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10 15:08:24
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0篇三公消費論文,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背景:公開三公經費支出,是一項巨大的社會進步,是接受群眾監督、加強預算管理的開始,萬眾關注。只公開而不對違法違紀行為進行處罰,是難以遏制“三公”浪費的,除了公開預算接受社會輿論監督外,還應通過健全問責制度、將違反財政紀律、揮霍浪費國家錢財的行為納入問責范疇。國務院于2012年7月10日公布了《機關事務管理條例》,條例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這是我國首個專門規范機關事務管理活動的行政法規。條例規定:應當按照總額控制、從嚴從緊的原則,采用定員定額方式編制機關運行經費預算,嚴格控制“三公經費”的規模和比例;規范政府采購活動,不得采購奢侈品、購建豪華辦公用房;加強機關資產管理,防止資產閑置浪費,提高使用效益;控制會議數量,加強因公出國(境)管理,保障公務、杜絕浪費、降低成本等。
早至2011年條例征求意見稿公布前,財政部首次公開中央的“三公”總賬,接著便是幾十個中央預算單位各自公開其“三公”分賬,隨后又有北京、上海、陜西等多個省級地方政府公開“三公”賬目……在此基礎之上,國務院法制辦通過條例,明確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機關運行經費支出公開制度”,顯然并不是對此前“三公”話題的一次簡單重復,而是一次根本性的質的飛躍和提升―――不僅將“三公”經費公開的范圍、層次大幅度拓展,而且將“三公”經費公開由一次臨時的行政行為強化為一種普遍、永久性的行政制度,并用法律的形式給予確立。這意味著今后“三公”經費公開將不再限于中央和省級政府,而是適用于全國政府;“三公”經費公開也不再是一種政府可以自由裁量、自主選擇的行政行為,而是一份必須履行、非此不可的行政法律責任。
由此,立法規范極大地填補了原有“三公”披露體系的漏洞,法律的強制性使披露行為不再是“可選”的行為,其作用在于,第一,對手握大量公有資源去向的人民公仆起到了震懾效果,所需承擔的法律后果使之不得不去掂量違規違紀所需付出的代價;第二,披露的范圍的擴大以及要求的細致化(在后文會詳細論述)能加大社會輿論的參與度,為人民監督政府創造了重要平臺,有利于公民意識的覺醒和民主法治的進步。
這一進度標志著“三公”經費管理和披露體系的進步。首先,披露范圍擴大了。意見稿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結合本級政府各部門的工作性質、特點和職責,按照總額控制、從嚴從緊的原則,采取定員定額方式,根據預算定額和開支標準編制機關運行經費預算。其次,提出的要求更細致、準確。第三,公開披露更廣了??h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機關運行經費支出公開制度,定期公布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因公出國(境)費等經費的預算、決算、績效考評情況。這意味著,今后公眾要求政府披露“三公”經費有了法律依據――但究竟能起到什么樣的作用還要看各地方政府的落實情況,這一點也被我們大創小組成員所注意到,其存在的漏洞與不足引發我們探討更加深入的思考。
在肯定此次歷史性進步之余,我們也必須充分意識到,要想真正實現這種權力法治的強化,目前法律體系中包括公開“三公”經費在內的制度建設仍然只是初步和有限的。一方面,上述這些制度規定本身還需要進一步細化、完善,如“三公”經費應公開到何種程度,是僅僅公布粗略的總體數字,還是細化精確到具體賬目?另一方面,要充分實現定期公布“三公”經費等制度的法治價值,也需其他一些更為基礎性的制度改革予以配套配合,比如確保財政公共性的預算制度改革、維護稅收法定原則的稅制改革等。
此外,我們也能從社會的監督發揮的巨大作用中看出現有條例中對于政府內部監督的缺失。立法規范了披露,卻無法對政府的實際運行產生規范,“三公經費”依舊存在并且耗用巨大,但也是不可缺失的。重要的是補充更加嚴厲的政府內部監管以及懲處細則。比如,紀委巡視日?;{入“三公”規范制度,部門間的監管,上下級的監管,應當明確每一筆花銷的數額,而且應當解釋每一筆花銷的用途,以利公眾判斷其合理性,出現了問題應有相應的條文明確規定懲處力度。
立法規范“三公經費”披露體系的最終作用,還是在于建設“服務型政府”,保證政府的權力在“陽光下”行使,人民的利益得以保障,壓縮或控制龐大的三公經費,我國能有更多地資源投入以解決教育經費不足、民生開支不足、扶貧資金不足、大病救助缺乏、失業救濟缺乏等方面的困難和問題,也會有更多的財力合理地投向涉及民生的公共領域,從而促進社會的公平公正與和諧穩定。
參考文獻
[1]“三公”經費公開,意義非凡的“第一次”.人民日報.2011.8.3.
[2]公開“三公消費” 時間表是個良好的開端.江南時報(南京).2011.3.10.
[3]三公改革應整體推動.中國.鐘聲.
一、畢業設計(論文)課題來源、類型
課題來源:經過老師推薦,自己慎重選擇后確定的方向與題目
課題類型:本課題屬于宏觀角度下的研究,通過對中國股市成長性的認識和對投資機會的定性研究,來分析和總結其兩者之間的關系。
二、選題的目的及意義
伴隨著中國經濟的秩序發展,中國資本市場也日益完善,法律法規的健全和執法力度的強化,使得股票市場公開、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則得以充分體現,中國股市經歷了2007年至2012年底長達5年的大熊市。股票價格已大幅度的下跌,相當一部分藍籌股具有投資價值,股票市場投資機會凸顯沒產業升級時新興產業在經濟中比重日益提升,政策扶持的行業未來增長的潛力相當大,對這些增長型行業在股票市場進行長期投資必將獲取豐厚的回報。但是中國股市仍然是一個相對不承受的新興市場,投資風險相對較高,因而研究中國股市的成長性與投資機會對引導投資者樹立正確的投資理念具有重要的意義。
三、本課題的研究狀況及發展趨勢
首先由于我們現在研究的是中國股市的成長性與投資機會,中國股市已經走過二十幾年,我們還是可以從他的成長性和其對應的投資機會來分析他們之間的關系。在我們之前也有很多人研究過同樣的課題我們可以從中取得一些十分有意義的借鑒。
《中國股市成長與宏觀經濟》作者周垂日;2000年出版,本文分析了中國股票市場發展近十年來,股市規模與國民生產總值及居民儲蓄的關系,并與處于迅速發展階段的美國、韓國股市的同類數據比較,中國股市發展速度較快,論述發展股市對中國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的意義。由于其主要研究的是中國股市與宏觀經濟的聯系,所以對投資者的價值并不是很大,而且它的出版時間較早。對現在的意義也不是很大。
《代價最小的股市路徑之爭——中國股市十八年的回憶與思考》作者劉紀鵬;劉妍;2007年出版,本文主要說的是從1990年深交所試運行和上交所正式運行起步至今,中國股市歷經十八個年頭,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十八年來,中國股市的成長史到底是一部不規范的成長史,還是一部國情和西方規范成功結合的發展史?到底是一個充滿了投機、泡沫和賭徒的賭場,還是和平崛起的中國不可或缺的主戰場?在中國二十九年的改革中,沒有一個領域像股市這樣,爭論如此之多、如此之激烈。"強調國情為主的實事求是派"和"強調海外規范為主的照搬照抄派"的爭論始終沒有停息。以股權分置改革為例,"市價減持"變"對價改革"導致天壤之別。因此,敢于正視這十八年發展史,客觀科學地總結我們在股市發展中的經驗和教訓至關重要。本文試圖從中國股市發展中爭論過的幾個焦點問題入手,對過往的發展脈絡進行梳理,以尋求中國資本市場未來發展的最優路徑。他給我們講述了中國股市的成長歷史,但沒有對未來的中國股市走勢進行展開分析。
《見證成長》作者周宏波;2011年刊登于《股市動態分析》<正>2010年,中國證券市場20歲生日,《股市動態分析》作為中國最刊創刊的專業性證券類期刊也見證了中國股市的成長歷程。而中國機構投資者初具規模也就是三五年內的事,每年的"最佳機構投資者"春節特刊也正在見證中國投資人成長的步伐。自2008年首次推出"最佳機構投資者"特刊以來,每年上榜機構風云變幻,新機構名字層出不窮,今年也不例外。這一方面表明中國投資者隊伍的不成熟。但另一方面,我們也欣喜地發現,開始有些機構連續兩年上榜,比如公募基金界的華商基金、華夏基金,私募機構的尚雅投資?!吨袊墒谐砷L質量及其對策研究》作者牟長利;龍子泉;2003年出版。本文主要給我們講述了我國的滬深股市自九十年代初成立以來,經過短短十余年的發展,取得了一系列的成就。以及對現在中國上市公司的總體質量分析。并給投資者以建議。
《中國股市暴漲暴跌背后的制度建設缺失》作者:王一靜,文獻來源:[J].現代商業,2008股市18年的成長,也是中國股市制度完善的過程。中國股市經過了兩年的股改,終于解決了積壓已久非流通股問題。本文就中國股市最近出現的一漲暴跌的行情,分析了中國股市制度存在的缺陷。說明我們國家的股市發展存在著制度的缺陷,需要更近一步的改進。
《從A股市盈率變化看股市投資機會》作者:金開安,文獻來源:[J].投資北京,2011<正>股市的低估,對于長期投資的價值投資者來說,是一個買入持有的好時機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以來,中國股票市場經歷了2009年觸底反彈,2010年到2011年長期盤整、交易低迷的弱勢階段。本文主要說了我們怎么利用市盈率來把握投資機會。
《危機下的中國投資機會》作者:馬晨文獻來源:[J].中國金融家,2009文獻主要講了大中華區是如何從一個地理概念轉變為一個充滿投資機會而且經濟結構互通的地域?中國的股市表現領先全球,哪些行業將出現最佳的投資機會?A股市場的短期和中長期走勢如何?流動性在其中起到什么作用?
