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08 15:3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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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我國的農業總產值占整個GDP的比重為15.2%,農牧稅入總額為285.8億元,如果包括耕地占用稅、農業特產稅和契稅則為481.7億元,當年我國的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額為37213.5億元,即使把農業各稅都提高一倍用以支持工業建設,也只不過是使全社會的固定資產投資增加了1.3%。從這些數字的比較中,我們可以看到從農業提取積累以支持我國工業發展的階段早已過去,工業發展所需要的積累必須來自非農產業的部門。
二、我國經濟是否到了以工業反哺農業的階段?
目前我國的三農問題非常突出,三農問題的核心是農民的收入問題。我國已經加入了WTO,根據WTO的黃箱政策,我國政府對農民的收入補貼可以達到農業總產值的8.5%。可目前我國政府的黃箱政策補貼只占農業總產值的3.3%,也就是還有5.2%的補貼空間可用。
2001年農業總產值為26,180億元,3.3%的補貼是864億元,如果提高到8.5%,補貼總額可達2225億元,比現在的水平增加1361億元。農民每人可多獲得171元的轉移收入。然而,我們是否真的到了這個階段?有四個理由使我認為,我國不能也不應該增加對農業的補貼。
首先,我國目前的財政收入無法支持這樣大的補貼。2001年中央財政收入為8582.7億元,按目前3.3%的補貼來計算,已經占中央財政收入的10.1%,如果加上地方財政收入的7803.3億元,也占到中央和地方兩級財政總收入16386億元的5.3%。如果把黃箱政策的8.5%用足,其補貼的總額為2225億元,占2001年中央財政收入的比例將高達25.9%,占中央和地方兩級財政總收入的比例也達到12.5%,2001年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2366元,如果我國政府將黃箱政策用足,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將僅提高7.2%,而且這樣的政策會給國家的財政帶來嚴重負擔,擠壓其他建設的支出,引發嚴重的后果。
其次,如果我們對農業進行補貼會導致農產品過剩,產生一系列棘手的問題。農產品一旦嚴重過剩,不是讓這些產品爛在國內,就是低價賣到國外。我國的收入水平還達不到以財政補貼來支持讓大批農產品爛在國內的浪費。如果把過剩的農產品低價賣到國外,從歐美的經驗來看,將會引發一系列的麻煩。歐美都對本國農產品進行補貼,出現嚴重過剩后都試圖銷到國外,這些年來,歐美之間互相指責對方將補貼的農產品傾銷到自己的市場,這是歐美之間外交、貿易摩擦不斷的根源,維持良好的國際環境對我國未來二三十年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至關重要,對農業進行補貼必然會使我國陷入和歐美永遠的外交困境。
第三,如果我們對農業開始進行補貼,就很難取消掉,因為取消補貼往往會引發政治問題。日本的情形就是這樣。日本目前通貨緊縮非常嚴重,前兩年我國提出建立東盟10+3自由貿易區倡議,這對日本擴大其工業品海外市場和投資領域、走出目前通貨緊縮困境大有好處。但日本政府對我國的提議反應非常消極,因為盡管農業人口只占日本總人口的3.9%,農業GDP只占總GDP的2%,但是日本對本國的農產品進行高額補貼,如果日本加入這個自由貿易區,農業就會受到很大的沖擊。農民是日本的一個重要政治利益集團,為了3.9%的農業人口的既得利益,日本政府只好放棄了一個可以使日本經濟富蘇的機遇。我國在農業保護的問題上絕對不要重蹈歐美、日本的覆轍。
第四,對農產品進行補貼,在執行上非常困難。如果我們進行反周期補貼,也就是對自然災害等造成的減產進行補貼,會產生嚴重激勵問題。由于農業生產本身的特性,我們很難分辨一個農戶減產是由于自然災害還是其他人為因素,因而很容易出現故意減少投入造成減產而向政府要補貼的事例。如果我們直接對農民的收入進行補貼,從國外的經驗來看,經濟會出現應該得到補貼的農民實際拿不到補貼的現象,拿到補貼的往往是各方面關系較好的中等收入的甚至是富有的農民。美國的農業補貼就是這樣的情形。美國每個農戶平均得到補貼是12500美元,而占農戶總數10%的大農場平均得到的補貼高達85000美元。三、中央政府財政支持農村的可行方式
根據第二節中所討論的四點理由,我國政府現在沒有足夠的財力來增加黃箱政策的補貼,而且將來即使有足夠的財力也不該這樣做。那么,中央政府在財政上能采取哪些措施來支持農業、農村和農民呢?
1,取消農業稅和農業特產稅。
2001年我國農牧業稅為285.8億元,耕地占用稅、農業特產稅和契稅為196億元,農業各稅合計為481.7億元,只占2001年中央政府財政收入的5.6%。2002年,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轉移支付的總額為7332億元,如果地方政府不征收這一部分的稅收,改由中央政府以專項轉移支付來補貼地方政府因而減少的稅收,則中央政府要增加的轉移支付才占稅收總數的6.6%,如果只免除耕地占用稅、農業特產稅和契稅,中央政府要增加的轉移支付只有2.7%,所以,在財政上是可以承受得起的。
如果一時尚不宜完全取消掉農業各稅,農業特產稅則應該優先考慮去掉。農業特產稅不符合市場經濟的公平原則。而且,這幾年地方稅務人員膨脹得很快,和地方征收農業特產稅等有很大的關系。經常因為這些稅征收方面的困難而增加稅收人員,而為了養這些新增人員就只好增加稅收,從而使稅變得更加難收。于是只好再增加更多的人員,形成了一個惡性循環。如果取消了農業特產稅,征稅人員就可以大幅減少,農民的負擔也可以進一步減輕。而且我國應該大力發展勞動力密集型的農產品,才能有效利用加入WTO給我國農村經濟帶來的機遇,征收農業特產稅不利于勞動力密集型農產品的發展。
2,以中央財政來支付農村中小學教師工資的可行性。
目前農村的義務教育以縣為單位來管理,中小學教師的工資靠縣財政向農民征收教育附加稅來支付,不足只額由中央政府轉移支付來支持。但是各個地方常有挪用、拖欠教師工資的情形。
我國目前小學教師的人數共有580萬人,按照我國有2/3的人口在農村的比重來估計,粗略計算有380萬農村小學教師,按照每人每月500元工資計算,每年工資總額為232億元。我國目前初中教師總數為334.8萬人,按2/3的比例,農村有223萬左右,按照每人每月工資800元計算,每年工資總額為214億。
將中學和小學教師的工資總額加起來,合計446億元,如果完全由中央來支付,占2001年中央財政收入的5.2%,由于中西部地區不少縣的教師工資已經由中央財政來支撐,實行這項政策,中央實際要增加的支出少于上述的數目。
義務教育不僅表示學齡兒童有接受教育的義務,而且也意味著政府義務為學齡兒童提供教育。農村中小學教師的工資完全由中央政府來承擔,既體現了義務教育精神,也可以減輕農民的負擔,而且可以通過建立專款、專帳、專用的制度,避免出現縣級政府挪用和拖欠中小學教師工資的情況。
目前,各個縣都將教師納入到縣的干部名冊之中,由于每個縣有三四千教師,占了一個縣干部的2/3還多,因此,縣政府增加機關人員難以明顯體現出來,在一定程度上掩蓋了政府機構的膨脹。一旦中小學教師不包括在縣的干部名冊中,縣政府干部隊伍的膨脹就容易察覺。
3,加大對農業科研的支持力度。
我國在加入WTO以后,一些地區、一些品種確實面臨著一些競爭壓力。如大豆、玉米、小麥等土地密集型產品將面臨國外進口產品競爭的壓力。我以前做過一個農業科研優先序列的研究,發現如果政府給予糧食農業科研足夠力度的支持的話,我國的糧食還有很大的提高單產的空間,中國的糧食生產自給自足是沒有問題的。同時,加入WTO如果能夠改善品種和質量,達到國際市場需求,對我國勞動密集型農產品的發展應該是一個很好的機遇。
4,建立全國統一的農產品市場。
只有建立了全國統一的農產品市場,各個地區的農業才能根據各自的比較優勢來布局,隨著東部經濟的發展,農產品生產成本的提高,失掉比較優勢,東部就會讓出部分農產品市場。如果有一個全國統一的農產品市場,中西部就能夠從東部讓出的市場中獲益,形成東部拉動中西部農村發展的良性循環。
如果國內市場分割,就會出現東部地區農業生產比較優勢喪失后,直接從國外進口農產品,和國際市場形成循環。要是中西部農村無法分享東部發展帶來的好處,東、中、西部的差距就會不斷擴大。所以,政府應該主動、積極地大力推動全國統一的農產品市場的建設。全國統一市場有賴于硬件包括道路、通訊、運輸、倉儲等基礎設施的建設,這些建設可以采取兩條腿走路的方式,有些由各級政府的財政支持,有些可以由國內和國際民間資本來投資。全國統一市場還有賴于軟件,包括市場中介、信用、法律等的建設。
5,創造有利于農村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的條件。
