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7-28 07: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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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街道農技水利服務中心:
根據《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農業農村廳關于提前下達2021年中央財政農業資源及生態保護補助資金的通知》(浙財農〔2020〕73號)和《關于下達2021年化肥減量增效示范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平農〔2021〕30號)等文件精神,現組織各鎮街道申報2021年化肥減量增效示范項目,現就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申報要求
1.項目申報單位和實施主體
項目申報單位為各鎮街道農業農村辦(農業經濟發展辦),項目實施主體2021年水稻核查種植面積50畝以上的糧食生產專業合作社聯合社、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業企業和規模種植大戶。實施2021年平湖市省級糧食綠色高產高效創建等項目的不能重復補助。
2.項目實施要求
項目實施主體必須全面落實化肥實名制購買,并將化肥農藥使用記錄通過金服在線小程序錄入。驗收時未達到要求的不予補助。
二、項目實施內容
(一)化肥減量增效萬畝示范區建設。2個鎮街道分別建設1 個水稻化肥減量增效技術服務示范區,每個示范區實施面積不少于1萬畝,要求相對集中連片,示范區內配方肥到位率達到90%以上,化肥用量減少5%以上。配方肥畝均用量原則上不超過30公斤,配方肥品種由項目實施主體從《平湖市2021年配方肥供應商備案目錄》中自主選擇。
(二)化肥定額制示范方建設。化肥定額制示范方建設按 《關于印發<浙江省農業投入化肥定額制示范方建設方案>的通知》(浙耕肥發〔2020〕26號)文件要求執行。水稻連片不小于200畝。示范方內開展“實名購買-限量施用-技術配套-監管激勵”全生產過程化肥定額施用管理模式示范,規模主體建立實際購肥、用肥等信息檔案。推薦使用具有緩控釋效果的水稻配方肥、有機無機復混肥等新型肥料,其中水稻配方肥畝均用量不超過30公斤,有機無機復混肥畝均用量不超過50公斤。肥料品種由項目實施主體從《平湖市2021年商品有機肥供應商備案目錄》和《平湖市2021年配方肥供應商備案目錄》中自主選擇水稻整個生育期畝均化肥使用總量(折純)和氮肥使用量(折純)原則上不超過《平湖市主要農作物化肥定額制施用標準》(平農〔2019〕175號)。
(三)配方肥推廣應用。2個萬畝示范區配方肥應用覆蓋率90%以上,5個化肥定額制示范方配方肥應用全覆蓋。以示范區、示范方建設為抓手,帶動全市配方肥累計示范面積5萬畝以上。水稻畝均可補助數量不超過30公斤,配方肥品種由項目實施主體從《平湖市2021年配方肥供應商備案目錄》中自主選擇。
三、項目資金補助環節
全市計劃推廣水稻、小麥等作物配方肥1560噸,每噸補助500元,合計補助78萬元。
四、項目申報材料
(一)申報時間
2021年4月6日至4月12日,逾期未申報者視作自愿放棄。
(二)申報材料
1.項目實施方案簡表
2.化肥“兩制”承諾書(申報化肥定額制示范方的項目實施主體需單獨提供)
申報材料一式五份,送市植保土肥技術推廣中心(市新華北路500號北幢403室),聯系電話:85038906。
五、其他事項
項目申報后,市農業農村局將適時開展立項評審、擬立項公示,項目實施任務下達后,方可開展項目實施。
平湖市農業農村局
2021年4月2日
附件1
化肥減量增效萬畝示范區建設實施方案簡表
項目名稱
***鎮水稻化肥減量增效萬畝示范區
申報單位(印)
聯系人
聯系電話
項目實施主體、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項目建設地點主要建設內容
2021年,**鎮申報化肥減量增效萬畝示范區1個,實施面積***畝,涉及主體***個,合計應用水稻配方肥****噸,申請補助***萬元。其中,(實施單位名稱)建設地點***村,應用水稻配方肥面積***畝,申請補助配方肥***噸;(實施單位名稱)建設地點***村,應用水稻配方肥面積***畝,申請配方肥***噸;
計劃總投資(萬元)
申請補助資金
(萬元)
項目真實性承諾:
本單位保證申報材料數據真實完整,與其他各類財政補助項目無重復申報,如有虛假愿承擔一切責任。
負責人: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化肥定額制示范方建設實施方案簡表
項目名稱
化肥定額制示范方建設
申報單位(印)
聯系人
聯系電話
項目實施單位、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項目建設地點主要建設內容
2021年,**鎮申報水稻化肥定額制示范方1個,合計示范面積***畝,涉及主體***個,合計應用水稻配方肥****噸,申請補助***萬元。其中,(實施單位名稱)建設地點***村,水稻化肥定額制示范面積***畝,申請補助配方肥***噸;(實施單位名稱)建設地點***村,水稻化肥定額制示范面積***畝,申請配方肥***噸;
計劃總投資(萬元)
申請補助資金
(萬元)
項目真實性承諾:
本單位保證申報材料數據真實完整,與其他各類財政補助項目無重復申報,如有虛假愿承擔一切責任。
負責人: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附件3
配方肥示范推廣實施方案簡表
項目名稱
***鎮街道配方肥示范推廣
申報單位(印)
聯系人
聯系電話
項目實施主體、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項目建設地點主要建設內容
2021年,**鎮申報配方肥示范推廣面積***畝,涉及主體***個,合計應用水稻配方肥****噸,申請補助***萬元。其中,(實施單位名稱)建設地點***村,水稻配方肥示范推廣面積***畝,申請補助配方肥***噸;(實施單位名稱)建設地點***村,水稻配方肥示范推廣面積***畝,申請補助配方肥***噸;
計劃總投資(萬元)
申請補助資金
(萬元)
項目真實性承諾:
本單位保證申報材料數據真實完整,與其他各類財政補助項目無重復申報,如有虛假愿承擔一切責任。
負責人: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附件4
2021年平湖市化肥“兩制”承諾書
2021年計劃種植水稻面積 畝,自愿參加化肥“兩制”示范,現承諾如下:
1.化肥實名購買、定額施用。自覺落實化肥實名制購買,并金服在線小程序錄入化肥農藥使用記錄。
2.享受財政補助的肥料在申報實施區域水稻田使用,不得轉賣他人。
3.水稻整個生育期畝均化肥使用總量(折純)和氮肥使用量(折純)原則上不超過《平湖市主要農作物化肥定額制施用標準》。
如違反以上承諾,不享受財政補助。轉賣肥料的3年內不具備肥料補助資格。
承諾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不含寧波):
根據2021年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協調會要求,按照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以下簡稱《認定辦法》)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引》)的有關規定,為做好我省2021年度高新技術企業組織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一)在我省行政區域內注冊一年(365個日歷天數)以上的居民企業;
(二)2018年認定并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企業,根據《認定辦法》的規定,至2021年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滿,企業如需再次提出認定申請,按本通知規定辦理。
二、申報時間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采取統一申報、受理和評審的方式,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省認定辦”)受理各市、縣(市、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各地認定管理機構”)報送的企業申報材料(除寧波)。各地認定管理機構上報的截止時間為8月31日。高新技術企業專家評審采取全封閉網絡評審方式。
三、申報程序
(一)自我評價
申報企業應對照《認定辦法》第十一條進行自我評價。符合條件的,按照《認定辦法》《工作指引》有關規定和本通知要求準備申報材料。申報企業應自主編寫完成申報材料。
(二)網上申報
1.“國網”提交材料
申報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網址:innocom.gov.cn,以下簡稱“國網”),新申請認定企業先完成注冊登記,按要求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并對照申報材料清單上傳相關附件,附件要求簽字蓋章齊全、清晰完整且與紙質申報材料完全一致。對涉密企業,應按照國家有關保密工作規定,將申報材料做脫密處理,確保上報材料不涉密。紙質材料按清單順序用A4紙雙面打印裝訂,每一部分用彩頁分割,封頁采用A4銅版紙裝訂,加蓋頁碼,并提交至屬地科技部門備案。企業在國網上報材料的截止時間不晚于8月15日,具體截止時間以地方通知為準。
2.“政務網”提交材料
登錄浙江政務服務網(zjzwfw.gov.cn/,以下簡稱“政務網”),進入省科技廳窗口,選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進入網絡申報界面,填報企業自評表。
3.“省網”狀態查詢
為推進政府數字化轉型,“科技大腦—浙江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系統”(網址:202.107.205.11:8612/,以下簡稱“省網”)將對接國網、政務網導入企業申報材料實現數據共享,企業提交的材料、申報認定評審等狀態均可在省網查詢。第一次評審未通過企業可在省網完善材料。
(三)地方匯總
地方科技部門會同財政、稅務部門對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形式審查要點參考附件)。
各地認定管理機構要在上報截止時間前一并完成省網的審核工作,并由省網匯總生成“2021年度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推薦匯總表”,紙質加蓋認定領導小組公章(無領導小組章也可加蓋三部門公章)報省認定辦,一式1份。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認定管理機構要高度重視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工作,各地科技部門要結合高企“回頭看”工作,積極主動會同當地財政、稅務部門做好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工作的指導和培訓,提高申報質量;建立和完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協調機制,確保申報工作高效有序開展;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加強同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生態環境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幫助符合條件的企業統一出具相關材料。
(二)各地認定管理機構要加強廉政風險防范,嚴把審核關。要切實加強關鍵環節和重點崗位的廉政風險防控,做好審查工作,強化責任意識,把好審核關。加強紀檢監察機構對組織申報全過程的監察和監督,確保申報工作的公正性和規范化。各級認定機構要加強對企業完成申報材料的指導和服務,不得委托或指定任何單位、部門和個人為申報企業編寫申報材料。
(三)落實好企業承諾制。申報企業要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主體責任,提供企業科研誠信承諾書。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發現并查實,省認定辦將按照《認定辦法》相關規定取消其評審資格并列入科技部門不良信用記錄。對涉及參與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單位和個人,列入科技部門不良信用記錄,并將違規情況通報相關主管部門。
(四)各地要高度重視科技政策的落實工作。各地科技部門要會同財政、稅務等相關部門,認真宣傳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企業研發費加計扣除、科技創新券等相關政策,推動相關政策的落實。政策落實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向省認定辦反饋。
(五)任何以承諾為企業通過評審為由詐騙錢物的行為,均屬違法行為。請各地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部門提醒有關企業提高警惕、增強防范意識、謹防上當受騙。
上述通知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相關規定辦理。網絡操作有關事項請仔細閱讀“省網”辦事指南。
浙江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各縣(區)、開發區、灣里管理局科技、稅務行政主管部門,各相關企業:
2021年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已經開始。現將江西省高企認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組織開展江西省2021年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轉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好申報工作。根據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工作的安排,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準確把握《通知》新要求。今年我省的高企認定工作有幾個方面新的要求:一是各縣(區)科技主管部門和稅務主管部門要通過現場考察、調閱相關資料等方式,參考《高新技術企業推薦審核要點》審核企業申報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規性,并分別在“省網”系統提交初審意見至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二是各設區市科技部門會同市稅務部門聯合開展復審,分別在“省網”確認推薦并提交加蓋公章的聯合推薦函和《推薦企業清單》。三是認定機構前置審(核)查。省高企認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職責對委托專業審查機構對企業的知識產權、委托的中介機構資質等資料進行核查,核查通過的企業進入專家評審環節。四是加強指導、幫扶、推薦。各地科技、財政、稅務部門協同做好宣傳、動員、初審工作。科技、稅務部門輔導企業做好研發費用的歸集,按要求設置研發費用輔助賬,并提醒和指導企業申報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稅收優惠政策;強化部分技術領域的審核,對國家備案通過率較低行業或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負面清單行業(傳統食品、廣告、傳媒、醫院、咨詢、工程建設、物流、批發、零售、租賃和商務服務等)重點把控;積極指導企業按要求完整的填寫相關信息和申報材料,“國網”和“省網”的申請材料兩者缺一不可,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兩個平臺材料提交的,不予認定。五是全面實施企業誠信承諾制。申報企業須對申報材料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一致性和合法性負主體責任,并作出信用承諾。
二、盡快開展培育企業調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申請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科技企業名單(含重新申請認定企業名單),督促指導做好培育入庫工作。挖掘新的培育對象,組織申報企業參加我市組織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和管理工作培訓。指導企業做好研發費用的歸集、按要求設置研發費用輔助賬,指導企業申報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稅收優惠政策。
三、認真組織今年高企認定申報輔導工作。科技、稅務行政管理部門指導服務企業分別在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和“江西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平臺”填寫申請材料,并確保在確定時間內完成申請材料的提交。
時間安排
第一批:
企業網上申報:4月25日-5月28日
縣區初審推薦:5月31日-6月11日
設區市復審推薦:6月14日-6月18日
前置審(核)查:6月21日-6月25日
第二批:
企業網上申報:7月26日-8月27日
縣區初審推薦:8月30日-9月10日
設區市復審推薦:9月13日-9月17日
前置審(核)查:9月20日-9月24日
四、縣(區)、開發區灣里管理局科技、稅務行政主管部門必須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初審工作。市科技局、市稅務局將聯合組織專家對縣區推薦企業在江西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平臺上提交的材料進行預評審。預評審時間:第一批為6月12日至6月14日,第二批為9月18日至9月20日。評審后將相關意見反饋至各縣(區)、開發區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請在規定的時限內通知申報企業按照初審意見修改完善申報材料。市科技局、市稅務局將通過復審的企業推薦給省高企辦參加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南昌經濟開發區內企業申報復審工作另行安排)
五、組織符合條件的企業申請科創券。符合條件的企業可登錄南昌市科技創新平臺(ncskj.cn)申請科創券,用于高企認定的技術資詢和專項審計工作。其中,技術咨詢可申請2萬元,專項審計可申請1萬元。具體申請事項可查看《南昌市2021年度“洪城科創券”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服務工作指引》(洪科字〔2021〕54號)。
六、進一步加強高新技術企業管理。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后,可以享受《南昌市高新技術企業量質“雙提升”行動方案》(洪府廳發〔2019〕71號)文件的相關支持政策,同時必須履行如下監督管理要求:
1.填報高新技術企業發展情況年報:高新技術企業應當在認定后三年內,于每年5月31日前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管理網(innocom.gov.cn/)完成發展年報的填報工作。
2.填報火炬計劃統計報表:高新技術企業應當在認定后三年內,于每年3月31日前登錄科技部火炬計劃信息系統(tj.ctp.gov.cn/)完成火炬計劃統計報表的填報工作。
3.填報企業年度研況報表:規模以上企業可登錄“統計聯網直報平臺”(219.235.129.78/dr/queryLoginInfo.do),填寫企業研發項目情況(107-1表)、企業研發活動及相關情況(107-2表)。
對不履行上述監督管理要求的高新技術企業將做出如下處理:
1.在同一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內,累計兩年未按照規定時限報送企業年度發展情況報表,南昌市上報省高新技術企業管理辦公室,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并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
2.取消市科技局對新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獎勵。
七、企業嚴格按照申報程序提交認定申請。申請認定企業提交認定申請的程序為:備案登記(企業提交備案材料至縣(區)、開發區、灣里管理局科技、稅務行政主管部門)——企業自我評價——網上注冊——準備并提交申請認定材料——提交申報材料——縣(區)、開發區、灣里管理局科技、稅務行政主管部門初審——市科技局、市稅務局復審——推薦上報省高企認定辦。
八、申報受理部門及聯系電話
南昌市科技局高新科 南昌市稅務局所得稅科
聯 系 人:王榮獻 聯 系 人:王宇欣
聯系電話:0791-83884249 聯系電話:0791-88533891
南昌市科技金融管理服務中心 聯 系 人:程文輝
聯系電話:0791-88607671
郵 箱:2646147757@qq.com
地 址:南昌市紅谷灘新區新府路118號市政府大樓6115室
附件:江西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關于開展
2021年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通知》
南昌市科學技術局 國家稅務總局南昌市稅務局
2021年5月12日
附件
江西省高企認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組織開展江西省2021年高新技術企業
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科技局、財政局、稅務局,贛江新區創新發展局、財政金融局、稅務局, 各國家級高新區科技局、財政局、稅務局:
根據國家新修訂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以下簡稱《認定辦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引》)等文件規定,我省今年將開展2批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一)在江西注冊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業;
(二)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滿需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
二、申報條件
嚴格執行《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的相關規定,符合《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同時滿足高企認定八個條件。
三、申報程序
(一)企業自我評價。企業對照《認定辦法》第十一條進行自我評價。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請按《認定辦法》、《工作指引》有關規定準備申請材料。
(二)“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注冊登記。未注冊的企業登錄“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網址:fuwu.most.gov.cn/,以下簡稱“國網”),進行注冊登記,審核通過后方可進行申報。原“國家高企工作網”注冊用戶無需重新注冊,可用原用戶名和密碼登錄進行申報。
(三)“江西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平臺(jxgqrd.com/)”注冊登記(以下簡稱“省網”)。申報企業在“科技部服務平臺”注冊填報后,需在省網注冊并登錄。已注冊企業無需重新注冊,可用原用戶名和密碼登錄。
(四)企業填寫、提交申請材料。企業必須在“國網”和“省網”分別填寫申請材料并提交,務必確保“國網”和“省網”所填資料數據一致。在省網填寫并提交申報材料前,請企業按實際情況準確選擇初審推薦單位、所在縣(區)、所在開發區、主管稅務部門等必填信息,不在開發區內企業可不選。
(五)初審推薦。
1.各縣(區)科技主管部門和稅務主管部門要通過現場考察、調閱相關資料等方式,參考《高新技術企業推薦審核要點》(附件2)審核企業申報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規性,并分別在“省網”系統提交初審意見至上級業務主管部門。
2.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贛江新區、國家級高新區科技部門會同設區市稅務部門聯合開展復審,并分別在“省網”確認推薦。科技、稅務部門要在初審推薦截止日期前提交加蓋公章的聯合推薦函和《推薦企業清單》至省高企認定工作辦公室。
(六)認定機構前置審(核)查。省高企認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職責委托專業審查機構對企業的知識產權、受委托的中介機構資質等資料進行核查,核查通過的企業進入專家評審環節。
(七)專家評審。省高企認定工作辦公室組織專家,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評審。
(八)公示、推薦報備和備案。在省科技廳官網上對通過專家評審的企業名單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向國家高企認定工作辦公室推薦報備。國家認定辦審核后,確定通過備案的高新技術企業名單。
三、有關注意事項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應遵循突出企業主體、鼓勵技術創新、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在認定工作中,各相關單位、各申報企業要明確以下事項:
(一)加強指導、幫扶、推薦。請各地科技、財政、稅務部門協同做好宣傳、動員、初審工作。科技、稅務部門輔導企業做好研發費用的歸集,按要求設置研發費用輔助賬,并提醒和指導企業申報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稅收優惠政策;強化部分技術領域的審核,對國家備案通過率較低行業或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負面清單行業(傳統食品、廣告、傳媒、醫院、咨詢、工程建設、物流、批發、零售、租賃和商務服務等)重點把控;積極指導企業按要求完整的填寫相關信息和申報材料,“國網”和“省網”的申請材料兩者缺一不可,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兩個平臺材料提交的,不予認定。