《中國老齡社會養老產業的投資機會研究》作者:劉紅,唐繼碧,文獻來源:[J].會計師,2012,摘要:我國已進入老齡社會,"四二一"為主的家庭結構模式導致了養老方式從以家庭養老為主轉變為以家庭養老與社會養老并重的養老模式過渡,同時老齡化程度不斷加深,老年人口不斷增加,老年人收入也不斷增加,政府對養老產業大力支持,但是與此相對應的卻是養老產業的落后和養老產品、服務的嚴重缺失,因此,我國養老產業將迎來發展的春天,帶來巨大的投資機會。
《中國股市投資組合規模的進一步研究》作者:方少含,文獻來源:[J].山西財經大學學報,2011摘要:采用"滬深300"成分股中的280只股票,通過隨機抽樣的方法建立等權投資組合模型,實證分析了中國股市投資組合規模的非系統風險分散效應,計算了滬深A股系統風險總量,并從馬可維茨投資組合理論出發探討了合適的規避風險的投資組合。
《股市投資機會在哪里?》作者:劉浩,文獻來源:[J].卓越理財,2008,摘要:<正>2008年上半年,根據各種理論推算出的"鐵底"——5000、4800、4000、3500……,都沒能阻止股市大盤的下跌、再下跌,股指在所謂"鐵底"中一路暢行。大跌之后,下半年股市能否絕地反擊?《中國股市投資策略探討》作者:劉光彥文獻來源:[J].商業研究,2005,摘要:14年來中國股市大幅波動,暴漲暴跌的次數不計其數,許多參與群體損失慘重。然而,中國股市在讓投資者面臨巨大風險的同時,也給投資者帶來巨大的機會,認真研究中國股市的運行情況及漲跌機理,探討其投資策略是很有必要的。
《爭奪資源:故事遠未結束》作者:彭波,文獻來源:[J].證券導刊,2006,摘要:一年來,一邊是股改轟轟烈烈地進行,一邊是牛市如火如荼地展開,中國股市隨著最大的制度障礙的消除,被壓抑的上升動能開始逐步釋放,除了制度的原因,資源與能源、人民幣升值、消費升級被視為這輪牛市的開始。
《中國股市投資價值分析:基于行業角度》作者:錢競,文獻來源:[J].金融理論與教學,2012,摘要:自2008年金融危機爆發以來,又經歷了歐債危機,中國股市持續低迷,大盤指數不斷跌破低點,中國股市仿佛在一夜之間回到了十年前的水平。眾多股民被套,財富大幅縮水,基金公司普遍虧損。中國股市到底具不具被長線投資機會還有待考驗。
《中國股市投資風險結構性失衡分析》作者:李瑋,陳衛平,文獻來源:[J].中南民族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2008,摘要:從介紹股市投資風險特征著手,通過對中外股市風險結構的實證分析比較,指出了當前中國股市系統性風險比例過高,系統性風險與非系統性風險結構性失衡,并圍繞這一失衡現象對其成因、危害進行了分析。
《運用投資機會集方法研究公司成長性》作者:潘立生,任國宏,趙惠芳,文獻來源:[J].財會月刊,2010,摘要:本文使用投資機會集方法并選用我國滬深兩市制造業上市公司作為樣本來度量公司的成長性,并對投資機會集方法和傳統的托賓Q值方法和市凈率方法進行有效性檢驗,結果表明:投資機會集方法比托賓Q值方法。
《時變性投資機會條件下的戰略資產配置決策:理論與中國實證》作者:范利民,陳浩武,文獻來源:[J].管理工程學報,2010,摘要:本文分析了投資機會的時變性特征對長期投資者戰略資產配置決策的影響并實證,表明時變性特征降低風險資產長期收益率條件方差的增長速度,降低其在長期投資視角的風險。
從上我們得到:中國股市成長性與其他的一些因素之間的關系,或者是投資機會與其他的因素之間的關系??梢越梃b他們的分析方法和分析思路。有利于我們選擇正確的研究方向。
四、本課題主要研究內容
論文在廣泛閱讀相關資料和研究成果、理論,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對我國股市的成長性與投資機會進行研究。論文通過對中國股市的成長性,投資機會各自分析和實證研究后得出兩者之間的關系進行研究分析,最后綜合理論與實證研究得出結論并提出相關建議。以下為提綱:
第一章,緒論部分主要是說明本文的研究意義和背景、概述本文的研究內容。
第二章,詳細說明中國股市的成長性,對中國的成長性展開分析
第三章,詳細說明中國股市的投資機會,并研究不同時期的投資機會是怎樣變化的
第四章,通過選取樣本和萃取數據對中國股市的成長性與投資機會之間的關系進行分析
第五章,對本出總結,同時通過本文的研究提出相關建議。
五、完成論文的條件和擬采用的研究手段(途徑)
首先,通過研讀國內學者對于這一問題的各類研究成果,并以此為思路來尋找出我所需要進行的宏觀方面的研究。
其次,借鑒國內學者的理論成果及實證檢驗成果找出我的研究所需要的數據與實證方法,并找出各類實證檢驗結果的相同于不同之處,提出我所要研究的問題的理論依據及實證分析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根據理論與實際的結合找到能夠驗證我問題的方法。
再次,對我所研究的問題進行分析,此部分相對于前面較理論化,但是會更加具體到細節。
六、本課題進度安排、各階段預期達到的目標:
1.2.28-3.6:確定論文題目,明確論文目的、內容及進度安排,開始查閱資料。
2.3.7-3.20:收集資料,撰寫任務書和文獻綜述。
3.3.21-3.27:收集資料,完成開題報告。
4.3.28-4.3:整理資料,擬定論文大綱。
廉政建設新形勢下國家出臺《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財政部制定了多項費用管理辦法,對包括差旅費、培訓費、會議費、外賓接待費、咨詢費、勞務費、評審費和講課費等一系列政策進行調整。為加強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規范財務人員的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既要保證單位工作的正常開展,又要最大限度的節約開支,對財務人員的知識更新顯得尤為重要。財務人員面對大量的政策變動,應主動學習相關文件精神,靈活運用到財務核算的實務工作中來。隨著國家反腐倡廉力度的加大,關于事業單位腐敗的負面報道大量涌現,屢見不鮮。根據媒體已經曝光的腐敗案例,結合實際工作,財務人員應對容易假造的地方進行財務預警,并匯總形成書面報告,及時發現可疑事項,為審計監督提供線索。
一、差旅費
差旅費支出范圍包括工作人員臨時到常駐地以外的地區公務出差所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日常財務核算中應注意差旅費報銷的幾個要件:出差要經過部門負責人審批、具有往返車票和住宿票。在實務中,要警惕同一個工作人員在單位工作期間同時又在A地出差、在B地出差期間同時又在C地出差,或多次出差合并成一次出差來套取差旅補助。凡出現過這類現象的工作人員便進入預警范圍,定時記錄成報告,匯總到財務與審計部門,對其再報銷差旅費應多加注意。
二、會議費
會議費支出范圍包括會議住宿費、伙食費和其他費用。其他費用包括會議租金、交通費、文件印刷費、醫藥費等。交通費是指用于會議代表接送站、以及會議統一組織的代表考察、調研等發生的交通支出。會議代表參加會議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應回所在單位按差旅費報銷。日常財務核算中應注意會議費報銷的幾個要件:預算表、會議審批文件、會議通知及參會人員簽到表和電子結算單等憑證。對未列入年度會議計劃、超范圍和超標準的開支不予報銷。
在實務中,要警惕本單位工作人員為主或全為本單位工作人員的本地會議。這類會議大都無住宿費發生,主要報銷伙食費,會議咨詢費和講課費。存在較大的報銷聚餐費,套取咨詢費的可能,應引起財務人員的重視。
三、勞務費
勞務費是個人獨立從事各種非雇傭性勞動所取得的報酬,是指除評審費、咨費以外的非工資性勞務報酬。目前實務中存在兩種勞務費的報銷情況,一種是在稅務機關開據了勞務發票的,一種是經部門負責人同意直接領取的,俗稱白條報銷。
