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6-08 13:4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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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是在國內市場還是在國際市場上,農產品的質量與價格都是消費者最為關注的重點[3]。根據消費者的這一需求,應逐步規劃并建立一系列的農產品生產基地。在生產基地中,進行無公害農產品的培植,建立一個綠色的農產品生產基地。除了培植較為常見的品種之外,還可以在生產基地中培育一些因地域限制不易在室外存活的農產品品種。在農產品的招商方面,應給予潛在商家一定的優惠政策,讓商家能夠通過最小化的投入實現最大化的收益。同時,也為無業人員創造了更多的就業機會。
1.2提高農業人才儲備
市場農業經濟的發展,需要在市場上投入更多的復合型人才與高素質人才。只有不斷提高農業人才的綜合素質,才能提高農村企業的管理水平,實現企業的高水平發展。在農業人才的選拔上,應實行競爭上崗制度,避免腐敗問題的發生。對于企業內部的高水平人才,應通過物質獎勵等方式進行激勵,遵循貢獻越高回報越高的原則。同時,對所有人才實行淘汰制,做到獎懲分明。企業內部應定期進行培訓,做到與時俱進,提高自身的人才儲備。
1.3建設龍頭企業
農產品加工產業的發展,使農村企業實現了產業化經營。農村工業化已成為我國農村經濟發展的一大方向[4]。因此,應按照傳統的工業發展模式,在農村企業成員中,著重培養一些龍頭企業,不斷推動農村經濟向現代化的方向發展。同時,不斷將先進的科技與一流的管理模式應用到龍頭企業的建設中,堅持企業自身的特色,提高企業在農業市場中的核心競爭力。在一定程度上擴大企業的市場規模,也能獲得較好的市場效益。在龍頭企業的建設過程中,應建立農副產品的生產與加工基地,保證農產品與副產品投入市場的品質,使其受到市場的歡迎。
1.4制定農產品質量標準體系
我國在加入世貿后,市場的規范化使我國的市場農業經濟體系日趨完善。然而我國農產品的流通還存在著一系列問題[5]。由于我國農產品相關的法律法規不夠健全,導致我國還沒有完善的農產品生產質量標準體系。農產品質量標準的缺失,使市場無法對農產品進行有效的評級。同時,也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對農產品的經營與銷售進行規范。為了保證市場農業經濟的健康發展,應根據世貿組織的相關規定完善我國市場農業經濟體制的建設,制定農產品質量標準體系,規范農產品的銷售行為。
1.5結合市場需求
在市場農業經濟的發展過程中,應圍繞市場,根據市場的需求開展農業生產,建立農業生產基地,實現農業生產的規模化與農村企業的集團化發展。密切關注市場的變化,針對市場需求量比較大的農產品,應按照地域優勢規劃并建立一系列農產品生產基地。對于主導該農產品的企業進行重點扶持,建設企業的龍頭,推動企業集團化發展。農村企業的集團化發展,更有利于農產品資源的集中,實現農產品的規模化生產,同時,也有利于農副產品的開發,實現農產品增值。此外,應不斷轉變思想,在農產品的生產過程中,及時對市場的消費能力做出預測。由于部分地區的農業生產依然受到傳統思維模式的束縛,導致農產品生產者一味追求產量,而忽視了市場的消費能力。農業市場經濟想要獲得發展,企業就必須按照市場的消費水平來決定產量。
1.2農村基礎設施薄弱,生產生活條件差,發展受制約。雖然近幾年國家花了不少資金用于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但由于農村幅員遼闊,歷史欠帳太多,國家投資相對有限,農村的基礎設施總的來說還比較薄弱,目前還有相當一部份農村的農業生產生活條件并未得到根本改善,比如沒有排灌設施、防洪設施、水土保護設施、田間道路設施等,農業生產在很大程度上還依賴于自然氣候條件,抗御干旱、洪澇、冰雹、大風等各種自然災害的能力比較脆弱;部份山區農村,至今還存在著交通不便、信息閉塞、人畜飲水困難等問題,不同程度地制約著農村的發展。
1.3農業生產方式落后由于各種原因,農村的農業生產方式還不算先進,農業科技的推廣應用率不高,農業機械化、自動化普及程度較低,不少地方的農民至今仍然依靠傳統的耕作方式進行農業生產,使用的農業生產工具仍然以傳統的鋤頭、鐮刀、犁、耙、籮筐為主,較少使用農業機械化。還有部分農民至今沒有掌握已經推廣多年的常規農業生產技術,比如水稻稻瘟病的防治技術,水稻規范化栽培技術等。農村落后的農業生產方式,造成農業生產效率低下,農業規模化、集約化程度不高,農民增長受限制。
1.4農村產業結構需要調整。由于受傳統產業結構慣性思維的影響等。現階段農村的產業結構仍以第一產業為主,第二、三產業所占比例較小。第一產業以農業種植業為主,林業、漁業等產業所占比例較小。農業又以糧食作物為主,經濟作物所占比例較小。如果不對農村經濟結構作出必要的調整,農業產業化的發展,農業資源的全面、合理開發將會受到一定的影響。
1.5農村市場經濟發展緩慢。農村農民由于受小農經濟思想影響等因素,對市場經濟認識不足、重視不夠,缺乏市場觀念、競爭觀念、價值觀念,在生產安排上,一般都是以傳統的方式進行生產,較少考慮市場的需求以及市場的變化,進入市場流通領域的農產品無論在數量上和種類上都相對有限,且市場競爭力不強。另外,市場體系不健全,發育滯后,不能適應農產品流通的要求。目前,有不少地方農村鄉鎮只有零星、分散的初級農貿市場,農副產品流通仍然以提籃小賣、小推、小販式的分散營銷為主。市場經濟發展緩慢,是影響農村經濟發展的又一個因素。
