2%,通訊產品占17.4%,其它占10.4%;購物網站,淘寶網占38.7%,當當網占21%,卓越網占13.7%,拍拍網占10.2%,其它占16.4%;累計購物次數,1~3次占20.4%,4~7次占37.5%,8~12次占21.6%,13次以上占20.5%;累計購物金額,200元以下占24.8%,201~400元占28.3%,401~600元占20.3%,600元以上占26.6%。

(二)問卷信度分析

根據Cronbach'sα系數分析進行評價,研究構成每一維度的具體測度項目信度來測量問卷的內在一致性程度。首先對具體測度項目進行凈化,依據為內在一致性信度分析結果,凈化的標準是:如果某具體測度項目與總體相關系數低于0.5就刪除該具體測度項目;如果刪除某具體測度項目使Cronbach'sα系數顯著提升,也應刪除該具體測度項目。

根據分析結果發現消費心理維度的“獲得贈品和積分”與服務維度的“獲得具體的幫助”這兩個具體測度項目與總體關系數分為0.485和0.386,小于0.5,根據上述標準應刪除,且刪除后消費心理維度的Combat'sα系數由0.765提高到0.842,服務維度的Cronbach'sα系數由0.823提高到0.884,五個維度的Cronbach'sα系數在0.842~0.952之間,超過可接受水平值0.7。信度分析結果表明,經過具體測度項目凈化后,問卷Cronbach’sα系數達到最低要求,具有良好的內在一致性。

(三)問卷效度分析

效度指問卷可真正測量出其所衡量概念的程度。本文運用方差最大的正交旋轉法和主成分因子分析法對經過凈化后的具體測度項目進行探索性因子分析,對KMO值小于0.5的數據不進行因子分析。

分析結果顯示所有具體測度項目的KMO值為0.875,大于0.5的標準,說明問卷數據適合做因子分析;Bartlett's球形檢驗的X2值為7345.349,p值小于0達到顯著,表明母群體的相關矩陣間有共同因素存在,適合做因子分析。正交選擇后提取6個特征值大于1的因子,累計解釋方差85.517%。每個具體測度項目都負荷到原先制定維度上且單一因子上的負荷在0.782~0.889之間,大于最低標準值0.5,這表明問卷收斂效度良好。同時每個具體測度項目沒有跨因子負荷現象,這表明問卷具有良好的區別度。這些分析結果表明本問卷的五個維度劃分是合理的。

(四)區別效度分析

區別效度指某一維度和其他維度在特質方面的差別程度。分析標準:如果兩個維度間相關系數的平方小于每個維度的AVE值,或者兩個維度之間的相關系數小于AVE值的平方根,表明兩個概念間具有較好的區別效度。根據分析結果,五個維度的AVE值的平方根在0.811~0.845之間,而相關系數絕對值在0.41~0.67之間,任何兩個維度的相關系數都明顯小于每一維度AVE值的平方根,表明各個維度有較好的區別效度。

結論

本文在分析關聯消費形成因素基礎上,確定關聯消費形成包含網絡文化、消費心理、商品資源轉型、服務和購物條件五個維度,并基于中國網絡消費者樣本設計出具有良好信度與效度的調查問卷。

參考文獻:

1.王崇,李一軍.基于多屬性效用理論的網絡消費者行為研究[J].哈爾濱工業大學學報,2008

篇8

消費信貸是商業銀行、金融公司,信用社等金融機構和零售商向消費者發放的用于購買最終商品和服務的貸款,是消費者在資金不足的情況下,以貸款來購買消費用品的特殊消費方式。它主要面向個人開展業務,用于購買供個人使用的消費品。并不是向企業發放用于生產和銷售的貸款。

(二)消費信貸的發展歷史

早在18世紀末期,西方資本主義國家就出現了以契約為主要方式的消費信貸形式,主要用于購買住宅,進而發展為貸款銀行,按照人們居住地不同來發放住房貸款。這種早期形式很快便在西方資本主義國家流傳開來,在20世紀初期建成了初步的商業銀行消費信貸體系。尤其是20世紀30年代初期的經濟危機過后,消費信貸的作用愈發的重要,品種不斷增加,在20世紀下半葉逐漸占據了西方消費的主流,消費信貸空前增長。