為便于財務核算,分兩種類型的勞務費來審核報銷依據。一種是外單位人員,一種是本單位人員。兩種類型的勞務費均應說明提供勞務的時間、地點、人員身份信息、電話和工作量等內容。對本單位工作人員一律不使用現金結算,對外單位人員的勞務費盡量通過銀行支付系統結算,以降低套取勞務費發生的可能性。要警惕頻繁地、長期地領取勞務費的支出行為,對因同一工作內容發放的勞務費、同一人員同一時間因不同工作內容的勞務費都應當列入財務預警范圍。
四、辦公費
辦公費支出范圍包括購買辦公用品、文具、圖書、電腦耗材、材料、配件和低值易耗品和打印復印費等。辦公費的報銷依據較簡單,有正規的發票和購買明細即可,是最容易出現套現、違規支出和固定資產流失的。在實務中,對于多次購買存儲器,電腦配件,大量的進行打印復印事項,或者多次在同一家供應商處購買以上物品的應納入財務預警范圍,比如說同一部門一年內購買了許多的U盤,電腦耗材、大量采購復印紙,每逢過節前后便支出辦公費,采購量大大超出了正常的業務需要量,不合常規。往往這些票據的背后隱藏的是購買或違規發放一些不合規定物品套取財政資金的違紀行為,拆分固定資產化做流動資產,避免復雜的報銷手續,并造成國家財產流失的不合理行為。
在新形勢下建立財務預警機制,可以有效的防范事業單位財政資金的濫用,為國家懲治腐敗,改進黨的工作作風提供最有力的保證。作為一線財務人員應認真學習財經法規制度,主動傳達費用管理辦法的精神,規范財務報銷流程。另外,還應結合以下幾個便捷方法,提高財務核算的效率。
(一)大力推進無現金結算模式
隨著實行公務卡結算方式的推廣與全面覆蓋,可以大大減少現金支出的額度,降低套取國家財政資金的可能性。加強對資金使用范圍和用途的全面監控,實現對財政預算資金和專項資金的動態管理。在報銷時,財務人員可進入公務卡結算系統查詢刷卡記錄并予以審核報銷。由于公務卡消費會在銀行系統留下痕跡,可在很大程度上避免違規開票,虛開發票套現的行為發生。對于非公務卡結算方式的支出,可以盡量轉入本人銀行帳號中,不得開據現金支票。
(二)公開“三公經費”報銷情況
單位可以定期將賬中公務用車費、公務接待費和公務出國費予以公示,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公開“三公經費”不僅是加強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要求,也是預防腐敗的重要手段。
(三)全面推行網絡報賬
隨著會計電算化和網絡化的深入發展,網上申請經費,財務人員遠程審核已經成為許多單位的流行做法。進行網絡報賬不僅僅可以提高財務核算效率,節省工作時間,將財務人員從瑣碎的財務事項中解脫出來,比如工作量極大的憑證錄入工作就交由計算機自動生成,可以將財務人員的精力轉移到全面的財務預警監控上來。財務人員更多的參與財務管理,為財政資金的正常使用提供人員支持。
參考文獻
政府采購是政府影響國民經濟的一種強有力的宏觀調控手段。建立規范的政府采購制度是規范政府采購行為,保障我國經濟健康發展的需要。我國在建立市場經濟體制的過程中,要從自身實際出發,借鑒國外經驗,并根據國際慣例,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政府采購制度。
一、政府采購法律制度亟待建立
政府采購是當今世界各國政府管理社會經濟生活的一種重要手段,它是指各級政府及其所屬部門和機構,為了開展日常財務活動或為公眾提供服務的需要,在財政的監督下,以法定的手段、方法和程序,從市場上購買商品、服務和工程的行為。由于我國正處于市場經濟發展的初期。人們對政府采購的認識不夠全面、深入,使在國內、國際市場上都具有相當規模的我國政府采購,缺乏完善、統一的法律制度規范。
在我國不同地區和部門頒布的政府采購法律文件中。對政府采購的界定、政府采購主體、政府采購包括的內容、管理政府采購的機構等都規定的不盡相同。在其它方面,也存在同樣的差異,因此導致了管理上的混亂和采購上的不規范。建立政府采購法律制度,可以克服上述弊端,統一規范政府采購行為。
由于缺乏統一、完備的政府采購法律制度。各級政府的財政支出各自為政,環節多,單價高,采購方式不規范、不透明,導致盲目采購、重復采購等浪費現象依然存在。盡管在一些地方和部門已頒布實施有關規定,但由于其效力低,內容差異大,也難以發揮其應有的效果。
二、政府采購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則
“三公”原則就是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公開原則是世界各國管理公共支出的一個共同原則.因為政府采購合同是采購機關使用納稅人稅款和其它公共專項投資簽訂的買賣合同。在采購中必須對納稅人以及社會公眾負責。因此。要求政府采購依據的法律、政策、采購項目、合同條件、投標人資格預審和評價投標的標準等都必須對社會公開,以便公眾和檢察、監督機構進行審查、監督。
效率原則也是各國常見的采購原則。效率包括經濟效率和管理效率兩個方面,經濟效率要求政府在采購過程中,能大幅度的節約開支,強化預算約束。有效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實現市場機制與財政政策的最佳結合。
三、政府采購法律制度的功效
政府采購是政府與供應商之間進行的交易。由于政府是市場中的最大消費者。而且政府采購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在競標過程中執行嚴密、透明的“優勝劣汰”機制。所有這些都會調動供應商參與政府采購的積極性,而且能夠促使供應商不斷提高產品質量、降低生產成本或者改善售后服務。以使自己能夠贏得政府這一最大的消費者。所以.供應商競爭能力的提高叉能夠帶動整個國內市場經濟的繁榮昌盛。
四、政府采購法律制度的作用
1.提高供應商的競爭能力
政府采購的方式很多,有公開招標、兩階段招標、尋價采購、單一來源采購等多種方式,其中公開招標是運用最多的一種方式。但不論是采取哪種方式,在政府采購的過程中都要遵循競爭性的原則。通過公開招標采購,政府可以邀請到很多的供應商、承包商或勞務供應者來競標,形成一種有利于政府的買方市場,從而使政府能夠獲得比較價格利益和更優質的產品或服務。因此。各供應商必須不斷地提高自己的競爭能力,從而在眾多的供應商中嶄露頭角,被政府“相中”。
2.給整個市場經濟注入活力
政府采購必須遵循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這三條原則可以維護供應商的利益.極大地調動供應商的參與熱情,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注入新的活力,并帶動整個市場經濟的繁榮。
首先,政府采購遵循公平原則。具體來說,這包括三個方面:一是競爭主體準人的公平性.即允許所有有興趣的供應商均可參加投標;二是競爭規則的公平性,即資格預審和評標的標準要一致;三是供應商獲取信息的公平性,即所有參與投標的供應商都應平等地從政府那里獲得完全信息。
其次,政府采購遵循公開原則。這一原則主要是通過嚴密的政府采購法律、法規來體現的。由于政府采購的批量大,對經濟的影響也大,所以采購活動的程序、過程一定要體現透明、公平的原則。公開的采購程序一方面具有可預測性,使投標供應商可以計算出他們參加采購活動的代價和風險。從而提出最有利的競爭價格:另一方面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內部交易”或“黑箱操作”,從而增強潛在投標商參與采購并中標的信心。
再次,政府采購遵循公正原則。其核心是“標準的統一”。該原則要求采購部門給予所有的供應商相同的待遇。而不應該存在歧視性。它是提高供應商廣泛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有效保證。
3.有助于我國產品打入國際市場
這可以從兩個方面進行解釋:一是由于國內政府采購市場的不斷完善,調動了國內供應商的參與積極性,并促進其競爭能力的提高.這種競爭能力的提高有可能使這些供應商步人國際市場;二是從政府采購市場開放的對等性來看.我們可以充分利用雙邊或多邊條約的優惠待遇參與國際競爭.使供應商能夠在國際市場上得到更多錘煉的機會.提高國際競爭實力。
