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11-15 06: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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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開會議,全面安排部署專項整治“回頭看”工作
3月30日、5月10日雙城區委、區政府在會展中心中會議室分別組織召開了全區城鎮住宅小區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設施專項整治“回頭看”工作會議。會上,印發了《雙城區城鎮住宅小區消防通道和消防設施專項整治“回頭看”工作方案》,要求各鄉(鎮)、各街道辦事處、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此次“回頭看”工作,按照任務分工,逐一明確治理重點和治理責任,將此項工作納入日常工作中,按照方案的要求認真組織全面排查、建立清單、落實整改、隱患消號等工作,同時結合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認真開展自查自糾,針對“回頭看”中發現的問題和2019年專項整治中出現的反彈現象,逐一落實整改措施,確保此次“回頭看”工作取得真正實效。
二、迅速行動,全面開展“回頭看”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全區城區內共有283個小區,1139棟樓,5253個單元,自從全面排查整治工作開展以來,全區共排查隱患2493處,其中占用堵塞封閉樓梯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2376處,占用消防連廊的85處,經督促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完畢。發現占用消防車道隱患32處,對其進行了行政處罰,補劃消防車通道黃線90個小區。全區共印發消防設施和消防通道宣傳畫冊4萬份。深入小區開展消防宣傳100余次。主城區三個街道辦事處(永治、承恩、承旭)牽頭,組織消防、城管、規劃、住建、轄區派出所、社區不間斷地開展住宅小區消防通道和消防設施專項整治工作。各部門聯合明察暗訪3個街道,35個住宅小區,87棟樓,351個單元,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消防安全隱患,普遍存在著消防通道,消防走廊被占用,小區內亂停亂放車輛,消防設施設置不符合標準等問題。因消防設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占用疏散通道、堵塞消防車通道的問題,消防救援大隊共計處罰10.81萬元。
三、存在主要問題
專項整治行動開展以來,各鄉(鎮)、各街道辦事處、相關部門結合老舊小區改造、一類、二類小區修復補建工作發現雙城區存在很多沒有消防設施的老舊小區、小區院內亂停車輛、樓道內和小區院內消防通道被占用、小區物業消防責任意識不強等問題。針對這些問題,專項整治領導小組進行了專題研究討論,因為此次專項行動針對的是小區物業和居民百姓,居民百姓普遍存在著消防意識較差,多年養成習慣形成的占用消防車道、占用消防連廊等隱患,如果不落實整改資金、整改時限、整改責任人、整改責任部門、整改措施,很難將問題整改到位,并且問題反復出現,難以達到徹底整改的效果。
四、下步工作措施和打算
一是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把此次專項整治“回頭看”工作作為全區一項重大的民生工程,下大力氣狠抓整治反彈問題,建立長效機制,開展網格員和樓長制度建設工作,為此項工作的常態化治理奠定基礎。一類、二類小區修復補建工作住建部門已進入招標階段;其他住宅小區與老舊小區改造同時完善消防設施補建工作。
二是進一步加大“回頭看”宣傳力度。各鄉(鎮)、各街道辦事處、各相關部門一定要以此次驗收為契機,利用網絡、媒體發放宣傳單等手段營造宣傳氛圍,讓廣大民眾人人知曉,自覺參與社區管理這項活動。進一步采取多種形式全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活動,強化常態化宣傳,全面普及消防安全知識,增強全民的逃生自救能力。
堅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強化底線思維和紅線意識,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屬地管理”責任,加強社區辦轄區內安全風險防控和隱患治理,做到不放過任何一個漏洞、不丟掉任何一個盲點、不留下任何一個隱患,有效預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二、主要任務
(一)落實社區辦安全主體責任
1、落實安全責任,提高管理能力。根據“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安全生產責任體系,成立社區辦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安全重點領域的包保臺帳,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2、加強安全培訓,提升專業水平。開展安全生產相關政策、知識培訓,通過培訓,使社區干部、網格員更全面的了解當前安全生產形勢,提升安全生產專業知識,把安全生產相關要求貫穿到社區具體工作當中。
3、加大安全宣傳,營造良好氛圍。各社區要充分運用 “月月演”、黨員活動日等活動載體,緊緊圍繞老舊小區用電安全、煙花爆竹、交通、消防、秸稈禁燒等相關知識采取一封信、發放宣傳單、知識問答、入戶面對面等形式,廣泛開展宣傳。同時,特別關注未成年人、孤寡留守老人等弱勢群體安全教育引導,營造人人重視安全輿論環境,全面防控,確保安全事故“零死亡”。
(二)老舊小區安全生產專項整治
1、危房摸排及改造整治。開展城市老舊小區房屋安全隱患排查,結合美麗社區建設對轄區內的城市老舊建筑安全情況開展全面排查。重點排查、整治建筑年代較長、建設標準較低、失修失養等建筑,確保覆蓋全部、不留死角。結合排查情況,對轄區內老舊房屋設立警示牌,告知居民請勿靠近,督促房屋所有權人、管理人、使用人切實落實安全責任,采取有力措施限期整改。
2、房屋老舊線路改造整治。重點對轄區內老舊房屋的電氣線路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規定,電線是否套管,線路連接是否符合標準,是否安裝漏電保護器等問題進行排查,對排查出的隱患造冊建檔,督促居民及時更換有問題的線路,消除電氣安全隱患。
