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10-30 07: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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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灣嶺鎮人民政府牽頭組織,聯合鎮公安派出所、工商所、鎮綜合執法大隊、鎮安監站等部門迅速摸清全鎮倉儲場所底數,完善基礎臺賬;厘清屬地或行業部門的監管職責,形成監管合力;督促倉儲庫房產權單位、委托經營管理單位及使用單位全面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重點整治海南中部(瓊中)綠色產業園所屬的轄區內7個倉儲場所,進行消防栓運行設備整體摸排,及時解決排除消防栓應急使用故障,確保了消防基礎設備正常運行。查看有關消防行政許可證件,對建筑物場所適應情況與消防驗收或者竣工驗收消防備案進行仔細對照確保性質相符。檢查責任單位各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切實厘清產權單位與使用單位或者承包、承租、被委托單位消防職責。
二、擰緊消防安全思想開關,加強組織領導。
年至2012年,對全區所有的村“兩委”負責人(村黨支部書記和村民委員會主任)進行消防安全培訓,使之成為懂消防法律法規、懂農村消防建設、懂農村消防管理、懂農村火災撲救的農村消防工作“帶頭人”和“明白人”,提高農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夯實農村火災防控基礎。
二、組織領導
成立全區村“兩委”負責人消防安全培訓工作領導小組,副區長任組長,公安分局副政委、消防大隊大隊長任副組長,各鄉鎮長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消防大隊大隊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此次培訓的組織協調工作。
三、任務分工
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各自轄區的村“兩委”負責人消防安全培訓,消防大隊提供師資力量。
四、工作步驟
(一)組織部署。各鄉鎮人民政府要根據轄區行政村數量等實際情況,認真組織開展培訓;加強農村網格化消防管理試點單位建設,培訓期間,要組織參訓人員實地觀摩。年8月31日前,將村“兩委”負責人培訓時間、工作安排或工作方案(要有具體培訓時間)上報區村“兩委”負責人消防安全培訓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時間安排。各鄉鎮人民政府原則上應安排兩期培訓,由消防大隊安排師資力量培訓。年12月20日前要開展第一期培訓完成村“兩委”負責人培訓任務總量的50%以上,2012年10月31日前要開展第二期培訓,全部完成培訓任務。
(三)檢查驗收。各鄉鎮人民政府于年12月25日前,向區村“兩委”負責人消防安全培訓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階段性工作總結;2012年11月20日前,上報培訓工作總結。區政府將對各鄉鎮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并將此項工作納入年終考核內容。
五、培訓內容
培訓主要采取課堂理論講授方式進行。按照公安部消防局組織編寫的《農村消防安全》培訓教材確定的培訓內容組織實施,重點講解涉及農村有關消防法規政策及農村消防組織建設、消防設施建設、火災預防工作、消防隊伍建設、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工作等內容。
六、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農村消防工作組織網絡。《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明確規定:村民委員會應當開展群眾性消防工作,組織制定防火安全公約,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為此,應該依托村民委員會,盡快建立健全縣市(區)、鄉鎮、村三級防火組織網絡,使農村消防工作層層有人管,處處有人抓。縣(區)、鄉(鎮)要確定一名領導分管消防工作,明確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建立領導負責、分片管理、劃片包干的管理機制。要積極爭取政法部門的支持,把農村消防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評,納入安全文明鄉鎮的評比范圍。各鄉鎮要明確在鄉鎮企管站內確立一名專職防火干部,具體負責農村消防工作的檢查、協調,要明確村治保主任為農村消防安全主要責任人,組織與各村辦企業和村民家庭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層層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各地應針對自身實際,制訂防火規章制度,并經常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消除火災隱患。同時,經濟發達且距城區公安消防隊較遠的鄉鎮,必須把鄉鎮派出所聯防消防隊建好,多渠道地解決經費,確保長期生存發展下去。各村民小組也要組建義務消防隊,購置手抬泵、水槍、水帶等滅火器材,定期開展滅火實戰演習,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活動和防火安全檢查,堅持走群防群治的路子。
二、廣泛開展農村消防宣傳教育工作。公安消防部門要把宣傳教育作為農村消防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充分利用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和各種傳播媒介,經常開展消防法律法規、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并與文化、新聞、教育等部門密切配合,把農村消防宣傳列入工作計劃,抓好鄉村廣播站、村宣傳欄等宣傳陣地建設,努力擴大宣傳面。在農村中小學校開設一定課時的消防知識教育,利用課余時間開展一些簡單滅火技能的學習。要把村治保主任、派出所民警納入消防培訓范圍,帶動他們提高開展消防工作的業務知識水平,并通過他們全面落實“五小”單位業主的經常性教育培訓制度。同時,鄉鎮政府每年要組織鄉鎮企業或村民家庭定期舉辦消防運動會,提高農村群眾消防知識水平和自防自救能力。
以同志“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指示為指導,以貫徹落實全縣消防工作會議精神,完成消防工作考核任務為重點,通過對各鄉鎮政府、縣政府各部門消防安全工作考核,進一步落實消防安全責任,改善消防安全環境,提高全社會抗御火災的能力,切實杜絕影響大、損失大、傷亡大的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工作目標
確保全年不發生特大火災事故,控制重大火災,減少一般火災事故的發生。
三、組織領導
為保證既定工作目標的完成,加強對防火安全責任制的領導,縣政府決定成立*縣消防安全工作考核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附后)。各鄉鎮政府、縣政府各部門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安全考核工作。
四、考核范圍及方式
縣消防安全工作考核領導小組負責對各鄉鎮政府、縣政府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進行全面考核。考核實行百分制,經考核達到85分以上的為達標單位,達到95分以上的為達標先進單位。考核主要采取平時抽查與全年百分考核相結合的方法進行,考核結果與《消防安全工作責任狀》達標考核掛鉤。
五、考核內容和標準
(一)消防管理
1、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要健全防火安全委員會,并建立消防工作例會制度,每月都要召開消防工作會議,加強對本部門、本單位消防工作的領導,協調解決消防工作中存在的疑難問題。
扣分標準:未健全防火安全委員會的扣2分,未建立例會制度的扣2分。
2、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在完成縣政府下達的消防工作任務的同時,還要負責考核下級及所屬單位消防工作的完成情況。
扣分標準:未完成縣政府下達消防工作任務的,一次扣1分;沒有對下一級和所屬單位進行考核的扣2分。
3、制定本部門、本單位消防工作計劃,部署和檢查消防工作,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做到同計劃、同部署、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扣分標準:無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的扣3分,重大消防活動無部署的扣2分,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消防工作總結表彰大會,達不到要求的扣2分。
4、各鄉鎮政府、縣政府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主要領導全面負責本部門、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主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職領導具體負責消防工作的組織、檢查、協調工作,并定期進行防火檢查。
扣分標準:主要領導每年至少2次專門聽取消防安全工作匯報,主管領導每年至少4次組織、檢查、協調消防工作,每少一次扣1分;沒有定期進行防火檢查的扣2分。
5、各鄉鎮政府、縣政府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實施消防安全工作逐級簽狀制度,簽狀率達到100%。
扣分標準:未實施逐級簽狀制度的扣2分,簽狀率未達到100%的扣1分。
6、各鄉鎮政府、縣政府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要制定宣傳貫徹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實施方案。
扣分標準:未制定宣傳貫徹實施方案的扣2分。
7、凡舉辦集會、焰火晚會、燈會等具有火災危險的大型活動的主辦單位、承辦單位以及提供場地的單位,要在簽定的合同中確定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
扣分標準:未確定各方消防安全責任的扣2分。
