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4-09 09: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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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活動時間
即日起至2014年10月底。
三、明確工作職責
(一)縣煤炭局:要加強對煤礦生產建設的監督管理,監督煤礦企業是否按照縣煤礦復工復產領導小組辦公室批復核定的采掘頭面、作業班次、入井人數、工程煤產量等實施,嚴格界內密閉管理,嚴肅查處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
1.開展煤礦企業法人、實際控制人專項清理整頓工作,凡是法人或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必須依法依規完善變更手續后報經縣煤炭局批準同意后方可組織生產和施工建設,法人代表、實際控制人無法聯系不能正常履職的,或煤礦安全生產投入無法保障的,一律責令停止生產和施工建設行為。
2.開展煤礦安全投入專項執法檢查,建立健全執法檢查臺賬,對未進行安全投入或未建立安全投入臺賬的依法頂格處罰,并建立處罰臺賬。
3.開展煤礦復工復產隱患整改專項檢查,重點檢查煤礦企業是否按照批復方案中明確的整改順序、地點、入井人數、工程煤量、措施組織整改等。
4.縣煤炭局以日監組為單位,對煤礦企業開展明查暗訪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日常檢查,對突出礦井、高瓦斯礦井、通風系統混亂、重點水患、管理差的礦井每月檢查不少于2次,其余礦井每月檢查不少于1次,檢查要有記錄、有簽字。
5.各日監組要加大對煤礦企業的日常檢查力度,對礦級管理團隊和特種作業人員的配備情況進行督查,嚴格執行礦級領導帶班作業和特種作業人員跟班作業制度。
6.再一次對全縣煤礦企業采掘頭面、核定作業區域、作業班次、最大入井人數、火工產品用量和工程煤量等進行清理和規范。
7.加強工期管理,對隱患整改到期未完成任務且無正當理由的,一律函告公安機關停供、收繳火工產品,停產整頓。
8.開展省政府2014年6月16日《研究煤礦清理整頓及煤礦企業兼并重組組織工作專題會議紀要》落實情況檢查。
9.對全縣的煤礦企業進行逐礦排查,對手續不全、超標準范圍進行生產建設和邊建邊生產的煤礦,嚴格按“四個一律”的要求頂格處理。
(二)縣安監局:要加強對煤礦企業安全生產督查督辦,對縣級有關部門、產煤鄉鎮人民政府、駐礦安監員履職盡職情況進行督查暗訪。要加強煤礦企業的安全執法檢查,對有重大安全隱患的煤礦,依法頂格處罰。根據《縣2014年安全生產獎懲辦法及考核細則》相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逗硬執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度。
1.落實煤炭企業安全主體責任,加大督促煤礦企業排查整治隱患力度,督促煤礦企業加強隱患自查自改,對查出的重復隱患依法頂格處罰。
2.確保每個煤礦至少派駐一名駐礦安監員,負責對煤礦是否按核定頭面地點和人數組織作業的行為進行監督。
3.落實每個煤礦一個聯系部門、一名副科級以上聯系領導,對煤礦和駐礦安監員的履職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成立和組織安全巡查組,對煤礦開展經常性的突擊檢查和暗查暗訪。
5.暢通群眾舉報渠道,按照相關規定給予獎勵,及時查處舉報案件。
(三)縣國土資源局:要加強對煤炭資源勘查、開采的監督管理,加強對無證開采、超層越界開采、以采代探等行為的處罰。
1.對全縣的煤礦企業進行逐礦排查,對照煤礦采掘工程平面圖、密閉圖、密閉管理臺賬進行檢查,一經發現煤礦無證開采及超層越界開采,一律停產整頓,并依法頂格處罰。
2.加大對關閉、淘汰、廢棄礦井的日常巡查,一經發現非法盜采煤炭資源的行為,依法立案調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查處。
(四)縣公安局:要加強煤礦民用爆炸物品的購買、運輸、儲存、爆破作業安全監督管理,嚴格申報審批程序和證照發放管理。加強對煤礦使用、儲存、管理的檢查,嚴格火工產品收發制度,發現問題,依法嚴處。
(五)各產煤鄉鎮人民政府:要加強對煤礦安全生產的日常監督管理,嚴格駐礦安監員教育、管理,密切配合縣級有關部門對煤礦安全生產開展監督檢查,加大對無證開采等非法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
1.加強日常監管與巡查;嚴格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督促企業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完善安全生產條件。
2.密切配合縣級相關部門開展煤礦安全監督檢查。
3.對每一個煤礦明確一名副科級以上責任領導和一名駐礦安監員24小時值守;加強對駐礦員履職盡責情況的監管。
4.加強對關閉、淘汰、廢棄礦井的排查,落實責任、明確人員,盯死看牢,加大對非法小煤窯的打擊力度。
5.黨政主要領導每周到煤礦檢查安全工作不少于1次、每月下井檢查不少于1次,分管領導每周到煤礦檢查安全工作不少于2次,每月下井檢查不少于2次,檢查有記錄。
(六)縣電視臺:要加大對煤礦非法違法違規生產經營建設行為的曝光力度;加大對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的宣傳力度。
(七)縣監察局:要加強對各產煤鄉鎮人民政府、縣級有關部門履行煤礦安全監管職責的監督檢查,對履職不到位、工作不落實的,嚴肅追究的相關責任領導和責任人員的責任。
四、加強督查督辦
領導小組辦公室及縣級各部門要加大對煤礦安全生產的明查暗訪力度,嚴肅查處煤礦非法違法違規行為。縣委縣政府督查辦吳小鋒為成員的督查組,負責對各產煤鄉鎮、縣級有關部門及駐礦安監員履職盡職情況的督查暗訪,督促相關部門和人員履職盡職到位,對工作走過場、搞形式、搞應付的,予以通報批評,對工作不落實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發生或造成重大影響的,依法依紀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有關人員責任。
五、嚴肅工作要求
一、幼兒園新建工程
領導重視(上半年新城、街道、教育局領導多次到現場指導工作、資金保障);部門配合(設計、監理、施工、業主、溝通及時順暢);村領導及百姓理解(夜間施工期間反響較小);認真履職(施工日就是工作日、戴著安全帽、穿著雨鞋常態化、工地上晚上加班,也因此看到了建設錦園的萬家燈火)。上半年盡管受疫情影響,但工程一直沒有停下來。端午假期最后一天(27日),下午雨很大,照常施工。截止到6月底,幼兒園新建工程地下室頂板已澆筑完成,共支付工程款1500萬元左右,基本符合年度施工項目形象進度。
主要工作:
二月份
1.協助施工單位做好復(開)工前的準備工作。協助街道復工復產領導小組,要求施工單位在疫情防控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盡快組織人員有序復工;督促施工單位做好防疫設施的配備,嚴格人員進出管理,做好測溫、登記、消毒等;加快完成臨時板房設施設備完善、標識標牌和施工人員出入實名制設備安裝、沖洗池建設、“七牌一圖”上墻。
2.做好“送溫暖活動”。針對復工期間施工單位實際困難,街道及幼兒園給予力所能及的幫助。 (幼兒園暫借測溫儀、幼兒園空余辦公設備借用、送快餐面及防疫口罩等)
3.組織設計、監理及施工單位進行了施工圖圖紙交底會審工作,教育局基建指導小組匯同參與進行。
4.配合區質安檢站到工地對現場進行開工前的檢查驗收。(2.28,4.24,5.08)
三月份
1.樁基設備進場并于3月5日打下第一根圍護樁。
2.聯系設計對幼兒園新建工程裝修進行交流研討。
3.參加了工程深基坑施工方案專家論證視頻會議,初步通過該施工方案。
4.聯系新城做好紅線范圍內雨水管遷改工作。
四-五月份
主要進行5號樓基礎澆筑及地下室土方開挖和基礎澆筑。(期間對5號樓基礎獨立承臺設計方案改為筏板基礎匯同設計進行變更工作,4月24日和5月8日住建局質安檢站來工地進行了基礎澆筑前的驗收。)
六月份
1.參加教育局組織的教育基建項目管理培訓。
2.參加了室內裝修圖紙會審會議。(教育類基建項目專班人員參與)
