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扒开双腿猛进入爽爽免费,男生下面伸进女人下面的视频,美女跪下吃男人的j8视频,一本色道在线久88在线观看片

貿易環境論文模板(10篇)

時間:2023-03-27 16:49:50

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0篇貿易環境論文,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貿易環境論文

篇1

(二)地區貿易格局變化對低碳經濟發展較快的發達國家來說,由于他們對于低碳技術、低碳能源的開發利用具備較大的技術優勢,使得發達國家在國際貿易的競爭中處于地位優勢。而對于低碳經濟發展較慢的發展中國家來說,在國際貿易競爭中,將會處于被動的位置,可能會接受強制的減排義務,使商品流通受到限制。一些發展中國家也在積極尋求低碳經濟發展模式,開發低碳技術,但低碳經濟的發展是一個長期的過程,且對于發展中國家來說,挑戰大于機遇。

(三)國際貿易規則的調整全球低碳經濟對國際貿易格局的影響本質上反映了國際政治與經濟利益的對抗,這必將會對國際貿易規則帶來新的改變。掌握著先進能源技術的發達國家勢必會通過各種雙邊和多邊合作機制,進一步的開發利用低碳能源技術,在其內部形成完整的低碳經濟共同體。這樣就使得發達國家把經濟體聯系起來,把有利于本國的貿易政策、制度延伸到發展中國家,改變國際貿易規則。對于國際貿易規則的影響將包括:國際貿易規則制度的領域不斷拓寬;發達國家以低碳經濟為標準,減少自由貿易供給;發達國家加快把貿易與環境的掛鉤,環境保護成為國際貿易規則的主要內容。

(四)發展中國家貿易發展模式的調整二氧化碳的排放導致氣候在全球范圍內有所變化,而由于能源效率的不同,不同國家在同一產品的生產中排放的二氧化碳各不相同。由于發達國家技術的先進、能源利用效率的高效,而發展中國家技術的落后、新能源開發的緩慢,導致生產同一產品時,發展國家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高于發達國家。因此,低碳經濟的出現將影響傳統的國際貿易模式,既“低收入國家生產,高收入國家消費“。發達國家積極向全球輸出低碳技術和管理模式,創造新的市場,積極開拓低碳輸出市場,這就給發展國家造成減排壓力。發達國家是發展國家主要的外貿市場,發達國家的低碳發展戰略將對整個國際貿易市場產生重大影響,在自我轉變發展方式的同時,間接地通過貿易、投機等影響了發展國家的貿易發展方式和經濟增長。

(五)國際貿易服務體系的拓展低碳經濟的發展促進了碳金融的發展。碳金融包括整個與碳有關的金融交易活動和金融制度規范。碳金融的服務目的在于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將經濟發展對環境的危害降到最低。碳金融經濟活動的進行,需要更加有效的排碳技術、資源分配作為支撐。在低碳經濟環境下,碳金融拓寬,進一步拓展了國際貿易服務體系的內容和內涵。因此,在低碳經濟背景下,要想獲得更具優勢的競爭位置,需要在碳金融方面投入更多關注,更加全面的認識目前的國際貿易服務體系,抓住機遇,尋求更優的發展。

二、低碳經濟環境下我國貿易發展戰略

(一)推動技術創新,發展低碳經濟低碳技術的創新主要開發利用新能源,改進排碳技術,以低碳為標準推動再生資源和不可再生資源的節能減排,推動低碳技術的開發應用。從目前中國低碳技術應用方面看,中國應更加關注實際,推動低碳技術的創新開發,關注新能源的利用,包括太陽能的利用、風能、核能、氫能源的利用等。在實施低碳技術創新發展過程中,政府應加大財政投入,鼓勵優勢科技力量、培養新興科技人才。同時,我國應加大與其他國家相關領域的合作、引進學習最新的低碳技術,開發利用新技術,實現能源的最大化利用,環境污染氣體排放的最小化,改善氣候環境,實現經濟與社會的統一協調發展。

(二)轉變出口方式,調整產業結構中國是世界貿易大國,但在國際貿易中,所謂“大“僅僅是從貿易總量上界定的,在中國的商品結構上,我國更多的是以資源密集型企業和勞動密集型企業為主,商品技術的出口相對較低。一些高技術出口少,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的出口就更少了。因此,要提升我國國際貿易實力,必須不斷的調整產品和產業結構,推動低碳產業的發展,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走出一條符合低碳經濟發展理念的經濟發展道路。同時,需要政府加大對低碳生產企業的扶持,使企業在良好的條件下發展低碳經濟,使低碳發展理念在社會和企業中傳播,進而促進我國產業結構的改造與優化。

(三)熟悉國際貿易法規,健全法律制度體系在低碳經濟背景下,國際貿易的規則發生一些改變,這就要求我國應當熟悉與低碳經濟、環境保護有關的國際貿易規則、國際法律、公約等。我國應充分掌握多個多邊保護公約和協定,各國的貿易政策、WTO協議文件等。熟悉這些約束性規則性,有助于我國在國際貿易中客觀公平地維護我方利益,在與發達國家的經濟貿易中增加談判籌碼。同時,還應完善環境立法,以國家強制力來保證生產、貿易的可持續實施。

篇2

洛陽地區的旅游主管部門對本地區旅游資源的整體開發與利用不夠協調,缺乏有效的統籌管理。在對洛陽旅游景點的宣傳與促銷上,對洛陽地區旅游資源的整體形象宣傳不夠生動、突出。例如對龍門石窟、白馬寺和龍潭大峽谷的宣傳力度和宣傳效果都不是很理想。

2.某些旅游資源破壞嚴重,質量下降

造成旅游環境破壞、環境質量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對旅游資源的開發和建設破壞旅游環境。在洛陽旅游資源的開發利用過程中,相關旅游設施與景區整體不協調,造成旅游資源、旅游區生態環境、特別是旅游氣氛環境的破壞,主要表現為古跡復原處理不當,新設項目與旅游區景觀不協調,改變或破壞了旅游區所有的且應當保留的歷史、文化、民族風格和氣氛,忽視旅游區的整體協調及其所蘊涵的內涵,進而喪失其旅游價值,城市建設破壞旅游氣氛,主要表現在新建建筑與旅游城市的整體建筑不協調,使本身作為旅游對象的城市失去其本來面目。例如龍門夜景的開發,首先對于古跡就是一種破壞,其次和龍門整體的文化氛圍也不協調。

3.旅游景點缺乏規劃

洛陽有著豐富的自然人文景觀,但是旅游項目開發缺乏創新性,旅游景點處都是樓堂廟宇,游樂園之類,粗制濫造仿古景點,致使人文景觀同自然景觀不能融合在一起。

4.旅游市場不規范

每年的牡丹花會,作為洛陽旅游的旺季,很多的賓館飯店都是看客流量要價,有關部門缺乏有效的監管。這些嚴重影響了洛陽在游客心目中的形象。

二、新形勢下洛陽發展旅游服務業的對策

針對上面旅游服務業存在的問題,為了更好地開展洛陽的旅游服務貿易,使洛陽的旅游業獲得可持續發展,應該做好以下幾點:

1.統籌規劃

調動洛陽市旅游資源的整體開發。從數量上看,洛陽市擁有世界遺產3項6處,在國內僅次于北京。其他景點共69處,其中全國5A級景區五處;從結構上看,洛陽發展旅游的自然資源和人文資源又具有明顯的多樣性和差異性,還具有濃厚的歷史積淀性。這些都反映了洛陽在國際旅游市場上擁有的巨大競爭潛力,應該很好地挖掘和整合這些優勢。對于人文旅游資源,要注重對文化內涵的挖掘和創新,促進文化產業與旅游業的融合。開發具有洛陽特色的旅游產品,不同地區的自然旅游資源盡管千差萬別,但具有一定的同質性,而人文旅游資源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旅游產業與文化產業的融合可以改善旅游地的人文環境、提升旅游品位、促進旅游產品升級換代。

2.加強對旅游環境的保護

第一,對洛陽地區旅游資源進行旅游開發的環境影響評價。不當的旅游開發活動對旅游區環境造成的破壞是無法彌補的,要從保護資源的角度出發,在開發前對開發活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分析、識別在景區建設、經營過程中可能對景觀造成的影響進行分析,并制定相應的減免對策,將可能對旅游環境造成的負面影響降低到最低程度。對嚴重對景區產生破壞的開發行為要停止。第二,在旅游區發展建設中做好周邊旅游環境規劃。旅游環境問題的產生、旅游區環境質量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類經濟活動的不當造成的,因此作為旅游主管部門需要制定具有科學性、嚴謹性和預見性的旅游環境規劃。用于組織、管理經濟、旅游及其他破壞旅游環境的活動,來解決發展生產、擴大旅游規模與景點環境保護之間的矛盾,使其協調一致,以保證經濟發展和旅游活動持續穩定的進行、防止旅游區環境的破壞。旅游區的環境規劃要遵循經濟發展規律與旅游區環境美學規律,對經濟活動和旅游活動的結構、規模和布局實行統籌規劃,爭取達到既發展經濟、擴大旅游又不破壞旅游區環境的目的。

3.加強洛陽旅游業基礎設施和服務設施建設

加強交通投資,解決瓶頸制約。多方籌集資金,吸引企業合資辦交通;依靠科技進步,改善基礎設施,加強運輸方式的管理,提高旅游服務水平;把旅游交通與一般通區別開,讓旅游交通獨立經營。制定洛陽地區旅游景點發展戰略,總體規劃、開發步驟和實施方案;做好對洛陽旅游市場的信息預測、宣傳廣告及可行性研究的分析工作,以克服規劃建設和經營管理的盲目性。