現在城鄉收入差距很大,全國建設小康社會的重點和難點在于如何長期、可持續地提高農民收入的水平,僅靠提高農業生產率和增加農業產出無法達到這個目標。農產品具有收入彈性低的特性,即便全國經濟水平提高,人均收入增加對農產品需求的拉動作用也較小。農產品還具有價格彈性低的特性,當農產品的生產率提高和產量增加時,價格會下降很多,出現谷賤傷農問題。
所以,靠提高農業生產率、增加農業產出,無論力度多大,都不可能成為長期解決農民收入問題的主要辦法。長期的可持續的辦法只有靠減少農業勞動力。這在國外是如此,在我國也是同樣。以1978年改革開放以后的情況為例,1978--1984年農民收入增長主要來自于農民積極性提高和農產品價格上漲。1985年以后到1990年代初則是靠鄉鎮企業吸納了約1億離土不離鄉的勞動力。90年代開始主要是靠8千萬到1億農民工進城就業。最近幾年,農民收入增長徘徊不前,三農問題日益突出,則是由于國內出現通貨緊縮,生產能力普遍過剩,鄉鎮企業破產,出現了離土離鄉和離土不離鄉的農民回流農業。
政府應該采取哪些措施來促進農業勞動力向非農產業的轉移并維護進城農民的權益呢?從長期來看有如下幾點政策需要考慮:
第一是解決農民戶籍問題,根據憲法,所有公民有遷徙的自由,并且不應該受到歧視。因此,除了北京上海等特殊城市或許需要單獨考慮之外,其他城市戶籍能放開的就盡量早些放開。去年有些地方推行了戶籍制度改革,不過目前又有些回頭。戶籍制度不改革,進城農民就無法享受和城市居民同等的權利。
時展到了今天,農民早已不是過去普通意義上的“農民”了。伴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人們的認識也在進行不斷地調整和深化,而近一兩年來,一個新興出現的名詞更是得到了大家的廣泛關注:高級職業農民。所謂高級職業農民,不同于以往我們對農民的認識:沒文化、世代種地耕作等。他們是一群年輕人,并且普遍學歷都在大學本科以上,他們所從事的高級職業農民,就是把現代化的農業技術帶進農村,他們在農村工作生活,但是卻不同于以往。陜西省是我國最早出現高級職業農民這一類型的省份,2014年,陜西認定首批84名高級職業農民。2015年,陜西省給第二批182人頒發了“新型高級職業農民”認證資格證書,這是陜西省對“農民”這個職業的最高“職稱”。
1.2高級職業農民的出現的原因
1.2.1農村經濟的發展調整隨著近幾年農村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和實踐操作的調整,我國農村經濟發展水平提高,人民生活改善,人們看到了農村發展的廣闊前景。因此越來越多有知識的青年愿意投身農村工作,將自己所掌握的技術在農村的實踐中發揮出來,當地農民也愿意學習新技術,創造更多的價值。讓知識閃耀農村,更好的發展農村經濟。
1.2.2國家政策的支持讓高級職業農民這一工作真正運行起來,離不開國家政策給與的支持和幫助,據了解,在農村高級職業農民所帶領的合作社、農業園區、農業龍頭企業等,可以享受如土地流轉、融資貸款手續、項目扶持等的政策傾斜。換言之,這是政府給這些“高級職業農民”錦上添花。從這些幫扶政策可以看出來,我國政府對于高級職業農民持有積極的態度,并為他們制定出了一系列方便工作的政策,這些政策的出臺,使我國的高級職業農民進入農村工作后不再面對無從下手的局面,給他們提供了很大的方便,也鼓勵了越來越多人加入到高級職業農民的行列中,投身到農村經濟的發展中。
1.2.3人們觀念的轉變在我國傳統的觀念中,大學生是天之驕子,大學畢業后一定要進入北上廣等一線大城市從事工作,可隨著當前我國大學生人數的不斷增加,就業壓力越來越大,大學生的就業觀念也發生了一定的改變,他們不再局限于進入大城市、大企業工作,而是更看重把自己學到的本領技術真正的運用到工作中去,以便更好的服務社會和實現人生價值。這一系列的就業觀念和對自己人生價值的看法的轉變,讓這些年輕的有文化的人愿意進入農村,愿意從事高級職業農民這一工作,從根本上來說,這是觀念的變化所帶來的結果。
1.3高級職業農民對我國農村經濟的影響
1.3.1促進我國農村經濟的發展高級職業農民的出現,產生的首要影響就是在很大程度上促進了我國農村經濟的發展,根據有資料顯示,在未來伴隨著我國高級職業農民逐漸走向規范化、成熟化,農村的現代化耕作養殖產業將慢慢成形。而在較早開展職業農民工作的陜西省,一批來自高校的大學生們正將現代化的低溫養殖技術運用于農村中的雞養殖產業中,更是創下了過去十余年都沒有過的高產量。這一簡單的事例說明,高級職業農民走進農村,將會給農村的發展注入很大的活力,會在一定程度上改變原有的落后的經濟生產形式,通過高科技、現代化的手段技術,我國的農村經濟將逐漸形成現代的企業化生產模式,克服過去落后的弊端,整體農村經濟水平實現較大的發展。
1.3.2縮小城鄉差距長期以來影響我國社會整體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就是我國的城鄉發展之間存在很大的差距和問題,城市的現代化水平逐漸提高,但農村的落后局面始終無法得到改善。現代化的高級職業農民,他們本就是城市化的年輕人,在進入農村工作后,不僅能夠將自己掌握的技術帶進農村,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也可以將更加先進的管理理念和經營技術帶入,使農村走出愚昧的思想觀念,與城市逐漸接軌,縮小城鄉之間的差距,實現一體化發展。
2.農村信用社的轉變
2.1農村信用社轉變的現狀原因
在經濟比較發達、城鄉一體化程度較高的地區,“三農”的概念已經發生很大的變化,農業比重很低,有些只占5%以下,作為信用社服務對象的農民,雖然身份沒有變化,但大都已不再從事以傳統種養耕作為主的農業生產和勞動,對支農服務的要求較少,信用社實際也已經實行商業化經營。對這些地區的信用社,可以實行股份制改造,組建農村商業銀行。對于農村信用社轉變為農村商業銀行或合作銀行,實際上他們的本質并沒有發生變化,仍然同屬于我國的總體銀行系統管理,但是由于傳統的農村信用社的股權結構比較混亂(歷史遺留問題),管理也比較混亂,所以要實現股份制改造,使信用社步上正規化銀行的運作。長期以來的農村合作社在產權結構和農民的收支分配等方面都存在嚴重的弊端,責任不明晰,具體規章不詳細,都嚴重損害了農民的利益和影響我國農村經濟的發展,因此在近幾年,我國大力推行農村信用社轉變為農村商業銀行或合作銀行,將其徹底規范化、產業化,真正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2.2如何更好地實現農村信用社的轉變
2.2.1有的放矢,統籌兼顧成立農村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不良貸款率、撥備覆蓋率等關鍵指標必須達到監管要求。目前,大多數縣級聯社距離這些指標要求都還有一定差距,因此在工作中既要有的放矢,努力推進未達標指標,同時又要統籌兼顧,整體推進業務指標齊頭并進,避免顧此失彼。
2.2.2轉換機制,增強活力轉變過程要結合縣級聯社實際,抓好組織架構優化調整,對外建立以市場為導向,以客戶為中心,公司業務、個人業務、專業化服務相分離的市場營銷體系;對內建立以風險控制為中心,審貸分離的風險管理控制體系和精簡高效的支持保障體系,全面提升縣級聯社的市場營銷能力和風險管理水平,著力打造核心競爭力。同時不斷提升員工工作積極性,增強上下整體活力,為實現科學發展、又好又快發展,推進改革成功提供有力保障。
2.3農村信用社的轉變對我國農村經濟的影響
2.3.1體制更為健全我國農村原有的集體所有制下的農村信用社已經不能適應社會的發展,改制為農村商業銀行可以使我國農村的金融體制更加健全完善,可以通過現代化的企業管理將農村存在的經濟問題進行合理的解決疏通,并且帶動我國整體農村經濟實現現代化的管理。
2.3.2資金實力更為雄厚自我國原有的農村信用社的體制下,資金主要依靠國家支持和農民自負,相比而言資金較少,在農村發展中無法實現大規模的資金投入,而改制后的農村商業銀行則可以通過使用融資貸款等手段,積累更多資金,擴大業務規模,搶占市場份額。為農村的經濟發展創造有利的條件。
2.3.3公司治理架構得到完善我國的農村信用社改制為農村商業銀行后,將實行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三權分立,更符合現代金融企業的組織架構。這樣現代企業制度能夠使農村的經濟問題通過完善合理的途徑得到解決,避免的不必要的權責糾紛和相關的經濟問題,同時這也是我國農村與現代化城市接軌的重要表現,把現代企業制度應用到農村的具體實踐中,兩者相融合起到促進經濟發展的作用。
