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20 16:2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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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02年開始,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將法律職業道德納入考試范圍,但是考核的分值始終徘徊在5分左右,與其他的內容動輒幾十分相比較很難引起人們的重視。目前,很多高校在確定本校的法學專業教學計劃時主動向司法考試中考核內容較多的科目傾斜。暫且不論這種做法的對錯,但在實踐中卻直接導致了法律職業道德課程的虛設,甚至有的高校根本就不設這門課程。有關法律職業道德的內容,卻在法理學、訴訟法或者司法制度概論等課程中講解。這一點也顯示了法律職業道德課程在高校法學專業課程設置中地位較低。此外,很多高校在法學本科專業教學計劃中設置思想道德修養課程,作為必修課,但沒有專門設置系統學習法律職業道德的課程。思想道德修養課程主要是講解公共道德的課程。法律職業道德雖然屬于道德的范疇,但不同于公共道德。法律職業道德具有主體的特殊性、規范的明確性和具有較強的約束力的特征。法律職業道德適用的主體主要是專門從事法律工作的法官、檢察官和律師等法律職業人員,對于非法律職業人員沒有約束力。法律職業道德不能停留在一般道德準則層面,必須形成具有明確權利義務內容的、具體的標準和可操作的行為規范。如我國最高人民法院的約束法官行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最高人民檢察院通過的約束檢察官行為的《檢察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試行)和中華律師協會通過的約束律師行為的《律師執業行為規范》(試行),這些基本規則都對相關法律職業的道德作出了特別的要求。而且,這些規范均具有實質性的約束力。如果違反了職業道德規范,均要求追究相應的紀律責任,甚至是法律責任。所以,思想道德修改課程不能完全取代法律職業道德課程。再加上思想道德修養課程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陳舊,教學效果欠佳,根本不能滿足法學專業法律職業道德教育的要求。
2.法律職業道德領域的專業研究人員較少,師資缺乏
目前在法律職業道德領域內進行專業研究的人員較少,各高校中從事法律職業道德教育的師資嚴重缺乏。這也直接導致法律職業道德課程開設的困難。部分高校在法學教學計劃中將法律倫理學作為法學選修課程。但是因為缺乏專業的師資,該課程一直沒有真正開設。有些高校雖然開設了該課程,但是多由法理學或訴訟法學方面的教師擔任主要教學工作。這些人員沒有真正研究過法律職業道德,因此,該課程的教授也只能限于對有關職業倫理規范的講解。另外,法律職業道德課程方面的教材和資料也相對較少,對于該課程的開設也有較大的影響,直接制約了法學本科階段法律職業道德教育的發展。
二、完善法學本科階段法律職業道德教育的措施
1.明確法律職業道德在法學本科階段的目標和定位
我國目前司法改革中提到了“審判分離”,對于司法官不但要求具有成熟的司法經驗、深厚的法學知識背景和一定的修養,還要求司法官具有公正清廉、忠于法律的職業道德。法律職業道德是法律職業者必備的素養之一,因此,法學教育必須重視法律職業道德的教育。我們應該改變目前對法律職業道德的忽視態度,在設立法學本科階段的培養目標時,明確法律職業道德的內容。在確定法學本科專業核心課程時,法律職業道德應該成為核心課程之一。
2.加大法律職業道德在國家統一司法考試中的考核比重
設置法律職業道德門檻法律職業道德一直是各國普遍關注的重要問題,對法律職業群體具有重要的意義。英國大學的法學院除了比較重視對學生的基礎知識和實踐能力的培訓外,還有重點地安排教學計劃來培養學生的綜合素質,如道德、法律倫理、職業素質、律己意識等。美國大部分州要求學生在獲得律師職業資格之前必須通過律師職業道德考試。在通過律師職業道德考試和律師資格考試后,美國法科畢業生仍須通過由各州律師公會主持的“道德品格”考察和面試才能宣誓成為正式律師。與英美等國家對法律職業道德的要求相比較,我國對法律職業道德方面的要求是比較低的。就律師職業來說,只要品行良好,沒有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吊銷律師執業資格,就可以取得律師執業資格。沒有對法律職業道德做特別的要求。這也直接導致了法律職業道德課程在實踐中得不到重視。因此,筆者建議應加大法律職業道德在國家統一司法考試中的考核比重,提高相應的分值,改變目前各高校中不設或者虛設法律職業道德課程的現狀。另外,在取得有關職業資格和執業資格時,提出高于普通大眾公共道德的要求。
3.探索多種形式的教學方法,提高法律職業道德課程的教學效果
法律職業道德的教學必須使法律職業道德要求內化成法律職業人人格的一部分。雖然不同的法律職業,具體的職業道德并不完全相同,但法律職業道德包括忠于法律,忠于職守,廉潔公正以及行為端正自重等,這是法律職業共同體共同遵守的職業倫理。法律職業道德教育的內容決定了在教學過程中不能單純地對學生進行倫理道德說教,而是應該通過收集大量的法律實踐資料,創設生動的法律職業場景,通過多種教學方法進行教學。大學本科階段是法律職業道德培養和教育的關鍵時期,是法律職業人形成法律職業道德的重要階段。在教學方面上,可以采用案例教學法、模擬法庭和法律診所等教學方法,為學生提供道德情感體驗的環境,使法律職業道德真正內化成他們的信仰。此外,也可以聘請具有較高的法律威望的專業人士為學生做法律職業道德方面的專題講座,提高學生的道德認同。
自20世紀90年代基于計算機技術應用所出現的互聯網,是人類社會的一次信息革命。網絡技術把許許多多的信息源、用戶終端和計算機連接起來,通過網絡軟件實現相互之間的信息溝通和資源共享。[1]互聯網不僅僅是一種新發明,而且是一種產業的變革,互聯網的應用創造了新的市場和行業。根據1999年美國得克薩斯大學發表的一份研究報告進行的劃分,互聯網產業包括電子商務(網上商店、訂購服務、售票和專業服務等)、產業基礎設施(因特網接入公司、調制解調器制造商等)、軟件應用(網絡瀏覽器、搜索引擎等)及中介公司(經紀公司和其它各種服務公司)四個組成部分。自產生以來,互聯網產業一直迅猛發展。根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統計,截至2011年底,中國網民數量達到5.13億,全年新增網民5580萬。據艾瑞咨詢統計顯示,2011年第三季度中國網絡經濟整體規模達到716.1億元,環比上漲17.1%,同比上漲72.%,預計第四季度將達到800億,全年約為2627億元。2011年受歐債危機的拖累,全球經濟整體乏力,互聯網產業卻依然呈現穩定增長的態勢。到2011年底,全球網民總數達到22.67億,互聯網普及率達到32.7%;手機用戶總量達到59億,移動寬帶用戶近12億;全球網站總量增至5.55億個,同比增長117.6%。[2]
