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16 17:3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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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性金融產生的理論基礎和經濟基礎
政策性金融,是在一國政府支持下,以國家信用為基礎,運用各種特殊的融資手段,嚴格按照國家法規限定的業務范圍、經營對象,以優惠性存貸利率,直接或間接為貫徹、配合國家特定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而進行的一種特殊性資金融通行為。它是一切規范意義上的政策性貸款,一切帶有特定政策性意向的存款、投資、擔保、貼現、信用保險、存款保險、利息補貼等一系列特殊性資金融通行為的總稱。
政策性金融在當今世界各國的普遍存在有其深刻的經濟學理論基礎。新古典經濟學認為,在現代市場經濟的基本結構中,市場機制和原則雖然構成社會經濟資源配置和經濟運行協調的基礎,但卻不能解決經濟社會中的所有問題。這不僅因為市場機制本身有其作用的邊界,而且若干非經濟因素也使市場機制產生許多失效的現象,即所謂的“市場失靈”。作為現代市場經濟資源配置的主要途徑之一的金融市場在調節金融資源的配置中,由于金融市場的不充分競爭和金融機構本身的特性,導致不能有效地配置金融資源,即亦存在著“金融市場失靈”。對于金融資源配置中市場機制失靈的問題,就需要政府通過創立政策性金融機構來校正,以實現社會資源配置的經濟有效性和社會合理性的有機統一。因此,政策性金融機制并不是完全同市場機制相反的行政機制,它具有財政“無償撥付”和金融“有償借貸”的雙重性,是兩者的巧妙結合而不是簡單加總。盡管隨著各國經濟與社會向更高層次發展,政策性金融的種類、業務方式和運行范圍與領域可能有種種變化,但它的基本機制與功能將長久存在并發揮作用。市場經濟金融最發達的美國,將其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法定為永久性機構,正是從長期實踐中深思熟慮的結果。
二、我國政策性金融的功能評價
我國政策性銀行幾年來的實踐表在國務院的領導下,按照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和產業政策及區域發展政策,逐步完善了籌融資機制,加大了對國家基本設施、基礎產業和支柱產業、資本性貨物出口的貸款支持,合理調整了信貸結構,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防范和化解了金融風險,促進了國民經濟發展。例如國家開發銀行自1994年4月開始運行到現在已經7年多了,成立時間不長,而貸款的余額已達數千億元,有力地支持了我國的經濟體制改革。
政策性金融機構不以國家權力代表的身份出現,在法律地位上沒有任何操縱、干預商業性金融機構的特權,而是作為與商業性金融機構一樣的平等主體參與產業融資活動。它不以盈利或利潤最大化為經營目標、經營風險大、資產流動性差的特點使其具有不同于商業銀行的多種功能:
(一)政策
主要表現在政策性銀行是以貫徹國家產業政策和區域發展政策為基本出發點,通常以優惠的利率水平、貸款期限和融資條件對國家政策支持發展的產業和地區提供資金支持。這特別表現在基礎產業和農業方面,農業是任何國家的基礎性產業,更是弱質性產業,因而需要政府直接的財政補貼和政策性金融的大力支持,但由于發展中國家財力所限,支持力度有限,只有發達國家的政策性金融可以給農業以直接的強有力的扶植與推進。而在發展中國家,政府則通過開發性的政策性金融對其國民經濟的基礎性產業和戰略性產業給予巨額的、持續性的、強大的直接信貸扶植。在這些領域,政策性金融就發揮主體或主導,而不僅是補充商業性金融的不足或糾正某些偏差。
(二)誘導
指政策性金融機構的資金投放,導致間接地吸引商業性金融機構從事符合政策意圖或國家長遠發展戰略目標的高風險新興產業或重點產業的放款,充分發揮其首倡性、引導,從而對政策扶植項目的投資形成一種乘數效應,達到以較少的資金推動更多的資金投入需要扶持的領域和項目的目的。一般說來,政策性金融機構對處于成長前期、發展前途不明的重點產業先行投資,表明了政府對這些部門的扶持意向,從而增強了商業性金融機構的投資信心。當商業性金融機構對某一產業的投資熱情高漲后,政策性金融機構就逐漸減少其投資份額,把該投資領域讓給商業性金融機構,轉而扶持別的行業,形成一種政策性金融對商業性金融投資取向的倡導和誘導機制。政策性金融機構通過發揮這種“領頭羊”的作用,促進了國家產業政策的順利實施,提高了整個社會的投資效益。在一般情況下,某一項目政策性投資只占20%-30%,并且大部分行業對政策性資金的依存度會隨時間的推移而由高向低逐漸下降,這就形成一種政策性金融對商業性金融資金運用方向和規模的誘導機制。
(三)區域經濟梯度整合的功能
政策性金融以政府賦予的區域調控職能為“天職”,根據生產力的梯度分布,把區域信貸政策和產業傾斜政策結合起來,配合政府進行梯度整合,從而有效調動經濟資源,推進區域經濟一體化發展。這主要是在商業性金融完全按照市場機制將金融資源從低利產業、地區配置到高利產業、地區的情形下,從微觀和效率的角度看,這種逐利是合理或有效的。但從宏觀經濟運行和社會合理性角度看則會帶來產業結構和地區結構的失衡。而政策性金融正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貫徹政府產業政策和區域發展戰略等宏觀經濟調控措施的必要工具。政策性金融的主要活動領域,例如農業、中小企業、某些基礎性產業以及邊遠落后的地區和行業,正是商業性金融不愿或不予選擇的領域,政策性融資活動對這些領域的正常發展,特別是對產業結構調整、地區均衡發展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這也是我國西部大開發戰略中政策性銀行的主要功能之一。
(四)補充
政策性金融機構主要承擔商業性金融機構無力或不愿承擔的長期資金信貸業務,主要是補充完善商業性金融機構的功能。這表現在兩方面:一方面,對技術、市場風險較高的領域進行引導補充性投資,對投資回收期過長的項目及低收益的基礎設施補充投資;另一方面,直接對風險企業、低收益企業、低資信企業融資,間接地對企業信用形成擔保,以引導商業性金融機構對其融資。
三、我國政策性金融的現狀、問題與完善思路
我國的政策性銀行運行以來,較好地完成了原定目標,政策性銀行的貸款余額占全國金融機構貸款額的比例穩定在10%以上,達萬億元。這對我國國有專業銀行轉制、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調節地區間經濟發展不平衡、促進產業結構優化、乃至適應“西部大開發”戰略和加入WTO都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由于其成立時間短、經驗不足,在自身經營管理和外部經營環境方面都還存在許多問題,影響其功能的有效發揮。
(一)我國政策性銀行目前存在的問題
1.內部經營機制不健全,資產質量差,潛在風險嚴重。
政策性銀行一方面強調資金的來源與運用都是有償的,需要實現自我循環;另一方面,還要體現政策,其貸款投向必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要求,扶持那些商業性金融不愿貸款、經濟效益差而社會效益好、貸款回收期長的項目。這種天然的矛盾性導致政策性銀行不得不傾向于政策性貸款一邊,忽視了盈利性。加之與政府及其部門的關系不規范,缺乏經營經驗,對放出的款項監管力度不夠,而且因為有財政的支持,責權利不明確,貸款隨意性較大,對款項回收的力度不強。這些都不可避免地造成政策性銀行信貸資產質量的低下、潛在的金融風險日趨嚴重的現實。如農發行在1997年凈虧損25億元,1998年在財政補貼156億元的情況下僅盈利1億元。
2.資產負債關系失衡,資金來源渠道單一,期限結構、利率結構不合理,成本較高。
在中央財政財力有限,資本金遲遲不能到位的情況下,政策性銀行主要是通過向中央銀行融資和發行金融債券來滿足其資金需求。有關數字表明,我國三家政策性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主要的單一融資渠道籌資占其全部資金來源的80%以上,并有逐步擴大的趨勢,這加大了對中央銀行基礎貨幣的倒逼機制,影響貨幣政策的獨立性、有效性;金融債券的大規模發行不但增加了籌資成本,而且嚴重制約了資金的長期使用,最終不得不陷入發新債還舊債的境地。
3.委托制度弊端頗多。
從我國政策性銀行業務運營的現狀看,由于沒有分支機構或分支機構尚未建立,在相當長的一段時期內,其業務將委托商業性金融機構代辦。但這種委托制度由于雙方在經營目標、經營宗旨、核算體系、財務管理制度上都存在根本的區別,而雙方間的具體職責、權限、違約的法律責任等方面又沒有具體明確的規定,結果無法形成直接的信貸經濟約束,致使信貸資產質量難以保證,形成較大的體制性風險。主要表現在:委托關系缺乏競爭性和選擇性,客觀上存在行“漫不經心”,輕率放貸等現象,使政策性銀行信貸資產的質量大受影響;政策性銀行的資金嚴重漏損,時常被行和其他相關單位擠占挪用;由于結算傳遞渠道梗阻,各政策性銀行總行對系統內各地區之間資金的調度能力較低,資金閑置和資金匱乏并存、拆入資金與拆出資金并存,使政策性銀行資金流動性較差,利用效率較低。
4.從外部經營環境來看,政策性銀行的經營缺乏法律保障。
由于政策性銀行業務活動的特殊性,許多國家都通過立法的形式對政策性銀行的資金來源渠道、資金運用方式和與社會各方面的關系做出明確規定,而我國至今連一般性的政策性銀行法規都沒有,使得政策性銀行的經營活動缺乏法律依據。無論是內部經營管理,還是外部關系的協調,都處于一種進退失據的狀態。隨意干預、變更政策性銀行經營活動的事情時有發生,政策性銀行自身的“尋租”、逐利等異化行為也屢見不鮮。
(二)我國政策性銀行改革和完善思路
1.明確定位政策性金融,完善其內部經營機制。
政策性金融既具有財政的特性,又具有金融的特征。其財政性表現為,財政必須為其提供資金或是為其尋求資金創造條件,政府必須在其中起主導作用,政策性銀行必須按國家的產業政策從事業務活動,不以盈利為目的;其金融性表現為,資金來源中負債較多,資金運用是有償的,須還本付息,并有一定收益。因此,既不能把政策性銀行當作第二財政,隨意擴大業務范圍,不計成本,不求效益,又不能允許其經營商業性業務,與商業性金融機構爭市場、爭業務。只有從理論上明確政策性金融的實質,才能在實踐中把握政策性金融與商業性金融和財政投資的界限,避免相互串位,為政策性金融的運行造就一個良好的理論基礎。
2.拓寬籌資渠道,優化負債結構。
財政部門要量力而行,根據每年實際撥付給政策性銀行的資本金或補貼退稅額來確定政府對政策性銀行的核定任務數,給政策性銀行一定的自,增加其籌資渠道。如借鑒日本經驗,開發郵政儲蓄存款、基金融資等渠道,加大向國外籌集政府優惠貸款的力度,研究面向社會公眾發債的可行性。提高政策性銀行內部或行際之間調撥資金的流動性,挖掘內部資金潛力,減小利息負擔。由于財政撥付資本金數額巨大、穩定、且無償付紅利或股息的后顧之憂,因此要建立財政撥付資本金的固定化、合法化機制,這是最主要的低成本資金來源。
3.完善既有政策性銀行的組織機構體系,改革委托制度。
政策性銀行要能有效運轉,需要具備完善的組織機構體系。一是改變過去那種認為政策性銀行無需設立分支機構的想法,要明確是否設立分支機構,應視業務發展的情況和需要而定,本著精簡、高效的原則設立或撤并。二是改變由政府指定行的做法,引入競爭、擇優機制,通過競標決定行,同時制定相應的規則,嚴格規定行的資格和條件以及授受雙方的權利、責任等事項。只有這樣,才能提高委托質量,降低委托費用,消除“尋租”現象。
4.盡快組建國民經濟發展不可缺少的新的政策性金融機構。
