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22 17:4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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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目前有鄉鎮衛生院1960個,鄉鎮衛生院床位數58777張,平均每千農業人口1.18張(略高于全國平均水平的1.16張),鄉鎮衛生院住院人數為155.4萬人,病床使用率為55.4%(低于全國平均水平的58.1%)。河北省目前有村委會48969個,村衛生室65375個,設衛生室的村占總村數100%。河北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年診療人次為24484.6萬人次,其中鄉鎮衛生院為3756.2萬人次,占15.34%,村衛生室16494.3萬人次,占67.37%。在農村基層就診患者中,高脂血癥、高血壓、脂肪肝、糖尿病、冠心病、感冒、胃腸炎的患病率較高。
1.2農村基層鄉鎮衛生院及村衛生室醫療技術人員概況
河北省鄉村醫生和衛生員總數為85639人(其中鄉村醫生82527人,衛生員3112人),平均每村村衛生室人員為2.13人(低于全國平均水平的2.29人),平均每千農業人口村衛生室人員為2.09人(高于全國平均水平的1.53人)。河北省農村基層衛生技術人員中,執業醫師占25.2%(每院平均5.2人),執業助理醫師占24.1%(每院平均5.0人),注冊護士占10.6%(每院平均2.2人),藥學專業技術人員占5.1%(每院平均1.1人),見習醫師占4.6%(每院平均1.0人);具有本科學歷人員占4.4%(每院平均不足1人),大專占27.8%(每院平均5.8人),中專占50.2%(每院平均10.5人),無學歷人員分占5.2%(每院平均1.1人);具有高級職稱人員占不足1%(每院平均不足1人),中級職稱占8.5%(每院平均1.8人),初級職稱占59.5%(每院平均12.4人);25歲以下人員占7.0%(每院平均1.5人)、26~45歲占67.6%(每院平均14.1人),46~55歲占13.2%(每院平均2.8人),56~60歲占4.0%(每院平均不足1人),60歲以上的人員占1.0%(每院平均不足1人)[1]。從河北省農村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的現狀可以看出,農村基層衛生技術人員學歷及職稱偏低,衛生技術人員機構不合理,缺乏實用和高層次人才。
2河北省農村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的發展對策
2.1加強農村衛生人才培訓
調整醫療、護理、預防保健、管理人員結構,滿足服務職能;加強農村衛生人員知識培訓,普及基本專業技術,建立衛生專業人員崗位培訓制度,鞏固和更新醫療衛生知識,提高基本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建立逐級進修學習制度,鄉鎮衛生院每年安排一定數量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到上級醫療衛生機構進行臨床進修和短期培訓,有計劃地選派中心衛生院業務骨干到市級培訓基地進修學習;鄉村醫生每年接受鄉鎮衛生院的免費培訓和業務指導;繼續開展鄉村醫生中專學歷教育,鼓勵在職人員通過自學考試和職業教育,提高專業學歷水平,改善農村衛生人才結構,滿足農民群眾健康需求。
2.2提高農村基層醫療技術人員待遇
由于待遇低、基礎設施差等多種因素的影響,農村基層衛生院普遍存在著技術人員隊伍不穩定、流動性大的特點,影響了鄉鎮衛生院整體的技術水平和發展。因此,一方面應加快基礎設施和硬件建設,為衛生技術人才創造可以施展才華的平臺;另一方面,制定科學合理的績效工資及獎懲制度和激勵機制,提高廣大醫療技術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2.3加強衛生管理人才培養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公開招聘作風好、懂技術、善管理、有工作熱情、具有中級及以上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的優秀人才擔任衛生院長或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管理干部;建立基層衛生管理干部崗位培訓制度,提高基層衛生管理人員依法行政、科學決策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有計劃地選撥、選派有管理才能的后備干部,到市、縣區醫療衛生機構掛職鍛煉,提高綜合管理能力;逐步建立衛生管理干部持證上崗制度。
2.4加強基層衛生人才培訓基地建設
充分發揮市直、縣區醫療衛生單位的技術優勢,加強培訓基地的規范化建設,加強基地師資隊伍建設,提高基層衛生人員的培訓能力,形成以市直、縣區帶鄉鎮、鄉鎮帶村所的逐級培訓網絡,加大對農村中心衛生院和村衛生室專業技術人員的水平培訓力度,全面提高農村基本醫療衛生服務能力。
資料來源于國家衛生計生委、各省級政府相關部門的官方機構網站,主要檢索2010年3月-2013年11月出臺的新農合重大疾病保障政策實施方案及相關意見,同時收集各省(市、自治區)衛生廳(局)上報的新農合大病保障工作匯報材料和相關統計報表。截止2013年11月,全國30個省(市、自治區)新農合大病保障實施方案全部納入研究,天津市未檢索到本研究相關的大病保障政策文件,故未納入分析。
1.2研究方法
對收集的資料進行匯總、整理、分類,數據資料采用Excel軟件進行統計。運用描述性統計和對比分析方法,從實施方案出臺時間、試點病種數量、定點醫療機構級別的確定、醫療費用支付與補償辦法、救治申報程序與費用支付模式、管理與保障措施6個方面,對各省(市、自治區)新農合大病保障政策的主要內容和做法特點進行比較研究。
2結果
2.1實施方案出臺時間
衛生部于2010年6月《關于開展提高農村兒童重大疾病醫療保障水平試點工作的意見》,到2011年6月,全國2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出臺了實施方案,雖然于2012年相關文件,但其兒童先心病免費救治工作啟動時間較早。2011年4月,衛生部出臺文件要求逐步擴大重大疾病救治試點的病種范圍(優先考慮婦女兩癌、重性精神疾病等病種);2011年,全國共出臺擴大病種實施方案及相關文件16份。2012年5月,衛生部《關于做好2012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通知》要求推開終末期腎病、婦女乳腺癌、宮頸癌、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機會性感染、耐多藥肺結核6種大病保障,同時將血友病、慢性粒細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1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結腸癌、直腸癌12個病種納入試點范圍;2012年,各地共出臺擴大病種實施方案17份。2012年11月衛生部出臺《關于加快推進農村居民重大疾病醫療保障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進一步明確了各省(市、自治區)大病保障的目標任務和工作要求。2013年9月國家衛生計生委文件進一步要求以省(市、自治區)為單位全面推開20個病種的重大疾病保障試點工作。
2.2實施方案覆蓋病種
根據衛生計生委要求,2013年各地應全面推開20個病種的重大疾病保障試點工作。目前,8類大病中,內蒙古婦女兩癌及艾滋病機會性感染尚未納入,寧夏僅開展了兒童兩病保障,僅出臺了兒童先心病免費救治工作實施方案,其余省(市、自治區)全部納入;12類大病中,吉林、重慶兩地各有4類尚未納入、陜西只將8類大病納入,其余省份全部納入。除國家規定優先納入試點的20種大病外,16個省(市、自治區)新增了部分病種,其中安徽省新增病種數最多,達到了30種,以冠心病、白血病等心血管系統疾病為主;其余大部分省份新增病種為1-8種。同時,部分地區結合本地實際,將一些地方病或發病率較高的病種納入大病保障范圍,如內蒙古新增的布魯氏桿菌病,新疆、青海兩地分別增加的肝硬化和肝癌(表1)。
2.3定點醫院的確定
衛生部《意見》指出:重大疾病實行分級診療制度,20種重大疾病中的大多數病種原則上盡可能在縣級醫療機構診治,復雜疑難病例轉診到三級醫療機構。各地定點醫療機構級別的確定主要包括4種類型。
2.4補償機制
按照衛生部要求,新農合對相關病種的實際補償比例原則上應當達到本省限定費用的70%左右,在此基礎上,由醫療救助對符合條件的患者再行補償。各省(市、自治區)在實施方案中對按病種付費的費用定額標準和支付方式進行了規定,一些地方探索利用新農合基金建立了大病補充補償基金或購買商業大病保險。
2.4.1推行按病種付費為主的支付方式。根據國家要求以及各省實施方案的規定,重大疾病的診療費用支付主要采取按病種付費,包括按病種限額付費、按病種定額付費兩種形式,其他支付方式有按病種限額與定額相結合、按床日付費、按人頭付費等形式。
2.4.2費用定額和報銷比例。先行試點的兒童“兩病”多采取統一規定費用定額標準和報銷比例的方式。對擴大病種在不同級別醫療機構就診的費用定額標準和報銷比例的確定大致分為3種形式。對于超出定額標準的費用,除海南省規定由定點醫院和參合患者按1:1比例承擔外,其余各地普遍規定由定點醫療機構承擔。青海、河南、湖南、內蒙古等地對兒童兩病等病種的報銷比例規定有所不同。新疆、、湖南兒童先心病均推行免費救治政策。見表4。
2.5申報及結算程序
衛生部《意見》要求,各級新農合經辦機構應按照便民、利民原則,簡化并規范重大疾病的救治申報和結算報銷流程,推行定點醫療機構即時結報和異地結報,推進新農合、醫療救助“一站式”服務。
2.5.1申報程序。對于大病患者救治申報程序的規定主要有以下兩種形式:福建、貴州、海南、江蘇、河南、湖北、湖南、廣東、河北、江西等地要求患者到定點醫療機構確診后開具相關證明,經新農合機構審批后再開展按病種付費診療;安徽、云南、四川、寧夏、則由定點醫療機構確診并審查患者參合信息后,對確診符合大病報銷條件的患者按重大疾病類別進行管理,并做好相關材料備案和標注工作,患者出院后由醫院向新農合經辦機構提交申請補償的材料。
2.5.2即時結報與“一站式”報銷模式。各地大病診療費用基本實行即時報銷。安徽、海南、河南、湖北、湖南、吉林、山東、上海、甘肅等大部分省份規定,大病患者出院時只需按照規定的定額比例支付自付費用,由定點救治醫院墊付其余全部費用,并由新農合經辦機構將基金應付款和醫療救助墊付款“一站式”撥付醫院。云南、河北、浙江、內蒙古等地新農合經辦機構僅撥付基金應付款,醫院墊付的醫療救助資金則需由醫院向民政部門提出申請。貴州、青海兩地即時結報則采取由新農合基金向醫院預付報銷定額的部分費用,醫院墊付剩余報銷費用,患者支付自付費用的方式。
2.6管理與保障措施