(一)公平優先首先,我國義務教育政策發生了歷史性的轉變。從明顯“城市偏向主義”、忽視農村教育發展的政策轉為優先向農村地區、貧困地區、弱勢群體傾斜;從集中優質資源打造重點校、培育精英的學校教育模式轉向重點攻堅尚未“普九”的學校;此外,中央專項轉移資金較之“九五”期間投入規模更大,惠普面更廣。其次,義務教育經費投入責任逐步上提到“以縣為主”“以省統籌”。從制度和法律上保障了最底層的利益———農民不再是農村義務教育經費的主要負擔者。而免費義務教育被寫入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這也標志著中國義務教育實現了由“人民教育人民辦”到“義務教育政府辦”的重大歷史性轉變。[3]再次,分項目、按比例分擔的保障機制。明確了各級政府的分擔責任,優先照顧了不發達地區,有力地促進了西部貧困地區順利完成“普九”,保證了入學機會的平等。
(二)注重對效率的探索與實踐在農村教育資源配置的優化上:一是“撤點并校”,使農村學校初步實現規模辦學,以全面提高中小學教育投資效益和教育質量;二是撤銷鄉鎮教育管理機構以利于實現教育行政管理的簡化與優化,減輕鄉鎮財政負擔。盡管在現實中,委托中心學校代行鄉鎮教育管理機構的職能也會產生新的弊端,不利于各學校的均衡發展,不利于對鄉鎮中小學、學前教育、成人教育等工作的綜合協調。但如何因地制宜地探索出一條整體效率最大化的路子,仍是當前討論的焦點。在資金投入的回報上,最能集中體現的是西部地區“兩基”攻堅的目標在2007年底如期實現:西部地區“兩基”人口覆蓋率從2003年的77%提高到2007年的98%;在410個攻堅縣中,368個通過了“兩基”驗收,其余42個最困難縣也按計劃要求達到了“普六”標準。
二、全面普及義務教育后,遵循一種新的價值觀———教育均衡發展
一方面,在義務教育全面實現普及后,人民群眾對優質教育資源的需求越來越強烈;另一方面,盡管我國的教育公平已經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但與社會的需求相比仍然存在較明顯的差距和一些突出的問題。如何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日益成為關系國家戰略的重大問題。僅就農村義務教育來說,“均衡發展”較之“公平優先”的價值有三大特點:一是范圍的擴大。從縱向上不僅局限于中西部攻堅地區,而是包括整個農村地區的均衡發展;從橫向上包括城鄉均衡發展。二是更加追求教育質量的均等。首先是提高農村教師質量,其次是用信息化促進優質資源的共享。可見,今后對農村教育財政的投入主要以提升質量為主。三是合理配置教育資源,全面提升教育群體的素質,辦好每一所學校,教好每一個學生。翟博(2007)將基礎教育的均衡發展分為四個階段:低水平均衡階段(追求起點公平)、初級均衡階段(追求教育過程和教育條件的均等)、高級均衡階段(追求教育質量的均等)、高水平均衡階段(追求教育結果的均衡)。他認為,我國大部分地區已經基本實現了第一階段目標,進入了初級均衡階段和高級均衡階段,這個階段在整體推進基礎教育均衡發展還面臨困難的情況下,區域推進基礎教育均衡發展應當成為重要的政策選擇。[5]可見,實現均衡發展并非平均化進程,而是要以一定的經濟社會和教育發展條件為基礎,既要鼓勵因地制宜尋找發展之路,也要扶持薄弱區域。
1.農村農民負擔進一步減輕。稅費改革以來,逐年降低農業稅稅率,并自2006年起全面取消了農業稅和農業特產稅,進一步減輕了農民負擔。取消農業稅后,全縣基本實現了農民合同內的“零負擔”。
2.農民得到了更加切實的實惠。近兩年來,在取消農業稅的基礎上,積極落實種糧農民直接補貼、農機具購置補貼、良種補貼、成品油補貼和貸款貼息等政策,大幅增加農民的轉移性收入。06年以來,全縣共兌付糧食直補資金5112.1萬元,農機購置補貼255萬元,優質改良玉米良種給予補貼360萬元。在多種政策合力下,促使農民收入大幅度增長。
3.農村教育事業發展取得了實質性突破。新安縣通過建立和完善農村中小學教師工資保障機制和公用經費保障機制,全國公務員共同的天地-盡在()
積極實施國家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工程、危房改造工程,06年以來,先后投入1018萬元資金,改造和新建校舍面積達2.5萬平方米;同時,對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貧困學生實施了了“兩免一補”政策(即免費提供教科書、免收雜費、補助寄宿生生活費),使全縣農村貧困家庭共計22.7萬人次義務教育學生享受到“兩免一補”政策,基本解決了貧困學生因貧失學問題。
4.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得到進一步改善。06年以來,新安財政投入節水灌溉、人畜飲水、村村通自來水等水利基本建設資金2953萬元,投入農業綜合開發和優質農產品基地建設等農田基本建設資金2800萬元,投入農網改造、“村村通”工程、沼氣池建設、生態環境建設等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資金9619萬元,進一步提高了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完善了農村基礎設施,為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發揮了舉足輕重的作用。
5.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得到進一步完善。新安縣以構建農村安全保障體系為著力點,初步建立了農村養老保險、農村優撫對象生活保障、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救災救濟、農村醫療救助、農村五保供養、農村計劃生育獎勵扶助等一系列救助體系,在全縣農村架起了社會救助的“網絡鏈條”。目前,全縣農村合作醫療參合率100%,近19.9萬(人次)農民獲得就醫補助,補助資金2724.7萬元。
二、目前新農村建設面臨的矛盾和難點
總結該縣財政支持新農村建設工作,雖然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但仍然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表現在兩大矛盾和五個難點:
兩大矛盾:一是資金供給量小與需求強烈的矛盾。由于人員經費、公用經費等剛性支出增長快,縣鄉兩級財政無力拿出較多的資金支持農業發展,加上鄉村經濟實力不足,用于支持農業發展的資金增長有限。而與此同時,在“村村通”、農業產業基地建造以及各種農業基礎設施的建設都需要較多的財政資金投入,資金供求矛盾尖銳。二是支農資金投入周期長、風險高與支農資金回收困難的矛盾。轉貼于()
農業投資無論是農業產業基地建造、各種農業基礎設施的建設都要有一個較長的周期才能產生效益,而在此周期內,由于自然災害、市場變化等因素,使農業投資風險較高,農業投資回收較為困難,造成支農資金投資效益明顯低于工業企業和加工企業,造成支農資金投入大與效益不保證的矛盾。
五個難點:一是農村產業發展緩慢。目前農業在產業化、市場化和外向化方面,與先進地區有較大的差距,龍頭企業對農業發展和農民增收的帶動作用不強,農產品的市場競爭力較弱,農村二、三產業發展遲緩,民營企業發展不充分,財政支持農村建設資金有限。二是村級債務沉重。由于農村經濟發展滯后,出現了舊的債務不去,新的債務又來。三是農民收入水平較低。農民收入水平低、增長緩慢,不利于農民生活改善和擴大生產性投放。四是農業勞動力轉移的壓力較大。當地就業容量有限、外出打工收益不大,城鎮定居缺乏經濟支撐等困難,形成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難。五是農村社會事業發展相對滯后。與城市居民相比,農村居民在教育、科技、醫療、社會保障等方面相對滯后。
三、財政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對策和措施
財政支持新農村建設以“增加投入、引導放活,統籌兼顧、突出重點,規范管理、提高效益”為原則,著力支持轉變農業增長方式,提升農民生活水平,改善農村落后面貌,讓廣大農民群眾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
1.準確把握財政政策,爭取新農村建設更多的資金、政策。發揮財政部門涉及面廣、信息靈通的職能優勢,準確把握上級財經政策的實質和走向,緊密結合縣情實際,提出對策和措施,爭取多的政策傾斜。同時,加強同相關職能部門的配合協作,用足用好省、市幫扶政策和國家產業政策,共爭取上級在項目和資金上予以傾斜,確保得到上級更多的政策性投入。
在問題“制度實施的不完全還來自于制度本身的不完善”。政策是否適當,是否合理,嚴重制約著政策的執行效力。部分政策大而空,沒有經過實地調研,想當然地制定,致使政策無法落實,制約著農村的發展。如2009年出臺的《國務院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由于政策本身存在問題,未能完全達到預期的目的和效果。
2政策執行主體的原因
一是基層執行組織的“經濟人”本身阻礙政策執行,政策執行主體的自身利益、需求和行為很大程度上影響著政策的有效執行。二是從政策執行體制上看,政府在政策的制訂、執行、評價和監督上占據主導地位,政府權力至上,監督和建議力量不足,這難免造成政策執行不科學的現象。
