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扒开双腿猛进入爽爽免费,男生下面伸进女人下面的视频,美女跪下吃男人的j8视频,一本色道在线久88在线观看片

哲學科學論文模板(10篇)

時間:2023-01-24 10:11:21

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0篇哲學科學論文,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哲學科學論文

篇1

科學合理性一直是科學哲學的核心內容。正如邏輯實證主義代表人物賴欣巴哈在《科學哲學的興起》一書中所言,科學哲學的中心問題是闡明科學的合理性,目的在于建立自然科學的認識論基礎。勞丹在《進步及其問題》一書中也有對科學合理性極為重視的類似表達。同時,科學合理性理論一直是科學哲學中眾說紛紜的并不一致的核心內容。自18世紀啟蒙理性主義誕生以來,哲學家們大多把科學知識視為自然之鏡,是對外部世界的真實摹寫,是不以科學家的個人品質和社會屬性為轉移的客觀知識。此時對科學合理性的理解當以邏輯實證主義所倡導的標準科學合理性模型(又稱邏輯合理性模型)為典范,該合理性模型的核心是規則,例如:邏輯規則、算術規則、數學及科學方法論等。以卡爾納普、賴欣巴哈等為代表人物的邏輯實證主義者把觀察看作是不可懷疑的、中立的、可靠的,單靠經驗可決定理論真偽,通過制定對應的規則來檢驗定理,進而檢驗理論的正確與否。正如賴欣巴哈所言:“哲學不過是科學理論和科學方法的邏輯分析,歸納邏輯應當是科學知識合理性的根據,理論之被接受……是以事實到理論的推論為基礎;這個推論不是演繹的,而是歸納的。所給予的是觀察材料,觀察材料構成確定的知識,理論是通過確定的知識被證為有效的。”值得一提的是,邏輯實證主義者注重把邏輯和方法的不變性作為科學合理性標準,并沒有考慮科學發現中的歷史、社會和心理因素。緊隨其后,批判理性主義代表人物波普及其追隨者雖然在劃界標準、科學邏輯的性質上與邏輯經驗主義有著嚴重分歧,對他們的意義標準并無興趣,排斥歸納邏輯,但他們的科學方法論仍然是科學邏輯,只不過是比邏輯經驗主義的歸納邏輯更強的演繹邏輯而已。同樣,他們也沒考慮科學發現范圍內的社會、歷史和心理因素。拉卡斯在《科學史及其合理性的重建》一文中指出,科學哲學的首要原則就是選擇一些方法論原則,以構成全部科學研究的說明性工作的框架。在這種哲學的指導下,人們就應該可以把科學展示成具體體現這種科學哲學的各種原理,并且是根據它的教誨而發展的某種過程。只要人們做到這一點,他們就可以根據哲學來表明科學是合理性的。拉卡托斯把那些確立在科學方法論原理上的工作稱為“合理性重建”或“內在的歷史”。同時,拉卡托斯認為給社會學家預留了一個角色,讓他們以“外在的社會史”來解釋理性主義無法說明的非理性的殘余物。拉卡托斯的觀點可以概括如下:①內在史是自足的,具有自主性,可以展示出科學發展的所有合理性,本身就可以說明科學發展的主要特征;②相對于外在史來說,內在史具有一種重要的優越地位,外史不過彌補了存在于合理性與現實性之間的非理性因素。因此,社會學的研究屬于“病態”社會學研究,亦即科學方法無法充分說明的所有問題,就移交給社會學家進行研究,進行非合理性的外史說明。拉卡托斯說:認為科學的內在的歷史是第一位的,外在的歷史是第二位的,因為外在的歷史之最重要的問題都是由內在的歷史界定的。外在的歷史要么對速度、位置、選擇性等以及對人們根據內在的歷史解釋的各種歷史事件提出非理性的說明;要么在歷史與人們對它的合理性重建有所不同時,提出對這種不同之發生原因的經驗性說明。但是科學增長的合理性方面完全可以由人們的科學發現的邏輯來說明。

南京工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勞丹在其《進步及其問題》中,把科學合理性與進步性緊密聯系在一起,認為合理性在于做出最進步的理論選擇。科學進步則表現在一個理論總體解題效力的提高,即盡量擴大已解決的經驗問題的范圍,同時盡量縮小反常問題和概念問題的范圍。同時,勞丹對“認知社會學”提出了警告:“我們若要研究科學的合理性的社會背景,必須先懂得什么是合理性。”230在他看來,科學的合理性只是意味著整體上遵循科學的方法,并不是說科學家的行為都是合理性的。因而,強綱領SSK的原則不能界定一個值得承認的科學實踐方式(即知識社會學),它對科學實踐的說明也不能用于說明它自身。勞丹希望社會學家扮演著自己的本分角色,或回到與思想史和認識論完全不相干的科學的非認識的社會學中,或在遵循一定的劃界原則的前提條件下進入認識論。在后一種情況下,他建議社會學家遵循一種“外理性原則”。按照這種方法論的約定,“當且僅當那些信念不能用它們的合理性來解釋時,知識社會學才可能參與對信念的解釋。”217這種思想史家與知識社會學家的分工得到了牛頓·史密斯的支持。牛頓·史密斯認為,至少存在關于信念的最低限度的理性說明,可以用來決定一個確定的信念在一個給定的情境中是否合理。大多數科學哲學是“內在”于科學的認識論之中,區分了科學知識的標準、證據與推理和那些至少在理想上被排除在認識論之外的社會因素之間的區別。在社會學內部,由羅伯特·默頓所確立的規范的社會學傳統,目前仍然在美國學術界占統治地位,強調從社會學的角度來研究自然科學,但堅持科學制度與規范是主要的研究對象,拒絕社會學介入科學知識的成功內容。默頓學派一直關心的是科學工作是怎么樣在制度化與文化中體現出來,恰當地解釋它們為什么會脫離了已有的社會規范。

面對著科學哲學家與社會學家如此不公平的分配任務,布魯爾與巴恩斯提出了強烈的異議。對知識內容在哲學家與社會學家之間不公正的分配,引起了社會建構主義的強烈不滿。為此布魯爾提出了對稱性原則。對稱性原則是布魯爾強綱領的核心,其具體內容是同一類型的原因應當既可以說明真實的或合理的信念,也可以說明虛假的或不合理的信念。對稱性原則堅持,無論真的還是假的,合理的觀點還是不合理的觀點,只要它們為集體所堅信,就全部都應平等地作為社會學的探究對象,都應訴諸于同樣類型的原因獲得解釋。這就意味著理性的信念和非理性的信念具有同等的認識論地位,理性的信念并不比非理性信念具有什么特別優越的地位。從而否定了理性模式,為其科學合理性的社會學解釋模式尋求合法依據。布魯爾曾經多次舉一個例子來說明這種對稱性。考慮兩種不同的原始文化部落(T1和T2),每一個部落中,都有一些人們傳統的信念,以及人們普遍接受的被認為比其他理由更有說服力的理由。每一個部落都有一些用以表達其偏好的詞匯。面臨著在自己的部落文化的信念與另一個部落文化信念之間進行選擇時,每一個人都很自然地傾向于自己的文化傳統。對部落的人來說,這些文化傳統將會提供可用來對信念的選擇進行證明的或辯護的規范與標準。關鍵在于,社會建構主義認為,他們的選擇與評價像這兩個部落的成員的選擇及評價一樣,是與環境密切相關的,并不存在著與環境無關或超文化的合理性規范,并且“可以作為證據的理由”具有偶然性。在一種環境中可算作是某種信念的“可以作為證據的理由”,在另外一種環境中會被看作一種截然不同的東西。因此,社會建構主義所關注的并不是“可以作為證據的理由”,它所關注的恰恰是“可以作為證據的原因”的理由。堅持知識與信仰是一回事。實際上,這就意味著人們只能夠依賴于其部落的傳統信念來對真理與謬誤做出“直接”的肯定。社會建構在社會語境下對科學合理性的一種解讀,理性、客觀性和真理等概念的全部內容最終被歸結為某一共同體采用的社會文化規范,消除了科學合理性的客觀理性基礎。正如馬丁·霍利斯在《社會對實在的破壞》一文中所言,“強綱領的目的是腐蝕掉人們所熟悉的客觀性概念之理性基礎”。

布魯爾的上述觀點引發了勞丹與他的一場著名的爭論。勞丹認為,不論科學研究的個體還是群體,他們所持有的理性信念和非理性信念具有完全不同的產生條件,因而不構成對稱性主題。首先,就科學研究的個體而言,他在采納某種理論信念之前,必須具體說明該理論信念的因果關系和邏輯基礎,用因果關系解釋理論信念,通過邏輯推論過程完成因果解釋,這樣就可成為保證其理性信念的原因。與此相對的,對非理性信念的因果解釋卻需要極為不同的解釋,因為它們是“由社會和心理行為的直接行為導致的信念”59。勞丹曾舉例說:“如果接受某種信念X是先前接受信念Y和Z自然而合理的結果,那么認為信奉X直接就是由于社會或經濟原因引起的就毫無道理了。對信念Y和Z的接受當然也可能是社會因素在起作用,此時我們可以認為對X的接受(在理性上的支配)是社會境況的間接結果。但是這并不能用來反駁以下說法:對于某一思想家接受X的最直接最根本的說明是,它是Y和Z的理性結果。另一方面,如果某人接受信念a,而a與他的其他信念b、c……i并不在理性上相關,那么對他所信奉的a的唯一自然的說明看來應該根據理性之外的因素來作出,例如該信仰者社會(或心理)的狀況。”207其次,就科學研究的群體而言,他們所持有的理性信念和非理性信念所產生的條件也完全不同。“我們可以設想,人類社會存在兩個群體:一個是非理性社會,另一個是理性社會。在理性社會中,人們只能在仔細懷疑之后,而且只能在行動者(指理性社會群體)自我意識到與自然相關部分的因果聯系后才會采納信仰,這些相互聯系在很大程度上是構成理性行動者信念的原因。在非理性社會里,即允許存在認識無政府主義的社會里,每個人可以采用獨立于任何公共的認知政策的信仰。每個人或一些人可以有信仰的原因,也可以沒有;每個人可以有信仰的證據,也可以沒有等等。”62理性社會和非理性社會的信念形成社會機制完全不同,兩種不同信念來源于兩個不同的社會組織基礎,這直接駁斥了布魯爾的對稱性原則。

對上述勞丹論證其不合理假定思想的觀點,布魯爾予以激烈的批評和反駁。布魯爾認為,勞丹的理性解釋模式實際就是“手段—目的計算模型”,該模型不論用于科學研究個體還是群體都缺乏說服力,更無法否定對稱性。他認為,勞丹的錯誤在于貶低了非理性信念,把非理性信念等同于經歷恐嚇、賄賂、洗腦或者損傷后的頭腦內容。但是,非理性信念和理性信念的產生真的不同嗎?布魯爾認為,理性與非理性的對比不過是表明了“大腦是一個計算的機器”,“理性”表明機器處于運行狀態,“非理性”是表明機器中斷和失控的標簽。機器的運行和中斷不過是裝置的兩種可能的物理狀態,這種狀態不需要任何先驗的評價,“運行”和“中斷”的語言體現了對稱性原則。布魯爾還認為,勞丹的錯誤在于把對稱性理解為“完全因果同質”即同種原因只能產生同種結果。而實際上,同種原因完全可產生不同的結果。

總之,勞丹在這爭論中始終堅持外理性原則,堅定地捍衛科學合理性理論。而布魯爾則一直堅持要用對稱性原則來取代科學哲學中的合理性,平等地看待理性和非理性,主張對所有的信念進行社會因素解釋。勞丹在這里不僅強調了知識,而且還強調了知識是真實的內容。從這一點來看,像勞丹那樣要求把產生真實信念的機制與產生錯誤虛假機制區分開來的做法看來是合理的,因為它是借助了自然來進行的辯護機制。但如果強調的是“制造過程”,那么要求解釋產生信念的機制,而不問其認識論地位如何,同樣也是合理的。從這一角度來看,布魯爾認為除非社會約定,否則不會存在著這樣一個過程,能夠區分出真與假的信念,這也有其合理的成分。二、以發現的語境取代辯護的邏輯

社會建構與科學哲學之爭的關鍵還在于發現的語境與辯護的邏輯之爭。科學或更為一般的經驗探索,就是利用種種手段去發現世界可能是如何,但無論什么樣的結果出現,得服從具有權威的哲學判斷,以確保是合理的知識。科學哲學本身就具有某些毫無疑問的評價標準,如一套先驗的邏輯范疇,無論是在康德意義上,還是在邏輯實證主義意義上,這套規范都是無時間性的。

社會建構主義關鍵點在于拒斥這種“第一哲學”,他們認為,首先,發現的語境與辯護的邏輯的區分是非常難以進行的;其次,有關勞動分工的問題,也即科學家的工作在前,哲學家的工作在后。這特別在邏輯經驗主義的工作中體現得最為突出,他們趨向于把科學哲學視為一種在時間上后繼,是尋求對“完成了的”陳述系統的永恒的評價標準。再次,它還會產生出科學家自己在評價他們工作的角色與權利的問題,因為它同樣把評價權威置于科學家之上,以致蔑視實際的科學工作者的能力與決定權。

社會建構主義還認為,作為一種合理的論證的辯護模式,消除了科學研究實際上所涉及的艱苦工作。在具有邏輯重構特征的論證被形成之前,(社會學家與歷史學家所感興趣的)幾乎所有的艱苦工作都已經完成。但對哲學家來說,論證是很有規則的,它并不會顯現科學家實際上所顯現的工作步驟。這種重構或許可能表明我們外行人能夠接受的科學結論,但這是一種錯誤,這種錯誤理想化了認知活動的概念。如果認為這種重構代表著科學家在制造知識過程中的實際推理,那么這與科學家的實踐的認知活動無關。

這種區分還具有更進一步的意義。一個更為重要的意義是對發現的(邏輯)理性的明確拒斥。邏輯實證主義視發現的過程為隨意的、偶然的、神秘的或幸運的。因此,科學哲學傾向于放棄對歷史學家、心理學家、社會學家或者說其他探索者感到需要進行研究的實際場所的混沌狀態的語境。獲取帶有真理主張的理論的科學家本身就是人,在各式各樣的不同的社會與歷史環境中獲取了他們帶有機遇與幸運的成果,但科學哲學家總是要施展他們的想像力、理論與實驗方法的嚴格性來制止這類混亂的語境,他們所制造的理論能夠被合法化與建構為真理的命題,他們為科學家制造了帶有徹底簡明與確定特性的邏輯的評價標準。

在邏輯實證主義看來,科學發現的語境,就像語境自身一樣,是不能被化為經驗的。但對辯護語境的分析卻給形式邏輯以特權。“賴欣巴哈有關發現的語境與辯護的語境的區分的要點在于有關科學數據產生的信息是無關于對這些數據的評價的。”還有另外一種區分,即“內部”與“外部”之分,內部被確定為邏輯的,而外部被認為是經驗的或甚至非理性的。社會建構主義的突破點就在于尋求發現中邏輯的作用,尋求辯護中的科學合理性的產生的社會致因。這樣,邏輯在發現中就具有作用,社會與心理的因素,最重要的文化因素的“價值”在辯護中也就扮演著重要角色。

隨著“價值”一詞的引入,兩種語境的區分中的問題最終顯露出來:傳統的科學哲學所持有的發現的與辯護的區分,目的在于強調上述“價值”對理論的評價(規范標準)的無關性。規范并不是來自于經驗的結果:兩者間有著一個無法逾越的界線。兩種語境的區分是邏輯實證主義的中心教條。社會建構主義否認這種鴻溝的存在。因此,從一開始,強綱領SSK與科學哲學的對抗,甚至超過了它與默頓式的科學社會學的對抗。強綱領SSK要求用社會學來取代科學哲學,正如斯奈扎克所指出的那樣:“布魯爾不斷地把傳統哲學及其‘理性主義’的認識論作為一種特殊的目標。強綱領的整個事業就是特別關注于用社會學來取代所有的傳統的認識論,繼承了被稱之為哲學的所有主題”。

科學哲學家認為觀察與推理對辯護是關鍵的。社會建構主義聲稱,當他們把觀察與推理置于其真實的語境之中時,這些實踐看起來并不像是哲學家所歸屬的辯護的結果。也就是說,科學家不僅是在觀察;他們在特殊的場所,為特殊的目的而設計與操作特殊的實驗,他們用特殊的測量儀器來計算特殊的樣本,他們為特殊的田野研究選擇特殊的場所。科學家并不理性;他們解釋觀察與實驗,他們支持或批評猜測或假說,他們推理出結果,他們把模式擴展到新領域。在他們進行的所有活動過程中,他們有著多種理由來進行一種特殊的選擇與決定,理由包括可行性、可能的應用、審美價值、其他同事的利益、可能的消費者的利益、對形而上學與意識形態的反映。這些就是包含在“社會”大傘下的各種因素。社會學家主張知識生產就體現在這些混合因素之中,意味著這樣的實際實踐會以這種或那種方式脫離了在哲學描述中的理想,知識并不具有傳統哲學所描述的那種優越性。

