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6-13 1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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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建立完善的農村環境法律保護體系
國家應該制定適合農村地區經濟體制改革和發展需要的環境法律保護體系,出立的保護法規和政策。將農村地區的環境保護納入到國家的法律體系中,從法律層面上賦予“農業環保執法部門”行政執法的權利。加大農村環境保護執法力度和督查力度,充分利用法律、經濟和行政的手段,加強對農村環境污染的治理力度,確保各項法律和政策真正的落實到位。
2.2強化政府治理職能,加大對農村環境的綜合治理力度
在治理農村環境問題過程中要堅持“可持續發展”觀點,將農村環境治理工作置于農村經濟發展的關鍵地位。在農村經濟發展決策過程中需要建立對環境保護的約束機制,積極引導農村基層的各級領導、干部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在農村建立激勵性的農村環境保護政策,改進農村改革干部行政考核和任用制度,讓那些“有可持續發展理念、并重視環境保護”的干部得到重用,從而激發干部對環境保護的意識,理順地方政府和環境保護部門之間的關系,強化環境保護部門的監督職能。
2.3依靠科技發展生態農業
在發展生態農業過程中,應采取的主要措施有以下幾個方面。第一,運用現代生物技術為農業生產提供更多優質、高效、高產的“農作物新品種”。第二,還可以利用生物研究出能夠分解多種有害物質的菌種,高效地消除對環境產生不利影響的各種因素,并積極地開展“水污染”治理工作。第三,開發生物農藥、植物源殺蟲劑和殺菌劑,減少“化學性農藥”對水源和土壤結構的破壞。第四,積極推廣“養殖業”生產良性循環模式,不斷優化生產技術,引導“養殖場”積極建立沼氣池,并將發酵后的“沼液和沼渣”進行再生產、再利用。第五,加大對農作物秸稈的綜合利用技術研究,實現農業資源的循環和高效利用。
搞好農村能源綜合建設:一是建立建全組織機構;二是加強對農村能源綜合建設的領導;三是加大對農村能源建設的資金投入;四是充分依靠科技進步;五是加強農村能源產業和服務體系建設,適應市場經濟的需求;六是加大對科技、管理和服務人才的培訓;七是不斷地深化改革,端正指導思想,加強法制建設方向;八是抓點帶面不斷開拓新領域,使新能源和農村能源的建設工作向高層次發展。
1 農村能源環境保護與農村能源建設
農村環境問題,是當今農村發展面臨的重大問題,環境質量的惡化,對農業生物、農業生產和農村居民構成了嚴重的威脅。環境問題可分為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兩大類,農村地區能源的開發利用與這兩類環境問題都有密切的關系。能源不但給農村提供了動力,而且帶來了生活的文明和社會的進步,但也影響了農村的環境。如新柴的消耗量方面,19世紀以前,由于需求量不大,砍伐情況并不嚴重,保持了生態的平衡,沒有產生污染現象。而在最近的百多年來,由于人口的急劇增加,使得生物質能源供不應求,使生態和污染方面都出現了問題。由于礦物能源的大量開發和使用,也為農村帶來了嚴重的能源環境問題。由于能源廢棄物的大量排放,對農村和能源經濟的發展以及人們的健康等都造成嚴重的危害和重大的損失。
2 礦物能源的開發利用對農村環境的重要影響
礦物能源的開發,包含了開采、貯運、加工、轉換到消費。在這全過程中,都會對環境造成污染和危害。如煤在開采過程中,首先是開采占地,它破壞了地表的生態系統,影響了農業生產。另外井工開采易造成地表的沉降或裂縫并改變水體形態及滲漏而影響農田灌溉,同時也破壞了地下水資源。另一方面開采時的排污以液體、氣體、固體同時存在,如酸性礦井水、泥漿、瓦斯、煤矸石等。在運輸和貯存過程中,特別經數次堆放,會造成自燃、流失等大氣污染,在煤炭的燃燒利用過程中,又會排放大量的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粉塵和灰渣,造成了嚴重的環境污染等。又如水陸石油的開發會造成海水域的嚴重污染,影響水產業的發展和造成農田的污染。石油在燃燒時也會排放大量的有害氣體,對環境造成一定的影響。
3 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對環境造成的影響
(1)生物質能源開發利用對環境的影響是:采伐對環境的影響,如導致資源的枯竭,植被破壞,水土流失和破壞生態平衡;秸桿等大量燃燒,導致土壤肥力減退、農業減產等。如木柴在燃燒時會排出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不充分時會排放大量塵煙和顆粒造成嚴重的大氣污染。
(2)自然能源開發利用對環境的影響是:自然能源如水能、太陽能、風能、地熱能、潮汐能、海洋能等。由于不同的能源各自的物理化學性質開發利用的方式不同,也會造成不同程度的環境影響,如水能在開發利用發電時造成的河川自然環境和生態系統變化的影響。庫區大面積淹沒及周圍生態、自然環境、地表、土質、農業生物等影響。地熱能的開發利用,在用地熱發電時,由于開發利用過程中廢熱污染和排放的硫化氫、二氧化碳、甲烷、汞等。特別是其中的硫化氫在高濃度時會致人死亡。利用潮汐能發電時會造成海域的污染等。在太陽能大規模集中開發利用的地區,可能會造成太陽能的回流,影響局部環境的變化,如氣候變化和生態失衡。太陽能電池在生產過程中,需要采用大量的有毒和可燃性氣體,如三氫四磷、四硫化硅等。會對居民帶來危害。開發利用風能發電時,會造成噪聲的危害等。
因此,在開發利用自然能源時,必須充分考慮對局部環境的危害,并制訂出預防措施。
4 幾個重要的能源環境問題
(1)氣候變化。近百年來,地球氣候已發生明顯變化,主要是全球變暖,其原因就是溫室效應。而二氧化碳是引起溫室效應的主要氣體。溫室效應帶來的對環境的影響主要是極地冰雪的部分融化、海水變暖和膨脹,海平面上升使沿海居民的安全受到危協。另外帶來的是干旱和沙漠化的擴大、旱澇頻率上升和蟲害增加等。
(2)酸雨的出現。
(3)主要是大氣中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合物造成的。酸雨的出現,造成土壤酸化,肥力減退,農作物減產,森林衰亡,植被枯死,水體酸化和水產的影響等。
(4)臭氧層破壞。主要原因是氟里昂的大量使用,礦物能源的消費和生產化肥產生的氧化氮造成的可導致過量輻射的影響。
(5)煙霧。煙霧是燃燒含碳量高的燃料造成的煙霧污染,主要是煤的礦物能源消費排放的影響污染物占百分之八十,煙霧能反射和吸收太陽輻射,嚴重時會影響農作物的生長造成減產,也直接危害人的身體健康。
關鍵詞:新農村建設環境保護對策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due to the construction of new countryside in the process, the rural environment is the serious pollution, this is caused by many factors, such as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process is not reasonable, livestock and poultry breeding improper management, rural life garbage collection is not reasonable, and so on. Therefore, to strengthen the countryside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work.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rural environment pollution caused by a few reasons, and puts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Keywords: new rural construction environment protection measures
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的一項重要內容就是農村環境建設。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的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總體要求是:“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即表明新農村環境建設的重要性。當前,新農村建設取得了明顯成效,但一些地方政府為了追求經濟的快速增長以及農民物質生活的改善,卻忽視了社會建設以及環境保護,導致農村生態環境一步步惡化,嚴重阻礙了農村的可持續發展能力。因此,必須切實加強農村環境保護工作。
一、農村污染現狀中的問題
當前農村環境面臨的困難和問題以下幾個方面:
1.農業生產資料使用不合理。由于農業生產大量使用化肥、農藥和地膜等農用物資,農村耕地和水體受到了大面積污染。我國一些常用農藥都有較高的毒性,吸收率僅為30―40%,大部分進入水體、土壤及殘留于農產品中,嚴重威脅到人畜健康。農業面源污染逐年加重。由于在農業生產過程中,大量使用農藥以及化肥,并且越來越嚴重。盡管新型有機生態農藥具有高效含毒量小,低殘留等諸多優點,但是由于價格等因素的影響,還不能自覺使用有機生態農藥,仍沿用以往的習慣,使用傳統農藥,嚴重污染了水質和土壤。同時使用無機化肥過多,導致土地板結,地下飲用水氨氮濃度過高,直接危害人們的生活健康。