隨著互聯網產業的發展,行業內的競爭也日趨激烈。20世紀末發生在美國的微軟反壟斷訴訟案,是全球范圍內影響最大的互聯網相關行業的反壟斷訴訟案件。此后,一些互聯網行業的巨頭企業,如谷歌、雅虎等在美國、歐洲也紛紛受到反壟斷調查,屢受反壟斷訟累。2008年8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實施以后,互聯網產業由于獨特的技術、經濟特征形成高集中度市場,成為反壟斷工作重點關注的幾個行業之一。2008年河北唐山人人信息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人人公司)訴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百度公司)案(以下簡稱百度案),是中國互聯網領域反壟斷第一案。2011年4月,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根據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接到的舉報,對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兩公司互聯網專線接入價格情況進行了反壟斷調查。2012年4月,360訴騰訊壟斷并索賠1.5億元的案件在廣東高院開庭。國內外互聯網反壟斷案例的論爭焦點主要集中在相關市場界定的問題上,相關市場成為互聯網產業反壟斷案件不可逾越的第一道“坎”。
一、互聯網產業反壟斷中相關市場界定的司法困境
任何競爭行為(包括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行為)均發生在一定的市場范圍內,科學合理地界定“經營者在一定時期內就特定商品或者服務(以下統稱商品)進行競爭的商品范圍和地域范圍”,[3]即界定相關市場(RelevantMarket),是對競爭行為進行分析的邏輯起點,亦是重要的反壟斷司法程序,對判定企業經營活動的法律后果具有潛在的決定性作用。自1948年美國最高法院在美國訴哥倫比亞鋼鐵公司一案中首次使用“相關市場”一詞以來,相關市場是反壟斷的核心概念,也是壟斷行為認定和反壟斷執法活動的基石。因此,相關市場界定是“反壟斷司法過程中一項最基礎、最核心和最關鍵的工作”。[4]
美國反壟斷執法當局和學者們為更準確地界定相關市場,提出了眾多的相關市場界定方法,歸納起來主要有三大類:一是早期案例中提出的方法,包括需求交叉彈性法、“合理的互換性”測試、“獨特的特征和用途”測試和聚類市場法等;二是假定壟斷者測試及其執行方法,包括臨界損失分析、臨界彈性分析、轉移率分析、剩余需求分析和機會成本法;三是基于套利理論的方法,包括價格相關性檢驗和運輸流量測試。[5]由于上述方法多是建立在單邊市場邏輯的基礎上對相關市場進行界定的,在互聯網產業反壟斷案件適用時,往往會面臨較大的挑戰和質疑。
(一)困境之一:將平臺作為一個獨立產品進行相關市場界定
法院在審理互聯網產業反壟斷案件時,不考慮互聯網產品的雙邊市場特性,而是按傳統的單邊市場對待,將互聯網企業的平臺產品作為一個獨立的產品進行相關市場的界定。美國的微軟案就是此種方法適用的典型案例。
1998年5月,美國微軟公司因涉嫌違反《謝爾曼法》而遭到美國司法部與美國19個州和哥倫比亞特區的檢察長指控,進而衍生出全球矚目的美國微軟案。這場世紀審判中最具爭議的部分,乃是微軟公司在與英特爾兼容的個人計算機操作系統(Intel-compatible PC Operating Systems)軟件市場中,將其生產的網絡瀏覽器軟件(IE)與個人計算機操作系統軟件結合在一起出售,涉嫌違反美國反托拉斯法的搭售相關規定。[6]盡管在1997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就指出:“如果要指控壟斷或者企圖壟斷行為,原告必須界定相關市場。”[7]雖然法庭最終認定微軟將其網絡瀏覽器與Windows操作系統捆綁在一起銷售是為了壟斷瀏覽器市場,但在微軟案件的所有材料中,包括1999年11月作出的事實裁定(Finding of Fact)和2000年4月作出的法律裁定(Conclusions of Law)中,本案的原告和法院都只是簡單陳述了微軟在與英特爾兼容的個人計算機操作系統市場中擁有獨占地位,而沒有對案件所涉相關市場的界定依據做出清晰闡述。[8]可以說,作為互聯網產業反壟斷訴訟的第一案,微軟案打開了互聯網產業相關市場界定之門,然而由于法官的刻意回避,微軟案卻沒有能夠關上對互聯網產業相關市場界定質疑之窗。微軟壟斷案存在兩個基本問題需要明確:一是對微軟個人計算機操作系統的相關市場的界定問題,原告從計算機個人用戶角度出發,認為被告擁有90%以上的市場份額,而被告則根據微軟個人計算機操作系統的兼容性特點,從軟件供應商的角度出發,相關市場應認定為計算機軟件市場,則微軟個人計算機操作系統的市場份額不足30%;二是微軟公司是如何將其擁有的在個人計算機操作系統的壟斷力量傳遞到網絡瀏覽器軟件市場,從而實現其對網絡瀏覽器軟件市場的壟斷,這種“捆綁”銷售的機理是什么?對于以上兩個問題,美國聯邦法院的法官雖然作出了事實認定,但是并沒有在判決中進行說明。由于互聯網產業相關市場界定方面的模糊性,互聯網產業反壟斷糾紛頻頻發生,互聯網巨頭無不為之困擾。
(二)困境之二:將平臺一邊的市場進行相關市場的界定
法院在審理互聯網產業反壟斷案件時,注意到互聯網產品的雙邊市場特性,但是在相關市場界定時,以市場份額較高的一邊市場確定相關市場,衡量涉案企業的市場控制力。此種方法的運用出現在中國的百度案中。
2008年的百度案是中國互聯網領域反壟斷第一案。原告人人公司因為不滿被告百度公司“競價排名”的做法,訴諸法院。[9]本案關于相關市場的界定成為左右案件走向的關鍵問題。原告認為,本案的相關市場是中國的搜索引擎服務市場,百度公司在該市場上具有支配地位,百度公司的“競價排名”行為已經構成《反壟斷法》規定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被告認為,搜索引擎服務相對于廣大網絡用戶而言是免費的,免費服務并不是《反壟斷法》所約束的領域,因此并不存在《反壟斷法》意義上的相關市場。最終,在相關市場認定問題方面,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1)網絡用戶在使用搜索引擎時確實不需要向搜索引擎服務商支付相應的費用,但作為市場主體營銷策略的一種方式,部分產品或者服務的免費提供常常與其他產品或服務的收費緊密結合在一起,搜索引擎服務商向網絡用戶提供的免費搜索服務并不等同于公益性的免費服務,它仍然可以通過吸引網絡用戶并通過廣告等營銷方式來獲得現實或潛在的商業利益,因此,被告界定“相關市場”以是否付費為標準顯然不具備事實與法律依據。(2)本案的相關市場應界定為“搜索引擎服務市場”。雖然隨著互聯網技術的快速發展,網絡新聞服務、即時通訊服務、電子郵件服務、網絡金融服務等互聯網應用技術在廣大網絡用戶中也具有較高的使用率,但搜索引擎服務所具有的快速查找、定位并在短時間內使網絡用戶獲取海量信息的服務特點,這是其他類型的互聯網應用服務所無法取代的,即作為互聯網信息查詢服務的搜索引擎服務與網絡新聞服務、即時通訊服務等其他互聯網服務并不屬于構成相關市場的具有緊密替代關系的一組或一類服務,即‘搜索引擎服務’本身可以構成一個獨立的相關市場。法院雖然在相關市場認定方面認同了原告的主張,但是最終認為,根據現有證據,原告既未能舉證證明被告在“中國搜索引擎服務市場”中占據了支配地位,也未能證明被告存在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因而,一審法院駁回原告的起訴,二審法院維持原判。在百度案中,法院判決僅從與原告利益沒有直接關聯的單邊市場確定相關市場,則其判決難免存在一定的謬誤。
(三)困境之三:模糊相關市場的界定問題
法院在審理互聯網產業反壟斷案件時,采取相對保守的態度,不去主動界定相關市場。美國谷歌案[10]就是如此。