篇2

科學合理性一直是科學哲學的核心內容。正如邏輯實證主義代表人物賴欣巴哈在《科學哲學的興起》一書中所言,科學哲學的中心問題是闡明科學的合理性,目的在于建立自然科學的認識論基礎。勞丹在《進步及其問題》一書中也有對科學合理性極為重視的類似表達。同時,科學合理性理論一直是科學哲學中眾說紛紜的并不一致的核心內容。自18世紀啟蒙理性主義誕生以來,哲學家們大多把科學知識視為自然之鏡,是對外部世界的真實摹寫,是不以科學家的個人品質和社會屬性為轉移的客觀知識。此時對科學合理性的理解當以邏輯實證主義所倡導的標準科學合理性模型(又稱邏輯合理性模型)為典范,該合理性模型的核心是規則,例如:邏輯規則、算術規則、數學及科學方法論等。以卡爾納普、賴欣巴哈等為代表人物的邏輯實證主義者把觀察看作是不可懷疑的、中立的、可靠的,單靠經驗可決定理論真偽,通過制定對應的規則來檢驗定理,進而檢驗理論的正確與否。正如賴欣巴哈所言:“哲學不過是科學理論和科學方法的邏輯分析,歸納邏輯應當是科學知識合理性的根據,理論之被接受……是以事實到理論的推論為基礎;這個推論不是演繹的,而是歸納的。所給予的是觀察材料,觀察材料構成確定的知識,理論是通過確定的知識被證為有效的。”[1]值得一提的是,邏輯實證主義者注重把邏輯和方法的不變性作為科學合理性標準,并沒有考慮科學發現中的歷史、社會和心理因素。緊隨其后,批判理性主義代表人物波普及其追隨者雖然在劃界標準、科學邏輯的性質上與邏輯經驗主義有著嚴重分歧,對他們的意義標準并無興趣,排斥歸納邏輯,但他們的科學方法論仍然是科學邏輯,只不過是比邏輯經驗主義的歸納邏輯更強的演繹邏輯而已。同樣,他們也沒考慮科學發現范圍內的社會、歷史和心理因素。拉卡斯在《科學史及其合理性的重建》一文中指出,科學哲學的首要原則就是選擇一些方法論原則,以構成全部科學研究的說明性工作的框架。在這種哲學的指導下,人們就應該可以把科學展示成具體體現這種科學哲學的各種原理,并且是根據它的教誨而發展的某種過程。只要人們做到這一點,他們就可以根據哲學來表明科學是合理性的。拉卡托斯把那些確立在科學方法論原理上的工作稱為“合理性重建”或“內在的歷史”。同時,拉卡托斯認為給社會學家預留了一個角色,讓他們以“外在的社會史”來解釋理性主義無法說明的非理性的殘余物。拉卡托斯的觀點可以概括如下:①內在史是自足的,具有自主性,可以展示出科學發展的所有合理性,本身就可以說明科學發展的主要特征;②相對于外在史來說,內在史具有一種重要的優越地位,外史不過彌補了存在于合理性與現實性之間的非理性因素。因此,社會學的研究屬于“病態”社會學研究,亦即科學方法無法充分說明的所有問題,就移交給社會學家進行研究,進行非合理性的外史說明。拉卡托斯說:認為科學的內在的歷史是第一位的,外在的歷史是第二位的,因為外在的歷史之最重要的問題都是由內在的歷史界定的。外在的歷史要么對速度、位置、選擇性等以及對人們根據內在的歷史解釋的各種歷史事件提出非理性的說明;要么在歷史與人們對它的合理性重建有所不同時,提出對這種不同之發生原因的經驗性說明。但是科學增長的合理性方面完全可以由人們的科學發現的邏輯來說明。

南京工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勞丹在其《進步及其問題》中,把科學合理性與進步性緊密聯系在一起,認為合理性在于做出最進步的理論選擇。科學進步則表現在一個理論總體解題效力的提高,即盡量擴大已解決的經驗問題的范圍,同時盡量縮小反常問題和概念問題的范圍。同時,勞丹對“認知社會學”提出了警告:“我們若要研究科學的合理性的社會背景,必須先懂得什么是合理性。”[2]230在他看來,科學的合理性只是意味著整體上遵循科學的方法,并不是說科學家的行為都是合理性的。因而,強綱領SSK的原則不能界定一個值得承認的科學實踐方式(即知識社會學),它對科學實踐的說明也不能用于說明它自身。勞丹希望社會學家扮演著自己的本分角色,或回到與思想史和認識論完全不相干的科學的非認識的社會學中,或在遵循一定的劃界原則的前提條件下進入認識論。在后一種情況下,他建議社會學家遵循一種“外理性原則”。按照這種方法論的約定,“當且僅當那些信念不能用它們的合理性來解釋時,知識社會學才可能參與對信念的解釋。”[2]217這種思想史家與知識社會學家的分工得到了牛頓·史密斯[3]的支持。牛頓·史密斯認為,至少存在關于信念的最低限度的理性說明,可以用來決定一個確定的信念在一個給定的情境中是否合理。大多數科學哲學是“內在”于科學的認識論之中,區分了科學知識的標準、證據與推理和那些至少在理想上被排除在認識論之外的社會因素之間的區別。在社會學內部,由羅伯特·默頓所確立的規范的社會學傳統,目前仍然在美國學術界占統治地位,強調從社會學的角度來研究自然科學,但堅持科學制度與規范是主要的研究對象,拒絕社會學介入科學知識的成功內容。默頓學派一直關心的是科學工作是怎么樣在制度化與文化中體現出來,恰當地解釋它們為什么會脫離了已有的社會規范。

面對著科學哲學家與社會學家如此不公平的分配任務,布魯爾與巴恩斯提出了強烈的異議。對知識內容在哲學家與社會學家之間不公正的分配,引起了社會建構主義的強烈不滿。為此布魯爾提出了對稱性原則。對稱性原則是布魯爾強綱領的核心[4],其具體內容是同一類型的原因應當既可以說明真實的或合理的信念,也可以說明虛假的或不合理的信念。對稱性原則堅持,無論真的還是假的,合理的觀點還是不合理的觀點,只要它們為集體所堅信,就全部都應平等地作為社會學的探究對象,都應訴諸于同樣類型的原因獲得解釋。這就意味著理性的信念和非理性的信念具有同等的認識論地位,理性的信念并不比非理性信念具有什么特別優越的地位。從而否定了理性模式,為其科學合理性的社會學解釋模式尋求合法依據。布魯爾曾經多次舉一個例子[5]來說明這種對稱性。考慮兩種不同的原始文化部落(T1和T2),每一個部落中,都有一些人們傳統的信念,以及人們普遍接受的被認為比其他理由更有說服力的理由。每一個部落都有一些用以表達其偏好的詞匯。面臨著在自己的部落文化的信念與另一個部落文化信念之間進行選擇時,每一個人都很自然地傾向于自己的文化傳統。對部落的人來說,這些文化傳統將會提供可用來對信念的選擇進行證明的或辯護的規范與標準。關鍵在于,社會建構主義認為,他們的選擇與評價像這兩個部落的成員的選擇及評價一樣,是與環境密切相關的,并不存在著與環境無關或超文化的合理性規范,并且“可以作為證據的理由”具有偶然性。在一種環境中可算作是某種信念的“可以作為證據的理由”,在另外一種環境中會被看作一種截然不同的東西。因此,社會建構主義所關注的并不是“可以作為證據的理由”,它所關注的恰恰是“可以作為證據的原因”的理由。堅持知識與信仰是一回事。實際上,這就意味著人們只能夠依賴于其部落的傳統信念來對真理與謬誤做出“直接”的肯定。社會建構在社會語境下對科學合理性的一種解讀,理性、客觀性和真理等概念的全部內容最終被歸結為某一共同體采用的社會文化規范,消除了科學合理性的客觀理性基礎。正如馬丁·霍利斯在《社會對實在的破壞》一文中所言,“強綱領的目的是腐蝕掉人們所熟悉的客觀性概念之理性基礎”[6]。

布魯爾的上述觀點引發了勞丹與他的一場著名的爭論。勞丹認為,不論科學研究的個體還是群體,他們所持有的理性信念和非理性信念具有完全不同的產生條件,因而不構成對稱性主題。首先,就科學研究的個體而言,他在采納某種理論信念之前,必須具體說明該理論信念的因果關系和邏輯基礎,用因果關系解釋理論信念,通過邏輯推論過程完成因果解釋,這樣就可成為保證其理性信念的原因。與此相對的,對非理性信念的因果解釋卻需要極為不同的解釋,因為它們是“由社會和心理行為的直接行為導致的信念”[7]59。勞丹曾舉例說:“如果接受某種信念X是先前接受信念Y和Z自然而合理的結果,那么認為信奉X直接就是由于社會或經濟原因引起的就毫無道理了。對信念Y和Z的接受當然也可能是社會因素在起作用,此時我們可以認為對X的接受(在理性上的支配)是社會境況的間接結果。但是這并不能用來反駁以下說法:對于某一思想家接受X的最直接最根本的說明是,它是Y和Z的理性結果。另一方面,如果某人接受信念a,而a與他的其他信念b、c……i并不在理性上相關,那么對他所信奉的a的唯一自然的說明看來應該根據理性之外的因素來作出,例如該信仰者社會(或心理)的狀況。”[2]207其次,就科學研究的群體而言,他們所持有的理性信念和非理性信念所產生的條件也完全不同。“我們可以設想,人類社會存在兩個群體:一個是非理性社會,另一個是理性社會。在理性社會中,人們只能在仔細懷疑之后,而且只能在行動者(指理性社會群體)自我意識到與自然相關部分的因果聯系后才會采納信仰,這些相互聯系在很大程度上是構成理性行動者信念的原因。在非理性社會里,即允許存在認識無政府主義的社會里,每個人可以采用獨立于任何公共的認知政策的信仰。每個人或一些人可以有信仰的原因,也可以沒有;每個人可以有信仰的證據,也可以沒有等等。”[7]62理性社會和非理性社會的信念形成社會機制完全不同,兩種不同信念來源于兩個不同的社會組織基礎,這直接駁斥了布魯爾的對稱性原則。

對上述勞丹論證其不合理假定思想的觀點,布魯爾予以激烈的批評和反駁。布魯爾認為,勞丹的理性解釋模式實際就是“手段—目的計算模型”,該模型不論用于科學研究個體還是群體都缺乏說服力,更無法否定對稱性。他認為,勞丹的錯誤在于貶低了非理性信念,把非理性信念等同于經歷恐嚇、賄賂、洗腦或者損傷后的頭腦內容。但是,非理性信念和理性信念的產生真的不同嗎?布魯爾認為,理性與非理性的對比不過是表明了“大腦是一個計算的機器”,“理性”表明機器處于運行狀態,“非理性”是表明機器中斷和失控的標簽[8]。機器的運行和中斷不過是裝置的兩種可能的物理狀態,這種狀態不需要任何先驗的評價,“運行”和“中斷”的語言體現了對稱性原則。布魯爾還認為,勞丹的錯誤在于把對稱性理解為“完全因果同質”即同種原因只能產生同種結果。而實際上,同種原因完全可產生不同的結果。

總之,勞丹在這爭論中始終堅持外理性原則,堅定地捍衛科學合理性理論。而布魯爾則一直堅持要用對稱性原則來取代科學哲學中的合理性,平等地看待理性和非理性,主張對所有的信念進行社會因素解釋。勞丹在這里不僅強調了知識,而且還強調了知識是真實的內容。從這一點來看,像勞丹那樣要求把產生真實信念的機制與產生錯誤虛假機制區分開來的做法看來是合理的,因為它是借助了自然來進行的辯護機制。但如果強調的是“制造過程”,那么要求解釋產生信念的機制,而不問其認識論地位如何,同樣也是合理的。從這一角度來看,布魯爾認為除非社會約定,否則不會存在著這樣一個過程,能夠區分出真與假的信念,這也有其合理的成分。

二、以發現的語境取代辯護的邏輯

社會建構與科學哲學之爭的關鍵還在于發現的語境與辯護的邏輯之爭。科學或更為一般的經驗探索,就是利用種種手段去發現世界可能是如何,但無論什么樣的結果出現,得服從具有權威的哲學判斷,以確保是合理的知識。科學哲學本身就具有某些毫無疑問的評價標準,如一套先驗的邏輯范疇,無論是在康德意義上,還是在邏輯實證主義意義上,這套規范都是無時間性的。

社會建構主義關鍵點在于拒斥這種“第一哲學”,他們認為,首先,發現的語境與辯護的邏輯的區分是非常難以進行的;其次,有關勞動分工的問題,也即科學家的工作在前,哲學家的工作在后。這特別在邏輯經驗主義的工作中體現得最為突出,他們趨向于把科學哲學視為一種在時間上后繼,是尋求對“完成了的”陳述系統的永恒的評價標準。再次,它還會產生出科學家自己在評價他們工作的角色與權利的問題,因為它同樣把評價權威置于科學家之上,以致蔑視實際的科學工作者的能力與決定權。

社會建構主義還認為,作為一種合理的論證的辯護模式,消除了科學研究實際上所涉及的艱苦工作。在具有邏輯重構特征的論證被形成之前,(社會學家與歷史學家所感興趣的)幾乎所有的艱苦工作都已經完成。但對哲學家來說,論證是很有規則的,它并不會顯現科學家實際上所顯現的工作步驟。這種重構或許可能表明我們外行人能夠接受的科學結論,但這是一種錯誤,這種錯誤理想化了認知活動的概念。如果認為這種重構代表著科學家在制造知識過程中的實際推理,那么這與科學家的實踐的認知活動無關。

這種區分還具有更進一步的意義。一個更為重要的意義是對發現的(邏輯)理性的明確拒斥。邏輯實證主義視發現的過程為隨意的、偶然的、神秘的或幸運的。因此,科學哲學傾向于放棄對歷史學家、心理學家、社會學家或者說其他探索者感到需要進行研究的實際場所的混沌狀態的語境。獲取帶有真理主張的理論的科學家本身就是人,在各式各樣的不同的社會與歷史環境中獲取了他們帶有機遇與幸運的成果,但科學哲學家總是要施展他們的想像力、理論與實驗方法的嚴格性來制止這類混亂的語境,他們所制造的理論能夠被合法化與建構為真理的命題,他們為科學家制造了帶有徹底簡明與確定特性的邏輯的評價標準。

在邏輯實證主義看來,科學發現的語境,就像語境自身一樣,是不能被化為經驗的。但對辯護語境的分析卻給形式邏輯以特權。“賴欣巴哈有關發現的語境與辯護的語境的區分的要點在于有關科學數據產生的信息是無關于對這些數據的評價的。”[9]還有另外一種區分,即“內部”與“外部”之分,內部被確定為邏輯的,而外部被認為是經驗的或甚至非理性的。社會建構主義的突破點就在于尋求發現中邏輯的作用,尋求辯護中的科學合理性的產生的社會致因。這樣,邏輯在發現中就具有作用,社會與心理的因素,最重要的文化因素的“價值”在辯護中也就扮演著重要角色。

隨著“價值”一詞的引入,兩種語境的區分中的問題最終顯露出來:傳統的科學哲學所持有的發現的與辯護的區分,目的在于強調上述“價值”對理論的評價(規范標準)的無關性。規范并不是來自于經驗的結果:兩者間有著一個無法逾越的界線。兩種語境的區分是邏輯實證主義的中心教條。社會建構主義否認這種鴻溝的存在。因此,從一開始,強綱領SSK與科學哲學的對抗,甚至超過了它與默頓式的科學社會學的對抗。強綱領SSK要求用社會學來取代科學哲學,正如斯奈扎克所指出的那樣:“布魯爾不斷地把傳統哲學及其‘理性主義’的認識論作為一種特殊的目標。強綱領的整個事業就是特別關注于用社會學來取代所有的傳統的認識論,繼承了被稱之為哲學的所有主題”[10]。

科學哲學家認為觀察與推理對辯護是關鍵的。社會建構主義聲稱,當他們把觀察與推理置于其真實的語境之中時,這些實踐看起來并不像是哲學家所歸屬的辯護的結果。也就是說,科學家不僅是在觀察;他們在特殊的場所,為特殊的目的而設計與操作特殊的實驗,他們用特殊的測量儀器來計算特殊的樣本,他們為特殊的田野研究選擇特殊的場所。科學家并不理性;他們解釋觀察與實驗,他們支持或批評猜測或假說,他們推理出結果,他們把模式擴展到新領域。在他們進行的所有活動過程中,他們有著多種理由來進行一種特殊的選擇與決定,理由包括可行性、可能的應用、審美價值、其他同事的利益、可能的消費者的利益、對形而上學與意識形態的反映。這些就是包含在“社會”大傘下的各種因素。社會學家主張知識生產就體現在這些混合因素之中,意味著這樣的實際實踐會以這種或那種方式脫離了在哲學描述中的理想,知識并不具有傳統哲學所描述的那種優越性。

