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想象力 創造力 音樂作品 激發學生 學習興趣
摘要:2001年版《全日制義務教育音樂課程標準》指出:'創造是發揮學生想象力和思維潛能的音樂學習領域,是學生積累音樂創作經驗和發掘創造思維能力的過程和手段,對于培養實踐能力的創新人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2011版義務教育音樂課程標準有關課程的理念中也明確指出:'音樂音響不具有語義的確定性和事物形態的具象性。音樂課程各領域的教學只有通過聆聽、演唱、探究、綜合性藝術表演和音樂編創等多種實踐形式才能得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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