3政策執行客體的負面影響
農民的“自利”思想,阻礙了對新農村政策執行的監督。每個農民需要自己擔負監督責任所需的成本,而由于農民組織化程度低,農民便把責任寄托在別人身上,自己獨享成果,最后容易形成“人人都有監督責任,卻沒人監督”的局面。
4政策執行環境的阻礙因素
一是部分農村經濟發展緩慢,影響了農民和政策執行者對政策目標的期望和支持力度,間接影響了政策目標的達成。二是部分農村基層干群關系緊張,農村基層政府執行者腐敗和不作為,農民對政府執行者信任度下降,導致基層執行主體的權威資源日漸缺失。三是現今農村缺乏完善的政策執行監督體系資源,影響著政策的有效執行。
二增強我國新農村政策執行效果的對策
1強化新農村政策體制改革
一是精簡機構,撤銷不必要的部門,合并職能相似的部門,實現資源整合,使資源利用最大化。二是加強執行機構的溝通協調,防止“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建立健全新農村政策溝通傳播機制,建立完善信息系統,利用新媒體并開設電話熱線等官民交流互動機制,促使基層干部與農民實現線上線下互動交流,使政府能夠認真聆聽農民心聲,使農民獲得監督政府的權利。
2提升基層干部的綜合素質
一是要提升基層干部對新農村政策的理解水平。開展定期或不定期政策學習、宣講,使政策執行者“嚼透”各項新農村政策,確保政策實施不變形。二是要加強政治修養和道德建設。道德缺失、信念動搖容易使政策執行產生偏差。三是要提升執行者的執行能力。開展專業培訓,使政策執行者掌握政策執行的把握能力和控制能力。
3打造新型農民隊伍
一是加強和完善村民自治建設,強化農民的參與意識,在公正公開、農民自愿的情況下選出農民自己的“代言人”,保障農民自身應有的利益。二是提高農民自身素質。加大教育投資力度,提高農民整體水平,有利于農民學習理解新農村政策,消除抵制新農村政策實施的心理。
教育政策是實現整個國家教育發展目標的重要手段,反映了政府在一定社會發展階段對教育發展不同途徑和方向的選擇,其變化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政府對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意志與愿望。從1985年開始的教育體制改革到2006年這22年間,年均出臺88.8件教育政策,這些政策的出臺促進了教育的快速發展,同時也改變了家庭教育消費,特別對收入增長緩慢的農村來說,教育政策變化影響著他們的家庭生活消費。
一、教育政策的變化發展
(一)不同類型劃分的教育政策變化分析
1、教育管理政策的內容及主要變化。一是各種宏觀指導性的政策,主要包括法制建設、政治思想教育等方面的內容,該政策的變化主要強調了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和弘揚社會主義精神風貌。二是教育經費的政策,主要包括撥款、學費、國家助學貸款等方面的政策,其變化始于1985年。在這之前,中國教育財政體制主要是單一的國家供給制,無論義務教育還是非義務教育,由私人分擔的比重都不大。1985年后,基礎教育實施財政分權改革,基礎教育投資責任層層下放,農村地區教育籌資負擔加重,特別是非義務教育收費制度改革提高了教育收費標準,使家庭分擔教育成本的比例不斷上升,其變化對家庭教育消費影響較大。三是教育管理的政策,包括教育舉辦權、后勤社會化等問題,該政策的變化強調了教育決策的自、不同層次辦學主體的資格以及高校后勤管理社會化的問題。四是教育環境的政策,該政策主要強調包括校園周邊環境、學生外出活動安全、校園文化建設等內容。
2、教育教學政策的主要內容及主要變化。教育教學政策主要包括以下5種政策:一是教學的各種具體政策,包括課程、教材、教學計劃等方面的政策;二是關于教師的政策,包括教師的培養、培訓、聘任等問題;三是關于學生的政策,包括學生的學習、思想、品德等問題;四是關于質量的政策,主要反映在優秀人員獎勵、教學評估等方面;五是有關學術的政策,包括學術組織建設、學科建設等方面的政策。這些政策的變化主要表現為對教育教學單位自主辦學條件下的教學活動規范化管理,其變化對農村教育消費的影響很小。
(二)不同層次劃分的教育政策變化分析
1、基礎教育教育政策變化。基礎教育是提高整個人民群眾和民族的文化素質,關系到整個民族文化和素質的根本。因此,國家不斷地集中精力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門不斷制定和出臺政策指導來支持基礎教育的改革和發展。這種變化主要體現在基礎教育投資責任的變化:基礎教育投資責任層層下放,農村地區教育籌資負擔加重,為了扭轉了農村教育政策不力的狀況,2006年起開始實行了免除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的重要政策。
2、高等教育教育政策變化。高等教育是培養高層次專門人才的教育,它是一種非義務教育,且其常具有十分突出的專業性。中國的高等教育由過去的精英教育逐步向大眾化教育轉化,高等教育收費由國家主要供給逐步向個人負擔轉變,大眾化教育使得高等教育不斷擴展,特別是1999年后的擴招,高等學校的數量急劇上升,為了適應時代對高等教育超常規發展的要求,出臺了一系列教育政策來規范和引導高等教育。這些高等教育政策的變化主要體現在教育經費、教育教學管理、教育管理等方面,而且這些政策的變化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教育的產業化
和市場化。
二、教育政策變化與農村教育消費的影響
(一)農村教育消費變化狀況
本文以中部地區的江西省1995~2007年農村居民的教育文化人均現金支出為例來說明農村家庭教育消費的變化狀況。
1、農民家庭教育消費支出成為家庭消費的主要部分。從表1可以看出,文教支出占家庭消費支出的比重一直維持10%以上,最高達16.23%。對于廣大農村家庭特別是中西部農村家庭來說,教育消費支出在農村家庭總支出中居于首位,這多是以農村家庭一部分成員取消享受資料、發展資料,僅維持低層次的生存需要為代價的。
2、農民家庭教育消費結構比較單一,學費支出成為教育消費的主要部分。農村教育消費比較單一,消費支出主要為學費支出,學費支出占教育支出的比例基本上都在75%以上,特別在高校擴招和還沒有實行農村義務教育免費的那幾年,學費支出基本上占教育支出的80%以上,最高達84.94%。這一點說明農村除了繳納學費以外,用于提高綜合素質的其他教育卻很少。
3、國家義務教育免費政策使農民受益。2006年開始在西部地區和部分中部地區實施免除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的重要政策,從表1的數據可以看出,農村教育消費占收入和占消費支出的比例從2006年開始有所下降,到2007年均下降近2個百分點。
(二)教育政策變化對農村教育消費的影響
教育政策對農村消費影響最大的政策就是教育經費的政策,其變化特點若拿“90后”的話來說就是“以前讀小學要錢,讀大學不要錢,輪到我們現在是讀小學不要錢,讀大學出大錢”,這說明了基礎義務教育與非義務教育在收費方面的差異。由于目前實行九年制義務教育,免除了學雜費、書本費,初中生每學年的收費僅400元至800元,對于農村來說負擔也不算不大。隨著中考和高考升學率的提高,越來越多的農村學生進入高中或中職學習,非義務教育的高中(高職)及高等教育的教育消費支出大增。以江西省調查為例,高中生每學年的收費為2000~3800元,另外由于鄉鎮級的高中制學校較少,基本都集中到縣城及以上,所以農村學生多數都是住校,因此住宿費、伙食費等費用的支出對于農村家庭來說偏高。
另外,高等教育消費年年遞增,已成為一些農村家庭的最大負擔。從1995年至今,大學學費從每年幾百元一路飆升至4000-8000元不等,學費猛漲約15倍。40%的農村家庭認為教育消費支出負擔重,50%認為較重,只有10%認為輕。這道出了教育體制的改革使我國高等教育經費由國家財政單一供給向多渠道籌集轉變,多種渠道的學校自籌經費在高校經費投入結構中的比例呈上升趨勢,這使得高校向受教育者收取較高的學費,這對大部分農村家庭的教育消費形成了一定的壓力。
(三)教育消費支出對農村家庭生活水平的影響
教育政策使農村的文化水平大幅上升,科技文化給農民增收帶來了收益,農村生活水平日益得到改善,農村教育消費支出增加。但在農村出現的教育消費型貧困與當前教育收費居高不下密切相關,使得農民不堪重負。從表1數據可知2007年江西省人均可用于儲蓄的金額最大為1102元(用收入減去生活消費支出),而1位大中專生1年的學費最低在4000元以上,也就是說,農民家庭中4人才能送1個大中專生上學。而因“家庭收入低-沒錢投資教育-子女就業機會少-子女收入低-新一代家庭收入低”,這成為一個貧困代際傳遞的“怪圈”,“教育消費型貧困”帶給許多農民擔憂的前景。
三、提升農村教育消費的對策
(一)增加農民收入,提高農民致富能力,提升教育消費能力