二、我國商業銀行消費信貸風險管理

(一)國內消費信貸風險管理狀況

近年來,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逐漸完善,國內商業銀行消費信貸業務增長速度很快。截至到2012年底,消費信貸余額已從2004年的1.98萬億元增長到10.27萬億元,8年間增長了5倍,消費信貸在信貸資產的比重中由原來的11.25%增長到了16.42%,總體上呈上升趨勢。而在高速發展的狀態下,風險控制不足的弊端也日漸凸顯出來。總體上看,我國商業銀行消費信貸業務風險有以下幾個特征:

1.消費信貸業務不良率不斷攀升

近年來,消費信貸不良率有上升趨勢。據統計,2012年,消費信貸不良率已達到9.35%,有的品種不良率甚至達到約17%,有的銀行因為不良率過高為規避風險拒絕再進行個人消費信貸業務。

2.國內消費信貸風險業務制度僵化

國內商業銀行消費信貸業務風險的管理模式沒有真正實現獨立化和專業化,多是銀行業務主管把持風險管理,風險管理服從于銀行業務的發展,難以保持風險管理平衡,易形成風險。

3.銀行業調控力度不大

面對如此高的消費信貸風險預期,中國銀行業動作不大,沒有及時出臺相關措施控制消費信貸風險的發展,這導致了中國除五大國有銀行以及部分大型股份制商業銀行外,很少有金融機構敢于面對如此大的消費信貸風險來發放貸款,中國消費信貸市場并不活躍,競爭力不足。

(二)國內消費信貸風險管理的問題

雖然近年來消費信貸發展迅速,但繁榮的背后存在著很大的問題,即風險控制力不足的問題。而風險控制力度不足是風險管理不當導致的,我國消費信貸風險管理制度不健全的問題日漸凸顯出來。而導致我國風險管理制度不健全的原因有很多,主要有以下幾點:

1.消費者素質參差不齊導致風險

消費信貸的對象是個人,而我國的歷史文化傳統中認為負債是一種不好的事情,居民多數沒有負債的意識。而且我國商業銀行消費信貸信用評審沒有形成體系,客戶提供的個人資料存在不真實的情況,這直接導致了風險度的提升。

2.法律法規不健全

盡管消費信貸是國家政策鼓勵發展的業務,但是國家還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來對這項業務進行約束,這給商業銀行開展業務帶來了很多不便,當遇到糾紛時銀行就會面臨難題:為解決糾紛必定會損失部分利益。這也給商業銀行發展消費信貸業務帶來了潛在的風險。

3.信用評估系統不夠完善

銀行在發放貸款前的信用評估主要來自于客戶提供的個人信息資料,不能完全確保真實性,銀行若沒有真實資料,將不能正確評估客戶的信用狀況,如果出現了還款風險,后果是很嚴重的。

4.商業銀行消費信貸風險管理機制不完善

在我國商業銀行的制度中,對于消費信貸風險的管理不夠嚴格,沒有形成專門的機構對消費信貸風險進行管理。即便是設立了機構也沒有太多的實際權力,消費信貸風險管理業務多落在權力機構,無法對風險實行實時監控、實施防范,導致風險控制力不強,效果不佳。總的來看,我國消費信貸業務風險制度存在的問題眾多,若不及早根除將危害到消費信貸業務在我國的未來發展前景。

三、消費信貸風險管理在國外的應用經驗

在消費信貸業務風險管理這個課題上,西方資本主義國家可謂是開山鼻祖,作為后來者的我國商業銀行應該多借鑒西方的管理和改革經驗,加以改進,轉化成為我們自己的制度,來管理商業銀行消費信貸業務的風險。

(一)西方消費信貸風險管理

面對消費信貸可能帶來的風險,21世紀初,美國銀行業提出了消費信貸風險管理方案。這個方案從多個方面說明了消費信貸風險管理的可用手段,為消費信貸風險管理樹立了標桿。

1.健全的法律法規體系

在消費信貸業務中,為了保護客戶和銀行雙方的利益,解決雙方的糾紛,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規體系十分重要。美國出臺了相關的法規對消費信貸進行了約束,使得消費信貸業務體系更加完備高效,解決糾紛更加快速徹底。