(一)金融規模特別是存款規模的擴大
是農村經濟發展的重要推動資源,對于農村經濟的發展有一定的促進作用。
(二)農村地區的存貸結構比例失調使得用于發展農村經濟的可用資本相對減少
農村投資的產出效率也不高,從而在一定程度上也降低了農村金融對農村經濟的發展促進作用。
(三)農村投資效率一直不高
制約了農村經濟的發展,這種現象的出現是由于農村金融市場的資金外流導致的,資金外流致使農村的整體投資額增長緩慢,用于農村經濟發展建設的資金肯定也會減少。
二、農村金融發展的建議與對策
農村金融要更好地對農村經濟的發展產生影響,就必須對當前的農村金融體系進行一定的調整,而農村經濟的發展也應該為農村金融體系的完善提供一定的助益。
(一)明確農村金融的角色定位
以前,農村金融的定位通常是為城市經濟輸送農村的剩余資源和資本,在農村經濟高度發展,城鄉差距進一步擴大的今天,農村金融的作用更多地是為農村經濟的發展提供資金方面的保障,還要吸引城市資金參與到農村經濟的發展當中去。所以要大力發展村鎮銀行、農村資金互助社、以及民間小額信貸公司等創新農村金融機構,使農村金融市場更加有活力,市場競爭更加激烈,從而促進農村金融和農村經濟發展的結合。
(二)選擇正確的農村金融發展政策
農村金融目前的發展重點不在量的擴大,而是質的提升,目前農村金融中的資本利用效率底下,對農村經濟的發展頗有不利,為了提升農村金融的資本利用效率,應該使用較為合理的手段與政策提高農村市場上金融機構的貸存比率,從而有效防止農村金融機構造成的資金外流,從而使資金流向實現正確的導向,提升農村金融機構對于農村產業發展的促進發展效率,有效吸引和鞏固農村的可用資本。
(三)加強政策和法規的建設
針對三農問題,要通過政策和財稅的扶持增強農村的技術設施建設,引入更多的法律法規來保障農村金融機構在農村金融市場的合法權益,使其在法律法規上有一定依據,從而在農村市場站穩腳跟,更好地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
1.1.1全市經濟總量增長較快。
2010年全市實現農林牧漁業總產值785.0億元,比上年增長7.1%,是“十一五”以來增幅最高的一年。其中,農業產值366.6億元,增長7.9%;牧業產值364.2億元,增長6.5%;林業、漁業和服務業產值為23.0億元、15.7億元和15.5億元,分別增長4.6%、4.8%和6.3%。
1.1.2糧食生產能力快速提升。
從“十一五”時期的情況看,我市糧食生產能力大幅度提高,連續三年突破100億公斤,2010年再創歷史新高,達到125.9億公斤,比2005年增長35.4%。
1.1.3畜牧業生產增勢加快。
全市大牲畜、生豬、家禽存欄分別達到203.4萬頭、397.7萬頭、5914.1萬只,同比分別增長4.1%、7.7%、6.2%,分別高于“十一五”。肉類、禽蛋和奶類產量分別達到75.0萬噸、34.5萬噸、143.1萬噸,奶類低于“十一五”平均水平3.3個百分點。
1.1.4縣域經濟貢獻率提高。
我市10縣(市)2010年實現地區生產總值1084.7億元,10縣(市)地方財政一般預算收入占GDP比重達到2.9%,比“十五”末期提高0.7個百分點,縣域經濟對全市經濟增長的貢獻率為31.3%,比“十五”末期提高4.6個百分點。
1.1.5農民人均收入增加較快。
我市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連續五年保持兩位數增長,2010年達到8020元,同比增長18.4%,增幅高于“十一五”平均水平3.5個百分點。
1.1.6主要經濟指標在全省及副省級城市中位居前列。
全市農業經濟總量占全省份額的1/3左右,主要經濟指標多居全省前列。2010年我市肉類、奶類產量居全省十三地(市)和農墾之首,糧食產量、禽蛋產量位居農墾之后。在有資料的14個副省級城市中,我市農林牧漁業總產值、增加值、糧食產量、牛奶產量始終居首位,牧業中肉類總產量位于長春、成都和沈陽之后排在第4位,禽蛋產量位于沈陽、長春和濟南之后排第4位,農民人均純收入僅高于西安和長春排在第12位。
1.2縣域經濟發展現狀
1.2.1農村經濟穩步發展。
2010年初以來,我市認真貫徹落實強農惠農政策,大力實施“兩改”工程,結構調整初見成效。上半年,縣域第一產業實現增加值78.7億元,同比增長7.9%,對縣域生產總值增長的貢獻率達到10.3%,拉動縣域經濟增長1.3個百分點。
1.2.2工業生產快速增長。
各縣(市)搶抓“強縣”發展機遇,不斷壯大優勢主導產業,加快工業園區建設步伐,著力提升縣域工業化水平。縣域第二產業實現增加值146.1億元,同比增長19.6%,高于全市第二產業增加值增速5.6個百分點,對縣域生產總值增長的貢獻率達到45.0%,拉動縣域經濟增長5.8個百分點。
1.2.3服務業持續穩定發展。
今年以來,各縣(市)加快實施民生工程,以小城鎮和新農村建設為重點,大力推進城鎮化進程,促進了第三產業穩步發展。上半年,縣域第三產業實現增加值239.7億元,同比增長10.8%,對縣域生產總值增長的貢獻率達到44.7%,拉動縣域經濟增長5.8個百分點。
1.2.4固定資產投資穩步增長。
上半年,我市縣域實現固定資產投資額124.2億元,同比增長14.5%,占全市固定資產總額的23.5%。投資額超10億元的縣(市)有六個,分別為賓縣、五常、尚志、雙城、巴彥、通河,其中賓縣、五常投資額超20億元。
