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2-05 16: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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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是以政府管理為核心,以多元主體為特征,以公民社會為背景和基礎的管理體制。我國首屆公共管理理論與教學研討會對公共管理進行了內涵界定,認為“公共管理既是一種新的管理模式,也是一門學科、一種新的學位教育方式。公共管理有狹義與廣義之分,狹義的公共管理即公共行政管理,亦即政府事務的管理,廣義的公共管理是公共行政管理的延伸,它除了政府事務的管理外,還包括社會事務的管理[][]”,這就以廣義和狹義的定義模式整合了公共行政與公共管理的內涵。簡言之,公共管理學是在公共行政的基礎上將管理學、經濟學、政治學等多學科理論與方法技巧引入整合,在主客體領域涉及政府組織和非政府組織的以公共事務為起點的學科群體系。為進一步明晰公共管理的內涵,我們對公共管理內涵進行簡單地剖析解讀。首先,主體的多元性。現代公共管理理論倡導從主體的廣泛意義上理解公共管理,公共管理的主體不再只限于政府和組織。其次,民主和效率的客觀訴求。公共管理是以政府為核心的公共部門整合社會的各種力量,以實現公共的福利與公共利益為目的,側重于民主訴求的踐行與服務效率的提升。再次,公共管理可細化為宏觀、中觀、微觀三個層次。宏觀層面指的是政治學(價值)意義上的公共管理,即政治學所研究的國家治理或政治管理;中觀層面的公共管理是我們所謂純粹意義上的公共管理,即與政治統治相分離的公共管理活動;微觀層面的公共管理重點是解決管理技術和方法問題,這一范疇更多地體現為新公共管理理論。
2.公共行政。
公共行政是以剛性規范和固化原則為支撐,依托政府這一主體來維護政治統治,是國家行政機構依法管理社會公共事務的有效活動。本文作者認為,公共行政是以政府及其他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為主體,將國家、社會及自身事務作為客體依法進行決策、組織、管理和調控等一系列活動的學科體系。其本質是國家行政機構依法管理社會公共事務的有效活動,具有工具性、依附性的內在屬性。同樣,我們借助于對公共行政概念的剖析解讀來加深對其內涵的認知,從多維視角辨析公共行政與公共管理在內涵上的差異。首先,公共行政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上的公共行政是指政府對自身事務的管理,廣義上的公共行政是指政府對包括自身事務在內的整個社會的管理。其次,公共行政主體具有單一性。公共行政活動的主體是國家行政機構及其他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即通常所說的政府或者行政當局,不包括立法和司法機構。再次,權利與職責的踐行。行政的字面意思是“行其政事”,其要義在于政治統治的維護、職責的踐行和社會的進步,具有明確的權威性和責任性。另外,在公共行政的包裹著合法性、合理性、程序性等剛性規范,要求其必須依法踐行、合乎程序。
二、主客體區分
1.主體區分。
主體是行為的施動者,可以是單一的亦可以是多元的。公共管理的主體則呈現多元性,涵蓋政府、非政府組織及其他社會組織。各管理主體根據自身的業務范圍,對管理權限內的各項事務進行統籌協調,在法律范圍內享有充分的權限自由。公共行政的主體是政府及少數其他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主要依靠政府為代表的法定權力機構(一般不包括立法機構和司法機構),多數時間內政府作為單一主體踐行公共行政的相關職責。政府依托其內部各部門的分工與職責屬性負責公共政策的制定及執行,成為公共行政運作的核心載體。
2.客體區分。
客體對象是主體行為的內容,在本文中客體具體指公共管理與公共行政實際運行中的作用對象及運作范圍。在客體維度上的區分,需要我們從公共行政與公共管理的特性或側重性上探析。公共管理側重于社會性,注重公共服務的提供、公眾的參與程度、行政事務的透明化及社會責任和義務的履行,充分體現了客體的社會性內涵。而公共行政側重于公共性,注重公共權利的執行和公共利益的維護,體現工具性、權威性、規范性等特性。公共管理客體多樣,在不斷擴展、變換中以更具象化的形式呈現,包括:以公共利益、公共服務為導向的社會公共事務,公共資源(公共設施、產品)等。公共行政的研究外延具有動態性,其學科前沿將以社會發展的現實問題為導向,不斷引入新的學科知識,在學科內容上包含公共管理原理、行政管理等方向。公共行政客體多樣,有較為固定的管理程序,更大程度上是基于鞏固政治統治的政策執行。以民利為導向,維護公共利益是公共行政公共性的直接體現。
三、內在區分
1.特征區分。
從對公共管理與公共行政之上的解讀中,我們不難發現二者都具備自身的鮮明特征。公共管理的鮮明特征集中體現在:專業性更強,重視專業化管理;注重績效評估體系的科學化、完善化建設,積極引入人事彈性機制和業務競爭機制,強調公平與效率的統籌兼顧;側重顧客導向,構建順暢的溝通反饋機制,以為人民服務為要旨,對結果予以關注和實現;強調走向市場,具有顯著的管理主義色彩。公共行政的特征則表現為:公共性是核心要素,旨在保持公眾權力行使的合法性及公眾利益最大化。政治性、權威性、層次性突出,管理的體制及模式固化;剛性規范引導特色,管理的程序經過規范性界定,管理的權限和內容受法律約束和保護。責任原則鮮明,作為公民權利運行的授權人的公共行政主體受到內外部的廣泛監督,政府的行為須對社會大眾負責。
2.管理目標區分。
公共管理和公共行政在管理目標方面,存在著維度性上的區別。一者,公共行政是一種“內部取向”,重視機構、過程和程序的管理。二者,公共管理是“外部取向”,公共管理重視項目、結果和績效的管理。
二、公共行政問責與企業問責辨異
(一)公共行政行為被問責的基本標準變遷
1.秩序行政理念下以“合法性”作為公共行政問責唯一尺度行政是面向未來以目標為導向一系列的塑造活動,其呈現為管理、協調、自律、監督等各種制度化的組織形態與動態行為?;趪夜矙嗔吧鐣M織以及一般企事業單位的主體身份差異,行政分為公共行政、社會行政、私行政三種類型。傳統的公共行政以高權性、單方性、強制性為典型特征,傳統公共行政行為正當與否判斷之最高標準在于“合法性”。行政行為之“合法性”的內涵兼具“正當性”與“合法律性”兩個技術標準,“正當性”是在政治學領域廣泛使用的一個模糊的概念,但“正當性”也不是一個大而無當的名詞,它至少與選民同意及符合社會規律兩個變量正相關。“合法律性”是公共行政的特別強調的一個指標,也就是無法律即無行政。公共行政行為的“合法律性”旨在追求法律對行政的控制,無法律即無行政使法律“直接地將國會的特定組織決定呈現出來,以及間接地創設可以持續產生民主正當性的行政結構?!雹跓o法律即無行政是法教義學立場恪守的基本原則,其對于限制行政恣意、保護相對人合法權益,形成穩定、法律致力追求的秩序形態具有重要作用。但片面強調公共行政的“合法性”是古典經濟學崇拜市場至上的一個極端,只是打造有限政府、守夜政府的理論武器,單純以“合法律性”作為評價、規制公共行政行為的唯一尺度,對于創造一個有活力、全面擔當的大政府還是有所欠缺的。2.福利國家理念下以“合理性”標準評價公共行政行為福利國家由英國W•坦普爾在《公民與教徒》中用以區別“福利導向的民主國家”與“權力國家”。福利國家包括混合經濟、充分就業、收入再分配和社會福利四個方面的內容,其中的關鍵內容是社會福利。福利國家理念目的在于鞏固資本主義國家的合法性,削抵沿著資本財富增長邏輯產生的負面社會影響。福利國家有三種模式:自由的福利國家、社團主義福利國家、社會民主主義福利國家。自由的福利國家仍然關注限制國家行動的邊界,社團主義福利國家強調權利的平衡,社會民主主義福利國家謀求普遍的由國家提供的待遇水平。雖然各國對實踐福利國家理念有差異,但也存有基本共識,那就是國家應該矯正市場失靈,維持社會公正、平等。福利國家理念對公共行政直接滲透的后果就是給付行政時代的盛行。