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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計作用更顯著在審計作用上,傳統的財務審計主要是保障會計信息的真實、正確和合法,保護組織資產的安全完整,其功能是保護性的,作用有限;而績效審計不僅要監督組織的財務收支及其有關經濟活動的真實性與合法性,更重要的是要從全局的角度,評估組織經營管理活動的經濟程度和有效程度,探尋影響組織績效高低的原因,并提出改進意見與建議,指出進一步提高績效的路徑與方法,其建設性和控制性作用尤為突出,由于這種審計活動已拓展到經濟、社會、政治等諸多方面,因而作用是無限的。
(一)順應審計發展趨勢的需要國家審計署在《2008至2012年審計工作發展規劃》中明確指出:“全面推進績效審計,促進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提高財政資金和公共資源配置、使用、利用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促進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推動建立健全政府績效管理制度,促進提高政府績效管理水平和建立健全政府部門責任追究制?!币爸嫿冃徲嬙u價及方法體系。認真研究,不斷摸索和總結績效審計經驗和方法,2009年建立起中央部門預算執行績效審計評價體系,2010年建立起財政績效審計評價體系,2012年基本建立起符合我國發展實際的績效審計方法體系?!笨梢姟兑巹潯芬褳槿嫱菩锌冃徲嬅鞔_了時間表,其發展趨勢將難以阻擋。
(二)提高人民銀行履職水平的需要績效審計通過評估人民銀行對公共資金和資源的管理效率與效果,揭示人民銀行在履行職責中存在的問題,同時對人民銀行資金和資源的管理情況進行全面綜合評價,并與預期目標進行對比,分析差距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使各級人民銀行能正確、高效地履行職責,充分發揮宏觀調控作用,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地發展。
(三)完善人民銀行內控管理的需要績效審計的一大優勢是將審計監督的關口前移,能有效改變目前人民銀行內審以事后監督為主的局面,將審計監督的關口前移到事前和事中,使人民銀行內審實現從查錯糾弊向預防和控制轉變,從而促進人民銀行不斷健全和完善各項內控管理制度,加強內控管理,完善內部控制和監督體系,有利于各級人民銀行依法、合規、科學、高效地行使人民銀行職能,實現人民銀行工作目標。
(四)建設節約型人民銀行的需要績效審計的主要內容是對資源的經濟性、管理的效率性和工作的效果性進行審計監督和評價。為響應建設節約型社會的號召,人民銀行總行提出了建設節約型人民銀行的要求,各級人民銀行卓有成效地開展了創建活動。并且從2006年開始,人民銀行已實行部門預算管理模式,中央財政削減人民銀行系統的經費預算,特別是基層人民銀行的經費預算大幅度縮減。因此,適時開展人民銀行績效審計,實現支出節約、支出合理、支出得當的績效管理目標,既是各級人民銀行領導和員工關心關注的熱點問題,也是建設節約型人民銀行的客觀需求。
三、人民銀行績效審計的模式探索
(一)人民銀行績效審計的目標和立項原則1.人民銀行績效審計的目標。通過審計,對被審計單位履行職責時資源使用的經濟性、業務管理的效率性和職責履行的效果性進行審核評價,確定其資源使用是否得當,是否進行了有效管理,是否實現了人民銀行的職責目標。2.人民銀行績效審計的立項原則。在績效審計立項時,應堅持重要性、時效性和周期性的立項原則。重要性是指選擇的項目是否舉足輕重,是否與人民銀行職責履行息息相關,并且是上級行關注和員工關心的。時效性是指項目的選擇時機是否恰當,過早則可能問題尚未顯露出來,不利于作出客觀評價;過晚則可能時過境遷積重難返,不利于問題的糾正和績效改進。周期性是指在一定的期間內,對所有應審計的單位進行持續關注,周期性的有計劃隨機選擇績效審計項目,從而保證審計的覆蓋面。
(二)人民銀行績效審計的任務和范圍1.人民銀行績效審計的任務。主要是對各分支機構及其部門財力、人力、物力及其他資源使用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進行審計評價,從而促進人民銀行持續改進提高履職績效。2.人民銀行績效審計的范圍。包括對各分支機構履行職責或開展某一專項業務時的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進行客觀、系統的檢查和評價。所謂經濟性,是指以最低的資源投入取得一定質量履職效果,即資源投入是否節約;效率性,是指以一定的資源投入取得最大的履職效果,即資源投入是否講究效率;效果性,是指在一定程度上達到預期履職結果,即資源投入是否得當。
(三)人民銀行績效審計方法和技術1.調查研究法。調查研究也是傳統財務審計方法,只不過財務審計中處于從屬地位;而在績效審計中,由于需要大量了解和掌握被審計單位的績效信息,以及相關的行業資料等,因而調查研究法是績效審計的主要方法之一。調查研究的方式主要有問卷調查、績效面談、電話調查、函證調查等,在績效審計過程中,上述調查方式通常需要綜合運用,單獨只運用其中的一種方法不利于全面了解被審計單位的情況。此外,由于調查結果受人為因素的干擾較大,所以抽樣調查時一般要保證足夠的樣本量。2.統計分析法。統計分析是績效審計中主要和常用方法,在進行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評價時,常用的統計分析方法有線性分析、回歸分析、相關性分析、假設檢驗等,用以找出因果關系、目標差距及影響原因。統計分析方法準確性較高,結論相對科學可靠,但相應地要求審計人員必須具備一定的數理統計知識和數學分析能力。3.經濟分析法。除了調查研究和統計分析以外,績效審計中還要運用經濟分析技術方法進行績效測評,通過分析財務信息和非財務信息,建立其評價指標和評價標準體系,并進行對比分析和總體評價。評價指標和評價標準可以是定性的,也可以是定量的,并且把定性分析和定量評價結合起來,以保證審計結果的客觀性和審計評價評價的公正性。
(四)人民銀行績效審計程序1.準備階段。一是制定內部審計年度計劃時要明確績效審計項目;二是在開展績效審計項目前進行審前調查,對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和有關人員、要素指標等進行初步調查,為針對性地制定績效審計方案打好基礎;三是制定績效審計方案時,要對審計項目的組織架構和業務管理進行審查,確定審計評價指標、評價標準和審計目標。2.實施階段。一是制定績效審計實施方案;二是與被審計單位進行交流;三是收集信息和數據;四是進行分析和評價并得出績效審計結論。在這一階段中,審計人員必須依據績效審計目標,充分收集相關的審計證據,并對其進行歸并、匯總、分析和評價,從而得出相應的績效審計結論。3.報告階段。一是撰寫績效審計的內審初步意見并向被審計單位征求意見;二是對被審計單位的反饋意見和審計證據進行綜合分析,提出審計結論和加強與改進管理的意見建議,撰寫績效審計報告并向派出行或上級行報告;三是根據相關制度和保密規定在一定范圍內實行審計公告;四是跟蹤績效審計報告,及時根據領導的批示意見搞好信息反饋,督促績效審計報告意見與建議的有效落實。
更要尊重內部利益相關者的利益,以此來喚起被審計者觀念上和情感上的認同,為實施內部審計行為奠定基礎。當前商業銀行業務已經發展到高度精密分工階段,其內部利益相關者———主要指經營者和普通員工———的人力資本往往具有高度專用性,他們離開了熟悉的工作環境后并沒有別的謀生之道,換言之,他們在入行之時就將未來的收益抵押給了銀行,成為企業風險的最后承擔者。盡管股東也是企業風險的重要承擔者,但他們可以通過資產轉讓的方式將部分甚至全部風險讓渡出去,尤其是當企業成為了上市公司之后。如果忽視了內部利益相關者的利益而去探討內部審計,內部審計活動將失去必要的群眾基礎。
2.強調被審計者的全面參與審計活動,而不僅僅是由審計者全面包辦審計全過程。
“獨立性”和“客觀性”固然是內部審計的基本特征,但只要內審人員以還原事實本來面目為出發點,準確應用審計程序和審計技術,那么就可以說審計結論是公正和權威的,那種將被審計者作為“犯罪”嫌疑對象,將審計知識視為不傳之秘的觀點是絕不可取的。此外,盡管審計者的審計能力強于被審計者,但由于未處于業務第一線,他們對各類交易本質的理解要遜于被審計者。如果僅由審計者單獨完成審計活動,很可能只是從程序到程序、從制度到制度來進行審計,無法真正實現防控風險的目的。引入被審計人參與內部審計活動與“獨立性”和“客觀性”并不矛盾。
3.強調內部審計要服務于組織價值創新,而不僅僅是“揭弊”和“震懾”。
商業銀行組織活動和生產要素的價值創造并不都是均勻分布的,有的活動和要素創造的價值多,有的活動和要素創造的價值少。管理者的一項基本任務就是根據不同階段要素創造價值能力的大小,及時調整資源配置,確保將有限的資源投放到組織價值創造最高的活動環節中去,盡可能提高組織的邊際產出,增加組織價值。如果不重視對決策合理性進行審計,即使明知資源投入不合理,但因為和制度要求并不沖突,往往也很難追責。
4.強調持續性的自我審計行為,而不僅僅是階段性的即時審計活動。
從知識管理的角度看,審計行為可以理解為將被審計者的隱性知識轉移給審計者的過程;而審計整改則是將審計者的顯性知識傳導給被審計者的過程,二者構成了“審計知識———業務知識———增值后的業務知識———增值后的審計知識”這樣一個雙閉環。被審計者在掌握審計知識后,可以此為標尺,對比自己及他人各項行為活動的合理性和合規性,當出現矛盾沖突時,首先檢查是自身行為存在不當,還是審計知識與實際情況不符。如果是前者,立即分析對整個業務流程的影響程度,以及采取整改措施所可能產生的代價;如果是后者,則將差異反饋給審計者,由其判斷是否需要修改審計規則。
5.強調審計者是銀行經營最重要的參謀,而不僅僅處于監督旁觀的位置。
從組織價值創造的角度來看,一些生產環節一旦不能實現價值的有效增殖,這一階段就必須給予放棄。內部審計者的優勢在于他們熟悉不同管理者的經營方法并可以進行對比,從而提煉出具有共同性的行為規則和思維觀念,并借助于內部審計活動,將這些好的做法和經營技巧予以擴散,這對提高銀行轉型成功幾率有著十分積極的作用。
