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2-19 00: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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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 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適合上路行駛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合理使用過程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3.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4.為租賃車輛投保車損、盜搶及第三者責任險。
5.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
1.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在租賃期限內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3.有權要求出租方為出租車輛投保基本險種,并在出租方獲得保險賠償后減免相應賠償責任。
第四條 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6.承擔保險公司免賠部分的損失,承擔非出租方原因所造成的公司拒賠部分的損失;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承擔保險條款規定賠付范圍、合同約定或法規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之外的其他經濟損失。
7.保險結算程序:
a)發生車輛事故,當事司機(承租方)須根據車輛損失情況交納一定的保險事故押金;
b) 發生車輛事故,當事司機(承租方)須承擔300元的絕對免賠額;
c) 發生車輛事故,當事司機(承租方)須承擔扣減絕對免賠后超過1000元的20%車輛加速新折舊費;
8.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未經出租方允許和相關管理部門批準,不得轉租租賃車輛。
9.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并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及保險公司。期間,應及時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否則承擔保險公司拒賠的責任。
10.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11.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五條 租金、保證金
1.租金單位為元/年、元/月、元/周、元/天,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 不確定的責>,!
1.對于無法確定應當由某一方承擔的責任,雙方可按照各自承擔50%損失的原則進行處理。
2.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責任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提供的租賃車輛不適合上路行駛的,應予以更換;車輛危及承擔方人身安全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并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維修、救援后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采取其他措施。
4.出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技術故障的,應承擔由此給承租方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八條 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 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因車輛損毀、被騙等各種原因造成承租方不能歸還車輛的,承租方應當賠償車輛價值的損失,損失計算方法為:自第一次領取行駛證之日起以車輛辦完購置手續后的價格為基數按每年10%折舊后之殘值,在承租方未獲得殘值賠償之前,承擔方應按逾期還車交給租金。
2. 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后應將余款退還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租賃車輛被轉賣、抵押、質押、轉借、轉租的;
(3)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4)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 承擔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超過1000元,收取車輛全部修理費的20%作為加速折舊費)停駛損失(停駛損失按租金標準計算);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承擔因車輛出險及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不當而損失所造成的車輛加速折舊費
,加速折舊費為車輛全部修理20%車輛修理費依據國家二級修理廠收費標準。車輛全部修理費1000元以下的免收加速折舊費。
6.車輛出險及不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不能正常使用時,出租方有償提供替換車(替換車不保證同等車型,替換車租金不超過原租金的70%)
7.承擔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8.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9.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10.因車輛違章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 擔保條款
如采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限為自本協議履行期屆滿后三年。
第十條 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作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另行約定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通用條款中規定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一條 其他
1.《汽車承租人須知》、《汽車租賃合同補充協議》、《汽車租賃登記表》、《車輛交接單》、《結算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共同構成《北京市汽車租賃合同》。
2. 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若未辦理續租手續的,出租方可以按逾期還車處理。
承租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__市___街___巷___號的房屋___棟___間,建筑面積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平方米,類型___,結構等級___,完損等級___,主要裝修設備___,出租給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個月,甲方從___年___月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個月或空關個月的。
合同期滿后,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稅費和稅費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____元,由乙方在___月___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稅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制的收租憑證。無合法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雙方按規定的稅率和標準交納房產租賃稅費,交納方式按下列第__款執行:
1.有關稅法和鎮政發(90)第34號文件規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負擔;
2.甲、乙雙方議定。
第四條 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繕范圍和標準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號通知執行。
甲方修繕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繕,經甲乙雙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____款辦法處理:
1.按規定的維修范圍,由甲方出資并組織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諾的維修范圍和工程項目內,先行墊支維修費并組織施工,竣工后,其維修費用憑正式發票在乙方應交納的房租中分______次扣除;
3.由乙方負責維修;
4.甲乙雙方議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但其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均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對裝飾物的工料費和租賃期滿后的權屬處理,雙方議定:
工料費由_____方承擔( );
所有權屬_____方( )
第五條 租賃雙方的變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乙方需要與第三人互換用房時,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負責賠償元。
2.租賃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條約定的有關條款的,違約方負責賠償對方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5.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同時按約定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繼續使用承租房屋,按約定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后,甲方仍有終止合同的申訴權。
上述違約行為的經濟索賠事宜,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簽證機關的監督下進行。
第七條 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宜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報送市房屋租賃管理機關認可并報有關部門備案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執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備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托人:(簽名)
委托人:(簽名)
地址:
地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簽約地點:
承租方: 電話: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經營管理的房屋租賃給乙方使用之事宜進行了充分協商,并達成一致意見。為明確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出租的房屋位于武漢漢口某廣場_____號商鋪(見附圖陰影部分所示),建筑面積______㎡租賃給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不得超范圍經營,不得轉租,乙方自行解決鋪位裝修及相關設施的配備安裝,費用自理。
二、租賃期限
1.房屋租期為_____個月,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租時間: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免租____天,乙方在此期間自行投資裝修,保證在該日之前完成裝修并開張營業。乙方的裝修裝飾方案應達到國家規定的工程質量、安全、消防、衛生等標準,乙方的裝修方案需要報甲方及物業公司并書面認可。
2.租賃期滿,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內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但租金可隨社會物價指數及房屋租賃市場的變動而適當調整。
3.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三、租金及支付
1.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元。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元。租金采用預付形式,先付后用,按半年支付一次租金,即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元整),第一次租金應于簽署本租賃合同當天支付,下一次的租金在上一次末月的20日至該月終交納。可以支票或現金形式支付租金。
2.本合同經雙方簽署當天,乙方應交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元整)合同終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電、物業等相關費用后,甲方應依據退還乙方履約保證金。若乙方擅自提前解除合同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若乙方在承租期間給甲方房屋和相關設備造成損害或乙方存在其他違約行為,甲方有權從乙方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扣除維修和賠償費用以及違約金。
3.甲方在收到乙方租金時,應向乙方開具交納租金的收據。
4.所有與本合同有關之各項賦稅,一概將根據政府有關規定由甲方或乙方依法各自承擔及支付。
四、物業管理費、水電費、衛生費、電話費和維修費
1.出租房屋的物業管理費、衛生費、水電費、電話費以及公共分擔等因乙方經營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乙方應與本大樓的物業管理公司簽署《物業服務合同》。并向物業公司按時交納相關費用。
2.租賃期間,因乙方原因導致租賃房屋內與房屋質量有關的設備設施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五、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六、乙方的職責
1.乙方必須依約支付租金及其他費用,逾期交付的,甲方有權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滯納金按拖欠金額的每日千分之五計算。如乙方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超過15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停止水電供應、收回房屋,并不退還乙方履約保證金,乙方無條件撤離本大樓。
2.乙方在租賃期間,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給予經濟賠償。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變更用途,在不影響房租結構的前提下,需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進行。
3.合同履行期間,對乙方的設施及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維護修繕的義務。
4.乙方如在租賃房屋內安裝超過電表負荷的任何設施、儀器或機械,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并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自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和因未辦理相關手續而產生的事故或罰款,由乙方負責承擔。
5.租賃期滿或者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將租賃房屋內的全部設備、設施在適宜使用的清潔、良好狀況下(自然折舊除外)交給甲方。乙方擅自更改房屋結構造成租賃房屋及其設備的損毀,應負責恢復原狀。乙方已投入的裝修部分及不能拆除的固定設備設施,無償交付甲方并歸甲方所有。
6.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若以及搬出租賃房屋,如有滯留的任何物品,在未取得甲方諒解下,均是為放棄,甲方可任憑處理;若乙方逾期不搬遷,則甲方有權自行處置乙方在房屋中的設施和物品。
7.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房屋作為________使用,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用途,店鋪名稱或者做其他經營使用,否則乙方無條件撤離本大樓,所有費用均不予退還。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規和政府相關規定,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合法經營。乙方不得將承租的房屋商鋪作任何形式的抵押,乙方與第三方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均與甲方無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因乙方違反經營而給甲方造成的連帶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七、甲方的職責
1、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三日內向乙方出示出租房屋的相關資料。
2、改房屋及所屬設施的一般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由甲方負責(但乙方使用不當或認為因素除外)甲方進行維修須提前七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3、甲方對本出租房所屬的大廈的安全和管理負責。
4、甲方保證不干涉乙方在本合同期間內的合法經營。
八、違約條款
1、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年租金10%的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房屋轉租或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 未經甲方書
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在規定期限內仍未糾正并修復的;
(3) 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 拖欠房屋租金或其他費用累計15天以上的。
2、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水、電、煤氣及其他相關費用,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的0.5%支付滯納金。逾期15天以上的,甲方有權采取停止供應或使用的權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3、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時間交付房屋供乙方使用的,逾期一日,甲方按月租金的10%向乙方償付違約金。逾期30天,則視為甲方不履行合同,乙方有權終止履行該合同。甲方除應按上述規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違約金以外的乙方實際發生的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4、租賃期滿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終止后,乙方應在5日內交換該房屋。若乙方逾期拒不搬遷騰退的,則甲方有權封閉大門和商鋪,自行處置乙方在房屋中的設施和物品,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由乙方負責。同時,乙方還應按實際逾期天數,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500元。
5、在租賃期間,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應按合同總租金的10%向守約訪支付違約金。
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守約訪損失的,違約方還應負責賠償。
九、不可抗力條款
租賃期間,若因自然災害或政府政策干預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甲方無法出租或乙方不能使用租賃房屋的,需立即書面通知對付。經對方確認后,本合同自然終止。如遇火車站廣場改造將道路封堵的,乙方仍須按時如數向甲方交納租金,經營風險由乙方自行承擔。
十、其他條款
1、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2、本合同如履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知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就本合同相關的一切爭議,雙方均同意提請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省 市 路 號 法定代表人:
甲方將位于 路與 路交接處“ 酒店”整體租賃給乙方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共同訂立本合同并同意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 租賃物業定義
1、租賃的具體范圍、面積及單價、總金額
指甲方根據合同條款出租給乙方的位于 路與 路交接處的“ 酒店”。該房產整體租賃,建筑面積為33494.5平方米(最終精確面積由房產部門測繪確認為準),單價為30元/平方米/月,計幣:壹仟貳佰零伍萬捌仟元/年。
2、配套設施設備
甲方提供租賃的物業可以滿足對方需要的相應配套的水、電(含增容動力、照明、配電)燃氣、消防安全設施、通訊設施、冷暖氣空調設施、電梯、環保設施(排水、排污、排煙等)等由乙方確認具備正常使用功能的設備。
甲方的物業附帶現有的配套設施(具備正常使用功能)出租給乙方,甲乙雙方并據此作為約定相應的合同條款的因素。
第二條 期限定義
1、合同期限
租賃共10年,即自2006年5月1日起至2016年4月30 日止。
2、物業交付日期
甲方在2006年5月1日前,將竣工的物業交付乙方。如逾期不能交付,本條規定的合同期限根據逾期交付天數相應順延,每逾期一天甲方應補償乙方經濟損失1萬元,逾期超過6個月的,乙方可選擇終止合同。
第三條 租金及增幅
租金:按照乙方租賃的房屋建筑面積計算,基本租金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30元。 增幅:從租金計算日第三年起,在基本租金基礎上每一年遞增5%.