1.2.5消費市場繁榮興旺。
全市消費品市場受農民收入持續增長及汽車下鄉、家電下鄉等惠農政策拉動,全市縣域實現消費品零售總額183.1億元,同比增長17.1%。從絕對值看,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居前三位的是尚志、雙城和五常,分別實現零售額33.3億元、31億元、29.6億元。從增速看,零售額增速高于縣域平均水平的分別是依蘭、五常和尚志,增速分別為20.6%、18.8%、18.7%。
2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2.1農業生產基礎薄弱
一是農業基礎設施薄弱。從水利基礎設施情況看,我市屬于缺水較重城市,全市水資源中3/4以上為地表水且多為過境水。二是土地流轉規模不大,形式單一,流轉規模是以中小型為主,流轉的土地主要集中在種植業。
2.2畜牧業生產規模不高
一是規模化養殖程度不高。規模化、標準化養殖是現代畜牧業發展的必然選擇,近幾年我市畜牧業規模化程度逐年提高,但與省外部分城市相比還有一定的差距。二是缺少牽動力較強龍頭企業。
2.3農業產業化規模小,精深加工能力不足
一是龍頭企業規模較小。輻射牽動作用不夠。二是精深加工能力不足,多以粗加工為主,產業鏈短,精、深加工品種少,農產品加工增值轉化率低。三是利益聯結不夠緊密。
2.4縣域經濟總體實力偏弱
一是經濟總量偏小。二是結構調整滯后。三是強縣地位弱化。
3促進農業和農村可持續發展的意見
3.1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
以水利發展為契機,加強防洪抗旱減災體系建設;圍繞50億斤糧食產能工程,加快建設高標準良田、改造中低產田,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加大對農機裝備和深松整地補貼力度,提高機械化作業水平;實施現代農業科技支撐工程,積極開展高產創建活動;加強氣象災害預警預報,最大限度降低災害造成的損失。
3.2加快農業產業化步伐
加強標準化規模化原料生產基地建設,推進農業區域化布局、專業化生產、集約化經營,逐步形成生產、加工、銷售協調發展的一體化產業鏈條;引進知名企業落戶我市,培育扶持本土龍頭企業,做大做強,提高市場競爭力;推廣“公司+基地+農戶”、“公司+合作社+農戶”等農業產業化組織形式,健全利益聯結機制,全力打造“哈爾濱食品”大品牌。
1.2集體資產流失現象頻發目前農村集體的資產管理出現資產流失的現象較為嚴重,按照目前存在的情況分析,主要是由于資產的管理者私自改變集體資產的產權性質,這種情況多見于個人和村合資創辦的股份制有限公司/企業,平頻發個人管理者過多蠶食集體的利潤或者股份的現象。此外,在集體產權發生轉讓或者租賃等情況時會出現個人或組織通過暗箱操作將成本壓低,變賣集體資產或者低價折股等現象,甚至會出現管理者為己中飽私囊、和侵占集體的資產等違規違法行為,導致機體資產大量流失。
2.分析提高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水平的對策
2.1全面清核集體資產,明確資產存量農村的集體資產是廣大農民共同的一項資源,必須對其進行規范科學管理,全面核查集體資產,明確集體資產具體存量。首先應對多樣化結構和經營的集體資產進行全面清核,根據國家或地區的相關法律條文規定對農村的集體資產的產權歸屬給予明確界定,明確其資產的具體性質,是屬于國有資產或是屬于集體資產。其次建立相應且完善的資產賬簿,對資產的產權歸屬和正確的存量關系給予明文規定,并通過城堡、租賃或者拍賣等方式正確處理長期閑置的集體資產,以實現集體資產的活躍性,實現集體資產的優化配置和使用,并對集體資產加強管理,提升資產的發展水平。
2.2轉變思想,創新管理管理農村的集體資產應加強思想轉變,創新管理,建立完善的資產管理制度,以提高集體資產的管理水平和質量,防止集體資產受到惡意侵占。加強管理思想的轉變是有助于管理者更好地理解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具有現實作用和價值,并在實踐管理的工作中規范自身的行為。此外還應建立健全科學的資產管理制度,制定詳細的實施計劃和管理權限等,確保將制度管理落實到具體的日常管理活動中,為農村的集體資產管理創建牢固的制度保障。
2.3提高管理者的綜合素質和管理技能管理者的綜合素質和管理技能在提供集體資產管理水平占據著重要的位置,管理者的管理技能和應變能力能有效處理資產過程中出現的腐敗、侵占集體共有資產、貪污等問題,因此可通過培訓的方式,開設資產管理的相關課程提供管理人員學習,讓管理人員在培訓活動中學習到資產管理的相關制度和創新的管理理念。此外在管理崗位的培訓上,可通過考試的方式進行崗位分配和管理,要求每一位管理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建立科學的獎懲機制以激活員工工作的積極性,在良性的競爭中提升資產管理者的綜合素質和專業技能,提高資產管理的水平和質量。