從長遠看,經濟全球化、一體化的趨勢不可阻擋.政府采購市場的開放也是必然趨勢。雖然我國沒有正式聲明開放政府采購市場,實際上國外供應商早已進入我國政府采購市場。我國政府機關采購商品或服務的領域也早已延伸到國外。
4.有效防治腐敗
首先,政府采購制度,能克服以往分散購買的弊端??捎行У胤婪豆膊少忣I域的腐敗。政府采購,不僅是一種簡單的消費行為。而且是一種制度。在這種制度下,各種支出納入統一賬戶.受到財政部門全方位監督。它的主要實現形式是招標。這一方式以公平、公正、公開為基礎,通過招標廣告,公開采購信息,使有能力的企業,都有機會參與競爭。
一、問題的提出
昆明“PX項目”從2012年底開始引起公眾關注。2013年5月4日,3000多名昆明市民齊聚市中心南屏廣場對傳聞中新建PX煉油項目表達抗議,就此,傳聞演變成群體性事件,這時官方才出面回應,并召開新聞會,表示將充分尊重群眾意愿,利益方中石油也稱項目“不含PX裝置,也不生產PX產品”,但輿論質疑聲依然不斷,于是昆明市政府于5月13日召開懇談會,邀請市民、網民、專家互動,聽取不同的意見。
無獨有偶,2007年的廈門“PX項目”事件,起初院士的建議及政協委員的提案,未能阻止該項目的上馬,反而有加速的趨勢,直至2007年市民上街“散步”,才引起了相關部門的重視,隨后召開新聞會、公眾座談會、并發起網上投票,最終因公眾反對,該項目終才得以拆建。
依筆者看來,在群體性事件中,公眾的不滿情緒一旦被激發,極易產生嚴重的后果,輕則造成財產損失,重則危及人身安全,諸如公眾上街“散步”、集體上訪等群體性事件,只是人們在訴求無門后的無奈之舉。同樣的PX項目,為何兩次引起公眾上街“散步”,且直到公眾上街“散步”,才引起政府的重視,開始召開新聞會、懇談會,聽取公眾的意見?難道說公眾參與政府決策就只有上街“散步”這一種途徑可行嗎?為此,本文將對公眾參與權的實現問題予以探究。
二、公眾參與權的概念分析
“行政決策中引入公眾參與機制是現代民主政治的產物,在發達國家,公眾參與已經成為行政法的核心價值之一”,而我國由于行政法本身起步較晚,發展不夠完善,相應的政府決策中公眾參與權的發展也并不是十分充分。公眾參與權概念是學者在研究相關公眾參與理論的過程中提出的。
有學者提出“公眾參與權是一種集知情權、 參與權、 表達權、 監督權四權于一體的復合性的權利”。筆者認為,這種將公眾參與權劃分為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四權的做法欠妥,因為這四種權利的界限并不是十分明晰且有重疊:第一,表達權可否被參與權所吸收?第二,監督權可否被知情權與參與權共同吸收?第三,公眾參與權又包括參與權,這兩個參與權含義是否相同?表面上看,前者的含義廣于后者,可同樣的詞語表達不同的含義,就讓參與權的概念更加模糊不清了。公眾參與的定義有如下觀點,著名學者俞可平認為,公眾參與是“公民試圖影響公共政策和公民生活的一切活動”。賈西津的觀點是,公眾參與“指公民通過各種途徑影響政府及其決策的過程,包括選舉中的投票參與,以及公共政策參與等”。蔡定劍教授認為是:“公共權力在進行立法、制定公共政策、決定公共事務或公共治理時,由公共權力機構通過開放的途徑從公眾和利害相關的個人或組織獲取信息,聽取意見,并通過反饋互動對公共決策和治理行為產生影響的各種行為?!?/p>
綜合各學者之意見,筆者認為,政府決策中的公眾參與權是指社會普通民眾以及受行政決策影響的利害關系人、組織以及專家學者等通過法定的程序直接參與到行政決策過程中,表達自己的意見,以促進政府決策民主、公正與科學的權利。公眾參與權在內容上至少要包括公眾對政府信息的知情權、公眾意見的表達權以及意見不被采納的救濟權。首先,知情是表達意見的基礎,公眾只有在充分掌握信息的前提下,才能保證所表達之意見的合法性與合理性。其次,意見表達是公眾參與的關鍵一步,公眾只有將意見表達于行政機關,決策者才能了解到公眾的意見,進而影響到決策的制定。最后,在公眾意見不被聽取,致使其合法權益遭受損失時,應有相應的救濟渠道。
三、公眾參與權的法律依據
(一)憲法依據
公眾參與權作為公民的一項權利,在我國憲法中雖沒有明確列舉于公民基本權利與義務一章,但這并非意味著公眾參與權無憲法依據。《憲法》第2條中規定:“人民依照法律的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方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北緱l實質上就是憲法賦予了公民在國家事務、經濟和文化事業、社會事務中的參與權。需指明的是,法條中使用的是“管理”二字,而“管理”二字的介入程度明顯重于“參與”,根據法理的“舉重以明輕”原則,管理權尚有,況參與權乎?
(二)法律、法規依據
公眾參與行政決策是民主政治建設的必然趨勢,然而,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并未全面建立公眾參與行政決策的制度,只是在一些單行法中有些原則性的規定,例如,《價格法》第22條規定:“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制定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應當開展價格、成本調查,聽取消費者、經營者和有關方面的意見。”再如,《婦女權益法護法》第9條規定:“婦女有權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此外,還有公眾參與環境決策方面的法律如:《環境影響評價法》、《環境信息公開辦法》等;公眾參與城市規劃的法律、法規主要有《城鄉規劃法》、《城市規劃編制辦法》以及各地方制定的城市規劃的地方性法規等。
從總體上看,我國的公眾參與立法不少,但大部分沒有詳細的程序性規定,在現實中也就難以真正落實。
四、公眾參與權的行使途徑問題分析
目前,我國行政決策中公眾參與權的行使途徑主要有申請政府信息公開、聽證、座談會、論證會、民意調查等,方式多樣,規制有限。公眾參與在我國目前尚處于初始階段,公眾參與方式還存在眾多問題。
(一)信息公開
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政府信息公開分主動公開和申請公開兩種。對于涉及公民、法人切身利益的信息;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的信息;反映行政機關機構設置、職能、辦事程序等情況的信息行政機關要主動公開。除此之外的其他信息須依申請公開。申請公開的結果可以是公開,也可以是不公開,決定權在行政機關。且不說行政機關會不會以各種理由拒絕公開,即使同意公開,公開的程度如何,是公開內容還是公開結果,在法律沒有做出具體要求的情形下,行政機關往往會選擇公布結果,缺乏詳細的解釋說明。 “三公”經費的公開就是一個例子,“三公”經費直接牽動著每個納稅人的神經,其公開意義重大,可結果人們看到的只是一個個驚人的數字,數字背后又是怎樣的情形,人們依舊無法知曉。
(二)聽證
政府決策中聽證,是指政府機關在決策過程中,公開聽取利害關系人意見的行政程序,《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中都有關于聽證范圍和聽證程序的規定,在幾種公眾參與權的行使途徑中是規定的最詳細的一種。可在中國聽證卻備受學者批評,聽證會“走形式”、價格聽證會“逢聽必漲”……依《行政許可法》第46條之規定,是否舉行聽證的事項除了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少數事項外,其余事項是否舉行聽證一律由行政機關決定。其次,在聽證過程中,聽證主持人的選擇至關重要,而在目前的制度下,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在主持人的選擇上,擁有的僅僅是申請回避權,而是否回避,由行政機關決定,行政機關與關系人處于不平等地位,無法有效保障申請回避人的權利。再次,聽證筆錄的效力問題,依《行政許可法》之規定“行政機關應當根據聽證筆錄,做出行政許可決定”。規定已相當明確,可究竟該如何保障行政機關根據聽證筆錄,做出決定?