(二)全面實施企業誠信承諾制。申報企業須對申報材料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一致性和合法性負主體責任,并作出信用承諾(附件3)。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發現并查實,將按照《認定辦法》相關規定取消資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記錄。中介機構須按要求如實出具審核(鑒證)報告并作出信用承諾(附件4)。若存在弄虛作假等違反工作紀律行為的,除將按《工作指引》要求,三年內不得參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相關工作、列入不良信用記錄以外,還將按《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和《涉稅專業服務監管辦法(試行)》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三)加強核查力度。各地科技、稅務部門要對照推薦要點,明確職責分工、核查企業申報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規性;省高企認定辦將加大對申報材料中知識產權、財務等內容真實性的審查力度,發現造假、一票否決。
(四)我省高企認定管理機構從未指定或委托相關中介機構開展高企認定咨詢和服務,任何中介機構不得以省高企認定辦指定機構的名義開展中介服務。
(五)申請材料相關要求:
1.企業須對應《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中四級目錄(例:一、電子信息/(一)軟件/1.基礎軟件/通用及專用數據庫管理系統)填報技術領域。
2.由于系統存儲原因,企業須在“省網”掃描上傳所有附件材料;在“國網”只須掃描上傳主要附件材料。
(六)省高企認定辦不收取書面申請材料。
(七)時間安排
第一批:
企業網上申報:4月25日-5月28日
縣區初審推薦:5月31日-6月11日
設區市復審推薦:6月14日-6月18日
前置審(核)查:6月21日-6月25日
第二批:
企業網上申報:7月26日-8月27日;
縣區初審推薦:8月30日-9月10日
設區市復審推薦:9月13日-9月17日
前置審(核)查:9月20日-9月24日
四、其他
(一)省高企認定辦地址和聯系人
省科技廳高新處813室
省科技廳聯系人:熊劍波 張緒波
聯系電話:0791-86265355/86253496
(二)省稅務局聯系人
聯系人:企業所得稅處 李麗萍
聯系電話:0791-86221915
(三)“江西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平臺”技術支持
單 位:江西微博科技有限公司
聯 系 人: 金俊峰 劉聰
聯系電話:0791-88302858
附件:1.推薦企業名單匯總表
2.高新技術企業推薦審核要點
3.企業信用承諾書
4.中介機構聲明
江西省高企認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4月20日
附件1
推薦企業名單匯總表
推薦單位(蓋章):
序號
企業名稱
納稅人識別號
技術領域
企業
注冊地
所在開發區名稱
是否重新認定
主管科技部門
企業所得稅主管稅務機關
備注
1. 不在開發區內的,所在開發區名稱一欄不填;
2. 推薦蓋章分為3類:1.設區市或贛江新區科技部門會同設區市稅務部門推薦并蓋章;2.省直管縣(市)科技部門會同所在縣(市)稅務局、所在縣(市)稅務局推薦并蓋章;3.國家高新區科技部門會同區內稅務部門、設區市稅務部門推薦并蓋章。
附件2
高新技術企業推薦審核要點
序號
審核要點
工作分工
1
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科技部門
2
企業是否為居民企業
稅務部門
3
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科技部門
4
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科技部門
5
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科技部門
6
企業填報的企業所得稅主管稅務機關信息
稅務部門
7
企業申報材料中(包括提交的三個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中營業收入、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數據是否與金稅三期征管系統最新數據一致
稅務部門
8
企業是否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要求歸集研發費用,設置專用研發費用輔助賬目,提供相關憑證及明細表并進行核算。企業申報表中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相關數據
稅務部門
9
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科技部門
附件3
企業信用承諾書
本企業了解《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以及《關于組織申報2021年度高新技術企業的通知》相關規定和要求,現作出承諾如下:
1.本企業提交的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內容準確、真實、合法、有效、完整,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以及《關于組織開展江西省2021年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工作的通知》有關要求;
2.本企業在“江西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平臺”填寫上傳的申報材料、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填寫上傳的申報材料以及本企業留存的高新技術企業紙質申報材料內容均完全一致。
本企業愿為上述承諾承擔有關法律責任。
申報企業(公章):
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附件4
中介機構聲明
本機構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規定的中介機構條件,提供給企業用于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的資質證明材料準確、真實、合法、有效、完整,本機構愿為此承擔有關法律責任。
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伙人(簽名):
(公章)
年 月 日
本文系深圳市哲學社會科學“十二五”規劃課題“技工院校教師評價體系建設研究”(項目編號:125B132)研究成果之一。
摘要:我國技工院校現有教師評價體系存在重大缺陷,本文認為應從現代人才評價理論入手,對現有教師職稱制度從評價觀念、評價策略、評價標準、評價方法等各個方面進行全面改革,從而建立基于崗位聘用和工作實績并融“評價、使用、開發”三位一體的教師職稱評價體系。
關鍵詞 :技工院校 教學人才 職稱改革 評價體系 三位一體
人才評價是一種對人的素質、能力、業績、貢獻、發展性及其價值進行認定、區分與促進的過程。目前,我國對于人才評價的制度與方法有很多,例如人才認定、職業資格制度、職稱評審制度等等。其中,職稱評審制度是做好專業技術人員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2014年3月,國務院專門出臺了《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明確要求建立“專業技術人才評價新機制”;2014年6月,國務院出臺的《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國發〔2014〕19號)明確將“健全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職稱)評聘辦法”作為建設現代職業教育的重要內涵。本文以職稱評審制度改革為研究基點,提出建立和完善技工院校教師職稱評價體系應從現代人才評價理論入手,對現有教師職稱制度從評價觀念、評價策略、評價標準、評價方法等各個方面進行全面改革,建立人才“評價、使用、開發”三位一體的教師職稱評價制度。
一、建立評價觀念新思維
職稱制度的根本目的在于激發教師工作積極性和提高教師職業發展水平。但實際上,當前教師職稱制度已背離了制度原本的功能和目標定位,成為了稱號評定和待遇分配機制。《國務院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探索專業技術人才評價新機制”,即職稱評審要向人才評價轉變,建立基于評價過程和人崗匹配理論的人才開發和管理的人才評價制度。因此,技工院校教師職稱評審新制度應把人才特點與職稱評審緊密對接起來,通過崗位分析,設計融工作能力、工作潛力、工作過程、工作業績等的全面評價指標體系和評價機制,建立基于崗位聘用和工作實績并融“評價、使用、開發”三項功能于一體的職稱評價新機制,從而使職稱評審從關注教師靜態“成果”評審向關注人才評價、人才使用以及人才開發全過程的觀念轉變。
二、建立評價策略新模式
1.終身評審。職業教育是終身教育。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科學技術迅猛發展,技術更新日新月異,這就要求不斷提高和更新自身專業技術和綜合職業素質,但當前的職稱評審制度本質上屬于“一評定終身”的一次性評價,缺乏對職稱評審的后期聘用管理。雖然普遍實行聘期管理,但幾年一次的聘期考核工作基本流于形式,從而導致許多教師一旦評上高級職稱,便“馬放南山,刀槍入庫”,不愿多上課,不愿當班主任,不愿搞教科研,甚至把精力放在工作以外的事情上。因此,必須加強聘后管理,把一評定終身轉變為逢聘必評,建立健全教師崗位考核制度。新評審制度以日常考核為基礎,把聘期內每次日常考核結果作為聘期考核結果,把聘期考核結果作為是否續聘的決定依據,發揮評委會在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續聘考核評價工作中的積極作用,避免重聘用輕聘期考核的管理現象。由此使職稱評審由一次性評價轉變為終身評價,突出職稱評審服務于教師職業發展的積極作用。
2.服務發展。職稱評定結果主要服務于人事管理。一方面,通過職稱評審,深入了解教師的工作水平和工作業績,為“選賢任能”提供參考依據;另一方面,通過職稱評審結果,授予教師相應專業技術職務等級,為崗位安排提供參考標尺。但在該過程中,評審專家對于教師的評價過程不予公開,僅最終公布評審認定的結果,缺乏公信力。新評審制度應從服務教師職業生發發展的角度出發,構建專家評審意見反饋制度,即要求每位評審專家對參評人所呈現的優勢和不足進行評價并提出建設性指導意見和建議,學校綜合參評人所在部門全方位評價后,形成反饋材料,正式向將每位專家的評審意見反饋給參評人,以利于教師形成對自身職業生涯發展的綜合思考,促進教師綜合職業素質的提升,從而達到通過評價服務于發展的效果。
三、建立評價標準新格局
1.突出業績指標。當前技工院校教師職稱評價標準普遍存在重資歷輕實績的情況。從評價標準的構成來看,“資歷”內容占居重要比例。所謂“業績”,則主要指學術研究成果,其可量化的評價指標主要為的數量和期刊等級、出版著作情況等,而作為技工院校教師主業的“一體化教學”相關指標則規定的甚少。基于人的趨利本能,申報人往往為評職稱而實施突擊考證、發文等短期行為,出現了學術期刊發文版面費節節攀升、論資排輩之風盛行等現象,最終導致評職稱變成了一種形式主義。教師評價不是看參評者說了什么、發表了多少論文,取得什么證書,而是要看參評者做了什么,效果如何,效益如何。因此,職稱評審對教師業績的評價必須與教師的日常工作緊密結合在一起。新評審制度應從技工院校教師的工作實際出發,建立以業績為依據的評價指標,一是優化職稱評審剛性標準,淡化論文、職稱外語、計算機、繼續教育等方面的評價指標;二是量化職業特性指標,如為教學競賽及技能競賽獲獎、教學設備研發獲獎、指導學生參加競賽獲獎、專利、為企業解決技術難題等單獨設立評分項目;三是強化日常工作表現,對申報人的師德、日常工作業績、工作業績考核三方面進行全面考核,并加大業績考核結果在量化考核中的評分比重;四是增設職業加分指標,如對長期擔任班主任、參與技術開發、專業建設等情況給予加分,使量化考核評分表內容更加充實豐富。從而建立起人才評價與人才職業生涯發展相結合的技工院校教學人才評價標準。
2.合理設置指標結構。傳統職稱評審條件主要存在三個方面的突出問題:一是導致專業技術人員“千人一面”。傳統職稱評審七大條件實質上形成了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的“獨木橋”,有且只有符合七大條件的人員才能通過評審,不僅無視不同崗位對人才的差異性要求,更不利于專業技術人員形成“技術專長”。二是嚴重阻隔了人才流通。以某省高級講師資格條件設置為例,獲得高級講師職稱,必須“實際從事講師工作5年以上”、“平均學年授課時數400學時以上”、“擔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等等。而在國家提倡積極從企業吸納高技術技能人才任教的背景下,試想,企業程技術人員和高技能人才到學校任教,其工資待遇需要通過職稱評審來實現,如何達到“5年以上”、“3年以上”的條件要求?從本質上而言,職稱制度已經成為技工院校引進高端技能人才來校任教的“堅實壁壘”。三是導致利益鏈條的產生。由于條件設置過于僵硬,導致不少教師為評職稱,被迫購買“條件”,市場的產生就是典型事例。因此,新制度應改變原有“條塊分割”的評審條件設置方法,采用結構評價表的方法,設置多樣化評價標準及分值,以拓寬教師參加職稱評審的路徑,打通具有不同專長教師職業生涯發展的路徑如一些教師擅長學術研究、一些教師擅長教學、一些教師擅長技術開發,無論擅長那一項技術或崗位工作,只要結構化評價達到合格分數線均可被評為高一級職稱,從而真正達到克服人才評價中重學歷、資歷,輕能力、業績的傾向,起到鼓勵教師走多元化發展的道路。
四、建立評價方法新體系