2.4建立牢固的監督體系牢固的監督體系是提高農村集體資產的管理水平的重要后盾保障,完善的監督體系是保障資產管理健康發展的主要條件,能有效避免資產管理者發生侵占集體共有資產、等情況。建立牢固的監督體系應走群眾路線,凝聚群眾的力量,農村的集體資產要求實行公開的財務制度,并通過群眾接受的方式給予公示,讓農民群眾充分了解共有資產的流動情況,構筑牢固的群眾監督后盾,實現依靠群眾的力量對資產管理充分監督的最終目的。此外應在監督體系中建立責任獎懲制度,對出現侵占集體共有資產和挪用公款等現象出現時,給予相應的責任懲罰,確保農村的集體資產管理的健康持續發展。
2目前農村經濟審計存在的問題
本身農村經濟審計工作就相當繁瑣,需要專業人士完成,同時也需要工作人員認真負責,通過這么多年的努力和國家的正確引導,我國在農村經濟審計方面已經有所突破,但是還存在一定的問題,目前農村經濟審計存在的主要問題有:一是審計規章不完善,調查取證難;二是審計人員專業性有待提升;三是農村審計缺乏必要的經費保障;四是單據管理和做賬不夠規范;五是審計執行不得力。
2.1審計規章不完善,調查取證難
盡管當前我國已經頒布了具體的法令制度,但是由于農村經濟審計工作開展缺乏專門的規章制度,因此在農村審計工作開展過程中經常會由于制度缺乏而造成取證難度增大,在審計工作開展時很多比較舊的歷史賬目沒有辦法進行科學正確的取證操作,再加上相關工作人員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對于可以提供的資料也是能夠避免就不提供,很多相關的審計工作也是能夠避免就盡量避免,這就使得農村審計工作缺乏了實際性,不具有實際開展意義。
2.2審計人員專業性有待提升
當前我國農村地區的專業高科技人才較少,很多審計工作人員的專業素質不高,沒有經過專門的培訓考核,因此在審計工作開展時由于缺乏對審計相關知識的正確認識,從而使得審計工作開展不完善,審計執行力度明顯降低。從實際情況來看,村級財務審計工作點多且面廣,這也對審計工作者提出了一定要求,審計人員不僅僅要有過硬的財務和審計知識,也要熟悉和審計相關的法律法規,同時還要具備一定的耐心和職業素養,對自己的工作負責。另外由于村級財務審計工作比較繁重,工作點又比較多,所以也需要審計工作者具備一定的協調和溝通能力,所以這樣的綜合性人才在實際開展審計工作的過程當中也不是很多,也給審計工作帶來了一定阻礙。
2.3農村審計缺乏必要的經費保障
審計工作開展必須要有經費給予支持,如果經費缺乏,審計工作就難以順利開展,審計工作人員不能正常開展工作,會嚴重影響審計工作效率。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在開展審計執法或業務培訓時常常感到有心無力,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農村審計工作的正常開展。部分地區由于縣鎮地方財政困難,在審計經費投入方面也不是很多,給在實際開展工作審計的人員帶來了一定的困難。另外,農村審計工作開展環境一般都比較簡陋,也是影響農村審計工作開展的因素之一。
2.4單據管理和做賬不夠規范
支出單據不規范,有的單據多為手制收條、收據,在一定程度上會導致收入不上賬的情況發生,審計工作對此類違紀現象的核查難度較大。再者,做賬不規范也影響了農村經濟收支的客觀具體反映,同時也加大了審計工作的難度,尤其是對專項資金的審計。
從目前發展現狀來看,我國貧困地區農村市場所包含的金融體系只有農村信用社、農業銀行以及農業發展銀行,而像農業保險公司、農村證券公司等、農村養老基金等金融機構發展十分不利,由此可見我國貧困地區農村金融市場主體是很不充分的。此外,現存的金融機構功能十分不完善,例如:農業發展銀行主要業務是農業綜合開發和扶貧開發、大宗農副產品收購以及生態環境項目建設的信貸供給等,不與農戶個體發生業務關聯等。
2.金融工具欠缺,業務單一
在貧困地區的農村市場上金融工具是相當匱乏的,大多只限于存貸款以及短期的國債等,一些諸如中長期國債、企業債券、基金保險等基本上不會出現。由于金融工具總類稀少伴隨著金融業務也非常單一,例如常見的只有存款和貸款業務,匯兌業務的使用也不是很廣泛,在一些發達地區常見的金融業務如同業拆借、票據貼現等對于農村信用社來講更是沒有涉及過的新鮮事物。
3.農民投融資方式有限
由于農村金融機構提供信貸無法滿足需求,所以造成農民資金來源稀缺,融資渠道狹窄。在一些貧困地區的農村市場上直接融資無法實現,以農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為主要依托的金融服務滿足不了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于是在貧困地區的農村市場上出現了間接融資的方式。此外由于貧困地區農村市場上金融工具匱乏、金融業務單一,這些現狀直接導致農民結余的貨幣資源不能投向于與農業相掛鉤的投資項目,不能有效的向農業投資轉化,于是只能把結余的貨幣轉化為儲蓄存款,無法轉化成金融資產來實現最大化的保值和增值。
二、發揮金融促進貧困地區農村經濟增長的對策建議
1.加快農村信用社改革的步伐
長期以來農村信用社在農村金融市場上形成了壟斷的態勢,信用社缺乏足夠的動力改革目前的發展制度以及經營現狀。所以要采取適當的方式引導農村信用社之間形成公平競爭的模式,特許盈利的農村信用社有權利選擇是否加社,由此產生有效、透明的競爭環境,激勵農村信用社自主經營、自主改革。
2.創建并規范農村民營商業銀行的發展