2.畜禽養殖業產生嚴重污染。畜牧業的大發展,增加了廣大農民和收入,提高了生活水平,加快了農村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步伐。但隨之也帶來了一個不可忽視的問題,那就是環境污染問題。到農村走訪我們不難看到下面三個情況:①、畜禽距離人的生活區太近的情況。窗前就是雞舍,屋后就是豬圈,有的農民甚至人畜同居一室。②、部分小城鎮把養殖區或牧業小區建在繁華的大街兩側的情況。把養殖戶或小區作為觀光參觀的旅游景點。③、垃圾糞便處理無規劃的情況。街道、庭院隨便倒,蒼蠅成群,氣味難聞,成為公害。
3.農民不良習慣積習太深。農民環境意識不高,一些不良習慣對環境影響較大,存在許多環境問題。在冬季,農村采暖用的依然是木柴,不僅砍伐破壞了生態環境,而且煙霧還污染了居住環境。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村民大部分洗衣服都用廉價的含磷的洗衣粉,而生活污水基本上都是滲排,不經過統一排放進行治理。垃圾隨意亂倒,柴堆、土堆、糞堆亂堆亂放,家禽、家畜大多未實行籠養和圈養,到處亂跑,到處拉糞便,農村環境“臟、亂、差”的局面得不到遏制。
4. 潛在污染不容忽視。由于鄉鎮餐飲業以及加工業迅速發展了起來,而它們大部分的燃料是煤,嚴重污染了大氣環境。一些農用三輪車、拖拉機等大部分使用柴油和70#含鉛汽油,車輛尾氣對農村環境造成較大污染。有的磚瓦廠或者采礦廠盲目開采土石,嚴重破壞了生態環境,破壞了人們的生活,引起群眾環境糾紛。再有,缺乏對農村飲用水水源地的保護措施,是農民的飲用水安全受到了嚴重影響,群眾的身體甚是擔憂。
5.生態環境破壞進一步加劇。農民砍柴做飯、亂砍濫伐的現象比較普遍;農民過度放牧牛羊等牲畜,使植被受到嚴重破壞的情況仍未杜絕;對種植的樹木草地保護不力,存活率比較低;水土流失、滑坡等現象時有發生,使農村生態系統越來越失衡。
二、造成農村環境問題的原因分析
造成農村環境受到破壞原因是多方面的,不僅有歷史的積淀,而且有在經濟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是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眼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矛盾的外在體現。主要表現在以下這幾個方面:
1.農民環保意識低下。他們對環境問題缺乏認識,不了解環境保護的一些常識,只顧了眼前的利益,考慮到價錢低,因此他們并沒有使用有機化肥,使土地越耕種越板硬。為了追求糧食、蔬菜、水果等得外觀,沒有限度得使用農藥,造成這些農作物本身質量的下降。雖然近年在推廣生態農業、控制化肥農藥施用量上作了一定努力,但依然“自毀家園”的現象仍得不到控制。
2.農村管理體制不健全。農村環保涉及到環保、農業、林業、水利、科技、畜產等多個部門,各部門工作職能有所交叉,出現了都管卻都管不好的局面,特別是沒有統一監管的組織機構和協調機構,有些部門工作縮手縮腳,等待觀望,嘴上喊得多實際干得少,使農村環境問題遲遲得不到解決。
3.農村措施不力。農村環境制度建設滯后,雖然制定了有關規定和措施,但這些都不具備約束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現象普遍存在,一些無公害農藥、環保地膜在廣大農村不能強制推廣使用,秸稈焚燒、濫用農藥化肥的現象屢禁不止。
4.農村環境保護資金投入不足。資金缺口已然成為農村環保工作的瓶頸,正在被越來越多的人所詬病。事實上,為了籌措資金,也有不少農村在嘗試建立多元化融資機制,可成效仍不夠明顯。環境保護尤其農村環境保護本身是一項公共事業,屬于責任主體難以判別或責任主體太多、公益性很強、沒有投資回報或投資回報率較小的領域,自然對社會資金的吸引力也就不強。而縱觀國際社會,各種市場化的實踐也很活躍,但沒有哪個國家的政府不發揮主導投資責任和作用
三、新農村建設中,環境保護工作應采取的“五大對策”
解決當前農村環境污染問題,是一個比較復雜的綜合工程,需要一套整體性的方法和途徑。
1.著力提高農村環保意識。樹立現代生態意識,以現代生態科學、環境科學、經濟科學和生態現代化理論為基礎,提倡高效低耗、無毒無害、清潔安全、循環節約、綠色生產、綠色消費、預防創新和健康環保,反對資源浪費、環境污染、生態破壞和超量消費,努力實現人類與自然的互利共生。
一是要嚴格環境執法和管理,加大環境治理力度。對工業發展中的環境保護,建立關鍵崗位環境責任制度、關鍵項目環境風險評價制度和環境信息公開制度,奠定生態意識的法律基礎、管理基礎和監督基礎。
二是繼續控制人口規模,充分考慮自然環境的承載能力,協調好人口資源環境三者的關系,奠定生態意識的科學基礎。
三是通過廣泛深入的宣傳教育,改變傳統落后的生產生活習慣,大力提倡科學、文明的生產、生活方式。
四是加大生態和環保教育投入,從小學開始普及生態意識,讓孩子們充分了解他們生活的資源基礎和生態條件,從小就意識到保護環境的重要性。
2.大力發展綠色生態農業。加快推進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和產品認證步伐,更好更多地生產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加大生物循環利用生態工程、清潔能源利用工程、生態復合肥料工程、綠色化學工程、綠色食品工程等的推廣應用力度;加大對化肥、農藥、農膜等面源污染的防治力度;以農村戶用沼氣建設為重點,開展“一池三改三處理”工作,積極推進規模化養殖場沼氣工程建設,加快畜禽養殖場糞便污染治理。
加速土地流轉,促進農村剩余勞動力有序轉移,將有限的土地資源集并到種養大戶和現代農業經營者手中,形成規模經營的生產格局,逐步提高農機化作業率和農業生產力,以利于各項生態工程的實施,更便于污染物的集中處理和環境的綜合整治。以市場為導向,不斷調整產業結構,優化產業布局,發展壯大特色產業。
建立生態補償制度,認真落實退耕還林、濕地保護的相關政策,充分挖掘內部資源潛力,積極發展生態替代產業。以生態林業建設為依托,不斷提高森林質量和森林覆蓋率,形成城市的綠色屏障,打造“詩意田園、浪漫鄉村“的特色生態旅游休閑產業。
3.建立健全農村垃圾回收處理機制。首先在農村建設一些“垃圾存放點”,讓農民暫時把垃圾在這里存放,并且做好垃圾的分類,為回收垃圾做好提前準備,然后再把各村分類好的垃圾集中到鄉鎮,最后運送至市區進行集中處理。盡量要注意的是,在處理農村垃圾時,要考慮到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問題,把豬糞、秸稈、柴草、谷殼等可作為生產沼氣的原料回收利用起來,既節約能源,又發展農村的生態工程。在農村一些有條件的地區,可以逐步開展垃圾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處理,在垃圾分類的基礎上進行相應的科學填埋、焚燒和堆肥。4.
加強農村環保法律體系建設,為農村環境保護提供法律保障。首先制定有關農村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因為我國農村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幾乎是空白的,要制定一整套有關農業生產以及農村環境保護的規范和準則,保證農村的一切經濟活動以及進行的環境保護工作都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其次,要大力提高廣大農民、企業經營者、基層領導干部等的環保法律意識,利用各種途徑宣傳農村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再有,就是要加大環保執法力度,逐步改變過去人治重于法治的現象,有效解決“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問題,從法律制度上保護農村環境不受污染。
5. 加大投入,建立健全穩定的保障機制。
堅持國家、集體、個人多元化的合理投入,多渠道、多層次、全方位地全面籌措資金,充分體現政府主導、市場推進、公眾參與的原則,建立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長效穩定的投入保障機制。
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加快農村現代化建設的進程中,我們不能走工業化進程中“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而應當積極采取對策,將“兩型社會“建設的理念貫穿于新農村建設的始終,努力使農村向環境與經濟協調發展、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方向發展。
參考文獻:
目前,我國仍有3億多農村人口飲水達不到安全標準,其中因污染造成飲用水不安全的人口達9000多萬人。有相當比例的農村飲用水源地沒有得到有效保護。來自國家環保總局的一組最新數據顯示,我們的飲用水50%以上是不安全的。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的最新檢測報告(2005年6月份)稱,我國七大水系,水質達到I~III類水體的占49.2%,IV-V類(受污染水質,不能用作飲用水源)水體的占28.5%,劣五類(已喪失直接使用功能)水體的占22.3%。湖泊水庫中滿足Ⅱ~Ⅲ類水質的湖庫有7個,占26.9%;Ⅳ~V類水質湖庫有9個,占34.6%;劣V類水質湖庫有10個,占38.5%。
(二)土壤污染嚴重
全國約25%的土壤處于警戒狀態,污染比較嚴重的約5%。蔬菜中農藥污染問題更為嚴重,農產品已經缺乏安全保障。由土坡污染引發的農產品安全和人體健康事件時有發生,成為影響農業生產、群眾健康和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在有關部門進行的典型區域土壤環境質量狀況調查中,江蘇調查區蔬菜和稻米的鉛超標率分別達到60%和46%。廣州調查區的蔬菜樣品中,七氯和異狄氏劑醛的檢出率都在85%以上,而硫代硫酸鹽的檢出率竟然高達94%。一些地方的稻田土壤因滲入鎘廢渣而被瀉染,致使稻米中的含鎘量超標,無法食用。因土壤污染,全國每年糧食減產1000萬噸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約125億元。
(三)固體廢棄物污染蔓延
