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2-09 23:53:52
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0篇工程質量鑒定報告,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頂崗實習中存在的問題
1.頂崗實習建筑企業不夠穩定
建筑生產活動大多數為露天高空作業,施工現場危險性較大,而有些建筑企業的發展前景相當的好,再加上工程建設業務過于繁重,出于安全生產、管理、生產效率以及新設備和工藝技術保密等自身的利益來考慮,和學校之間的合作積極性并不是很高。盡管建筑施工企業愿意接收學生實習,由于實習時間較短,建筑施工企業一次性接收學生的數量有限,工作崗位分配不均,導致學生的管理較為分散,因此,學生對于實習計劃和實習內容也難以完成。
2.學生對頂崗實習認識不全面
在頂崗實習時期,學生同時扮演著兩種角色,一個是學生,另一個是員工。然而在校學習期間,學生已經習慣于學校老師、領導的管理方式,但是在企業實習中,由于施工企業對其要求過高、過嚴,導致學生在實習期間難以適應企業的管理模式。
3.實習指導老師管理比較困難
由于頂崗實習地點過于分散,一個班級的學生往往會分布在多個城市的幾十個企業當中,因此,給頂崗實習指導工作帶來一定的困難。對于建筑企業而言,由于一個施工工地所容納的學生數量有限,學生往往要被指派到多個施工工地頂崗實習;還有些學生是自己找到的頂崗實習單位,這樣就更加大了頂崗實習單位的分散度,同時也加大了實習指導老師的管理難度[3]。再加上校內的老師大多數都是教學骨干,教學任務繁重,沒有充足的時間用于管理頂崗實習學生,往往對學生的管理只能是巡回檢查、電話、QQ、微信、遠程或者大學城等網絡平臺進行指導。所以,不但消弱了學生實習效果,還加大了實習指導老師的管理難度。
4.頂崗實習效果考核難度大
頂崗實習效果考核是培養人才方案在實踐教學方面的具體化和規范化,具有很強的導向性,考核體系必須根據專業培養目標,專業實習標準科學制定,校內指導教師應積極的探索分散頂崗實習管理的規律,不斷的改革與創新實習管理工作的方式、內容和手段,引導學生朝著實習考核的目標努力,幫助學生提高自身的實踐能力和實習效果。但是,由于實習地點分散度高、實習持續時間過長、實習指導管理難以落實,導致對學生實習效果難以準確考核。通常是實習結束時由學生提交實習報告,再結合實習單位的實習鑒定給出學生的實習成績或者客觀的評價,但這種考核評價方式并不能準確的反應學生實習過程中狀況,技能水平是否提高也沒有得到更好的驗證。
頂崗實習的質量保證措施
1.建議政府加大支持力度,提高建筑企業參與合作的積極性
建議國家和地方各級政府以采取鼓勵性的優惠政策,如專項資金扶持、減免稅收等利好手段,支持高職院校的頂崗實習教學;由政府相關部門牽頭,整合社會資源,設立校企合作基金,一為彌補校企合作經費不足,二為激勵先進、典型校企合作單位,促進頂崗實習的良性循環,有力地推動職業教育校企合作由自發向自覺轉變。
2.主動出擊,多方合作,建立來源穩定的頂崗實習基地
學院通過毛遂自薦、依托建筑業協會、加強校友聯系、學生自己聯系實習單位等多渠道,與信譽良好的實習單位建立互動,保持良好的合作關系,在共同制訂人才培養方案、開發實習課程和任務驅動型教材、合作建設實驗室、人才交流培訓等方面加大校企深度融合,使學校與企業成為真正意義上的戰略合作伙伴,為學生的頂崗實習提供強有力的保障。
3.建設高水平的專兼結合實訓教師隊伍,保證頂崗實習的教學質量
保證一定數量的專業教師進入實習一線,為實習目標的實現奠定堅實的基礎;另一方面,從企業聘請理論水平和技術水平較高、 熱心人才培養工作的專家和技術能手作為兼職指導教師,具體負責指導學生在企業的頂崗實習,同時負責學生平時工作的考核。
4.實行雙向考核,三元素評價體系
(1)雙向考核制度。學生在頂崗實習期間接受學校和企業的雙重指導,校企雙方要加強對學生工作過程的控制和考核;在實習完成后,由實習企業和學校共同評定學生的實習成績。
(2)及時通報制度。對各實習點出現的各種積極和消極的事件進行及時整理收集,對涉事學生給予第一時間的表彰或處分,并及時通過實習單位聯絡員通報到所有實習點,發揮事件的模范效用或警示效用,引導各實習點的實習工作朝積極方向發展。
(3)實行學校評價、企業評價以及學生自我評價的三元素考核評價體系,盡可能做到公平、公正,并起到積極鼓勵優秀學生的目的。
第三條公路工程應按本辦法進行竣(交)工驗收,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四條公路工程驗收分為交工驗收和竣工驗收兩個階段。
交工驗收是檢查施工合同的執行情況,評價工程質量是否符合技術標準及設計要求,是否可以移交下一階段施工或是否滿足通車要求,對各參建單位工作進行初步評價。
竣工驗收是綜合評價工程建設成果,對工程質量、參建單位和建設項目進行綜合評價。
第五條公路工程竣(交)工驗收的依據是:
(一)批準的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批準的工程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及變更設計文件;
(三)批準的招標文件及合同文本;
(四)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批復、批示文件;
(五)交通部頒布的公路工程技術標準、規范、規程及國家有關部門的相關規定。
第六條交工驗收由項目法人負責。
竣工驗收由交通主管部門按項目管理權限負責。交通部負責國家、部重點公路工程項目中10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獨立特大型橋梁和特長隧道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其它公路工程建設項目,由省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確定的相應交通主管部門負責竣工驗收工作。
第七條公路工程竣(交)工驗收工作應當做到公正、真實和科學。
第二章交工驗收
第八條公路工程(合同段)進行交工驗收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已完成;
(二)施工單位按交通部制定的《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及相關規定的要求對工程質量自檢合格;
(三)監理工程師對工程質量的評定合格;
(四)質量監督機構按交通部規定的公路工程質量鑒定辦法對工程質量進行檢測(必要時可委托有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檢測任務),并出具檢測意見;
(五)竣工文件已按交通部規定的內容編制完成;
(六)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已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總結。
第九條公路工程各合同段符合交工驗收條件后,經監理工程師同意,由施工單位向項目法人提出申請,項目法人應及時組織對該合同段進行交工驗收。
第十條交工驗收的主要工作內容是:
(一)檢查合同執行情況;
(二)檢查施工自檢報告、施工總結報告及施工資料;
(三)檢查監理單位獨立抽檢資料、監理工作報告及質量評定資料;
(四)檢查工程實體,審查有關資料,包括主要產品質量的抽(檢)測報告;
(五)核查工程完工數量是否與批準的設計文件相符,是否與工程計量數量一致;
(六)對合同是否全面執行、工程質量是否合格作出結論,按交通主管部門規定的格式簽署合同段交工驗收證書;
(七)按交通部規定的辦法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工作進行初步評價。
第十一條項目法人負責組織公路工程各合同段的設計、監理、施工等單位參加交工驗收。擬交付使用的工程,應邀請運營、養護管理單位參加。參加驗收單位的主要職責是:
項目法人負責組織各合同段參建單位完成交工驗收工作的各項內容,總結合同執行過程中的經驗,對工程質量是否合格作出結論;
設計單位負責檢查已完成的工程是否與設計相符,是否滿足設計要求;
監理單位負責完成監理資料的匯總、整理,協助項目法人檢查施工單位的合同執行情況,核對工程數量,科學公正地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
施工單位負責提交竣工資料,完成交工驗收準備工作。
第十二條項目法人組織監理單位按《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要求對各合同段的工程質量進行評定。
監理單位根據獨立抽檢資料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當監理按規定完成的獨立抽檢資料不能滿足評定要求時,可以采用經監理確認的施工自檢資料。
項目法人根據對工程質量的檢查及平時掌握的情況,對監理單位所做的工程質量評定進行審定。
第十三條各合同段工程質量評分采用所含各單位工程質量評分的加權平均值。即:
工程各合同段交工驗收結束后,由項目法人對整個工程項目進行工程質量評定,工程質量評分采用各合同段工程質量評分的加權平均值。即:
工程質量等級評定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工程質量評分值大于等于75分的為合格,小于75分的為不合格。