(三)消防安全專項整治
1、小區私拉電線充電安全整治。一是對小區內私拉電線、“飛線” 充電情況進行摸排,建立臺賬,結合社區創城工作,在有條件的社區安裝充電樁,勸導居民剪除飛線。二是組織人員對116 個小區弱電線進行全面排查,組織電信、移動、安廣、聯通四家公司對85個無物管及老舊小區戶外網線亂、雜、安全隱患現象大整治和11個新小區樓道內網線在外、亂整治。
2、消防通道堵塞安全整治。針對小區消防通道、樓道內電瓶車亂停放、雜物亂堆放現象進行排查,入戶對小區居民進行一對一宣傳,告知消防通道堵塞的危害。并組織人員及時清理防通道、樓道內的電瓶車、雜物,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3、落實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積極配合市場監管、應急等部門,對小區內電梯開展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督促物業公司定期維護,有效降低電梯故障率。配合城管等部門定期對轄區內液化氣站內特種設備安全隱患排查,并督促責任人及時整改。結合“安全生產月”、“小區月月演”等多種形式進行特種設備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公眾安全意識。
4、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配合消防大隊等單位開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對轄區內無物管小區消防車通道情況進行全面摸排,建立臺賬,對無物管小區按標準對消防車通道逐一劃線、標名、立牌,實行標識化管理。
(四)社區辦轄區內行業經營專項整治
1、煙花爆竹經營安全整治。一是嚴格實施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全面開展經營許可條件“回頭看”。二是切實加強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監管,全面開展監管執法檢查,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三是持續保持煙花爆竹“打非”高壓態勢,建立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行為。
2、小服裝企業生產安全整治。對轄區內各類服裝生產加工企業全面摸排,建立臺賬。積極開展安全消防教育培訓,定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重點對消防通道、滅火器設備、禁止一切明火及“三合一”場所等存在的安全隱患,列出清單,督促企業做好安全隱患消除工作。
3、其他小微企業安全整治。督促本轄區內小微企業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全力做好轄區內安全宣傳、重點行業領域安全隱患排查及安全防范工作;加強災害信息及應急知識宣傳。
(五)城市市容安全整治
1、戶外廣告牌、燈箱安全整治。開展各小區內戶外廣告牌、燈箱隱患排查,對轄區內設置的戶外廣告牌、標語牌、畫指示牌等,確保內容健康、外型美觀、整潔堅固。凡色彩剝蝕、陳舊、危及公共安全的,及時整修、加固或拆除。
2、高空拋物安全整治。一是利用多種形式做好宣傳,提高小區居民安全意識,及時清理自家陽臺、門窗及室外懸掛物,消除安全隱患,防止高空墜物;二是做好監督檢查。組織社區干部、網格員、志愿者等多進入小區,多抬頭觀察,一旦發現高空懸掛物存在安全隱患,立即通知居民整改,消防安全隱患。
3、小區內路面坑洼積水安全整治。開展小區內路面坑洼積水情況隱患排查,對小區內積水嚴重,影響居民正常出行的坑洼,安排專業人士現場勘察維修,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三、時間安排
從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20年6月-7月)。根據《區“1+11+N”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的要求,制定社區辦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確定目標任務,細化工作舉措,明確責任分工,全面部署,宣傳發動專項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2020年8月至12月)。實行“主要領導全面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班子成員協同抓,社區干部及網格員具體到企業、到小區、到點”的工作模式,層層壓實責任,全面開展安全風險隱患排查,建立臺賬,堅持邊查邊改,立查立改,加快推進實施,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堅(2021年)。對照前期排查的“兩個清單”,進一步細化治理舉措,實施差異化整治。加大專項整治攻堅力度,落實和完善治理措施,結合檢查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回頭看”,確保專項整治到位。
(四)鞏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轄區內安全上的共性問題和突出隱患,深挖背后的深層次矛盾和原因,認真貫徹落實執行區直各部門各行業關于安全生產的制度,結合社區實際,補充完善具體制度,加快形成安全生產常態長效機制。
四、保障措施
各街鎮鄉要相應成立專項整治工作專班,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任務目標,明確責任分工,負責專項行動的組織、協調、檢查、督辦,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二、整治范圍
(一)商場、市場;
(二)集住宿、倉儲、經營、加工等功能為一體的“三合一”場所;
(三)公眾聚集場所;
(四)高層建筑、地下建筑(含在建工程);
(五)其他突出消防安全問題和火災隱患。
三、整治內容和職責分工
(一)各街鎮鄉負責本轄區的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明確整治范圍和內容,組織轄區單位集中統一行動,加強組織協調、督促檢查和隱患整改,大力改善本轄區消防安全環境。
(二)區城管局負責消防通道隱患的整治。重點整治場所周邊商戶出店、占道經營,亂搭亂建,堵塞、侵占消防通道的現象;整治消防車道上空設置戶外廣告、架空雨篷等阻礙消防車通行和消防車作業的現象;整治建筑外墻設置戶外廣告牌,封閉或遮擋建筑外窗,阻礙消防滅火救援的現象。