KinderStart是美國康涅狄格州一家專門提供兒童信息的網站(KinderStart.com)。2005年該公司在沒有收到任何警告信息的情況下,被清除出Google索引。在頂峰時期,KinderStart.com每月的訪問量超過1000萬人次,而被Google“封殺”之后,該公司網絡流量下滑了70%。2006年KinderStart向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圣何塞地方法院提起訴訟,指控Google公司利用搜索引擎業務對該公司進行了不正當地“封殺”,損害了其互聯網業務,Google的這種行為違反了《謝爾曼法》和其它法律。KinderStart希望獲得經濟賠償,并請求法院強制Google改變現有的網站排名機制。原告的訴訟請求最終被法院駁回,主要原因在于,法官認為:(1)原告沒有能夠證明搜索引擎市場是一種“銷售分類”(Grouping of Sales)及這種銷售分類可以構成一個獨立的相關市場。原告沒有主張谷歌或者任何其他的搜索服務提供商出售的是搜索服務,而是主張“鑒于過去用戶的經驗和預期,及考慮到先前的關于因特網自由與因特網中立(Neutrality)的政府監管和技術政策,任何搜索引擎必須是對使用者免費”。這種判斷的根據是沒有拘束力的,以此為基礎來證明反壟斷法與免費服務存在某些關聯是站不住腳的。盡管KinderStart辯稱搜索所具有的功能性可以從其他途徑為谷歌帶來豐厚的報酬,但是它卻沒有指出是什么人因為搜索給谷歌付費。因此,從反壟斷法的立場上來說,搜索市場(SearchMarket)不是一個“市場”。(2)原告亦沒有能夠證明搜索廣告市場足以構成一個獨立的市場。盡管搜索廣告市場(Search Ad Market)與因特網上的任何其他形式的廣告有著本質區別,在界定相關市場的時候必須對此予以充分考慮,但這種區別還不足以使得搜索廣告市場與比之更大的因特網廣告市場(Market for Internet Advertising)區別開來。因為一個網站可能選擇通過以搜索為核心(Search-based)的方式廣告,也可能選擇別的與搜索無關的方式廣告。無論如何,以搜索為核心的廣告方式與其他任何因特網廣告具有合理的可替代性。谷歌案中,法官注意到了互聯網產品的雙邊市場特點,并對雙邊市場的特點進行了說明,但并沒有對雙邊市場的內部關系進行論證,存在說理不透的問題。
(四)小結
通過以上國內外案例的簡單分析,我們可以發現,法院對互聯網產業相關市場認定有如下特點:(1)關于相關市場界定的舉證責任由原告負擔,不能提供足夠的證據來確定相關市場是足以駁回原告訴訟請求的合理原因。[11](2)替代性尤其是以功能差異為基礎的需求替代性分析是界定相關產品市場的基本要素。誠如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1992年指出的:“反托拉斯訴訟中的相關市場是由消費者可獲取的選擇來決定。一般而言,相關產品市場包括許多存在合理的使用替代性(Inter-changeability ofUse)及需求交叉彈性(Cross-elasticity of Demand)的產品或者服務集合,但是,在某些情況下,一個品牌可以單獨構成一個相關市場。”[12](3)在傳統產業中,“免費”的行為不屬于反壟斷法規制之列,但在具有網絡外部性的互聯網產業中,“免費”不足以構成非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抗辯。上述谷歌案件、百度案件突出地反映了雙邊市場特性對于互聯網產業相關市場界定的重要性,但由于案件本身所限,還不能完全反映雙邊市場對反壟斷法相關市場界定帶來的挑戰和沖擊。[13]互聯網產業相關市場的界定必須建立在對費用支付模式的進一步深入分析的基礎上。(4)在各國反壟斷司法實踐中,相關市場的界定總是與質疑、模糊性結伴而行。原被告總是站在各自的立場論證相關市場的界定,法院總是以缺乏足夠證據為支撐的替代性分析來解釋相關市場的界定。即便在對相關市場界定有著深遠影響的判例——杜邦案與布朗鞋案中,法官對相關市場的界定都沒有取得一致意見,更不用說原被告對法院的判決心甘臣服。[14]這個問題在互聯網產業表現尤為突出,也給互聯網產業的反壟斷司法工作帶來了困擾。
二、互聯網產業相關市場界定的特殊性
互聯網產業是指以互聯網技術為支撐,將互聯網技術加以產品化(或商品化)并形成一定規模的產業。21世紀以來,世界經濟最富有活力的增長點莫過于互聯網產業。隨著互聯網產業的發展,社會財富也在不斷增長。互聯網產業是以互聯網為支撐的,它擁有最大的信息平臺、交易平臺、資源配置平臺和專業社區平臺。然而,互聯網產業所形成市場不同于傳統的單邊市場,[15]而具有雙邊市場特性。
(一)雙邊市場的特質
雙邊市場理論是在21世紀初產生的一種經濟理論。[16]雖然此前已經存在一些典型的雙邊市場產業,如媒體、中介業和支付卡系統,但真正受到學者關注和重視的是在上世紀末和本世紀初,隨著信息和通信技術的迅速發展,互聯網產業的出現,形成了大量的雙邊市場,如操作系統、搜索引擎、B2B電子市場、門戶網站等。以互聯網產業為代表的新經濟的發展,使雙邊市場成為社會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其進行理論研究具有重要的經濟和法律意義。雙邊市場理論研究,主要側重于對雙邊市場與傳統的單邊市場的區別,以及由此帶來的新經濟產業在產業組織、企業行為、反壟斷政策等方面的影響與變革。
從外觀上來描述,雙邊市場(Two-sided Markets)也被稱為雙邊網絡(Two-sided Networks),是指有兩個互相提供網絡收益的獨立用戶群體的經濟網絡。從經濟學意義上來說,雙邊市場是指有兩組參與者需要通過平臺(Platform)來進行交易,而且一組參與者加入平臺的收益取決于加入該平臺另一組參與者的數量的市場。[17]平臺實際上是一種交易空間或場所。較之于單邊市場,雙邊市場具有如下特征:(1)雙邊市場具有“交叉網絡外部性(Cross-group Network Externality)”。這是指兩個不同用戶群之間的外部性,即平臺廠商一邊用戶數量的增加會帶來另一邊用戶效用的提高。[18]從該定義可以看出,雙邊市場的網絡外部性不僅取決于交易平臺同一類型用戶的數量,而且更取決于交易平臺的另一類型用戶數量,這是一種具有“交叉”性質的網絡外部性。(2)雙邊市場定價的平衡法則。在單邊市場中,產品或服務面對的是同一類用戶群體在不同產品之間產生的外部性會被用戶內部化;而在雙邊市場中,由于交易平臺提供的產品或服務面對的是不同的用戶群體,市場兩邊的交叉網絡外部性并不會被用戶內部化。因此,為平衡兩類用戶的需求,交易平臺往往會對需求價格彈性較小一邊的價格加成(Mark up)比較高,而對彈性較大的一邊則價格加成比較低,甚至低于邊際成本定價,或者免費乃至補貼,以吸引其參與平臺并進行交易。[19]
在上述三個案件中,Windows操作系統平臺、谷歌的搜索引擎平臺及百度的搜索引擎平臺都屬于雙邊市場而非傳統的單邊市場。在Windows操作系統平臺中,微軟向軟件開發商免費提供Windows操作系統接口,而向電腦用戶收取操作系統的費用以使兩類用戶群體都能加入到Windows操作系統平臺上來。在谷歌與百度的搜索引擎平臺中,盡管兩者盈利模式存在差別,但是這兩個平臺運行的模式都是一邊向利用搜索引擎進行信息搜索的廣大網民提供免費服務,一邊對利用搜索引擎廣告的企業收取相應費用;其盈利能力的大小往往取決于平臺所能夠吸引到的網民的數量多少。
由于雙邊市場和單邊市場機制的不同,單邊市場下建立起來的傳統競爭行為判斷邏輯在雙邊市場下很難具有適應性,雙邊市場的反壟斷規制由此變得復雜,涉及雙邊市場案件的走向亦由此變得撲朔迷離。耶魯大學的埃文斯教授認為,雙邊市場的規制必須從一個全新的視角去看待,簡單地、割裂地考慮平臺一個邊的市場行為將會得到片面的或者錯誤的結論,并導致錯誤的規制政策。選擇雙邊市場反壟斷規制的政策應該綜合考慮市場勢力、進入壁壘、掠奪性定價、市場圈定、市場效率的評估等因素。[20]賴特教授經過對澳大利亞和英國信用卡市場規制政策的長期實證研究,系統總結了這些適用于單邊市場的政策運用于雙邊市場存在的8個誤區,并認為這些認知上的誤區可以通過對于雙邊市場的正確分析而加以糾正。這8個誤區是:應該設定有效的價格結構來反映相關的成本;價格-成本之間比較高的加成意味著較大的市場勢力;低于邊際成本的定價意味著掠奪性定價;競爭的加劇必然導致更加有效的價格結構;競爭的加劇必然導致更加平衡的價格結構;在成熟的市場中,價格結構沒有反映成本是不合理的價格;當市場的一邊定價低于邊際成本時,其必然受到市場另外一邊的交叉補貼;平臺所制定的規制性價格是中性。[21]
(二)傳統界定相關市場方法的局限性
