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藥物警戒 藥品審評 藥品監督管理 藥品質量 藥品監管
摘要:2019年8月26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式審議通過、2019年12月1日將正式實施的新修訂《藥品管理法》,受到醫藥行業和社會公眾高度關注。此次修訂旨在建立科學、嚴格的藥品監督管理制度,全面提升藥品質量,保障藥品的安全、有效、可及。在深入推進放管服、轉變政府職能的背景下,《藥品管理法》修訂無論是將近年來藥品審評審批制度、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試點等改革成果通過法律形式予以固定,還是首次提出藥物警戒、藥品追溯等制度,無不體現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開展行政監管理念革新與手段創新的決心,以構建旨在保護和促進公眾健康的現代化藥品監管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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