二、商業銀行柔性內部審計案例
某商業銀行董事會決定對轄屬某分行財務事項進行一次全面審計,審計時限為2011年1月至2013年6月,審計范圍包括分行本部、兩個二級分行,審計內容包括但不限于財務制度建設、財務費用分配和管理、網點建設工作流程等情況。該行內審部門接受任務后,提出了擴散審計知識、增強被審計行持續自我審計能力、提升組織價值的審計目標。
1.審前準備階段。
主要任務是審計項目立項、組織審計前的調查、編制審計方案和通知被審計對象。此時審計者較常見的心態是沖動或畏難,被審計者則是規避防范或有限度的配合。因此,審計組負責人在完成了審計師隊伍組建后,即刻率隊到被審計行進行調研,基本掌握該行日常經營、組織架構和人員狀況;還就審計方案的編制向被審計者提出咨詢,邀請了該行相關骨干人員參與了部分審計模塊有效性測試的工作。為方便工作安排,審計組提前三周向被審計分行發出了審計通知書及資料需求,征求對日程安排的意見。這樣不但減少雙方的心理對抗,而且使審計目標和審計路線更加符合實際業務狀況,同時將審計理念以方案編寫的方式轉移給了被審計者,有助于該分行在今后的工作中持續進行自我控制。人際對偶關系采取了合作中的對立關系。
2.審計實施工作階段。
主要任務是訪談和溝通,測試內控評估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計量和帳戶測試、審計取證并形成工作底稿、編制中期審計報告。此時若沒有被審計者的配合,即使審計人員能力再強,也很難進一步開展工作。因此審計者容易產生速戰速決或與被審計者拖延到底心態,而被審計者則容易產生應付厭煩或抵觸對抗心態。人際對偶關系應采取對立中的合作關系,審計者不能放棄審計主導地位,更不能為迎合被審計者修改審計規則和審計方案,轉移審計重點。因此,審計組在正式進場后,按照內部審計規程要求,建立了實質性測試模型,對財務費用管理制度等五個方面發出七十余份審計確認書和咨詢函。在工作過程中,審計人員堅持“溝通是最好的審計武器”原則,及時聽取被審計行負責人的解釋。例如針對一個網點的選址決策問題,審計人員除了調閱全部審批流程記錄和制度規定,還邀請該行部分人員參與到實際審計工作,通過模擬該項決策全過程,運用“心證”的方法,找到了問題產生的原因,同時發現,原有審計方案缺乏對網點開業后的分析評價模型,不能全面正確估計網點選址的科學性,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補充。
3.審計報告階段。
主要任務是完成審計報告、正式書面征求被審計者的反饋意見、領導審定審計報告、提出審計建議及整改要求。此時審計組已離場,審計事實也基本明確,審計者很容易出現放松或批判的心態,被審計者則是抵觸和干擾心態兼而有之。但審計建議必須在被審計者反饋意見的基礎上提出,因為這不僅關系到建議本身是否符合實際,更關系到審計雙方雙向知識轉移能否得以順利完成。人際對偶關系應采取合作中的對立關系。因此,審計組主要負責人在退場前針對發現的十類三十二個問題,向被審計行分別口頭說明了審計依據和審計組的判斷,被審計行則對其中二十四個問題提出了不同看法。退場后,審計項目組逐條研究反饋意見,還邀請被審計行經辦人員進一步講解具體業務知識,最終確定了二十三個問題,在向董事會報送審計報告的同時,向被審計行發出了整改意見書,就判斷審計發現的依據、風險暴露程度、整改途徑、今后管理中應注意的問題等進行了詳細說明。
4.后續審計工作階段。
主要任務是聽取被審計單位的整改匯報、制定后續審計方案和形成后續審計工作底稿、編寫后續審計報告、擴散審計與規范管理。一般情況下,審計雙方心態都是息事寧人,盡快結束,以便進入下一階段工作。尤其是被審計者,除非存在重大意見分歧,否則不會再糾纏于某些字眼或細節。正因為如此,如果雙方都敷衍了事,審計知識擴散就有可能流于形式。因此,項目組再次來到被審計分行,向分行本部及其所轄屬的全部二級分行相關人員詳細講解了財務審計的方法、技巧和管理中容易發生的問題,當場回答了二十個問題,對未能解答的三個問題進行了記錄和深入了解(后發現是審計人員對具體業務情況了解還不深入所致,盡管這不影響最終的審計結論,但仍對審計模塊庫的參數進行了微調,確保今后工作的精確度)。同時,審計組還輔導各二級分行建立了自己的財務風險暴露指標體系、自我審計模塊庫和日常審計程序,確定了預警閾值,幫助設立了審計監測崗位。人際對偶關系采取了合作中的對立關系。
5.成果運用階段。
主要任務是高管層對審計意見和建議的批示、職能部門對審計建議的采納、相關責任人的移送處理。審計者的主要任務就是將結果及時通知被審計者,使之進一步加深對審計發現和審計規則的理解,提高持續性自我審計的積極性。人際對偶關系應采取合作中的對立關系。因此,審計組及時將董事會的審閱意見向被審計行做了傳達,并在一年后對該分行進行了回訪,發現該行財務管理和經營狀況目標明確,脈絡清晰,制度體系完整,各級領導對決策合規性和合理性的理解更加到位,有章不行、有據不依的情況大大改觀,真正實現了從“治病”到“治未病”的轉變。
三、提高商業銀行內部審計效率的幾點思考
我國商業銀行內部審計機構和審計機制建立時間并不長,不少人對內部審計的認識和理解還有偏差,管理層有必要加強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1.建立內審人員與業務人員的定期交流和輪換制度。
由于處在銀行經營不同環節,內審人員和業務人員所掌握和了解的企業組織知識各有側重,有必要建立定期聯系制度,彼此溝通工作心得,既使使審計人員能夠“接地氣”,又使業務人員及時掌握最新審計信息;同時還要建立定期輪換制度,通過審計雙方相互轉換角色,在工作中理解和掌握不同知識,融會貫通。只有這樣,才能消除人們對內部審計人員素質的疑慮。
2.要建立全員審計的理念。
從國內外眾多企業發展歷程看,風險控制體系建立已從強調評估風險控制是否滿足組織目標的事后被動反饋,轉向強調根據組織內部目標來主動控制風險。這就意味著審計不是一時一地的事,更不是內部審計機構一家的事,而應納入企業持續不斷的經營行為范疇內,由組織全體成員共同完成。審計項目的結束不應表明風險控制的結束,相反,組織各級成員應不斷調整審計戰略,緊密關注那些高風險的領域,以提供更加相關符合管理需求的準確信息。只有這樣,才能將內部審計“形式上的獨立”與“精神上的獨立”有機地結合起來。
(二)評價對象商業銀行具有分支機構發達、業務多元的特征,特殊的管理架構與經營模式決定了其內控評價對象應涵蓋機構單元與業務單元兩個方面:從機構單元來看,審計對象可以是某一級經營機構,如總行(一級法人)、一級分行、二級分行等不同層級的機構,層級不同,管理權限、經營范圍均有不同;從業務單元來看,業務分類為公司類存款、個人存款、中間業務、銀行卡業務、電子渠道業務、財務管理、會計管理、綜合管理等。
(三)評價方式通過查閱規章制度、政策文件、具體實施細則機構系統圖解,訪談相關人員,查閱前期審計結論等途徑,按業務規模適當抽取樣本,初步了解判斷被審計機構內部控制體系的基本運行情況以及效果。
(四)評價工具以審計對象機構單元和業務單元為評價對象,以測試表的方式搭建量化評價模型,開展內部控制初評。1.對業務單元逐一評價以公司類貸款業務單元為例,假定內控五要素的評分權重如表2。長,內部制衡關系復雜,對內部控制措施設計的要求較高,故對內部控制措施要素設定最高權重。假設內部控制措施先按滿分100分設計控制要點,所得分值按照60%的權重進行折算得分,再與其余四要素評分求和,評價公式為:Yi=Ai+Bi+Ci+Di+Zi*60%。Y為某業務單元內控評分;A、B、C、D分別為內部控制環境、風險識別與評估、信息交流與反饋、監督評價與糾正四要素的分項評分;Z為內部控制措施要素分項評分。其中:Max(Ai+Bi+Ci+Di)=40;Max(Zi)=100;Max(Yi)=100。參考內控五要素權重及其所包含的內容,結合所評價業務單元的經營特點,可以考慮按表3格式設計測試表。2.對機構單元的匯總評價機構單元評價建立在業務單元評價的基礎上,以某一種特定的量化計分形成對審計對象(機構單元)內部控制的整體評價。假定開展的是一項綜合性審計,針對審計對象的所有業務,鑒于當前商業銀行業務均衡發展的整體思路,可以考慮以算術平均的方式確定審計對象最終的內部控制得分。3.確定評價等級參考銀監會制定的《商業銀行內部控制評價試行辦法》,對內控狀況進行等級分類,從高到低分為五級,不同等級按百分制對應一定分值?;诹炕u價模型對審計事項和審計對象內部控制的評分最終可以轉換為對內部控制的定性描述,幫助審計人員合理判斷內控水平,從而考慮如何選擇后續審計策略。
二、基于內控量化評價的商業銀行內審增值策略選擇
通過對內控五要素的量化評價,可以直觀了解審計對象或某一類、一項業務的內部控制狀況,找到內控的薄弱環節,有利于循著內控缺陷分析的方向選擇審計策略。
(一)根據內控初評結果選擇測試路徑內部控制初步評分與等級的初步劃分,能幫助審計人員形成內控可信賴程度的基本判斷,參考“審計風險=固有風險×控制風險×檢查風險”的原理,有利于合理選擇審計測試方案。(1)高信賴程度,內控評級90分以上(一級以上),以符合性測試為主。內控可高度信任,說明審計對象具有健全、合理的內部控制,并且均能有效發揮作用,業務循環過程和會計記錄發生錯弊的可能性很小。此時審計組對審計對象制定的制度、辦法、流程、對其提供的財務報表、業務臺賬、檔案資料以及業務基礎數據均采取信任態度。審計人員基于一定的審計風險控制標準,可以用統計抽樣的方式繼續確定少量樣本,進一步判斷是否存在控制設計不夠合理或執行不夠嚴謹的可能,以促進內控體系優化與運行效率的提高。(2)中等信賴程度,內控評級70-89分(二、三級),有重點地開展實質性測試。中等信賴說明內部控制存在一定的缺陷或薄弱環節,或內部控制較為健全合理,但實際執行不力,影響了會計記錄的真實性和可靠性。此時,審計人員可根據內控評價模型的量化評價結果,重點針對低分單元與低分環節開展實質性測試;同時應避免對審計對象提供資料的過度依賴,要合理利用第三方信息形成證據的相互印證,敏銳捕捉薄弱控制環節下隱藏的違規或風險,通過推動內控促進潛在風險的化解。(3)低信賴程度,內控評級69分以下(四級及以下),更加全面的實質性測試。低水平的內部控制,說明審計對象的內部控制設計不合理,且多數執行無效,造成大部分業務管理失控,會計記錄差錯頻繁。審計人員應擴大抽樣,通過對多數業務、多數環節進行全面檢查,將審計風險控制在一定水平。要參考舞弊審計的思路,參照第三方標準與最佳操作范例,盡可能揭示低控制水平下的高風險,督促審計對象調整經營管理策略,從環境建設的角度啟動內控重建。