3.參加了新建工程超限支模架方案專家論證會。
二、財務線工作
本學期總務線大量的工作在園辦3俞慧娜副園長安排下主要有陸彩華和王春華老師完成。財務線本學期完成工作如下:
1.及時完成薪級工資調整完善統發工資信息。
2.完成單位法人年檢工作。
3.及時完成行政、食堂賬年度結轉并及時記賬。
4.指導教師完成2019個稅的清算工作,并對個別教師附加扣除信息予以調整。
5.完成2019年度財務報告。
6.完成2020年度在編教師財政供養工作。
7.協助園辦3完成國有資產清查工作。
8.協助園辦3做好2020年暑期維修及采購項目的前期工作。
9.完成上級部門組織的單一來源采購自查工作。
10.審批、發放在編教師2019年度綜合目標獎及安全創建獎的發放工作。
11.完成2019年度單位內控報告。(申購單釘釘審批、外單位人員進場審批)
(一)機構設置
成立*市建設與管理局工程建設主體行為綜合整治行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
辦公室內設5個組:
*
(二)工作職責
1、辦公室職責
(1)建立健全綜合整治工作體制、機制,分解工作任務,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2)制定綜合整治工作方案和工作計劃,安排綜合整治階段性工作任務,統籌安排各組開展綜合整治督查、檢查活動。
(3)督促各組或有關業務處(室)落實綜合整治工作任務,督辦案件查處工作。
(4)籌備綜合整治會議,起草會議文件和領導講話。
(5)編發簡報、新聞宣傳材料,對內、對外聯絡溝通。
(6)收集匯總綜合整治行動有關材料,了解和掌握各區和各組工作動態,總結工作經驗。
(7)參加局有關綜合整治專題會議。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各組職責
(1)現場組
1)提出階段性全市工程建設主體行為綜合整治行動現場檢查及對各區督查的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銜接做好“兩場聯動”工作。
2)制定重大危險源管理文件,建立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負責重大危險源臺帳的日常管理。
3)牽頭制定加強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相關文件。
4)提出開展工程監理單位清理整頓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
5)提出加強現場管理的相關措施。
(2)市場及資質核查組
1)建立和完善建筑市場長效制度。
2)提出市場行為檢查方案并組織實施,對企業市場違法違規行為提出處理意見。
3)提出開展招標和造價咨詢單位清理整頓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
4)完成涉及市場管理的其他工作。
5)開展企業資質核查,并依法提出處理意見。
(3)法規組
1)對綜合整治期間擬出臺的規范性文件提出合法性審查意見。
2)對綜合整治期間由市建設局直接查處的案件,根據調查取證情況,依法提出處理建議。
3)綜合整治期間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培訓與研討。
4)綜合整治期間典型案例的評析與交流。
5)綜合整治期間對市建設局擬作出的行政處理決定提出法律意見。
6)綜合整治期間相關法律咨詢服務。
(4)勘察設計組
1)提出檢查勘察設計和施工圖審查等工作的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
2)完成勘察設計、施工圖審查等檢查的其他工作。
(5)綜合組
1)起草會議文件、領導講話和辦公室文件等文字工作。
2)督促各區、各組或有關業務處(室)落實綜合整治工作任務,督辦案件查處工作。
3)收集、匯總綜合整治行動有關材料,做好數據、報表等信息統計工作。
4)聯絡宣傳工作。
5)了解和掌握各區、各組工作動態,總結工作經驗。
6)會簽綜合整治文件。
(三)辦公室工作機制
1、統籌協調綜合整治工作,加強與局機關各業務處(室)和各區建設局聯絡溝通,督促各組、各區落實工作計劃。
2、建立例會制度。主任、副主任、各組組長、副組長參加。原則上每兩周召開一次,遇到特殊情況可召開臨時會議。
3、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牽頭向領導小組匯報階段性工作和每次檢查行動匯報。
4、信息通報制度。根據各組和各區提供的相關信息資料不定期編發簡報,分送省建設廳、市政府、安監局、發改委、監察廳和各區。在*市建設與管理信息網上開設專欄。
5、投訴舉報受理制度。開通舉報電話,受理有關投訴舉報。
6、重大案件掛牌督辦制度。對省廳、市建設局督查和各區上報的重大案件,指定專人負責跟蹤落實。
7、各組負責提出工作方案并負責組織實施,每半個月向辦公室書面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二、工作安排
根據省廳的總體安排,我市的綜合整治行動擬分為四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2009年4月,成立綜合整治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召開全市動員部署會,進一步宣傳發動,落實部署。各區也應成立相應的綜合整治機構,機構設置及組成人員名單應于4月28日前報送市建設局。
(二)自查自糾階段。2009年4月至5月,組織本市工程建設項目的各方主體及時開展自查,在各區建設局報備的項目由各區組織開展自查;工程建設各方主體要圍繞上述內容認真自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并將自查自糾情況向市建設局和各區建設局報告。各區建設局應匯總本區自查自糾情況,每月填寫匯總表(詳見附表2),于次月5日前報送市建設局,市建設局于次月10日前將匯總情況報省廳。
(三)檢查階段。2009年4月至9月,組織對本市工程建設項目的各方主體行為開展全面檢查,在各區建設局報備的項目由各區組織全面檢查,各區建設局應匯總本區檢查情況,每月填寫匯總表(詳見附表2),于次月5日前報送市建設局,市建設局于次月10日前將本市匯總情況報省廳。
(四)總結完善階段。2009年10月至12月,對綜合整治行動中發現的主要問題進行總結分析,研究采取相應措施,出臺相應政策規定,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各區建設局要匯總本區分析總結材料,于12月15日前報送市建設局,市建設局于12月20日前將總結材料報省廳。
市建設局對綜合整治工作開展不間斷督查,并隨機抽查工程建設項目。對工程建設各方主體不改正施工安全隱患的行為,將依法予以嚴肅處理;對各區建設主管部門不及時跟蹤、督促工程建設各方主體改正安全隱患,或不采取行政手段對拒不改正的工程建設各方主體進行處理的,將予以通報批評。市建設局督查的情況,于每月填寫匯總表(附見附表2)于次月10日前報送省廳。
三、綜合整治對象和內容
綜合整治對象包括工程建設各方主體行為和監管主體行為。綜合整治行動以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項目建設各環節為切入點,對各責任主體依法建設、依法履職情況進行全面檢查。
(一)工程建設各方主體。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建設、施工、監理、檢測、勘察、設計、施工圖審查、招標、造價咨詢等單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的行為,檢點如下:
1、建設單位:工程項目實施階段基本建設程序履行情況;工程建設合同簽訂情況,重點檢查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價格競標和不按規定確定生產安全措施費的行為。
2、施工單位:依法承攬業務情況,重點檢查有否允許其他單位或個人以本單位名義承攬工程和轉包、違法分包、簽訂“陰陽”合同行為;施工現場安全防范措施落實情況,重點檢查建筑起重器械、高大模板、深基坑、腳手架工程等重大危險源防護措施是否到位;施工項目部管理人員到崗履職情況,重點檢查項目施工負責人有否在施工現場依法履行義務;建立安全機構、制定安全生產制度和專項方案、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大型施工設備驗收和備案、建立特種設備維護檔案等安全保證資料情況,重點檢查安全保證資料是否有針對性,與施工現場是否相符。