1.強化量化評價。從評價指標的評判標準來看,仍然存在較多模糊性評價指標,如某省技工學校高級講師職稱評價標準中規定了“需熟練掌握相關的技術規范、技術規程和技術標準的背景材料”、“解決過本專業教學中的疑難問題,并取得良好效果”等指標,但什么樣的情況屬于“熟練掌握”、“良好效果”卻沒有特定的指向性標準,同時也沒有明確該項指標在評價標準所占權重。評價指標設置的模糊性往往容易導致“人情評價”、“指標無效”、評審結果與實際情況誤差大等情況,最終導致難以評價出申報人的真實專業技術水平。但如何做到量化評價呢?一是精心提煉指標,即通過深入分析技工院校教師的崗位職責與職業發展特點提煉評價指標;二是分類設定權重,即將評價指標分為實績評價指標、綜合評價指標并設定相應比例權重,如將實績評價指標設定為占總指標的70%、綜合評價指標設定為30%,既突出實績導向,又避免走偏;三是量化指標,即將評價指標按比例量化為具體分值,如業績指標合計十項,則按業績指標總分值的十分之一進行量化;四是比較調整,即按照具體指標的“含金量”對分值進行調整,如獲得五一勞動獎章的“含金量”顯然高于,則加重獲獎分值而減少分值,以此達到評價指標衡定分值的正態分布。以此實現人才評價與量化考核相結合的目的,既提高了可操作性,也為教師指明了努力方向。
2.強化多元評價。當前技工院校教師的職稱評價主要由政府部門組織的教育專家進行評價,是一個相對封閉的評價體系。從教育教學的角度出發,教育專家能夠對申報人的專業教學水平做出正確的評判,但一方面,對于合格的技工院校教師而言,不僅需要具備一定的專業教學能力,同時需要具備相應的實踐操作能力,僅有教育專家的評價顯然不足以對申報人的專業教學能力與實踐操作能力做出全面、客觀的評價;另一方面,職業教育本質上是就業教育,評判職業教育質量的根本標準是學生的就業情況,即畢業生是否達到市場標準。要求學生達到市場標準,首先應要求教師達到市場標準。因此,教師是否被市場主體所認可理應成為教師職稱評價的重要指標,引入企業技術專家參加技工院校教師職稱評審是完善技工院校教師職稱評審制度的內在要求;其三,教師是學校人力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教師的聘用應當符合學校人力資源管理的需求,人才評價專家參與技工院校教師職稱評審將有利于保障教師職稱評審的正確方向;其四,教師作為學校一線工作人員,其直接上級對其最為了解,將基層管理人員的評價作為教師職稱評審的必要環節,將有利于保障教師職稱評審的真實性和可信度。為此,新評審制度應組建由教育專家、企業技術專家、人才評價專家共同組成了評審專家委員會,作為職稱評審的專業機構,并在評審過程中,增加了參評者所在部門評審的環節。通過合理搭配評審專家結構、組織多元化評價主體,突出同行專家的評價主體作用,切實發揮同行專家在職稱評審中的作用,落實真正意義的同行專家業內認可評價機制。
3.強化動態評價。當前技工院校教師職稱評審表現為靜態評價:一是從參評過程來看,申報人主要是通過報送紙質材料和業績成果參加職稱評審;二是從評審環境來看,評審工作在“封閉式”環境下進行;三是從評審方法來看,評審專家主要通過“評材料”的方式進行評審;四是從評審效果來看,主要是對申報人過去的、固化的“成果”進行評審。這種評價方式,難以適應發展中的人才評價標準的需求,如過去要求教師為“高素質型”,而現在要求教師為“雙師型教師”、“一體化教師”。在封閉的、紙面化的評審機制中,難以全面了解申報人真實的工作過程和工作能力,很難對教師做出準確的評判。因此,新評審制度應改資料審查的靜態評價機制為資料審查、現場考核、公開課評議、面試答辯相結合的動態評價機制。建立動態評價機制的目的就在于不改變申報人工作環境、工作內容、工作對象等真實環境的情況下,對申報人的真實水平和能力進行評價,并在并交過程中采用“雙向互動,現場評分”的方式實施,實現評審專家與評審對象“面對面”評價,變靜態評價為動態評價,確保教師專業能力水平評價結果的真實性。
4.強化評審監督。從評價過程來看,對職稱評審的監督主要來自于兩方面:一是在申報人所在學校對申報材料審核,該項審核的目的原本在于切實保障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而實際工作中,審查工作往往由人事部門負責,但真正最了解實際情況的是申報人所在部門的教職工,人事部門往往只能做形式審查。二是評審結果的公示。由于上述原因,除申報人所在部門外,其他部門的教職工也不了解申報人的實際能力、實際業績等真實情況,難于真正發揮監督作用,而申報人所在部門的同行,雖然對申報人的實際水平與實際業績“了如指掌”,但礙于要長期在一個部門共事等壓力,出于人情考慮,往往也不會在后期公示環節公開提出質疑和舉報。從實際效果而言,兩種監督方式難以起到實質性的監督作用。新評審制度應構建“三審核一承諾三公示”的監督機制:“三審核”,即實行自我審核、部門審核以及學校人事部門審核的三級審核制度。“一承諾”,即凡參與職稱評審的人員必須做出誠信承諾,簽署誠信申報承諾書,對自己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三公示”,即部門公示、評前公示及評后公示。部門公示,即將申報人的所有申報材料在其所在部門公示,以便于部門監督和部門同行評價;評前公示,即人事部門審核合格后,將全校所有申報人的申報材料在校內公示,以便于全體教職工監督;評后公示,評委會評審結束后及時將評審結果在全校公示,以便于申報人與全體教職工對職稱評審全過程進行監督。通過建立健全實質性監督制度,保障確保職稱評審工作始終在“陽光”下運行,確保評審過程的公平公開和真實有效。
參考文獻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的國際合作項目是指主要由我省的高校、科研院所或企業與國(境)外的高校、科研院所、企業或個人合作開展的項目。該類項目主要分兩種:合作研究項目和引進技術消化吸收再創新產業化(以下簡稱“再創新產業化”)項目。優先支持再創新產業化項目。
合作研究項目是指主要由我省的高校、省部屬科研院所或企業與國(境)外的高校、科研院所、企業或個人在自然科學領域合作開展的基礎性、前瞻性和具有產業化前景的科學研究項目;再創新產業化項目主要是指從國(境)外相關單位或個人引進的先進裝備、技術、成果,并在本省進行消化、吸收和再創新后實現產業化應用的項目。
第三條立項項目資金每年由省財政撥款,省科學技術廳具體負責管理和組織實施。市、縣科技局應安排一定比例的經費配套。
第四條立項項目資金應嚴格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財務制度進行管理,按照突出重點、注重效益和專款專用的原則,合理使用。
第二章申報條件
第五條申報合作研究項目的主體應是在省境內、具有相當國際科技合作能力和基礎條件的大學、科研院所和企業,并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重大、重點類項目符合《“十一五”科技發展規劃綱要》確定的重點領域或優先主題;
(二)合作雙方已簽訂合作研發的協議,并在協議中對知識產權分享明確表述;
(三)國(境)外合作方具有明顯的研究開發實力與優勢;
(四)合作研發的項目水平能達到國際水平或國內領先水平。
第六條申報再創新產業化項目的主體應是在省境內注冊的、具有較強的消化吸收再創新和產業化能力、資產質量及經營狀況良好的企業法人,鼓勵產學研合作。并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重大、重點類項目符合《“十一五”科技發展規劃綱要》確定的重點領域或優先主題;
(二)裝備、技術、成果引進合同或協議的內容詳實、職責明確、知識產權明晰;
(三)國(境)外裝備、技術提供方具有較強的技術支撐能力;省內引進方有較強的消化吸收再創新能力,合理的消化吸收再創新投入預算與可行的方案;
(四)引進的裝備、技術先進,成熟,不屬于重復引進,再創新后能形成明顯的市場競爭優勢和自主知識產權,并對提高區域創新能力產生積極影響。
第三章申報方式和立項程序
第七條項目申報方式按照省科技計劃項目申報要求和規定執行。省部屬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直屬企業可直接向省科技廳申報。其它項目申報實行屬地管理,由項目承擔單位向所在地科技局申報,由市科技局簽署意見后向省科技廳申報。當地科技局對申報單位的資格、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等進行審查,對符合申報條件和要求的項目,提出具體推薦意見。市縣科技行政部門推薦并承諾予以經費配套的國際合作項目,優先考慮立項。
第八條除按照省科技計劃項目申報要求的材料外,還必須包括:
(一)合作研究項目的合作研發協議;再創新產業化項目的裝備、技術、成果引進合同或協議等相關材料復印件(外文材料需附中文翻譯件),知識產權承諾書;
(二)可行性報告(合作研究項目可行性報告格式與省科技計劃項目可行性報告相同,再創新產業化項目可行性報告格式見附件);
(三)再創新產業化項目須提供項目申報企業的資產負債表、消化吸收再創新的投入預算、實施方案。申請事后立項事后補助項目和貸款貼息項目,還須提交項目實施總結報告、經費決算申報書或與銀行簽訂的借貸合同;
第九條由省科技廳從專家庫中遴選專家組成評審專家組,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和論證,并對每個項目提出具體的評審意見。合作研究項目主要審查立題意義和必要性,關鍵技術的創新性(自主知識產權情況),研究方法與技術路線的科學性、合理性,研究目標與考核指標(技術經濟指標、應用或產業化前景)的先進性與可行性,經費預算的合理性(含外方投入經費),以及項目負責人組織協調能力與項目組成員結構,產學研結合及多學科交叉情況,預期成果的經濟、社會、環境效益和國(境)外合作方在項目中所起的作用等;再創新產業化項目主要審查引進裝備、技術的水平,引進的意義及必要性,消化吸收再創新的方案與投入的可行性、再創新的知識產權權屬,市場前景等內容。
第四章經費安排
第十條國際合作項目分為重大、重點和面上三類,項目補助方式分為分期撥款、事后補助和貸款貼息三種。合作研究項目以分期撥款為主。再創新產業化項目以事后補助和貸款貼息為主。
第五章項目管理
第十一條由省科學技術廳組織有關專家組成監督檢查組對該類項目的階段性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二條項目完成后,按照《省科技計劃項目驗收管理(暫行)辦法》組織驗收工作。
第十三條加強對國際合作項目實施結果的統計分析以及績效評估工作,以提高對該項工作的監督力度和管理水平。
我園創建于XX年XX月,是一所兩層設置的標準幼兒園,占地金積XX平方米,目前,幼兒園開設大、中、小4個教學班,在園幼兒XXX人,擁有教職一XX人。我園本著“為了一切孩子,為了孩子的一切"的辦園宗旨、求真務實、開拓進取,形成了“敬業、愛崗、團結、務實”的良好園風贏得了社會的贊譽和家長的信任。
一、基本情況
我園占地XXXX平方米,建筑面積XXXX平方米,室內活動面積XXX平方米,園內設施配備完善,各類大中小型教玩具配備齊全。幼兒園擁有一支敬業愛崗具有奉獻精神的教師隊伍,在崗教職工XX人。教師學歷達標率為100%現有教學班4個,在園幼兒XXX人,XXX年我園教教我繞“規范制度建設,完善評估體系,整合教師資源,快速提高保教質量”的工作目標,做出了大量扎實、有效的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成績,被凱里市第四集團園頒發“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二、教育教學本學期在我園全體老師的共同努力下,圓滿的完成了2020年度的各項教育教學工作。這其中的點點滴滴值得我們反思、總結、計劃。今后我園在各個領域的教學活動中,轉變了以往的教與學的模式,教師設計教學活動基本是以孩子為主體,孩子們在愉悅的情緒中了解我們的仕云,J對周圍事物的認知。
師設計教學活動基本是以孩子為主體,孩子們在愉悅的情緒中了解我們的社會,增長她們對周圍事物的認知,教師在設計教學活動中,給孩子們創造發揮想象的空間。引導激發她們的好奇心和探究,鍛煉他們獨立解決問題的潛力,日常教學管理與安排:
1.主抓日常教學,每周定期下班看兩次半日活動,不定期的到各個班級查看教學狀況,老師們也經常相互聽課評課,共同促進教學水平的提高,極大的促進了班級管理工作質量的提高。
2.在本學期我們還開展了很多豐富多彩活動,平加人N戶外活動和各種游戲的管理力度,第一天對各班級的戶外活動進行檢查指導,讓戶外鍛煉真正落實到位。每一天下午的各類游戲活動老師們也組織得豐富搞笑。
3、加強了對區域游戲的管理工作。開學初各班級都嚴格制定了區角游戲計劃,并認真根據計劃布置區角,每一天根據計劃組織孩子進行區域游戲,孩于們很開心,同時區域游戲也輔助了我們教學的開展。
三、財務及設施設備情況
(一)、XXXX年幼兒園經費收支情況:
1、幼兒園經費收支情況:
XXXX年幼兒在園人數XX人,每人每月收保教費XXX元,每年每人收取暖費XXX元。
XXXX年幼兒園教育經費用總收入,其中:(1)保教費收入XXXX元
(2)取暖費收入:XXXX元
總收入:XXXXX元
2、幼兒園經費收支情況。
總支出:XXXXX元
(1)教職工工資:XXXX元(2)房租:XXXX元
(3)設備器材購置:XXXX元(4)電費:XXXX元
(5)水費:XXXX元總
結余:XXXX元
(二)XXXX年幼兒園經費收支情況:
1、幼兒園經費收支情況:
XXXX年幼兒在園人數XX人,每人每月收保教費XXX元,每年每人收取暖費XXX元。
XXXX年幼兒園教育經費用總收入,其中:(1)保教費收入XXXX元
(2)取暖費收入:XXXX元
總收入:XXXXX元
2、幼兒園經費收支情況。
總支出:XXXXX元
(1)教職工工資:XXXX元(2)房租:XXXX元
(3)設備器材購置:XXXX元(4)電費:XXXX元
(5)水費:XXXX元總
結余:XXXX元
三、設備設施情況
1、設備設施情況
每年購置設備器材,玩教具,辦公用具,大型淘氣堡1個、海洋球XXXX個、桌面玩具XX件、圖書XXXX冊、搖搖馬XX個、小皮球XX個、幼兒三件套XX套玩具柜XX個、監控器XX個、打印機X臺、飲水機X臺、保健室X個、隔離室X個、餐具保潔柜X個、廚房設備、設施齊全。
2、教師員工情況
我園教職工共XX人,專職教師X人,保育員X人,園長X名,廚房工作人員X名,后勤工作人員X名,保安X名。
我園今后的發展將緊緊圍繞“教師有專長、幼兒有個性、辦園有特色”這個目標進行。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教育政策與方針,努力創設最優化的保教環培,營浩最溫馨的心理氛圍,用真心、真情、真愛托起了這片寧和的藍天。請給予批準換證為謝!