給付行政突破了傳統以“合法性”標準評價判斷公共行政行為的框架,但也向行政機關提出了新的挑戰,那就是在資源稀缺的基本前提下行政機關如何為公眾提供“從搖籃到墳墓”的正確、適當的服務?;谏鲜鲛D變,大陸法系與英美法系國家的司法審查由僵硬的“合法性”審查范圍延伸到行政裁量權“合理性”審查范圍。在大陸法系德國,對行政行為合理性的審查主要適用“三階理論”,即比例原則,通過必要性、妥當性、法益相稱性三個標準予以權衡認定行政行為是否合理。在英美法系,由于對如何正面認定行政行為的合理性存有判斷上的分歧,轉而依靠反面排除即通過不合理性的認定來確定合理的行政行為,凡是不屬于不合理的,就是合理的。具體而言,不合理包括兩個層次,一般不合理和實質不合理,一般不合理又主要指不相關考慮和不考慮相關因素,以及行政行為發動動機不純正;實質不合理則指Wednesbury不合理,Wednesbury不合理為英國格林法官創設,是指明顯荒謬的,極其違反邏輯或公認的道德準則的行政行為。3.新公共行政理念下強調公共行政行為的規范價值新公共行政認為應當建立受益者導向的公共行政,公共行政的正當性是建立在滿足相對人需求和利益的基礎之上的,因此,公共行政的存在目的除了要關注和促進一般公共利益的實現之外,同時更要關注少數族群和弱勢群體的利益保護。簡言之,公共行政就是要關注和致力于實現社會的公平和正義。根據弗雷里德克森教授和馬苪尼教授的觀點,新時期的公共行政應當注重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1、公共行政的研究重點應當從傳統的強調重視行政機關的管理轉移到政策的議題和政策的建議;2、公共行政應當從單純的重視效率和經濟因素轉變為重視社會的公平和正義;3、公共行政應當從過去的價值中立轉變為考慮公共行政的價值和信仰問題;4、現代公共行政關注的重點應當包括政府的倫理、誠信、責任等問題;5、有效的公共行政應當是在主動與參與的民眾意識的系統中加以界定的。③顯然,在上述理論看來,傳統的由政府主導和提供的公共行政服務的理性模型的正確性和官僚模型的有用性已經受到了社會及民眾的質疑和批評。雖然市場化、多元主義長期以來被一些學者和官方用來解釋公權力的運作,并且被視為有效制度設計之理論依據,但是,面對現代社會民眾日益變化的公共行政服務需求,市場化、多元主義已經無法成為注釋公共行政的理論依據。正如弗雷里德克森教授所說,傳統的或者古典的公共行政追求兩個問題的答案:我們如何以現有的有限資源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務,或者說在維護現有的服務水準下我們如何花費最少(強調效率)④而在現代社會,民眾需要的公共行政服務除了要求以上兩個方面之外,還要再加上另外一個更加重要的問題:公共行政提供的服務是否能夠促進社會的公平?正是社會和民眾對現代政府的公共行政服務中提出了這一更具正義性的價值新要求,加速了公共行政服務范式的變遷。在公共行政學學科史中,著名的西———瓦(沃爾多)之爭中,西蒙主張用邏輯實證主義建立一個公共行政學的經驗理論,也就是能使公共行政學成為一門科學,沃爾多認為公共行政學應該關注價值問題,建立一個關于公共行政學的規范理論?!靶曙@然是手段而不是終極目標,終極問題應該是“為何而效率”(Efficientforwhat)”⑤。促進社會公平正義顯然體現了公共行政的規范價值關懷。
(二)企業問責以崗位責任為基準判斷職業行為的正當性
“行政主要指國家行政,也包括非國家行政,非國家行政主要指私行政,即私人企業、組織、團體的執行、管理活動”。⑥企業治理的主要目標之一就是為了提高企業的績效,現代企業是典型的營利法人,財富增長是其首要目的?,F代企業在逐利過程會進行許多重要的活動,“現代管理學之父”———法國學者法約爾認為:管理活動是企業活動之一,它與技術、商業、財務、保安、會計等活動一樣,應集中處理,并且與企業的一般活動應當分開,獨立執行。⑦正因為如此,管理專業才得以發生。但是,企業內部的行政管理著重表現的管理職能是計劃、組織、指揮、協調和控制五大類。由于企業治理在法律范疇上屬于典型的私法范疇,企業治理的目標就是為了生存,所以無論是企業本身還是參與企業管理的股東、董事、監事、經歷以及高級管理人員,在本質上都是屬于追求經濟效益的經濟人,他們時刻關注的都是企業和自身的財產增減,其行為動機和影響其行為選擇的核心因素也當然是經濟誘因,股東、董事、監事、經歷以及高級管理人員在對企業進行管理時在本質上要經??紤]的也是財產權利(行為成本)。⑧以財富最大化為目標的企業在私行政中表現出幾大特征:對目標進行清晰的陳述;對目標的實踐路徑以效率為導向嚴格審查;以崗位責任為行為標準測量績效產出;強調經濟誘因;著重結果而非程序。所以,在企業私行政管理活動中,判斷職業行為是否正當是以崗位責任為依托的,因為崗位責任是被分解了的企業目標,是達致企業目標的不能脫漏的環節。崗位責任是否恰當、正確的履行也是測度職業行為是否正當的標準答案。
(三)公共行政問責與企業問責差異比較
1.公共行政問責與企業問責指向對象不同
(1)公共行政問責是一種行政系統內部自律機制。什么是問責?《聯合國反腐公約》表述“問責制”適用“account-ability”一詞,其形容詞形式為“accountable”。《牛津簡明英語詞典》(第九版)對“accountable”的解釋是:“responsible,requoredtoaccountforone'sconduct,”意思是指“在法律或者道義上應負責任的,被要求對其性能更為負責任的”。⑨可見問責就是指追究責任和承擔責任。歐文.E.休斯認為:“責任制最基本的含義就是以其他人或者其他團體名義行動的人要對該其他人或者團體回報并對他們承擔責任。換句話說,這是一種委托人———人的關系。在這種關系中,人代表委托人的利益執行任務并向委托人回報他們的完成情況?!雹飧鶕娌┺睦碚?,在等級制關系中或者在委托關系中必須建立一定類型的責任機制,以確保被授權人的行為最終符合授權人的期望。公共行政問責是打造責任政府的基本手段。責任政府,是指政府只有在真正履行其責任時才是合法的政府。責任政府既是現代民主政治的基本理念,又是一種對政府公共行政管理進行民主控制的制度安排。11作為民主政治時代的產物,責任政府是一種最基本的民主政治價值理念,責任政府的理念要求現代政府必須做到:1.積極回應社會和民眾的要求并盡可能加以滿足;2.必須積極履行其社會義務和職責;3.必須承擔相應的政治責任、管理責任、法律責任、績效責任、倫理責任和必要的說明解釋責任。作為一種對政府公共行政管理進行民主控制的制度安排,責任政府就意味著要有確保政府責任實現的控制機制,這一機制應當包括兩部分:一部分為外部控制機制,即立法監督、司法監督等;另一部分為內部責任控制機制,如政府內部的行政監察,公共行政問責也屬于行政系統內部的自律、自制行為。(2)企業問責強調行政崗位自律,更強調非行政崗位工作人員是否履行崗位責任。企業問責是指除代表國家公權力及社會組織的公共行政之外,企業內部對企業在崗人員在其工作職責范圍內,因不適當履行職責或者不適當作為或者不作為,貽誤工作,給公司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行為進行責任追究的制度。企業管理活動中引入問責制,對于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強化企業實現整體性目標,是十分有益的。第一,企業可以利用“問責制”這支“鐵手腕”,切實改變在崗人員工作作風,增強責任感。第二,可以使企業管理更加的科學、規范、透明。以清晰陳述的崗位責任作為判斷工作人員職業行為的正當性有利于防止追究責任的隨意性,無邊無際的散漫化。第三、有利于企業文化養成。通過建立企業問責制,無論是廠長經理,還是普通職工,都會更加兢兢業業,努力避免失誤的發生、損失的發生、虧損的發生。企業問責雖然也強調對企業的行政管理崗位問責,但更強調對企業技術崗位、生產崗位的問責。因為崗位責任是分解了的企業目標,企業的績效增長的關鍵依托點是技術崗位、生產崗位的責任是否得到了切實履行。強調技術崗位、生產崗位的問責將使普通職工利益與企業利益一致化,形成職工“組織化”的倫理人格。普通職工融入追求社群主義、團隊精神的氛圍之中,其形成的忠誠、責任意識有利于消除職工作為個體經濟人產生搭便車、機會主義的不良傾向。企業常態的問責機制根本目的不在于懲戒行政崗位工作人員,更在于預防、教育一般職工。從而在普通職工中也形成“有紀律的思考”和“有責任的思考”慎獨慎微的常態思維習慣。