目前貧困地區農村市場上很多農民的融資渠道有兩種一種是通過金融機構融資令一種渠道是在民間進行融資,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依托于民間融資,這恰與農村信用社不允許吸引民間資本相違背,于是應該在徹底破除農村信用社區域約束的同時創建并規范一批農村民營商業銀行的發展,通過民營商業銀行最大化的帶動本地區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
3.推進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協調發展
在我國貧困地區的農村其農戶在很大程度上得不到正規金融機構良好的金融服務,遠遠滿足不了農民對金融服務的需求。在這種情況下,為立足于村落的小型信用合作社的產生和發展提供了成長空間。小型村級信用合作社的發展有利于在貧困地區農村金融商場上形成彼此競爭的氛圍,由此大大提高儲蓄以及信貸服務的效率。總之大力推進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協調發展有利于引導貧困地區農村金融市場向成熟的階段邁進。
之前農村主要農作物就是小麥、玉米等糧食作物,這些作物主要要求其增產,因此水利設施只需要能夠滿足糧食作物的生長就可以了。但是伴隨著農業產業結構的調整,除了種植糧食作物之外,還要種植蔬菜、瓜果、花卉等經濟作物,這種產業結構的調整對于農村水利工程提出了更高的需求,原先那種只滿足作物生長的水利工程已經不能適應當前農村新型經濟的發展了。還有就是,市場化在農村經濟中的作用越來越明顯,農民為了取得更好的市場效益,各自調整自家的產業結構,使得農村地區產業的發展缺乏統一規劃、統一調整、統一調度,這樣以來水利設施的配套建設就會面臨著諸多問題。
2.農村水產養殖業的發展對于水質有了更加嚴格的要求。
當前,我國許多農村地區利用之前的水利配套設施開展水產養殖業,水產業對于水源水質的標準要求更高了。水質如果不好,水源被污染,水產養殖業的發展將會遭受嚴重打擊,農民的利益就會受損。目前的農村地區的水質條件還不能為水產養殖業的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強農村水利水電工作,把握好重點,掌握好方向
農村水利工作要圍繞“一個目標”,即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穩定目標,利用“兩大優勢”,即水資源優勢和水務一體化優勢,確立“三個協調”,即安全、資源、環境協調發展,不斷完善“四個體系”,即防洪保安、水環境保護、水資源配置和農業灌溉安全體系,發揮“五個方面作用”,即提高產業層次、提高安全可靠性、提高景觀水平、提高水資源科學利用程度、提高人民生活質量。今后,農村水利建設的重點是防洪除澇、節水灌溉、河道清淤、圩區治理以及農村水污染防治、水資源保護,推廣有效益的技術項目,搞好技術示范工作。
1.增強水資源保護意識,加強對水資源的保護。
由于我國粗放農業發展歷史悠久,不少地區還在沿用之前的農業發展模式,沒有水資源的保護節約意識。要在農村地區普及水資源知識,加大水資源保護節約的宣傳力度,使得保護水資源、節約用水的思想深入人心,使得農村每家每戶都具有保護水資源的意識,大力倡導建立節約型社會。政府在制定農業發展的各項政策與規定時,要充分考慮到農村水資源的制約因素,逐漸轉變粗放農業時的管理思路,由之前的供給管理轉向需求管理與供給管理的有機結合,進而逐步實現需求管理。
2.積極推廣農業節水灌溉技術。
由于我國農業發展方式的轉型升級,農業產業結構的調整,必須大力積極推廣節水灌溉技術。推廣使用節水灌溉能夠促進我國農業的良好可持續發展,控制農業生產成本,減少農民支出,有利于保護節約農村地區的水資源,提高農業生產力,進而能促進農村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經濟結構的優化升級。因此必須把推廣節水灌溉放在農村水利工作的突出位置,加大節水灌溉知識的普及,大力建設節水灌溉配套設施,積極推廣滴灌、噴灌技術。
3.加大農村水環境治理力度。
近年來,由于農村地區化肥、農藥的大量使用,生活垃圾的亂推亂放,以及生活污水的任意排放,農村的水環境遭受了嚴重的污染,河流水質污染嚴重,嚴重影響了農民生產生活質量。再加上農村植被破壞嚴重,水土流失惡化了農村生態環境。因此必須加強水資源保護,加大水環境治理力度,倡導建立中國“美麗鄉村”,提高農民生產生活質量。
4.要加強農村水利服務隊伍的建設。
要加強農村水利站的管理工作,增強水利工作者的服務觀念,提高水利工作人員的服務質量與水平。鄉站人員事業經費應納入縣級財政預算計劃,并通過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再下撥到鄉站。要實現事企分開,精簡鄉站事業編制人員。鄉鎮水利站要向制定規劃、監督建設、經營管理轉變,加大水利技術示范和推廣力度,依靠科技進步提高農田水利建設和管理水平,盡快實現公益與經營相分離、綜合和專業相結合、科技和指導相協調,努力提高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
中陽樓街道辦事處地處孝義市東郊,農村耕地少,加之存在農村土地承包關系不穩定現象,農村經濟發展缺乏活力和動力,農業增收渠道較少,農民增收困難。為此,辦事處黨委想方設法調整農業產業結構,引導農民調整品種結構,建造塑料大棚,種植綠色蔬菜、無公害蔬菜,使有限的土地增加了經濟效益。
1.2農村財務管理規范化