近年來,我國的工業化和城鎮化發展速度加快,由此帶來生活垃圾量的迅猛增長,并且因城市垃圾向城郊和農村轉移,對農村環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壞日益嚴重。2005年《各地區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情況》顯示,當年全國生活垃圾無害處理率僅為51.7%。據測算,全國農村每年產生生活垃圾約2.8億噸,生活污水約90多億噸,人糞尿年產生量為2.6億噸,絕大多數沒有處理,生活污水和垃圾隨意傾倒、隨地丟放、隨意排放。畜禽糞便年產生量達27億噸,80%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沒有污染治理設施。在一些地區,畜禽養殖污染成為水環境惡化的重要原因。
二、農村生態環境復合污染的原因
(一)污染型產業向農村快速轉移
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過程中,污染型產業從東部向中西部轉移,從城市向農村轉移。一些農村,為承接污染型產業和引進這些企業,地方政府許諾提供各種優惠條件,表面上看,引進這些污染產業不僅給當地帶來了大量的投資,而且給當地村民一些就業機會,有些地方為了回避國家對土地的管制政策,采取“以租代征”的辦法非法占用農民的土地。有些地方根本不考慮國家的環保政策,違法違規建設。由此對村民造成的危害是長遠的。
(二)農業化學品的過量使用
我國化肥年施用量已達4700萬噸,居世界之首,單位播種面積化肥用量是世界平均水平的3倍,成倍超出發達國家為防止水體污染所設置的安全上限值。我國湖泊與河流中的污染負荷有50%以上源于非點源污染,來自農業面源污染的約占1/3。此外,僅從占全國作物總播種面積20%的集約化、專業化的蔬菜、瓜果、花卉種植區域來看,每年因氮肥的不合理使用而損失的氮就達300萬噸,占我國氮化肥總用量的12%。大量使用化肥已經引發全方位立體污染,使得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難以逆轉,還導致了溫室氣體對氣候變化產生嚴重的負面影響等現象。
我國年均化學防治面積45億畝次,因大量使用化肥和農藥而污染的土地超過2187萬公頃,約占耕地面積的16%。過量使用的農藥和化肥利用率僅為30%左右,流失的化肥和農藥造成了地表水富營養化和地下水污染。
(三)農村土地布局不合理
農村工業化是中國改革開放期間經濟增長的主要推動力,在縣域經濟發達的浙江、江蘇等東部發達地區表現得尤為明顯。受鄉村自然經濟的深刻影響,這種工業化實際上是一種以低技術含量的粗放經營為特征、以犧牲環境為代價的反積聚效應的工業化,村村點火、戶戶冒煙,不僅造成污染治理困難,還導致直接污染的危害。目前,我國鄉鎮企業廢水COD和固體廢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已占工業污染物排放總量的50%以上,而且鄉鎮企業布局不合理,污染物處理率也明顯低于工業污染物平均處理率。
綜上所述。沒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城市污染向農村地區轉移、污染嚴重的企業向西部和落后農村地區轉移;同時,農村工業化過程中,對企業以及集約化畜禽養殖的不合理布局,農田中農藥和化肥的使用過量是農村生態環境復合污染的主要原因。
三、新農村建設中生態環境保護對策
(一)完善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政策、法規、標準體系
針對我國目前農村生態環鏡污染日益嚴重的狀況,我國在起草污染防治政策、立法、標準體系時,有必要借鑒美英先進經驗。第一,由于各生態要素相互關聯的特點,在研究起草土壤污染防治法、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條例、農村環境保護條例,建立農村環境監測、信息統計、質量評價等標準、方法體系時,應注意與現行的相關法律法規的綜合協調,同時應對現有的這些法規中已有的一些制度進行完善;第二。在立法中應強調預防體系的健全,并規定嚴格的法律責任;第三,在立法上應鼓勵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確立公眾參與制度,充分發揮公民個人、NGO等環保組織以及社區的作用,讓他們積極參加到污染防治工作中來;第四,建立污染整治基金制度、污染整治市場體系和環境污染風險責任保險制度,促進我國農村生態環境污染整治向市場化發展。
(二)強化政府在生態環境管理中的作用
政府在生態環境管理中有著舉足輕熏、不可替代的作用。在現階段,政府應采取“發展導向”模式。(1)政府應打擊地方保護主義,加強環境執法力度。健全有利于提高執法效能的長效保護機制,用制度來監督環境。環保系統應該實行環境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2)建立宏觀綜合決策機制,健全中央—地方協商制度。要把環境容量、環境質量狀況和對環境的影響、對資源的消耗、對生態系統的影響納入統計指標,使生態環境承載能力也作為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重要表示。環境保護政策要同部門發展政策以及宏觀經濟政策相結合。同時,生態環境保護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博弈的合作均衡。(3)進行有效管理,促使環境外部性內在化。由于市場存在失靈情況,因而通過政府來對環境資源利用進行管理來糾正市場失靈,使外部性問題得以解決。政府可通過征收“屁古稅”來解決外部性問題。建立環境資源有償使用和補償制度。
隨著發展,政府應逐漸轉向“秩序導向”模式。強化公共資源的管理和服務職能,建立起合理的環境經濟利益關系和可持續發展經濟利益關系。
(三)建立健全農村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要完善農村環境監測體系,建立健全監測指標體系和信息系統,加強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和重要農產品產地的環境監測。加大農村環境監督執法力度,嚴格查處小造紙、小化工、小冶煉、小水泥等高污染行業違法排污行為。對長期超標排污的私設暗管偷排偷放的、污染直排的,應停產關閉。對建設項目未批先建、未經驗收擅自投產的,應停產停建。對治理無望的企業和生產能力,應關閉取締。嚴格環境準入,禁止不符合區域功能定位和發展方向、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項目在農村地區立項。加強自然保護區環境監管,嚴厲打擊違法采礦和開展旅游等破壞生態的行為。要充實農村環境保護力量,保證必要的監測、執法裝備、經費等工作條件。
(四)增強科技對生態環境管理的貢獻
農村城鎮化是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一個重要趨勢,是農村產業結構和資源配置的不斷優化。但在農村城鎮化進程中,必須注意農村生態環境問題。
環境問題是事關國計民生和子孫后代的大問題,是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淵源,在開發利用和保護上必須貫徹可持續發展戰略。隨著社會和經濟的發展,鄉鎮企業異軍突起,致使環境污染的趨勢出現由城市向鄉鎮蔓延,再向農村擴展的勢頭,與農業生態環境的污染息息相關。如何科學地處理農村城鎮化進程中的環境保護問題,是正確合理地處理新農村建設與環境保護的關鍵所在。
1農業生態環境的特征
我國的農業主要包括種植業、畜牧業、水產業等,是一種產業環境,直接主體是農業類產業的生存發展。從農業環境保護的角度出發,農業生態環境具有多樣性、廣延性、區域性、復雜性,同時又有半自然、半人為調控的特征。
農業由于分布面積廣,光、熱、水、氣等外界環境因素又是農業生產所必需的條件,在社會、經濟發展的同時,不斷地改變環境的組成和結構,從而影響著環境中物質和能量的循環系統。另一方面,農業生產的自身也不同程度地影響著農業生態環境,農業生產上盲目過量施用的農藥、化肥、除草劑等化學物質,也會對農業環境造成污染,加上病害、蟲害、氣候等自然災害,使得農業環境問題更加復雜。
2農村環境的狀況
目前,農村環境狀況不容樂觀。隨著農業的發展,農藥、化肥對農產品的污染及農膜產生的“白色污染”大量增多,村鎮居民產生大量的生活污水和垃圾,焚燒秸稈造成大氣污染,規模化養殖及水產養殖造成的污染也愈加嚴重。以山西運城市為例,該市是全省糧、棉、果基地,小麥、棉花、果品等諸多農產品的商品率均占全省的80%以上,農業生態環境質量不容樂觀,土地利用率已達80%以上,耕墾指數為43.7%,超過全省平均水平,化學農藥的大量使用,破壞了生態平衡與生物種群的穩定,化肥農藥施用極不平衡,農藥殘留量增多,農藥中毒人數逐年增加,還造成土壤板結,作物貪青晚熟,淋溶下滲流失,造成水質污染。超標污水的灌溉,大氣降落物的污染,工業固體廢棄物的堆存,污染事故的增多,使土地和作物污染增多。惡劣的環境使農業生產受到了嚴重的威脅和損害,農業環境污染糾紛事件逐年上升。
改革開放給鄉鎮企業帶來了蓬勃的發展,帶動了農村小城鎮的復蘇和興起,但鄉鎮工業廢水化學需氧量、粉塵和固體廢物的排放量占全國工業污染物排放總量的比重均接近或超過50%。農村工業中從事汞制品、砷制品、鋁制品、聯苯胺等產業,以及噪聲和振動污染的行業,由于技術工藝落后,設備簡陋,管理和各種制度不健全,有毒有害的污染物排放超過國家允許排放標準的幾十倍、幾百倍甚至上千倍,直接危害職工健康。比如運城,近年來隨著工業的發展,經濟結構有了很大變化,已由單一農業大區發展為門類較全,農工并舉的組合區域。環境污染特征是以二氧化硫污染為主,煙塵和二次揚塵為副的大氣污染,以有機物質和氮素為主要污染物質的水質污染,以工業固體廢棄物為主的固體廢物污染,且污染趨勢趨于加重,并由城市向鄉村蔓延擴展的勢頭,從而影響農業生態環境。
3農村城鎮化中的環境問題
3.1城鎮周邊農村及農業污染嚴重
我國農村城鎮化發展中,城鎮周邊農村及農業污染嚴重,特別是以化學肥料替代有機肥料造成的環境問題日益嚴重。目前,我國耕地化肥施用量約每公頃375kg,而發達國家化肥施用水平約每公頃200kg。氮素化肥過量施用,會流失進入水體。研究證明,嬰兒發生亞硝酸鹽中毒或變性紅血素癥以及成人消化道內由于形成亞硝胺而致癌的現象,都與飲用硝酸鹽含量高的河水有密切關系。磷肥含有多種有害物質,過量地施用磷肥,使這些有害物質在土壤中不斷富集,進入“食物鏈”。