2.6.1申報管理。在重大疾病的救治申報管理方面,針對患者納入大病報銷的限制條件分別作出了規定,主要包括3方面:①參加新農合;②疾病診斷及主要治療方法符合各省方案規定的保障范圍;③在各省指定的重大疾病定點救治醫院按規定的臨床路徑或診療方案治療。同時,安徽、海南、河南等地還在實施方案中規定,在1個參合年度內,重大疾病住院患者同一種疾病限享受1次方案規定的重大疾病保障政策(方案另有規定的除外),再次住院發生的醫藥費用不納入大病保障。
2.6.2組織管理與保障措施。各地實施方案中對于大病保障政策的組織管理和保障措施,主要從加強組織領導、確保服務質量、提高管理水平、加大查處力度幾個方面作出了要求。省、市、縣各級衛生、民政、財政部門分別負責實施方案的制定和組織實施與監督;在確保服務質量方面,一般要求各救治醫院要在臨床路徑基礎上制定各保障病種的標準化診療方案,嚴格掌握入、出院指征,從手術、麻醉、治療、藥品及輔助檢查等環節著手,確保醫療質量,有效控制費用。同時要求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及經辦機構組織對救治醫院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評估,重點對診斷升級、分解住院、放寬住院標準、推諉重癥患者、降低服務質量等行為進行嚴肅查處。
3討論
3.1大病保障政策目標
逐步緩解農村大病患者家庭的“因病致貧”問題是新農合大病保障政策的根本出發點。考慮到新農合基金穩定性和使用效率,優先納入試點的20種重大疾病均為疾病負擔相對較重、災難性衛生支出發生率較高的病種,如兒童先心病、婦科和消化系統惡性腫瘤。目前,各地大病保障政策均能圍繞緩解“因病致貧”問題的核心目標,絕大多數地區的試點病種范圍和補償水平達到國家要求,并有1/2的省份結合實際情況新增了部分試點病種。在保障機制方面,盡管仍有少數省份采取提高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的方式,但按病種限額補償70%與醫療救助相結合仍然是各省大病補償的主要形式,符合救助條件的患者自付費用不超過定額的10%,并且在按項目付費別強調了大病補償不受新農合報銷藥品目錄與診療項目目錄的限制,能夠較好地滿足重大疾病通常存在報銷目錄外費用高的特點。在救治申報與報銷程序的制定方面,盡管各省份具體步驟存在一定差異,但都遵循“便民利民”的基本原則,特別是大病診療費用“即時結報”和“一站式”報銷的普遍推行,能夠方便患者即時獲得補償。
3.2大病保障付費方式
按病種付費作為預付費制度的一種,與按項目付費等后付制相比,在兼顧醫療質量與住院費用控制方面具有明顯優勢,也是新農合大病保障費用支付采取的主要形式。然而,并非所有的重大疾病費用支付都適用按病種付費,因該支付方式通常以某個疾病治療方法的主操作和/或主診斷為基礎來確定費用定額標準,因此多適用于診斷清楚、療效確切和費用離散度低的疾病,對于一些臨床上診斷分型較為復雜的惡性腫瘤以及重型精神疾病等病程長短差異較大的病種則并不適用。目前僅內蒙、遼寧、新疆等少數省(自治區)在按病種付費的基礎上,對部分病種探索推行其它支付方式改革。同時,有1/3的省份采取了按病種限額付費,在不超過費用最高限額的范圍內,同類疾病的診療費用高低可以根據病情的不同按照實際提供的診療項目價格和數量而調整,但該種支付方式失去了嚴格意義上的預付費制度的控費能力,其本質上仍屬于后付制,對大處方、大檢查等行為的約束作用有限。出現上述現象的原因,一是由于目前國家層面出臺的大病保障政策中,針對重大疾病的補償形式主要強調了按病種付費,而未對不同病種的適宜性作出具體規定或要求;二是由于目前我國按病種付費制度的發展尚處于初級階段,省級層面仍未建立起統一、細化的疾病分型分類標準,難以根據不同病種的實際需要合理測算預付費的費用標準[1-2]。
3.3大病分級診療制度
縣級醫療機構作為我國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提供網絡的龍頭,應當承擔大部分重大疾病的診療服務,國家鼓勵通過差別化醫保報銷政策、支付方式改革等措施引導各級定點醫療機構之間建立分工協作和雙向轉診機制。從目前各省(市、自治區)制定的政策看,分級診療制度仍未完全建立,1/3的省份并未將縣級醫療機構作為主要定點機構,僅有不到1/5的省份開展了重大疾病診療費用的差別化報銷。即使是在已經推行差別化報銷的省份,不同級別醫療機構之間報銷比例差距相對較小,難以有效引導患者到縣級醫療機構就醫。導致差別化報銷政策以及分級診療制度難以推行的重要原因,一方面可能是由于縣級醫療機構診療能力有限、資源配置相對不足,難以成為大病患者就診的首選[3-4];另一方面,省級層面尚未制定不同級別醫療機構之間具體的雙向轉診標準,大部分省份對于不同病種的首診、篩查程序缺少明確的規定。
3.4醫療服務監管體制
國家要求各省(市、自治區)納入試點的20種大病以循環、消化、呼吸系統惡性腫瘤和心腦血管系統疾病為主,這些疾病多具有病程長、診療費用高、臨床分型較復雜等特點[5]。以兒童白血病為例,根據衛生部制定的費用標準,急性早幼粒細胞白血病標危組和中危組的定額標準分別為8萬元和15萬元,相差達到7萬元;而對于婦女兩癌及消化系統惡性腫瘤等大病,多數省份并未針對同一病種的不同分型或分期分別制定費用標準。在費用定額確定的情況下,容易發生診斷升級或推諉重癥患者以及分解住院、放寬住院標準、不嚴格執行臨床路徑等各種逐利行為,建立完善的醫療質量監管和控制體制顯得尤為重要。而目前盡管各省(市、自治區)在實施方案中提出要求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及經辦機構對救治醫院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評估,但并未對不同部門的監管職能進行細化并制定統一的考核評估標準,對于定點醫療機構內部質量監督機制的建立缺少強制性的制度設計。監管體制的缺陷,首先是由于在按病種付費制度下,醫保經辦機構尚未充分發揮其作為購買方的職能,未能與醫院建立起基于合理的定額協商基礎之上的外部監督機制[6];同時,定點醫院自身對按病種付費制度下的內部質量管理給予的重視不足。
4建議
4.1大病保障以定額付費為主,探索多種形式的支付方式改革
各地大病保障按病種付費的具體形式存在差異,為使其控費效果得到更好的體現,建議結合實際情況逐漸由限額付費過度到定額付費,對一些臨床分型較為復雜的惡性腫瘤等病種,應分級制定費用標準,并根據重大疾病診療過程中病情的異常變化給予一定的費用浮動空間。同時,大病報銷工作應與新農合支付方式改革相結合,充分發揮不同付費制度的激勵機制,克服單一付費方式的弊端。根據病種需要,對于一些不適用于按病種付費的疾病類型,如重性精神病、終末期腎病,以及一些臨床分類較為復雜的惡性腫瘤等病種,應積極探索按床日、總額預付以及按項目付費等多種支付方式[7-8]。
4.2明確不同級別定點醫療機構的定位,加快推進差別化報銷政策
應合理劃分不同級別醫療機構對不同病種的診療功能定位,確立縣級醫療機構作為大病救治定點醫院的主體地位,并統籌推進差別化報銷政策,合理拉開不同級別醫療機構的報銷比例差距,引導患者到基層就醫[9]。同時,以重大疾病的臨床專科能力建設為核心,重點提升應主要在縣級醫療機構得到治療的終末期腎病、婦女乳腺癌、宮頸癌、艾滋病機會性感染、胃癌、結腸癌、直腸癌等疾病的診療技術水平,完善相應的設施和設備配置。省級層面應加快制定病種雙向轉診標準,確保疑難重癥在縣級醫療機構初診后,在必要的情況下及時轉診到三級醫療機構。
一、中國農村醫療衛生狀況現狀分析
我國目前進入了老齡化時期,65歲以上老年人在人口中的比例已超過7%,60歲以上的老年人口已達1.43億,占總人口的11%,21世紀中國老齡化有加劇的趨勢。我國是典型的未富先老型國家,中國農村的醫療衛生狀況令人堪憂,三級醫療網絡瀕臨解體,鄉鎮衛生院1/3基本癱瘓,1/3僅能維持生計,1/3能夠發展(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2005),農民抵御重大疾病災害的能力十分脆弱。
嚴格的城鄉戶籍制度造成了我國分明的城鄉二元社會結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甚大,國家對城鄉間醫療保障制度的安排也不合理,而城鄉居民面對的是統一的藥品定價和醫療服務費用,造成了在中國農村普遍存在的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有研究表明,醫療消費在中國農村有著奢侈品的性質,農民對醫療存在著潛在需求,但是受到目前收入水平的制約,醫療需求的滿足尚處于從屬的地位(衛龍寶,2005)。有以問卷形式對中國內地六省310個村莊進行了直接入戶方式的調查訪問,結果顯示,有79.7%的調查對象反映,他們所在村莊存在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現象(岳書銘,2005)。國家衛生服務調查的結果顯示,在中國農村的貧困戶中,因病致貧的戶數占了很大的比例,該比例在1998年和2003年分別為21.61%和33.4%(衛生部統計信息中心,2004)。更有學者認為,在中國的不同地區,疾病導致了20%~70%的貧困(Jiang,2004)。
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合理性分析
合作醫療制度能夠提高整個社會醫療衛生服務的利用率和公平性,這一點已經得到研究證實。合作醫療能為大多數農村居民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與自費看病相比,參與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在花費相同成本的條件下能享受更多的醫療衛生服務。根據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對中國10個貧困縣進行的調查,合作醫療覆蓋的低收入人群比沒有參加合作醫療的同等收入人群有更高的醫療衛生服務利用率,他們的經濟負擔(個人在醫療方面的支出占其總收入的比重)也相對低。這表明合作醫療提高了農村醫療衛生服務的利用率和資金籌集方面的公平性,以及整個社會的福利水平。另外,以歷史的觀點考察我國農村醫療保障制度的演進,發現合作醫療符合我國的實際情況,并且執行層有歷史經驗可循,在制度探索方面可以總結經驗,少走彎路。根據[2003]3號文件《關于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見》的規定,農村合作醫療基金主要補助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民的大額醫療費用或住院醫療費用。保大病即在農民患大病的時候給予醫療費用保障,防止農民因看不起病而陷入貧困,有利于實現衛生資源在不同收入水平農戶之間的合理分配。這種觀點認為,農村民眾更加關注醫療合作制度對大病的保障程度。補助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民的大額醫療費用或住院醫療費用的制度更能提高社會的綜合績效和社會整體福利,同時也是農民當前所需要的。關于保大病還是保小病這一問題,長期以來一直有所爭議,筆者認為這一問題還有待進一步研究。
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存在的缺陷及建議