科技型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發展需要一套完善的金融市場體系支撐,包括擔保、保險、創投、股權等市場和信息甄別、知識產權評估機制等。在政策層面,需要包括人才、土地、資本、產業、財稅、工商以及知識產權等各方面的政策配合。僅依靠財政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一定的資金支持,而缺乏完善的金融服務市場和其他相關政策的配套支持,會降低財政支持政策的效果,影響科技型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有序發展。在市場不完備的背景下,財政政策與其他相關政策的協調配合方面也存在一些明顯的問題,這主要是政策之間很難做好協調配合,單項的支持政策較難發揮應有的作用效果。例如,財政貼息制度在缺乏商業銀行主動性意愿的情況下,財政貼息制度的實施效果就并不明顯。此外,我國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沒有給予太多的關注,即使財政支持政策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了資本支持,在缺乏知識產權保護的情況下,科技型中小企業獲取金融服務也會遇到困難。
(二)缺乏全國性政策性金融機構的支持
目前,我國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性金融機構體系并不健全,沒有服務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的全國性政策性金融機構,特別是能夠直接發放政策性貸款的機構,而僅有的一些政策性擔保機構和政策性產業基金作用非常有限,并不能解決科技型中小企業面臨的融資難問題。
(三)財政支持體系缺乏通盤考慮,支持針對性不足
我國財政科技支出的結構存在著失衡,針對性不夠,應用研究和試驗發展經費支出所占比重大,而對公共產品類型的支出則存在很大的不足。這樣的支出結構會造成財政科技支出的針對性不夠,同社會資金投入覆蓋重疊,從而降低了財政科技經費投入對于科技金融發展的促進作用。例如,我國的股權投資基金的成立屬于各省獨自管轄的領域,但股權投資基金的業務屬于全國甚至全球的,其業務存在集中于一些市場前景好的領域,沒有形成差異化和專業化的業務模式,降低了財政資金整體使用效益。
(四)財政支持科技金融的重點選擇有所偏差
目前,中央與地方財政支持科技金融發展的重點是擔保體系建設和科技信貸,但實際效果不佳。從銀行方面考慮,小額貸款、管理成本和經營風險都較高,經濟效益差。一旦資金面趨緊,首先會縮減科技小額信貸。從政府角度考慮,科技信貸與政策性擔保都需要政府長期給予財政資金支持,其對財政依賴性較大,且越是經濟形勢欠佳,財政收入趨緊時,支出要求卻越高,財政壓力越大。從科技型中小企業角度看,科技信貸抵質押或反擔保物欠缺,可貸款額度小、期限短,通常年內(資金需求時限內)難以有效解決企業的長期資金需求。從擔保機構看,資本金有限,科技企業的反擔保物欠缺、風險收益不對稱,作為主營業務是不可持續的。這些因素決定了科技擔保與信貸在支持科技企業融資方面的效果是有限。綜合來看,資本市場融資特別是區域性股權資本市場融資,應該是科技金融體系發展的關鍵,也應是財政支持的重點,但目前這方面的相關支持政策不多且力度不大。
(五)財政科技支出的持續性不強和管理不佳
科技創新包括了研究開發、成果轉化和高新技術產業化等不同的階段。每一個階段都需要大量的資金支持,特別是科技成果轉化。其過程比較長,需要持續性的投入。但財政科技支出往往很難持續發揮作用,其更多的是一次性投入,持續性不強。且對不同階段投入的資金管理不佳,缺乏有效的績效管理??冃Ч芾砝砟钊狈Γ嬖谥亓㈨?、輕績效問題,戰略性綜合性績效評價和機構績效評價開展少,評價結果運用不充分,項目績效評價流于形式等問題。(六)財政對于科技金融發展的支撐條件投入不夠??萍冀鹑谑袌霭l展完善需要有完善的知識產權交易市場、大量專業的科技項目評估機構等提供支撐,目前我國服務于科技成果定價、評估、轉移的市場、機構等尚不完善。雖然各項專項資金中雖然明確要對科技型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和服務機構給予支持,但規定過于原則,也沒有專業化的運行機構,財政對這些支撐科技金融發展的基礎條件投入不足,難以較快速地改善支撐科技金融系統發展的基礎狀況。
二、構建和完善促進科技型中小企業金融發展的財政政策體系的對策建議
總的來看,我國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發展的財政政策體系是基本完善的,但是由于上述的缺乏政策性機構、市場不完備、統籌考慮不足等,使得該體系還有著調整完善的空間。財政支持是多種支持方式和支持渠道的組合搭配,只有各方方式和渠道共同發揮作用,才能實現良好的政策效應。針對我國的現實情況,應按照風險共擔、服務多元、財務可持續、規則簡化、政策差異化的原則,在政策缺失部分創新供給,逐步完善構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發展的財政政策體系,并對原有的支持政策部分,不斷優化完善,使其發揮更大的效益。具體來說,我們建議從完善組織機構、培養市場主體、建設服務平臺和引導創新服務等四個方面來構建完善我國的財政政策支持體系。
(一)構建完善提供科技型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組織機構
1.支持成立國家級的科技銀行。2009年來,我國各地科技支行、科技分行和科技銀行的相繼出現,對于科技型中小企業的信貸服務具有重要和積極的意義。但是這些科技銀行都是立足于區域,服務范圍有限,并且科技銀行可能存在服務領域集中的問題。再由于科技銀行始終是商業銀行,即使在有財政資金給予貸款補貼的情況下,基于自利考慮,也不一定愿意給予一些科技企業和科技創新項目貸款。這種情況下,以財政資金出資成立國家級的政策性科技銀行顯得就有必要。國家科技銀行可以在幾個方面發揮作用:一是直接為科技型中小企業和創新項目提供低息貸款、甚至無息貸款;二是為支持科技金融體系建設的項目,如科技型中小企業征信系統、知識產權評估系統構建等提供資金支持;三是能夠實現國家創新戰略,統籌協調全國的科技項目獲取金融支持。國家級的科研銀行在全國開展業務,并在統一的事業部研究安排貸款項目。
2.支持建立在國家層面設立再保險機構。目前我國的科技保險主要立足于區域,服務于區域內的企業。一般來說,同一個區域內會聚集相似的企業,這就造成科技型中小企業風險同質。如此,風險將會聚集在保險企業方面,保險企業不得不要求較高的保費。鑒此,通過設立政府完全出資或者政府參股的國家級的政策性再保險機構,為科技保險提供再保險,分擔保險企業風險,消除保險企業的后顧之憂,推動其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保險服務將十分必要。國家層面的再保險機構,可能通過在全國范圍內、在不同領域進行風險匹配,改變風險結構、化解風險,從而降低科技保險保費,讓科技型中小企業能夠獲取更好相關服務支持。
3.支持建立區域性金融服務機構。大型商業銀行在服務科技型中小企業方面是有明顯缺陷的,其不如區域性的、專業性的中小金融機構。而在我國,縣域銀行、社區銀行缺失,小額貸款公司在服務科技型企業上專業化程度不夠,科技性專業機構數量又十分有限。在區域性科技金融服務機構建設方面,財政資金大有可為。具體來說,可以通過基建專項支持、參股等形式,充分調動銀行、風投機構、證券公司、擔保公司、行業協會、高科技園區、中介機構以及企業等各方面資源,積極構建區域性的金融機構。
(二)培育金融服務主體,促進多樣性科技金融服務市場發展
1.加大財政獎勵、風險補償等財政扶持政策的力度,提升風險投資機構的市場生存力,鼓勵機構創新,豐富投資者結構?;钴S繁榮的科技金融市場存在的前提是在市場中必須存在足夠多的不同風險偏好的投資者,以契合不同融資需求的科技企業。因此,培育和支持不同類型的風險投資者,提升其市場生存力,擴大投資者范圍,是活躍繁榮科技金融市場的重要方式和手段。中央及各級地方政府應進一步通過財政專項資金加大對科技風險投資機構的支持力度,通過提供包括利差補貼、特殊費用補貼、業務貼息等方式對參與科技企業投資的商業銀行、創業投資公司、天使投資基金、私募股權投資機構、保險公司、擔保機構、金融租賃企業、信托機構、產業投資基金等按照其開展科技金融相關業務的年度規模給予合理的補助,對年度業務增長規模的一定比例給予的適當財政獎勵,風險投資損失的一定比例給予補償,以激勵科技風險投資機構參與科技企業投資的積極性和增強機構自身的市場生存力。鼓勵現有金融機構設立針對科技型企業的專營服務機構,推動科技小額貸款公司、科技擔保公司、科技保險公司等更具專業性的科技金融服務機構的設立和業務開展,對這些新興科技金融服務機構的創設與發展給予更為優惠的財政獎勵、風險補償政策。
2.應用財政獎補,培育和發展股權交易市場,特別是加快建立和完善全國性場外交易市場制度和市場體系??萍冀鹑谫Y本市場是我國構建科技金融體系的關鍵組成部分,是盤活科技金融資本,活躍科技金融市場的加速器。目前,我國場外股權市場對多數處于初創期的科技型企業來說,門檻較高,并容納的企業數量有限。進一步推動適應更廣泛科技型企業的場外交易市場(類似美國的信息公告欄市場、粉紅單市場)十分必要。2013年1月16日,全國非上市公司股份交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在京揭牌,預示著非上市公司股份轉讓從小范圍、區域性市場開始走向全國性市場運作。但由于這些市場在建立初期交易的活躍度和規模有限,沒有足額的傭金收入維持市場的存續和發展。因此,在構建初期應從公共產品的角度對培育運營這些市場的實體給予財政補貼和獎勵支持。除了股權交易市場外,為了進一步推動科技金融資本的流通,鼓勵包括科技信貸、科技債券等流通市場的建立。同時鼓勵區域性產權交易市場的發展,以推動包括知識產權在內的其他有形和無形資產的交易,從而更好地適應不同財務特征的科技型企業融資需求。對于這些市場的建立,同樣應從公共產品的視角在構建的初期給予財政支持。
3.完善頂層設計,轉型引導基金方式,運用市場化FOF支持創投機構。根據ChinaVenture投中集團統計,2006年至2012年全國各級地方政府成立引導基金近90支、總規模超過450億美元,參股子基金超過200支。作為特定歷史時期的產物,引導基金致力于推動地方創投行業發展及中小企業融資,但隨著VC/PE市場的成熟,引導基金所扮演角色也略顯尷尬。在政府引導逐步讓位于市場配置的趨勢下,政府需要從頂層設計入手,從新給引導基金在中國VC/PE市場中角色進行定位。目前,在眾多政府引導基金中,部分已經開始了市場FOFs嘗試,比如蘇州工業園區引導基金(蘇州創投)、浦東新區引導基金(浦東科投)、成都高新區引導基金(銀科創投)等。在現實實踐已經開始的情況下,政府要進行大膽的頂層設計,在把握引導基金承擔一定政府引導職能基礎上,放開對引導基金的限制,逐步實現引導基金轉型為市場化FOFs,通過FOF模式支持市場中服務于科技企業的創投機構。通過支持服務于科技企業的創投機構,增長培養市場化的金融服務主體來間接實現促進科技金融發展的目標。
(三)加快建設各類別、各層次的科技金融服務平臺