3.2工業“三廢”排放的影響
近些年來,農村經濟有了很大發展,特別是企業增加較多。但由于鄉鎮企業的發展具有布局分散、規模小和經營粗放等特征,從而造成工業“三廢”排放居高不下,呈增長趨勢,使得周邊環境污染嚴重。據統計,全國每天排放的污水量超過1億t,其中80%以上未經過任何處理就直接排入水域,使河流、湖泊、水庫遭受污染,許多水庫也開始進入富營養化狀態,城郊水庫的富營養化問題最為嚴重,給城市供水帶來嚴重危害。
3.3城鎮鄉村基礎設施滯后
這方面突出體現在城市氣化率低、熱化率低、綠化率低、煙塵控制區發展水平較低,煙塵和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控制力度、治理資金投入較低。目前,山西農村的能源消耗主要是煤炭,不合理的能源結構。同時由于集中供暖建設滯后,居民取暖、做飯及餐飲業的耗煤多為直接燃燒,低空排放,大量的由煤炭消耗產生廢氣直接排放到大氣中直接影響著環境質量狀況。
3.4農村生態環境脆弱
目前我國農村環保工作面臨的形勢依然嚴峻,農業投入品使用不合理,農業面源污染有增無減。伴隨著養殖業的快速發展,畜禽糞便70%未經處理直接向外排放。農作物秸稈資源浪費現象較為普遍,近30%的秸稈沒有得到資源化利用。農村生活垃圾亂堆亂放和生活污水隨意排放現象突出等。
3.5大量農田被占用和毀壞
如今我國可以開墾的荒地所剩無幾,而現有耕地卻被大量侵占,其中農村工業的占地面積是驚人的。除直接占用耕地外,農村工業還污染和破壞了大量農田。據統計,全國每年因工業廢水而污染的耕地面積達2億多畝,占耕地總面積的15%左右;每年因污染而減少的糧食超過了100億kg,直接經濟損失125億元,其中因為農村工業污染和破壞而引起的達47%以上。
4農村城鎮化中的環境保護對策
4.1持續發展必須兼顧環境目標
生態環境的良好狀態,是農村農業經濟實現可持續發展的主要基礎。農村城鎮化能否實現持續發展,最根本的影響因素是自然生態環境的狀況。如果自然生態環境受到破壞,農業的可持續發展就失去了基礎,建立在農業健康發展基礎上的農村城鎮化也就不可能實現可持續發展。
4.2強化農村環保法律手段
我國農村環境管理法制化建設已取得可喜進步,頒布實施了一批有關資源與環境保護的法律,但相對城市環境保護和工業污染防治而言,農村城鎮化后的環境保護工作目前尚處于起步階段,基礎較為薄弱。從總體上看,尚未建立起適應小城鎮特點和環保工作實際需要的法律法規體系。而且,由于絕大多數小城鎮環境保護機構不健全,監督執法工作不到位,難以將小城鎮環境保護工作任務落到實處。因此,我國農村環境管理的法律手段還必須強化,真正確立法律手段在管理
農村環境中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4.3創新環保思路,科學制定規劃
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和中央加強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工作部署,創新思路,科學制定規劃。把新能源技術、農村節能技術、垃圾無害化利用技術、農作物秸稈資源化技術、無害化農產品的生產技術、污水處理利用技術、生態保護等技術有機地結合到一起。
4.3.1創新思路,切實做到管理到位
在經濟欠發達地區的農村,人們在還處于相對貧困的情況下,環境保護意識十分淡薄。面對農村環境保護的現狀,加強宣傳教育。讓廣大農民群眾了解環境保護知識,掌握環境保護方面的政策及法規。結合新農村建設的要求和目標,廣泛宣講農村環境保護的重要性。各鄉鎮要組建相應的環境保護機構,配備專職環保工作人員,將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形成縣、鄉、村三級環保管理網絡,以確保農村環境保護機構和工作人員落實到位。農村環境保護具有分散、面廣、量小的特點,必須加強管理,積極服務于農村環境保護。農民建房選址定點、畜禽圈舍的布局、農藥及化肥的使用等都是新農村建設中環境保護不容忽視的問題,以更好地控制農村新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
4.3.2制訂規劃,切實做到投入到位
治理農村環境污染,需要大量資金投入。因此,農村環境保護必須要有合理的規劃,要有短期、中期和長期規劃。通過這些規劃,有步驟地實施農村環境污染治理,有計劃地安排資金的投入。在爭取國家投入的基礎上,發動廣大群眾,增強自主意識,加大自身對環境保護方面的投入,加快農村環境污染治理的步伐。
4.4納入政府目標管理,形成環保工作合力
農村環保是內涵豐富、涉及面廣、任務量大的一項系統工程。應納入地方政府目標管理責任制中,并將目標轉化到經濟社會發展評價范圍和干部政績考核。抓好環境規劃、執法監督,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密切協作配合,形成環保工作的合力,同時要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共同參與。
4.4.1確立農民主體地位,建立長效機制
農村環境建設的主體是農民,要充分發揮農民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滿足農民的需要、尊重農民的意愿。不搞統一模式、統一標準、不搞“一刀切”。努力探索既符合市場經濟規律又適應農村特點的長效機制,建立科學合理的服務制度。
4.4.2科技領先,切實做到技術到位
農村環境污染因素復雜,污染源分散不集中,治理難度大,對治理技術的要求較高。因此,必須堅持科技領先的原則,加強農村環境污染治理的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以及先進治理技術的推廣和應用。目前運城推廣的農村沼氣利用技術具有很好的環境效果。大力發展沼氣、風能、太陽能、秸稈氣化生物質能等新型清潔能源。
4.4.3協調配合,切實做到參與到位
農村環境保護工作需要環保、農業、林業、水利、畜牧等部門的通力協作和配合,積極參與,才能有更大的整體性的收效。按照農村環境保護規劃,發揮各自的職能和職責,做到力度到位、措施到位,真正承擔起保護環境的重任。
4.5結合鄉村建設實際,開展環保綜合整治
隨著城鄉一體化的發展,農村環境污染由以鄉鎮工業污染為主轉變為鄉鎮工業污染、生活污染、農業污染等污染并重的態勢。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要做到與環保責任狀相結合,與鄉村建設規劃相結合,與綠色創建相結合,與改變種植結構相結合,與提高村民環境意識相結合。依靠廣大人民群眾,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共同參與。倡導綠色生活、綠色生產,樹立全新的環保理念,在全社會形成保護環境的良好氛圍。
4.5.1與村莊建設規劃相結合
把農村環境污染治理、清潔水源、清潔田源、清潔家園和農村廢棄物資源化、農業生產清潔化、城鄉環保一體化、村莊發展生態化等內容納入規劃之中,并因地制宜、因村制宜,充分反應地方特色,努力做到人與自然的和諧。
4.5.2與綠色創建相結合
創建環境優美的鄉鎮、生態村、綠色村鎮的根本目的在于發展農村經濟,改善農村生態環境。
4.5.3與改變種植結構相結合
積極發展有機農業,這不僅能解決農村面源污染,提高農民收入和人民健康水平,也是改善農村生態環境,實現農業可持續發展的一項根本舉措。
4.5.4與提高村民的環境意識相結合
建設新農村的主力軍是農民本身,要通過廣泛宣傳,讓廣大農民從“要我建”轉變到“我要建”,主動為建設美好家園盡職盡力。使其對新農村建設規劃和經濟發展規劃同時進行。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必須加大鄉村工業污染防治力度;要以發展生態農業為主線,在經濟、生態、社會效益的結合點上做活文章,發展生態安全農業;解決農藥、化肥過量使用的問題,有效地控制農業面源污染。
5結束語
黨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通過農村工業化、城鎮化解決農民的出路是實現這一目標的重要舉措。隨著我國農村城鎮化進程的加快,我們必須重視農村環境保護問題,否則就會出現農村環境污染規模和影響不斷擴大的局面,這與黨的十六大提出的“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發展目標是不相吻合的。所以,只要我們重視和積極應對農村城鎮化進程中的環境問題,加大力度對其進行有效的治理,我們是能夠讓廣大農村真正實現“生態良好”的目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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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喻金富.如何將環境問題消化在我省城市化進程中
目前,我國仍有3億多農村人口飲水達不到安全標準,其中因污染造成飲用水不安全的人口達9000多萬人。有相當比例的農村飲用水源地沒有得到有效保護。來自國家環保總局的一組最新數據顯示,我們的飲用水50%以上是不安全的。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的最新檢測報告(2005年6月份)稱,我國七大水系,水質達到I~III類水體的占49.2%,IV-V類(受污染水質,不能用作飲用水源)水體的占28.5%,劣五類(已喪失直接使用功能)水體的占22.3%。湖泊水庫中滿足Ⅱ~Ⅲ類水質的湖庫有7個,占26.9%;Ⅳ~V類水質湖庫有9個,占34.6%;劣V類水質湖庫有10個,占38.5%。
(二)土壤污染嚴重