3、監理單位:依法承攬業務情況;監理項目部管理人員到崗履職情況,重點檢查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有否在施工現場依法履行義務;施工安全方案、措施審查質量情況;施工現場安全隱患督促整改情況。
4、檢測單位:依法承攬業務情況;執行檢測標準、檢測報告質量情況,重點檢查檢測報告的真實性。
5、勘察設計單位:依法承攬業務情況;設計文件遵守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情況;在圖紙中對防范安全生產事故提出指導意見和措施建議情況。
6、施工圖審查機構:依法承攬業務情況;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安全性審查質量情況;審查人員持證和審后施工圖簽章情況。
7、招標和造價咨詢單位: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和工程預算造價編制情況。
8、拆除單位:依法承攬業務和安全措施方案實施情況。
對工程建設各方主體重點檢查的具體內容詳見附表1。
(二)監管主體。建設主管部門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的行為,檢點如下:
1、基本建設程序監管。施工圖審查、招投標、施工許可監管情況;起重器械設備備案管理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制體系建立及落實情況;安全生產層級監督指導情況。
2、工程項目監管。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機構履行職責情況,落實工程建設主體責任和設備到位情況;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和專項整治情況,重大安全隱患掛牌督辦情況;重大危險源監管制度建立情況。
四、查處違法違規行為重點
要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在檢查督查中發現工程建設各方主體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要做好行政執法詢問筆錄,收集有關證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建設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規定的程序依法做出行政處罰。該暫扣或吊銷市場法人許可證書的要堅決暫扣或吊銷,該降級的要堅決降級;該吊銷個人資格證書的要堅決吊銷。重點嚴厲查處下列違法違規行為:
(一)項目施工負責人、項目總監理工程師不到施工現場履行義務的行為。
(二)建設單位采用虛假證明文件騙取施工許可證;集開發、施工和監理等多位一體、虛假招標、簽訂“陰陽”合同的行為。
(三)建設單位違反規定降低安全生產費用的行為;施工單位挪用列入建設工程合同的安全生產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的行為。
(四)施工單位允許他人以本公司名義組織施工、簽訂“陰陽”合同、轉包、違法分包的行為;使用未經驗收或者不合格的建筑起重機械和自升式架設設施等重大危險源的行為;不按照監管部門隱患通知書要求改正或逾期未改正的行為;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的行為;施工安全保證資料與施工現場實際不相符,存在弄虛作假的行為。
一、活動工作的開展情況
(一)學習動員
1、200*年*月11日,聯社組織召開了由各信用社主任、客戶經理、聯社本部全體員工參加的“制度執行年活動”動員大會。會上組織學習省聯社《關于開展200*年制度執行年活動的通知》、《*縣農村信用社制度執行年活動工作實施方案》,全面安排部署了我縣制度執行年活動工作,聯社領導對制度執行年活動提出了具體要求。
2、各社及時召開了職工大會,組織員工學習了省聯社成立以來出臺的制度、辦法和相關的金融法律、法規,使大家明確了開展制度執行年活動的目的、意義,同時對制度執行年活動開展進行了全面部署。
(二)自查自糾
1、按照《*縣農村信用社制度執行年活動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全縣信用社干部員工對照自己崗位職責認真開展自查,對履職情況做出了自我評價,對執行制度的薄弱環節和違規違制行為提出了整改措施。
2、各信用社和聯社各部門在自查的基礎上將自查發現的問題及整改措施書面上報了稽核監察部。
3、各社對照四*省銀監局《200*-200*年對全省農村信用社各項現場檢查發現的主要問題》和省聯社《200*年7月-200*年3月各類檢查發現的主要問題》中所列示問題,自查是否存在類似問題。
二、自查發現的問題
(一)制度執行不力。聯社雖然制定了《強制休假制度》、《重要崗位定期輪崗制度》等管理制度,但由于人員編制緊張、工作量大等因素,導致執行力度不夠。
(二)未嚴格執行“會計、出納基本制度”、“四雙制度”等內控制度。
(三)結算帳戶管理不規范,開戶資料收集不完善。
(五)對帳頻率不符合要求,對帳率未達到100%。部分信用社單位存款賬戶未堅持按月對帳。
(六)計算機運行日志、操作人員密碼、抹賬等未及時登記,計算機人員交接存在交接內容不完整等現象。
(七)貸款“三查”制度執行不力。一是貸前調查不深入,二是貸后檢查滯后。
(八)信貸檔案資料不齊。
三、整改措施
針對本次對全縣*個法人社,*個營業網點自查發現的問題,為認真開展好制度執行年活動,全面提升我縣信用社制度執行力,增強各社合規經營、合規操作意識,杜絕屢查屢犯、有章不循違規操作的行為發生,提高信用社案件防控能力。要求各社認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整章建制工作。聯社將組織力量對現有的規章制度進行認真清理,按制度執行年要求,對內控制度存在的缺陷要盡快補充完善,特別是會計、出納、信貸等要害業務環節要制定詳細的操作規程,進一步明確崗位職責,使每個崗位有規可依。
一、活動工作的開展情況
(一)學習動員
1、200*年*月11日,聯社組織召開了由各信用社主任、客戶經理、聯社本部全體員工參加的“制度執行年活動”動員大會。會上組織學習省聯社《關于開展200*年制度執行年活動的通知》、《*縣農村信用社制度執行年活動工作實施方案》,全面安排部署了我縣制度執行年活動工作,聯社領導對制度執行年活動提出了具體要求。
2、各社及時召開了職工大會,組織員工學習了省聯社成立以來出臺的制度、辦法和相關的金融法律、法規,使大家明確了開展制度執行年活動的目的、意義,同時對制度執行年活動開展進行了全面部署。
(二)自查自糾
1、按照《*縣農村信用社制度執行年活動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全縣信用社干部員工對照自己崗位職責認真開展自查,對履職情況做出了自我評價,對執行制度的薄弱環節和違規違制行為提出了整改措施。
2、各信用社和聯社各部門在自查的基礎上將自查發現的問題及整改措施書面上報了稽核監察部。
3、各社對照四*省銀監局《200*-200*年對全省農村信用社各項現場檢查發現的主要問題》和省聯社《200*年7月-200*年3月各類檢查發現的主要問題》中所列示問題,自查是否存在類似問題。
二、自查發現的問題
(一)制度執行不力。聯社雖然制定了《強制休假制度》、《重要崗位定期輪崗制度》等管理制度,但由于人員編制緊張、工作量大等因素,導致執行力度不夠。
(二)未嚴格執行“會計、出納基本制度”、“四雙制度”等內控制度。
(三)結算帳戶管理不規范,開戶資料收集不完善。
(五)對帳頻率不符合要求,對帳率未達到100%。部分信用社單位存款賬戶未堅持按月對帳。
(六)計算機運行日志、操作人員密碼、抹賬等未及時登記,計算機人員交接存在交接內容不完整等現象。
(七)貸款“三查”制度執行不力。一是貸前調查不深入,二是貸后檢查滯后。
(八)信貸檔案資料不齊。
三、整改措施
針對本次對全縣*個法人社,*個營業網點自查發現的問題,為認真開展好制度執行年活動,全面提升我縣信用社制度執行力,增強各社合規經營、合規操作意識,杜絕屢查屢犯、有章不循違規操作的行為發生,提高信用社案件防控能力。要求各社認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整章建制工作。聯社將組織力量對現有的規章制度進行認真清理,按制度執行年要求,對內控制度存在的缺陷要盡快補充完善,特別是會計、出納、信貸等要害業務環節要制定詳細的操作規程,進一步明確崗位職責,使每個崗位有規可依。