雖然全面免除農村義務教育學雜費政策,使農村文化水平得以提高,但農民的教育消費質量和水平依然不容樂觀,現行的高教收費政策對廣大農民來說壓力依然巨大。因此,積極關注地方特色農業、產業化的發展,出臺具體的支農措施,支持農村經濟發展,增加農民收入,提高農民致富能力,拓寬農民增收的渠道,才能從根本上提高農村居民教育消費的承受能力。
(二)提高大學畢業生就業率和教育投資回報率,增強農民教育消費的信心
對于農村家庭而言,接受教育要付出很高的成本,其接受教育是為了改善生存條件,但其收益卻并不明顯,這顯然會抑制農村教育消費的增加。各級主管部門、高等學校和用人單位要積極推動大學生就業工作,組織指導和管理畢業生就業供需見面、雙向選擇活動,搭建各種雙選平臺,提供公平競爭的就業機會,提高大學畢業生就業率。另外一方面可以對農村大學生回鄉創業提供補助或提供創業基金,一定程度上實現教育消費的投資回報,提高農民教育消費的積極性。
(三)加強金融部門對農村教育國家助學貸款的支持力度,積極推進國家助學貸款工作
金融部門要在教育消費方面有所作為,積極配合政府有關部門認真落實已經出臺的各項助學貸款政策,及時了解掌握貧困學生助學貸款的實際需求,加強助學貸款品種和服務方式創新,探索將保險引入助學貸款業務的新途徑,對符合條件要求助學貸款的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貸款支持。
(四)設立國家獎學金、助學金支持農村學生,減輕農村家庭教育消費負擔
政府可以加大轉移支付的力度,投放更多的資金用于國家獎學金、助學金項目,鼓勵學校通過各種途徑設立更多的獎學金項目,這樣既可以鼓勵農村貧困的品學兼優學生勤奮學習,有可以為農村家庭教育消費減輕負擔。
參考文獻:
0引言
專家預測來,中國今后建設過程中在用地量這方面會出現很大的改變,建設用地將使用到一定的分農用地,特別是耕地,耕地的占補平衡形勢變得更為嚴重。怎樣在既滿足國家政策需要,又不影響農村經濟發展的同時來保護耕地,這是一個需要解決的問題。我國需要制定相關的投資方式對現有耕地保護,以此保證足夠的糧食耕種面積,這種對我國農村土地整理過程中能夠發揮重要的作用。
1我國農村土地整理出現的問題
1.1新增耕地造假現象普遍
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是土地整理的主要目標,這是為了防止國家以及區域的耕地量得到保證。而實際操作中很多時候將重點放在看數量上,而為重視起土地的使用情況。為實現土地整理標準所劃定的新增耕地率,政府單單決定使用采用“多出地”,很多時候會把小田歸并為大田,對耕田隨意處理,胡亂擴大耕地的數量,使得良田被破壞浪費。
對于經過開發而增加的耕地是否可以達到種植和耕作的標準,在現實考察過程中未出現相應的適宜性評價和分析。在土地整理過程中對原有耕地的不規則占有,使得耕地質量在整體上呈現下降的趨勢,這就無法滿足耕地質量不斷提升的最終目標需要。這對當前政府積極實施土地保護政策是相互背離的,而政府也應該采取相應的措施進行有效地處理與解決。
1.2農民權益難以得到保障
土地整理主要是參照節約用土地的規定,對土地進行重新劃定,通常采取措施對形狀不規則、達不到機械耕作要求的土地,可以利用相關的手段將其轉化為整齊、規則、能使用于集約經營的土地,這樣就能促進農業經濟的不斷發展,這也是達到了社會主義現代農村的需要,積極構建社會新型農村的要求。而土地的用途和位置發生轉變后,將對造成土地權屬的變化,實施土地整理常常會把原有田塊的邊界打破,這就必須要重新制定計劃,這就需要進行土地權屬調整,其主要目的是為了實現土地整理的內容。
實施土地整理必須要以農民自身的農業利用為重點,從農民的角度出發實施相關的策略。當前,土地整理開展時常常關系著田塊重劃、房屋拆遷、遷墳騰地等問題,而這些事項都和農民的實際利益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土地權屬是農民較為關注的一項問題,涉及到了許多方面的利益劃分,例如:所有者、使用者、經營者等。而我國農村的土地的使用率依舊較低,如:田塊凌亂,水利配套設施老化,使得規劃指導結果難以達到預期的效果,這主要是普遍存在宅基地分布零散,如:沿街建設,空心村等比較普遍。這主要是因為土地整理能夠對上述現象進行合理的調整,改善不良影響或結果。而在實際運行時出現了強制性命令農戶拆遷房屋、遷墳騰地填埋坑塘等,這就破壞了農民的正常利益。若沒有得到農民的允許就在材料中代簽公眾參與意見,以此實現爭取土地整理項目的目的,或占用農戶所耕種的土地完成基礎設施建設,這些都會影響到農民的自身實際利益。。土地對于農民而言是生活的保證,是農民生存發展的重要條件,若以這種違背農民意愿的方式是錯誤的。開展土地整理屬于跨權屬界限的整體調整,這就會給農民的利益帶來影響,削弱了農民參加農業生產的積極性。
1.3土地整理功能難以顯現
綜合發展主要強調把土地整理與農村結合起來發展,其目的在于把內容與空間組織、管理相互統一,這樣就使得土地整理的綜合功能得到以充分發揮。當前,增加耕地數量、補償因非農建設占用的耕地是整個土地整理的重要目標,這也使得土地整理的綜合功能難以起到應有的作用,有時還會引起較大的不良影響,例如:重數量輕質量、占優補劣、開發不利、破壞環境等一系列問題。
盡管國家已明確了土地整理的工作方針,立足保護和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但土地整理項目重申報輕建設,工程質量較低,項目目標單一化等問題依然存在,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背景下,目前土地整理還未與新農村建設緊密結合,影響了土地整理綜合性的顯現與發揮,導致了土地整理與新農村建設目標相脫節的現象。
2我國農村土地整理的真確措施
2.1發揮各個土地的作用
2.1.1綜合村、組的界線。當前中國發展時期運用的制度為農村集體承包制度,各村、組的土地已經劃分出了明顯的界線。而政府制定相應的規劃工作往往忽視了村、組的界線,這樣造成劃分不清就引起了不同的利益糾紛。這就需要政府及相關部分在制定界限時把村、組的界線問題全面考慮到位,設計上一般允許不存在明顯的界線,但在單元劃分上必須認真對待。
2.1.2結合當地農民的習慣。在規劃土地時有需要將現有的設施積極運用起來,對于部分道路需考慮到是農戶長期在生產和生活中出現的,其具備一定的合理性。規劃過程中需堅持“田成方,路成網,渠相連,林成行”的模式,當在原有的路、溝、渠周圍搭建類似的設施時,要將原有的設施綜合考慮起來,一次來滿足農民習慣的生產、生活方式,還能減少資金投入本。在規劃土地過程中需要對土地進行有效的保護,最好結合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展開,兩者保持協調統一,這樣才能保證土地的使用達到當地實情和土地利用的計劃要求。這就需要在土地整理時立足于實際,以達到社會主義新型農村建設的要求,這樣才能達到服務農業、農村、農民的需要,以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建設。
2.2堅持民主政治原則
在加強新農村建設過程里需要對土地整理提出相應的要求,必須要在堅持民主政治原則下進行,這樣才能保證土地整理規劃發揮出應有的作用。而作為公眾能夠積極參加到土地管理項目里,能夠對各個項目的內容有個深刻的了解,并根據實際情況給出相應的建議,這樣既能彌補技術上的缺失,也能到達方案設計的實際要求,讓規劃方案及設計變得科學合理。土地整理能夠讓農民切身體會土地整理的作用,維護了農民自身的實際利益,調動公眾參與農業發展的積極性。
2.3協調好各種內部關系
促進農村和諧發展在規劃實施中,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協調好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和農戶以及其部門的協調工作。當項目規劃方案實施出現不合理時,由施工單位報監理單位,認可后上報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在15日之內給予答復,以免造成嚴重地延誤工期和耽誤農民的種植時間。當項目規劃實施中出現需要同其他部門協調時,如遷移道路中的電線桿等,由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上報土地行主管部門后,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有義務協調相關部門解決。
3小結
總之,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我國當前和今后相對長一段時間的重大歷史任務,是系統解決“三農”問題的戰略措施。為了農村更和諧地發展,我們要合理利用耕地,采取有效措施處理好當前面臨的問題,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而做出努力。超級秘書網:
參考文獻:
[1]韓潤仙,韓桐魁.試論農村土地整理發展制約因素與保障措施[J].國土經濟.2004.(01).
