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學港雜志要求:
{1}參考文獻應引用公開發表的資料,文獻序號與其在文中出現的次序一致。參考文獻的不同類型用不同的大寫字母標注。
{2}主要來稿要求材料翔實、數據可靠、文字精煉、論點明確、論證合理,圖表簡明;結合作者自己在相應領域對學科的貢獻,對學科發展有指導意義。
{3}有數個注釋引自于同一文獻時,注釋不應簡化為同前注,引列出完整注釋。
{4}文稿所涉及的課題如獲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資助或屬攻關項目,應以腳注形式于文稿首頁左下方說明,如“××基金資助項目(基金號××××)”,并附有關審批機構或部門審批證明(復印件)。
{5}來稿請給出按照四要素(目的、方法、結果、結論) 原則組織的摘要,一般在300 字左右,同時提出3 ~ 8個關鍵詞。
注:因版權方要求,不能公開全文,如需全文,請咨詢雜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