材料及信息真實性承諾書
一、引進人才的范圍
本細則所稱引進人才包括:
(一)用人單位接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指在畢業后兩年內落實工作單位并辦理就業接收手續的普通高校畢業生)。
(二)用人單位引進在職人才(指廣州地區用人單位引進的專業技術類、管理類和技能類在職人才)。
二、責任分工
本市市屬、區屬單位引進人才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辦理;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根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委托開展引進人才相關工作。
中央駐穗、省屬及在省登記、注冊單位引進人才按省組織部門、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省教育部門等有關部門的工作部署開展。
三、辦理程序
(一)注冊及立戶
1. 注冊登記
在本市依法成立并具有用人自主權的用人單位均可申辦引進人才入戶廣州。用人單位辦理引進人才入戶業務須先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引進人才申報系統(以下簡稱“申報系統”)進行注冊登記。
2. 人事戶頭立戶
本市局級以上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以及經批準可從事人事、勞動保障事務業務的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可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人事戶頭立戶。經批準立戶的單位可辦理引進人才或人員的檔案調轉、審核、保管等涉及人員檔案的相關業務。
(二)申辦
1. 申報主體
經批準已設立人事戶頭的單位可直接通過申報系統申報;未設立人事戶頭的單位在申報系統注冊并填報材料后,通過已設立人事戶頭的主管部門、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審核后申報。
通過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申報引進人才的,必須由引進人才本人(以下簡稱申報人)或用人單位與服務機構簽訂或委托協議。
2.申報方式
引進人才申報采取“先網上申報、后現場審核原件”方式進行。
辦理普通高校畢業生接收的申報人、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包括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先在“申報系統”下“高校畢業生接收申辦系統”中填報并上傳申報資料,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后到高校畢業生對外服務窗口提交申報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并辦理有關手續。
辦理引進在職人才的申報人、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包括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先在“申報系統”下“引進人才申辦系統”中填報并上傳申辦材料,再由申報人或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包括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到初審受理窗口現場提交申報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審核通過后辦理有關手續。
3. 申辦條件說明
(1)符合《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以下稱《辦法》)第六條規定的各類人才均可申辦引進人才手續。
(2)《辦法》第六條第一項第3目中的“項目主要完成人”是指項目前三名完成人。
(3)《辦法》第六條第一項第4目中的“本市年度重點項目”、“本市戰略性主導產業的重點項目”是指經本市發展改革部門立項批復的年度重點項目;“主要承辦單位”是指承擔上述重點項目主體工作或主要任務的單位。中高級管理職務人員是指上述單位的經理、副經理等單位負責人以及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單位所屬部門正副職等管理人員;骨干技術崗位人員是指上述單位中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高級技師職業資格以及博士以上學位的專業骨干人員。本市年度重點項目和本市戰略性主導產業的重點項目以市發展改革部門公布的年度目錄為準。
(4)《辦法》第六條第一項第5目中的“近3年內取得國家發明專利證書人員”是指自申請入戶之日起前3年內取得的國家發明專利證書且屬于前三名完成人之一。
(5)《辦法》所稱中等職業教育學歷包括中專、職高、中技學歷;執業資格具體目錄和對應等級應以國家政策文件中明確規定的對應等級為準。
(6)《辦法》中所稱的“高級技師、技師職業資格、高級職業資格”是指擁有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及其授權的部門考核頒發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且在發證機關網上可以查詢屬實的。申報人辦理入戶所從事的工種(職業)須與所持有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所考核工種一致。
(7)根據國家對招用技術工種從業人員的有關規定,《辦法》第六條第五項“我市緊缺工種(職業)目錄”由市發展改革部門與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結合我市產業結構調整和產業轉型升級的實際制定,并適時調整。
(8)申報人所持有的職業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業資格證書等證書的發證機關所在地應當與申報人參加該資格考試、評審、認定期間繳納社保或實際工作地區一致。
4. 申辦材料
申報人、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包括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提供的資料原件、復印件及網上申報上傳的資料等應真實、有效、完整、一致。
(1)接收普通高校畢業生的申辦材料
①注冊填報資料
申報人應填報并上傳就業證明材料或協議等。就業證明材料包括就業協議書或社保繳費證明、就業登記表。其中就業協議書需有本人簽名、畢業院校和用人單位意見和蓋章,并注明畢業院校和用人單位的聯系人和聯系電話。通過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申辦的人員還需提供協議。
②入戶申請資料
申報人辦理入戶手續的,應向窗口提供報到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并將資料上傳到“高校畢業生接收申辦系統”。
③就業調整改派資料
辦理就業調整改派的,需提供《廣州市普通高校畢業生調整就業單位申請表》(須有原接收單位和現接收單位的意見和蓋章,注明單位聯系人和聯系電話,下同)、報到證并將資料上傳到“高校畢業生接收申辦系統”。如同時申辦入戶的,須一并提供入戶申請資料。
④跨年度接收材料
辦理跨年度(指畢業年度與申辦接收或入戶手續的年度不一致)接收手續的,需提供《廣州市普通高校畢業生調整就業單位申請表》、就業證明、報到證、畢業證、學位證和《廣州市計劃生育證明》(附件3)并將資料上傳到“高校畢業生接收申辦系統”。
⑤若同時辦理就業調整改派和跨年度接收手續的,須提供上述第③④項資料。
(2)引進在職人才的申辦材料
①《廣州市引進人才申報表》
申報表(附件1)要填寫清晰、有引進單位意見和主管部門意見(須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署意見、簽名和加蓋單位公章);個人簡歷必須按時間先后順序把從高中起的學習和工作經歷(包括失業狀態)詳細列明;并與所附的申報材料(如戶口本、專業技術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等)相一致。申報表填寫完成后須由電腦打印并掃描上傳“申報系統”。
②調動或就業登記資料
申報人應主動、如實向引進單位申報調出單位和個人檔案(干部或工人檔案)情況。引進人才有個人檔案的,申報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應在申報前完成引進人才檔案的商調和審核,并上傳原單位同意調出函和檔案轉遞接收證明。經核實,有正當理由暫時不能辦理檔案調轉、不能提供檔案轉遞證明或原單位同意調出函的,用人單位或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應為申報人建立臨時檔案并提交其在引進單位表現的考核材料,同時須提供在引進單位連續參加1年以上的社會保險證明材料、在引進單位的就業登記材料、由申報人簽署《暫不辦理個人檔案或同意調出函承諾書》(附件2)等資料。申報單位未如實申報引進人才檔案情況或未按規定辦理檔案商調和審核工作以及未建立臨時檔案的,不予受理申報,相關責任后果由申報人本人和用人單位承擔。
③用人單位資料
企業須提供已通過年審的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
④引進報告
機關工作人員提供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批準的錄用或轉任證明;事業單位引進的在編人員提供事業單位增人卡或其他入編證明;其他人員提供引進單位和主管部門加具意見的引進報告(主要反映申報人的基本情況、工作崗位、工作表現以及引進單位的意見等內容)。
⑤身份資料
包括身份證、戶口簿等。
⑥學歷資料
包括畢業證、學位證書及相關學歷、學位鑒定或網上查詢證明等。大專(含大專)以上學歷的,可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進行在線驗證,并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提供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提供廣東省教育廳《學歷證書鑒定證明》。學士以上學位的,需提供廣東省教育廳《學位證書鑒定證明》。國(境)外學歷學位的,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發的《廣州市留學人員優惠資格證》。
⑦專業技術資格資料
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及其授權的部門所核發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需提供資格證書、評審表(認定表)或考試報名表、網上查詢證明;對無法提供網上查詢證明、異地核發的證書以及證書有疑問的,由本市人事考試中心出具證書鑒別證明。
⑧職業資格資料
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及其授權的部門核發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需提供職業資格證書、網上查詢證明;對無法提供網上查詢證明、異地核發的證書以及證書有疑問的,由本市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組織水平測試并提供測試成績單。
⑨參加社會保險證明
按規定需要參加社會保險的申報人在本市引進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證明及歷史繳費記錄。引進單位與參保單位不一致的,需提供有關協議或證明。除經認定的高層次、高技能人才和《辦法》已有明確規定人員外,其他人員須提供申辦前在引進單位連續參加6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證明及歷史繳費記錄。
⑩計劃生育證明
指擬遷入地鎮(街)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廣州市計劃生育證明》(附件3)。計劃生育證明有效期原則上不能超過6個月。
?單方調動意見書
夫妻雙方戶口均在市外,不調方若同意擬調方單方調入廣州的,由不調方提供意見并簽名(夫妻同調人員不需提供該項材料)。
?本市合法住所證明
本市合法住所證明包括本人或夫妻共同擁有房地產權的固定住所的合法產權證明;政府、用人單位或學校安排的供其居住的住所的分房證明、租賃證明;直系親屬擁有房地產權供其居住的本市房屋的合法產權證明;合法承租且依法辦理了一年以上租賃備案手續的房屋租賃合同等。
落戶到上述合法住所的,屬于集體戶的,須提供集體戶戶口簿、引進單位或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同意落戶證明;屬于家庭戶的,須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戶口簿及業主、戶主同意搭戶證明;屬于租賃房屋家庭戶的,須提供戶口簿及業主、戶主同意搭戶證明。
?隨遷家屬資料
隨遷家屬包括已就業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指16周歲以下的子女,屬在校初中或高中學生的可延至19周歲以下)。辦理家屬隨遷需提供結婚證、所有隨遷家屬的戶口簿及身份證、配偶就業證明或參保記錄、子女出生醫學證明,屬在校初、高中學生的未成年子女,需提供學校就讀證明。
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其子女隨遷須待本人入戶后再向本市公安部門申請:隨遷子女非本人親生子(女),或屬本人親生子(女)但撫養權不歸屬本人的;隨遷子女與引進人才本人不在同一戶口簿上或戶口地址不一致的。
?隨軍家屬證明材料
申報人屬駐穗部隊現役軍人配偶且符合隨軍條件的,需提供我市軍轉安置部門出具的同意引進證明材料。
?高層次人才證明
屬《辦法》第六條第一項第1、2、3、7目的高層次人才提供高層次人才認定證書、市人才工作局證明。并憑上述申辦材料第①、②、③、④、⑤、⑩、?、?、?項優先辦理入戶。第4目的中高級管理職務的高層次人才須提供引進單位的任命書或相關證明材料;第5、6目的高層次人才須提供證書等相關證明;以上第4、5、6目的高層次人才,憑上述申辦材料①至?項優先辦理入戶。
四、初審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及其駐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窗口、委托的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為引進人才申辦業務的初審機構。
初審機構應當對申辦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進行初審。若提交資料不真實、不完整或不符合條件的,應予以退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的全部材料。申請材料有不誠信情形的,將個人信息列入引進人才誠信異常目錄。初審機構對申請材料有疑問的,可采取相應的調查核實措施并留存其相關資料原件;經核實材料造假的,對其虛假材料予以沒收并列入黑名單。具體要求:
(一)接收普通高校畢業生
初審機構在網上分別對人事戶頭在“申報系統”下“高校畢業生接收申辦系統”所提交的“注冊登記”、“入戶申請”、“調整改派、跨年度接收”等申報資料進行初審,提交資料真實、完整并符合條件的,初審工作應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
(二)引進在職人才
申報人或用人單位應按照申辦材料要求在“引進人才申辦系統”填報并上傳資料信息。人事戶頭單位將申報人或用人單位網上提交的信息材料審核后提交初審機構。無人事戶頭單位可通過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提交材料。初審受理工作應當場完成,提交資料真實、完整并符合條件的,初審機構應在受理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并及時提交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
(三)網上預約
1. 高校畢業生接收申辦業務實行批量預約制度。用人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包括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一次性申辦普通高校畢業生入戶卡30人以上,應在“申報系統”中進行預約申請并根據系統生成的預約時間以及手機短信提醒內容到場辦理有關手續。
2. 引進在職人才全部實行預約制度。引進在職人才均須通過用人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在“申報系統”中進行預約,并根據系統生成的預約時間以及手機短信提醒內容到場辦理有關手續。
五、審核
(一)審核內容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通過系統對引進人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可視審核情況抽查審核申報人的書面申報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審核通過的及時公示(引進在職人才)或公布,不通過的予以退案并告知理由。
(二)審核時限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確認網上申報材料真實有效且資料齊備完整之日起,對接收普通高校畢業生的應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對引進在職人才的應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有特殊情況的,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
六、公示
(一)公示時間
引進在職人才需進行公示(接收普通高校畢業生不需公示,但隨時受理異議投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及時將審核通過擬引進的在職人才情況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受理異議投訴。
(二)公示內容
公示內容包括擬引進在職人才的姓名、單位、公示起止時間等內容。對公示情況有異議的組織和個人,應當在公示期內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書面提出,如屬單位的須加蓋單位公章,如屬個人的簽署個人真實姓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當自接到異議之日起25個工作日內組織并完成調查核實。經核實異議成立的,申報不予通過,同時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異議不成立的,準予辦理入戶手續。
七、辦結
(一)辦理批復
接收普通高校畢業生自公布之日起即可由提交資料的人事戶頭單位打印相關批復。引進在職人才自公示完成并無異議投訴或投訴不成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核發引進批復。
(二)辦理入戶
接收普通高校畢業生自入戶申請或跨年度接收申請通過審核并公布之日起,由畢業生本人或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在審核通過當年內,憑報到證、畢業證、學位證到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領取《廣州市區入戶卡》。
引進在職人才自審核通過之日起,在有效期內申報人憑本人身份證、單位介紹信等材料到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服務窗口領取《廣州市區入戶卡》,并到本市公安部門辦理戶口遷入手續。
八、要求
(一)加強部門聯動
各部門要各司其職,加強協調,實現部門聯動。市發展和改革部門負責統籌協調各部門做好引進人才入戶工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引進人才入戶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引進人才的受理、審核、公示、核發批復和簽發《廣州市區入戶卡》等工作。市公安部門負責辦理引進人才入戶手續。市人才工作局負責出具高層次人才證明材料和核實高層次人才證書。市人口計生部門負責核實引進人才計劃生育情況和資料。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在市的統一部署下嚴格審核、加強聯動,做好引進人才入戶工作。
(二)完善工作措施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在受理、初審、審核、公示過程中,對有疑問和異議的引進人才資料可采取相應的調查核實措施:可詢問與核查事項有關的單位和個人,查閱、記錄、復制申報人與辦理入戶有關的證明資料,并要求單位或個人對與核查事項相關的情況作出說明、提供相關證明資料;確有必要的,可對申報者進行綜合水平測試或技能實操測試。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按照審核部門要求如實提供相關情況和材料。
(三)強化崗位監管
受理、初審、審核和協助出具、核實相關資料的部門應當明確并細化工作流程和崗位責任,建立責任追究和監督制度。引進人才業務實行經辦負責制,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公共就業及人才服務機構均應保證有關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在申報過程中實行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和經辦人共同簽字負責制。初審、審核部門和相關經辦人員在審核材料中違反有關規定的,追究行政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四)嚴查材料造假
加強對申報材料的審核,嚴厲打擊弄虛作假行為。經有關部門查實申報人存在隱瞞、欺騙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情形的,取消其申請資格,并把情況向引進單位、主管部門及各審批部門通報;已經入戶的,有關部門予以注銷,退回原籍。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公共就業及人才服務機構有上述行為的,經有關部門查實后,5年內不再受理該單位和機構辦理引進人才相關業務,并追究法定代表人和經辦人責任。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九、附則
(一)本市引進人才申請的受理時間為每年的3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本實施細則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海南省人民政府貫徹國務院關于推進海南國際旅游島建設發展若干意見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的實施意見》(瓊府〔20xx〕1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加快我省現代服務業發展,推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提升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整體水平,設立海南省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為規范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專項資金是指省政府從海南省產業發展引導資金中安排,用于促進我省服務業發展的專項資金。
第三條 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應當符合國家和我省宏觀經濟政策、產業政策和區域發展政策,堅持優化結構、擇優扶持、公正透明、注重效益的原則。
第四條 專項資金由省商務廳、省旅游發展委員會和省財政廳負責管理。?
省商務廳會同省旅游發展委員會、省財政廳根據我省實際情況提出年度專項資金支持方向和支持重點,組織項目申報,對項目進行審核,確定擬支持的項目及專項資金安排,對項目進行監督檢查和跟蹤問效。?
省財政廳負責專項資金的預算管理和資金撥付,會同省商務廳、省旅游發展委員會上報和下達專項資金使用計劃,并對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章 支持的范圍和方式
第五條 專項資金支持范圍為:符合《實施意見》的重點產業和項目。?
第六條 專項資金主要用于對我省影響大、帶動性強、具有示范效應的服務業重點企業、重點項目和公共性旅游設施、旅游促銷活動的扶持。具體是:?
(一)國內外著名的服務業企業在我省設立總部、地區總部、采購中心、研發中心的,給予一定資金扶持。?
(二)銀行、證券、期貨、保險、基金等金融機構在我省設立總部或地區總部的,給予一定資金扶持。
(三)進駐我省的國際集裝箱班輪公司地區總部或操作中心,給予一定資金扶持。?
(四)符合全省旅游發展規劃,具有良好發展前景,并經省級旅游主管部門認定的“風情小鎮”等旅游項目,給予一定資金扶持。?
(五)鼓勵特色旅游項目和旅游產品的開發,對創新開發的旅游產品、線路和郵輪、游艇、房車基地等旅游新業態給予一定資金扶持。
(六)旅游商品生產企業研究開發經省科技主管部門認定的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實際發生的技術開發費,給予一定資金扶持。?
(七)列入全省發展規劃,面對國際國內旅客,主要經銷世界知名品牌、海南地方特色商品的大型旅游購物中心項目,根據銷售額增長情況,給予一定資金扶持。
(八)在我省成功舉辦的各類大型會展,按展位規模給予主辦單位一定資金扶持。?
(九)在我省成功舉辦的國際性、全國性的大型文藝、體育、賽事等重大活動給予主辦單位一定資金扶持。?
(十)列入全省發展規劃的現代物流園區,給予業主單位一定資金扶持。?
(十一)對物流龍頭企業,根據業績增長排名情況,給予一定資金扶持。?
(十二)對航空、海運公司新增的國際航線、班輪,給予一定資金扶持。?
(十三)對組織集裝箱的航運企業,根據其組織到洋浦港和海口港中轉的集裝箱增長排名情況,給予一定資金扶持。
(十四)對落戶在省重點信息產業園區內,并經省信息產業主管部門認定的技術先進、市場前景好的信息服務業重點項目,在研發、市場推廣等方面給予一定資金扶持。?
(十五)支持海南省企業自主品牌建設,對商標注冊和專利申請、知名品牌引進和收購、產品與質量管理認證、知識產權保護以及品牌創建示范企業、著名和馳名商標企業參加國家和省級有關部門組織的宣傳推介和境內外會展等品牌創建活動給予一定資金扶持。
(十六)對服務外包示范區的公共服務平臺、公共技術平臺、公共培訓平臺和公益性基礎設施等重點項目建設,以及服務外包重點企業的市場開拓、知識產權保護和創新能力建設等給予一定資金扶持。?
(十七)省政府確定的其他項目。
第七條 專項資金的扶持方式采取貸款貼息、無償資助和獎勵三種方式。?
貸款貼息。以金融機構貸款為主投資的,一般采取貸款貼息方式,貼息額度根據項目貸款實際發生額及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利率確定,每個項目貼息年限一般不超過3年,每年貼息額一般不超過100萬元。?
無償資助。以自有資金為主投資的,一般采取無償資助方式,單個項目資金資助總額一般不超過100萬元。?
獎勵。對貢獻突出、示范效應明顯的項目單位給予一次性獎勵,獎勵資金一般不超過100萬元。?
省政府確定的項目不受扶持限額限制。?
第八條 當年已經通過海南省產業發展引導資金安排的其他專項資金扶持的項目,原則上不重復安排。
第三章 資金的申報與撥付
第九條 專項資金申報一般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一)在海南省內辦理工商注冊登記,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二)財務管理制度健全;
(三)符合海南生態、環保要求;
(四)依法在海南省內納稅,遵守國家稅收法律法規,沒有稅收違規行為,沒有欠交稅款行為;
(五)誠信經營,積極承擔社會責任;?
(六)企業正常發放職工工資,按國家規定給職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
第十條 符合支持方向和申報條件的項目單位,根據省商務廳、省旅游發展委員會和省財政廳下發的年度申報通知向省商務廳、省旅游發展委員會和省財政廳提交專項資金的申報材料。專項資金的申報材料應包括:
(一)專項資金申請文件;?
(二)項目單位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機構代碼復印件;?
(三)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工作方案;?
(四)項目核準或備案文件、環境影響評價、規劃用地的審批或備案文件;
(五)申請銀行貸款財政貼息的項目,需提供銀行貸款合同(或貸款承諾書)和利息支付清單等相關憑證復印件;?
(六)項目自有資金和自籌資金的證明材料及相關支出財務憑證復印件;?
(七)項目相關證書、合同復印件;?
(八)項目單位對資金申請報告內容和附屬文件真實性負責的聲明;?
(九)與資金項目有關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條 省商務廳會同省旅游發展委員會和省財政廳在受理材料后的30個工作日完成對申請材料的審查,省財政廳根據審查意見會同省商務廳、省旅游發展委員會提出項目資金計劃報省政府。經省政府批準后,省財政廳會同省商務廳、省旅游發展委員會下達項目資金計劃。?
第十二條 項目資金計劃下達后,省財政廳根據項目單位撥款申請和項目進展情況,將資金撥付給項目單位,同時將撥款文件抄送省商務廳、省旅游發展委員會。?