盡管國際上尚未真正形成統一的相關市場界定的標準與方法,但不可否認的是,相關市場的大小主要取決于商品(地域)的可替代程度,因此,界定相關市場的基本依據是替代性分析。我國《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關于相關市場界定指南》規定,界定相關產品市場應主要從需求角度來考察產品的需求替代性,必要時考察供給替代性。從具體的界定方法來說,各國反壟斷立法中關于相關市場界定方法的演變,大致可以劃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以哈佛學派的結構主義為基礎建立的一系列界定方法,包括:合理可替代、供給替代、交叉價格彈性、子市場、集群市場、產品流等。在這一個階段,界定相關市場都側重于對產品特征和功能的定性分析,具有較強的主觀性。如在百度案中,百度提供的搜索引擎為雙邊平臺性產品,平臺的兩邊連接的分別是企業與用戶。對于普通的非付費網民來說,搜索引擎平臺向他們提供的是一種信息搜尋服務,因而,相關市場應當是搜索引擎服務市場;而對于另一邊在搜索引擎平臺上商業廣告的企業來說,搜索引擎平臺為它們提供的是一種商業廣告服務,因而,相關市場應被界定為互聯網絡廣告市場。由于對兩邊市場產品功能認知的分歧,在反壟斷法的實施過程中會產生一定的矛盾和沖突。在百度案中,我國法院最終將該案的相關市場界定為“搜索引擎服務市場”,主要是從普通的非付費網民與百度公司交易的市場出發進行認定的。而同樣的搜索引擎平臺產品,在2007年的Google-Double Click合并案件中,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經過認證,將相關市場認定為“搜索廣告市場”(Search AdvertisingMarket)。[22]兩國反壟斷機構對搜索引擎平臺產品相關市場認定的分歧,體現了產品功能界定法在雙邊市場中運用的局限性。盡管后來的交叉價格彈性加大了定量分析的成分,但是其假設前提是除壟斷者外其他供給者的價格不變,或者消費者對其他供給者的需求不變,而在現實中,要得到如此苛刻條件下的數據幾乎不可能,因此,這種方法的實用價值不大。
第二個階段以強調效率的芝加哥學派和以強調效率公平并重的后芝加哥學派的經濟學思想為基礎,建立的以假定壟斷者測試法(簡稱SSNIP法)為主的界定方法。[23]建立在定量分析基礎之上的SSNIP法,克服了上述方法的不足,自1982年在美國《兼并指南》中首次被提出后,1997年為《歐盟委員會關于相關市場界定的通告》采用。迄今為止,SSNIP法是許多國家反壟斷司法實踐中界定相關市場的主要方法。盡管如此,SSNIP法在雙邊市場中也同樣存在缺陷。首先,SSNIP法也是建立在單邊市場分析的基礎之上,它對產品功能界定法的改進在于采用了更為嚴謹的量化分析,即以持久地(一般為1年)小幅(一般為5%-10%)提高目標商品的價格來考察商品的替代程度,以此來確定相關商品市場的范圍。[24]但是,由于雙邊市場所具有的交叉網絡效應,平臺企業的收益不僅取決于交易平臺的同一類型用戶的數量,而且更取決于交易平臺的另一類型用戶數量,因此,這種小幅度的漲價對于一邊市場影響是不顯著的。其次,由于平臺企業對雙邊市場的用戶在定價方面一般采取的是傾斜定價策略,即對一邊市場采取“低價”甚至是“免費”策略,通過免費提供服務來培育一定的用戶群,在免費用戶達到一定規模后,又以免費用戶為資源與另一邊的用戶進行交易,實現收費目的。這種存在交叉補貼的市場,互聯網產業的網絡效應加大了界定相關市場的難度,一方面降低了合理可替代性程度,[25]另一方面弱化了需求交叉彈性。所以,互聯網平臺企業的首要競爭策略是產品差異化,而非價格策略。正如有學者所指出的,在新經濟行業中,由于產品品質的競爭或技術的競爭已經遠大于價格的競爭,以價格理論為基礎的SSNIP測度標準根本不能有效界定相關市場。[26]
從免費用戶角度來考察需求替代性,則顯得更難。首先,需要考察的是產品的價格,對于消費者而言其使用平臺企業提供的服務是免費的,無所謂價格問題;其次是產品的特性,由于交叉網絡效應的影響使得該平臺對廣大消費者產生了“鎖定”效應,此時消費者的轉移成本較高,限制了其選擇可以替代的其他平臺;再次考察的是產品的用途,互聯網產業在位平臺企業總是不斷開發新產品,大多數在位平臺企業產品的用途基本能涵蓋其他產品的用途;最后是消費者的偏好,互聯網上的消費者對其所使用的產品往往具有依賴性,且使用又是免費,所以這一替代性也很弱。因此,在雙邊市場中運用需求替代性來界定相關產品市場有著天然的硬傷。[27]
面對傳統的相關市場界定方法在反壟斷法實施時所面臨的窘境,美國反托拉斯機構中的經濟學家很早就提出過,對競爭影響的分析并不一定需要進行正式完整的市場界定。[28]美國第二巡回上訴法院指出:“如果原告可以證明被告的行為對競爭產生了直接的不利影響……這可以說是比復雜市場份額計算來證明市場力量的更為直接的證據。”[29]國內有學者以此為據,提出對互聯網產業反壟斷案件的處理應當淡化其相關市場界定的問題。[30]對此,筆者并不茍同。因為相關市場界定是處理反壟斷案件中的邏輯起點,一旦離開這一起點去實施反壟斷法律,勢必會導致反壟斷法實施的擴大化,產生大量的反壟斷“偽案”,[31]浪費國家的執法、司法資源,更多的企業將會由此拖入訴累,影響企業的創新。
反對相關市場界定的學者認為,界定相關市場是反壟斷訴訟創建的一個人造物,通過其邊界將市場內外的企業區分開來沒有任何意義。[32]筆者認為,互聯網產業反壟斷案件中的相關市場界定是必要的。由于存在客觀上的困難,我們可以采取相應的應對策略,一是進行相關市場界定方法的創新,使互聯網產業的相關市場界定更為簡單、明確;二是降低原告的舉證責任要求。其中相關市場界定方法的創新是至關重要的。
(三)小結
在雙邊市場上,平臺企業通常向兩組截然不同的消費群體提供多種差異化產品,這使得雙邊市場的相關市場界定變得復雜化:(1)雙邊市場具有復雜的外部性,如何考慮外部性對替代性的影響?(2)隨著消費群體的增加,平臺企業有了更多選擇,比如單邊漲價還是雙邊漲價,這必然增加求解最優化問題的難度;(3)當市場上有多個平臺時,如何判斷它們之間的替代順序?(4)不同類型的雙邊市場具有不同的經濟特征,所以在雙邊市場背景下推導各種方法的計算公式時,需要針對不同類型的雙邊市場,建立相應的數理經濟模型。
綜上所述,雙邊市場理論的提出,為反壟斷法理論研究開辟了一個全新的領域,也為反壟斷執法、司法,尤其是相關市場界定的操作帶來了全新的分析視角。然而,從諸多的雙邊市場和單邊市場的差異化行為來看,經濟學界和司法界對于雙邊市場的策略行為多持支持或者不確定的態度,且無論是在理論界還是在實務界都缺乏一個判斷雙邊市場定價規制的標竿體系。[33]雙邊市場理論的發展對互聯網產業相關市場界定工作帶來了挑戰,也為破解互聯網產業相關市場界定的困境指明了出路。
注釋:
[1]參見邢志強、韓淑芳:《信息競爭論》,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9頁。
[2]參見中國互聯網協會、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中國互聯網發展報告2012》,電子工業出版社2012年版,第3-17頁。
[3]《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關于相關市場界定的指南》第3條。
[4]劉偉:《序》,載李虹:《相關市場理論與實踐——反壟斷中相關市場界定的經濟學分析》,商務印書館2011年版。
[5]參見黃坤:《經濟學視角下的相關市場界定:一個綜述》,載《經濟研究》工作論文,2011年,wp133,載http://erj.cn/cn/gzlw. aspx?m=20100921113738390893.
[6]參見張維中:《美國微軟案操作系統軟件搭售問題之研究》,載《公平交易季刊》2006年第2期。
[7]Forsyth v.Humana,Inc.,114 F.3d 1467,1476 (9th Cir.1997).