三、以建構論取代實在論

科學與非科學的劃界問題,在波普看來是科學哲學的中心問題,并且解決這一問題需要在科學方法論中尋求答案,因為,方法論可以解釋科學在提供有關自然的可靠而有效的知識方面的優越性。在波普以前,實證主義認為科學是通過經驗積累的經驗證據來為理論做出辯護,科學家運用確定的事實來證實理論,如果他們成功了,那么科學就在向真理邁進。波普意識到,這種實證主義的策略會因為歸納問題而擱淺。因此,他更偏向于證偽而不是證實,用猜想代替了確定的真理。科學通過大膽的猜想與嚴厲的批判而走向真理。科學家從問題出發,走向邏輯概括與基本語句,這些理論概括與基本語句在原則上都是可反駁的。猜想越大膽,科學(客觀知識)進步的速度就越快。科學必須接受嚴厲的判決性實驗的檢驗,盡最大的努力去反駁理論。沒有什么理論能夠被免于批判。因此,科學不是證實的游戲(尋求與普遍的理論相吻合的證據),而是反駁的游戲(尋求證據來反駁它),科學理論不是確定的真理,而是更加大膽的猜測。波普的證偽主義為區分科學語句與非科學語句提供了一個劃界標準。對波普的劃界標準,柯林斯認為其問題集中在證偽性的經驗證據是否具有可重復性這一點上。可證實性或可證偽性作為一個邏輯條件,而證實與證偽卻是實際的觀察與實驗的過程,波普與柯林斯都意識到了這一點。他們爭論的焦點在于,證偽是用直白而清晰證據去反駁理論,還是說證偽過程具有解釋的模糊性,只有通過復雜的社會磋商來解決。此時,哈里·柯林斯提出了所謂的“實驗者回歸”的問題:最著名的論證出現在其《改變秩序》一書所討論的韋伯對引力波探測的實驗中。最初的發現刺激了大量在實驗上“重復驗證”的努力,包括許多物理學家努力建造的“引力波探測器”。結果是一組類似的但不完全相同的探測實驗,其中有一些肯定的結果,另外一些是否定的結果。在這種情況下,引力波是否已經被探測到的問題同樣也是實驗是否有能力的問題,什么樣的探測器被正確地設計的問題。如果我們知道了引力波是怎樣圍繞在我們的身邊,我們就能說什么樣的實驗是有能力的,什么樣的探測器是好的。如果我們知道了什么樣的實驗是能勝任的,我們就能說引力波是什么樣的。這樣,在柯林斯看來,并不存在嚴格的標準來判斷一種合理的實驗結果或者一種好的實驗儀器,所有評價儀器的標準依賴于儀器在實驗中所產生的結果。這樣就導致一種實驗的循環:好的實驗儀器只有通過其獲得的正確結果來定義,而正確的結果只有用好的儀器才能獲得。柯林斯堅持認為這種不正常的循環總是要困擾任何實驗者。這就是“實驗者回歸”。在實踐中,這種回歸是通過科學家之間的談判來解決的,并且這種談判并不依賴于任何認識論的標準,而是靠解釋學的力量來解決的,特別是由參與這場爭論的科學家盟友與其敵人所組成的“核心群”的磋商過程。“核心群”成員的活動,是運用“磋商策略”來打破實驗者的回歸,其結果是形成各方都感到滿意的“適當的科學知識”。正是“核心群賦予社會偶然性以方法論的正當性”[11]。這就不僅對實驗證據的確定性,而且對其合理性也產生了懷疑。因此,實驗并不能為科學知識提供任何合理的基礎。所以,在柯林斯看來,正是科學家之間的談判,而不是自然界本身決定著什么作為一種有能力的實驗,決定著什么才能算作實驗結果,因此,這項研究對實證主義的劃界標準提出了挑戰。確定某些實驗是否重復、是否可信,這僅是權力的顯現,是一種文化與修辭的游戲,結果,實證主義的劃界標準就成為科學家之間磋商的產物,也就是一種社會建構。

總之,20世紀70年代布魯爾提出了強綱領之后,標志著科學哲學出現了社會學轉向,傳統的科學哲學也碰到了前所未有的嚴峻挑戰。應該承認強綱領的工作是值得肯定的,這主要因為它突破了傳統哲學預設的自然科學知識內容不可被社會學家碰的,打開了科學知識的“潘多拉盒子”,打開了科學知識的廣闊的社會與文化的分析語境,正確地看到了社會與文化因素是真理不可或缺的一種組成部分。但是,它夸大社會因素的作用,認為社會因素是首要并且是決定性因素,而自然科學知識是科學內外的人們社會交往的產物,科學知識是由人們借助于權力與修辭手段社會性建構出來的;在這建構過程中,自然界只起很小的作用或者幾乎不起任何作用。這種貶低甚至完全忽視自然界作用的做法,就切斷了知識與物理世界的聯系,顯然消解了科學知識的客觀性和真理性,也沒有給科學的內在邏輯留下位置。正如曹天予所指出的那樣:“在對科學知識的實際產生和演化過程的分析中,一旦自然狀態的基本作用被社會語境所取代(在這種社會語境中研究資源以一種特定方式被分配),那么一些認識論術語,諸如實在論和相對主義,應該相應地用社會術語所取代(諸如由某些研究資源支持的最容易得到的證據等)。而這必然導致去消解科學的合理性思想,而科學合理性思想是不可分割地與揭示自然奧秘聯系在一起。”[12]因此,對科學哲學中傳統問題的探討,我們不光要重視社會維度,也要更重視自然維度,不能顧此失彼。當然,我們也不贊同科學哲學中的反映論傳統,我們應該從理論走向實踐,從表征走向干預。這種實踐的科學觀它包容了諸如自然與社會、理性—非理性、主觀—客觀、主體—客體、物質—精神、可說—不可說等一系列矛盾的辯證運動,實踐范疇因而具有不可還原性和不可分解性的過程客觀性。科學實踐中所融入的所有的異質性的文化因素都在實踐的開放性過程中歷史性地注入科學實踐的過程,并在相互作用的過程中制造出科學。這一過程并不是把某些因素強行地化歸為單一要素(如化歸為自然,或化歸為社會),而是一種辯證的綜合,科學是在各種異質性要素的辯證的綜合的語境之中突現出來的。

參考文獻:

篇3

對于哲學是“科學的方法論”這一問題,長期以來我國是以“傳統哲學教科書”為參照來進行理解的。而所謂的“傳統哲學教科書”是指以蘇聯斯大林時代哲學教科書為藍本、以我國學術前輩編撰的“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為權威的哲學教科書的理論體系[2]49。這是基于形而上學的思維方式即唯物辯證的思維方式對哲學作為科學的方法論所做的理解,這種形而上學的思維方式是以形式邏輯作為自己思考問題的道和理的,采用的是抽象同一的A=A的形式規律。首先,他們認為所謂的世界觀就是人們對整個世界以及人與世界關系的根本觀點和根本看法。在世界觀形成之后,人們用其中的觀點去解釋世界中的現象,處理各種現實中的具體問題,從而把世界觀直接當成指導人們在現實生活中活動的原則方法,把方法論當成是關于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因此世界觀和方法論二者之間的關系也就被概括為,世界觀的觀點等同于方法論的方法,即“對世界的基本觀點怎樣,觀察、研究、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也就是怎樣”;“用辯證唯物主義的世界觀去指導人們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便是辯證唯物主義方法論”,即所謂“辯證唯物主義是唯一科學的世界觀,又是唯一科學的方法論,此外并沒有脫離世界觀的單獨的方法論”。[3]

但是這樣一種將世界觀與方法論等同起來的觀點,忽略了指導人們的世界觀所具有的一般性,即如果要使其成為具體性的方法論還要經過科學的轉化,從而使其轉變成特殊性的環節以適應改造世界的需要,做到一般性與特殊性的有機統一,這樣才有可能成為貫穿人們的實踐過程、起指導作用的方法論。其次,傳統哲學教科書認為,哲學是一種關于自然、社會和人類思維發展一般規律的物質世界觀。它追求的是世界的始因,通過把自然、社會和人類的思維都消解還原為物質的方式,試圖建立一種世界萬物都統一于物質的世界觀理論。在這樣的世界觀理論下,支配人們活動的是自然物質的運動變化規律,自在物質的實體性和客觀性在此得到了空前的強調。這樣一種世界觀雖然可以精確地描繪物質世界的運動,但是如果在人的實踐活動中,也把這樣的世界觀當成方法論來指導實際工作,就會忽視主體的主觀能動性,忽視人以及人的世界與客觀物質世界之間的復雜關系。究其實質,這種世界觀是敵視人的世界觀,在其中人被當作物,人的一切都會作為無關于本體論的無意義現象,像雜草一樣從這種無垠的廣袤之中被徹底清除掉。最后,傳統哲學教科書把哲學理解為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認為歷史唯物主義是辯證唯物主義在歷史領域的應用。哲學是既唯物又辯證的,強調唯物是相對于黑格爾哲學中的唯心而言的,強調辯證是相對于舊唯物主義哲學的直觀而言的,但這是經典作家對馬克思哲學思想所進行的理解,而不是基于馬克思本人的思維方式所進行的理解。依據這種理解,他們把哲學當成是通過簡單地對黑格爾和費爾巴哈哲學所進行顛倒、結合而形成的哲學。因此,綜上所述,基于形而上學思維方式的這種對世界觀和方法論的理解,在人類的實踐活動中,使得作為實踐活動主體的人只實現了對事物“真值”的追求,而忽略了人在實踐活動中的目的是對“真”、“善”、“美”的統一性的追求。

新哲學對哲學作為“科學的方法論”的理解

馬克思曾在《關于費爾巴哈的提綱》第一條中指出,“從前的一切唯物主義(包括費爾巴哈的唯物主義)的主要缺點是:對對象、現實、感性,只是從客體的或者直觀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們當作感性的人的活動,當作實踐去理解,也就是說不是從主體方面去理解。因此,“和唯物主義相反,能動的方面卻被唯心主義抽象地發展了,當然,唯心主義是不知道現實的、感性的活動本身的。”[4]對對象的理解不能只從客觀的或者主觀的方面去理解,而要從主客觀相互統一的基礎上去理解,從實踐上去理解,這是哲學的本質特征,也是哲學的“主義”所在。因此,為了和傳統教科書中的哲學相區別,我們稱其為新哲學。它要求我們要立足實踐,即實踐思維方式和實踐邏輯,去重新理解哲學作為“科學的方法論”這一命題,從而使哲學的教育走出困境,在現實的活動中突顯哲學的本質特征。傳統哲學教科書以形而上學的思維方式對哲學作為“科學的方法論”所做的理解,存在著種種缺陷。而新哲學是就其區別于古代本體論哲學和近代認識論哲學而言的,它是應用實踐思維方式和實踐邏輯來對哲學是科學的方法論所進行的理解。首先,它認為哲學作為一種系統化的“思想”,是在顯層態上從實踐理解而形成的世界觀即實踐的世界觀,這是學說的“形”。它不同于傳統教科書的物質世界觀,而是指“以實踐思維方式和實踐邏輯為根本特征的世界觀,是立足于實踐的本性和規律、從實踐理解屬人世界的總的看法和根本觀點。它是哲學從實踐理解、把握屬人世界———實踐存在的理論成果和表現。”[2]194

這種實踐的世界觀不是關于自然、社會和人類思維的一般規律的根本觀點和根本看法,而是通過實踐把整個自然界、社會和現實的人的發展聯系起來,認為實踐是生成現實世界的“道”和“理”與內在規律。它雖然也承認自然界的優先地位,即承認自然界在時間上的優先性和客觀的外在世界即自在世界,但是這個自在世界是“先于人類歷史而存在的那個自然界,不是費爾巴哈生活其中的自然界;這是除去在澳洲新出現的一些珊瑚島以外今天在任何地方都不存在的、因而對于費爾巴哈來說也是不存在的自然界。”[5]因此,新哲學的世界是與人有關的,是在人的主體客體化和客體主體化的雙向實踐活動中形成的屬人世界。這個世界雖然是在自在世界的基礎上產生的,但它卻是人類的實踐對象化的產物,它“絕不是某種開天辟地以來就直接存在的、始終如一的東西,而是工業和社會狀況的產物,是歷史的產物,是世世代代活動的結果”。[6]197因此,用實踐思維方式和實踐邏輯來對哲學所作的理解,才能體現出它是科學的世界觀,在這種科學的世界觀中體現的概念、觀點和范疇才具有科學的方法論的意義,才能體現出哲學“主義”的所在。其次,它要求我們堅持以馬克思本人思考問題的方式和邏輯來理解哲學作為“科學的方法論”,即實踐的方法論。這種方法論是指“以實踐思維方式和實踐邏輯為根本特征的方法論,是立足于實踐的本性、規律和邏輯,從實踐理解屬人世界的方法論,是從實踐去思考把握存在、詮釋評價存在,實現思維和存在統一的方法和邏輯。”[2]198這是隱層態上哲學的方法論,是一種規則性的“思考”,是哲學的“魂”。因此,這種意義上的理解才能體現用馬克思本人的精神來思考問題。所以以實踐的思維方式和實踐邏輯來對哲學作為“科學的方法論”所作的理解,才能在主體改造客體的雙重對象性活動中,體現出主體的主體性,才能明確地表達主體在實踐活動中的價值取向,即追求“真”、“善”、“美”三者的有機統一。#p#分頁標題#e#

在傳統的教科書中,一般強調把世界觀的觀點和理論直接運用到解決現實的問題上,認為哲學的方法論就是對世界觀的直接且不做任何改變的應用。所以新哲學針對傳統哲學教科書中世界觀與方法論關系解釋上的缺陷,做出了全新的闡釋,即實踐世界觀和實踐方法論的關系是對立統一的。二者的對立主要體現在研究對象及其與實際的聯系程度不同上面。實踐的世界觀是從實踐理解形成屬人世界的根本觀點和根本看法,一般要經過向實踐觀念的轉化才能指導實踐活動。實踐的方法論是從實踐理解屬人世界的方法論,是從實踐思考把握存在、詮釋評價存在,是實踐思維和存在相統一的方法和邏輯,在現實的實踐活動中根據這種思考問題的思維方式提供進行研究的出發點和供研究所使用的方法以解決現實問題。從統一性來看,二者的理論前提和理論目的是一樣的,并且在一定條件下實踐世界觀和實踐方法論是可以相互轉化的。一方面,從的生成來看,是“思考”決定“思想”———即所謂的“方法論”決定“世界觀”。因為形成屬人世界的根本觀點和根本看法的前提是從實踐進行理解。這種方法論不在世界觀之外,而在世界觀之中,即只有在人類的實踐活動中學會像馬克思那樣思考,才能形成對人與世界之間關系進行理解的正確觀點,才能實現正確的世界觀對人的實踐活動的指導。另一方面,從對哲學的運用來看,是“思想”決定“思考”———即所謂“世界觀”決定“方法論”。在實踐的世界觀中,一般的理論、觀點,由于它的一般性、抽象性不能直接地指導具體的問題,但世界觀中的概念、范疇、觀點、理論體系具有方法論的意義,從而能夠在的實際運用中體現方法論。所以,作為以實踐思維方式和實踐邏輯為本質特征的新哲學,使我們糾正了以前對哲學中世界觀和方法論的理解問題,使其凸顯出真正的“科學方法論”的意義。

篇4

(二)教育學三大基本理論

杜威對教育哲學下的定義是“就當代社會生活的種種困難,明確地表述培養正確的理智的習慣和道德的習慣的問題,哲學就是教育的最一般方面的理論。〔6〕”這個定義在當時“實用主義”潮流中風靡一時,且不論其正確與否,但在某種意義上可以看出教育哲學在教育中占據相當重要的地位。教育哲學要求在實踐已經形成的教育內容與形式、原則與方法中依據教育環境、教育對象、教育內容、教育歷史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方法〔7〕,這就解決了教育領域的多樣化和特殊性問題。教育哲學的修養是必不可少的,它在應對多樣化、特殊性以及錯誤觀點時可以起到一個風向標的作用,它代表著教育學的價值觀。大多數學者對實踐教育學的觀點都圍繞著“規范”這一詞,其中德國學者維爾曼的定義較為符合理論體系的描述:“實踐教育學是一個行為規范或戒律體系,它是規范性的、要求性的、規則性的教育學,其特征是強制性的。”〔8〕如果要更加深入的分析實踐教育學,必須明確三個問題:一、它對什么做出規范?二、它為什么要對其做出規范?三、它設定了什么樣的規范?第一個問題針對的是教育科學,更加準確的說是教育科學的體系和實踐過程中的行為。第二個問題是自教育科學的提出以來學者爭論不休的話題,因為實踐教育學它不是一門科學而是一門理論和行為指導。因此在找出教育中的科學后,我們有必要對教育科學引發出來的種種行為進行一個約束,這里的行為主要是基于教育科學的實踐,它代表著各種教育活動實施的向導。第三個問題可以用一句話回答:“實踐教育學的內容取決于社會、文化狀況及其成員的意識形態,它包括道德規范、技術規范和事實闡釋,諸要素在實踐中有機地聯系起來,服務于一定的目的。實踐教育學必須為教育者提供一些轉換措施,它充當著科學和教育者在特定情景中的實踐取向的中介。”〔9〕由此我們可以得出:實踐教育學是對教育學的規范,體現在道德、技術、事實闡釋等方面,是科學與實踐的連接性質的理論。教育科學是迄今為止爭論最激烈的科學理論,支持實踐教育學的學者始終認定實踐教育學才是科學。這個現象用一句話描述再合適不過:“人們對教育的科學性的懷疑日益強烈,‘幾乎沒有一門其它科學像教育學那樣,其非科學性的空話,熱衷于偏見和教條式的議論比比皆是’〔10〕”。這個現象的產生是近代實證主義遺留下來的問題,過分追求哲學思維刻意將一般的科學事實描述成難以理解的概念,已經偏離了最初教育科學提出時的設想。布雷岑卡認為教育科學是一種與教育哲學相包容、對教育不做規定的僅出于把握文化現象的這個目的來勾畫教育的一類理論。這個概念體現了教育科學的特點:一、它與哲學相包容而不是被哲學所左右;二、它對教育不做規定有別于實踐教育學,它不是規范性的理論;三、它的目的是把握文化現象,而不是依附于文化亦或是企圖改變文化。〔9〕

