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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專生終身體育意識的培養要從樹立起其體育意識開始,加大宣傳體育意識,強化體育教育能有效促進學生積極參加課內外活動,并有利于實現家庭、社會、學校三者體育教育的有機融合,從而培養和加強學生的終身體育意識。為了加強體育意識的宣傳和教育,高校要從以下三方面來做:其一是有效利用廣播站、黑板報、網站等媒介,拓寬學生認知體育的途徑,開闊學生體育知識的視野,提高學生的體育意識,激發學生體育鍛煉欲望,提高學生參加體育活動的積極性和自主性;其二要定期開展豐富多彩的體育知識講座,并舉辦形式多樣的體育運動競賽活動,同時為了擴大體育活動的社會影響力,可邀請家長或社會及企業中知名人士參加到體育活動中來;其三是轉變傳統體育教育觀念,加強體育創新,鼓勵學生進行體育鍛煉,激發學生體育學習的激情,促進學生體育觀念的轉變,并重視體育教育。
(二)確定自我身體鍛煉的目標
中專生的自我身體鍛煉目標的確定受其個體差異性的影響。對于身體素質較差及體育運動能力薄弱者,在確定自我身體鍛煉目標要注重提高自身機體抵抗力和滿足在日常生活與工作中的基本運動量,促進其身體各機能的正常發展;對于身體素質及體育能力一般者,要以國家制定的健康體質標準為準則來確定其自我身體鍛煉的目標,最少要達到及格及以上;對于那些身體素質較好且體育運動能力較強,只不過缺少一定的體育運動基礎和經驗的中專生時,要以國家制定的健康體質標準的優秀級別來要求其自我身體鍛煉目標的確定;而對于那些擁有良好體質和運動能力并具有一定體育運動基礎和經驗者,則應該有更高的目標要求,對此各方面都比較優秀的學生,其自我身體鍛煉的目標除了要達到國家級二級運動員及以上的標準還要在各項校內外體育競賽中斬獲佳績。
(三)展開豐富多彩的體育競賽
學生都具有好勝心理,準確把握好學生心理,積極開展各種體育競賽活動來促進學生體育意識的養成。在設計體育競賽活動時,首先要避免活動對象的局限性,盡量滿足不同層次學生的要求,提高全體學生的參與積極性,擴大競賽活動的影響力,從而樹立起學生的體育意識和培養學生的體育精神;其次要避免體育項目的傳統性及乏味性,這導致學生對體育競賽活動的參與度不高,達不到開展體育競賽活動目的。為此體育競賽的內容及形式要豐富多彩,能激發學生的體育鍛煉興趣,促進學生體育興趣的發展,使得學生在緊張又愉快的氛圍中鞏固其體育技能,并逐步確立起終身體育意識;最后要避免體育競賽活動過于正規化,學校體育教育其重點是培養學生體育技能,鍛煉學生體魄,并非真正的國家級體育運動者的培養場地,如果以國家級、世界級標準來要求學生,只會打擊學生的積極性,不利于體育活動的開展,達不到培養學生終身體育意識目標。因此要合理設計體育競賽活動,促進學生終身提議意識的養成。
(四)培養終身體育習慣
要培養中專生體育鍛煉的習慣,使體育鍛煉成為其生理上的動力定型和生物鐘節奏,促進其終身體育鍛煉的養成。在校期間,教師要加強對學生進行體育鍛煉的習慣養成,一旦學生畢業之后其進行有益體育鍛煉活動會受多方面因素制約,只有在學校養成體育鍛煉習慣后,體育鍛煉才能在以后學生生活當中成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學生體育習慣的養成的關鍵在于其自身體育素養,而學校體育教育對學生體育素養的形成具有決定性作用。所謂體育素養其實際就是體育水平能力,學校體育教育要從基本的體育技能、體育知識、體育意識、體育鍛煉、身體娛樂及欣賞體育賽事能力等方面培養并提高學生的體育水平,使其在長期學校體育教育影響下,逐步樹立體育意識,加強體育鍛煉,進而養成體育習慣。在此過程中體育教師也要充分發揮好引導作用,不斷創新、豐富和完善實際體育教學方法,引導學生養成終身體育的習慣。
一、前言
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和進步,特別是現在農村里大量的人涌向城市。這樣就造成太多的房屋閑置下來,沒有得到合理的使用。一邊是城里擁擠不堪沒房可用,一邊是農村大量的房屋閑置下來,無人去住。
在這種情況之下就出現了房屋產權流轉制度,所謂房屋產權流轉制度是指有一定價值的房屋與無形資產遵循有償轉讓的原則,讓產權在不同主體之間轉移和交換。它的主要特點就是流動性和可交易性。這樣就可以讓閑置房屋得到合理的使用,并得到一定的收益。
隨著產權流轉制度的出現,確實推動了經濟和其他方面的快速進步,但在實踐中也出現了不少負面的問題。為此,必須針對已經暴露的問題盡快針對問題提出解決的對策,讓房屋產權流轉制度為市場經濟的發展奠定穩定的基礎。
二、房屋產權流轉制度的問題
房屋產權流轉制度自從頒布使用以來,雖然帶來了很多明顯的優勢,但通過實踐也體現出不足之處。
1、立法的層次過低
產權流轉制度雖然出臺并實施,但它畢竟只是一個流轉的辦法,在使用中的效力比較低且遠遠低于那些大法,如《物權法》等。雖然這個制度在很多方面還是比較具體化和細化,但如果作為法律來使用的話還是存在一些問題,至少威力上還遠遠不夠。
作為一種流轉的辦法,出臺的過程中遠不如各種大法那么嚴謹,其權威性也相對較小。同時,一個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欠缺周全的考慮,缺少調整和內容以及效力等方方面面。
2、房地產權沒有統一
在我國的房屋產權的統一上面,大都采取的是房屋和土地分開設置,要統一不動產的登記目標遠遠不達標。房屋產權和土地的歸屬分設,為房屋的擁有人登記帶來了很大的麻煩,還會造成一些資源的浪費。
房屋產權流轉制度因為法律層次和行政管理體制的原因,根本就無法做到不動產登記的統一,這都需要更進一步立法來解決。
3、賠償不明確
對于房屋產權流轉制度里規定和《物權法》一樣,如果因為登記單位在辦理業務的時候導致出錯,那么登記單位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對這個承擔責任模棱兩可,到底是登記單位賠償還是國家賠償,這些都沒有明確出來。在這個賠償上也應該立法明確的將清楚,究竟應該如何解決做一個合理全面的方法。
4、交易的各個環節還需要完善
現在很多人對產權流轉還不了解,所以導致產權市場還很小,需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來壯大交易市場才行。
而且產權交易的每一個環節,受到多方面的人為或者非人為的影響,導致最終提供的資產評估值和真實的價值偏差較大,不能準確的反映其真實流轉情況。這樣下去,會誤導一些人對產權流轉制度的認識,造成一些誤會出現。
三、解決房屋產權流轉制度問題的對策
找出了流轉制度在使用中出現的問題,還必須要給出合理可行的解決辦法才行。只有這樣才能夠讓房屋產權流轉制度更加完善。讓產權的交易更加廣泛,流通也就會更加快速。
1、觀念上必須創新
必須加強觀念的創新,為產權流轉制度的交易和流動打造一個良好的環境。房屋產權流轉制度自出臺以來經過很多風風雨雨,也從不同程度上體現出其優越性,但許多人對過去的產權思想留戀,導致流轉的思想還相對混亂,這就也導致操作上出現屢屢的失誤。
很多人的思想還停留在過去產權制度上,緊緊抓住房屋產權流轉制度中出現的一點問題不放。在這種情況下,必須采用市場經濟的方式經營產權,用市場與競爭來實現產權的流轉和交易。
2、必須全面徹底地走向市場化
要真正的實現產權的特征即流動和交易,就必須明白產權流轉對象之間的收益性和交易性,做到有的放矢。在流轉的時候,要運用市場經濟評估方式對房屋產權進行評估價值,采用市場交易的等價和有償原則進行交易。也只有采取這種方式流轉,才能推動產權擁有者的積極,才能加大流轉制度的普遍推廣。
很多人對于流轉的市場化擔憂,擔心會出現負面的影響。但必須從多方去看,合理綜合的流轉不僅不會造成負面影響,反而可以加快機構優化提高經濟效益。
3、規范交易的行為
要讓產權流傳走向市場化就必須發展產權的市場,規范交易的行為。首先要國家出面管控,盡快出臺一系列的法律法規進行監督和掌控。其次是要建立一些服務于產權流轉的中介機構,讓房屋產權流轉步入到正規化和職業化。最后是建立各種各樣的流轉市場,這樣更方便于產權流轉的交易。
對于措施上還要從各個方面考慮,要根據不同的地區不同的情況去實施。對于房屋產權的流轉制度,既要顧全大局還要考慮當地的實際情況。不能照搬照套,紙上談兵。
四、結束語
在市場經濟飛速發展的今天,房屋產權流轉制度必須行使才能遏制資源的流失。我們要用發展的眼光理性的去看待房屋產權流轉制度,拋棄固有的經驗與陳舊的規定,才能走出一條新路子。
我們應該理性的意識到實行房屋產權流轉制度是必然的趨勢,雖然有一些問題存在,但我們應該順應歷史的潮流,發現已經出現的和潛在的問題,綜合實際拿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對策,推進建立和諧社會的步伐。
參考文獻:
[1]徐鳳真.集體土地使用權流轉研究[D].山東大學;2009年
[2]高杰.我國房屋產權流轉制度研究[D].吉林大學.2010年
Abstract:Thesocialsecurityfunctionofrurallandisexistedinthetraditionalwayoftheruralsocialsecurity.Foralongtime,itholdstheimportantstatusintheruralsocialsecurity.Whileruralsocialeconomydeveloping,thesecurityfunctionoflandisweakening.Atpresent,forshortageofrealisticfoundationofestablishingthecomprehensivesocialsecurity,sotheruralsocialsecuritycannotcompletelybeseparatedfromland.ItisneedforChina’sdevelopmentandstablizationtoresearchthedurationofthesecurityfunctionofland.Theauthorinthisarticleexploredthesynergyofthesecurityfunctionoflandwithlandtransaction,discussedthewayandmethodtocontinuethesecurityfunctionoflandforthreekindsoffarmersincludingfarmerswholostland,farmerswhoworkinfactoriesandfarmerswhostillstayatfarming.