全國約25%的土壤處于警戒狀態,污染比較嚴重的約5%。蔬菜中農藥污染問題更為嚴重,農產品已經缺乏安全保障。由土坡污染引發的農產品安全和人體健康事件時有發生,成為影響農業生產、群眾健康和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在有關部門進行的典型區域土壤環境質量狀況調查中,江蘇調查區蔬菜和稻米的鉛超標率分別達到60%和46%。廣州調查區的蔬菜樣品中,七氯和異狄氏劑醛的檢出率都在85%以上,而硫代硫酸鹽的檢出率竟然高達94%。一些地方的稻田土壤因滲入鎘廢渣而被瀉染,致使稻米中的含鎘量超標,無法食用。因土壤污染,全國每年糧食減產1000萬噸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約125億元。
(三)固體廢棄物污染蔓延
近年來,我國的工業化和城鎮化發展速度加快,由此帶來生活垃圾量的迅猛增長,并且因城市垃圾向城郊和農村轉移,對農村環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壞日益嚴重。2005年《各地區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情況》顯示,當年全國生活垃圾無害處理率僅為51.7%。據測算,全國農村每年產生生活垃圾約2.8億噸,生活污水約90多億噸,人糞尿年產生量為2.6億噸,絕大多數沒有處理,生活污水和垃圾隨意傾倒、隨地丟放、隨意排放。畜禽糞便年產生量達27億噸,80%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沒有污染治理設施。在一些地區,畜禽養殖污染成為水環境惡化的重要原因。
二、農村生態環境復合污染的原因
(一)污染型產業向農村快速轉移
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過程中,污染型產業從東部向中西部轉移,從城市向農村轉移。一些農村,為承接污染型產業和引進這些企業,地方政府許諾提供各種優惠條件,表面上看,引進這些污染產業不僅給當地帶來了大量的投資,而且給當地村民一些就業機會,有些地方為了回避國家對土地的管制政策,采取“以租代征”的辦法非法占用農民的土地。有些地方根本不考慮國家的環保政策,違法違規建設。由此對村民造成的危害是長遠的。
(二)農業化學品的過量使用
我國化肥年施用量已達4700萬噸,居世界之首,單位播種面積化肥用量是世界平均水平的3倍,成倍超出發達國家為防止水體污染所設置的安全上限值。我國湖泊與河流中的污染負荷有50%以上源于非點源污染,來自農業面源污染的約占1/3。此外,僅從占全國作物總播種面積20%的集約化、專業化的蔬菜、瓜果、花卉種植區域來看,每年因氮肥的不合理使用而損失的氮就達300萬噸,占我國氮化肥總用量的12%。大量使用化肥已經引發全方位立體污染,使得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難以逆轉,還導致了溫室氣體對氣候變化產生嚴重的負面影響等現象。
我國年均化學防治面積45億畝次,因大量使用化肥和農藥而污染的土地超過2187萬公頃,約占耕地面積的16%。過量使用的農藥和化肥利用率僅為30%左右,流失的化肥和農藥造成了地表水富營養化和地下水污染。
(三)農村土地布局不合理
農村工業化是中國改革開放期間經濟增長的主要推動力,在縣域經濟發達的浙江、江蘇等東部發達地區表現得尤為明顯。受鄉村自然經濟的深刻影響,這種工業化實際上是一種以低技術含量的粗放經營為特征、以犧牲環境為代價的反積聚效應的工業化,村村點火、戶戶冒煙,不僅造成污染治理困難,還導致直接污染的危害。目前,我國鄉鎮企業廢水COD和固體廢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已占工業污染物排放總量的50%以上,而且鄉鎮企業布局不合理,污染物處理率也明顯低于工業污染物平均處理率。
綜上所述。沒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城市污染向農村地區轉移、污染嚴重的企業向西部和落后農村地區轉移;同時,農村工業化過程中,對企業以及集約化畜禽養殖的不合理布局,農田中農藥和化肥的使用過量是農村生態環境復合污染的主要原因。
三、新農村建設中生態環境保護對策
(一)完善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的政策、法規、標準體系
針對我國目前農村生態環鏡污染日益嚴重的狀況,我國在起草污染防治政策、立法、標準體系時,有必要借鑒美英先進經驗。第一,由于各生態要素相互關聯的特點,在研究起草土壤污染防治法、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條例、農村環境保護條例,建立農村環境監測、信息統計、質量評價等標準、方法體系時,應注意與現行的相關法律法規的綜合協調,同時應對現有的這些法規中已有的一些制度進行完善;第二。在立法中應強調預防體系的健全,并規定嚴格的法律責任;第三,在立法上應鼓勵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確立公眾參與制度,充分發揮公民個人、NGO等環保組織以及社區的作用,讓他們積極參加到污染防治工作中來;第四,建立污染整治基金制度、污染整治市場體系和環境污染風險責任保險制度,促進我國農村生態環境污染整治向市場化發展。
(二)強化政府在生態環境管理中的作用
政府在生態環境管理中有著舉足輕熏、不可替代的作用。在現階段,政府應采取“發展導向”模式。(1)政府應打擊地方保護主義,加強環境執法力度。健全有利于提高執法效能的長效保護機制,用制度來監督環境。環保系統應該實行環境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2)建立宏觀綜合決策機制,健全中央—地方協商制度。要把環境容量、環境質量狀況和對環境的影響、對資源的消耗、對生態系統的影響納入統計指標,使生態環境承載能力也作為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重要表示。環境保護政策要同部門發展政策以及宏觀經濟政策相結合。同時,生態環境保護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博弈的合作均衡。(3)進行有效管理,促使環境外部性內在化。由于市場存在失靈情況,因而通過政府來對環境資源利用進行管理來糾正市場失靈,使外部性問題得以解決。政府可通過征收“屁古稅”來解決外部性問題。建立環境資源有償使用和補償制度。
隨著發展,政府應逐漸轉向“秩序導向”模式。強化公共資源的管理和服務職能,建立起合理的環境經濟利益關系和可持續發展經濟利益關系。
(三)建立健全農村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要完善農村環境監測體系,建立健全監測指標體系和信息系統,加強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和重要農產品產地的環境監測。加大農村環境監督執法力度,嚴格查處小造紙、小化工、小冶煉、小水泥等高污染行業違法排污行為。對長期超標排污的私設暗管偷排偷放的、污染直排的,應停產關閉。對建設項目未批先建、未經驗收擅自投產的,應停產停建。對治理無望的企業和生產能力,應關閉取締。嚴格環境準入,禁止不符合區域功能定位和發展方向、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項目在農村地區立項。加強自然保護區環境監管,嚴厲打擊違法采礦和開展旅游等破壞生態的行為。要充實農村環境保護力量,保證必要的監測、執法裝備、經費等工作條件。
一、我國農村環境污染的主要問題
在我國,農村環境主要是指以廣大農民的聚居地為中心的一定范圍內的自然及社會條件的總和,包括,大氣、土壤、水體以及地面植被等。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經濟社會的各個方面的發展都在日益提高,但由于我國農村地區幅員遼闊、人口稀少,工業化程度相對較低,相比于發展迅速的城市來說,環境污染的空間還相對富余,因此,農村環境逐漸成為城市環境污染之后的另一個區域。近些年來,隨著國家加大了工業化、城鎮化建設步伐,一些大中型企業的發展也逐漸伸向了農村,使我國農村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日益嚴重,農村的可持續發展也受到嚴重挑戰。
我國農村環境存在的主要問題有:
1.農村水體土壤污染嚴重。由于國家對新農村發展的推動,農藥、化肥以及地膜的使用逐漸加劇,使農村的水體和土壤受到嚴重污染。化肥、農藥的使用可以對減少蟲害、提高作物產量有一定的幫助,但是,化肥、農藥用量的不斷增加也造成了嚴重的問題。首先,大量使用化肥造成土壤板結、有機質含量減少、土地質量下降,不得不依賴更大量的化肥。其次,農藥、化肥中所含的有害物質污染土壤和作物,使產品品質低劣,市場競爭能力差。農藥、化肥同時還大量殺死無辜的動物、鳥類、昆蟲,破壞生態平衡。大量廢棄的農膜遺留在土壤中,破壞土壤結構、影響土壤中有益微生物的繁殖,也妨礙作物的生長。而且這些“白色污染”很難被消除,因為農膜在50年之內都無法被分解。
2.農村的廢棄物處理不當造成的污染。隨著農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中造成的廢棄物也越來越多,加之不恰當處理就會對農村的環境造成危害。我國的人畜糞便、日常生活垃圾和使用污水被認為是目前農村三類主要廢棄物污染源。據有關調查,農村人畜的糞便無害化處理率平均還不到5%,農村生活剩余的垃圾和污水都沒能進行統一有效管理,農民自己的生活垃圾和污水隨處傾倒,流向路邊地頭、溝渠池塘以及被蒸發到空氣中,嚴重污染著土地、大氣、水源和莊稼,嚴重破壞了農村生態平衡。
3.濫砍濫伐造成的問題越來越嚴重。在農村,有很多農民只看到眼前利益,把大量的樹木森林砍伐使之變成耕地,他們沒有認識到森林是農業的生態屏障。目前我國森林覆蓋率越來越低,已經不足15%,除去大片林區,廣大農村地區的森林覆蓋率則更低,。水利是農業生產的命脈,由于地面植被被大量砍伐使我國的水土流失,水資源嚴重浪費。水土流失使土壤的肥力和水分漸趨荒漠化,有的只能棄耕,使一些地區的環境不在適合農民的生活居住。我國經濟發展規模擴大、人口逐漸增多,飲用水的需求也大大增加,而實際可用的水量卻逐年減少。可見濫砍濫伐造成的問題已經越來越嚴重了,如果不加以制止后果不堪設想。