下面分析實行保大病不保小病的醫療保障模式有悖于提高社會總體福利效益。構建簡單評價社會總體福利效益的模型:建立三維坐標體系,分別以X軸表示參合的居民人數,Y軸表示社會平均單位參合人員醫療費用,Z軸表示社會平均單位參合人員福利效益。在X(參合的居民人數)軸與Y(社會平均單位參合人員醫療費用)軸所構成的二維平面的曲線積分表示社會用于醫療保障的全部資金;在X(參合的居民人數)軸與Z(社會平均單位參合人員福利效益)軸所構成的二維平面的曲線積分表示Q(社會總體福利效益);Y(社會平均單位參合人員醫療費用)軸與Z(社會平均單位參合人員福利效益)軸所構成的二維平面中,把從消費社會平均單位參合人員醫療費用的一個額外的數量中所獲得的額外的社會平均單位參合人員福利效益定義為邊際效用,假設Y(社會平均單位參合人員醫療費用)=0時,Z(社會平均單位參合人員福利效益)=0;根據邊際效用遞減的原則,確定Y(社會平均單位參合人員醫療費用)與Z(社會平均單位參合人員福利效益)之間的函數關系Z=Yb,其中(0b,Z(社會平均單位參合人員福利效益)=(A/B)b,社會總體福利效益為Z(社會平均單位參合人員福利效益)在X(參合的居民人數)軸上的積分,Q1(社會總體福利效益)=AbB1-b.實行保大病不保小病的模式,醫療保障的覆蓋面為患大病或住院的參合居民a×B,其中a為患大病或住院的參合居民人數與全體參合居民人數的比值(0Q2.結論為實行保小病不保大病的醫療保障模式比實行保大病不保小病的醫療保障模式更能夠提高社會總體福利效益。
定位于保大病的機制,造成高成本、低效益、收益面過小、制度缺乏可持續性。農村新型合作醫療設立了嚴格的起付線,只有大額醫療費用或住院治療費用才能納入補償范圍。而1993年和1998年兩次全國衛生服務調查顯示,中國農村人口住院率只有3%左右(劉軍民,2005)。這么低的受益面顯然無法激勵農民積極參加,而且這種設置在很大程度上阻止了人們獲取以預防、初級保健為重點的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在自愿參加的條件下,即使參加以后也會有人不斷退出,最后造成制度無法持續。而保小病有利于刺激農民參加合作醫療的積極性,同時真正影響居民整體健康水平的是常見病和多發病,保小病可以有效防止許多農村居民因無錢醫治小病而拖延成了大病。
所以,要根據我國實際國情和生產力發展水平,充分考慮我國不同地區農民收入水平的差異,采取不同的醫療制度安排,在經濟發達地區實行保大病不保小病的模式,在經濟欠發達的地區實行既保大病又保小病的模式,確保把農村居民中無力支付合作醫療費用的低收入者納入到農村醫療保障體系當中。
四、籌資措施
從2006年開始,國家提高了中央和地方財政對“參合”農民的補助標準,中央財政的補助標準由目前每人每年從10元提高到20元,地方財政也相應增加10元,這樣政府給每位農民補助提高到40元,而農民繳費標準不變。然而,即使政府給每位農民補助提高到40元,仍然不能滿足農村居民醫療保健的費用支出,全國農村居民家庭平均每人每年醫療保健支出96.61元,其中發達地區120~270元,經濟欠發達地區100~119元,經濟貧困地區60~99元(王向東,2004)。農村醫療費用仍然存在較大缺口,如何解決這一問題成為目前的一個焦點,農村醫療保障費用的籌措成為推進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發展的瓶頸。
從歷史上看,中國農業對工業貢獻的主要受益者是全民所有制企業和城市,表現為勞動積累和資本積累,以及城市擴張的用地。全民所有制企業和城市理應成為反哺成本的首要承擔者。自從全民所有制企業更名為國有企業后,農民對原有的全民所有制企業的積累貢獻被淡化,在國有企業改制的過程中呼吁保護工人權益的同時也淡化了全民中所包含的農民成分。由于國家具有強制力和財政資源的支配權力,所以以各級政府及其職能部門為行為主體的工業反哺農業行為的政府反哺,應當是工業反哺農業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反哺。有學者研究了政府反哺實現機制和社會化反哺實現機制,認為工業反哺農業應當視為農業對工業的早期投資所形成的歷史投資的一種“期權收益”和工商業為獲取對農業生態產出的消費而支付給農業的生態建設基金(朱四海,2005)。農業應當獲得對工業的歷史投資所形成的期權收益以及農民應當參與國有企業(改制后的全民所有制企業)利潤分紅,同時農業應當為提供生態產出而獲得工商業提供的生態投入及生態建設的基金。
農業為工商業提供生態產出,工商業為農業提供生態投入,生態消費者支付生態生產成本,這就是工業化背景下分攤生態責任的基本邏輯、基本思路。當今社會,隨著經濟的發展,生態環境有不斷惡化的趨勢。中國經濟持續發展的生態環境成本不斷提高,生態環境的惡化主要是由于工業化的進程造成的。工業對農業有負的外在性。工業發展過程中伴隨著自然資源耗費、生態破壞、環境污染等種種后果。農業在承受工業發展帶來的生態惡化惡果的同時卻沒有得到應該得到的補償。單純對生態環境的作用而言,農業對工業具有正的外在性,農民在進行農業生產的同時,不僅在從事生產實際的農業產品的工作,而且改善了農村和城鎮居民共同生活的自然生態環境。生態環境具有明顯的非排他性,農村居民在享受自己創造的良好生態環境的同時并不能阻止城鎮居民享受,因而農民無法向城鎮居民收取應該得到的生態建設資金,城鎮居民無償地享受了由農村居民生產的良好生態環境。所以應該由國家強制執行這一操作,以實現工商業為獲取對農業生態產出的消費而支付的生態建設基金。這樣不僅可以為農村保障制度進程的推進籌集到所缺乏的資金,更重要的是可以降低中國經濟發展的社會總成本,有效解決外在性導致的無效率。當工業對農業存在負的外在性時,工業的邊際社會成本大于行業邊際生產成本,差額就是邊際外部成本。工業為了實現行業利潤最大化需要行業平均價格等于行業邊際生產成本,而有效的生產應該是行業平均價格等于邊際社會成本,外在性造成了社會生產的無效率,增加了社會總成本。同樣道理,農業對工業的正的外在性也會造成社會生產的無效率,增加社會總成本。所以發展農業必須從過去單純注重其經濟意義向經濟意義和生態意義并重的方向轉變,工商業必須為獲取對農業生態產出的消費而支付生態建設基金。
2011年起,各級財政對新農合的補助標準從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確有困難的個別地區,地方財政負擔的補助增加部分可分兩年到位。原則上農民個人繳費提高到每人每年50元,困難地區可以分兩年到位。將農村重度殘疾人的個人參合費用納入農村醫療救助資助范圍。做好宣傳引導工作,確保財政補助和農民個人繳費提高后,參合率繼續保持在90%以上。有條件的地區應當結合當地實際,加大籌資力度,讓群眾更多受益。
(二)優化統籌補償方案,提高保障水平
進一步提高保障水平,將新農合政策范圍內的住院費用報銷比例提高到70%左右,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提高到全國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的6倍以上,且不低于5萬元。擴大門診統籌實施范圍,普遍開展新農合門診統籌。人均門診統籌基金不低于35元,力爭達到40元以上。將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經常服藥費用納入門診統籌或門診特殊病種費用支付范圍。
(三)加快推進支付制度改革,控制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
在門診費用控制方面,各地要在開展門診統籌的同時推行門診總額付費制度。原則上門診統籌基金支付范圍僅限于鄉、村兩級醫療衛生機構。在住院費用控制方面,要積極推進按病種付費方式,擴大開展按病種付費試點縣的范圍,同時努力擴大按病種付費的病種數量并增加其對住院患者的覆蓋面。對于未納入按病種付費范圍的病種,探索按項目付費與按床日付費相結合的混合支付方式。有條件的地區,在混合支付方式的基礎上,探索建立住院費用總額控制的機制,在基金預算上對定點醫療機構實施支付總量的控制。醫療機構要配合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各項內部管理制度,建立自我約束機制。特別是對鄉鎮衛生院和民營醫療機構的管理,要建立起有效的制約機制,使新農合的管理與鄉鎮衛生院的醫療服務相分離。要從衛生行政管理、第三方付費管控和醫療機構內部業務管理等方面,加大監管工作力度。
二、政策建議
(一)加大政府資金投入力度
1.增強縣級財政支持度,加快縣域發展,努力增強縣級財政內生能力。指導各縣做好收入征管,督促和幫助縣級有效解決征管中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收入增長考核辦法,及時落實收入任務,強化收入責任,努力提高各縣消化縣級基本財力缺口水平,增強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能力。
2.加大政府對基層醫療機構補助資金,貫徹落實國家規定核定的基本建設、設備購置、人員培訓和離退休人員經費。逐步提高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在政府年度預算中應足額安排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按規定核定的經常性收支差額補助。進一步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通過醫療服務獲得補償的能力,以加大對醫保基金的投入。完善激勵約束機制。要科學設計評價指標體系,將績效考核結果與公共衛生補助資金掛鉤,與經常性收支差額補助結果掛鉤,促使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同時,完善撥付辦法,加快預算執行進度。
(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1.加強宣傳新農合制度。通過廣播、報紙、網絡等方式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進行廣泛宣傳。主要針對新農合制度的參保流程,保障范圍,如何結算,如何報銷等,特別是要利用大病救助的案例,深入開展新農合優越性的宣傳,調動農民參保的積極性,爭取達到全部的農民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2.規范農村醫藥市場的管理。規范農村醫藥品市場的運行,理順農村醫藥品價格,既能有效減輕農民醫療救治費用,又能保證農村各項社會經濟事業順利發展。按照醫務人員提供醫療衛生服務的成本,綜合農民的承受能力合理確定農村醫療衛生技術勞務的價格。對于鄉村醫療機構提供的基本醫療服務價格,應低于縣級醫療機構,以引導農民就近治療。
3.把新農合的公用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從根本解決新農合工作人員的辦公環境、人員經費。另外,要有計劃的制定具體措施,針對醫療人員的專業培訓,以提高新農合人員素質。
(三)加快推進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
1.依托鄉鎮衛生院對村衛生室實行行政、業務、財務、藥械、檔案管理;推進“建設標準化”,力爭80%的村衛生室業務用房達標;推進“資質合法化”,使每個村衛生室至少有1名具備執業資質的醫生;推進“考核制度化”,對鄉村醫生進行定期考核,依據考核結果聘用并發放補助;推進“服務規范化”,使村衛生室醫療服務做到“看病有登記、配藥有處方、轉診有記錄”,逐步實行統一收費票據。進一步加大督查力度,確保鄉村醫生補助政策落實到位。