1.支持建立全國性科技型企業投融資信息交流平臺。目前,在我國科技型企業較為集中,科技金融資源較為集中的部分區域和城市已經建立了推動科技型企業與科技投資者接洽對接的區域性公共服務平臺,通過在公共服務平臺上的集中展示與交流,撮合科技型企業與投資者間投融資意向的達成。這些區域性的公共服務平臺在促進地方科技資本與金融資本的有效結合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這些資源通常是地方政府、企業與金融機構動用區域資源建設而成,難免存在“肥水不流外人田”的“自我服務意識”,區域之間缺乏有效的溝通與交流機制,限制了科技型企業和投資者在一個更為廣闊的平臺和市場中上進行投融資的雙向選擇,增加的投融資雙方的交易成本,形成了典型的市場分割行為。因此,有必要動用政府資源從資金、技術以及行政管理等方面整合分散在各個區域的公共服務平臺,通過全國聯網建立全國性的科技型企業投融資信息平臺,實現資源體系、服務體系、網絡環境三個層面的跨區域整合與互動,為科技企業、金融機構所提供一個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的服務體系,形成全國性的科技企業投融資大平臺、大市場,促進科技成果的產業化??萍疾?、財政部可以為此單獨設立專項資金推動大平臺建設和建設初期的日常維護,待市場形成氣候時,通過會員制收費方式為主并輔以財政補貼解決平臺運營維護資金需求。
2.以政府采購等方式培育和發展科技金融中介服務市場。培育和發展科技金融中介服務市場體系是提升科技金融市場運作效率、增強透明度、法制化和規范化的重要基礎。但是,市場化的科技金融中介服務收費對科技型小微企業而言是一筆不小開支,從而降低了金融資本對科技型小微企業的“可得性”。因此,可以通過政府采購的方式,選擇部分優質的科技金融中介服務組織,為科技型小微企業提供包括財務會計在內的相關科技金融配套服務。這些服務本身又提升了科技型小微企業在金融市場的認可度,從而增加了科技小微企業的獲得融資的可能性,降低融資成本。而政府采購本身也增加了中介組織的收入來源和穩定性,成為培育和發展科技金融中介市場的重要力量。目前這種做法在上海等地區已經采用,取得了比較好的效果。
3.設立政府專項資金推動全國性科技企業征信體系建設。目前我國權威性的征信體系主要是人民銀行的企業信用和個人信用登記咨詢系統,其信息量和企業覆蓋范圍遠遠不能滿足科技金融市場發展的需要。大多數科技型小微企業并未納入人行的征信系統,并且人行的征信系統的信息量通常僅局限于一般性的企業財務金融信息,而這些信息對于科技企業融資而言是不足的,例如缺少關于科技企業的技術認證等涉及知識產權的企業信息,這些信息又恰恰是科技企業融資不可或缺的信息。因此,有必要單獨建立有關科技企業征信系統,這一系統可以在人行信息系統的基礎上獨立出一個子系統,也可以根據科技企業的特點完全獨立開發出一套系統。財政、科技部門應從公共服務的角度設立專項資金對這一全國系統及地方子系統的數據庫建設運營維護以及相關人員培訓和業務開展提供資金支持,并聯合其他部門(稅務、工商等)實現數據信息跨部門、跨區域信息共享機制,以使金融機構能夠更高效地為科技型中小企業群體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務,并能持續關注、跟蹤科技企業的發展成長過程。
4.以政策性金融推動科技擔保和保險體系建設。科技保險與科技擔保體系是我國目前科技金融體系的一個非常薄弱的環節,不僅有實力的機構較少,服務能力有限,而且服務的成本也較高。因此,非常有必要在全國范圍內進一步推動科技保險與擔保體系的發展。通過政策性金融的方式帶動商業金融保險與擔保機構共同服務科技企業是發展壯大科技保險與擔保市場體系的一個有效途徑。通過設立政府完全出資或者政府參股的政策性再保險和再擔保機構,為開展科技保險業務的商業性保險機構和科技擔保業務的擔保機構提供再保險和再擔保業務,以政府信譽和資金,降低商業保險機構和擔保機構開展科技保險和擔保業務的顧慮,鼓勵商業保險企業為科技企業提供“科技創新險”、“新產品開發險”、“貸款保證保險”等保險品種,不斷豐富間接融資擔保和直接融資擔保服務。
(四)激勵引導開展針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創新
運用政采、補貼、風險補償等多種財政支持方式鼓勵科技金融服務創新??萍夹推髽I的差異化決定了科技金融服務的多樣性,從而決定了科技金融產品在標準化服務的基礎上又必須通過各種金融產品的有機組合滿足科技企業的差異化融資需求,這就要求金融機構不斷推進服務創新。但是,創新必然存在風險,金融機構的創新必然會引發風險損失,較高的創新成本降低金融機構服務科技企業的積極性。因此,從支持科技發展、推動科技金融服務的角度看,政府部門應通過不同方式來支持金融機構的科技金融服務創新行為。
1.改進科技財政支出資金管理,提高支持科技企業資金使用效益。一是在立項環節,引入行業專家篩選和金融機構篩選相結合的機制。在財政支持的科技項目領域立項階段,政府部門組織相關行業專家進行技術篩選,同時引入市場金融機構進行經濟篩選,結合兩者篩選結果,確定立項項目。二是推行財政資金后資助方式。后資助方式對由企業為主承擔,利用其自有資金先行投入,開展研究開發、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活動,并經省級科技計劃立項,預期可取得經濟效益的科技項目,在項目結束或完成后,經審核、評估或驗收,按一定比例進行相應補助的財政資助方式。三是引入行業自評管理,嚴格產出管理考核。建議利用行業組織,結合高校專家等資源,開展行業內部企業項目自評管理,行業專家對相關企業和項目進行指標考核,考核結果作為財政資金資助項目產出管理的主要依據。
2.規范政府引導基金的政策定位和運作模式,積極培育天使投資。種子期是科技型中小企業風險最大的階段,也是VC、PE等不愿投資的領域,因此政府需要特別關注這一階段的金融環境和支持環境。在政府引導基金轉型FOF的同時,保留并規范部分政府引導基金的運作,通過引導基金來糾正“市場失靈”。政府引導基金應采用預算內資金等資金來源,以事業法人的形式,不應以盈利為目的。嚴格限定政府引導基金所支持項目的政策定位,將其限定在支撐一些早期的、前端的、有市場前景的專利技術,引導社會資金投向政府有意重點發展的高新技術等關鍵領域,或者處于種子期、成長期等早期的創業企業。
3.建立科技型企業融資聯合擔保平臺,并應用財政補貼和獎勵等方式推動銀保聯動和投貸聯保。由于我國擔保行業本身規模偏小、風險收益不匹配、發展不成熟等因素的作用,使傳統的信用擔保不能有效解決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各地可在借鑒杭州市信用聯合擔保機制探索的基礎上,克服傳統擔保機制的缺陷,成立專門面向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高科技擔保公司,利用政府科技專項提供的政策性擔保資金,通過政、銀、保合作聯動,基于風險和收益的對等原則,創新設計擔保融資品種,在政府、擔保公司和銀行之間實現風險的合理分攤比例,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低門檻、低成本的擔保融資服務。
4.通過利息補貼、創新獎勵等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集合票據和債券等金融產品創新??萍夹椭行∑髽I的集合票據和債券都是針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創新,研究探索全國范圍內的科技型中小企業集合票據和債券是一個金融多樣化的創新方向。科技型中小企業的風險搭配在一個區域內未必能有較好效果,如果能夠考慮將全國范圍內的科技型中小企業集合票據和債券,將科技型中小企業的風險和收益在全國內搭配或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另外,以產業鏈金融為紐帶,將科技型中小企業的風險和收益放在其所處的產業鏈中來綜合考量,通過上下游的優質企業的擔保來降低科技型中小企業的風險。這些顯然都需要金融服務機構大膽創新,提供新的針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產品,應用利息補貼、財政獎勵等方式促進金融產品的創新。
1.稅收制度有待完善稅收制度是保證國民經濟正常運行的重要保障,倘若稅收制度不健全,就容易導致企業的負擔過重,最終致使政府稅收減少或稅收不足,具體體現在以下幾方面:首先,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有待完善。就目前我國的稅收制度而言,新辦企業在一定程度上并沒有對稅收優惠政策起到實質性的作用,例如以新辦的勞務服務公司為例,在其營業的第一年國家實行免稅政策,但是在營業第一年新辦服務公司很難實現盈利,因此就使得免稅優惠政策難以發揮實質性作用。此外,我國在對企業實行免稅優惠政策時,對其投資環保產業或項目的稅收優惠政策相對較少,今后有待完善。其次,我國也需完善增值稅設置。增值稅是我國稅收體系中的最大稅種,但是我國自從設置增值稅以來便伴隨著重復課稅問題,企業面對重復征稅往往不堪重負。除此之外,我國出口退稅政策的作用也未完全顯現。當前除了禁止出口的商品或者援外出口商品,我國對其他出口商品一律實行零稅率,但是在實際的操作中卻將這些出口商品按照出口退稅率進行計算,因此隨著出口退稅率的不斷提升,我國要想實現出口商品整理零賦稅的目標,可謂依然任重道遠。
2.國債政策工具缺少有效性國債政策是國家財政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債政策工具的有效性如何直接影響到財政政策工具的作用,然而當前我國國債政策的有效性還有待進一步提高。首先,對于國債投資項目的管理有待完善。當前我國并未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國債資金管理體系,對于國債資金的利用缺少監管機制的引導和制約,在國債投資項目中未建立起行之有效的決策體系,同時對項目執行也監管不力。其次,國債投資的乘數較低。我國國債投資側重大規模項目和資金密集型項目,政府往往熱衷于包攬基礎設施建設等重大項目,使得國債投資的周期較長。此外,與大項目相比,國債投資對于勞動密集型產業或者中小規模的項目關注卻不多,結果使得國債投資在促進居民消費方面效果不佳。
3.債務風險較大國家財政支出需要依據國債的發行量來反映債務依存度,其計算公式是“當年債務收入額/當年中央財政總支出×100%”。我國的國債是由中央財政負責發行、使用和控制的,而且中央財政的債務依存度有著較高的現實意義。因此,當我國的國債發行量較大時,債務的依存度就會過高,這就意味著財政支付需要依靠債務收入,于是這就會把財政置于一個極具風險性的位置之上,這樣將對未來的發展構成威脅。例如審計署的資料顯示,截至2010年底我國各地方政府的債務總額達到10.7萬億元,總額相當于國內生產總值GDP的27%,而且有的地區債務率超過了200%,這表明一些地方政府存在著嚴重的潛在風險。
二、完善治理金融危機的財政政策的建議
1.建立健全稅收體系稅收是國民經濟的首要來源,要想完善治理金融危機的財政政策,首要的是健全稅收體系。為此,國家首先可以適當調整企業所得稅,充分發揮企業所得稅的正向調節功能。對于新辦企業和其他國內企業,國家可以實行合并內、外的稅收方式,讓國內的企業也可以享受到與外商投資企業同等的待遇,這一舉措將有助于落實和統一稅收優惠政策,而且在這種情況下,新辦企業在執行減免稅的規定后,就可以從收益的年度開始計算。此外,對于處于虧損狀態的企業,國家也要讓其享受到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的待遇。其次,國家也應適當延長虧損抵補的期限。我國應積極學習和借鑒西方在虧損抵補方面的相關做法,譬如當出現虧損的時候,要允許向前、后結轉,這樣可以延長向后結轉的期限,還可以將納稅人出現的虧損抵完,將其當做年度經營利潤的遞補,也可以把它當做投資利潤或者資本得利的遞補。此外,國家還應該積極進行稅收改革,革新原有稅收政策,通過稅收改革增加人民的收入,促使人們有更多的資金用于消費,從而擴大社會內需、拉動我國經濟增長。