(三)座談會
關于座談會,法律并沒有詳細的程序性規定,其召開之具體方式都是由行政機關自己決定。其不足之處有:第一,召開比較隨意 ,在政策制定中是否要召開以及如何召開由決策者根據其現實情況來決定,并沒有制度化的約束,有時這取決于決策者的素質。第二,公眾參加座談會是被動的,是否能參加由決策者來決定。第三 ,能夠參加座談會的人員未必就是多數民眾真實意見的代表,有時他們只能代表自身或者代表決策者的意見。第四 ,決策者對與會者之意見,聽還是不聽由自己決定,無法保障其政策建立在民意的基礎之上。
(四)論證會
論證會是由行政機關召集一部分專家、學者就某些專門性問題進行討論,據此做出決策的方式。論證會可在一定程度上保證政府決策的科學性,但同時論證會的參與主體僅有部分專家、學者,參與人數一般比較少,普通公眾一般不參加。在此過程中,究竟哪些人可以參加,是由決策者來決定,在決策者的控制之下:第一,專家、學者能否秉持科學的態度,從專業的角度大膽講真話無法保障。第二,如果專家的意見是科學的,決策者是否會采納,仍由決策者自己決定。論證會會同樣“走形式”也并非不可能。
(五)民意調查
民意調查往往針對不特定多數人調查,也多是以不記名方式進行,能夠盡可能讓多數人充分、真實地表達自己的意見。但民意調查結果究竟能對決策起到多大作用,公眾也無法得知。
綜上,盡管法律、法規賦予了公民在政府決策中的參與權,也提供了參與途徑,但這些途徑能否真正落實,落實到何種程度,決策者享有最大的話語權。再者,即便形式上落實后,公眾的意見究竟能對政府決策起到什么樣的作用,公眾無法知曉。
五、公眾參與權的實現機制
公眾參與權包括知情權、表達權及救濟權,即利害關系人有權了解政府的信息;有權對政府的決策發表意見,提出疑問,或者參與實施;如果利害關系人的知情權或者參與權受到侵害,有權要求救濟。因此,可從以下方面保障公眾參與權的實現:
(一)完善信息公開制度
信息公開是公眾參與的前提,信息公開不僅要公開結果,更重要的是公開決策過程、決策的依據。
(二)行政決策中公眾參與權的法律化
有學者提出將公眾參與權入憲,以此來保證參與權的實現。而筆者認為,即便入憲也難以保障其實現。公眾參與權的法律化不該流于表面,僅僅規定公民有權怎樣,法律應為公眾參與權的實現提供保障,就該規定相應的程序,行政機關應履行的義務,以及不履行時負責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三)完善公眾參與權的啟動機制
不論是公眾申請信息公開、還是要求聽證均由行政機關決定是否啟動,而行政機關啟動的標準不夠明確,座談會、論證會、民意調查更是由行政機關自行決定是否啟動。法律能做的就是為參與權的啟動提供具體量化的標準,在此,可借鑒美國動議權的啟動模式,對某項事件的決策,可規定人數限制,當達到一定的人數后,政府就該啟動某項公眾參與途徑。
(四)創設公眾參與權意見聽取機制
公眾參與到行政決策中,并在行政決策中表達了自己的意見。但意見是否對政府決策發揮作用,公眾往往無從得知。為此,可實行公眾參與的書面化,公眾意見及決策者對意見的答復均要求書面,如果決策者不作為,公眾可以此為證據提出救濟。再者,可適當引入第三方,由第三方來監督公眾意見的采納。
摘要:中國是世界白酒第一大國,擁有世界最大的白酒生產和消費市場。高端白酒和中低端白酒是兩個不同的目標市場,由于中低端白酒消費人群龐大且大多是長期消費的普通消費者,其仍將是市場的消費主流。本文在中低端白酒的定義與特點的基礎上,分析了貴州中低端白酒的市場環境和營銷策略,為貴州白酒企業的中低端白酒營銷策略實施提出了參考建議。
關鍵詞:貴州;中低端白酒;營銷策略一、引言
白酒產業是貴州省支柱產業和特色優勢產業,2012年國務院2號文件《關于進一步促進貴州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支持和鼓勵貴州“積極發展特色輕工業”,尤其是“利用赤水河流域資源和技術優勢,適度發展名優白酒,確保產品質量,維護品牌聲譽,推動建設全國重要的白酒生產基地”。目前,貴州省白酒生產企業達到527家,其中獲得生產許可證的企業255家,但是,除茅臺酒、董酒、習酒等知名白酒以外的絕大多數貴州白酒企業都以生產和銷售中低端白酒為主,且普遍還處于賣酒求生存的發展狀態,只有青酒、金沙回沙酒等少部分白酒企業實現了市場突圍,成為具有全國影響力的品牌,面對日益壯大的白酒市場,貴州中低端白酒可通過調整和創新營銷策略以提高在中國白酒市場的市場份額。
二、中低端白酒的定義與特點
白酒為中國特有的一種蒸餾酒,由淀粉或糖質原料制成酒醅或發酵后經蒸餾而得。白酒根據其市場單瓶銷售價格可劃分為超高端(600元以上)、次高端(200元―600元)、中高端(50元―200元)、中低端(50元以下)。貴州中低端白酒有習酒、金沙回沙酒、青酒、勻酒、國臺、笨人煮酒、老土酒、林城老酒、黔龍土窖、豐谷酒、平壩酒等眾多品牌。
高端白酒和中低端白酒各有特點,是兩個不同的目標市場,兩者在產品定位、消費行為、渠道結構、交易方式等方面有諸多差異。中低端白酒市場主要以中小城市和縣城鄉鎮為中心,以農民、農民工和工薪階層為代表的中低收入群體為消費主體,特點是市場管理松散,規范程度極低,市場競爭程度激烈,新品推廣成本較低,但渠道和終端極為分散,消費需求的個性化和多樣化特征不明顯,對產品價格的變化極為敏感。
三、貴州中低端白酒的市場環境分析
1.貴州中低端白酒的市場現狀。2008-2012年,白酒制造業銷售收入總額五年間平均增長速度為31.70%,高于工業五年20.29%的平均增長速度。2012年我國白酒行業銷售收入4466.3億元,利潤總額818.6億元,收入利潤同比分別增長26.8%和48.5%。產量和產值排名行業前五位的五糧液、茅臺、劍南春、瀘州老窖和沱牌集團占行業銷售額的40%。為了在激烈的競爭中獲取競爭優勢,全國知名品牌關注中高端白酒市場并利用雄厚的企業實力迅速擴張,地域強勢品牌專注區域市場并利用在本區域多年的精耕細作而形成區域競爭優勢,使得中低端白酒企業的生存空間和利潤空間越來越小。尤其在近年“三公”消費被遏制的背景下,高端白酒遭遇“寒冬”,不少知名高端酒企已經在向中低端市場布局,針對不同需求和不同層次的消費群體,分別推出不同的品牌,這使得本就比較飽和的中低端白酒市場將競爭愈加激烈。
2.貴州中低端白酒的現實困境。貴州中低端白酒品類和品牌眾多,競爭激烈,集中度低,營銷粗放,面臨著諸多現實困境。首先,產品同質化現象嚴重,產品口味、風格相似,產品包裝雷同,產品更新換代快,而真正能夠被市場長期接受的主打產品較少。其次,品牌經營意識較差。除了少數知名品牌外,大多數貴州中低端酒還處于低層次的品牌管理水平甚至無品牌運作意識。再次,營銷手段簡單粗放。大多采取終端大范圍鋪貨,用終端促銷政策刺激市場銷量是許多廠家最常用的營銷手段,這僅僅是完成了庫存的初步轉移,并沒有實現真正意義上的產品銷售。最后,整體營銷費用較高。用工成本不斷增長,渠道和終端費用以及促銷費用也持續增長,而且大多數酒企缺乏費用管理意識,使得銷量的增加卻沒有帶來盈利的增加。值得一提是,政策和行業風險不斷加大,國家宏觀政策的持續調控和白酒原材料成本的逐年升高,使得越來越多生產和銷售中低端白酒的中小型企業面臨著很大的生存壓力。
四、貴州中低端白酒的營銷策略現狀分析
1.產品策略。產品策略是企業營銷策略的基石,貴州多數中低端白酒企業缺少真正的產品細分策略,產品看似很多,幾個系列幾十種產品,但普遍沒有主打產品和拳頭產品,沒有一個響當當的品牌,沒有一個產品是企業核心利潤的來源,更沒有一個具有統領全線、帶動其它產品銷售的核心產品。
2.價格策略。中低端白酒企業的目標消費者是中低收入群體,在定價策略上更應考慮到其消費特點,并結合企業自身利益、產品定位、競爭狀況、市場需求等因素制定相關產品的價格。貴州中低端白酒價格策略有產品價格和銷售渠道的價格體系等因素,由于市場競爭和渠道選擇的需要決定了白酒各種產品的價格及定價方式存在差異,目前,貴州中低端白酒有價值認知定價法、跟隨定價法和成本加成定價法三種定價方式,價格體系包括出廠價格、經銷商價格、二批商價格、零售價格等4種類型。
3.渠道策略。通過營銷渠道才能把處于市場的兩端的白酒生產者和消費者兩者有機的連接起來。中低端白酒市場主要的營銷渠道模式有經銷商制、直銷渠道模式和平臺式渠道模式,渠道策略的發展趨勢是渠道多元化競爭、扁平化發展、分銷層級逐步減少。中低端白酒的渠道終端包括商超、酒店、餐飲店、煙酒店、便利店、批發部、團購、定制、直銷、移動展示與銷售等等。
4.促銷策略。促銷策略的正確地制定和合理地運用能使中低端白酒企業在市場競爭中獲得較大的產品銷量和經濟利益。貴州中低端白酒在商場和超市的促銷手段主要以抽獎、買一贈一、人員促銷(包括展示、贈飲)、贈送禮品等方式為主,在酒店和餐飲店的促銷手段主要以開瓶費、刮獎、人員促銷、隨贈小禮品等方式為主。
五、貴州中低端白酒的營銷策略實施意見
中低端白酒業的競爭形勢日益嚴峻,已從廣告大戰、價格大戰、“渠道為王”及“盤中盤”的終端爭奪的無序競爭逐漸進入了品牌和文化相結合的理性競爭時代。因此,貴州中低端白酒應在全面市場調查的基礎上,綜合發揮營銷組合的作用,首先確定適合中低收入群體的產品策略,調整和優化企業的產品結構,可采用成本導向定價法來設計價格體系,創新營銷模式,豐富營銷渠道,優化運營流程,激勵營銷人員,同時通過渠道下沉和分銷層級扁平化降低渠道流通費用,減少產品容量和壓縮銷售費用,以適應中低收入群體對中低端白酒的價格預期,有效使用各種促銷手段以提高貴州中低端白酒在中國白酒市場的市場份額。