Keywords:ruralland;securityfunctionofland;landtransaction
從理論上講,土地是一項重要的生產要素,依據市場信號進行最優配置而參與生產經營,體現的是生產功能;而農民的生存、就業、養老等保障問題是依靠建立社會保障制度來解決,社會保障由社會來承擔,農民的生產和社會保障是相互獨立的[1]。但在我國特殊國情和制度背景下,土地體現的不僅是生產功能,而且還充當著農民可以長期賴以生存的保障功能,在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缺位的情況下,以土地為核心的家庭保障承擔著農民的全部保障項目。可以說土地是一種綜合性保障載體,它包含最低生活保障功能、養老保障功能、醫療保障功能、失業保障功能等城市人口所具有的基本保障項目。土地作為一種綜合性保障載體,其功能還將在相當長的時期存續.但隨著城市化的進程,土地流轉成為必然。在土地流轉過程中,農民的土地社會保障功能如何體現與存續成為一大難題。本文從土地保障功能的觀念認同、在流轉中存續的必要性與農村土地流轉中分類型補償及補償標準的范圍設計與計算方式研究作出積極的探索。
一、目前土地保障功能存在的問題
郭陽旭:農村土地流轉中社保功能體現與補償標準計算研究1.失地農民原土地的保障功能得不到延續,影響社會的穩定和城市化進程
農民失地是城市化和工業化的產物,是城市化進程中不可避免的客觀現象。但在我國現有城鄉分割的社會保障體制之下,農民失去土地后,難以進入城鎮社保,再加上征地補償標準太低,安置不到位,使依附在原土地上的保障功能不能得到延續,失地農民無法獲得必要的社會保障,從而面臨著生活、就業和社會保障等一系列問題。這些問題如處理不當,很容易引發社會矛盾,影響社會的穩定和城市化的進程[2]。
2.農民工土地保障功能沒有合理轉化,土地規模經營難以實現
農民工為城市建設作出了重大貢獻,但卻沒有得到城市的承認,更沒有被現行的城市社會保障體系所吸納。由于沒有社會保障,即使沒有精力和技能務農,也不輕易放棄土地承包權,在農村的農民亦未享受到由于農業勞動力的轉移而使承包耕地面積增加的實惠,農戶承包的土地規模無從擴大。同時,由于經濟文化程度較高的勞動力的轉移,承包土地留給婦女兒童或年老體弱者耕種,相當一部分土地荒蕪,使我國本來就十分緊缺的耕地資源處于閑置、浪費或低效利用之中,大大影響了農業勞動生產率和土地生產率的提高,影響著農村社會經濟的發展。
3.農業勞動者從土地獲得的保障弱化,無法獲得必要的社會保障
“入世”后具有比較優勢的農產品市場進一步擴大,農業產業結構調整、農業分工深化直接導致農業風險加大。農戶家庭作為基本的農業生產單位和市場組織,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不健全的情況下,基本上完全承擔了農業生產過程中所有的風險[3]。而近年來,農民從土地上獲得的凈收入下降,農業經營比較利益低,土地收入難以為農民提供必要的保障,土地保障功能持續弱化。農村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最低生活保障等正規保障又由于農村經濟落后,地方財力有限,致使保障對象覆蓋面窄、保障程度低,對農民保障能力有限,并且這種救濟性質的保障基本上也只能緩解貧困而不能預防貧困,農村社會保障形勢嚴峻。
二、土地保障功能延續的必要性
1.目前農村缺乏建立全面社會保障的現實基礎
我國農民建立社會保障面臨著保障對象龐大、保障基礎薄弱和保障資金奇缺的現實。首先,農村人口眾多,完全依靠國家投資建立農村社會保障根本不現實。我國農村現有7.45億人,即便給7.45億人提供最低生活保障,不僅中國政府做不到,任何一個發達國家政府也做不到。給處在工業化進程中的邊緣群體——農村人口提供現代意義上的全面社會保障根本不切實際。盡管政府痛下決心加大對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的公共財政投入,但實際上拿不出更多的資金用于發展農村社會保障事業。正是由于目前農村還缺乏建立全國社會保障的現實基礎,近年來,國家對農村社會保障的養老保險、最低生活保障和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定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其內容也主要是“堅持資金個人繳納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予以政策扶持”的原則。
2.農民的社會保障還不能完全脫離土地保障
社會保障應該遵循“適度保障的原則”,社會保障必須以經濟發展水平為基礎,高于經濟發展的社會保障,不但難以維持,而且對整個社會和經濟都是一場災難[4]。我國是一個農村人口占絕大多數的農業大國,是一個經濟有相當發展,但還不發達的發展中國家。目前社會保障的制度安排只能使農戶獲得生存意義上的經濟安全,國家和社區目前還不能在更高水平上為農戶安排社會保障資源。因此,農民的社會保障的建設必須在加快建設農民正規社會保障的同時,仍要積極研究傳統土地保障功能,探索土地制度改革、創新土地流轉方式,延續土地保障功能,走保障模式、保障形式、保障水平多元化的農村社會保障之路。
3.土地保障是轉型期農村社會最大的穩定器
土地是農民最大的利益所在,也是農村最大的穩定因素。從制度經濟學研究問題的角度來說,中國特色土地按人口平均分配,按戶占有產權的農地制度起到穩定社會的作用。在龐大的人口壓力、短缺的資源矛盾下,仍然能夠基本維持安定,靠的是小農平均占用土地這種基本制度及依附在土地上的保障功能[5]。另外,目前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的擴大導致了社會的不公平,制度轉換對農村社會結構的撞擊,農村正規社會保障的缺失,很可能誘發農村社會的動蕩,如果社會矛盾激化到一定程度,不僅多年的發展成果要毀于一旦,甚至社會發展還可能會出現大幅度倒退[6]。因此,在沒有建立起正規的農村社會保障之前,土地保障仍然是農村社會最大的穩定器。雖然目前的農地經營降低了農業產出,但是這種產出損失完全被現有農地的社會保障功能所抵消,因為農地在養老、醫療、失業和基本生活等方面的作用遠遠超出了農業本身,對整個國民經濟和社會穩定產生深遠影響[7]。因此,研究土地保障功能的存續在中國社會轉型期顯得尤為重要。
三、農村土地流轉中社保功能的分類體現與補償標準的計算
1.土地流轉后土地保障功能的分類體現的基本思路
土地流轉是實現規模經營的必然,要實現土地保障功能的存續,必須與土地流轉聯合構架。基本思路是:促進土地流轉,設計合理的土地流轉方式,通過土地流轉的獲利置換農民的社會保障,實現土地流轉后土地保障功能的存續。土地流轉的獲利主要反映在兩個方面:一是集體土地轉為國有獲利。集體土地流轉征用后,可以獲得一定經濟補償;二是集體內部流轉獲利。通過集體土地的內部流轉,可以使土地流轉到經營能手手中,由其創造出更多的經濟效益。其中土地流轉的補償的標準是農民獲利多少的關鍵,是土地保障功能得以延續的保證。下面就三類主要群體:被征地農民、農民工和農業勞動者分別討論其土地保障功能的存續。
2.失地農民土地保障功能的補償標準設計與計算
由于我國農村土地的雙重功能、我國制度的特殊背景和土地所有制的特點導致了我國土地征用中財產權補償的不完全,征地補償標準太低,沒有充分考慮失地農民社會保障問題,造成失地農民問題嚴重。因此,本文考慮通過提高土地補償標準實現土地保障功能的延續,也就是說土地補償費要充分體現土地的雙重功能,由于土地的雙重功能都是通過土地收入來實現,因此,農民失地后,其土地補償應該由按原土地所有年限的收入進行補償,按公式Y=X/R[1-1/(1+R)N]進行貼現,式中,Y代表每個被征地農民應獲得的土地補償費用,X代表土地平均年產值,R代表貼現利率,N代表貼現年限。以重慶市榮昌縣一征地補償案例分析說明土地補償費用的測算。項目區總面積1643.50畝,人均耕地面積0.97畝,根據榮昌府發[2005]86號,統一年產值為1800元/畝,按插入法計算土地補償倍數為6.15倍,安置補助倍數為6.3,則土地補償費=1800×6.15×1643.50=1819.35萬元。按本文的方法進行測算,榮昌縣的平均壽命73歲,項目區人口的平均年齡42周歲,則土地補償應按31年進行,還原利率取6%(結合國民經濟增長和銀行利率),則土地補償費用=1800/6%×[1-1/(1+6%)31]×1643.50=2507.24萬元。可以看出由此方法測算的土地補償標準比原《土地管理法》規定的土地補償標準要高出687.86萬元。建議將此部分費用納入失地農民基本社會保障建設中去,從而實現原土地保障功能的存續。
3.農民工土地保障功能的補償標準設計與計算
不同條件的農民工對土地的依賴程度各不相同,其土地的保障功能延續也可以采取不同的方式。按對土地信賴程度將農民工分成兩種類型。一類是長期在城市工作,有相對穩定的職業、住所和收入來源,這部分農民工已經基本上脫離農村成為市民,但由于具有農村戶口,社會保障還沒有完全被納入到城鎮保障中去,在農村還擁有土地。這部分農民工看重的是依附在土地上的保障功能,而不是土地的生產功能。在沒有合理補償的情況,即使其收入基本上不是來自于土地,也不愿意放棄這最后的保障。二類是流動打工者,包括農閑時出來打工者和長年在外打工者,沒有穩定的工作經常變換打工地點的打工者。對這部分農民工來說,由于沒有穩定的打工收入,土地仍然是最后的保障[8-9]。
農民失去了土地保障,現代社會保障又長期將農民拒之門外,使失去土地的農民生活陷入困境,有失社會公平,不利于社會穩定,這種局面我們應該盡量避免。但如果已經長期脫離土地的進城農民仍保留承包地,不利于土地規模經營的實現,也不利于農村勞動力的轉移。因此,對于第一類農民工,最關鍵為其建立城鎮社保。因此可以實施“土地換保障”的做法,如果進城達到一定年限(3到5年),將其納入城鎮戶口,并且促使將農地有償轉讓給國家,國家不支付現金,而是為這類農民工建立現代社會保障,國家將從農民工那里獲得的土地進行分類,有必要用于城市建設或道路等基礎設施建設的土地規劃后使用,按市場價格進行計價;可以整理為大片土地的可以成片轉讓給專業農戶或其他經濟主體;其他的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出租或轉讓。所獲得的收入作為政府對農民工社會保障資金投入的主要來源,從而實現原土地保障功能的延續[10]。
第二類農民工,流動性較大,還不具備完全脫離土地的條件,土地仍然是他們生存和生活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線。但是由于長年在外務工,家庭勞力不足,暫時無力經營但又不愿放棄承包土地的農戶,可鼓勵他們將土地的使用權以其他的方式流轉,獲得土地流轉收益,實現土地規模經營,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使他們在外打工獲得收益的同時,也可以從農村土地流轉中獲得收益,從土地收益中獲得保障,增強土地保障功能,從而實現土地保障功能的存續。
4.農村務農人口的土地保障功能的實現方式探索
農村務農人口的土地雖然沒有發生流轉,但土地保障功能弱化,只有通過提高農業經營效益和比較利益水平,激活土地的保障能力。從當前來看,要提高農業的經營效益和比較利益水平,應該雙管齊下。一方面,積極促進農業結構調整,加快農業的產業化經營,優化農業結構,提高農產品的價格競爭力和農產品的加工增值程度。另一方面,適應“入世”以后農業政策調整和提高農業競爭力的需要,改善政府對農業的調控方式,優化農業的發展環境。特別要加強政府對農業基礎設施、農業科技、農產品營銷等方面的支持,改善支持方式,在促進土地流轉的同時,激活土地的保障功能[11]。當然,農村的社會保障還應該在堅持土地保障的同時,依據經濟發展水平,積極探索土地的合理的社會保障功能及其實現的標準與機制,走多元化的農村社會保障之路。
四、結語
在城市化和工業化過程中,一方面會產生大量的失地農民和農民工,另一方面對土地的需求也會增加,土地流轉加快,規模經營得以實現。土地對農民的保障性也在逐漸提高。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的時候,地價也會相應提高,土地就具備了對農民進行保障的物質基礎。因此,進行土地流轉社保功能的體現范圍、標準與類型的規范研究,就是土地保障功能得以存續的關鍵。
參考文獻:
[1]賴盛中.土地保障與農村社會保障[J].柳州師專學報,2003(3):54-55.