2.優化財政支出政策金融危機嚴重影響到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的生活,我國要想應對和治理金融危機,需要優化財政支出政策。為此,國家首先要加大對農業的財政支出與投資,保證農業健康發展。農業是我國的基礎性產業,保證農業可持續發展是應對和治理金融危機的重要前提,為此國家要將農業放到基礎地位,適當增加對農民和農業的補貼,努力提升農村的現代化水平,全面推動農村改革,從而提高農業對金融危機的抵御能力,保證農業經濟健康發展。其次,國家要加強對房地產行業的監管。房地產行業在某種程度上已綁架了我國的經濟,據統計,2013年全國財政收入的30%來自于房地產行業,而地方財政收入的50%都源于房地產行業,此外2013年房地產行業的固定投資額更是占到了全國固定投資總額的1/4。當前我國的房價依然是居高不下,房地產市場的泡沫現象十分嚴重,依然盛行著“寧炒一座樓、不開一家廠”說法,因此相對于其他行業來說,房地產行業抵御金融危機的能力十分薄弱,一旦爆發金融危機后果不堪設想。因此國家要積極采取適度寬松的財政政策,加大廉租房、保障性住房的投入,以此來調節房地產行業的熱度,降低我國的金融風險。
3.謹慎對待財政政策謹慎對待財政政策是有效治理和應對金融危機的關鍵。首先,我國要謹慎使用財政政策。通常情況下,在通貨膨脹的時期國家需要采用緊縮性的財政政策,這將有助于增加稅收、減少財政支出;而在緊急蕭條時期或者在短期的需求調節中,國家可以采用擴張性的財政政策,這將有利于增加政府財政支出、促使經濟復蘇。其次,國家要將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綜合運用。財政政策與金融政策的效應往往是相互補充的,因此國家要將兩者綜合運用,從而發揮其最大作用。譬如要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時,就要用寬松的貨幣政策作為輔助,這才有利于我國經濟的平穩發展。而在調節貨幣政策與財政政策的實施總量時,通常情況下貨幣政策的總量所發揮的作用大于財政政策,但在特定情況下財政政策也可以滿足調節總量,例如當經濟蕭條時,國家可采取減少稅收、回購國債等政策來提高貨幣的供給量,刺激居民的消費。為此,國家要努力優化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的配合結構。
【關鍵詞】農村經濟金融銀行
當前,中國農村金融體系的構成主要包括以合作金融為基礎,商業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為重要組成部分的正規金融,即通常所稱的農村金融“三架馬車”:農村政策性金融、商業性金融、合作性金融,以及以農村合作基金、合會、民間借貸、私人錢莊、民間集資為主要形式的非正規金融組織形式。我國農村金融目前有以下特征:從農戶對金融需求看,中國農戶信貸需求總量巨大,2.5億農戶中一半以上有信貸需求;單個農戶以小額短期信貸為主,但需求量不斷增大;由于地域經濟發展的差異性,造成農戶對資金表現出多層次,多元化之間的差異;信貸資金用途日漸多樣性,生活性信貸占較大比重。從農村對金融供給看,資金缺口大,信貸供給滿足不了需求;貸款成本較高,風險較大;貸款期限不夠靈活;單個農戶經常出現難以滿足抵押和擔保的要求。從農村非正規金融發展的特點看,規模大;發生率高;主體多元化;利率彈性大,高利率占比大;由隱蔽走向公開,逐步呈現專業化趨勢。
一、加大政策性金融機構的支農力度
當前,農業發展銀行是我國唯一的農業政策性銀行,是實施“三農”資金支持,逆市場配置資金,增加農業農村資金投入的重要手段,是財政資金和信貸資金有效結合的支農方式。但農業發展銀行從成立至今一直沒能有效發揮其應有的職能與作用。由于產權的單一性即國家所有,決定了其在組織制度、機構設置、人事管理、經營機制等諸多方面都具有濃厚的行政色彩。同時,農業發展銀行業務單一,功能缺位明顯。對農產品收購資金實行封閉管理,資金流失的情況時有發生。因此,要充分利用政策性金融機構,把優惠農民的各項支農政策公平地讓農民享受,提高國家金融支農的有效性,為農村金融改革提供政府與農村對接的有機力量,推進農村金融改革的順利進行。建立現代農村金融制度,必須要研究農業發展銀行如何更好地發揮政策性金融的支農作用,加強支持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截至2008年10月,我國農業發展銀行的貸款余額僅為10224億元,只占金融機構貸款總余額26.17萬億元的3.9%,其中支持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的貸款僅為446億元,占農業發展銀行總貸款的4.4%。國家必須對其實行政策性扶持,實行積極的支持和保護政策。
二、創新農村金融產品
在當前的大部分農村,金融單位提供的金融產品單一,農民對金融產品選擇的余地很少,甚至農民只有存錢和貸款等唯一的金融產品,不能滿足農村發展對金融的多樣性需求,限制了農村資金充分發揮作用產生經濟效益,也影響農民對農村金融的改革積極性。因此,農村金融改革要以農村實際為出發點,創新適合農村需要和農村發展的金融產品,以此提高農村金融主體參與金融改革的積極性。
三、引導規范農村民間金融發展
完善有關法律和規章制度,賦予民間融資合法的法律地位,并通過法律保護合約雙方的合法權益,以保證民間金融有合理的生存和發展空間。應通過法律手段使民間融資逐步走向契約化和規范化軌道。對有益無害的民間金融活動,要制定法律框架,明確其相應的發展空間,引導其有序成長。
對于資金中介、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高利轉貸活動,往往金額巨大,可能會引發系統性風險,應規范查處程序和處罰標準。要使農村民間金融活而不亂,實現發展、效率、穩定三者的最優結合,監管方式的科學化和調控方式的靈活有效是最為關鍵的一環。政府在對民間金融監管中應該擺正自身的位置,以引導、監控為己任,而不是對其進行過多的干預。曾經在廣大農村興盛的農村合作基金會衰敗的一個主要原因就是政府進行了過多的行政干預。要突破農村金融供給的瓶頸,解除農村金融供給抑制,就必須引入競爭機制,放寬農村金融市場的準入門檻,逐步消除農村金融市場的進入壁壘,適當地發展民間金融,進一步拓寬農村金融的供給總量。民間金融是需求誘致性制度變遷的結果,它消除了農戶向正規金融機構借貸信息不對稱和借貸壁壘的桎梏,應當給予其合法地位。民間金融改革的關鍵就在于建立市場的準入機制,不能比照城市設立商業銀行的標準設立,應根據實際情況,因地制宜地制定準入標準,并加以嚴格執行。同時,要從完善法律、制度、政策入手,引導和鼓勵民營的小額信貸銀行、合作銀行、私人銀行等多種形式的農村民間金融健康發展,使其合法化、公開化和規范化,并納入到農村金融體系中加以監管,以增加農村金融的服務供給,滿足“三農”多層次的融資需求。同時,還要通過積極鼓勵城市各類銀行的金融網點向農村延伸,鼓勵外資銀行開展農村金融業務,使農村金融主體逐步實現多元化,滿足“三農”對資金的需求。
四、建立保險制度和貸款抵押擔保機制
(一)貨幣政策目標與監管規則之間的沖突
傳統的貨幣政策目標是穩定物價、充分就業、促進經濟增長、平衡國際收支。自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我國直接調控逐步縮小,間接調控運用不斷增多,貨幣政策的最終目標基本鎖定為穩定物價并以此促進經濟發展。應該講,穩定物價的最終貨幣政策目標是相當明確的,它根據上貨幣政策傳導各環節中多主體的行為取值之和進行政策調整,這是一個變量的概念,是一個多重主體的、多變的集體選擇后果。
但是,該貨幣政策目標經過金融體系的過濾后,則與現行監管規則之間產生極大沖突,這種沖突存在于貨幣政策傳導的渠道之中。
從1991年至2001年,我國證券市場籌集資金近8000億元,但貸款卻增加80000多億元,其中1999年,非金融部門以銀行借款方式從國內金融機構融入的資金為10734億元,占其總融資量的61%,以債券及股票方式融入的資金為3744億元,占其總融資量的21%。這些數據說明國內非金融機構部門的融資仍以間接融資為主,故銀行信貸傳導仍是我國貨幣政策傳導的主渠道。
那么,為創造健康金融運行環境,服務于貨幣政策傳導的金融監管也就集中于信貸政策的監管,它建立在中央銀行一系列政策法規基礎之上。考慮信貸政策作為貨幣政策客體——商業銀行的經營準繩,其對商業銀行經營具有巨大影響力,故其具有相對長期穩定的內在特質要求。
于是,為平滑物價變動,中央銀行需要連續調整貨幣政策時,卻因信貸政策處于一種僵化的狀態,對于貨幣政策的變動彈性較小,使得中央銀行在此之間難以尋找實質性的平衡點。例如,近年來中央銀行不斷降息,并通過窗口指導,推動商業銀行放貸,特別是對中小的貸款投放,但是實踐證明,老化的貸款管理辦法及嚴厲的貸款責任人制度,強硬地制約了商業銀行的放貸積極性,也制約著中央銀行自身的貨幣政策意圖實現,這就意味著我國的金融監管規則無法為貨幣政策提供堅實的運行支撐。
(二)集權運行模式的矛盾
有效的貨幣政策傳導,需要市場化程度較高的金融運行環境,通過金融市場作用于政策客體,對其資產的結構、財富的變動、信用供應的可能及預期產生一系列影響,以達到政策目標。
但是,中央銀行的另一種職能——金融監管卻因其自身的運行模式,加大了貨幣政策的運行成本,改變了貨幣政策預期效果。尤其在我國,金融監管與貨幣政策共存于一體,即中央銀行集權運行雙職能,使得金融監管同貨幣政策傳導之間產生內生性沖突。
觀察可知,我國的中央銀行并不具備決策的獨立性,它要服從于政府的各種利益調整要求。既然中央銀行對貨幣政策不具有獨立控制權,其結果就是,金融監管成為中央銀行職能的重中之重;特別是在金融市場化水平很低的情形下,消極監管更成為監管主流,這是中央銀行損失最小、利益最大的一種選擇。
與此同時,金融監管還會受到外部利益集團的干預,更使得為貨幣政策傳導服務的預期監管目標發生扭曲。所以,在運行載體同質的基礎上,集權式的貨幣政策管理與金融監管使中央銀行產生兩難抉擇,即中央銀行為實現貨幣政策,需要開展積極監管,但卻強烈地受制于自身的“成本——收益”比較機制的約束,而轉向貨幣政策配合值很低的消極監管,最終降低中央銀行對宏觀經濟的推動作用。以上具體表現為兩個方面:
第一,貨幣政策管理體制建設乏力,中央銀行內部的貨幣政策推行無法落實。
,我國省會城市中心支行負有貨幣發行調度之責,卻沒有貨幣信貸管理之權,兩者在一個省區分別由省會城市中心支行和大區行管理,脫節難以避免,實際上這是貨幣政策職權在中央銀行內部的分割與肢解。但是,中央銀行對于內部貨幣政策執行渠道所存在的組織障礙,至今未予解決。探究其源,改革管理體制是中央銀行集權運行雙職能中收益解相對較低的行為取向,中央銀行自身沒有主動改革的動力。
第二,監管目標模糊化,降低監管效率。
因為貨幣政策傳導集中于信貸市場,所以監管重點也就在于信貸政策的監管。對此,中央銀行出臺了許多管制政策,但卻會與貨幣政策產生矛盾。例如,近期許多地區所出現的個人外匯質押貸款一律禁止的政策,實際上就是為控制外匯持有量,提高人民幣的國際地位,也為防止洗錢行為而制定的信貸政策。
但是孰不知,該政策嚴重制約了個體經濟的融資渠道,嚴重阻礙了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業務的發展,這明顯與中央銀行的窗口指導意見相左,可見該項管制政策的真實目的非常模糊。于是許多商業銀行在利益驅使下依然故我,模糊的監管政策更成為“空中樓閣”。
(三)根源分析
分析上述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的兩大基本沖突,筆者認為其產生的根源在于體制性干擾,它棲居于商業銀行與企業兩個貨幣政策傳導領域。
第一,商業銀行領域。
20世紀90年代后期,我國商業銀行的市場化經營態勢不斷顯現,制定了公司化治理結構目標,并逐步推進各自的改組上市工作。但是,其進程是緩慢的。主要問題在于,首先在官本位下,商業銀行無法內生出具有人格化的合格委托人,銀行行長是沒有委托人的人,實質為“內部控制人”,以其為代表的銀行管理層雖不擁有剩余收益索取權,但其擁有實質控制權,附加監督機制的缺位,導致商業銀行的內部控制現象非常嚴重。近年來日益增多的金融大案、要案可為佐證。