第十四條公路工程各合同段驗收合格后,項目法人應按交通部規定的要求及時完成項目交工驗收報告,并向交通主管部門備案。國家、部重點公路工程項目中10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獨立特大型橋梁和特長隧道工程向省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備案,其它公路工程按省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的規定向相應的交通主管部門備案。
公路工程各合同段驗收合格后,質量監督機構應向交通主管部門提交項目的檢測報告。交通主管部門在15天內未對備案的項目交工驗收報告提出異議,項目法人可開放交通進入試運營期。試運營期不得超過3年。
第十五條交工驗收提出的工程質量缺陷等遺留問題,由施工單位限期完成。
第三章竣工驗收
第十六條公路工程進行竣工驗收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通車試運營2年后;
(二)交工驗收提出的工程質量缺陷等遺留問題已處理完畢,并經項目法人驗收合格;
(三)工程決算已按交通部規定的辦法編制完成,竣工決算已經審計,并經交通主管部門或其授權單位認定;
(四)竣工文件已按交通部規定的內容完成;
(五)對需進行檔案、環保等單項驗收的項目,已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
(六)各參建單位已按交通部規定的內容完成各自的工作報告;
(七)質量監督機構已按交通部規定的公路工程質量鑒定辦法對工程質量檢測鑒定合格,并形成工程質量鑒定報告。
第十七條公路工程符合竣工驗收條件后,項目法人應按照項目管理權限及時向交通主管部門申請驗收。交通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申請人遞交的材料進行審查,對于不符合竣工驗收條件的,應當及時退回并告知理由;對于符合驗收條件的,應自收到申請文件之日起3個月內組織竣工驗收。
第十八條竣工驗收的主要工作內容是:
(一)成立竣工驗收委員會;
(二)聽取項目法人、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工作報告;
(三)聽取質量監督機構的工作報告及工程質量鑒定報告;
(四)檢查工程實體質量、審查有關資料;
(五)按交通部規定的辦法對工程質量進行評分,并確定工程質量等級;
(六)按交通部規定的辦法對參建單位進行綜合評價;
(七)對建設項目進行綜合評價;
(八)形成并通過竣工驗收鑒定書。
第十九條竣工驗收委員會由交通主管部門、公路管理機構、質量監督機構、造價管理機構等單位代表組成。大中型項目及技術復雜工程,應邀請有關專家參加。國防公路應邀請軍隊代表參加。
項目法人、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接管養護等單位參加竣工驗收工作。
第二十條參加竣工驗收工作各方的主要職責是:
竣工驗收委員會負責對工程實體質量及建設情況進行全面檢查。按交通部規定的辦法對工程質量進行評分,對各參建單位進行綜合評價,對建設項目進行綜合評價,確定工程質量和建設項目等級,形成工程竣工驗收鑒定書。
項目法人負責提交項目執行報告及驗收所需資料,協助竣工驗收委員會開展工作;
設計單位負責提交設計工作報告,配合竣工驗收檢查工作;
監理單位負責提交監理工作報告,提供工程監理資料,配合竣工驗收檢查工作;
施工單位負責提交施工總結報告,提供各種資料,配合竣工驗收檢查工作。
第二十一條竣工驗收工程質量評分采取加權平均法計算,其中交工驗收工程質量得分權值為0.2,質量監督機構工程質量鑒定得分權值為0.6,竣工驗收委員會對工程質量評定得分權值為0.2。
工程質量評定得分大于等于90分為優良,小于90分且大于等于75分為合格,小于75分為不合格。
第二十二條竣工驗收委員會按交通部規定的辦法對參建單位的工作進行綜合評價。
評定得分大于等于90分且工程質量等級優良的為好,大于等于75分為中,小于75分為差。
第二十三條竣工驗收建設項目綜合評分采取加權平均法計算,其中竣工驗收工程質量得分權值為0.7,參建單位工作評價得分權值為0.3(項目法人占0.15,設計、施工、監理各占0.05)。
評定得分大于等于90分且工程質量等級優良的為優良,大于等于75分為合格,小于75分為不合格。
第二十四條負責組織竣工驗收的交通主管部門對通過驗收的建設項目按交通部規定的要求簽發《公路工程竣工驗收鑒定書》。
通過竣工驗收的工程,由質量監督機構依據竣工驗收結論,按照交通部規定的格式對各參建單位簽發工作綜合評價等級證書。
第四章罰則
第二十五條項目法人違反本辦法規定,對不具備交工驗收條件的公路工程組織交工驗收,交工驗收無效,由交通主管部門責令改正。
0引言
公路工程竣工質量鑒定工作能夠有效發現公路工程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察覺安全隱患,對公路工程建設質量有更加客觀的認識,從而有效保證工程的質量,更為有效地投入使用。可見,質量鑒定是非常必要的。
1公路工程竣工質量鑒定的主要目的和作用
公路工程服務的人群廣泛,荷載量非常大,對于車輛行駛安全有著非常重要的影響。也正因為如此,在其投入使用前,對于竣工的工程做必要的質量鑒定是非常有必要的。通過完善的竣工驗收工作,可以有效檢查工程的設計和工程質量合格與否,并可以及時有效地發現問題并及時加以處理和優化,從而讓公路工程可以更為有效地投入使用。同時,只有做好質量鑒定,認可工程合格并通過驗收,建設單位才能辦理固定資產交付使用手續,有效保證公路工程項目及時投入生產和應用,更為有效地發揮投資效益。另外,通過質量鑒定工作,實現工程的竣工驗收,建設單位才能夠更為有效地總結建設項目的不足和經驗,然后可以對各個參與建設的單位做客觀的考核和評定,總結經驗教訓,為進一步的工作改進提供必要的支持。由此可見,公路工程竣工質量鑒定是非常有必要的,需要給予足夠的重視。
2公路工程項目竣工鑒定的工作內容
對于已經竣工的公路工程,且已經納入到質量鑒定計劃中,此時,相應的質監機構要做好鑒定方案,然后指派工作人員完成相應的審核工作,成立相應的質量鑒定小組進行現場鑒定,鑒定的內容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2.1查閱相應的工程項目資料
要對公路工程的相關項目資料進行嚴格查閱,對于工程質量的督查報告、監督抽樣資料、觀測資料、交工遺留問題以及試運行期間的問題和處理的情況等資料進行全面查閱,并對專項論證的相關資料進行嚴格查閱,全面了解工程竣工情況。
2.2現場嚴格審查交工遺留問題
工作人員要嚴格審查交工遺留問題,并要現場親自查看,對于公路工程試運行期間存在的問題以及相應的處理效果進行現場評測和檢驗,對于專項論證的相應問題進行現場了解,客觀鑒定公路工程的施工質量。
2.3對建設單位驗收情況進行鑒定
在對公路工程進行質量鑒定時,要深入了解建設單位或者管理單位有沒有盡到應盡對驗收義務,對于公路工程竣工需要了解的路基工程沉降情況、裂縫情況、病害情況、鋼筋外露情況、基礎沉降情況以及其他影響公路工程耐久性和安全性等問題是否做了相應的檢驗和驗收,對于有隧道工程的公路工程,是否對其存在空洞、滲水、開裂沉降等問題進行了客觀調研。并在此基礎上,結合核查的情況,對觀察、論證及處治措施進行確認,并針對性地補充觀測和論證的內容。
2.4進一步明確抽查項目
在公路工程現場進行質量鑒定的過程中,要立足工程客觀情況,進一步明確抽查的項目,以此來更為有效地提升鑒定的有效性。要根據公路工程的客觀情況,分析工程中有必要再進行抽查的環節,如抽查公路工程的護欄立柱埋入深度是否合理,分析公路路面施工厚度是否符合客觀要求,抽查是否存在公路砼裂縫、墩臺沉降以及鋼筋銹蝕等問題。然后根據需要同檢測機構進行溝通交流,做必要的檢測工作。
3公路工程竣工質量鑒定工作實施
3.1強化對公路工程的實體檢測鑒定
要積極同質監機構展開溝通,開展相應的公路工程實體檢測工作,嚴格按照相應的操作規范和規程進行必要的檢測工作,客觀獲得相應的檢測數據,為相應的工作提供支持。檢測所得數據需要進行必要的整理和分析,出具相應的檢測報告,有效列明相應的檢測指標數據,并且對分析過程進行相應的標明,并進行備案。在檢測過程中,如果發現相應的檢測數據異常問題時,或者存在影響公路工程正常運行的質量問題時,應該及時報告質監機構,并提出相應的解決對策。
3.2強化對公路工程的外觀審查鑒定
強化對公路工程的外觀檢查,針對公路工程試運行期間的養護、外觀檢查資料以及路段和結構物情況等進行全面檢查,對于公路工程的外觀質量進行必要的記錄,并嚴格按照相應的標準來對公路工程外觀質量進行評定。在檢查過程中,檢測人員要根據檢測的數據異常情況對相應的工程部位進行質量核查,記錄核查結果,對于實測指標數值有非常大的情況或者超標嚴重的工程部位,要組織專家會同設計單位共同做專項論證,同時對交工驗收遺留的問題的處理情況進行復核。
3.3強化對公路工程的內業資料審查鑒定
針對公路工程的具體情況,質監機構對于設計和建設單位的內業資料進行專項審查,審查可以通過抽查的方式展開,特別要對公路工程各個合同段施工情況以及監理單位的關鍵工序和指標進行嚴格審查鑒定。然后填寫相應的內業資料審查表。在審查過程中,如果存在問題,應該客觀加以記錄,表述一定要客觀準確,對于存在扣分的情況,要加以解釋和說明,并簽認。
3.4強化對公路工程質量評定資料的審定