[8]See United States v. Microsoft Corp.,84 F.Supp.2d 9 (D.D.C.1999) (“Findings of Fact”),and see United States v.Microsoft Corp.,87 F.Supp.2d 30 (D.D.C.2000) (“Conclusions of Law”).
[9]關于“百度案”的基本案情,參見佟姝:《百度被訴壟斷案背后的思考——唐山人人信息服務有限公司訴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壟斷糾紛一案評析》,載《中國專利與商標》2010年第1期。
[10]See Kinderstart.com LLC.v.Google Tech.,Inc.,No.C 06-2057 JF RS,(N.D.Cal.),March 16,2007.
[11] See Tanaka v. University of Southern California,252 F.3d 1059,1063 (9th Cir.2001).
[12] Eastman Kodak Co.v.Image Technical Services,Inc.,504 U.S.451,481-82,112 S.Ct.2072,119 L.Ed.2d 265 (1992).
[13]參見李劍:《雙邊市場下的反壟斷法相關市場界定——“百度案”中的法與經濟學》,載《法商研究》2010年第5期。
[14] See United States v.Du Pont&Co.,351 U.S.377 (1956),and see Brown Shoe Co.,Inc.v.United States,370 U.S.294 (1962).
[15]早在1938年,馬歇爾就對市場進行了界定,他認為市場是買主和賣主可以自由進入并在同一時間對同種商品形成相同價格的所有交易關系的總稱。這就是傳統意義上的單邊市場。參見[英]馬歇爾:《經濟學原理》(下),朱志泰譯,商務印書館1964年版,第18頁。
[16]一般認為,2004在法國圖盧茲召開的雙邊市場經濟學學術研討會,標志著雙邊市場理論的形成。參見朱振中、呂廷杰:《雙邊市場經濟學研究的進展》,載《經濟問題探索》2005年第7期。
[17]See Mark Armstrong,Competition in Two-Sided Markets,Mimeo,University College London,2004,p.57.And see Mark Armstrong,Competition in Two-Sided Markets,RAND Journal of Economics,Vol.37 (no.3),2006.
[18]See M.L.Katz and C.Shapiro,Systems Competition and Network Effects,Journal of Economics Perspectives,Vol.8,No.2,Spring 1994.
[19]參見紀漢霖:《雙邊市場定價策略研究》,復旦大學2006年博士論文,第44頁,參見中國知網博士學位論文全文數據庫http://cnki.net/KCMS/detail/detail.aspx?dbcode=CDFD&QueryID=4&CurRec=1&dbname=CDFD9908&filename=2007069074.nh&urlid=&yx=&uid=WEEvREcwSlJHSldTTGJhYlQ4NUpQbXRBaXh-Dc1R0TmQ3R3lwNmZpUmhwaGNpWll6THVteXk3-OTFvNkdOY1EwaQ==.
[20] See David S.Evans,The Antitrust Economics Of Multi-Sided Platform Markets,Yale Journal on Regulation,Vol.20,2003.
[21] See J.Wright,One-Sided Logic in Two-Sided Markets,Review of Network Economics,Vol.3 (no.1),2004.
[22]參見王先林主編:《中國反壟斷法實施熱點問題研究》,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第324-325頁;FTC,Statement of FEDERALTRADE COMMISSION Concerning Google/Double Click,FTC File No.071-0170.
[23]參見李虹:《相關市場理論與實踐——反壟斷中相關市場界定的經濟學分析》,商務印書館2011年版,第85-87頁。
[24]參見《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關于相關市場界定指南》。
[25]在互聯網產業中,由于交叉網絡效應的作用,引起了正反饋、冒尖、鎖定和轉移成本等一系列現象。特別是當出現“鎖定”現象后,不論新興的網絡產品是否具有新的特性、是否具有更好的用途、是否具有更優惠的價格,網絡用戶都不會轉向它,因為網絡用戶會認為現在其所使用的就是最好的。
[26]參見余東華:《反壟斷法實施中相關市場界定的SSNIP方法研究——局限性其及改進》,載《經濟評論》2010年第2期。
[27]《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關于相關市場界定指南》還規定了必要時考察供給替代性,也存在上述問題,在此不贅述。
[28] See Jonathan B.Baker,Contemporary Empirical Merger Analysis,George Mason Law Review,Vol.5,No.3,1997.
[29]Todd v.Exxon Corp.,275 F.3d 191,206 (2d Cir.2001).
[30]同注[22],王先林書,第332-334頁。
[31]關于反壟斷“偽案”的提法,可以參見鄭文通:《我國反壟斷訴訟對“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規定的誤讀》,載《法學》2010年第5期。
[32] See Fisher,F.M.,“Horizontal Mergers:Triage and Treatment”,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1987,1 (2).
韓國政府建立的中小企業政策性金融體系頗具特色,政策性銀行、信用擔保、二板市場三位一體,為韓國中小企業的發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動作用。一方面韓國政府成立了專門為中小企業服務的中小企業銀行;另一方面設立了中小企業創業基金和技術信用擔保基金,為初創型和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資金保障。韓國政府還參照美國納斯達克市場,建立了自己的二板市場—NASDAQ市場,專門為知識密集型、創造高附加值的中小企業融資。目前,以政策性銀行、信用擔保基金和二板市場為主的韓國中小企業政策性金融體系,正為保證中小企業穩定經營、風險投資、技術開發以及中小企業國際化提供著廣泛的金融支持業務。
我國沒有專門的中小企業政策性銀行,主要通過各商業銀行間接提供貸款,但商業銀行的逐利性決定了其對中小企業融資支持的有限性。在信用擔保基金方面,擔保機構普遍規模小、實力弱、抗風險能力差,且受行政干預影響較大。針對這一系列不足,結合韓國的政策性金融體系,筆者認為,政府應致力于完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立政策性擔保、商業擔保、互助擔保和再擔保一體的多元化擔保路徑,并設立專項款用于擔保機構壞賬的代償,減小擔保風險。同時,政府應加強公共基礎設施建設,促進中小企業信息在全社會的公開、查詢與共享,使中小企業接受公眾的監督,誠信經營,從而增加公司的信用值。若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能夠改善,中小企業在融資問題上就搬走了一塊“攔路巨石”。
四、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扶持體系的優勢與特點
如果說融資難是制約中小企業發展的“瓶頸”,那么技術創新能力則直接決定著中小企業的命運。如何促進企業提高科技創新能力,是各國都在思考的問題,荷蘭就曾針對中小企業推出了“創新券”制度,并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印度也實施了一系列舉措推動中小企業創新,較為典型的是其產學研政策,有許多經驗可供借鑒。
中國在職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老師可以肯定地回答,在職研究生獲得的結業證書和畢業證書,盡管只有一字之差,但兩者的含金量及使用效力等方面是完全不同的。
在職研究生結業證書是學員在參加同等學力申碩在職進修班課程學習,每一門課程經過考試及考核,成績合格者可獲得相應的學分。在修滿規定學分后,學員將獲得院校頒發的課程結業證書。此證書與碩士學歷及學位都是沒聯系的,只能證明學員參加了相關課程學習,一般可在學校官網上查詢得到。