因此,商業銀行產權制度缺陷必然制約貨幣政策的貫徹,引發為對付監管而產生的事前的選擇與事后的道德風險。所以,中央銀行調控貨幣政策的主要手段——信貸政策,以及為之配套的監管政策,在經過內部控制人“過濾”后,已發生嚴重變形。
第二,企業領域。
上文已述,我國企業主要依靠間接融資來進行擴大再生產。但是,目前大多數企業,尤其是國有企業,因為國有產權的缺位,國有資產所有者的保值、增值要求猶如“隔山打虎”,經過企業內部控制人的“利益求解”之后,最優解趨向于內部人,致使企業對利率變化所帶來的成本變動敏感度很低。同時,在企業對外融資方面,因為企業內部信息的不透明,造成直接融資門檻的提高,間接融資同時出現“惜貸”現象。
于是,企業對于貨幣政策的變動反應,遠未達到中央銀行預期目的。連續多年來的通貨緊縮,使得企業對于經濟發展前景更持悲觀態度,從而在商業銀行出現“惜貸”現象的同時,企業也出現“惜借”現象,擴大再生產的步伐放慢,貨幣政策的作用空間被無形壓縮。
綜上所述,中央銀行調節貨幣政策,實施金融監管,現行采用市場化的管理手段,但是這些管理手段的實施對象卻是“非市場化的受體”,其所有權、控制權的缺陷,導致其不存在理性選擇的動機,無法呼應中央銀行的各項政策,中央銀行的決策基礎也就存在決策空洞。于是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亦就各行其道,無法有效統一。
(四)功能性監管是消解沖突的重要途徑
上述沖突的解決途徑有三,分別為體制突破、貨幣政策傳導機制的建設、監管機制重建等。前兩者已有較為成熟的意見,恕不贅言。在此,本文著重從監管機制重建方面來討論,即通過改變消極監管方式,建立功能性監管模式,以消解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兩者之間的沖突,推進貨幣政策的實施。
正如上文所言,以間接融資為主導的國內金融市場特性,使中央銀行配合貨幣政策的監管方式主要為信貸政策的監管,而這種監管方式是建立在銀行單一功能的實施基礎之上,它以機構組織為監管界限,淡化了商業銀行對應于貨幣政策的多重功能性反應。那么,建立功能性監管模式,則可從貨幣政策的實施目標出發,特別是階段性目標,以貨幣政策所要求的效果,反向界定、推動監管的配合功能,完成中央銀行對宏觀經濟發展的支持。
功能性金融監管最先由哈佛商學院羅伯特·默頓提出,在此框架下,金融監管關注的是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及其所能發揮的基本功能,而非金融機構的名稱,政府公共政策的目標是在功能給定的情況下,尋找能夠最有效地實現既定功能的制度結構。
相對于傳統的機構監管模式,功能性監管的建設及其對貨幣政策的配合優勢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功能性監管可以實現金融監管規則與貨幣政策目標的有效統一。
當中央銀行將一系列的監管規則,按照金融機構的各項功能予以分類制定并開展監管時,可以將原有機構化、僵硬的監管條例轉化為動態穩定的監管規則,從而實現監管工作目標的相對穩定性,并與貨幣政策相配合。
例如,當中央銀行要實現貨幣擴張的政策時,在貨幣政策傳導工具的作用過程中,其所監管的對象則集中于各種金融機構的資金釋放功能的制度安排,并依此將監管政策以功能模塊化的規則形式進行確認,觀察金融機構的資金釋放機制并實施正面引導的積極監管,實現貨幣政策調整所要求的監管廣度與深度。
反之,當中央銀行要實現貨幣緊縮的政策時,其所監管的對象則靈活調整至各金融機構的資金壓縮功能的制度安排。這樣,監管規則依照金融機構的基本功能進行確定,就可避免以往所存在的情形,即無論貨幣政策如何變化,監管政策都無法有效配合,失去其除防范風險以外的存在意義。
第二,功能性監管可以消除中央銀行職能的內生性沖突,降低沖突的成本外溢。
功能性監管所要求的制度安排是,無論中央銀行、保監會、證監會,無論國內單獨監管,還是跨國合作監管,都應按照金融機構的各項功能,如支付方式的提供、資金集聚機制的提供、資源轉移便利的提供、風險控制的提供等等,來重組監管機構,重組監管規則,保證監管的組織與執行的獨立性,這是實現金融監管的有效供給的根本所在。由此,金融監管當局可以實現跨機構、跨市場的監管,遵循貨幣政策的調整需求及各項金融資源的轉換系數與貨幣政策敏感系數,來調節規則,實施監管,從而突破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的集權運行模式,使中央銀行擺脫兩難困境。
第三,功能性監管可以在體制改造的長期過程中,減少銀行的“監管套利”行為,有效防范金融風險。
金融體系具有風險的快速傳遞特性,對其所開展的體制性改造必然是一個長期的漸進過程。在此過程中,各商業銀行極易暴發“監管套利”行為,降低監管效率,消除貨幣政策的實施效果。如果建立功能性監管模式,因其所具備的監管廣度,以及監管對象的適時靈活性,可以很好地抑制商業銀行的“套利”動機。
同時,功能性監管也可解決金融創新給監管提出的新問題,也就是無論金融產品如何日新月異,其功能是基本穩定的,如網上支付與傳統支票,都共同發揮資金支付功能;無論傳統信貸,還是信貸資產的證券化,都發揮資金集聚與風險分散的功能。
所以,以金融功能界定監管對象,不但可以促進創新,提高金融產出效率,還可以及時進行風險監控,消解銀行體制轉軌時期的風險累積,確保金融體系的安全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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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5日,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確定了進一步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的十項措施。初步匡算,實施十項措施到2010年底約需投資4萬億元。4萬億元的投資,對于拉動內需、刺激經濟必將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然而,由于我國居民的邊際消費傾向嚴重偏低,較低的投資乘數使這一政策的效果大打折扣。
由于住房支出、教育支出占家庭支出比重太大、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不夠完善及我國傳統的勤儉節約觀念等因素的制約,我國居民當前的邊際消費傾向嚴重偏低,大致為0.3,只相當于英美國家一半的水平。在當前經濟危機的大環境下,邊際消費傾向也會因為預期的不樂觀而繼續走低。
(二)財政政策很難改變中國長期以來的消費不足問題
美國這次危機不是消費需求不足,它的消費很活躍,其經濟增長需求不足主要是投資需求不足。相反,中國的內需不足主要不是投資需求不足,而是消費需求不足。中國不缺投資需求,中國從政府到企業,從中央到地方,投資都有經驗、有熱情、有積極性。但是中國怎么刺激消費需求,確實是經驗不多,體制上、政策上、環境上的準備也不是很充分。世行認為,中國目前是投資需求過旺而消費需求不足,但是目前中國刺激內需的政策主要是刺激投資需求,而中國實際上投資需求很旺盛,應想辦法刺激消費需求。從短期來看,雖然積極的財政政策能夠為擴大內需做出很大貢獻,但是從長遠的經濟增長目標來看,消費需求的增長才是根治我國需求不足的根本所在。而我國在刺激消費需求方面,缺少經驗、缺少辦法,體制上、傳導機制上也存在障礙。
(三)貨幣政策的作用空間有限
自2008年9月以來,央行連續幾次下調利率和法定準備金率,1年期存款利率已經從4.14%下降到2.25%,法定存款準備金率從17.5%下降到13.5%。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效果明顯,從信貸投放看,1~2月2.69萬億元的天量信貸,已超出今年5萬億元信貸底線的50%。目前項目貸款和流動資金貸款控制全都放松到了極點,面對創下歷史之最的一季度4.58萬億元信貸投放,把握信貸投放節奏尤為重要。所以,我國目前的貨幣政策的空間很有限。
(四)“流動偏好陷阱”使貨幣政策的反衰退作用十分有限
從反經濟哀退作用看,由于存在所謂流動陷阱,因此給很多投機者帶來了機會。在通貨膨脹時期,實行緊縮的貨幣政策可能效果比較顯著,但在經濟衰退時期實行擴張的貨幣政策效果則不明顯。因為,此時廠商對經濟前景普遍悲觀,即使央行松動銀根降低利率,投資者也不肯增加貸款從事投資活動,銀行為安全起見也不肯輕易貸款,這樣貨幣政策作為反經濟衰退政策,其效果就甚微。
二、提高宏觀經濟政策有效性的對策建議
(一)全面提高刺激消費政策的有效性
消費需求不足是我國長期存在的一個問題。消費需求不僅是總需求的重要組成部分,消費傾向的大小也將決定各項乘數的大小,從而全面影響宏觀經濟政策的效果。
1.改善投資和消費結構
當前,投資和消費的結構性失衡,投資需求增長過快,排斥了消費需求的增長空間。改革開放30年來,我國固定資產實際投資需求(剔除價格因素后),每年的平均增長速度是13.5%,比西方國家要快1倍還多;這幾年更高,從2003年以來就沒有低于24%。2008年我們緊縮投資,防止過熱,控制投資規模,結果公布出來的數據還是25.5%;2009年一季度是28%。可見,這些年我國固定資產的投資增長速度是很快的。一個國家的錢是有限的,去買投資品,就不能去買消費品,兩者之間是排斥的。
2.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
一個國家的國民經濟,其消費增長是不是和國民經濟發展相適應,很大程度取決于居民收入分配在總分配中的情況。目前,從中國各地每年公布的數據看,增長最快的是政府的財政收入,往往比GDP的增長速度快1倍;而GDP的增長速度又快于居民收入的增長速度,說明企業收入的增長速度也快于居民收入的增長速度。所以這些年,政府收入增長最快,其次是企業,最慢是居民,因而國民收入分配中居民的收入分配比重持續下降。1998年,我國居民的收入在國民收入中占68%,2008年占59%,10年間比重下降了9個百分點,因而總的消費比重也在下降。這是國民收入分配宏觀方面的矛盾。
3.縮小城鄉差距,提高農民收入
一個國家收入分配差距過大,說明經濟增長帶來的好處更多地給了有錢人。根據邊際消費傾向遞減規律,有錢人消費的絕對量大,但是消費占其收入的比重小,越有錢消費占收入的比重越低。富人拿到錢后,只將很小一部分用于消費,大部分用于投資、儲蓄和買保值品,這又加大了經濟增長和國民消費的不匹配。所以,消費收入差距過大,不只是影響公平,還影響效果,更影響經濟的可持續性。因此,我們收入分配中宏觀上和微觀上都存在問題,宏觀上居民收入的比重在降低,微觀上居民的收入差距在拉大。分配的問題影響經濟的增長,使消費需求嚴重不足。
(二)加快發展金融市場,保證貨幣政策的實施效果
要加快開發新的市場工具。應根據經濟需要,增加發債規模,積極調整債券結構,增加可資利用的債券品種,進一步增加銀行間市場的開放程度,擴大貨幣市場主體,吸收證券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進入銀行間市場,增大銀行間市場的覆蓋范圍,最終建成我國集同業拆借市場、國債市場、貼現市場于一體的貨幣市場與資本市場協調發展的金融市場。
(三)選擇利率作為中介目標,降低貨幣流通速度波動過大造成的影響
貨幣流通速度的變動受到多種因素的綜合作用。由于作用因素的復雜性和綜合性,準確估計貨幣流通速度的變動方向和幅度,對于政策制定者來說是非常困難的,尤其是在金融創新不斷涌現、各種金融支付工具層出不窮的環境下更是如此。在這種情況下,最好用一個新的中介目標來替代貨幣供應量中介目標,減弱貨幣流通速度對貨幣政策效果的影響。