認真落實《省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市(州)、縣(市、區)食品藥品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府發〔__〕39號),堅持適應需要、統一高效和專業、系統、科學的原則,進一步完善我縣食品藥品監管體制。縣食安委要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規則和綜合協調機制,積極推進聯席會、綜合執法、業績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創新。縣級相關部門要明確責任,建立健全全程監管協作機制,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定、食品安全生產經營、日常監管、稽查執法、事故處置等工作。各鄉鎮食安委主任一律由鄉鎮主要負責人擔任,明確責任人員,強化協調聯動。
(一)完善崗位設置。進一步厘清縣、鄉鎮、村(社區)三級監管事權,形成權責清晰、力量統籌、上下協調的全縣食品安全監管格局。按照簡政放權要求,縣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牽頭明確縣與鄉鎮食品安全工作責任劃分,合理配置和加強食品監管崗位工作力量。
(二)配足監管力量。要嚴格控制空余編制人員的補充,通過公招或考調等方式,配齊配強具有專業知識、法律知識和工作技能的食品安全監管人員,統籌調整加強監管力量。各食品藥品和工商質監所配備的食品監管力量要與監管對象、任務相適應,其從事食品監管的行政編制人員不得少于2人。加強村(社區)食品安全協管員隊伍建設,每村(社區)配備協管員1人。
(三)加強教育培訓。加強對政府分管領導、食品安全監管人員、檢驗檢測技術人員教育培訓,重點培訓法律法規、業務知識和專業技能等相關知識,不斷提升相關人員的依法行政能力和專業技術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政治過硬、業務精良、作風廉潔的食品安全監管隊伍。每年組織鄉鎮人民政府和食安委成員單位分管領導、村(社區)協管員培訓和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法人及質量負責人培訓1次以上,食品監管人員每年參加各類培訓不得少于40學時。
(一)強化財政投入保障。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切實把食品安全日常監管、專項整治、抽檢監測和投訴舉報獎勵等經費分項納入同級財政預算,足額保障并逐年遞增。其中,食品安全檢驗檢測經費按1千人4個批次計算(不含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投入經費,村(社區)食品安全協管員按每年3000/元人補助報酬可在農村公共運行維護資金中列支。
(二)強化技術支撐。加大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機構整合力度,加快縣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項目建設,提升檢測能力,為監管提供技術支撐和保障。
(三)強化基層基礎。根據國家、省、市對基層食品藥品監管所標準化建設要求,按照《基層食品藥品監管所建設標準》及《基層食品藥品監管所標準化建設驗收細則》深入推進基層所標準化、規范化建設。要調整支出,安排專項資金支持基層所的標準化建設,確保2016年底前本轄區50%以上的基層所達標,2017底前全部達標。
(四)配齊基礎設施設備。將食品安全監管的基本裝備、取證裝備、快速檢測和應急處置等裝備配備經費納入財政保障范圍,按照“填平補齊”的原則逐步配備,保障食品安全日常監管及應急處置的基本需要。加快推進食品安全監管信息化建設,縣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牽頭制定全縣食品安全監管信息化建設方案,縣經濟信息化部門要將食品安全監管信息化建設納入“智慧城市”建設統籌安排。
(五)深入開展示范創建。鞏固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創建成果,扎實開展省級食品安全示范縣創建工作,啟動食品安全示范鄉鎮、村(社區)創建活動,深入推進食品安全示范店、示范市場工作創建,進一步夯實基層基礎工作。加強農產品批發交易市場及大型超市快檢能力建設,定期定時公示快檢結果。
(一)突出工作重點,深入開展專項整治。各鄉鎮、縣食安委成員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__縣2016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和開展好重要節日、重要時段、重點領域的各項專項整治。
(二)加強監督檢查,著力發現和解決問題。縣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大食品生產經營的源頭管理和治理,加強對基層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的監督檢查,對在檢查中發現的無證無照生產經營行為要堅決取締,對地下生產加工“黑窩點”要徹底清理,對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制假售假涉嫌犯罪的單位和相關人員按照“五個一律”處理。
(三)突出重典治亂,依法從快從嚴從重懲治違法犯罪行為。縣公安、
上世紀九十年代末,也就是我剛參加工作后不久,國務院機構改革將煤炭部撤銷,隨之,原隸屬于煤炭部的國有統配煤礦下放給地方政府管理,在當時宏觀緊縮政策下,煤炭價格在低位運行,用煤企業拖欠煤款的現象比較嚴重,靠貸款過日子的煤炭企業由部屬企業變為地方企業后,銀行貸款難度加大,企業資金周轉困難,煤炭行業的發展在低迷期徘徊。自加入WTO后的第十個五年計劃的后半期開始,擴內需保增長的宏觀經濟政策給經濟生活增添了活力,國民經濟的發展使得投資、消費需求不斷增長,進而帶動了能源工業的發展,煤炭行業整體經濟形勢得到了根本改觀,煤炭企業擺脫了長期萎靡不振的狀態,進入了長足發展期。
尤其近年來政府主導實施的煤炭行業兼并重組政策,給國有大中型煤炭企業提供了難得的擴張機會,各大煤炭企業通過整合小煤礦,在短短兩三年時間內成立了大量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控股子公司,形成了眾多的二級、三級,甚至更多級次的分子公司,企業規模不斷狀大。
企業對外投資規模在短時間內迅速擴張的同時,難免會出現對外投資管理工作及時跟進不到位,進而管理不到位,甚至疏于管理的現象。由于新整合公司的商業模式、發展戰略、管理體系、會計政策等與煤炭集團公司的管理體系有較多不契合的方面,加之管理層級較多,使得集團公司的信息傳遞不夠通暢、及時,執行力大打折扣,進而影響了集團公司的有效決策。所以,如何加強對外投資的管理,是煤炭集團公司亟待解決的問題。
1.企業投資活動中存在的問題概述
1.1投資決策方面存在的問題
科學決策在企業經營活動中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因為在決策之后往往是巨額的投資,企業的投資決策直接影響企業的資產結構及其狀況,而企業資產結構的合理性及其狀況是否良好,決定了企業投資收益能力和風險。因此,企業經濟效益的好壞與企業的投資決策是否科學、是否正確密切相關。
企業進行科學合理決策,同時也是公司治理機構良性運行的基礎。《公司法》規定,公司股東會“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公司董事會“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公司的《章程》中在“股東會職權”和“董事會職權”中也有相同規定。然而,我們發現一些公司在進行對外投資時,并沒有完全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決策程序,這其中的原因方方面面:或許是受到某些政策的影響左右了公司決策層的意愿;或者是時間緊迫沒有做好前期可行性分析研究等相關工作而影響了正確決策;或者是對投資決策的審批、投資合同或協議的簽訂等權限不清所導致。