(一)依法設計人民銀行績效審計評價目標。人民銀行績效審計評價目標可以簡明地確定為:分析分支機構人力、資金、物資和信息資源使用的經濟性;通過對分支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履行工作職責情況、工作運行秩序、工作運行效率的審計評價,評價和提高分支機構履行中央銀行職責的效率和效果;對被審計分支機構實現既定目標的程度和所造成的各種影響進行報告,為決策層提供相關的評價意見,防范分支機構及工作人員履職過程中可能產生的各類風險。
(二)科學設計人民銀行績效審計評價內容。人民銀行績效審計評價核心的內容,是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所界定的工作職責和工作任務。人民銀行的績效審計的主要內容是對被審計單位和審計對象履行職責行為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進行綜合考核和評價。因而對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績效審計評價應該既要強調共性原則,關注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整個履職過程各個環節的合規性,又要強調個性特征,突出重點,著重考核工作績效。
1.合規性。包括內設機構工作崗位設置是否科學合理、是否符合內部控制要求,崗位職責是否嚴謹、完善,與履職相關的政策法規和崗位操作程序是否得到貫徹落實,履職過程中各個程序、環節是否都符合法律和制度規定。
2.有效性。其結果即表現為工作績效,所謂有效性包括有效率、有效果和有效益。有效率是指完成工作任務效率高、成本低;有效果是指履職取得預期結果;有效益是指履職過程及結果產生了正的外部效應,履行工作崗位職能對維護金融穩定、貫徹貨幣政策或是改善金融服務等產生綜合社會效應。工作績效是審計評價的重點所在,在具體評價中應適當增加其權重比例。
3.必要性。為綜合性審計評價內容,即在對工作人員履職的合規性和有效性進行評價的基礎上,對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及崗位設置存在的必要進行評價,評價的核心是該內設機構及內設崗位是否有存在必要,內設機構負責人在本職崗位上必備的任職條件和任職能力,工作人員是否具備勝任該崗位所必需的綜合素質和專業崗位知識,進而作出是否設置和內設機構及相關崗位,內設機構的工作人員是否有資質留任該崗位。
(三)科學把握人民銀行績效審計評價重點。一是工作業績評價。工作業績是績效審計評價的主要內容,工作業績好壞可以參照上級下達的任期工作綜合考評指標或辦法、同類先進單位達到的管理水平、單位本身歷史上最高業績水平,上級行通報的工作考評以及組織人事部門年度考核等;二是職責履行評價。重點對行級領導、主要業務部門負責人、要害崗位工作人員職責履行情況進行評價,評價被審計對象是否結合實際,創造性地開展工作,抓好上級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推進地方經濟的發展;三是財務成果評價。評價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合規性,并對財務管理措施、辦法和成效進行評價;四是資金安全風險評價。主要對存貸款資金、聯行資金、清算資金、國庫資金、發行基金的安全性和風險性狀況進行評價;五是內部控制評價。評價各業務部門內控制度的建立、健全情況,內控制度的執行、落實情況,內控制度的檢查、監督情況;評價內控目標的明確性、內控制度的適應性;內部控制的整體性、健全性及有效性以及內部控制的風險水平。
(四)科學設計人民銀行績效審計評價標準。一是要遵循國家金融法律法規和人民銀行有關規章制度;二是要結合被評價對象的內部控制和業務運作的實際情況;三是既要首先考慮到并體現出管理層的意圖、要求和目標,又要充分征求和尊重被評價對象的意見和建議;四是要根據中央銀行業務的發展變化不斷進行調整、修改、補充和完善;五是評價標準要客觀、合理、清晰、詳細,在可能的情況下,力求制定的評價標準定量化、指標化,建立評價的指標體系和量化評價體系,便于評價雙方參照、操作、執行和規范。
(五)合理設計人民銀行績效審計評價指標。對人民銀行績效審計評價應實行“量化考核,綜合評價”的方法,為此應設置一套考核評價指標,通過量化計分,作出定性評價。人民銀行績效評價指標級次可以分為一級、二級、三級或更多層次。一般可以設立三級指標體系,一級指標是反映分支機構績效的綜合指標,可圍繞政務管理、履行職責和資源管理來進行設計。二級指標是對一級指標的進一步細分,是反映機構績效的中介指標。三級指標是具體的評價指標。由共同類指標和個性類指標構成。共同類指標是指不分層級、不分部門,對人民銀行所有分支機構都必須加以考核的指標。個性類指標是指根據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的不同層級、不同部門、不同業務設計的。人民銀行績效評價指標可以具體分為:
1.政務管理指標。政務管理指標應包括行政決策、行政效率和政務信息等方面。其中:行政決策應包括決策程序、執行決策程序、決策失誤率;行政效率應包括人均業務量、人均占有資源量、工作事項的響應時間等;政務信息應包括信息暢通度、信息錯誤率等。
2.履行職責指標。履行職責指標應包括完成職責、行為影響、行為潛能等方面。其中:完成職責應包括完成任務比率、完成的程度如何、完成的質量,行為違規率,社會公眾滿意率;行為影響應包括對區域經濟金融發展的貢獻率;發揮潛能應包括行為改進程度、建議采用率等。
3.資源管理指標。資源管理指標包括人力資源管理和財務預算管理。其中:人力資源管理應包括領導班子的團隊精神、人員適應工作的程度等;財務預算管理應包括內部控制有效性、預算執行情況、資金違規率等。
二、對人民銀行績效審計評價風險的控制與安排
1.合法性原則。即對績效審計評價的內容及依據必須合法。這包含兩個方面:一工作人員不得越權審計;二審計過程中不得違規。
2.客觀性原則。即對績效審計評價必須客觀公正、實事求是。要防止產生先入為主的傾向,而是要以法律、法規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把被審計對象工作績效情況查深查透;要防止“因果倒置”。即既要檢查被審計對象審計期限內履職的起始過程,又要看其履職的最終結果,既注重過程又尊重結果,不能只看過程,不計結果,更不能只看結果,不計履職過程的合規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3.謹慎性原則。在審計評價時,注意做到“五個不能”:超出審計職責范圍的事項,不能作為審計評價的內容;被審計工作人員不能提供相關的資料,致使審計組不能進行審計的事項和內容,審計不能評價;受客觀條件的局限,審計組無法對審計事項進行全面的審計查證,不能評價或者作出保留性評價意見;由于缺乏評價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或內部控制制度,或者所依據的法律法規相對滯后,明顯不符合客觀實際,無法評價的(不應據此評價的)不能評價;不管是同級監督還是下查一級,審計人員均要克服“情面”心理,不能蜻蜓點水、避重就輕一帶而過,也不能模棱兩可、閃爍其辭。
三、對人民銀行績效審計評價方法的控制與安排
人民銀行績效審計評價方法要做到三個結合:一是采取定性與定量評價相結合,以定量評價為基礎,以列舉客觀事實和數據為主要形式,綜合運用圖表法進行評價;二是評價以現場評價為主,結合開展輔的非現場評價;三是評價與審計檢查、綜合分析等內審手段相結合。具體的評價方法有:
1.目標評價法。主要采用比較分析方法,通過績效與標準的對比,來確定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或項目是否實現預期的要求或目標。
2.因素分析法。這是在目標評價法評價結果的基礎上,對人民銀行分支機構目標實現的情況進行全面評價,以分析對目標實現產生影響的各種因素的影響程度。
3.比較評價法。這要求首先確定與評價分支機構活動相關的單位作為參照系,把參照單位好的做法作為進行評價的標準,并將被評價分支機構的活動或目標實現情況與之相比較,看其在多大程度上符合這個參照標準。比較分析法包括因素比較和結果比較,反映的是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活動的效果和效率。
4.工作標準評價法。這是以工作為中心,以被評價分支機構的工作活動為評估點,分析評價被評估單位活動與工作標準之間的差異。這種方法是建立在工作分析和職位分類基礎上的。
在績效審計中,對績效結果的評價可以采取評分的方式,評價分值由定量指標評價得分+定性指標評價得分構成。定量指標評價得分可以通過直接計算獲得。定性指標評價得分可以將定性標準從高到低劃分為不同檔如A、B、C、D、E五檔評語,同時規定每檔評語的具體要求、基本邊界和分值、權重。超級秘書網
四、對人民銀行績效審計評價要求的控制與安排
農村商業銀行內部審計的重點內容應當包括五個方面。首先是立足于維護股東的權益,農村商業銀行在經歷改制后,股權結構有了明顯的變化,因此需要內部審計來加強商業銀行的經營管理。第二,本著農村商業銀行利潤最大化的財務目標,內部審計應當注重對經濟效益的審計。第三,堅持風險管理的原則,通過風險識別、風險控制、和風險規避的流程對農村商業銀行的創新業務、新的經營領域等進行內部審計。第四,由于商業銀行不同于其他企業,其與我國的財政政策的實施有密切聯系,因此需要對管理層的經濟責任進行審計,比如在領導調離崗位或崗位變動時就需要進行相應的內部審計。最后,內部審計應當包括業務流程方面的薄弱環節、漏洞或缺項等出現的問題進行審計。
1.2審計方法的發展趨勢
隨著科技的進步,內部審計的方法也需要進行革新。首先是建設內部審計的信息體系,通過信息體系收集銀行內部的所有財務數據,審計人員通過數據終端實現無紙化操作和審計,從而提高內部審計的效率。其次是內部審計的信息網絡化應用,建立在大數據的基礎之上,通過相關軟件的歸納分析對相關財務問題進行審計,從而簡化內部審計的工作。
1.3審計戰略的發展趨勢