4.改變城市定位

充實文化內涵。近年來,洛陽對外宣傳有五張名片:千年、牡丹花城、河洛之根、絲路起點、山水洛陽。在“雙申遺”成功的大背景下,我覺得洛陽要重新定位自己的城市形象。應該以“華夏之源,圣城洛陽”為城市主名片,“千年、牡丹花城、休閑勝地、絲路起點”為副名片。面向全國和海外市場,主推“華夏圣城”這張主名片,打造國際文化旅游名城。

篇3

當腐敗水平較低時,收入差距較小,這有助于拉動國內消費需求,但不利于出口規模的擴大,在改善當地環境的同時擴大了進口品的需求,從而進一步改善了當地環境;反之,腐敗水平上升會導致收入差距拉大,致使國內內需不足,促使企業擴大出口規模從而惡化了當地環境,同時,內需不足一方面會直接減少國內市場對進口產品的需求,另一方面使得國內市場競爭更為激烈,促使一國采取貿易保護而減少進口,進而惡化了當地環境。

2.腐敗通過作用于結構效應改變對外貿易對環境污染的影響

當腐敗水平較低時,收入差距較小,伴隨人們收入的增加,消費結構和產業結構會整體優化,這有助于提高出口商品的結構,減少高投入、高耗能、高污染產品的出口,從而改善了當地環境;反之,腐敗水平上升會導致收入差距拉大,廣大低收入群體的存在不利于消費結構和產業結構的升級,進而致使出口商品結構低下,出口商品技術含量較低,附加值較低,從而惡化了當地環境。

3.腐敗通過作用于技術效應改變對外貿易對環境污染的影響

一方面,當腐敗水平較低時,用于進口技術和設備的資金就較多,這有利于促進當地環境技術的提升,進而有助于對外貿易通過技術效應改善環境;反之,隨著腐敗水平的上升,用于進口技術和設備的資金就會減少,這不利于促進當地環境技術的提升,進而阻礙了對外貿易通過技術效應改善環境。另一方面二是當腐敗水平較低時,用于研發支出、教育支出、健康衛生支出、社會保障支出的資金就較多,也有助于金融資源的有效配置,這些有利于促進研發水平、人力資本和金融發展水平的提高,有助于吸收對外貿易的技術外溢效應,進而有助于對外貿易通過技術效應改善環境;反之,腐敗水平的上升會降低用于研發支出、教育支出、健康衛生支出、社會保障支出的資金,也不利于金融資源的有效配置,阻礙了研發水平、人力資本、金融發展水平的提高,不利于對外貿易通過技術效應改善環境。

4.腐敗通過作用于環境規制改變對外貿易對環境污染的影響

伴隨著人們收入的提高,人們對于環境規制的要求也越來越高,當腐敗水平較低時,外貿企業所面臨的激烈市場競爭會促使政府通過提高環境規制而提升社會福利,并且通過行賄以左右政府降低環境規制的概率較低,這些有利于對外貿易改善環境。相反,當腐敗水平較高時,外貿污染企業會加大行賄力度,提高政府降低環境規制的概率,因而不利于對外貿易改善環境。綜上所述,本文提出以下假設:當一個地區腐敗水平較低時,對外貿易會改善當地環境質量,當腐敗達到一定水平后,對外貿易會加劇當地環境污染。

二、實證研究

1.模型設定、變量測度和數據說明對于環境污染水平的測度

現有文獻一般用單一或幾個環境污染指標或綜合環境污染指數來衡量,多數文獻是采用單一或幾個環境污染指標作為被解釋變量,本文借鑒多數學者的做法,采用人均工業廢氣、廢水、固體廢棄物排放量來測度。對于經濟規模的測度,本文用人均國內生產總值來衡量。環境庫茨涅茨曲線(EKC)假說認為,當一個國家經濟規模較低時,環境污染的程度較輕,但是隨著人均收入的增加,環境污染由低趨高,環境惡化程度隨經濟規模的增加而加劇;當經濟規模達到一定水平后,隨著人均收入的進一步增加,環境污染又由高趨低,其環境污染的程度逐漸減緩,環境質量逐漸得到改善,即環境污染和經濟規模之間呈倒U形關系,因此,為了驗證該假說,我們在模型中加入了人均國內生產總值的平方。對于產業結構的測度,本文用第二產業產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來衡量。一般理論認為,在一國經濟發展的初期階段,工業化往往需要利用大量的資源,消耗大量的能源,加劇了環境污染,但當經濟發展達到一定水平時,經濟增長方式會逐漸轉向集約型增長,產業結構也會升級,此時第二產業在國內生產總值中的比重會趨于下降,第三產業比重會迅速提升,從而會改善環境質量。對于技術進步的測度,本文借鑒許和連和鄧玉萍(2012)的做法,采用資本勞動比來衡量技術進步。資本勞動比較高意味著技術效率較高,能夠提高技術進步速度和減污技術能力;并且,資本勞動比上升往往意味著產業由勞動密集型向資本技術密集型轉變,產品的資本技術含量也將隨之增加。一般理論認為技術進步使得企業采用清潔生產技術進行生產成為可能,因此會減少污染排放量,改善環境。這里需要對資本進行計算,我們使用“永續盤存法”。勞動力投入量用各地區年末就業人數來衡量。對于環境規制的測度,本文采用環境污染治理投入和排污費收入之和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來衡量。一般理論認為,隨著人們收入水平的提高,人們對環境質量的要求也越來越高,政府也將提高環境規制,加大環境污染的治理力度和懲罰力度,進而改善環境質量。對于對外貿易的測度,本文采用進出口總額來衡量。一方面,對外貿易為發展中國家帶來了先進的技術,使發展中國家了解國際環境標準和國別標準以及國外消費者的環境偏好,當這些被發展中國家消化吸收后可以改進其自身的生產方式,推動改善環境管理,加強環境措施和提高環境標準。另一方面,發展中國家一般有著比較低的環境規制,對外貿易會使發展中國家成為“污染避難所”,促使發展中國家降低環境規制以維持或增強國際競爭力,出現所謂向底線賽跑的情形,從而惡化了環境。總之,對外貿易會通過規模、結構、技術和規制等多種渠道對環境污染產生影響,是否改善或惡化環境取決于這些渠道作用的綜合結果。對于腐敗的測度,本文采用每十萬地區總人口中貪污賄賂和瀆職侵權人數來衡量。腐敗往往會通過扭曲一國環境政策、降低環境管制力度、阻礙環境治理投入、減少環境技術的研發投入和引進投入等渠道加劇一國環境污染。對于外商直接投資的測度,本文采用各地區的實際利用外資金額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來衡量。一方面,外資流入把“綠色”節能技術或“清潔”技術傳播到發展中國家,并通過技術示范和溢出提高發展中國家企業的生產率,節約要素資源稟賦投入并改善環境質量,即外資的技術效應降低了環境污染;另一方面,外資看重發展中國家的廉價勞動力并向發展中國家轉移污染程度高的加工制造業,且發展中國家地方政府競相降低環境規制吸引外資致使環境惡化,即外資的結構效應和環境規制效應加劇了環境污染。因此,外商直接投資對環境的影響尚不能確定。上述變量的原始數據來源于《中國環境年鑒》、《中國統計年鑒》、各地區的統計年鑒和《中國檢察年鑒》。

2.內生性問題

如果這里直接對計量模型進行回歸可能會因解釋變量的“內生性”而導致估計偏差,內生性來源于幾種因素:一是引入了被解釋變量一階滯后項作為動態項,該項易和隨機誤差項存在相關關系;二是各地區往往以犧牲環境為代價換取經濟的高速增長,即更多的環境污染通常會促進經濟增長,經濟增長又能夠進一步吸引外資流入,并且經濟增長也能夠帶來更高的貿易開放度,因此,更多的外資流入和更高的貿易開放度可能是結果,而不是原因。可見,即使回歸結果表明外資、對外貿易與環境污染關系顯著,也不能斷言兩者對后者有加劇作用,這里最小二乘法已經不能一致和無偏地估計系數,因此本文運用系統廣義矩估計方法進行實證分析。

