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2-23 10:04:17
導言:作為寫作愛好者,不可錯過為您精心挑選的1篇市場監管工作思考3篇,它們將為您的寫作提供全新的視角,我們衷心期待您的閱讀,并希望這些內容能為您提供靈感和參考。
一、引言
新形勢下的政務宣傳工作關系到和諧社會的有效構建,在新媒體時代背景下,政務新媒體必須尋求發展與突破,才能契合時代發展潮流,充分發揮政務宣傳工作的作用。其中,市場監管新媒體作為眾多政務宣傳中的一員,肩負著宣傳市場監管政策、普及市場監管法律法規、開展市場發展服務、引導社會力量共治等一系列宣傳服務重任。然而,當前我國市場監管政務新媒體從規模層面來看依舊偏小,難以形成較大的社會影響力,而且新媒體的發展雖然為市場監管政務宣傳帶來機遇,但同時也面臨不小的挑戰,所以筆者認為應當通過矩陣化運營來消除影響,同時在聚集新媒體力量的運作之下,有效提高市場監管服務宣傳的社會影響力,解決目前市場監管新媒體工作中亟須解決的新問題。
二、新媒體時代市場監管工作面臨的機遇與挑戰
新媒體時代的信息傳播速度加快,信息傳播體量不斷增長,輿論影響力愈發不可控,所以對于市場監管工作來講,既迎來了機遇,也面臨挑戰。
(一)迎來的機遇
1.拓展宣傳發揮空間以往的信息傳播基本為線性傳播,會受到時空限制,受眾的信息接收明顯滯后。而新媒體改變了這一傳統的信息傳播模式,市場監管宣傳工作不再局限于一種形式,而是擁有更多的選擇,可以通過不同的新媒體平臺向公眾宣傳政策措施、執法動態、消費警示等內容[1]。同時,每個人的意見也能及時反饋至市場監管部門,對此市場監管部門也能更快地回應與處理,增強政民互動性。2.加強輿論引導效果以微信、微博、抖音為代表的新媒體,有著傳播速度快、覆蓋人群廣等優勢,并且能發布各種形式的信息,與現代人的信息需求契合,能全面呈現許多熱點事件,大大增強了傳播效果。當然,盡管傳統媒體在時效性、互動性方面存在天然的短板,但是在公信力、權威性層面無人能及。所以市場監管宣傳工作要利用好兩者的優勢,構建宣傳矩陣,能夠收到“1+1>2”的效果,從而為市場監管執法創設和諧輿論環境。
3.促使工作機制改進雖然市場監管部門在以往的宣傳工作中已經積累了大量經驗,但是進入與傳統媒體時代截然不同的新媒體時代,人人都是信息發布者與傳播者,以往的宣傳工作機制早已無法應對復雜多變的媒體環境,高效利用新媒體力量與民眾展開互動,將是今后市場監管宣傳工作的重點。這促使市場監管部門緊隨時代發展潮流,逐步優化改進宣傳工作機制,保障宣傳工作效果。
(二)面臨的挑戰
1.輿論把控難度增大新媒體時代的信息傳播速度非常快,而大部分民眾難以分辨信息的真假,導致許多謠言混入傳播渠道,造成群眾利益受損甚至生命安全受到威脅。自媒體肆意傳播謠言的案例比比皆是,各地市場監管部門也經常發布通報處理結果,如“塑料大米”事件、“工業包菜”事件等,擾亂了正常的社會秩序,導致輿論把控難度增大。加之新媒體平臺以年輕用戶居多,他們的社會閱歷相對較淺,容易對謠言深信不疑,再加上信息不對稱,其演化為輿論危機事件的概率非常大[2]。2.催生群體極化效應群體極化效應指個體意見經過群體討論后,容易達成群體一致性結果,成為比較極端的觀點。而這一效應在社交媒體的加持下進一步凸顯,在大數據的挖掘分析下,各種持同樣觀點的群組被建立起來,無論怎樣的觀點都能找到“英雄所見略同”之人,進而容易激化群體性情緒。再加上民眾存在一定的從眾心理,往往會形成輿論風波,帶來較為負面且極端的后果。三、新形勢下加強和改進市場監管新媒體宣傳工作的相關策略部門形象建設直接關系到執法公信力,所以做好部門形象維護工作,是確保本職工作有序推進的基礎。而市場監管新媒體宣傳工作,與一般組織的媒體宣傳工作有著本質區別,其不僅具備政務媒體的特性,同時也要凸顯市場監管部門的特色[3]。下面將結合市場監管部門實際工作情況以及上文提到的新媒體對市場監管工作的影響,提出矩陣式新媒體運營策略。