篇5

科學合理性一直是科學哲學的核心內容。正如邏輯實證主義代表人物賴欣巴哈在《科學哲學的興起》一書中所言,科學哲學的中心問題是闡明科學的合理性,目的在于建立自然科學的認識論基礎。勞丹在《進步及其問題》一書中也有對科學合理性極為重視的類似表達。同時,科學合理性理論一直是科學哲學中眾說紛紜的并不一致的核心內容。自18世紀啟蒙理性主義誕生以來,哲學家們大多把科學知識視為自然之鏡,是對外部世界的真實摹寫,是不以科學家的個人品質和社會屬性為轉移的客觀知識。此時對科學合理性的理解當以邏輯實證主義所倡導的標準科學合理性模型(又稱邏輯合理性模型)為典范,該合理性模型的核心是規則,例如:邏輯規則、算術規則、數學及科學方法論等。以卡爾納普、賴欣巴哈等為代表人物的邏輯實證主義者把觀察看作是不可懷疑的、中立的、可靠的,單靠經驗可決定理論真偽,通過制定對應的規則來檢驗定理,進而檢驗理論的正確與否。正如賴欣巴哈所言:“哲學不過是科學理論和科學方法的邏輯分析,歸納邏輯應當是科學知識合理性的根據,理論之被接受……是以事實到理論的推論為基礎;這個推論不是演繹的,而是歸納的。所給予的是觀察材料,觀察材料構成確定的知識,理論是通過確定的知識被證為有效的。”[1]值得一提的是,邏輯實證主義者注重把邏輯和方法的不變性作為科學合理性標準,并沒有考慮科學發現中的歷史、社會和心理因素。緊隨其后,批判理性主義代表人物波普及其追隨者雖然在劃界標準、科學邏輯的性質上與邏輯經驗主義有著嚴重分歧,對他們的意義標準并無興趣,排斥歸納邏輯,但他們的科學方法論仍然是科學邏輯,只不過是比邏輯經驗主義的歸納邏輯更強的演繹邏輯而已。同樣,他們也沒考慮科學發現范圍內的社會、歷史和心理因素。拉卡斯在《科學史及其合理性的重建》一文中指出,科學哲學的首要原則就是選擇一些方法論原則,以構成全部科學研究的說明性工作的框架。在這種哲學的指導下,人們就應該可以把科學展示成具體體現這種科學哲學的各種原理,并且是根據它的教誨而發展的某種過程。只要人們做到這一點,他們就可以根據哲學來表明科學是合理性的。拉卡托斯把那些確立在科學方法論原理上的工作稱為“合理性重建”或“內在的歷史”。同時,拉卡托斯認為給社會學家預留了一個角色,讓他們以“外在的社會史”來解釋理性主義無法說明的非理性的殘余物。拉卡托斯的觀點可以概括如下:①內在史是自足的,具有自主性,可以展示出科學發展的所有合理性,本身就可以說明科學發展的主要特征;②相對于外在史來說,內在史具有一種重要的優越地位,外史不過彌補了存在于合理性與現實性之間的非理性因素。因此,社會學的研究屬于“病態”社會學研究,亦即科學方法無法充分說明的所有問題,就移交給社會學家進行研究,進行非合理性的外史說明。拉卡托斯說:認為科學的內在的歷史是第一位的,外在的歷史是第二位的,因為外在的歷史之最重要的問題都是由內在的歷史界定的。外在的歷史要么對速度、位置、選擇性等以及對人們根據內在的歷史解釋的各種歷史事件提出非理性的說明;要么在歷史與人們對它的合理性重建有所不同時,提出對這種不同之發生原因的經驗性說明。但是科學增長的合理性方面完全可以由人們的科學發現的邏輯來說明。

南京工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勞丹在其《進步及其問題》中,把科學合理性與進步性緊密聯系在一起,認為合理性在于做出最進步的理論選擇。科學進步則表現在一個理論總體解題效力的提高,即盡量擴大已解決的經驗問題的范圍,同時盡量縮小反常問題和概念問題的范圍。同時,勞丹對“認知社會學”提出了警告:“我們若要研究科學的合理性的社會背景,必須先懂得什么是合理性。”[2]230在他看來,科學的合理性只是意味著整體上遵循科學的方法,并不是說科學家的行為都是合理性的。因而,強綱領SSK的原則不能界定一個值得承認的科學實踐方式(即知識社會學),它對科學實踐的說明也不能用于說明它自身。勞丹希望社會學家扮演著自己的本分角色,或回到與思想史和認識論完全不相干的科學的非認識的社會學中,或在遵循一定的劃界原則的前提條件下進入認識論。在后一種情況下,他建議社會學家遵循一種“外理性原則”。按照這種方法論的約定,“當且僅當那些信念不能用它們的合理性來解釋時,知識社會學才可能參與對信念的解釋。”[2]217這種思想史家與知識社會學家的分工得到了牛頓·史密斯[3]的支持。牛頓·史密斯認為,至少存在關于信念的最低限度的理性說明,可以用來決定一個確定的信念在一個給定的情境中是否合理。大多數科學哲學是“內在”于科學的認識論之中,區分了科學知識的標準、證據與推理和那些至少在理想上被排除在認識論之外的社會因素之間的區別。在社會學內部,由羅伯特·默頓所確立的規范的社會學傳統,目前仍然在美國學術界占統治地位,強調從社會學的角度來研究自然科學,但堅持科學制度與規范是主要的研究對象,拒絕社會學介入科學知識的成功內容。默頓學派一直關心的是科學工作是怎么樣在制度化與文化中體現出來,恰當地解釋它們為什么會脫離了已有的社會規范。

面對著科學哲學家與社會學家如此不公平的分配任務,布魯爾與巴恩斯提出了強烈的異議。對知識內容在哲學家與社會學家之間不公正的分配,引起了社會建構主義的強烈不滿。為此布魯爾提出了對稱性原則。對稱性原則是布魯爾強綱領的核心[4],其具體內容是同一類型的原因應當既可以說明真實的或合理的信念,也可以說明虛假的或不合理的信念。對稱性原則堅持,無論真的還是假的,合理的觀點還是不合理的觀點,只要它們為集體所堅信,就全部都應平等地作為社會學的探究對象,都應訴諸于同樣類型的原因獲得解釋。這就意味著理性的信念和非理性的信念具有同等的認識論地位,理性的信念并不比非理性信念具有什么特別優越的地位。從而否定了理性模式,為其科學合理性的社會學解釋模式尋求合法依據。布魯爾曾經多次舉一個例子[5]來說明這種對稱性。考慮兩種不同的原始文化部落(T1和T2),每一個部落中,都有一些人們傳統的信念,以及人們普遍接受的被認為比其他理由更有說服力的理由。每一個部落都有一些用以表達其偏好的詞匯。面臨著在自己的部落文化的信念與另一個部落文化信念之間進行選擇時,每一個人都很自然地傾向于自己的文化傳統。對部落的人來說,這些文化傳統將會提供可用來對信念的選擇進行證明的或辯護的規范與標準。關鍵在于,社會建構主義認為,他們的選擇與評價像這兩個部落的成員的選擇及評價一樣,是與環境密切相關的,并不存在著與環境無關或超文化的合理性規范,并且“可以作為證據的理由”具有偶然性。在一種環境中可算作是某種信念的“可以作為證據的理由”,在另外一種環境中會被看作一種截然不同的東西。因此,社會建構主義所關注的并不是“可以作為證據的理由”,它所關注的恰恰是“可以作為證據的原因”的理由。堅持知識與信仰是一回事。實際上,這就意味著人們只能夠依賴于其部落的傳統信念來對真理與謬誤做出“直接”的肯定。社會建構在社會語境下對科學合理性的一種解讀,理性、客觀性和真理等概念的全部內容最終被歸結為某一共同體采用的社會文化規范,消除了科學合理性的客觀理性基礎。正如馬丁·霍利斯在《社會對實在的破壞》一文中所言,“強綱領的目的是腐蝕掉人們所熟悉的客觀性概念之理性基礎”[6]。

布魯爾的上述觀點引發了勞丹與他的一場著名的爭論。勞丹認為,不論科學研究的個體還是群體,他們所持有的理性信念和非理性信念具有完全不同的產生條件,因而不構成對稱性主題。首先,就科學研究的個體而言,他在采納某種理論信念之前,必須具體說明該理論信念的因果關系和邏輯基礎,用因果關系解釋理論信念,通過邏輯推論過程完成因果解釋,這樣就可成為保證其理性信念的原因。與此相對的,對非理性信念的因果解釋卻需要極為不同的解釋,因為它們是“由社會和心理行為的直接行為導致的信念”[7]59。勞丹曾舉例說:“如果接受某種信念X是先前接受信念Y和Z自然而合理的結果,那么認為信奉X直接就是由于社會或經濟原因引起的就毫無道理了。對信念Y和Z的接受當然也可能是社會因素在起作用,此時我們可以認為對X的接受(在理性上的支配)是社會境況的間接結果。但是這并不能用來反駁以下說法:對于某一思想家接受X的最直接最根本的說明是,它是Y和Z的理性結果。另一方面,如果某人接受信念a,而a與他的其他信念b、c……i并不在理性上相關,那么對他所信奉的a的唯一自然的說明看來應該根據理性之外的因素來作出,例如該信仰者社會(或心理)的狀況。”[2]207其次,就科學研究的群體而言,他們所持有的理性信念和非理性信念所產生的條件也完全不同。“我們可以設想,人類社會存在兩個群體:一個是非理性社會,另一個是理性社會。在理性社會中,人們只能在仔細懷疑之后,而且只能在行動者(指理性社會群體)自我意識到與自然相關部分的因果聯系后才會采納信仰,這些相互聯系在很大程度上是構成理性行動者信念的原因。在非理性社會里,即允許存在認識無政府主義的社會里,每個人可以采用獨立于任何公共的認知政策的信仰。每個人或一些人可以有信仰的原因,也可以沒有;每個人可以有信仰的證據,也可以沒有等等。”[7]62理性社會和非理性社會的信念形成社會機制完全不同,兩種不同信念來源于兩個不同的社會組織基礎,這直接駁斥了布魯爾的對稱性原則。

對上述勞丹論證其不合理假定思想的觀點,布魯爾予以激烈的批評和反駁。布魯爾認為,勞丹的理性解釋模式實際就是“手段—目的計算模型”,該模型不論用于科學研究個體還是群體都缺乏說服力,更無法否定對稱性。他認為,勞丹的錯誤在于貶低了非理性信念,把非理性信念等同于經歷恐嚇、賄賂、洗腦或者損傷后的頭腦內容。但是,非理性信念和理性信念的產生真的不同嗎?布魯爾認為,理性與非理性的對比不過是表明了“大腦是一個計算的機器”,“理性”表明機器處于運行狀態,“非理性”是表明機器中斷和失控的標簽[8]。機器的運行和中斷不過是裝置的兩種可能的物理狀態,這種狀態不需要任何先驗的評價,“運行”和“中斷”的語言體現了對稱性原則。布魯爾還認為,勞丹的錯誤在于把對稱性理解為“完全因果同質”即同種原因只能產生同種結果。而實際上,同種原因完全可產生不同的結果。

總之,勞丹在這爭論中始終堅持外理性原則,堅定地捍衛科學合理性理論。而布魯爾則一直堅持要用對稱性原則來取代科學哲學中的合理性,平等地看待理性和非理性,主張對所有的信念進行社會因素解釋。勞丹在這里不僅強調了知識,而且還強調了知識是真實的內容。從這一點來看,像勞丹那樣要求把產生真實信念的機制與產生錯誤虛假機制區分開來的做法看來是合理的,因為它是借助了自然來進行的辯護機制。但如果強調的是“制造過程”,那么要求解釋產生信念的機制,而不問其認識論地位如何,同樣也是合理的。從這一角度來看,布魯爾認為除非社會約定,否則不會存在著這樣一個過程,能夠區分出真與假的信念,這也有其合理的成分。二、以發現的語境取代辯護的邏輯

社會建構與科學哲學之爭的關鍵還在于發現的語境與辯護的邏輯之爭。科學或更為一般的經驗探索,就是利用種種手段去發現世界可能是如何,但無論什么樣的結果出現,得服從具有權威的哲學判斷,以確保是合理的知識。科學哲學本身就具有某些毫無疑問的評價標準,如一套先驗的邏輯范疇,無論是在康德意義上,還是在邏輯實證主義意義上,這套規范都是無時間性的。

社會建構主義關鍵點在于拒斥這種“第一哲學”,他們認為,首先,發現的語境與辯護的邏輯的區分是非常難以進行的;其次,有關勞動分工的問題,也即科學家的工作在前,哲學家的工作在后。這特別在邏輯經驗主義的工作中體現得最為突出,他們趨向于把科學哲學視為一種在時間上后繼,是尋求對“完成了的”陳述系統的永恒的評價標準。再次,它還會產生出科學家自己在評價他們工作的角色與權利的問題,因為它同樣把評價權威置于科學家之上,以致蔑視實際的科學工作者的能力與決定權。

社會建構主義還認為,作為一種合理的論證的辯護模式,消除了科學研究實際上所涉及的艱苦工作。在具有邏輯重構特征的論證被形成之前,(社會學家與歷史學家所感興趣的)幾乎所有的艱苦工作都已經完成。但對哲學家來說,論證是很有規則的,它并不會顯現科學家實際上所顯現的工作步驟。這種重構或許可能表明我們外行人能夠接受的科學結論,但這是一種錯誤,這種錯誤理想化了認知活動的概念。如果認為這種重構代表著科學家在制造知識過程中的實際推理,那么這與科學家的實踐的認知活動無關。

這種區分還具有更進一步的意義。一個更為重要的意義是對發現的(邏輯)理性的明確拒斥。邏輯實證主義視發現的過程為隨意的、偶然的、神秘的或幸運的。因此,科學哲學傾向于放棄對歷史學家、心理學家、社會學家或者說其他探索者感到需要進行研究的實際場所的混沌狀態的語境。獲取帶有真理主張的理論的科學家本身就是人,在各式各樣的不同的社會與歷史環境中獲取了他們帶有機遇與幸運的成果,但科學哲學家總是要施展他們的想像力、理論與實驗方法的嚴格性來制止這類混亂的語境,他們所制造的理論能夠被合法化與建構為真理的命題,他們為科學家制造了帶有徹底簡明與確定特性的邏輯的評價標準。

在邏輯實證主義看來,科學發現的語境,就像語境自身一樣,是不能被化為經驗的。但對辯護語境的分析卻給形式邏輯以特權。“賴欣巴哈有關發現的語境與辯護的語境的區分的要點在于有關科學數據產生的信息是無關于對這些數據的評價的。”[9]還有另外一種區分,即“內部”與“外部”之分,內部被確定為邏輯的,而外部被認為是經驗的或甚至非理性的。社會建構主義的突破點就在于尋求發現中邏輯的作用,尋求辯護中的科學合理性的產生的社會致因。這樣,邏輯在發現中就具有作用,社會與心理的因素,最重要的文化因素的“價值”在辯護中也就扮演著重要角色。

隨著“價值”一詞的引入,兩種語境的區分中的問題最終顯露出來:傳統的科學哲學所持有的發現的與辯護的區分,目的在于強調上述“價值”對理論的評價(規范標準)的無關性。規范并不是來自于經驗的結果:兩者間有著一個無法逾越的界線。兩種語境的區分是邏輯實證主義的中心教條。社會建構主義否認這種鴻溝的存在。因此,從一開始,強綱領SSK與科學哲學的對抗,甚至超過了它與默頓式的科學社會學的對抗。強綱領SSK要求用社會學來取代科學哲學,正如斯奈扎克所指出的那樣:“布魯爾不斷地把傳統哲學及其‘理性主義’的認識論作為一種特殊的目標。強綱領的整個事業就是特別關注于用社會學來取代所有的傳統的認識論,繼承了被稱之為哲學的所有主題”[10]。

科學哲學家認為觀察與推理對辯護是關鍵的。社會建構主義聲稱,當他們把觀察與推理置于其真實的語境之中時,這些實踐看起來并不像是哲學家所歸屬的辯護的結果。也就是說,科學家不僅是在觀察;他們在特殊的場所,為特殊的目的而設計與操作特殊的實驗,他們用特殊的測量儀器來計算特殊的樣本,他們為特殊的田野研究選擇特殊的場所。科學家并不理性;他們解釋觀察與實驗,他們支持或批評猜測或假說,他們推理出結果,他們把模式擴展到新領域。在他們進行的所有活動過程中,他們有著多種理由來進行一種特殊的選擇與決定,理由包括可行性、可能的應用、審美價值、其他同事的利益、可能的消費者的利益、對形而上學與意識形態的反映。這些就是包含在“社會”大傘下的各種因素。社會學家主張知識生產就體現在這些混合因素之中,意味著這樣的實際實踐會以這種或那種方式脫離了在哲學描述中的理想,知識并不具有傳統哲學所描述的那種優越性。