第四條 租金支付方式
乙方按月支付租金給甲方,甲方于每月月首前5個工作日向乙方提供符合當地稅務及相關部門要求的租賃費發票,乙方在收到上述發票后3個工作日內將當月租金交付甲方。
第五條 保證金
為了使本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內順利履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幣200萬元作為保證金,開業前將保證金存入雙方共管賬戶中,甲乙雙方預留印鑒進行共管。保證金支付方式為合同簽訂后付100萬元,開業時付100萬元。乙方在15個工作日內(如有特殊原因,乙方可順延5個工作日),將上述款項轉入指定賬戶,待甲方依合同約定能順利完工,能在規定時間內順利
交付物業而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乙方可在開業后10個工作日內將該款項轉入甲方賬戶。由甲方按銀行一年期貸款利率按季向乙方支付保證金利息,直至合同履行期滿,甲方一次性退還乙方保證金。
如遇甲方不按規定時間交付物業或物業不符合乙方經營的要求,致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按法律規定返還雙倍保證金。
第六條 租賃
甲方擁有將所建的“酒店”整體出租給乙方經營的權力,并特聲明酒店出租已取得購買酒店業主的同意,如甲方因酒店使用權不清,發生有關糾紛,造成乙方損失,概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 設施設備
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設施、設備在保修期內由甲方負責與設備供應商聯系維修,甲方在接到設施、設備故障報告應立即組織維修,甲方未及時實施上述行為,乙方有權自行聯系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保修期過后因設施、設備老化造成無法正常使用,乙方負責更換,更換之新設施、設備應不低于現有設施、設備的標準;乙方負責所有設施、設備的年檢和物業內正常的維修、維護。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擁有 酒店的物業使用權,甲方租賃物業給乙方作酒店經營,并保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2、甲方需保證所提供的物業符合和具備乙方經營酒店的基本條件(含基本裝飾、二次裝修、消防、冷暖氣空調設備、停車場、電力、室外排污、排水及出入口的完備)具體要求見國家酒店評定標準、星級酒店計分標準,上述基本條件在約定交付使用時必須同時具備。
3、甲方有權按合同條款定期向乙方收取租金。因甲方提供的租賃費發票未能達到當地稅務局或政府其它部門的要求致使乙方被要求補交稅款、罰款或遭受其它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實際損失,乙方可以選擇從應付甲方的租金中直接抵扣上述損失。
4、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其房產稅、土地使用費、租賃登記管理費、如增加建筑面積需補交的地價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收取涉及房產的相關費用概由乙方負責。
5、甲方確保設施、設備完好移交給乙方,雙方當場驗收清點后簽字確認,
物業移交前如設備存在故障或不能正常使用的,由甲方出資修復。
6、甲方提供出租房屋有效、合法的土建、消防工程竣工及消防驗收合格批文的復印件給乙方備案。
第九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策、法律、法規,依章納稅,按雙方商定的場地使用用途在工商行政管理和稅務部門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以及辦理其它經營所需的繳交稅收及各種費用。
2、有關證照申領后,乙方必須將各種證照的復印件交壹份給甲方備案,以便進行有效的監督。
3、乙方按照當地規定領取營業執照,并按照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范圍,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承擔相應責任。如因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或發生勞資糾紛而造成的后果及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4、乙方須合理科學的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須按時向甲方交納房屋租金。向有關部門交納水電、衛生等費用及政府規定的各種稅費。
第十條 不可抗力及維修責任
1、房屋租賃期內,房屋及設備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損毀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于乙方原因而致使房產、設施損壞或不可正常使用的,其修繕、更換的責任由甲方負責使其恢復正常使用的功能。如因上款原因致使乙方停業或不能正常營業,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在此期間的租賃費。
2、酒店經營屬于主體結構本身造成的原因需要維修的,由甲方負責無償維修;若引起乙方財產損壞,甲方負責其損壞財產部分的直接經濟損失。乙方造成甲方房屋結構損壞的,乙方必須負責賠償。
3、如因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導致該物業任何部分被損壞之后7天內甲方不進行重建復原工程,乙方有權進行以下行為:
A.乙方可進行所有必須的重建復原工程,而甲方應補償乙方由此而引起的所有花費及開支,或由乙方在租金中扣除。
B.如因甲方原因重建復原工程在發生損失之后30天仍未動工,嚴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的,乙方可選擇終止本合同,并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抵押
簽訂本合同時,甲方保證如實提供場地和建筑物有無任何的抵押情況及有無被執法部門采取查封等強制措施。如有上述事實,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提供具體內容,并向抵押權人或相關執法部門取得認可租賃的文件。在租期或任何延期內,如甲方將其土地使用權或其建筑物的所有權抵押予其他人,甲方應保證乙方在本合同中享有的權利不因甲方的抵押行為而受影響和改變。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賠償,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影響正常營運,否則視為違約。
2、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由于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違反國家有關法規及相關規定或造成合同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即為違約。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500萬元的違約金及補償對方受到的具體損失。
3、乙方如不能按時向甲方繳交場地租金,時間超過10天,經甲方催討,自第11天起,每延遲一天按拖欠的總金額的0.2‰每天向甲方繳交滯納金(10天允許期為考慮假日或人為疏失,超過60天則屬違約,并承擔違約責任)
4、如因甲方對租賃物的權利出現暇疵或因甲方提供的物業出現質量問題,給乙方帶來損失,甲方須賠償乙方實際損失,乙方有權選擇終止合同。
5、如因甲方與其它單位的糾紛致使乙方正常營運受到影響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實際損失。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 市仲裁委員會裁決,裁決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 通知
一方發給另一方的通知或信件必須是書面的,按本合同所示地址發送。上述通知或信件必須由郵局傳遞、專人傳遞或通過傳真傳送。如郵局傳遞或專人傳遞,則于送達時視為正式送交。如以傳真發送,則以傳真確實收到該通知為準。更改地址、執照內容等重要文件要在7天之內以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五條 保密
甲乙雙方不得向傳播媒介或他人透露本合同以及雙方在具體接觸過程中,所了解的對方關于經營、決策等方面的非公開的內容。
第十六條 合同終止的約定
本合約期滿后如乙方想繼續承租本合同所指物業,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遵循優先權原則將出租房屋繼續出租給乙方,甲、乙雙方重新訂立新的租賃合同。
第十七條 其他
如因與甲方有關的其他特殊約定,導致停水、停電、停業;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第十八條 附則
1、合同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的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本租賃合同不能生效,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在此間產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并互不追究責任。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期滿終止。
5、本合同一式十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四份,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存檔一份,工商部門存檔一份。
簽署:
簽署: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2. 存貨人承諾所儲藏之商品為合法商品,所提供之資料為真實資料、存貨人聯系資料變化時應及時通知保管人。