(一)聯動協同,強化市場監管新媒體矩陣體量與力量
市場監管部門機構屬于層級式架構,所以應當把握好這一優勢,推進聯動協同,實現新媒體矩陣體量規模的擴大,從而形成更大的宣傳力量。
1.多平臺發布
各級各地市場監管部門應當主動在新媒體平臺開通官方賬號,并且基于不同平臺的傳播特性,適時發布相應的宣傳內容,實現平臺之間的信息互補,構建多平臺矩陣。比如除了最常見的微信公眾號、新浪微博以外,還應在抖音、快手、B站等新媒體平臺開通賬號,結合政務宣傳工作需要,以圖文、音視頻等形式為民眾宣傳相關政策與法律法規。
2.科層聯動宣傳
為擴大社會影響力,各地市場監管部門應當構建聯動各部門的新媒體矩陣,甚至覆蓋到最基層的市場監管所,這一做法在部分地區已得到推廣,并取得了不錯的效果。比如某市的市場監管局經過多年布局,建成了覆蓋全市12個縣區市場監管局、165個鎮(街道辦)市場監管所的政務宣傳微信矩陣群,由負責政務新媒體宣傳的運營人員各自建立微信群,不僅能拓寬信息來源和加強信息共享,而且還能通過微信群的傳播讓信息再度發酵,保證市場監管方面的政策法規、工作動態等信息能夠在第一時間傳達給廣大群眾,有效增強宣傳效果。
3.區域化傳播
不同地區構建的政務新媒體宣傳矩陣充分發揮了信息二度傳播、提升傳播合力的作用。以×市的市場監管新媒體賬號建設與運營為例,其與系統內部“×市食藥安全”“×市消費者協會”的微博、微信、抖音等多個政務新媒體形成矩陣,與系統外部的“問政×市”“平安×市”等上百個本市政務微博、抖音、微信賬號形成矩陣。通過區域化聯動傳播,從不同的角度傳播市場監管相關事件,強化宣傳效果。
4.主流媒體合作
政務新媒體和主流新聞媒體各有優勢,前者更具權威性、時效性,后者則更加專業以及社會影響力更大,所以在市場監管新媒體宣傳工作中,面對一些緊急、重要內容,除了要在自己的新媒體平臺傳播以外,還應尋求與主流媒體合作的機會[4]。比如,2018年9月,有媒體爆出某公司委托的室內空氣檢測機構不具備CMA(中國計量認證/認可)認證資質,民眾質疑該公司負責的長租公寓裝修合格率,于是當地市場監管局及時響應和處理問題,并且通過微信公眾號、新浪微博以及報刊、電視臺等渠道對外發布最新調查處理結果,輿論也在短時間內得以平息。
(二)服務耦合,凸顯市場監管新媒體矩陣引力與黏性
隨著新媒體技術的高速發展,市場監管新媒體宣傳工作除了要認識到新媒體在傳播方面具備傳播范圍廣、傳播及時、傳播方式創新性強等優勢,還要重點發揮政務服務功能,促使新媒體平臺成為集信息發布、服務辦理、政民互動等功能于一身的綜合性服務平臺,增強用戶黏性。1.宣傳式普法市場監管執法工作的開展基于諸多法律法規等內容,做好相關普法工作同樣是該部門的本職工作之一。其借助新媒體平臺在實用性、時效性、信息海量等方面的優勢,開展普法工作,能逐步強化自身的公信力。例如,某市消費者協會通過微信公眾號向民眾推送了《演員景甜違法廣告代言,被罰沒722.12萬元!》的文章,以此事件為案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與消費者權益保護、虛假廣告識別、名人代言連帶法律責任等內容進行宣傳普及,引發了全民討論。
2.指南式服務
微信已成為“國民軟件”,融合了互動、支付等諸多場景交互,所以開通政務微信公眾號,已成為服務民眾的常規之舉。很多基層市場監管部門將一些與消費者、市場主體有著密切聯系、使用頻繁的功能,以菜單、小程序的方式加入微信公眾號中,如消費投訴、企業信用查詢、辦事指南、食品來源追溯、專利檢索等功能。部分地區在微信公眾號上還推出了面向市場主體的企業年報申報小程序,并且以視頻、圖文的方式詳細介紹了在線操作流程,為更多企業帶來方便。同時,還設置了“創業課堂”板塊,發布大量與企業創業有關的指導性文章,涉及創業的各個方面。