辦事處14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產推行全覆蓋信息化管理。規范農村財務、健全制度,做好村級會計工作。每月組織村級會計人員學習會計業務知識,每季度財務公開一次。14個村組每村都有民主理財小組,基本做到農村集體財產管理制度化、規范化、信息化。
1.3加大水利設施建設力度
中陽樓街道辦事處如所地勢較低,排水設施不完善,每年夏天都有內澇發生,街道辦事處按照所轄區洪水重現期3年一遇的防洪標準,新建蓄洪池,總容量50×104m3,排水能力達10000t/h。有效防范突降暴雨對辦事處所轄區域的洪澇災害,并對補充地下水資源,保障農業灌溉和工業用水,優化區域生態環境,古城修復項目開發起到積極作用。每年夏季檢查護城河情況,提高防洪水平。
1.4加快新農村建設步伐
全街道14個村全部制定了新農村建設規劃,12個村進行了詳細的建筑設計規劃,分別為樓西小區、西關巨龍小區、東關小區、尚家莊小區、北關小區、新莊小區、橋南小區、橋北小區、鐵匠巷小區、樓東小區、八家莊小區,完善辦事處新農村建設。該項工作由中陽樓街道辦事處書記、主任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建成綠化達標、配套設施完善的城鎮化住宅小區。
1.5招商引資促發展
辦事處打造“核心商務區、文化旅游區、休閑娛樂區、公共服務區”四大強區,充分利用區域優勢、人才優勢和勞動優勢,發展農村經濟。
2制約中陽樓街道辦事處農村經濟發展的因素
2.1農村增收形勢不樂觀
由于農產品流通沒有形成一個統一的體系,“綠色通道”不暢通,價格低迷,農民從種植業中獲得的收入不多。生產分散,不利于形成生產規模和產品品牌。生產過程中對農藥依賴性很強,降低了農產品的質量與品質。
2.2農村經濟結構調整慢
經濟結構調整的方向不夠突出,品種結構和生產布局還沒有大的變化,農產品質量和效益提高不大。
2.3創新意識差
自力更生、開拓創新精神不強,經濟發展動力不足;一些干部群眾畏難情緒突出,遇到問題就退縮,缺乏發展和創新的激情,安于現狀,不思進取,得過且過。
3中陽樓街道辦事處農村經濟的發展建議
3.1提高服務水平
加強與項目建設單位的聯系和溝通,及時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確保項目按預期安全施工。進一步優化服務,努力構建“引進來、請進來、帶進來”的局面,強化服務意識,對已落實和有意向的企業推行“保姆式”服務,為投資者做好服務,為農民提供更多的工作機會。
3.2健全管理制度
提高農村集體經濟科學管理水平,健全管理制度,包括:①規范農村集體資金管理制度。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經營所得、社會捐贈資金、集體建設用地所得等資金及時入賬。②規范財務開支審批制度。③規范財務公開制度。每季度定期公開財務收支情況一次,一些重大財務活動應及時接受廣大村民監督。
二、農村經濟利益分化的現實圖景:基于江蘇和貴州的對比分析
在同質化程度較高的社會,國家權力體系對社會生活的影響是深遠而廣泛的,幾乎不存在獨立的個體,人們的行為大都以集體利益為出發點,集體行動成了個體行動的代名詞。因此,那時的個體大多數時候是國家權力體系的附庸,還不存在現代意義上的主體差異性和多元化。在文化多元主義日益明顯與經濟主體日益分化的當下,主體的差異性也隨之產生。利益主體的差異性預示著當代社會中各階層的利益分化比較明顯。在當代中國,這種利益分化發生在不同的社會結構層次如城鄉、地區、行業等之間,也發生在不同的所有制職工和階層之間。[5]尤其值得關注的是,近幾年農村的經濟利益分化問題越來越突出,但相關的定量研究卻屈指可數,主要可從農村階層分化的研究中窺知一二。對于農村階層分化的標準,學界的觀點主要有三種:一是以職業的差別作為衡量階層分化的主要依據。陸學藝指出:“改革開放以后,中國農民已經分化為八個職業不同、利益不同、要求和欲望不同的階層。”[6]這些階層包括:農業勞動者階層、農民工階層、雇工階層、農民知識分子階層、個體勞動者和個體工商戶階層、私營企業主階層、農村管理者階層。二是以收入的高低作為分層的主要標準,將不同收入的農民分為上、中、下三個階層。三是以社會資源的擁有情況來分層。這種類型的劃分以毛丹和任強為代表,他們認為,在中國農村,社會資源分層比職業分層更有包容性和適用性,這里的社會資源包括經濟資源、政治資源和人脈資源,但經濟資源是主要的資源。據此,他們將農村居民劃分為以下四類:上層(精英階層)、中上層(人階層)、中下層(普通村民)以及下層(弱勢群體)。[7]從上述分層依據不難看出,職業分層與收入分層有很大的關聯,職業分層甚至是以收入分層為基礎的,資源分層又以經濟資源為主。因此,就某種程度而言,劃分農民階層分化的主要依據還是收入水平和財富存量。收入水平是描述農民階層分化的重要指標,主要以農民的人均年收入為衡量標準。財富存量是反映農民財產積累情況的指標,財富存量包括動產、不動產及貨幣儲蓄。由于農村市場發育不成熟,農民的財富積累情況應主要以現金存款、住房情況和家庭耐用消費品來衡量。這其中,最易于測量的是農民經濟收入狀況和家庭耐用消費品擁有情況,因此,本文以這兩個指標作為農村經濟利益分化程度的主要依據。首先看農民的收入狀況。由于農民的收入難以直接測量和統計,為了讓農民的回答更接近真實數據,我們將農民的收入分為“農作物種植收入、養殖收入、打工收入、經商收入、政府補貼收入以及其他收入”6部分,農民的人均年收入等于上述6項收入之和與家庭戶籍人數的比值。