2.獨立的風險管理機構

銀行設立獨立的風險管理機構對風險進行全面的管理,并派出專門人員對風險進行宏觀管理。同時在消費信貸業務的每個部門派出風險控制小組進行全面管理。這樣就保證了風險調控能夠獨立高效地進行,防患于未然。

3.良好的風險管理環境

美國銀行業普遍認為,風險控制部門和各業務部門都有責任和義務控制信貸風險,業務部門加強風險防范意識是最有效的風險控制手段。

4.嚴謹的調查機制

風險來自于客戶的信用危機,更加嚴謹的客戶信用調查有利于減少風險。美國銀行業因此重新編制了客戶信用調查方案來檢測客戶信用的高低,以此減少較大風險出現的可能性。5.壞賬核銷機制消費信貸的風險來自于不良貸款,美國銀行業認識到這一點并且制定了一套嚴密的壞賬核銷辦法,對不良貸款進行及時的核銷,把握風險,盡可能的減少不良貸款帶來的損失。

(二)國外模式對我國的借鑒意義

我國仍然處在消費信貸發展的初級階段,國外的經驗對我們的發展有著重要的借鑒意義。

1.良好的外部市場環境

從美國消費信貸發展的經驗中不難看出,政府的扶持、健全的法律法規體系以及消費者超前的消費觀念等都是美國消費信貸業務發展迅速的因素。而這些因素正是我國消費信貸發展進程中缺失的部分,它制約著我國消費信貸業務的發展。

2.加強消費信貸風險管理

美國的商業銀行對于風險管理極為重視,將風險管理分工細致,很強調事前的準備工作,將風險出現的可能性在事前降到最低。但在現階段我國缺乏相應的風險管理策略,也缺少風險宏觀管理的機構和人員,機制靈活度不高,美國的經驗值得我們學習。

3.制定嚴謹的業務機制

在美國商業銀行中,消費信貸業務管理是極為嚴謹的,尤其是在事前的信用調查和事后的壞賬核銷這兩項業務中能體現出來。我國商業銀行應該學習這種高效嚴謹的銀行業務機制,將消費信貸業務與銀行基本業務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來對待,我國消費信貸業務將會呈現高速發展的態勢。

四、對我國商業銀行信貸風險管理提出的建議

對比西方的消費信貸業務風險管理的發展經驗,我國的消費信貸業務風險管理的水平還十分有限,弊端有很多已經顯現出來。為了應對這些弊端可能帶來的風險,我們應該有一些應對措施。

(一)建立健全的相關法律法規體系

在西方的消費信貸改革中,政府作為宏觀掌控者出臺的相關法律法規有效地支持了消費信貸風險管理業務的開展,對消費信貸的發展起到了十分積極的作用。我國也應當出臺一些相關的政策來管理消費信貸風險管理這種業務,來確保消費信貸在我國的進一步開展。

1.相關法律的出臺有利于風險管理

在商業銀行消費信貸業務發展的過程中,政府及央行有一定的帶頭作用,面對風險,需要在政府的支持下,由商業銀行自己進行管理。這使得政府需要出臺一些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來對消費信貸業務進行約束,對風險進行宏觀掌控,這樣就會把風險的影響降到低點。

2.相關法律的出臺有利于解決糾紛

商業銀行發展消費信貸業務不可避免的要產生糾紛,而面對糾紛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約束就會給銀行帶來風險,進而可能會帶來不必要的損失。政府出臺相關的法律法規之后,對于糾紛就有了完整的解決辦法,這樣就改善了商業銀行在解決糾紛時的不利狀況,降低了風險。

(二)完善商業銀行消費信貸體系

商業銀行內部應該意識到消費信貸業務在所有業務中的重要性,加強對客戶信用的調查與審核,完善消費信貸業務流程,利用信息技術的支持實現業務的系統化,減少工作中的失誤,保證信息的準確性和時效性。還要建立完善的壞賬核銷機制,有效地減少因風險帶來的損失。

1.加強客戶信用評審

在商業銀行消費信貸業務中,因客戶信用評估失誤而造成的風險的實例不勝枚舉,因此加強客戶信用評審的力度,就是規避風險的一個很好的方式。要加強客戶信用評審制度,首先就要加強貸款前的客戶信用調查,確保貸款放出后客戶有還款能力償還貸款;其次就是加強還款過程中的信用監督,當還款人出現意外事件時有相應的對策,避免不必要的風險;還有就是對客戶提供的信息仔細核查,確保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以減少客戶貸款欺詐的可能性。這些作為商業銀行對消費信貸業務個人信用管理的辦法能有效地提高消費信貸客戶的信用質量,大大降低風險。