農村居民的養老問題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焦點,但也是一直未解決的老問題。根據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國務院決定,從2009年起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推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解決廣大農村居民養老問題,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統籌城鄉發展,改善民生,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舉措。
一、困難和問題
新農保開啟了農民養老保險新篇章,但在推進過程中,也遇到諸多困難與挑戰。
(一)宣傳力度不大,群眾參保意識不強
一是由于老農保存在的問題很多,所支付的養老金也起不到養老的作用,造成部分群眾不愿參保;二是有的群眾將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混為一談,使之失去信任感;三是有的將新農保與社會救助政策相比較,認為即使不參保,年老后生活無著落還可以享受低保;四是從老農保到中農保再到新農保,制度變化快,群眾認識跟不上,導致以下兩個問題的出現:中農保參保對象認為和參加新農保的人相比,自己多交了錢,享受待遇卻差不多,自己吃了虧,所以思想上有排斥;前后對比新農保的普惠制增加了群眾的社保社會依賴性,許多農民認為,現在不參加新農保,以后會有更優惠的參保政策;五是大部分農村居民經濟條件并不寬裕,加上歷史形成的傳統的家庭養老觀念――“多子多福,養兒防老”的思想根深蒂固,認為養兒防老、儲蓄防老比較可靠;六是一些年齡大的農民認為,短期內要繳大幾千,領取時每月才一百元左右,劃不來;年輕的農民則因短期內只有繳費義務,得不到可見利益,而采取等待觀望態度。這些問題的出現,僅憑電視、報刊、散發宣傳資料等形式宣傳,不深入到農戶講深講透政策,很難增強群眾的參保意識。
(二)工作人員不足,辦事效率不高
一是隨著擴面工作的開展,新增參保的農村居民會越來月多,面對參保登記、基金征收、待遇計算、檔案管理、養老金資格認證等業務的辦理,如此龐大的工作量,僅靠目前經辦機構工作人員及鄉鎮勞動保障所兼職人員去完成,已遠遠不能適應業務發展的需求。而且服務隊伍建設滯后,一般鄉鎮主管,服務人員一共就兩到三個人,而新農保工作重,事情雜,很多工作人員都感到力不從心,這必然要影響到新農保工作開展的質量。二是部分工作人員由于缺乏專業的培訓,未能深入到群眾中去了解群眾的想法和參保的阻力所在,沒有真正做到政策聯系實際,聯系群眾,因地制宜,實事求是,致使阻力越來越大。三是參保宣傳工作由村干部及村小組來完成,然村干部或小組長缺乏對政策的深入了解,知其皮毛,不知其精髓,很難傳達出中央所要表達的文件精神。
(三)辦公設施不齊全,基層網絡不健全,成為擴面的不利因素
目前,電子平臺先是實用性差,后是斷檔時間長,造成了工作開展的諸多不便和安全管控效率低。對參保人員信息錄入所需的自動化辦公電腦及各類表、單、帳、卡、冊等的存放和以后參保人員的管理缺乏詳細的考慮,顯得相對滯后。加之系統設計中也存在一些問題,有的系統功能設置與實際操作應用不配套,有些功能設計本身存在缺陷,這一切已成為迅速擴大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覆蓋面的不利因素。
(四)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缺少法律保障
從整體發展過程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還缺乏法律性規定,大多是以政策、通知、會議決定等形式進行制度落實,缺乏穩定性和持續發展性。各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辦法基本都是在1992年民政部頒布的《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的基礎上稍作修改形成的,普遍缺乏法律規定性,法律制度的欠缺給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帶來一系列問題,如保險對象不明確、保險資金來源不穩定、保險管理方面的隨意性和盲目性等,使農村養老保險具有很大的不穩定性。依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認真做好當前農村養老保險工作的通知》出臺的地方性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專項制度,標志著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立法向專項化方向發展。如四川省頒布了《四川省社會養老保險實施細則》和《四川省社會工傷保險條例實施細則》,明確規定農民輪換工應參加社會養老和工傷保險。
二、對策與建議
新農保是政府為農民辦的一件好事、實事、大事,也是一項政策性強,影響深遠,涉及千家萬戶的難事。針對目前存在的困難與問題,我建議:
(一)因地制宜、循序漸進發展社會養老保險
新農保政策執行應堅持因地制宜原則,強制性與自愿性相結合,即應該立足于我國國情,根據各地的經濟發展水平,根據各地農民對社會養老保險的需求,繳費能力的不同適時、適當地建立農村養老保險。只有當地區經濟的總體實力能夠提供剩余積累,而且從積累中提取的資金用于社會養老保險對地區的經濟發展和人們當前的生活消費沒有影響時,建立社會保險才具有可能性,在尚未解決溫飽問題時就談建立社會養老保險是不現實的。還應堅持循序漸進原則。第一,逐漸擴大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覆蓋范圍。第二,資金的籌集在現階段堅持個人交納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給予財政與政策支持。今后,隨著農民收入的不斷增加,集體和國家支持的份額逐漸減少。第三,逐漸與城鎮社會養老保險體系銜接,實現城鄉統一的社會養老保險體系。第四,現階段應建立多層次的養老保障,與家庭養老等保障制度相結合,今后慢慢過渡到完全的以社會養老保險解決養老問題。
(二)加快社會保障特別是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立法
制度的合法性、實施的強制性最終需要以立法來保證,盡早制定社會養老保障是十分必要的。各國養老保障實踐表明,依靠法律推行社會保障制度已經成為一種國際慣例。但我國目前還沒有一部統一的社會保障法,社會保障方面臨時性的決定多于法律、法規,即使在某些方面頒布了行政條例,也多因注意局部而忽視了全局的協調和統一。以德國為例,德國的養老保險是通過國家立法強制推行的,依法參加養老保險已經成為雇員和雇主的自覺行動。目前我國養老保險的參保率不高,覆蓋面不廣,當前群眾對新農保的不信任,主要原因是國家還沒有立法,就使得一些企業的法人代表千方百計,想方設法提出種種理由不參加社會保險。社會保障立法工作的滯后,消弱了政策規劃的權威性,導致了政策執行中的不規范現象,大大提高了實施的成本,降低了制度的實施效率,極大地阻礙了制度改革的進程。因此,當前迫切需要在保證政策制定的合理性、可行性的基礎上,加快社會保障的立法工作,使政策制定最終具有法律的統一性與權威性,從而有效地減少政策執行過程中的不規范現象,提高政策執行的績效。建議國家盡快出臺社會保險法或養老保險條例,逐步擴大覆蓋面,提高養老保險征費率,增強養老保險基金調劑能力。
(三)基于實際購買力,建立動態的新農保標準計算體系