調查顯示,貴州農民的人均年收入均值為5061元,江蘇農民的為20988.9元,初步統計,江蘇農民的人均年收入是貴州農民的4.1倍。而如果以4000元作為分檔依據,分別以“4000元以下、4001~8000元、8001~12000元、12001元以上”作為農民人均年收入為“低收入、中低收入、中高收入和高收入”的依據發現,江蘇和貴州農民的收入分化均比較明顯,但“低收入、中低收入、中高收入和高收入”農民的比例卻大相徑庭。其中,貴州“高收入、中高收入、中低收入和低收入”農民的比例呈典型的金字塔形,數量依次大幅度增加,低收入農民的比例分別是中低收入、中高收入、高收入農民的2.8、3.1和3.8倍。與之相反,江蘇“高收入、中高收入、中低收入和低收入”農民的比例則呈倒金字塔形,數量依次大幅度減少,高收入農民的比例分別是中高收入、中低收入、低收入農民的5.9、6.2、124.5倍。可見,無論是江蘇農民,還是貴州農民,農村農民的經濟利益分化均是比較明顯的。至于江蘇和貴州農民利益分化呈現不同特點的原因,地理位置、思想觀念、歷史傳統、收入來源等都是其主要的原因。當然,家庭勞動力的多少也是農村經濟利益分化的主要原因。這一點,訪談時多位農民和村干部均有提及。例如,調查時貴州GP鄉某工作人員提到:“形成農村貧富差距的主要原因是勞動力的多少、家庭勞動力的有無和強弱。一個家庭有四至五個勞動力,另一個家庭無勞動力或勞動力弱智,勞動力無或弱的家庭收入只能維持生活,甚至靠政府給的低保才能勉強維持基本生活,而四五個勞動力的家庭每人每月收入3000元,除開生活開支,一個家庭每月的存款可達萬元,兩到三年這個家庭就變化大了,兩層房屋有了,車子有了,衣著各種高檔的東西都有了,生活水平提高了,這就是形成貧富差距的原因。”收入來源和家庭勞動力多少確實有密切的關系,勞動力越多的家庭收入來源更多地以打工收入為主,勞動力越少的家庭收入來源主要以傳統種養殖為主。這一點,我們的問卷調查可以證實。如表3所示。江蘇農民家庭人均收入高且“高收入、中等收入和低收入”呈倒金字塔形的主要原因在于江蘇農民的主要收入來源是打工收入,其次是經商收入,二者合計占95.2%。而貴州農民的收入來源卻是收入較低的傳統種養殖收入,占45.4%,是江蘇農民的9.5倍;貴州以經商為主的農民比例僅有11.8%。再看農民的家庭耐用消費品擁有情況。本文調查假定如果家里有耐用消費品,就賦值為1,如果沒有就賦值為0,家庭耐用品的擁有程度就等于這16種家庭耐用品之和的均值,均值越接近1,家庭耐用品擁有程度越高。為此,應以0.25為分檔依據,家庭耐用消費品分為低擁有、中低擁有、中高擁有、高擁有四種類型。調查顯示,貴州農民以低擁有為主,比例高達65.4%,是江蘇農民的19.2倍,中低擁有、中高擁有、高擁有的農民比例依次遞減,其中高擁有的農民比例為0。與之相反,江蘇農民的上述比例則逐次遞增,高擁有的農民比例達46.6%,接近一半。仔細分析發現,貴州農民擁有最多的三件家庭耐用消費品分別是電話、電視和洗衣機,分別占92.5%、83.5%和64.7%,而擁有健身器材、空調、汽車、攝像機、照相機等奢侈耐用消費品的比例幾乎為0。江蘇農民電話、電視、洗衣機和電冰箱的擁有率幾乎為100%,電腦、熱水器和空調的擁有率均在80%以上,擁有率最低的是健身器材,比例為14.9%,對貴州農民零擁有的汽車、照相機和攝像機,江蘇農民擁有的比例則分別為36.8%、52.9%和19.5%。數據和調查均表明:第一,江蘇和貴州農村內部存在明顯的經濟利益分化。在村莊內部,農業勞動者階層往往處于利益金字塔的底部,他們以農業收入為主要收入來源,人數眾多;農民工階層處于金字塔的中間,他們是從農民中分化出來的,以長期或短期雇工的形式出現在城市,家庭收入也以此為主;村務管理者階層和自主經營者階層處于金字塔的塔尖,他們是農村的政治精英和經濟精英,是農民中的權力擁有者和財富集中者,他們人數雖少,卻壟斷著農村大部分政治、經濟、文化和人脈資源,這些資源的差異是農村利益分化的主要原因。第二,江蘇和貴州農民在家庭耐用消費品擁有程度上也存在較大的差距,此差距是不同地域之間農村經濟利益分化的進一步補充。
三、農村經濟利益分化對農民政治心理的影響
近年來,人們對農民政治心理變遷的研究日益增多。研究表明,在實行以來的當代社會,農民的政治人格由依附、封閉、單維走向獨立、自主、開放和多維,農民的政治態度由冷漠、情緒化走向理性,農民的政治意識由村民意識、臣民意識走向公民意識,農民的政治理念中有了自由、平等、競爭、權利、法治、效能等現代民主制度中的概念。[8]盡管如此,農民的迷信和政治懷舊心理,政治參與的功利心理、盲從心理、冷淡心理以及依賴家族和宗族的政治心理、反權威的逆反心理等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9]正因為如此,農民政治心理制約著我國現代民主政治生活,對我國基層民主政治在參政主體、參政形式、參政時間、參政組織原則和組織方式等方面帶來了廣泛而深遠的影響,這表明農民政治心理的變遷對民主政治進程的作用不可小視,發展基層民主政治必須將農民培育為具有責任意識的現代公民。囿于指標的限制,下面擬從三個方面分析農村經濟利益分化對農民政治心理的影響。
1.農村經濟利益分化對農民政治信任心理的影響
