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貨物運輸 航空運輸 增值業務 飛行保障 iata
摘要: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對機場的定義是可供飛機安全起降、滑行、停放、維修及為旅客貨物運輸提供良好服務和實施飛行保障的場所。機場非航空性資源(簡稱非航資源)并沒有統一的定義,通常我們所說的非航資源是指除飛機起降、旅客過港以及機場地面服務等航空性業務資源之外的機場資源,即機場與航空運輸不直接相關的業務資源,主要包括餐飲、零售、廣告、酒店、休閑娛樂、租賃以及投資等增值業務所占用的資源。
中國民用航空雜志要求:
{1}獲得基金資助的文章請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并在圓括號內注明其項目編號,多項基金項目應依次列出,其間以分號隔開。
{2}作者在本刊發表文章,須遵守學術道德和學術規范,文責自負,勿一稿多投。
{3}標題序號:可按四級小標題的格式寫:一、(一)、1、(1);一級、二級標題另起段,正文另起段;三級、四級小標題另起段,但正文接排;正文內序號用①……②……等。
{4}中圖分類號采用《中國圖書館分類法》(第4版)進行分類,一般標示1個分類號,多個主題的文章可標示2或3個分類號,主分類號排在第1位。
{5}本刊僅接收Word格式的電子文本。來稿時請詳細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單位、職務職稱、聯系方式。
注:因版權方要求,不能公開全文,如需全文,請咨詢雜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