在新農保實施過程中必須充分考慮農民享受新農保金額的實際購買力, 建立動態的新農保標準計算體系。所謂實際購買力(real purchasing power),是指貨幣能夠買到的實際商品和勞務的數量。貨幣的價值不再用其本身的含金量而是用其購買到的商品和勞務來衡量。隨著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的不斷提高,貨幣的實際購買力也會發生相應的變化。近年來,國家連續8次下調銀行存款利率, 利率水平已從1993年的10.9%下降到現在的2.25%。再加上通貨膨脹的影響,基金要保值已相當困難,更不用說增值。從新農保的資金籌措來源看, 三方共籌的實際額度是依照當前社會消費水平作為參照標準的, 三方承擔的金額比例也是依照這個標準確定的。應當明確的是, 固定金額的實際購買力是伴隨著整個社會經濟狀況變化的,今天每月100元的生活保障標準可能給予農村養老以基礎性支持, 但15年之后這一額度是否具有當前的基礎性作用應該引起理論界與實務界足夠的重視。所以,中央和地方財政預算有必要每年確定一定比例來充實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基金, 而且要隨經濟的發展同步增長。目前,由于農村經濟發展水平低,農民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缺乏信心等原因, 大多數農民的投保金額都集中在最低檔次的投保水平上。在不考慮通貨膨脹等因素的情況下, 如果農民在繳費15年后開始領取養老金,每月可領取100元,這對農民來說很難保證其基本生活。因此,從長遠發展來看,必須要建立一種動態的計算方法,充分考慮購買力變化的因素,以確保新農保資金對農村養老支持的有效性。這種計算方法應該在試點階段逐漸引入并進行多區域的試驗。
(四)繼續發揮家庭在養老問題上的重要作用
贍養和孝敬父母是中華傳統文化的核心之一,我國《憲法》和《老年人權益保護法》對贍養老人問題都有明確的規定。雖然,隨著計劃生育基本國策的推行,家庭結構的變化,家庭養老保障的功能有所削弱,但是贍養老人仍是一種責任、一種美德。同時,社會經濟發展帶來的收入上的提高也為家庭養老提供了經濟基礎。此外,家庭養老還可以避免西方國家那種由于過度推進社會保障而帶來的家庭危機,從而有利于維護良好的社會道德規范,促進農村社會進步。
(五)進一步完善政策,健全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
一是按照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出臺強制或激勵參保與自愿參保相結合的政策。對年齡在45周歲以下有經濟承受能力的農村居民實行強制或激勵參保,同時政府補貼(基礎養老金)與繳費年限長短掛鉤;對45周歲以上的農村居民實行自愿參保。這樣,既可增強新型農保政策的嚴肅性,使政府行為變得更加強力有效,又能夠使新型農保事業的發展持續推進。二是在《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行辦法》的基礎上,盡快出臺《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細則》、《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規范化操作程序》、《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檔案管理辦法》等系統的法規和制度,嚴格規范管理。
(六)搞好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的協調和銜接
農村養老保障制度是由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新型合作醫療、農村低保和社會福利、社會救濟等制度組成的完整體系,各項制度功能各異,不可或缺。同時,各項制度又存在著相互聯系、相互制約和相互促進的關系,搞好各項工作之間的協調和銜接十分重要。因此,在推進新農保制度建設的同時,應著眼長遠,立足當前,從最終實現城鄉一體化并與城鎮企業職工養老等城鎮社會保險相銜接的保險格局出發搞好統籌協調,要按照“保基本,廣覆蓋,能轉移”的原則,做到與其它社會保障制度有接口,好銜接,可轉移,并確保轉移過程中參保農民的權益不受損失,真正為農民群眾筑起一道科學、便捷、順暢、牢固的社會保障防線。
[參考文獻]
[1]呂學靜各國社會保障制度[M]北京:經濟管理出版社,2001(2):84
[2]朱崇實社會保障法[M]廈門:廈門大學出版社,2003(10):145―148
一、國外農業政策性金融發展實踐
(一)美國農業政策性金融
美國根據《農業信貸法》建立了一個分工合理、相互配合的政策性金融體系,為農業生產和與農業生產有關的活動提供信貸資金和服務,并通過信貸活動調節農業生產規模和發展方向,貫徹實施農村金融政策,控制農業發展規模等。主要包括:①農民家計局。其任務主要是對農產品進行價格支持和對農業生產給予補貼。②農村電氣化管理局。其任務是對農村非盈利的電業合作組織和農場等發放貸款,用于架設大型電線、組建農村電網、購買發電設備以及電話通訊設備等。③商品信貸公司。其職能是對農產品進行價格支持或對農業生產給予補貼,借以提高農民收入。這種通過農業穩定和保護局的地方機構或生產信貸協會向農戶提供農產品抵押貸款,從銷售和生產方面實行政府干預,增加農場經營收入。④小企業管理局。該局的主要職能是專門為不能從其他渠道獲得資金的小企業提供信貸援助,以促進、幫助小企業發展,維護小企業利益。所謂小企業是指進行獨立經營與農業生產有關的企業,如農產品收獲儲存,為農場管理、土地規劃提供服務的經營性企業等。
(二)日本農業政策性金融
在日本的農業金融中,除存在大量的具有民間互質的合作金融機構外,還有由政府組織、推動或直接辦理的政府金融機構。政府農業金融機構由政府給予不同程度的財政干預,如提供貸款資金、補貼貸款利息、補償損失和債務保證等,確保其順利貫徹政府的既定農業經濟政策。
日本農業中的政府金融機構是農林漁業金融公庫。農林漁業金融公庫的資金來源由三部分構成:一部分是由一般會計和產業特別會計歷年所撥入的預算資金;一部分是向資金運用部、簡易人壽保險及郵政年金等處的借入資金;還有一部分即為以貸款回收款為主體的自有資金農林漁業金融公庫的貸款業務,主要是向森林漁業的公共事業提供低息長期貸款,貸款一般由公庫直接貸放,或委托合作金融系統貸放。就其提供的農業貸款來說,有土地改良貸款、農地購置貸款、綜合設施貸款、農業結構改善貸款和自耕農維持貸款等。
(三)印度農業政策性金融
從20世紀60年代開始,印度實施綠色革命,以推動現代化農業技術為中心,輔之以農業信貸、財政補貼、價格支持等措施支持農業發展。與此同時,印度農業政策性金融組織也逐步發展和完善。主要包括:①國家農業和農村開發銀行。該行成立于1982年,是當前印度最高一級的農業金融機構,是印度有權監督和檢查農村合作信貸機構、地區農業銀行的業務發展,資助商業銀行的農村信貸活動。②地區農業銀行。作為政策性銀行,地區商業銀行不追求盈利,不是按商業經營原則辦理業務,主要建立在農村金融機構較為薄弱的地區,在一個特定區域內活動;貸款主要發放給生產急需的貧困農民,除提供與農業生產發展有關的農業信貸,還提供其所需的消費貸款;目前農業銀行已成為印度不發達地區貧困農民得到開發貸款的主要渠道。③農業中間信貸和開發公司。印度1963年建立農業中間信貸和開發公司,主要向各種農貸機構提供中長期農業發展信貸資金,接受和管理國外農業貸款援助資金。該機構主要為大型農業基礎項目提供貸款,其中以水利貸款為最多。其資金來源中50%以上為外資,該機構同時對農貸機構信貸活動進行監督。
(四)法國農村政策性金融
法國是歐洲農業最發達的國家,在農業發展過程中貢獻最大的是法國農業信貸銀行系統。其特點是“上官下民,官辦為主”,既承擔普通的農業貸款業務,由于國家政策緊密結合,優先支持符合國家政策和國家發展規劃的項目。它由三個層次構成:最高層是法國農業信貸銀行,它是會計獨立的官方金融機構,也是全國農業信貸互助銀行,負責協調省轄基層農業信貸互助銀行的業務,分配管理資金,并可辦理轉賬、投資等業務;基層是到訪農業信貸互助銀行,主要負責吸收和管理活期存款及儲蓄基金,由個人及成員入股組成,按合作制原則經營。它主要資金來源于其在農村由機構網絡吸收的存款和發行債券。資金運用主要有提供與農業生產有關的普通和優惠貸款,此外還向農業經營、鄉村公路建設、農業組織等與農業有關的項目投資,以改善農村環境,提高農業技術水平。
二、國外農村政策性金融的經驗特點
