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檢出版社
中國質檢出版社經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簡稱國家質檢總局)批準,報中央編辦和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批復同意,原中國標準出版社和中國計量出版社于2009 年10 月合并,組建成立中國質檢出版社。
中國質檢出版社經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簡稱國家質檢總局)批準,報中央編辦和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批復同意,原中國標準出版社和中國計量出版社于2009 年10 月合并,組建成立中國質檢出版社。
中國質檢出版社是國家質檢總局直屬的中央一級專業出版社,依法享有我國國家標準、部分行業標準、國家計量檢定規程和計量技術規范的專有出版權。中國質檢出版社立足質檢專業,面向大科技市場。
中國質檢出版社將沿用中國計量出版社的出版者前綴,同時保留中國標準出版社名稱,在出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標準化專著時繼續使用中國標準出版社名稱和出版者前綴。
致力于打造成為集出版、研發、評估、傳媒、廣告、培訓、咨詢、餐飲、會服、商貿、地產等業務于一體的,具有較強實力和較大影響力的跨媒介、跨行業、跨地域的綜合性出版傳媒集團。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主管單位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主辦單位部級
出版級別工業
出版分類北京
發行地出書有助于展示作者在專業領域的深入研究和成就
展示個人學術成就、專業水平,助力職業發展
知識互補、分擔工作量、擴大影響力、提升出版效率
展示學術成果,助力評審職稱
了解自費出書流程,避免出書誤區
選擇出版方
提交書稿
通過評估
簽訂合同
申報選題
三審三校
核發書號
以及CIP
設計編校
裝幀印刷
成功發行
印刷郵寄
出書和評職稱可能會遇到的常見問題答疑
副主編作為教材作者之一,教材不同,編寫的內容有差異,對副主編的條件也不同。編寫內容難度越大,副主編要滿足的條件也越高。
必須出版本專業的教材,其他專業教材不能證明本人在本行業的學術水平和能力。跨專業出版,必須證明在該教材中運用了本專業的知識和內容。
人們對出書地域還是有一定偏見的。比如北京的出版社出版的書,人們往往認為會比較合規。
具體要根據作者的需求來確定。建議作者選擇出版社時,考慮書籍類型、目標讀者群體以及出版社專長,以確保找到最合適的出版伙伴。
評職級對專著作者是有要求的,作者排名越靠前,評職級加分越高。專著作者加分順序是獨著作者、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第三作者等等。
評職級的著作記住不要使用香港的書號,要國內的書號。現在很多鼓吹香港的書號,其實這是不對的,因為評職級的時候是不認可香港書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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