在以往內部審計的定位中,內部審計主要是體現監督和控制的職責,而隨著審計的的推廣和發展,內部審計的作用已不僅僅局限于財務監督,現已體現出審計咨詢的發展趨勢。在對經營活動進行內部審計時會發現很對問題,而審計機構就可以針對這些問題提出解決措施和建議,特別是在現在科技信息發達的時代,內部審計完全可以通過大數據總結先進的經驗從而提出有效的建議對策,從而對農村商業銀行的經營活動起到不只是監督,還有輔助和導向的作用。
2我國農村商業銀行內部審計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
2.1我國農村商業銀行內部審計的現狀
2.1.1內部審計制度的現狀。銀監會在2006年《銀行業金融機構內部審計指引》,在文件中明確了內部審計的職責和職權的相關問題。2013年又了《商業銀行公司治理指引》,規定了商業銀行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的相關內容。這些制度的和實施有效規范了農村商業銀行內部審計的操作流程和方式,為農村商業銀行內部審計指引方向。2.1.2內部審計實施的現狀。目前我國已基本建成農村商業銀行內部審計的體系系統。從內部審計的審計機構來看,我國農村商業銀行已成立了專門的內部審計部門。在實際的建設情況中,審計部門一般設立在各商業銀行的總行,對董事會和審計委員會負責,在行政職能上對銀行行長負責,在各分行下設分管的審計部門。在審計內容上,內部審計相比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來說,更注重于財務風險和經營風險。在審計手段和方式上,內部審計已逐步開始利用計算機和網絡進行無紙化審計操作。
2.2我國農村商業銀行內部審計存在的問題
2.2.1審計部門管理機制不完善。由于管理機制不完善,審計職能與業務職能的分工不明確,導致審計工作的開展受到影響,審計項目的獨立性得不到充分保障,從而不能保證審計意見的公正性和可信度,使內部審計的職能得不到發揮。2.2.2內部審計計算機系統缺乏完善。隨著商業銀行和審計體制的改革,審計機構的地位得到公司章程的認可,并且直接對董事會負責,這樣確保了內部審計的獨立性,保證了審計職能的順利履行。目前,在進行內部審計計算機系統開發過程中,系統實現過程未能預留審計接口,無法完成易用性優化,導致審計關聯復雜,數據分散,結構不清晰,成為阻礙內部審計信息化平臺建設的主要因素。在計算機系統開發過程中,缺乏完善的審計監督體制,從而導致審計的部分環節出現差錯,影響了商業銀行內部審計的順利進行。內部審計信息化平臺的建設已經成為企業系統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但根據目前發展形式來看,審計系統還一直在沿用傳統的信息管理系統,未能根據時展來優化信息化平臺,從而無法應付未來內部審計工作,影響內部審計信息化平臺的發展。2.3.3審計部門的職能分工不合理。在我國農村商業銀行設立審計部門起,審計、稽核和監督三項工作就存在于商業銀行之中,但三項工作都分別進行,缺少必要的聯系和溝通,資源共享能力差。由于三項工作都是對商業銀行財務活動和經營活動的有效監督和控制,因此現有的分工仍然存在不合理的地方,尚待解決。2.3.4審計部門人員業務素質有待提高。內部審計工作涉及的知識面相對較廣,要求熟悉財務的流程和商業銀行的業務流程,然后結合熟練的審計知識,發現經營活動中存在的問題。因此開展審計工作的人員需要掌握相關的法律知識、審計方法、一定的計算機技能以及財務專業知識,除此之外,應當具備較好的分析能力和表達能力,能夠對存在的問題進行科學分析和準確表達。然而在實際工作中,還存在一部分工作人員業務知識不夠精通等現象,不能滿足當前的內部審計工作需要。
3改善我國農村商業銀行內部審計的對策
3.1完善農村商業銀行的內部審計制度
在銀監會等相關部門的引導下,我國現已基本建成商業銀行內部審計規范制度,提高商業銀行財務活動的風險控制的效率。另外,作為內部審計部門的管理層應當定期對內部審計工作規范進行適應性調整,做到內部審計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和效率性。
3.2加強農村商業銀行的內部審計和風險控制意識
內部審計作為農村商業銀行的一項重要工作,相關工作人員應當提高對內部審計的重視度。農村商業銀行應當根基國際金融市場的變化,并結合我國相關政策的和實施對內部審計的風險控制進行調整,從而加強對風險項目的控制。其次,要重視對員工的業務培訓,特別是在引進新型項目和業務或者面臨新的市場環境時,應當對內部審計員工作及時的、對應的培訓和訓練,提高風險意識和責任感提高對風險的控制力。
3.3提高內審人員的整體素質
2.信息系統審計專業人才比較缺乏我國國內的審計人員不僅在數量上存在欠缺,質量上更是有待提高。當前我國金融界審計隊伍中,主要由財經類專業人員構成,嚴重缺乏既掌握現代審計理論與技術又精通計算機知識與技能的新型復合型人才。傳統的審計人員雖在財會審計領域經驗豐富,但對計算機網絡技術了解不多,這使得他們難以對復雜的網絡會計系統進行有效的評審,難以應付電子商務環境下的審計風險。
3.缺乏有效的通用信息系統審計軟件通用的審計軟件具有計算機輔助審計軟件的各種功能,并且在計算機環境中,通過數據接口與被審計信息系統連接,同時將審計工作程序化,從而在很大程度上代替了手工審計。目前我國信息系統審計剛起步不久,在信息系統審計軟件這方面還存在很大空缺,通用的信息系統審計軟件幾乎不存在。此外,我國現有的財務軟件大多沒有審計接口,審計軟件無法獲取所需系統的電子資料。
二、我國商業銀行信息系統審計的發展策略
1.信息系統審計制度與準則制定方面根據國際趨同的要求,我國應建立國際標準框架下具有各行特色的標準和規范體系。因而,我國商業銀行也可應把目前國際上公認的最先進、最權威的信息系統審計標準——COB信息系統作為核心標準,建立符合中國實際、順應國際準則趨同化要求的內控、風險管理體系、信息系統監審機制和制度。同時借鑒巴塞爾協議、BS7799、COSO等其他國際標準和原則,進而確立適合各行的信息系統審計目標、對象、范圍、方法、流程等,具體指導信息系統審計工作。
2.信息系統審計管理方面第一,建立全方位信息系統審計管理體系。一方面,商業銀行要切實落實《金融機構計算機安全保護工作暫行規定》要求,合理安排基礎設施和安全防范措施。另一方面,監管部門應加強對我國商業銀行的信息系統審計的監管,將信息系統安全作為監管的重要內容,將信息系統審計作為評價其安全性的重要因素。第二,進行信息系統審計人員的技術角色劃分,突出信息系統審計的技術特色。根據各商業銀行自己的信息系統技術體系及信息系統審計資源,劃分不同的信息系統審計技術角色,突出信息系統審計的技術特色,提升信息系統審計層次。
全面風險管理是從戰略目標制定到目標實現的全過程風險管理,隨著現代商業銀行所承擔風險的增加,商業銀行內部審計關注的重點也逐漸轉移到風險管理上來,當今風險審計作為一種新的審計理念,成為備受人們關注的熱點。與其說銀行是在經營貨幣的企業,不如說銀行是經營風險,從風險管理中獲取收益的企業。商業銀行一直在利潤與風險之間做著謹慎和僥幸的選擇,防范和控制經營中的風險,實施全面風險管理戰略,是商業銀行面臨的現實而緊迫的任務。作為現代商業銀行的審計部門,如何由傳統的合規性審計向風險預警和防范為目標的風險審計轉變,合理配置有限的審計資源,提高審計效率與效益,有效發揮審計監督在防范和控制風險中的積極作用,已成為現代商業銀行內部審計面臨的焦點課題。
風險審計的涵義
風險審計,也稱風險基礎審計或者風險導向審計,它是在傳統的賬項基礎和內部控制制度基礎審計上發展起來的一種審計模式,是指審計人員在對被審單位的內部控制充分了解和評價的基礎上,綜合分析、判斷被審計單位的風險狀況及其風險程度,從而把有限的審計資源集中到高風險的審計領域,針對不同風險程度采取相應的審計對策,重點對高風險點進行實質性測試,從而伎內部審計的剩余風險降至可接受的最低水平。與賬項基礎審計、內部控制制度基礎審計相比,風險審計關注點在于對被審單位的風險評估,其審計重心向風險評估轉移,更加關注的是企業的風險管理活動一一是否建立清晰的風險管理戰略、完善的管理架構、全面的風險管理過程和良好的風險管理文化,最終實現風險管理效率和價值的最大化,不但可以保證充分的審計覆蓋面,而且對每一個領域都會根據其風險評價結果有不同的審計頻率與深度,增強了對風險的預防控制作用,風險審計方法的重點是識另q、預防與控制風險。因此,風險審計理論的核心是從分析審計風險入手,通過建立科學的審計風險分析模型,采取定性定量分析方法,量化確定固有保證程度系數,并控制保證程度系數,確定可接受的檢查風險水平,以確保審計質量。
商業銀行實施風險審計方法的壩實重要牲格林斯潘曾經說過:“銀行的基本職能是預測、承擔和管理風險?!憋L險審計的本質和根本目標是促進和保障商業銀行業務的穩健發展,促進商業銀行樹立全面的風險管理理念,堅持發展與防范風險并重;適應市場和業務需要,不斷完善風險管理手段,健全風險管理體制,培育風險管理文化,提高風險管理水平,促進業務發展,目標是優化資源配置,將風險控制在商業銀行可以承擔的范圍內,實現風險調整后的收益最大化。
(一)風險審計的理念和方法是商業銀行實施全面風險管理的現實選擇,進一步提升了內部審計的增值服務?風險是商業銀行與生俱來的產物,存在于商業銀行業務的每一個環節當中,商業銀行提供金融服務的過程也是承擔和控制風險的過程,因此,風險管理是商業銀行永恒的主題。在現代金融領域中,能建立良好的風險管理架構和體系,對風險進行全面有效的管理,并以良好的風險定價策略實現價值增長,是影響商業銀行核心競爭力的重要因素,也是實施風險審計的必然要求。國有商業銀行上市后,要在提高全面風險管理能力的前提下保持持續的價值創造能力。
巴塞爾新資本協議和美國反舞弊財務報告委員會的發起組織委員會fCOSO)的《企業全面風險管理框架》將全面風險管理概括為對商業銀行各個層次的業務單位和各種類型的風險進行統籌管理,這種管理要求將包含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和其他風險的各種金融資產與資產組合,承擔這些風險的各個業務單位納入到統一的管理體系中,對各類風險依據統一的標準進行測量并加總,依據全部業務的相關性對風險進行全程的控制和管理。風險審計正是以全面評估風險為基礎,從重要風險點上人手,在深入分析判斷不同層面和業務單位風險狀況的基礎上,確定審計重點,對風險高的業務集中資源重點審計,通過評估銀行風險識別的充分性、風險衡量的恰當性及風險防范的有效性,并在此基礎上提出相應的改進措施和建議,直接影響商業銀行經營戰略的制定,確保商業銀行實現業務發展、風險控制和效益增長的有機統一.