4.一些新型企業造成的污染。十指出,對新型農村的建設要圍繞全面推進經濟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和其他文明建設一起發展。但是,目前國家為了加大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建設,一味的強調以工業致富農村,致使鄉鎮企業在農村大力發展起來,但隨之而來的負面影響也凸現出來,由于鄉鎮企業主要是化工、建材等重工業,大部分都是重污染行業,而且這些行業技術含量較低,經營分布比較廣,使得農村環境污染面覆蓋較大且不容易治理。另一方面,我國農村為了加快致富的步伐都開始搞一些副業,比如禽畜養殖等,并且規模越來越大,這樣造成的污染也大大加深,在農村,人口分布密度較大,禽畜糞便的污染對人體的影響和土壤地表造成很大殺傷,嚴重影響了農村居民的生產和生活。
二、造成農村環境污染的主要原因
1.公眾參與率比較低。目前,我國公眾參與環境保護地位處于弱化的狀態,特別是處在文化水平相對較低的農村,農村環境保護還僅僅依賴于政府的推動。中國雖然已經完成了第三個“五年”普法教育,但是農村人們的接受能力畢竟有限,更何況是環境法,知之者就少之又少,公眾只是的跟隨政府的腳步,當政府進行農村環境進行決策時,公眾就會被組織起來集體參與;在政府沒有環保政策時,便很少有公眾參與。由于這種參與是在政府倡導下進行的,公眾并不能完全表達自己的立場。農戶們不能有效地監督政府權力。隨著經濟的發展,人們也更加注重生活質量,公眾的環保意識也有了一定的提高,但對于不斷發生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現象,我國公眾的環保意識依然不強。公眾在面對環境問題時,往往缺乏社會責任感,參與環境保護的積極性不高,這也導致我國環保項目開展的成效也打了一定的折扣。
2.農村環境保護法律體系不健全。從農村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看,我國還缺少專門性的法律來規范農村環境的保護,這方面的理論研究還遠遠達不到要求,有些甚至還僅僅只是停留在概念上,根本沒有可執行性。農村環境形勢已經十分嚴峻,點源污染與面污染共存,生活污染與工業污染疊加,各種新舊污染相互交織;工業及城市向農村轉移,危及農村飲用水安全和農產品安全;但是農村環境保護的政策、法規、標準體系仍然達不到要求,這已經成為危害農民身體和財產的重要因素,嚴重制約了農村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另外,農村環境保護還有很多方面沒有涉及到,一些城市法規條例根本不適用農村,而適用農村環境的法律又不夠完整且滯后,目前,我國農村的各項環境保護的政策都跟不上發展的步伐,以農藥的檢測體系為例,不僅檢測的能力落后,就連檢測的標準和覆蓋面也很低,而且對農藥殘留超標監管力度遠不能適應國際上對農藥殘留監測工作的要求,還有近幾年來發展較快的農村城鎮化以及鄉鎮企業對農村環境的污染和破壞問題等等,當前的法律都沒有相應的規定。
3.農村環境保護執法系統混亂。由于農村大部分遠離城市,環境保護的執法情況不能得到保證,而且農村環境保護職能和職權及各部門的分工不明確。另外我國涉農環境保護事項范圍廣泛,而國家關于涉農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又太有限,因此,對于涉農環境保護事項,農業部和國家環保總局“都管”或者“都不管”也是有根據的,這種職權分工上的不明確導致兩部門爭相管理對自己有利的行政事務,而對于自己不利的行政事務則相互推諉。還有就是地方官員為了政績都把主要環境執法力度都放到城市里面,從而忽略了農村環境的執法,例如對于鄉鎮企業的污染防治事項,生態保護執法等,往往是城市嚴農村松,甚至農村根本就得不到執法,這都導致了農村環境執法過程中出現難以操作的事實。
三、對農村環境污染防治的立法建議
通過上對我國目前農村環境污染情況的了解我們可以發現,農村經濟發展帶來的負面效應已經越來越嚴重。為了實現國家的可持續發展戰略,全面推進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五位一體,以及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加強農村生態環境立法建設已經勢在必行。
一、環境權與農民環境權概述
環境權理論是人類面對嚴重的環境問題所提出的新型權利理論,是公民得以生存和發展的前提和基礎,環境權是任何人生而應具有的權利。環境權最早是在1972年人類環境會議中作為一種基本人權提出的,在《人類環境宣言》中聲明“人類有權在一種能夠過尊嚴和福利的生活的環境中,享有自由、平等和充足的生活條件的基本權利,并且負有保護和改善這一代和將來的世世代代的環境的莊嚴責任。”環境權作為環境法的理論基礎,引起了人們的重視,學者們作了較多研究,但是目前對農民環境權的研究并不是很多。
農民環境權,是農民享有的在健康、安全和舒適的環境中生產和生活的權利。農民環境權是農民得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農民依靠自然環境獲得其生產資料,維持生活。農民環境權問題本質上是環境正義問題,社會公平和公正問題。社會公平理論在環境問題上的體現即環境正義。依照環境正義理論要求,環境權主體享有同等環境權利、承擔同等環境義務,且環境權利和環境義務相應。因而,農民作為權利主體,同城市居民享有同等的環境權利和義務,具有環境參與權、環境知情權和環境請求權。然而現實中,我國城市環境逐漸改善的同時,農村環境卻日益惡化,城市工業污染、生活垃圾轉移到農村等現象屢見不鮮,越來越多的農民由于環境因素而導致貧困,生活和健康也受到影響。周訓芳在《環境權論》一書別強調了弱勢群體的環境權問題。他認為,從理論上來說,每一個人都應該享有基于生存目的需要的環境資源開發利用權,但在社會現實生活中,實際上環境法所需要特別關注的,是公民中的弱勢群體所享有的環境資源開發利用權。進而將環境弱勢群體定位于生活在傳統的農耕和游牧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中的土著民、部落民和在閉塞農村中土生土長的農民。黃錫生、關慧也指出“環境弱勢群體是相對于經濟、文化、政治弱勢群體而言的,是指在自然資源利用、環境權利與生態利益分配與享有等方面處于不利地位的群體。”所以,農民作為在環境資源權益的分配中的弱勢群體,我國法律有必要按照正義、公平原則,及時校正對弱勢群體的不正義的現象,在倡導和諧社會建設與可持續發展的今天,保護農民環境權的實現和實施。
二、加強農民環境權保護的意義
1.保障農民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的需要。環境質量的好壞直接影響人們的生命健康,一個個“癌癥村”觸目驚心,農民的生命權已經被蝕到了底線。如果放任這種現象,容忍農村環境進一步惡化,勢必會嚴重打擊農民積極性,不僅危及農民生命安全,長此以往將不利于社會穩定。同時,土地是廣大農民的唯一的依靠和經濟來源。環境污染會造成大氣污染、水污染和土壤污染等問題,會影響農作物特別是經濟作物的種植,給農民帶來環境和經濟的雙重損失。
2.保障農業持續、健康發展的需要。農業是我國國民經濟的基礎,提高農民生活水平,改善農民生活質量,維持農業持續發展是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基礎。然而,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侵蝕了農業耕作的基本物質條件,使農業生產減產,農產品質量下降,嚴重影響了農業和農村的可持續發展。
3.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和和諧社會的需要。環境問題嚴重會引發社會問題,加劇社會矛盾。一些個人或企業為追求經濟利益,置社會利益不顧,引進污染企業或是將污染企業遷至農村,在生產和生活過程中過多的排放污染物,導致了外部不經濟性的產生。農民作為弱勢群體,成為經濟發展下的犧牲品,是對農民公平發展權的侵犯。環境污染引發的社會矛盾必然危害農村的社會穩定,從而會嚴重妨礙和制約社會主義新農村目標的實現。我國集中力量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這一目標的實現與否與農村環境質量的好壞有著密切的關系。
三、農民環境權益受侵害的現狀
上文分析了維護農民環境權益,加強農民環境權保護的重要意義,但是現實情況中,農民環境侵權現象十分嚴重:
1.城市工業污染轉移到農村。隨著我國工業的發展和工業化進程的加快,“三廢”對生態環境的污染破壞日益嚴重,對城市生態環境污染破壞已引起各級政府的重視并加緊治理。可是,政府對農村“三廢"的治理力度相對較弱。更為嚴重的是,為了緩和城市環境污染壓力,將重污染企業遷至農村,許多地方的環境污染問題已經嚴重影響到當地農民的生命安全,中國農村出現了一個個驚人的“癌癥村”,如江蘇省鹽城市阜寧縣楊集鎮東進村和山東省肥城市肖家店村,這是對農民環境權和生存權的極大侵害。
2.城市垃圾大量涌入農村。如今,城市垃圾向農村轉移形成垃圾圍城,已不再是個別現象。位于北京昌平區沙河鎮西二村東的千畝良田就變成了違規垃圾場。這是對農民生活環境的破壞,侵害了農民環境權。究其原因,是由于一些中小城市城市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嚴重滯后,沒有垃圾無害化處理廠,導致城市垃圾無處傾倒。但是從城市到農村的轉移不但沒有實際解決問題,而且加重農村環境承受能力,農村環境不斷惡化。農民和城市居民同樣享有在舒適、整潔的環境中生活的權利。對于農民來講,農村和土地是他們生產和生活的全部,垃圾圍城勢必會影響耕地、林地等土壤的質量,長久不利于農業生產。
3.農村環境污染缺乏重視和資金投入。政府或企業將污染嚴重的工廠遷至農村,按照《環境保護法》“誰污染誰付費”和“誰破壞誰恢復”的法律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將使用環境或破壞環境的費用和損失轉嫁給社會和他人,而是應由收益者來承擔保護和治理的費用。但是實際上,對于廣大農村的污染補償和環境治理投入卻較少,這是對農民的環境權保護的又一次不平等。