8、各鄉鎮政府、縣政府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部門、本單位的特點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并公布執行。將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向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扣分標準:未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未公布執行的扣2分;未向公安消防機構備案的扣2分。
9、各鄉鎮政府、縣政府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消防安全管理檔案,消防檔案要詳實,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附有必要的圖表,并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
扣分標準:未建立消防檔案的扣2分;檔案不健全,每缺一項扣1分;未能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檔案的扣2分。
10、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扣分標準:未制定預案的扣2分,未進行演練的扣2分。
(二)基礎設施管理
1、各鄉鎮政府在
編制城鎮規劃的同時,要編制城鎮的消防規劃。
扣分標準:未按要求完成城鎮消防規劃編制工作的扣2分,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未納入城鎮發展規劃的扣2分,沒有同步實施的扣1分。
2、用于城市消防設施和公安消防隊伍裝備建設的資金不低于城市建設維護費總額的5%。
扣分標準:用于城市消防設施和公安消防隊伍裝備建設資金達不到要求的,扣4分。
3、新縣城區要按照《*市城市消防規劃》建設消防隊(站),新修道路、市政供水管線改造依據國家標準建設消火栓,大型商業區、高層建筑密集區、易燃易爆區要建設消防*;各鄉鎮政府要利用自來水管網設置消防用水取水口,要結合各村實際設置消防水源,每個自然屯至少設有一處消防水源。
扣分標準:未按要求設置消火栓、消防*的每項扣3分;未設置消防用水取水口的扣3分,自然屯未設置消防水源的每個扣0.5分,最多扣3分。
4、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單位要按照建筑消防設施檢查維修保養有關規定的要求,對建筑消防設施的完好有效情況進行檢查和維修保養;對自動消防設施進行全面檢查測試,并出具檢測報告,存檔備查。
扣分標準:未對建筑消防設施進行檢查保養的扣2分,未對自動消防設施檢查測試的扣2分。
5、各部門、各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對滅火器進行維護保養和維修檢查;對滅火器應當建立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的時間等有關情況。
扣分標準:對滅火器未進行維護保養,致使滅火器失效的扣2分,未建立滅火器檔案,未記明相關情況的扣2分。
(三)火災隱患整改及消防法制建設工作
1、落實重大火災隱患整改責任。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對本轄區、本部門及所屬單位的重大火災隱患要認真排查,并制定相應的立案整改制度,認真協調督促本轄區、本部門重大火災隱患的整改工作,并定期檢查整改措施落實情況。
扣分標準:沒有建立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制度的扣2分,對本轄區重大火災隱患不清楚的扣2分,沒有認真協調督促整改的扣2分。
2、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人員要將整改情況報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扣分標準:未及時消除火災隱患的扣4分;未將整改情況報送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責任人簽字存檔備查的扣2分。
3、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專(兼)職消防管理人要根據管理分工,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本部門、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扣分標準:對不能當場改正的隱患,未及時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的扣3分;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責任人未確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未落實整改資金的扣3分。
4、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要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要停產停業進行整改。
扣分標準:未落實防范措施,未停產停業進行整改的扣3分。
5、經常督促和檢查本部門、本單位執行國家、省消防法規情況和轄區行政消防管理規定的落實情況。
扣分標準:每年不少于2次,每少一次扣1分。
6、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國務院302號令,組織有關部門嚴肅追特大火災事故責任,督促有關部門嚴肅查處火災事故肇事者和責任者,實施重特大火災事故責任追究制度。
扣分標準:未按法律法規規定嚴肅查處肇事者和責任者的扣2分。
7、全年保持火災形勢穩定,無影響大、損失大、傷亡大的惡性火災事故發生。
扣分標準:年內發生一起重大火災扣4分;發生一起特大火災扣10分,全年消防工作實行一票否決。
(四)社會化消防宣傳教育工作
1、本轄區新聞宣傳載體要有消防宣傳欄目。
扣分標準:沒有固定消防宣傳欄目的扣2分。
2、要充分發揮各種新聞媒體宣傳主渠道作用,通過多種形式深入開展公安部61號令的系列宣傳活動。
扣分標準:未深入開展公安部61號令宣傳貫徹工作的扣3分。
3、大力開展消防宣傳“四進”工作,每年組織一次地區性、行業性的119消防宣傳日活動。
扣分標準:沒有組織的扣4分,社會宣傳效果不明顯的扣2分。
4、制定農村防火公約、易燃易爆危險區控制燃放煙花爆竹的
防火要求或規定。
扣分標準:沒有制定農村防火公約的扣1分,沒有制定控制燃放煙花爆竹的具體要求或規定的扣2分。
5、要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每個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扣分標準:未開展經常性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的扣2分,每年對員工未進行消防安全培訓的扣2分。
6、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及操作人員要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扣分標準:上述人員未接受專門消防安全培訓的每人次扣0.5分。
*縣消防安全工作考核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長:*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副組長:*縣公安局副局長
*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成員:*縣經貿局副局長
*縣安全生產監督局副局長
一、指導思想
以增強人民群眾滿意度和平安感為標準,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落實政府部門消防工作“四項責任”提高社會單位消防平安“四個能力”夯實農村社區火災防控“四個基礎”提高公安機關消防監督管理“四個水平”為著力點,努力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消防工作格局,全面加強城鄉消防工作,不時提升社會防控火災的能力,有效預防和減少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為全市經濟和社會健康和諧發展發明良好的消防平安環境。
二、組織機構
市政府成立構筑社會消防平安“防火墻”工程領導小組,為更好地實施構筑社會消防平安“防火墻”工程。組長由副市長孫強擔任,副組長由市公安局副局長毛加文、消防大隊大隊長付久成擔任,成員為市消防平安委員會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消防大隊,辦公室主任由付久成兼任,電話、傳真:
三、工作目標
2012年,通過三年努力。消防工作實現與經濟社會同步協調發展,消防平安責任網絡進一步完善,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基礎不時夯實,覆蓋城鄉的多元化消防力量體系基本形成,公民消防平安素質普遍提升,全社會消防平安環境明顯改善,抗御火災的整體能力顯著提高,重大、特別重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四、工作任務
(一)落實政府部門消防工作“四項責任”
將其作為履行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的重要內容,1落實組織領導責任。各鄉鎮、街道、園區要全面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實施“十二五”消防發展規劃,落實消防經費保證、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等工作任務,保證與經濟和社會建設同步推進、同步發展;明確政府分管領導和消防平安委員會各成員單位的消防工作職責,定期召開消防聯席會議,研究消防工作中存在重大、突出問題;依照屬地管理原則,適時組織開展消防平安專項治理,確保如期消除隱患;重大節假日、重大活動以及火災多發季節,有針對性地安排布置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工作。
細化工作職責,2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各部門要按照《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大政發[2007]10號)中明確的各級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消防工作責任及任務”要求。量化工作指標,將消防工作納入本行業系統管理內容。依照各自職責加強監督管理,嚴格依法審核涉及消防平安的審批項目,加強消防平安源頭控制。并組織開展本部門消防平安檢查,積極整治火災隱患,強化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落實各項消防平安措施,確保消防平安。
