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綠色農產品產地適宜性 土壤質量 重金屬污染 ph值 有益元素
摘要:開展土壤質量評價對科學劃定永久基本農田及統籌優化農業生產布局具有重要指導意義。本文采用內梅羅綜合污染指數法、分級法、累積頻率法和綜合判定法,參照《土壤環境質量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15618—2018)和《綠色食品產地環境質量》(NY/T391—2013),對長江經濟帶土壤重金屬污染、酸堿度、有益元素豐缺和綠色農產品產地適宜性進行評價。研究區土壤質量總體良好,清潔土壤面積34.84萬km^2,其重金屬含量繼承了自然背景特征;三級及以下土壤面積6.94萬km^2,呈斑塊及星點狀分布于贛東北、贛南、湖南長沙—郴州一帶、沿江及貴陽、昆明等地,其重金屬為自然富集或受礦業開發、煤炭和石油的燃燒及工業“三廢”排放的影響。酸性土壤面積33.56萬km^2,分布于江西、湖南、寧波—臺州沿海和金華衢州盆地,堿性土壤面積15.69萬km^2,分布于蘇北平原、環洞庭湖、成都平原以及沿長江一線,其土壤酸堿度與土壤類型有關。土壤有益元素豐缺與第四系沉積物成土母質有關,土壤有益元素適量及以上區域面積34.44萬km^2,分布于四川阿壩、成都盆地、環洞庭湖、環鄱陽湖、安徽沿江、蘇北沿海和杭嘉湖平原;土壤有益元素缺乏區面積13.89萬km^2,分布于贛南、江淮、鄂東北以及云南玉溪等地。綠色農產品產地最適宜區、適宜區和不適宜區面積分別為22.49萬km^2、18.78萬km^2和18.28萬km^2。依據區內綠色農產品產地適宜性、土壤環境質量和立地條件劃分出7片永久農田保護建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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