(二)采用風險審計的理論和技術、是現代商業銀行審計發展的目標和方向,實現增值型審計轉型需要:當前國際內審發展已進入一個以風險管理和公司治理為標志的新的發展階段,西方的絕大部分商業銀行在內部審計均采用了風險審計的理論和技術。國際審計師協會主席捷奎林?瓦格娜曾提出:“環境的變化給內部審計師帶來增加價值的機會最多的領域是風險管理的公司治理?!?003年國際內部審計協會對2001年新的《內部審計實務標準》(以下簡稱《標準》)修改后,在內容上也自始至終都貫穿著風險審計的主導思想。
一是在對內部審計的定義中要求內部審計采用一種系統化、規范化的方法來對機構的風險管理、控制及監管過程進行評價進而提高它的效率,幫助機構實現它的目標。二是內部審計的目標要求內部審計參與風險管理。三是內部審計的工作重點要求內部審計參與風險管理。四是標準對審計計劃、審計測試、審計結果、后續審計各個方面都作了和風險相關的明確規范。五是關于剩余風險,《標準》做出了在審計執行主管認為高級管理層接受的剩余風險水平對于機構來說是無法接受時就報告董事會加以解決的規定。這些規定和要求將內部審計的范圍延伸到風險管理和公司治理,所以風險管理已經成為內部審計的主要工作。隨著風險管理導向內部控制時代的來臨,內部審計的工作重點也發行了變化,現代內部審計突破了傳統的監督、鑒證、評價職能的范圍,更多地介入商業銀行有效的風險管理機制和健全的公司治理結構領域。
風瞼審計在項代商業銀行風瞼管理中的作用
(一)風險審計有利于提高商業銀行風險管理水平,促進風險文化建設。風險基礎審計主動發現和控制各項風險,通過對商業銀行業務部門進行風險評估,并按照次序排列風險,集中高風險的項目優先審計。前者試圖阻止不期望的行為發生,這種事先的控制有助于阻止損失的發生;后者試圖檢查出不期望發生的行為,檢查性的控帶l目的是提供損失發生的證據。這兩種類型的控制都是必要的內部控制系統,使商業銀行的內控機制完善、管用。同時,風險審計關注的重點是業務過程中的每一個風險點,涉及所有員工和管理者,這樣有助于形成商業銀行風險文化,從而提高商業銀行全面風險管理水平。
(二)風險審計有利于對風險事件的識別風險審計采用通用風險分析模板及方法,識別商業銀行業務過程的風險和外部環境風險。風險審計人員運用某些分析方法,創造性地進行分析,判斷管理層是否完全識別了企業的所有風險,若有遺漏的風險要提醒管理層加以考慮。
(三)風險審計有利于對風險的反應和控制。在風險反應活動中,商業銀行要根據不同的風險決定要采取的策略和方法,決定是避免風險、接受風險、還是降低風險。如對有相對的風險回報的風險,商業銀行可以考慮接受,但要采取控制措施,才能將風險降低到可以接受的水平,獲得希望的回報。對于這部分風險,商業銀行會采取減少風險、轉移風險或分擔風險的辦法以降低商業銀行承受的風險。風險審計人員的主要工作在于分析、評價風險回報的合理性、減少風險的措施的有效性、以及接受風險轉移和風險分擔的那一方的風險。
(四)風險審計有利于對風險信息溝通和風險管理系統的監控。在風險信息溝通活動中,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要將風險及時有效地傳遞給內部相關人員,以便及時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風險審計人員可以通過評價報告系統證明風險信息被準確、及時地傳遞到相關人員,內部審計報告可以向董事會和審計委員會傳遞風險是否得到有效管理的信息。在監控活動中,商業銀行要對風險管理進行持續監控,通過對內部控制系統的運行的監控和對定期檢查結果及意外事項的處理結果的評價,保證商業銀行對風險管理是一直有效的。風險審計人員可以通過分析環境和風險變化,檢查內部控制系統是否已更新,是否能控制新的風險。還可以通過后續審計管理層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及對意外事項的處理情況,檢查新的控制措施是否有效,將分析結果和建議提供給管理層以便改進控制措施。
風險審計在捕國商業銀行規劃與存在問題
(一)風險基礎審計的法制化、制度化規范化建設的道路還很漫長。一是商業銀行內部制度調整工作量大,相關業務制度和操作流程也要進行相應調整;二是支持系統建設難度大,因長期需要具備相應功能的電子化系統作支持,要求商業銀行改進現有業務系統,并開發建設風險評估系統,風險評估系統的建設包括業務流程、歷史數據收集、參數選擇等需要大量投資和時間準備。三是短期內風險審計人員素質難以提高。風險審計人員需要精通包括審計、會計財務、法律、邏輯學、信息學、系統論、管理學等專業知識,懂得運用經濟、數理、計算機等專用分析手段來預知和減少風險,每位風險審計人員達到運用自如的水準尚需時日。
(二)審計證據的較高要求增加風險審計取證的難度風險基礎審計必須獲取充足的、可靠的相關的證據以判斷,而目前我國商業銀行風險基礎審計缺少可供遵循的標準和程序,且審計取證的渠道和方式多樣,因此,審計人員一般都需要提高調查樣本代表性和增大調查樣本的方法,以增強對總體風險推斷的準確性。
(三)風險審計技術手段落后,難以適應工作需要。計算機會計信息系統、信貸管理系統的廣泛應用和發展,大大增強了審計的及時性,事后審計;逐步被實時審計所代替,這與針對經營全過程的風險基礎審計不謀而合。在我國,商業銀行審計人員大多數對計算機輔助審計不太熟悉,許多還停留在傳統手工查賬的基礎上,在新技術面前還有些無所適從.審計手段落后,不但增加了審計難度,而且效率低、準確差,嚴重影響了審計作用的發揮,無法滿足商業銀行風險基礎審計工作的需要
(四)協調配臺欠缺,降低了審計結果的運用日常審計中很少利用紀檢、人事及其他部門掌握的信息,審計結束后,除個別項目外一般也不與這些部門交換,致使審計成果在干部考核、任用、獎懲等方面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相應削弱了審計的威懾力。
我國商業銀行發展和完善風險審計的對策
(一)正確認識風險基礎審計在銀行公司治理結構的重要作用,為風險審計的發展刨造良好的環境商業銀行公司治理的核心問題是委托人(股東、投資者、管理者)如何激勵和約束人(經理層)、積極有效地完成受托經營管理責任,以確保股東或投資者財富最大化。顯然僅僅通過財務審計,委托人難以全面了解人是否有效履行其受托責任,而風險基礎審計有利于減少信息不對稱性,較為全面地提供委托人所需要的有關經營管理活動方面信息,大大遏制了“道德風險”的發生,增強了經營管理的透明度,從而達到控制和抑制“內部人控制”的目的,同時,通過風險審計可以有效地判斷人的業績和能力,評價人對受托人責任履行情況,促進人提高經營管理效率因此,風險審計是商業銀行公司治理結構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完善公司治理結構的“四大基石”之一。
(二)抓緊制定風瞼基蒯{計;,立則盡快完善評價標:停體系要吸收借鑒美國、英國、典等發達國家的先進經驗,抓緊研究制定我國的風險基礎審計準則,這是開展風險審計的當務之急。風險基礎審計準則的制定要遵循“銜接”、“配套”、“務實”的原則,注意解決好前瞻與現實的矛盾,接軌與國情的矛盾。逐步探索和完善風險審計的評價標準體系,量化評價指標,為不同項目之間的比較提供依據.