為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提供可靠依據。要認真貫徹執行鄉村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維護管理的有關規定,3落實設施建設責任。各鄉鎮、街道、園區要做好2011-2015年消防建設規劃編制工作。確保公共消防設施與城鄉水、電、路等基礎建設、維護等同步實施,對不能滿足滅火應急救援需要的及時增建、改建、配置或者進行技術改造。要根據全市消防站、消防裝備建設規劃有關規定,制定外地區2010年至2012年每年度消防站和消防裝備建設詳細計劃,有計劃、有方法地逐年加以落實。完全解決城鄉結合部、棚戶區、城中村”三合一”場所、務工人員聚集地等存在消防平安突出問題。
突出位置,4落實檢查考評責任。各鄉鎮、街道要將消防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創建文明鄉鎮(村屯、社區)政府目標責任、領導干部政績等管理體系總體目標和政務督查內容。做到同計劃、同部署、同實施、同考評、同獎懲。每年年初,市政府與各鄉鎮、街道及有關單位簽訂或下發消防工作目標責任書,確定年度工作目標。每年年底,組織有關部門成立考評領導小組,對各鄉鎮、街道或有關行業系統的年度消防工作進行考評,對外地區消防平安總體狀況進行評價,并落實獎懲制度。
(二)開展社會單位消防平安“四個能力”建設
認真開展單位組建消防組織、落實逐級和崗位消防平安職責、遵守各項消防平安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維護頤養消防設施、記錄消防檔案簿冊、防火巡查和防火檢查等各項工作。對發現的火災隱患和不安全因素,1提高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要依照社會單位消防平安規范化管理工作的有關規定。及時采取有力措施,確保按期消除,切實做到消防平安自查、火災隱患自除,主體責任自負”
建立專職消防隊,2提高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要督促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單位。承擔本單位的火災撲救工作;其他單位要建立義務、志愿、保消合一”多種形式消防隊伍,確定組織機構、職責分工等要點,落實經費、裝備、通訊器材等保障措施,組建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承擔撲救初起火災任務。要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其中人員密集場所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其他場所至少每年組織一次,確保發生火災時員工能按職責分工及時到位、有效處置。要力爭在2012年前完成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由上崗培訓證到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資格證書的過渡工作,解決人員更換頻繁、操作順序及設備性能不熟悉、日常管理制度不落實和建筑消防設施不完整好用等問題。
特別是要抽調一定數量的部門主管人員、保安人員、員工,3提高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要使單位的每名員工熟練掌握火場逃生的方法、順序、路線、突況處置及注意事項等基本自救技能。組建疏散引導組和平安防護救護組,承擔維護火場秩序、引導人員疏散、救護受傷人員等任務,確保一旦發生火災,能夠及時組織在場人員平安疏散,切實做到能火場逃生自救、會引導人員疏散”
設置消防設施布局標識、認知標識、操作使用標識和警示標語,4提高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要按照“設施器材標識化、重點部位警示化”要求。規范其內容、式樣和懸掛張貼位置,使其圖文并茂,一目了然,方便易懂。要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對員工的集中消防培訓,新上崗員工或有關從業人員必需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培訓,達到懂基本消防知識、懂消防設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會查改火災隱患、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
消防平安重點單位要全面落實消防平安“四個能力”建設規范,單位消防平安規范化管理工程的基礎上。一般單位可結合實際,有重點地落實消防平安“四個能力”建設要求。2010年,屬于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平安重點單位全部達標;2011年,所有消防平安重點單位全部達標;2012年,屬于人員密集場所的一般單位基本達標。
(三)夯實農村、社區火災防控“四個基礎”
依照“十有”規范,1夯實組織建設基礎。依托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各級綜治網絡。建立健全農村、社區消防平安指導委員會、消防工作組等消防平安自治組織,健全工作制度,確保基層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2010年,全市所有鄉鎮、街道要成立消防平安領導組織,2011年,全市所有行政村、社區要落實消防平安專(兼)職管理人員,負責日常消防平安工作。
確保完整好用;全市鄉村社區要采取依托治安崗亭或物業用房等辦法,2夯實設施建設基礎。各社區要督促物業管理單位加強公共消防設施的維護頤養。設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點,配齊滅火器材,滿足撲救初起火災需要。農村公共消防設施建設要納入新農村建設總體規劃,與道路、人畜飲水、電網、沼氣、信息工程等農村公共基礎設施同步建設、同步發展。對設有自來水管網的要按規范裝置消火栓;對使用天然水源的要建設消防取水設施;對農村散居住戶及缺水地區,要因地制宜解決消防用水。要結合“房改、電改、水改、灶改、路改”工程,組織村民合理堆放柴草垛,撤除違章建筑,打通消防通道,拓寬防火間距,提高建筑耐火等級,增強火災抗御能力。
實行消防平安聯防制度,3夯實群防群治工作基礎。村(居)民委員會要制定消防平安村規民約。定期開展消防平安宣傳和消防平安檢查、巡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加強農村老、弱、病、殘等特殊人群的消防平安監護。社區內的小場所要采取區域聯防方法,開展消防平安互查互督;村屯要推行“七戶”聯防或劃分成若干個責任區的方法,實施消防平安檢查和提示。
整合資源、一隊多能、覆蓋城鄉”原則,4夯實隊伍建設基礎。各鄉鎮、街道要按照“專群結合。建立專職、志愿消防隊,承擔火災撲救任務。村、社區要依托現有治安巡邏隊、民兵預備役、青年志愿者,組建義務或志愿消防隊伍,并賦予保安人員消防保安職能,配備必要裝備器材,開展火災預防和撲救工作。2010年完成政府專職消防隊員的征招和派駐工作;2011年,80%鄉鎮、街道、村、社區要依照有關規定建成專職、志愿消防隊伍;2012年,所有鄉鎮、街道、村、社區要依照有關規定建成專職、志愿消防隊伍。
(四)提高公安機關消防監督管理“四個水平”
明確各警種職責,1提高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水平。要進一步深化消防、治安、巡防、刑偵、內保、保安、警務督察、政治部、紀委“多警聯勤”抓消防的工作機制。用足用好督導檢查權力,形成工作合力。公安消防部門要嚴格履行消防監督職責,主動分析研判消防平安形勢,針對突出問題繼續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把火災隱患消除在火災發生之前。公安派出所要按照“強化主動作為、狠抓主責履行、確保主業開展、彰顯主力作用”要求,不時推進第三級消防監督工作深入開展。巡防民警要負責參與包括火災、各類災害事故和其他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滅火和應急救援的先期處置工作,協助消防部門和派出所開展消防監督檢查和消防宣傳工作。
以平安疏散通道、建筑消防設施、消防控制室為主要內容的消防平安專項整治,要協調組織有關部門開展以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高層、地下建筑和城中村、城鄉結合部等為重點。加大對火災隱患分類指導整改力度。加強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嚴防未經消防驗收合格或消防竣工驗收備案抽查不合格的工程投入使用,對于超技術規范要求的新異特建筑,從嚴審核,慎重開展性能化評估,堅決預防發生“先天性”火災隱患。
允許經消防培訓考試合格的消防文職人員從事消防輔助檢查和宣傳教育培訓工作;全面推行執法信息網上錄入、執法流程網上運行、執法活動網上監督、執法質量網上考核,2提高消防監督執法規范化水平。積極探索解決消防監督警力缺乏的有效途徑。強化監督執法信息化應用能力;主動公開消防行政許可及行政處罰的依據、順序、進度、結果和火災隱患舉報電話、信箱或電子郵件,維護公民的知情、監督、投訴、舉報等合法權益;實行陽光執法,細化各類執法規范,嚴密執法順序,提高監督執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依照相關規范配齊消防監督檢查設備,發揮科技效能,提高監督檢查的深度、廣度;全面落實上級有關消防監督執法技能競賽和創建消防監督執法示范單位、標兵的布置要求,開展執法示范單位創建和執法大比武競賽活動,分級、分批對消防監督人員和派出所民警進行業務培訓。
立足貼近生活、貼近實際,3提高消防宣傳教育水平。要以提高公眾消防平安意識和素質為目標。不時創新工作模式,開展大眾化、常態化的消防宣傳教育。要大力推動消防宣傳“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農村、進家庭”活動,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戶外視頻等各種新聞媒體和新興媒介,普及消防法律法規,教育廣大人民群眾增強防范意識,掌握防滅火和逃生自救知識。要以開放消防隊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為載體,舉行消防夏令營、體驗火場逃生、消防競賽等主題活動,提高全社會對消防安全的關注度、參與度。充分利用主流媒體設立的固定消防宣傳欄目,通過手機短信、樓宇電視、宣傳標牌等多種形式消防法律法規、消防科普知識和火災預警信息,開展在線咨詢,實現消防宣傳教育信息的資源共享。要認真落實《社會消防平安教育培訓規定》公安部令第109號)將消防知識納入學歷教育、義務教育、職業教育,著力抓好本行業、特種行業從業人員的多元化消防培訓。