(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審查及年度考核。主要從德、能、勤、績以及接受監管機構非現場監管情況等五個方面進行審查和考核。
(三)合規性檢查。對照政策性銀行的《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檢查設置或變更事項審批手續是否完備,是否超授權、超范圍經營,高級管理人員變更手續是否完備,業務經營狀況是否合法合規,內控制度是否完善等。
(四)日常的非現場監管。根據政策性銀行定期呈報的報表、報告,主要從五個方面的監管指標:貸款投向指標、安全性指標、流動性指標、效益性指標及總量控制指標進行業務分析和監督。
二、監管中存在的問題
對政策性銀行金融監管目前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金融法規不健全,沒有一部完整的政策性銀行法和專門針對政策性銀行進行監管的法律、法規。只有根據政策性銀行的特點制定專門的政策性銀行法,才能從根本上解決政策性銀行的發展方向問題。國外對政策性銀行都是先立法、后建行,不管是國際上成立政策性銀行時間較早的美國、加拿大和德國,還是成立時間較晚的日本、韓國,都制定了自己的政策性銀行法,如美國的《國民銀行法》、《銀行法》、日本的《政策投資銀行法》等。我國三大政策性銀行均在1994年成立,確定三大政策性銀行的職能、任務、經營目標和宗旨的主要依據是成立之初國務院的有關文件,監管依據為《中國人民銀行法》和相關的《會計法》、《貸款通則》等。但隨著我國經濟和金融形勢的發展變化,政策性銀行的經營環境發生了很大的變化,迫切需要制定一部完善的政策性銀行法和專門針對政策性銀行進行金融監管的法律或法規,來明確政策性銀行的法律地位,規范政策性銀行的經營行為,并依法進行監管。
(二)非現場監管很多指標是參照和沿襲商業銀行的標準,需要調整和修改。監管機構對商業銀行和政策性銀行的監控報告一般都分為七個部分,其中只有一部分不同,一千是要求政策性銀行報送貸款投向分析,一個是要求商業銀行報送資本充足率分析,要求分行二級法人報送再貸款余額和按照一逾兩呆進行分類的資產質量狀況等。上述指標的設定,反映了監管機構對政策性銀行監管的內容和指標沒有根據其發展狀況和國際慣例作相應的調整,而是照搬對商業銀行的監管指標。
(三)監管手段落后,監管質量和效率不高。近年來,監管機構先后開發了具有不同特點、覆蓋不同業務功能的多個版本的金融監管信息系統。但這些系統與政策性銀行的業務發展及加入WTO后對金融監管提出的規范化、科學化和系統化的要求相比,還存在許多明顯的不足和問題。主要表現是沒有針對政策性銀行的業務特點而專門開發監管程序和系統,造成大量的重復勞動,效率不高。
三、監管建議
筆者認為,要建立對政策性銀行科學、高效的監管體系,使政策性銀行貫徹中央“既要防范金融風險,又要支持經濟增長”的重要方針,有效發揮政策性金融的作用,應著重從以下幾個方面改進:
(一)盡快制定《政策性銀行法》和專門針對政策性銀行進行監管的相關法律、法規,使政策性銀行金融監管法制化、規范化。《新巴塞爾協議》把一國的金融監管法律作為有效金融監管的基礎設施,并要求監管當局必須依法依規對金融業實施監管,不斷提高監管工作的規范化和透明度。而金融法制不健全,尤其是沒有一部完整的政策性銀行法和相應的監管法規,是困擾我國監管者和被監管者的主要問題。因此,迫切需要盡快完善金融監管法律體系,實行依法監管。在制定法規時,一是要根據政策性銀行的不同特點和業務范圍,分別制定不同的政策性銀行條例或法律,明確政策性銀行的定義、性質、職能和任務,組織模式,業務范圍和基本業務規則,與商業銀行的關系,財務會計、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二是完善對政策性銀行進行金融監管的法規體系,使監管制度化、規范化,從而保證政策性銀行的健康發展。
(二)制定科學的監管指標和內容,從以合規性監管為主走向風險性監管為主。目前監管部門要根據國家經濟發展戰略和年度經濟發展規劃,考慮三大政策性銀行的資本金來源和融資規模、經營范圍、經營目標及業務特點,分別制定適合政策性銀行經營管理的專門監管指標和內容,應堅持合規性和風險性并舉,以風險性為主的指導方針。因為我國的政策性銀行能夠嚴格按照國家制定的金融法律、法規開展業務,建立了比較完善和完備的貸款程序及規則。鑒于開發銀行發放的貸款期限長,大部分在5—10年,有的長達20年,所支持的行業如電力、鐵路項目的借款人的法人體制正在發生變化。建議監管部門根據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和中央銀行貨幣政策,結合近年來開發銀行的發展情況,一是取消目前對二級法人再貸款余額等指標的考核,修改完善存款和利潤與計劃數完成情況等監督指標;二是增加政策性銀行是否及時貫徹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和產業政策,貸款投向是否合理,內控制度能否有效地防范和控制信貸風險,保證國家信貸資金的安全,貸款的期限結構和資金來源結構是否匹配、能否控制資金風險,資本充足率和風險資本充足率是否達到國際通行的標準等內容。
(一)區域信貸控制的產業趨同效應我國作為發展中的經濟大國,不同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具有差異性,中央的信貸政策很難面面俱到,這也使得各種政策針對性不強,造成各地產業結構存在同步振蕩、產業結構趨同的現象,因此,實現區域信貸政策的區域化有利于區域產業結構調整和政策配套,實現產業結構調整與金融發展的協同。我國銀行信貸業務投放的政策性比較強,信貸控制是政府實施金融政策的重要手段。在我國,商業銀行除了75%存貸比要求外,各銀行內部對各區域的信貸業務具有一些軟約束,包括對各地區信貸業務規??刂婆c行業控制。每個年度,總行都會給對每個地區下達信貸規模與行業結構指標,這種具有行政指令性的計劃指標導致了區域金融市場間的隔離,使得各地區對各行業的金融支持具有一致性,并直接引導了金融資本的流向與規模,進而導致了產業結構的趨同效應。目前來看房地產、通訊、生產制造業以及基礎設施建設投資等快速增長,吸引了大部分來自銀行的信貸資金。從表1中分行業信貸占固定資產投資的比重來看,2012年信貸資金占固定資產投資比重最高的行業是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達到32.19%,而最低的行業是農、林、牧、漁業和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行業,二者分別是4.78%和4.45%,二者差距相比達到8倍之多。
(二)金融業務規模經濟的產業趨同效應銀行、擔保公司等金融機構作為市場經濟主體,具有逐利性特征,追求利潤。而金融業務極強的規模經濟效應導致了金融機構所服務的對象具有趨同性。以銀行的信貸業務為例,銀行信貸業務的收益是利息收入,由貸款額度L及利息率r水平決定。貸款業務的經營成本包括:融資成本、監管成本、為實體經濟提供融資服務的經營成本(包括資金成本、營運成本、人工成本、風險成本和稅收成本)。按照成本與業務量的關系可以分為三大類:一是固定成本FC,如水電氣、職工與業務無關 的基本工資等;二是與業務數量相關的成本,主要是人工成本、材料成本、監管成本等;假定單筆業務成本為nc,業務數量為N,業務量相關成本NC=nc×N。三是與業務規模相關的成本,如資金成本。假定貸款規模為,每單位貸款的資金成本的d,SC=L×d。在FC、nc、r和s固定的情況下,利潤與放貸規模成正比,而與業務數量成反比。所以銀行比較偏好單筆信貸規模較大的業務,特別是在信貸總規模受到限制的情況下,銀行會放棄小額信貸業務市場。而由于不同行業,資產規模天然的存在較大的差異,銀行對業務規模的偏好會導致其對不同行業的信貸支持力度不同。在表2中給出了2012年部分工業行業的資產規模情況,可以看出各行業之間的平均資產規模差異較大,單個企業資產規模最大的行業是石油和天然氣開采業,其資產規模達到69.32億元,而平均資產規模最小的行業是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為0.46億元;二者相差150多倍。
(三)金融企業風險控制方式導致的趨同效應金融機構作為金融市場的主體,在經濟活動中以自身利益為目的,逐利性較強。特別是銀行放貸體系中,銀行為規避不必要的風險因素,偏好選擇國有企業及抵押品比較充足的企業進行放貸融通資金。這不僅可以降低金融機構的自身風險,而且切合了實際經濟發展的需要。金融機構這樣的逐利性,也導致了一些新興行業、新型企業在獲得資金的途徑上困難重重,出于理性經濟人的假設,企業在選擇行業時,也會考慮融資的便利性,而更加趨向于選擇一些已有規模效應的產業進行投資,減少不必要的融資障礙。這樣,資金的流向逐漸趨向于一些固定資產較多的工業行業,漸漸形成了產業結構的趨同。假定:全社會流動資金規模為C,假定有兩個行業,分別為1和2,每個行業只有一家企業,第i個行業每單位投資所能產生的可抵押物價值為mi。每家企業決定在地區A、B進行投資發展。銀行總行對每個地區進行信貸規模指標控制,投放到A地區的總信貸額度為LA,投放到B地區的額度是LB。貸款利率水平r與風險相關,假定銀行對風險的評估只與抵押品的充足率相關。也就是說,如果不考慮A、B兩地區其它差異,A、B兩地的信貸行業結構是相同的,因此在區域信貸規??刂葡拢瑖栏褚缘盅浩返某渥懵蕘戆l放信貸必然導致區域間產業結構的趨同。
(四)金融政策的統一性導致產業結構趨同效應金融政策作為宏觀調控的主要手段,一方面通過金融機構的信貸配給影響投資需求;另一方面又受到政府部門和實體經濟發展的需要有選擇的提供資金供給。這兩方面直接和間接的影響區域產業結構趨同的調整,達到宏觀調控的目的。金融政策的統一性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金融信貸政策的統一性會影響產業結構趨同。信貸政策主要是為了銜接國家宏觀經濟發展的需要,通過設計貸款的方針、原則以及政策導向達到為宏觀經濟發展服務的目的。中國作為發展中的經濟大國,各地區域性差異非常大,但目前信貸政策很難做到各地差異進行區別對待,這也就使得全局性的信貸政策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各地產業結構同步振蕩、產業結構趨同。其次,資金供給對區域產業結構趨同的影響。一方面,一國的經濟發展水平、儲蓄率及資本積累水平等影響到資金的充裕程度進而在區域產業結構趨同方面產生不同的影響,這屬于資金總量不同決定的產業結構趨同上存在差異;另一方面,不同的投資結構決定資源的不同分配和再分配,從而影響資金的投資偏好進而對產業結構趨同產生影響。資金供給主要透過資金供應量和資金供應結構兩方面的變化來改變區域產業結構趨同。最后,投資需求對區域產業結構趨同調整的影響。企業通過投資改變資金的流向和資金配置,不同的資金配置比例影響投資結構進而改變區域產業結構趨同。產業投資需求的不同,一方面透過投資資金配比的變化影響區域產業結構趨同,另一方面產業發展程度的差異和地域的差異也會形成不同的投資需求,進而通過調整投資結構來影響區域產業結構趨同調整的目標。
(五)政府行政干預導致的產業結構趨同效應政府與金融機構相互滲透,相互利用也是導致區域產業結構趨同的重要原因。政策性金融機構同時兼具企業和政府的性質,它在資金來源上依賴于國家或地方財政,而相應的業務卻更多的與企業相關,政策性金融機構的盈利、虧損以及相關業務都存在政府的身影(朱元[24],1996)。政策性金融機構透過財政資金和銀行的性質起到政府意志與金融的相互滲透和相互利用的目的,達到政府希望的產業結構趨同的效果。同時,政府利用財政資金借助金融機構使財政資金經營化,實現金融政策和產業資金配給的協同,從而配合國家產業政策,彌補市場經濟的不足。為此,政府透過財政金融與微觀主體結合,間接管理和直接管控實體經濟,達到產業結構和產業政策的統一,其最主要透過金融手段來完成。但是,政策性金融機構本身并不是純粹的企業,他并不是以市場主體的角色來經營和管理。這種地位也成就了政策性金融機構作為政府的宏觀調控主體扮演宏觀調控職能和政策推動者的角色。這種特殊性也有利于它先行投資和形成政策投資導向,表明政府的政策投資意圖,在產業發展初期具有較好的推動作用,但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些扶持的企業的政策依存度也開始不斷下降,由商業性金融機構和民間資本承擔起市場主導型的機制發揮作用。