所以,根據以上論述,對于一個機構僅僅具有計量認證資質是不夠的,不易保證建筑工程質量司法鑒定的科學性和公平性。而目前相關法律對于工程質量司法鑒定的資質問題還缺少明確的規定,希望以后在進行司法鑒定相關立法工作中能從建筑工程質量司法鑒定的特殊性上對此予以考慮。也鑒于此,同行在接受委托時應注意是否具有委托要求的資質,避免因資質問題而導致報告不被采信。
二、建筑工程質量司法鑒定委托
我們知道《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二章司法鑒定的委托與受理有以下規定:第十四條“司法鑒定機構收到委托,應當向委托的的鑒定事項進行審查,對屬于本機構司法鑒定業務范圍,委托鑒定事項的用途及鑒定要求合法,提供的鑒定材料真實、完整、充分的鑒定委托,應當予以受理。對提供的鑒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的,司法鑒定可以要求委托人補充;委托人補充齊全的,可以受理。”第十七條“司法鑒定機構決定受理鑒定委托的,應當與委托人協商一致的基礎鑒定司法鑒定協議書。司法鑒定鑒定協議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1)委托人和司法鑒定機構的基本情況;(2)委托鑒定的事項及用途;(3)委托鑒定的要求;(4)委托鑒定事項涉及到的案件的簡要情況;(5)委托人提供的鑒定材料的目錄和數量;(6)鑒定過程中雙方的權利、義務;(7)鑒定費用及收取方式;(8)其他需要載明的事項。這兩條對司法鑒定的委托與受理做了明確規定,尤其是規定了司法鑒定協議書應具備的內容。而在實踐中,訴訟階段的鑒定委托通常都是由法院統一對外委托,出具委托書,法院不會與司法鑒定機構簽訂鑒定協議。在鑒定委托書上,法院一般也表達得比較籠統,經常是“對某某工程進行建筑工程質量鑒定”。委托鑒定事項的不明確會導致實際的建筑工程質量鑒定內容與委托方的想法不一致,影響案件審理效率。
舉例來說,筆者曾經接到一份委托:對某冷庫的建筑工程質量進行鑒定。寥寥幾字,表達十分簡單。那么從字面意思來分析,本次鑒定可能至少存在以下兩種可能:一是對該樓主體結構的重要參數進行檢測并用設計圖紙的相關參數進行判定,這包括構件的鋼筋分布、截面尺寸和混凝土強度等,檢測對象涉及到主體結構;二是對該樓進行結構安全性鑒定和使用性鑒定,檢測對象涉及到主體結構和圍護結構,兩者的工作量和所需要的鑒定費用相差較大。筆者通過委托方(法院)提供的卷宗,經過與鑒定申請方進行深入溝通后,了解到:鑒定申請方僅懷疑柱、梁、板的鋼筋配置不符合設計要求。因此,經過溝通統一后,委托鑒定事項就應明確為:對柱、梁、板的鋼筋分布進行檢測,并判定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抽樣數量依據《建筑結構檢測技術標準》(GB50344)。
為了確保報告結論的嚴謹,避免日后因委托鑒定事項不明確而產生糾紛,因此筆者請法院重新發函對此事予以明確,然后才開展檢測鑒定工作。所以在委托時就明確委托事項,做到有的放矢,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避免不必要的糾紛與矛盾。
三、建筑工程質量司法鑒定方法和規范的選用
由于原被告雙方對建筑工程質量鑒定的不熟悉等原因,在委托書(也包括當事人的鑒定申請)中關于所檢測參數和鑒定結論對應的檢測方法和檢測規范往往不明確。《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二十二條規定,“司法鑒定人進行鑒定,應當依下列順序遵守合采用該專業領域的技術標準和技術規范:(1)國家標準和技術規范;(2)司法鑒定主管部門、司法鑒定行業組織或者相關部門制定的行業標準合技術規范;(3)該專業領域多數專家認可的技術標準合技術規范。不具備前款規定的技術標準合技術規范的,可以采用所屬司法鑒定機構制定的有關技術規范。”這只是個原則性的規定,具體到鑒定實踐中就會產生一些問題。筆者從自身的工作實踐中,舉2個例子;
例1:建筑工程質量檢測類。某司法鑒定協議書的委托鑒定事項為:對某混凝土柱的混凝土抗壓強度進行檢測。若司法鑒定協議書對具體的檢測方法和檢測規范未有明確約定,會出現以下幾個可能情況:(1)采用回彈法檢測該柱的混凝土抗壓強度,依據《回彈法檢測混凝土的抗壓強度技術規程》(JGJ/T23-2011)。(2)采用超聲回彈綜合法檢測該柱的混凝土抗壓強度,依據《超聲回彈綜合法檢測混凝土抗壓強度技術規程》(CECS02:2005)。(3)采用鉆芯法檢測該柱的混凝土抗壓強度,依據《鉆芯法檢測混凝土強度技術規程》(CECS03:2007)。采用以上3種檢測方法,很可能會有3種不同的檢測結果,這對最后的司法鑒定結論會有決定性的影響,甚至會出現截然相反的結論,所以司法鑒定人采用何種方法、規范進行檢測鑒定,應該根據實際情況,仔細斟酌,并與委托方進行良好溝通,以確保結論的公正與客觀。
例2:建筑工程質量鑒定類。某司法鑒定協議書的委托鑒定事項為:對回遷樓進行工程結構鑒定。同樣司法鑒定協議書可能會出現這樣的問題:第一,選用什么規范?回遷樓建筑工程質量鑒定可以采用《民用建筑可靠性鑒定標準》(GB50292-1999),也可以采用《危險房屋鑒定標準》(2000-03),采用不同的規范會有不同的司法鑒定結論,違背實際條件地采用《危險房屋鑒定標準》(2000-03)則可能激化加劇原被告矛盾。所以委托方需要和司法鑒定機構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良好的溝通,明確所采用的檢測方法和所依據的檢測規范。第二,選用哪個規范版本?舊回遷樓建筑工程質量鑒定是采用新版的《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50011-2010),還是采用老版的《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J11-89)?顯然選用前個規范,抗震構造措施不能滿足規范要求,而選用后一個規范,抗震構造措施能夠滿足規范要求。若從雙方關心目前回遷樓結構是否安全的角度,筆者認為宜選用現行規范。同樣,為了避免以后由于鑒定結論而產生不利影響的一方對采用的規范有異議,以上這些問題需要在司法鑒定協議書與委托方溝通后進行明確。
因此,在關于建筑工程質量檢測和鑒定的司法鑒定中,對選用的標準和規范一定要慎重。
引言:“百年大計,質量第一”。建筑業作為國民經濟的支柱性產業,它的發展與壯大直接影響到國民經濟的發展速度。建筑結構檢測鑒定是建筑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但是,長期以來并沒有引起人們的足夠重視,工程質量事故屢屢發生。我國加入WTO后,人們對結構鑒定意識的不斷提高,建筑工程結構檢測工作逐步被人們所重視。建筑物診治需要運用到檢測鑒定技術,是一個技術難度大、決策過程復雜的系統工程,集材料科學、物理科學、工程力學、結構工程學、施工技術等多學科于一體。和老中醫看病一樣,結構醫生對建筑物進行檢測鑒定的過程也可以分為“望、聞、問、切、診”五個步驟。
1.建筑結構檢測鑒定行業現狀
建筑結構鑒定檢測行業的發展與改革開放有直接關系,近三十年來,建筑結構檢測鑒定行業規模由小到大,工作類型由單一到綜合,檢測鑒定市場化概念已經形成,從只能檢驗砂石、水泥、磚瓦、鋼材發展到市政工程材料、地基基礎檢測、主體結構檢測、幕墻檢測、鋼結構檢測、建筑工程結構可靠性檢測鑒定、建筑節能檢測、室內環境檢測、建筑智能檢測。建筑企業試驗室屬于第一方試驗室,即企業為了保證自身承包的工程質量而設立的試驗室,由于其自身性質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他們的發展,使其在經濟實力、檢測能力、規模和技術力量等環節處于劣勢,在檢測鑒定市場所占分額很小。但是這種情況正在改變, 企業的試驗室正在逐步分離出來, 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檢測鑒定機構。但是長期處在政策保護下,相比其他檢測鑒定單位效率低下,技術水平不高,服務意識差,自身競爭能力差。這種情況是我們國家特有的, 各級監督機構設立的建筑結構檢測鑒定機構還或多或少的在代替政府,行使一部分政府職能,例如區域性質的產品認證,抽檢、建筑主體結構驗收鑒定、新產品推廣應用等.相信這種狀態還會持續下去。
2.建筑結構檢測鑒定行業困境
2.1檢測鑒定工作是受政策影響程度很高的行業。它的產生和發展都是政策導向的結果,首先面對的就是政策風險問題。我國的檢測鑒定的標準、規范的制定和執行與國際接軌程度不高,目前使用的檢測標準與國際標準相差很遠,隨著我國入世,各種標準都面臨更新和接軌問題。在這種標準的演變中,原有的設備、技術力量、運作方法都會進行較大的變動。檢測鑒定行業必須面對來自以上政策的變動帶來的風險。
2.2從行業形成到發展到今天,檢測鑒定機構中都是作為建筑行業的附屬部分出現,還沒有真正形成獨立運作的管理體系。但是隨著入世的沖擊,檢測鑒定機構按國際通用要求管理模式的經驗十分缺乏。因此整個行業正面臨著行業升級轉型的階段。
2.3檢測鑒定市場十分混亂。雖然建筑結構檢測鑒定行業有法可依,但是由于國家對建筑工程質量檢測行業的全面開放,以及建筑結構檢測鑒定的市場化,導致建筑工程現場檢測市場更加混亂。雖然建筑結構檢測鑒定的委托方雖然已明確為主要負責單位,但還是有相當一部分仍然是施工單位為委托方,在共同利益的驅動下,施工方和檢測鑒定方之間難免有著更多的“貓膩”,為工程質量留下了諸多隱患。