三、以建構論取代實在論

科學與非科學的劃界問題,在波普看來是科學哲學的中心問題,并且解決這一問題需要在科學方法論中尋求答案,因為,方法論可以解釋科學在提供有關自然的可靠而有效的知識方面的優越性。在波普以前,實證主義認為科學是通過經驗積累的經驗證據來為理論做出辯護,科學家運用確定的事實來證實理論,如果他們成功了,那么科學就在向真理邁進。波普意識到,這種實證主義的策略會因為歸納問題而擱淺。因此,他更偏向于證偽而不是證實,用猜想代替了確定的真理。科學通過大膽的猜想與嚴厲的批判而走向真理。科學家從問題出發,走向邏輯概括與基本語句,這些理論概括與基本語句在原則上都是可反駁的。猜想越大膽,科學(客觀知識)進步的速度就越快。科學必須接受嚴厲的判決性實驗的檢驗,盡最大的努力去反駁理論。沒有什么理論能夠被免于批判。因此,科學不是證實的游戲(尋求與普遍的理論相吻合的證據),而是反駁的游戲(尋求證據來反駁它),科學理論不是確定的真理,而是更加大膽的猜測。波普的證偽主義為區分科學語句與非科學語句提供了一個劃界標準。對波普的劃界標準,柯林斯認為其問題集中在證偽性的經驗證據是否具有可重復性這一點上。可證實性或可證偽性作為一個邏輯條件,而證實與證偽卻是實際的觀察與實驗的過程,波普與柯林斯都意識到了這一點。他們爭論的焦點在于,證偽是用直白而清晰證據去反駁理論,還是說證偽過程具有解釋的模糊性,只有通過復雜的社會磋商來解決。此時,哈里·柯林斯提出了所謂的“實驗者回歸”的問題:最著名的論證出現在其《改變秩序》一書所討論的韋伯對引力波探測的實驗中。最初的發現刺激了大量在實驗上“重復驗證”的努力,包括許多物理學家努力建造的“引力波探測器”。結果是一組類似的但不完全相同的探測實驗,其中有一些肯定的結果,另外一些是否定的結果。在這種情況下,引力波是否已經被探測到的問題同樣也是實驗是否有能力的問題,什么樣的探測器被正確地設計的問題。如果我們知道了引力波是怎樣圍繞在我們的身邊,我們就能說什么樣的實驗是有能力的,什么樣的探測器是好的。如果我們知道了什么樣的實驗是能勝任的,我們就能說引力波是什么樣的。這樣,在柯林斯看來,并不存在嚴格的標準來判斷一種合理的實驗結果或者一種好的實驗儀器,所有評價儀器的標準依賴于儀器在實驗中所產生的結果。這樣就導致一種實驗的循環:好的實驗儀器只有通過其獲得的正確結果來定義,而正確的結果只有用好的儀器才能獲得。柯林斯堅持認為這種不正常的循環總是要困擾任何實驗者。這就是“實驗者回歸”。在實踐中,這種回歸是通過科學家之間的談判來解決的,并且這種談判并不依賴于任何認識論的標準,而是靠解釋學的力量來解決的,特別是由參與這場爭論的科學家盟友與其敵人所組成的“核心群”的磋商過程。“核心群”成員的活動,是運用“磋商策略”來打破實驗者的回歸,其結果是形成各方都感到滿意的“適當的科學知識”。正是“核心群賦予社會偶然性以方法論的正當性”[11]。這就不僅對實驗證據的確定性,而且對其合理性也產生了懷疑。因此,實驗并不能為科學知識提供任何合理的基礎。所以,在柯林斯看來,正是科學家之間的談判,而不是自然界本身決定著什么作為一種有能力的實驗,決定著什么才能算作實驗結果,因此,這項研究對實證主義的劃界標準提出了挑戰。確定某些實驗是否重復、是否可信,這僅是權力的顯現,是一種文化與修辭的游戲,結果,實證主義的劃界標準就成為科學家之間磋商的產物,也就是一種社會建構。

總之,20世紀70年代布魯爾提出了強綱領之后,標志著科學哲學出現了社會學轉向,傳統的科學哲學也碰到了前所未有的嚴峻挑戰。應該承認強綱領的工作是值得肯定的,這主要因為它突破了傳統哲學預設的自然科學知識內容不可被社會學家碰的,打開了科學知識的“潘多拉盒子”,打開了科學知識的廣闊的社會與文化的分析語境,正確地看到了社會與文化因素是真理不可或缺的一種組成部分。但是,它夸大社會因素的作用,認為社會因素是首要并且是決定性因素,而自然科學知識是科學內外的人們社會交往的產物,科學知識是由人們借助于權力與修辭手段社會性建構出來的;在這建構過程中,自然界只起很小的作用或者幾乎不起任何作用。這種貶低甚至完全忽視自然界作用的做法,就切斷了知識與物理世界的聯系,顯然消解了科學知識的客觀性和真理性,也沒有給科學的內在邏輯留下位置。正如曹天予所指出的那樣:“在對科學知識的實際產生和演化過程的分析中,一旦自然狀態的基本作用被社會語境所取代(在這種社會語境中研究資源以一種特定方式被分配),那么一些認識論術語,諸如實在論和相對主義,應該相應地用社會術語所取代(諸如由某些研究資源支持的最容易得到的證據等)。而這必然導致去消解科學的合理性思想,而科學合理性思想是不可分割地與揭示自然奧秘聯系在一起。”[12]因此,對科學哲學中傳統問題的探討,我們不光要重視社會維度,也要更重視自然維度,不能顧此失彼。當然,我們也不贊同科學哲學中的反映論傳統,我們應該從理論走向實踐,從表征走向干預。這種實踐的科學觀它包容了諸如自然與社會、理性—非理性、主觀—客觀、主體—客體、物質—精神、可說—不可說等一系列矛盾的辯證運動,實踐范疇因而具有不可還原性和不可分解性的過程客觀性。科學實踐中所融入的所有的異質性的文化因素都在實踐的開放性過程中歷史性地注入科學實踐的過程,并在相互作用的過程中制造出科學。這一過程并不是把某些因素強行地化歸為單一要素(如化歸為自然,或化歸為社會),而是一種辯證的綜合,科學是在各種異質性要素的辯證的綜合的語境之中突現出來的。

摘要:社會建構主義以其激進的姿態向科學哲學提出了挑戰,目的是要用社會實在論來取代自然實在論。這種挑戰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以對稱性取代合理性、以發現的語境取代辯護的邏輯、以建構論取代實在論。

關鍵詞:社會建構;科學哲學;科學實踐

參考文獻:

[1]賴欣巴哈.科學哲學的興起[M].伯尼,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83:178.

[2]拉里·勞丹.進步及其問題[M].方在慶,譯.上海:上海譯文出版社,1991.

[3]SMITHWN.Therationalityofscience[M].Boston:Routledge&KeganPaul,1981:238-257.

[4]大衛·布魯爾.知識與社會意象[M].艾彥,譯.北京:東方出版社,2001:7.

[5]BARNESB,BLOORD.Relativism,rationalismandthesociologyofknowledge[M]//HOLLISM,LUKESS.Rationalityandrelativism.Oxford:BlackwellPress,1983:29-30.

[6]HOLLISM.Thesocialdestructionofreality[M]//HOLLISM,LUKESS.Rationalityandrelativism.Oxford:BlackwellPress,1982:69.

[7]LAUDANL.Thepeudoscienceofscience[M]//BROWNJR.Scientificrationality:thesociologicalturn.Holand:DReidelPublishingCompany,1984.

[8]BLOORD.Thestrengthofthestrongprogramme[M]//BROWNJR.Scientificrationality:thesociologicalturn.Holand:DReidelPublishingCompany,1984:84.

[9]SEAGELH.Justification,discoveryandthenaturalizingofepistemology[J].PhilosophyofScience,1980,47:297-332.

篇6

奉獻給讀者的這部《法哲學論》,絕非出自一時的心血來潮。毋寧說,它是我們適應現代法律科學、尤其是理論法學發展的迫切需要,經過長期的思考和探究而積累起來的成果。本書被列為"國家人文科學研究基金項目"。

當下,世界正處于20世紀和21世紀的交接時期。回顧已經過去的百年來的歷程可以清晰地看到,如同其他科學一樣,法學是沿著兩個相輔相成的方向進展的:一是各學科之間相互滲透的強化。如法學與社會學的結合產生法社會學,法學與經濟學的結合產生法經濟學(經濟學法學);而法學與哲學結合的嘗試,則是更為久遠的事實了。二是科學部門的分化越來越細致。如古已有之的法理論(理論法學),除了法哲學和法社會學之外,還解析出法學學、法史學等等。至于部門法學(應用法學),這種滲透與分化則更為顯著。如民法學與行政法學的結合產生經濟法學,刑法學分化出犯罪學、刑罰學、獄政學等,并且已經獲得學界廣泛的認同。法學的這種演變不是偶然現象,它同現時社會的疾速前進的步伐以及由此而導致的社會狀況的復雜化的實際需要相一致,因而具有一定的規律性。面對這種科學發展之大勢,我們深感到法哲學的建設確實是落伍了。對于法哲學而言,既沒有完成法學與哲學的密切結合和相互滲透,更沒有使之從理論法學中真正分化出來而形成一門相對獨立的學科。實際情況是,法哲學要么流于一種令人敬而遠之的空洞的術語,要么同實證法律科學的法理學甚至法社會學混為一談。察其根本原因,在于沒有認清法哲學的特定研究對象,即法學的世界觀和方法論。而恰恰這個特定對象,決定著法哲學在整個法學體系,包括理論法學體系中處于理論基礎的重要地位。我們之所以打算寫一本較為系統的法哲學的書,就是基于法律科學發展的必然趨勢和對于法哲學的重要性的嚴肅認真的思考。

對于我們來說,撰寫一部法哲學的專著是難度極大的。為此,我們不能不進行長期的理論準備和一點一滴積累創作的經驗和成果。在我本人方面,探討經典作家法哲學觀點的著作有《馬克思恩格斯法律思想史》(與李光燦老前輩合編,法律出版社 1991年出版),《列寧法律思想史》(即將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等;探討西方法哲學觀點的著作有《西方政治法律思想史(修訂版)》兩卷本(與谷春德教授合著,遼寧人民出版社1986、1987年出版),《西方法律思潮源流論》(縱向的學派研究,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1993年出版),《當代西方理論法學研究》(橫向的課題研究,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7年出版),《黑格爾法律思想研究》(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1989年出版);探討中國法哲學觀點的著作有《現論法學原理》(與公丕祥教授合編,安徽大學出版社1996年出版),《中國和西方法律思想比較研究》(收入《架起法系之間的橋梁》,蘇州大學出版社1995年出版)。我第一次有勇氣公開發表自己關于法哲學整體性看法的論文是《法哲學體系論綱》(載《中外法學》 1992年第4期)。此外,還發表了一批其他相關的學術論文。本書的另一位主編即西南政法大學的文正邦教授,對于法哲學的探討是頗受學界矚目的。據我所悉,自改革開放以來,他在報紙雜志上撰寫的、直接闡發法哲學的論文不下數十篇。在他編著的書和主編的《外國法學研究》期刊上,也廣泛地涉及法哲學問題。我從他那里受益匪淺。再者,讀者從《法哲學論》的作者名單中可以知道,我先后帶培的博士研究生們對該書的貢獻也很值得稱道。本著師生互學、教學相長的精神,我與他們彼此之間就法哲學的基本原理進行了多年的鍥而不舍和反復的切磋,其中所形成的部分見解亦凝集于書中。這使我感到十分欣慰。

從《法哲學論》寫作提綱的擬定到清樣的校對,王振東副教授都耗費了許多精力。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的熊成乾編審、張玉梅副編審,不僅在編書技術上給予我們精心和周到的幫助,而且又同我們一起就書中某些理論表述進行了有益的、啟發性的商討。我們向他們表示深切的謝意。

雖然《法哲學論》的付梓使我們受到一定的鼓勵,但我們絕不把它當作什么重要的成就,更不敢妄稱其中構筑了什么法哲學的理論體系,頂多只能說是我們在探索法哲學奧秘過程中的一個初步的記錄。我們深知自己才疏學淺,法哲學研究的征途還有很遠的路要走。有鑒于此,我們坦率地承認,書中的不成熟之處、欠當之處乃至錯誤之處,很可能比比皆是。我們懇切地希望學界同仁和廣大讀者無保留地提出批評。

呂世倫

1999年 2月于中國人民大學

引 言

馬克思曾經指出,理論只要徹底,就能掌握群眾。而所謂徹底,就是觸及事物的根本。恩格斯也說過,哲學是時代精神的精華,一個民族如果缺少理論思維(即哲理思維),既不可能站在時代的前列,也不可能躍居文明的頂峰。開展法哲學的研究,有助于我們堅持法學理論的徹底性和科學性,有助于培養和提升法律工作者的理論思維。因為法哲學是關于法學世界觀及其方法論的理論體系,是人類關于法的理論思維的結晶。它賦予我們以深邃的目光和高瞻遠矚的視野去探究法的根蒂和普遍性,體悟和追尋其中所蘊含的時代精神。開展法哲學研究,還可以使我們的法學理論和法律實踐經驗得以用法學唯物論和法學辯證法的科學體系武裝起來,為法律工作者學習、掌握和運用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世界觀和方法論鋪路搭橋,開辟廣闊天地,避免犯唯心主義和形而上學的錯誤,有效地提高我們的思維能力和工作能力。顯然,這些對于我國法學理論和法制建設的深化、發展和走向現代化,無疑具有深遠的意義。

許多復雜的法理問題,若深入探究下去往往就是哲學問題;法律實踐的指導原則和所遇到的疑難問題,歸根到底也涉及到世界觀和方法論的問題;各個部門法學理論的進一步深化和發展、突破和創新,亦都有賴于相關的法哲學方法和理論之功力。因此,為了開創我國法學理論研究和法制建設的新局面,躍上新臺階,法哲學的研究和發展被提到了突出的地位。特別是值此世紀之交和即將跨入21世紀之際,要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要在建立和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基礎上促進社會公正、安全、文明、健康地發展和全面進步,更需要強化和高揚法學的科學理性力量和功能,以正確規劃和順利實施我國法制發展戰略,總結和吸取人類法律文明發展的寶貴經驗和智慧,實現法制現代化和法學現代化,為建設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現代法治和法學而努力,這些都離不開法哲學的研究和發展。

篇7

自然科學研究的對象是自然界的客觀存在,科學研究的基本方法是觀察和實驗。故而自然科學的根本精神是與唯物主義和辯證法相一致的,并由此決定了自然科學家大多是自發的自然科學的唯物主義者和辯證法者。王星拱也不例外,而且具有典型性。

首先,在自然觀方面,王星拱贊成實在論者,亦即唯實家的物質實在觀。他說:“依唯實家說來,桌子有二觀:其一,是由觀察點而定的,叫做心理觀;其二,是不由觀察點而定的,叫做物理觀,桌子的物理觀,是可以離精神而獨立的”。〔1〕這是自然科學家根據現代科學的成就,對實在概念作出的解釋。這正如馬克思所說的:“被抽象地孤立地理解的,被固定為與人分離的自然界,對人來說也是無。”〔2〕同樣,被抽象地孤立地理解的,被固定為與人分離的客觀實在,對于人類來說也是“無”。正因為如此,王星拱在當時認識到,物質的客觀實在性既有“由觀察點而定”,依賴于觀察過程的一面,又有“可以離精神而獨立”的一面,確是難能可貴的。

基于以上的認識,王星拱分析了物質與現象、物質與能量的關系。他說:“現象界是什么呢?就是物質改換能力表現所生出的。物質、能力兩樣東西,是不能分開的,物質籍能力而改換,能力依物質而表現。……這些不同的物質,改換不息,這些不同的能力,表現不息。所以在這個無限的時間空間之中,生出這種不同的現象”。〔3〕在此,王星拱堅持和發展了嚴復提出的“質力相推”的唯物主義觀點,認為紛繁復雜的現象界的所有現象都是物質變化所產生的,而能量(能力)則是物質的表現。這在當時盛行“物質消滅了”的說法和普遍提倡唯能論的情況下,有著重大的理論和實踐意義。

作為一個自然科學家,基于對現代自然科學知識的了解,王星拱尤其強調,物質總是處在永恒的發展、變遷之中。他說:“自放射化學和火云之分光鏡的分析發明之后,我們都知道原質也是進化而變遷的。”〔4〕由此看來,“無時無處沒有現象,因為無時無處沒有物質改換、沒有能力表現,換個名詞來說,就是無時無處無有變遷。現象就是變遷,無變遷就不能有現象。”〔5〕在這里,王星拱認識到了物質與運動的不可分離性,表明運動是物質的根本屬性。

王星拱還認為,運動著的千姿百態、千差萬別的大千物質世界是受一定的內在規律支配的。他說:“天然界中的異,簡直是無窮的。在這個無窮的異之中,我們要找出各現象的彼此一定的關系,然后制定出定律來管理他。于是,在理論方面,才能用過去預測將來;在應用的方面,才能使萬物歸用于我。總括一句說:我們遵守天然界的定律來統轄天然界。”〔6〕他特別篤信物質不滅和能量守恒定律,認為即使發現了象鐳那樣的放射性物質,也不能使它有絲毫的改變。他明確指出:“魯滂物質消滅之說,并無科學的根據。……此不過一空浮無著之玄想,非科學家所承認之定論也。”〔7〕

總之,由于王星拱有比較堅實的現代自然科學知識為基礎,所以他比較好地堅持了唯物主義的自然觀,并且使他的自然觀帶有現代自然科學的色彩和若干辯證法的因素。

其次,王星拱在以上的唯物主義自然觀的基礎之上,系統地探討了認識論的問題。

在認識來源問題上,王星拱認為,人們的器官對客觀物質世界的感觸是認識的唯一源泉。他說:“知識最初的起源,都由于器官的感觸,但是在這些感觸的時候,有一個智慧的我在里邊認識他。”〔8〕往往是,“心理的情境,各人不同,對于無機界之鑒別,已經可以生出不同的意見,至于對于有機界——社會問題之研究,更可以生出不同的意見了。”〔9〕王星拱強調,作為認識基礎的原始資料的“張本”,必須是真實的。為了獲取真實的“張本”,“得確切的結果,不能有主觀的偏見。”〔10〕在此,王星拱作為一個自然科學家,在堅持唯物主義反映論的同時,注意到了認識主體的狀況對認識過程的影響,是正確的,也是很不容易的,體現了他在探討認識問題時嚴肅認真的態度。

在認識的有限性與無限性問題上,王星拱認為,在人類認識的長河中,不可能有完全掌握了客觀真實的一天。人們“不能把真實完完全全地表托出來,然而可以和真實相逼近。”〔11〕其原由在于,就整個人類認識的歷史來看,“現象無限,我們所能觀察到的,能有幾何?況且宇宙間不同的原素,又可以聯合換合而生出新現象,我們哪里能觀察得盡呢?”〔12〕由此,王星拱得出了一個正確的結論:人類的知識“無論如何進步,終不能達到完全真實之所在。……真實是無窮的,我們永遠在這條無窮的路上前進前進。”〔13〕