4.農民環境侵權的救濟機制不完善。農民環境權存在主體、客體和內容上的特殊性,因而我國現存的民事救濟制度在保障農民享有平等的環境權上存在著不完善的地方,直接影響著環境侵權民事責任功能的正常發揮。一方面,政府在農村環境侵權救濟中缺位,政府環境行政立法體系和農村環境管理體系不健全;另一方面,農民法律意識薄弱,在受到侵害時不知道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環境侵權的責任認定十分困難,這些問題使農民環境權受到損害時不易獲得及時、有效的救濟。
四、農民環境權保護的建議
1.完善政府職能,加大對農村的資金支持,推動環境信息公開。在對農村環境治理和農民環境權益的保護中,政府扮演者重要的角色。首先,加強政府對農村環境和農村工業企業的監管,嚴格執行企業污染物達標排放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防治農村地區工業污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城市污染向農村地區轉移,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標準。其次,健全環境知情權和環境參與權的保障機制,提高農民的環保意識,保護農民的環境資源權。信息不對稱是農民參與政治經濟社會事務的最大障礙,也是農民參與意識淡薄的重要原因之一。在農村地區,加強村務公開,強化村民委員信息的提供義務和法律責任。在此基礎上,賦予農民參與環境決策的權利,對于關于農民切身權益的事項,采取聽證會等民主形式,聽取農民的心聲,讓農民參與到農村環境治理的事項中去。最后,增加農村環保資金投入,加強對農村環境保護的基礎設施建設,不斷增加對農村環境保護的投入。建立專項資金建設環保設施,如地下排污管道和污水處理廠等。改變農村環境惡化現狀,提高農村地區的污染防治能力,根本上解決農村環境污染問題,保障農民環境權的實現。
2.完善司法救濟制度,增加環境公益訴訟。我國的訴訟法規定:“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只有與侵權行為有利害關系的人才可以提起訴訟,這導致了許多不利的后果。我國不少農民由于自身的法制觀念薄弱和畏訴心理,以及環境侵權案件的技術性和復雜性,農民在環境訴訟中往往處于弱勢地位,造成環境侵權的司法救
濟缺位。所以,針對這一問題可以增加環境公益訴訟制度。環境公益訴訟,簡言之就是為了保護環境公共利益而提起的訴訟。它有三個顯著特征:第一,環境公益訴訟的原告并非利益直接受侵害者:第二,環境公益訴訟具有預防性,只要有合理情況判斷有侵害環境公共利益的可能,即可提起訴訟;第三,環境公益訴訟并非獨立的訴訟領域,而只是一種與原告資格認定相關的訴訟方式和手段。因而,社會環境公益團體,檢察機關或是個人都可以在農民的環境權益受到侵害卻由于自身原因不能起訴的情況下代表他們向法院提起訴訟。同時,也可以,在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設立專業對口的法律援助機構,無償地向農民提供相應的法律援助。
中圖分類號:F3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7408(2012)12-0081-03
一、問題的提出
隨著工業化技術向農村生產領域的滲透以及城市污染向農村地區的轉移,農民自身生產、生活方式的影響,在城市環境趨于好轉的同時,農村環境卻逐漸惡化,這不僅干擾農業生產和農民生活,更直接危害農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而且環境問題沒有城鄉差別,日益嚴重的農村環境問題在波及城市環境的同時,更會通過農業食品鏈條給城市居民的身體健康帶來隱患。因而,關注農村環境,致力農村環境問題解決,不僅僅是農民的事情,而應得到全體社會成員的關注。
自上世紀以來,農村環境問題作為“三農”問題的重要內容受到黨和國家政府的高度重視。2008年國務院召開了全國農村環境保護工作電話會議,把農村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放在了十分突出的地位,而且隨后國務院在其轉發的《關于加強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的意見》中指出:“開展農村環境連片整治,是加快推進農村環境污染治理的重要舉措,是生態建設示范區建設的重要內容,也是現階段建設農村生態文明的有效途徑。”[1]以此為契機,農村環境問題治理得到了國家、各級政府以及社會各界的關注并得以在我國廣袤的農村大地轟轟烈烈地開展。與此同時,我國學者也一直關注農村環境問題,他們認真調查農村存在的環境問題,仔細分析農村環境問題的成因并具體設計農村環境問題的解決對策,并把自己的研究成果以學術論文的形式體現出來,以供我國農村環境治理工作實踐借鑒。
盡管我國政府對農村環境問題高度重視,我國學者對農村環境問題的解決也極為關注,但我國的農村環境治理工作并未取得實際成效,農村環境問題依然嚴重,這一切都昭示著我國在農村環境治理環節存在著阻礙我國農村環境治理工作開展的某種問題,只有找出這一問題并加以解決,才能推動我國農村環境治理工作順利進行。為此,筆者在概覽學者關于我國農村環境治理的學術文章的同時,又深入蘇北農村地區進行調研,對蘇北地區農村環境問題的范圍、種類及其成因進行了詳細了解和深入分析,發現我國農村地區環境治理工作踟躕不前的癥結所在,那就是無論是我國政府,還是國內學者,其在農村環境問題的認知環節出現了偏差或錯誤,沒有正確把握我國農村環境問題涉及的范圍、存在的類型以及產生的根源。為了消除我國農村環境治理的障礙,有效推動我國農村環境治理工作的順利開展,需要認真分析當前我國農村環境問題存在的認知誤區并及時加以糾正,為此,筆者以在蘇北地區農村的實際調研資料為基礎,并對照我國學者有關農村環境問題的理解觀點,對當前我國農村環境治理環節中存在的關于農村環境問題的認識誤區予以具體分析,并提出相應的糾正對策,以期能掃除我國農村環境治理停滯不前的基礎,以推動我國農村環境問題的根本解決和農村環境治理目標的最終實現。
二、我國農村環境問題的認知誤區
由于受到傳統環境保護和治理觀念的影響,再加上社會各界缺乏對農村及其環境的深入了解,而且在當前“城市中心主義”的模式下,國內民眾在用看待城市環境問題的眼光來看待農村環境問題的同時,又把本具有同質性的農村環境問題看作是不同于城市環境問題的異類,在此種觀念和思維模式的影響下,國內民眾在理解農村環境時難以避免地會出現認知偏差。具體而言,當前國內學者對我國農村環境問題的認知主要存在以下三個方面的誤區:
1.對農村環境問題的認知范圍不全面。由于人類最早接觸的環境問題是污染問題,而且長期以來人們所關注的城市環境問題也主要是城市污染問題,再加上農村環境問題進入人們的視野而獲得關注也是因為農村環境污染問題的嚴重,因此,我國學者在關注農村環境問題時便將農村環境問題等同于農村環境污染問題,而忽視了農村環境問題所包含的另一重要內容,那就是農村資源和生態的破壞問題。與城市不同,農村地區的農業生產和農民生活都直接和自然界發生關系,無論是農民的正常生活,還是農業生產的正常運行,都離不開農業資源的合理維持和農業生態系統的有效維護,一旦農業資源和農村生態系統受到破壞,其給農村乃至城市環境帶來的危害并不亞于農村環境污染問題。因此,要解決農村環境問題,就不僅要關注農村環境污染問題,還要關注農村資源以及生態保護問題。但事實上,我國民眾在關注農村環境問題時,只關注農村環境污染問題,對農村資源及生態所遭受的破壞問題卻少有涉及,反映出我國民眾包括學者們目前對農村環境問題的認知范圍還比較狹隘,無法認識農村環境問題的全部。
2.對農村環境問題的認知類型不徹底。為了充分認識環境問題,并依據不同環境問題的各自特征采取針對性的解決對策,經過對環境問題的逐步了解,我國學者按照相應的標準對環境問題予以相應分類。如依據人類對環境影響的方式,可以把環境問題分為環境污染問題和資源破壞問題;按照被影響的環境要素予以分類,可以把環境問題分為水環境問題、大氣環境問題、土壤環境問題以及生物環境問題等。[2]依據上述分類,我國學者對環境問題進行了分門別類的研究并提出了相應的針對性解決措施,這對環境問題的順利解決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上述分類還無法滿足農村環境問題的徹底解決,那就是目前國內民眾對面源性環境問題的認識仍然不足,無法滿足農村環境問題的解決需要。所謂面源性環境問題,和點源性環境問題相對,是按照環境問題產生源的確定與否而區分的一對環境類型,其中所謂點源環境問題,是能夠具有確定產生源的環境問題,對于此類問題,只要查明該問題的源頭并對其源頭進行治理,環境問題即可消除。而對于面源性環境問題,由于其產生源無法確定,與點源環境問題有很大區別,而且由于面源性環境問題發現較晚,盡管目前學者對農村面源性的環境問題已有所認知,但還存在一些認知誤區。具體而言,當前社會對面源性環境問題的認知主要存在以下兩個方面的誤區。首先,我國民眾對面源性環境問題分布范圍的理解有錯誤,許多民眾認為面源性環境問題只存在于農村,城市里不存在面源性環境問題,甚而有學者把面源性環境問題作為農村環境問題區別于城市環境問題的重要特征加以研究,并主張要創新農村環境保護的法律制度來應對農村的面源性環境問題,但事實上是,在我國城市也存在面源性環境問題,其中城市居民生活所帶來的污染問題就是典型的面源性環境問題;其次,盡管我國國內社會對農村點源環境問題和面源環境問題作了區分,但卻沒有厘清二者的實質不同,因而在治理面源性環境問題時也沒有有效的對策,要么避而不管,要么把點源性環境問題的治理和面源性環境問題的治理混為一談,用點源環境問題的治理模式來處理面源環境問題,從而使農村的面源環境問題無法得到針對性的治理,阻礙了農村環境問題的順利解決。