2.4結構檢測鑒定責任追究制度不健全。從目前情況來看,檢測鑒定市場不管是否已經推向中介市場,建設部和各地建設主管部門都出臺了各種文件和措施,規范質量檢測鑒定行為,明確檢測鑒定機構應當對檢測數據承擔法律責任,以保證建筑結構檢測鑒定的科學性和公正性。但效果并不理想,工程質量問題的出現,人們一般只追究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的責任,而檢測鑒定單位的責任并沒有引起重視。
3.解決問題的對策及建議
3.1檢測鑒定機構強化單位的內部管理
建筑結構檢測鑒定機構須建立現代的企業管理觀念,借鑒國內外先進企業的管理手段促進檢測鑒定機構健康快速發展。鼓勵檢測鑒定單位加大進行實驗室資質認定/計量認證及國家實驗室認可工作,同時建立健全的檢測鑒定的管理體系。保證每項檢測鑒定管理工作落實到實處檢測工作的每個環節。
3.2密切配合工程建設的各相關單位,嚴格執行建筑結構鑒定見證取樣送檢制度工程質量好差要靠數據說話,檢測鑒定機構對工程質量負有重要的責任和義務。檢測鑒定機構要增強檢測工作的使命感和責任感,強化工程質量意識和監控質量為主意識,積極主動參與工程建設的全過程,配合建設、監理、施工、監督等各方面,從工程建設的每個環節上,把住質量關,真正發揮檢測鑒定工作對工程質量的控制和保證作用;并落實到實處,具體做到在建設單位或工程監理單位的見證人員的見證下,施工單位以及現場試驗人員對建設工程中涉及結構安全現場取樣,并封閉送至法定的建筑結構檢測機構進行鑒定。
3.3明確建筑結構檢測鑒定單位的法律責任
建筑結構檢測鑒定市場要改變現狀,首先需要政府主管部門明確檢測鑒定單位在建設工程中承擔的法律責任,近年來,建設部和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陸續出臺相關文件及措施來規范質量檢測的行為,并明確檢測機構雖然不是質量行為責任主體,但是工程建設的重要參與方,必須進行相應監管,工程質量檢測鑒定機構應當按照國家規范和標準進行檢測鑒定,并對出具的檢測報告負責。再次,建設單位委托建筑工程質量檢測單位,應保證其合理收費,從而確保工程檢測單位能夠為工程的質量負責,杜絕出具虛假報告的現象。
3.4提高檢測鑒定意識,降低政策風險
我國建筑工程結構檢測鑒定行業缺乏的是通過質量體系的運作以保證檢測鑒定權威性及公正性。所以需要加強政策上的引導,加大推行建筑結構檢測鑒定行業類的標準和規范,追求與國際高水平接軌。部分采用國外先進標準,引進國外先進的儀器設備,投入建設和開發國內檢測儀器設備,并且加強檢測鑒定人員的技術學習和技術素質。通過不斷學習借鑒國外先進技術,大力推廣先進理念,力求盡快縮短與國際同行的差距,提高自身水平和能力,降低我們建筑工程結構檢測行業在政策變動帶來不可預見的風險。
5.結語
總之,建筑結構檢測鑒定行業面對的不僅僅是也業內日益激烈的競爭,更應清醒的認識到來自國外同行的競爭。建筑結構檢測鑒定作為建設工程上一個重要的主體,在為建設工程建設提供一個重要的科學依據的同時,應該承擔起它所應承擔的重大責任,為建設工程材料的質量負全部責任,保證建設工程長期有效使用。檢測鑒定行業應該積極應對入世的困難,樹立起全面質量意識、借鑒現代企業管理經驗、強化服務和人才意識,我國的檢測行業才能適應將來的國際競爭,才能保證行業的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安全鑒定工作可視工程驗收工作的需要,劃分為蓄水安全鑒定、竣工安全鑒定和專項安全鑒定。工程安全鑒定的工作重點是,依據國家(行業)規程規范、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初步設計)和專題報告、合同文件規定的質量和安全標準,檢查設計、施工等方面是否存在影響工程安全的問題,提出工程安全評價意見;對雖然符合上述規程規范、設計文件、標準但權威專家認為存在工程安全問題的,也應對其進行分析和作出評價。安全鑒定工作的范圍一般是以大壩為重點的整個樞紐工程,蓄水安全鑒定工作一般以土建工程為主,不含機電工程,但要包括金屬結構工程。
2三峽工程安全鑒定工作的特點
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在委托國家電力公司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對三峽樞紐工程進行安全鑒定的通知中指出,為了確保三峽樞紐工程安全,蓄水前要進行樞紐工程安全鑒定;并又指出,這是一項責任重大而又光榮的任務。鑒于三峽工程前期勘測設計、立項論證和建設工期較長,工程涉及綜合利用各部門較多,各方對三峽工程技術問題的意見也頗多,因此,三峽工程安全鑒定工作既有與其他工程相似之處,更有其許多不同于其他工程的特點。
2.1三峽工程規模巨大,工程安全要求高
三峽工程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水利水電工程,三峽工程的安全不僅與上下游億萬人民的生命財產緊密相關,也涉及到工程巨大的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能否得到充分的發揮,國家的投資能否及時得到應有的回報;顯而易見,三峽工程的安全是全國人民所關注的,并在世界上也具有重大影響。因此,三峽工程必須建設好,三峽工程的安全鑒定工作也同樣要高質量地完成好。
2.2安全鑒定工作量大,持續時間長
按照三峽工程建設進度和驗收工作大綱的安排,安全鑒定工作配合2003年6月水庫蓄水至135m水位的總進度進行;安全鑒定工作相應分為上游基坑進水前、下游基坑進水前、船閘下游引航道進水前、三期明渠截流前、水庫蓄水至135m水位及船閘通航等5個階段。安全鑒定從工作大綱編制至最終提出蓄水安全鑒定報告,將歷時1年半至2年,其中還將配合工程階段驗收,另需提交4份階段書面安全鑒定意見。
要做好三峽工程安全鑒定工作,必須首先熟悉建設前期的大量資料,充分了解三峽工程的技術背景、關鍵技術所在,才能對照建設過程中的現狀作出符合實際的評價。同樣,在施工中,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及制作安裝單位的技術資料也是十分豐富的,多年來,積累的施工期監測資料更是堆積如山,安全鑒定工作主要通過了解資料,結合現場檢查來掌握影響工程安全的主要技術問題和質量問題。由于三峽工程正在緊張而有序的施工中,工程面貌日新月異,安全鑒定工作也必須密切跟蹤施工進度,隨時掌握工程的建設形象面貌。
2.3工程綜合利用涉及行業及有關專業部門多
三峽工程具有防洪、發電、航運等巨大的綜合效益,涉及的行業和專業多,安全鑒定工作中必須兼顧各方面的特點,了解各行業在三峽工程運行中的作用,掌握三峽工程建設中有關專業的要求,以便在三峽水庫蓄水后,確保涉及各行業、各專業的建筑物均能安全運行,并發揮其設計的效益。
2.4安全鑒定工作的依據和工作原則
全鑒定工作的依據包括國家經貿委、原電力工業部、水利部等批準和的關于水利水電工程安全鑒定的有關規定以及國家和行業的有關技術規程規范;三峽工程建設管理體制的特點;國務院三峽建設委員會批準的《長江三峽水利樞紐工程階段驗收工作大綱》,國家及其有關部門關于長江三峽工程建設的有關法規和規定,國家及行業主管部門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單項技術設計及有關專題報告等審查意見,工程建設中有關的合同文件及設計文件,中國長江三峽工程開發總公司的有關標準、文件和規定以及設計、監理、施工和建設單位為蓄水安全鑒定編寫的自檢報告。
為了滿足三峽工程國家驗收的需要,并結合三峽工程建設的實際情況,三峽工程安全鑒定工作遵循以下主要原則:
①在安全鑒定工作中,堅持實事求是、突出重點、分階段實施,以確保工作質量;
②對于已經在大江截流前國家驗收的一期工程項目,不再重復進行鑒定工作;國家和行業主管部門已批準的審查結論可作為安全鑒定的主要依據;
③接受國務院三峽工程質量檢查專家組對安全鑒定工作的指導,國務院三峽工程質量檢查專家組歷次檢查結論作為安全鑒定工作的重要依據;
④從尊重歷史出發,對建筑物結構安全的評價,原則上以原設計采用的規程規范為主,對有重大爭議或涉及的規程規范對安全度規定已有重大變化的局部建筑物經慎重研究后,也可采用新規范進行復核。
3三峽工程安全鑒定的工作范圍和主要內容
經與中國三峽總公司分析研究,三峽工程安全鑒定工作以涉及工程安全的部位為重點。安全鑒定的工作范圍為:
二期工程大壩(左岸非溢流壩1號壩段至縱向圍堰壩段)土建及金屬結構工程,左岸電站廠房土建及金屬結構工程,升船機上閘首土建及金屬結構工程,永久船閘土建及金屬結構工程,茅坪溪防護大壩,茅坪溪泄水建筑物土建工程,臨時船閘上閘首封堵土建工程,右岸地下電站進水口預建工程及金屬結構工程,右岸縱向圍堰上游堰內段,三期碾壓混凝土圍堰工程,安全監測工程,大壩上游廟河以下近壩區庫岸邊坡。
安全鑒定工作的主要內容是對下列項目進行評價:
①工程等級、防洪、抗震等設計標準;②延長后水文系列的徑流、洪水計算成果;③水庫蓄水方案及初期度汛設計方案;④樞紐主要工程地質問題及施工地質條件;⑤各水工建筑物的水力設計和結構設計;⑥三期度汛泄洪及其下游防沖保護設計;⑦金屬結構工程的設計、制作和安裝質量;⑧各建筑物邊坡加固、地基處理及防滲排水設計;⑨開挖、混凝土澆筑、土石壩填筑、錨噴支護和灌漿、滲流控制等的施工質量;⑩各建筑物安全監測設計、施工和施工期監測成果;11設計與施工方案中重大變更的理由和影響;12工程質量事故和重大質量缺陷的處理過程和結果;13工程建設和施工質量管理狀況。
4三峽工程安全鑒定工作的具體工作方式