本文屬于貴州財經大學2012年度在校學生科研資助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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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量大面廣,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占有絕對的優勢,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比如拉動經濟增長、吸納社會就業、推動技術創新、縮小貧富差距等,都是大型企業無法替代的??梢哉f“大企業強國,小企業富民”。僅以浙江省為例,據上一次經濟普查,截止2004年底,浙江擁有各行業中小型企業30.41萬家,資產總量達到35683.81億元,2004年實現營業收入27703.85億元,吸納從業人員1130.71萬人;企業單位數為全省企業單位數的99.6%,資產總量達到82.6%,營業收入達到71.7%,從業人員占到82.7%。以該省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為例,2004年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上交的稅金總額為3773.83億元,其中,僅中小企業上交稅金總額就達到677.15億元,占了87.5%。但在本次金融危機及經濟蕭條過程中,中小企業受到的影響又最大。2012年上半年,浙江省規模以上工業中小企業實現增加值4059.27億元,12.06%的同比增長,比大型企業增加值同比增速低0.21個百分點。全省中小企業發展總體運行呈現以下幾個特點:一是生產與銷售雖然穩定增長,但增速比去年略有回落;二是出口雖然保持較快增速,但占銷售產值的比重在持續削弱;三是經濟運行雖然質量良好,但企業效益提升遭遇“天花板”;四是產業機構雖然調整加速,但整體轉型仍難如人意。上半年主要經濟指標逐月有所回落,中小企業面臨較大經濟增長壓力。中小企業的困難雖然有多方面多層次原因,但認識問題上的缺陷,是影響當前中小企業進一步發展的重要因素,可謂“牽一發而動全身”。特別是一些影響中小企業發展的觀念改變還沒有完全到位,已成為影響廣大中小企業特別是當前特殊經濟情況下中小企業進一步發展的前置性障礙,需要予以廓清和糾正。
一、中小企業認識問題的理論梳理
理論是實踐的先導,思想是行動的指南。中小企業的發展問題,從某種程度和角度上將,其實質是中小企業思想認識問題。特別是在若干重要問題上的理論認識問題,極大地關系著中小企業的興衰成敗。
手工作坊可以說是最古老的“中小企業”。大工業由手工作坊演化發展而來,但迅速替代中小企業,在此過程中,英國出現“手工業淘汰論”,德國歷史學派提出“手工業或小工業沒落論”,馬克思在《資本論》中深刻分析到,對剩余價值的追逐必然導致資本的集聚和集中,對中小企業的發展前景也做了不容樂觀的估計。19、20世紀之交,大企業發展迅猛,但負面作用也日益顯現;中小企業破產現象頻出,但其重要性日益提升,在這種矛盾交織的情況下,許多理論學家從大企業與中小企業“互存互補”的角度,論證了中小企業存在的必然性。這些理論包括馬歇爾提出的大中小企業共同構成“生物鏈”、企業經歷“生存——發展——衰亡”生命周期的“生物學理論”;張伯倫、羅賓遜夫人則從“產品差別性”和“市場不完全性”論證了不同規模中小企業存在的可能性與必然性;喬治·施蒂格勒則指出,某行業“最佳經濟規模”是一個區間而非一個點,在這個區間帶內有中小企業存在的廣闊空間。后面的理論,除了“技術創新論”,基本上是在上述理論基礎上的衍生。
我國中小企業的存在理論主要形成于改革開放以后。最開始是“補充論”,認為中小企業(民營企業)是大企業(國營企業)的有益和必要的補充。然后發展到“重要組成部分論”,認為以中小企業為主體的非公有制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F在逐漸興起的是“統籌城鄉二元結構論”,認為大量的中小企業(鄉鎮中小企業)在破解城鄉二元結構中發揮了橋梁和紐帶作用。
那么,中小企業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到底發揮著什么樣的地位和作用?政府扶持重點應該扶持大企業大集團還是中小企業?中小企業量大面廣均量小,怎么扶持?這些都在相當程度上困繞著政府和社會各界對中小企業的準確認識。這些問題的形成有深刻的歷史淵源,包括“抓大放小”的歷史慣性和中小企業自力更生的“印象后遺癥”,至今影響著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和推進。
二、中小企業認識問題的實踐梳理
兩大問題一直制約著中小企業在實踐中擁有更大舞臺,發揮更大作用。一是“抓大放小”的歷史慣性。改革開放初期改制,提倡“抓大放小”,抓大主要是抓國營大企業,放小也主要是放國營小企業,當時對民營企業還是比較慎重管理的,在相對程度上,民營企業處于“既不被扶持(抓)”,也不被放(放權)的尷尬境地,基本上是“自生自滅”。在本世紀頭十年,“物以稀為貴”,追求“世界500強”“中國500強”“省級500強”“市級上百億”“縣級上10億”等規模經濟的沖動,再一次提升了“抓大放小”的強度,這時,以規模而非所有制“論英雄”,中小企業很難得到扶持優惠;金融危機爆發后,社會各界逐漸統一了對中小企業存在必要性、發展重要性、突破可能性、扶持必然性等的認識,“抓大扶小”成為主旋律。但遺憾的是,一些地方對中小企業的“重視性”與“操作性”脫節。在文件描述中,中小企業的重要性被提到了空前的高度,但真正操作中,有的地方卻自覺或不自覺排斥中小企業,如在地鐵運營中主張因地鐵特殊性而剝奪小企業招標資格,優惠大型連鎖企業等。
二是抓中小企業“重點難突出”“成效出得慢”。中小企業量大面廣,容易使人感覺無從抓起,不像大企業一拿就是一重點,掰著手指頭就能“如數家珍”,因此許多官員感覺中小企業“不好抓”。而且抓大企業舉措明確,核心抓投入就行了,思路清晰明了一目了然,“照本宣科”“依葫蘆畫瓢”就行,抓中小企業更需要“結構性減稅”等復雜操作,很“傷腦筋”。加上單個中小企業的產值很小,見效慢,扶持起來不容易出業績,等成績出來說不定早已不在任上,等于是“前任栽樹,后任乘涼”,不像抓大企業見效快,“立竿見影”,政績兌現性強,因此“不愿抓”中小企業。還有部分人認為,大企業技術創新實力更強,以中小企業技術整體一般掩蓋了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活力優勢;認為中小企業安全性、環保性、社保方面問題太多,很難治理,因此容易以“管制”的心態去面對中小企業。
目前,中小企業因自身獨有特點及認識誤區,在“船小好調頭”的同時,發展面臨七大風險:一是資金供給風險,包括資金鏈斷裂;互保鏈多米諾骨牌效應;高利貸高發;企業倒閉等;二是外需出口風險,包括人民幣匯率變化的不確定性、外需市場變化的不確定性、出口退稅政策的不確定性、時局變化和自然災害的不確定性;三是資源漲跌風險,包括能源類、資源類、原材料、生活資料價格漲跌多變;四是產業投資風險,包括傳統產業、新興產業、技術創新等;五是粗放生產風險,包括高能耗企業節能降耗形勢不容樂觀、高排放企業經營成本快速上升、社會對高污染企業容忍度越來越低;六是法律風險不斷加大,隨著法治國家建設進程加快,法律法規規范化對中小企業的壓力明顯大于大型企業(大型企業甚至普遍得益于法治規范化);七是中小企業創業動能越來越小,收益與付出不成比例的現象并沒有緩解,在新形勢下反而有所擴大,因此,愿意創辦中小企業的人數增長不快,發展中的中小企業愿意專注主業不動搖的也是非常多。這些都急需政府政府跳出理論束縛,打破條條框框,出手、出招幫助化解。三、必須重新認識中小企業的發展問題
二、相關理論回顧
關于公司資本結構對公司產品市場競爭行為的作用,以前很少有文獻涉及,其中的原因是認為公司產品競爭行為可以通過公司收入、公司利潤等指標反映出來,沒有必要單獨考慮公司產品競爭行為。但實際上,公司產品競爭行為是對公司產業組織安排的一種反映。一直到1986年,Brander與Lewis在論文《寡頭與財務結構:有限責任效應》中把公司金融理論與產業組織理論結合起來進行論證。傳統產業組織理論中,古諾模型假設只有兩家公司進行競爭,企業沒有成本,一家在選擇產量時可能只考慮自己的利潤最大化。結果是只留下更少的市場份額給其競爭對手,為了保證公司生產更多產量,公司可能會選擇高債務杠桿。這說明那些產品在市場上有更強競爭力的上市公司,其資產負債比例可能更高。在此基礎上,經濟學家進一步總結了資本結構與市場績效之間關系的某些規律,主要是公司資本結構與市場績效相互影響。關于公司資本結構與市場績效關系的理論中,最具代表性的觀點是公司資本結構對公司市場績效有正向作用。其原因是高負債將增強企業產品市場競爭的能力。Allen和Emilia在2006年利用美國銀行業公司的數據進行了實證研究。銀行業在美國屬于競爭相對激烈的行業,選擇這個行業能夠代表相對競爭激烈市場。最后回歸結果表明,銀行業公司的資本結構與業績還是存在明顯的相關性。Maksimovic(1990)研究了股東和債權人之間的利益沖突,闡釋了有限責任效應理論。他們認為,公司股東在公司中由于只是以出資承擔有限責任,在收益與風險正相關的前提下,那些風險更大的項目或者技術更容易被公司所采用,最后卻損害了債權人的利益。這說明這些公司的股東有可能選擇比較高的資產負債比例。而MaraFaccio等(2001)等認為,上市公司的股東并不參與經營管理,資產負債比例的選擇更多是由公司管理者做出的,如果不履行到期債務,損害的不僅是公司的信譽,而且會損害上市公司管理者的聲譽與其未來的職業道路,這樣一來,公司可能并不會選擇過高的債務比例,從而也就約束了管理者與控股股東的冒險行為。另外,Showalter于1995年指出了前面提到Brander&Lewis模型的不足之處,他認為產品市場的競爭能力決定公司最優戰略負債水平,而不是相反。因為市場競爭能力是在市場需求不確定性的情況下逐漸形成的,一旦在市場上形成較強的競爭能力,高杠桿、高負債在未來更具戰略優勢。動態權衡理論認為,許多公司本身有一個目標資本機構,因此,公司希望其資產負債比例在目標資本結構區間波動。如果資產負債比溢出目標區間,公司或者盡快減少資產負債比例,或者調整目標資本結構。根據動態權衡理論,公司資本結構對市場績效產生非線性影響。此外,如果公司當前擁有良好的市場業績時,公司更有可能從內部進行融資。業績優良公司的資產負債率可能偏低。以上兩種理論可以看成是資本機構選擇“主動調整”與“被動選擇”。