[2]聶洪輝.實踐中征地補償不公平的原因及后果[J].桂海論叢,2007(3):55-58.
[3]孟醒.統籌城鄉社會保障——理論·機制·實踐[M].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05.
[4]鄧大松,林毓銘,謝圣遠,等.社會保障理論與實踐發展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5]溫鐵軍.農民社會保障與土地制度改革[J],學習月刊,2006(10),22-23.
[6]林義.農村社會保障的國際比較及啟示研究[M].北京: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2006.
[7]任江.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疑難問題芻議[J].重慶工商大學學報(西部論壇),2008(1):23-27
[8]肖云.農民工如何實現從土地保障向制度保障轉變[J].經濟管理,2005(2):45-47.
【中圖分類號】G633.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5-3089(2013)07-0019-02
課后題提示了教學的重點和難點,點明了應掌握的基礎知識,是語文教材的有益補充。講解課文后,教師及時引導學生解答課后題能起到加深記憶、鞏固知識的作用。對于中職生而言,語文課后題的思考和討論是提升其閱讀能力和口語表達能力的有效途徑之一。可以說,課后題的充分利用對教學質量的提高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在實際教學中,由于教師重視程度和學生接受水平的不同,課后題常常處在“雞肋”的地位:要么教師對待課后題,或題題落實,擠占學生討論時間,或一筆帶過,學生不明就里;要么課后題設問太過簡單、陳舊,學生對此不感興趣,因而難以引導其深入思考。
那么,如何在教學中有效地發揮課后題的作用?結合從教以來的經驗,筆者認為,要想從根本上改變這種尷尬的現狀,首先應充分發揮教學過程中教師的主導作用,在吃透教材的前提下,或繁或簡,因地制宜,靈活地利用課后題;其次在教學中要及時聽取學生的反饋意見,不斷根據學生的興趣點加以調整。具體地說,筆者在語文教學中進行了如下的嘗試:
一、參考課后題,制訂課堂教學目標
教學目標是教學中師生預期達到的學習結果和標準,它對教學過程起著導向、激勵、調控和評價等作用。而課堂教學目標的確定,不僅要以《大綱》為依據,還必須要參考課后練習題。
這是因為語文課后題的編排體現了課文的教學要求,為教師設計每篇課文教學目標提供了重要依據。由此制定出來的教學目標才能既符合教材的編排意圖,又能對學生進行扎實有效的訓練,可以較好地完成本課的教學任務。
二、充分有效地利用課后題,全面拓展學生素質
(一)借助課后題,增強學生情感體驗
“情感體驗”,是人們認識事物時產生的喜、怒、哀、樂等方面的一系列情感反應和情感經驗。之所以說它還是情感經驗,指的是人們不僅當時產生情緒反應,而且將事物的表象和知識融進主體的情感,共同納入人們的認知結構,在人們以后認識相類似的事物時,可以自然地產生情感遷移。
《大綱》要求:“注重閱讀中的情感體驗,感受教材中文學作品的思想情感和藝術魅力,學會初步欣賞文學作品。”中專語文教材所選范文文質兼美,飽含著豐富的語言知識和人生哲理,這一切能在思想上給人以啟迪,在感情上給人以熏陶,在審美上給人以愉悅,能夠豐富人的知識,擴展人的眼界,撥動人的心弦。因此語文課后題的利用能夠給予學生充足的精神滋養,對其人生的歷程有著不可或缺的指導作用。
(二)借助課后題,提高學生寫作能力
寫作能力是語文教學最重要的內容。培養和提升中專學生的寫作能力,對提高學生的語文能力和教師的語文教學能力,都會起到相互促進、互利雙贏的作用。但中職生普遍存在寫作能力差、懶于動筆等問題。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是中專生感覺無事可寫、無情可抒造成的。
為改變這種情況,筆者適當地增設課后題,讓學生在課文的基礎上,鍛煉寫作能力。如《木屐》這一課,課文結尾寫到父親送即將遠行上大學的兒子一雙新的雨靴,筆者隨即要求學生展開想象,補充文中人物的心理活動。這樣既能加深對課文的理解,又有助于學生感受深沉的父愛。
(三)借助課后題,提高學生口語表達能力
傳統語文教學一直把閱讀和寫作這類以訓練書面表達能力為主要目標的部分視為教學的主要內容。由此出發,實際教學中我們常常容易忽視學生口頭表達能力的培養。但對于畢業后要步入社會的中專生,在競爭日趨激烈的當代社會要站穩腳,沒有良好的口語表達能力無疑是不行的。
為此,筆者在講解課文后,常常增設復述課文、專題討論和總結發言諸如此類的課后題。在學生對課文已有大致印象的基礎上,讓他們合上課文復述,既能加強對課文內容的記憶,還可以鍛煉他們自己組織文字材料的能力,還能夠培養他們大庭廣眾之下發言的信心和勇氣,可謂一舉多得。
三、從實際出發,創造性地利用課后題
(一)根據課堂教學時間,合理安排課后題的數量
以筆者目前所用的外研社《中專語文》為例,上下兩冊課本所選課文長短不一,有的是僅有寥寥幾句的古詩,有的是篇幅較長的散文,對這些課文的課后題搞一刀切,無疑是不恰當的。鑒于課后題的重要作用,這就要求教師具備較強的課堂掌控能力,在有限的課堂時間里,既要講解課文,還要保證有一定的時間處理課后題。
(二)根據學生認知程度,把握課后題講解的深度
中職生的語文基礎高低不一,學習積極性大小不一,在實際教學中如果照本宣科,作統一要求,容易會使好學的“吃不飽”,基礎差的“吃不到”。這就要求我們講解課后題時要從學生的實際水平出發,因材施教。
從學習積極性來看,中職生大致可以分為三種類型,即,主動型、被動型和沖動型。第一類學生學習積極且善于學習,對這類學生應適當提高學習要求,使其“跳一跳能摘到桃子吃”,以不斷完善其自身素質;對被動學習者應著重培養他們的參與精神,增加鼓勵機制以激發他們的學習興趣;對第三類學生,他們的頭腦靈活反應快,但情緒不穩定缺乏學習的恒心,教師應該注意培養其良好的學習習慣,以促進其學習。
總之,充分利用課后題,教師不僅可以準確把握教學目標,突出重點、突破難點,還能把“課后練習”題糅進教學中,使其與聽說讀寫教學有機地聯系在一起,從而達到既減輕學生課業負擔,又能提高課堂教學效率的目的。
參考文獻:
專利與壟斷有著很深的淵源,世界上第一部現代含義的專利法-1623年英國專利法就稱為《壟斷法規》。雖然許多國家有禁止私人壟斷的反壟斷法,但專利法卻是積極地允許壟斷,從而在反壟斷法上開了一個大洞。(注:吉藤幸朔著,宋永村、魏啟學譯:《專利法概論》,專利文獻出版社,1990年版。)從專利制度的實質看,它要求發明人將其發明公開,作為對價,國家允許發明人在一定期間內對其發明創造享有獨占權,即對發明有權實施合法的壟斷,但這并不意味著專利領域不存在反壟斷問題。當專利權人行使權利的行為超出了專利權允許的界限范圍,構成專利權濫用時,應受到反壟斷法的禁止。在專利實踐中,專利權人在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專利時,附加限制是一個通常的做法,如附加使用限制、區域限制等。這些限制本身往往屬專利權內容的一部分。當限制減少了競爭或構成不公正交易或歧視時,反壟斷法不能輕易判其違法并予以禁止。不過,當專利權行使使所附加的限制“不合理”地損害了競爭時,仍然有受反壟斷法譴責的危險。(注:曾士兵:《反壟斷法研究》,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不難發現,對專利權授予一定的壟斷與反限制競爭之間存在著統一和沖突,兩者既相生又相克。
首先,從兩者相生方面看,作為專利權客體的智力成果,往往是初始權利人為競爭目的或在競爭過程中的創造。對這種成果采取獨占的方式加以保護,可以使經營者能夠事先根據法律將可能賦予的獨占程度,比較明確地預期其技術開發和創新投資的回報,從而鼓勵其通過技術創新增強市場競爭力,更好地釋放其競爭潛能。而每個企業的技術水平和競爭能力的提高,也必將激勵競爭,這勢必給國民經濟和公眾利益帶來好處。其次,專利權是一種無形財產,其同一權利客體可以同時為許多主體所占有和使用。通過專利法加以保護,可以保護正當公平的競爭秩序。再次,競爭經濟的另一重要目標,是保護消費者的利益,對專利權的保護也常常能達到這一點。(注:陳芳:“試論壟斷與限制競爭行為:兩種不同的法律現象”,《法學評論》1997年5月。) 例如通過對假冒專利和冒充專利的禁止和查處,使消費者真正享受到專利產品所帶來的益處。因此,實踐中的專利法是推進競爭的,并未因給予專利權人的壟斷性權利而阻止了競爭,正如1985年一位美國反托拉斯官員所言:“反托拉斯部門早期對知識產權保護的敵對似乎是一種基本上不正確的認識的結果,即認為在反托拉斯法的目標和保護知識產權的法律目標之間有一種內在的經濟沖突。”“當對競爭作出更完全的經濟分析時,很明顯知識產權保護會推動競爭,它可以鼓勵公司通過發展新技術而促進競爭,并為消費者提供更多的選擇,提供更新更好更便宜的產品。”(注:劉茂林:《知識產權法的經濟分析》,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