自2005年全國高校思想政治課實施“05方案”以來 ,高校“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采用全國統編教材。這部教材具有系統性、完整性、規范性和理論性等特點,全國通用,對于培養和提高高職高專學生的思想道德素質和法律素質大有助益。然而,正是其通用性使得在實際教學中必須進一步結合具體的教學層次及對象特點,同時也給該課程的教學改革留下了探索空間。為了更好地推進“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的教學改革使其切合高職高專學生的實際,提高教學成效,柳州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就高職高專“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教學改革進行了探討。
一、 教材內容的優化組合
自2006年起 ,我們開始使用教育部編寫的《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統編教材。在教學過程中,基于現有教材的邏輯結構、基本內容和教學基本要求進行了一系列優化:
1.對教材內容進行合理的取舍、增刪和重組,在教學過程中進行詳簡安排,突出重點和難點。如《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第四章“領悟人生真諦,創造人生價值”,我們重點講“人是什么”“人生為了什么”“怎樣的人生才有意義”;第六章 “培育職業精神 ,樹立家庭美德”,重點放在“樹立正確的婚戀觀”,而“職業活動中的道德與法律”“大學生擇業與創業”略講。
2.使教學內容體現時代性,與時俱進。結合我國改革開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成果以及學科的前沿動態來講授,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報告精神引進課堂,引進學生的頭腦。
3.聯系當前的熱點難點問題來講授。如何落實科學發展觀?如何實現有價值的人生?如何認識個人理想與社會理想的關系?如何加強大學生的誠信道德建設?在新時期如何認識愛國主義?這些問題引發了學生對 自身和社會的思考。
4.注重對學生行為的引導。注重幫助大學生在理論與實踐的結合上,由“知其然”上升為“知其所以然”,以體現教學內容的實踐價值。
5.增加教學實踐內容。從性質上說“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是一門應用性和實踐性很強的課程,教學的最終目的是培養學生的道德意識、行為自律能力和遵紀守法的自覺性,而這又必須通過實踐磨煉才能形成。為此 ,除理論講授外,我們從 2007級開始增加教學實踐內容,在 48學時中,用 16學時進行教學實踐,即開展社會調查,讓大學生接觸社會,拓寬視野。
二、教學方法的改革
根據教材內容優化的總方向,結合“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的特點,我們確定了教法改革的價值取向:既要利于學生“內化”思想道德原理、法律知識,又要利于溝通實踐環節。為此采取了如下改革措施:
1.以案例分析教學法為主導。所謂案例分析教學法就是通過對案例的分析,啟發和幫助學生對思想道德修養知識與法律知識、法學原理的理解,從而提高思想道德素質,樹立法制觀念增強法律意識。它既是理論聯系實際的一種方法,又是貫徹啟發式教學的一種形式。我們根據教學內容和教學目的的需要,從我校教學資源網站中挑選出典型的、貼近學生實際的案例展開教學和討論。
2.吸取建構主義學習理論的合理因素來組織教學。建構主義學習理論是近年來西方流行的認知學習理論的一個重要分支。它提倡教師指導下的,以學生為中心的學習。為此,在上課前 ,我們根據教學內容的要求 ,給學生布置任務,學生根據任務查閱相關資料,在課堂上由教師組織學生從設問出發展開討論、交流,最后得出結論。
3.自制“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件,結合相關的音像資料,使教學更加直觀、形象,體現先進性。多媒體課件增加了課堂教學的信息量,增強了知識的科學性、直觀性和趣味性,寓教于樂,學生思維更加活躍 ,對理論的理解更深人,使課堂教學擺脫了抽象、枯燥無味的局面。
4.在實踐教學的操作方面,制訂出“全程化、序列化”的實踐方案。即圍繞教學總體目標,把實踐教學融合到理論教學的過程中,因地制宜,因時制宜 ,確定系列主題展開實踐教學,從而有效地促進高職高專“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的“學”“用”結合,“知”“行”相融,達到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目的。
三、考評機制的重構
如前所述 ,“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是養成教育課,本課程考評制度的設計應當以課程教學目標為價值取向,結合養成教育的特點,注重對學生平時學習和實踐過程的考查。為此,我們改變了 “平時成績 ×30%+期末考試 ×70%”的傳統考評方式 ,于 2007年秋季學期開始試行 “平時成績 x40%+期末考試 x40%+實踐成績 ×20%”。主要內容如下:
1.平時成績。占結業成績的40%,主要由三部分組成:(1)El常考察。占結業成績的 10%,即滿分值 10分。日常考察是對學生在課程學習期間校內校外 El常行為的考察。考察依據以班主任和學工處提供的數據為準。對違法或違紀現象的扣分辦法與學校《學生手冊》中的有關規定相銜接。若行為既無違紀,也無違法,則記滿分。(2)課堂表現。占結業成績的 15%,即滿分值 15分,課堂紀律和課堂提問各占7.5分。課堂紀律由任課教師考查,對遲到、早退、上課時看無關書籍者相應進行扣分,扣完為止。如無上述現象,則記滿分 7.5分;課堂提問分即時回答和分組討論后回答兩種方式。任課教師針對教材內容提出問題或案例,要求學生 口頭作答。每位學生以5分為基礎,教師根據學生參與發言的積極性及正確性給予適當加分,以7.5分為限。(3)課程作業。作業成績以百分制計分 ,占結業成績的 15%。作業次數按教學計劃安排,由任課教師結合授課內容布置。學生經過一個星期的思考、閱讀資料形成書面作業,由任課教師批改、評分,并向學生公布標準答案及評分標準。
2.期末考查。這是對學生課程知識的終結性和綜合性測評。期末考試采取閉卷筆試,卷面成績以百分制計分,占結業成績的40%。客觀題和案例分析題相結合,融合教材不同章節的知識點,采取學校通行的辦法進行改卷、統分。
3.實踐成績主要以社會調查方式進行,老師設計出調查主題和相應的調查問卷,供學生參考。要求學生分組,以組為單位選定主題,自行設計調查問卷;每位成員必須調查 5個以上的對象。共 16課時,由任課教師根據教學進程安排調查時間,實踐地點不限。每組最終提交一份 2000字以上的調查報告及原始調查數據和資料。實踐分數占課程總成績的 20%。
四、改革成效與經驗體會
通過兩年多的教學改革,“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取得了較好的教學效果,同時學生對任課老師的評價也較高。總結起來,我們有如下經驗體會:(1)施教者要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高校“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教學是專業人才培養的基礎性工程,對各專業學生的成長、成才具有根本性影響。因此,施教者應當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對待教學工作,千方百計提高教學成效。(2)施教者要有“不唯書”、敢于探索的勇氣,才能激活教學改革思路。現行的全國統編教材具有高度的學術權威性和很強的實踐指導j畝:義。但是,學術權威不等于實踐權威 ,將學術理論應用到教學實踐中本身就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否則就容易犯“一刀切”的錯誤。因此,“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的教學改革既要以現行教材為依據,又不能囿于現行教材。(3)只有切實貫徹理論聯系實際的基本原則,才能使改革取得好的成效。眾所周知,理論聯系實際是理論課教學的基本原則。但是,在既定理論體系下,由于“實際”情況的復雜性,使得“如何結合”成為比較難把握的問題。這就需要施教者全面細致地分析和把握所處的地區、學校及專業學生的特點,據此制訂有關的教學改革策略和方案。(4)施教者要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影響學生,應當以平等、真誠、寬容的姿態和學生交流。這樣,才能使學生“親其師而信其道”,為提高課程改革成效營造良好的人際環境。