1.2投資跟蹤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就企業對外投資而言,科學決策固然重要,但對投資進行跟蹤管理更不容忽視,因為跟蹤管理不到位,不僅會影響公司對外投資的安全,還會影響公司的經營效率和經營成果。目前,投資跟蹤管理普遍存在的問題是:缺乏完善有效的對外投資管理制度,缺乏切合實際的關于被投資單位董事會、監事會,以及高級管理人員的選派制和履職制度,以及被投資單位的會計控制系統以及投資的處置和收回等制度不夠完善等。由于缺乏完善的制度規定,集團公司對投資的管理落實不到位,導致對外投資跟蹤管理措施不到位,甚至導致投資失控。主要表現在:
(1)對外投資公司的數量不清楚。由于公司管理層級過多,加之對外投資核算不規范,有些將投資計入其他應收款,有些已經清算的公司賬面不清理,導致集團公司對所屬對外投資公司的數量不清楚,影響公司對外投資的安全;
(2)被投資公司的經營狀況不清楚。由于對投資跟蹤管理不到位,不參與對被投資公司的經營決策,甚至不能及時取得被投資單位的會計報表,導致對被投資單位經營狀況不了解,包括對有些注冊資本的變化不了解、對被投資公司盈虧狀況不了解;
(3)未建立健全被投資公司檔案,未取得被投資公司的營業執照、會計報表等會計資料;對被投資單位的工商注冊情況不了解,尤其在煤炭資源整合期間,有些投資款項已經付出,但由于客觀原因被投資公司未完成工商登記,在公司的賬面以長期股權投資反映;
(4)未建立投資管理臺賬,未詳細記錄投資時間、出資額、出資方式、持股比例、期限及權益變化,未能妥善保管投資協議、出資證明等資料;未能定期對被投資單位進行清查;
(5)法人企業未按法人管理。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公司設立的子公司是獨立法人,要進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子公司與母公司之間的經濟業務不是以合同或協議方式來約定,而是依據上級公司的文件來執行,剝奪了下級公司獨立的人格。忽視法人企業的性質,未按正規的業務處理程序來完成,難免會給公司帶來管理風險和納稅風險。
1.3對外投資的會計系統控制方面存在的問題
(1)獲取被投資單位的會計報表等財務資料不全面、不及時,甚至從未獲取其財務報告,對其經營狀況不了解。企業財會部門對于被投資單位出現財務狀況惡化、市價當期大幅下跌等情形的,未能根據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規定,合理計提減值準備、確認減值損失;
(2)集團成員之間對賬不夠及時,導致集團成員之間相互投資關系不清楚、相互資金往來不清楚;
(3)核算方法不正確。企業對外投資的收益,應適用權益法核算的,而某些公司投資全部采用成本法核算,影響公司經營成果;
(4)投資和債權混同。投資是能產生增值收益的資產,債權是只能收回固定金額的資產。有些公司將對外投資作為債權管理,導致被投資單位未能納入正確的管理體系,隨著人員的變化,該等被投資單位存在丟失的可能。
1.4不重視投資處置和收回的問題
對已經停業甚至長期停業的被投資單位的投資未能及時處置、盡可能減少損失;對無效益、經營狀況不佳的投資不及時清理;對不符合企業長期發展戰略的投資不及時處置。集中體現在賬面對外投資效益不佳。
2.針對上述問題,提出以下建議
集團公司對外投資是為了利用有限資金獲取更多的經濟利益,而各個投資項目的有效運作亦是集團公司發展壯大的支撐。因此,強化對外投資管理工作是每個集團公司亟待解決的問題。
2.1建立健全對外投資管理制度
加強對投資方案的可行性研究,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對投資項目進行決策審批,按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審批后履行投資合同或協議,指定專門機構或人員對投資項目進行跟蹤管理。
2.2建立和完善管理機構及職責
被投資公司應當依據《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完善自身的法人治理結構,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和三會制度。集團公司要確實通過參與控股子公司股東會、董事會及監事會對其行使管理、協調、監督、考核等職能。公司各職能部門根據公司內部控制的各項管理制度或辦法,對控股子公司的經營、財務、重大投資、法律事務及人力資源等方面進行指導、管理及監督。
2.3加強對被投資單位的會計系統控制
根據對被投資單位的影響程度,合理確定被投資單位會計政策,建立投資管理臺賬,詳細記錄投資對象、金額、持股比例、期限、收益等事項,妥善保管投資合同或協議、出資證明等資料;加強投資收回和處置環節的控制,對投資收回、轉讓、核銷等決策和審批程序應作出明確規定。企業對于到期無法收回的投資,應當建立責任追究制度。
2.4建立健全財務信息系統
財務信息系統是企業信息管理的核心與關鍵,生產經營的整個過程均要通過資金流來體現,都要通過財務信息系統來完成。因而建立完善的財務信息系統,可以使集團公司及時準確地掌握子公司財務信息等相關資料。定期組織投資效益分析,關注被投資方的財務狀況、 經營成果、現金流量以及投資合同履行情況。
2.5制定細致嚴格的資金管理制度
在資金管理方面要制定細致嚴格的資金管理制度,以保證資金的安全,降低財務風險。子公司分月度或季度向母公司報告資金收支計劃。按資金的收入渠道和支出的用途,逐項分別列示。
2.6建立預算監控系統,建立預算分析、考核制度
(二)強化對公務員和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進一步提升公務員依法行政素質,公務員每年學法時間累計不少于40小時。以加強文明執法教育和提高綜合業務素質為重點,落實行政執法人員上崗前法律知識考試制度和日常培訓、輪訓常態化工作機制,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知識培訓時間每年不少于15天,其中參加集中學習培訓不少于5天,運用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系統,組織行政執法人員開展行政處罰法、行政許可法、國家賠償法、行政復議法、行政強制法網上考試,考試成績作為行政執法人員證件換發、年審注冊的依據。
二、優化制度建設,在提升依法決策水平上求突破
(三)落實重大行政決策制度。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程序。重大決策要經政府常務會議或者各鎮(區)、各部門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會前應當通過法制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把風險評估作為決策的重要依據。決策機關要跟蹤決策的實施情況,了解利益相關方和社會公眾對決策實施的意見和建議,全面評估決策執行效果。
(四)提升規范性文件制定質量。科學安排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嚴格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完善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前置審查、集體審議通過和公布生效制度。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和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規范性文件草案要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聽取行政管理相對人的意見,必要時組織專家論證或者聽證,并以適當方式反饋意見采納情況。縣政府規范性文件后15日內按規定報市政府、縣委、縣人大常委會備案;縣政府法制辦公室對各鎮(區)、各部門備案的規范性文件要及時審查、提出意見。實行規范性文件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統一管理和三年有效期制度,實行規范性文件網上報送備案制度,確保政府抽象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規范行政行為,在提升服務效能上求突破