在真理標準問題上,王星拱非常重視試驗或行的作用。他說:“真實之最后的判斷,還要靠著試驗。……從前的人說,知而不行,知是無益的;現在我們說,知而不行,并且知也不能算作知啊。”〔14〕在這里,王星拱指出,人們的認識是不是真實的,最根本的一條是要通過試驗去檢驗,認為離開行不可能有真知,應該說是一種比較深刻的見解。

第三,王星拱下大功夫,全身心地致力于方法論的研究,取得了諸多成果,寫成了《科學方法論》一書。

在該書中,王星拱把尋求客觀世界各現象之間的因果聯系確定為科學的最重要的任務,并為此而闡述了一系列能更好揭示客觀因果關系的方法。他說:“科學最注重因果律——科學之成立就是靠因果律作脊椎,當然承認宇宙是有定的。”〔15〕從而堅持唯物主義的決定論,反對唯心主義的非決定論。這即使在他接受了馬赫主義的錯誤觀點以后,也還仍然堅持這一點,說:“同因必生同果。假使沒有這個原理,則宇宙之間只有千千萬萬一點一滴的事實,我們很難尋覓因果關系出來,那么,科學也就無從構造了。”〔16〕為了更好地揭示事物及其現象之間的因果聯系,他認為:①要搜集盡可能多的證據,進行多方面地考求。“因為根據不同的證據之數,和‘錯誤同一方向’之或然數成反比例;換一句話說,證樣越多,則‘錯誤同一方向’之或然數愈小,而可逼近于真實。”〔17〕②要注意從事物的變化發展中去尋求事物的內在規律。因為“天然界既是一個漸變的連續,凡不同的物,都有過渡物介乎其中,各物之性質又多。”〔18〕所以,人們認識客觀世界,也必須適應這個狀況,注意事物的變動和變動中產生的中介。

王星拱還系統地探討了科學研究中的邏輯思維方法問題。他認為,為要正確認識客觀事物及其規律,除了要有充分的材料,注意從變化發展中去尋求事物的內在規律以外,還要運用一系列正確的方法。這些方法包括歸納與演繹、分析與綜合,以及假定、比較、推理等等。王星拱比較多地研究了分析與綜合的方法。關于分析,王星拱很重視典型分析的作用。他說:“我們解剖植物,每類……之中,分個之數,可謂為無窮的,我們只能取出一二可為表式(即典型)的而解剖之。又如我們分析有機化合物,每類……之中,分個之多,也是不勝數的,我們只能取出一二可為表式者而分析之。即如研究一國一時代之思潮,也須取一二有勢力的學說以為表式,為研究之門徑。”〔19〕至于綜合,他認為,綜合是歸納過程的一個環節,是一種推理的方法,主要地就是“從分個推論到共總,”〔20〕即在分析事物各別特性的基礎上,進一步掌握事物的共性和內在規律。因此,綜合意味著認識的深化。“不然,森羅萬象,異不勝異,若將分個記錄起來,那就勞而無功了。……所以每次綜合,都在科學進步上加一個頭銜。”〔21〕

除了分析與綜合的方法以外,王星拱在《科學方法論》一書中,還特辟專章具體地論述了“假定”的方法,以及其他一些方法,都不乏辯證法的因素。

總之,王星拱以上有關方法論的論述,特別是他的《科學方法論》一書,是當時這個領域研究成果的集大成者。他為此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

王星拱既是自然科學家,同時也是哲學家。作為哲學家的王星拱,深受第二代實證主義代表人物馬赫所鼓吹的馬赫主義的影響。特別是從他1921年10月發表《物和我》一文開始,他起勁地宣揚馬赫主義的感覺論,并且以此作為立論的根據,站在“科學派”的立場上,參與了1923~1924年間所發生的關于科學與人生觀的關系問題的辯論(亦即“科玄之爭”)。

王星拱所宣揚的馬赫主義,主要表現在他在“科玄之爭”中所寫的《科學與人生觀》一文和爾后于1930年出版的《科學概論》一書中。具體來說:

首先,從王星拱的哲學路線,從他對哲學基本問題的回答來看,他的哲學思想既因襲販賣了西方的馬赫主義,又與中國唯心主義哲學中的“心學”一派,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他說:“我們試想想什么是我們所叫做的針,不過是尖銳的形式、白的顏色、金的光澤等等性質。這些形式、顏色、光澤等,都不過是視覺器官所供給的感觸(即如盲腸,也不過是如蟲的形式、肉紅的顏色等等感觸)。”〔22〕這既是馬赫所說的“世界的真正要素不是物(物體),而是顏色、聲音、壓力、空間、時間(即我們通常稱為感覺的那些東西)”〔23〕的復寫,又是王陽明所主張的“心外無物”、“心即物”的翻版。其哲學認識路線是:頭腦中的思想視覺器官所供給的感觸(尖銳的形式、白的顏色、金的光澤等)物(針)。即:從思想和感覺到物。對此,列寧曾尖銳地指出:“從物到感覺和思想呢,還是從思想和感覺到物?恩格斯主張第一條路線,即唯物主義的路線。馬赫主張第二條路線,即唯心主義的路線。”〔24〕據此,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王星拱與馬赫和王陽明一樣,都把客觀存在的事物,歸之于自己的主觀意識,并以其主觀意識作為衡量客觀存在的準則。所以王星拱在這個問題上只能是個主觀唯心主義者。

其次,王星拱作為中國的馬赫主義哲學家,即作為一個主觀唯心主義者,他以“感覺”為唯一的實在,著力宣揚了馬赫主義的“感覺復合論”。王星拱在其《科學概論》一書中以不同人所視的毛筆為例說:“一個國民學校的學生看見了它,就構造起來下列的概念:一根長圓堅硬的蘆管,管梢有一撮柔軟的麻和羊毫。一個生物學家看見了它,就構造起來下列的概念:長圓堅硬的蘆管,中間有如星的水管束,柔軟的麻和羊毫,每根中間都有洞通的微管。一個化學家看見了它,……這是因為各人過去的經驗不同,所以各人的興趣不同,所以對于同一的東西,可以構造起來不同的概念。”以此論證感覺是認識的前提,是決定言論是非的標準,因而是唯一的實在。這正如列寧所說的:“唯心主義哲學的詭辯就在于:它把感覺不是看作意識和外部世界的聯系,而是看作隔離意識和外部世界的屏障、墻壁;不是看作同感覺相符合的外部現象的映象,而是看作‘唯一的存在。’”〔25〕王星拱作為馬赫派的主觀唯心主義者,正是由于把“感覺”視為唯一的實在,從而使這本來是人們認識過程中必不可少的環節,即聯系人們的主觀意識與客觀外界的紐帶,變成了隔絕二者的工具。為此,他否定客觀事物的實在性,鼓吹主觀“感覺”可以決定一切,認為主觀意識可以塑造出一切事物來。于是,王星拱就裸地斷言:“毛筆并不是一件外界的東西,它不過是一群感觸之匯合。”〔26〕甚至,連“迷惑、誤憶、妄想,也是現在或過去的感觸,它們都是實在的。”〔27〕這與馬赫用觀念的實在,論證宗教迷信的合理以“物是感覺的復合”,為信仰主義服務;是同出一轍的。

而且,因為中國的馬赫主義者畢竟晚出,故而大有“青出于藍而勝于藍”之勢。例如,在中國馬赫主義者的西方祖師爺那里,感覺只是單個人的感覺。所以,他們認為世界的存在,是源于個人感覺的存在,而導致了公開的唯我論,認為整個世界只剩下一個大寫特寫的“我”是實在的、萬能的。而中國的馬赫主義者則從“感覺”(或經驗)是唯一的實在出發,竟連他們自己的客觀實在性,也統統否定掉了。王星拱在《科學概論》中就說:“所謂形式的‘我’,乃是隨經驗分子之增加而變遷的。經驗變遷不息,‘我’亦變遷不息,如果經驗大致相同,則其所構成的‘我’,也是大致相同,經驗是器官的感觸,‘我’就是這些感觸之集合,并不是另外有一個形而上的‘我’,可以脫離經驗而存在。”中國的馬赫主義者王星拱在這里顛倒了人與其在實踐中所創造的經驗之間的關系,從而最終把自己的客觀實在性也完全徹底地否定掉了。

最后,中國的馬赫主義者同其西方祖師爺一樣,還有一個顯著的特點,就是喜歡在所謂“科學”的旗號下,談論哲學。

眾所周知,所謂科學,就是指對客觀世界及其規律的正確反映;而所謂規律性的認識,則是要揭示客觀過程和事物現象內部的、本質的、必然的聯系。這是辯證唯物主義給科學提出的任務和要求。但是,在中國的馬赫主義者那里,“科學”則不然。王星拱就說:“現在的科學把許多向來所承認為客觀的存體,例如時間、空間,都簡約為器官的感觸。即如物質、能力,也都是從我們所觀察的性質(即感觸),用邏輯方法構造起來,并不是客觀的實在。外而物是如此看待的,內而我又何曾不可以如此看待呢?將這些形而上的存體一概取消,也是合乎奧康刀的規則的。”〔28〕在此,他顯然是利用現代科學的高度抽象性來否認客觀實體及其存在的形式,實質上是反科學的。

學術界一般認為,王星拱在1921年10月發表的題為《物和我》的文章,標志著王星拱的哲學思想由自然科學的唯物主義向主觀唯心主義轉化。因為在這篇文章中,他第一次明確否定主觀的我與客觀的物之間的界限,宣揚了馬赫主義的觀點。他說:物的“形式、顏色、光澤,都不過是視覺器官的神經所供給的感觸……若是不幸把針刺到指頭上,指頭上又有一束神經供給我們一種感觸……試問除實用的方面,我們還有什么理由,把前引的感觸,推到假定的針之實體上去,而說它是物;把后引的感觸,卻留在假定的心之實體上去,而說它是我呢?所以羅素說:宇宙之間,心也不是真的,物也不是真的,另外還有一件東西是真的。這個另外的東西就是感觸。”〔29〕而實際上,王星拱的哲學思想中一直存在著自然科學唯物主義與主觀唯心主義認識論的內在矛盾。是這種內在矛盾和自發的自然科學唯物主義的弱點,驅使著王星拱的哲學思想由自然科學的唯物主義向主觀唯心主義轉化。只不過,在他1921年前后接受了馬赫主義的感覺復合論后,加速了這種轉化而已。當然,由于他的哲學思想始終存在著自然科學唯物主義和主觀唯心主義認識論的內在矛盾,又使得他即使在接受了馬赫主義的感覺復合論以后,也仍然保留了若干自然科學唯物主義的觀點。

王星拱哲學思想中的不足之處主要在于:

第一,王星拱在堅持自發的自然科學唯物主義的同時,也有不少主觀唯心主義觀點和傾向(特別是他的物質觀)。

首先,他的物質概念中雖有若干辯證因素,但這僅是他的物質觀中的個別成分而已。在一些帶根本性的觀點上,他卻表現得遲疑、含混而不敢將自己的正確的觀點堅持到底,甚至陷入了唯心主義、形而上學。例如,關于世界的本原,他曾作如下的回答:“我們推求宇宙的原始,有人以為萬眾之多,是由少生出來的,少是由一生出來的,一是由無生出來的;……我們在這個兩難的兩只角上,我們都不能得結論的。”〔30〕這里,說“一”是由“無”生出來的,顯然是一種不符合實際的唯心主義、形而上學觀點。

其次,他的物質觀雖然具有一些辯證的因素,但從根本上說來,他并不懂得事物進化發展的源泉。他說:“生物有機,礦物無機。無機物之消長由于外,有機物之消長由于內。二者之消長,皆受物理的定例之管束;此近今科學進步中最要之點也”〔31〕這個論斷,在正確肯定整個物質世界必然受客觀規律支配的同時,卻不了解“近今科學進步”已經證明了發展的源泉在于事物內部的對立統一,無機物也不例外。王星拱的這一對物質的理解,明顯具有形而上學的性質。

以上這些缺陷,使他的自發的自然科學唯物主義顯得很不徹底,是他的自發的自然科學唯物主義最終倒向主觀唯心主義的內在原因。

第二,王星拱過分看重直覺,甚至把直覺神秘化。

王星拱曾經把知識分為經驗的、理解的、證實的、引伸的這四大類。他認為,其中的所謂理解的或理性的知識是由經驗的知識發展而來的,而這個過程必須運用分析和綜合的方法。但是,由于他對整個認識過程缺乏深刻和完整的理解,不能解決證實了的知識為什么不是經驗的或理解的知識,這樣,他就只好抬高和擴大直覺的作用,把直覺神秘化。他說:在運用分析與綜合的方法時,“這綜合一層,若是靠智慧理性,是沒有用的,我們只能靠直覺去選擇。但是既靠直覺,就不是方法所能范圍的了。”〔32〕在這里,他把直覺說成是與理性和智慧相對立的,不是屬于科學方法范圍的東西,這樣的直覺就具有濃厚的神秘色彩。他認為,在運用綜合方法時,不能靠智慧理性,而只能靠那種神秘的直覺。這就違背了他前面所說的“從分個推論到共總,叫做綜合”,把綜合作為一種推理方法的正確說法。

應當指出的是,王星拱對直覺以及直覺在人們認識中的作用作如此神秘的理解,便使得認識在由感性經驗向更高階段的理性思維發展時,帶有很大的主觀隨意性,從而有可能令人懷疑認識由感性向理性發展后的可靠性,在認識論問題上留下一個缺口,成為他在哲學上的一個失足之處。

第三,王星拱不加分析地肯定馬赫的思維經濟原則,從而跌入馬赫主義的感覺復合論的泥坑。

王星拱在對認識主體與認識客體關系問題的認識上,總的說來是正確的。但是,為了使人們的認識在前人的成就的基礎上不斷地深化,避免不必要的重復勞動,以盡快地把科學推向前進,他就不加分析地肯定馬赫的思維經濟原則,認為經過推論等思維抽象活動形成的認識都是煩瑣無聊的,都不能反映客觀實在,只有靠感覺直接得來的印象,才是最經濟的東西和最可靠的實在。他說:“拿各人的眼光看起來,各人有各人不同的桌子存在,可見桌子的本身并不能獨立存在,所能存在的,只不過是許多硬度、顏色、形式等性質集合而成的一種現象罷了。這些性質,是直接由感觸得來的桌子的本體,也是由感觸的張本(原始材料)推論出來的。凡由推論而來的,都不能算作實在。縱令我拿頭和墻碰一碰,所得的結果,仍不過是一定痛感,并不能證實墻之物質的本體。”〔33〕這段話的關鍵在于,他認為“凡由推論而來的,都不能算作實在。”這是由于他對認識過程缺乏深刻的理解,把認識的深化過程僅僅了解為使思維經濟或簡化,只相信直覺,不相信推理所造成的。

事實上,人們在認識世界的過程中,總是首先接觸各種各樣的現象,形成多種多樣的感覺,然后通過大腦對這些感覺或信息進行處理或加工,才形成對事物的比較完整的認識。從邏輯思維的過程來看,這是對各種具體現象進行抽象的過程,推論就是這個過程經常使用的方法之一。這個過程雖然“煩難”一點,但經過這樣一番抽象思維和反復認識過程,卻能更全面和深刻地認識事物的本質,更符合客觀實在的狀況。而王星拱卻未能認識到這一點,這就使他由此而從自然科學唯物主義滑向主觀唯心主義。

第四,王星拱不能全面、正確地對待科學發展和進步,在科學新成就面前感到迷惘。

科學的發展和進步使人們愈來愈認識到,整個世界從宏觀到微觀都處在不斷變動和緊密相聯系的狀態中,它們之間的差別只是在認識論范圍內才有絕對意義。這些科學的發展和進步,一方面,給王星拱帶來積極的影響,使他的物質觀具有辯證因素。即使到了1930年,他還仍然一再指出:“近來放射化學及電子論,發現了原質可變之事實,于是物質之可變之觀念,自原質以上的范圍,移入原質以下的范圍了。”〔34〕他甚至認為,由于電子論的進展,“各原質之原子皆由于電子之集合,故物質一元論,至此而集其大成。”〔35〕在此,他既承認物質一元論,又看到物質處于永恒的變動中。這樣的物質觀,可以說是達到了辯證唯物論的高度的。但是,另一方面,面對科學的發展和進步,他又感到迷感不解,而宣揚主觀唯心主義的世界觀。他從包括人的軀體在內的各種物質是不斷互相轉化的科學知識出發,指出:“野蠻人所看做的物和我之界線——他的一張皮——若用分子的眼光看起來,實在是內外交通,一點兒障礙也沒有。”〔36〕從而得出物和我是沒有根本差別的結論,認為心也不是實在的,物也不是實在的,只有感觸是實在的。

綜上所述,王星拱哲學思想中積極與消極、唯物主義和唯心主義的矛盾混雜狀態,說明了一個無可辯駁的事實和道理,這就是:從十九世紀中葉以來的科學的進展要求確立辯證唯物主義的世界觀和方法論;如果不能完整地接受這個科學的世界觀和方法論,則必然會通過種種途徑走到唯心主義、形而上學的邪路上去。王星拱盡管作為一個自然科學的學者,在有些問題上自發地接近辯證唯物主義,但由于沒有完整地接受辯證唯物主義,確立科學的世界觀和方法論,也仍然抗拒不了馬赫主義的侵襲,滑向唯心主義和形而上學。所以,自然科學家雖然從根本上說,就是一個自發的自然科學唯物主義者,但若要始終堅持徹底的唯物主義的立場,則必須把自發的自然科學唯物主義提高到辯證唯物主義的水平。

注:

〔1〕王星拱:《環境改造之哲學觀》,載《哲學》第二期,1921年出版。

〔2〕《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78頁,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3〕、〔4〕、〔5〕、〔6〕王星拱:《科學方法論》,第17頁,23頁,18頁,23頁,北京大學出版部1920年4月出版。