1.對教材內容進行合理的取舍、增刪和重組,在教學過程中進行詳簡安排,突出重點和難點。如《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第四章“領悟人生真諦,創造人生價值”,我們重點講“人是什么”“人生為了什么”“怎樣的人生才有意義”;第六章“培育職業精神,樹立家庭美德”,重點放在“樹立正確的婚戀觀”,而“職業活動中的道德與法律”“大學生擇業與創業”略講。
2.使教學內容體現時代性,與時俱進。結合我國改革開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成果以及學科的前沿動態來講授,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報告精神引進課堂,引進學生的頭腦。
3.聯系當前的熱點難點問題來講授。如何落實科學發展觀?如何實現有價值的人生?如何認識個人理想與社會理想的關系?如何加強大學生的誠信道德建設?在新時期如何認識愛國主義?這些問題引發了學生對自身和社會的思考。
4.注重對學生行為的引導。注重幫助大學生在理論與實踐的結合上,由“知其然”上升為“知其所以然”,以體現教學內容的實踐價值。
5.增加教學實踐內容。從性質上說“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是一門應用性和實踐性很強的課程,教學的最終目的是培養學生的道德意識、行為自律能力和遵紀守法的自覺性,而這又必須通過實踐磨煉才能形成。為此,除理論講授外,我們從2007級開始增加教學實踐內容,在48學時中,用16學時進行教學實踐,即開展社會調查,讓大學生接觸社會,拓寬視野。
二、教學方法的改革
根據教材內容優化的總方向,結合“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的特點,我們確定了教法改革的價值取向:既要利于學生“內化”思想道德原理、法律知識,又要利于溝通實踐環節。為此采取了如下改革措施:
1.以案例分析教學法為主導。所謂案例分析教學法就是通過對案例的分析,啟發和幫助學生對思想道德修養知識與法律知識、法學原理的理解,從而提高思想道德素質,樹立法制觀念增強法律意識。它既是理論聯系實際的一種方法,又是貫徹啟發式教學的一種形式。我們根據教學內容和教學目的的需要,從我校教學資源網站中挑選出典型的、貼近學生實際的案例展開教學和討論。
2.吸取建構主義學習理論的合理因素來組織教學。建構主義學習理論是近年來西方流行的認知學習理論的一個重要分支。它提倡教師指導下的,以學生為中心的學習。為此,在上課前,我們根據教學內容的要求,給學生布置任務,學生根據任務查閱相關資料,在課堂上由教師組織學生從設問出發展開討論、交流,最后得出結論。
3.自制“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件,結合相關的音像資料,使教學更加直觀、形象,體現先進性。多媒體課件增加了課堂教學的信息量,增強了知識的科學性、直觀性和趣味性,寓教于樂,學生思維更加活躍,對理論的理解更深人,使課堂教學擺脫了抽象、枯燥無味的局面。
4.在實踐教學的操作方面,制訂出“全程化、序列化”的實踐方案。即圍繞教學總體目標,把實踐教學融合到理論教學的過程中,因地制宜,因時制宜,確定系列主題展開實踐教學,從而有效地促進高職高專“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的“學”“用”結合,“知”“行”相融,達到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目的。
三、考評機制的重構
如前所述,“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是養成教育課,本課程考評制度的設計應當以課程教學目標為價值取向,結合養成教育的特點,注重對學生平時學習和實踐過程的考查。為此,我們改變了“平時成績×30%+期末考試×70%”的傳統考評方式,于2007年秋季學期開始試行“平時成績x40%+期末考試x40%+實踐成績×20%”。主要內容如下:
1.平時成績。占結業成績的40%,主要由三部分組成:(1)El常考察。占結業成績的10%,即滿分值10分。日常考察是對學生在課程學習期間校內校外El常行為的考察。考察依據以班主任和學工處提供的數據為準。對違法或違紀現象的扣分辦法與學校《學生手冊》中的有關規定相銜接。若行為既無違紀,也無違法,則記滿分。(2)課堂表現。占結業成績的15%,即滿分值15分,課堂紀律和課堂提問各占7.5分。課堂紀律由任課教師考查,對遲到、早退、上課時看無關書籍者相應進行扣分,扣完為止。如無上述現象,則記滿分7.5分;課堂提問分即時回答和分組討論后回答兩種方式。任課教師針對教材內容提出問題或案例,要求學生口頭作答。每位學生以5分為基礎,教師根據學生參與發言的積極性及正確性給予適當加分,以7.5分為限。(3)課程作業。作業成績以百分制計分,占結業成績的15%。作業次數按教學計劃安排,由任課教師結合授課內容布置。學生經過一個星期的思考、閱讀資料形成書面作業,由任課教師批改、評分,并向學生公布標準答案及評分標準。
2.期末考查。這是對學生課程知識的終結性和綜合性測評。期末考試采取閉卷筆試,卷面成績以百分制計分,占結業成績的40%。客觀題和案例分析題相結合,融合教材不同章節的知識點,采取學校通行的辦法進行改卷、統分。
3.實踐成績主要以社會調查方式進行,老師設計出調查主題和相應的調查問卷,供學生參考。要求學生分組,以組為單位選定主題,自行設計調查問卷;每位成員必須調查5個以上的對象。共16課時,由任課教師根據教學進程安排調查時間,實踐地點不限。每組最終提交一份2000字以上的調查報告及原始調查數據和資料。實踐分數占課程總成績的20%。
四、改革成效與經驗體會
通過兩年多的教學改革,“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取得了較好的教學效果,同時學生對任課老師的評價也較高。總結起來,我們有如下經驗體會:(1)施教者要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高校“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教學是專業人才培養的基礎性工程,對各專業學生的成長、成才具有根本性影響。因此,施教者應當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對待教學工作,千方百計提高教學成效。(2)施教者要有“不唯書”、敢于探索的勇氣,才能激活教學改革思路。現行的全國統編教材具有高度的學術權威性和很強的實踐指導j畝:義。但是,學術權威不等于實踐權威,將學術理論應用到教學實踐中本身就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否則就容易犯“一刀切”的錯誤。因此,“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的教學改革既要以現行教材為依據,又不能囿于現行教材。(3)只有切實貫徹理論聯系實際的基本原則,才能使改革取得好的成效。眾所周知,理論聯系實際是理論課教學的基本原則。但是,在既定理論體系下,由于“實際”情況的復雜性,使得“如何結合”成為比較難把握的問題。這就需要施教者全面細致地分析和把握所處的地區、學校及專業學生的特點,據此制訂有關的教學改革策略和方案。(4)施教者要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影響學生,應當以平等、真誠、寬容的姿態和學生交流。這樣,才能使學生“親其師而信其道”,為提高課程改革成效營造良好的人際環境。
[參考文獻]
[1]吳潛濤,等.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申請碩士學位課程 招生簡章
經濟的全球化,使得金融業在國家經濟生活中的重要性日益上升,也使公司與金融法成為各國法律體系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金融業是一個以規則運行為特征的特殊產業。實踐證明,經過高素質法律訓練的人尤其適應該行業的競爭與生存,因此,法律人往往會從事該行業工作,已經具備其他專業知識背景的人員,如實現與法律專業知識的復合,成為復合型高端人才,則優勢凸顯。具備傳統法律知識的人員,對于專業很強的公司與金融法律也有知識轉型、更新和提升的需要。
浙江大學法學院為應對這種社會需求,特開設公司與金融法碩士課程班,綜合浙江大學法學院和國內高校、研究機構及金融管理實務部門的優質資源,為學員提供碩士層面前沿熱點國內外公司與金融法律知識,使學員的公司與金融法理論和實務能力得到跨越式提升。
【課程對象】
公司、證券、銀行、保險、信托、期貨、擔保、貸款公司等相關行業人員;公安、法院、檢察院、律師事務所及仲裁委等公司與金融法律從業者;政府金融辦、人民銀行等“一行三會”監管官員。
專業背景不限,免試入學。
【課程設置】
法理學、法學前沿、碩士生英語、民法總論、物權法學、債權法學、商法、金融法、票據法、公司法、股權投資法、證券期貨法、保險法、銀行法、投資基金法、信托法、國際金融法、金融刑法、行政法(金融監管)、房地產法、民事訴訟與仲裁、貨幣金融專題、證券投資專題。
富有特色的實戰案例教學,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知識與能力并進。
【學習時間】
