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胡塞爾 現象學心理學 還原
摘要:胡塞爾早期在對心理主義的批判中指出心理之物或心理學經驗指涉相對于意向對象的實項內容,心理學則是有關于心理事實的經驗科學。這時,現象學與心理學是被嚴格區分的。20世紀20年代初開始,心理學經驗逐漸取得新的涵義,在1925年的《現象學心理學夏季講稿》中,胡塞爾指出心理學經驗本身也具有意向對象,心理學經驗與超越論經驗遂形成平行關系,甚至成為邁向超越論經驗領域或超越論現象學的途徑之一。胡塞爾對于心理學兩種不同的看法是如何轉變的?為了說明這個問題,我們有必要針對相關的文本進行考察,其中包括《邏輯研究》(1900/1901)、《現象學的觀念》(1907)、《哲學作為嚴格的科學》(1911)、《觀念》第一卷(1913)以及《第一哲學》(1923/1924),等等。胡塞爾在1913年的《觀念》第一卷以及1917年的《現象學與心理學》講稿中雖仍然嚴格區分心理學與現象學,但從20世紀20年代中期開始,胡塞爾已經不再嚴格區分現象學與心理學。為了說明這項演變,對于“心理現象”概念進行闡釋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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