國家電力公司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組成三峽工程安全鑒定組開展工作。安全鑒定組由領導小組及專家組組成,安全鑒定組下設辦公室;安全鑒定組由總院及國內著名水利水電和水運專家組成;還邀請國內同行中有經驗的權威專家組成顧問組,對安全鑒定工作和重大技術問題進行指導。安全鑒定專家組獨立地開展工作,在查閱資料、查勘現場、與建設有關各方充分交換意見的基礎上,經過分析、討論和研究,提出安全鑒定報告,并對報告的結論負責。
為了便于開展工作,安全鑒定專家組分為工程防洪組、地質組、水工組、船閘(土建)組、施工組、安全監測組和金屬結構組共7個專業組。安全鑒定報告將在綜合以上7個專業組工作成果的基礎上,按照建筑物分部位進行工程安全評價,最終將對整個二期工程是否具備驗收條件和蓄水后(水位135m)的安全性作出鑒定結論。
5安全鑒定工作過程中的幾點體會
(1)安全鑒定工作是階段驗收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
配合三峽工程上游基坑進水前和下游基坑進水前的驗收工作,安全鑒定也相應完成了第一和第二兩個階段的工作,目前,正在進行船閘下游引航道進水前的安全鑒定工作。在中國長江三峽工程開發總公司領導、驗收辦以及各部門的大力支持下,在有關設計、監理、施工單位的大力配合下,安全鑒定工作的進展是順利的。在安全鑒定的每一個階段,針對工程中出現的技術問題和質量問題,安全鑒定專家組與有關人員都進行了深入的討論,分析利弊,統一看法,研究措施;中國三峽總公司對安全鑒定專家組在安全鑒定意見中提出的建議十分重視,及時組織各參建單位研究對策,把工程中的問題盡量解決在驗收工作之前。
(2)安全鑒定工作離不開三峽工程的各個參建單位
安全鑒定工作的每個階段雖然投入了較多人力和物力,但畢竟三峽工程規模大、持續時間長、工程資料極為豐富,安全鑒定專家組不可能在較短時間內把所有問題都清理一遍,因此,除了要求各參建單位寫好自檢報告外,在鑒定工作過程中,必須積極依靠各參建單位。首先要虛心向各參建單位學習,仔細查閱各參建單位提供的資料,工作過程與他們開展討論,尤其在各專業安全鑒定意見初稿完成后,要充分聽取他們的意見,盡可能統一看法,商討對存在問題的處理措施,以便最終達到提高三峽工程及其驗收工作質量的共同目的。
(3)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克服困難,搞好安全鑒定工作
中圖分類號:F272.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Abstract: long-term project, quality first, there is no quality there is no benefit. In this paper, the quality of building construction and defects liability determined to explore.
Key words :contract; management; constraints; changes
一、引 言
社會投資項目預留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的,發、承包雙方應在施工合同中約定爭議的處理程序以及保修期內出現施工質量缺陷的索賠方式。保證金存入第三方金融機構托管,并簽訂工程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托管協議書。公建項目按工程價款總額的1%交納保證金,住宅項目按工程價款總額3%交納保證金。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資項目,保證金的管理應按國庫集中支付的有關規定執行。其他政府投資項目,保證金可以預留在財政部門或發包方,也可以由合同約定的第三方金融機構托管。缺陷責任期內,如發包方被撤銷,保證金由當地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監督管理。
二、缺陷責任與認定
缺陷是指建設工程施工質量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設計文件、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及承包合同的約定。質量監督機構存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時應對保證金落實情況審核,審核受委托銀行出具的建筑工程質量保證金預留單,若未按規定繳納工程質量保證金不予備案。建筑工程未通過竣工驗收,嚴禁發包方擅自使用,否則承擔使用后的相應責任。各地質量監管部門發現未驗收擅自使用的工程,應及時下達停止使用通知書,
1、工程質量缺陷。工程發生質量缺陷需要進行質量鑒定的,首先由發包方委托具備資質的鑒定機構或聘請專家提出鑒定報告,承擔鑒定費用。依據鑒定報告,發包方迫索責任單位經濟賠償。對于實行工程分包的建設工程,由于分包單位原因造成的缺陷,屬施工總承包單位分包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先行承擔鑒定費用及維修責任,并負責向分包單位追償,屬建設單位原因造成的質量缺陷,由建設單位承擔鑒定及維修費用。
由其他原因造成的缺陷,發包方負責組織維修,承包方不承掃費用,且發包方不得從保證金中扣除費用。不屬質量缺陷范疇的質量問題,由責任方承擔維修義務,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支付。
2、保修范圍的質量缺陷。屬于保修范圍的質量問題時,建設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的義務,并對造成的損失首先承擔賠償責任。缺陷責任按合同約定解決,糾紛由發包方和承包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交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
3、發包方和承包方皆不履行保修義務質量缺陷。如發包方和承包方皆不履行保修義務或不具備履行保修義務的能力或條件,由該項目產權人或產權相關人申請維修。有物業管理單位的項目由該項目的業主委員會申請維修,經質量監督機構在相關媒體上公告后,由業主委員會或物業管理單位確定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維修,并書面告知發包方和承包方。維修項目經驗收合格后,質量監督機構向受委托第三方金融機構出具《建筑工程維修費用支付單,受委托第三方金融機構接到該支付單后從保證金中支付維修費用。
三、保證金的使用與返還
保證金僅用于支付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的缺陷而進行維修的費用,任何人不得挪用、滯留。
質量監督機構負責工程保證金到期返還管理。承攬房屋建筑工程項目的企業保證金般為竣工驗收備案之日起滿二十四個月后一次性返清本息。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滿二十四個月后,承包方向發包方提出保證金返還書面申請,同時抄報合同備案及質量監督機構,發包方在接到承包方返還書面申請,應及時會同承包人按施工合同的約定進行核實辦理。辦理返還質量保證金具體程序原則
發包方對工程質量無異議,發包方應在建筑工程質量保證金返還中請單上簽署同意意見后報質量監督機構,質量監督機構在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及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門戶網站上公示無異議后,向受委托第三方金融機構出具的建筑工程質量保證金返還通知單,受委托第三方金融機構應將保證金本息返還給承包方。
保證金按發、承包方旌工合同中約定返還,如有異議,發包方需提出異議理由,由發包方和承包方協商解決,協商時間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事先約定,協商不成的,可提交當地質量監督機構仲裁,仍有異議可向上級質量監督機構申請組織專家或檢測機構鑒定,或依法向人民法院。
發包方在接到承包方返還保證金書面申請后不予答復,經書面催告后仍不予答復,視同認可承包方的返還保證金申請,承包方直接向質量監督機構提交建筑工程質量保證金返還申請,質量監督機構按發包方同意程序原則,辦理質量保證金返還事直。
四、總包和分包的建設工程質量缺陷
1 建筑工程質量驗收程序和組織
(1)檢驗批及分項工程應由監理工程師(建沒單位項目技術責人)組織施工單位項目專業質量(技術)負責人等進行驗收。
檢驗批和分項工程是建筑工程質量的基礎,因此,所有檢驗批和分項工程均應由監理工程師或建設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驗收。驗收前,施工單位先填好檢驗批和分項工程的質量驗收記錄,并由項目專業質量檢驗員和項目專業技術負責人分別在檢驗批和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記錄中相關欄目簽字,然后由監理工程師組織,嚴格按規定程序進行驗收。