3. 存貨人所儲藏商品如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政策、法律、法規、案例、規定等而受工商、海關、商檢、公安、技監、環保、食品衛生等政府部門的處理,均由存貨人負責全部責任。對保管人帶來的損失,由存貨人承擔責任。
4. 儲藏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等危險或者易變質物品,存貨人應說明物品的性質,提供有關資料。存貨人違反本規定。保管人可以采取相應措施比避免損失的發生,因此產生的費用由存貨人承擔。
5. 商品冷藏按__冷凍倉儲有限公司《冷藏質量及衛生管理規定》中商品冷藏工藝標準執行。
如存貨人對所存商品冷藏有特殊要求,雙方另簽書面協議。
6. 保管人至對溫度質量及商品數量(冷藏過程中正常干耗除外)承擔責任,對商品的衰老、病變、霉化、氧化、蟲蛀等溫度因素引起的損失不承擔責任。
7. 存貨人所存商品已過商品保質期、或者所存商品已超過__冷凍倉儲有限公司《冷藏質量及衛生管理規定》商品冷藏工藝標準中所規定最高儲存期,保管人在商品過期后一個月內三次通知貨主及對商品進行處理。
貨主收到通知后一個月內不來處理、或者因貨主所提供聯系資料不實而無法聯系時,保管人有權處理存貨人的過期商品,因此產生的費用由存貨人承擔。
8. 收費方式:每月30/31號結算當月冷藏費,次月5號前存貨人應到保管人處交清上月冷藏費,本單商品出完時結清冷藏費。
收費標準:按《__冷凍倉儲有限公司冷藏收費標準》執行。
收費期限:存貨人連續三個月不到保管人處繳交冷藏費,保管人有權處理存貨人所存商品(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9. 雙方商品交接地點為保管人廠內月臺。雙方對商品數量產生爭議時,以進庫收條、出庫單為準。
10. 如因人力以外的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貨物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本合同范本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人代表人(簽名)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條 房屋租金
該房屋租金為____元整,每月____元人民幣。 租賃期間,如遇到市場變化,雙方可另行協商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四條 付款方式
按____支付,每月 日支付,另付押金____元,租房終止,乙方結清各項費用后,甲方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第五條 關于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水、電費; 2.煤氣費; 3.電話費。物業管理費和暖氣費用由_____支付。
第六條 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后,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__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前____個月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復,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七條 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
2、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個月;
5、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6、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第八條 租賃期間應注意電氣防火、防盜、防觸電,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造成損失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第九條 提前終止合同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后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簽訂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現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情形,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頁,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 效力。
甲方(簽章)____
乙方(簽章)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
第一條 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租賃物
本合同中所稱的租賃標的物為 牌汽車,車牌號碼 .(以下簡稱租賃物)
第三條 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為 年,自 2014 年 月 日至 2014年 月 日。租賃期不得超過租賃物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
2.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的,應當在期滿前日內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后,雙方可以辦理續租手續。
3.若甲方在租賃期間轉讓租賃物的,甲方需提前 10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租賃物轉讓后本合同對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第四條 租金
乙方需支付車輛租金 每月 元。
第五條 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交付乙方的租賃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運輸要求,并具備私家車的合法手續。
2.甲方保證租賃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權利或權利瑕疵,負責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負責駕駛人員的體檢費,租賃期內發生的車輛違章罰款、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及停車費等。
4.租賃期間,乙方應做好租賃物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賃物發生故障時,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租賃期間因車輛事故或交通事故所發生的一切費用,除由保險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全部由乙方承擔。
6.乙方保證租賃期內按租賃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賃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損除外。
7.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將租賃物轉租、轉借、轉賣,否則視為乙方違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8. 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經甲方同意后,可以對租賃物進行外觀裝飾。租賃期滿后,添附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后會對租賃物造成損害的,由雙方協商處理。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有權將租賃物上一切有關乙方所使用的企業標識及注商標標識予以覆蓋或拆除,以恢復車輛原貌。
第六條 租賃物的交付
1.本合同簽訂之日,甲乙雙方進行租賃物交接。
2.租賃物交接時,甲方應當向乙方說明當時知道或應當知道的租賃物質量瑕疵。
3.租賃期滿后,由乙方將該車送到甲方住處,并辦理相關手續進行租賃物交接。甲方對租賃物的毀損有異議的,應當在交接之日起10日內提出,否則視為租賃物完整無非正常損害。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2.在租賃期間內,由于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毀損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甲方在租賃期內沒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應返還乙方剩余租金外,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財產損失或無法滿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超過10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賃物連續或累計無法正常使用超過10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5.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條 押金條款
1、乙方應于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幣 元給甲方。