3.實證結果分析

腐敗對于地區對外貿易環境污染效應的影響。表明,沒有引入腐敗變量時,對外貿易加劇了環境污染,但并不顯著。在模型2中引入了腐敗這一變量,回歸結果顯示腐敗通過扭曲環境政策、降低環境管制力度、阻礙環境治理投入、減少環境技術的研發投入和引進投入等渠道加劇了環境污染。在模型3中進一步引入了對外貿易和腐敗的交互變量,發現該交互變量的回歸系數顯著為正,這說明腐敗水平的增加通過規模效應、結構效應、技術效應和環境規制加劇了對外貿易的環境污染,這也說明對外貿易惡化環境是有條件的,而其中一個條件是腐敗水平較高。中的回歸結果還可知,由于加入了對外貿易和腐敗的交互變量,對外貿易的回歸系數由不顯著的正數變為顯著的負數,這說明控制腐敗對對外貿易的環境污染效應后,對外貿易改善了環境質量。這可能是由于中國貨物出口和服務出口商品結構的升級,貨物出口中的高新技術產品出口比重和服務出口中的新興服務出口比重均大幅增加,2009年高新技術產品出口比重和新興服務出口比重分別為31.4%和43.3%,出口商品結構升級降低了環境污染;還可能是由于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中國每年平均花費一百多億美元進口了大量的技術和設備,促進了技術進步,加上中國的研發水平提高、人力資本增加和金融發展,提高了對外貿易技術外溢的吸收能力從而進一步改善了環境質量;并且還可能是由于對外貿易增加了中國的就業人數,提高了人均收入,從而致使人們對清潔環境的需求增加,促使中國環境標準提高,導致環境污染下降;最后還可能是由于國外綠色壁壘、技術性貿易壁壘等因素,使中國污染密集型產品的出口所占的比重很小(2009年僅為2.72%),并且仍有下降的趨勢,從而致使環境污染下降。上述這些效應超過了出口增加所引起的環境污染規模效應。中的回歸結果顯示對外貿易的回歸系數為負數,對外貿易和腐敗交互變量的回歸系數為正數,兩者方向相反,所以對外貿易對環境污染是否加劇將取決于腐敗水平。本文依據回歸系數計算出對外貿易加劇環境污染的腐敗水平臨界值約為2.97,也就是說當腐敗水平低于2.97時,對外貿易會降低環境污染,改善環境質量,對比2009年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腐敗水平可以發現只有北京、上海、河北、江蘇、安徽、江西、山東、廣東和四川的腐敗水平低于臨界值,對于這9個省市而言,對外貿易改善了環境質量,而全國其他2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腐敗水平均高于臨界值,這意味著這些省市的對外貿易加劇了環境污染。這也證實了本文的假設,即腐敗水平較低時,對外貿易改善了當地環境質量,而當腐敗達到一定水平時,對外貿易加劇了當地環境污染。進一步從區域角度來看,2009年東部地區的平均腐敗水平約為2.89,中部和西部地區的平均腐敗水平分別約為3.64和3.91,說明在我國三大區域中只有東部地區的對外貿易改善了環境質量,而中西部地區的對外貿易加劇了環境污染。下面會進行穩健性檢驗,即分別基于東中西部地區數據進一步驗證該結論。還可知其他變量與環境污染的關系。經濟規模與環境污染成倒U型曲線,說明EKC假說在中國成立,符合預期;產業結構降低了環境污染,這可能是由于第二產業內部行業結構調整在由粗加工向精加工轉變,在由污染產品向清潔產品的方向轉變,環境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新型工業化道路已初見成效;技術進步、環境規制變量均改善了環境質量;而外商直接投資可能由于結構效應和環境規制效應大于技術效應,致使其加劇了環境污染,但這并沒有通過顯著性檢驗,這可能是因為本文采用實際利用外資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來衡量外商直接投資,而中國各地區的實際利用外資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均太小,2009年最高的地區也低于10%,各地區平均值僅為3%。

篇4

胡暉告訴劉堅,要貨的是一家叫希力克的美國公司。希力克公司?劉堅印象里沒和這家公司打過交道。在外貿生意中由于涉及到的事情比較多,他的原則是做熟不做生。可胡暉說,希力克公司是香港利通商行介紹的。利通商行劉堅非常熟悉,每年兩家公司都有近億元的業務往來。那么,這筆生意可做。

但,畢竟是一筆2000萬的大生意,劉堅還是非常謹慎的,他提醒胡暉多探探這家公司的虛實,簽合同不必太急。可是,美國希力克公司卻非常著急,很快傳來了合同。合同書上明確約定對方將預付20%的定金。看對方如此有誠意,劉堅在合同書上簽了字,約定30天之內地毯必須運到美國的洛杉磯。合同簽署的第二天,財務經理告訴劉堅,希力克公司的60萬美金已經到賬。

看來,這筆買賣是板上釘釘了。可是,對方的錢一到賬,劉堅卻著急了。因為他的公司是一家外貿公司,說白了就是一個中介公司。主要的業務就是低價購進國內貨物,再高價賣給國外。外貿公司從來沒做過地毯生意,一下去哪兒找這么多地毯呢?而且地毯生產肯定有時間周期,如果不能按照合同時間發貨的話,違約金是定金的雙倍。

胡暉似乎早就看透了老板的心思,他告訴劉堅地毯廠家他已經找好了,在杭州當地有一家叫惠美實業的公司有大批地毯。胡暉還帶來了這家公司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公司的注冊資金有3000多萬,看起來,這家公司有一定實力,劉堅放心了。

后面事情的發展更是順利,希力克公司所需要的地毯型號、數量,惠美實業公司庫房里全部有現貨,根本就不存在生產周期的問題。于是,雙方正式簽定了合同,約定交貨的時候付款800萬元人民幣,5天后再付500萬元人民幣,10天后付清余款300萬。劉堅讓財務算了一下,這筆生意的毛利潤可以達到500萬人民幣,去除運費等雜費估計純利潤在350萬左右。不到10天的時間里,一買一賣就賺了幾百萬,劉堅的心情很不錯。可是,他還是覺得不知道什么地方有些不對。因為,一切太順利了。

誤入騙局,步步驚心

篇5

一、國際貿易與環境保護的沖突

為了經濟發展要追求最大限度的貿易自由,為了可持續發展的環保目標要限制或禁止某些國際貿易,兩者之間存在沖突。亞歷山大O基斯說:”在國際貿易與環境保護的關系中存在著兩個對立的趨勢:一方面是為了環境保護控制某些國際貿易的愿望,另一方面是為了自由貿易取消所有貿易障礙的愿望。”所以,國際貿易與環境保護的沖突表現為下面兩種具體的形式:

(一)國際貿易對環境保護的限制影響

當代世界各國都在努力尋求貿易自由,減少各種各樣的貿易障礙,以提高人類的生活水平和根據可持續發展的目標最佳地利用世界資源。貿易自由化可以促進世界經濟的發展,貿易自由化要力求掃清各種貿易障礙。但貿易自由化的放任自流則會造成生態資源的過度開發,使生態環境遭受嚴重的破壞。其主要表現是:

首先,發達國家利用大國優勝和不合理的國際經濟舊秩序,推行環境殖民主義,發展中國家出口以初級產品為主,這是建立在對其國內資源的高強度開發甚至掠奪性開發的基礎上,是用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作高昂代價換來的,而發達國家卻以低于實際資源價格的(即沒有考慮環境資源價值)的市場價格購買初級產品。

其次,新一輪環境侵略將使環境安全面臨新的威脅,長期以來,一些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轉移污染和危害環境的工業,設備,產品和有害廢物,進行環境侵略(也稱生態侵略,生態殖民)。隨著國際貿易自由化和經濟全球化,發展中國家遭受環境侵略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二)環境保護對國際貿易的制約

正是由于貿易自由帶來了新的環境問題,所以整個國際社會都試圖在貿易中考慮環境保護,來協調好貿易自由與環境保護的關系。具體來講,是在貿易規則中考慮相關環境因素,在環境規則中對與環境有關的貿易進行規定、限制,甚至禁止一定的國際貿易。這樣,環保措施在實現其環境保護目的的同時,對國際貿易必然構成一定的障礙,其主要障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環境保護對國際貿易構成的法律障礙

首先是國際法中與環境有關的貿易規則。這類條約以促進貿易自由化為目的,在規定貿易規則的同時考慮了相關環境因素。最為典型的是GATT第20條。其次是國際法中與貿易有關的環境規則。這類規則以保護環境為目的,規定了影響環境的有關貿易規則。

2.環境保護對國際貿易設置的經濟障礙

第一,課征環境進口附加稅。進口國以保護環境為理由,對某項產品的出口,除征收一般進口關稅外,還另外加征稅款。第二,綠色壁壘。它是進口國以保護國內的環境,人民和動植物的健康和安全為目的而采取的各種措施,這些根據WTO,GATT的相關規定的條款制定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成了限制和約束國際貿易的隱蔽壁壘。第三,環境貿易制裁。即一國針對另一國違反國際條約而采取的強制性貿易制裁措施。

3.各國環境保護對國際貿易形成的行政障礙

各國為保護本國環境會制定一系列環境管制措施,環境管制是指為環保目的而采取的貿易限制措施。各個國家實施環境管制的主要措施包括:第一,以保護環境為名,征收環境進口附加稅。第二,采用強制性措施,限制或禁止進口,其依據是進口產品的生產制造方法不符合本國的環境要求。第三,推行國際標準,即對未達到國際組織制定的環境標準的產品禁止或限制進出口。第四,政府環境補貼。即政府以政治原因或經濟原因(如因經濟困難商無力支付污染防治費用)而對廠商進行環境補貼。因此,國際組織和各個國家制定的環境法規和貿易規則構成了環境管制的法律基礎和依據。隨著環境貿易政策的增多,環境管制措施日趨多樣化,由此引發的貿易問題也日益增多,從而對國際貿易的發展提出了挑戰。

二、國際貿易與環境保護沖突的實質

(一)利益的沖突

環境保護與貿易自由化的目的不能同時達到是一種表面上的沖突,更深層的沖突是南北國家之問的沖突;是南北之間在經濟發展水平、環保水平上的差異所造成的沖突;是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在經濟利益、環境利益上的沖突。發展中國家尚處于工業化的過程中,希望擴大對外貿易特別是出口貿易以推動本國經濟的發展。盡管過量開發自然資源可能破壞環境,但這些國家迫于貧困很難為了保護自然環境而放棄出口收入。另外,它們對環境保護的意識還很淡薄,環境法規極不健全,環境標準相對低下,且無力支付改善環境狀況的高昂費用。發達國家已完成工業化過程,環境污染的一度加劇,公眾環境意識的提高,迫使這些國家逐步完善其環境法規,在產品的生產、加工、運輸、銷售的各個環節都有相關的環境標準和環境措施。所以,環境與貿易之問的沖突其實是不同的經濟發展水平、不同環境意識基礎上的不同利益的沖突。