3.互動式響應
許多地方消費者保護協會開通了政務新媒體賬號,集成了信息發布、辦事服務等功能,為消費者開通了維權通道,實現及時響應。比如,某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在微信公眾號中增設了“維權咨詢”“權威發布”等板塊,受理、處理與反饋消費者投訴,目前已有6250家企業接入,大大提高了投訴辦結率和消費者滿意度。此外,某地市場監管局也借助微信公眾號推出了“你點我檢”的互動式市場監管模式,由關注者點名檢查對象,然后由市場監管局出動,以照片、視頻或直播的方式回應群眾關切,如果在檢查過程中發現安全隱患、衛生問題等,直接現場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同時,對于消費者投訴,還開通了解答熱線,第一時間做好政策解讀、新政傳達等工作,及時回應民生熱點。
4.科普化辟謠
在內容傳播方面,新媒體不僅傳播速度快,而且能形成覆蓋廣泛的傳播效應,所以在發布前一定要仔細甄別,維護好市場監管部門的權威形象與執法公信力。市場監管主要面向食藥安全、產品質量、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在傳播這些人們密切關注的民生信息的過程中,一旦處理不當則極易引發負面輿情。所以,市場監管新媒體宣傳工作中需要構建互動渠道,對各種疑惑、盲點進行回應,正確引導輿情,增強新媒體宣傳工作的權威性。比如,某地區有人發視頻聲稱“買來的米粉是塑料制成的,能夠用打火機點燃”。當地市場監管部門監測到輿情之后便立即啟動應急機制,在開展專項抽檢工作的同時,也向公安部門報案,最終在一天之內完成了輿情監測、應急啟動、抽檢分析、信息辟謠以及追究造謠者法律責任等工作,輿情得到了正向引導。同時,市場監管部門還將整個事件的經過通過微信公眾號推送,引發了本地甚至全國網民的關注與點贊。
(三)營銷賦能,實現市場監管新媒體矩陣創新與發展
政務新媒體傳播還應聚焦內容、運營、采編等各個方面,越來越多政策及法律法規通過通俗易懂的形式進行傳播,各種融合化營銷策略也吸引了大批民眾的關注與參與,為市場監管新媒體宣傳矩陣發展賦能。
1.孵化運營品牌
部分地區的市場監管局在新媒體宣傳工作中還特意設計了卡通形象作為代言人,搭配“軟萌”的語氣吸引了大量網友關注,如“金小安”“督督兔”“質監兔”等等,在當地的市場監管政務新媒體宣傳中的系列漫畫、主題內容中作為主角出現,甚至還衍生了周邊文創產品,形成了品牌效應。以金華市市場監管局的卡通形象“金小安”為例,該形象頻繁出現在市場監管新媒體平臺與宣傳活動內容中,同時還相繼推出了相關漫畫、表情包、動畫短片,還有U盤、扇子、福袋等一系列周邊產品,甚至還專門為“金小安”開通了微信朋友圈,發布食藥安全、消費者權益保護等知識,為與民眾互動增設橋梁。
2.明確宣傳主題
市場監管新媒體宣傳除了日常要發布信息外,還應在不同時間節點找準宣傳重點,調整發布的信息內容。比如,在春節、端午、五一、國慶等特殊的日子里,要開展相應的宣傳普及教育,發布食藥安全、特種設備操作安全等一系列內容,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日、世界知識產權日、全國安全用藥月、世界計量日等時間節點,契合主題開展宣傳活動,吸引民眾積極參與。
3.開展互動活動