2、甲方應于本合同期滿或雙方解除合同后30日內,扣除交通違章罰款數額后,將剩余押金歸還乙方。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采取以下 方式解決:雙方均可以訴至甲方所在地法院依訴訟解決。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或授權簽字人簽字并加蓋手印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共 兩 頁,一式 兩份,甲方執 壹份,乙方執 壹 份。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
授權人:______________
授權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為了美化環境,陶冶情操,提高工作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公正、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花卉租擺的數量及位置
甲方承租擺放乙方的花卉共計_________盆(見附表二),用于_________室內外裝飾,其中大花_________盆,中花_________盆,小花_________盆。
擺放的具置已由甲乙雙方共同確定(見附表一)
2、結算方式
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按附表規定的位置為甲方擺放好合同所規定的全部花卉。
甲方付給乙方的花卉押金按合同規定的月花卉租擺費用的兩倍計算,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甲方采用每月一付的付款方式(現金、支票均可),即每月_________日之前付給乙方花卉月租金人民_________元整,首次支付花卉租金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全年花卉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每個月的租金必須按時交納,最遲不得超過5天,否則按花卉租擺管理費用的2%追加滯納金。
甲方如果需要增加花卉數量,可隨時和乙方協商,乙方按合同指定的租擺價格的單價來計算增加的租擺費用。在花卉擺放好后,立即簽訂附加合同。
3、甲方責任
(1)負責看護從乙方租用的全部花卉,承擔因丟失和人為損傷花卉(包括花盆、托盤、幾架等)而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花卉的自然死亡由乙方承擔,甲方不負責任。
(2)保持花卉擺放位置相對不變,教育己方人員不向花盆中傾倒廢水、廢棄物,不損傷花卉。
(3)按本合同規定的結算方式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花卉租金。
(4)協助乙方人員搞好花卉護理工作,提供花卉護理所必須的水源等條件。
(5)需要乙方提供本合同規定以外的其他花卉或服務時,要另行付費。
(6)本合同終止后雙方不再合作時,協助乙方完整、及時、安全地將承租乙方的花卉撤回。
(7)甲方對乙方所提供的花卉只能在上述指定的范圍內擺放,不可做其他用途。甲方如需要更換擺放位置及品種(同種規格及價格的)應及時通知乙方辦理,未經乙方允許,私自搬動更換位置,造成花卉死亡和套盆損壞,應由甲方負責賠償(賠償金額為該花卉月租擺管理費用的四倍)
(8)甲方如果更換或遷移地址,必須事先通知乙方,協商解決花卉的租擺問題。
4、乙方責任
(1)按本合同規定認真負責地擺放和養護甲方承租的全部花卉。
(2)將花卉養護計劃和時間提前告知甲方。
(3)及時更換失去觀賞價值的花卉,對甲方承租的花卉種類在同檔次的條件下進行適當調整,以使擺花效果富于變化。
(4)為甲方擺放和養護花卉時統一著裝,注意文明禮貌,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保持甲方擺花場所的環境衛生。
(5)乙方負責向甲方所提供花卉的日常管理(澆水、施肥、修剪),做到無病蟲害、葉面無塵土。并根據不同季節和花卉情況及時更換,保持所供花卉的新鮮和美觀。
(6)乙方工作人員遵守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不得進入與租擺業務無關的區域,做與租擺無關的事。乙方工作人員在擺放植物及日常維護時應注意安全,不得損壞甲方設施,保持現場清潔衛生,做到人走凈場。
5、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期限內,單方面終止合同(違約)的一方須賠償對方剩余年租金額的50%.
(2)如乙方未能及時更換枯死、失去觀賞價值的花卉,按拖延的天數,每拖延一天,甲方有權扣罰乙方1%的月租金。
(3)如每月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及時足額付給乙方花卉租金,按拖延的天數,每拖延一天,乙方有權追加甲方1%的月租金。
6、租擺時間
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為期_________(月/年)
7、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
8、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9、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承租方)_________
乙方(出租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名)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名)_________
聯系人(簽名)_________
聯系人(簽名)_________
聯系人電話:___!______
聯系人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機械的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甲方為租賃機械配備操作手___________名,其每人工資___________元/月,由______方負責承擔,并負責安排操作手的食宿,其食宿費用也由___________方負責承擔。
第三條:租賃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如需繼續租用,應在本合同期滿前五日內,重新簽訂合同。
第四條:租賃機械的所有權
1、在租賃期間,合同附件所列租賃機械的所有權屬于甲方。乙方對租賃機械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2、在租賃期間,乙方如對租賃機械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必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3、在租賃期間,乙方如將租賃機械轉租給第三人,必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
第五條:租金的計算和支付
1、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租賃期滿,乙方將設備完好交給甲方辦理退場手續,若乙方繼續使用,應在本合同期滿前五日內重新簽定續租合同。
2、租賃期間原則上每天平均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折合1個臺班),每月累計不得超過_____小時(甲方免收租金天數對應的臺班時間不計入累計時間),確因工作所需超出______小時部分應視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時數計收加班租賃費。設備租賃費按月租結算________元/月,______元/小時,如設備租賃期不足一個月,租賃費按實際天數乘以8小時結算,超出工作小時加班部分,另計收加班費。
第六條:保證金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收取乙方保證金______________元,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乙方交納保證金及第一期租金后辦理提貨手續。租賃期間不得以保證金抵作租金。租賃期滿,扣除應付租賃機械的缺損賠償金后,保證金余額應退還乙方。
第七條:租賃機械的交貨和驗收
1、租賃機械在交貨地點,由甲方向乙方(或其人)交貨。因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造成租賃機械延遲交貨時,甲方不承擔責任。
2、乙方應自收貨時起24小時內在交貨地點檢查驗收租賃機械,同時將簽收蓋章后的租賃機械的驗收收據交給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款規定的時間辦理驗收,甲方則視為租賃機械已在完整狀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并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機械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4、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機械的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屬于甲方的責任時,乙方應在交貨當天,最遲不超過交貨日期三天內,立即將上述情況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負責處理,否則,視為租賃機械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約定要求。
第八條:租賃機械的使用、維修、保養和費用
1、租賃機械在租賃期內由乙方使用。乙方應負責日常燃油、維修、保養,使設備保持良好狀態,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維修一次使用的配件__________元以下由乙方負責承擔,在_______元以上由甲方負責承擔。
2、在工作過程中乙方若不能對設備故障進行排除,應及時通知甲方進行維修。正常維修一般不超過三天,如超過三天,每超一天,應免收乙方相應天數乘以8小時租金。
3、租賃機械在安裝、保管、使用等過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損失時,由乙方對此承擔全部責任。