其次,從兩者相克方面看,專利權與經濟競爭之間,又存在著難以避免的沖突,時常陷入二難境地。第一,專利權是一種排他性的獨占權,因而是一種受保護的法律意義上的壟斷。但如果不正確的行使這種壟斷權,則會對發明創造成果的傳播與實施造成障礙,不僅不能使智力資源合理分配,還會阻礙技術成果的推廣實施。如一些科技發達的國家,壟斷資本家唯恐先進的新技術破壞了他對某項產業已經取得的壟斷地位,常常高價收買專利,然后束之高閣,不予實施,以達到其攫取最大利潤的目的。第二,在一定的經濟條件下,專利權的壟斷會成為某種經濟壟斷的重要因素乃至關鍵因素。(注:曾山金:“論專利實施的強制許可”,《長沙水電師院社會科學學報》1995年4月。) 這往往成為國際上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經濟斗爭的焦點。技術、經濟都遠遠落后于發達國家的發展中國家之所以實行專利制度,除了為提高本國的技術創新能力和發展經濟外,主要目的在于吸收新技術,將專利發明應用于本國的產業實踐,促進本國的經濟發展;而發達國家則希望利用在發展中國家申請專利和向發展中國家輸出技術來控制發展中國家的技術發展,繼而控制發展中國家的經濟。因而,發達國家雖積極在發展中國家取得專利,但往往并不愿意在專利授予國實施專利。第三,由于專利賦予的“特權”,有些專利權人甚至以非法行使專利權的形式,達到其反競爭的非法目的,行使超出權利允許的界限范圍的權利。例如通過許可他人使用但附以反競爭性的限制性商業條款。這類條款主要有:不質疑條款、單方獨家回授條款、一攬子許可、指定技術來源、指定進貨或銷售渠道、貨物搭售、不競爭條款、產量質量或價格限制、客戶和地域限制、期滿后的使用限制、自動延期條件、按無關產品計算許可使用費等。
專利權的壟斷與市場經濟條件下競爭法鼓勵的經濟競爭之間,無論從立法本意和具體執行情況來看,既存在著本質上的統一,又包含著不可避免的沖突。這種沖突,集中體現為對專利合法壟斷權的不正當行使-濫用專利權。
二、濫用專利權的定義及其他
(一)濫用專利權理論的演變歷史
濫用專利權理論起源于美國,“濫用專利”這一理論與美國聯邦反托拉斯法的原則有密切聯系。濫用專利權作為一項原則產生于衡平法。衡平法的基本原則就是原告人須清清白白地行使他的專利權。濫用專利從廣義上說,屬于一種不公正、不清白的行為。從歷史的角度看,這一理論的產生只有50多年的時間。該問題最早提出可以追溯到19世紀后期。從美國國會和法院對該問題的態度看,該理論的發展大致可分為三個階段:
1.19世紀末-1931年。在此階段,很多法院在專利侵權訴訟中根本不承認被告以專利權人濫用其專利作為辯護;當被告以專利權人的行為違反聯邦反托拉斯法進行抗辯時,法院一般認為在專利訴訟中,專利權人不應以違反專利法以外的其他法律而受到起訴。此階段專利權人處于有利的地位。
2.本世紀30年代-1952年美國新《專利法》頒布。在這一階段,“濫用專利”理論已在專利侵權訴訟中成為被告重要的辯護理由之一。
1931年美國最高法院審理的卡倍克案件是美國專利歷史上的一個重要里程碑,在該案中最高法院首次認可了“濫用專利”行為應受到法律的禁止。卡倍克案件涉及到對非專利產品的搭售問題,原告卡倍克公司在專利許可時要求被許可人在接受許可的同時必須購買不屬于專利產品的干冰,將購買干冰作為專利許可的先決條件。被告出售可用于原告專利產品的干冰,并在對方向法院提起專利侵權訴訟后以原告濫用專利進行抗辯。最高法院認為專利權人的這種搭售條件屬于不正當行為,是企圖將其專利的保護范圍擴大到非專利產品上,專利權人的行為與專利法和聯邦反托拉斯法中所體現的公共政策相違背,專利權人無權取得任何形式的補償(包括法律救濟和衡平救濟)。(注:孟慶法、馮高義編著:《美國專利及商標保護》,專利文獻出版社,1992年版。)
在卡倍克案件之后,美國最高法院在另兩起案件中又分別就“濫用專利”問題作出解釋,“濫用專利”行為可以根據專利權人的許可行為和商業慣例進行判斷。從而奠定了該理論的法律地位。
3.美國新《專利法》頒布至今。1952年美國國會頒布了現行的美國《專利法》,該法的規定從某種程度上對當時不斷被擴大使用的“濫用專利”理論起到了一種平衡作用。該法第271 條中關于同謀侵權的補充性條款(d)款,對專利濫用學說進行了限制,從而有利于專利權人。
根據(d )款之規定:“專利權人在其他情況下有對于受侵害或同謀侵害請求補救的權利,不能因有下列一項或一項以上的行為而被剝奪這種請求補救的權利,或者被認為有濫用或不法擴大其專利權的罪責:(1)從某種行為中獲得收入, 而該行為如由他人不經其同意而實施,將構成對專利的同謀侵害;(2 )簽發許可證授權他人實施某些行為,而該行為如由他人不經其同意而實施則將構成對其專利的共同侵害;(3)企圖實施其專利權以對抗侵害或同謀侵害。”(注:邁克爾·n·米勒著,孟慶法編譯:《國外專利訴訟》,成都科技大學出版社,1987年版。)
從判例上看,最高法院在專利權濫用理論上走過了由完全否認到全面承認,再到加以適當限制的承認這樣一個演變發展的歷程,由于專利權是特殊的合法壟斷,因此專利交易中會出現一些涉及合法與非法壟斷之間復雜關系的問題。適當地處理專利權與壟斷的關系始終是美國專利法及其司法實踐的“主旋律”。(注:張乃根:《美國專利法判例選析》,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5年版。)
(二)濫用專利權的定義及其構成要件
濫用專利權系指專利權人或獨占實施的被許可人不正當行使其權利,采取不實施或利用其優越地位,不正當地限制交易或采取不公正的交易方法的行為。
濫用專利權是一種法律行為,它的構成必需具備以下四個條件:(1)其行為主體為專利權人或獨占實施的被許可人;(2)行為人主觀上有故意;過失不構成濫用專利,主觀上行為人必須有實施濫用專利的故意;(3 )客觀上采取不實施或不正當地限制交易或采取不公正的交易方法的行為;(4)侵犯了他人或公眾利益。
此外,還有一種特殊的濫用專利權現象-行為人以非法手段獲得專利,并依此壟斷市場,造成了一定的危害,即行為人明明知道自己的專利申請不符合專利法關于專利性的規定,但是為了獨占實施權,借助于專利法對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不進行實質審查的規定,獲得專利權,并轉讓、許可或指控他人侵權,獲取不當利益的行為。(注:黃相君等:“淺議濫用專利權的構成、防范對策及給他人造成損害的賠償問題”,《知識產權》1995年6月。) 這種濫用也是目前專利實踐中較為常見的一種濫用專利行為。行為人利用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不實審的漏洞,明知自己的技術方案早已公開,甚至是他人已公開的技術,而為獲得競爭優勢、壟斷市場,將這些現有技術申請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獲得授權后,行使獨占權利,并控告別人侵權。現有技術依法原本是社會公眾可自由利用的技術,一旦被行為人申請了專利又獲授權后,社會公眾就不得自由利用,這顯然是對公眾利益的侵犯,應依法對這種濫用行為予以制裁和禁止。
(三)濫用專利權的行為劃分
對濫用專利權的行為有不同的劃分標準,尤以美國的劃分較為合理和實用:
1.屬于“自身違法”的專利實施(許可)比較典型的情況有:
(1)搭售(tie-in);
(2)不允許被許可人經營競爭產品專利許可(tie-out);
(3)“一攬子許可”(package licensing)。
2.其它“自身違法”的情況有:
(1)固定價格;
(2)在許可合同中規定這種獨占性回授或權利轉讓的條款;
(3)許可人在其專利過期或無效后仍要求對方向其支付提成費;
(4)被許可人要求對專利權人其他許可進行控制;
(5)在合同中規定被許可人不得對專利的有效性提出反對;
(6)“可能違法”的專利實施(許可)。
在專利許可中“可能違法”的情況又稱為專利許可的“合理原則”(rule of reason),此時法院要依案件的具體情況來判斷專利權人的行為是否屬于違法。美國司法部將“合理原則”的判斷依據歸納為兩方面:1.專利許可中的有關規定(如限制性規定)必須是依附于專利許可協議中合法的主要目的;2.限制范圍不得超過為達到這一主要目的所必須的合理范圍。在滿足這兩方面情況下,則視為專利權人的許可行為是合理的,否則屬于違法。使用上述標準的前提是許可的主要目的是合法的,否則該標準不能適用。