二、數據來源、變量設計及說明
(一)數據來源通過對金融政策與區域產業結構趨同相關理論的分析,本文以我國2003年以來各省市面板數據對金融政策影響產業結構趨同的理論進行實證檢驗。實證研究數據來源于2003-2012年《中國工業經濟統計年鑒》中的各省市行業數據。
(二)變量的描述性說明1.因變量———產業結構相似系數sim本文采用產業結構相似系數來測度區域產業結構趨同度,對于區域i的產業結構相似系數計算公式為。2.自變量金融發展水平(FIR):目前國內外大多采用Goldsmith[5](1969)和麥金農[25](1973)兩位學者對金融規模指標的衡量標準,這兩種標準各有側重點。Goldsmith[5](1969)以金融相關比率這一指標來衡量一國金融結構和金融水平的存量和流量關系,進而反映出該國的經濟金融化程度,這也成為國內外眾多學者借鑒的主要指標。其表達式為金融資產總量/GNP,用來衡量一國的經濟金融化水平。麥金農[25](1973)指標主要通過貨幣負債對國內生產總值的比率來反映一國經濟發展中貨幣結構以及貨幣規模情況,其表達式為M2/GDP,用來衡量一國的經濟貨幣化程度。本文認為,信貸政策是導致區域產業結構趨同的主要原因之一,所以本文用信貸規模占GDP比值來反映金融發展水平指標。稅收負擔(tax):用各地區稅收收入除以GDP計算得到,反映各地區稅收負擔水平。財政投資支出占比(inv):用國家預算的固定資產投資占全部投資的比重。地方財政收入占比(fin):用各地方財政收入占該地區財政總收入的比重計算得到。人均儲蓄(sav):傳統理論認為,產業結構趨同與要素稟賦具有重要關聯,人均儲蓄代表的該地區資本要素的豐裕程度,用當年年末各地區儲蓄存款余額除以常住人口,并用CPI指數進行平減。
三、模型設計及結果分析
文中因變量是各省市區域產業結構相似度,影響產業結構趨同的金融因素包括:金融發展水平、金融結構指標(貸款結構:私營經濟貸款占比),其他為控制變量指標(稅收負擔、財政投資支出占比、地方財政收入占比、人均儲蓄)?;谝陨系姆治雠袛?,實證研究的計量方程為。上式中:sim為產業結構相似度,load為金融發展水平,信貸結構比重,tax為稅收負擔,inv為財政投資支出占比,fin為分稅制虛擬變量,sav表示人均儲蓄。利用2003-2012年各省際面板數據,對金融政策與產業結構趨同關系進行實證檢驗??紤]到可能存在的遺漏解釋變量等原因造成的內生性問題,我們以各指標的滯后項為工具變量,用兩階段最小二乘法(2SLS)進行回歸,借鑒蕭政[26](2004)提到的協方差方法檢驗固定效應模型是否優于混合模型的方式,計算出F統計量為5.63,表明固定效應模型優于混合回歸模型。因此,在模型1和模型2中分別使用2SLS方法估計固定效應模型(FE)和隨機效應模型(RE),采用Hausman檢驗二者優劣,Haus-man的統計量為180.17,表明固定效應模型優于隨機效應模型。從模型的DW統計量為2.029判斷,不存在自相關問題。用Greene[27](2000)提出的方法檢驗面板數據模型的組間異方差問題,構造的卡方統計量為151.36,說明固定效應模型存在組間異方差問題。為了解決以上問題,最后利用可行的二階段加權最小二乘法(TSWLS)對固定效應模型進行估計,結果列在模型3中。根據模型3的參數估計結果可以得出以下結論:Load與Sim具有顯著的正相關,說明金融發展與產業結構相似度具有較強的相關影響;信貸規模占GDP比重越大的地區,產業結構相似度越高,說明金融政策對經濟總量較大的省市,越有利于推動該區域的產業結構趨同,形成區域核心競爭力。財政投資、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占比與產業結構相似度在5%以內的顯著性水平上顯著并呈正相關關系,表明財政政策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區域間產業結構的趨同。稅收負擔、人均儲蓄與產業結構相似度具有顯著負相關關系;表明一個省市稅收負擔越大,越不利于該地區產業結構的趨同和經濟發展集聚,因此,應該優化稅收結構,適度減輕區域企業的稅收負擔,增強企業的競爭活力。此外,資本要素的豐裕程度對于一個地區產業結構具有重要的負向影響,資本要素稟賦越豐裕的地區,其產業結構與其他地區之間差異就越大,產業相似系數越低,表明人均儲蓄稟賦越高越有利于區域產業的多元化發展,推動產業結構調整。
經濟全球化已成為世界經濟發展的主要潮流,作為推動這一潮流的主要力量——金融全球化尤其引人注目。伴隨金融市場一體化程度的加深,金融市場動蕩波及的范圍在不斷擴展,金融風險傳遞的速度在不斷加快,金融危機爆發的周期在縮短、頻率上升,由歷史上的10年左右縮短到現在的2年左右。2007年,令全球金融界矚目的金融危機莫過于美國的次貸危機。由于美國樓市的低迷,造成銀行壞賬,進而使關聯的次級債券貶值,最終讓很多
購買這些債券的全球投資銀行虧損巨大,甚至是破產。轉嫁策略;補償性策略等。
一、我國金融危機的誘發因素
(一)國際收支失衡
統計顯示,2007年全年,外匯儲備余額增加4178億美元。穩居全球外匯儲備第一的位置。截至2008年12月末,國家外匯儲備余額約達1.95萬億美元,同比增長27.34%,外匯儲備超萬億固然是一件好事情。但是,它也是一把雙刃劍,過多的外匯儲備增加了貿易摩擦和人民幣升值的壓力,加大了宏觀調控的復雜性和難度,貨幣政策實施獨立性不足,從而給經濟金融穩定發展帶來越來越大的風險。
(二)流動性過剩
流動性過剩是指銀行自愿或被迫持有的“流動性”,超過健全的銀行業準則所要求的通常水平。簡單地說,就是貨幣當局貨幣發行過多、貨幣量增長過快,銀行機構資金來源充沛,居民儲蓄增加迅速。以我國目前的情況來說,2007年末,廣義貨幣供應量M2余額為40.3萬億元,同比增長16.7%。狹義貨幣供應量M1余額為15.3萬億元,同比增長21%。流通中現金M0余額3萬億元,同比增長12.1%,全年累計現金凈投放3303億元,比上年多投放262億元。貨幣的供應相對與需求顯得“過剩”。不受控制的流動性過剩,其負面影響是顯而易見的。大量的流動性集中于金融體系,增加了金融企業多發放貸款的沖動和壓力。加劇了商業銀行之間的盲目競爭和增加了商業銀行經營預期的不確定性。
(三)資產泡沫
從房地產市場來看,第一,房地產開發商的資產負債率普遍較高,對銀行貸款非常依賴,而且往往通過土地或者房產本身來獲得抵押貸款。一旦房地產市場崩潰,那么開發商的資金鏈條將會發生斷裂,從而難以償還銀行債務。第二,在房地產牛市階段,住房抵押貸款對于商業銀行而言是壞賬率很低、收益率很高的產品,很多商業銀行為了招攬業務,可能降低對購房者還款條件的審查。一旦房地產市場崩潰,那么個人違約率的上升將給商業銀行的房地產金融部門造成毀滅性打擊。同樣,銀行難以通過變賣貶值的抵押品來收回貸款,從而形成債務危機和銀行償債壓力。2007年美國因房地產泡沫破裂而產生的次貸危機和次債危機便是上述兩種壓力的體現。
(四)金融體系風險
當前,中國銀行業無論是在產品服務種類、服務質量方面,還是科技水平、經營管理能力方面較以前都有很大的提高和改進。但是我國國有銀行在風險管理上的差距,給將來與國外商業銀行展開全面競爭帶來巨大挑戰。另外,雖然股份制改造已基本完成,但是離建立真正的現代金融企業的目標還是存在較大距離,特別是在經營管理、激勵約束等機制上還存在不足。外資銀行大多實行混業經營,往往集商業銀行、投資銀行以及證券、保險于一身,中間業務發展成熟,諳熟各國的法律框架和運作慣例,其成型的市場、成文的規章、優良的產品、豐富的經驗、知名的品牌,都將對中國證券公司目前粗放的經營戰略產生前所未有的沖擊。
二、進一步加強我國金融會計監管的政策措施
(一)積極引入市場力量
目前,國內以銀行為主要部分的金融機構在信息披露的質量和數量方面還遠遠不能滿足巴塞爾協議所提出的市場約束的精神,在金融市場不發達、金融資產持有人不足的情況下市場也缺乏足夠的動力和資料深入分析銀行的風險狀況。因此,在強化信息披露方面,既要確定具體金融機構的應當揭示的信息,也要引導市場強化對于銀行信息的分析,逐步提高市場約束的力量。富有成效的市場約束機制是配合監管當局強化監督工作的有效工具。此外,社會評級機構對金融機構所進行的信用等的等級評價,則通過市場的壓力對金融機構進行約束。美國安然公司財務危機爆發的導火索之一就是標準普爾公司鑒于其存在財務欺詐嫌疑,將其債信評級連降六級為“垃圾債”。為獲取良好的市場形象及等級評價,以確保日常業務的進展,金融機構通常會通過改進和完善經營和提高信息披露質量來贏取較高的等級評定。目前我國國內的社會評級機構尚處于發展階段,更多的還需要借助國際評級機構的力量實施。而盡快培育本土的權威性評級機構,不但是關系評級行業話語權的問題,也是對包括金融機構在內進行有效評級的根本性措施,其中還涉及到一定的行業機密保護問題。
(二)進一步完善會計監管體系
1.強化會計業務制度體系。會計業務的制度體系是銀行內部控制的組成部分。一套完善的會計業務制度,將有利于內部制約機制的充分發揮,從而使銀行會計工作實現標準化和規范化,起到化解風險的功效。
2.設置一套會計監管指標體系。在會計監管中,中央銀行要由合規性監管向以風險防范為核心的審慎性監管轉化。應設置一系列有效的指標體系,通過日常核算和對相關會計報表的分析,反映出可能發生的問題,以便能夠及時采取針對性的措施,實現規避風險的目的。
3.統一會計科目以利于會計監管。隨著體制的重大改革,原有業務界限已打破,各家銀行的業務相互交叉、滲透,用原有的會計科目進行分析已遠不能滿足和適應中央銀行監管的需要。因此,必須盡快統一各家銀行會計科目,從而便利于中央銀行非現場監控的軟件開發,為中央銀行監管者對各銀行資料組織并表監管提供條件,方便中央銀行對各銀行會計結算業務的監督,使各家銀行在一個互相監督的基礎上進行橫向比較,共同發展。
(三)構筑有效的資金“防火墻”
從世界各國既有的經驗看,“防火墻”制度的關鍵在于能否消除銀行與證券業務、保險業務融合可能引發的利益沖突,其制度構成主要包括:(1)法人分離;(2)業務限制。不同種類的業務機構之間的業務往來需受嚴格限制,集團內部交易應依照“公平交易”原則實現,并要對銀行向證券及其他機構的貸款和證券等機構向銀行出售證券的行為進行管制;(3)銀行、證券及保險各子公司之間的資本流動最低不能低于銀行資本充足率的要求,尤其不得損害銀行穩健經營的要求。但“防火墻”等隔離管制也有著一定的弊端。通過政府立法措施建立起來的防火墻通常是基于金融實際運行中出現的問題而出臺,本身有打補丁的涵義,更兼伴隨著經濟和金融的發展,金融形勢也在迅速發生變化,而法律法規存在著一定的制度剛性,易形成管制措施滯后,形成過度嚴格和僵化。而且,由于金融集團經營存在特殊性和復雜性,監管者很難深入金融集團內部進行現場監管,以獲得第一手的監管信息,多數情況下只能進行事后監管,信息來源依賴于金融集團的信息披露,監管者在信息的獲取方面的被動局面給金融集團提供了監管尋租及監管規避的可能,降低防火墻的效力。
(四)構建金融衍生工具信息披露法律規范體系