(五)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按照“應進必進、授權到位、公開透明、依法辦事、高效便民”的要求,規范政務服務行為。按照省市要求,統一規范縣鎮(區)服務中心名稱、場所標識、進駐部門、辦理事項和運行模式,加快推進縣政務服務中心規范化、標準化建設。及時清理、減少和調整在投資、社會事業和非行政許可審批等領域的行政審批事項,減少審批環節,減少審批材料,加大聯合審批的力度。全面推行服務承諾制、首問負責制和限時辦結制,建立健全行政審批責任制度、行政審批事項動態管理制度,加強對行政審批權力運行的監督考評。
(六)深化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工作。進一步規范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行為,加強對行政權力庫的動態管理維護及運行監管,優化完善監察監督、法制監督系統功能,使監督工作貫穿于行政權力運行的全過程,切實提高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的運用水平。
(七)深化政務公開工作。嚴格執行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主動、及時、準確地向社會公開政府信息,重點抓好財政預算決算、公共資源配置、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等領域的信息公開。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保密審查和監督保障等措施。規范和監督所有面向社會服務的政府部門以及醫院、學校、公交、公用等公共事業領域的信息公開工作,實現辦事項目信息的充分告知,逐步擴大網上查詢、交費、辦證、年檢、求助等服務項目的范圍,為群眾生產生活提供優質、高效、便利的服務。
(八)開展行政執法主體資格、依據、職責梳理工作。根據執法主體變動、職能調整以及新頒布的法規實施情況,及時組織開展行政執法主體資格認定、執法依據清理、執法職能界定和執法責任制完善等工作。調整后的行政執法主體名稱、依據、事項、條件、程序、流程等,必須及時錄入行政權力庫,并在縣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系統和本單位網站上公布,接受社會監督。縣政府法制辦公室要在5月底前對全縣行政執法主體資格進行一次清理、確認和公布。
(九)開展“行政執法規范化年”活動。全面推行全程說理式執法、行政監管勸勉、執法事項提示、輕微問題告誡、突出問題約談、重大案件回訪等柔性執法方式。通過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系統開展重大行政處罰、重大行政許可備案審查工作。加大行政執法案卷質量評查力度,定期組織行政處罰和行政許可、行政征收、行政強制案卷評查,重點檢查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范情況和說理式執法文書制作情況。推行涉企處罰“初犯重教,督促整改;首罰從輕,下限量罰;累犯從重,嚴管重罰”的執法方針,規范行政執法行為。規范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認真做好法治惠民實事。定期組織開展群眾關心、社會關注的征地補償、食品藥品安全、安全生產、教育收費、勞動保障、自然資源和環境保護、工程建設、城市管理和兵役工作的專項執法檢查。
(十)加大行政問責力度。加大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行政違法行為、行政不作為、亂作為等行為的查處力度,督促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行政、履職盡責。落實錯案責任追究制度,建立行政機關行政敗訴案件報告制度。
(十一)加強和改進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完成行政復議場所規范化建設,行政機關負責人參加行政復議達80%。定期召開行政機關與審判機關聯席會議,通報相關情況,研究行政執法中存在的問題,妥善處理行政爭議。行政機關負責人參加行政訴訟達100%。
四、轉變政府職能,在創新管理方式上求突破
(十二)深化行政指導工作。全面實施行政指導,創新行政指導方式方法,完善行政指導評估考核辦法,運用行政指導規范商品房交付使用工作。每個行政執法部門都要有行政指導案例,行政指導項目多的部門不得少于10件。
(十三)探索開展行政調解試點工作。確定縣公安、人社、工商、交運四個部門為行政調解工作先行試點單位,并逐步在全縣推行。建立由政府負責、政府法制機構牽頭、各職能部門為主體的行政調解工作機制。按照“調解優先,全程調解”的工作原則,做好行政復議調解工作。
(十四)探索建立“政社互動”機制。確定安宜鎮為“政社互動”先行試點單位,科學界定各職能部門在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中的職責任務,做到人員、投入、工作和責任四到位。健全群眾利益協調、訴求表達、矛盾調處、權益保障機制,提高源頭治理、動態協調和應急處置能力,完善社會誠信體系。健全基層社會管理和服務體系,推行“一委一居一站一辦”社區組織架構。積極引導和依法管理并重,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
市場準入崗位責任管理。市場準入崗位責任管理是指以崗位盡職為基本要求,明確市場準入崗位的操作內容、方法、程序,落實市場準入業務工作責任,確保增強行政審批質效的管理規定。市場準入是防范銀行風險的第一道關口,加強準入管理是保障銀行機構穩健運行和銀行體系安全的必要前提。依據銀監會“建立規范、公正、透明的市場準入管理體系”的要求,市場準入工作應堅持以下指導思想:明確崗位職責,合理劃分事權,規范盡職要求,加強內部監督,嚴格責任追究,做到公開程序、依法許可,實現發展與內控兼顧、效率與質量并重。制訂《市場準入監管操作規程》和《市場準入監管崗位責任管理辦法》,明確劃分監管處長(分管局長)、分管副處長(分局副局長)及監管崗位人員的管理責任,界定各市場準入崗位的盡職要求,包括合規性要求、審慎性要求、程序性要求、時限要求、機構開業后經營管理狀況評估要求、新業務風險跟蹤識別與后評估要求、高管人員履職評價要求等。設立銀監局市場準入專業考評辦公室,每半年對各監管處室、各銀監分局市場準入工作的合規性開展一次考察并進行市場準人監管崗位盡職調查,對市場準人工作基礎薄弱、效率效能較低的處室,提出調整市場準入審批權限的建議。
非現場監管目標責任管理。非現場監管目標責任管理是指以數據指標的監測監控為基本線索,明確非現場監管的內容、方法、程序,突出工作目標考核,確保非現場監管過程和結果對整個監管工作發揮基礎和指導作用的管理規定。管理思路是,制訂《非現場監管工作指引》和《非現場監管目標責任管理辦法》,建立統一規范的銀行業非現場監管工作流程和監測分析框架,嚴格規范監管信息的采集加工、風險分析與評價、非現場監管分析報告、風險評價結論的反饋與使用等程序和要求,進而設定非現場監管工作目標,明確各級非現場監管員的職責,加強對非現場監管工作及任務完成情況的管理和考核,促使非現場監管人員及時、完整地收集監管報表等信息資料,定期進行監測分析、風險評估,及時識別、預警風險,跟進異常情況并向上級報告結果。
為保證非現場監管工作責任的落實,銀監局非現場監管專業考評辦公室根據《非現場監管目標責任管理辦法》,每牛年對各處室非現場監管工作情況進行一次評價,年度工作結束后對全年工作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并重點考評工作質量和效率。考評的主要內容包括:信息資料收集的及時性和全面性、分析的合理性和準確性、報告程序的合規性、監管建議或措施的可行性、非現場監管的有效性和監管信息檔案的規范性、完整性。
現場檢查項目責任管理。現場檢查項目責任管理是指以單個現場檢查項目為管理單元,明確現場檢查方法、程序及各環節責任,實行項目全過程管理和主查人終身負責制的管理規定。現場檢查是銀行監管的必要手段,為進一步提高現場檢查的獨立性、權威性,應根據項目責任管理的要求修訂完善現場檢查操作規程,并制定《現場檢查項目責任管理辦法》,規范現場檢查的程序和質量要求。加強現場檢查計劃和項目立項管理的歸口管理,嚴格對自選項目立項的合理性及可行性進行審查。年度現場檢查規劃一經審定,即印發各監管處室、分局執行,并提前通知各銀行業機構,增強檢查透明度和計劃性。認真執行現場檢查項目主查人(兼任檢查組組長)負責制,主查人應自始至終參加檢查,對現場檢查項目的方案制定、檢查實施、證據收集、工作底稿編寫、報告撰寫、檔案整理等實行全過程責任管理。檢查前,主查人擬訂檢查實施方案,報經項目申請部門和局領導審核后組織實施;檢查中,認真落實檢查方案,嚴格履行檢查程序;檢查結束后,按規定撰寫檢查報告、提出對有關問題的行政處罰建議及監管工作建議;向項目申請部門、辦公室及分管領導報告工作完成情況;向項目申請部門移交檢查檔案。