2.繼續加強縣鄉醫療衛生機構建設,使每個縣有1所符合標準的縣級醫療機構,半數村衛生院得到進一步改造;合理確定鄉鎮衛生院的功能定位,各村衛生院重點提高常見病、多發病的診治能力,鄉鎮衛生院重點提高公共衛生服務能力、急診處置能力和對村衛生室的管理能力。調整鄉鎮衛生院科室設置,配備和培訓人員。完善城市醫院對口支援縣、鄉醫療衛生機構工作機制,加強城鄉醫療衛生機構縱向合作。
3.鞏固和發展新農合制度。2012年,我省各級財政對新農合的補助標準從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240元后,中央財政將給每人每年補助132元,地方財政給每人每年補助108元,對地方財政負擔部分,省級和市縣各負擔50%,市縣負擔比例由各市確定。除了提高籌資標準,還將提高新農合保障水平。并對住院支付方式進行改革,實行了按病種付費的地區,限額內費用新農合按定額支付,參合農民可按實際住院費用的自付比例支付,超出限額部分由定點醫療機構承擔。未納入按病種付費的病種,將探索按項目付費與按床日付費相結合的混合支付方式。有條件的地區,在混合支付方式的基礎上,探索建立住院費用總額控制機制,在基金預算上對定點醫療機構實施支付總量的控制。擴大特殊病種大額門診的病種范圍,目前,我省各地列入大額門診補償的病種將不少于20種,病種范圍將在省定的30個病種中選擇,補償比例應不低于50%,封頂線不高于10000元。
農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主要指的是以縣級醫療服務機構為龍頭,鎮鄉衛生院為主體,村衛生室所為基礎的衛生服務體系。農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建立能夠為農民提供基本的衛生服務,同時也可以緩解農村地區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為了實現農村地區“小病原則不出村、一般疾病不出鄉、大病基本不出縣”的目標,自2006年,衛生部等部委制定并正式實施《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該規劃中國家預計投入農村衛生建設資金216.9億元,這是我國投資力度最大的一項農村衛生服務建設規劃。國家強力構建以政府投入為主體的經費保證制度機制,努力實現基本衛生保健服務覆蓋全體公民的目標,特別是重點扶持中西部地區。自2009年至2011年三年期間,中央和各級地方政府在我國45個縣共安排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項目4 843個,其中包括71個縣級醫院、427個鄉鎮衛生院和4 412個村的衛生室。國家在45個縣增加醫療衛生機構總數較2008年多410個,其中村衛生室增加總數為291個。15 052個村已經建立衛生室,達到應建數的90.5%。在我國縣級醫院中,已經有半數醫院達到二級甲等水平。隨著三級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健全與完善,農村地區也加強了對疫情的監測網絡建設。農村地區已有100%的疾病預防控制中心、93.5%的醫療衛生機構和70%以上的鄉鎮衛生院實現了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網絡直報。國家也非常關注困難地區重大傳染病、地方病①和職業病的預防和控制,給予了專項補助。對艾滋病、乙型肝炎、結核病、血吸蟲病等嚴重傳染病患者實行免費或低收費治療。
(二)國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逐步加強農村衛生人才培養
近年來,我國政府非常注重鄉村醫護人員隊伍的建設。農村地區醫生素質及醫生人數是否充足直接關系到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建設。根據國發辦[2011]31號精神《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我國要進一步完善鄉村醫護人員隊伍建設②。我國農村地區醫療衛生人員技術偏低且長期處于人員不足的狀態。針對這種情況,國家不斷增加醫務人員的數量。截至2011年6月底,縣、鄉兩級醫療衛生從業技術人員較2008年增加7 889人。村衛生室的衛生人員增加了1 076人。同時,我國也加強了對農村地區醫療衛生人員的培訓力度,并安排部分培訓專項補助經費,對農村地區的衛生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開展大規模的崗位培訓。從2009年至2011年,我國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人員接受各類培訓的人數達13.47萬。提高農村地區醫療衛生人員的整體素質有效地推動了我國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完善。
(三)新農合制度的實施使農民醫療保障得到整體提升
隨著我國改革開放及現代化建設的不斷深入,“三農”問題成為關系國家大局和民生的根本問題。解決農民的醫療保障問題已經成為為農民謀福利的重要工作之一。2002年10月,國家提出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該制度是由政府組織,農民自愿參加的合作醫療制度。籌資方式主要來源于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新型合作醫療制度是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關系到我國幾億農民的利益,是深化我國農村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的重要舉措。從新型農村醫療合作制度實施以來,政府加大了財政投入,這也是我國歷史上第一次為解決農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問題進行的大規模資金投入。到2008年底我國已經建立了全面覆蓋有農業人口的縣(市、區)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③。新型農村醫療合作人均籌資水平由2003年的30元提高到2012年的300元左右。2012年,新農合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進一步提高到75%左右,最高支付限額提高到全國農民人均純收入的8倍以上,且不低于6萬。我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施保障了農民獲得基本衛生服務,在減輕農民的疾病經濟負擔的同時,緩解了農民因為疾病致貧和因病返貧的問題。
二、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存在的問題
建立權責明細的分工協作機制、加大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資金投入、改革和創新我國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管理體制已經成為全面提高農村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提高農村地區人民健康保障水平的重要途徑。但是我國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雖然取得了明顯的成效,但是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
(一)城鄉投入結構嚴重失衡,農村醫療衛生資金投入不足
隨著我國醫療改革的不斷深入,醫療衛生事業取得了較大的成就。政府在公共衛生中的財政支出費用比例也有所提高。但我國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仍然存在資金投入不足,同城市相比投入結構嚴重失衡的問題。根據我國第六次人口普查結果顯示,我國50.32%的人口居住在農村,但是我國的財政投入多半集中在城市,80%的醫療資源主要集中在城市。農村醫療衛生事業的財政投入嚴重不足,政府用于農村衛生事業的投資費用比例偏低,在預防保健等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經費的投入方面也存在不足現象。資金投入不足直接導致農村基礎醫療衛生條件差且建設能力有限。雖然農村地區的衛生室數量有所增加,但仍然存在衛生室布局不合理、資源總體不足的現象。在藥品配備方面,現有農村衛生所、社區醫療衛生站所能夠開的藥品種類僅有118種,可以采用的注射針劑也只有18種。由于資金投入不足,農村所擁有的醫療器械更是十分有限,設備更新周期緩慢,醫療器械老化,與城市醫療情況相比懸殊很大。農村的就醫環境也不容樂觀,由于資金有限,無法對就醫環境進行修繕和改建,很多街鎮衛生院用房多為七八十年代建設,房屋大多數陳舊破損,面積不足。很多村鎮的就醫環境已不適應醫療衛生現代化和群眾的健康需求。
(二)醫療衛生隊伍建設滯后,技術人才缺乏
我國農村地區醫療人員隊伍建設相對滯后,技術人才缺乏。農村地區的醫院吸引留住人才能力也十分有限,人才主要都集中在交通方便的縣直醫院或效益比較好的鄉鎮衛生院,很少有人喜歡到偏遠山區工作,特別是本科應屆畢業生更不愿意到鄉鎮衛生院工作。我國農村地區的醫療衛生人員,普遍學歷偏低,大專以上學歷人員僅占14.5%,75%的醫療衛生人員沒有正規學歷。且農村地區醫療衛生隊伍老化、現有技術落后、技術教育和培訓不足,這些已經嚴重影響了我國農村地區的醫療衛生服務水平。農村地區的醫療衛生人員素質也直接關系著農村地區人口的生命和健康。據統計,我國鄉鎮衛生院中20%不具備計生能力,50%不能進行下腹部手術。縣、鄉兩級醫療機構衛生技術人員比例偏低,村衛生室具有鄉村醫生執業資質的人員數量不足,還不能完全滿足需要。一些主治醫師雖然有相關醫療資格證書,但仍存在年齡偏大、基本素質低等問題。一些年輕的醫生更是存在水平不足、缺乏實際操作經驗的問題。部分庸醫因為不懂醫術,開大方,濫用抗生素和激素等問題,對人體健康造成了嚴重的損害。此外,農村還存在游醫難以管理的現象。很多沒有專業技術的假冒醫生通過欺騙,不僅治不好病還騙取錢財,對農村人口的健康造成了很大的危害。很多不法藥販將假冒偽劣和城市過期藥品倒賣到農村,這給農村地區的醫藥環境帶來了很大的危害。農村地區醫療衛生人員的素質已經成為制約完善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瓶頸。
(三)農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監管不到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保障程度還比較有限