2.啟動公共行政問責與企業問責的前提不同
企業問責是典型的績效問責,它強調的是“有為”、“增收”,企業建立問責機制屬于標桿管理的一個環節,標桿是組織體基于行業特點、外部原因綜合考量后期盼的業績水準。而公共行政問責雖然也強調要提高績效,但由于公共行政服務的特殊性,就決定公共行政服務在進行時,除了要考量效率(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之外,還要考慮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等問題。正因為如此,啟動公共行政問責與企業問責前提不一樣。企業問責的實質前提是企業管理人員或者員工在面對顧客或者消費者時,因為某些行為不當而導致消費者消費的減少或不滿意,從而基于企業市場份額“縮水”、財產減少而啟動的問責。而行政問責的實質前提則是政府在行政管理過程中,因為某些行為導致社會或者民眾的需求沒有得到滿足,甚至是損害了社會或者民眾的合法利益,或是有損社會公平正義,從而啟動問責。所以,第一,公共行政問責的發動動機較多是因為損害了相對人的合法權益(損他);企業問責更多是因為職工職業行為損害了企業自身的成長業績。第二,企業問責中的被問責行為評價標準非常明確、清晰,即崗位責任;公共行政中被問責的行為有時可能僅僅是依據模糊的倫理性、道義性標準。第三、由于公共行政中個別職員屬于公眾人物,其在非公務期間的私人行為可能嚴重失當而被問責,但企業問責在所不問。綜上,公共行政問責啟動的標準遠遠低于企業問責標準。
3.公共行政問責與企業問責的問責依據有差異
企業的問責機制是一種企業的自治行為,屬于同體問責,其沒有資格去建構一種異體問責機制,異體問責機制只能是法定主體依照法定權限、程序完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制度建構。作為企業自治的同體問責,其旨在建構一種超越“違法責任”、“違紀責任”的管理機制。它以“崗位責任”作為基點,通過問責制形成一種系統性的結構力量,發揮其對企業的整合和調節功能。正因為如此,公共行政問責與企業問責所依據的規范不同,對于規范的有效性所偏重的要素更不同。規范的有效性通常要得益于規范本身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之保障。從這個方面而言,企業問責更加強調合理性,即只要問責依據的規范沒有違法法律規定即可。而行政問責則不同,合法性是進行行政問責的基礎,而在此基礎之上它又必須要強調問責的合理性,只有這樣才能夠做到即行政問責的合理合法。因為二者在提供服務時,它的自由度和范圍有著巨大差別。行政服務的提供者通常在其職責上會有嚴格的明文規定,因為政府必須保證服務提供的穩定性。而企業在提供服務則沒有嚴格的規定,企業通常是鼓勵盡可能創新服務。一方面,因為企業的服務對象較為單一,在創新服務方式時有較強承受失敗結果的能力。另一方面,一旦在某一單一服務對象上的創新服務得到成功,其所能帶來的績效增長將遠大于可能造成的損失。所以企業更愿意也更敢于冒險更敢于結合企業與市場變化制訂新規范。
三、“局司合一”的煙草公司適用不同的問責標準
(一)煙草公司政企一體的特點
“局司合一”的煙草公司在我國具有獨立的特點。第一,煙草公司兼容國家煙草專賣管理和煙草企業生產兩種功能,它是我國在建設市場經濟時代為保持國家對煙草這一特殊商品進行有效管理而形成的有別于一般行政部門和一般企業法人的特殊的政企合一的管理機構。煙草公司根據國家《煙草專賣法》的授權取得煙草專賣管理權,行使煙草專賣的一般公共管理權限,同時,作為煙草生產性企業,其又致力于追求企業的績效增長,所以煙草公司最為顯著的特點就是其公共行政與生產企業的一體性。第二,在煙草公司,行使煙草專賣公共管理權限的機構雖然與企業的各種生產性機構相分離,但崗位職位固定了,人員卻未固定,保持著流動的靈活性,這就是經常所說的“一套人馬、兩塊牌子”?!耙惶兹笋R、兩塊牌子”增加了對煙草公司管理行為的辨識程序與困難,同時也可能導致煙草公司人員利用這種身份移位規避法律責任。
二、電大公共行政學的內容和特點
(一)內容
公共行政學研究的范圍非常廣,每一個部分的研究都會隨著社會的發張而深入。其內容包括公共行政學的一般理論,這些理論是課程的基礎,同時理論的得出也是在廣泛實踐的基礎上而來的。除了一般理論還必須研究行政管理的主體、過程、保障、目的等等。公共行政學的主體針對的政府部門、組織以及在其中工作的人員;公共管理學的過程包括行政執行、行政協調、行政信息、行政監督等等,這些都是公共行政學必需的過程,也是在行政管理過程中必須經過的階段;公共行政學的保障是多種多樣的,包括財務、法律、道德以及相應的方法;公共管理學的目的是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公共管理學的五個內容是緊密相連的,每一個部分都是這一整體中的一個,只有各部分有機結合才能達到最好的效果。
(二)特點
公共行政學在教學過程中要求政治性與社會性相統一,行政性和社會性在公共行政學中是不相悖,它的研究對象決定了它的行政性,而它又揭示了社會公共管理事務中的一般規律。一方面這一學科是為上層建筑服務的,另一方面其成果又能被其他的管理學科所接受和共享。另外,公共行政學是理論性和實用性的統一,公共行政管理最終的目的是指導行政工作,而在這一過程中理論是必不可少的。再次,公共行政學是綜合性與獨立性的統一,多種學科的綜合是公共行政學在內容上的特點,它的理論廣泛地應用在多種學科中,起到理論指導的作用,但就其自身的研究特點來說,它又是獨特的。最后,這一學科在一定階段是規范的,但也會隨著社會發展的變化而變化。
三、電大公共行政學教學方法
(一)遠程網絡教學法
電大的辦學模式屬于垂直系統,由中央廣播電視大學、省市廣播電視大學以及地方和縣級單位的分校組成,這樣就形成了一個跨區域覆蓋面積較廣的教學體系,怎樣保證教學的質量又不影響學生學習是最重要的。遠程網絡教學被適時引入,它的優點在于能以最快的速度傳播最優質的教學資源,電大的老師基本集中了全國優秀的師資力量,這些老師講課的水平和知識是毋庸置疑的。通過遠程網絡教學不管中央還是地方的學生都能的到同質量的教學,且這種模式方面易行,可以在不同的時間重復觀看,以達到學習的目的。
(二)案例分析教學法
公共行政學和其他管理學一樣,它的最終目的就是為了實用,能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案例分析法是一種教師基于案例幫助學生達到特地學習目的的教學方法。老師所選用的案例是一個故事,它或者是真實故事或者是根據真實故事改編,總是必須具有一定的針對性,也就是說它有著具體的教學目的。案例分析法比純理論教學形象、生動、具有啟發性,在案例分析的過程中學生往往能收獲樂趣,并在快樂中思考問題,提高學習質量。電大是一座開放式的學校,它的學生有全日制,半工半讀的也有業余的,這么一個復雜而龐大的學生群體,老師要提高教學質量就必須在課堂上調動起學生的積極性,一堂課必須有一堂課的效果,是學生能夠在具體的工作中運用所學的知識??傊?,案例教學法在公共行政學的教學過程中一方面使得課堂生動、形象不枯燥,一方面可以培養學生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可以鍛煉學生的溝通能力、合作能力。
(三)多學科綜合教學法
這一方法基于以上兩種方法,遠程網絡教學法為電大公共行政學教學的覆蓋范圍提供了保證,案例分析教學法能有效地提高課堂質量,鍛煉學生各方面的素質,提高公共行政學的實用性。多學科綜合教學法是結合公共行政學的特點而存在的,公共行政學要求學生掌握不同學科的只是以便更好地進行行政管理,這就對教學中所涉及的范圍提出了要求,不能單一只講公共行政學的理論還應該讓學生多方面了解各個學科的基礎知識。電大中的公共行政學更是這樣,進入電大學習的學生大多是在職的工作人員,他們學習一方面是提高自己的知識水平,一方面是為了提高晉升階段的行政管理能力。電大學校的學生指向性非常明確,這就要求學校也要為這樣的目的而服務。管理學是一門綜合的學科,公共行政學則是管理學中比較獨特的一類,它要求主體處理行政工作,而行政工作有面臨正方方面面的事情,因此各方面的知識儲備對行政主體而言就尤為重要、電大公共行政學的多學科綜合教學法正式在保證教學質量的前提下滿足這一特定學生群體的學習需求。