不時探索、解決新時期消防工作中出現的體制性、機制性新問題、新情況;推行警務公開,4提高社會管理創新水平。要大膽解放思想、開拓思路。實行一站式窗口服務,推行消防行政審批廉政告知函制度,開展文明高效執法,縮短審批時限,做好指導服務,對符合有關要求工程的消防設計與竣工驗收備案抽查實行簡易順序,加強施工期間技術保證服務,指導單位使用符合消防產品準入制度的消防產品,對社會單位和群眾免費進行消防平安培訓和免費自動消防設施檢測。
五、工作方法
全市構筑社會消防平安“防火墻”工程要依照組織部署、樹立典型、全面推進、階段檢查、總體驗收五個步驟進行。
(一)組織部署。各鄉鎮、街道及有關單位要參照市政府構筑社會消防“防火墻”工程領導小組和辦公室的模式。建立本單位的構筑社會消防平安“防火墻”組織機構,下發指導意見或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職責和要求,層層分解工作任務和細化工作規范,召開專題會議,廣泛動員部署,全面啟動此項工作。
(二)樹立典型。各鄉鎮、街道要積極指導培育樹立典型。至少建立1個鄉鎮、街道、村(居)民委員會、部門典型及各類型社會單位的典型代表。
(三)全面推進。各鄉鎮、街道要在發揮典型的示范作用。結合外鄉鎮實際,依照“突出重點、全面推進、逐步完善、整體提高”工作思路,強化各項工作措施,指導和推動構筑社會消防平安“防火墻”工程扎實深入開展。
(四)階段檢查。市消防平安委員會將組織有關部門組成工作組。對各鄉鎮、街道、各部門、各單位構筑消防平安“防火墻”工程總體進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發現、指出工作中存在問題和薄弱環節,指導各地及時改正。其中2010年11月中旬前完成屬于人員密集場所的重點單位“四個能力”建設達標驗收工作。
(五)總體驗收。社會單位消防平安“四個能力”建設由單位對照規范自我評價合格后。由市政府組織考核驗收;消防監督管理工作由市公安局組織逐級考核。2012年底,市政府要對構筑社會消防平安“防火墻”工程進行驗收,并做好迎接國家相關部門及省政府、政府的考核驗收準備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從講政治、促發展、保穩定的高度,切實增強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把此項工作作為“民生”工程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精心謀劃,全面安排,統一指揮,周密組織,狠抓落實。要堅決克服畏難和厭戰情緒,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監督,認真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重大、疑難問題,力爭在國家有關部門及省政府的考核中取得好成績。
(二)強化指導。加大對工作重點單位、重點內容的指導力度。對工作薄弱、進展緩慢的單位要深入基層,加強調研,蹲點幫扶,實行“定人定崗定點”式的指導和專門培訓,確保每個行業、系統都能認真履行消防工作職責,每個單位有1至2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的明白人”和責任人。
緊緊圍繞全面提高鄉鎮敬老院的火災防控能力、全面提高滅火救援的實戰水平、全面提高供養對象的消防安全意識、全面提高消防基礎的建設水平等要求,堅決杜絕較大及以上有影響的火災事故,努力減少一般火災事故,保持全縣火災形勢持續平穩。
二、工作時間
2015年11月30日至2016年全國“兩會”結束。
三、工作任務
(一)強化火災隱患整治
重點整治場所設置、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安全規定要求,未按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未制定符合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未定期開展針對性消防演練,員工消防培訓教育不到位等問題。
(二)強化消防基礎工作
1.開展消防安全評估。要組織開展全面細致的消防安全調研和分析評估,摸清敬老院內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掌握公共消防安全高風險區域情況,并研究提出針對性對策意見。
2.制定落實消防規劃。全面推進編制“十三五”消防事業發展規劃,組織編制和修訂敬老院消防規劃,科學規劃消防安全布局、消防供水、消防車通道、消防裝備、消防教育培訓等內容。
3.落實“六加一”措施。要落實“六加一”措施,即開展一次消防安全評估、簽訂一份消防安全承諾書、維護保養一次消防設施、組織檢測一次電氣和燃氣線路設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煙道、集中培訓一次全體院民。在此基礎上,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隊,確保一旦發生火災,3分鐘內形成第一處置力量到場撲救。2015年12月底前,全縣所有農村敬老院要全部落實“六加一”措施。
4.推廣安裝簡易消防設施。結合區域性火災隱患整治工作,積極推廣安裝簡易噴淋、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等實用技術,各鄉鎮要作為重點民生工程來抓,投入專項經費統一安裝。
5.加強行業標準化管理。嚴格落實公安部與民政部制訂的行業單位消防管理標準和我省制定的《養老機構消防安全管理規范》等地方標準,督促敬老院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在各敬老院實行標準化、規范化管理,切實提高以“四個能力”為主要內容的自我管理水平。
6.加強消防組織及專職隊伍建設。按照《關于加強城鎮公共消防設施和基層消防組織建設的指導意見》要求,制定印發貫徹落實意見,積極推動鄉鎮敬老院建立消防安全組織,明確專人負責消防工作,并探索通過政府購買服務以及企業、民間組織、個人等各種社會力量參與等方式,推動鄉鎮敬老院專職消防隊伍建設。
(三)強化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1.廣泛開展新聞媒體宣傳。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和門戶網站,開辦專題專欄,報道火災防控工作動態,策劃消防宣傳活動,吸引群眾關注消防安全。要發動媒體曝光重大火災隱患和區域性火災隱患,剖析典型火災案例,警示社會單位和群眾,對于媒體曝光的火災隱患,要組織媒體跟蹤回訪,發揮輿論監督作用督促整改。利用各類主流媒體高頻次播出消防安全提示和消防公益廣告,廣泛宣傳消防安全知識。針對冬春火災多發實際,落實應急宣傳人員、裝備,切實做好應急宣傳準備,完善消防宣傳隨警出動和媒體聯動機制,第一時間搜集滅火救援信息,第一時間正面發聲,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2.廣泛開展消防常識宣傳。強力推進消防宣傳工作,落實消防工作責任,督促轄區敬老院開展“四個能力”建設,落實“一懂三會”和“三提示”要求。結合“119”消防日活動,針對小火亡人的突出問題,著力加強消防宣傳教育。針對圣誕、元旦、春節、元宵節等重要節點和冬春季節火災特點,重點宣傳安全用火用電和燃放煙花爆竹常識,普及消防安全常識和技能。依托消防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等固定陣地和戶外視頻等社會媒介宣傳普及消防安全常識和技能。
3.廣泛開展消防培訓。積極開展消防安全培訓“下基層、進單位”服務活動,依托移動互聯網消防信息服務平臺和住建、人社、安監等部門的培訓平臺開展消防培訓,拓展培訓渠道、拓寬培訓覆蓋面。大力開展針對敬老院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等群體的消防安全培訓。推進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工作,督促敬老院落實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實現100%持證率的目標。
(四)強化消防安全保衛工作
全縣圣誕、元旦、春節、元宵節、“兩會”等重大活動和重要節日期間,應切實加強消防安全保衛工作。要組織有關部門開展聯合防火檢查,對煙花爆竹燃放區域以及重點區域實行“實名制”巡防看守。要集中開展節日期間消防安全夜查行動,確保節日期間消防安全。
四、工作步驟
冬春火災防控工作分三個階段:
(一)部署階段(2015年12月10日前)。各鄉鎮要制定實施方案,成立組織機構,建立工作機制,召開專門會議進行動員部署,落實工作任務、責任、措施。
(二)組織實施階段(全國“兩會”閉幕前)。縣消防安全委員會將定期召開調度會,印發工作簡報、通報,統籌推進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滅火救援拉動演練、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等工作。要按照確定的目標和任務,細化工作措施,全力以赴,抓好各項工作落實。
(三)總結階段(全國“兩會”閉幕后2日內)。各鄉鎮對冬春火災防控工作情況進行匯總分析,認真總結經驗做法,研究建立長效工作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冬季天干物燥,氣候寒冷,群眾用火、用電、用油、用氣大量增加,圣誕、元旦、春節、元宵節期間人流物流多,節慶活動多,燃放煙花爆竹多,火災風險劇增,容易引發大的火災事故。對此,要務必引起高度重視,認真吸取省、市重特大火災事故的教訓,堅決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扎實做好冬春火災防控工作。
以黨的*會議精神和“*”重要思想為指導,以防止和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為目標,深入貫徹實施消防法律法規,從“人民生命至上,火災隱患必除”的高度出發,全面排查和整治火災隱患特別是重大火災隱患,全力以赴推進各項防火工作,切實提高全社會防控火災的意識和能力,確保今冬明春消防安全。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市政府決定成立今冬明春防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和督查全市工作。
組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董國和副大隊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工作的組織、協調和和聯絡。各鎮政府、沙坪街道辦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主管領導親自抓,切實把今冬明春防火工作抓實抓細抓出成效。
三、任務和目標
今冬明春防火期從20*年11月15日起至20*年4月11日結束。