(三)供電公司負責供電產權線路隱患的整治。重點整治供電線路私接亂拉、敷設不規范現象;供電設備老化、線路老化現象;建筑周圍、消防車道上空架設電線電纜阻礙消防車通行和消防車作業現象。
(四)區水務局、市水務集團營業所負責市政消防供水系統的整治。重點整治現有消火栓被圈占、埋壓、銹蝕、損毀現象;完善商業密集區街巷內的消防供水管網,按消防技術規范增設市政消火栓;結合城中村、老城區改造和新區建設,同步安裝消防供水管網和市政消火栓。
(五)區房產局負責規范物業管理機構,保障商品房建筑消防設施維護經費。重點解決多業主市場及多業主建筑物的統一物業管理問題;在商品房公共設施維修基金中列支建筑消防設施維護費用,保障商品房建筑消防設施完好有效。
(六)工商分局負責依法對市場、“三合一”場所和公共娛樂場所營業執照的發放。對未經消防審核、驗收、消防安全檢查或經消防審核、驗收、消防安全檢查不合格的場所,督促該場所不得開展經營活動;對公安、消防部門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停止使用處罰,需吊銷營業執照的,依法按程序辦理。
(七)公安分局負責專項整治工作督導和技術指導。治安、戶政、經保、文保、消防等業務部門及基層派出所,要按照屬地原則、管轄權限,依法從嚴從重查處擅自停用消防設施、堵塞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違規使用可燃材料裝修、違章用火用電、擅自改變使用性質或用途、擅自改變防火分區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對“三合一”場所及居住樓內私設倉庫現象進行摸排清理,依法責令停止使用或改變使用功能;督促指導社會單位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提高自主管理水平;加強對整治工作的技術指導,積極為其他部門提供技術、法律服務。
(八)區教育局負責對學校的整治。重點整治學校、幼兒園消防安全教育不落實、消防管理制度不健全、疏散通道不暢通、疏散樓梯和窗戶設置鐵柵欄、安全出口鎖閉、滅火器材配備不足、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不全、消防設施不能正常運行等隱患;要堅決杜絕學生宿舍內違規使用大功率電器、酒精爐、蠟燭照明等違規用火用電行為;要將消防知識納入教育內容,開學第一周安排一堂“消防教育課”,每學期開設“消防教育課”不少于4課時,并組織開展一次滅火疏散逃生演練。
(九)區文體局及相關部門要迅速開展公共娛樂場所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摸清底數,建立推進表,徹底整改一批突出的火災隱患。區文體局要將是否取得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作為核發文化證照的前置條件;對于擅自降低消防安全技術標準或不執行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會同相關部門要依法吊銷相關證照,予以取締。
(十)區衛生局負責醫療衛生機構的整治。重點檢查建筑是否經消防驗收合格、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是否落實、重點部位和設備操作規程是否建立、重點崗位人員職責是否明確、滅火和疏散預案是否制訂并組織演練;治理走道設置臨時病床、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上鎖以及病房內使用大功率電器、使用酒精爐等嚴重違規行為;加強對鍋爐房、危險品庫房、液氧儲罐、高壓氧艙等重點防火部位以及儲存和使用劇毒、麻醉、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的管理。
(十一)區旅游局負責賓館飯店的整治。重點檢查場所開業前是否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防火安全責任制是否落實、消防安全組織是否建立、每日防火巡查制度是否落實;整治消防設施不能正常運行、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暢通、室內違規采用可燃材料裝修等隱患;檢查員工上崗前是否經消防培訓合格、是否開展消防安全宣傳“三提示”工作。
(十二)區經貿委負責商業單位的整治。重點檢查場所開業前是否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防火安全責任制是否落實、消防安全組織是否建立、每日防火巡查制度是否落實;整治消防設施不能正常運行、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燈不全或遮擋、室內違規采用可燃材料裝修等隱患;查處違規經營、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違規使用明火照明、電(氣)焊作業,柜臺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鎖閉以及超員超時經營等行為;檢查員工上崗前是否經消防培訓合格、是否開展消防安全宣傳“三提示”工作。
(十三)區國資委負責所屬出資企業的整治,督促出資企業開展火災隱患自查和整改工作。重點檢查建筑是否經過消防驗收合格、消防安全責任制是否落實、消防安全組織是否建立、滅火應急預案是否制定并組織演練;整治消防設施不能正常運行、擅自改變使用性質、擅自擴大防火分區、占用消防通道、鎖閉安全出口等隱患;檢查消防宣傳教育是否經常、重點工種人員是否經消防培訓合格。
(十四)區建設局、區建管站負責在建工程的整治。重點解決在建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組織不健全、消防安全制度不建立、防火安全措施和值班巡查制度不落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未制定以及無消防水源、消防車道不暢等問題;檢查現場配置消防器材、滅火裝備和施工作業防護設施情況,臨時消防給水管線設置、運行情況;整治施工現場隨意堆放大量可燃物品的問題;整治建筑外墻使用節能保溫材料的防火性能達不到要求的問題;依法從嚴從重查處違章進行電(氣)焊、動用明火取暖、亂接亂拉電氣線路、超負荷用電等行為,確保在建工程消防安全。
(十五)區委宣傳部、廣電處負責消防安全宣傳,營造社會輿論監督氛圍。通過電視、廣播、網絡等媒介加強消防安全公益宣傳,加強消防安全“三提示”宣傳,不斷提高公眾的防災意識和危機意識、撲滅初期火災和逃生自救的能力;加強專項整治工作的宣傳,迅速掀起,形成高壓態勢,營造專項整治的良好氛圍。