〔7〕王星拱:《答莫等》,載《新青年》第5卷6號通信《鬼相之研究》。

〔8〕王星拱:《什么是科學方法?》,載《新青年》第7卷5號。

〔9〕〔10〕王星拱:《科學方法論》第139頁。

〔11〕王星拱:《科學的起源和效果》,載《新青年》第7卷1號。

〔12〕、〔13〕、〔14〕、〔15〕王星拱:《科學方法論》第154頁、第243頁、第318頁、第313頁。

〔16〕王星拱:《科學與人生觀》,載《晨報副刊》第177號,1923年7月出版。

〔17〕、〔18〕、〔19〕、〔20〕、〔21〕王星拱:《科學方法論》第133頁,284頁,291頁,244頁,258頁。

〔22〕王星拱:《科學概論》第256頁,商務印書館1930年出版。

〔23〕馬赫《力學及其發展的歷史批判概論》,(見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列寧選集》第2卷第35頁)。

〔24〕、〔25〕列寧:《唯物主義和經驗批判主義》,《列寧選集》第2卷,第37頁,第47頁,人民出版社1965年。

〔26〕、〔27〕、〔28〕王星拱:《科學概論》第270頁,272頁,277頁。

〔29〕王星拱:《物和我》,載《新潮》第3卷1號。

〔30〕王星拱:《科學方法論》第18頁。

〔31〕王星拱:《未有人類以前之生物》載《新青年》第6卷1號。

篇8

哲學的經濟學分析和經濟學的哲學概括,是馬克思理論研究中極其重要的內容,體現出豐富的方法論思想。認真清理和總結這些思想,無論對于我們建構當代中國經濟哲學還是分析現實經濟問題,都具有重要的理論借鑒意義。

一、客觀性與主體性的統一

馬克思的經濟哲學既非單純經濟學也非純粹哲學,而是在融合兩者基礎上形成的一種新質科學。這種“新質”,就在于它打破了當時的一些哲學家和經濟學家考察經濟問題的方法:或者從主觀概念、理性原則出發剪裁、套用客觀經濟現實,否認后者是前者的基礎;或者停留和止步于客觀經濟現象的表層,否認作為主體的人的認識、實踐的能動創造性。前者是唯心主義的經濟哲學方法,后者是機械唯物主義的經濟哲學方法。

馬克思對唯心主義經濟哲學思想的批判,在他最初的經濟哲學研究成果《哲學的貧困》中就有著充分的體現。他批評蒲魯東從普遍理性出發建構經濟學的哲學體系,把經濟范疇視作“不依賴實際關系而自生”的思想,不過是一種先驗的唯心主義的經濟哲學。而他關于經濟學要能夠真正揭示現實經濟生活的本質和規律,就必須跳出哲學的圈子研究經濟現象的思想,則蘊含著從經濟現實、物質生產出發的唯物主義經濟哲學思想。同時,對庸俗經濟學思想的反思,使馬克思意識到,經濟哲學要走出“在表面的聯系內兜圈子”,對“最粗淺的現象作出似是而非的解釋”的誤區,就必須突破以往的理論,在面對現實的同時發揮主體能動性,沖破思想障礙,敢于進行理論創新。

集馬克思經濟哲學思想之大成的《資本論》,既與馬克思立足于資本主義經濟生活的現實,從現象分析中揭開資本主義社會結構、關系、運行機制乃至整個人類社會歷史的“謎底”有關,又與馬克思在充分吸取以往和當時的經濟學、哲學思維成果基礎上,善于走出哲學和經濟學各自的理論藩籬,在綜合兩者的基礎上進行理論創新不無聯系。正因如此,馬克思才最終實現了其哲學與經濟學成果——唯物史觀與剩余價值論的有機統一。

縱觀馬克思一生的經濟哲學研究,他不是躲進書齋給自己設定純抽象思辨的命題,在主觀玄想中構造體系,而是立足經濟現實,捕捉時代提出的重大問題;不囿于“現存”和既有的方法、結論,而是讓“思想的閃電”在劃破理論的迷霧中,揭示現實經濟生活的真諦。

今天,雖然時代的巨變使經濟哲學研究無論在形式上還是內容上都與馬克思那個時代有了極大差異,但馬克思當年從客觀性與主體性相統一的角度研究經濟哲學的思路和方法,仍能為我們從事當代經濟哲學研究提供有益的啟迪。在此,不妨借用馬克思的一句名言:經濟哲學要想成為“自己時代精神的精華”,就必須“不僅從內部即就其內容來說,而且從外部即就其表現來說,都要和自己時代的現實世界接觸并相互作用”。同時,要充分發揮主體特有的能動性,破除陳舊的傳統觀念,解放思想,敢于創新,與時俱進。

二、科學性與人文性的統一

科學性與人文性,分別從物與人的角度,體現了人類對世界的兩種基本態度和價值取向,前者強調客觀性和事實評價,后者強調主體性和人文關懷。馬克思經濟哲學研究的對象,無疑是“現實的人”。馬克思認為,“現實的人”既是“社會關系的總和”,又是能動的、有價值、理想追求的主體。因此,經濟哲學要研究“物”,也要研究“人”,應是科學性與人文性的辯證統一。在馬克思的經濟哲學中,科學性與人文性的這種辯證統一,體現得尤為徹底。

馬克思既反對從所謂“純粹的客觀性”或單純的技術理性、經濟模式出發考察經濟現實的做法,認為這種撇開主體的人和缺乏對人的價值需要、利益要求、地位體現、發展愿望的人文關懷的理論,把人降低或等同于“物”和單純“經濟人”;同時,又反對從抽象的人、人性、人道主義出發考察經濟現實的做法,認為這種拋棄客觀的物和缺乏對客體分析的“人文關懷”,只能使人成為虛假的主體和片面的“道德人”。與資產階級經濟學或哲學不同,馬克思經濟哲學的獨到之處,在于他在揭示資本主義經濟結構和人類社會歷史的本質時,把它們視為以人的生產實踐為基礎和中介的合規律的過程,強調無產階級解放之路的尋求,首先必須深入到客觀的經濟底層,同時,又關注現實的人尤其是無產階級的地位、處境、命運和出路,認為自己的理論就是為“倍受壓迫”的那個階級提供解放的精神武器。因此,在馬克思的經濟哲學中,對“人”的探討既以對客觀事實的科學研究為基礎,又以對人的價值追求和發展要求為目的;對“物”的探討既以人的價值取向為參照,又注重從物的基礎、本源角度探究人文關懷的合理性和可能性。

今天,借鑒馬克思科學性與人文性辯證統一的方法建構當代中國經濟哲學,有助于我們關注和研究全球化和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經濟增長、轉型、變化、發展的現狀、歷史和未來趨勢,立足科學的實證經濟學,從人化了的客觀世界中認識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自然基質及其本質規律,為理解和滿足人的價值需求、人生的現實性、時代的變易性、社會生活的真偽性,以及準確定位與之相應的人格模式,提供客觀依據;同時,也關注和研究人在全球化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體現自身價值、發展自己的愿望和要求,善于運用科學的哲學世界觀和方法論,研究人的價值要求的客觀范圍和內在層次,為使人在冷漠、自在的自然物質世界中看到自己的價值,體現生存的意義,感到人生的溫暖、美好和崇高提供激情泉源。具體言之,經濟哲學要研究宏觀的經濟增長與人的發展、社會進步三者間的關系,研究微觀的諸如經濟發展、轉型引發的利益與價值、公平與效率等矛盾,以及道德與經濟、政治與經濟、法律與經濟乃至社會心理與經濟等等之間的關系問題。三、決定性與選擇性的統一

決定性與選擇性則側重于從實踐角度表述主客關系。決定性即承認人類社會歷史及其經濟運動是有自身規律可循的自然歷史過程;選擇性即承認社會歷史及其經濟運動又是歷史主體的人有目的的活動過程。前者肯定客觀世界和其規律的必然性及其對人的制約性,后者肯定主體的人的能動性和創造性,認為作為歷史主體的人一身兼任“劇中人物”和“劇作者”雙重身份。因此,人類社會歷史和經濟運動的規律,是通過現實的人的有選擇的能動性活動而得以實現的。人的實踐是聯接兩者的中介,正是在實踐基礎上,兩者達到了辯證的統一。經濟哲學研究的目的之一,就在于通過對經濟現實的理性考察,為發揮人的自主能動性提供理論根據,因此它應當從決定與選擇的統一角度,研究作為客體的世界與作為主體的人之間相互作用的辯證關系。這種統一在馬克思經濟哲學思想中,同樣得到了體現。

在馬克思看來,資產階級經濟學家陷入純實證經濟論和蒲魯東陷入純思辨的經濟論,原因之一就是他們離開歷史的主客體關系來考察經濟問題,沒有看到客觀經濟規律既是人的能動實踐的結果,因而人在它面前并非束手無策;但經濟事實作為既定產物又具有客觀必然性和制約性,因而人在它面前不能隨心所欲。由于不能正確認識經濟活動中決定性與選擇性的統一關系,導致他們或者陷于機械決定論,視資本主義經濟關系為“永恒之手”,完全制約著人的活動;或者陷于唯心能動論,視個體理性、“社會天才”的自由意志為解決經濟矛盾的靈丹妙藥。與他們不同,馬克思一方面認為社會的、歷史的物質活動是人類生產實踐、經濟生活的根本內容,生產力是在人類從事生產的經濟活動的歷史過程中積累、創造的物質力量,而不是自身無前提的先驗假設;同時又認為人類生產實踐是主體的人有意識、有目的的活動,生產力是人的實踐能力的物化,生產關系是人為適應生產力而創造的結果。這樣,馬克思通過物質生產實踐作為歷史的主體與客體的基礎和中介,科學地預示了人類社會歷史和經濟活動,是歷史決定論和歷史選擇論的統一。

今天,借鑒馬克思的上述方法考察當代中國選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之路和制訂新世紀現代化戰略決策,有助于我們走出“超越論”和“循序論”的兩極,既立足于“以我們正在做的事情為中心”,研究諸如中國與世界體系的聯系與交往中,經濟的調整、重組、改革、開放等關系;又充分發揮主體的能動創造性,在歷史的決定性與選擇性的交錯點上“抓住機遇”,切實把我們的事情做好。借鑒馬克思的上述方法研究生態和可持續發展等問題,有助于我們走出“人類中心論”或“生態決定論”的兩極,進而深入研究諸如經濟增長與自然成本和生產效率、人口生產與物質生產,社會發展中的物質生產、人口生產與精神生產,自然發展與社會發展,以及社會生產和再生產與自然可再生性發展等等之間的相互制約關系。

四、共時性與歷時性的統一

共時性與歷時性,是分別從靜態與動態、橫向與縱向的維度考察社會結構及其形態的視角。前者側重于以特定社會經濟運動的系統以及系統中要素間相互關系為基礎,把握社會結構;后者側重于以社會經濟運動的過程以及過程中的矛盾運動發展的規律為基礎,把握社會形態。運動通過靜止表現出來,相對靜止中有永恒的運動。因此,共時性與歷時性兩者有著辯證統一的關系。

上述理論在馬克思經濟哲學中,具體體現為他的“有中介的社會生產體系”觀:社會就其靜態存在看,是生產力決定生產關系和社會關系;就其動態展開看,是生產力發展改變生產關系及其一切社會關系。生產方式作為生產力與生產關系的中介,既為生產力所決定又決定生產關系,既具生產力功能又具生產關系價值,是共時性與歷時性的統一。人類社會特定結構及其整個歷史運動,既是一個以生產方式內部各要素相互作用為基礎的系統,又是一個由生產方式運動推動的過程。因此,社會結構與社會形態統一的基礎,在于社會的生產方式。

今天,借鑒馬克思的上述觀點研究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有助于我們既從歷史的、現實的國情出發,又把它置于“世界歷史”、“全球化”的國際背景中;既從我國特定的經濟發展階段、生產力發展水平出發,又聯系人類社會發展的全過程和總趨勢,從而既看到生產方式、交換方式因其中介性,可以共存于兩種社會制度之間并互通互補,生產的技術層面構成生產方式的基礎,經濟體系以它為坐標系,經濟形態的依次演進從根本上決定所有制形態的一般發展,因而資本主義的生產力、市場經濟發展階段不可超越,中國必須實行經濟體制改革,實行市場經濟;又看到生產方式、交換方式的中介性必然與一定的經濟關系、社會制度結合,生產關系的社會層面決定社會的基本制度,不同的所有制形態可以反映相同的經濟形態。因此,資本主義的生產關系和社會制度是可以超越的,中國實行的體制改革和市場經濟,應該而且必然是社會主義的。

五、實證歸納與理性概括的統一

實證歸納與理性概括的統一,是馬克思經濟哲學研究中又一基本的方法論思想。它體現為馬克思的經濟哲學不僅從經濟現實出發,在研究經濟現實中進行哲理的分析推論,并從中引出世界觀、方法論的結論,而不是止步于實證歸納;而且在對經濟現象進行哲理的分析與揭示中,融入經濟的實證使之有根有據,而不致流于哲理的空洞思辨和抽象演繹。

還在馬克思創立經濟哲學之初,他就批判地審視了當時的經濟理論,既反對蒲魯東用先驗原則、抽象哲學理念投射經濟現實,認為這只能導致“可笑的哲學”;[9]又批評一些資產階級經濟學家停留于純粹經濟事實的膚淺表述和實證歸納,認為其不從經濟關系的社會歷史性考察、深究經濟現象的本質,導致了他們視資本主義生產關系為固定永恒的規律的唯心史觀結論。而馬克思《資本論》中貫串始終的抽象與具體、邏輯與歷史、分析與綜合、演繹與歸納的方法,則是他融合經濟學實證性與哲學思辨性的結晶。雖然這部研究資本主義的巨著側重于分析資本主義的經濟結構,但這種分析卻既因哲學唯物史觀的運用而使經濟學的實證分析,超越了純粹的表象描述而具有強烈的理性思辨,又因經濟學勞動價值論、剩余價值論的實證而使哲學的邏輯推演,超越了純思辨的抽象論證而具有透徹的經驗說服力,從而使它的價值,遠遠超過了任何單純的經濟學著作或單純的哲學著作。縱觀馬克思的經濟哲學思想,其哲學與經濟學在相互交融基礎上達到了辯證統一。如同勞動、分工、生產力、生產關系既是經濟學又是哲學的基本范疇一樣,馬克思的經濟哲學理論在一定意義上,可以說既是社會的、歷史的、哲學的經濟學,又是經濟的社會學、歷史學和哲學。

今天,借鑒馬克思的哲學理性思考和經濟學實證分析統一的方法研究和建構當代中國經濟哲學,必須做到:一方面,在探討諸如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經濟全球化等具體問題時,必須運用世界歷史理論、社會形態論加以理性抽象而不能止于經濟范式、技術模式、操作手段等經濟學的表層。另一方面,在深化諸如的社會結構論、形態論、本質論、動力論等基本理論時,必須結合和依據世界、中國的社會經濟變化現狀和趨勢,以及新科技革命、信息革命等問題加以經驗證明,而不囿于抽象的概念框架和理論體系。更重要的是要在融合兩者特征的基礎上,創建出既不因滿足于繁榮表象而對自身功能產生幻化、又不因囿于空洞思辨而對自身功能產生懷疑的,既適合又能指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現實的經濟哲學理論。

【參考文獻】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140,149.

資本論: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98.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121,466-467.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23.