1.農村政策性金融機構的資金來源渠道廣泛,主要有政府資金、發行債券、向其他金融機構借款、吸收存款、郵政儲蓄資金、向國外借款等方式。①政府資金。美國的農業合作信貸機構均在很長一段時期都由聯邦政府出資。日本的農林漁業金融公庫是國家通過一般會計和特別會計投入財政資金組建的。②發行由政府擔保的債券。如美國的農業合作信貸機構發行的統一債券。這種做法可以適應中長期的資金需求,又有政府的擔保,常被視為一種政府債券,很受歡迎,籌資能力較強。③向中央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入資金。泰國等發展中國家的這一做法還比較普遍。對于金融業發展水平較低的國家來說,一般都由中央銀行直接發放或充當農村政策性金融機構的“最后貸款人”,作為中央銀行行為規范化進程的一部分。④少數機構吸收存款。比如法國農業信貸銀行吸收活期、定期、儲蓄存款。⑤郵政儲蓄資金。日本的農林漁業金融公庫的主要資金來源是郵政儲蓄資金和郵政簡易保險。
2.十分重視農村合作金融組織和政策性金融的互相補充。有的國家既重視政府的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又注重利用互助合作性質的農業信貸機構,實行官民并列模式。如美國在全美十二個農業信貸區,都有一個由聯邦土地銀行、聯邦中期信貸銀行和合作銀行組成的互助合作性質的農業信貸機構;還有由美國農業部直屬的農民家計局、商品信貸公司和農業電器化管理局組成的政府農業信貸機構。有些國家甚至將政策性金融機構與互助合作性質金融機構有機地結合起來,如法國的農業信貸銀行是一種“上官下民”的所有制模式,它的中央機構-國家農業信貸銀行是公有性質的,由政府所有,而省級農業互助信貸銀行和地方農業互助信貸合作社均為合作性質,實行自治,有自己專門的管理機構和權力機構。
3.各國大都通過立法對農村政策性金融機構給予支持和保障,如早在19世紀,法國政府就頒了《土地銀行法》;1963年頒布了《農業中間信貸和開發公司法案》。目前,美、日等發達國家也普遍建立了比較完善的農業政策性金融法律體系,對農業政策性金融業的監管嚴密規范。如美、日關于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的專門法律有美國的《農業信貸法》、《農產品信貸公司特許法》、《農林漁業金融公庫法》等。關于農業信貸、信用保險的專門法律有農業信貸法、農業信用保證、保險法等。同時,在政策上提供許多優惠,鼓勵和保護農村政策性金融機構。具體如減免稅收、注入資金、利息補貼、損失補貼、債務補貼以及實行有差別的存款準備金制度,來促進農業政策性金融支農作用的發揮。
4.各國都把農業保險制度的建立作為金融政策性支農的一個重要舉措。各國都認識到農業保險制度的建立,是化解轉移農業風險的一個重要手段,因而,其對發展農業保險均十分重視。以美國和歐盟為例,美國自1938年頒布《聯邦農作物保險法》以來,其農作物保險經歷了試辦、加速發展、政府出政策并與私營保險公司混合經營、政府出政策并完全由私營公司經營和的四個階段。而法國是典型的私有化主導型農業保險國家,農業保險體系基本上由私有保險公司組成,政府只是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印度農業保險具有較強的互助合作性質,從1974年~1975年開始,印度綜合保險公司試辦農作物保險,推出了農作物保險試行計劃。
三、我國農村政策性金融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一)現有政策性金融機構資金不足且來源較為單一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資金來源主要包括:資本金、發行金融債券、財政支農資金、中央銀行再貸款、境外籌資、業務范圍內開戶企業單位的存款等。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注冊資本為200億元,中國人民銀行實撥資本金較少,僅為10億元,其余為農業銀行、工商銀行以貸款的形式劃轉的資產和財政退稅轉增的資本金。資金不足,然而其來源除資本金和吸收少部分企業存款外,主要依賴于向中央銀行再貸款和發行金融債券,資金來源與所承擔的任務之間存在較大的資金缺口。
(二)農業發展銀行業務范圍較為狹窄
從1998年開始,為了配合糧食流通體制的改革,國務院決定將農業綜合開發貸款、扶貧開發貸款等專項貸款業務從農業發展銀行劃出,其職能變成了單一的糧棉收購銀行。隨著糧食流通體制市場化改革的深化,糧棉市場全面放開,農業發展銀行的業務活動受到極大的影響,貸款規模明顯下降,業務單一的問題愈發突出,在2003年、2004年糧棉油貸款分別為6809.77億元和7104.26億元,占當年農發行貸款總額的99%。農業發展銀行業務的單一導致其難以擴大發展,同時也限制了對其他涉農產業如農產品科技研發、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等項目的政策性資金支持。
(三)農業發展銀行的業務經營困難重重
農發行業務的可持續發展需要資金的扶持,也離不開資金的回流。但是由于農產品的市場風險性,地方企業對資金的擠占挪用以及內部監管機制不健全、風險管理落后等原因,農發行的貸款難以回收,信貸資金流失嚴重。再加上農發行辦公費用的快速增長及機構規模的日益臃腫,高成本與低經營利潤的矛盾使農發行的發展步履維艱。
(四)農村保險業支農功能不健全,不能滿足新農村建設分散風險的需要
目前,我國農村保險業基本處于停滯甚至倒退的狀態,國外的由政府主導、各種金融機構參與的農業保險體系在我國還未建立起來,農業保險在農業生產風險管理中的作用沒有得到有效發揮,農業生產的風險也很難分散。
四、國外農村政策性金融對我國的啟示
(一)拓寬農業政策性金融的資金來源
目前,我國農發行的資金來源單一,主要是央行再貸款形式。央行目前正努力試圖改變這種資金供求體制,以切斷政策性資金需求與央行基礎貨幣的直接聯系,保持央行貨幣政策的獨立性。央行提供給農發行的再貸款,已由1997年的8167.79億元調減為2005年年初的5699億元。從2004年7月開始,農業發展銀行首次以市場化方式發行政策性金融債券,截止到2005年9月,累計發行17期金融債券,共籌集資金1901.7億元。此外,利用政府擔保從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獲得低息優惠貸款,從而降低資金成本。
(二)隨市場變化靈活調整農業政策性金融的資金運用
中國的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與泰外國的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相比顯得不夠靈活,主要還是支持糧、棉、油收購和一小部分的扶貧、開發貸款。中國的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有必要學習國外經驗,隨市場變化調整農業政策性金融服務的內容,在縮減糧食收購資金金融支持的同時轉而支持農業生產結構的調整,較大比例地提高對農業開發、生產、產業化服務等的貸款比重,對經濟與生態能協調發展的農、林、漁業等一些獲利能力較低的生產經營項目給予低息貸款的支持,提高農民的收入水平,促進生態環境的改善與農業的可持續發展。
(三)制定農村政策性金融法規,完善監管
借鑒國外經驗,我國必須加強農村金融的立法工作,在規范政策性銀行經營行為的同時,明確界定其與政府、央行、商行、企業等各方面的關系,擺脫外部客體超越法規的干預,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保障資產的安全。有關法規應包括兩個層次:一是國家制定的政策性金融機構法;二是各類政策性金融機構或主管部門制定的內部規章制度。這類法規是國家專門法的補充和具體化,如貸款項目評估辦法、貸款審批收放程序、貸款風險防范和管理辦法、委托機構資格和職責規定等。要加強對農業政策性金融的監管,就應建立多元化、全方位的農業政策性金融監管體系,突出中國銀監會的權威性,完善中國銀監會對農業政策性金融的監管。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