1年半,雙休日學習。
【證書頒發】
經考核合格后頒發浙江大學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人員課程班結業證書。符合條件,通過考試和碩士論文答辯可獲得浙江大學法學碩士學位。
【課程費用】
學費:21000元。
書本費:1000元。
教學地點:浙江大學之江校區
【聯系電話】 010-51656177 010-51651981
【正 文】
一、從兩件“學位案”談起
1996年1月24日,北大學位委員會在21位委員只到16位的情況下,以6票同意,3票棄權,7 票反對的結果,決定不授予北京大學博士生劉某的博士學位;隨后,北大只授予了劉某博士 “ 結業”證書而非畢業證書。此后,劉某在長達3年半時間內四處詢問、反映,要求回答他“ 未獲學位”的原因均未得答復。1997年他向法院起訴,法院以“尚無此法律條文”為由 不予受理。1999年9月,劉某再次起訴,終得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受理。他請求法院責令 被告撤消其1996年的不授予博士學位的“決定”;判令北大向其頒發博士“畢業證書”,并 對其 學位授予問題重新審查。
海淀區法院在有關學位授予糾紛處理的法條缺位情況下,根據行政訴訟法有關規定及法律 的 “正當程序原則”,認為:北大學位委員會作出“不授予”決定涉及學位申請者能否獲得相 應學位證書的權利,故在作出否定性決議前應告知相對人。法院判決責令北大學位評定委員 會撤消“不授予”劉某博士學位的決定;在判決生效后3個月內對是否批準授予劉的博士學 位進行重新審議。(注:二審法院受理此案審理后發回重審。但2001年初,原審法院(北京海淀區法院)以“超過 訴訟時效”為由,駁回了劉燕文的起訴(據說是海淀區法院在“請示”了上級有關法院后作 出的)。賀衛方教授在2001年3月某日的《時報》上曾以《轉了向的里程碑》為題,評海 淀區法院這一“駁回起訴”的判決“在法律的程序方面存在許多疑點”,他說:“最關鍵的 問題是,當一個法院已經受理了一起案件并且做出了自己的裁判,就意味著法院以權威的行 為承認了案件并不存在訴訟時效的問題。法院受理了,然后經過一方當事人上訴,上一級法 院 又發回重審,下一級法院又說當事人在一審時已經過了訴訟時效,這樣就等于出爾反爾,法 院的威信得不到保障,當事人對法院的預期也會變得復雜和混亂”。
實施范圍:本辦法適用于市委管理的縣(處)級干部以及市直部門(單位)、城區鎮(鄉)科級干部參加的由組織人事部門安排和認可的各類在職教育、培訓、學習。
目標要求:本辦法從**年起,以5年作為一個周期進行積分,縣處級干部5年內累計完成90學分以上,科級干部累計完成60學分以上。其中,脫產學習累計學分不得低于總學分的70%。原則上,干部每年應完成總學分的五分之一。特殊情況下未完成年度規定學分的,可在以后補齊,但每個五年周期內必須達到規定學分。
除按上述要求完成培訓任務外,還要按照有關規定完成各項法定培訓。
二、學分登記標準
學分是考核領導干部參加各類學習培訓數量和質量設立的計算單位,原則上培訓1天(8學時)為1學分。學分以脫產學習學分和獎勵學分兩種形式進行登記。
(一)脫產學習學分
1、參加市級以上黨校、行政學院和組織人事部門委托(認可)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他培訓機構舉辦的培訓,以調訓計劃、培訓通知、結業證書等為依據,按實際培訓天數登記學分。
2、參加中央和國家有關部委舉辦的培訓,以及本系統上級主管部門組織的培訓,以正式培訓計劃、培訓通知、結業證書等為依據,按實際培訓天數登記學分。參加出國(境)培訓,以出國(境)任務通知書、國(境)外培訓機構頒發的結業證書等有關證件為依據,按實際培訓天數登記學分。
3、參加全市統一組織的各類專題講座、知識更新培訓,以培訓計劃、培訓通知、考核合格證書等為依據,按實際培訓天數登記學分。參加本單位自行組織的并經組織人事部門認可和備案的知識更新培訓、業務培訓等,每次脫產培訓3天以上的,以正式培訓計劃、培訓通知、結業證書等為依據,按實際培訓天數計算學分,時間在3天以下的,每參加1天按0.5分登記學分。
(二)獎勵學分
1、學歷學位教育。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專、本科學歷(含函授學歷),以畢業證書為依據,一次性登記5學分;參加研究生課程進修學習取得結業證書或畢業證書的,以結業證書、畢業證書為依據,分別登記7、10學分;取得學士、碩士、博士學位,以學位證書為依據,分別登記7、10、12學分。同時取得學歷和學位的,按照學位證書標準登記學分。同等學歷(學位)只登記一次。
2、在職自學。按照干部年度理論學習安排和單位理論學習制度規定要求進行自學。自學情況年終由上級主管部門或所在單位組織考核(考核可采用考試、撰寫論文和學習筆記等方式進行)達到要求者,登記3學分。
3、學習成果。干部年內在國家級、省部級、市級正式出版物上發表的理論文章、調研文章、學術論文等(文章須在1500字以上,新聞、信息類不計),每篇分別登記5、3、2學分。
4、考核達標。參加全市統一要求的達標類培訓考核,如電子政務、計算機、法律、普通話等基本技能考核,未經培訓直接參加考試并獲得合格證書的,每項登記3學分。
未列入本辦法的培訓內容及培訓方式,視情況給予登記學分,計分標準由市干部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適時公布。
三、學分登記辦法
1、市直各部門(單位)、各縣(區)組織部門要建立本單位實施學分制管理的領導干部學習培訓檔案,準確詳細地登記領導干部參加培訓所得學分。學分登記使用由市委組織部統一印制的《領導干部學習培訓學分登記表》和《領導干部學習培訓學分登記證》。《領導干部學習培訓學分登記表》一式兩份,一份由所在單位或各縣(區)組織部門留存,一份年終審驗時隨同《領導干部學習培訓登記證》報市委組織部備案。表、證記錄的內容必須一致,否則不予認定學分。
2、《領導干部學習培訓學分登記證》是記載領導干部學習培訓經歷及認定學分的重要證件,實施學分制管理的領導干部人手一證,每五年更換一次,由個人妥善保管。參加脫產培訓結束時,將《領導干部學習培訓學分登記證》交培訓機構登記蓋章,并在培訓結束后15天內主動到所在單位或縣(區)組織部門申請登記。所在單位或縣(區)組織部門認真審核后,測算登記學分并蓋章。市直各部門(單位)、縣(區)組織部門每年12月底前,將審核的本單位領導干部學分登記表、登記證和參訓專業證書、合格證書等相關培訓資料,以及領導干部年度完成學分匯總情況報市委組織部審驗。市委組織部對照培訓(調訓)計劃及相關證件進行驗證后認定學分并蓋章。上年度的12月1日至本年度1月1日為一個培訓登記年度。
四、組織實施
學分制管理辦法由市干部教育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施,市委組織部門負責領導干部學分登記情況審核,并確認驗證。市直各部門(單位)相關科室和各縣(區)組織部門具體負責本單位本縣(區)實施學分制管理干部的學分登記工作。
本人自參加本科函授學習以來,認真學習醫護理論和相關的法律法規,嚴格遵守學院和實習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學員職責,嚴以律己,寬以待人,勤懇上進,踏實工作,努力使自己做到護理工作規范化,技能服務優質化,基礎護理靈活化,愛心活動經常化,將理論學習與護理實踐緊密結合,并做到理論學習有計劃,有重點,護理工作有措施,有記錄;為全心全意給患者提供優質護理保障,付出了自己的全部心血,樹立了良好的護理形象。多次被評為優秀學員和年終考評優秀。
實習期間,本人嚴格遵守科室制度,按時參加護理查房,熟悉病人病情,規范熟練進行各項基礎護理操作及專科護理操作,正確執行醫囑,嚴格執行三查七對,能規范書寫各類護理文書,及時完成交接-班記錄,并做好病人出入院評估護理和健康宣教,能做好各科常見病,多發病的護理工作,認真執行無菌操作規程,能做好術前準備指導,并完成術中,術后護理及觀察,在工作中,發現問題能認真分析,及時解決,能熟練進行內,外,婦兒及重癥監護等各項護理操作,對各科室的急,危,老,重患者,能迅速熟悉病情并做出應對,在搶救工作中,一絲不茍,有條不紊,得到了患者的信賴和好評。
同時,本人積極參加各類病例討論和學術講座,不斷豐富自己的業務知識,通過學習,對整體護理技術與病房管理知識有了更全面的認識和了解護理水平有了極大的提高。學習期間獨立撰寫的論文《多例XX的護理體會》發表在國家級刊物《中國XXX》上;論文《老年性XXX的護理體會》發表在省級刊物《XXXXX》上,被廣泛交流。
函授學習期間,我積極參加醫學院組織的本科課程的培訓,認真研讀每門課程的全部內容,從不遲到早退,各科結業,所有科目考試成績都很優秀;在讀期間我還參加了學院組織的學士學位外語考試,成績居本學區第一。
我立志獻身于醫療護理事業!在以后的學習工作中更加努力,不斷充實自我、完善自我,始終以積極的信念和勤奮的態度,對護理工作滿腔熱情,將耐心、細心、熱心、責任心貫穿于以后的整個護理工作中,在業務方面認真專研,不斷加強業務學習,把學到的新理論新觀念及時的運用到護理工作的具體實踐,真正做到以病人為中心,以質量為核心的服務宗旨,工作盡職盡責、踏踏實實。救死扶傷,不辭艱辛,執著追求,為祖國醫學衛生事業的發展奮斗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