篇9

哲學的經濟學分析和經濟學的哲學概括,是馬克思理論研究中極其重要的內容,體現出豐富的方法論思想。認真清理和總結這些思想,無論對于我們建構當代中國經濟哲學還是分析現實經濟問題,都具有重要的理論借鑒意義。

一、客觀性與主體性的統一

馬克思的經濟哲學既非單純經濟學也非純粹哲學,而是在融合兩者基礎上形成的一種新質科學。這種“新質”,就在于它打破了當時的一些哲學家和經濟學家考察經濟問題的方法:或者從主觀概念、理性原則出發剪裁、套用客觀經濟現實,否認后者是前者的基礎;或者停留和止步于客觀經濟現象的表層,否認作為主體的人的認識、實踐的能動創造性。前者是唯心主義的經濟哲學方法,后者是機械唯物主義的經濟哲學方法。

馬克思對唯心主義經濟哲學思想的批判,在他最初的經濟哲學研究成果《哲學的貧困》中就有著充分的體現。他批評蒲魯東從普遍理性出發建構經濟學的哲學體系,把經濟范疇視作“不依賴實際關系而自生”的思想,不過是一種先驗的唯心主義的經濟哲學。而他關于經濟學要能夠真正揭示現實經濟生活的本質和規律,就必須跳出哲學的圈子研究經濟現象的思想,則蘊含著從經濟現實、物質生產出發的唯物主義經濟哲學思想。同時,對庸俗經濟學思想的反思,使馬克思意識到,經濟哲學要走出“在表面的聯系內兜圈子”,對“最粗淺的現象作出似是而非的解釋”的誤區,就必須突破以往的理論,在面對現實的同時發揮主體能動性,沖破思想障礙,敢于進行理論創新。

集馬克思經濟哲學思想之大成的《資本論》,既與馬克思立足于資本主義經濟生活的現實,從現象分析中揭開資本主義社會結構、關系、運行機制乃至整個人類社會歷史的“謎底”有關,又與馬克思在充分吸取以往和當時的經濟學、哲學思維成果基礎上,善于走出哲學和經濟學各自的理論藩籬,在綜合兩者的基礎上進行理論創新不無聯系。正因如此,馬克思才最終實現了其哲學與經濟學成果——唯物史觀與剩余價值論的有機統一。

縱觀馬克思一生的經濟哲學研究,他不是躲進書齋給自己設定純抽象思辨的命題,在主觀玄想中構造體系,而是立足經濟現實,捕捉時代提出的重大問題;不囿于“現存”和既有的方法、結論,而是讓“思想的閃電”在劃破理論的迷霧中,揭示現實經濟生活的真諦。

今天,雖然時代的巨變使經濟哲學研究無論在形式上還是內容上都與馬克思那個時代有了極大差異,但馬克思當年從客觀性與主體性相統一的角度研究經濟哲學的思路和方法,仍能為我們從事當代經濟哲學研究提供有益的啟迪。在此,不妨借用馬克思的一句名言:經濟哲學要想成為“自己時代精神的精華”,就必須“不僅從內部即就其內容來說,而且從外部即就其表現來說,都要和自己時代的現實世界接觸并相互作用”。同時,要充分發揮主體特有的能動性,破除陳舊的傳統觀念,解放思想,敢于創新,與時俱進。

二、科學性與人文性的統一

科學性與人文性,分別從物與人的角度,體現了人類對世界的兩種基本態度和價值取向,前者強調客觀性和事實評價,后者強調主體性和人文關懷。馬克思經濟哲學研究的對象,無疑是“現實的人”。馬克思認為,“現實的人”既是“社會關系的總和”,又是能動的、有價值、理想追求的主體。因此,經濟哲學要研究“物”,也要研究“人”,應是科學性與人文性的辯證統一。在馬克思的經濟哲學中,科學性與人文性的這種辯證統一,體現得尤為徹底。

馬克思既反對從所謂“純粹的客觀性”或單純的技術理性、經濟模式出發考察經濟現實的做法,認為這種撇開主體的人和缺乏對人的價值需要、利益要求、地位體現、發展愿望的人文關懷的理論,把人降低或等同于“物”和單純“經濟人”;同時,又反對從抽象的人、人性、人道主義出發考察經濟現實的做法,認為這種拋棄客觀的物和缺乏對客體分析的“人文關懷”,只能使人成為虛假的主體和片面的“道德人”。與資產階級經濟學或哲學不同,馬克思經濟哲學的獨到之處,在于他在揭示資本主義經濟結構和人類社會歷史的本質時,把它們視為以人的生產實踐為基礎和中介的合規律的過程,強調無產階級解放之路的尋求,首先必須深入到客觀的經濟底層,同時,又關注現實的人尤其是無產階級的地位、處境、命運和出路,認為自己的理論就是為“倍受壓迫”的那個階級提供解放的精神武器。因此,在馬克思的經濟哲學中,對“人”的探討既以對客觀事實的科學研究為基礎,又以對人的價值追求和發展要求為目的;對“物”的探討既以人的價值取向為參照,又注重從物的基礎、本源角度探究人文關懷的合理性和可能性。

今天,借鑒馬克思科學性與人文性辯證統一的方法建構當代中國經濟哲學,有助于我們關注和研究全球化和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經濟增長、轉型、變化、發展的現狀、歷史和未來趨勢,立足科學的實證經濟學,從人化了的客觀世界中認識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自然基質及其本質規律,為理解和滿足人的價值需求、人生的現實性、時代的變易性、社會生活的真偽性,以及準確定位與之相應的人格模式,提供客觀依據;同時,也關注和研究人在全球化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體現自身價值、發展自己的愿望和要求,善于運用科學的哲學世界觀和方法論,研究人的價值要求的客觀范圍和內在層次,為使人在冷漠、自在的自然物質世界中看到自己的價值,體現生存的意義,感到人生的溫暖、美好和崇高提供激情泉源。具體言之,經濟哲學要研究宏觀的經濟增長與人的發展、社會進步三者間的關系,研究微觀的諸如經濟發展、轉型引發的利益與價值、公平與效率等矛盾,以及道德與經濟、政治與經濟、法律與經濟乃至社會心理與經濟等等之間的關系問題。三、決定性與選擇性的統一

決定性與選擇性則側重于從實踐角度表述主客關系。決定性即承認人類社會歷史及其經濟運動是有自身規律可循的自然歷史過程;選擇性即承認社會歷史及其經濟運動又是歷史主體的人有目的的活動過程。前者肯定客觀世界和其規律的必然性及其對人的制約性,后者肯定主體的人的能動性和創造性,認為作為歷史主體的人一身兼任“劇中人物”和“劇作者”雙重身份。因此,人類社會歷史和經濟運動的規律,是通過現實的人的有選擇的能動性活動而得以實現的。人的實踐是聯接兩者的中介,正是在實踐基礎上,兩者達到了辯證的統一。經濟哲學研究的目的之一,就在于通過對經濟現實的理性考察,為發揮人的自主能動性提供理論根據,因此它應當從決定與選擇的統一角度,研究作為客體的世界與作為主體的人之間相互作用的辯證關系。這種統一在馬克思經濟哲學思想中,同樣得到了體現。

在馬克思看來,資產階級經濟學家陷入純實證經濟論和蒲魯東陷入純思辨的經濟論,原因之一就是他們離開歷史的主客體關系來考察經濟問題,沒有看到客觀經濟規律既是人的能動實踐的結果,因而人在它面前并非束手無策;但經濟事實作為既定產物又具有客觀必然性和制約性,因而人在它面前不能隨心所欲。由于不能正確認識經濟活動中決定性與選擇性的統一關系,導致他們或者陷于機械決定論,視資本主義經濟關系為“永恒之手”,完全制約著人的活動;或者陷于唯心能動論,視個體理性、“社會天才”的自由意志為解決經濟矛盾的靈丹妙藥。與他們不同,馬克思一方面認為社會的、歷史的物質活動是人類生產實踐、經濟生活的根本內容,生產力是在人類從事生產的經濟活動的歷史過程中積累、創造的物質力量,而不是自身無前提的先驗假設;同時又認為人類生產實踐是主體的人有意識、有目的的活動,生產力是人的實踐能力的物化,生產關系是人為適應生產力而創造的結果。這樣,馬克思通過物質生產實踐作為歷史的主體與客體的基礎和中介,科學地預示了人類社會歷史和經濟活動,是歷史決定論和歷史選擇論的統一。

今天,借鑒馬克思的上述方法考察當代中國選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之路和制訂新世紀現代化戰略決策,有助于我們走出“超越論”和“循序論”的兩極,既立足于“以我們正在做的事情為中心”,研究諸如中國與世界體系的聯系與交往中,經濟的調整、重組、改革、開放等關系;又充分發揮主體的能動創造性,在歷史的決定性與選擇性的交錯點上“抓住機遇”,切實把我們的事情做好。借鑒馬克思的上述方法研究生態和可持續發展等問題,有助于我們走出“人類中心論”或“生態決定論”的兩極,進而深入研究諸如經濟增長與自然成本和生產效率、人口生產與物質生產,社會發展中的物質生產、人口生產與精神生產,自然發展與社會發展,以及社會生產和再生產與自然可再生性發展等等之間的相互制約關系。

四、共時性與歷時性的統一

共時性與歷時性,是分別從靜態與動態、橫向與縱向的維度考察社會結構及其形態的視角。前者側重于以特定社會經濟運動的系統以及系統中要素間相互關系為基礎,把握社會結構;后者側重于以社會經濟運動的過程以及過程中的矛盾運動發展的規律為基礎,把握社會形態。運動通過靜止表現出來,相對靜止中有永恒的運動。因此,共時性與歷時性兩者有著辯證統一的關系。

上述理論在馬克思經濟哲學中,具體體現為他的“有中介的社會生產體系”觀:社會就其靜態存在看,是生產力決定生產關系和社會關系;就其動態展開看,是生產力發展改變生產關系及其一切社會關系。生產方式作為生產力與生產關系的中介,既為生產力所決定又決定生產關系,既具生產力功能又具生產關系價值,是共時性與歷時性的統一。人類社會特定結構及其整個歷史運動,既是一個以生產方式內部各要素相互作用為基礎的系統,又是一個由生產方式運動推動的過程。因此,社會結構與社會形態統一的基礎,在于社會的生產方式。

今天,借鑒馬克思的上述觀點研究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有助于我們既從歷史的、現實的國情出發,又把它置于“世界歷史”、“全球化”的國際背景中;既從我國特定的經濟發展階段、生產力發展水平出發,又聯系人類社會發展的全過程和總趨勢,從而既看到生產方式、交換方式因其中介性,可以共存于兩種社會制度之間并互通互補,生產的技術層面構成生產方式的基礎,經濟體系以它為坐標系,經濟形態的依次演進從根本上決定所有制形態的一般發展,因而資本主義的生產力、市場經濟發展階段不可超越,中國必須實行經濟體制改革,實行市場經濟;又看到生產方式、交換方式的中介性必然與一定的經濟關系、社會制度結合,生產關系的社會層面決定社會的基本制度,不同的所有制形態可以反映相同的經濟形態。因此,資本主義的生產關系和社會制度是可以超越的,中國實行的體制改革和市場經濟,應該而且必然是社會主義的。

五、實證歸納與理性概括的統一

實證歸納與理性概括的統一,是馬克思經濟哲學研究中又一基本的方法論思想。它體現為馬克思的經濟哲學不僅從經濟現實出發,在研究經濟現實中進行哲理的分析推論,并從中引出世界觀、方法論的結論,而不是止步于實證歸納;而且在對經濟現象進行哲理的分析與揭示中,融入經濟的實證使之有根有據,而不致流于哲理的空洞思辨和抽象演繹。

還在馬克思創立經濟哲學之初,他就批判地審視了當時的經濟理論,既反對蒲魯東用先驗原則、抽象哲學理念投射經濟現實,認為這只能導致“可笑的哲學”;[9]又批評一些資產階級經濟學家停留于純粹經濟事實的膚淺表述和實證歸納,認為其不從經濟關系的社會歷史性考察、深究經濟現象的本質,導致了他們視資本主義生產關系為固定永恒的規律的唯心史觀結論。而馬克思《資本論》中貫串始終的抽象與具體、邏輯與歷史、分析與綜合、演繹與歸納的方法,則是他融合經濟學實證性與哲學思辨性的結晶。雖然這部研究資本主義的巨著側重于分析資本主義的經濟結構,但這種分析卻既因哲學唯物史觀的運用而使經濟學的實證分析,超越了純粹的表象描述而具有強烈的理性思辨,又因經濟學勞動價值論、剩余價值論的實證而使哲學的邏輯推演,超越了純思辨的抽象論證而具有透徹的經驗說服力,從而使它的價值,遠遠超過了任何單純的經濟學著作或單純的哲學著作。縱觀馬克思的經濟哲學思想,其哲學與經濟學在相互交融基礎上達到了辯證統一。如同勞動、分工、生產力、生產關系既是經濟學又是哲學的基本范疇一樣,馬克思的經濟哲學理論在一定意義上,可以說既是社會的、歷史的、哲學的經濟學,又是經濟的社會學、歷史學和哲學。

今天,借鑒馬克思的哲學理性思考和經濟學實證分析統一的方法研究和建構當代中國經濟哲學,必須做到:一方面,在探討諸如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經濟全球化等具體問題時,必須運用世界歷史理論、社會形態論加以理性抽象而不能止于經濟范式、技術模式、操作手段等經濟學的表層。另一方面,在深化諸如的社會結構論、形態論、本質論、動力論等基本理論時,必須結合和依據世界、中國的社會經濟變化現狀和趨勢,以及新科技革命、信息革命等問題加以經驗證明,而不囿于抽象的概念框架和理論體系。更重要的是要在融合兩者特征的基礎上,創建出既不因滿足于繁榮表象而對自身功能產生幻化、又不因囿于空洞思辨而對自身功能產生懷疑的,既適合又能指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現實的經濟哲學理論。

【參考文獻】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140,149.

資本論: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98.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121,466-467.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23.

篇10

近20年來,我國哲學研究的可喜進展之一,是認真解讀原著已成為學界的共識。因此,向原著提問和通過原著提問理應作為馬克思哲學研究取得進展的基本路徑,也因此提出了“如何解讀馬克思文本"的問題。在這個問題上,當代有一些爭論。其焦點大致可歸結為三個問題。

第一,應該不應該在解讀馬克思文本時保持價值中立?不戴意識形態眼鏡來研究馬克思在當代學界已經成為一種很時髦的觀點。我個人不同意這種看法。一方面,在現實中,除非把自己封閉起來,否則所謂保持價值中立是極為困難的。另一方面,價值中立及其認識論上的旁觀者立場本身就已經被20世紀的學術進展證明是非法的。只要注意到相關理論的進展,我們便能夠認識到所謂價值中立絕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更重要的是,借科學的名義提出的非意識形態性質的學術要求,在一種貌似公允的立場上把馬克思固定在19世紀的歷史語境中,把貶抑于與資產階級科學沒有差異的中立的學說,在任何時候對馬克思哲學來說都是一種危險的做法。

第二,能否把文本研究作為馬克思哲學研究的中心視角?文本研究當然具有基礎性地位,這種地位不僅使任何人物和思潮的研究都不能回避,而且在歷史認識上,它實際承載著文獻史的意義。這應該成為學界的常識。今天在馬克思研究中重新強調這一點是針對過去研究的不足,而不是把它抬高到教條的地位。所以,我認為,無論是廣義的文本解釋學,還是狹義的文本考證學,在當代學術中都可以有其獨特的地位,但哪一種都不能替代問題研究,更不能以此來否定其他哲學的創新成果。

第三,在文本解釋時如何處理“史"與“論"的關系?這一點在當前學界爭論較大,不僅哲學,而且歷史研究等領域也都存在著這個問題。我個人的意見是,哲學具有特殊性,不能簡單地以史論二分來描述文本及其解釋結果。這是因為,一方面哲學詮釋學已經合理地指出,任何一種能夠成立的解釋必然是讀者與作者視域的歷史性融合,換句話說,文本不是具有凝固意義的“史";另一方面,除了現代分析哲學等少數思潮外,幾乎全部哲學之“論"同時都是“史"的凝結和創造性再現,但這個史不是文本,而是貫穿于不同文本中的問題。因此,在比喻的意義上通過強調史論關系來提倡讀原著是重要的,但刻意制造“史"與“論"的對立,并且把某一端抬高到絕對標準的地位恐怕是難以成立的。特別是,以讀馬克思本人著作與其他著作的多少比例來衡量學術水平,這是一種極為可笑的做法。

轉換思維方式,提高研究主體的提問水平和理論意識

圍繞文本解讀的爭論事實上超出了對待文本的理論態度,而是提出了整體思維方式的轉換問題。對馬克思文本的解讀與整個人類的理論進步是聯系在一起的,這種理論進步可能使得我們能夠領悟在馬克思哲學中沒有被充分重視的有價值的成果。例如,在今天,由于全球化成為重要問題,故而馬克思的世界歷史思想再次成為人們注意的焦點。這表明,關于馬克思哲學的當代價值的追問,受到時代條件和理論家們提問水平的直接影響,也就是說,馬克思哲學的當代性建構需要研究主體自覺地轉換思維方式,提高自身理論水平和理論意識。

20世紀傳播和發展史的經驗和教訓是值得認真總結的。雖然諸多失誤并不應該由理論來承擔,但是理論本身卻不能不反思自身。由于這些工作涉及歷史,我們在這里不好展開。僅以盧卡奇的例子,以強調這種反思本身應該直接指向理論認知的方法。當他以《歷史與階級意識》實際開創了西方之異端道路時,必須承認,他是真誠地希望從“人"、“主體性"角度來拯救第二國際重要失誤的。但沿著這一路徑走下去恰恰是資產階級意識形態的怪圈,后來的阿多諾曾悲愴地指出了這一點。當然,阿多諾指出這一點并非因為他比盧卡奇多讀了幾本馬克思的書。而盧卡奇本人在自己理論發展過程中,在其后期《關于社會存在的本體論》中,向馬克思立場和觀點的接近,也不是因為自己在后期接觸到的馬克思的著作比早期多,而是較為自覺地清算了自己的主體性哲學(在某種意義上也是作為德國哲學思維方式的意識哲學)。同樣,我們在面對這些問題時,如果以為自己讀了一些馬克思的書就夠了,那才是幼稚的。我國哲學研究事實上長期忽視了一個基礎性問題,即評估西方學者解讀馬克思的成果絕不是拿這些學者的判斷與馬克思的原文逐字逐句對照,而是自己在對馬克思的理解上必須高于他們。只要研究者缺乏對自身理論方法論的自覺關注,就會面臨一些基本的難題,就會產生一些令人啼笑皆非的問題。

事實上,在當前馬克思哲學研究中,從體系取向到問題取向、從宏觀理論到微觀科學、從一元形象向多元形象等等這些轉換也都十分重要。在今天,圍繞馬克思哲學的當代解釋產生了諸種不同的模式,也形成了對解讀方法的不同理解,這些都為進一步深化和拓展馬克思哲學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基礎。而在進一步的研究過程中,通過理論家們對自身思維方式的自覺審理,提高馬克思哲學研究的實際水平,馬克思哲學的創新或與時俱進便會獲得更加生動的局面。

關注重大時代主題,尋求馬克思哲學新的生長點

主站蜘蛛池模板: 乐业县| 秦安县| 汾西县| 绵阳市| 视频| 新田县| 五原县| 青冈县| 玉山县| 赫章县| 天长市| 德惠市| 寿阳县| 云浮市| 铁岭县| 郁南县| 元谋县| 小金县| 集贤县| 封开县| 渑池县| 武威市| 南雄市| 平塘县| 栾城县| 建水县| 河池市| 文化| 阿坝县| 连南| 太仆寺旗| 乐山市| 汉阴县| 太谷县| 汪清县| 珲春市| 芜湖市| 米易县| 鄄城县| 甘洛县| 滕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