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政府購買 公共體育服務 平衡理論 法律問題
摘要:政府購買公共體育服務是轉變政府職能、建設服務型政府的重大舉措。采用文獻資料法等方法,分析政府購買公共體育服務的行政法理論基礎,探討我國政府購買公共體育服務領域的法律問題。研究認為,我國政府購買公共體育服務的法律問題包括:立法結構缺陷和內容缺失、主體之間不平等、法律程序不規范、監督機制乏力等。針對上述問題,提出了構建以《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法》為核心,多位階聯動的法律體系,創建合同訂立與履行的新模式,健全民意先導、公正公開的法律程序,建設內外聯合、貫穿全程的監督體系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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