公共管理的內涵
二、由“新公共管理”看我國的教育行政體制改革
建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的三十多年之間,中國的教育事業取得了長足的進步和翻天覆地的變化。但不可否認,現行的行政教育體制仍存在著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亟待解決。首先,教育行政權力的結構分配關系不夠明確。中央下放到地方政府的權力,各級政府與教育行政機關之間的權力,以及各級教育行政機關和學校之間的權力配置都存在一定問題?!罢龆嚅T”的現象還比較嚴重,與此同時的相關的不良效應也由此產生,如職責不明,效率低下,互相推諉等,這些都影響著教育的高效高速發展.[3]與此同時,教育行政機構的人員的整體素質也有待于提高。同時,規章制度建設滯后和相關教育的法律法規建設的不完善也嚴重的影響了我國教育事業的發展。教育行政管理作為我國行政管理的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既受我國行政體制發展的制約,同時也和我國的公共行政活動有很多相同之處。在當前各方面領域的改革都處在攻堅克難的歷史時刻,通過引進西方新公用管理的理念,結合我國自身實際情況和需要,不斷深化我國的教育行政體制改革,是未來我們行政體制發展的不二選擇。1從公共行政學角度分析我國教育體制改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歷史上,公共行政學理論的每一次重大變革,都會引發公共管理活動的重要變遷。公共行政具有一些特點如:公共行政的主體是公共部門而不是私人組織或機構。其管理的對象時社會的公共事務,處理的問題涉及社會利益等諸多問題等。公用事務是公共行政的主要研究對象,而不僅限于政府的行政活動,教育作為公共部門中的一份子,公共事務中的一部分。參考和借鑒公共行政理論中的成熟有效的理論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教育的內容也不斷得到充實和發展,教育行政管理也越來越顯示其獨立的特性,而不是像從前受制于政府或其他行政管理活動。因此只有不斷地吸收借鑒其他優秀的管理理念,才能不斷地適應教育在新時期的發展,并提高教育行政體系的管理效率。2新公共管理運動對我國教育行政改革的啟示從新公共管理運動的角度出發觀察教育,會得到與政府機構改革類似的結論。在新公共管理運動中,各國普遍重視提高效率的方法。鑒于我國教育行政工作的某些方面也存在著機構冗腫、職權不清、效率不高問題,我們應該從國家行政結構和教育行政結構的角度,結合教育行政體系中焦慮低下的具體情況和根本原因,參考和借鑒新公用管理運動中成熟、有效地手段大膽的應用在我國教育行政管理的工作中來,進而提高我國的教育行政管理效率。1)服務行政的理念有利于協調教育機構中的行政權力和學術權力服務行政是新公用管理理論的重要觀點,它被用于彌補官僚制度所造成的缺陷。官僚制度是管理行政下的制度?!渡鐣M織與經濟組織理論》將其看作一種建立在權威和理性基礎上的最有效的組織形式,它在法律的精確性、穩定性和嚴格性,在可靠性效率方面比其他組織更優越。[4]但經過長期的社會發展官僚體制的弊病日益暴露。在官僚體制的管理下,個人效用大過了,公共利益,政府效用,因為官僚本身即是該制度下最大的既得利益者,其自利行為是導致該體制下行政效能低下的主要根源。而其自身的等級屬性又導致了體制的反民主性,極大地限制了基層業務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而這種弊端在我國的教育行政體系中廣有體現,也是導致我國教育行政體系效率低下的重要原因。將服務行政的理念引入,對教育領域來說,可以更加注重教師、學生、家庭和社會的需求。使其更加貫徹以人為本的思想,更直接的服務于教育目的,達到校本管理。而在高等教育中則更利于協調學術權力和行政權力。高等學校的一切活動和中心是學術,在官僚體系下學術權力和行政權力不斷地產生沖突,引入服務行政理念后,可以大大的彌補官僚體系的弊端,使行政管理活動更好地服務于學術研究。2)引入競爭機制,提高教育服務質量采用私營部門的成功管理手段和競爭機制是新行政管理的重要理念。我國的教育行政管理體系雖然經過了幾次大的變革,但由于受從前計劃經濟時管理經驗和思維以及行政體制的影響,教育行政體制內仍存在行政權力泛化,導致管理效率低下。而引入競爭機制后,可以激發相關人員的危機意識,提高其工作積極性和效率,對于整個教育行政體制行政權力范圍機構之間的協調和運作帶來積極地影響。3)引入績效思想,提高教育行政管理效率放松嚴格的行政規制,而實現嚴明的績效目標控制[5],是一種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在我國的教育行政體制結構中,無論是中央與地方的關系、政府與各教育部門的關系,還是教育部門與學校關系,新公共管理所主張的績效管理都會以其強大的準則支持著教育行政部門的改革。教育行政領域引入績效管理明確相關人員,相關部門的相關責任,精簡冗腫的部門和機構,既提高了工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同時也提高了教育行政管理的工作效率,降低了體系運行的成本。
針對新公共管理的內涵,胡德從管理過程的角度將其歸納為七個方面:
(1)公共政策領域中的專業化管理。
(2)明確的績效標準和測量。
(3)格外重視產出和控制。
(4)公共部門內由聚合趨向分化。
(5)公共部門向更具競爭性的方向發展。
(6)對私營部門管理方式的重視。
(7)強調資源利用具有更大的強制性和節約性。我國學者張成福和黨秀云認為,“從總體上來看,新公共管理以自利人為假設,基于公共選擇人理論及其交易成本理論,以傳統的管理主義和新泰羅主義為基點而發展起來的,其核心點在于:強調經濟價值的優先性、強調市場機能、強調大規模使用企業管理的哲學與技術、強調顧客導向的行政風格。”這種觀點簡潔而又抓住了重點,概括了新公共管理的實質內涵。
(二)新公共管理的主要內容
一是重視績效管理??冃Ч芾砑词峭ㄟ^績效評估和績效衡量,推動績效持續改進的活動。通過績效指標的設計,對政府的活動和提供的服務進行評估,從而追求政府管理的經濟、效率和效能,落實政府責任。二是主張市場機制的引入和公共服務的民營化。由于政府機制存在本質上的缺失,容易導致資源配置的無效率,即政府失靈。而新公共管理主張引入市場機制,借助市場的力量來彌補政府治理的弊端。競爭機制的應用還可以打破政府的自然壟斷現象,促使其提升效率。三是采用私人部門管理方式。傳統的行政模式主要強調公共部門與私人部門的不同,排斥將私人部門的管理經驗應用于公共部門中。而新公共管理主張政府借鑒私人部門的管理經驗,比如目標管理、全面質量管理、效率導向等等四是強調顧客導向。顧客導向的理念主張將企業管理中顧客至上的精神應用于政府管理,以顧客需要為施政方向,以顧客的滿意為目標。政府以顧客為導向,改變了傳統上政府的權威心態,重新定位了政府職能及政府與社會的關系。
二、新公共管理視角下的中國行政改革
(一)新公共管理對中國行政改革的必要性
1.對改革開放來中國歷次行政改革的回顧和問題分析。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政府推行了很多輪機構改革。第一次規模較大的行政改革是在1982年,主要是針對機構臃腫、部門職責不清、工作效率低下等方面。故這次改革以“適應工作重點轉移,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為核心。第二次改革開始于1988年,主要目標是進一步轉變職能、精簡機構和人員、提高行政效率等。第三次改革發生于1992年,為了適應黨的十四大上提出的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目標,此次改革的主要內容包括堅持政企分開、精簡機構編制等幾個方面。第四次改革是在1998年,是1949年以來規模最大的一次。改革的目標是:建立辦事高效、運轉協調、行為規范的政府行政管理體系,完善國家公務員制度,建設高素質的專業化行政管理隊伍等。第五次改革是在2003年,主要是為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調整和完善政府機構設置等,以建立一個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這些政府機構改革伴隨著我國的市場化改革的進程。雖然中國的行政改革已經取得了顯著成績,但依然存在很多問題。比如1998年以前的政府機構改革因為沒有將政府機構改革與職能轉變聯系起來,都未能取得預期效果。之后的幾次改革作用明顯,但仍沒有理清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的關系,依然存在政府職能配置不合理、行政效率低下等問題。另外,這些改革缺乏新公共管理理念的指導,也沒有很好的運用新公共管理。我國一直未能走出行政改革中存在的精簡-膨脹-再精簡-再膨脹的怪圈,所以合理運用新公共管理推動我國行政改革勢在必行。