(2)分部工程應由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質量負責人等進行驗收;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分部工程的勘察、設計單位工程項目負責人和施工單位技術、質量部門負責人也應參加相關分部工程驗收。
(3)單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單位應自行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評定,并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驗收報告。
施工單位首先要依據質量標準、設計圖紙等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自檢,并對檢查結果進行評定,符合要求后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驗收報告和完整的質量資料,請建設單位組織驗收。
(4)建設單位收到工程驗收報告后,應由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含分包單位)、設計、監理等單位(項目)負責人進行單位(子單位)工程驗收。
(5)單位工程有分包單位施工時,分包單位對所承包的工程項目應按規定的程序檢查評定,總包單位應派人參加。分包工程完成后,應將工程有關資料交總包單位。
由于《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的雙方主體是建設單位和總承包單位,總承包單位應按照承包合同的權利、義務對建設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對總承包單位負責,亦應對建設單位負責。因此,分包單位對承建的項目進行檢驗時,總包單位應參加,檢驗合格后,分包單位應將工程的有關資料移交總包單位,待建設單位組織單位工程質量驗收時,分包單位負責人應參加驗收。
(6)當參加驗收各方對工程質量驗收意見不一致時,可請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協調處理。
(7)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應在規定時間內將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有關文件,報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2 工程質量不合格的處理
當建筑工程質量不符合要求時,應按下列規定進行處理:(1)經返工重做或更換器具設備的檢驗批,應重新進行驗收。(2)經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鑒定能夠達到設計要求的檢驗批,應予以驗收。(3)經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鑒定達不到設計要求但經原設計單位核算認可能夠滿足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檢驗批,可予以驗收。(4)經返修或加固處理的分項、分部工程,雖然改變外形尺寸但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術處理方案和協商文件進行驗收。
當質量不符合要求時的處理辦法:一般情況下,不合格現象在最基層的驗收單位――卡速批時就應發現并及時處理,否則將影響后續檢驗批和相關的分項工程、分部工程的驗收。因此所有質量隱患必須盡快消滅在萌芽狀態,這正是GB 5030ff--2001以強化驗收促進過程控制原則的體現。非正常情況的處理分以下四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是指在檢驗批驗收時,其主控項目不能滿足驗收規范規定或一般項目超過偏差限值的子項不符合檢驗規定的要求時,應及時進行處理的檢驗批。其中,有嚴重缺陷的應推倒重來;有一般缺陷的通過翻修或更換器具、設備予以解決,應允許施工單位在采取相應的措施后重新驗收。如能夠符合相應的專業工程質量驗收規范,則應認為核檢驗批合格。
第二種情況,是指個別檢驗批發現試塊強度等不滿足要求等問題,難以確定是否驗收時,應請具有資質的法定檢測單位檢測。當鑒定結果能夠達到設計要求時,該檢驗批仍應認為通過驗收。
第三種情況,如經檢測鑒定達不到設計要求,但經原設計單位核算,仍能滿足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情況,該檢驗批可以予以驗收。一般情況下,規范標準給出了滿足安全和功能的最低限度要求,而設計往往在此基礎上留有一些余量。不滿足設計要求和符合相應規范標準的要求,兩者并不矛盾。
第四種情況,更為嚴重的缺陷或者超過檢驗批的更大范圍內的缺陷,可能影響結構的安全性和使用功能。若經法定檢測單位檢測鑒定以后認為達不到規范標準的相應要求,即不能滿足最低限度的安全儲備和使用功能,則必須按一定的技術方案進行加固處理,使之能保證其滿足安全使用的基本要求。這樣會造成一些永久性的缺陷,如改變結構外形尺寸,影響一些次要的使用功能等。為了避免社會財富更大的損失,在不影響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條件下可按處理技術方案和協商文件進行驗收,責任方應承擔經濟責任,但不能作為輕視質量而回避責任的一種出路,這是應該特別注意的。
3 嚴禁驗收
通過返修或加固處理仍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單位(子單位)工程,嚴禁驗收。
分部工程、單位(子單位)工程存在嚴重的缺陷,經返修或加固處理仍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嚴禁驗收。
[參考文獻]
[1]《建設工程齡理規范》(訊50319―2000).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1.
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區XX小區是北京城市XX公司于2005年5月開始開發建設的商品住宅小區,共有4幢樓,每幢樓12~22層,住宅600個單元。該小區于2004年月開始預售,于2005年6月建成交付業主。業主于2005年7月以后開始陸續裝修入住。案例涉及的當事業主黎XX于2004年11月14日與北京市城市開發有限公司簽訂購房合同,一次性支付全部購房款84萬元,購得該小區第10棟2單元商品住宅一套,面積134.82m2。并于2005年6月30日接收房屋。
業主收房時卻發現臥室天花板(樓板)明顯存在斜向45°裂縫,長度達兩米。而且經進一步勘查,而且裂縫疑似上下貫通,該業主由此產生聯想,立刻查看自家地面,果然發現地面也存在相同裂縫,其他單元業主也相繼發現自己居住單元的天花板和地板存在位置、長度、走向和性質極為類似的裂縫。后經從樓上做澆水滲漏試驗,發現澆水迅速從下層居室流出,證實此裂縫為上下貫通裂縫。最終,經過連環查看相互交流,竟發現該樓從1層到12層的所有住宅單元在相同位置均出現相同走向裂縫,而且最終獲確認其性質均為樓板上下貫通裂縫。
針對上述問題,業主們與其開發商交涉時,對方便回避不見,開始采取事實上的拖延策略。
萬般無奈之下,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業主們遂訴諸法律。以“商品房出現重大缺陷”為由,將開發商―北京XX開發有限公司訴至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隨后,法院受理了訴訟。
為了確定業主們的損失,2006年1月石景山區人民法院委托北京市建筑工程質量司法鑒定中心對涉案房屋裂縫進行鑒定。鑒定機構要求業主事前對需鑒定的缺陷部位進行清理。北京市建筑工程質量司法鑒定中心遂于2006年1月對該棟的605室和1105室兩戶缺陷房間進行抽樣質量鑒定。2006年2月,北京市建筑工程質量司法鑒定中心出具鑒定書。關于裂縫產生原因鑒定書載明:“…該鑒定書對以上缺陷給出的結論為:“…頂板裂縫是由溫度和收縮作用產生的裂縫,系非受力裂縫。就此裂縫而言,尚不影響結構的安全性,但裂縫的存在,會對結構的適用性和耐久性產生不利影響。”
雖然有了這樣的鑒定結論,還需要一個定量的結論。”即還需要由權威機構對房屋缺陷的實際損失給予定量評估,以便獲得證據。
原告們經過5個多月的等待,2006年8月22日,石景山區人民法院終于向北京XX地產評估有限公司(下簡稱XX公司)發出委托函,委托XX公司對該案訟爭的兩項內容進行評估:房屋因存在裂縫導致的質量缺陷損失具體數額;房屋修復后是否存在價值的貶損。幾天后,XX公司的房地產估價師終于出現在XX小區業主,對房屋質量缺陷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整個現場的評估工作持續不到20min并未在現場對樓板開裂情況以及對室內裝修可能產生的影響仔細進行觀察和測量。
XX公司考察業主家里的裝修情況后,于2006年12月6日,《房屋質量缺陷損失評估報告》(以下簡稱“房損評估報告”)終于出爐。這也是當時北京市首份房屋質量缺陷損失評估報告。
其中評估結論原文摘錄如下:
(1)對房屋因存在裂縫導致的質量缺陷損失進行評估:估價對象在估價時點2006年12月4日的房屋造成的損失價值為7480.3元.