3.對農村環境問題的根源認知不準確。針對農村環境問題的產生根源,國內的學者展開了大量研究并提出了相應的觀點,而且有不少學者的觀點具有一致性,看似發現了農村環境問題的產生根源,但筆者通過對蘇北五市農村環境問題的調研,發現上述學者的觀點與農村環境問題的現實存在一定偏差,他們并未準確發現農村環境問題產生的真正根源。具體而言,當前我國學者對于農村環境問題根源的認知主要存在以下兩個方面的誤區。誤區之一:農民環境意識不強。當前許多學者認為農民環境意識不強是農村環境問題產生的根源,但筆者認為,盡管農民環境意識不強與農村環境問題的產生有一定的關系,但如果將其歸結為農村環境問題存在的根源則實在言過其實,甚而存在錯誤。為了驗證這一問題,筆者對蘇北地區農村村民的環境意識進行了問卷調研,在筆者所做的調查問卷中,除了個別村民對農村的環境問題漠不關心之外,大部分村民在表示對過去良好農村環境的懷念和留戀之時,都表達了對當前農村環境問題的憂慮和關注,他們對農村大氣、水、土壤以及生物資源發生的不利變化都有切身體會,都有改變當前環境狀況的愿望但都苦于無能為力。這一調查結果充分表明了農民的環境意識并不缺失。而近期在浙江、福建以及江蘇地區出現的群體性環境事件也直接表明了當地農村居民對環境問題的關注以及對自身環境權益受侵的焦慮,同時也是對“農民環境意識不強”論的有力反擊。由此可見,農民環境意識不強并不能作為農村環境問題的產生根源,農村環境問題的根本解決也不能寄希望于提高農民的環境意識上面,因為農民的環境意識本來就不低。誤區之二:農村環境法制建設不健全。眾多學者把農村環境法制建設不健全作為農村環境問題產生的根源,認為當前我國環境立法體系中有關農村環境的立法缺失、農村環境執法體系不健全以及農村司法救濟途徑不通暢是造成農村環境問題的主要原因。誠然,由于歷史的原因,我國的城鄉差距比較大,在法制建設方面農村地區滯后于城市也并非沒有可能,而這對農村環境保護工作也可能會起到一定的掣肘作用,但是,如把農村環境法制建設不健全作為農村環境問題產生的根源來進行解讀,則不僅無法發現農村環境問題產生的真正原因,更會將農村環境治理工作引向歧途,反而會阻礙農村環境問題的解決。因為農村環境問題的真正原因是城鄉二元化模式造成的結果,要想真正解決農村環境問題,就必須消除城鄉二元化模式,在城鄉一體化視野下實現對城鄉環境的同等保護、同等治理,[3]而那種“農村環境法制建設不健全以及對農村環境單獨立法”的論調看似對農村地區予以特別優待、特別保護,但實質上依然是在延續著城鄉二元論的基調,不僅有害,也無必要。這是因為,首先,從立法層面上講,由于農村環境問題和城市環境問題并無本質的區別,當前我國的相關環境立法不僅在城市地區可以適用,在農村地區也可以適用,如果立法有缺失的話,也應該是全國層面的缺失,而不會單單是農村地區缺失,因而沒有必要單獨為農村地區的環境立法;其次,對于農村執法機構和司法機構的建設,目前的機構設置已足以承擔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的重任,如再在鄉鎮一級設立相應機構,不僅不能實質性地改善農村地區環境執法和司法狀況,而且還會增加農村地區環境執法和司法成本,白白浪費國家的執法和司法資源。由此可見,在農村地區,環境問題的處理并非無法可依,而環境執法機構和環境司法機關也并不缺失,反而是在城鄉二元結構理論影響下,國家的環境保護法律無法在農村地區順利實施,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和違法不究的現象對農村環境問題的加重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這應引起國家、社會和學者的關注。
三、我國農村環境問題認知誤區的糾正
我國農村環境問題的認知誤區嚴重阻礙了國家、社會對農村環境問題的正確認識,導致國家難以針對農村環境問題采取有效的解決措施,直接影響農村環境問題的順利解決。因此,要想徹底解決當前我國農村地區的環境問題,就必須糾正我國農村環境問題存在的認知誤區。
1.全面把握農村環境問題的范圍。要解決我國農村環境問題認知范圍過窄的問題,就必須全面把握農村環境問題的范圍。同城市面臨的環境問題不同,農村除了面臨來自于農業生產、農民生活以及工礦企業所帶來的污染威脅的同時,還面臨著上述環節所帶來的資源退化、生態失衡等環境問題,而且由于農業生產、農民生活的特殊性,其對資源、生態的依賴性要遠大于城市的生產、生活。由此可見,除了污染會對農村的生產、生活活動造成影響之外,農村資源可持續利用以及農村生態系統的維持平衡對農村地區生產、生活的正常進行也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因此,我們不僅要關注農村存在的環境污染問題,更應關注農村地區的資源退化和生態失衡問題,而且我們在設計措施來防治工農業生產以及農民生活對農村環境造成的污染的同時,更應關注農村資源以及農村生態系統的保護問題,在設計農村環境保護措施時,要將農村污染防治、農村資源養護以及農村生態保護綜合考慮,將三者予以一體化的制度設計,如此方能有望全面徹底地解決農村環境問題。
2.徹底認知農村環境問題的類型。如文中所言,當前我國農村環境問題類型的認知誤區主要存在于公眾對農村面源性環境問題的認識層面上,因此,為了徹底厘清農村環境問題的類型,有必要從以下兩個方面來明確農村面源性環境問題的相關內容。首先,要明確面源性環境問題并不是農村地區特有的環境問題類型,在我國城市也存在面源性的環境問題,只有明確這一點,我們才不會把農村環境問題當作異類而將其孤立于城市環境之外,并且還可以從城市面源性環境治理實踐中吸取有益的治理經驗。其次,要深刻理解點源性環境問題和面源性環境問題的區別,從理論上講,任何環境問題都有其產生源,因而從實質上講面源性環境問題也是點源環境問題,只是由于面源環境問題的產生源具有隨機性、移動性,難以查明和確定。另外,還有一些面源性環境問題的產生源單獨不能造成環境危害,而是眾多面源性環境問題的產生源共同交織作用才造成了環境問題,這都和傳統的點源性環境問題有區別,因而在治理面源性環境問題時應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傳統點源性環境問題的治理模式中使用的環境影響評價制度、三同時制度以及責任追究制度無法在面源性環境問題領域適用,需要對此種問題單獨研究,單獨處理。為此,我們可以借鑒城市面源性環境問題的治理經驗,把面源性環境問題的治理當作公共服務而由國家承擔,發揮政府在面源性環境問題治理中的主導作用,增加國家在面源性環境治理過程中的資金投入和政策支持,以促進農村面源性環境問題的順利解決。[4]
3.正確認識農村環境問題的根源。我國農村環境問題的根源既不是農民環境意識不高,也不是農村環境法制建設不全,而是長期以來我國存在的城鄉二元結構所帶來的城市和農村環境保護問題上的差異所致。在此種結構模式的調控下,我國對城市和農村地區的環境實行差別化管理,致使農村地區的環境保護標準和資金投入都低于城市,農民的合法環境權益也常常受到漠視,我國城市環境逐步改善的同時,農村地區的環境則趨于惡化,并使人產生了“農民環境意識不強,農村環境保護法制建設不全為農村環境問題成因”的假象。[5]因而實事求是地講,成因與其說是農民環境意識不強,倒不如說是城鄉二元模式下農民合法環境權益被漠視,農民環境知情權、參與權、請求保護權得不到保障的結果;與其說是農村環境法制建設不健全,倒不如說是城鄉二元模式下政府在農村環境保護中的地位缺失,致使農村環境保護標準降低、農村環境保護投入不足造成的,甚至在農村個別地區出現了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現象。
因此,要真正消除農村環境問題的根源,徹底解決我國農村地區存在的環境問題,就必須要取消我國的城鄉二元結構模式,在環境保護問題上實行城鄉一體化建設模式,實現國家對農村、城市環境的一體化考慮和同等保護。具體來說,對于農村地區的點源性環境問題,要嚴格執行現有的環境保護法規,真正發揮法律的調控作用,切實保護農民的合法環境權益;而對于農村地區的面源性環境問題,則要增強政府在農村環境保護中的主導性作用,增加政府對農村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并通過政策扶持和財政激勵等物質引導措施向農村引入“環境友好型、資源節約型”生產生活方式,從經濟上鼓勵農民采取健康、環保的生活方式,利用財政支持在農業生產領域大力推廣生態有機農業和循環經濟模式的應用,控制農藥、化肥的使用并減少廢物向農村環境中的排放,只有如此,才能徹底解決農村地區的面源性環境問題。
結語
由文中的論述可知,要徹底解決農村環境問題,就要全面理解農村環境問題的范圍,徹底把握農村環境問題的類型并準確分析農村環境問題的根源,這樣,我們才能針對目前的農村環境問題采取有針對性的解決對策。但正如文中所言,我國農村環境問題的根源是我國城鄉二元結構模式,只有廢除這一模式,農村環境問題的解決對策才能真正發揮作用。可喜的是,伴隨著人們對城鄉二元結構弊端的深入認識,城鄉一體化發展模式日益引起社會的關注并得到國家政府層面的認可和采納,目前我國各地都圍繞著戶籍、經濟、環保的城鄉一體化問題開展了理論性探討和實踐性探索,城鄉一體化發展模式已成為科學發展觀指導下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趨勢和潮流,在此背景下,我國環境保護領域的城鄉一體化建設也在如火如荼地進行,這讓我們看到了徹底解決農村環境問題的希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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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
主辦單位:國家環保局總局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
出版周期:雙月刊
出版地址:江蘇省南京市
語
種:中文
開
本:大16開
國際刊號:1673-4831
國內刊號:32-1766/X
郵發代號:28-114
發行范圍:國內外統一發行
創刊時間:1985
期刊收錄:
CA 化學文摘(美)(2009)
中國科學引文數據庫(CSCD―2008)
核心期刊:
中文核心期刊(2008)
中文核心期刊(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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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核心期刊(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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