四、時間安排和工作步驟
本次專項行動時間為年至8月,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
各街鎮鄉、各部門要召開專門會議,成立工作專班,根據本方案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結合本轄區、本系統實際進行全面部署。
(二)排查整治階段(4月份至7月份)
按照職責分工,全面開展整治。整治領導小組要加強對整治工作的督辦、協調,適時召開推進會、協調會、督辦會、匯報會,及時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確保整治工作順利進行。
(三)督查驗收階段(8月份)
區政府將對各街鎮鄉和各部門工作情況進行檢查、督導和驗收,對于專項行動走過場,工作責任不落實的部門和單位,將實行問責制、進行通報批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街鎮鄉、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當前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以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真正把此次火災隱患專項整治擺到重要位置,強化督導檢查,狠抓工作落實,確保行動取得實效。
(二)密切配合,鐵腕整治。各街鎮鄉、各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對檢查發現的隱患要以“鐵面孔、鐵手腕、鐵紀律”認真督促整改,切實做到除患務盡。同時,要加強配合,做到信息互通,優勢互補,形成合力,實現整治效果最大化。
一、指導思想及工作目標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遵照上級部門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加強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全面排查整治公司內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力求排查整治工作做到不落下一層樓、不落下一條通道、不落下一間房(車間)。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進一步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和逃生技能,堅決杜絕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公司和公司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領導機構
成立火災防治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劉征東
副組長:陳 嘯 代雪麗
成 員:蔡俊清 周 陽 楊長春
三、整治范圍
廠區內的辦公區、車間、庫房、配電室、硫酸罐區等。
四、整治內容及重點
1.辦公室人員工作 、休息期間將疏散通道、疏散樓梯或安全出口封閉、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暢通的;
2.車間、庫房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燈被遮擋、覆蓋;
3.辦公區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和安全出口數量、寬度以及火災事故應急照明設置的場所、位置、數量不符合消防技術規范要求的;
4.廠區內疏散指示標志缺少、損壞和標識錯誤的;
5.廠區內應急照明燈損壞或失效的;防火門閉門裝置損壞的;
6.電氣線路、電氣設備、配電室進行全面排查,是否定期維護保養、檢測電氣線路和電器產品,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并記錄存檔
7.電工是否持證上崗;
8.是否制定電氣安全操作規程并組織員工培訓,是否制定電氣火災應急處置預案并組織定期演練等。
五、行動內容
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在整治行動中開展“六個一”活動:
1.召開一次消防安全工作會議。各部門要組織員工,召開一次消防安全專題工作會議,對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進行全面部署。
2.上一堂消防安全知識課。組織全體員工觀看有關消防安全教育的視頻,切實做到準備充分,內容充實,豐富員工的消防安全知識。
3.舉辦一期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欄。要求內容豐富,形式新穎。
4.組織一次防火逃生疏散演練。演練要有組織、有方案及責任人,全體員工參與面要廣,活動要注意安全,演練要有成效。
5.添置一批消防設備設施。各部門要加大對室內干粉滅火器、應急照明燈、安全出口標示牌等消防器材的添置力度,并對已有的消防設備設施進行全面檢修,落實責任人,確保使用效果。
6.開展一次消防安全隱患的排查與整治。各部門在本次整治行動中按照以上整治重點對廠區內的辦公區、車間、庫房、配電室、硫酸罐區等場所的電路設施、用火用電管理及消防通道等進行全面排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報告并消除,并建立整治臺賬;對一時無法整治到位的,要加大防范措施,并制定切實可行的限期整改意見,報安環部備案。
六、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各部門要充分認識當前火災防治安全的嚴峻形勢,高度重視本次火災防治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實行領導負責制,同時要制定具體的工作實施方案,確保本次整治行動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收到良好成效。
針對我區批發市場和板材加工企業現狀,以加強基礎消防設施建設和消防安全經費投入為切入點,積極推行群眾性的“聯防聯消”制度,提高批發市場和板材加工企業業主的消防安全責任主體意識,建立“風險共擔,安全共查,隱患共除,聯防聯消”的消防安全管理機制。
二、整治內容