2.中國現階段行政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中國行政部門在很多方面仍然存在弊端。第一,行政部門缺乏績效管理。比如政府不以績效為導向,導致政府事務龐雜、效率低下、機構臃腫等。由于預算約束不足和缺乏成本與收益的考核,很多地方政府變成了純粹的“吃飯財政”,造成人員膨脹和預算支出過多。第二,政府管制太多,市場發展不充分。政府職能范圍過于寬廣,包辦所有事務,成了競技場上的“運動員”而非“裁判員”,限制了自由市場的發展,政府失靈嚴重。再加上政企不分,使得市場自由發揮的空間受限、市場參與不足。政府的自然壟斷排斥了市場的競爭,導致公共服務效率低下,比如國企的問題。另外,很多可以民營化的產品和服務卻被政府牢牢控制。第三,政府的官僚體制問題嚴重,導致管理的惡性循環。政府的決策權威集中化,使執行人員自由裁量權較少,不能適應環境的需要。講究層級節制,束縛了行政人員的個性發展,從而影響行政效率??傮w來說,中國行政部門的問題集中在低效率和低效益。這些問題都與行政部門缺乏管理理念密切相關,亟須政府運用新公共管理加以解決。
(二)新公共管理對中國行政改革的借鑒意義
新公共管理在西方資本主義國家政府改革中的普遍應用,已經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政府的行政效率和效益,增強了政府的治理能力,同時也滿足了更多的公共服務需求。所以,這些改革的成功經驗對我國行政改革也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主要包括以下四個方面:一是實行績效管理。在行政管理中引入了績效管理中的成本與收益分析方法,有利于減少政府部門的資源浪費現象和實現資源配置的優化,并落實行政人員的責任。同時,績效管理提供了一個政府與公民互動的平臺。政府把績效的信息公開,便于公眾了解和監督,并反映自己的意見。二是借鑒市場的力量,推動公共服務民營化。市場機制是改善政府績效的一個重要手段,可以引入競爭機制,借用市場的力量改造政府,以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和效益。由于政府機制存在本質上的缺失,難免出現政府失靈,比如成本與收益的隔離、內部性問題等等。而市場機制的應用可以改進政府資源配置的無效率狀況,減少政府的失靈。三是合理運用企業的管理技術,建設企業型政府。大規模的借鑒企業的管理技術和哲學是新公共管理的核心理念之一。在實際中,政府中的很多公務人員辦事拖拉、敷衍塞責,導致效率低下和民眾的不滿。所以,可以利用企業管理中的目標管理、全面質量管理、績效管理等先進的管理經驗來促使行政人員提高辦事效率和效益,建設企業型政府,以實現高績效的政府。四是建設服務型政府。服務型政府即服務于人民的政府,以人民的滿意為政府的施政目標。從新公共管理的視角看,也就是把民眾視做顧客對待,政府人員應全心全意為其服務。而當前,我國官員腐敗現象頻發,部分官員利用職權謀取私利,而不是為造福社會,造成了官員的信任危機。所以,必須嚴懲腐敗,規范官員的公共行為,提高其公共服務意識,建設服務型政府。
二、行政現代性融入期
行政現代性的融入期是在進步時代,伴隨著資本主義的發展以及政府規模的不斷擴大,社會各處充滿了改革之風,在威爾遜確立了行政學的工具理性之后并未產生很大的影響,甚至當時在研究政府管理的各界學者都沒有對《行政學研究》這篇文章的內容有太多的引用與借鑒。當時,人們把注意力都放在了工廠企業的有效管理方式上,最有影響力的是科學管理運動,科學管理運動對當時的政府改革運動產生了很大影響,政府全面借鑒了科學管理的主要思想與措施,并十分崇尚這種管理方法所帶來的效率革命。但令人驚訝的是,雖然當時的學者沒有太多的關注威爾遜那第一聲的吶喊,但是對科學管理運動借鑒同樣也確立了行政管理的工具或技術理性的含義,科學管理運動主張管理的中心問題是提高勞動生產率,科學的挑選一流工人,工人要掌握標準化的操作方法,使用標準化的工具、機器和材料,并使作業環境標準化,將計劃職能同執行職能分開,摒棄原來的經驗工作法,采取科學工作法,一切管理事務都要按照標準程序執行。雖然科學管理是以工廠管理合理化為目標而富有實踐性,但還是缺乏一般科學性,由此在深受科學管理運動的影響下,人們沿著這條主線開始對管理內容進行修正與補充,其中最著名的是法約爾,他從實施管理教育的目的出發,理論富有原則性。在法約爾看來,當時缺乏管理教育,其原因在于缺少管理理論。每一個管理人員都按照他自己的方法、原則和想法來行事,而沒有一個人把可以為大家所接受的經驗教訓概括成為管理理論。如果存在一種得到公認的理論,即已為普遍的經驗所檢驗過的一套原則、規則、方法和程序,那么情況就會完全不同了?;谶@些構想,他提出了著名的管理五要素和十四條原則,為管理學理論的發展又向前推進了一步。當時的工廠企業管理將科學與技術看作是實現效率目標的核心,并致力于科學管理與技術崇拜,將現代性的整體文化特點體現的淋漓盡致。隨后是政府行政管理對工廠企業管理的借鑒,隨著政府行政管理職能的日益擴大,行政管理涉及的部門越來越多,包括經濟、稅收、交通運輸、教育、郵政、福利、公共事業等各個方面,行政管理人員的隊伍也在不斷壯大,因此就需要科學的管理理論來指導國家的行政管理活動,提高政府工作效率,解決的辦法只有借鑒已經相對成熟的工廠企業的管理方法,政府行政管理借鑒了當時工廠企業管理的科學方法與原則,成功地將現代性的文化特點融入到行政管理領域,自此,行政管理領域真正表現出了現代性特征。
三、行政現代性發展期
行政現代性發展期處于20世紀30年代至40年代,正是一個普遍追求行政原理的時期。公共行政領域的研究者與實踐者致力于探索理性的組織模式與科學的行政方式方法,是一個將行政管理徹底模式化與物化的過程。首先,最有說服力的就是理性官僚制模式的確立與完善,雖然官僚制的雛形形成于古老的東方,可是得到理性的發展卻是在西方,可以說是西方資本主義的長足發展導致權力結構運行的合理合法化,而這種合理合法化的權力就是形成理性官僚制模式的關鍵原因。理性官僚制模式是行政現代性的一個具體體現,并且將行政現代性發展到了最完美的程度,它完全將價值理性分離出去,無論是官僚體系內部的程序設置,還是具體工作崗位上的職員,都不具備價值判斷的機會。理性官僚制的主要特征表現為:明確劃分每一個組織成員的職責權限并以法規的形式嚴格固定這種分工;官僚制組織是一個等級實體,具有等級與權力一致的特征,在這樣的一個等級實體中,將各種公職或職位按權力等級組織起來,形成一個指揮統一的指揮鏈條,沿著自上而下的等級制,由最高層級的組織指揮控制下一層級的組織直至最基層的組織,于是變形成官僚制中層級節制的權力體系;官僚制組織要制定一整套規則和程序來規范組織及其成員的管理行為;形成正規的決策文書;組織管理的非人格化;適應工作需要的專業培訓機制;合理合法的人事行政制度。從技術理性的觀點來看,這種純粹的官僚集權式行政組織是能夠最大限度地發揮效率的,因此這種組織是對人進行絕對必要控制的最合理的手段,在精確性、穩定性、嚴格的紀律性和可靠性等方面都是優越的,它能夠正式地應用于各種行政管理任務中。后來的學者對行政現代性的進一步發展作了不朽的貢獻,對行政學發展成為一門獨立學科起了重要作用的美國第一本行政學教科書的作者懷特,他將研究重點轉向了行政管理內部,轉向技術性細節,使行政科學成為系統化理論化的知識體系。在對公共行政進行了綜合研究的學者古利克看來,“通過科學和科學精神,人類擺脫了,至少是在物質生活方面擺脫了習慣的完全控制?!本凸残姓裕爬税芽茖W方法視為“以能力取代無知、以專業人員取代非專業人員、以專家取代雜而不精者、以日益加劇的分化和專門化取代華而不實、以素有訓練的行政人員取代訓練無素的新手”的一種途徑。對行政組織管理的原則進行了歸納和概括的行政學者厄威克,在1937年的布朗婁委員會以及1945年和1950年的兩屆胡佛委員會等多屆美國行政改革委員會都在很大程度上接受了厄威克提出的行政組織管理原則,正如著名管理科學家卡斯特和羅森茨韋克所說的,厄威克等人的最基本的貢獻之一就是強調了這樣一個主張:管理是值得觀察、研究和改進的獨特領域,從而是一種重要的科學。基于這些理論以及實踐者研究者的探索,終于將行政現代性發展到其巔峰形態,公共行政領域無不體現著現代性的特征,所以這一時期成為行政現代性得到充分發展的時期。