(2)裂縫修復后,已具備使用功能,但在房屋所有權人進行房地產轉讓時,可能會產生不利影響,造成房地產減值,根據估價人員現場觀測及對同類物業綜合分析,確定估價對象的減值比例為房地產總價的2~3%。
針對以上評估報告給出的結論,參與訴訟的筆者曾當庭提出自己意見,認為房損評估報告確定的損失數額過低。筆者根據實際工作經驗,依據建筑業預算的有關規范和手冊進行了計算,依據計算結果庭審時在法庭上提出,該“房損評估報告”給出的結論與國家的行業計算規范、手冊,以及施工實際嚴重不符。例如當庭指出損失數額計算嚴重失實事實之一是,計算費用中“工期”一項中給出的工期天數為兩天,與本案房屋裂縫缺陷修復工程實際所需工期相差太多。根據前述法官認可的修復方案,修復工程內容包括:拆除業主裝修的地板、鑿除裂縫周邊混凝土并進行清理、澆筑混凝土、對受損和施工影響的頂棚和墻壁進行清理和粉刷、恢復房間地板,以及施工現場的整理等等,經過實際保守估算約需16天工期。筆者當庭還指出,房損評估報告對修復缺陷時房間原裝修的破壞程度,以及施工影響損失的估算,與事實和規范完全不符。筆者作為業內人士認為,使用與評估方案計算損失所依據的相同規范進行計算,結果與評估報告大相徑庭。不符的原因在于,計算修復工程面積時,評估機構僅計算了裂縫所占面積,沒有計算維修對整個房間的不可避免的損壞和影響。原告依據計算對此評估結果提出質疑嚴重。
書中,業主們提出的索賠數額是6萬元。主要包括,房屋質量缺陷造成的損失價值為12600元(是否工期天數按16天計算的結果);房屋貶損值4.23萬元,具體計算依據為,以原購房款乘以年增長率加上專修費用做為計算基數,按評估中貶損比率的最大值3%計算,即(84萬購房款×2005年增長率120%×2006年增長率125%+15萬裝修費)×3%=4.23萬元。
2006年12月19日,石景山區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由北京XX公司賠償7名業主3.6萬元到3.8萬元不等的數額。鑒定費由開發商承擔。
(1)北京城市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給付業主黎XX房屋缺陷貶值金及損失共計三萬六千三百八十元;
(2)駁回黎XX其他訴訟請求。
案例二、北京市石景山區XX小區房屋質量缺陷訴訟調解案
案例一中已述及,北京市石景山區XX小區10棟2單元從1層到12層的所有住宅單元在相同位出現相同走向和性質的裂縫。其中一樓105號業主王××于2007年向石景山人民法院提其訴訟,法院受理此案。原告要求被告方北京市XX有限公司賠償由于其交付的房屋出現多處裂縫而造成的損失。具體主張為,要求被告給付房屋缺損貶值損金及裂縫修復損失6萬元,并承擔鑒定費用和訴訟費用。
2007年10月31日受理法院委托北京市XX房地產咨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就原告居住房屋內產生裂縫的修復成本損失和由此導致的房屋貶值損失進行評估。2007年11月30日該評估機構出具房屋質量缺陷損失評估報告。其中載明:房屋裂縫修復損失價值4541元。“房屋缺陷進行修復后,房屋缺陷貶損價值影響,綜合確定修復后房屋的價值為未發生裂縫的房屋與估價時點公開市場價值的2~3%,根據XX小區內未發生裂縫的房屋公開市場價值,經市場比較計算得出估價對象公開市場價值約為12899元/m2。”
此案經法院審理,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協議內容如下:
(1)北京市XX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12日之前賠償王××因房屋質量缺陷導致的修復和貶值損失五萬零伍佰元;
(2)鑒定費用七千元,由北京市XX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負擔
(3)訴訟費用四百元,由北京市XX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負擔
(4)雙方無其他爭議。
與王××一同并經法院調解結案的共三人。賠償額度從5.05萬元至10萬元不等。
案例三、北京市石景山區時代廬峰小區業主訴訟案
2008年夏,石景山XX新區業主黎XX家中再次發現其住房西北臥室和西南臥室頂板出現裂縫。這次出現的裂縫與2005年剛入住時發現的裂縫類似。業主認為,該裂縫是結構樓板斷裂,屬于房屋重大質量缺陷。曾電話通知房地產商,開發商派人看過之后一直拖延,長時間不予答復。筆者無奈遂于2009年3月將開發商訴至石景山人民法院。這是業主黎XX就同一套房屋其他房間存在的同一類質量缺陷提起的又一次訴訟。
同年11月25日,北京北方房地產咨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給出《房屋受損價值評估報告》,“認定:估價對象為北京市石景山區 XX小區10號樓2單元705號房屋,在估價時點2009年11月18日的房屋質量缺陷造成的損失價值為9616元;而對房屋修復后貶損價值未提出鑒定意見。”
法院依據這份報告判決如下:
(1)北京XX業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賠償黎XX(房屋質量缺陷損失九千六百壹拾陸元;
(2)駁回黎XX的其他訴訟要求。
房屋質量鑒定費用八千元,由北京首開億信置業股份有限公司負擔。房屋評估費用二千元,由黎聲蓮負擔一千七百八十四元,由北京首開億信置業股份有限公司負擔二百一十六元。
同一棟樓,同一個朝向,位置基本相同,同一個法院審理,同一個技術鑒定單位,檢測結果完全相同,可三家評估單位評估出來的損失千差萬別。這么一個呈堂重要證據,由于房屋缺損評估結果不同,造成法院判決相差數倍,給業主造成極大的直接損失。
建議:
(1)建議成立建筑工程司法綜合評定委員會
人員組成:各行業專家
職責:對評估房屋質量缺損機構的評估進行認定。發現問題3次以上的或者一次重大評估失誤的調銷其從業資質。
(2)建立咨詢機構設想:保證其獨立性;建立專家庫;評定專家遴選:隨即從專家庫抽取;盡可能減少開發商和建筑企業影響;提供權威評估意見。
參考文獻
[1]《北京市房屋質量缺陷損失評估規程》.
[2]北京市建筑工程研究院建筑工程質量司法鑒定中心[2006]建鑒字(06002)號司法鑒定書.