3.屬于“可能違法”的情況有下列幾種:
(1)許可中的地域限制;
(2)再出售限制;
(3)以控制市場為目的的專利交易;
(4)非獨占性回授規定;
(5)拒絕許可;
(6)交叉許可;
(7)對具體專利使用范圍的許可;
(8)對被許可人顧客的限制;
(9)壓制專利的實施行為。(注:孟慶法、 馮高義編著:《美國專利及商標保護》,專利文獻出版社,1992年版。)
這種劃分標準易于區別和操作,在構建我國反壟斷法律體系時,可資借鑒。
三、世界各國相關法律、 法規和國際條約對濫用專利權的防范和規制
(一)各國的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反壟斷法對濫用專利權的規制及司法實踐
現代反不正當競爭法是19世紀末產生的,采用的是包括壟斷在內的廣義概念。初期的立法是就廣義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籠統的立法,其代表為美國。美國的《謝爾曼法》、《克萊頓法》、《聯邦貿易委員會法》等,均不對壟斷、不正當競爭加以區別,而是統一作出禁止性規定。而其他一些國家則采取嚴格區分壟斷行為和不正當競爭行為分別立法的方式,如德國、日本、韓國等。這些國家既有健全的反壟斷法律,也有較完備的反不正當競爭法律。但就知識產權領域的反壟斷問題都無一例外地作了適用除外的規定。(注:林燕平:“反壟斷法中的適用除外制度比較”,《法學》1997年11月。) 如我國臺灣地區的《公平交易法》第7章附則第45條規定,“依照著作權法、商標法或專利法行使權利的正當行為,不適用本法之規定。”日本《不正當競爭防止法》第6 條規定:“…,對于認為是依專利法的實用新型法、外觀設計法或商標法行使權利的行為,不適用。”其《禁止壟斷法》第23條又規定,對于被認為行使著作權法、專利法或商標法所規定的權利的行為不適用。德國《反對限制競爭法》第20條“特許合同”規定,獲得或使用專利權、實用樣式權或兩種保護權的合同,讓與人或許可方不得超出該保護權利的內容,否則該合同無效。
在美國,由于知識經濟的崛起,政府更加重視知識產權領域中的反壟斷問題。作為聯邦政府的反壟斷機構,司法部反壟斷局竭力強調反壟斷執法的作用,就在于鼓勵創新,保護知識產權。然而,一個不可回避的事實是:創新及其成果一旦在生產領域中得到應用必然形成技術優勢和產品優勢,從而有可能導致對有關產品產業市場的某種壟斷,(注:陳曉波等:“美國反壟斷法及其政策述評”,《江蘇社會科學》1996年5 月。)為此,司法部和聯邦貿易委員會1995年共同制定了《知識產權特許反托拉斯準則》( antiturs guidelined for licensing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該準則提出了三條重要原則:(1 )出于反壟斷的分析目的需要,執行部門把知識產權與其它類型的財產加以比較;(2 )執行部門不假定知識產權創造了反壟斷背景下的市場力量;(3)執行部門認為知識產權特征一般來說是支持競爭的。這三項原則,與80年代以來,美國司法界縮小專利許可中應用限制性條款范圍相適應。其立法觀點認為,許可合同中的限制性條款,應根據“合理原則”具體分析,以區別于簡單地貼上“本身違法”標簽的做法,其范圍為:1.除非這種限制涉及到與知識產權無關或無根據的貿易限制;2.或用于協調相互競爭知識產權所有者之間的卡特爾;3.或是壓制競爭性知識產權的產生和發展。如出現上述問題,法院亦可根據“合理原則”進行審理。
由于在司法實踐中,美國采取了較“有利于”專利權人的尺度,可見預見,在未來的知識經濟年代里,美國反壟斷機制將會面臨一系列新的復雜問題。(注:陳曉波等:“美國反壟斷法及其政策述評”,《江蘇社會科學》1996年5月。)
在日本,1968年由公正貿易委員會頒布了《日本國際許可證貿易的反壟斷法》。該法第1 條規定:在專利權或新式樣權(以下統稱專利權)的國際貿易協議中,凡屬于以下情況可視作不公平交易做法,即對專利引進方生產的產品:(1 )限制出口地區(除獨占性許可等三種情況外);(2)限制出口價格和數量;(3)限制生產有競爭性的產品;(4)限制原料購買來源;(5)限制產品的銷售途徑;(6 )限制再銷售的價格;(7)限制買方將使用技術所獲得的知識和經驗告訴賣方; (8)對未使用許可證技術生產的產品收取費用;(9)限制原材料、零部件以及專利產品的產量。一般認為,凡屬于上述行為,應適用禁止壟斷法第6條的規定, 即禁止以不公平交易作法為內容的國際協議或國際合同。
值得一提的是,世界各國大都在其專利法中規定了強制許可的條款以對抗權利人對專利權的濫用(不實施或不許可他人實施),同時在相關法律、法規中,對濫用專利權等其他行為作了限制。
(二)《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
對發明創造進行不適當的壟斷性實施,濫用專利權,亦是違反國際法準則的。《巴黎公約》規定了強制實施許可制度以革除該弊端。該公約第5條a款規定:“本聯盟各國都有權采取立法措施規定授予強制許可,以防止由于行使專利所賦予的專有權而可能產生的濫用,例如:不實施、除強制許可的授予不足以防止上述濫用外,不應規定專利的取消。”上述規定適用于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據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的一次調查,在131個國家中,大多數國家明文規定了強制許可制度,并且強制許可的含義是基本相同的,只是在具體制度上略有差異。在類別方面,有些國家只規定了適用各種理由的強制許可;有些國家則根據頒發程序的不同,規定了更多的強制許可證;在強制許可的頒證理由方面,有的國家只規定了不實施一種,有的國家規定了不實施和依存專利兩種;有的國家列了不實施、依存專利、公眾利益三種;在強制許可的適用對象方面,有的國家只適用于發明專利,有的國家同時適用于發明和實用新型,很少有國家把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同時作為適用的對象。
在專利制度的國際協調中,各國對強制許可制度的認同得到了不斷的加強。1981年9月10 日在肯尼亞首都內羅畢召開的《巴黎公約》第二次外交會議上,達成了《巴黎公約》第5條a款關于專利實施的強制許可條款的修改協議及增強工業產權領域中反壟斷力度的共識。
(三)《關于與貿易有關的包括假冒商品貿易在內的知識產權協議》(即《trips協議》)
隨著知識經濟的興起,關貿總協定也首次將知識產權問題納入了“烏拉圭回合”的談判中,并形成了《trips協議》。 在該協議中清楚地體現了知識產權領域的反壟斷內涵。在該協議的第2編第8章中,以“合同許可中,對反競爭行為的控制”為標題就該問題的有關內容作了規定。如該章中的第40條之1 規定:締約國同意一些限制競爭知識產權許可行為或條件可能對貿易以及技術的轉讓與傳播帶來不利影響。”該條文又特別規定,締約國可在他們立法實踐中詳細規定構成濫用知識產權或對有關市場競爭有副作用的許可合同(如單方回授條款、不質疑條款及強制性一攬子許可等等)采取相應措施來防止或控制這類做法。
由該協議不難看出:1.知識產權的壟斷性與國際上自由貿易已形成沖突;2.目前這種沖突主要由各國內國法來處理;3.目前公眾迫切需要對有關知識產權許可合同方面的反競爭行為作出規范。
四、我國法律、法規適用于反專利權壟斷的有關規定
專利領域中的反壟斷問題在我國還處于理論研究的起步階段,國家還沒有一部法律、法規對這一問題作出專門統一的規定,但是,與此相關的問題并非完全沒有法律調整,相反,多部法律、法規從不同的角度涉及到這一問題。這些法律、法規主要有:
1.技術合同法
《技術合同法》第21條規定:下列技術合同無效:“(一)違反法律、法規或者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二)非法壟斷技術,妨礙技術進步的;”技術合同當然包括專利技術合同,凡是濫用專利權的許可行為當受此法調整。
2.專利法
《專利法》第51條規定:“具備實施條件的單位以合理的條件請求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人實施其專利,而未能在合理長的時間內獲得這種許可時,專利局根據單位的申請,可以給予實施該發明專利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強制許可。”
第52條規定:“在國家出現緊急狀態或者非常情況時,或者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專利局給予實施發明專利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強制許可。”