(二)規則的沖突

國際上環境與貿易爭端日益成為焦點,案例之多,種類之多,是空前的。這里還有一一個重要的原因,便是打規則仗,各種各樣的規則為爭論的各方所援引。而規則的模糊性、規則的不協調正是造成沖突的重要原因。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各自的環境標準截然不同(其中發達國家的環境標準相對嚴格),難以協調,從而導致發達圍家與發展中國家在追求環境保護與追求貿易自由上矛盾更趨尖銳復雜。問題的復雜性還在于,保護環境是目前國際社會的人趨勢,將環保措施納入到周際貿易的目標和規則中,發達國家的這一行為似乎代表了歷史發展的大趨勢,但發達國家同時又運用各種規則中的例外規定來為自己辯解,規則的原則性、模糊性為其援用提供了一定的便利。這就需要國際社會從全局考慮問題,綜合考慮問題的各個方面,以求規則的協調統,減少因規則不協調引起的糾紛,加強規則的可操作性和明確性。

三、國際貿易與環境保護沖突的協調

㈠國際貿易與環境保護沖突的法律協調途徑:

1.不斷完善國際法

首先,賦予發達國家更多的國際義務。根據圈際環境法上共同但有區別責任原則,賦予發達國家在環境保護上更多的義務和責任。各國負有保護全球環境的共同責任,但存各國之間,豐要是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之間,這個責任的分擔不是平均的。一方面,發達國家要對一些對環境有重大影響物質的生產、排放進行控制,率先采取相關措施,列出時間表,而適當給予發展中國家一定的寬限期。另一方面,發達國家應當在技術、資金上給予發展中國家額外的資助。所幸的是,這些已經在一些國際性的條約、協定中有所體現,也引起了同際社會的共同關注。

其次,標準的協調。我們應當尋求產品標準的協調。產品標準的高低表明一國在制度選擇上是環保優先還是貿易優先。環保優先會阻礙貿易,貿易優先會降低某些國家的環保水平,所以,在全球范圍內,產品標準的協調也顯得尤為重要。

2.國內法與國際法協調發展,在協調環境與貿易關系上,除了國際法的完善,各國尤其是發展中國家的國內法也應作相應調整,把國際法、多邊協議的內容以國內法的形式規定下來,履行國際義務。保護環境不能以經濟”零增長”為代價,應當在參與經濟全球化的過程中實現發展與環保的雙重目標,所以要完善環境貿易法規,在環境立法中積極考慮外貿行為,在外貿立法中考慮環境管理;推廣”清潔生產”工藝和技術,開發綠色產品,發展環保產業;推廣實施ISO14000國際標準;制定和完善外商投資法規:等等。通過這‘系列措施協調好環境保護和國際貿易的關系,達到環保水平和貿易自由的共同提高。

3.完善解決爭端機制,環境與貿易的沖突源于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利益的沖突,且這種沖突短時期內不會消失。環境保護與貿易自由表面目的的不一致和根本目的的一致性,環境與貿易之間不可分割的聯系決定了這兩者必然會發生交叉和沖突,并最終協調融為一體,但這個協調過程也是漫長的。所以,現階段,一旦發生沖突,還是要有相對完備的救濟機制,妥善解決環境.貿易糾紛與爭端,促使兩者走上良性循環,在發展經濟的同時保護好地球環境,實現全球的共同繁榮和可持續發展。

(二)國際貿易與環境保護沖突的經濟協調途徑:

首先,廣大發展中國家要立足于本國,加強彼此之間的團結合作,積極開發環境無害技術,環保工業產品,實行傾斜扶持政策,發展綠色經濟,以科學技術為推動力,應用清潔生產技術,資源節約技術等等,來協調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系;同時要抓住機遇,加強與發達國家繁榮交流合作,借鑒吸收其先進技術與經驗,爭取早日達到發達國家的水平。

其次,改變舊的、不平等的國際經濟秩序,建立新的,平等的國際經濟秩序。只有本著建立新的,平等的國際經濟秩序和新的,全球伙伴關系的思想,各國共同努力,調整現行多邊國際貿易制度與多邊環境條約之間的關系,貿易與環境保護的協調和人類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才能實現,因此發達國家應從技術,資金,人力等方面伸出援助之手,使發展中國家在內外因素的雙重作用,迅速走出生存經濟狀態,提高其參與國際競爭的能力。發展中國家要積極參加國際社會有關貿易與環境問題的會議,爭取與發達國家一起制定公平合理的環境貿易政策,措施,保證其透明度,以免形成新的貿易壁壘,或不利于其本國的環境保護。

篇6

一、中國國際貿易所面臨的環境問題

目前中國已經是全球第二大貿易進口國,據數據顯示,2011年中國貿易累計進口總值達2686.37億美元,較上年同期增加202.76億美元,同比增長7.7%;2012年1~11月,我國進出口總值已達到35002.8億美元,比2011年同期增長5.8%,由數據我們可以看出中國的貿易進口總值增長速度之快,但同時我們也應該看到增長的同時難免也會存在很多問題[1]。

1.進口產品產生污染

隨著中國進口總額的不斷提升,很多國外易污染產品也趁勢進入中國,使我國的生態環境面臨著前所未有的威脅,這樣的進口趨勢嚴重影響到我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這類產品在滿足人們日常需求的同時也對我國環境構成嚴重威脅。比如一些進口的農用塑料薄膜、農用殺蟲劑等在使用結束后無法進行有效處理或存在殘留,對生態環境造成嚴重危害。

2.對資源消耗型產品依賴性增加

數據顯示,近年來我國部分資源消耗性產品在進口產品中呈大幅度增長趨勢,特別是石油天然氣等相關產品的增長尤其明顯。在看到進口資源消耗型產品帶給我們好處的同時也不能忽視它帶給我們的巨大負面影響。數據顯示,我國對油氣產品的需求呈逐年增長趨勢,也就意味著中國對國際油氣市場依賴日益嚴重。據國際能源署的數據顯示,2011年我國進口原油2.5億噸,進口依存度高達55.3%.。大量的新建煉油化工、煤化工企業集中在沿海和部分內陸地區,碳排放及含硫污染物排放逐年增加,給空氣、水質、土壤等生態環境帶來很大的危害。

3.廢棄物轉移進口

隨著中國與其他國家間貿易的不斷發展,很多發達國家利用各種方式和機會向中國轉移廢棄物。這些廢棄物包括: 含氰廢物、含多氯聯苯廢物、石棉廢物、廢酚和酚化合物、醚類廢物、廢有機鹵代化合物、廢無機氟化合物等。有些西方國家在帶動中國就業的幌子下將一些危害性物質轉移到中國大陸生產或者銷售,在中國建廠、設廠進行產品生產。根據國家質檢總局統計,去年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共查出環保項目不合格廢物原料267批,重2.9萬噸,同比增長分別為2.3%、54.7%。截至今年9月28日,就已經查出不合格進口廢物原料226批,重5.4萬噸。在進口產品中,部分國家將本國禁止使用的產品轉移到我國,給我國的生態環境造成嚴重的影響。

4.重污染類產品轉移生產

在進出口貨物貿易增長的同時,我國對外吸引外資逐年增加,中國的沿海、沿江以及部分發達內陸地區,已經成為最大的“世界工廠”,在帶動地方經濟發展、提高就業的背后,也給當地的生態環境帶來極大的威脅。發達國家有著非常嚴格的環境管理法規,排放標準要求高,企業環保成本高昂,許多醫藥、化工中間體等高污染類產品的生產轉移到中國,既降低了生產成本,又避免了對本國的環境破壞。

二、完善國際貿易環境下我國對外貿易政策的具體措施

在當前國際貿易環境下,中國面臨著國內發展經濟和保護環境同國際上來自發達國家的環境貿易挑戰的雙重壓力。作為新興的貿易大國和環境大國,我們必須積極面對國際貿易中的環境挑戰,積極參與國際環境競爭和合作。既在競爭中贏得利益,又在合作中抓住機遇,在爭取主動權的過程中更好地處理環境與發展的關系[2]。

1.積極適應國際環境標準

面對國際上各種環保法規的出臺,我們必須及時掌握信息以增強我國對外貿易的適應性。因此國家商務部、環保等相關部門應當擔當起自身責任,及時保持對外消息的暢通,加強對世界各國有關貿易法規情況的調查和研究,充分掌握各國法規下環境標準的新走向和新動態,及早采取措施掌握主動權,避免新貿易措施的實施給我國出口貿易帶來不必要的損失。同時政府要積極鼓勵我國企業爭取早日拿到ISO14000認證書。我們還可以以國際協議為后盾,合理利用國際環保組織和協議抵制綠色保護主義。