根據我國目前的立法現狀和國際金融衍生工具市場參與以金融機構為主的結構特征,我們可以考慮構建一個以會計準則為基礎,以上市公司為重點,以金融機構為主體,以風險披露為中心的全方位多層次的金融衍生工具信息披露法律規范體系。具體而言,一是制定統一的《金融機構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和套期業務的信息披露》,強化對金融衍生工具交易風險描述性信息和數量信息的分類披露,以有利于監管機構及時掌握市場動態;二是針對公開發行證券公司的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制定《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特別規定》;三是修改《商業銀行信息披露暫行辦法》,增加有關金融衍生工具交易信息披露的內容;四是必要時考慮針對特定市場的特定交易品種制定專門的信息披露規則,如關于互換交易的信息披露規定,關于股指期貨的信息披露規定等。
(五)將金融監管納入市場約束的軌道
金融機構屬于經營特殊商品的高風險企業,其資產價值和財務成果受多種因素的影響,采取不同的會計準則和價值評價方法,其評價結果直接影響監管部門和社會公眾對其真實風險的判斷。因此,我們必須實施審慎性會計原則和審慎監管標準,運用這些原則和標準正確識別、衡量和控制風險,確保銀行穩健運行。隨著金融機構業務和機構的多元化與國際化,以及銀行控股集團和金融控股集團的發展,并表監管已成為有效監管的重要前提,可以說并表監管是判斷金融監管部門是否有能力對商業銀行實施有效監管的一個重要標準。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在《有效銀行監管核心原則》別強調,監管者要有能力在并表的基礎上進行監管,包括審查銀行組織直接或間接從事的各項銀行和非銀行業務,以及其國外機構從事的業務。同時并表監管為金融監管部門從資本要求方面控制商業銀行風險提供了可能。面對國際舞臺,我們必須建立金融機構穩定退出市場的處置和保障機制,以便應對金融機構發生的風險問題。對難以挽救的危機機構,要及時采取市場退出的處置措施,以防止演變為系統性或區域性金融風險。
(六)構建金融企業信息共享與溝通系統
構建完善的信息共享與信息溝通系統,是提高內控工作效率、有效防范內控風險的重要手段。
1.構筑系統內風險識別信息共享平臺,培育全員共同的風險防范偏好,各業務條線的職能管理部門,應根據其業務條線的業務類型、業務品種在交易過程中的操作風險和道德風險,逐一制定風險識別標準,讓所有分支機構能夠統一遵照執行風險識別標準,從而形成共同的風險防范偏好。
2.構筑金融企業“三道防線”之間的信息溝通平臺,實現有關內控信息的共享,實現“三道防線”之間的信息溝通,可以降低內控成本,提高內控工作質效,更好地防范內控風險。
因此,第一道防線的有關職能部門應該及時地總結和反饋內控制度執行過程中的問題,包括各項業務的主要風險點、風險環節和風險崗位;第二道防線的內控合規團隊或崗位應該及時評估第一道防線執行內控制度的有效性情況和內控制度的健全情況;第三道防線的稽核部門應及時分析評價各分支行機構或業務條線的整體內控狀況。各防線按照上述職責進行良好的信息溝通后,將有關內控信息統一反饋到內控委員會下設的常設機構——內控合規部,由內控合規部提煉加工后,通過內部網絡搭建的信息共享平臺進行展現。
三、結語
目前,起源于美國的“次貸危機”,已經演變成一場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機,并已經向實體經濟蔓延。不僅給美國金融界,也給世界金融行業敲響了警鐘。而會計標準作為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建立和完善金融體系的過程中,毋庸置疑要給予高度的關注,建立、健全金融機構的會計核算與會計管理體系,提高金融企業會計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對于防范金融風險、遏止金融危機有重大意義。
參考文獻
一、金融政策與房地產需求
(一)利率與房地產市場需求
利率對居民的住宅需求和投資需求的影響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1)當利率降低時,會迫使人們降低儲蓄而轉向消費或進行其他投資,居民在尋找消費和投資出路時,可能會考慮購買或者擴大住宅的消費或投資。這對于原來已計劃擴大住宅消費或投資的居民來說,會加快他們的行動步伐,進而增加對住宅的現實需求;(2)在利率降低時,住宅抵押貸款的利率同時降低,這在實際上降低了居民進行住宅消費或投資的成本,也會刺激居民擴大住宅需求。相反,當利率提高時,住宅需求會必然減少。
住宅是家庭最主要的資產。按照國際測算標準,住宅價格大約是一個家庭可支配收入的7倍左右,也就是說,一個家庭需要7年的時間才能買得起一套房子。住宅的昂貴價格使得家庭必須靠銀行貸款才能購買起住宅,而影響消費者貸款的最主要因素就是貸款利率的高低。我國針對居民購買住宅的金融政策大致出現在1996年底1997年初,當時,政府為了鼓勵房地產市場的發展,解決老百姓家有所居的問題,出臺了一些相關政策措施,于是,五大國有銀行開始面向居民提供低息住房貸款,但效果卻并不明顯。其中的原因可能很多,比如說大多數居民的資金積累有限,以致住宅購買需求還沒有普遍形成;再比如,銀行新推出一項業務時對風險的評估往往偏高,而居民也對住房貸款從觀念到習慣還不能立即接受;除了這些以外,銀行確定的大約10%的高利率,不能不說是擋在房地產市場發展道路上的一個主要障礙。進入新世紀后,隨著中央政府對民生問題的更多關注和銀行利率的逐步降低(基本保持在5%-6%左右),使越來越多的居民開始通過按揭進行住房投資和提前實現住房消費,住房按揭貸款絕對數量和占總貸款比重都出現了迅速增加。
利率對家庭實際支出的影響,可以通過實際例子予以說明。一套總額100萬元的房子,首付20萬元,貸款80萬元,年限為20年,采用5.04%的年利率(2005年1月1日前的實際貸款利率)則月均還款額為5297元,采用7.83%的年利率(2007年9月15之后的實際貸款利率)則月均還款額為6038元,利率的增加將使家庭每月多支出741元,支出的增加必將減少對住宅的需求。
回顧中國房地產市場發展的歷史就可以發現,利率對消費者具有重要的影響:提高利率必將減少房地產市場的需求,而降低利率將會降低居民的月均還款額,減少居民的負擔,從而增加對住宅的需求。顯而易見,提高利率,將對房地產市場需求、從而對房地產市場價格具有極大的抑制作用。此情況2007年非常明顯,致使國家在一年之內多次提高利率,以抑制房價的過快上漲。
(二)貸款首付比例與房地產市場需求
2000年以來,銀行不斷降低房地產市場的首付比例,許多銀行甚至提出零首付的方式。首付比例的降低,意味著許多家庭可以提前享受到住房需求,未來的房地產需求得以在短期內實現,降低了住房消費或投資的成本,大大刺激了房地產需求的增加。對銀行來說,貸款首付比例的降低,一方面繁榮了銀行的住房抵押貸款業務,另一方面卻也使銀行面臨的風險不斷增加,進而使住房貸款的壞帳率增加,一旦對風險的評估和對壞帳率的測算達到一定程度,銀行舊會逐步提高首付比例。首付比例的增加,既會提高按揭貸款門檻,降低銀行按揭貸款的風險,也會加大投機活動所需的資金周轉量,從而有效地抑制房地產市場上的投機活動。
具體到中國當前的房地產市場,我們認為,政府進行金融政策調控的目的,不應當是限制居民的正常需求(反而應當大力鼓勵),而應該是降低銀行的金融風險和減少房地產市場的投機炒作行為。根據國外的數據統計結果,在正常的房地產環境下,首付20%之后,銀行住房貸款的不良貸款率低于0.5%,但在出現嚴重的房地產泡沫的時候另當別論。銀行的資金大多來自普通老百姓的存款,因此一定要設立按揭貸款首付比例的門檻來保護儲戶的利益。當前在20%的基礎上繼續提高首付比例雖然可以進一步降低不良貸款率,但是同時會壓縮房地產市場的正常消費需求,所以政府的落腳點應該在大大提高第二套住房貸款的首付比例。
(三)匯率、經濟全球化與房地產需求
房地產商品具有投資需求的基本屬性,中國處于經濟快速增長的階段,每年國民經濟保持10%左右的增長率。同時中國處于城市化率快速推進的過程,城市化進程的快速推進,這些因素的存在使房地產價格必然保持較高速度的增長。中國加入WTO以后,隨著經濟全球化進程的深入,資金的逐利本性決定國外資金必然有強烈的動機來購買中國的房地產商品。另外從匯率的角度分析,中國目前處于人民幣升值的加速期,人民幣升值的預期必將刺激更多的國外資金涌入中國市場。因此,在冷卻國內房地產市場投資需求的同時,必須采取措施控制國外資金的涌入。
(四)樓市與股市的互動效應
從投資的角度分析,股市和樓市具有同樣的特征,尤其是在價格快速上漲的房地產市場中,房地產市場的投資屬性體現的十分明顯。1999年以后整體市場投資渠道的缺乏,特別是2001年6月以后股市的一路下跌,中小投資者對股市逐漸失去信心。另外,由于住宅商品固有的一些屬性(不動產;銷售不出去可以轉租;隨著經濟發展、周圍環境優化可以增值等),房地產投資(尤其在大城市)基本成為高回報、低風險投資的惟一渠道,投資房產的人群包括個人、企業、銀行、基金等等(顧建發,2005)。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2006年以來,中國股市一路上漲,致使許多家庭財富得到了迅速增加。在股市處于快速增長的階段,資金并不會明顯轉向房地產市場,但是,一旦股市進入調整階段,股市的資金將會迅速轉向房地產市場,股市本身的財富效應也會增加房地產的消費需求,此時房地產價格又將出現上漲趨勢。這種狀況在2007年表現得非常突出。
二、金融政策與房地產供給
影響房地產供給的主要因素是房地產市場價格預期、土地成本、稅收政策和銀行的貸款利率(周偉林、等,2004)。從金融政策的角度,則主要是考慮銀行利率的作用。開發商在開發樓盤的過程中,其資金來源主要為銀行貸款。貸款利率的提高,將會增加開發商在取得土地、開發樓盤中的現金流支出,加大開發的成本也即提高房地產市場的進入門檻。
住宅通常具有大宗性、昂貴性的特點,其開發往往需要巨額資金投入,離不開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資金支持。因此,銀行利率高低直接影響到住宅市場的供應量。如果國家采取緊縮的貨幣政策,銀行減少對住宅開發商的貸款,提高市場利率,這樣,住宅開發的借貸成本提高,住宅供給往往會減少。另外,由于銀行利率提高,人們儲蓄愿望增強,進而減少對房產的消費需求與投資需求,也會影響住宅開發商的供給愿望。相反,國家采取寬松的貨幣政策,銀行擴大放款,市場利率下降,住宅開發成本降低,就會刺激住宅開發商增加住宅供給。同時,利率降低,人們的儲蓄愿望隨之下降,促使人們進行住宅投資。而住房抵押貸款利率較低,又會刺激人們使用消費信貸方式購房,增加住宅需求,推動住宅價格上漲,進而引起住宅供給的增加。
在人民幣升值預期的作用下,如果國家對于國外資本進入國內房地產市場沒有任何限制,也必然會導致房地產商品供給的增加。與此同時,根據股市和房市間的互動影響,可以想象,股市的波動也會直接或間接地對住房供給發生影響。
三、結論和政策建議
由上所述可見,金融政策的變化是通過需求和供給兩個方面對房地產市場發展產生重要影響的。因此,合理利用金融政策調控房價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但是,制定金融政策并使其有效地發揮作用,并不是象有人想象的那樣簡單。
首先,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提高住房貸款利率,或者抬高住房貸款門檻,都將抑制購房欲望和實際投資,從而抑制房價的無序上升。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政府出臺金融政策的目的,并非簡單地降低房價,而是使房地產價格充分反映供給和需求信息,降低房地產商品的投資和投機屬性,降低銀行的金融風險,促進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進一步說,銀行還可以針對不同的房地產投資貸款實施差別利率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