3.民法通則
《民法通則》第7條規定:“民事活動應尊重社會公德, 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破壞國家經濟計劃,擾亂社會經濟秩序。”第58條規定,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當為無效。專利權人行使專利權的行為屬于民事行為,理當受此法調整。
4.技術引進合同管理條例
《技術引進合同管理條例》第9條規定, 供方不得強使受方接受不合理的限制性要求;未經審批機關特殊批準,合同不得含有下列限制性條款:
(1)要求受方接受同技術引進無關的附帶條件, 包括購買不需要的技術、技術服務、原材料、設備或產品;
(2)限制受方自由選擇從不同來源購買原材料、零部件或設備;
(3)限制受方發展和改進所引進的技術;
(4)限制受方從其他來源獲得類似技術或與之競爭的同類技術;
(5)雙方交換改進技術的條件不對等;
人文素質教育,是人文精神和人文素養和人文精神在教育過程中的體現。人文精神追求的是人性的真善美,強調的是尊嚴、責任、理解與關懷,人文素質教育的實施,有利于全民素質的提升。在大學體育教學中滲透人文素質教育是科學的也是必要的。
一、大學體育專業教學過程中滲透人文素質教育的意義
人文素質教育是教育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人文素質教育對于優秀人文精神的傳承和發展,學生價值理念的形成以及身心的全面發展都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大學是人生觀、價值觀、道德觀逐漸成形的階段,在這個時期對學生實施科學有效的人文素質教育,有助于學生正確理念的形成,不僅如此,在大學體育教學過程中,有效滲透人文素質教育,有利于學生的自我提升,從而改變體育專業學生知識面比較狹窄的情況,提高學生的綜合創新能力,有利于學生的就業擇業。所以說,大學時期的人文素質教育更顯得尤其重要。
然而,據相關統計分析,我國的體育院校,除了開設必修的政治理論之外,幾乎很少開設人文方面的課程。長期以來,我們為培養高水平的技能型人才而不斷努力,卻忽視了人文教育的同步實施。從而導致了體育專業的學生,專業技術水平高、體育運動能力強,但人文底蘊薄弱、知識面狹窄的現狀。所以說,在大學教學中,滲透人文素質教育是十分必要的,只有基礎的理論教育、專業是技能教授與科學的人文素質教育向結合,把人文素質教育貫穿在教育整個過程中,才能培養出全面發展的素質人才。
二、大學體育教學中,滲透人文素質教育的方式方法
(一)充分利用體育課堂,科學合理的進行人文素質教育
體育運動融競爭性、合作性、教育性等特點為一體,在運動過程中可以培養人的團結協作能力、吃苦耐勞品質以及拼搏進取精神。所以說,體育運動本身就積淀有深厚的人文素質底蘊,體育課堂更是良好的人文素質教育平臺。
1.把人文素質教育貫穿在整個體育教學過程中,在教學過程中體現人文精神
教師在授課過程中,應該隨時留意學生的情感變化、體會學生的立場觀點,改變傳統的一成不變的教學方式,在課堂授課中融入關懷、尊重、信任、理解與責任,留意學生的點滴變化與進步,及時調整自己的授課安排并對學生作出科學的引導,讓學生在人文的關懷中切身領會人文素質教育,這是實施人文素質教育的一個重要途徑。
2.合理設置教學內容,及時抓住教學時機,科學滲透人文素質教育
在體育教學過程中,任課教師應充分挖掘體育課堂的專業化優勢,在傳授體育專業技術的同時,要注意結合人文素質的灌輸,讓學生在日常的課堂教學過程中、在體育運動訓練過程中受到熏陶。比如,在進行中長跑的訓練時,教師就可以適當的穿插吃苦耐勞教育;在設置籃球比賽或足球比賽,則可以為同學們講解團結協作的重要性,培養學生團結協作的精神。這樣的教學方式不但會在學生人文素質的培養方面收到良好的成效,而且會讓體育課堂,變的生動而且富有意義,從而提高同學們的學習積極性和學習興趣,大大提高教學效果。
但是在采用這樣的教學方式時,教師一定要注意課程設置與人文教育的科學結合,要善于抓住機會,要在合適的時機傳授最合適的知識,不要牽強附會。
(二)加強師資隊伍建設,提高體育教師人文素養
教師是知識的傳授者,是人文素質教育的實施者,教師本身的人文素養對人文教育的成功與否有著很大的影響。教師的工作態度、言談舉止、治學精神,都會讓學生在潛移默化中受到影響。教師如果沒有良好的素養,在人文素質教育過程中,就很難起到引導和教育的作用。所以要想提高人文教育的成效,必須先要加強師資隊伍建設,提高體育任課教師的人文素養。
為能讓任課教師的人文素養得到提升,學校應該有計劃的安排體育教師參加培訓,定期邀請在體育教學、科研上有突出貢獻的專家學者來學校講學,給教師提供自我提升的機會和條件。
另外,教師自身也要注意,要及時學習最新的教育理論,更新自己的教育理念,多讀書,多學習,讓自己的知識結構得到改進,讓自己的知識面不斷得到拓展,讓自己的精神世界更加豐富,從而讓自己的人文素養得到提升,并要在教學中科學合理的加以利用,讓學生受到良好的人文素質教育。
(三)加強學校文明建設,營造良好的校園文化氛圍
學校是學生生活、學習的大環境,對學生品格的塑造、價值觀的形成都有著非常重要的影響。學校的文明建設一定要得到足夠的重視,充分利用學校的現有條件,優化學校的人文環境,營造濃厚的人文氛圍,將校園文化,同學生的日常生活和學習緊密的結合在一起,為學生的人文素質教育提供必要的條件。
總之,雖然現在體育專業的人文素質教育,還未引起人們廣泛的關注,但是人文素質教育的意義卻不容忽視。希望體育院校的師生、關心教育的社會各界人士,都能對體育專業教學中的人文素質教育有一個充分的、科學的認識,共同促進人文素質教育的實施。
參考文獻:
[1]任玲艷.高校人文氛圍的營造及學生人文素質的培養[J].山西高等學校社會科學學報.2004.07.
目前,高等職業教育在我國得到了突飛猛進的發展,也取得了令世人注目的偉大成就。十幾年來,雖然我國高等職業教育的研究與實踐已經取得了十分豐碩的成果,但課程改革仍是高等職業教育變革的重點和難點,也是近階段中國高等職業教育發展中面臨的核心任務。而在培養新型現代化專業人才的職業教育中,學生的專業知識與動手能力的培養在職業教育各專業教學中的地位日顯重要,而學生的動手能力的形成和技能的提高與專業教師的教學示范實踐性環節息息相關。誠然,不同的專業有著各自的特點以及教師示范有著各種不同的教學手段。但是,在教師親自展示專業技能的動手演示的環節是相似的,同樣在示范教學環節中存在著一些教學現象與問題。
縱觀我國各層次學校的服裝專業教學實際現狀,特別是在專業課程示范教學環節中,演示手段上基本還沿襲著傳統的基于“圍觀”式示范教學模式。此模式的基本形式就是:在專業教室(或實訓室)專業教師為完成一件服裝實物而親自動手演示操作,學生則在教師周圍悉心觀看教師的操作……此模式授課方式必將反映出了,教師難以保證重復演示的效果;學生觀看的清晰程度、反應接受速度;學生基于被動式的接受教學;學生學習專業的積極性、主動性難以被充分調動起來等等問題。顯然,在實踐示范教學環節上存在許多有待改進的問題。因此,必須對專業課程在示范教學模式和教學方法進行研究與改革,從而提高職業教育專業課程的示范教學效果,促進服裝專業人才動手能力的培養。
鑒于此,針對以上服裝專業課程現實教學中的教學的現象與問題,特提出服裝專業“多媒體設置”教學模式:“教師示范+多媒體同步演示+人機互動”教學演示模式。采用“多媒體設置”教學模式,能改變教師傳統的實踐教學示范模式和學生獲取知識的感受模式,從專業實踐教學環節上,注重提高學生實踐能力和創新探究能力的培養,能促進提高教學質量。
“多媒體設置”教學模式,即“教師示范+多媒體同步演示+人機互動”教學模式,其基本形式表現為:專業教師在教學示范的同時,用攝像機(或高倍清晰的攝像頭)同步投射到大屏幕,學生能實時觀看,同時教師演示全程即時存入電腦中,為學生反復觀看演示提供了示范教學的影像,學生也可以根據自己的學習程度有針對的進行再學習與探究。
“多媒體設置”教學模式在教學改革中的體現如下。
一、“多媒體設置”教學模式與手段主要解決如下示范教學現實問題
1.解決教師示范過程中對學生圍觀人數的限制
在服裝專業教學中,由于服裝專業的實踐性較強,因此,專業教師在教學中為學生進行教學示范是必不可少的實踐環節,也是學生了解、明確和掌握專業技能形成動手能力的重要學習過程。而現狀是許多學校的服裝專業教師在給學生進行演示操作時,學生一般是圍著教師進行觀看。因此,學生人數較多自然就會出現里外三層的情形,并且會出現觀看演示的清晰程度受到學生離教師遠近距離的制約問題。顯然,專業教師動手演示的教學效果對“圍觀式”學生的有效人數是有限制的。因此,“多媒體設置”教學模式能較好的解決專業教師在進行示范教學時對學生人數的限制,全班的學生以觀看投影為主。同時,教師也能在較“寬松”的環境中做好每一次的示范操作,學生能更好的進行觀摩學習與相互討論,應該說對學習者的人數沒有一定的限制。