四、行政現代性異化期
行政現代性的異化期體現在19世紀50年代到60年代,在這一時期人們漸漸意識到行政現代性的某些弊端,如對人性的忽視,對技術理性的崇拜、價值理性的拋棄以及官僚組織龐大機器的僵硬化,并試圖將這些弊端揭示出來以告誡人們警示人們其危險性所在,表現最為激烈與明顯的是沃爾多與西蒙之間的爭論。西蒙是行政現代性的倡導者與捍衛者并且是邏輯實證主義的繼承者,他主張行政領域的科學方式方法和嚴格的等級秩序以及非人格化,強調效率在行政管理中的地位,無視一切價值的因素,雖然西蒙批判了行政原理說,并認為這些原理只是諺語,不具有科學性,但是他并沒有跳出行政現代性的領域,仍然為現代性所魔域。首先表現出行政現代性反思的是沃爾多的民主行政主張,在沃爾多看來,民主應該通過建立一個強有力又負責任,旨在有效地滿足人們的需要并且能夠關心人們的意愿的政府來加以實現,沃爾多對政治與行政二分進行了批判,認為這是不可能實現的并且也是過時的,這一觀點已不是他個人的想法,而是當時很多研究者共同的心聲,既然二分并不成立,那么在公共行政領域,對政治的關注已經使一些以前被排除在行政管理之外的東西又被重新提出來,因此,在公共行政學中,就應該既有仍然關注事實問題的行為主義行政學觀點,又有重新關注諸如行政人員在行政過程中的角色等價值問題的其他行政學觀點,這就需要將價值理性問題重新整合到行政管理過程中,使行政現代性與公共行政領域出現了分離。沃爾多認為,“邏輯實證主義的一個更大的但卻具有相關性的問題是邏輯實證主義導致了一種不成熟的技術取向,這種技術取向把公共行政僅僅視為實現外部確定的目標的一種工具?!彼谂u了行政西蒙的邏輯實證主義主張以及對行政現代性的審視之后提出民主行政理論,他認為,“這個未來社會的社會動力學的基本原理應該是:在一個民主社會里,只有民主本身才是唯一能使權力合法化的東西。”從沃爾多的民主行政理論中,我們可以發現行政現代性的異化,對于歷史的發展使得公共行政領域不再一味追求行政的現代性,而是對于某些關乎價值理性的東西開始吸引研究者與實踐者的關注。
行政分為私行政和公行政,公共行政即指與私行政相對的公行政。公共行政這一術語開始時僅表示國家行政,但隨著時展,其內涵已得到大大擴展。現在,公共行政已普遍被承認包括國家公共行政和社會公共行政兩方面的內容。政府公共行政是指政府根據法律規定所實施的對社會公共事務的管理;社會公共行政則是指社會性的公共組織對一定領域內的社會公共事務所進行的管理。隨著行政權社會化趨勢的加強,社會公共行政引起了人們普遍的關注,不同學科的學者對此作了程度不一的探討。對于行政法學界而言,社會公共行政這一領域具有巨大的沖擊性,將會使原有的行政法理論面臨新的挑戰和問題。我們可以設問,行政法是否應把社會公共行政納入調整范圍?如何進行調整?如果答案是肯定的,由此將需要對原有的行政主體、行政組織、公務員等一系列問題作新的理解和解釋。以行政主體這一概念為例,如按以上思路,它就應該包括社會公共行政的主體。
本文主要通過討論社會公共行政與行政法的關系,嘗試對行政法為何應調整社會公共行政等問題作出回答。
一、行政法為何應介入社會公共行政領域呢?這個問題可以主要從兩個方面進行理解。
第一,這是社會公共行政對行政法的需求決定的。
政府公共行政與社會公共行政共同點在于兩者都履行公共職能,為公眾提供公共服務。但政府公共行政與社會公共行政的區別之一在于它們在公務涉及的范圍上有所差異。一般而言,政府公共行政是以所有公共事務作為管理對象,而社會公共行政只是涉及到一定領域、一定行業的公共管理。在這種情況下,有可能出現這樣一種情況,即社會公共行政主體不考慮全社會的公共利益而只顧及本領域、本行業的公共利益。這時候就需要有關的行政管理部門、司法部門對社會公共行政主體進行監督管理,而這就需要行政法的法律支持。
社會組織進行公共行政需要具有公共權力。而社會組織的公共權力來源如果不依靠有關行政法律、法規授予,僅僅依靠社會組織自身的組織性權力(如行政組織成員對行政組織公共權力的認可),其權威性不能確立,其合法性也成問題。
在社會公共行政過程中,社會公共行政主體的公共管理行為有可能會侵犯相對人的重大權益。雖然社會公共行政的強制程度比政府公共行政弱,但仍然可能有涉及到相對人重大權益的處理行為。在此種情況下,對相對人的救濟是必須考慮到的。這仍然會涉及到行政法上的救濟問題。當然,這里不是主張法律救濟可以替代所有的救濟方式,但法律救濟是最徹底、最有效的救濟方式。當相對人的重大權益受到損害時,我們沒有理由堵上司法救濟這扇大門。
第二,把社會公共行政納入行政法的調整范圍是行政法自身發展的需要。
社會公共行政這一新領域給行政法帶來了新的發展機遇,將會改變行政法的內涵和外延?,F代行政法的內涵和外延與行政法誕生初期相比已經發生了很大的變化。英美法系最早給行政法下定義的是英國法學家奧斯丁,他認為行政法是規定行使之限度與方式:君主或者直接行使其,或其所屬之高級行政官吏之行使者授予或委托之部分。1英美法系行政法在以后的發展中,逐漸形成從控制行政權力與行政程序兩個方面概括行政法的定義,如著名行政法學家K·C·戴維斯教授就認為,行政法是關于行政機關的權力和程序的法律,包括法院對行政活動的司法審查在內,2也包括行政機關所制定的程序法規在內。然而,這只是狹義的行政法定義,英美法系很多著名行政法學家提出了代表新趨勢的廣義行政法概念。如P·L·斯特勞斯教授認為,在二十世紀初期當公共行政發展的時候,學術界發展了行政法概念,它包含幾乎全部和公共行政有關的事項。3
在大陸法系,行政法的概念幾經變遷,也朝著廣義的方向發展。如在法國,多數學者認為,行政法是有關調整公共行政組織與權限、協調市民與行政權的法。通過行政法學者們的學術探討,法國的行政法概念從權力行為轉變為公共服務,行政的功能從權力行為亦變為一種服務的社會作用。4
無論是在英美法系還是大陸法系,行政法概念的發展,都適應了現實社會生活的需要。在今后的社會發展中,社會組織將行使越來越廣泛的公共權力,如果作為調整公共行政法律規范總和的行政法固步自封,無視社會公共行政的存在,將會大大削弱行政法的調整功能,也不利于社會組織依法有序地在國家與社會之間發揮作用。
把社會公共行政納入行政法調整范圍是行政法獲得合法性的重要途徑。任何法律要獲得良好的貫徹實施效果,其合法性是重要因素。不管是我國法律一級的規范性文件,還是各級政府制訂的行政法規、行政規章、其他規范性文件,都存在一個最大限度地反映民意的問題。而社會公共行政就此問題提供了一個新途徑。一般而言,社會公共行政所涉及到的通常是公眾日常生活中所最常遇到的公共事務,公眾比較關心這類公共事務的管理,也較熱衷于參予到其中去。這就使社會公共行政容易反映民意,其管理活動更容易得到公眾的認同。在這個基礎上,我們就可以將社會公共行政中公眾反映的問題反饋到行政法的制訂上去,使行政法盡可能地滿足公眾的需要、現實的需要。此外,我們還可以在適當的時候將社會公共行政主體制訂的一些暫時還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規范以行政法的形式確定下來,賦予其法律效力。這些都是行政法獲得合法性的重要舉措。
另外,將社會公共行政納入行政法的調整范圍原因還在于,在當今社會,政府公共行政和社會公共行政的區分已經越來越不明顯,很難絕對地確定兩者之間的界線。“雖然傳統的行政法只調整政府公共行政,但在當今社會,政府公共行政和社會公共行政的分工已經不是單純的和絕對的,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歷史的發展、行政目標的要求、憲法和立法機關的決定,或者是出于工資和預算等行政技術和物質、人事方面的考慮,更有利于行政任務的完成?!?