20*年11月15日至12月10日,各鎮政府、沙坪街道辦事處要做到“三個一”,即要專題研究一次本轄區防火安全工作情況、制定一個相應的今冬明春消防工作方案、召開一次今冬明春消防工作會議;20*年12月10日至20*年4月6日,各鎮(街)、各單位要全面啟動、落實冬防工作,努力實現“全社會消防安全環境得到明顯改善,抗御火災的整體能力得到明顯提高,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的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目標;20*年4月7日至4月11日,各鎮(街)要認真總結工作經驗,查找不足,并及時上報。
四、工作重點
(一)深入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堅決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的發生。各鎮(街)和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要充分發揮公安派出所、教育、衛生、文化、旅游、城管、建設、規劃、工商、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能作用,各行政執法部門要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溝通配合,建立起聯席會議、聯合執法等制度,形成堅決消除火災隱患的執法網絡。冬防期間,市政府要至少組織開展兩次以上的消防安全專項檢查,有關部門、行業系統每半月開展一次檢查,各單位要認真開展自查,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要堅持每天進行防火巡查。
此外,各鎮(街)還應進一步開展好三個專項整治行動。一是要立即開展“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整治。福建“10·21”特大火災再次警醒我們,“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整治一刻也不能放松!各鎮政府、沙坪街道辦要按照公安部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的統一部署,把“三合一”及類似場所消防安全整治納入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重點,與推進“一暢兩會”消防專項行動緊密結合起來,堅決依法整治,堅決防止“三合一”火災隱患死灰復燃(將人員住宿場所與加工生產、倉儲、經營等一種或多種場所混合設置在同一建筑內,且未進行嚴格的防火分隔,這類建筑通常簡稱為“三合一”建筑)。二是要持續推進“一暢兩會”消防專項整治行動。各鎮街要結合“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整治行動,對“一暢兩會”消防專項整治行動開展一次“回頭查、再整治”,加大對重點地區、重點地段、重點場所的排查整治,防止出現整治場所遺漏和不徹底問題。對現階段已排查出但尚未整改的“三小”場所,必須加大整治進度,確保所有場所在12月10日前按標準全部落實整改。對整治工作落實、效果明顯的要通報表揚,對未完成整治任務的要通報批評。三是要繼續抓好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火災隱患排查整改。所謂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是指規模比較大、單位人員比較多,一旦發生火災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重,社會影響大的單位。我市當前有114個重點單位,重點單位負責人尤其是單位法人代表一定要履行法定義務,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擔負起保障單位所有員工生產、生活安全的社會責任,強化日常管理,加強防火巡查,完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做到遵紀守法,規范生產和經營。對存在的火災隱患,特別是上級主管部門查出的火災隱患和提出的整改意見,要想方設法加以落實整改。各職能部門一定要落實責任,重點監管。各鎮(街)安監辦要腳踏實地、采取一切辦法,動用一切力量,以高壓的態勢推動企業整治重大火災隱患,確保火災隱患單位按期完成整改。
(二)大力加強基礎性消防工作力度,切實提升社會面防控火災的能力。一是要加強城市社區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消防工作。按照“城鄉統籌,突出重點”的原則,今明兩年,市政府將把城市社區、社會主義新農村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體系和平安建設的重要內容,進一步落實“五項基本”建設,即基本組織、基本制度、基本隊伍、基本設施、基本教育建設,不斷提高城市社區和農村抵御火災的能力。二是要加強城鎮消防規劃、公共消防設施建設。今年是全省兩年為期落實《廣東省消防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的第一年。根據《20*年度消防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的要求,20*年底前,中心城區、中心鎮(重點鎮)消防規劃要全部完成;各中心鎮、重點鎮要全部建立專(兼)職消防隊;各鎮(街)要有10%的村(居)委會成立具有基本消防裝備的義務消防隊。三是要加強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各鎮(街)要積極發展專兼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積極發展消防保安、消防協管員力量,并抓好業務培訓和管理,提高滅火救援能力,確保一方平安。
(三)深入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活動,營造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良好氛圍。要根據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特點,緊密結合消防宣傳“五進”活動,在全市范圍內掀起聲勢浩大的今冬明春消防宣傳攻勢。一是要深入開展以“關注安全,關愛生命”為主題的“119”消防月宣傳活動,深入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影響深遠、效果明顯的主題宣傳,掀起消防宣傳,形成全社會共同關注消防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圍。二是要努力構建“政府統一領導,社會齊抓共管、群眾積極參與”的消防宣傳格局。要在政府統一領導,大力推動各行業主管部門、各系統開展針對性強的消防宣傳活動;要動員宣傳、新聞、廣電等媒體主管部門,落實消防宣傳職責,督促相關主流媒體開展廣泛深入的輿論宣傳;要通過電視、報刊、廣播、互聯網絡等主流媒體和移動通信等渠道,集中宣傳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常識,提高各企事業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主體意識;要把消防宣傳向農村鄉鎮,向個體、私營企業延伸,切實增強廣大人民群眾的消防安全防范意識,有效提高全社會抗御火災的能力。三是要及時曝光一批重大火災隱患和典型火災案例。要暢通消防安全隱患舉報渠道,及時受理群眾對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的舉報、投訴并依法查處。四是要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教育培訓。要按照有關消防法律法規的要求,加強對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及重點工種人員的培訓,確保完成全省消防自動系統操作人員的培訓任務。要指導、督促各行業、各單位加強內部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切實提高火災防范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推動今冬明春防火工作深入開展。各鎮(街)要切實加強對今冬明春消防工作的領導,把消防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與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要按照全省第六次消防安全責任人會議的要求,明確各級、各部門、各單位的責任,建立起自上而下、全面覆蓋的防火工作責任網絡。要完善消防聯席會議制度,經常聽取消防部門的工作匯報,認真研究消防安全形勢,及時解決消防工作存在的問題。各級領導要親自抓落實,不能只停留在會議部署、印發文件上,要帶隊深入基層督促檢查,加強分類指導,幫助基層解決問題,以確保各項消防安全措施真正落到實處。要積極動員和組織各方面力量共同參與,構筑“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群眾積極參與”的消防工作格局。政府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消防工作職責,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加強本系統、本行業的消防工作監督管理,開展防火、滅火、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常識教育培訓,落實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整改火災隱患。社會各單位要依法落實消防安全責任,不斷規范和加強單位內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和落實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檢查、自我整改機制,切實提高單位自身防范火災事故的能力,確保生產、經營的各個崗位和全部活動的防火安全,防止和減少火災事故發生。
(二)強化督察檢查,確保冬防工作順利開展。今冬明春防火工作期間,市政府適時組織有關部門組成督導組,針對不同階段的消防工作,突出督導重點,對本地區消防工作開展督促檢查,推動落實冬春防火措施。要向社會公布火災隱患舉報受理單位和舉報電話、信箱、電子郵件地址,鼓勵群眾和社會各單位從業人員舉報違反消防法律法規行為和火災隱患。各有關部門也要派出工作組,抓好本系統、本行業的消防安全檢查,自上而下開展督導檢查,形成工作合力,保障消防安全。市消防大隊要會同有關方面,對本地區消防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市政府會適時派出工作組赴各地檢查今冬明春防火工作開展情況。