第十三條 項目單位收到資金,屬于獎勵的,計入當期收入;屬于貸款貼息的,沖減當期財務費用;屬于補助的,計入資本公積,歸全體股東享有。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十四條 省商務廳、省旅游發展委員會、省財政廳共同建立專項資金的跟蹤問效制度,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形式對專項資金進行檢查。主要檢查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專項資金實施產生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等方面內容。
第十五條 獲得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單位,須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省商務廳、省旅游發展委員會和省財政廳報送資金使用情況和項目取得的社會、經濟效益等情況(包括納稅情況、解決社會就業情況)。省商務廳會同省旅游發展委員會、省財政廳每年3月底前將專項資金的項目安排、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和項目產生的社會、經濟效益情況上報省政府。
第十六條 專項資金必須專款專用,任何單位不得擠占、截留、挪用、騙取專項資金。凡違反規定的,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進行處理。
第十七條 省財政廳每年從專項資金中列出不超過2%的管理經費,專項用于專項資金項目審核、日常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等。
一、三明市醫保檔案的現狀與特點
自2012年以來,三明醫保事業在不斷探索中前行,通過“三醫聯動”,醫保事業迎來了新格局。截至目前,三明市醫保基本情況如下:全市共有參保人數263.52萬人,其中城鎮職工42.27萬人,城鄉居民221.25萬人,生育保險參保人數22.65萬人。2019年市中心檔案室共收集、整理、分類、歸檔各類業務檔案330卷。全市檔案從業人員均為兼職人員,共有11名,其中中級職稱3名,初級職稱1名。
(一)醫保檔案涉及人員范圍廣。醫保檔案自每個人出生之日起,伴隨其一生,因此,對個人而言,醫療保障部門檔案是否全面對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影響較大。參保種類可分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醫療保險基本待遇享受分為干部保健、門診特殊病種、住院報銷、異地就醫、異地安置、特殊用藥備案等。醫療保險稽核類有現場稽核、有對手工報銷材料進行審核、復核等等。因此,醫療保障部門的檔案在其他社會保險類檔案中是與人民群眾聯系最多、利用最廣,與人民生命健康關系最密切的檔案類型。
(二)醫保檔案的組成類型多。組成醫保檔案的有醫保中心形成的文書檔案及相關的合同協議;參保人員的信息登記表、相片、身份證復印件,與單位簽訂的合同等相關材料;住院患者報銷的各種發票、住院清單、疾病證明書等相關憑證;醫院、藥店、診所等定點醫療機構的開通申請書、信息變更表、賬目沖銷報告等相關附件;生育保險參保人員的信息登記及待遇申請表等相關資料;駐醫院服務站辦理業務時收集的新生兒登記表、門診特殊病種登記表、特殊用藥備案表、異地就醫申請表等;醫療保險稽核科到定點醫療機構現場稽核記錄本、稽核人員到外傷參保人員事故發生所在地和就醫地進行稽核的筆錄本、對待遇審核科工作人員手工報銷材料進行審核、復核的反饋單等。
(三)醫保政策的不斷深入。醫保政策的制定是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與參保人員的需要而不斷發展變化的,因此,不同時期的醫保檔案有著不同的特點和側重點。具體表現為:每年住院報銷目錄與比例的調整與變化,參保單位及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基數基本上是每年一調,以及個人賬戶劃撥比例的調整,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每年的繳費也在逐年增加(從最初的每年每人20元到2020年每人280元),審批材料的報送等進行不斷更新,還有辦理業務所提供的材料也在不斷發生變化(以人民為中心,讓群眾少跑路,最多跑一趟為前提,醫療保障部門時常調整提供材料的種類),這些政策上的調整,導致醫保檔案材料在不同時期有不同的側重點。
二、三明市醫保檔案存在的問題
(一)對醫保檔案規范化管理工作重視程度不夠。醫療保障部門的檔案承載著與醫保相關的一切信息,與參保單位、參保人、定點醫療機構、醫保中心關系密切,也是地方政府制訂醫保政策依托的基礎數據與材料的主要來源。從醫保檔案業務人員的配備、檔案室建設的水平及年度檔案工作的考核等情況看來,醫療保障部門的業務檔案與三明醫改差距較大。
(二)信息化建設水平不高。檔案管理的日常工作都是以紙質檔案為主,檔案軟件只用簡單的“陽光文檔”軟件,僅能對檔案進行錄入和自動生成案卷目錄、卷內目錄及簡單查詢等功能。檔案室的硬件設備未及時更新,室內只是簡單配備了檔案柜、打印機、計算機、滅火設備、溫度計。從檔案室建設標準要求來看,檔案室還應配有相應的密集架、防磁柜、溫濕度調控系統、防盜監控系統等。
(三)檔案從業人員素質不高。沒有檔案專業的人從事醫保檔案管理工作,市中心與管理部都沒有專職的檔案管理人員,都是兼職人員,平時以其他工作為主,檔案工作為輔。
三、三明市醫保檔案管理規范化路徑
針對三明市醫保檔案內容多、變化快、利用多等特點,為保持三明市醫保檔案的統一性與可持續性,必須制定統一規范的管理制度、檔案鑒定及銷毀制度、檔案人員崗位責任制度、檔案設備的維護和使用制度、業務檔案管理流程制度、業務檔案立卷工作流程制度等。各項制度既要體現檔案管理的專業特點,又要保持醫保業務開展的方便,且做到最大化服務參保人員。
(一)建立統一的醫保檔案歸檔辦法。各科室及各管理部要按照各自工作情況,以方便檔案查閱、利用為前提,根據《福建省社會保險業務檔案管理辦法(試行)》《福建省醫療保險業務檔案管理若干制度》,制訂《三明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業務材料歸檔工作流程操作規程》,規定由業務科室在第二年度上半年對本科室上一年度的材料進行收集、分類、整理、組卷、打碼,然后移交給檔案室,對其進行編寫卷內目錄、填寫備考表、擬寫案卷題名、歸檔驗收、編制檢索工具、編制案卷目錄、裝盒、填寫檔案盒、上架。
(二)建立檔案借閱與利用制度。為了提高醫保檔案提供利用水平,也為了更方便服務參保單位和人民群眾的查閱,醫療保障部門要加強檔案的日常管理,每一份檔案的借閱和利用都要進行登記,特別是服務效果好的、利用率高的檔案要及時讓借閱者對其進行評價,確保醫保檔案有借有還,防止醫保檔案的遺失及損壞。
(三)加強醫保檔案的電子信息化建設。醫療保障部門需不斷提升醫保檔案的信息化管理水平,以信息技術對醫保檔案收集、整理、歸檔、利用全流程進行改造升級。電子檔案與紙質文檔相比,具有易保存、方便借閱和歸檔,存儲空間大、物理條件要求低的特點,在調閱和檢索等方面有很強的便利性。利用“e三明”“微信”“云閃付”等平臺搭建“城鄉居民醫保繳費”平臺,利用“閩政通”網上辦事大廳平臺,方便參保人員在線辦理業務。
(四)提升檔案從業人員素質。應加強檔案從業人員的檔案管理知識培訓及檔案專業知識培訓,加強檔案管理崗位責任意識和道德修養培養,促使其認真學習醫學、法律和信息化技術等相關知識。讓醫療保障部門的工作人員充分認識到醫保檔案工作的保密性、重要性,確保醫保檔案的真實性、完整性、安全性、可用性,認真將檔案管理工作做好,使醫保檔案工作有序進行。醫療保障部門要形成醫保檔案工作和崗位責任管理相結合的考評機制,提高醫保檔案管理效率。
(五)加強檔案庫房建設。建立醫保檔案專用庫房,嚴格檔案室庫房的建設標準,要求配備必要的防火、防水、防盜、防霉、防潮、防塵、防光、防高溫紫外線、防有害生物以及照明等設備,并將各項指標落實到位。
四、三明市醫保檔案分類的探討
三明市醫療保障部門的業務檔案分類是在國家、省有關社會保險業務檔案管理要求的基礎上,根據三明市醫保檔案利用與科室工作方便的原則,將醫保檔案分為七大類:一是社會保險管理類,保管期限分為永久、100年、50年、10年,其中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登記材料期限為永久、基本醫療保險參保關系轉入申請材料及附件期限為100年、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出材料期限為100年、職工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資金繼承審批材料期限為100年、職工醫保退休人員審批表及附件材料期限為100年、參保單位基本醫療保險變動月報材料期限為100年、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匯總表期限為100年、參保人員放棄補繳申明材料期限為50年、參保人員異地聯網申報材料期限為50年、基金購買健康保障服務協議、合同協議審批單期限為10年。二是醫療保險費征繳類,如退休人員補足25年醫療保險費審批表及附件材料,保管期限為100年。三是醫療保險待遇類,如門診特殊病種確認表和疾病診斷證明書,保管期限為10年。四是生育保險待遇類,如生育保險待遇登記表及相關附件材料,保管期限為10年。五是醫療保險稽核監管類,保管期限為30年,其中定點醫療機構、零售藥店信息更改申報材料期限為永久、定點醫療機構功能新開通審批材料期限為永久、定點醫療機構退出或暫停醫保定點申請材料期限為永久、定點醫療機構開通全省聯網定點的申請材料期限為永久、稽核情況匯總表期限為30年、醫療機構變更結算、沖銷費用的申請、報告材料期限為30年。六是醫療保險耗材類,保管期限為30年,其中公立醫療機構第四批醫用耗材采購現場議價、專家意見及配送承諾書期限為30年、單位耗材產品信息調整材料期限為30年、藥品(耗材)聯合限價采購品規調整登記表期限為30年。七是醫療保險業務統計報表類,保管期限為10年、30年、永久,其中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居民醫療保險年報表期限為永久、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居民醫療保險季報、月報表期限為10年。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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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專項經費來源于中央財政撥款,主要用于支持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具有法人資格的科研機構、高等學校、內資或者內資控股企業開展的高水平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項目。
第三條專項經費由財政部、科技部共同管理,科技部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第四條專項經費項目的組織實施按照“集中力量、突出重點、政府引導、合理配置、專款專用”的原則,緊密圍繞建設創新型國家的總體目標和《規劃綱要》的重點任務與要求,以提高我國自主創新能力為中心,服務于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國家外交工作兩個大局,充分利用全球科技資源,促進我國科技進步和國家競爭力的提高。
第五條科技部建立專項經費項目管理數據庫。將項目預算安排情況、項目承擔單位及項目負責人、承擔單位承諾的科研投入、外方合作單位及科研投入、合作研發成果及知識產權管理情況等內容納入數據庫進行管理。
在不違反國家對外合作政策與對外合作協議及承諾,以及財政管理有關規定的前提下,科技部建立專項經費信息公開公示制度,對非保密信息予以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章支持重點和開支范圍
第六條專項經費重點支持符合以下條件的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項目:
(一)通過政府間雙邊和多邊科技合作協定或者協議框架確定,并對我國科技、經濟、社會發展和總體外交工作有重要支撐作用的政府間科技合作與交流項目。
(二)立足國民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安全的重大需求,符合國家對外科技合作政策目標,著力解決制約我國經濟、科技發展的重大科學問題和關鍵技術問題,具有高層次、高水平、緊迫性特點的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項目。
(三)與國外一流科研機構、著名大學開展實質性合作研發,能夠吸引海外杰出科技人才或者優秀創新團隊來華從事短期或者長期工作,有利于推動我國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建設,有利于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實現“項目-人才-基地”相結合的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項目。
專項經費不支持國內成熟技術產業化和屬于基本建設支出范圍的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項目。
第七條專項經費主要用于支付在項目組織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與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直接相關的各項費用。其開支范圍主要包括設備費、材料費、測試化驗加工費、燃料動力費、技術引進費、差旅費、會議費、合作交流費、出版/文獻/信息傳播/知識產權事務費、勞務費、專家咨詢費、管理費和其他費用。
(一)設備費:是指在項目組織實施過程中購置或者試制專用儀器設備,對現有儀器設備進行升級改造,以及租賃外單位儀器設備而發生的費用。專項經費要嚴格控制設備購置費支出。
(二)材料費:是指在項目組織實施過程中消耗的各種原材料、輔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購及運輸、裝卸、整理等費用。