從監管保障機制來看,我國農村公共服務缺乏必要的監督機制。我國應該進一步明確農村公共服務的法律法規,以法律法規形式規范和保障各級政府對農業和農村的建設和投入。對各級政府的農村公共服務項目、內容、進程、資金等方面予以明確的規定,并對各級政府所提供的農村公共服務質量和數量進行有效的監督。從法律的層面來看,通過法律來監督政府公共服務行為,也是維護公民權利和義務的保障。從監督的深度和廣度來看,農民參與監督也是提高政府公共水平的重要途徑之一,因為農民來自基層,更加明晰基層公共服務的具體要求。他們可以通過公共問詢、行政問詢等方式充分表達自己的意見和建議。從農村公共服務供給現狀來看,我國農村地區普遍存在醫療機構網點分散、規模小、設施簡陋、專業人員數量不足的現象。農村大多數的群眾依法保護自身權益和自我防范意識不強,加之我國農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監管不到位,農村基層藥品市場的監管一直比較薄弱,部分農村基層單位藥品質量不過關。受我國基層醫療現有的體制機制影響,農村地區的諸多衛生所都已轉為私人性質,鄉鎮衛生機構已沒有領導衛生所的權利。即使是上級衛生部門也只是在特定時期,就特定的問題進行排查,很難做到對農村基層醫療機構的實時監督。我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建立雖然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農民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但由于還未建立統一的全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網絡信息共享平臺,市外診療監管往往只能采取外出實地核實或者是電話核實等原始辦法。高昂的監管成本往往制約監管機構監管的頻率和力度。另外,我國新型農村醫療的保障程度還比較有限。如表2003—2012年新農合開展情況所示,雖然我國新農合參合人數及參合率逐年提高,但是其社會滿意度仍然很低,社會滿意度低主要源于農民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障水平低的擔憂。
雖然2013年,各級財政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補助標準由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280元,中央財政對西部和中部地區的分擔比例也分別從2012年的65%、55%提高到80%和60%,對東部地區的補助比例也相應提高。但是總體來講,因缺乏集體經濟和其他社會慈善資金支持,受制于各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的不同及地方政府財政投入總量的限制,我國新型農村醫療的保障程度還比較低。此外,新農合的保障范圍有限。新農合主要是以大病統籌和兼并小病理賠的農民醫療互助制度,例如門診、跌打損傷等并不在新農合的保障范圍之內,這使得農民實際受益的范圍并沒有預想的大。很多農民也因缺乏風險意識不愿意參加新農合,他們只從自己短期的利益得失考慮,認為自己目前身體狀況良好,小病又不能報,加上門診報銷費用偏低沒有必要花冤枉錢參加新農合。少數中老年農民雖然想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但還存在因經濟困難無力按期繳納新農合參保資金的情況。還有部分外出務工農民,因其流動性大不愿在本地繳納新農合的情況。部分參合農民因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服務態度、診療質量不滿意,或者認為報賬程序過于繁瑣而停止繳納。
三、推進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的建議
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是純公共產品和半公共產品。在推進我國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完善建設的過程中,必須彰顯以政府投入為主導,強化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體制機制,強化農村地區醫療基礎設施建設和人才隊伍培養,統籌城鄉醫療衛生事業發展。完善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是加快打造“農民健康工程”的重要途徑。
(一)以政府為主體,積極增加資金投入,加快基層醫療基礎設施建設
農村醫療衛生事業是純公共產品,需要更多的政府支持。針對我國目前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所存在的問題,政府要積極增加資金的投入量,用來加快基層醫療建設。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及財政部、發改委、衛生部《關于印發關于衛生事業補助政策的意見的通知》都指出農村公共衛生經費的重要性,并強調一定要保障農村公共衛生服務所需經費,并進行統籌安排。政府的經費投入一方面要加快農村醫療衛生設施建設,著力改善農村醫療衛生服務環境的滯后狀況。要加大對我國村鎮衛生機構基礎設施建設的資金投入,整合農村地區醫療衛生資源、改善醫療基礎設施、引進先進醫療設備,并有計劃有步驟地分批解決我國基層醫療房屋、醫療設備不足的現狀。為農村地區提供基本的醫療服務和公共衛生工作所需要的基礎設施和條件。另一方面,政府應動員全社會參與到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建設中。鼓勵和支持各類社會資本和投資主體參與到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建設中。
(二)加強人才培養,健全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人才隊伍
政府要更加重視并制定農村衛生人才培養和培訓計劃,加快培養面向農村地區的醫學人才。我國可以通過制定更優惠的政策引導并鼓勵本科及以上的大學畢業生和城市醫療衛生技術人員到農村服務,或輪流下派醫療衛生技術人員到邊遠山區衛生院工作。目前,該政策已經在我國部分省市實施,部分省市規定凡是晉升中級以上職稱的醫療衛生技術人員必須到鄉鎮衛生院工作兩年以上。在醫療衛生技術人員培訓方面,應建立健全繼續教育制度。一方面要加強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衛生技術人員學歷教育和業務培訓,不斷更新醫學知識,提高業務水平。另一方面要求鄉鎮衛生院的臨床醫療人員必須達到執業助理醫師以上資格,其他衛生技術人員必須具備初級以上執業資格。同時,對鄉鎮衛生院應制定一些優惠政策,例如在招聘大專以上畢業生時,要使其待遇與大城市醫院人員一樣。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要進一步推行全員聘用制,并采用競爭上崗、按崗擇人、按事定崗、擇優聘用的原則,形成具有激勵機制的人事管理制度。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面,要進一步推行績效工資,按個人業績定報酬,重實績、重貢獻的分配原則。同時也可以進一步發揮志愿者隊伍的作用。大力提倡醫療衛生機構或醫學院校學生和老師加入志愿者隊伍,為農民提供醫療衛生服務。例如農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網絡①就可以通過發揮城鄉志愿者,推動和鼓勵具有醫療衛生專業知識背景的志愿者到農村提供義務醫療衛生服務項目。
(三)統籌城鄉醫療衛生發展,著力創新體制機制
加快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是統籌城鄉發展的重要環節。農村醫療衛生工作是統籌城鄉一體化的重要途徑之一,要通過統籌城鄉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和優化城鄉醫療衛生資源的配置,不斷地加強農村地區三級衛生服務網絡的建設。不斷加強城鄉醫院之間的對口支援,促進醫療資源縱向共享,推動城市大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合作。統籌城鄉醫療衛生發展也可以以社區為單位建立健全衛生服務體系,形成城鄉醫療衛生機構的互動。醫改也應把村級醫療衛生機構和鄉鎮衛生院作作為改革的主體。通過加強農村醫療衛生工作改革,形成促進城鄉統籌發展的局面。同時,通過抓住影響農村醫療衛生工作的突出矛盾和問題,積極推進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體制機制創新。要建立高效的農村衛生管理體制,形成以縣直醫療衛生服務單位為中心,鎮鄉衛生院為樞紐,村衛生室所為基礎的三級醫療預防衛生保健網絡。強力發揮該網絡的整體功能,注重相互之間的銜接、暢通和互動,使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有機結合。
在市場化改革不斷深入,醫改方案呼之欲出的今天,農村鄉鎮衛生院生存發展面臨前所未有的機遇和挑戰,如何看待鄉鎮衛生院存在的問題?農村鄉鎮衛生院改革的道路在何方?都沒有現成的答案,就此筆者淺談一些個人想法。
1科學的界定農村鄉鎮衛生院功能
農村鄉鎮衛生院是農村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和醫療衛生服務及藥品供應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承擔著預防保健和基本醫療兩項重要職能,它既是農村公共衛生的主要實施者、監督者,更是政府向農民提供健康服務的重要載體之一,它的公益性、福利性質毋庸置疑,這也是鄉鎮衛生院被定義為“衛生院”而不是醫院的根本原因。在此情況下,當效率與公平發生沖突時,我們的衛生政策就應該更多向公平傾斜,除基本醫療可能略有贏利(注意:這種贏利可能需要建立在濫用藥物的基礎之上,“以藥養醫”)外,其他都是需要有政府資金投入的。一般常識告訴我們,疾病預防的投入產出比是巨大的,減少疾病的發生發展才是最經濟有效的,把鄉鎮衛生院都往醫院模式上逼是現實的無奈與尷尬。
農村基層衛生院是農村衛生服務三級網的樞紐(~At,-目前還沒有任何—個組織能夠將其取而代之),起著承上啟下的重要作用,盡管這些衛生醇河能有不同的所有制形式,但都不應該冠以“贏利性”和“非贏利性”的帽子,除非這些衛生院已經變成醫院,如果我們政府投入不足以解決地方群眾的衛生保健問題,能夠有一定民間資本加入,也是一件好事,有總比缺失強。
2正確認識農村鄉鎮衛生院的過去,客觀對待鄉鎮衛生院面臨的問題
農村鄉鎮衛生院是在計劃經濟時代由各級政府和農村集體組織共同籌資興建的,承擔著農村衛生防疫、婦幼保健、健康教育、急診急救和常見病的防治工作,經費來源主要是農村縣市財政的投入和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各種形式的扶持,衛生院的職工多數來自赤腳醫生,他們離土不離鄉,為當地的父老鄉親做著力所能及的工作,他們的工作取得了令世人矚目的成就,當時的農村衛生制度甚至被后來的發展銀行譽為“發展中國家解決群體醫療的典范”,是農村衛生“三大法寶”之一。隨著改革開放的逐步深入,市場經濟手段在經濟建設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在“一切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效率優先”的現實需求下,作為社會公益機構的農村鄉鎮衛生院不斷地被“市場化”,進而逐步邊緣化,逐步演變成為“翻牌醫院”或“翻牌診所”,公共衛生服務、社會衛生管理和疾病預防控制等公共衛生職能被不斷削弱,鄉鎮衛生院應有功能被人為地嚴重扭曲。