半年來,根據總隊、支隊的指示精神和部隊建設要求,大隊全體官兵齊心協力,以飽滿的熱情積極投入到各自工作崗位中,埋頭苦干,扎實工作,積極請示匯報,使大隊各項工作順利開展,成效明顯。
(一)大力開展安全防事故教育,夯實官兵居安思危思想基礎2、積極開展轉變干部作風加強行政執法效能建設活動。半年來,按照總隊和支隊關于治理“小金庫”“回頭看”專項治理活動的要求,結合我大隊實際,大隊召開黨支部會議,制定了學習教育方案,認真學習活動內容,建立專題教育檔案,做學習筆記,及時撰寫心得體會和匯報材料。大隊與干部簽訂《責任狀》,大隊長在 “海南支隊治理小金庫工作承諾大會”上代表大隊做了承諾,主動抓好黨風廉政工作,通過群眾提、自己找、領導點、相互幫等多種形式,本著開門的精神,充分發動和依靠群眾,虛心聽取群眾意見,采取組織召開各種座談會,發放調查表等方式,向社會各界和廣大官兵廣泛征求意見,認真查擺和梳理近年來本單位或個人在思想作風、學風、工作作風、領導作風和生活作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認真剖析主客觀原因,進行認真查擺,并分清責任,按照制定的整改計劃,落實整改措施,目前此項專題教育活動仍在繼續深入開展中,大隊未存在“小金庫”現象。
(二)加強隊伍管理,規范隊伍建設
1、嚴格貫徹執行“五條禁令”和“六個嚴禁”,堅持從嚴治警。按照總隊和支隊的要求,大隊堅持依法、從嚴治警,進一步加強安全教育、健全安全組織、落實安全責任、執行安全制度,切實把人員管住、把車輛管死、把內部目標管牢,確保部隊“四個秩序”正規,無亡人責任事故、無刑事案件、無自殺事件、無違反“五條禁令”、無嚴重違紀的發生,努力創建安全管理先進單位為目標,通過召開會議認真教育全體官兵吸取一些單位的事故、案件及違反“五條禁令”和“六個嚴禁”被處理的教訓,抓好人、酒、車的管理。半年來,我大隊在貫徹執行“五條禁令”和“六個嚴禁”上成績顯著,沒有發生違反禁令的事件,無失密、泄密事件、無車輛事故,目前官兵思想穩定,內部安全。
2、完善各種制度,規范部隊管理。根據部隊管理的新要求和實際情況,大隊不斷完善并落實各項制度,做到以制度管理。一是完善并落實大隊行政會議制度,堅持每月召開一次隊務會,重要工作隨時召開,加強指導和服務,及時研究并解決各種問題;二是完善并落實一日生活制度、請銷假制度、車輛管理制度、安全防事故制度、請示匯報制度等,按照部隊正規化管理的要求,督促大隊人員認真遵守。
(三)以構建社會“防火墻”工程為重點,不斷提高社會單位“四個能力”水平
1、牢牢把握政府部門落實責任這一關鍵,在消防工作中求“實”求“高”。為全面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群眾積極參與”的消防工作新格局,大隊積極敦促政府及其職能部門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完善消防工作體系。一是強化組織領導。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消防工作,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開展規劃、納入政府目標責任考察系統,主管副縣長先后主持召開了全縣消防工作會議、3次消防工作聯席會、1次防火墻工程建設推進會和3次協調會議,協調解決消防工作難點問題。以縣政府名義制定下發了《某某縣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實施方案》及《某某縣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實施方案》,為下一步工作打下了堅實的基礎。二是強化消防基 礎設施建設。縣政府在財政十分緊張的狀況下,進一步加大消防投入,全年列入消防業務經費 萬元用于大隊日常辦公。三是強化部門監管責任。充分發揮縣消防安全成員單位的組織協調作用,在明白成員單位的消防工作責任得基礎上,建立了定期會商、聯合執法、工作交流、信息共享得工作機制,認真研判火災形勢,適時組織專項整治活動,今年-以來,先后組織開展商場市場、建筑消防設施、建筑施工現場、消防產品、構筑“防火墻”工程“百日會戰”等10余次聯合檢查和專項治理活動,形成了各部門分工協作、親密配合、齊抓共管得良好局面。四是強化檢查考評責任。縣政府將消防工作納入了政府目標責任考察和政務督察內容,建立完善了考察、考評機制,在做好年終考察驗收得同時,加強了階段性督察工作。五是強化各級消防安全責任。全縣通過召開消防工作會議,與各鄉鎮政府、各行業系統主管單位、政府職能部門簽訂了《某某縣消防工作責任書》、《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目標責任書》、《行業系統消防安全目標責任書》,明確各鄉鎮政府、行業系統、政府職能部門在消防工作中的領導責任、消防規劃和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消防業務經費投入、火災隱患督促整改、消防宣傳等工作上的職責。
2、始終突出社會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在消防工作中求“精”求“恒”。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是消防安全的責任主體,社會單位的參與度、執行度將直接決定“防火墻”成效。著力提升社會單位消防自治能力,推動社會單位全面開展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全面提高社會單位“四個能力”,最大限度的減少和預防事故。大隊以檢查促落實,在開展各類專項治理的同時,將檢查工作與指導單位提高消防安全管理“四個能力”相結合。一是檢查消除禍患能力“經常化”“精細化”。四個能力中,檢查和消除火災隱患是首要要求,大隊統一制定、必須如實填寫的《每日消防控制檢查記錄本》、《每日防火巡查記錄本及每月消防設施檢查記錄本》《消防設施故障處理記錄本》必須由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逐級簽字核實,以確保消防設施在需要時能夠精確運行。二是撲救初期火災能力“全員化”、“高效化”,組織引導疏散能力“崗位化”、“程序化”。撲救初期火災能力和組織引導人員疏散能力是在突發火災時互相交叉互為補充的能力要求。大隊要求社會單位所有人員要明確劃分職責,最終達到“四種人”的消防角色需求,要求單位的法人為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成為消防安全“落實人”,保衛部門人員成為消防安全“精通人”,一般員工成為消防安全“明白人”,使全縣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完成了“制定一套預案,建立兩支隊伍”,即制定和完善滅火和應急救援預案,成立兩支滅火力量。三是消防宣傳教育能力“系統化”“全面化”。消防宣傳教育是預防火災事故的重要手段。大隊要求各類單位要確定專兼職消防宣傳培訓人員,經過專業培訓,并具備宣傳教育培訓能力。通過購置、制作書籍、報刊、雜志等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手段,確保員工上崗前、轉崗前,需經過崗前消防安全專業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在崗人員每年接受一次消防安全專業培訓。
3、著力夯實農村社區消防工作這一根基,在消防工作中求“細”求“新”。根據總隊《關于印發青海省農牧區消防工作專項檢查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大隊積極協調縣政府,對照《檢查方案》,逐項落實,筑牢農村、社區火災防控“四個基礎”。一是建立健全新農村建設消防工作機制,構筑以鄉鎮綜治辦、公安派出所、行政村綜合協管員有機組合的治消一體化網絡為依托、以公安派出所農村警務室駐村民警為龍頭、綜治協管員為骨干的農村消防安全管理網絡;二是開展對公安派出所民警進行培訓。通過培訓,強化了基公安派出所民警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三是初步建立了消防工作群防群治建設基礎,大隊根據農牧區消防安全工作的實際,進一步明確村委會、居民委員會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其職責,制定了防火安全公約,并組織開展群眾性的消防工作,定期開展防火檢查,整改消除火災隱患。四是夯實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基礎。社區、村委會初步完善了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工作,每個社區基本上設置了公共消防器材配置點,配備了基本的滅火器材,從而保證撲救初起火災的需要。
4、大力強化公安機關執法規范化這一措施,在執法工作中求“嚴”求“效”。消防監督執法事關社會和諧穩定,事關公安機關形象。大隊在消防監督執法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開展各類消防安全專項治理,采取措施工作制、創建文明窗口等活動。一是大隊立足社會需要,轉變工作作風,增強服務觀念,以“四個提升”全力打造消防執法,消防行政許可文明窗口單位,實現了消防監督執法“零過錯、零投訴、零復議、零訴訟”。二是結合每名消防監督執法干部的實際,明確了大隊監督干部的崗位職責,加大干部自學和支隊執法例會等時機,強化業務理論技能。三是著力提高消防專兼職民警的工作能力,以州公安局制定的基層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考評實施細則,量化消防民警消防監督工作數量,推行民警崗前培訓,崗后強訓,并以相對固定的形式,保障“人員”“效果”的有機統一,初步形成“重點突出、監管有序”的消防監督模式。
5、用好用足消防專項整治這一手段,在火災預防工作中求“強”求“穩”。有效預防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是消防工作的根本任務。開展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以來,全縣火災形式持續走低,這與全縣范圍內開展宣傳普及社會單位“四個能力”建設密不可分。全縣按照什么問題突出就重點解決什么問題,那個方面薄弱就重點加強那個方面的原則,科學安排、統籌推進,全面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檢查整治,及時整改消除各類火災隱患。通過開展消防專項政治,建立了“政府督辦、部門聯動、行業督導、單位負責”的火災隱患整改機制,建立完善了相關部門聯合執法機制,建立完善了社會單位整改火災隱患的自律機制和以新聞媒介、人民群眾為主題的社會監督機制,切實解決了火災隱患整治、反彈、再整治、再反彈的工作難題。
自3月份我大隊參加完支隊年工作會議以來,在支隊黨委和縣委、縣政府正確領導下,縣公安局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大隊各項工作緊緊圍繞年度重點工作目標任務,以全面構建社會單位“防火墻”工程為主線,以消防安全“五大”活動為抓手,在狠抓社會單位“四個能力”建設的同時,整體推進社會單位消防管理創新;以紀念建黨90周年活動為契機,全面建設人民滿意的消防執法隊伍為目標,積極開展大走訪“開門評警”活動;以提高后勤綜合保障能力建設為突破口,協調政府建立消防經費保障機制,使各項工作任務得到了全面落實。
