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燃煤鍋爐 行政執法主體 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整治 質監局
摘要:《中國質量技術監督》雜志2017年第5期刊載了《鍋爐排放不達標該誰來處理》的討論案例。講述的是B縣經信局、環保局和質監局為落實A市經信委、環保局和質監局聯合下發的《關于全面落實2017年燃煤鍋爐節能環保綜合提升工程工作的通知》,由B縣經信局牽頭召開B縣提升工程工作會議,圍繞對在用燃煤鍋爐排放不符合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的鍋爐使用者具體由誰處理,給出了由牽頭部門B縣經信局和B縣質監局以及B縣環保局處理的三種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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