市場監管新媒體宣傳工作還應結合地方實際情況,開展如“最美市場監管人”“最難忘的消費維權人物”“最美商戶”等主題宣傳活動,通過找出市場監管領域的模范人物和典型案例,號召全社會主動參與市場監管,實現社會共治以及營造良好營商環境與輿情氛圍。此外,除了在新媒體平臺上與民眾直接互動外,還可采取線上線下聯動的方式開展活動,增強受眾黏性。比如,可推出“探明網紅店”“食品安全進校園”等活動,基于線下的頻繁互動,在線上發布預告和活動內容,與群眾打成一片,進而讓群眾更愿意參與到市場監管工作中來。四、結語市場監管作為政府的主要職能之一,應當充分利用好新媒體在政務宣傳方面的功能,實現普及政策法規、推動社會共治、提升治理水平等作用。一方面,要認識到媒體融合態勢下,對市場監管政務宣傳工作帶來的挑戰與機遇;另一方面,要將市場監管部門視作特殊主體,立足融合創新思維積極創新,從聯動協同、服務耦合以及營銷賦能等多個方面著手,為新形勢下增強市場監管新媒體宣傳影響力尋求可行路徑,對于基層市場監管部門做好本職工作而言有著重要的指導作用,值得全面推廣和進一步深入探討。
作者:施文捷單位:浙江省市場監管數字傳媒中心
機械制造設計論文2
一、探求新模式
近年來,日益俱增的龐大數據對市場監督系統的監管能力帶來新挑戰。以大數據、云計算等為代表的現代信息技術飛速發展,為市場監管模式的創新帶來機遇[1]。河北省承德市豐寧滿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綜合性市場監管體制改革后,人員和職能基本完成了整合。在此基礎之上,需建立起科學高效的現代化市場監管模式[2],以適應市場監督新的綜合性需求。新冠肺炎疫情暴發后,市場監管基層單位不但要承擔食品藥品安全、特種設備安全、散煤管控、消費者投訴等日常工作,還要擔負商超、餐飲、藥店等市場主體疫情防控的監督責任,一線工作人員壓力巨大。筆者所在的基層市場監管局以具體業務工作為基礎,結合電腦、手機、便攜式打印機等為支撐,自主研發了“市場監督管理系統”,目前已實現基層市場監管局疫情防控、食品安全、執法文書便攜打印、資料查詢等多項業務功能。經過一段時間的打磨與實踐,該系統已經在分局執法辦案與日常監督檢查工作中順利運行。
二、實際工作中應用
1.數據信息的整合與共享
與傳統監管方式相比,本文介紹的“市場監督管理系統”能夠有效整合各類市場主體信息,并與經濟戶籍、許可備案、食品分類等級等系統的數據實現對接,將食品經營許可證、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等登記備案信息共享至相關人員監管賬號中,形成統一的機制。只需輸入一項信息,其他相關信息便可一并彈出,便于一線執法人員在統計報表和日常監督檢查中使用。此外,一線執法人員在日常執法過程中,可通過手機端系統,實時更改完善市場主體的經營狀態以及從業人員信息,方便建立動態的數字檔案。2.提高現場執法效率(1)執法筆錄規范高效一線執法過程中使用最多的執法文書為現場筆錄和調查筆錄,調取當事人基本登記信息和手寫筆錄都需花費大量時間。某些場合,由于受到現場環境的影響,需花費的時間更長。這些因素嚴重影響了現場執法的效率。在新的工作模式下,執法人員利用監管系統的輔助,可在手機端調取當事人信息,并導入到現場檢查筆錄電子模板中。現場檢查時,執法人員可一邊檢查,一邊手機錄入檢查情況內容。當檢查完成,現場筆錄也一并完成。之后,采用便攜式打印機將筆錄打出,交由當事人確認簽字。電子版現場筆錄相對于手動填寫記錄,降低了涂抹的概率,且更加直觀。在執法過程中,撰寫筆錄的時間可縮短至原來的三分之一,提高了效率。執法人員可在系統內隨時進行查閱和統計,生成對應的詢問筆錄電子版。(2)資料查詢方便快捷基層市場監管局日常檢查一般為綜合性執法,以商超檢查為例,涉及到營業資質、食品安全、明碼標價、廣告宣傳、計量檢定等多部法律法規。執法人員在現場檢查時,應針對發現的問題向當事人解釋清楚法律規定,并依據法條下達相應執法文書。開發的系統將基層市場監管局常用到的法律、法規、文件等電子資料進行匯總存檔,執法人員可通過手機端,在現場執法過程中快捷查閱。
3.政務辦公清晰合理