我國已有學者認為,現代行政法應當將社會組織的公共行政納入調整范圍的必要性在于:1.社會組織行使公共權力的范圍越來越廣泛,也越來越頻繁。2.這種社會的公共行政與政府機關的行政并沒有本質上的區別,而僅僅是管理主體的不同而已。3.既然社會組織的公共管理行為必然會影響到公民權益,就必須要一定的法律予以規范和調整才能確保社會組織管理行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也才能保障公民權益不受社會組織管理行為的侵犯。6
可見,社會公共行政應納入現代行政法的調整范圍,是新時代對行政法的要求,是社會的客觀需要。
二、在探討社會公共行政范圍時,本文非著重于政府公共行政與社會公共行政的界定,而是將社會公共行政置于公共行政這一前提下討論何為公共行政,即注重它與私法上行為的區分。
一般認為,履行公共職能的行為即為公共行政,但公共職能又怎樣界定呢?這個問題自然而然又涉及到公法與私法的界分問題。因為我們區分公共行政就是為了讓其適用與私法不同的公法規范。
凱恩教授認為:“一種職能是否公共職能的問題是一個政治問題,它不可能總是以同樣的方式得到回答。他主張區分公法和私法要以這樣一個問題為出發點,即我們為什么要在公法和私法之間劃出界線。劃定界線的理由影響劃定界線的方式,而界分公法和私法的理由多種多樣,因而也就有了不同的標準。
“簡而言之,我們可以說,界分公法和私法的理由多種多樣,因而也就有不同的標準,用以解答什么是公法規則與原則適用的適當空間這一規范性問題。所有這些標準非常復雜;在訴訟場合將它們適用于特定案件,要求法院進行艱難的、有時是頗有爭議的價值判斷?!?凱恩教授給出了說明理由的一個路徑,即結合具體情境闡明為什么要界分公法與私法,而后從界分的理由出發來確定界線之所在。在理論和實踐的可能前景范圍內,我們也許還會得到別的路徑,但基于充分理由之上的個別化處理是不變的適當方式。8
從美國的相關案例中,我們也可以看到公共職能界定的變化。私人公園的經營以前并不被認為具有公共職能,但在EvansV.Newton一案中,一家私營公園只供白人使用,被黑人訴諸法院,聯邦最高法院認定,公園雖由私人經營,但其提供的服務具有公共職能,應當適用憲法關于平等權的規定。法院進一步指出,公園如同消防隊、警察局等傳統提供公共服務的機構,應屬于公共領域。9可見,公共職能是不斷地隨著形勢的變化而變化的。
所以公共行政的界定與公共職能的界定以及公法與私法的劃分一樣,其范圍不是絕對確定的,而是與私法行為處于一種互動狀態中。我們只能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在不同的情境下適用不同的標準對其進行界定。
中國目前的社會公共行政主要包括基層自治行政、公共事業行政、志愿組織行政、社會中介行政四大類。10那么,是否所有的這些社會公共行政都需要行政法的調整呢?并不是所有公共職能都可以被納入公法調整。只有當這一項職能對于相對人在憲法和法律上的個體權利具有重要的影響,并且需要國家的公權力進行一定調整以保證該職能的實施的時候才可以被納入公法調整范圍。11像一些社會組織自愿提供的公共服務,缺乏行政權力的行使要素和特征,沒有必要將其納入行政法調整范圍。在確定行政法應調整哪些社會公共行政時,下面因素是應該被考慮到的:超級秘書網
第一,公眾的重大權益是否有可能被侵犯。當社會公共行政涉及到公眾的重大權益時,我們需要法律的介入以規范其行使并提供有關的救濟方式。社會公共行政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種自主管理,會形成自我約束機制或規范,但自我管理涉及到公民個人的重大權益時,法律保留的原則是應堅持的。公法領域與私法領域不同,在私法領域中契約自由原則占主導地位。而在公法領域,契約自由原則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如一個公共社區不得基于全體公眾同意而不經法律許可私自設立一個可以基于一定事實實施人身強制的機構。
第二,社會公共行政履行的公共職能重要程度,即看該項公共職能在社會系統中的地位如何。如果該項公共職能關系到可能嚴重影響公眾的領域,行政法應對其進行調整。公眾需求強烈的公共職能,如不以行政法進行調整,單純以社會組織自身愿望進行,就有可能出現公共職能履行缺位或不良履行等情況。如一個城市的公共汽車營運,在交由社會組織管理后,如果行政法完全退出該領域,倘若社會組織私自決定停止公共汽車營運,勢必給這個城市的市民交通帶來重大影響。因而行政法不應完全退出該領域,應由有關行政機關監督社會組織的公共職能履行。
第三,社會公共行政管理手段的強制性程度。如果社會公共行政對相對人的強制性較強,理應將其納入行政法的調整范圍。
「參考文獻
1.李放:《比較法教程[M],吉林大學出版社1993年版,第201頁。
2.3.王名揚:《美國行政法》[M],中國法制出版社%1995年版,第39、40頁。
4.張正釗、韓大元:《比較行政法》[M],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第11-12頁。
5.于安:《德國行政法》[M],清華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第61頁。
6.黎軍:《行業組織的行政法問題研究》[M],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第66頁。
7.PeterCane,轉引自沈巋:《擴張之中的行政法適用空間及其界限問題》[A],載羅豪才主編:《行政法論叢》第3卷[C],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417頁。
8.12.13.沈巋:《擴張之中的行政法適用空間及其界限問題》[A],載羅豪才主編:《行政法論叢》第3卷[C],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418、419頁。
第一,這是社會公共行政對行政法的需求決定的。
政府公共行政與社會公共行政共同點在于兩者都履行公共職能,為公眾提供公共服務。但政府公共行政與社會公共行政的區別之一在于它們在公務涉及的范圍上有所差異。一般而言,政府公共行政是以所有公共事務作為管理對象,而社會公共行政只是涉及到一定領域、一定行業的公共管理。在這種情況下,有可能出現這樣一種情況,即社會公共行政主體不考慮全社會的公共利益而只顧及本領域、本行業的公共利益。這時候就需要有關的行政管理部門、司法部門對社會公共行政主體進行監督管理,而這就需要行政法的法律支持。
社會組織進行公共行政需要具有公共權力。而社會組織的公共權力來源如果不依靠有關行政法律、法規授予,僅僅依靠社會組織自身的組織性權力(如行政組織成員對行政組織公共權力的認可),其權威性不能確立,其合法性也成問題。
在社會公共行政過程中,社會公共行政主體的公共管理行為有可能會侵犯相對人的重大權益。雖然社會公共行政的強制程度比政府公共行政弱,但仍然可能有涉及到相對人重大權益的處理行為。在此種情況下,對相對人的救濟是必須考慮到的。這仍然會涉及到行政法上的救濟問題。當然,這里不是主張法律救濟可以替代所有的救濟方式,但法律救濟是最徹底、最有效的救濟方式。當相對人的重大權益受到損害時,我們沒有理由堵上司法救濟這扇大門。
第二,把社會公共行政納入行政法的調整范圍是行政法自身發展的需要。
社會公共行政這一新領域給行政法帶來了新的發展機遇,將會改變行政法的內涵和外延?,F代行政法的內涵和外延與行政法誕生初期相比已經發生了很大的變化。英美法系最早給行政法下定義的是英國法學家奧斯丁,他認為行政法是規定行使之限度與方式:君主或者直接行使其,或其所屬之高級行政官吏之行使者授予或委托之部分。1英美法系行政法在以后的發展中,逐漸形成從控制行政權力與行政程序兩個方面概括行政法的定義,如著名行政法學家K·C·戴維斯教授就認為,行政法是關于行政機關的權力和程序的法律,包括法院對行政活動的司法審查在內,2也包括行政機關所制定的程序法規在內。然而,這只是狹義的行政法定義,英美法系很多著名行政法學家提出了代表新趨勢的廣義行政法概念。如P·L·斯特勞斯教授認為,在二十世紀初期當公共行政發展的時候,學術界發展了行政法概念,它包含幾乎全部和公共行政有關的事項。3
在大陸法系,行政法的概念幾經變遷,也朝著廣義的方向發展。如在法國,多數學者認為,行政法是有關調整公共行政組織與權限、協調市民與行政權的法。通過行政法學者們的學術探討,法國的行政法概念從權力行為轉變為公共服務,行政的功能從權力行為亦變為一種服務的社會作用。4
無論是在英美法系還是大陸法系,行政法概念的發展,都適應了現實社會生活的需要。在今后的社會發展中,社會組織將行使越來越廣泛的公共權力,如果作為調整公共行政法律規范總和的行政法固步自封,無視社會公共行政的存在,將會大大削弱行政法的調整功能,也不利于社會組織依法有序地在國家與社會之間發揮作用。
把社會公共行政納入行政法調整范圍是行政法獲得合法性的重要途徑。任何法律要獲得良好的貫徹實施效果,其合法性是重要因素。不管是我國法律一級的規范性文件,還是各級政府制訂的行政法規、行政規章、其他規范性文件,都存在一個最大限度地反映民意的問題。而社會公共行政就此問題提供了一個新途徑。一般而言,社會公共行政所涉及到的通常是公眾日常生活中所最常遇到的公共事務,公眾比較關心這類公共事務的管理,也較熱衷于參予到其中去。這就使社會公共行政容易反映民意,其管理活動更容易得到公眾的認同。在這個基礎上,我們就可以將社會公共行政中公眾反映的問題反饋到行政法的制訂上去,使行政法盡可能地滿足公眾的需要、現實的需要。此外,我們還可以在適當的時候將社會公共行政主體制訂的一些暫時還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規范以行政法的形式確定下來,賦予其法律效力。這些都是行政法獲得合法性的重要舉措。
另外,將社會公共行政納入行政法的調整范圍原因還在于,在當今社會,政府公共行政和社會公共行政的區分已經越來越不明顯,很難絕對地確定兩者之間的界線?!半m然傳統的行政法只調整政府公共行政,但在當今社會,政府公共行政和社會公共行政的分工已經不是單純的和絕對的,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歷史的發展、行政目標的要求、憲法和立法機關的決定,或者是出于工資和預算等行政技術和物質、人事方面的考慮,更有利于行政任務的完成?!?