2.積極開展環境外交

積極參與國際合作,開展環境外交,為了更好地保障我國對外貿易的可持續發展,為了提升我國環境貿易的影響力,我國要積極參與國際合作以增強我國在國際貿易環境中的影響力。作為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我國有責任和義務來推進國際貿易的合作和發展。在堅持國際貿易共同原則的基礎上積極參與國際社會關于環境與貿易的談判,為廣大發展中國家爭取更公正、更合理的規則和制度。同時在國際環境公約立法中發揮應有作用,積極參與國際貿易規則和環境標準的制定。還應當加強同國際組織及其他國家的多邊合作,建立相互認可的機制,共同抵制國際貿易壁壘。此外,在處理錯綜復雜的國際環境關系時要采取積極靈活的外交手段,在爭取利益的同時做到不損害我國可持續發展利益[3]。

3.發展環保產業

隨著國際市場上環保商品和技術需求的擴大,龐大的綠色市場也在逐步興起,并不斷影響著國際市場的結構。我國環保事業起步晚、技術落后、經驗不足,需要借鑒并吸收發達國家的技術和經驗,同時抓住當前國際環境的合作性趨勢的機遇,利用外資加大對環保的投入,提高環保技術產業。另一方面可以從金融信貸、稅收等方面出發大力開拓環保產業市場,扶持環保產業,進一步爭取國際環保市場份額。同時積極開發綠色產品,在產品設計和包裝上增加環保因素,并提高產品質量。政府積極鼓勵企業爭取拿到國際綠色認證,以符合國際環境標準的綠色產品打開國際市場,轉變我國外貿增長方式。

4.加大進口產品檢驗和環保監測力度

隨著國際貿易產品安全標準的不斷提升,我國也要不斷加強進口商品檢驗和環保監測力度,積極應對我國進口貿易所存在的問題。首先在進口易污染產品的時候必須建立一個完整的檢驗和監測體系,根據我國自身情況進行科學分析然后進一步完善我國監測體系,對有害我國環境的產品拒絕進入或者高門檻進入。比如針對一些資源消耗型產品的進口,應該先分析它對我國環境帶來的影響再決定是否進入。同時針對部分國家轉移廢棄物到中國的情況更是要加大環保監測力度,嚴格執行國際安全標準,堅決抵制危害我國環境的產品進入我國。

5.建立健全環保標準,加強新建項目審查力度

環保部門應根據國家“十二五”規劃和今后加大生態文明建設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項環保標準。對于新建項目,要加強環境影響評估,達不到標準的,不準開工建設和試生產。開工生產后,還要加大其監測檢查力度,同時從外資引入的源頭上加強審核,對于環境危害的項目,要加強評估,不能為了經濟發展,而對環境帶來長久危害,處理好發展與環境的關系。

參考文獻

篇7

1.貿易使環境問題地區化

簡單地說,環境問題的地區性有兩個基本起因。首先是,發生在一個地區的活動可能會影響另一個地區的環境。其次是,對環境有損害作用的活動可能會再轉移到另一個地區或國家。

貿易引起的環境問題可以分成如下幾類:生產過程中的環境問題,產品被消費或成為廢棄物時發生的環境問題。以石化工業為例,在中間階段,該工業對生態系統的影響可被認為來自石油消費或塑料制品。消費與生產的影響可以使局部性的,也可以是越境性的。

當污染及其產生的環境污染跨越國界時,或者當環境影響的誘因-某種產品或某個生產者,跨越國界時,環境問題就被國際化了。貿易同人類影響自然界生命支持系統之間的聯系可按以下方式來歸納:

(1)貿易產生了對別國生態系統的依賴性。

(2)貿易通過運輸對環境造成直接影響。

(3)許多進出口產品在消費時產生環境影響,廢棄物就是一個典型例子。

(4)環境法規導致某些產品生產者前往別國。

2.專業化導致環境的脆弱性

由于貿易的日趨復雜化,生產變得更加專業化,這種專業化導致了脆弱性和對其他國家及其生態系統狀況更大的依賴性,其結果是影響力越來越小。專業化也使得對新的環境狀況的適應更加困難,而且所需的投入也更多。

專業化常常導致投入性的生產系統。現代的單一種植方式就是專業化生產的一個例子,它可以通過物質化的外部投入來維持生產,比如:化肥、殺蟲劑、高度機械化等等。這些投入多半是進口的。為了維持這個系統并使其免遭破壞,就需要一個處于單一種植區以外的大范圍的影子區域,然而抵抗外部干擾的能力卻變得脆弱。單一種植與壓力過大的生態系統之間有著許多相似之處。它們保存能量、營養和有機質的能力都不健全,而且對寄生物的侵襲也很敏感,再生循環只能在一個很小的范圍內進行;食物鏈短,生態結構簡單,多樣性減少,系統的效率和緩沖能力下降。

盡管貿易并不是引起環境問題的根源,但貿易所帶來的環境問題是顯而易見的,因此人們也常常把環境問題歸咎于貿易。為保護環境而采取限制貿易的措施是不合理的,這也是造成環境與貿易沖突的原因。

二、解決問題的措施

1.發展環保技術,扶持環保產業發展

只有改變破壞環境的生產方式,才能真正解決貿易中的環境保護問題。政府應加大開發環保技術的投入,鼓勵企業使用環保技術進行生產。同時,應建立本國的環保產業,提高本國產品的環保競爭力,改善本國生態環境。發達國家在這方面的水平很高,其環保產業已經成為一個具有規模的產業群。發展中國家應做到以下幾點:

(1)積極開發、引進先進環境技術,促進對其的消化吸收,減低能源與原材料消耗、減低出口產品的污染密集度,提高環境競爭力。

(2)利用經濟特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開發區的優勢,將其改造為可持續發展區,以期發揮帶動作用。

(3)制定扶持環保產業發展的產業傾斜政策,包括政府投資、信貸優惠、出口退稅、鼓勵環保技術創新、高新產品減免稅收等,加快環保產業的發展,進而帶動其它相關產業的綠色發展如生物技術、計算機技術、新材料等。

(4)把綠色產品出口納入進出口銀行出口信貸的范圍。出口發展基金應優先考慮綠色產品開發,并建立綠色產品出口發展基金,專門為開發綠色產品出口建立專項貸款和信貸擔保基金。

2.開展綠色經營、綠色營銷

綠色營銷是一種符合消費者與社會需求并且可帶來利潤及持續經營的管理過程。在營銷過程中,企業致力于通過國際交換過程以滿足綠色消費需求,履行全球環境保護的責任和義務,實現自身的盈利所進行的國際實行調查、產品開發、產品定價和分銷以及售后服務等一系列的社會營銷活動。外貿企業實施“綠色營銷”應針對營銷組合的各個具體措施:

(1)綠色產品。產品在生產、使用、廢棄時皆具有安全、無污染性,企業使用的原材料和包裝要有利于環境保護。選擇綠色資源,提高資源利用率;設計易于回收的產品,盡量避免使用有毒有害的原料及中間產品;減少生產過程的各種危害性因素。

(2)價格。產品價格中應反映企業在原料、實用技術、三廢處理等注重環保、有益健康和安全等方面的綠色成本,即考慮環境成本內在化,但應在各國消費者心中“覺察價值”的基礎上考慮消費者接受的程度。

(3)信息。提供與環保有關、并能激發市場營銷者重視可持續發展的國內外信息。企業應從市場需求護法,建立一個收集整理、儲存、檢索和分析綠色信息的綠色營銷信息系統,對綠色需求、綠色占有率、綠色產品生命周期、綠色營銷效果等做出預測,調整策略,以使綠色營銷目標符合市場需要,保持競爭優勢。

(4)促銷。外貿企業可以利用綠色廣告、宣傳報道、人員推銷、營銷推廣等各種促銷形式,在國際市場上廣泛宣傳自己的綠色產品,讓更多的消費者了解和熟悉企業的產品,樹立企業良好的綠色形象。

(5)分銷。外貿出口企業應確保建立可靠、暢通的國際綠色分銷渠道,選擇有信譽的國外批發商、零售商,設立綠色專柜、綠色專賣店或綠色連鎖店,配以回歸自然、崇尚綠色的裝飾為標識,廣招天下顧客。還可以開展綠色產品直銷活動,縮短渠道,減少污染。

3.積極參與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國際標準認證

國際標準化組織于1993年6月正式成立了ISO/TC207環境管理委員會,開展環境管理體系方面的標準化工作,制定ISO14000系列國際標準,該標準涉及從原料開發生產到產品制造、使用及報廢處理的所有活動和過程,旨在改善全球環境,促進世界貿易。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國際標準已于1996年正式頒布,對于任何不符合該標準的產品,任何國家都可以拒絕進口。這一方面將是不符合該標準的產品排除在國際貿易之外。另一方面也為發達國家設置環境貿易壁壘提供了冠冕堂皇的理由。目前部分發達國家已開始按照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標準對本國企業及其產品開展認證工作,同時對進口產品也提出了這方面的要求,這對中國和其它發展中國家產品出口提出了新的挑戰。為了適應國際市場對出口產品環境標準的要求,我國質量認證和環境保護部門應抓緊對該標準在我國的實施進行可行性研究并通過行政立法程序將該國際標準轉化為國家標準,在全國范圍內推廣使用,與該國際標準有關的國內配套法規亦應盡早制定。該標準的采納實施,有利于促進我國出口產品在環境標準方面達到國際標準要求,減少國際貿易摩擦,擴大產品出口,積極參與國際市場競爭。