(一)賬項基礎審計是從會計科目入手,以憑單核對為重心,目標是檢查賬目有無舞弊情況,著眼點在于數據的可信性。這種模式在銀行現場審計中使用最多,體現了傳統銀行內部審計“查錯糾弊”的本質要求。通過憑證的核對,可以發現技術性錯誤或舞弊行為。但這種模式費時費力,即使采用抽樣審計技術,也是根據內部審計人員的經驗進行主觀判斷抽樣,難免遺漏重要事項,也難以做深入的分析,查找錯誤或舞弊行為產生的原因,不能揭示會計系統中不合理的缺陷。在銀行電子化業務條件下,不宜單純采用賬項基礎審計模式。
(二)制度基礎審計強調銀行內部審計人員對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進行評價,并在此基礎上決定實質性測試的時間、范圍和程度。制度基礎審計的重點放在對內控制度各個環節的審查上,目的在于發現控制制度的薄弱之處,找出問題發生的根源,然后有針對性的開展內部審計檢查。制度基礎審計提高了內部審計工作效率,并且可以就內部管理問題提出建設性意見。但是這種模式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容易使內部審計人員過于依賴內部控制測試而忽視其他環節。隨著銀行電子化業務的快速發展,對內部審計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在銀行電子化業務、特別是網絡銀行條件下,產生經營風險的原因很多,其中網絡技術安全是最主要的因素,它不僅有硬件上的,也有軟件上的,還有操作人員的技術水平和職業操守問題。所以,制度基礎審計模式也不能充分適應銀行電子化業務條件下的內部審計需要。
(三)風險基礎審計立足于對銀行電子化業務經營風險進行系統的分析和評價,并以此作為出發點,制定審計戰略,做出與銀行經營特點相適應的多樣化審計計劃。在風險基礎審計模式下,內部審計人員不僅要對銀行電子化業務各種經營風險的管理和控制措施進行評價,而且要對產生風險的各個環節進行評價,從而確定實質性測試的時間、范圍和程度,使內部審計工作適應銀行電子化業務的快速發展要求。
從以上分析來看,銀行電子化業務條件下的內部審計應以風險基礎審計模式為主,兼顧其他兩種模式。因為高一級審計模式并不是完全替代低一級審計模式,而是內部審計適應現代銀行快速發展的一個不斷自我調節、不斷自我完善的過程。
二、增強銀行電子化業務審計的對策
(一)加強風險預警、完善內控建設。在銀行電子化業務的背景下,內部審計的功能應由傳統的“查錯糾弊”轉向注重風險監管,將工作重點放在金融風險的防范、保障金融業務的正常運行上。通過功能創新,使內部審計能及時、準確地發現、判斷和預警風險,在問題擴大之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風險的進一步擴大和惡化。同時,要加快建立和完善知識經濟條件下的內部控制制度,針對銀行電子化業務所帶來的新問題,迅速建立和完善與金融風險預警相關的各項制度,通過制度的約束來確保風險預警系統的正常運作。
(二)充分利用現代信息和網絡技術,革新內部審計技術和手段。為加快信息處理的速度,提高審計質量,審計處理手段必然要由手工操作提升到電子化處理,從“繞過計算機審計”轉變為“利用計算機審計”。計算機輔助審計技術具有明顯的優勢:一是計算機輔助審計技術的使用有助于提高審計工作的效率,降低審計成本。它的運用既提高了審計的正確性與準確性,也使審計人員從冗長乏味的計算工作中解放出來,審計人員只需集中注意于那些需要專業判斷的部分。二是計算機輔助審計技術的使用可幫助審計人員擴展審計的范圍,使審計的范圍由書面向其他媒介擴展,既包括以書面形式保存的文字資料,還包括儲存在計算機系統的磁媒介或其他儲存器中的數據。
利用計算機輔助審計可以在以下三個層面展開:
1、文書及審計項目管理。審計人員可運用辦公自動化軟件進行審計文書管理,如審計通知書、被審計單位基本情況、審計計劃、審計工作底稿、審計報告、檔案均可由計算機協助處理,方便日后的查詢及調閱。而目前多媒體的應用、計算機外設的增多能使計算機將圖像、聲音、動畫、視頻等轉化為數字處理并存儲,由此滿足了審計各種方式取證的要求,更為審計工作的無紙化開創了廣闊的前景。
2、利用輔助的審計軟件。內部審計部門可以利用專門的審計軟件對銀行業務進行輔助審計,直接對提取的數據進行處理分析,協助內部審計人員做出判斷。開展計算機輔助審計需要審計人員具有一定的計算機軟硬件的基礎知識,會使用計算機的某些應用軟件,如辦公自動化、數據庫等,有一定的編制程序的能力。
3、在銀行業務系統中嵌入預置的審計程序。內部審計部門參與業務系統的開發、驗收工作,同時根據審計工作的需要設計相應的審計程序預置或嵌入到業務系統當中,用來即時鑒別出特定的或程序無法識別需要審計人員專業判斷的業務事項,并把它們復制到審計人員的文件中。預置審計程序的技術為審計人員提高審計的效率,降低審計風險提供了最佳的方式及手段。
(三)結合現場審計,大力開展非現場審計。我國銀行業目前廣泛采用的是現場審計方式,這是由我國特有的金融環境決定的。但隨著金融全球一體化的發展,銀行業務的不斷創新,內部審計僅僅依靠傳統的現場審計方式已不能適應現代化銀行業的要求,內部審計方式要有轉變和創新,必須走現場審計與非現場審計相結合的路子。兩者結合可以解決現場審計的三個不足,一是可以實現適時全程監督,解決了現場審計事前對風險預警力不從心的現狀;二是可以節約審計成本,通過非現場審計發現風險隱患,從而指導現成審計查證工作,使現場審計更具有目的性,避免了現場審計的盲目性;三是非現場審計的出現,順應了金融業務發展的需要,解決了現場審計在某些查證領域的不足,降低了審計風險,提高了審計效率。
(四)擴大審計領域,開展金融科技審計。金融科技審計是金融監管的一個組成部分,是金融業發展到一定階段和金融科技在金融業得到普遍應用的必然結果,是防范和化解銀行電子化業務而產生的風險,保障銀行和客戶的資金安全的重要手段。對計算機稽核審計大致可以分為對電子化應用管理的審計和對電子化應用系統的審計。前者包括對數據處理中心和計算機應用部門的人員管理、組織分工、工作流程、權利制約等的稽核;對有關計算機安全的規章制度的建設和執行情況的稽核;對管理層、技術層、操作層的安全保密意識的稽核;對電子設備管理的稽核;對應急計劃的制定及其可行性、有效性、可靠性的稽核。后者具體有對計算機場地、環境的稽核;對計算機硬件、操作系統、數據庫、網絡、應用系統等的稽核;系統的運作環境和業務處理程序等的內部控制有效性、足夠性、效率的稽核;對系統開發、使用、維護、變更中的控制的稽核;對數據備份、恢復機制的稽核。
(五)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素質、建立激勵約束機制。
Abstract:Improvingtheinternalauditsystemisacrucialcomponenttothereformofstate-ownedcommercialbanks.Certainsuccesshasbeenachievedinthereformofinternalauditsystemofstate-ownedcommercialbanks,butquiteafewproblemsstillexistinbuildingandimprovingofaverticalandindependentinternalauditsystemanditsoperatingmechanism.AccordingtothenationalconditionsofChinaandthemanagementsituationofcommercialbanks,itisbeneficialtopromotethereformoftheinternalauditsystemofstate-ownedcommercialbanksthroughanalyzinganddiscussingtheexistingproblemsbasedonthecorporategovernancetheory.
Keywords:state-ownedcommercialbank;internalaudit;corporategovernance
商業銀行是金融市場的重要主體之一,商業銀行公司治理的完善與否,直接關系著股東和金融客戶的利益,對金融秩序也有著直接的影響。有專家稱90%的銀行壞賬損失可以通過加強內部審計來規避[1]。近幾年我國商業銀行出現的金融案件主要集中在基層銀行,這跟銀行內部審計體制的缺陷有很直接的關系。加強商業銀行的公司治理,強化商業銀行的內部審計是我國銀行業改革的重要內容。
一、國有商業銀行內部審計改革的最新進展
(一)取得的成效
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機制是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的核心和關鍵,而獨立、有效的內部審計,是改善商業銀行公司治理、加強內部控制、提高外部監管有效性的重要途徑。國有商業銀行相繼進行了內部審計體制改革,初步建立了相對獨立和垂直管理的內部審計組織體系,審計整體合力逐漸形成。一是公司治理架構已經建立。國有商業銀行都已按照《公司法》和公司治理的相關法規、政策的要求,建立了包括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在內的“三會一層”的組織架構,作為公司治理運作的依托。二是運作更加規范。改制后的國有商業銀行,董事會都設立了包括審計委員會、風險管理委員會、薪酬委員會等在內的組織機構,使董事會的職能進一步明晰和落實。三是內部監督加強。銀行的內部審計部門由原來對經營管理層負責改為對董事會負責,跨地區垂直管理的內部審計框架初步建立,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得到進一步加強,審計的質量和有效性得到提高。
(二)暴露的新問題
目前國有商業銀行內部審計體制正朝著董事會領導下的一級內部審計體制努力,朝著與國際接軌的方向轉變。隨著國有商業銀行內部審計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也暴露了不少的問題,主要體現在建立及完善垂直、獨立的一級內部審計組織體系和完善內部審計自身的運行機制兩方面。
1.建立和完善垂直、獨立的一級內部審計組織體系面臨著三大約束