與高負債水平會增加公司產品的市場競爭力相反,另外一些學者則認為高負債會弱化公司在產品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比如,以Phillips(1995)提出的“投資效應”模型為代表。在這個模型中,當前負債水平的提高實際是降低未來的投資水平。盡管短期行業產出有所增加,但在未來會減少產量。國外研究清楚地表明,在資本結構與市場績效的關系研究中,資本結構最主要是通過資產負債的比例來衡量,而市場績效是通過企業產品的市場競爭能力來表現。無論高負債有利于產品市場競爭,還是不利于產品市場競爭,利潤率是競爭能力的最終體現。因此,公司的資本結構毫無疑問對利潤率、尤其是利潤增長率有顯著的影響。和資本結構作用于市場績效相對應,市場績效對企業資本結構同樣具有反作用。國內學者也就資本結構與市場績效關系方面做過研究。陳冬華(2005)、王滿四(2006)等等通過研究企業薪酬管制、管理者在職消費行為與資本結構之間的關系,他們發現負債融資不能有效地約束管理者的在職消費行為,而在職消費與公司業績正相關。呂長江、金超(2007)等認為資本結構對公司業績的影響是非線性的,與國外動態權衡理論相符。公司資本結構表面上看僅僅是資本和債務的比例關系,但實質上它決定了資本要素所有者之間及其與公司其他要素所有者之間契約關系的制度安排。因此,不同的資本結構,對其產品的市場競爭力有非常重要的影響。綜觀過去學者的分析,對公司資本結構的研究很多都是從產業組織的角度,并以帶有壟斷性質的公司為主,本文將選擇更具競爭性質的釀酒行業上市公司進行研究。
一、問題的提出
隨著我國科技驅動戰略向縱深發展,國家對高??蒲薪涃M的投入越來越多,渠道越來越廣,項目也越來越泛。目前,高??蒲薪涃M投入的主渠道是國家和地方政府的縱向科研項目,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的橫向科研項目,以及其他帶有科研性質(包括本單位)的資金投入,如高校引進人才資助、科研啟動費、項目配套費、課題預研(扶持)費等。大規模的科研經費的注入,為提高我國科學技術水平,促進經濟社會持續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其主流是健康的和積極的。但是,這些經費的使用和管理中也不同程度地存在著這樣那樣的問題,甚至是比較嚴重的問題。如科研經費的使用嚴重游離既定的用途和范圍,用于個人或集體活動、福利發放,視為單位或個人創收,自由支配;科研經費積壓或長期閑置,科研項目重復申請,一項內容同時申請多個項目,已經完成或接近完成的項目反復申報,將原有項目改頭換面再度申報等,導致科研資金嚴重損失浪費;科研經費使用違反財務制度規定,頻發違法亂紀現象,如挪用、貪污、套現、張冠李戴、移花接木、公款私存,假發票、假票據、巧立名目虛假報銷等,將科研經費作為小金庫,用于“三公”(出國、用車、公務招待)消費;有的高校和有的項目主持人(及相關團隊成員,下同)將科研經費用于質押、作經營資本金、炒股和炒貴金屬等,用于購買(含首付)和裝修商品房、買車、修車和保養車輛,用于家屬國外學習與旅游,個別高校甚至與有關單位簽訂假科研協議,借科研經費之名洗錢和轉移資金,如此等等。這些現象絕非個別高校的個別現象,可以說一定程度上已成為較為普遍的現實,有的高校特別嚴重。最近國家審計署公布的十五個典型案例中,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教授劉沛清私存公款、套取科研項目經費案就是典型一例。近年來各地方審計機關也對部分高校進行了財經法紀審計,審計發現的科研經費弊案、串案和窩案越來越多,有關責任人已受到紀律和法律的懲罰,但是這種現象仍有繼續蔓延之勢,故對科研經費實施有效管理控制和嚴格審計監督勢在必行。
二、科研經費使用與管理存在問題成因分析
上述問題,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主觀原因與客觀原因,個人原因與單位原因,認識原因與制度原因,管理原因與社會原因等。集中起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長期以來,高校管理者和科研項目主持人認識存在偏差,認為科研項目是主持人經過努力爭取來的,科研活動是個人勞動貢獻,是不可復制的智力創造,理應得到補償,認為科研經費是補償其貢獻的主渠道,認為只要主持人完成了科研任務,科研經費的使用理應由主持人自主支配,即留有一定的自由使用空間是正常的和合理的,否則不利于調動教師從事科研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故明顯放松了對科研經費的控制和管理(而高校的其他經費,如業務費、辦公費等沒有放松,所以使用起來較科研經費要規范得多)。
第二,高校由于拼科研,鼓勵教師多拿項目、快拿項目,也有意無意地給主持人一些“甜頭”,所以有章不循,有規不守,認為科研項目申請標書雖規定了經費的使用范圍和用途,但實際操作起來肯定存在差異,因此給主持人自由裁量權是最好的解決辦法,這等于給主持人亂用經費貼上了合理化的標簽。這也是目前科研經費游離使用范圍和標準的重要原因之一。申報時,主持人只考慮項目論證和如何拿下項目,而對經費使用考慮不周,也是導致后來使用混亂的原因。
第三,高校內部控制和內部管理存在嚴重漏洞,科研項目經費的使用和管理失去應有的監督和控制,成為主持人的“自由王國”,想怎么花就怎么花,高校只問主持人有無結項,有無發表相應的論文,只過問成果,而不問過程,更不過問經費,仿佛只要有成果就一俊遮百丑,能夠容忍一切,這種思維和管理體制不能不說是科研經費使用和管理違法亂紀的溫床。管理和監督的失控還表現在:一般科研項目的主持人,特別是重大或重要項目的主持人都是本院校的學科帶頭人和業務骨干,有的科研項目負責人本身就是學校領導,學校對這個群體的管理和監督往往難度較大,對其一些出格行為往往采取睜一只眼閉一只眼,默認或遷就的態度,這就毀內部控制與管理于無形,也起到很糟的“示范”和“引導”效應。
第四,財務報銷中缺乏有效的把關。財務是科研經費使用的總開關,由于財務部門怕得罪人,怕影響科研人員積極性,怕領導怪罪,對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票據聽之任之,使科研費用報銷中假發票盛行,科研人員可以輕易地虛列業務,騙取資金,使一批科研人員通過項目發了財,搞亂了科研經費管理秩序。有的高校財務人員曾經向領導提出過科研經費使用和管理的問題,但領導不重視、不發話、不作為,財會人員也不愿意說多,怕“干涉學校主流業務”、“影響學??蒲邪l展”,只要領導點了頭、簽了字,什么都給報,長此以往,積重難返。
第五,內部審計缺位。審計監督是規范科研經費合理使用和管理的最后一道防線,但有的高校內部審計形同虛設,沒有健全的審計機制,對發現的問題不聞不問,沒有及時制止和問責,使上述問題愈演愈烈。有的學校盡管制度上規定重大業務(報銷)要經領導簽字或需要內部審計介入,如用科研經費購買儀器設備、聘請外部專家、大量發放勞務支出、與外單位聯合設計攻關等等,這往往是違法亂紀的多發和頻發部位,但是如果審計監督主動退出,就等于制度規定沒有落實和檢查環節,制度執行的效果自然會大打折扣。
三、加強科研經費管理與審計的若干對策
如何杜絕科研經費使用和管理的頻生亂象,還科研經費本來面目,真正發揮高校科研經費強化科技、提高核心競爭力、服務經濟社會的應有作用,筆者認為主要應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一是要加強正面引導和宣傳,樹立正確的科研觀,培育教師和科研人員的科研職業道德。從事科學研究是為了國家富強、民族崛起,而不是通過科研發財,贏得薪金外的第二份收入。高校教師應遵循基本師德規范,對所掌控的科研經費,對納稅人血汗錢負起應有責任,不僅要完成科研任務,而且要管好、用好科研經費。科研管理部門和財務部門對此也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除了組織正面學習和宣傳外,對科研經費違法亂紀的人和事也要進行通報批評警告,以營造健康良好的科研氛圍。
二是明確科研經費的性質,它屬于國家財產神圣不可侵犯,即使是私營業主設置的橫向課題,其經費進入了學校大賬便成為公款,不得隨意占用、挪用和化公為私,要像管理財政資金那樣管好和用好科研經費,各高校應高度重視,各教師應有高度責任意識。在項目立項時,項目單位、學校應與主持人簽訂責任書,明確科研經費使用范圍、用途和責任,對違法亂紀的責任和后果也應在項目書中一并告知。同時,科研項目經費的預算應是相對剛性的,不留自由活動的空間;對經費使用的自由裁量權應壓縮到最小限度;對科研過程中進行預算變更的,要嚴格把關,嚴禁將“死錢”變活錢,將公款變私款,將科研經費變為“接近生活”的經費。
三是加強內部控制和內部管理。高校對科研經費應制定具體可行的管理制度和內部控制機制,控制不合理、不合法票據的流入,加強程序控制、手續控制、紀律控制和信息控制,將科研經費使用情況連同項目完成情況一并列入考核和評價范圍,將科研經費使用和管理亂象控制于萌芽狀態。
四是加強財務監督,即建立健全柜臺監督制度,對不合規的票據、不合規的業務、不合理的支出,堅決退回不予辦理,對屢查屢犯者要通報批評,并適時采取控制報銷、凍結經費、暫停使用等措施以示警告,對違法亂紀行為應通知紀律檢查部門予以戒免,情節嚴重者應停止項目執行。
五是加強對科研經費的內部審計。高校內審部門應對科研項目經費的規范性、合法性實施審計監督,特別是對經費多、跨期研究、多單位參研的項目要進行更加全面、及時和連續性的審查監督,為科研項目健康運行保駕護航,要建立健全內部審計信息反饋制度,將有關審計信息及時反饋給主持人本人、科研管理部門和有關校領導,對科研經費使用管理中存在明顯違法亂紀現象的人和事,要進行審計追究和問責,以構筑科研經費使用管理健康有序運行的預防、教育、懲戒體系。
【主要參考文獻】
[1] 審計署公布15起違法違紀案件處理情況[EB/OL].人民網財經欄目(.cn),2013-10-09.