2.完善消費信貸業務流程

在消費信貸業務所出現的風險中,有很大的部分是因為消費信貸業務辦理人員的失誤而帶來的風險。這就使得商業銀行必須通過完善消費信貸業務機制,規范消費信貸業務流程,來減少消費信貸業務中出現的因操作失誤而帶來的風險。在西方的消費信貸改革中,側重于對消費信貸業務機制的改革,這是商業銀行對自己的一個約束,減少工作人員的失誤就會降低風險出現的幾率。我們也應該加強對業務流程的管理,在業務機制完整的條件下調控風險,這樣就能有效地規避風險,減少銀行的損失。

3.建立完善的壞賬核銷機制

在西方的商業銀行對消費信貸業務改革中,對壞賬核銷機制的完善也是一個側重點,他們認為不良貸款是允許存在的,而對于不良貸款的處理就能看出一個銀行是否對自己負責、對客戶負責。商業銀行在處理消費信貸的不良貸款時應該有一套完整的壞賬核銷機制,確保不良貸款的妥善處理,以此減少由于不良貸款而帶來的風險。

(三)完善消費信貸風險管理體系

在西方的商業銀行對消費信貸業務風險管理的改革經驗中,設立獨立的風險管理機構是改革的重要環節,這個機構的職能就是調控風險。在我國的消費信貸業務改革中也應該設立這樣的一個機構,對風險進行宏觀調控,設置專門的人員管理風險機構,并在銀行消費信貸部門設置風險調控組,進行全面的風險調控、實時監控,真正做到有效地控制風險,保障消費信貸業務在我國的發展。

篇9

消費周期對酒店管理的影響

(一)不同消費者類型的消費周期分析

根據消費者的消費周期的不同可以將其分為七類,如表1所示。一般來說退休人員的時間是最充裕的,其不需要工作,不受國家節假日的約束。這些消費者也有一定的儲蓄,有能力進行消費,且傾向于在非國家節假日進行旅游,避開旅游高峰期以及天氣過冷過熱的時間段,同時在消費類型習慣選擇健康的、運動強度較弱的旅游項目。獨立自主的在校人員包括大中專院校學生以及老師等,擁有一定的自由經濟和寒暑假,以及相對穩定的享有國家節假日。這類消費者的消費周期的高峰可能是寒暑假,也可能是國家節假日。無子女的年輕人有工作有一定的穩定收入,但是其假期較少,一般在既定的節假日出行,行為比較自由便于出行,因此其消費周期的高峰在國家既定的節假日。有16歲以下孩子的家庭,由于受孩子的約束,出行不便,同時還需工作,因此其出行的消費期的高峰一般在國家節假日,但這部分人的高峰不及無負擔的年輕人。孩子在16歲以上的家庭,由于孩子已經擁有一定的生活能力,對其約束較少,因此這類消費者消費期高峰一般也在國家節假日,但高峰一般低于無負擔的年輕人,高于有小于16歲孩子的消費者。孩子獨居的家庭類似于孩子在16歲以上的家庭,只是孩子基本對其沒有約束力。對于酒店來說,還有一大類,就是單位之間的工作、學習、會議或者集體旅游等。這類團體性消費往往根據公司類型的不同有所不同,年頭至年尾的市場不會有太大變化,只是年尾的會議較多。無論酒店面臨的是哪幾類消費市場,其管理都必須從市場出發。為了簡化分析,筆者在此以旅游酒店為例進行分析。