上級部門的各項檢查和統計報表需基層市場監管局逐項落實完成。人手少、任務重、時間緊是基層監管單位面臨的現實問題。基層工作人員往往只能在完成檢查工作后,再對照檢查結果填寫表格,沒有充足的時間對數據進行統計。長此以往,基層工作人員身心疲憊。為保證各項工作在時間節點內有條不紊地開展,“市場監督管理系統”中的政務辦公板塊會將下發的文件報表或通知上傳到數據庫。系統可按照任務的輕重緩急,通過顏色分類,落實責任到人。例如,紅色代表緊急未完成,灰色代表長期性工作,白色代表已完成。基層工作人員使用該模塊可在下鄉檢查的途中,將檢查結果填入報表內,完成檢查任務的同時也將報表完成。責任人在收到完成的消息后,可在系統內將電子版存檔并修改顏色等級,最后將完成的報表上報。
4.其他工作應用
以目前最重要的疫情防控任務為例,“市場監督管理系統”更新了疫情防控板塊,將基層監管單位的疫情防控工作進行了細致劃分,可把上級部門部署的各類排查任務錄入系統,并指派給一線執法人員。執法人員按照系統規劃的任務,可監督商超、飯店、藥店等市場主體的常態化疫情防控落實情況,督促從業人員的疫苗接種、核酸檢測的進展,從而避免采用傳統方式實地檢查或者市場主體主動報送,節約了時間和人力成本。
三、未來展望
充分運用大數據技術的先進理念,是提升國家競爭力的戰略選擇,是提高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管能力的必然要求,同時有利于市場監督管理局充分獲取和運用信息,更加準確了解市場主體需求,提高服務和監管的針對性、有效性。傳統背景下的市場監管面臨諸多難題和困境,加速市場監管新模式的建立具有重要意義,同時地方政府也擁有可行條件[3]。推進大數據監管工作中存在問題的挖掘,以及解決問題中的強化數據歸集、融合與運用等方面的探討,是全國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市場監管工作推進中的難題[4]。“市場監督管理系統”將現代信息技術運用到基層工作中,對構建新型市場監管體系、提升市場監管數字化水平是一種積極的探索。
作者:張雪華 楊少飛 王鍇 單位:河北省承德市豐寧滿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機械制造設計論文3
0引言
煙草行業的健康發展事關國計民生大計,我國從1983年開始正式確立并實行以“統一領導、垂直管理、專賣專營”為核心的煙草專賣制度和管理體制,對煙草專賣品的生產、銷售、進出口依法實行嚴格的專賣管理。在將近30年的時間里,煙草專賣制度和管理體制在保證財政增收、促進經濟發展、穩定社會就業、助力脫貧攻堅、支持鄉村振興、發展民族工業、保障消費者利益等方面做出了全方位的積極貢獻。以2020年為例,煙草行業共實現工商稅利總額12803億元,較2019年增長6.2%,實現財政總額12037億元,同比增長2.3%,實現稅利總額、財政總額均創歷史新高。因此,新形勢下如何在不斷堅持鞏固和完善我國煙草專賣制度和管理體制的基礎上,應對加熱煙草制品、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的出現和發展,做好煙草專賣市場監管工作,進一步保護人民健康,保障國家財政收入,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1新型煙草制品的內涵