由于鄉鎮衛生院條件艱苦、基本經費無法保障,其中許多能夠“治病掙錢”的優秀人才不斷外流,使鄉鎮衛生院的生存狀況進一步惡化,鄉鎮衛生院的就診率不斷下降,據統計,全國鄉鎮衛生院的診療人次從1985年的11億人次下降到2003年的6.9億人次;床位使用率由1985年的46%下降到2003年的36%,出現群眾就醫困難,職工無事可干的尷尬局面,有限的衛生資源得不到充分利用,預防保健工作不斷滑坡,1994年農村孕產婦和嬰兒死亡率分別是城市的1.9倍和2.9倍,到2003年農村孕產婦和嬰兒死亡率分別是城市的3.7倍和2.5倍,這表明,在社會經濟發展的過程中,農村居民的健康狀況與城市的差距在不斷擴大。有關專家用期望壽命來推論,農村要達到過去10年城市人口的期望壽命將需要20年。
根據2004年第三次全國衛生服務調查:①產婦在家分娩的占33.9%途中分娩的占0.3%。在社會經濟迅猛發展的今天,為了保證產婦安全,為什么不選擇在衛生院分娩呢?究其原因,首要問題是農村經濟困難,28%是由此原因在家分娩;21%是急產而來不及去醫院。其實,最終還是歸咎于經濟困難和衛生政策錯誤,若經濟條件允許或衛生補償政策合理是可以在衛生院住院待產的。②第二組數據顯示:貧困地區有·36.8%的孕產婦沒進行過產前檢查,63.1%的產婦沒有進行過產后訪視,73.9%以上的產婦在家中分娩。
農村鄉鎮衛生院出現今天這種局面的根本原因在于:政府在經濟轉型和社會發展的過程中沒有給予應有的支持造成的,政府長期投入不足造成的,解決問題需要綜合治理,但是,有一點是肯定的,政府必須給予足夠的財政支持。
3明確政府責任。科學指導改革
只有在政府有足夠投入的基礎上,必須從根本上解決鄉鎮衛生院的經費補償問題,必須堅決打破“吃飯靠病人、賺錢靠賣藥”的體制,解決這些問題的關鍵在于實施科學有效的收支兩條線管理和合理規范的預算管理,使鄉鎮衛生院能夠真正實現“六位一體”目標。面對中國國情,我們應該結合各地實際。穩步推行并積極探討多種所有制形式的衛生院改革,所有“一刀切”的做法都可能面臨失敗的危險,衛生院建設投^水平需要與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積極探索符合當地實際情況的相對合理的發展模式。
4積極改革。穩步前進
我們應該積極對待鄉鎮衛生院的改革試點,所有改革必須堅持“社會效益第一,經濟效益第二”的原則,改革開放以來,國家經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發展壯大,應該而且有能力為農民的健康事業提供應有的社會保障,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建立,對農民的健康保障無疑會起到積極的支持作用,在需方補償逐步加大的情況下,提高鄉鎮衛生院的服務能力和服務質量顯得尤為重要,應該積極引導鄉鎮衛生院從“以藥養醫”走向“以服務謀生存”的發展道路上來,積極探索患者“雙向轉診”和醫生“雙向交流”機制,逐步形成規范的“分診、轉診”秩序,加強邊緣鄉鎮衛生院建設,做大做實農村衛生服務網絡,在條件成熟的地區,可以積極推行“鄉村衛生組織一體化”管理工作,走鄉村協調發展道路。
5創新發展思路,謀求城鄉共同發展
在條件成熟的地區,可以嘗試開展“市鄉一體化”試點工作,必須充分認識到實施一體化管理,可以有效避免資源浪費,極大提高資源利用率;可以有效避免低水平重復;可以有效規范分診、分診秩序;可以有效避免重復檢查;可以有效進行分類指導;可以有效解決群眾看病難和看病貴的問題;可以最大程度的減少和避免醫患糾紛的發生。但是,我們必須充分認清實施一體化管理工作的艱巨性、長期性和復雜性,必須充分認清實施此項工作對管理者的素質要求,沒有一個高素質的管理者隊伍是不可能做好此項工作的。我們還應該清楚:此項工作必須由當地政府大力支持,“鄉村衛生組織一體化”是“市鄉一體化”的前提和基礎,沒有真正意義上的“鄉村衛生組織一體化”,市鄉一體化不可能實現。試點既要克服困難積極作為,又要認清形勢穩步推進,避免“一哄而上、一哄而散”,必須盡最大可能發揮試點的示范效應,避免試點挫折,防止試點失敗給今后的全面開展造成負面效應。
在市鄉一體化前提下,必須積極科學有效地整合現有醫療資源,防止重復建設,克服重硬件建設、輕軟件建設,重房屋設備更新,輕人才的培養和管理,重一次性投人,輕經常性維護投人隋況的發生。正確認識農村交通和通訊條件不斷完善的狀況,認真分析由此可能給醫療衛生機構布局帶來的影響,傳統的“市——鄉——村”分級的模式已經或正在發生根本性的改變,農村衛生資源的配置必須盡快適應這種變化,必須認真做好區域衛生規劃的制定工作。對因區域調整造成的“多余衛生院”絕對不能“一賣”了之,應該及時從新進行功能定位,提高現有及潛在資源的利用率,妥善安置和適當分流“多余”職工,充分調動一切積極因素,為農民的健康事業做出應有的貢獻。
6充分發揮市場調節和計劃調控兩種手段的積極性作用。促進農村衛生院健康發展
不能簡單運用市場經濟手段解決鄉鎮衛生院發展問題的根本性問題,并不等同于否定市場經濟積極意義,醫療服務市場客觀存在,市場經濟中的價值規律、供求規律和競爭規律同樣適用于醫療服務市場,鼓勵并支持部分被撤并的鄉鎮衛生院進行多種形式的所有制改革,鼓勵有資質、有能力的個體或集體在農村創建以專科特色為重點的個體診所或“醫院”,充分發揮“鮑魚效應”,不僅不會擾亂正常的衛生服務秩序,還可以達到促進公辦衛生院提高工作效率,擴大農民選擇范圍的雙重目的,應該堅持“養事為主,養人為輔”,對個體診所要綜合運用“轉”、“并”、“疏”、“堵”手段,把業務能力強、群眾關系好的鄉村醫生吸收到衛生院工作,可以有效解決衛生院人才不足問題,有效合并個體診所不僅可以有效避免資源浪費,還可以促進規范分診、轉診秩序,同時,我們應該重點加強對農村非法診所的打擊力度,不有效打擊非法就不可能保護合法者的權利與利益,就可能使越來越多的合法者向非法者看齊。
綜上所述,鄉鎮衛生院在發展的過程中,出現的種種問題,原因是錯綜復雜的,擺脫困境固然需要政府的資金支持,但僅有這一點還遠遠不夠。農村鄉鎮衛生院所處的特殊地位,注定它不能用簡單的市場化解決問題,綜合配套改革對于農村鄉鎮衛生院生存發展是不可或缺的,用所謂的“斷奶”、“斷糧”、“甩包袱”對待農村鄉鎮衛生院,實踐已經證明是錯誤的,這是一種政府不作為。
把加快農村公共衛生體系建設納入重要工作是本屆政府的莊嚴承諾,國家對農村公共衛生醫療體系建設欠賬太多,如今作為三級初保網絡的網底的“村衛生室”基本不存在,如果再沒有鄉鎮衛生院,政府就沒有辦法構建農村公共衛生醫療體系和醫療保障體系。鄉鎮衛生院建設離不開職工隊伍建設,加快培養農村衛生技術人才與農村衛生醫療體系建設同樣重要,任何背離絕大多數人意愿的改革,注定以失敗告終。
1.2基金的籌集標準。每人每年40元的新型合作醫療基金由縣級市財政、鄉鎮財政和村集體經濟和農民個人四方籌集。縣級市財政、鄉鎮財政按實際參加人數給予每人每年20元支助;村集體經濟按實際參加人數給予每人每年5元支助;參加合作醫療的人員均以整戶為單位每人每年繳納巧元。敬老院在院老人、五保戶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農民其個人繳費部分由縣級市財政和鄉鎮財政各分擔10元;殘疾人其個人繳費部分由縣級市殘疾人聯合會負責解決。
1.3基金遵循公開、透明的管理原則。市農醫辦定期結清合作醫療基金收支帳目,列出詳細清單并發到鄉鎮人民政府,由鄉鎮人民政府農醫辦負責在該村村務公開欄上公布。
1.4醫療補助的比例。參加新型合作醫療的人員,在市內醫保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所花費的醫療費用(符合補助規定范圍內的)按下列標準,以分段計算的辦法予以補助:500元(含500元)以下的部分不予補助;501一3000元的部分,可補助20%;3001一6000元的部分,可補助30%;6001一10000元的部分,可補助40%;10001元以上的部分,可補助50%。在臨安以外醫保定點醫院診治的,則按上述標準的%%進行補助。多次住院可以累計。最高補助金額為20000元。
1.5門診藥費的報銷。參加合作醫療的人員,在醫保定點的鄉鎮衛生院就診時,其藥費(自費藥品除外)可當場結報10%。此部分費用不再列人上述分段補助范圍進行補助。
1.6辦理醫療費補助的手續。在結算周期內(結算周期為一年)發生符合規定可補助的醫療費用,將診治醫院原始發票(包括費用明細帳單、藥品匯總清單)、病歷、合作醫療證、本人身份證送至鄉鎮人民政府農醫辦,由鄉鎮人民政府農醫辦代其辦理。
2實施情況:以對浙江某村的分析
2.1成績分析。
2.1.1農民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熱情很高。該村1504人,總參保人數為1397人,參保率為93%。
2.1.2該村已享受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償的農民占了較大比重。從2004年7月l日至12月31日,該村已有14戶農民報銷過醫藥費,累計報銷總額25892.11元。
2.1.3農民群眾表現出了很高的熱情。在詢問農戶“你對這項工作的滿意程度如何?”時,回答“滿意”的占77%,回答“基本滿意”的占19%,回答“不滿意”的僅占4%。95%的被調查農戶表示“明年還要參加”,只有0.2%的農戶表示“明年肯定不參加”。
2.2問題分析。
2.2.1宣傳深度不夠制約農民參保率。農民對于新型合作醫療制度的認識還比較模糊,對涉及切身利益的規定和制度把握不準。調查結果顯示,只有46%的農戶知道“醫藥費報銷所需要的手續”,20.8%的農戶則根本不知道。70%的農戶回答“有點清楚”或“不清楚”“報銷的醫藥費金額是怎樣計算的”。門診和住院報銷的比例的區別造成農民對合作醫療報銷的期望值與實際報銷額之間產生了出乎想象的差距;還有的農民擔心參保后生病住院不能按章兌現補償,擔心資金被挪用,這都降低了參保率。
2.2.2制度設計不夠完善,影響了農民的受益面和受益水平。農民反映較多的有四個方面問題:一是報銷比例偏低。補償少,農民自己承擔的費用還是偏重;二是醫藥費報銷的起付線、封頂線制定不科學。起付線定得太高,農民擔心小病不受益,影響農民的參保積極性,封頂線定得太低,農民擔憂大病無保障,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三是報銷手續太繁雜。特別是轉院的需要經過層層環節,農民意見較多;四是關于定點醫院的規定限制了農民選擇醫院的權利,不利于各醫療單位醫療水平和服務質量的提高。
2.2.3定點合作醫療機構的藥品價格高于市場藥店,農民反映較為強烈。當前農村醫療費用中,藥品費用一般占到75%一85%。定點醫院相當一部分藥品價格大大高于市場藥店。參保農戶發生的藥品費用在獲得合作醫療報銷后,仍高于藥店零售價格,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農民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積極性。
3思考和建議:加強行政監督,建立制度的良性循環機制