一 、我國推行政府采購制度的意義與作用
(一)政府采購與政府采購制度
政府采購(又稱公共采購)是指各級政府為了日常政務活動的開展或者為公眾提供公共服務的需要,按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購買商品和服務的行為。
與一般采購相比,政府采購具有以下特點:
1.采購資金主要表現為政府性資金;
2.采購目的主要是實現政府職能;
3.采購范圍廣、規模大;
4.采購過程要求能夠較充分地體現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5.采購制度一般是圍繞政府的一定時期的一定目標而制定的,具有較強的政策性。
政府采購制度是指有關政府采購的一系列法規、政策和制度的總稱。其基本內容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1.政府采購法規:主要表現為各國分別制定的適合本國國情的《政府采購法》,該項法規主要包括:總則、招標、決議、異議及申訴、履約管理、驗收、處罰等內容。
2.政府采購政策:即政府采購的目的,采購權限的劃分,采購調控目標的確立,政府采購的范圍、程序、原則、方式方法,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規定。
3.政府采購程序:即有關購買商品或勞務的政府單位采購計劃擬定、審批、采購合同簽訂、價款確定、履約時間、地點、方式和違約責任等方面的規定。
4.政府采購管理:即有關政府采購管理的原則、方式,管理機構、審查機構與仲裁機構的設置,爭議與糾紛的協調與解決等規定。
(二)我國建立政府采購制度的意義與作用
建立和推行政府采購制度在我國還剛剛起步,但政府支出中政府采購行為則一直存在。據有關方面測算,近年,我國政府采購日均量已達20億元,年政府采購總量7200多億元。長期以來,我國的政府采購表現為財政預算分配后各購買實體的分散采購形式。即:由財政部門每年根據預算和各預算單位的用款進度層層下撥經費,各支出單位根據需要自行購買。這與傳統計劃經濟體制相適應,其中政府對財政資金的使用管理,體現在嚴格的物資審批中。但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這種傳統的政府采購行為方式與兩個根本性轉變改革環境存在嚴重的相脫節。一方面,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蓬勃發展,買方市場逐步成長壯大,各購買實體的自主權明顯擴大,政府采購牽涉的范圍更加廣泛;另一方面,適應市場經濟的政府支出管理制度并未建立,財政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機制不力。實際運行中不可避免地造成采購行為不規范;財政支出資金使用效益低下;采購過程以部門或小集團利益為重并引發不同程度的暗箱操作和腐敗行為;弱化政府、財政的宏觀調控能力。
因此,探索、建立政府采購制度是體制轉軌中財政預算支出管理改革的必然要求,而政府機構改革亦要求政府轉變社會經濟管理職能,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呼喚政府采購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完善。
1.建立政府采購制度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強化政府宏觀調控的需要?,F代市場經濟的健康運行要求以市場為資源配置的主體,加強國家的宏觀調控。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是政府實現宏觀調控的兩大政策工具。其中,政府采購制度是財政政策的重要組成。由于政府采購的數量、品種和頻率,影響著財政支出的總量和結構,反映一定時期的財政政策,政府采購制度能夠通過一定的政策調節經濟周期,熨平經濟波動,起到調控國民經濟,總量和結構的作用。同時,政府采購還是政府體現政策意圖,達到一定政策目標的手段。如:政府以市場為紐帶通過帶有政策傾向的政府購買,支持民族產業發展;平衡地區差距;吞吐存貨、平抑物價、維護生產者和消費者利益等。
2.建立政府采購制度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加強支出管理的客觀要求。我國經濟體制由計劃向市場的轉軌,楔入了市場機理和價值規律,追求支出效益最大化是支出管理的根本目標。同時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其管理的方式必須符合法制化和規范化要求。政府采購制度以一系列制度的規定,加強了政府對財政資金由價值形態向實物形態轉變過程的影響。監督和管理,有效地制約和規范了政府購買行為。對于節約財政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和加強國有資產管理有重要意義,是健全和完善我國財政政策的重要舉措。客觀上有利于構建適合中國國情的政府資金分配與使用效率機制,從而達到經濟的規模效益與追求政府支出的邊際效益。
3.建立政府采購制度是我國開拓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壯大民族經濟的必然選擇。隨著現代市場經濟的發展,國際經濟一體化趨勢明朗。我國政府于1996年向亞太經合組織提交的單邊行動計劃中明確表示最遲于2020年向各亞太經濟合作組織成員對等開放政府采購市場。因此,建立和推行我國的政府采購制度時不我待。它有助于我國從國際市場中獲得價廉物美的產品和服務,實現國際貿易中的比較優勢。同時也有助于利用從現在到正式開放政府采購市場的時間差鍛煉和培訓國內企業,逐步適應國際慣例,以開放的姿態迎接國際挑戰。
4.推行政府采購制度是防腐倡廉,整頓財經秩序的重要配套措施。政府采購制度有利于建立一種反腐倡廉機制,使政府采購行為置身于財政、審計、供應商和社會公眾等全方位監督的機制當中,在公開、公正、透明的環境中運作,有效抑制了公共采購當中的各種腐敗現象,有利于維護政府信譽,維護政府官員廉潔奉公的良好形象。
二、政府采購的國際通行做法與啟示
政府采購制度起源于歐洲。從18世紀末開始,西方國家逐步開始實行政府采購制度,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和建立管理機構,政府采購的主體也逐步由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向其它公共服務組織擴展,并成為政府干預經濟的一種手段。近一個世蘭己來,政府采購制度是大部分實行市場經濟體制國家管理政府直接支出的基本方式,且已經推廣到國際貿易領域。世貿組織的《政府采購協議》成為各國加入世貿組織談判的重要文件之一。
(一)國外政府采購制度的通行做法
1.政府采購制度的基本原則和目標。其原則主要有:貨幣價值最大化原則(即實現等價交換、物有所值,以最低的成本投入,盡量滿足全體居民和納稅人的要求);三公(公正、公平、公開)原則;競爭原則(以此激發國內外商家間的充分競爭)。政府采購制度的目標不同歷史時期各不相同。特別是現代市場經濟的發展,政府經濟職能內涵的擴大,政府采購成為政府干預經濟、實施宏觀調控的重要工具。政府采購的目標更趨多元化,如各國常見的保護民族產業,調節國民經濟運行,促進就業等。
2.政府采購的基本模式。以政府采購的集中程度可分為三種采購模式:集中采購,即由一專門的機構負責本級政府所有采購如香港);分散采購,即有限的物品集中采購,其它物品由各支出部門根據政府有關法規分散采購(如新加坡)。
3.政府采購的方法。主要包括招標采購和非招標采購兩種。其中招標采購所占比例較大,且門檻價較低。它又包括公開招標、選擇性招標、限制性招標幾種。后兩者一般是在特殊情況下使用。如購買現有設備的配套部件、購買專利產品等。非招標采購具體方式靈活,如兩階段采購、詢價采購、競爭性談判采購、單一采購和小額采購等。
4.政府采購的管理機構。一般而言,政府采購的管理機構都設在政府財政部門,各自的權限因國而異,因其采購模式的不同而不同。主要職責包括:采購預算編制、制定采購法規、對政府采購事務進行協調和管理、采購統計、采購分析和評估、直接進行采購等。國際上大多數國家又將政策制定機構與政策執行機構分開設置。
5.爭議和仲裁。政府采購仲裁機構可分為由財政部門負責(如:新加坡、韓國等)、獨立的仲裁機構(如:加拿大、日本等)和地方法院負責三類。解決的方式有通過爭端調節的協商解決方式和法律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