對于煙草制品的界定具有明確的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煙草制品是指卷煙、雪茄煙、煙絲、復烤煙葉。通常意義上的“煙草制品”主要是指傳統的煙草制品,是指先通過煙草燃燒產生化學反應,進而釋放出各類化學物質,供吸煙者吸食的燃吸式的煙草制品。相對于傳統煙草制品而言,新型煙草制品的概念并沒有法定的、統一的解釋。總的來看,根據使用方式的不同,目前在全球范圍內有代表性的新型煙草制品大體上可以分為三大類:電子煙(E-cigarettes)、加熱煙草制品(HeatedTobacco)和無煙氣煙草制品(SmokelessTobacco)。其中,電子煙俗稱“電霧化卷煙”,主要是借助于具有電子加熱功能的電子裝置,將源于煙草、含有尼古丁的煙油等液體霧化形成氣狀物,向呼吸系統傳送,帶給人抽吸快感,滿足生理需求;加熱煙草制品又稱為加熱不燃燒煙草制品、低溫卷煙,是通過特殊的加熱器(俗稱“煙具”)對加熱不燃燒卷煙(俗稱“煙彈”)進行加熱,其中的尼古丁及香味物質通過加熱揮發產生煙氣,滿足吸煙者需求。電子煙、加熱不燃燒煙草制品在抽吸過程中均產生煙氣,因此被歸類為霧化產品;無煙氣煙草制品是指沒有產生燃燒化學反應,完全通過口腔或鼻腔吸食消費的煙草制品。無煙氣煙草制品的消費市場主要在歐洲、美洲市場,在我國市場占有非常少。因此本文所探討的新型煙草制品監管,主要是指對電子煙、加熱煙草制品的監管。
2新型煙草制品監管面臨的形勢
目前,新型煙草制品對傳統卷煙市場、合法卷煙市場的沖擊越來越大。以加熱不燃燒卷煙為例,僅2018年,全國各級海關緝私部門共依法立案查辦走私加熱不燃燒卷煙案件70起,總案值5.4億元,查獲加熱不燃燒卷煙共63188條;煙草部門共立案557起,查獲加熱不燃燒卷煙22萬條。目前,對電子煙、加熱煙草制品等新型煙草制品實施有效監管已經成為各國共識。筆者認為,新型煙草制品監管面臨的形勢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
2.1迫切需要實施行之有效的監管
電子煙、加熱煙草制品等新型煙草制品最初都是作為替代傳統卷煙的戒煙輔助產品出現的,往往宣稱其過濾了傳統煙草產品的多種有害物質,具有危害低、不成癮、便利、口味豐富等特點。2019年7月26日,世界衛生組織發布的《2019年全球煙草流行報告》強調指出,目前并沒有足夠的證據能夠證明電子煙、加熱煙草制品等新型煙草制品的危害小、健康風險低或存在戒煙效果,其生產企業宣稱的“減害性”往往只是產品推銷的手法。2021年5月26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規劃司與世界衛生組織駐華代表處聯合發布了《中國吸煙危害健康報告2020》指出,吸食電子煙會致人更容易使用卷煙,并形成強烈的依賴性,這一現象在青少年中特別明顯。一項基于91051名青少年Meta分析研究結果顯示,青少年吸食電子煙后成為卷煙吸食者的風險,是從不吸食電子煙者的2.21倍。因此,基于保障人民身體健康的需要,對電子煙、加熱煙草制品等新型煙草制品實施有效監管非常必要和迫切。
2.2法定監管依據存在一定盲區
開展新型煙草制品監管工作,必須要有法可依。很多國家從立法層面將電子煙、加熱煙草制品等新型煙草制品納入煙草專賣品或煙草制品的范圍進行嚴格的管理和控制,綜合運用稅收和價格管理、包裝標識管理、公共場所禁止吸煙、社會廣告宣傳限制、流通市場準入限制、吸食口味限制和年齡限制等措施,全方位加強管控,監管手段和方法政策趨于法治化、規范化、系統化、嚴格化。如2009年巴西和加拿大禁止使用和出售電子煙;2010年新加坡禁止進口和銷售電子煙;2013年西班牙禁止在公共場所使用電子煙及出售電子煙;2019年,白俄羅斯將電子煙和加熱煙草制品納入與傳統煙草制品相同的法律框架內,嚴禁對電子煙或加熱煙草制品進行廣告宣傳。就我國而言,作為煙草專賣制度立法依據和根本法律支撐的煙草專賣法及其實施條例,尚未將新型煙草制品納入法定的煙草專賣品和煙草制品范疇,監管“無法可依”的問題需要盡快解決。
2.3監管難度較大