一是管理和成本約束。國有商業銀行融跨國銀行和社區銀行功能于一體,經營規模大,分支機構多,分布地域廣,服務層次龐雜,導致內部審計任務繁重,審計業務量大。單就審計人員數量而言,五家國有商業銀行(2007年銀監會將交通銀行從股份制銀行范疇劃分出去并入國有商業銀行稱為五大行)目前各自擁有一支數量龐大且監管部門仍認為數量不足的審計隊伍。按審計人員占員工總數的2%計算,每家銀行內審人員平均有7000人左右,有的已超過1萬人。如果將這支隊伍直接交由總行內審部門管理,只考慮如何讓他們在行際間調度、專業分工和審計任務分配等活動安排就是一個巨大的問題。而國外銀行如花旗銀行的內審隊伍僅有900人左右,大概只有我國國有商業銀行的八分之一。
二是組織架構約束。國有商業銀行分支機構層次多,委托——鏈條長,很多分支行行長集人、委托人和管理人身份于一身。一級審計體制很難與縱深的機構層次配套。信息技術的廣泛應用和管理技術進步推動了組織機構的扁平化,但扁平化是有限度的,要受管理者素質等因素制約,并不是扁平化程度越高越好[2]。另外,以一級分行為例,一級分行要管理二級分行、縣支行、分理處、儲蓄所等三到四個層次,這使一級分行行長實際上需要一支轄內的內審隊伍,客觀上限制了一級內審體制的建立。
三是權力配置約束。國外銀行大多實行“大總行、大部門、小分行”的架構,總行集權程度很高,許多業務集中在總行職能部門,分行權限較小,職能單一,分行只是一個營銷中心,分行行長主要負責協調工作。如花旗銀行內部審計人員900人當中總部內部審計人員的配備就占有575人。相反,國有商業銀行采用“塊塊強、條條弱”的權力配置模式,分支行權限都較大,分支行作為成本、利潤、風險控制和資源配置中心,是事實上的經營主體。因此,審計資源必然要向這些單位配置,審計對象和審計任務必然要集中在這些分支行及其業務部門。根據資料顯示商業銀行發生的金融案件也主要集中在分支行,目前國有商業銀行80%的審計人員集中于二級分行。
2.內部審計自身的運行機制存在四方面問題
一是內部審計如何在國有商業銀行公司治理中發揮作用。內部審計定位于公司治理結構的有效組成部分是商業銀行內部審計的發展趨勢,由管理層領導內部審計的模式向董事會領導內部審計的模式轉變。在這一轉變過程中,內部審計如何面對管理層和董事會的雙重領導,如何與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的相關職能對接。在董事會的決策程序中,內部審計(審計委員會)究竟處于何種地位,是作為董事會的咨詢機構還是可以獨立對銀行重大事項進行決策;是簡單地作為董事會決策的前置環節還是可以做出最終決策,這些都直接影響內部審計的職能定位與業務發展。
二是內部審計如何在強化獨立性的過程中保持執行力。目前國有商業銀行都實行由總行審計部門垂直領導的條線管理模式,內部審計的獨立性空前加強。但是分支行的審計機構從分支行分離出來后,基本上脫離了分支行的管理約束,總行審計部門限于空間距離也無暇顧及其日常管理,而分支行的審計機構在人事關系、業務利益等方面仍與分支行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面對這種情況,如何保證分支行的審計機構盡職盡責、嚴格按照決策層和審計總部的要求開展工作。此外,分行審計權力上收到總行后,審計部門對分行審計還比較容易,但是對于同級部門的審計,比如對總行業務部門的審計如何進行[3]。
三是內部審計的服務質量與效率如何適應銀行業務的發展與創新。商業銀行股改上市,產權制度改變帶來了新的資本風險問題;信息披露按國際規范更加及時、全面和公開,社會關注程度顯著提高;市場變化與競爭加劇導致銀行業務創新層出不窮,信息化進程與數據集中不斷提速等都對內部審計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內部審計如何在與業務部門保持獨立的同時,不斷提升業務能力,適應銀行業務發展的節奏。
四是如何在充分發揮內審職能的同時實現對內部審計的有效約束。經過近幾年的內審體制改革,商業銀行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得到加強,審計權威得到逐步建立,審計監督職能發揮比較充分,在部分領域評價結果也被業務考核體系所采納。但是,任何權力都必須有監督和制約,誰來監管監督者,怎樣實現對內部審計的監督制約。
二、國有商業銀行內部審計問題成因探析
目前,國有商業銀行大都規定內部審計主要負責人由董事會任免,內部審計部門及其負責人向董事會負責并報告工作。這實質上是一種委托關系:即審計負責人代表內審部門,接受董事會的委托,在系統內組織開展審計工作。借鑒公司治理相關機制把內部審計對應公司治理的主體進行分析,我們發現國有商業銀行存在的問題很大程度上是源于某些治理結構缺陷。
(一)委托層級過多,內部約束逐級遞減
國有商業銀行在董事會內設立審計委員會,審計部門除向董事會負責外,“并應向行長、監事會匯報工作”[4]。內部審計面對董事會、監事會和管理層形成了第一層級的委托關系;從審計部門內部組織架構來看,國有商業銀行的內審機構設置仍然對應于業務管理層級,內部呈現多級委托關系,審計工作的開展和結果的報告仍然受到相應層級管理者的很大影響。眾多的層級造成委托人監督約束的強度不斷減弱,從而使處于鏈條終端的者不能得到有效約束,基層分支行容易出現金融案件也正源于此。
(二)權力制衡力量不均,影響審計職能發揮
良好的治理機制需要以合理的權力制衡架構為基礎,形成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三權分立、相互制約的局面。體現在內部審計系統,就是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擁有審計工作的決策權,審計部門受托行使執行權,監事會對審計決策與執行進行監督。目前國有商業銀行基本上都是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在行使對內部審計決策權的同時,直接對內部審計工作開展監督,而監事會只進行指導。實際運行中,銀行經營管理層對審計系統的權力制衡體系影響極大。銀行經營管理層是內審的服務對象之一,在治理機制中屬于來自審計外部的一種影響力,正如客戶之于銀行,應該以客戶為中心,但卻不能受其控制。而現在恰恰是這一客戶——經營管理層,很大程度上影響著內部審計自身的人、財、物管理,這必然使得內部審計約束機制軟化,相應職能難以充分發揮。
(三)內部控制體系不完善,風險管理有待加強
內部控制是“由企業董事會、經理階層和其他員工實施的,為營運的效率效果、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相關法令的遵循性等目標的達成而提供合理保證的過程。它主要包括: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和溝通、監督等幾個要素。”(美國COSO委員會的定義)借鑒內部控制要素對內部審計系統進行分析,國有商業銀行內部審計的自身控制至少存在以下不足:(1)風險識別與評估手段操作性不強。比如對審計業務風險沒有設計合理的識別和計量方法,盡管理論上已經有審計風險模型,但還沒有針對具體項目的參數設置與實證運用;對審計操作風險進行分析研究仍遠遠不夠,更談不上評估和有效控制[5]。(2)流程控制與標準化管理仍不到位。對審計項目實施的過程控制不夠,過于注重問題數量與審計報告等明顯的結果,忽視了在審計過程中將高層的導向和質量意識滲透傳導到審計環節;對審計項目沒有進行合理歸類,流程的標準化設計與優化仍顯不夠。(3)信息屏蔽現象依然存在。一方面是審計發現的重大問題信息,限于層級之間的復雜關系,局部仍存在下級機構對上級機構的選擇性屏蔽;另一方面是業務信息在機構之間缺乏合適的交流平臺,也存在相互之間被動屏蔽的盲區,大量信息無法實現共享。(4)沒有科學合理的評價體系。不論是審計委員會,還是監事會和總審計師,對各級審計機構的評價都只能使用模糊評價方法,沒有建立一個客觀、可比的評價體系。即使是對具體項目質量的考核,就結果的比較而言也會因評判時目標取向的不同而出現很大的彈性。(四)激勵約束不力,激勵手段滯后
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的搭配有四種情況:一是激勵和約束都不足;二是激勵不足,約束充分;三是激勵充分,約束不足;四是激勵和約束都很充分。國有商業銀行內部審計的激勵機制與約束機制都存在不足。約束機制方面,審計人員來自制度約束、契約約束與市場約束三方面的限制都十分有限。現實中,因為約束成本、充分發揮人主動性等因素,委托人對人的約束不能過嚴。但關鍵是內部審計系統在激勵方面也明顯不足:首先,與外部對比,內部審計系統的收入受制于管理層,同檔次員工平均收入低于其他業務員工,與內審所需要的地位極不相稱;其次,在內部比較,審計人員的收入沒有根據工作具體情況拉開檔次而是實行平均主義,導致對低層次員工激勵過度和對高層次員工激勵不足;第三,激勵手段單一,物質激勵基本限于短期激勵,長期激勵方式如職工持股計劃基本沒有,而物質激勵也主要與行政職務升遷直接掛鉤,偏離了業務導向。
三、完善國有商業銀行內部審計體制的建議
(一)不斷完善垂直、獨立、有效的一級內部審計體制的建設
銀監會成立以來,高度重視銀行業的公司治理問題,進行了很多的努力。但是國有商業銀行要形成垂直、獨立、有效的一級內部審計體制并不是通過國有商業銀行自身努力所能解決的,其形成具有深刻的社會歷史根源,有些與我國的政治、經濟體制有關,短期內改變的可能性較小。如由“弱總行、強分行”轉向“強總行、弱分行”,從“塊塊”管理為主轉向“條條”管理為主,這種變化首先會對銀行內部穩定造成巨大沖擊。另外還要取決于各級政府職能轉換進程,因為銀行客戶和項目集中在政府手中,銀行不敢貿然削弱分行權力。一味追求與國際商業銀行接軌,沒有考慮約束條件,是要付出極高的接軌成本,還有可能事與愿違。國有商業銀行內部審計體制應隨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而不斷改革和完善,既要借鑒國際商業銀行的成功經驗,更要立足于國情、行情,循序漸進,對癥下藥。
(二)不斷完善內部審計自身的運行機制
1.平衡內部審計的制衡機制,壓縮委托層級
銀監會在《銀行業金融機構內部審計指引》中規定,“董事會對內部審計的適當性和有效性承擔最終責任”,“審計委員會對董事會負責,根據董事會授權組織指導內部審計工作”,“內部審計應對董事會和審計委員會負責”,從制度上明確了銀行必須采用董事會領導內部審計的模式。這一模式明確了審計委員會代表董事會行使內部審計的決策權,賦予監事會對審計業務包括審計決策進行監督和指導的權力,從而形成均衡有效的制衡機制。
從機構設置和業務管理兩方面解決內部委托層級過多的問題。一是縮短委托鏈條,打破機構設置的層級對應關系,取消三級審計機構,在全國按區域設立審計執行機構,將內部審計的人、財、物管理獨立出來,建立起審計委員會對內部審計的檢查考核機制,增強委托約束力;二是建立跨層級、跨機構的專業化團隊,由總行審計部直接指導、管控,從業務上保證總審計師和審計總部的政策意圖能直接貫徹到一線業務骨干,避免多層委托導致目標的偏離[6]。
