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著作權法 體育賽事 電影作品 需要滿足 法院
摘要:在涉及體育賽事直播畫面案中,法院認為,我國著作權法所保護的電影作品應被“攝制在一定介質上”,亦即需要滿足“固定”的要求。此案的判決引發了極大的爭議。在此之前,我國有關著作權法的論著鮮有提及此要求,即使意識到此問題也只是提出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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