受益于國家煙草專賣制度,我國煙草專賣市場監管工作始終保持高壓態勢,以2020年為例,全年共查獲假煙、走私煙57.24萬件,收繳制假煙機357臺,查獲煙絲煙葉1.75萬噸;全年查獲零售市場案件16.3萬起,非法卷煙13.5萬件。有力維護了國家利益和消費者合法權益。相比于傳統煙草制品,從監管主體來看,由于新型煙草制品監管既有煙草成分、產品質量、包裝標識、市場準入、廣告宣傳等標準化管理問題,也有產品來源渠道、流通領域、銷售對象等合法合規問題,涉及煙草、市場監管、海關等多個監管部門,各監管主體既要明確職權范圍,又要緊密協作配合,否則難以形成有效合力,使監管流于形式;從監管對象來看,新型煙草制品形式多種多樣,更新換代迅速,沒有固定的煙支形狀、盒包條包外觀,沒有統一的噴碼標識,無論生產者還是銷售者多存在夸大宣傳的現象,并且往往通過互聯網、物流快遞等渠道進行銷售,行為隱蔽,監管難度較大。
3新型煙草制品的監管對策
在新型煙草制品監管的立法定位上,世界各國的差別比較大,其中的關鍵環節就在于,是將電子煙歸類為普通消費品、煙草制品,還是將其歸類為醫用藥品。目前世界上對新型煙草制品監管的立法定位大體上可以分為五類:一是按普通消費品進行監管;二是統一納入煙草制品進行監管;三是按藥用產品進行監管;四是嚴禁銷售;五是嚴禁銷售、使用。基于我國目前施行的煙草專賣制度和管理體制,為切實做好對新型煙草制品的監管,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結合當前新型煙草制品特點和國內外市場發展情況,吸收國際先進監管經驗,工信部、國家煙草專賣局研究起草了《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的決定(征求意見稿)》,已于今年3月22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重點提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附則中增加一條:“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參照本條例中關于卷煙的有關規定執行。”今年6月1日正式生效的《未成年人保護法(2020修訂)》,也將電子煙禁止性規定納入其中。其中,第十七條第(四)款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煙(含電子煙)、飲酒、賭博、流浪乞討或者欺凌他人。第五十九條規定:學校、幼兒園周邊不得設置煙、酒、彩票銷售網點。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彩票或者兌付彩票獎金。煙、酒和彩票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或者彩票的標志;對難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筆者認為,在將新型煙草制品統一納入或參照煙草制品進行管理、逐步消除法律盲區的基礎上,應著重從以下兩個方面做好監管工作。
3.1對加熱煙草制品的監管
目前在國家政策層面,已經明確加熱煙草制品中的“煙具”不屬于煙草專賣品,將“煙彈”(加熱不燃燒卷煙)作為煙草專賣品中的“卷煙”進行監管。由于國內加熱煙草制品發展還不成熟,目前主要是外國生產的加熱不燃燒卷煙通過各種渠道走私入境,非法銷售牟利,擾亂市場秩序。在司法實踐中,對于在國內流通環節查獲的非法經營加熱不燃燒卷煙行為按照非法經營罪來定罪量刑,追究刑事責任,已在公檢法部門的法律適用中達成高度一致。在當前監管主體、法律適用、責任追究等問題都比較明確的前提下,做好對加熱不燃燒卷煙的監管工作,關鍵在于監管主體明確職責分工,密切協作配合。各級各監管部門應按照“海上抓、岸邊堵、口岸查、市場管”的原則,加強對入境、倉儲、運輸、銷售等重點環節的監管,其中海關、邊防等部門要從入境環節加大對進出口貨物查驗力度,對重點線路、重點地區的貨物進行重點檢查和監控,嚴打“水客”夾帶走私,嚴防入境旅客超限量攜帶;邊防、海警部門要加大沿海地區監管力度,嚴厲打擊“繞關走私”等海上走私行為;郵政等部門要加強對國際郵件、快件的檢查,嚴厲查處違規寄遞行為;煙草、市場監管等部門應加強市場監管,依法查處非法倒賣行為,規范卷煙市場經營秩序。