4、租賃機械在安裝、保管、使用等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稅款,均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租賃機械運費的承擔
租賃機械的進退場的費用、運費由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進場費由乙方承擔,退場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租賃機械的毀損和滅失
1、乙方承擔在租賃期內發生的租賃機械的毀損(正常損耗不在此限)和滅失的風險。
2、在租賃機械發生毀損或滅失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權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并承擔其一切費用:(1)將租賃機械復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2)更換與租賃機械同等型號、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3)當租賃機械毀損或滅失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乙方應賠償甲方。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乙方延遲支付租金時,甲方將在當日停機,如付款后繼續租(使)用,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都應向對方償付本合同總租金額____%的違約金。
3、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時,甲方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時付清租金和其他費用,并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損失;
(2)終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歸還租賃機械,并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仲裁的有關程序進行仲裁裁決。仲裁費用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第十三條: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本協議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月租或預付定金后生效。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地 址:
電 話:
開 戶 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位于 市 區 路(街)某某商業廣場 座首層 號鋪(“商鋪”)的產權所有人,擬將商鋪出租給乙方,乙方同意承租。現甲、乙雙方就商鋪租賃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商鋪的位置、面積和用途
1.1商鋪的位置和面積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出租和承租位于 市 區 路(街)某某商業廣場(“商場”) 座首層 號鋪(見本合同附件一圖示),且甲、乙雙方同意遵守某某商業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統一經營管理相關制度和物業管理規定。
商鋪的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前述建筑面積為本合同所述物業管理費的計算依據和為本合同所述租金的計算依據。如果交付時實測面積/產權登記面積與上述面積不一致的,以實測面積/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1.2商鋪的用途
乙方承租商鋪只能用于經營(商品種類) .
非經甲方及某某商業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物業管理公司”)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內將商鋪用于經營其他任何種類的商品和用于其它任何目的。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對乙方違反本條規定的行為未及時制止并不表示對乙方行為的默認。
第二條租期
租期自 年 月 日(如商場開業時間晚于上述起租日的,以商場開業日為計租開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開始前甲方允許乙方進場裝修,租期開始前的裝修期稱“免租期”,免收租金,免收物業管理費,但仍應繳納水、電等能源費。其他情況下,乙方裝修期間也應支付租金、物業管理費。具體裝修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_____月 日止。
本合同在商場確定的統一開業日前 日簽訂本合同的,則乙方應在統一開業日前正式對外開業,否則每延遲一日,應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相當于本合同期租金總額1%的違約金。但是本協議簽訂日在商場開業日前的,如商場開業時間晚于上述租期開始日,以商場開業日為計租開始日,租期開始前甲方允許乙方進場裝修,租期開始前的裝修期稱“免租期”,免收租金和物業管理費,但應支付水電等費用。開業日指商場具備對外營業能力時。乙方應按照商場確定的開業日對外營業。
第三條租金
3.1租金
乙方在前述租期內租賃商鋪的租金為:
3.1.1 年 月 日前(以商場開業日為計租開始日的,該日期應為開業日起屆滿一年整)租金標準為:
每月每平方米(小寫) 元(大寫) 元,月租金合計為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年 月(第一個月如果不是整月時)租金按日計付,租金標準為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3.1.2 年 月 日(以商場開業日為計租開始日的,該日期應為開業日起屆滿一年后的第一天)至 年 月 日租金標準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月租金合計為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3.1.3 年 月 日(以商場開業日為計租開始日的,該日期應為開業起屆滿兩年后的第一天)至 年 月 日租金標準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月租金合計為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3.2支付期限和方式
3.2.1支付期限
首期(即租期開始之日至 月月底)租金在進場裝修前支付。除首期租金外,乙方須在 月的225日前向甲方交付下下 租金。
3.2.2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現金、銀行轉帳支票或銀行匯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按該等方式支付的款項均以甲方或甲方銀行實際收到款項之日為付款日。所有因執行本合同乙方付款發生的銀行手續費由乙方承擔。
甲方指定銀行帳戶如下:
開戶行:
戶 名:
帳 號:
乙方按照本合同應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項均按照本條約定執行。
第四條物業管理費
4.1商鋪的物業管理費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人民幣29元,月物業管理費合計為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前述物業管理費包含商場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費,公共區域保安、保潔、綠化美化的水、電等能源費以及商場所有區域的中央空調費等。物業管理公司可能會根據推廣商場等經營需要適當提高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費應由甲方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但在本租賃合同期間甲、乙雙方同意由乙方承擔,本合同終止后仍由甲方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4.2物業管理費支付方式
4.2.1物業管理費由乙方承擔。
4.2.2物業管理費按月支付。除首期物業管理費外,乙方須在每月的2二十五日前直接向物業管理公司萬達商業廣場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交付下下月物業管理費。
物業管理費自租期開始之日由乙方承擔。 乙方需在租期開始日前進場裝修前向物業管理公司交付首期物業管理費(從租期開始之日至____月月底)
4.2.3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現金、銀行轉帳支票或銀行匯款的方式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物業管理費,按該等方式支付的款項均以物業管理公司或其銀行實際收到款項之日為付款日。所有因執行本合同乙方付款發生的銀行手續費由乙方承擔。
物業管理公司指定銀行帳戶如下:
開戶行:
戶 名:
帳 號:
乙方按照本合同應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的所有款項均按照本條約定執行。
第五條能源費
乙方進場裝修前應向物業管理公司繳納能源押金________元。商鋪的水、電等能源費采取分戶計量,乙方應當自行承擔,從進場裝修日開始計收。乙方應按物業管理公司書面通知直接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水、電路損耗等能源損耗按照出租商鋪實際用電量占商場總用電量的比例分攤。租賃期內前180日(不含免租期)能源損耗的月平均損耗將作為計算剩余租期內能源損耗數的標準。
第六條通訊設施租金及押金
6.1 乙方租用商鋪自行申請通訊設施如下:電話/傳真__部,上網專線__條。
6.2乙方向相關部門支付前述通訊設施租金為電話/傳真每月人民幣____元/部,上網專線每月人民幣____元/條。