2.解決教師示范過程中對教師示范的次數和材料的限制,降低教學成本減小教師勞動強度
盡管教師備課充分,實踐材料準備齊全,但教師示范教學過程結束后,學生總有疑難問題需要解答,甚至教師還需要再次進行演示操作與講解。因此,教師再次進行示范操作或局部演示都需要占用課堂中時間,同時還需要消耗演示用的材料。而在服裝演示操作的過程中,也有其專業特點那就是如果是在整件服裝上進行局部演示,服裝大多的部位是不能重復的并且還要求對稱性或單一性的操作。而在服裝材料的使用上,教師在備課時就需要準備更多的操作材料。因此,“多媒體設置”教學模式不僅能進行“倒放式”影像反復演示,教師可以在第一次演示結束后,做到根據自己的操作影像一邊演示一邊反復講解與答疑,并且還能大大的降低教學成本和減小專業教師的勞動強度。
3.教師能將新材料、新工藝和新技術及時引入課堂教學中
專業教師大都關注本專業的發展方向和前沿技術的運用,服裝專業教師更是如此。因此,在教學示范中,教師比較注重專業發展中新材料、新工藝和新技術的應用,能結合教學實際及時引入到課堂教學中。事實上,在“多媒體設置”教學模式的影像資料中,保存有不同的專業教師的操作示范過程,其中各位教師采用的不同的材料、工藝和不同的應用技術也能有所對比。因此,專業教師在運用“多媒體設置”教學模式時,勢必會加以瀏覽和選擇示范影像資料。通過比較,能反映當前專業的新材料、新工藝和新技術的運用現狀,也必將引起其他專業教師的關注與學習。所以,專業教師在備課時自然地將較先進的、已有的影像資料的新技術應用到教學示范中,使學生在課堂上及時了解與學習新材料、新工藝和新技術。同時,專業教師通過比較,為教研室進行教學研究和教研活動提供了相互學習交流的基礎,更能幫助年輕的專業教師在業務上有針對地快速提高。
4.在有限的課時內,增大了專業課程中的信息量,提高了學生學習專業的興趣,有利于專業教學
培養學生濃厚的專業學習興趣,是推動學生學好專業前進的原動力,而有興趣的課堂教學和學習材料對學習成效有很大的影響。專業教師在授課中運用“多媒體設置”教學模式,不僅能給學生傳授專業知識與技能,而且還能在有限的課程中提供本專業發展的大量信息,這無疑在擴大學生專業知識面的同時,也必將提高學生學習專業的興趣。有了興趣,就會促進興趣,以此形成良性循環。學生學習專業的興趣一旦被激發出來,學生就會積極地、自覺地投入到學習活動中。因此,專業課堂上學習專業氛圍濃厚,有利于專業教學。
5.學生變被動性為主動性的學習方式,探究學習自主獲取專業知識
現代教育理念要求教師注重學生的參與活動,這就需要教師通過精心的設計,把教師的“教”反映在如何引導學生“學”的一個促進過程。“多媒體設置”教學模式能讓學生自主參與學習活動,從而發展學生自主獲取知識的能力。
服裝專業教師在完成示范教學環節后,可以解答學生提出的各個疑難問題。如果學生還有疑問可以自己動手在電腦上“回放式”反復觀看影像資料,學生之間可以相互討論與研究,直至徹底理解、掌握學習的內容。如果學生在規定的學習內容完成后,求知欲還沒有滿足時還可以大量瀏覽本課任教師和其他專業教師的示范教學資料,能夠充分感受與吸收各位專業教師的教學風貌和專業知識。通過瀏覽、收集材料的活動,使學生感受專業知識就在身邊,產生對專業學習的親近感。因此,學生獲取專業知識方式可以變被動性為主動性。同樣,通過相互討論與研究,可以培養學生合作、創新意識和自主學習能力,從中體驗探究學習的樂趣。
二、“多媒體設置”教學模式在其它專業示范教學中的借鑒
1.“多媒體設置”教學模式在不同專業的實踐教學環節具有普遍的借鑒和推廣作用
“多媒體設置”教學模式不同于一般形式的“多媒體”教學,它的特點主要體現在:教師的現場動手示范,以及教師的演示過程實時記錄和保存下來形成教學資源,教師和學生都可以根據自己的教學需求進行隨時加以運用,并且還能提供本門課程不同教師的各種教學資源。
不可否認,不同的專業有著各自的特點,以及教師示范有著不同的教學環境和各種不同的教學手段。但是,在教師親自展示專業技能的動手演示的環節形式是相似的。因此,在示范教學環節中同樣存在著以上類似的教學現象與問題。在多媒體形式與技術的運用過程中,教師可以結合各自專業的特點和教學的側重點加以運用多媒體的設置。可以說,“多媒體設置”教學模式在不同專業的實踐教學環節具有普遍的借鑒和推廣作用。
2.建立標準的示范教學專業教室的啟示
在培養新型現代化專業人才的職業教育中,學生的專業知識與動手能力的培養在職業教育各專業教學中的地位日顯重要,而學生的動手能力的形成和技能的提高與專業教師的教學示范實踐性環節息息相關。大凡有示范環節的教學與學生的練習環節大都在一個授課地點完成,如果運用“多媒體設置”教學模式,是否在硬件投入上會增加教學成本?事實上,在職業教育中專業教室(或實訓室)和普通教室是按專業并存設置現象較為普及。因此,在運用“多媒體設置”教學模式時,可以根據各個系部、年級設置若干個標準的示范教學專業教室。在建立時,不同的設備、不同的專業可以設置在同一示范室的不同位置,同時可以根據清晰的程度、教學要求設置多頭攝像,學生可以從不同的角度進行觀看。
建立標準的示范教學專業教室,旨在各個專業的不同教師在示范教學環節時進行輪流使用,形成公用的示范教學專用教室,學生能清晰的觀看教師示范,教學示范完成后的學生練習則可以安排在其它校內實訓教學場所進行。因此,“多媒體設置”教學模式可以根據各校的經濟實力、系部劃分、專業設置來建立數量不等的標準的示范教學專業教室,可以體現最大效率的使用教學資源,利于實訓設備的集中管理,解決各專業教室重復設置問題。所以,在此類教學硬件投入上不但不會增加教學成本,反而可以節約教學投入成本。
三、多媒體課件的開發與運用
為組織、發動廣大干部群眾參與人文精神大討論,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總結提煉具有時代特征、渝北特點、并為廣大干部群眾所認同的渝北人文精神,8月23日,我區分別召開社會各界人士和專家學者人文精神專題研討會。區委書記劉光全主持研討會并強調指出,人文精神的研討過程就是大家受教育,提升精神境界的過程,這一過程比結果更重要。區委副書記劉忠華、區委常委宣傳部長鄭和平參加了研討會。
會上,與會代表同志和專家學者分別結合自己思想和工作實際踴躍發言,指出人文精神的重要性、豐富內涵和具體特征,以及渝北應該怎樣樹立、樹立什么樣的人文精神,并且闡釋了自己認為的渝北人文精神。社會各界代表表示,要充分發揮示范引導作用,帶動本地區本行業、本單位本部門的干部群眾積極參與人文精神大討論,把總結提煉的過程變為干部群眾學習教育的過程,使大家更加清楚單位實際,更加明白工作責任,促進事業發展,推動工作進步。
劉光全指出,市委二屆九次全會提出的解放思想,主要是解決思想觀念問題和精神狀態問題。在此之前,我區自己總結的時候,已經意識到這個問題,思想觀念的“滿”、“短”、“小”,思想不解放、觀念陳舊仍然是目前特別是干部存在的突出問題。這兩大問題引起了我們的共鳴,想借全市的大氣候很好推一下。推動渝北思想大解放,觀念大轉變,精神狀態有一個大的好轉。我們的目的是,通過渝北人文精神的探討、研究,使大家都參與進來,受到教育,使已有的精神得到發揚,使干部群眾的思想、精神境界得到升華,在思想上打下烙印。如果大家都提高了,都有了一種狀態,對工作的推動就容易些,社會就發展了。人文精神應該有“三性”,一是歷史性,它是一個地方歷史文化的反映;二是時代性,符合時代的要求和發展方向;三是傳承性,對今后有很重要的指導作用,能夠傳承。沒有這三性,人文精神肯定有問題,或者沒有特點。總結提煉人文精神,就是一個讓廣大干部群眾受教育、強素質、增動力的過程。這一過程比人文精神到底是哪幾個字更重要。至于最后是哪幾個字,哪幾句話,最后肯定要出現,但不是主要的。如果認為請幾個專家來論證,弄幾句話出來,渝北的廣大干部群眾就有了這種精神,這是不可能的。就象解放思想大討論活動不能體現在單位開了多少次研討會,發了多少期簡報,寫了多少篇文章。檢驗的成果只能是工作究竟得到多大改進,渝北的發展是不是進一步加快了,廣大干部群眾是不是得到了實惠。
Abstract: this paper expounds the importance and necessity of land circulation, introduces the land circulation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the land circulation problems in the process of the measures, improve the land circulation enthusiasm, and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agriculture.