對項目完成情況、檢查組及其成員履職情況進行兩個層次的評價,一是每季度安排現場檢查人員述職,由所在處室每季度對其在現場檢查中的履職情況進行考核;二是年末由銀監局現場檢查專業考評辦公室參照后續現場檢查及日常非現場監管規程對現場檢查項目成果的跟蹤監管情況進行檢查;對全年所有現場檢查項目實施方案、檢查報告的質量和主查人履行職責的情況進行評價;評選出優秀項目和優秀主查人;對違規、違紀、失職的提出問責建議。
四項制度:規范監管行為,實現科學監管
銀行業監管職責的順利實施和充分發揮,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一整套較為完善的制度體系的確立和良好執行。
管檢交叉制度。建立該制度旨在強化監管自律約束、提高監管透明度,使監管處室日常監管(市場準入監管、非現場監管)與現場檢查職能適時適度分開、既獨立又協作,現場檢查人員與非現場監管人員和市場準入監管人員交叉整合使用,并對重大或特定的現場檢查項目,在全局范圍內統一調配檢查人員、主要由與相關監管處室無日常監管關系的檢查組實施。通過一定程度的管檢交叉活動,實現日常監管與現場檢查相互促進、相互補充、相互監督的有機結合。
查處分離制度。依照銀監會《行政處罰辦法》,明確查處過程中各有關部門的職權,規范對銀行業務問題的查處行為,做到各有關部門相互配合、相互制約,確保行政處罰公平、公正;對日常非現場監管中發現且需立案檢查的問題,按規定程序立案后實施檢查,查清事實并充分收集相關證據,主查人提出處理建議,監管處室提出初步處理意見,形成完整的卷宗資料,移交政策法規處審查,主查人對檢查、取證過程及所移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政策法規處對監管處室、檢查組移交的檢查、調查材料進行審查,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審核,提出相應的行政處罰意見,提交有關會議研定后實施,并對處罰意見審核、復議、執行過程及處罰的合法性負責。
跟蹤問責制度。依據監管責任制及監管工作盡職要求,對監管過程及結果進行跟蹤監督并對其中存在的問題實施責任追究。紀檢監察部門定期對監管執法及職責履行情況進行執法監察,開展現場檢查再監督,及時反映、糾正和防止現場檢查中的監管寬容、不作為或亂作為問題,依規查處現場檢查中的違法違紀行為。
績效考核制度。該制度是指對照工作職責和目標任
務,按季度分級定性定量考核各監管處室、各銀監分局的監管工作及責任目標完成情況,并將考核結果與季度績效工資分配、監管人員晉職晉級等掛鉤。設立銀監局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及辦公室,采取全方位考核方式,對工作人員季度或年度監管工作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量化考核。每季度末,依據年初與各監管處室、各分局負責人簽訂的年度工作目標責任書,參考市場準入、非現場監管、現場檢查三項專業季度考評情況,對各項工作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定量考核,分級評定各考核對象每季度考核等次;年末綜合匯總四個季度考核結果相應確定全年考核等次,依據考核等次核發季度績效工資和全年績效工資,發揮考核和績效工資激勵作用。
五項保障:強化監管基礎,實現持續監管
強化監管信息系統支持保障。根據銀監會“1104”工程統一規劃,充分利用現代電子技術和信息技術,加快建立銀監局系統的監管信息管理體系。一是加強統計信息規范化管理,實現“數入一門,數出一門”。制定《監管統計信息管理辦法》,建立監管統計信息的數據處理中心,在數據的采集、加工、上報、共享以及等環節上實行歸口管理,減少數據處理層次和環節,提高數據報送、處理的效率和質量。明確要求被監管對象專設統一管理報表、數據報送的專業部門,按規范流程實現監管報表“點對點”集中報送。二是加快網絡建設步伐,大力推廣辦公自動化和信息管理系統。加快建設由銀監局內聯網、城市金融網、互聯網接人工程組成的多層級、多通道的網絡系統,實現“上聯銀監會,下接分局、辦事處,內聯被監管機構,外聯國際互聯網”的建網目標,為辦公自動化及信息管理系統的應用奠定基礎。三是加快信息監測和預警體系建設步伐,提高監管信息處理能力。建立以統計信息處為主導、各監管處室參與的銀行業信息監測和預警中心,逐步實現統計數據收集校對、加工處理、編制報表的信息化處理。完善銀行業機構風險監測指標和風險預警體系,加強對非現場監測數據的綜合分析和運用,及時向監管處室通報和提示預警信息,提高非現場監管信息質量。
強化監管人才隊伍建設保障。確立銀監局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基本思路,即:以崗位培訓、崗位成才為主導方式,以崗位細分、明確規范、專業達標、定期考核為基本架構,明確人才培訓培養目標,制訂實施《監管人才培訓培養規劃》,建立長遠、持續的監管人才培訓培養機制。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制定監管人員個人成長規劃。力爭用兩到三年的時間,在全局系統建立由精通相關專業的100名現場檢查主查人和綜合分析人員、熟悉相關專業的300名專項檢查人員和分析人員、200名保障支持人員構成的監管人才庫。按總體目標,對監管人員個人發展目標進行統一規劃,通過業余自學、脫產學習、崗位培訓等途徑,不斷提高專業人才的理論水平和業務技能,并定期進行檢查和評估,打造職業化監管隊伍。二是加強崗位培訓工作。按照“立足崗位,選定專業,限期達標,組織評估,獎勵兌現”的原則,制定全局系統干部教育培訓工作規劃和分年度工作目標、計劃,采取脫產進修、交流學習、專題講座、專家輔導、專業培訓、集中調研、擔任主查等培訓措施,分級分類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多層次的、組織安排與自加壓力相結合的培訓活動。推進干部教育培訓信息化和教學手段網絡化,改進教育培訓方法,完善教育培訓登記制度,提高培訓工作質量。三是強化教育培訓激勵。設立監管人員培訓培養工作專家考評委員會,對各類培訓教育項目和監管系列職務資格進行嚴格的考試考核。制訂干部職工教育培訓保障和獎勵辦法,對職工自學成才、參加培訓及業余學歷學位教育并取得成效的予以獎勵。
強化監管資源系統管理保障。建立以省局為中心的省局、分局、監管辦事處人員集中調度、資源統一整合的系統管理體制。一是加強監管工作的集中統一管理。省局負責組織、統籌全省銀行業監管工作,部署轄內重大監管活動,統一安排大型現場檢查,具體承擔對省級及武漢市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監管任務。銀監分局負責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管和風險處置:工作,按照“管法人”的要求,重點抓好法人機構監管。監管辦事處負責當地銀行業金融機構日常監管工作,重點是農村信用社和郵儲機構。二是統一調度監管力量。統一調配、集中使用現有監管力量,從全系統抽調監管人員,集中開展現場檢查、高風險機構的風險處置、大型課題研究、金融機構風險評價等重點:工作。三是加強系統資源集約管理。本著集約、高效原則,強化省局的系統綜合管理職能,減輕分局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壓力。
1、強化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深入特種設備安全知識進企業、進校園、進農村、進社區的“四進”宣傳活動,積極組織參與“6.10”廣場宣傳活動和“6.15”特種設備咨詢日宣傳活動。扎實開展了“打非治違”、“四項排查”以及起重機械注冊清理、氣瓶條碼登記、電梯專項整治。同時在節日和重大活動期間,在全縣開展了多次特種設備安全檢查,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企業對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整改,確保我縣特種設備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