6.3 乙方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前述通訊設施及押金為:每部電話/傳真人民幣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元;每條上網專線人民幣____元/條,共計人民幣____元。
6.4 乙方所租用的通訊設施自行到相關部門支付租金。
6.5 電話費、上網費等通訊費用(含月租費、手續費等),由乙方自行向電信部門支付。
第七條保證金
7.1為確保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租金,乙方須于簽訂合同同時向甲方一次***付相當于兩個月租金的租金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7.2為確保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物業管理費,乙方須于簽訂合同同時向物業管理公司一次***付相當于兩個月物業管理費的物業費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元。
7.3在本條中保證金指前述租金保證金和管理費保證金。
7.4保證金的扣除
7.4.1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或滯納金,甲方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證金沖抵,其沖抵金額相當于乙方前述欠費。該等沖抵并不能免除乙方仍須支付前述欠費的義務。
7.4.2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向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物業管理費、能源費或滯納金,物業管理公司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管理費保證金沖抵,其沖抵金額相當于乙方前述欠費。該等沖抵并不能免除乙方仍須支付前述欠費的義務。
7.4.3 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任何條款,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均可分別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證金或管理費保證金,以抵償由乙方違約行為造成的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的直接和間接損失。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后七日內將保證金補足。未及時補足的,按欠費處理。前述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損失的,乙方仍應補足實際損失。
7.5 本合同終止后,若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或在甲方、物業管理公司直接折抵乙方未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違約金等應付款項后,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應在乙方歸還甲方商鋪后十日內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八條進場經營質量統一經營管理保證金
乙方應向物業管理公司繳納統一經營管理進場經營質量保證金人民幣小寫 元,(大寫) 作為在商場經營期間遵守統一經營管理相關制度商品質量、服務質量的保證金。前述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損失的,乙方仍應補足實際損失。乙方違反統一經營管理相關制度時,物業管理公司有權沒收全部或部分統一經營管理保證金,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后七日內將保證金補足。未及時補足的,按照欠費處理。該項保證金的補足方式與本合同第七條關于保證金補足方式的約定一致在乙方出售的商品質量不符合國家規定或有降低商鋪所在廣場的聲譽時,物業管理公司有權直接從保證金中向消費者直接支付退貨款和賠償款。
本合同終止后,如果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物業管理公司在乙方歸還甲方商鋪且清繳全部欠款后10日內將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九條滯納金
本合同項下付款時間遇節假日均不順延,所述“日”均指日歷天,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乙方拖欠租金、物業管理費、能源費、通訊設施租金及押金、各項保證金等應當向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支付的任何費用,每日應按照拖欠費用 33‰ 向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繳納滯納金,從應付日至實付全部清償之日止。
第十條續租
10.1如果乙方愿意在租期屆滿后繼續承租商鋪,可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申請,但此申請須于租期終止日30日前、180日內提出。如果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未收到乙方的續約通知,視為乙方放棄續租,本合同自租期終止日自行終止。租期終止日前180日期間,甲方有權在不妨礙乙方正常使用的情況下帶客戶查看商鋪場地,乙方應予配合。
10.2 如乙方續租,甲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調整租金的收費標準。
10.3 在租期屆滿前,甲方與第三方確定租賃意向,且就租賃條件達成一致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內決定是否行使優先承租權;如果乙方在前述期限內沒有給予甲方答復,則視為乙方放棄優先承租權。
第十一條進場移交
11.1甲、乙雙方應在租期開始日前30日內辦理商鋪移交手續。
11.2商鋪移交時狀態見附件二,甲、乙雙方在移交時應給予確認。
11.3乙方進場后,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仍有權繼續進行大廈周邊環境的建設、公共區域或個別賣場區域的裝修、宣傳廣告工作及其他改造、修繕工程。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無需為此而對乙方作出任何賠償,乙方同意不干涉。
11.4如由于甲方自身原因致使乙方延期進場,起租日期和租期均相應順延。延期超過90日的,乙方可以在前述90日屆滿后七日內選擇解除本合同,乙方選擇解除合同的,甲方應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內無息退回乙方已付費用,但無須承擔其他任何責任。
第十二條商鋪的使用
12.1裝修和改造
乙方自行承擔商鋪的裝修或改造費用和責任,裝修改造方案和施工公司必須經過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的審查書面認定,但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并不因審查而承擔任何責任。
裝修或改造應當遵守商場裝修管理制度和規定。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有權監督乙方的裝修工程施工過程,并隨時對不符合裝修管理制度的行為加以制止并要求其改正。如果乙方拒絕改正,則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有權自行加以糾正,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2.2乙方應嚴格遵守物業管理公司已經和將要制定的商場各項經營管理制度、各項物業管理公約和制度、以及甲方與物業管理公司簽署的統一經營管理合同、物業管理合同以及其他合同。因違反相關制度、規定和約定所遭受的處罰和應當承擔的責任應由乙方自行承擔。
12.3乙方應在其經營范圍內合理使用并愛護房屋各項設施、設備,保持商鋪在租期內處于良好的使用狀態。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12.4乙方應自行為商鋪內部的裝修、設備和其他財產購買保險,否則應自行承擔上述財產的風險。
12.5未經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將商鋪轉租或分租給任何第三人。乙方擅自轉租或分租的行為無效,轉租或分租期間乙方所收租金或其他收益全部歸甲方所有。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有權選擇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16.2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離店
13.1因任何原因導致本合同終止后十日內,乙方均應將商鋪交還給甲方。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無條件保留店鋪內所有裝修(乙方損壞的應予賠償),或將商鋪恢復至接收商鋪時的狀態(正常使用及時間因素的耗損除外)乙方未恢復原狀的,甲方可代為恢復,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如果乙方未按前述約定期限交還商鋪,則視為乙方放棄商鋪內一切財物所有權,由甲方自行騰空、收回商鋪,處理商鋪內財物,由此產生的損失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應賠償由此導致甲方的全部損失。
在甲方按照前述約定收回商鋪前,乙方除仍應承擔延遲期間物業管理費、能源費等各項費用外,還應再向甲方支付雙倍租金。
13.2乙方在本合同終止時應付清所有應付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及其
他應付款項(含違約金、損害賠償、罰款等)