1、批發市場要按照《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和《集貿市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規規范要求,設置消防水池、室外消火栓等消防供水設施,配備消防水泵、消防水帶、水槍、滅火器等消防器材。以市場開辦或管理部門為主,成立“聯防聯消”領導小組,配備專兼職消防人員,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及時進行防火巡查,定期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維護保養消防設施設備。經營服裝、食品、塑料、木材、板材等易燃物品和人員密集的大型市場必須成立至少6人以上由消防安保隊員組成的專職消防隊,同時,成立以消防安保隊員為主、市場從業人員為補充的義務消防隊。所需經費由市場開辦單位籌集。
2、在板廠集中的區域設立小型消防站,每站配備1-2輛簡易消防車和一定數量的消防泵,要嚴格按照消防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設置消防水池和消防車取水口。從事經營木材、板材的專業行政村應建立義務消防隊,配備一定數量的機動消防摩托車、消防泵或農用噴灌機械,由村民兵連或治安聯防隊負責管理,主要負擔轄區內的日常防火檢查和初起火災的撲救等任務,日常工作由駐地派出所領導,消防業務工作受區消防部門指導。同時,各板廠要根據消防規范要求,設立消防水池,配置消防水帶、水槍、滅火器等消防器材,提高廠房耐火等級,留足防火間距。所需經費由街道辦事處財政、村(居)和各板廠業主共同承擔。
三、整治步驟
1、調查摸底階段(3月10日至3月20日):各街道辦事處要對轄區各批發市場和所有板材加工企業的規模、經營生產品種、從業人員數量、市場攤位數量、消防保衛人員狀況及建筑布局、道路、水源、供電等基本情況進行詳細地調查,摸清底數,并結合實際制定出具體的治理方案,于3月20日將方案和調查報告報區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2、專項規劃階段(3月21日至3月25日):由區建設、安監、工商、公安及有關街道辦事處,根據城區規劃要求,對各市場和板材加工企業消防基礎設施建設進行專項規劃,確定消防水源、消防水泵等設施的位置和數量,留足消防的防火間距、消防通道,合理布局板材企業位置,統一建設標準,提高耐火等級。
3、實施落實階段(3月26日至4月15日):由相關街道辦事處負責,區公安、建設、工商、安監、電力等部門統一配合。各批發市場和板材加工企業,按照專項規劃的要求,完成消防水池、消火栓等基本消防設施建設,配齊消防泵、消防水帶、水槍、滅火器等器材。市場開辦單位有關村居要及時籌措資金,確定專人負責,加強與公安消防部門聯系,做到消防設施設備到位、人員到位。
4、檢查驗收階段(4月16日至5月10日):區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對有關街道辦事處工作情況和整治場所進行專項檢查驗收。對消防條件不達標的市場、板廠進行停業整頓。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切實增強專項整治的緊迫感。批發市場物資集中,人員密集,大部分市場建設之初缺乏消防統一規劃,防火間距、耐火等級、消防通道、水源等方面存有先天隱患,一旦發生火災,極易火燒連營,造成大的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大多數板材加工企業與居民區距離較近,企業規模小、設備簡陋,消防安全隱患更加突出,一旦發生火災事故,嚴重威脅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因此,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認識整治工作的復雜性、艱巨性,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把這項工作做為我區創建“平安河東”工作的一項重點內容抓緊、抓好、抓實。
2、嚴格標準,確保整治效果。要嚴格按照上級確定的統一標準,結合我區實際,重點解決市場和板廠消防管理缺位,消防設施缺乏,消防通道間距不足等突出問題。各批發市場要健全消防領導組織,確定專人從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配齊各類消防器材,保證充足的消防水源,嚴格電源、火源管理。各板材加工企業要提高廠房耐火等級,留足防火間距,配齊消防設施器材,各有關街道、村(居),要按照規定配齊消防摩托車和消防泵,隨時做好預防和撲救火災的準備。通過治理,使全區的批發市場和板材加工企業消防安全狀況得到根本改善。
3、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從業人員消防安全意識。從近期全國發生的幾起特大火災事故來看,公民消防意識淡薄,自防自救技能薄弱是造成人員群死群傷的重要原因。要利用各種宣傳媒體,大力宣傳消防法律、法規、防火、滅火和火場逃生常識,切實提高批發市場和板廠從業人員的消防技能,督促他們自覺地做好各項消防安全工作。
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核心是“防”,強化宣傳是“防”的關鍵。一是多次組織召開鎮村干部大會、村級黨員大會或村民大會,集中學習關于森林草原防滅火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論述及相關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州、縣各級領導重要講話精神;通報森林草原火災、野外違規用火典型案例和查處情況,宣傳森林草原火災預防、撲救和安全避險等基本常識,特別是群眾參加滅火的注意事項和安全常識。通過組織學習宣傳教育,進一步提升干群思想認識,強化群眾敬畏心和警惕心。二是結合脫貧攻堅、鄉村振興、掃黑除惡、人口普查等當前重點工作,走村入戶宣講森林草原防火相關法律法規及火災撲救知識,宣傳森林草原火災報警電話12119,做到人人皆知。三是各村組自查宣傳橫幅、防火標語是否完整,并及時補充完善,在重點林區地段、人群聚集地、墳園墓地、交通要道等醒目處張貼書寫森林草原防火標語。四是各村建立護林防火工作專卷,聯系村領導及包村組干部結合當前開展的防汛減災、鎮代表選舉、人口普查等工作,入戶宣傳森林草原防火相關知識,檢查并及時完善護林防火保證書張貼情況。四是在傳統祭祀期間,積極倡導綠色文明祭祀,在引導群眾破除迷信的基礎上,用植樹、送花、網絡等有益于保護生態環境的文明方式進行祭奠。
二、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明確相關責任