3.2對電子煙的監管
與加熱煙草制品相比,電子煙的監管更為復雜。除了在法律層面明確將電子煙參照卷煙有關規定執行外,還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措施。一是有效對接我國的煙草專賣制度和管理體制。我國確立煙草專賣制度、實施專賣管理的主要目的是,通過有計劃地組織煙草專賣品的生產和經營,不斷提高產品質量,有力維護消費者利益,保障國家的財政收入。一旦將電子煙參照卷煙進行管理,應當對參照管理的廣度和深度進行明確界定,是參照傳統煙草制品的模式,對電子煙的生產、銷售實施專賣專營,還是明確哪些實施專賣專營,由國家計劃生產、經營,哪些由民間企業研發生產、銷售。同時還進一步明確、統一電子煙的質量標準,理順行業管理模式和評價依據。二是健全完善協調機制。電子煙不同于傳統的煙草制品,有其自身的特點,僅僅依靠單個部門監管是遠遠不夠的。就目前來說,如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對市場準入、產品質量、廣告宣傳的監管,衛生健康等部門對公共場所禁煙的監管,煙草部門對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行為的監管等,只有充分發揮各執法部門的職能優勢和多部門聯合執法的合力,打出“組合拳”才能夠產生實效。三是加強源頭管控。目前國家對生產煙草制品所需要的煙葉的種植、收購和調撥等全過程實施計劃管理,有效保證了煙草行業的健康穩定發展。電子煙產品成分中含有尼古丁等對身體有害的物質已經得到公認。電子煙監管應當向產品上游延伸,對涉尼古丁、煙堿、煙草提取物等生產企業,從生產、倉儲、運輸、銷售等各個環節進行全面管控,掌握敏感物資的來源去向,開展有針對性的監管。
4結語
煙草“十四五”規劃發展的新征程已經開啟,在堅持國家煙草專賣治理體系不動搖的基本前提下,積極、穩妥地做好加熱煙草制品、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的煙草專賣市場監管工作,努力把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優勢,對于行業扎實推進新型煙草制品研發和戰略布局,提升核心技術自主掌控能力和創新能力,推動煙草行業高質量發展產生積極的促進作用。
參考文獻
[1]鄭一爭,魯菲,林錚鈴,等.2019年世界控煙履約進展報告[BE/OL
[2]周寧波,屈湘輝.新型煙草制品市場發展及法律監管[N].東方煙草報,2018-12-29.
[3]張興偉,邢麗敏,齊義良,等.新型煙草制品未來發展探討[J].中國煙草科學,2015,36(4):110-116.
[4]李磊,周寧波,屈湘輝,等.新型煙草制品市場發展及法律監管[J],中國煙草學報,2018,(24).
[5]李書杰,趙漢章,門曉龍,等.國內加熱不燃燒煙草制品發展現狀與分析[J],科技與創新,2019,(21),115-116.
[6]康迪,趙暉,馮文寧,等.新型煙草制品的發展現狀及展望[J].天津農林科技,2020,4(2),30-32.
[7]鄭春橋,官映然.淺析新型煙草制品的法律監管問題[J].法制與社會,2020,1(中),33-34.
[8]2020年專賣管理三大亮點[J].中國煙草,2021,(8),57.
作者:王煒馬明 單位:山東青島煙草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