13.3如乙方在本合同終止時尚未付清所有應付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相關款項及其他款項,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有權扣押或阻止乙方轉移乙方在商場內的財物,因此造成乙方任何損失由乙方承擔。
如乙方未付清應付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款項及其他款項超過七日的,無論乙方是否自行離店均視為乙方自愿放棄其在商鋪商場內的財物所有權,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可拍賣、變賣乙方財物,以抵扣拍賣、變賣費用和抵扣所欠款項。甲方可委托物業管理公司扣押和阻止乙方轉移商鋪內財物。因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采取上述措施而導致乙方財物受損、價值下降等不利后果的,乙方特此放棄要求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賠償的權利由乙方自行承擔。【律師認為業主或物業管理公司自行拍賣變賣租戶財物是違法的,該條規定的辦法只能是在情況緊急時采取,以犧牲較小利益為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爭取時間】
第十四條 優先購買權
甲方有權隨時向任何第三方轉讓商鋪,但應當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權優先購買該商鋪。乙方應當在收到該通知后三日內做出答復;超過該期限乙方未答復的,視為乙方放棄該商鋪的優先購買權。甲方轉讓商鋪后,乙方應與新的商鋪所有人按照本合同的內容簽訂新的租賃合同。沒有簽訂新的租賃合同的,按照法律規定,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由新的商鋪所有人享有和承擔,乙方依然負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租金標準和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義務。
第十五條 稅費
甲方負責房產稅、土地使用費及房屋租賃管理費。乙方負責經營所引起的一切稅費。其他稅費甲、乙雙方按照中國法律各自承擔應承擔的部分。
第十六條 提前解除
16.1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不得提前解除。
16.2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的,甲方有權不返還乙方全部已付款項。乙方除應補交免租期的租金外,還應承擔下述違約責任:【律師提醒,該規定實際上時給予乙方解除合同權利,只是其要負一定違約責任】
16.2.1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六個月內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付足商鋪六個月的租金,補繳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當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10%【律師建議,不要低于25%】的違約金或相當于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為準。
16.2.2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六個月后要求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補繳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當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10%【律師建議,不要低于25%】的違約金或相當于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為準。但乙方終止合同距合同期滿之日不足三個月的,違約金為剩余期間的租金。
16.3下述情況下,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在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解除:
16.3.1乙方拖欠任何一項應付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的費用超過 三十 15日,因違反本款約定導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還應同時承擔逾期滯納金。
16.3.2乙方未經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同意對所租房間或大廈其他部位進行裝修、改建或其他破壞行為。
16.3.3乙方擅自經營其他種類商品或變更租賃用途,經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通知后未在15日內改正的。
16.3.4在經營期間以任何借口擅自關門、停業、張貼非經營性文字及其他任何不利于商場經營、聲譽的行為,乙方應支付甲方違約金人民幣兩萬元,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通知后未在三日內改正的。
16.3.4乙方違反商場經營或物業管理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或其他嚴重違反本合同或商場經營或物業管理規定的。
16.3.6本合同約定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16.4甲方依照上述約定解除合同發生在本合同簽訂后六個月內的,乙方應向甲方付足商鋪六個月的租金,補繳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當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10%的違約金或相當于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為準。甲方依照上述約定解除合同發生在本合同簽訂后六個月后的,乙方應向甲方補繳免租期租金,并支付相當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總額10%的違約金或相當于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以其中較高者為準。,但解除合同距合同期滿之日不足三個月的,違約金為剩余期間的租金。
16.5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或因乙方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可直接扣除乙方繳納的保證金折抵拖欠的租金、物業管理費、違約金等應付款項。
16.6因甲方違約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在扣除乙方應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能源費等費用后,退還乙方已交付的保證金剩余部分(不計利息)甲方還應向乙方支付相當于三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16.7 乙方在經營過程中,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關門,停業。如未經物業管理公司同意擅自關門的,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擔,并處罰款貳萬元人民幣。
第十七條 不可抗力
如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等自然災害或其他人力不能預見或不可避免的社會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所租商鋪在租賃期間內不能正常使用,租期相應順延,但如果商鋪已無法繼續使用,則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 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18.1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釋、爭議解決等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8.2甲、乙雙方因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按如下第____種方式解決:
18.2.1提請南寧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18.2.2向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訟。
第十八條通知
甲、乙雙方按照如下列明地址發送通知或其他文件:
甲方:
乙方: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傳真:
傳真: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任何一方若指定用其他地址或地址變更,須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本合同項下任何通知、文件以傳真發出的發出日期視為收悉日;以專人手遞發出的,發至指定地址之日視為收悉日;以郵寄方式發出的,寄出后四日視為收悉日。
無論乙方指定地址是否為商鋪,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將任何通知、文件送至商鋪后也視為送達。通知、文件送達后,乙方商鋪人員應當立即簽收并給予書面回執,如果乙方商鋪人員拒絕簽收,則甲方或物業管理公司可采取留置(無論是否商鋪是否有人)的方式送達,相應的留置照片或錄像即可作為回執。
第十九條 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且須符合物業管理公司統一經營管理的相關制度及物業管理規定,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