一、加強制度建設,全面推動大隊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半年來,根據總隊、支隊的指示精神和部隊建設要求,大隊全體官兵齊心協力,以飽滿的熱情積極投入到各自工作崗位中,埋頭苦干,扎實工作,積極請示匯報,使大隊各項工作順利開展,成效明顯。
(一)大力開展安全防事故教育,夯實官兵居安思危思想基礎
1、深入開展各類教育活動。理念是行為的先導、行動的指南,為使全體官兵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按照支隊《條令條例月活動安排》、公安消防部隊警示教育、紀念地震一周年活動、建黨90周年等活動,我大隊學習了部隊條令條例及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有關內容,使廣大官兵學到了先進的政治理論知識,樹立了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從而指導實踐、推動工作,規范廣大官兵的工作原則和標準,激發了廣大官兵遵紀守法和愛崗敬業的強烈意識。截止目前大隊官兵撰寫讀書筆記1.2萬字,心得體會9篇,剖析材料3篇,完成12個教育日。
2、積極開展轉變干部作風加強行政執法效能建設活動。半年來,按照總隊和支隊關于治理“小金庫”“回頭看”專項治理活動的要求,結合我大隊實際,大隊召開黨支部會議,制定了學習教育方案,認真學習活動內容,建立專題教育檔案,做學習筆記,及時撰寫心得體會和匯報材料。大隊與干部簽訂《責任狀》,大隊長在“海南支隊治理小金庫工作承諾大會”上代表大隊做了承諾,主動抓好黨風廉政工作,通過群眾提、自己找、領導點、相互幫等多種形式,本著開門的精神,充分發動和依靠群眾,虛心聽取群眾意見,采取組織召開各種座談會,發放調查表等方式,向社會各界和廣大官兵廣泛征求意見,認真查擺和梳理近年來本單位或個人在思想作風、學風、工作作風、領導作風和生活作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認真剖析主客觀原因,進行認真查擺,并分清責任,按照制定的整改計劃,落實整改措施,目前此項專題教育活動仍在繼續深入開展中,大隊未存在“小金庫”現象。
(二)加強隊伍管理,規范隊伍建設
1、嚴格貫徹執行“五條禁令”和“六個嚴禁”,堅持從嚴治警。按照總隊和支隊的要求,大隊堅持依法、從嚴治警,進一步加強安全教育、健全安全組織、落實安全責任、執行安全制度,切實把人員管住、把車輛管死、把內部目標管牢,確保部隊“四個秩序”正規,無亡人責任事故、無刑事案件、無泄密事件、無違反“五條禁令”、無嚴重違紀的發生,努力創建安全管理先進單位為目標,通過召開會議認真教育全體官兵吸取一些單位的事故、案件及違反“五條禁令”和“六個嚴禁”被處理的教訓,抓好人、酒、車的管理。半年來,我大隊在貫徹執行“五條禁令”和“六個嚴禁”上成績顯著,沒有發生違反禁令的事件,無失密、泄密事件、無車輛事故,目前官兵思想穩定,內部安全。
2、完善各種制度,規范部隊管理。根據部隊管理的新要求和實際情況,大隊不斷完善并落實各項制度,做到以制度管理。一是完善并落實大隊行政會議制度,堅持每月召開一次隊務會,重要工作隨時召開,加強指導和服務,及時研究并解決各種問題;二是完善并落實一日生活制度、請銷假制度、車輛管理制度、安全防事故制度、請示匯報制度等,按照部隊正規化管理的要求,督促大隊人員認真遵守。
(三)以構建社會“防火墻”工程為重點,不斷提高社會單位“四個能力”水平
1、牢牢把握政府部門落實責任這一關鍵,在消防工作中求“實”求“高”。為全面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群眾積極參與”的消防工作新格局,大隊積極敦促政府及其職能部門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完善消防工作體系。一是強化組織領導。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消防工作,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開展規劃、納入政府目標責任考察系統,主管副縣長先后主持召開了全縣消防工作會議、3次消防工作聯席會、1次防火墻工程建設推進會和3次協調會議,協調解決消防工作難點問題。以縣政府名義制定下發了《某某縣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實施方案》及《某某縣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實施方案》,為下一步工作打下了堅實的基礎。二是強化消防基礎設施建設。縣政府在財政十分緊張的狀況下,進一步加大消防投入,全年列入消防業務經費萬元用于大隊日常辦公。三是強化部門監管責任。充分發揮縣消防安全成員單位的組織協調作用,在明白成員單位的消防工作責任得基礎上,建立了定期會商、聯合執法、工作交流、信息共享得工作機制,認真研判火災形勢,適時組織專項整治活動,今年-以來,先后組織開展商場市場、建筑消防設施、建筑施工現場、消防產品、構筑防火墻”工程“百日會戰”等10余次聯合檢查和專項治理活動,形成了各部門分工協作、親密配合、齊抓共管得良好局面。四是強化檢查考評責任。縣政府將消防工作納入了政府目標責任考察和政務督察內容,建立完善了考察、考評機制,在做好年終考察驗收得同時,加強了階段性督察工作。五是強化各級消防安全責任。全縣通過召開消防工作會議,與各鄉鎮政府、各行業系統主管單位、政府職能部門簽訂了《某某縣消防工作責任書》、《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目標責任書》、《行業系統消防安全目標責任書》,明確各鄉鎮政府、行業系統、政府職能部門在消防工作中的領導責任、消防規劃和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消防業務經費投入、火災隱患督促整改、消防宣傳等工作上的職責。
2、始終突出社會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在消防工作中求“精”求“恒”。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是消防安全的責任主體,社會單位的參與度、執行度將直接決定“防火墻”成效。著力提升社會單位消防自治能力,推動社會單位全面開展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全面提高社會單位“四個能力”,最大限度的減少和預防事故。大隊以檢查促落實,在開展各類專項治理的同時,將檢查工作與指導單位提高消防安全管理“四個能力”相結合。一是檢查消除禍患能力“經常化”“精細化”。四個能力中,檢查和消除火災隱患是首要要求,大隊統一制定、必須如實填寫的《每日消防控制檢查記錄本》、《每日防火巡查記錄本及每月消防設施檢查記錄本》《消防設施故障處理記錄本》必須由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逐級簽字核實,以確保消防設施在需要時能夠精確運行。二是撲救初期火災能力“全員化”、“高效化”,組織引導疏散能力“崗位化”、“程序化”。撲救初期火災能力和組織引導人員疏散能力是在突發火災時互相交叉互為補充的能力要求。大隊要求社會單位所有人員要明確劃分職責,最終達到“四種人”的消防角色需求,要求單位的法人為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成為消防安全“落實人”,保衛部門人員成為消防安全“精通人”,一般員工成為消防安全“明白人”,使全縣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完成了“制定一套預案,建立兩支隊伍”,即制定和完善滅火和應急救援預案,成立兩支滅火力量。三是消防宣傳教育能力“系統化”“全面化”。消防宣傳教育是預防火災事故的重要手段。大隊要求各類單位要確定專兼職消防宣傳培訓人員,經過專業培訓,并具備宣傳教育培訓能力。通過購置、制作書籍、報刊、雜志等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手段,確保員工上崗前、轉崗前,需經過崗前消防安全專業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在崗人員每年接受一次消防安全專業培訓。
3、著力夯實農村社區消防工作這一根基,在消防工作中求“細”求“新”。根據總隊《關于印發省農牧區消防工作專項檢查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大隊積極協調縣政府,對照《檢查方案》,逐項落實,筑牢農村、社區火災防控“四個基礎”。一是建立健全新農村建設消防工作機制,構筑以鄉鎮綜治辦、公安派出所、行政村綜合協管員有機組合的治消一體化網絡為依托、以公安派出所農村警務室駐村民警為龍頭、綜治協管員為骨干的農村消防安全管理網絡;二是開展對公安派出所民警進行培訓。通過培訓,強化了基公安派出所民警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三是初步建立了消防工作群防群治建設基礎,大隊根據農牧區消防安全工作的實際,進一步明確村委會、居民委員會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其職責,制定了防火安全公約,并組織開展群眾性的消防工作,定期開展防火檢查,整改消除火災隱患。四是夯實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基礎。社區、村委會初步完善了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工作,每個社區基本上設置了公共消防器材配置點,配備了基本的滅火器材,從而保證撲救初起火災的需要。
4、大力強化公安機關執法規范化這一措施,在執法工作中求“嚴”求“效”。消防監督執法事關社會和諧穩定,事關公安機關形象。大隊在消防監督執法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開展各類消防安全專項治理,采取措施工作制、創建文明窗口等活動。一是大隊立足社會需要,轉變工作作風,增強服務觀念,以“四個提升”全力打造消防執法,消防行政許可文明窗口單位,實現了消防監督執法“零過錯、零投訴、零復議、零訴訟”。二是結合每名消防監督執法干部的實際,明確了大隊監督干部的崗位職責,加大干部自學和支隊執法例會等時機,強化業務理論技能。三是著力提高消防專兼職民警的工作能力,以州公安局制定的基層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考評實施細則,量化消防民警消防監督工作數量,推行民警崗前培訓,崗后強訓,并以相對固定的形式,保障“人員”“效果”的有機統一,初步形成“重點突出、監管有序”的消防監督模式。