2、食品安全實行閉環管理。去年以來,我局積極開展了重點食品、糕點、地溝油、速凍食品、豆制品、淀粉制品、大米等各類專項監督檢查。共出動執法人員138人次,監督檢查企業43家次,對企業存在的不合格項及時進行整改。根據三分監管工作要求,對全縣35家食品獲證企業進行了動態監管計劃調整,并建立食品監管任務分解機制,將監管工作任務分解到個人,對新申證、換證企業申請流程、整改報告遞交情況、年度報告遞交情況每一個環節進行任務分配,形成任務分解表,環環相扣,確保監管成效。
3、積極開展執法打假活動。一方面扎實開展了上級局布置的節日市場﹑商品條碼﹑液化石油氣摻混二甲醚﹑明膠生產經營企業﹑兒童玩具產品﹑食品﹑建材﹑農資﹑汽配等專項整治。另一方面深入鄉村開展農資打假下鄉行動,對虛標含量、偷換養分、偽造廠名、短斤少兩等違法行為,堅決打擊。
(二)科學民主決策情況
1、建立健全依法決策、科學決策、民主決策機制。對涉及社會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和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以及疑難復雜的歷史遺留問題,一律實行集體討論商議;對涉及民生的重大事項,及時向社會公示,并按涉及的利害關系人的要求舉行聽證,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區代表參加,以保證質監依法行政受各方監督。
2、加強對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管理。依據《縣人民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規定》,統一規范性文件文本格式和規范用語,提高文件制定的技術水平。按照《縣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實施方案》,做好規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及時修正、廢止不合理、不科學或過時的規范性文件。
(三)加強制度建設情況
1、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體系。積極制定依法行政制度相關制度,并不斷修訂完善,從科學民主決策、依法履行職責、規范行政執法、強化行政監督、防范化解社會矛盾、落實推進依法行政保障措施等方面加以規范,初步形成了一個完整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對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依法行政工作產生了顯著的規范作用。
2、積極推行行政公開工作制度。建立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工作制度,全面推行政務公開和政務信息公開。建立健全行政執法程序制度、考核制度、統一行政執法標準,規范自由裁量權的使用,并全面公開,確保廣大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四)規范行政執法情況
1、繼續推行案件主辦人制度。為進一步提高辦案質量,有效落實執法責任制,我局積極推行案件主辦人制度,把辦案責任落實到每個執法人員身上,通過量化考核指標,按照省局、市局的要求,結合我局實際,建立科學、全面、合理的考核機制,不斷提高執法人員執法辦案的主動性和辦案的質量、效率、水平。
2、不斷拓展說理式執法。為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努力打造和諧質監、服務質監和法治質監的部門形象,我局積極推行全程全面說理式執法,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此基礎上,我局結合質監工作面臨的新形勢和新要求,一方面在提高說理式執法的質量上下功夫,不斷提升說理意識,提高說理水平,養成說理習慣,真正將說理式執法作為一種創新理念貫穿行政執法的全過程;另一方面,在拓展說理式執法的“面”上下功夫,將說理式執法的理念,貫穿到我局綜合管理和技術服務各個工作層面去,真正把管理和服務的過程,當作宣傳、教育、引導、交流的過程,最大限度贏得管理和服務對象的理解和支持,提高行政效率,促進質監工作。
3、實施人性化監管工作方式。根據行政執法的工作特點和作用,我局成立了以局長為組長,分管局長為副組長,各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行政執法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了行政執法實施意見,結合我局實際,在特種設備現場安全監察、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日常巡查和輕微違法行為稽查建議等傳統做法的基礎上,進一步規范工作制度、統一執法文書、細化措施、務求實效。為確保行政執法工作落到實處,我局法制室作為責任股室,以特設科、食品科和稽查大隊作為重點示范單位,結合日常監管實際,大力推進行政執法工作。
(五)強化行政監督情況
1、重點事項提前介入。充分發揮行政運行的控制、監督和把關功能,重點把好立案、行政強制措施的實施、案件審理、處罰告知、處罰實施等關口。通過對每道程序的嚴格控制,對辦案過程進行有效監督,改變了以往只注重辦案實體,輕視辦案程序的簡單化做法,做到實體、程序并重,處罰決定、法律文書并重,從立案到歸檔,環環相扣,相輔相成。
2、關鍵環節嚴格把關。對案情復雜或涉及職權問題的案件,法制機構提前介入,指導執法人員依法辦案,同時幫助執法人員理清辦案思路,防止等行為的發生。對主要案件事實認定有爭議的案件,必須由案審會主任委員和副主任委員都參加的情況下集體研究,確保案件辦理的質量,避免執法風險。
3、重大行政執法案件定期回訪。圍繞“服務零投訴,滿意百分百”的活動主題,結合執法工作的特點,堅持執法與服務結合、查處與教育結合的處罰原則,在執法辦案過程中,實行權利義務告知和一案一卷制度。對違法行為性質嚴重,執法過程中產生過行政爭議或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企業,實行回訪制度,了解被處罰企業的整改情況和運行質態,幫助企業解決整改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化解矛盾、增進理解,教育引導企業規范經營,防止一罰了之。
(六)防范化解社會矛盾情況
1、建立健全群眾舉報投訴制度。通過政務網向社會全面公開舉報投訴方式,并暢通12365群眾舉報投訴熱線,去年接受群眾舉報5件,立案查辦5件。同時積極做好答復工作,經過認真查訪給予答復,確保當事人滿意。
2、全面開展行政調解工作。為加強源頭治理、防范和減少社會不穩定的因素,推動維穩工作由“保穩定”向“創穩定”轉變,根據縣法制部門要求,我局積極開展行政調解工作。成立了以局黨組書記、局長任組長,其他領導任副組長,各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行政調解領導小組,并結合質監工作實際,制定了行政調解實施意見,明確了行政調解重要意義、工作原則、調解范圍、工作程序、組織領導和工作要求,積極推進行政調解工作的順利開展。
(七)存在的主要問題
1、我局現有行政執法人員9名,其中一線行政執法人員6名。執法人員較少,年齡偏大,執法監管能力難以適應新時期需要。
2、監管經費較緊張,執法手段和裝備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約著基層局發展。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認真貫徹國務院《綱要》,進一步提高質監干部職工對依法行政工作必要性、長期性和艱巨性的認識,切實履行組織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職責。進一步強化行政機關服務意識,改善服務質量,簡化辦事程序,提高辦事效率,營造一個有利于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軟環境,建立廉潔、高效、公平、公正的管理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