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國際商事仲裁 國際商事仲裁示范法 軟法 仲裁法
摘要: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國際商事仲裁示范法》是國際商事仲裁領域舉足輕重的"軟法"。該示范法充分體現了仲裁的核心價值和制度設計,克服了國際公約在統一法方面的種種不足,契合了經濟全球化的宏觀背景。正因如此,該示范法取得了廣泛的國際影響力,并對國際商事仲裁制度的統一作出了貢獻。縱觀"一帶一路"建設主要沿線國家以及我國所處的亞太地區,《國際商事仲裁示范法》法域已然形成"包圍"之勢。欲實現我國仲裁制度的進一步國際化,可考慮在以下兩方面進行完善:一方面,可以運用法律解釋方法,將《國際商事仲裁示范法》的精髓有機融入到我國的司法實踐中;另一方面,以《國際商事仲裁示范法》為藍本,對我國《仲裁法》,尤其是涉外篇部分,進行符合仲裁國際性和一致性要求的法律修訂。修訂具體應考慮鞏固仲裁核心原則、明確仲裁地的認定標準、認可外國仲裁機構和臨時仲裁、進一步強化仲裁庭權限和司法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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