對照縣級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和任務清單,結合實際情況,進一步健全了我鎮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和任務清單。完善了《鎮森林草原防滅火專項整治處置辦法》、《鎮護林(草)員考核管理辦法》、《鎮村組干部考核管理辦法》等森林草原防滅火專項整治相關制度規則,指導各村完善《村森林草原防滅火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及《各村村規民約》,明確細化了轄區各學校、林區各企業、各村各單位職能職責,將“加強森林草原防火宣傳、禁止野外用火,造成火災的追究其責任,取消該戶本年集體公益林生態補償資金”等內容納入各村村規民約。
三、進一步加大責任落實及隊伍建設物資儲備到位
一是各村按照我鎮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會的要求,切實嚴格落實森林草原防火行政領導負責制,嚴格落實包片責任制度。二是各村組建了不少于30人的群眾義務撲火隊伍,結合防汛減災開展應急防滅火演練。三是清理各村的撲火物資儲備情況,并登記造冊。
四、進一步強化值班值守及巡山工作力度
三、整治步驟1、調查摸底階段(3月10日至3月20日):各街道辦事處要對轄區各批發市場和所有板材加工企業的規模、經營生產品種、從業人員數量、市場攤位數量、消防保衛人員狀況及建筑布局、道路、水源、供電等基本情況進行詳細地調查,摸清底數,并結合實際制定出具體的治理方案,于3月20日將方案和調查報告報區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2、專項規劃階段(3月21日至3月25日):由區建設、安監、工商、公安及有關街道辦事處,根據城區規劃要求,對各市場和板材加工企業消防基礎設施建設進行專項規劃,確定消防水源、消防水泵等設施的位置和數量,留足消防的防火間距、消防通道,合理布局板材企業位置,統一建設標準,提高耐火等級。3、實施落實階段(3月26日至4月15日):由相關街道辦事處負責,區公安、建設、工商、安監、電力等部門統一配合。各批發市場和板材加工企業,按照專項規劃的要求,完成消防水池、消火栓等基本消防設施建設,配齊消防泵、消防水帶、水槍、滅火器等器材。市場開辦單位有關村居要及時籌措資金,確定專人負責,加強與公安消防部門聯系,做到消防設施設備到位、人員到位。4、檢查驗收階段(4月16日至5月10日):區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對有關街道辦事處工作情況和整治場所進行專項檢查驗收。對消防條件不達標的市場、板廠進行停業整頓。
此次清剿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期間,我局在整治文化市場存在的安全隱患的同時,也加強了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積極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做到邊檢查邊宣傳,不斷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消防安全意識。我局在公眾娛樂聚集場所經營戶中廣泛開展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有力地增強了公眾娛樂聚集場所經營業主的消防安全意識與責任意識,提高了公眾娛樂聚集場所消防安全事故的防范能力與應急能力。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的理念,全面貫徹實施《安全生產法》和《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建立安全生產監管長效工作機制,以安全隱患的大排查、大整治為抓手,提高防范意識,減少事故發生,全面推進和諧*建設,實現全鎮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二、專項整治的主要內容
根據《蘭溪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20*年度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的有關要求,專項整治主要包括一下幾點內容:
(一)、開展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以整治小旅館、集體宿舍、商場等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為重點,強化監督檢查,設置疏通逃生出口,完善安全設施,全面落實責任。凡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堵塞、占用或在營業、生產、有人住宿期間被鎖閉的,必須立即整改;凡應急照明設施的場所、位置、數量不符合消防技術規范要求的,常閉式防火門閉門裝置損壞不能保持常閉狀態的,疏散門開啟錯誤的,以及商住樓經營部分與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未分開設置的,要限期整改。在人員密集場所的疏散通道、樓梯、安全出口處設置鐵柵欄和在公共區域的外窗(包括學生、幼兒、老人、病員的集體宿舍和員工休息的房間外窗)安裝金屬護欄影響消防安全疏散和應急救援的,要立即拆除。對拒不按上述要求整改或逾期不整改的,要依法強制實施并予以處罰,堅決防止重特大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開展“三合一”企業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重點抓好區域性“三合一”企業整治的源頭管理,認真落實新、改、擴建工程消防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對未通過消防審核和驗收的企業建筑用房,依法責令停產整改。加大對塑料制品、木質工藝品、紡織等行業的監管力度,對原材料堆放不規范、消防設備不全、消防通道不暢的企業,予以限期整改,對存在“三合一”現象和企業要堅決予以停產停業整頓,并予以相應處罰。
(三)、開展在建廠房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查處違法行為,加強現場監管,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嚴防高空墜落、建筑機械和電器傷人等惡性事故發生。
三、組織領導和實施步驟