2.加強內部控制體系建設,強調過程控制,管理審計風險
一是不斷完善內控制度建設,突出規范化與標準化管理,根據業務實際不斷完善內部審計的具體業務準則,針對審計項目大類制定規范化業務要求和標準化業務流程。二是加強風險識別與量化技術研究,引入量化管理和模型化分析等國際先進的風險管理技術,主動控制風險水平,將風險估值法引入審計風險管理領域,關注操作風險與小概率風險事件,建立相關應變機制。三是暢通報告路線,搭建信息共享平臺,縱向上保證審計發現與結果等信息在上下審計機構之間的充分溝通;橫向上建立統一的信息管理平臺,將內部管理、項目實施的組織、依據、經驗等各項信息集中歸納,供全系統共享和借鑒。四是充分發揮監事會與審計委員會的職能,加強內部檢查力度,包括審計業務檢查和基礎管理檢查,必要時引進外部審計,保證內審系統上下嚴格遵循內部控制的相關規定。
同時要特別強調內部審計業務流程管理,實施全過程的質量控制。審計報告是前期審計過程中各項結果的集中反映,也是提供給委托人的“產品”。但從本質上說,審計報告并非最重要的“產品”,更重要的是形成報告過程中能給經營管理帶來怎樣的改善,在審計執行過程中要能夠促進內部控制的完善和經營業績的提升。
3.構建合理的激勵約束機制
協調改進內部審計系統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除了提高審計人員整體待遇外,內部審計系統可從以下方面強化自身的激勵約束機制。(1)加強人員準入與分流管理。目前內審人員配置主要是從銀行其他部門轉入,并不斷與其他業務系統進行交流。今后在交流過程中要提高準入門檻,多渠道吸收專業人才,同時打通輸出通道,實現定期交流,提高人員整體素質,加強隊伍建設。(2)設計合理的考核指標體系。內審工作應服務于銀行的戰略和經營管理,確認服務和咨詢服務是現代內部審計的兩大服務領域,因此在考核指標設計上,既要重視審計過程、審計發現、審計報告以及基礎管理水平,還要考慮“客戶滿意度”,即銀行主業對內部審計在服務、增值等方面的評價。(3)激勵手段多樣化。一是合理使用行政激勵,雖然這不符合市場經濟規律,但由于管理人員的行政級別意識仍然很濃,而且越往高層物質激勵邊際效用越下降而行政激勵效用更明顯,關鍵是要將行政職務的晉升與考核結果明確掛鉤,增加透明度。二是加大激勵性薪酬比重。目前內部審計人員的薪酬管理基本上與業務考核沒有直接關聯,要加大激勵性薪酬的比例,拉開差距,增強各級審計人員薪酬績效的敏感性。三是深化業務技術等級管理,將審計人員基本工資與崗位等級系數掛鉤,使固定薪酬帶有心理激勵和一定的物質激勵意義,提升員工薪酬的激勵強度。(4)建立內部審計問責制度。審計委員會應建立專門制度,對未盡職導致重大問題未被發現,隱瞞不報或未如實反映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結論與事實嚴重不符,未按要求執行保密制度,以及其他有損銀行利益或聲譽的行為進行責任追究。有充分證據表明內部審計部門和審計人員勤勉盡職地履行了職責的,也應有明細的免責條款。
4.重視外部治理力量,更新內審理念,服務主業價值創造
內部審計部門要逐步將工作從單純的監督制約轉向富有建設性的審計服務,把各級經營管理機構當作客戶,重視來自業務部門的外部治理力量,樹立服務意識,更新內審理念。一是要及時溝通審計發現的問題,強調解決問題比渲染問題更重要。內部審計策略應更多地采取參與合作的方式,對被審計單位抱著信任的態度,共同分析解決問題。二是要恰當認定審計差異,強調風險趨勢比歷史缺陷更重要。三是要重視運用先進技術,強調綜合分析比單個查證更重要。四是要注重發揮內審效果,強調價值創造比數據統計更重要[7]。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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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進程的不斷推進,雖然商業銀行對存貸款利率決定的自主性不斷增強,但在另一方面,金融市場市場利率的形成機制也在不斷生成。因此,商業銀行資產負債利率的最終決定還得由金融市場的資金供求來決定。在利率市場化進程中,商業銀行面臨的利率波動幅度會不斷加大,利率波動頻率也會不斷加快,由于利率波動給商業銀行經營管理帶來的影響也會越來越大。利率風險可能會使商業銀行凈利息收入減少、造成資本虧損、降低預期收益。而我國商業銀行對于利率風險一般采取缺口管理、平均期限管理、動態模擬分析等傳統管理手段,近年也開始利用內部審計手段對利率風險進行深入管理,如設置專門利率風險內部審計人員、提高審計頻率、嘗試設置相關標準、制定審計流程、改善審計質量等等。利率風險內部審計在操作上有其自身的規律,但國內銀行在利率風險內部審計的一些具體問題和方法觀念上仍存在著認識不清的現狀,下面就是筆者對這些問題的分析和看法。
一、關于現場審計和非現場審計
1.利率風險審計一般采取非現場審計
就一般的內部審計工作而言,現場審計是內部審計人員到被審計單位進行實地審計檢查,這是傳統的內部審計方式,其目的是為找出問題的根源從而為解決問題提供直接的審計證據。當前,商業銀行的總賬可以集中到總行或一級分行,會計報表等數據的輸出也由上級行直接打印,發現問題也可以通過網絡直接質詢被審計單位,審計的時效性得以極大地提高。這使得利用總賬傳輸系統及統計報表數據進行實質性的非現場審計成為可能,非現場審計借助計算機和現代網絡技術的支持,通過對審計對象相關業務數據和資料的連續調集、整理和分析查找經營管理存在的疑點和問題,評價經營管理現狀和風險程度。為現場審計提供線索和資料,為制訂審計計劃、安排審計資源提供支持。就整個審計體系而言,非現場審計與現場審計都是審計監督方式,二者各有優勢,也各有局限,彌補各自局限最有效的辦法就是將二者互為補充,統一于科學有效的審計監督之中。非現場審計幫助制定科學的審計計劃、提供審計線索;現場審計保證審計計劃的有效執行。非現場審計廣泛的覆蓋面與現場審計有針對性的審計點結合形成審計監督網,兩者共同促進審計監督職能的有效實現。
但是利率風險內部審計是一項較為專業化的、比較獨特的審計活動。我國商業銀行尤其是大型商業銀行,其大多數大額存貸款都集中在一級分行甚至總行,而商業銀行的債券投資業務、同業拆借等等市場業務一般都是由總行操作,故此商業銀行的利率風險管理一般都是在一級分行以及總行來開展,利率風險內部審計工作也是在商業銀行的這些層次來進行。在相關工作中對利率風險的認識和評價,主要是對商業銀行在經營管理中的資產、負債結構的利率缺口、期限缺口進行研究、分析,所需要的數據、信息主要來自于商業銀行各級機構的資產、負債報表,而這些報表往往不需要到實地進行查閱,因為這些資料都會被上交到一級分行及總行。因此,在經營管理比較成熟、高效的西方商業銀行,利率風險的管理及其內部審計基本上都是非現場審計。
(2)利率風險審計是否需要現場審計
這個問題需要結合我國商業銀行目前經營管理的現狀,雖然我國商業銀行開展利率風險內部審計主要也是進行非現場審計,但在一些方面,現場審計仍然不可或缺甚至尤為重要。
比如,商業銀行在貸款利率的制定上,可以一定幅度下浮,無限上浮,這是鼓勵商業銀行在貸款定價上要更多的考慮貸款風險以及資金供求狀況等因素,但其實際制定的貸款利率能否體現上述因素,會不會給商業銀行帶來利息收入的減少,這在報表資料上都是無法顯示的,必須現場獲取、查閱相關憑證才能夠進行實際的風險評價。
再比如存款利率,當前商業銀行的存款利率沒有下限,不能上浮,雖然央行在國內的一些信用社正在開展利率上浮的試點,但全面的允許商業銀行存款利率的適度上浮還需要較長的時間。在這種情況下,一些個別的商業銀行或分支機構,為了更多的吸收存款,不惜采取各種高息攬存的違法手段,不僅擾亂了金融秩序,增加了商業銀行的負債成本,也給商業銀行帶來了利率風險。而這種特殊情況下的利率風險,同樣在其報表上是不會顯示出來的,也需要對一些原始憑證進行嚴密審計。
二、關于計算機審計
1.利率風險內部審計主要依靠計算機審計。
利率風險內部審計開展的效果如何,在很大程度上要取決于計算機審計的應用程度。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第一,對利率風險的認識、評價需要大量使用計算機審計手段。目前,我國的商業銀行包括中小商業銀行的日常經營管理基本都實現了電子化、網絡化,基層銀行的業務數據都會通過銀行內部的計算機網絡傳輸到上級機構,直至傳輸到總行。利率風險管理與內部審計活動所需的數據信息基本上都可以通過商業銀行的計算機系統獲得。利率風險管理所需要的信息主要來自資產、負債項目,這些都是下級行向上級行報送的基本業務數據,完全可以很方便的通過商業銀行的資產負債管理系統獲取。
而且,在對利率風險及其風險管理的進行內部審計的時候,可以利用一些相關的計算機分析系統來輔助審計。由于利率市場化過程中,利率越來越復雜多變,其對商業銀行經營管理的影響如何、相關風險管理是否有效,都可以借助計算機來進行動態模擬分析、測試。目前我國一些商業銀行正在進行與內部審計有關的計算機系統建設。如2004年建行總行審計部下屬的非現場審計處和IT審計處,已經共同開發出審計信息管理系統,這在國內銀行業中搶了先。一旦相關信息今后便捷、完備的錄入審計信息管理系統后,審計部門就能對各項業務及其風險進行隨時監控。
(2)利率風險內部審計是否需要對原始資料進行審計
無論將來利率風險內部審計手段如何發展變化,但就目前來看,利率風險內部審計在某些方面還是要對一些原始資料、憑證進行審計。這一點的原因和前面論及的"利率風險審計是否需要現場審計"的原因是一樣的。實際上,對于利率風險審計來說,非現場審計與計算機審計大體上是一致的,但也不盡然,如即便沒有計算機及其網絡,依靠商業銀行匯總到的各級機構的資產負債資料,仍然可以"非現場性"的完成絕大部分利率風險審計工作。同時,現場審計和實物審計也不盡相同,但二者對于利率風險內部審計不可或缺的原因是一樣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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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張建友,《現代商業銀行風險管理》,中國金融出版社,200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