第二條農村公路建設要堅持質量第一的方針,以改善農村交通條件,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為宗旨,注重培育“政府監督、建設單位負責、工程監理、企業自檢”的質量保證體系。
第三條鑒于我市農村公路建設項目規模大、項目多、分散,并結合我站實際情況,按照全省公路工程質量監督工作總體安排意見,實行“省級質量監督機構指導、市級質量監督機構管理、縣級質量監督組織監督”的模式,由各縣區公路工程質量監督站直接負責對本轄區內農村公路建設項目的質量監督工作。
第四條承德市公路工程質量監督站(以下簡稱市站)履行農村公路建設質量監督工作的管理職責。根據我市實際情況確定質量監督的重點部位、關鍵工序、主要指標和檢測頻率,制定監督工作要點。
第五條縣級“質量監督組織”(以下簡稱縣站)履行項目監督職責,對轄區內全部縣鄉道路及通村公路建設項目進行全過程的質量監督,縣站要參照市站對全市公路干線公路新改建工程質量監督工作形式組織,制定農村公路質量監督計劃,明確項目質量監督負責人及職責分工,明確質量監督制度、工作辦法、要求和質量目標。監督檢查農村公路建設質量保證體系的建立及其運轉情況,對農村公路實體質量進行監督檢查,重點抽查工程質量控制要點,制止和糾正施工現場影響工程質量的違規行為;組織農村公路的質量鑒定并負責
工程竣(交)工的質量檢測,定期向市站報告質量監督工作。
第六條各縣站每月將各項目建設質量監督檢查情況及質量監督工作開展情況抄報市站,對所負責的監督項目實行檔案化管理,并于監督期后,報監督項目的有關監督資料(質量檢
測意見、質量檢測報告、質量鑒定報告、質量監督工作報告)于市站備案。
第七條市站要對各縣站質量監督工作加強檢查、指導,對全市農村公路質量進行巡查和動態管理,并結合縣站的報告并定期向省站報告農村公路質量動態。
對重要農村公路建設項目(縣道、里程在20公里以上的四級公路、10公里以上的三級公路、獨立大中橋(隧)、或投資超過600萬元的項目),市站將加強施工過程中的質量監控,
并參加項目竣(交)工質量檢測及質量鑒定工作。
A、對橋涵、隧道工程的主要原材料至少專項檢查一次,對質量管理行為、施工工藝情況至少巡察一次,對工程實體質量至少專項檢查一次;
B、對路面基層施工工藝、基層厚度、強度情況,至少專項檢查一次;
C、對路面主要材料(瀝青、碎石)至少專項檢查一次,對路面厚度情況至少專項檢查一次;
D、參加路基工程的彎沉檢測及路基、路面工程的檢測及質量鑒定。
第九條農村公路質量監督期為自發出質量監督通知始,至竣工驗收質量鑒定止。監督通知和質量鑒定工作應簡化程序,監督通知書和質量鑒定書形式參照市站對新改建工程樣式制
定。使用中央和地方財政或交通規費投資的農村公路項目,質量監督覆蓋率應達到100。
第八條農村公路質量監督工作應本著人員精干、高效務實的原則,做到“重點突出、點面結合、不留死角”,采取巡回檢查和重點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對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的工程質量控制要點重點監控。
第九條縣站應根據建設單位工程質量鑒定申請及時進行質量鑒定。質量鑒定應以數據為準,實事求是,客觀公正。
第十條農村公路建設質量監督費用,由交通主管部門統一安排,以保證質量監督工作的正常進行。
第十一條農村公路建設項目實行社會公示,所有農村公路建設項目應在工地現場設置公示牌,標示工程項目名稱、規模、投資額、各從業單位及聯系人、質量監督人員及舉報
電話和通訊地址等。有關部門對質量舉報應及時調查處理。
第十二條質量監督機構(組織)及其工作人員應認真履行農村公路建設質量監督職責,對不作為或,造成工程事故的人員,按國家有關規定追究相應人員的責任,
視情況給予通報批評、行政警告,問題嚴重的追究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工程質量控制要點(監督工作要點)
一、路基工程質量控制要點
1、路基填筑必須使用合格材料,嚴禁使用垃圾、腐植土。路基填料內不得混有草皮、樹根和超大粒徑石塊,確保填筑材料均勻。
2、路基填筑前,對土質材料必須做液塑限試驗,確定土類和塑性指數,確定其填筑性能。對不同填料必須分別進行標準擊實試驗,確定其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干密度。
3、路基填筑必須堅持全幅分層填筑,分層碾壓;嚴格控制含水量,根據壓實工藝合理確定攤鋪厚度,并逐層檢查壓實度,確保路基壓實度和壓實均勻性。
4、橋涵等構造物臺后回填應使用透水性良好的材料(砂礫石、碎石),按每層壓實厚度不大于15cm分層回填碾壓。
5、路基施工要確保上、下邊坡穩定,設置適當的排水設施,確保排水通暢。
二、路面工程質量控制要點
1、外購原材料必須進行試驗,質量不合格材料不得進場使用;自采材料必須經試驗驗證,保證材料規格和質量符合標準。
2、基層、底基層施工時必須保證計量準確、拌合均勻,保證厚度,并在最佳含水量情況下進行碾壓,使其達到最大密實度;有條件時基層施工提倡廠拌機鋪,路拌法施工時必須保證拌和深度,不得留有夾層;基層完工后應及時養生,控制交通。
3、路面面層施工應突出強調強度、均勻性及耐久性的質量管理。采用磚、石或預制塊件結構時,要加強底層、墊層質量控制;采用撒布法瀝青表面處治時,應保證層間整潔、
粒料干凈、瀝青撒布均勻、初期養護到位;采用上拌下灌黑色路面結構時,要加強灌入層均勻性和拌合層密實性質量控制;采用瀝青碎石或瀝青混凝土結構時,要嚴格按有關規范
加強質量控制;采用水泥路面結構時,應加強配合比、水泥用量、拌和、養生、切縫、灌縫的質量控制。路面面層施工過程中要加強對交通的疏導與管制。
三、橋涵結構物工程質量控制要點
1、結構物的設置位置必須正確,各部尺寸必須準確,確保結構安全、使用功能有效。
2、加強原材料質量控制,水泥、鋼材、瀝青、碎石、砂必須經過試驗,不合格材料不得進場使用;嚴格禁止質量指標不穩定的企業生產的水泥、鋼材等用于農村公路建設。
3、切實加強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制備、運輸、澆注的質量控制;混凝土制備必須以重量法計量,保證振搗、養生質量。
4、普通鋼筋混凝土施工模板應有足夠的剛度、平整度,支撐牢固不漏漿;鋼筋直徑、數量、間距,鋼筋加工、焊接、使用焊條質量均應滿足規范規定。預應力結構應嚴格按規
范控制質量。
5、防護工程的圬工砌體必須選用無風化、無水銹石料,強度及尺寸應滿足設計要求;砂漿拌制必須采用重量法計量,機械拌合;石料砌筑前應灑水沖洗干凈,大面朝下,丁順
面按規范合理搭配,砂漿飽滿;臨空面砌體應勾凹縫,勾縫應均勻美觀;已完成砌體不得擾動,注意養生。
第十四條建設各方質量管理與質量責任
一、工程建設單位質量管理與質量責任
1、對農村公路建設質量管理過程負責,制定與農村公路建設相適應的質量管理辦法,明確質量責任人。
2、質量責任人應對工程設計圖紙進行確定,對監理、施工單位的質量管理體系的運行情況及工程材料、施工工藝、實體質量進行檢查。
3、接受、配合質量監督檢查,支持義務質量監督員的工作。統一協調施工中質量、安全、環保各項工作的落實。
4、主動申請質量鑒定和竣工驗收,并配合鑒定、驗收工作。
二、設計單位質量管理與質量責任
1、建立健全適合農村公路建設特點的設計質量保證體系,加強設計全過程的質量控制,明確各階段的責任人,對設計質量負責。
2、遵循因地制宜原則進行設計。根據當地實際,按照《農村公路建設指導意見》選擇適宜的技術標準。重要農村公路建設項目設計文件深度應滿足一階段施工圖設計規定;一
般農村公路建設項目的簡易設計至少應具備路線縱斷面圖、路面結構圖和構造物結構圖。
3、農村公路建設項目設計力求充分利用舊路資源,合理用地,避免大填大挖。應結合公路沿線的材料分布和地質狀況,進行路面、結構物和防護排水的設計,增強晴雨通行能
力,保證農村公路合理使用年限。
4、農村公路建設的設計服務應根據需要和可能的原則安排,設計單位和設計負責人應提供施工過程中的設計服務。
三、施工單位質量管理與質量責任
1、必須依據設計文件和相應的技術標準、規范和規程,按照施工合同要求,制定質量管理辦法,對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
2、必須建立健全工程質量自檢體系,制定明確的崗位質量責任制,切實做好質量的全過程控制。對重點部位、關鍵工序和關鍵工藝必須責任到人。
3、施工現場必須具有與施工工藝配套的壓實、拌合、計量設備。施工工藝必須符合相應作業內容的質量控制要求。
4、有條件的農村公路建設項目必須建立符合工程要求的工地臨時試驗室。對不具備建立工地實驗室條件的一般農村公路建設項目,應通過協議形式,委托有資質的試驗檢測機
構或委托有資質的工地臨時試驗室承擔工程試驗檢測工作,滿足質量控制和檢測評定的需要。
四、監理組織及其質量責任
1、農村公路建設項目應按規定實行工程監理制度,推行社會監理制度的項目應依法實行招標確定監理單位。規模較小的項目可按區域采取項目捆綁方式招標社會監理,也可由
市級或縣級交通主管部門抽調有經驗的技術人員組成專項監理組開展監理工作。項目監理組織情況應向屬地質量監督機構(組織)備案。
2、實行社會監理的項目,應簽訂監理合同,監理人員和設備配備應滿足合同要求;設立專項監理組的項目,其監理人員和設備必須滿足需要,監理人員必須持證或持農村公路
建設專項技術業務培訓合格證上崗。
3、實行社會監理的項目,其監理單位應建立工地臨時試驗室,為節約資源,經建設單位同意并由合同約定,監理單位也可通過協議方式利用施工單位的試驗室,但試驗檢測工
作須由監理單位自行完成。對設立專項監理組的項目,監理試驗可通過協議合同的方式就近委托有資質的試驗室完成,其所在地交通系統的試驗檢測機構應給予積極支持。監理質
量控制與檢查的試驗數據必須獨立、準確。
4、監理要加強對工程重點部位、關鍵工序和重要施工工藝的質量檢查與旁站。
五、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必須恪盡職守,確保工程質量,對工程質量在設計使用期限內負終身責任。農村公路建設項目在設計使用年限內出現質量事故時,由質量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