3.1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宣傳教育工作。要統一思想,加強對農村合作醫療的組織領導和宣傳教育工作。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一項涉及千家萬戶、維系億萬農民的民心工程,能否真正受到人民群眾歡迎,能否具有較強的生命力,關鍵是我們的工作能否得到群眾的認可和信任。要面向社會宣傳,擴大社會各界對農村新型合作醫療的認知度,鼓勵社會捐獻、多方籌集資金。
3.2完善制度設計,實現制度創新。要及時深入了解和分析農民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存在的疑慮和意見,及時吸收合理的要求和建議,完善制度設計。要擴大門診的報銷范圍,調動農民參保積極性。在已掌握一定信息資料的基礎上,通過分析研究,及時調整補償標準,以提高農民受益程度;要逐步降低并有效控制定點醫療機構的藥品價格,最大限度降低藥價。加強醫務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杜絕人情方、大處方及重復檢查等,切實減輕農民醫療負擔;要因地制宜對婦女及兒童等農村特定群體提供幫助,對一些農村常見的婦女病檢查與治療、分娩等制定一些特殊的照顧政策。對當年沒有發生醫療費的農戶提供免費體檢。
3.3改善農村醫療機構基拙條件和服務模式,減輕農民就醫負擔。調整優化農村衛生資源,加快服務模式改革。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動員和鼓勵社會力量參與興辦農村醫療衛生事業。重點加強鄉、村兩級醫療機構建設,逐步配套必要的醫療衛生設備,合理調整優化農村衛生資源,加快改進鄉村衛生機構服務模式,加快開展農村社區衛生服務。增加農村衛生投人,加大衛生支農。鼓勵優秀的醫學院校畢業生到農村衛生院工作,不斷提高鄉、村衛生機構的醫療服務能力和水平。
2現狀
2.1新農合管理經辦機構人力資源現狀
貴州省現有總人口約為4067.34萬人,其中農業人口3394.67萬人,全省新農合機構總人數1104人,專職人員914人,借用190人,在崗1001人,不在崗103人,其中男497人,女607人,分別占45.02%和54.98%;50歲及以上47人(4.26%)、40~49歲364人(2.97%)、30~39歲530人(48.01%)、29歲及以下163人(14.76%)。全省新農合工作人員平均每人要負責3.39萬人。
2.2新農合人員學歷及學緣情況
從學歷上看,碩士研究生學歷8人(0.72%)、本科學歷412人(37.32%)、專科學歷555人(50.27%)、中專學歷117人(10.60%)、高中學歷12人(1.09%)。從學緣上看,醫學類571人(51.72%)(包括臨床、護理、檢驗、影像、口腔、藥學、社會醫學等等)、財會類111人(10.05%)、計算機信息類53人(4.80%)、管理學類146人(13.22%)、法學類118人(10.69%)、其他專業105人(9.52%)。因為新農合是一個專業性很強的行業,其工作人員應具有一定的醫療水準,但目前醫學類專業人才缺乏。本科及以上醫學類專業學歷的新農合人員明顯偏少是目前貴州省新農合管理經辦機構人員存在的主要問題。
2.3新農合運行方案不同,參合者的受益程度不同
在實行的農村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制度上,各市(州)、縣(市、區)新農合運行方案不統一,參合者受益程度不同:(1)貴陽市重門診補償,兼顧住院與大病,取消門診家庭賬戶,以開陽縣、清鎮市為代表。兩個縣2345922人次,總參合人數為712149人,兩縣合計住院為44443人次,平均住院率6.24%,在調研的12縣中稍稍偏低,門診補償比為60%~70%,封頂線400元。重視門診補償能最大程度地提高參合農民的受益面,小病能得到及時診治,防止小病拖成大病。由于重視門診補償,門診補償資金約占總資金的35%左右。(2)大部分地區,重視住院補償和大病補償,同時兼顧門診補償的做法。此種側重于大病補償的傳統模式,參合者的年住院率都比較高,遠高于2008年第四次國家衛生服務調查的居民年住院率6.8%的平均水平,而門診的兩周就診率相對較低。為此,門診的補償資金一般不超過總資金的20%。(3)政府出資委托保險公司管理的運行模式,以六盤水市為代表,優點是給新農合管理機構減輕了許多工作量,定點醫療機構名義上接受雙重監督,但實際的監督審查工作主要靠保險公司來完成。它的弊端在于,保險公司的自身利益,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參合農民的醫療需求和受益度。
2.4貴州省12個新農合市縣住院率、新農合門診、住院服務人次統計
在調研中,同時對所在縣(市)住院率、新農合門診、住院服務人次年統計進行收集和整理。在整個調研中看,村門診率明顯高于鄉鎮門診率,鄉鎮門診率高于縣門診率,住院率縣明顯高于鄉鎮和縣外住院率,這說明村門診主要是以常見的小病為主,鄉鎮門診率主要是以較輕的病為主,較重的病是以縣級醫院為主,這也從住院率表現出來,縣外(主要包括地區醫院、省級醫院、專科醫院和省外醫院)住院率主要是特大疾病和在外務工人員為主。
3存在的問題
新農合是一項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愿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出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供給制度,是一種參與主體多元、決定因素復雜的制度[4-5]。在調查中,我們發現新農合存在缺乏正確認識和定位、機構屬性不明確、管理制度不完善、辦公場地不固定及辦公經費未能及時到位、信息網絡平臺不暢通等問題。
3.1對新農合的認識和定位
通過對調研座談會和問卷的整理、分析發現:首先,對新農合缺乏正確的認識和定位,認為像其他的社會保障部門一樣只是給農村居民在看病上報銷的福利機構,因此對新農合的工作開展影響很大,很難保證新農合醫療基金的安全性。其次從人員配置和使用上,市(州)級在人員配備上最多8人,少則2人(其中1人是借用)。在這種人員不齊的情況下,主管部門還要長期抽調工作人員到其它部門科室和崗位,導致真正從事新農合工作的在崗人員就只有2~3人,因此工作開展難度非常大;縣(市、區)級工作人員配備雖然比市(州)好一點,但人員抽調現象也存在;鄉(鎮)級名為2~3人配置,實際上大部分都只有1個人。第三,從機構屬性上,新農合管理經辦部門只是按照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管理,并沒有明確事業單位,就使工作人員出現了既不是公務員,又不是參公管理的尷尬局面。因此,在職稱、工資、福利待遇上得不到保障,出現人心浮動,影響了工作的開展。第四,從管理屬性上,省、市(州)、縣(市、區)新農合上下貫通,但是鄉(鎮)級與省、市(州)、縣(市、區)形成了一個斷鏈:鄉(鎮)級新農合管理人員歸到鄉(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而縣(市、區)新農合管理經辦機構沒有行政管轄權,所以鄉(鎮)級新農合工作人員不固定,隨時調換,影響新農合工作的開展。
3.2對新農合的管理情況
因為機構屬性不明確,造成了管理制度不完善。其表現:首先“,管辦”不分,新農合管理經辦機構是設在衛生局下的二級單位,因此,在監督管理過程中受外界干擾因素影響較大,既是裁判員、又是運動員,不能真正發揮執法監管的作用。其次,因為沒有專門針對新農合的法律法規(目前只有江蘇省出臺了一部《江蘇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條例》),出現了執法過程中的盲點,造成無法可依的尷尬局面。第三,由于籌資標準時間不固定,因此造成籌資工作困難。第四,稱謂不統一,有的市(州)稱為“新農合管理辦公室”,簡稱“合醫辦”,有些縣(市、區)稱為“新農合管理局(中心)”簡稱“合醫局(中心)”等。
3.3新農合的辦公場地及辦公經費
據調查,各市(州)、縣(市、區)新農合管理經辦機構大部分沒有固定和獨立的辦公場所(多數是租借辦公),缺乏必要的巡視、監督、檢查的交通工具,辦公經費的標準也有所不同。雖然辦公經費全部由衛生局統一管理和使用,但是由于種種原因,經費未能及時到位,在工作和監督執法上產生了很多的矛盾和問題,造成了工作的被動和滯后,整個監督管理不能做到提前預防。
3.4信息網絡平臺不暢通
省、市(州)、縣(市、區)新農合管理經辦機構的信息網絡平臺不統一,使得信息網絡終端沒有覆蓋到最基層(村衛生室),所以也制約了新農合的發展。如本應在第一時間完成處方的錄入,但由于信息網絡不暢通,結果是每個月拿到縣新農合管理經辦機構統一錄入,這樣既增加了新農合管理經辦機構的工作量又不能做到及時的監管。
4建議
我國合作醫療幾起幾落的曲折發展歷程使得新農合格外受到政府的關注[6],其建設要結合目前農村社會宏觀的政治經濟環境,從戰略高度研究和把握新農合制度理念[7]。
4.1構建一支結構合理的新農合工作隊伍
構建一支結構合理的新農合工作隊伍,必須認真制定適合的策略方針和目標[8]。首先,新農合管理經辦機構是一個專業性強的機構,因此在人員配備上不能有隨意性,不是什么專業都可以,要科學合理配備專業人員、要建立一支專業性強的監督執法隊伍,這樣才有利于監督、管理、保證新農合資金的安全運行。其次,新農合管理經辦機構人員數量配置要科學合理,用工作量測算方法比較適宜。測量可以分成兩個部分:第一部分測算某區域范圍內,全年門診、住院服務后的管理工作量,采用數學模型進行計算。第二部分是計算新農合管理機構,對不同層次定點醫療衛生機構的巡視、督查工作量進行統計,計算上級新農合管理機構對下級機構的業務指導、培訓、定期召開例會的工作量,計算基金管理、補償經費的核實、撥付工作量,信息資料的匯總、傳送、信息平臺的維護工作量,以及咨詢服務等工作量的總和。將兩部分相加,即為經辦管理機構需要配備的工作人員數。
4.2明確新農合工作人員的工作屬性
新農合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的工作屬性要明確,新農合經管機構應屬于國家公務員的系列范疇,可根據實際情況先由參公管理逐步走向公務員系列。這樣既可以提高新農合管理機構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同時又可以穩定建設和發展新農合隊伍。鄉鎮新農合管理機構人員應并入縣(市、區)新農合經管機構,由縣(市、區)新農合經管機構直接派駐到鄉鎮工作。這樣就可以上下貫通,便于工作開展,加強新農合的管理。
4.3對新農合要有正確的認識及完善的管理制度
首先新農合既像其他的社會保障部門一樣,是給農村居民在看病上報銷的福利機構,但是又是區別于其他的社會保障部門:(1)這是國家給農村居民的最大惠民政策,它可以使農村居民不再因病致貧、因病返貧,使農村居民受惠,最大化的促進了社會的穩定、經濟的發展。(2)可以合理整合利用有限衛生資源,發揮最大的效益,促進醫療服務市場的發育和完善,支持衛生部門的發展和建設。(3)患者在新農合中更容易享受衛生服務量和價的優惠。(4)新農合管理經辦機構和醫療服務提供方,通過簽訂、執行合同規定的服務內容和支付方式等經濟關系,抑制需求誘導,控制患者行為和醫療費用。(5)有利于預防和治療相結合,體現預防為主的方針,可以做到預防在先、控制為主、治療為輔,實現低投入、低消耗,實現社會經濟效益目標的最大化。