利益與農民對政府的信任密切相關。正如羅素•哈丁所言:“信任可簡單地界定為暗含的利益,即在信任關系中,你的利益暗含我的利益,因而我信任你意味著我期望你會為了我的利益行事”[10]。馬克•E.沃倫也曾指出:“當一個人信任時,他假定在信任者和被信任者之間存在共享的或共同的利益。”[10]4這里的意思很明了,共同的利益是締結雙方或多方信任關系的核心與關鍵。有調查表明,農村利益分化是形成農民政治信任階層分化的根本原因:“普通農民階層對政府和政治系統的價值判斷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其現實利益是否得到應有尊重,而農村精英階層對政府的信任感則表現得較為復雜:一方面由于受益于體制性權力,而對國家和政府產生信任和依賴;另一方面卻因為利益沖突,而對政府尤其是基層政府產生質疑和不安。”[11]這表明,利益分化是影響農民政府信任階層分化的主要因素。那么,作為經濟利益分化的主要衡量指標,農民的收入分化會對政府的整體信任心理產生什么影響呢?考慮到我們已在多篇文章中分析了農民政府信任的層級差異及其影響因素,此處就將政府信任作為一個整體概念來對待,即下述分析時選取的是“農民對政府的整體信任程度”的單項選擇題而非其它。為此,調查時,我們將農民對政府的信任分為“很不信任、不太信任、一般信任、比較信任和十分信任”五檔,并分別賦值“1~5”分。為了更有效地表達,對政府信任數據的處理策略是:將3分及其以下的界定為“低信任”,將3分以上的界定為“高信任”,具體結果如表5所示。從表5可知,整體而言,大部分農民對政府的整體信任處于高信任狀態,比例高達88.1%,是低信任農民的7.4倍。具體來說:第一,中高收入農民對政府的整體信任最高,高信任比例達94.9%;第二,農民的收入越高,對政府持高信任狀態的比例就越高。可見,農民的收入情況與農民對政府的信任基本呈正相關關系,即農民的收入狀況越高,對政府的信任程度就越高。為了進一步檢驗農民的收入與農民對政府的信任之間到底存在多大的關聯,以農民的家庭人均年收入為自變量,以處理后的農民對政府的整體信任情況為因變量,進行邏輯斯蒂回歸。結果顯示,盡管農民的收入情況與農民對政府的信任基本呈正相關關系,但這種相關并不具有統計學上的顯著性,因為他們之間的顯著性水平為0.218,大于0.05。盡管如此,從Exp(B)值即發生比可知,中低收入、中高收入、高收入農民對政府高信任的發生比分別是低收入農民的1.153、3.828和2.046倍,也就是說,高收入農民對高信任政府的發生比越高。
2.農村經濟利益分化對農民政治選舉心理的影響
選舉參與是農民政治參與的主要形式,根據參與的態度,可將其分為“積極參與和消極參與”;根據參與的心理,可將其分為“主動參與和被動參與”。一般而言,積極參與意味著主動參與,消極參與意味著被動參與。至于影響選舉參與的因素,利益則起著關鍵的作用。正如徐勇所言:“民主選舉背后有復雜的變數,其中,利益和體制最應引起重視”[12]。于建嶸也指出:“在因鄉村選舉而進行的利益博弈中,處于不同結構位置的國家利益、社區利益、個人利益及家庭利益,都可通過“習慣”來表達,進而影響甚至決定鄉村選舉的結果。”[13]可以說,“利益是村民參與選舉的決定性動機,利益關系影響著村民參加選舉的形態,利益相關度則決定著村民參加選舉的程度。”[14]正因為利益對農民的選舉參與如此重要,農村經濟利益分化對農民選舉參與就會產生一定的影響,此影響表現為:農民是積極參與選舉還是消極參與,是主動參與還是被動參與。為此,我們做了相應的調查。調查顯示,整體而言,農民參與村干部選舉時的心理都比較消極和被動,比例高達63%,是積極參與選舉農民總數的1.7倍,其中,中低收入農民積極參與選舉的比例最低,僅為19.1%,僅為高收入農民積極參與的44.5%。仔細分析發現,農民的收入分層對其積極選舉參與心理的影響并不呈正相關關系,而是呈“兩頭大、中間小”的啞鈴型結構,即低收入農民和高收入農民積極參與村干部選舉的比例最高,達40%以上。這說明,收入分化對農民選舉參與心理的影響是不穩定的,低收入和高收入農民積極參與的比例高于中間收入群體。
3.農村經濟利益分化對農民參與心理的影響
在經濟利益分化的政治時代,作為一種整合社會經濟利益的有效機制,參與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視。然而,由于政治制度化程度低,人們的參與熱情若不能得到及時釋放和有效滿足,必將大大增強其挫敗感,進而引發“參與危機”,誘發社會動蕩。[15]因此,通過量化的方法了解農村經濟利益分化對農民參與心理的影響,具有重要的意義。囿于調查內容和篇幅的限制,此處主要探討農民對公共事務的參與心理。農民參與公共事務的心理仍然有積極心理和消極心理之分。整體而言,農民是傾向于比較消極地參與公共事務的,百分比為56.3%,比積極參與的農民比例高12.6%。具體而言,農民的收入情況與其參與公共事務的心理是呈正比的,即農民的收入越高越傾向于積極參與公共事務,其中,高收入農民積極參與公共事務的比例分別比低收入農民、中低收入農民、中高收入農民高14%、24%、35.9%。這表明,農民的收入水平與其參與公共事務的程度呈正比。那么,農民的收入情況對其參與公共事務的心理到底有多大的影響呢?為此,進行了邏輯斯蒂回歸。結果顯示,農民的家庭收入與其對社會組織的參與情況在0.001的水平上呈顯著性;從NagelkerkeR2系數來看,農民的收入情況對其參與農村社會組織的影響達11.8%;從發生比即Exp(B)值可知,中低收入、中高收入、高收入農民積極參與農村社會組織的發生比分別是低收入農民的1.767、2.672和4.716倍(詳見表9)。也就是說,農民的收入情況是影響其參與公共事務的顯著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