(二)消費周期的存在對酒店管理的影響

從以上七類不同的消費者類型可以看出,不同的消費者有不同的消費周期,其消費高峰和低峰以及有多少個高峰有多少個低峰會有所不同,如圖1所示,代表兩個不同的消費周期。D1表示在其1年中有兩個消費高峰,并且高峰的高度會不一樣,說明在兩個高峰期間的市場大小不一樣。D2表示在這個消費市場中消費周期只有一個高峰。無論酒店選擇的目標市場是哪幾個目標市場,無論哪個目標市場的消費周期怎么樣,其分析必定是所有目標市場的集合市場情況,即如圖2所示。這幾個目標市場消費周期的高峰、低峰,可能互補,可能重合,或其他狀態,都對酒店的管理會產生重要影響。消費周期的存在,影響市場的競爭激烈程度和酒店管理的側重點。競爭的激烈程度直接影響著酒店的管理。在市場競爭比較緩和的時候,酒店的生意往往相對飽和,一般不需要過多的績效和人員管理來激勵員工。在這種狀態下酒店效益一般都較好,員工的績效也容易攀高,因此員工收入差距不會相差太大,也會降低員工流失率。但在市場競爭激烈的時候,酒店的管理必須高度注意績效及人才管理,績效是激勵和留住人才的重要管理內容。二者如果平衡不好,直接影響酒店的整體效益。消費周期的存在,導致市場不斷變化,從而導致酒店在同樣的消費周期管理的強度和著力點會有所不同。高峰的重合會導致市場充足,市場競爭激烈程度相對緩和,但酒店也必須積極參與競爭才能獲得可觀的收益,在其它時候,市場容量有限,競爭加劇,酒店更需各種措施來穩定收益,從而對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消費周期的存在,影響酒店的管理質量。在市場高峰期,酒店的管理漏洞會凸顯出來。酒店的制度和人員一般不會因市場的變化而作出很大變動。在同樣的制度環境和員工下,酒店的滿客會導致客房、后勤等各部門的員工更為忙碌,酒店的服務質量會受到考驗。同時顧客的增多,顧客與酒店的矛盾會隨之增多,各種安全隱患也會增多,這些都要求酒店做好全面的管理。部分酒店在市場高峰期會增加臨時工,那么對這些臨時工的管理,酒店的管理也會面對困難,臨時工融入到酒店管理相對困難,且臨時工的不專業性也會影響管理質量。在銷售周期的低峰,酒店管理的質量可能因為管理的松懈而出現問題。在低峰時期,由于酒店顧客較少,很多員工的工作非常輕松,其工作可能會表現出散漫,導致酒店服務的質量變差。此時員工的流失率也會成為酒店管理的重要內容。基于消費周期的酒店管理問題第一,基于消費周期各階段的酒店人才管理問題。首先表現為績效管理問題。在市場高峰期,員工的待遇一般都好。在市場低峰期,員工的待遇可能只有個別比較好,大都收入不佳。因此,兩個時期績效管理的側重應該有所不同,或者必須根據消費期來制定績效管理體系,才能保障員工工作的積極性。但從我國大多數酒店來看,管理習慣從始至終側重點一樣,這往往導致高峰期和低峰期待遇差距懸殊。此外,人才管理還表現為留住人才、降低流失率的問題。在低峰時期,由于酒店效益一般,員工的收益也不很好,同時員工的參與率也會降低,這時容易滋生離職的想法。為降低流失率,除了基本的績效管理,其他措施也必須實施。但從當前酒店的管理狀態看,許多酒店管理者認為在低峰時期流失率不會對管理形成影響反而會降低員工成本,但這其實增加了酒店的成本以及管理困難。從圖2與表1可發現,市場的高峰期與高峰期之間距離不大,因此,酒店員工的流失成本會在下一個高峰期出現之前顯現。此外,新員工過多,由于其融入酒店的文化以及管理不夠,也會引發各種問題。酒店是個服務性行業,同也是個勞動密集型企業,因此人力資源管理的重要性更重要。良好的人才管理不僅有利于對人才的科學利用,充分挖掘酒店員工的潛力,調動員工積極性,激發員工的主動性和創造性,提高酒店的服務質量和服務效率,從而達到提高酒店管理效益的目的。第二,基于消費周期各階段的酒店安全管理問題。在高峰期,許多酒店會考慮顧客過多而可能導致的安全問題,因此大多數酒店會采取一些預防性措施。但是從實踐情況看,高峰期依然是安全事故多發的時期,這種安全問題一方面源于酒店的安全措施不到位。另一方面,安全問題源于顧客與顧客、顧客與酒店的矛盾,而許多酒店對這種矛盾的處理能力較弱,容易引發安全事故。高峰期的安全問題多發,但是低峰期安全問題同時存在,只是在人際矛盾上相對減弱。低峰期,由于所有酒店工作都相對清閑,這會讓管理者以及各層員工對安全的意識降低,從而忽略了一些安全隱患,引起安全問題發生。第三,基于消費周期各階段的酒店服務質量問題。我國酒店管理受馬克斯的“科層制”理論影響,一般嚴格的采用以崗位為中心的組織結構管理體系,在市場低峰的時候,即供過于求的環境中,酒店的經濟效益一般不佳,員工薪金待遇不高,造成一線員工的參與性差,更釀成酒店服務質量低下,阻礙了酒店的進一步發展。在不同時期,我國酒店管理的應對能力有限,服務不太規范。此外,在市場高峰期,各級員工都處于非常忙碌的狀態,酒店的許多細節性的服務經常被忽略。第四,基于消費周期各階段的酒店戰略管理問題。酒店的戰略管理需權衡消費周期,在利潤最大化的前提下考慮酒店的供給。根據圖2顯示,酒店可能存在三種供給水平,一是按照最高峰時期的需求進行供給,如S1;二是按照最高峰和其他高峰之間的需求進行供給,如S2;三是按照最低高峰期的需求進行供給。在S1的情況下,除了最高峰時期,一般來說酒店都不可能滿客。在S2的情況下,在最高峰期的時候,供不應求,但是在其他高峰的時候基本出現滿客。在S3的情況下,大部分高峰期的時候都是滿客的。從利潤率來說,S1時期可能由于客房空置率太高導致利潤率太低,S2時期空置率一般因此利潤率可觀,在S3時期利潤率可觀但是可能導致整體利潤額有限。因此,酒店的戰略管理在客房供給須綜合考慮消費周期的影響,但從當前我國酒店的管理實際看,許多酒店存在盲目擴張的行為,許多酒店的年客房入住率不足50%。按照行業規律酒店客房的入住率必須高于60%,酒店的管理才算有效,酒店的效益才能達到不虧本狀態。