4.4合理設置新農合管理機構
首先,明確機構的屬性,新農合經辦機構和其他一般單位不同,它既有管理的屬性,又具有監督執法的行為,因此,上下要統一名稱、統一管理,省、市(地、州)、縣(市、區)到鄉(鎮)上下貫通,形成一個完整的鏈條,實行垂直管理,村由村委員會指派一位協管員對本村進行監督管理。其次,應完善管理制度,這樣才可以基本解決新農合隊伍建設中所產生問題和矛盾,使得工作經費得到更好地保障,徹底實現“管辦”分離。市(地、州)、縣(市、區)新農合管理經辦機構應當脫離衛生部門(可以適當高于衛生部門半格),形成真正獨立的監督執法部門,這樣就避免了“既是裁判員、又是運動員”的尷尬局面和不應有的工作干擾,可以更有效地對新農合醫療基金實施監督管理,保證新農合醫療基金安全性。第三,國家應盡快制定和出臺針對新農合的法律法規,使經辦機構的監管人員在執法過程中有法可依,防止和避免非法套取新農合醫療基金的現象發生。
4.5不斷改善新農合機構辦公環境
各市(州)、縣(市、區)新農合管理經辦機構,要有固定獨立的辦公場所和巡視、監督、檢查的交通工具,要有統一辦公經費標準。這樣在開展工作和監督執法時,就不會產生很多矛盾和問題,不會造成工作的被動和滯后。
4.6不斷完善新農合管理制度和新農合運行方案,提高參合者的受益程度
實行農村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統一,使全省的農村居民享受同等的醫療保障。應綜合上述三種運行方案,兼顧門診、住院與大病補償,這樣更有利于農村居民做到“早預防、早診治”,“小病不出村、一般病不出鄉(鎮)”,切實減輕農村居民的經濟負擔,使更多的農村居民在醫療保障上得到實惠,同時也便于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在我國城鎮化發展的過程中,人口流動成為社會發展中的一個普遍現象。大規模的人口流動主要體現在一個龐大群體的出現———城市農民工,他們及其親屬大多參加了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或在原戶籍地參加了新農合,由于城市報銷標準和鄉鎮報銷標準不一致,以及城市醫院沒有針對各地農村制定藥目信息庫,農民工在外工作時就無法到定點醫院或藥房就醫或購藥,而無法滿足農民工的參合要求。隨著我國城市化的不斷發展,大批的農民工進入城市,農民工醫療問題必然會成為新農合制度管理的一項重要難題。
1.2新農合基礎設施服務無法滿足農村醫療衛生發展的需要
在新農合實施的過程中,由于各級政府資金短,對新農合的財政投入不足,造成農村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建設無法滿足農村醫療衛生發展的實際需求,相關的醫療設備和器械等一旦損壞,也沒有精力和金錢進行維修,這嚴重影響了新農合工作的開展。此外,還有部分政府盲目投資,對城鎮和農村的醫療資源配置不均衡,造成城市醫療資源浪費而農村醫療衛生基礎薄弱、服務水平偏低等問題,也制約了新農合的發展。
1.3新農合實施相關手續過于煩瑣
由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對象為農村戶口群體,涉及人員眾多,居住分散,且有相當一部分農民前往城市打工,當辦理參合手續時,必須要具備身份證、戶口簿以及參合的保險證等證件,此外,由于新農合相關機構工作效率極低,在辦理參合手續和報銷手續時耗時非常長,農民需要等相當長的時間才能領到醫療補助款,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參合農民的積極性。
1.4新農合相關監管機制不健全
在財政較為困難的基層政府,他們為了彌補政府辦公經費的不足,往往會挪用合作醫療基金,使得合作醫療基金監管力度大打折扣。在實行合作醫療基金管辦分離后,由于基金管理辦法尚未形成統一的體系,以及貪污、挪用等情況的出現也使得新農合的作用大打折扣。
2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對策
2.1完善流動人口參合機制
就現階段而言,新農合制度管理首先應處理好流動人口參合的工作。首先,要靈活利用新型農村醫療合作制度,將新農合與城市醫療保障體系有效銜接,從而在本地區形成統一的社會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加強對城市和農村的醫療衛生保障制度的統一管理,避免出現重復參合和重復報銷的情況。其次,還應加強新農合制度管理的信息庫,實現城鎮居民的醫療信息共享,從而解決流動人口異地就醫和報銷等問題。
2.2改善農村基礎醫療設施
地方政府和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必須貫徹執行以“農村衛生工作”的工作方針為重點,保障經費落實,增加農村衛生投入,動員各方面力量向農村傾斜,支援農村,添置和更新醫療設備,及時供給藥品。同時,還應提供設備技術等方式,改進鄉村醫療機構診療條件,使參加新農合醫療的農民不出村、鄉就能獲得對農村常見病、多發病的優質醫療服務,確保各項工作有效運行。
2.3統一合作醫療補助形式
醫療衛生部門應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統一補償標準,規范和創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模式,簡化轉診手續,擴大補償范圍,將門診大病納入統籌基金補償范圍,消除縣(區)之間新農合補償差距,進一步方便農民群眾看病就醫,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和參合農民受益水平。
2.4強化合作醫療基金監督
各地方合作醫療管理部門應提高管理機構能力,健全基金監管體系,使基金管理規范化、流程化,實行并落實監督工作責任制,提高合醫基金的監管力度,應該杜絕,同時強化健全內部和外部監管機制,基金監管不流于形式,而真正落到實處。
2結果
2.1參合人群年齡結構
老化將對新農合基金帶來一定的風險通過對湖北省某縣數據分析可以發現,自2008年以來,新農合的參合率基本處于上升趨勢,截至2012年,新農合的參合率達到99.30%,在國家政策引導下,我國的農業人口基本被新農合所覆蓋,這是我國醫療保險實現全覆蓋的一個好的開端。但是,參合人口的年齡結構分析結果不容樂觀。從縱向看,除了0~5歲組的兒童參合人數占總參合人數的構成比呈現上升趨勢外,其他年齡組參合人數構成比隨著年份沒有顯著性變化,趨于穩定狀態。從橫向來看,參合年齡段中40~59歲年齡組的參合人數占總參合人數的構成比最高,40~59歲組及60歲組兩個年齡組的參合人數的構成比每年達到50%以上,2012年達到59.31%,接近60%。然而這兩個參合年齡組又屬于發病的高發人群,勢必會對新農合的基金構成一定的威脅。
2.2老年人口的住院人次逐年上升
對新農合基金造成一定沖擊隨著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以及醫療保險的全覆蓋,我國的農村人口的衛生服務利用率在顯著提高,住院人次也在不斷上升。如表3所示,從縱向分析,該縣總的住院人次呈現逐年增加的趨勢,60歲以上老年人口的住院人次構成比也呈現逐年上升的趨勢,2012年60歲以上老年人住院人次占總的住院人次的構成比達到28.98%,相比2008年住院構成比增加了9.54%,4年內增加接近10個百分點,2009年以后逐年增加的百分比呈現遞增趨勢。某種程度上反應了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下,老年人衛生服務利用程度的加強,但是一方面也對我國的新農合基金造成一定威脅。存在的另一個隱患是40~59歲組的住院人口構成比是最高的,住院構成比穩定在35%左右,隨著我國老齡化程度的不斷加深,將會對我國剛剛建立的新農合基金造成很大的威脅。
2.3老年人口住院費用的上升對新農合基金的影響
在老年人住院人次上升的趨勢下,難免會引起老年人口住院費用的上升。老年人以及總的住院人的住院費用都呈現上升的趨勢,2012年老年人口的住院費用是2008年的3.28倍。2012年的住院總費用是2008年的2.25倍。可見老年人口的住院總費用上升的幅度較普通一般人群更大,值得我們去關注。2012年老年人口的住院費用占總的住院費用的比例達到27.53%。相比2008年上升8.60%。這對于農村地區沒有退休金及其他穩定收入來源的老年人來說,無疑是一種巨大的經濟負擔,并直接影響其整個家庭的經濟狀況,同時對新農合基金造成潛在的危機。2.4參合老年人住院流向對新農合基金的影響,老年人選擇就醫的醫療機構主要是鄉級醫療機構,其次是縣級醫療機構。市級及市外醫療機構就診人次所占比例相對較低,一方面,因為老年人的身體狀況不便長途奔波,另一方面,因為老年人發病多為慢性病,病程較長,鄉級醫療機構基本能夠滿足老年人的衛生服務需求。但是從縱向來看,老年人鄉級醫療機構的住院人次所占比例自2010年以來呈現下降趨勢,縣級及市級醫療機構的住院人次所占比例呈現上升趨勢。某種程度上因為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使得老年人衛生服需求得到釋放,但是仍然需要引起我們的重視,使老年人的就醫流向呈現合理的發展趨勢,在滿足老年人衛生服務需求的條件下高效地使用衛生資源,避免在老齡化背景下衛生資源的浪費導致的新農合基金的負擔。
3討論
3.1政府加大對新農合老年人衛生服務的財政
投入新農合自2003年實施以來,基金的使用以及管理一直處于摸索階段,還沒有達到平穩運行狀態。在老年人住院人次以及住院費用占總費用的比例增加的基礎上,政府應該增加對新農合中參合老年人的專項財對老年人的專項投入,確保在滿足老年人衛生服務需求情況下保證新農合基金的平穩運行。
3.2“開源”和“節流”雙管齊下政府
加大對老年人衛生服務投資的同時,需要以控制醫療服務成本為核心進行節流,減少醫療資源的不合理使用而造成醫療保險基金的浪費。近年來,在新農合保險廣覆蓋的情況下,面臨著參合人群老齡化的挑戰,改變參合人群的年齡結構是一個長遠的問題,為此通過醫療服務的成本控制,減少醫療保險基金支出,提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基金的使用率也是應對老齡化的重要舉措。通過支付方式改革來控制醫療服務供方誘導需求產生的額外醫療服務成本,同時,通過補償政策以及增加患者的健康保健意識,分級診療等措施控制需方引起的醫療資源浪費。
3.3加強鄉鎮衛生院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以及村衛生室的建設,合理引導老年人的就醫流向老年人的就醫集中在鄉級醫療機構,但是近年來縣級醫療機構老年人的就醫人次有所上升。然而老年人的發病一般為慢性病,病程比較長,在沒有緊急情況的條件下,鄉級醫療機構基本可以滿足老年人的衛生服務需求。國際經驗表明,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可以診治80%以上的常見病和多發病。為此,需要加強鄉級醫療機構的建設,滿足絕大多數數老年人的衛生服務需求,這一方面可以方便老年人就近就醫,同時又可以保證老年人合理使用衛生資源,避免衛生資源浪費,從而控制老齡化背景下老年人醫療費用的上漲,減輕農村老年人口看病就醫的經濟負擔,重要的是保證了新農合基金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