(三)測試化驗加工費:是指在項目組織實施過程中支付給外單位(包括課題承擔單位內部獨立經濟核算單位)的檢驗、測試、化驗及加工等費用。
(四)燃料動力費:是指在項目組織實施過程中相關大型儀器設備、專用科學裝置等運行發生的可以單獨計量的水、電、氣、燃料消耗費用等。
(五)技術引進費:是指在項目組織實施過程中用于引進必要的國外先進適用技術經費。
(六)差旅費:是指在項目組織實施過程中開展科學實驗(試驗)、科學考察、業務調研、學術交流等所發生的外埠差旅費、市內交通費用等。差旅費的開支標準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七)會議費:是指在項目組織實施過程中為組織開展學術研討、咨詢以及協調項目等活動而發生的會議費用。項目承擔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嚴格控制會議規模、會議數量、會議開支標準和會期。
(八)合作交流費:是指在項目組織實施過程中項目研究人員出國及外國專家來華工作的費用。合作交流費應當嚴格執行國家外事經費管理的有關規定。
(九)出版/文獻/信息傳播/知識產權事務費:是指在項目組織實施過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費、資料費、專用軟件購買費、文獻檢索費、專業通信費、專利申請及其他知識產權事務等費用。
(十)勞務費:是指在項目組織實施過程中支付給沒有工資性收入的項目組成員(如在校研究生)和項目組臨時聘用人員等的勞務性費用,以及聘請海外專家來華進行合作研發、技術培訓、業務指導、講學等支出的勞務性費用。支付給海外專家的勞務費標準應當與國內同等水平人員的標準相一致。
(十一)專家咨詢費:是指在項目組織實施過程中支付給臨時聘請專家的咨詢費用。專家咨詢費不得支付給參與項目組織實施及其管理相關的人員。
以會議形式組織的咨詢,專家咨詢費的開支一般參照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500~800元)/人天、其他專業技術人員(300~500元)/人天的標準執行。會期超過兩天的,超出期間的咨詢費標準參照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300~400元)/人天、其他專業技術人員(200~300元)/人天執行。
以通訊形式組織的咨詢,專家咨詢費的開支一般參照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60~100元)/人次、其他專業技術人員(40~80元)/人次的標準執行。
(十二)管理費:是指在項目組織實施過程中對使用本單位現有儀器設備及房屋,日常水、電、氣、暖消耗,以及其他有關管理費用的補助支出。管理費按照項目專項經費預算分段超額累退比例法核定,核定比例如下:
項目經費預算在100萬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8%的比例核定;
超過1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5%的比例核定;
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2%的比例核定;
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1%的比例核定。
項目管理費實行總額控制,由項目承擔單位管理和使用。
(十三)其他費用:是指在項目組織實施過程中圍繞關鍵技術引進和優秀人才引進,且無法在上述科目列支的費用。專項經費嚴格控制其他費用支出,加強審核和監督。確有需要的,原則上采用后補助的方式資助,按照預算調整的有關程序報批。
第三章申請和立項
第八條申請專項經費必須經國務院有關部門、中央直屬企事業單位的國際科技合作或科技主管部門、地方省級科技廳(委、局)推薦,并具備以下條件:
(一)項目承擔單位與外方合作單位有良好合作基礎,且與外方合作單位簽訂了合作協議或者意向書。
(二)外方合作單位具有較強的技術實力或者較高的科研水平,并有一定人員、資金或設備投入。特殊情況下,外方合作單位可以技術投入(包括知識產權、專有技術和資料等)的方式參與合作。
(三)科技部根據對外科技合作政策認為應當具備的其他申請條件。
第九條科技部對各推薦部門推薦的項目進行初步審查,并組織專家或委托中介機構組織專家(包括同行專家、財務管理專家、國際科技合作管理專家及科技發展戰略專家)對項目申請材料進行評審或評估。
第十條對于專項經費需求超過500萬元的重大項目,項目承擔單位在編制項目申報材料時,應當同時編制項目概算及其任務分解等材料。科技部組織有關專家對重大項目的申報材料和項目概算及其任務分解等材料進行咨詢評議。咨詢評議結果作為重大項目立項決策以及總預算控制的重要依據,并報財政部備案。
第十一條科技部根據立項評審或評估意見,結合國家科技發展戰略和外交政策,擇優確定專項經費支持項目,并通知項目申請單位編制項目預算。
第四章預算編制和審批
第十二條項目申請單位在接到科技部編制項目預算通知后,應當組織本單位財務部門會同項目負責人編制項目預算,并按本辦法及通知要求編制完畢后報送科技部。
第十三條項目預算編制要求:
(一)項目預算的編制應根據合作研發與交流的合理需要,堅持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和經濟合理性原則。
(二)項目預算編制時要編制來源預算與支出預算。
來源預算除申請專項經費外,有自籌經費、外方投入經費來源的,需提供出資證明及其他相關財務資料。自籌經費包括單位的自有貨幣資金、專項用于合作研發與交流的其他貨幣資金等。外方投入經費是指外方投入的由中方支配和使用的貨幣資金。外方投入中不由中方支配、使用的貨幣資金,以及設備、人員、技術等非貨幣資金投入不列入來源預算,但應在來源預算說明中予以明確,包括外方各種投入的主要用途、使用方案,以及外方投入與合作研發成果、知識產權分享的關系。
支出預算按照經費開支范圍確定的支出科目和不同經費來源編列,同一支出科目一般不得同時列支專項經費、自籌經費和外方投入經費。支出預算應當對各項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測算理由等進行詳細說明。
(三)由多個單位共同承擔一個項目的,應當同時編制列示各單位承擔的主要任務、經費預算等。
(四)編制項目預算時,項目申請單位應當申明項目承擔單位的現有組織實施條件和資源,以及從單位外部可能獲得的共享服務;應當對項目實施可能形成的,由中方享有全部產權的科技資源和成果,提出社會共享方案;由合作各方共同享有產權的科技資源和成果,應當提供合作協議約定的共享方案及使用方案。
第十四條科技部、財政部組織專家或委托中介機構組織專家(包括財務管理專家、同行專家、國際科技合作管理專家)對項目預算進行評審或評估,并對預算評審或評估結果進行審核。對于項目預算存在重大異議的,應當按照程序進行復評。
第十五條科技部按照財政科技經費管理的要求,提出項目預算安排建議報財政部批復后,向項目申請單位下達項目立項批復和預算批復,并抄送項目推薦部門。項目預算應當納入科研項目管理數據庫統一管理,重大項目應分年度滾動安排。
第十六條項目申請單位在接到科技部下達的項目預算及項目立項批復后,即為項目承擔單位。
第五章預算執行
第十七條科技部根據項目立項批復和預算批復,與項目推薦部門、項目承擔單位簽訂項目任務合同書和項目預算書。項目任務合同書和項目預算書是項目和預算執行、監督檢查和財務驗收的重要依據。
第十八條專項經費的撥付,按照財政資金支付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項目承擔單位應當嚴格按照下達的項目預算執行,一般不予調整,確有必要調整時,應當按照以下程序進行核批:
項目預算總額調整,應當按程序報科技部審核、財政部批準。
項目總預算不變、項目合作單位之間以及增加或者減少項目合作單位的預算調整,應由項目負責人提出調整意見,項目承擔單位核定后,按程序報科技部批準。
項目支出預算科目中勞務費、專家咨詢費和管理費預算一般不予調整。其他支出科目,在不超過該科目核定預算10%,或超過10%(含10%)但科目調整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由項目承擔單位根據研究需要調整執行;其他支出科目預算執行超過核定預算10%(含10%)且金額在5萬元(含5萬元)以上的,由項目負責人提出調整意見,項目承擔單位核定后,按程序報科技部批準。
第二十條項目承擔單位要嚴格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制定內部管理辦法,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加強對專項經費的監督和管理,對專項經費、自籌經費以及外方投入經費分別進行核算。
第二十一條項目承擔單位應當嚴格按照本辦法規定的項目經費開支范圍和標準辦理支出。嚴禁使用項目經費支付各種罰款、捐款、贊助、投資等,嚴禁以任何方式變相謀取私利。
第二十二條項目承擔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編制專項資金年度財務決算報告。項目研究經費下達之日起至年度終了不滿三個月的項目,當年可不編報年度決算,其經費使用情況在下一年度的年度決算報表中編制反映。項目決算報告由項目承擔單位財務部門會同項目負責人編制。項目決算報告按程序經審核、匯總后,于次年的4月20日前報送科技部。
第二十三條在研項目的年度結存經費,結轉下一年度按規定繼續使用。項目因故終止,項目承擔單位財務部門應及時清理賬目與資產,編制財務報告及資產清單,按程序經審核、匯總后報送科技部,由科技部組織進行清查處理,剩余經費(含處理已購物資、材料及儀器、設備的變價收入)收回科技部,由科技部按照財政部關于結余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預算執行過程中實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在項目實施期間出現項目計劃任務調整、項目負責人變更或調動單位、項目承擔單位變更等影響經費預算執行的重大事項,項目負責人、項目承擔單位應當及時按程序報科技部。
第二十五條專項經費形成的固定資產屬國有資產,一般由承擔單位進行管理和使用,國家可以調配用于相關科學研究與開發。
第二十六條專項經費形成的,以及外方投入由中方擁有的大型科學儀器設備、科學數據、自然科技資源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開放共享,以減少重復浪費,提高資源利用效率。
第六章合作成果與知識產權管理
第二十七條專項經費項目的知識產權管理和保護應遵循平等互利、尊重協議、信守承諾的原則,遵守我國相關知識產權法律法規以及我國參加或者與合作國簽訂的有關知識產權保護的國際公約或者雙邊條約。
第二十八條科技部在與項目承擔單位簽署的項目任務合同書中,應當明確約定該項目的知識產權具體目標、保護方式、屬于中方部分的權利歸屬與分享以及項目承擔單位的管理職責等事項。
第二十九條項目承擔單位在與外方合作單位簽訂項目合作協議時,應當設立知識產權專門條款或者雙方另行簽署專門的知識產權協議,對合作中所涉及或產生的知識產權歸屬及權益分配、違約責任、爭議處理等知識產權事項做出具體約定,并按照原項目申請渠道報科技部備案。
專項經費項目所產生的研究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識產權中屬于中方的部分,除涉及國家安全、國家利益和重大社會公共利益以及項目任務合同書或合作協議中另有約定的以外,依照《關于國家科研計劃項目研究成果知識產權管理若干規定》(〔2002〕30號)授予項目承擔單位。項目承擔單位可以依法自主決定實施、許可他人實施、轉讓、作價入股等,并取得相應的收益,具體規定依照科技部的《關于國際科技合作項目知識產權管理的暫行規定》(國科發外字〔2006〕479號)執行。
第七章監督檢查
第三十條財政部、科技部對專項經費撥付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十一條科技部會同財政部組織專家或委托中介機構對專項經費的使用和管理進行專項財務檢查或中期評估。專項財務檢查和中期評估的結果,將作為調整項目預算安排、按進度核撥經費的重要依據。
第三十二條項目完成后,項目承擔單位應當及時向科技部提出財務驗收申請。項目承擔單位通過財務驗收后才可進行項目驗收。科技部負責組織對項目進行財務審計與財務驗收。財務審計是財務驗收的重要依據。
第三十三條存在下列行為之一的,不得通過財務驗收:
(一)編報虛假預算,套取國家財政資金;
(二)未對專項經費進行單獨核算;
(三)截留、擠占、挪用專項經費;
(四)違反規定轉撥、轉移專項經費;
(五)提供虛假財務會計資料;
(六)未按規定執行和調整預算;
(七)虛假承諾、自籌經費不到位;
(八)其他違反國家財經紀律、損害國家利益、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第三十四條項目通過驗收后,各項目承擔單位應當在一個月內及時辦理財務結賬手續。項目經費如有結余,應當及時全額上繳科技部,由科技部按照財政部關于結余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科技部應當結合財務審計和財務驗收,建立科研項目經費的績效評價制度。
第三十六條專項經費管理建立承諾機制。項目承擔單位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在編報預算時應當共同簽署承諾書,保證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并對信息虛假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
第三十七條專項經費管理建立信用管理機制。科技部對項目推薦部門、項目承擔單位、項目負責人、中介機構和評審評議專家在專項經費管理方面的信譽度進行評價和記錄。
第三十八條對于預算執行過程中,不按規定管理和使用專項經費、不及時編報決算、不按規定進行會計核算的項目承擔單位,科技部將會同財政部予以停撥經費或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可以終止項目。對于未通過財務驗收,存在弄虛作假,截留、挪用、擠占專項經費等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科技部、財政部可以取消有關單位或個人今后三年內申請國家科研項目的資格,并向社會公告。同時建議有關部門給予紀律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