篇10

隨著我國老年人口的不斷增加,老齡消費市場也在逐年擴大,當老年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的時候,自然會導致消費市場的緊縮,沒有消費,也就沒有市場。保護老年消費者的權益已經不僅僅是消費者個人的事情,它和經濟的發展以及社會的穩定息息相關。

一、老年人消費權益保障中所存在的問題

1.維權意識較弱

據了解,老年人因生理原因如:老年人普遍存在身體機能退化、器官衰弱等現象,導致七成以上的老年人不能夠準確的對商品進行真偽的辨別,我國老年人消費市場中比較集中的是保健品,保健品與藥品的區別主要是根據批準文號判斷的,但是老年群體對于這些方面了解得少,使得老年人容易受不良商家欺騙,即使當老年人意識到受騙時,也很少采取維權措施,對商品拍照、與商家對質等[1]。

2.維權渠道有限

當老年人的消費權益受到侵害時,有的老年人會選擇去維護自己合法權益。但是在我國相關的法律不夠健全,沒有專門針對老年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時如何維權的相關法律,以及在我國市場上,因為商品的特殊性,使得企業之間出現壟斷的現象。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作用范圍比較有限,對待不同的問題有可能采取相同的解決辦法,同時因為消費市場的商品品種多種多樣,致使行政調節無法作用在一些個別的非生活消費品上。

3.經營者不合法經營

當老年人購買到問題商品時,商家不但不給予退還,有的還對老年人進行威脅和恐嚇。老年人的知識結構和接受新事物的能力無法和年輕人進行比較,使得有些商家利用這個漏洞,故意設置一些消費陷阱,讓老年人陷入進去,讓老年人需要付出大量的成本進行消費者權益維護,這就會迫使一些老年人直接放棄維權。

二、老年消費者權益保護有效措施

1.提高老年消費者維權意識

加強對老年人維權教育,可以通過開展一些維權活動,讓老年人參與到其中,在活動可以是維權座談會,在座談會上上大力宣傳維權渠道,這樣可以加強老年對侵權行為的認識。加強老年人維權渠道的宣傳,這樣當老年人的消費權益受到制約時,老年消費者就會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讓老年人明白維權是一項合法的權益,是每個公民可以享受的權力[2]。當老年人消費權益受到侵犯時,老年消費者要善于利用相應的設備獲取證據。例如,通過拍照以及錄音的方式,進行取證,當自己在維護權益時,這些都可以提供有力的證據。服務到老年人的生活中,選取一些老年人維權成功的案例在座談會上進行宣傳,讓老年樹立維權意識。