5、用好用足消防專項整治這一手段,在火災預防工作中求“強”求“穩”。有效預防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是消防工作的根本任務。開展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以來,全縣火災形式持續走低,這與全縣范圍內開展宣傳普及社會單位“四個能力”建設密不可分。全縣按照什么問題突出就重點解決什么問題,那個方面薄弱就重點加強那個方面的原則,科學安排、統籌推進,全面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檢查整治,及時整改消除各類火災隱患。通過開展消防專項政治,建立了“政府督辦、部門聯動、行業督導、單位負責”的火災隱患整改機制,建立完善了相關部門聯合執法機制,建立完善了社會單位整改火災隱患的自律機制和以新聞媒介、人民群眾為主題的社會監督機制,切實解決了火災隱患整治、反彈、再整治、再反彈的工作難題。
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關注民生、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消防工作原則,認真落實各級政府、部門和單位的消防安全領導責任、監管責任和主體責任,減少火災隱患“存量”,嚴控火災隱患“增量”,全力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為的建設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工作目標
此次整治的重點地域是指城鄉結合部、棚戶區、“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場所、務工人員聚集地等。通過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力爭實現“四個100%”和“四個確保”的工作目標:
(一)“四個100%”
1.未經消防驗收合格投入使用的違法建筑、影響滅火火救援的違章建筑、未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營業的場所、“三合一”場所、存在消防安全隱患的出租屋和務工人員聚集地的整改率達到100%;
2.消防設施設備完好率達到100%;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車通道合格率達到100%;
4.城鄉結合部、棚戶區、“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場所、務工人員聚集地滅火救援訓練、研究,修訂和完善滅火救援預案率達到100%。
(二)“四個確保”
確保市政消火栓安裝到位;確保消防車通道暢通;確保居民用火用電基本規范;確保消防監管責任落實到位。
三、時間及步驟
消防安全環境專項整治工作從年7月1日開始,至年11月10日結束,分為動員部署、摸底排查、集中整治、檢查驗收四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年7月1日-7月15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按照市政府統一部署,制訂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組織召開動員部署大會,分解工作任務,層層落實責任。通過媒體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公告,營造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強大聲勢。
(二)摸底排查階段(年7月16日至7月31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集中組織開展“拉網式”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對城鄉結合部、棚戶區、“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場所、務工人員聚集地要全部建立檔案資料和基礎臺賬,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登記造冊,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同時,要將檢查和隱患情況逐級上報當地和上級人民政府,抄送上級主管部門或企事業單位。市政府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主動履職,加大對基層工作指導力度,確保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穩步推進。
(三)集中整治階段(年8月1日至10月31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以省運會前為重點整治時段,針對排查整治中發現的問題,制定針對性的整治措施,分解任務、明確進度、落實責任,不斷強化全市各級各部門及各社會單位的消防安全監管責任和主體責任,強力推進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確保取得實效。
(四)檢查驗收階段(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對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行自查、總結。市防火安全委員會、市政府督查室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的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將結果納入市政府對各縣(市、區)的年度安全生產考核內容和領導干部的政績考核內容。
四、整治重點及內容
(一)“三合一”場所
1.在生產、加工、維修企業的車間或倉庫內設置員工宿舍的生產型“三合一”場所;
2.在儲存可燃、易燃或具有爆炸危險性物品的倉庫內設置員工宿舍的生產型“三合一”場所;
3.在商場(商店)、市場、超市等經營場所內設置員工宿舍的經營型“三合一”場所;
4.設置在城鄉結合部、出租房屋內集住宿、生產為一體的作坊式生產加工場所。
(二)城鄉結合部、棚戶區、“城中村”及出租屋
1.建筑規劃是否雜亂無章,耐火等級、防火間距、消防車通道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2.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池等市政基礎消防設施是否設置;
3.居民用火用電是否規范,電氣線路設置是否穿管保護,消防安全意識是否淡薄;
4.行政區域街道的消防安全監管責任是否落實、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措施是否到位;
5.出租屋是否納入所轄公安派出所管理。
(三)務工人員聚集地
1.務工人員是否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2.務工人員集中住宿場所是否配置必要的消防設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用電用火是否規范;
3.務工人員集中生產場所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4.務工人員所屬單位及行政區域街道的消防安全監管責任是否落實、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措施是否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站在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平安”建設的高度,進一步加強對消防工作的領導,切實把此次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擺上重要的議事日程。要嚴格實行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一崗雙責”和安全監管任期責任追究制。要按照本方案制訂本部門、本地區的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細化工作措施,把責任落實到行業、系統,以及鎮(鄉)、街道、社區和各社會單位,落實到人頭和工作的每個環節。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將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制訂情況納入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和“平安”建設的考核內容,予以考核評價。
(二)加強隱患排查,實行鐵腕整治。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大排查,采取強有力的措施和手段,依法查處消防違法違章行為,強力整治各類火災隱患。對“三合一”場所的火災隱患和違法行為,要嚴格按照工作要求,強力督促整改;對未經消防驗收合格投入使用的建筑,經責令限期整改不合格的,堅決責令停止使用;對占用消防通道、影響滅火救援的違章建筑應立即拆除;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經營性場所,不能按期整改銷案的,一律實施關停,對直接責任人員實施拘留。
(三)加強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市各級各部門要強化大局意識、加強協作配合,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分兵把口、主動作為,狠抓工作落實。要對照工作目標,將屬于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職責范圍內的整治工作,制訂具體整治方案。需要聯合整治的,應明確牽頭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形成齊抓共管、互相配合的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局面。
(四)加強督查檢查,確保取得實效。各地要堅持綜合與專項、條條與塊塊、明查與暗訪、治標與治本的有機結合,做到企業自查、鄉鎮(街道)普查、縣(市、區)復查、行業部門抽查和市政府督查“五查并舉”。其中,企業、鄉鎮(街道)自查、普查率要達到100%,縣(市、區)復查率要達到50%,行業部門抽查率要達到50%.對發現的問題,要分清原因、劃清責任、落實措施、督促整改,確保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市政府將對全市各級各部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綜合督查,凡查出重大安全隱患沒有進入全市隱患監管系統、或沒有實行掛牌整治的,將按照失職瀆職追究有關部門、單位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