為了使我鎮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落到實處,明確任務,狠抓落實,鎮政府專門成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鎮長徐培金擔任,副組長由副鎮長徐榮標擔任,組員有:郭靜、姜勝松、黃永賢、鮑祝君、金翔工作的領導小組,負責督促檢查該項工作的進展情況,協調解決重大問題,確保安全治理工作取得實效。
本次安全隱患專項整治工作從今年4月下旬開始至11月底結束,具體分為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鎮政府制訂安全生產整治的工作方案,成立專門工作領導小組,深入發動,通過多種渠道加強本次專項整治的宣傳,層層動員,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良好局面。
(二)全面整改階段。本次專項整治,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管理”的原則,突出整改重點,強化整治措施,落實整治責任。各單位應按季度匯報工作進展情況。一是要全面核查。在前幾年開展分類管理的基礎上對相關進行一次重新分類評定,建立企業隱患檔案。二是要限期整改。對企業存在的安全生產隱患要列出整改項目,下發整改通知書,督促企業限期整改。各類生產經營單位要按照有關要求,深刻吸取本企業和其他同類企業以往發生的事故教訓,結合實際制訂具體整改方案,全面治理事故隱患,一時難以治理的要列出計劃,落實資金和責任,限期整改,并制訂應急預案加強監控。三是掛牌整治。鎮政府梳理出一批隱患較為嚴重、牽涉面廣的生產經營單位,實行掛牌整治。對實行掛牌整治后仍達不到要求的生產經營單位,要堅決依法予以處理,該處罰的堅決予以處罰,該停產整頓的堅決予以停產整頓,該取締關閉的堅決予以取締關閉。四是對那些安全隱患突出,整改難度大的安全隱患,要及時上報,并組織有關部門實行聯合執法。五是要推出示范點。要結合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和標準化建設的要求,安全管理比較規范的單位為示范點,通過典型引路,提高整體整改實效。六是要建立村居安全管理制度,各鄉鎮要在原有的基礎理上進一步健全和深化,實現基礎安全管理的規范化和制度化。
(三)督促檢查階段。鎮政府對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專項督查,督查內容包括:有關單位開展安全生產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貫徹落實情況,安全生產長效管理機制建立及落實情況,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企業安全生產投入和隱患治理資金落實情況等。
(四)總結驗收階段。鎮政府在企業自行整改的基礎上,要組織力量對企業隱患整改情況進行逐個驗收,查漏補缺,建章立制,全面總結,11月30日前將情況書面上報市政府和市安委會辦公室。
四、工作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關注民生、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消防工作原則,認真落實各級政府、部門和單位的消防安全領導責任、監管責任和主體責任,減少火災隱患“存量”,嚴控火災隱患“增量”,全力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為的建設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工作目標
此次整治的重點地域是指城鄉結合部、棚戶區、“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場所、務工人員聚集地等。通過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力爭實現“四個100%”和“四個確保”的工作目標:
(一)“四個100%”
1.未經消防驗收合格投入使用的違法建筑、影響滅火火救援的違章建筑、未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營業的場所、“三合一”場所、存在消防安全隱患的出租屋和務工人員聚集地的整改率達到100%;
2.消防設施設備完好率達到100%;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車通道合格率達到100%;
4.城鄉結合部、棚戶區、“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場所、務工人員聚集地滅火救援訓練、研究,修訂和完善滅火救援預案率達到100%。
(二)“四個確保”
確保市政消火栓安裝到位;確保消防車通道暢通;確保居民用火用電基本規范;確保消防監管責任落實到位。
三、時間及步驟
消防安全環境專項整治工作從年7月1日開始,至年11月10日結束,分為動員部署、摸底排查、集中整治、檢查驗收四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年7月1日-7月15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按照市政府統一部署,制訂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組織召開動員部署大會,分解工作任務,層層落實責任。通過媒體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公告,營造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強大聲勢。
(二)摸底排查階段(年7月16日至7月31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集中組織開展“拉網式”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對城鄉結合部、棚戶區、“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場所、務工人員聚集地要全部建立檔案資料和基礎臺賬,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登記造冊,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同時,要將檢查和隱患情況逐級上報當地和上級人民政府,抄送上級主管部門或企事業單位。市政府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主動履職,加大對基層工作指導力度,確保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穩步推進。