我國已有學者認為,現代行政法應當將社會組織的公共行政納入調整范圍的必要性在于:1.社會組織行使公共權力的范圍越來越廣泛,也越來越頻繁。2.這種社會的公共行政與政府機關的行政并沒有本質上的區別,而僅僅是管理主體的不同而已。3.既然社會組織的公共管理行為必然會影響到公民權益,就必須要一定的法律予以規范和調整才能確保社會組織管理行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也才能保障公民權益不受社會組織管理行為的侵犯。6
可見,社會公共行政應納入現代行政法的調整范圍,是新時代對行政法的要求,是社會的客觀需要。
二
在探討社會公共行政范圍時,本文非著重于政府公共行政與社會公共行政的界定,而是將社會公共行政置于公共行政這一前提下討論何為公共行政,即注重它與私法上行為的區分。一般認為,履行公共職能的行為即為公共行政,但公共職能又怎樣界定呢?這個問題自然而然又涉及到公法與私法的界分問題。因為我們區分公共行政就是為了讓其適用與私法不同的公法規范。
凱恩教授認為:“一種職能是否公共職能的問題是一個政治問題,它不可能總是以同樣的方式得到回答。他主張區分公法和私法要以這樣一個問題為出發點,即我們為什么要在公法和私法之間劃出界線。劃定界線的理由影響劃定界線的方式,而界分公法和私法的理由多種多樣,因而也就有了不同的標準。
“簡而言之,我們可以說,界分公法和私法的理由多種多樣,因而也就有不同的標準,用以解答什么是公法規則與原則適用的適當空間這一規范性問題。所有這些標準非常復雜;在訴訟場合將它們適用于特定案件,要求法院進行艱難的、有時是頗有爭議的價值判斷。”7凱恩教授給出了說明理由的一個路徑,即結合具體情境闡明為什么要界分公法與私法,而后從界分的理由出發來確定界線之所在。在理論和實踐的可能前景范圍內,我們也許還會得到別的路徑,但基于充分理由之上的個別化處理是不變的適當方式。8
從美國的相關案例中,我們也可以看到公共職能界定的變化。私人公園的經營以前并不被認為具有公共職能,但在EvansV.Newton一案中,一家私營公園只供白人使用,被黑人訴諸法院,聯邦最高法院認定,公園雖由私人經營,但其提供的服務具有公共職能,應當適用憲法關于平等權的規定。法院進一步指出,公園如同消防隊、警察局等傳統提供公共服務的機構,應屬于公共領域。9可見,公共職能是不斷地隨著形勢的變化而變化的。
所以公共行政的界定與公共職能的界定以及公法與私法的劃分一樣,其范圍不是絕對確定的,而是與私法行為處于一種互動狀態中。我們只能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在不同的情境下適用不同的標準對其進行界定。
中國目前的社會公共行政主要包括基層自治行政、公共事業行政、志愿組織行政、社會中介行政四大類。10那么,是否所有的這些社會公共行政都需要行政法的調整呢?并不是所有公共職能都可以被納入公法調整。只有當這一項職能對于相對人在憲法和法律上的個體權利具有重要的影響,并且需要國家的公權力進行一定調整以保證該職能的實施的時候才可以被納入公法調整范圍。11像一些社會組織自愿提供的公共服務,缺乏行政權力的行使要素和特征,沒有必要將其納入行政法調整范圍。在確定行政法應調整哪些社會公共行政時,下面因素是應該被考慮到的:
第一,公眾的重大權益是否有可能被侵犯。當社會公共行政涉及到公眾的重大權益時,我們需要法律的介入以規范其行使并提供有關的救濟方式。社會公共行政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種自主管理,會形成自我約束機制或規范,但自我管理涉及到公民個人的重大權益時,法律保留的原則是應堅持的。公法領域與私法領域不同,在私法領域中契約自由原則占主導地位。而在公法領域,契約自由原則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如一個公共社區不得基于全體公眾同意而不經法律許可私自設立一個可以基于一定事實實施人身強制的機構。
第二,社會公共行政履行的公共職能重要程度,即看該項公共職能在社會系統中的地位如何。如果該項公共職能關系到可能嚴重影響公眾的領域,行政法應對其進行調整。公眾需求強烈的公共職能,如不以行政法進行調整,單純以社會組織自身愿望進行,就有可能出現公共職能履行缺位或不良履行等情況。如一個城市的公共汽車營運,在交由社會組織管理后,如果行政法完全退出該領域,倘若社會組織私自決定停止公共汽車營運,勢必給這個城市的市民交通帶來重大影響。因而行政法不應完全退出該領域,應由有關行政機關監督社會組織的公共職能履行。
第三,社會公共行政管理手段的強制性程度。如果社會公共行政對相對人的強制性較強,理應將其納入行政法的調整范圍。
「參考文獻
1.李放:《比較法教程[M],吉林大學出版社1993年版,第201頁。
2.3.王名揚:《美國行政法》[M],中國法制出版社%1995年版,第39、40頁。
4.張正釗、韓大元:《比較行政法》[M],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第11-12頁。
5.于安:《德國行政法》[M],清華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第61頁。
6.黎軍:《行業組織的行政法問題研究》[M],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第66頁。
7.PeterCane,轉引自沈巋:《擴張之中的行政法適用空間及其界限問題》[A],載羅豪才主編:《行政法論叢》第3卷[C],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417頁。
8.12.13.沈巋:《擴張之中的行政法適用空間及其界限問題》[A],載羅豪才主編:《行政法論叢》第3卷[C],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418、419頁。
9.395U.S296(1966)。
10.趙立波:《淺說公共行政》[N],《光明日報》2001-5-4。
筆者認為,具體確認行政公務行為,應當以行政職務關系和行政公務人員資格為前提條件,以行政公務人員所擔任的行政職務和所屬行政主體的行政職權與行政職責為基礎和核心,綜合考慮以下相關因素,作為確認行政公務行為的基本標準:
1、時間。行政公務人員在上班時間實施的行為,通常認為是執行公務的行為,在下班后實施的行為則通常認為是非執行公務的行為。
2、名義或標志。行政公務人員的行為是以其所屬的行政主體的名義或者佩戴或出示能表明其身份的公務標志實施的,視為執行公務的行為,以個人名義實施的,規則通常視為非執行公務的行為。
3、公益。行政公務人員的行為涉及公共利益的或者以公共利益為目的的,通常視為執行公務行為,不涉及公共利益或者以公共利益以外的其他利益為目的的,一般則視為非執行公務的行為。
4、職權與職責。行政公務人員的行為屬于職權與職責范圍內的,視為執行公務的行為,而不屬于其職權與職責范圍的,則視為非執行公務的行為。
5、命令。行政公務人員的行為是根據其主管領導的命令、指示或者委派實施的,通常視為執行公務的行為,反之則屬于非執行公務的行為。
按照上述要求對行政公務人員進行確認,有些情況下以一個要素為標準就可以認定,而有些情況下以一個要素為標準還不能或者不足以認定,就要綜合其他要素進行分析認定。筆者認為,在具體確認過程中,應當注意以下幾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