Key words: the countryside, land circulation, existing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中圖分類號:G812.42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規范農村土地流轉,是大力發展現代高效農業,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產出率,促進農業規模化、集約化經營,增加農民收入,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必然要求。洛陽市緊緊圍繞富民強市的總體目標,把握轉變農業發展方式,建設現代農業這條主線,實現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的目標,做好土地流轉這篇“大文章”,推進現代農業發展。
一、土地流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土地流轉是建設現代農業的基礎性工作,只有使一部分農民土地通過流轉向另一部分農民集中,農業才會形成集約經營,在一定程度上說,沒有土地流轉,就沒有現代農業。實現土地流轉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重要性:
1、有利于減少土地拋荒。由于農村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加上種田效益低下,每個村都不同程度的存在耕地拋荒現象。因此,通過實現土地流轉,將連片拋荒地,集中由少數人通過投入資金、技術來開發經營,既可以減少土地拋荒,又可以達到合理利用土地,增加農民收入的目的。
2、有利于促進農業產業化、規模化生產。由于過去主要是一家一戶分散經營,生產、產品都形不成規模,市場競爭往往處于劣勢。一些有一技之長的種田能手要求擴大規模經營或經營項目,卻缺乏土地,而另一部分從事非農產業的農戶卻無力或不愿耕種土地。這是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發展到一定階段,特別是農民市場觀念的增強以及新型農民的出現,強烈要求實行土地使用權進入市場流轉。實踐證明,只有通過流轉才能有利于解決和實現土地、勞力、資金、技術、信息等生產要素的優化配置和組合,才有利于發展適度規模經營,促進農業結構的調整和優化,增強農產品的市場競爭力,從而有利于提高農業經濟效益,有利于農業增產和農民增收。
3、有利于推動土地使用權進入市場。“明確所有權、穩定承包權、搞活使用權”,這實際上就提出了一個耕地使用權轉讓市場的問題。要規范這一市場,就必須建立健全土地流轉機制,使土地流轉在規范有序中進行。土地流轉是發展現代農業,實現農業增效的必然趨勢。一是農業規模化經營的需要。農村土地承包到戶后,土地經營比較零散,成片的土地被分割成幾塊,由各家各戶自主經營,致使經濟效益比較低下,農業人均收入占農民人均總收入的比重越來越少。在集約化、規模化經營的今天,土地流轉政策的實施更是勢在必行。二是農業產業化經營的需要。隨著農業機械化程度的提高,形成了新型的農業生產能手,他們對土地的規模化要求更高,從而建成大規模的農產品基地。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可使土地資源向專業大戶、種養能手集中,形成連片專業規模經營,促進農業產業化健康發展,提高土地的生產能力。三是農村勞動力轉移的需要。增加農民收入的最大程度是轉移農民,土地流轉是轉移勞動力的必然趨勢;同時,從事農業生產的種田能手、造林能人、營銷大戶們又迫切需要更多的土地來拓展經營規模,實現規模化經營。四是土地流轉必然為農業標準化生產、品牌建設、名牌效應提供重要條件。五是推動實現現代化的必然選擇。
二、土地流轉過程中存在問題
1、思想的根深蒂固,承包土地流轉困難。勞動力轉移寧愿造成土地閑置也舍不得將土地流轉出去,家里還有一些離不了鄉土的成員,如老人、婦女、小孩,致使土地廣種薄收。
2、農村中存在農業副業化、耕地非糧化、農民兼職化、勞動力老齡化、村莊空心化、收人多元化、粗放經營,所以流轉的迫切性不高。
3、期望值太高,不利于流轉。有些當前處于自己對土地無法經營,對自己收人比重少,影響不大,抱著無所謂的態度,流轉的效益不高,從中得益的欲望不高,認為土地流轉沒有多大的價值,積極性不高。
4、土地流轉操作不規范。表現在大多數農戶之間的土地流轉,只有口頭約定,沒有書面合同。
三、土地流轉過程中存在一些問題的對策措施
(一)創新觀念,提高土地流轉的積極性
家庭承包經營制度的農戶小規模經營與現代農業集約化經營的矛盾,有關部門要立足為民辦實事,加強土地流轉工作的引導,把它列入重要的議事日程,結合實際,多形式、多渠道、積極穩妥地開展土地流轉工作,把土地流轉與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有機結合起來,促進資源的合理配置,推動農業產業化發展。
(二)建立機制,推動土地順利流轉
建立適應現階段土地經營的流轉機制,研究制訂土地流轉的原則、方式、程序,流轉合同簽訂等,統一制訂印發流轉合同,并認真組織實施,有效地解決政策不明、流轉無序的問題。在政策法規范圍內,主要采取轉包、租賃、互換、轉讓四種形式進行土地流轉。建立激勵機制,鼓勵發展適度規模經營,支持通過土地流轉發展起來的種養專業戶,重點扶持種糧大戶,以確保糧食安全。
(三)健全網絡,強化土地流轉的管理和服務
1、建立土地流轉管理機構。以鄉鎮農業服務中心為依托,建立農村土地流轉交易服務中心,指導辦理流轉手續,協調處理各方面的關系。2、健全土地流轉網絡。村設立服務站,明確村會計為信息聯絡員,及時收集各村待轉出土地信息和土地需求信息,服務中心以村為單位登記上表,統一規劃、統一辦理手續。3、規范運作,保障權益。土地流轉合同要制定違約責任,到期(或違約期)的地上作物處理辦法等;通過規范服務,防止了各類矛盾糾紛的發生。4、建立土地流轉信息庫,收集土地流轉信息。5、成立土地流轉中介服務組織,按照“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開展中介服務,正確引導和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切實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推進土地規模經營,實現農業產業化發展, 促進農業提質增效和農民增收。
(四)加強引導。促進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全縣土地流轉的空間布局是:原則上保持土地的用途不變,糧田流轉給種糧大戶,用于種植糧食、蔬菜等。加強土地流轉的引導,采用適度規模經營,以有利于農業規模化、產業化發展。
(五)有效運作,培育新型農業產業
服裝專業是一個對從業人員要求極高的行業,其不但要求服裝設計者就有較高水平的專業能力,還要有一定的創新能力以及實踐能力。然而,通過對各大高職院校的調查和研究我們發現,很多學校都不同程度的存在著各種各樣的問題,諸如:重藝術、輕技術;重視紙上效果、輕視服裝內涵等。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我們要向提高高職教學的教學質量,為我國服裝設計輸送更多高質量的人才,就必須要加強對存在與教學之中的問題的研究。
一、現階段,存在于高職服裝設計專業教學中的問題
(一)課程培養體系陳舊、落后
縱觀我國各大高職院校的服裝設計專業,我們不難發現,很多高職院校的服裝設計專業仍舊停留在傳統的教學模式和辦學思維之上,在構建課程體系的過程中,缺乏對學生創新能力的重視:首先,很多教師在教授服裝設計專業的過程中,并沒有及時的將服裝界的最新發展動態高職學生,使得學生不能夠在第一時間掌握并了解服裝界的變化,阻礙了學生在現有水平之上的突破和發展。第二,由于受到傳統的文理分科的影響,使得學生的知識面過窄,阻礙了學生了解其他知識。
(二)理論課、實踐課失衡
服裝設計專業不同于其他專業,對于服裝設計專業來說,理論知識只是一種工具,更多的則是需要學生以理論知識為基礎進行主體思考,只有這樣才能夠更好的創造出新穎、獨特且實用的服裝。然后就目前的現象來看,很多高職教師在教學的過程中,過分的強調理論知識的教學,忽視了對未知領域的探索以及對學生思維的培養。這樣的情況使教學工作出現了嚴重的缺失。
(三)考核評價體系落后
良好地評價體系能有效地調動學生的學習熱情,能夠再不打擊學生學習積極性的基礎上,幫助學生找到自身的薄弱點。然而,就目前的現狀來看,存在于我國高職服裝設計專業教學工作中最主要的問題就是評價體系落后:首先,很多高職院校仍舊是以理論知識為主要的考試內容,并以學生的成績作為評價的依據,這樣的情況不但背離了服裝設計專業的教學目標,而且還嚴重的打擊了學生的積極性。此外,由于設計是一個“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專業,并沒有一個統一的評價標準,這就使得很多教師在評價學生的作品時往往會帶有較為濃重的清晰化色彩,即,按照自己的喜好來評定學生的作品。這樣的評價方式,不但忽視了學生的努力,更打擊了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嚴重的時候,甚至會導致學生出現厭學的情緒。
(四)過度的追求設計的新穎,忽視了對實際情況的研究
實用是設計師在進行設計工作時所要考慮的首要問題,如果一件設計脫離了實際,那么無論其多么的新穎、漂亮,都是毫無價值的。目前,很多高職教師在教學的過程中,一味的追求設計的新穎、追求紙上的效果,致使學生在進行服裝設計的時候,忽視了對實際情況的調查和研究,使得很多設計根本不能夠應用于實際生活當中,甚至不能夠制作。
二、采取有效措施解決教學問題,全面推動服裝設計業的發展
(一)要優化課程設置,構建完善的培養體系
首先,教師必須要加強對服裝界的關注,并要及時的將服裝界的動態傳遞、告知給學生,使其能夠在第一時間內了解并掌握服裝界的動態以及發展趨勢。其次,教師必須要加強對學生的實際情況的了解,全面掌握其知識的薄弱點,繼而要以現行的教材為基礎結合學生知識上的薄弱點編寫補充教材,以此來幫助學生了解其他方面的知識,構建完善的知識體系,消滅知識上的薄弱點。第三,要合理的調整課程設置。在這方面,教師要以學生和學校的實際情況為基礎,合理的調整實踐課和理論課的比例,避免出現實踐課多于理論課或者理論課多于實踐課的情況,只有合理的配置實踐課和理論課的比例,才能夠有效地讓學生在實踐的過程中掌握理論知識,并通過理論知識來指導實踐。
(二)要構建符合服裝設計專業的特點的考核評價體系
在這方面,教師必須要在繼承傳統評價體系的優點的基礎上,全面革新評價體系,構建新型的、適用于服裝設計專業的評價體系。首先,要革新評價內容,不能夠單純的理論知識為主要的評價內容,而要將學生的日常設計、作業等也一并納入到考核內容之中,力求更加真實地反映學生的實際能力和情況,避免學生在考試前突擊學習而獲得高分情況。其次,要多采取多教師評分制。在評閱學生的日常設計和作業的時候,學校必須要采取多教師評分制,即,要成立評分小組,對于同一份設計,每位教師都要基于一個恰當的分數,而后取平均分當做該份設計最終分數,只有這樣才能夠避免情緒化評分,才能夠確保給予學生公正、客觀的評價。
(三)要處理好創新與實用之間的關系
對于服裝設計專業來說,如果一味的追求創新,就會使服裝脫離實際;反之如果過度的追求實用,就會限制學生的創新思維。因此,教師必須要處理好創新與實用之間的關系。對于低年級的同學來說,教師可以采取“重創新、輕實用”的教學策略,這樣能夠幫助學生更好的打開思維,培養其創新精神,并能夠為日后的學習打下堅實的基礎。而對于高年級的同學來說,教師則要采取“重實用、輕創新”的教學策略。這是因為,經過前一階段的學習,學生已經具備了一定的創新能力,并形成較為成熟的創新思維,這時候在回歸到設計的本質——實用上來,就不會限制學生的思維了。
(四)要加強與社會之間的聯系,打破學校與社會之間的屏障
對于高職的服裝設計專業來說,其與高等院校的服裝設計專業有著本質上的區別,其更加面向市場、面向社會。因此,教師必須要采取有效地措施加強教學與社會之間的聯系,著力打破學校與社會之間的屏障。首先,要帶領學生走進工廠,讓其了解服裝設計、生產以及銷售全過程,如果學校有條件,還可以讓學生深入到各個環節之中,以此來強化實踐。其次,要聘請服裝設計人員、工廠技術人員等定期來學校開展專題講座,使學生更好的了解實際情況,縮小學校與社會之間的差距,使學生能夠在畢業之后更好的走進社會并適應社會。
結束語:
總而言之,高職教師要想做好現階段的服裝設計專業的教學工作,就必須要加強對實際情況的調查和研究,全面掌握在于教學工作之中問題,并要做到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只有這樣才能夠尋找到行之有效的解決措施,才能夠更好的提高教學的質量,培養出更多的符合社會需求的服裝設計師。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