(三)集中整治階段(年8月1日至10月31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以省運會前為重點整治時段,針對排查整治中發現的問題,制定針對性的整治措施,分解任務、明確進度、落實責任,不斷強化全市各級各部門及各社會單位的消防安全監管責任和主體責任,強力推進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確保取得實效。
(四)檢查驗收階段(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對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行自查、總結。市防火安全委員會、市政府督查室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的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將結果納入市政府對各縣(市、區)的年度安全生產考核內容和領導干部的政績考核內容。
四、整治重點及內容
(一)“三合一”場所
1.在生產、加工、維修企業的車間或倉庫內設置員工宿舍的生產型“三合一”場所;
2.在儲存可燃、易燃或具有爆炸危險性物品的倉庫內設置員工宿舍的生產型“三合一”場所;
3.在商場(商店)、市場、超市等經營場所內設置員工宿舍的經營型“三合一”場所;
4.設置在城鄉結合部、出租房屋內集住宿、生產為一體的作坊式生產加工場所。
(二)城鄉結合部、棚戶區、“城中村”及出租屋
1.建筑規劃是否雜亂無章,耐火等級、防火間距、消防車通道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2.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池等市政基礎消防設施是否設置;
3.居民用火用電是否規范,電氣線路設置是否穿管保護,消防安全意識是否淡薄;
4.行政區域街道的消防安全監管責任是否落實、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措施是否到位;
5.出租屋是否納入所轄公安派出所管理。
(三)務工人員聚集地
1.務工人員是否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2.務工人員集中住宿場所是否配置必要的消防設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用電用火是否規范;
3.務工人員集中生產場所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4.務工人員所屬單位及行政區域街道的消防安全監管責任是否落實、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措施是否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站在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平安”建設的高度,進一步加強對消防工作的領導,切實把此次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擺上重要的議事日程。要嚴格實行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一崗雙責”和安全監管任期責任追究制。要按照本方案制訂本部門、本地區的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細化工作措施,把責任落實到行業、系統,以及鎮(鄉)、街道、社區和各社會單位,落實到人頭和工作的每個環節。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將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制訂情況納入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和“平安”建設的考核內容,予以考核評價。
(二)加強隱患排查,實行鐵腕整治。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大排查,采取強有力的措施和手段,依法查處消防違法違章行為,強力整治各類火災隱患。對“三合一”場所的火災隱患和違法行為,要嚴格按照工作要求,強力督促整改;對未經消防驗收合格投入使用的建筑,經責令限期整改不合格的,堅決責令停止使用;對占用消防通道、影響滅火救援的違章建筑應立即拆除;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經營性場所,不能按期整改銷案的,一律實施關停,對直接責任人員實施拘留。
(三)加強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市各級各部門要強化大局意識、加強協作配合,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分兵把口、主動作為,狠抓工作落實。要對照工作目標,將屬于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職責范圍內的整治工作,制訂具體整治方案。需要聯合整治的,應明確牽頭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形成齊抓共管、互相配合的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局面。
(四)加強督查檢查,確保取得實效。各地要堅持綜合與專項、條條與塊塊、明查與暗訪、治標與治本的有機結合,做到企業自查、鄉鎮(街道)普查、縣(市、區)復查、行業部門抽查和市政府督查“五查并舉”。其中,企業、鄉鎮(街道)自查、普查率要達到100%,縣(市、區)復查率要達到50%,行業部門抽查率要達到50%.對發現的問題,要分清原因、劃清責任、落實措施、督促整改,確保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市政府將對全市各級各部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綜合督查,凡查出重大安全隱患沒有進入全市隱患監管系統、或沒有實行掛牌整治的,將按照失職瀆職追究有關部門、單位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