2.拓寬維權渠道

通過建立老年人維權的專門通道,比如在12315的服務平臺設立老年人消費維權專線。專線服務人員和通道服務人員必須是經過專門的培訓針對老年人維權方面,這樣老年人在維權過程中就可以獲得維權詳細信息以及享受細節服務。還可以建立老年消費者投訴快速處理機制,這可以保證一旦獲得老年人消費權益受到侵害信息時,機制可以迅速采取幫助老年人維權措施,讓維權更加及時,以及幫助老年人進行維權活動[3]。此外,還可以通過建立老年消費者維權投訴站,投訴站可以與老年消費者維權的相關法律援助部門相結合,投訴站的服務人員可以是志愿者,這樣就可以降低維權過程中的支出成本。志愿者可以收集和整理老年人在消費中遇到的侵權問題,針對這些問題提出解決辦法,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構匯報,在行政部門的幫助下,有效的解決。把收集的資料整理成冊,這樣有利于當出現類似的問題和現象時,可以采取相同解決辦法進行處理,節約維權中花費的時間。定期針對總結工作,及時發現不足,改進工作進步,更好的保護老年人的消費合法權益。在一些大型商場和農貿市場設立老年人專用消費服務通道,讓老人在購買商品時獲得優先權。解決老年人行動不便的問題,節約老年人購買的時間。協調導購人員真實具體的解釋產品的相關數據,解決老年人對部分商品不了解帶來的不便。一旦出現導購員欺騙老年人消費的現象時,要進行嚴肅處理,監督商家做好售后服務。

3.加強對經營者的教育

經營者的道德缺失往往會出現消費者維權行為。工商行政部門以及相關部門要通過開展商家座談會的方式來對經營者進行教育。商家和企業都是主張長期發展和盈利來經營的,如果商家不誠信經營那它將會永遠失去自己的客戶,秦池就業在勾兌白酒之前,在我國市場還是很有名,并且發展的也非常好,但是在勾兌白酒新聞一倍報道出來,它的銷售額立即下滑,并走向了倒閉的道路。這可以商家充分意識到規范經營的重要性。同時,還可以選舉一些優秀商家,評定為“老年人滿意示范店”,店鋪的錄用是要通過老年群體推選出來的,同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其進行考核和保護。這些店鋪可以為其他店鋪做樹立榜樣,使得其他店鋪自覺的向它們看起。對這些店鋪也可以適當的進行獎勵,并作宣傳,讓更多老年人來這些店鋪進行消費,這樣可以有效保障了老年人的消費合法權益。

4.加強市場監督

對于老年人相關的消費品生產企業進行嚴格的管理,但使企業的生產經營規范合理,讓企業的社會責任感更加強烈。對一些受老年人好評的品牌商品,政府部門要給予扶持和保護。嚴查侵害老年人合法消費權益的商家,當發現商家侵犯了老年人消費合法權益時,進行嚴肅處理甚至是給予停業處理。

三、總結

工商行政管理視角下,老年人消費合法權益粳稻有效的保障,使得社會發展更加和諧。因為老年人是一個非常特殊的集體,所以應該給予老年人足夠的保護,使得老年人感受更多的來自這個社會的關懷。

作者:陳達端 單位:福建省泉州市老年活動中心

參考文獻:

主站蜘蛛池模板: 清河县| 嵊泗县| 蚌埠市| 信阳市| 惠安县| 和平区| 花垣县| 沙雅县| 句容市| 亚东县| 扎兰屯市| 额敏县| 余江县| 内江市| 新源县| 鄂伦春自治旗| 海门市| 卢氏县| 石阡县| 吴旗县| 化隆| 黎城县| 兰溪市| 洞口县| 望谟县| 道真| 伊春市| 集贤县| 阜宁县| 仙居县| 晋中市| 叶城县| 玛纳斯县| 彰化县| 定西市| 龙胜| 区。| 拜城县| 永兴县| 延吉市| 淳安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