4.促進環境成本內在化,推進清潔生產

企業必須將環境和資源費用計算在市場價格之內,使環境資源成本內部化。這樣可以從真正意義上發現和培養具有真實的貿易比較成本優勢的產品的生產和對外出口,不但有利于環境保護和公平競爭,還消除了由環境所造成的貿易障礙,使企業從根本上達到成功地逾越綠色貿易壁壘。同時在企業中大力推行清潔生產,克服企業管理中生產與環保分離的問題,促進企業的技術改造并使技術改造更具有針對性。企業應在自身的市場和質量管理中與國際上推行的“清潔生產”體系接軌,主動與環境保護部門以及“清潔生產中心”聯系,適應新的發展形勢為突破綠色貿易壁壘創造條件。

參考文獻:

[1]曾凡銀:基于環境的我國國際競爭力研究.國際商務-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學報,2004,5

[2]于斌吳瀟:跨國經營與環境戰略.戰略研究,2004,2

[3]冉圣宏:環境保護幾種經濟手段的比較.環境經濟,2003,3

[4]胡振華:關于環境成本內在化劑量的問題.數量經濟技術經濟研究,2003,10

[5]夏毅:WTO爭端解決機制管轄權探討.當代法學,2002,1

[6]何志鵬:WTO的環境立場與環境規則.法治與社會發展,2002,4

篇8

一、國際貿易與環境保護的沖突

為了經濟發展要追求最大限度的貿易自由,為了可持續發展的環保目標要限制或禁止某些國際貿易,兩者之間存在沖突。亞歷山大O基斯說:”在國際貿易與環境保護的關系中存在著兩個對立的趨勢:一方面是為了環境保護控制某些國際貿易的愿望,另一方面是為了自由貿易取消所有貿易障礙的愿望。”所以,國際貿易與環境保護的沖突表現為下面兩種具體的形式:

(一)國際貿易對環境保護的限制影響

當代世界各國都在努力尋求貿易自由,減少各種各樣的貿易障礙,以提高人類的生活水平和根據可持續發展的目標最佳地利用世界資源。貿易自由化可以促進世界經濟的發展,貿易自由化要力求掃清各種貿易障礙。但貿易自由化的放任自流則會造成生態資源的過度開發,使生態環境遭受嚴重的破壞。其主要表現是:

首先,發達國家利用大國優勝和不合理的國際經濟舊秩序,推行環境殖民主義,發展中國家出口以初級產品為主,這是建立在對其國內資源的高強度開發甚至掠奪性開發的基礎上,是用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作高昂代價換來的,而發達國家卻以低于實際資源價格的(即沒有考慮環境資源價值)的市場價格購買初級產品。

其次,新一輪環境侵略將使環境安全面臨新的威脅,長期以來,一些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轉移污染和危害環境的工業,設備,產品和有害廢物,進行環境侵略(也稱生態侵略,生態殖民)。隨著國際貿易自由化和經濟全球化,發展中國家遭受環境侵略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二)環境保護對國際貿易的制約

正是由于貿易自由帶來了新的環境問題,所以整個國際社會都試圖在貿易中考慮環境保護,來協調好貿易自由與環境保護的關系。具體來講,是在貿易規則中考慮相關環境因素,在環境規則中對與環境有關的貿易進行規定、限制,甚至禁止一定的國際貿易。這樣,環保措施在實現其環境保護目的的同時,對國際貿易必然構成一定的障礙,其主要障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環境保護對國際貿易構成的法律障礙

首先是國際法中與環境有關的貿易規則。這類條約以促進貿易自由化為目的,在規定貿易規則的同時考慮了相關環境因素。最為典型的是GATT第20條。其次是國際法中與貿易有關的環境規則。這類規則以保護環境為目的,規定了影響環境的有關貿易規則。

2.環境保護對國際貿易設置的經濟障礙

第一,課征環境進口附加稅。進口國以保護環境為理由,對某項產品的出口,除征收一般進口關稅外,還另外加征稅款。第二,綠色壁壘。它是進口國以保護國內的環境,人民和動植物的健康和安全為目的而采取的各種措施,這些根據WTO,GATT的相關規定的條款制定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成了限制和約束國際貿易的隱蔽壁壘。第三,環境貿易制裁。即一國針對另一國違反國際條約而采取的強制性貿易制裁措施。

3.各國環境保護對國際貿易形成的行政障礙

各國為保護本國環境會制定一系列環境管制措施,環境管制是指為環保目的而采取的貿易限制措施。各個國家實施環境管制的主要措施包括:第一,以保護環境為名,征收環境進口附加稅。第二,采用強制性措施,限制或禁止進口,其依據是進口產品的生產制造方法不符合本國的環境要求。第三,推行國際標準,即對未達到國際組織制定的環境標準的產品禁止或限制進出口。第四,政府環境補貼。即政府以政治原因或經濟原因(如因經濟困難商無力支付污染防治費用)而對廠商進行環境補貼。因此,國際組織和各個國家制定的環境法規和貿易規則構成了環境管制的法律基礎和依據。隨著環境貿易政策的增多,環境管制措施日趨多樣化,由此引發的貿易問題也日益增多,從而對國際貿易的發展提出了挑戰。

二、國際貿易與環境保護沖突的實質

(一)利益的沖突

環境保護與貿易自由化的目的不能同時達到是一種表面上的沖突,更深層的沖突是南北國家之問的沖突;是南北之間在經濟發展水平、環保水平上的差異所造成的沖突;是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在經濟利益、環境利益上的沖突。發展中國家尚處于工業化的過程中,希望擴大對外貿易特別是出口貿易以推動本國經濟的發展。盡管過量開發自然資源可能破壞環境,但這些國家迫于貧困很難為了保護自然環境而放棄出口收入。另外,它們對環境保護的意識還很淡薄,環境法規極不健全,環境標準相對低下,且無力支付改善環境狀況的高昂費用。發達國家已完成工業化過程,環境污染的一度加劇,公眾環境意識的提高,迫使這些國家逐步完善其環境法規,在產品的生產、加工、運輸、銷售的各個環節都有相關的環境標準和環境措施。所以,環境與貿易之問的沖突其實是不同的經濟發展水平、不同環境意識基礎上的不同利益的沖突。

(二)規則的沖突

國際上環境與貿易爭端日益成為焦點,案例之多,種類之多,是空前的。這里還有一一個重要的原因,便是打規則仗,各種各樣的規則為爭論的各方所援引。而規則的模糊性、規則的不協調正是造成沖突的重要原因。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各自的環境標準截然不同(其中發達國家的環境標準相對嚴格),難以協調,從而導致發達圍家與發展中國家在追求環境保護與追求貿易自由上矛盾更趨尖銳復雜。問題的復雜性還在于,保護環境是目前國際社會的人趨勢,將環保措施納入到周際貿易的目標和規則中,發達國家的這一行為似乎代表了歷史發展的大趨勢,但發達國家同時又運用各種規則中的例外規定來為自己辯解,規則的原則性、模糊性為其援用提供了一定的便利。這就需要國際社會從全局考慮問題,綜合考慮問題的各個方面,以求規則的協調統,減少因規則不協調引起的糾紛,加強規則的可操作性和明確性。

三、國際貿易與環境保護沖突的協調

㈠國際貿易與環境保護沖突的法律協調途徑:

1.不斷完善國際法

首先,賦予發達國家更多的國際義務。根據圈際環境法上共同但有區別責任原則,賦予發達國家在環境保護上更多的義務和責任。各國負有保護全球環境的共同責任,但存各國之間,豐要是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之間,這個責任的分擔不是平均的。一方面,發達國家要對一些對環境有重大影響物質的生產、排放進行控制,率先采取相關措施,列出時間表,而適當給予發展中國家一定的寬限期。另一方面,發達國家應當在技術、資金上給予發展中國家額外的資助。所幸的是,這些已經在一些國際性的條約、協定中有所體現,也引起了同際社會的共同關注。

其次,標準的協調。我們應當尋求產品標準的協調。產品標準的高低表明一國在制度選擇上是環保優先還是貿易優先。環保優先會阻礙貿易,貿易優先會降低某些國家的環保水平,所以,在全球范圍內,產品標準的協調也顯得尤為重要。

2.國內法與國際法協調發展,在協調環境與貿易關系上,除了國際法的完善,各國尤其是發展中國家的國內法也應作相應調整,把國際法、多邊協議的內容以國內法的形式規定下來,履行國際義務。保護環境不能以經濟”零增長”為代價,應當在參與經濟全球化的過程中實現發展與環保的雙重目標,所以要完善環境貿易法規,在環境立法中積極考慮外貿行為,在外貿立法中考慮環境管理;推廣”清潔生產”工藝和技術,開發綠色產品,發展環保產業;推廣實施ISO14000國際標準;制定和完善外商投資法規:等等。通過這‘系列措施協調好環境保護和國際貿易的關系,達到環保水平和貿易自由的共同提高。

3.完善解決爭端機制,環境與貿易的沖突源于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利益的沖突,且這種沖突短時期內不會消失。環境保護與貿易自由表面目的的不一致和根本目的的一致性,環境與貿易之間不可分割的聯系決定了這兩者必然會發生交叉和沖突,并最終協調融為一體,但這個協調過程也是漫長的。所以,現階段,一旦發生沖突,還是要有相對完備的救濟機制,妥善解決環境.貿易糾紛與爭端,促使兩者走上良性循環,在發展經濟的同時保護好地球環境,實現全球的共同繁榮和可持續發展。超級秘書網

(二)國際貿易與環境保護沖突的經濟協調途徑:

首先,廣大發展中國家要立足于本國,加強彼此之間的團結合作,積極開發環境無害技術,環保工業產品,實行傾斜扶持政策,發展綠色經濟,以科學技術為推動力,應用清潔生產技術,資源節約技術等等,來協調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系;同時要抓住機遇,加強與發達國家繁榮交流合作,借鑒吸收其先進技術與經驗,爭取早日達到發達國家的水平。

其次,改變舊的、不平等的國際經濟秩序,建立新的,平等的國際經濟秩序。只有本著建立新的,平等的國際經濟秩序和新的,全球伙伴關系的思想,各國共同努力,調整現行多邊國際貿易制度與多邊環境條約之間的關系,貿易與環境保護的協調和人類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才能實現,因此發達國家應從技術,資金,人力等方面伸出援助之手,使發展中國家在內外因素的雙重作用,迅速走出生存經濟狀態,提高其參與國際競爭的能力。發展中國家要積極參加國際社會有關貿易與環境問題的會議,爭取與發達國家一起制定公平合理的環境貿易政策,措施,保證其透明度,以免形成新的貿易壁壘,或不利于其本國的環境保護。

篇9

一、國際貿易與環境保護的沖突

為了經濟發展要追求最大限度的貿易自由,為了可持續發展的環保目標要限制或禁止某些國際貿易,兩者之間存在沖突。亞歷山大o基斯說:”在國際貿易與環境保護的關系中存在著兩個對立的趨勢:一方面是為了環境保護控制某些國際貿易的愿望,另一方面是為了自由貿易取消所有貿易障礙的愿望。”所以,國際貿易與環境保護的沖突表現為下面兩種具體的形式:

(一)國際貿易對環境保護的限制影響

當代世界各國都在努力尋求貿易自由,減少各種各樣的貿易障礙,以提高人類的生活水平和根據可持續發展的目標最佳地利用世界資源。貿易自由化可以促進世界經濟的發展,貿易自由化要力求掃清各種貿易障礙。但貿易自由化的放任自流則會造成生態資源的過度開發,使生態環境遭受嚴重的破壞。其主要表現是:

首先,發達國家利用大國優勝和不合理的國際經濟舊秩序,推行環境殖民主義,發展中國家出口以初級產品為主,這是建立在對其國內資源的高強度開發甚至掠奪性開發的基礎上,是用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作高昂代價換來的,而發達國家卻以低于實際資源價格的(即沒有考慮環境資源價值)的市場價格購買初級產品。

其次,新一輪環境侵略將使環境安全面臨新的威脅,長期以來,一些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轉移污染和危害環境的工業,設備,產品和有害廢物,進行環境侵略(也稱生態侵略,生態殖民)。隨著國際貿易自由化和經濟全球化,發展中國家遭受環境侵略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二)環境保護對國際貿易的制約

正是由于貿易自由帶來了新的環境問題,所以整個國際社會都試圖在貿易中考慮環境保護,來協調好貿易自由與環境保護的關系。具體來講,是在貿易規則中考慮相關環境因素,在環境規則中對與環境有關的貿易進行規定、限制,甚至禁止一定的國際貿易。這樣,環保措施在實現其環境保護目的的同時,對國際貿易必然構成一定的障礙,其主要障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環境保護對國際貿易構成的法律障礙

首先是國際法中與環境有關的貿易規則。這類條約以促進貿易自由化為目的,在規定貿易規則的同時考慮了相關環境因素。最為典型的是gatt第20條。其次是國際法中與貿易有關的環境規則。這類規則以保護環境為目的,規定了影響環境的有關貿易規則。

2.環境保護對國際貿易設置的經濟障礙

第一,課征環境進口附加稅。進口國以保護環境為理由,對某項產品的出口,除征收一般進口關稅外,還另外加征稅款。第二,綠色壁壘。它是進口國以保護國內的環境,人民和動植物的健康和安全為目的而采取的各種措施,這些根據wto,gatt的相關規定的條款制定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成了限制和約束國際貿易的隱蔽壁壘。第三,環境貿易制裁。即一國針對另一國違反國際條約而采取的強制性貿易制裁措施。

3.各國環境保護對國際貿易形成的行政障礙

各國為保護本國環境會制定一系列環境管制措施,環境管制是指為環保目的而采取的貿易限制措施。各個國家實施環境管制的主要措施包括:第一,以保護環境為名,征收環境進口附加稅。第二,采用強制性措施,限制或禁止進口,其依據是進口產品的生產制造方法不符合本國的環境要求。第三,推行國際標準,即對未達到國際組織制定的環境標準的產品禁止或限制進出口。第四,政府環境補貼。即政府以政治原因或經濟原因(如因經濟困難商無力支付污染防治費用)而對廠商進行環境補貼。因此,國際組織和各個國家制定的環境法規和貿易規則構成了環境管制的法律基礎和依據。隨著環境貿易政策的增多,環境管制措施日趨多樣化,由此引發的貿易問題也日益增多,從而對國際貿易的發展提出了挑戰。

二、國際貿易與環境保護沖突的實質

(一)利益的沖突

環境保護與貿易自由化的目的不能同時達到是一種表面上的沖突,更深層的沖突是南北國家之問的沖突;是南北之間在經濟發展水平、環保水平上的差異所造成的沖突;是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在經濟利益、環境利益上的沖突。發展中國家尚處于工業化的過程中,希望擴大對外貿易特別是出口貿易以推動本國經濟的發展。盡管過量開發自然資源可能破壞環境,但這些國家迫于貧困很難為了保護自然環境而放棄出口收入。另外,它們對環境保護的意識還很淡薄,環境法規極不健全,環境標準相對低下,且無力支付改善環境狀況的高昂費用。發達國家已完成工業化過程,環境污染的一度加劇,公眾環境意識的提高,迫使這些國家逐步完善其環境法規,在產品的生產、加工、運輸、銷售的各個環節都有相關的環境標準和環境措施。所以,環境與貿易之問的沖突其實是不同的經濟發展水平、不同環境意識基礎上的不同利益的沖突。

(二)規則的沖突

國際上環境與貿易爭端日益成為焦點,案例之多,種類之多,是空前的。這里還有一一個重要的原因,便是打規則仗,各種各樣的規則為爭論的各方所援引。而規則的模糊性、規則的不協調正是造成沖突的重要原因。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各自的環境標準截然不同(其中發達國家的環境標準相對嚴格),難以協調,從而導致發達圍家與發展中國家在追求環境保護與追求貿易自由上矛盾更趨尖銳復雜。問題的復雜性還在于,保護環境是目前國際社會的人趨勢,將環保措施納入到周際貿易的目標和規則中,發達國家的這一行為似乎代表了歷史發展的大趨勢,但發達國家同時又運用各種規則中的例外規定來為自己辯解,規則的原則性、模糊性為其援用提供了一定的便利。這就需要國際社會從全局考慮問題,綜合考慮問題的各個方面,以求規則的協調統,減少因規則不協調引起的糾紛,加強規則的可操作性和明確性。

三、國際貿易與環境保護沖突的協調

㈠國際貿易與環境保護沖突的法律協調途徑:

1.不斷完善國際法

首先,賦予發達國家更多的國際義務。根據圈際環境法上共同但有區別責任原則,賦予發達國家在環境保護上更多的義務和責任。各國負有保護全球環境的共同責任,但存各國之間,豐要是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之間,這個責任的分擔不是平均的。一方面,發達國家要對一些對環境有重大影響物質的生產、排放進行控制,率先采取相關措施,列出時間表,而適當給予發展中國家一定的寬限期。另一方面,發達國家應當在技術、資金上給予發展中國家額外的資助。所幸的是,這些已經在一些國際性的條約、協定中有所體現,也引起了同際社會的共同關注。

其次,標準的協調。我們應當尋求產品標準的協調。產品標準的高低表明一國在制度選擇上是環保優先還是貿易優先。環保優先會阻礙貿易,貿易優先會降低某些國家的環保水平,所以,在全球范圍內,產品標準的協調也顯得尤為重要。

2.國內法與國際法協調發展,在協調環境與貿易關系上,除了國際法的完善,各國尤其是發展中國家的國內法也應作相應調整,把國際法、多邊協議的內容以國內法的形式規定下來,履行國際義務。保護環境不能以經濟”零增長”為代價,應當在參與經濟全球化的過程中實現發展與環保的雙重目標,所以要完善環境貿易法規,在環境立法中積極考慮外貿行為,在外貿立法中考慮環境管理;推廣”清潔生產”工藝和技術,開發綠色產品,發展環保產業;推廣實施iso 14000國際標準;制定和完善外商投資法規:等等。通過這‘系列措施協調好環境保護和國際貿易的關系,達到環保水平和貿易自由的共同提高。

3.完善解決爭端機制,環境與貿易的沖突源于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利益的沖突,且這種沖突短時期內不會消失。環境保護與貿易自由表面目的的不一致和根本目的的一致性,環境與貿易之間不可分割的聯系決定了這兩者必然會發生交叉和沖突,并最終協調融為一體,但這個協調過程也是漫長的。所以,現階段,一旦發生沖突,還是要有相對完備的救濟機制,妥善解決環境.貿易糾紛與爭端,促使兩者走上良性循環,在發展經濟的同時保護好地球環境,實現全球的共同繁榮和可持續發展。

(二)國際貿易與環境保護沖突的經濟協調途徑:

首先,廣大發展中國家要立足于本國,加強彼此之間的團結合作,積極開發環境無害技術,環保工業產品,實行傾斜扶持政策,發展綠色經濟,以科學技術為推動力,應用清潔生產技術,資源節約技術等等,來協調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系;同時要抓住機遇,加強與發達國家繁榮交流合作,借鑒吸收其先進技術與經驗,爭取早日達到發達國家的水平。

其次,改變舊的、不平等的國際經濟秩序,建立新的,平等的國際經濟秩序。只有本著建立新的,平等的國際經濟秩序和新的,全球伙伴關系的思想,各國共同努力,調整現行多邊國際貿易制度與多邊環境條約之間的關系,貿易與環境保護的協調和人類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才能實現,因此發達國家應從技術,資金,人力等方面伸出援助之手,使發展中國家在內外因素的雙重作用,迅速走出生存經濟狀態,提高其參與國際競爭的能力。發展中國家要積極參加國際社會有關貿易與環境問題的會議,爭取與發達國家一起制定公平合理的環境貿易政策,措施,保證其透明度,以免形成新的貿易壁壘,或不利于其本國的環境保護。

篇10

WTO有關環境關稅的規則

若將環境保護與國際貿易結合起來考察時,不可避免地要觸及到世界貿易的基石即關貿總協定(GATT)。GATT作為WTO的重要組成部分,規定了貿易的基本原則和行為規則。其中的非歧視待遇原則是GATT的基本出發點,構成了其他制度的基礎,指導著一切貿易措施。

GATT1994可以理解為保護環境的環境關稅制度,其第2條第2款規定,締約國可以對于任何輸入產品隨時征收稅費,其中(a)項規定,一國可以征收“與相同產品或這一輸入產品賴以全部或部分制造或生產的物品按本協定第3條第2款征收的國內稅相當的費用”。可見,GATT1994允許其成員根據征收關稅,但必須是基于第3條第2款的規定,即“一締約國領土的產品輸入到另一締約國領土時,不應對它直接或間接征收高于對相同的本國產品所直接或間接征收的國內稅或其他國內費用”。也就是說,只要是基于國民待遇原則,成員國可以根據自己的環境計劃,對進口的相同產品征收特別的以環境保護為目的的環境關稅。因而,環境關稅符合WTO的原則,是以關稅手段達到環境保護的目的。但它需要進出口雙方的合作,是相互的,完全不同于國際貿易中的單邊關稅。

當然,征收環境關稅不可避免地提高進出口商品的價格,削弱了競爭力,使發達國家消費者支付更多一點的費用,這樣的后果看起來似乎不公正,但可以消除發展的不公平現狀,并確認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在承擔全球生態環境惡化方面的差別責任。今天,許多發展中國家不僅陷入了“貧窮—加劇污染、出賣資源—生態環境惡化—更加貧窮”的惡性循環之中,還正承受著由發達國家在工業化過程中過度消耗自然資源和大量排放污染物造成的環境退化的代價。補償這些損失一直是國際發展的目標,環境關稅作為持續發展政策的一個組成部分可以向這一目標邁進,結束由發展中國家支付的不公開的非官方補償。

環境關稅的貿易效應分析

環境關稅是重要的國際經濟與貿易調控杠桿,在保護環境方面可以發揮其獨特的作用,對國際貿易的發展也會產生多方面的影響。概括起來,環境關稅的貿易效應主要包括貿易結構效應、貿易優勢效應和貿易歧視效應。

(一)貿易結構效應

環境關稅的貿易結構效應是指環境關稅對國際貿易商品結構的影響。環境關稅通過影響人們的消費需求、國際市場的效率和國際國內的資源配置,改變國際貿易商品結構。環境關稅政策的實行引起人們消費觀念的變化,將促使人們改變對國際貿易商品的需求,在選擇商品時傾向于選擇那些對環境和人類健康與安全等無害的產品,從而使該類產品在國際貿易商品結構中的比重上升。環境關稅也會約束一些會產生外部性的產業貿易歧視效應,影響商品貿易的發展,如限制可能造成森林退化、漁業資源破壞、跨國污染、大氣和水污染、溫室效應、生態破壞、物種滅絕等的商品貿易的發展,從而在一定時期內減少這些商品貿易的規模。環境關稅措施會直接或間接地影響生產資源在國民經濟各產業間的配置和再配置,引起產業部門的此消彼長并影響到產業結構的調整,進而對國際貿易商品結構產生影響。

(二)貿易優勢效應

為實現環境關稅而推行的各種環境成本內部化措施,將引起比較優勢在國家間的轉移。現在各國賴以進行國際貿易的比較優勢,基本上都是在不考慮環境成本內部化的基礎上確定的。自由貿易的理論基礎是比較成本理論,其比較成本沒有反映環境成本。將國際貿易商品的環境成本內部化后,包含環境成本的比較成本才構成真正的國際貿易比較成本。由此可見,國際貿易商品的環境成本內部化不僅會改變某些國家比較優勢的大小,甚至會使比較優勢與比較劣勢相互轉化,從而改變目前的國際貿易格局。一方面,具有較低環境成本的國家將可能擁有新的比較優勢;另一方面,從資源要素來說,同樣的資源消耗可能會由于各國資源的稟賦與環境容量大小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的環境成本,這就使資源相對豐富或環境容量較大的國家更能保有比較優勢。當然,即使是環境關稅下的貿易競爭優勢所考慮的也不僅僅是環境成本問題,貿易的發生與否最終還要在以最小的社會成本滿足最大消費需求這一經濟效率原則下來決定。

(三)貿易歧視效應

環境關稅并不違背國際貿易協定的非歧視條款,而隱含歧視性。一方面,由于國與國之間的環保條件和偏好各不相同,而使得環境關稅的實施不利于進口產品在進口國市場的競爭,從而產生針對進口產品的“隱含歧視”問題。一般說來,環境關稅反映了一個國家對生產和消費的環境偏好。各國的有關部門、組織和產業界可能以影響環境關稅的不同概念或內涵來反映其利益要求,從而對外國進口產品構成貿易歧視。另一方面,許多國家采取的環境關稅政策措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促進或阻礙某些商品貿易的作用。環境關稅的目的在于降低產品在進出口國消費和生產的環境影響,目前存在的一些環境關稅政策,多是根據非歧視原則制定的。但由于缺乏有效的國際協調,這些環境關稅政策的實施造成了國外廠商的適應性問題,事實上構成了貿易歧視,一定程度上阻礙了正常的國際貿易的開展。

我國在環境關稅方面應采取的對策

目前,國際貿易中的環境問題已引起世界各國的重視,環境關稅作為與環境有關的貿易措施被越來越多的國家所使用。作為發展中國家,我國不僅經受著經濟發展中出現的環境問題的困擾,也面臨著來自于全球性環境問題的威脅,開展環境關稅的研究并采取相關措施已顯得十分迫切和必要。

(一)積極參與制定有關環境關稅的國際規范

環境關稅政策措施對國際貿易發展的影響越來越大,它可以影響國際貿易格局的調整,改變國際貿易利益在不同國家間的分配。實際上,國際上許多與貿易相關的環境問題的爭端其產生根源就在于國家間在貿易利益分配上的沖突。對環境關稅的認識,不能僅僅停留在它是一種貿易政策創新的層次上,更要從國家利益的戰略高度來把握。從某種意義上講,國際貿易競爭是一場關于貿易規則的斗爭。

作為全球最大的發展中國家,我國應根據環境關稅的經濟性質和貿易效應,積極參與磋商和制定WTO關于環境關稅的國際規范,進一步擴大在國際環保立法和貿易立法方面的影響,遏制“綠色貿易保護主義”的發展,從而促進形成有利于我國的環境關稅國際規則,以有效維護我國的環境權益和國家經濟利益。我國應加強與廣大發展中國家在環境關稅上的合作,協調在環境關稅上的立場,維護共同利益。同時也要共同對付一些發達國家對廣大發展中國家的“生態侵略”,阻止國際貿易中環境污染的不正當轉移,推動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

(二)制定和實施環境關稅制度

環境關稅體現著關稅的環境保護職能,環境關稅的發展將會引發一場關稅制度改革。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中的多數國家已確定環境保護思想在設計關稅制度改革中的重要地位,并把涉及環境關稅的結構性調整作為21世紀關稅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同時,許多發展中國家也在加快推行有關環境與資源保護方面的關稅,以配合其他方面的政府政策,共同促進經濟持續增長。

迄今為止,我國關稅制度改革中還沒有貫穿生態環境保護這一指導思想。在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進程中,我國需要發揮關稅的環境保護職能。我國應從現在做起,成立專門的部門開展這方面的調查研究。對國際貿易中的商品進行分類分級,結合實際情況,做好國內的研究和組織準備工作。還應注意根據環境關稅的主要特征和貿易效應,開展與可持續發展和環境保護相協調的關稅制度改革,構建我國的環境關稅制度,促進國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主站蜘蛛池模板: 逊克县| 云林县| 桃江县| 老河口市| 大方县| 榆树市| 泰宁县| 宁南县| 青铜峡市| 土默特左旗| 横山县| 陵川县| 清河县| 营山县| 望都县| 东辽县| 白山市| 涡阳县| 溆浦县| 平昌县| 昭通市| 新巴尔虎左旗| 瑞安市| 黑山县| 云林县| 金塔县| 宿松县| 汪清县| 资兴市| 九龙坡区| 湟源县| 黔西| 合阳县| 北川| 临西县| 昌吉市| 峨边| 保靖县| 寿光市| 古交市| 阜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